时间:2022-04-17 04: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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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多年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学习心得体会,就学校体育目的任务和实现学校体育目的的任务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全面展开了讨论,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提供了有益参考。
1、对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认识与理解
众所周知,学校体育是国家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国内乃至全世界基本形成共识。关于学校体育及其目的任务,国内有关论述很多,也有很多建树。就其目的而言,经历了从“技能”“体质”“人才”的演变发展过程,对于激发人们积极投入体育实践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从宏观上对体育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因而由此反映出来对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在观点及其内容上各不尽同。笔者积多年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实践经验与学习体会,认为“技能”、“体质”、“人才”均不能单独构成学校体育的目的。学校体育以青少儿为对象(其年龄一般在6—7岁—21—22岁),其目的在于促进生长发育,体格健美,身体健康,精神愉说,帮助学生形成健身、娱乐、生活等方面的多种身体技能;增进体育文化知识,促进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和生活习惯的形成,佼学生在校期间有充沛的箱力学习,为他们毕业后能够获得高质量生活奠定某些基础,创造有利的条件。学习体育的这一宗旨,与学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拓型人才的目的不无一致,反映了青少儿的身心特征,体现了体育的目标功能和国家社会对青少儿一代的期望。由此也决定了学校体育的地位。而青少儿的体格健美、体质强壮,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兴旺发达;增进文化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与生活习惯,又正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多种身体技能及其迁移,必然影响到青少儿现在与未来的学习工作效率及生活质量,是人类社会生活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学校体育地位与意义非同一殷。如实说,学校体育发展到现在,己超出了学生时代,具有终身意义,超出了学校教育的范畴,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超出了强身健体的独特功能,具有促进身心协调发展的全面效能。为此,务必加强全面管理,努力完成下列任务:①传授体育卫生保健知识和健身、健美、健心的技术技能,使学生掌握科学健身与养护身心的方法;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全面锻炼学生身体,促进体格健壮、姿态优美,身体健康,全面发展体能、机能和心理能力,增强适应能力和审美能力;③加强思想教育和健康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健康意识,体育意识与公民意识,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道德作风及坚持体格锻炼的习惯;④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娱乐生活,发展学生体育能力、社交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
2、加强管理全面实现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
明确了学校体育目的任务,能否实现的关键在于管理。所谓管理,泛指对学校全部体育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协调与监督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全日制小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国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条例》、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大纲》对学校体育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工作,体育骨干队伍,体育图书情报,学生体质测试与评价以及体育经费、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管理。其中,应以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为目标,以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其积极性为根本,而以管理人员的明确分工尽职尽责为保障。因此,实施学校体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应该是:
2.1 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2.2.1 校长学校体育工作应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校长或副校长分工主管。其基本职责是:①根据上级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结合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总的目标要求,并将其列入学校工作计划。②深入实际,检查、评估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其效果。③加强对体育组(室、部)和体育教师的领导,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支持鼓励他们钻研业务,尊重体育教师的辛勤劳动。④动员教育
班主任、辅导员及全体教师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⑤提供必要的体育经费和物质条件保证。
2.1.2 体育教研室(部)是学校中具体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部门。其基本职责是:①根据党的教育,体育方针,上级对体育工作的指示以及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体育工作和必要的规章制度,报请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体育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组织开展体育教学和学校课外体育活动。③协助校医室(院)定期检查学生身体,建立健康卡片。④协助总务部门做好场地设施器材的修建、选购、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动员教师维修、自制体育器材。⑤做好体育的宣传工作。⑥关心教师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1.3 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中坚力量,其基本职责要求是:①自觉坚持政治、思想、业务进修,做一名具有高尚道德品质,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体格健壮、姿态优美的又红又专的体育教师。②根据教育计划和大纲精神及时制订各种教学文件。③热爱关心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④协助学校医务部门检查学生身体,建立健康卡片。⑤积极做好体育宣传工作。⑥自己动手及时维修、自制体育器材,教育学生爱护公物。⑦结合学校体育实践,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1.4 班主任、年级辅导员①将体育工作列入本班、本年级工作议事日程,并结合本班、本年级实际情况作好具体计划安排。②加强对学生进行有关党的教育方针、思想品德教育,鼓励学生在搞好文化学习的同时,积极上好体育课,搞好课外体育活动。③以身作则,规范带头,主动协助体教师开展各项体育工作。
2.2 齐抓共管,提高整体效应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事关全体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其工作过程,涉及面广又很具体,只有全校师生员工上下配合,协同努力才能卓有成效。因此,学校对其体育工作实施全面管理过程中,即从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到检查督促,效果评估的全过程,都应全校动员,实行齐抓共管,追求整体效应。更要不时运用评估所获信息,调控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能。其主要内容至少应该包括:①学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②体育教研室(部)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发挥作用的程度。③体育教学质量。④群体活动开展情况。⑤学生体格、体能、姿态、素质发展情况。⑥学生健康状况。⑦体育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使用情况以及场地设施器材的建设,保管与使用情况。⑧教育科研进展及其主要成果。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SHRM)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前沿领域, 近年来在理论界和实践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而确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组织绩效之间的关系是研究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管理学术杂志(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和《工业关系(Industrial Relations)》以及《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都有相关研究专刊。
许多优秀公司,如UPS、GE等的实践也证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够提高组织绩效,开发组织能力并使其最大化,进而提升组织的持续竞争优势。因此,深入研究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或实践组合与组织绩效的关系,对于我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组织绩效关系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深受人力资源管理普遍性理论的影响,主要研究内容有三方面:影响组织绩效的因素研究、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是否是影响组织绩效最重要因素假设的验证、是否存在与组织最优绩效相关联的某些或一系列最佳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研究表明,一些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确定与组织绩效有更大相关。但是批评者认为,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而不是某些单个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因为单个实践容易复制,系统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具有特质化、复杂性、难以模仿和路径依赖的特点。
不少学者也对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组织绩效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Leverin和Moskowitz (1993)调查了美国100家最好的企业,Lawleretal (1995)调查了《财富》杂志上的1000家企业,均发现员工参与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运用导致更显着的投资回报。当这些实践作为一个系统来实施时,这些影响是最明确的,它将使相互补充的人力资源实践活动联合成为一个内部一致的系统,并直接与价值创造相关联。
Ivhniowskietal(1997)和Berg(1999)研究了钢铁行业高绩效工作系统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发现更创新的实践活动与更高的生产率相关联。在对制造型企业研究后,Appelbaumetal (2000)发现,高绩效工作系统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运用与更高的股票市场价值以及劳动生产率相关联。Paauwe和Richardson(1997)总结了以往实证研究的结果后提出了一个研究框架,他们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会影响人力资源绩效,而人力资源绩效又会进一步影响企业与财务相关的绩效,有些实践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绩效。
样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组织绩效的影响
本文研究假设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变革中,形成了许多不同性质的企业类型,这些企业中除有少数业绩优良的企业之外,还包括着大量业绩一般或较差的企业。那么,不同性质的企业是否采取不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组合模式从而影响组织的绩效呢?
因此,本文的假设是:同一地区和时期内,企业性质相同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组合基本一致;即企业性质相同,但组织绩效不同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注重程度(即实践排序)基本一致。
样本数据调查与处理
从2005年下半年起,笔者对四川省82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6家,占56%;民营企业36家,占44%。被调查企业主要涉及机械、电子、化工、烟草、食品、医药及房地产企业。在46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组织绩效好的企业为12家,绩效居中的企业为20家,绩效差的企业为14家;在36家民营企业中,组织绩效好的企业为11家,绩效居中的企业为16家,绩效差的企业为9家。需要说明的是,组织绩效是由企业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率、利税总额及其增长率等财务指标来综合衡量。
在本文所涉及的样本企业里,所谓组织绩效好是指企业的业绩在近3年全省行业的排名中处于前20名,所谓组织绩效差是指企业的业绩在近3年全省行业的排名中处于后30名,所谓组织绩效居中是指企业的业绩在近3年全省行业的排名中处于上述情况的两者之间。
在调查期间,共发放“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注重程度”问卷225份,获得有效问卷166份。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有效问卷97份,民营企业的有效问卷69份。被调查的直接对象是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主管以及总经理。
笔者以Pfeffer(1994)列举的16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即就业安全感、招聘时的挑选、高工资、诱引薪金(激励)、雇员所有权、信息分享、员工参与与授权、
团队和工作再设计、培训和技能开发、交叉使用和交叉培训、象征性的平等主义、工资浓缩、内部晋升、长期观点、对实践的测量、贯穿性的理念等来设计调查表。 该问卷采用对偶比较法,即对问卷表中各实践活动之间进行两两比较,若A实践比B实践重要则打2分,同样重要则打1分,不重要则打0分。完成所有的比较和打分后,再横向加总。调查对象根据自身企业目前对这些实践的使用(即注重)情况作出选择。
对于有效问卷,按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企业两个组别进行分类统计,针对每一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先分别统计组织绩效好、中、差企业的均值,再统计总体均值及其标准差,由此得到表1和表2的结果。
【摘 要】:农村客运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阐 述分析我国农村客运经营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基础上,本文着重解析适合目前我国农村客运 发展水平的运营组织模式,即片区线路组织。本文从单线片区组织和多线片区组织两类,分 析了支线及干线的运营方式及行车组织,并从管理体制、客运市场、客运环境 3 个方面为切 入点,探讨了我国农村客运发展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策略
0. 引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空间及产业化布局急剧变化,城乡间交通联系日益密 切。农村客运作为农村居民重要的出行方式引起广泛关注。虽然农村客运发展水平仍然比较 落后,但是近年来国家已加大了对农村地区交通基础建设的投入,这表明农村客运有着十分
广阔的发展前景 [1,2] 。本文在分析组织水平及市场管理等现状基础上探索适合农村居民出行 的农村客运系统运营模式与管理手段。
1. 农村客运经营管理现状
(1)运营组织水平不高 农村客流有其自身的特征和规律,需要深入地了解农村居民的出行规律,农村客运由于
对农村客流的规律把握不够,难以适应农民居住分散、客流量小、客源不稳定等特点,在运
力组织上存在较大问题,往往呈现高峰时段运力不足,低峰时期运力过剩的状况,农村客运 线路的运营组织方法缺乏合理调整,导致线路运营成本上升,经营状况不佳。同时,运营组 织水平的低下也促发了非法车辆的客运市场,在线路服务不足的地区,面包车、三轮车等非 法营运车辆泛滥。
(2)管理主体不统一
我国目前在交通管理方面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按照交通部相关行业规定,在城市规 划范围之内,由于城建养护的道路是公交营运范围,超出该范围则是公路客运范围。各自的经 营范围都有自己行业的规定,这也就导致相应的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未能形成两者的协调发展
[3] ,造成两方面问题:部分线路同时接受管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管理,作为线路经营主体的公交客运公司也同时接受两个部门的管理,往往会出现政策措施不协调的状况,不利于农村客运市场的有序发展;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未能形成零距离无缝隙接驳系统,造成农民 进城换乘不便。
2.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方式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客运发展阶段,本文推荐片区线路组织模式。片区线路组织,即一条 或多条同向城乡主干线路与其相应的衍生支线在空间上形成一个片区,进行统筹组织。空间 上,采用按线定位和划片区组织相结合;时间上,根据不同线路的客流特征采用不同的发车
时刻表,兼顾冷、热线路,设置夜宿班线和高峰加密线路。具体线路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以下
两类 [4] :
2.1 单线片区组织
由一条农村客运主干线与其辐射支线组成,干线为城区通往中心镇线路,支线为辐射一 般乡镇以及镇村线路。单线片区的形成受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路网条件制约,目前我国 城乡联系主要依靠单通道式国省干线公路,因此农村客运线网也多为单线辐射片区形式。
2.1 单线片区组织
由一条农村客运主干线与其辐射支线组成,干线为城区通往中心镇线路,支线为辐射一 般乡镇以及镇村线路。单线片区的形成受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路网条件制约,目前我国 城乡联系主要依靠单通道式国省干线公路,因此农村客运线网也多为单线辐射片区形式。
(2)行车组织
①干线分析 根据客流空间分布特点,断面客流强度差异较大的主干线路可采用分段频率发车形式,
即依据线路断面客流量分布将主干线分为若干区段,在不同的区段上采用不同的发车频率, 实现干线分段强度服务。
干线运力配置与分段发车频率相适应,且对方向不均衡性较大的线路,上行和下行线路或线路区段配置不同的运力,在线路区段边界处,以沿途附近镇村为不同断面分界节点,布置若干回车或停放场地;根据线路沿途节点集散强度的不同,设置相应等级和规模的停靠设 施,以便于线路的分段频率以及上下行不同运力调配和行车组织。
②支线分析
根据客流时间分布的差异性,支线线路采用“V”型或“O”型行车组织,如图 1 和图 2 所 示。即对两条或多条支线进行整合,车辆在整合后的线路上双向行车,从不同位置不同时段 将不同村庄的客流联系起来,并与城乡主干线端点联系,实现多条线路客流的集散与换乘。
图 1 支线“V”型组织图
图 2 支线“O”型组织图
图 3 干支线“Y”型组织图
“O”型行车同样需要加强与主干线的联系,环内行车可以选取几个发车点(如两个),
闭合双向发车。“O”型行车存在部分“V”型特点,设置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偏远地区支线运 行的可持续问题,通过多条支线组织及主干线的带动作用,提高车辆运输效率。
“V” 型支线行车需要与干线行车联动,形成“Y”型行车组织方式,实现三线集散。以图 3 为例,基于干线的客流的潮汐性,高峰期支线 A 和 B 与主干线端点联系,且根据 A 线与 B 线的断面客流强度的差异性,A 线上行至干线端点处,干线上行(往城区)发车与之形成衔接,同时将干线下行客流通过 B 线转移,反之亦然;干线平峰期支线 A 与 B 自组织形成“V” 型行车,同时干线富余车辆参与“V”型线路运行,以加强村镇之间的联系。2.2 多线片区组织该方式为多条相关农村客运主干线及其支线形成的片区组织,一般情况下多为起点不同 但通往同一乡镇的主干线及支线之间的协调。多线片区组织形式是在单线片区组织的基础上 相互融合,进一步加强线路之间的协调分工和运力调配。多线片区组织适合农村客运网络较 为发达,道路网络和基础设施较为良好的地区采用。
(1)运营方式
线路运营方式与单线片区组织类似,以客流状况和道路条件为主要依据,良好条件下可 采用公交化运营方式,支线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交或班线方式运营。
(2)行车组织
①干线分析
受路网条件限制,相邻干线之间通常呈现“Y”型或“O”型布局,具体分析如下。
“Y”型存在复线部分,可以采用“高峰分线,低峰并车”的方式,即客流高峰时线路各自 运行,低峰运力过剩时两条线路可在“Y”节点处并车运行,如图 4 所示。根据线路客流时间 分布特征的不同,具体来讲有三种情况:
双高峰:分线运行。两条线路各自运行,可采用单线片区组织中的干线分段频率发车形 式。
双低峰:并车运行。两条线路统筹考虑,加强“Y”枝端高强度客流段的发车频率,在汇 合点处拼车向下行方向运行,节约的运力用于强化客流量较大的区段,从而提高车辆满载率 和线路的运输效率。
单高峰:即一条高峰线与一条平峰或低峰线组织。此时两线仍然独立运行,但是平峰或 低峰线路运力可以适当调配至高峰线路,以解决高峰运力不足,低峰运力过剩的问题;如果 仍有富余,则可将富余车辆调配至其他多线组织的片区中参与运营。
“O”型多为两条干线或连同部分支线合拼形成,可以将其整合为类似环形线路运行(图
5)。环形中两条线路间不仅仅是双抱环式运行,在客流高峰期以及各自联系的支线的影响下, 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与单线组织方式相同,且两种运行方式可以同时进行。
②支线分析 多线片区的支线行车方式与单线组织基本一致,不同的是片区内支线数目较多且更为复
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比较,选取适宜的组织形式。
③干支线组合分析 多线片区干线的两种组织方式可与单线片区中的支线组织方式整合为“双 Y”型和“8”字
型等线路组织形式,线路运行方式,见图 6、图 7。
“双 Y”型组织方式将干线“Y”型组织与支线“V”型组织方式相结合,将两条线路构成一 个整体,综合采用分段发车频率、低峰并车、干支线三线集散以及线路间运力调配等手段, 有利于提高车辆满载率和干线服务强度,克服线路较长带来的运力调配困难的弱点。
“8”字型组织方式将干线“O”型和支线“O”型组织相结合,充分发挥环形线路的特点和作 用,利用多个汇合点,进行线路行车组织与运力调配优化。
3.农村客运管理策略
3.1 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宏观调控
(1)统一管理主体,理顺职能分工 农村公交客运存在多头管理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运市场的正常运转。因此,为了
客运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发展,首先需要统一管理主体,理顺客运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分工。
(2)促进规范制定,合理有效管理
农村客运处于大力发展的初期,存在违规经营现象,对车辆性能的看重、对服务质量的 强调并未到位,客运市场发展环境也不容乐观,有必要严格客运市场准入审核,制定统一的 企业经营行为规范、车辆技术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规范及相关的处罚规 定,从而客运市场管理有章可寻,有法可依。
3.2 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客运市场
(1)强化对企业监督,规范企业经营 强化企业监督,明确经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界定某些经营行为性质,要求经营者不能
发生类似行为,危机他人利益;要求配合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管理活动,履行及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条项 [5] 。
(2)优化经营方式
农村客运市场仍然存在“挂靠”现象,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部 门应加大对企业监管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客运经营中的“挂靠”现象,理清企业产权 关系,实现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结合,以完善企业基本经营功能。
3.3 有效打击非法经营,创造良好客运环境
(1)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方面要对旅客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向从事黑车经营的业主宣传法律法
规。在查处黑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群众以及线路司机的举报作用,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旅 客安全意识,发挥基层群众对黑车的监督作用,破坏黑车非法经营氛围,减少运输安全隐患, 创造良好客运环境 [6] 。
(2)提高整治客运市场能力
争取政府支持,组织由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共同参与农村客运市 场整治工作;发挥乡镇交管站作用,配合当地交警等部门,组织以周为单位的乡镇黑车稽查, 随时监管,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保障辖区内运输秩序;加强先进科技的应用,更快更及 时更准确地取证,有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7 ] 。
4.结语
农村客运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政府 部门和交通规划部门加大农村客运重视力度,抓住机遇进一步促进农村客运发展,满足农村 居民出行需求。本文从我国农村客运运营管理等方面分析了适应目前农村客运的运营模式, 同时从体制、行业、环境等方面探讨了农村客运发展的管理策略。
农电体制改革到位后,随着乡镇供电营业所的人、财、物管理权的上交,农电管理机构设置和农电工队伍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电工党员作为农电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如何加强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理顺农电工的党员组织关系成为县级供电公司党组织必须面对的一个新课题。带着这些问题,对全县原19个非直管乡镇供电所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中我们认为,原乡镇供电所普遍存在基层组织建设不平衡;党员素质普遍偏低,党员先进性难体现;党员分布零散,党内活动难开展等问题。如果不对乡镇供电所的组织建设进行认真研究、对农电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理顺,农电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就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同时也势必会使这部分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就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样就不能充分发挥这部分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党员的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性也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因此,加强农电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以充分发挥农电企业党组织和农电工党员队伍在农村用电管理中的作用是农电体改后摆在我们县级供电企业党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我县原乡镇供电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的分布及管理现状:
农电体制改革到位后我县新成立17个供电营业所,新招聘录用农电工482名,其中党员52名,每个站所的党员都在3名以上。体改前,我县有21个乡镇供电所,其中19个属乡镇管理(非直管),2个属县供电公司直管,县公司直管的供电所都成立了相应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随人员的工资关系和劳动用工关系一起属县公司党总支管理,其党员组织管理、党员发展按垂直管理的模式由县公司党总支按组织程序,征求当地党组织的意见进行。19个非直管供电所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比较混乱,调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19个供电所中,只有2个基层供电所支部,其余各所党员组织关系都挂靠当地其它单位支部,2个有支部的供电所既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又无党员活动场所,组织建设形同虚设,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难以发挥。对挂靠其它支部的党员调查时,占95的党员反映正当的组织生活很少,有的甚至一连几年都未过一次组织生活,有党员还反映说如果不是每年组织还找本人交党费外,几乎忘记自己是党员身份。
2、农电工党员的管理失控。调查中我们发现,村级农电工党员由于与原供电所之间属卖方与买方的关系,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放在所在地的村委会,这样以来,村级党组织对农电工党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手段,而原供电所对村级农电工党员又缺乏有效地制约机制,使村级农电工党员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加之部分党员为农民出身,文化水平偏低,使得部分农电工党员丧失了党的根本宗旨,唯利是图,随意抬高电价者有之,贪污挪用电费者有之,吃、拿、卡、要之风盛行,另有部分村电工由村委会干部兼职,公私不分,村委会成员的工资,日常开支都列于电费成本和电网维修费,由农户分摊,群众反映强烈。体改前,我县村级农电工中党员有163人,占农电工总数709人的30,体改后,经过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仅有23人,占以前农电工党员人数的14。
3、农电工党员的结构和分布极不合理。由于组织关系没理顺,致使我县原农电工党员的结构和分布极不合理,体改前,我县的农电工党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供电所作为乡镇企业,更多的作为乡镇的一个财源建设和创收单位,地方党组织对其党员的发展容易忽视,调查我县各乡镇供电所的党员分布情况,有3个原供电所为无党员所(村电工中的党员除外),另有5个所的党员在3名以下,4个所的党员45岁以上,原供电所53名党员中年龄在45岁以上的有39名,占总数的74,党员的结构和分布极不合理。
4、党员的发展缓慢。调查原乡镇供电所近几年来的党员发展情况,全县原19个非直管供电所近300名管理人员中,只有一名纳新党员,另有两名两年前的纳新对象,却始终没有组织考核办理纳新手续,另有多名要求进步的青年多次向所在地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却始终没有作为纳新对象培养,这是极不正常的,且大部分地方党组织都未将供电所人员纳于党员培养和发展计划之列,现有党员中大部分是部队转业军人和乡镇干部转岗人员,缺乏农电管理应有的知识,一度形成了党员在供电所只能充当勤杂人员角色的尴尬局面。
5、对党员的学习和教育不够。由于组织关系未理顺,加之党员分布零散,使得大多数原乡镇供电所党员和农电工党员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几乎为空白,大多数党员没有过一次组织生活,没有参加过一次党员大会,因工作性质决定,更谈不上进行过党员学习,党员对国家的政策时事知之甚少,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党员的先进性难以体现。
二、加强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农电体改工作到位后,我县农电管理机制和农电工党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村级农电工党员的结构变化较大,按省公司对农电工招聘的条件和要求,我们对原农电工党员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重新聘用。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省公司关于对农电企业新聘农电工党员管理的暂行意见中提出的对农电工党员管理的4条规定,为加强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指明了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农电工党员用工的性质的特殊性和地区的差异性,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省公司的管理意见结合我县乡镇供电营业所的机机构设置和农电工党员管理现状,我认为,我们县级以下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农电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电党员管理宜采取垂直管理为主,地方管理为辅方式。因农电体改的核心工作是将原非直管乡镇管电组织改为由县供电企业直管,因我县是贫困山区县,农电管理工作的难度大,我们必须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这一有效抓手,为加强农村用电营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农电工党员作为农村用电管理队伍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如何有效地加强党员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在农电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应是农电工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对农电工党员管理中因其用工性质的特殊性,即一年一签用工合同, 合同期满后表现好的继续留用续签用工合同,人员的流动性较强,这给农电工党员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同时,如果不理顺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把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放到原地方党组织管理,由于劳动用工关系和工资关系都上划到县供电企业管理,这样以来,地方党组织就缺乏有效地管理制约手段,很难调动这部分党员在农电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党员的先进性就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我认为,农电体改到位后,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农电工党员的管理,理顺农电工党员的组织关系,我们对农电工党员的管理是将农电工党员的组织关系随其劳动用工关系采取垂直管理的办法,以县供电部门的管理为主,乡镇地方党组织管理为辅,党员组织关系应随劳动用工关系和工资关系一同上划到供电企业管理。
2、对基层供电所支部的组织建立应根据党员结构合理组建。在建立供电所党支部时应充分考虑到农电工党员的特点和各种制约因素,不能搞一刀切,结合我县目前17个供电所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供电所基层支部时我们考虑了以下几个方案:
方案之一:县公司设立农电管理总支,各供电所成立一所一支部。即按乡镇供电所的设置成立17个乡镇供电所党支部,每个支部配备一名专(兼)职书记,各支部归县公司农电总支管理,农电总支属县公司党组织统一管理。支部组建后,将新聘农电工党员的组织关系从当地转入供电所党支部,支部接到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将党员名单登记造册报县公司党组织存档。农电工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转入所在地供电所支部,应遵守组织纪律,参加支部党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聘农电工党员的发展纳于供电企业党员发展计划,由所在供电所支部进行培养,成熟后报县公司党组织审批,由县公司统一发展。农电工党员解聘后,由所在支部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回其原所在地党组织。
这一方案的优点是有利于对农电工党员进行有效地管理,有利党内活动和党员组织生活开展,但缺点是支部建设相对不稳定,不利于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如我县17个新成立供电所中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即有3个供电所的党员人数刚好符合支部组建要求达到3人,另有4
个供电所管理人员中的党员除所长外,其余全部是农电工党员,如果农电工党员一经解聘,其组织建设将会随之中断。同时,由于体改后各供电所的管理人员配备相应较少,有一部分所长为非党人员,如果配备专职支部书记,将会增加管理人员职数。
方案之二:分片成立联合支部,配备专职书记。即按供电所党员分布情况结合我县的地理区域成立南片、东片、北片、中片、中西片、西西片6个联合支部,各供电所成立相应的党小组,划定党员责任区,由各支部建立党员管理档案,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每年由各党小组提出新党员发展计划,报支部培养,待成熟后报县公司党组织审批,由县公司党组织考核纳新,农电工党员解聘后由党小组报所在的支部,由支部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这一方案的优点是有利于基层支部建设的规范,支部党员管理集中,基层组织相对稳定,可保持支部建设的连续性,但联合支部也存在着所跨地域较广,农电工党员管理难度较大,党内活动难以组织等问题。如我县南、北片地域辽阔,农电工党员居住分散,开展一次支部活动有的党员甚至需提前两天时间通知。
针对前两个支部组建方案,我认为,农电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宜采取一所一支部和联合支部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基层供电所支部。即将前两个方案的优点进行综合,首先对各供电所农电工党员的职能和工作性质进行划分,区分为供电所管理职能的党员和村级农电工党员,因在供电所行使管理职能的农电工党员身份相对较稳定,如果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达到了支部组建的要求(3人以上),即可组建一支部,否则,可将地域相对集中的2---3个供电所组建一个联合支部。按此办法体改后我县宜成立11个供电所支部。
3、加强农电党员管理要以加强农电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为有效抓手。农电体改后,如何加强供电营业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加强农村供电营业管理的关键因素,实践证明,一个高素质的供电所负责人各项管理工作都是走在前列的,因此,在农电体改后,我们对供电营业所的管理,首先是对供电所负责人的管理,我们所用的所长大部分都是党员所长,体现了“一岗双责”,做到了两手抓,以充分发挥党员在农电管理中的作用。
4、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以适应农电党员管理的需要。农电体改后,随着农电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和党员人数的增加,县级供电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量将会成倍增加,给县级供电企业党建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就有必要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以我县情况为例,体改前,县公司职工人数292人,党总支辖4个支部,党员人数51人,而公司从事党建和政工工作人员仅4人,占总人数的1.5,体改到位后,职工人数猛增到774人,党员人数猛增至103人,支部组建按方案一增至19个,方案二将增至15个,由于新成立支部工作头绪较多,工作量成倍增加这样以来,公司党总支已不能适应企业党组织以展的要求,公司政工人员早已是满负荷工作,已不堪重负,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已按组织程序向县委组织部和市局党委递交了报告,拟将公司总支按组织程序升级为公司党委,按经营性质分设农电总支等分支机构,以缓解公司党组织的工作压力,同时在基层组织健全后,将按市局党委的要求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全部实现达标支部的目标。
加强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工作是农电体制改革后我们县级供电企业必须面临的一个崭新的课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对加强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管理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的管理特点,不断地在管理中总结经验,探索经验,才能充分发挥农电企业组织建设和农电工党员在农电管理中的作用,才能使这部分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农电事业的发展做出他们应有的贡献。
[论文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财务管理 利润
[论文摘要] 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是构成现代社会的三种最主要的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由于其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其财务管理方面与营利性组织有着重大的区别,本文就营利性组织与非营利性组织的财务管理活动及内容进行详细地比较分析。
根据社会结构理论,现代社会的社会组织可以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在社会经济领域,组织形式主要就是营利组织与非营利组织两种,这两种组织由于其存在的根本性目的不一样,因此其财务管理活动及内容也存在很大差别,本文拟就两者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
一、组织目标不同
众所周知,营利性组织最典型的就是企业,而企业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营利。因此营利性组织的目标就包含三个:生存、发展、获利。首先,企业必须生存,只有生存下来才能进一步发展,只有发展才能获利,而企业最终只有获利才能体现其生存的价值,这三方面是息息相关的。
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非营利组织表现为各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日本学者川口清史认为:非营利组织一般是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提供服务的民间组织通常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样一些组织。尽管这些组织提供有偿服务,并收取合理的费用来弥补它们提供服务所消耗的成本,以维持组织的生存,但它们不是以盈利作为组织运营的最终目标。非营利组织即使有盈余也要回馈给其他有利于该组织宗旨完成的运作或组织的扩充,而不会分配给组织的成员、管理人员,或者进入任何一个私人的账户。非营利组织机构通常包括学校、医院、慈善机构、合作团体、社区组织等。因此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目标不是营利,而是为了满足社会及其成员各种社会性的需要,即完成某些社会使命。相对于营利性组织而言,非营利组织服务于社会大众,而不是特定的个人或组织。所有的非营利组织都是在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在一定范围内为社会公益服务,也就是完成某一社会使命。而企业服务的对象为其股东,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力求给股东带来财富的最大增长。
二、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不同
与企业组织的营利目标相对应,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就与获利紧密相连。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我们通常有几种具体的表述,有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尽管表述不一样,但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以营利为其最终目的。由于股东出资创立了企业,企业就必须为股东创造财富,而利润则代表了企业新创造的财富,利润越多说明企业为股东所创造的财富越多。因此利润指标成为衡量企业绩效标准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企业提供了量化分析的方法,便于企业进行分权管理,同时也便于不同企业之间进行业绩的比较。同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企业必须源源不断地为顾客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吸引顾客的购买意愿,尽可能增加收入来源,同时尽可能降低生产和服务的成本,为投资者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因此,顾客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其财富增加的源泉。由于有利润等量化的绩效指标,便于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量化的考核进而将责任、权利落实到个人。同时,所有者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实施对经营者的监督,因此,在营利性组织中,其责、权、利相应明确。
与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相对应,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描述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因此在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首先没有利润指标。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实现其社会使命而运作的,因此,对于为实现其社会使命所提供的服务,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该收费水平与营利组织相比相当低,有些甚至是免费的。非营利组织在运作过程中也会产生收益,以便提供其活动的资金,维持该组织的生存。但即使有收益,也不能将收益分配给其创立人、会员、干部、董事或员工。这是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最终目标是完成社会使命,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因此在非营利组织管理中没有利润指标。其次,在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顾客不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其资金来源大多为外部的捐赠,而这些捐赠者的主要目的不是期望获得同等或成比例的回报,而是希望非营利组织为整个社会或特定团体提供更多的服务或商品。最后,由于缺乏利润等具体的量化衡量指标体系,使得非营利组织内部的责、权、利不明确,相应的非营利组织运营效率的衡量就成了一大难题。而且,量化衡量指标的缺乏,一方面不便于非营利组织的分权管理,另一方面不便于不同非营利组织之间绩效的对比较。
三、财务管理活动的内容不同
对于营利性组织而言,其财务管理活动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大部分: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根据资本金制度,企业在创立时需要一定的自有资金,以便其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因此在企业成立之初就要进行权益资金的筹集。而在其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不可避免地会通过负债或权益等形式筹集企业所需资金。企业的筹资是为了投资的需要,通过投资活动,为企业带来投资收益的增加,最终为企业带来财富的增加。由于企业是由投资者出资建立的,因此企业通过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最终要对股东进行相应的投资回报,即收益的分配。在这三种主要活动中,筹资活动与投资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是由利润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所决定的。因为只有投资活动才能给企业带来财富的增加,而投资需要资金的支持,相应的要求企业进行必要的筹资活动。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的,以及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上述财务特征,决定了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收入与支出的管理。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民间捐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民间捐赠大部分部分来自个人、基金会和企业的捐款,这是非营利组织独特的收入来源,也是其与公共部门及私人营利机构相区别的标志之一。服务收费是非营利组织获得资金的极其重要来源,在发达国家,会费、收费活动和商业经营所形成的收入在非营利机构总的资金来尖的比例达到一半以上,它也是非营利组织总收入的最大部分。非营利组织尽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为了自身的生存与运作,提供有偿的服务。除了民间捐赠和服务收费以外,政府补贴也是该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一些欧洲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最大的一个资金来源就是政府补贴和拨款。政府除了给非营利组织以直接的资助外,还通过所得税豁免、私人和企业非营利捐款的减税等对非营利组织提供间接资助。较为充裕的资金来源,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非营利组织有能力完成其社会使命。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是指非营利组织为组织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其社会使命而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这里的支出与企业的投资不同,投资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投资的最终目的必须从经济效益出发,而非营利组织支出所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即是否能够满足某些社会使命。
四、组织的权益不同
对于企业而言,股东出资创办了企业,对于企业的资产,股东拥有所有权。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为限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对于企业的破产财产,股东拥有剩余财产的求偿权。
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由于其所有权形式特殊,资金来源大多为捐赠,因此资金的提供者对于组织的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相应的就不存在可以明确界定并可以出售、转让、赎买的所有者权益。即使非营利组织解体,资财提供者即捐赠者也没有分享一份剩余资产的权利。这是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成员不是按照法律要求而组成的,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捐赠出一定的资金或财产给该组织。在成员将资金或财产捐赠出后,捐赠者对该资产就失去了所有权,该资产的所有权就归非营利组织所有。非营利组织成员不能对其捐赠出的资财的权益进行转让、出售,但非营利组织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按照资产提供者的要求来进行运作、管理和处置。但资财的提供者不期望收回或者以此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因而非营利组织通常不进行损益的计算,也不进行净收入的分配,即使有收益也是留归组织本身所有。因此对于非营利组织而言,资产的权益属于组织本身所有,而不是归资产的提供者所有。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民间组织迅速发展,数量正在不断增多,现我区经核准登记的民间组织520个,其中社会团体18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32个,此外,还有一些单位内部团体。近年来,我区根据中央、省、市的精神,在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方面下大力气,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登记管理力度,使民间组织走上了健康发展轨道,在促进我区的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和对外交往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近年来,为进一步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理顺民间组织管理体制,我区先后
二、认真做好社团的清理整顿工作,理顺社会团体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社团的整体素质
我区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做好组织动员、社团自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社团整改、重新登记及发证等工作,对全区原有的46个社团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合并、注销了一批不合格的社团。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社团进行重新换证工作,完成了清理整顿工作任务,达到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了社团的自身管理,提高了社团的整体素质。所有社团对照清理整顿5项检点和保留社团10个条件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制度,加强了自身管理。有名无实或甚少开展活动的社团被合并或注销,改变了社团软弱、涣散和依赖行政的状况,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二是有效加强了社团的财务管理,使社团财务初步走上规范化轨道。通过严格审计验资,使原来无资金或资金短缺的社团按要求注入了资金,充实活动经费。原来无银行帐户的开设了银行帐户,并建立独立帐册,配备了专(兼)职财务管理人员。三是业务主管单位增强了责任感,初步落实了双重管理体制。各主管单位对所管社团进行了较认真的审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不少业务主管单位还给予社团资金扶持,大大增强了社团的实力。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情况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更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我局反复研究如何启动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首先是切实解决好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问题,成立了区领导为组长的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民政局在编制紧缺,人手较少的情况下,抽调了2名干部充实到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等工作。区财政拨出专款,解决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经费问题。其次是为取得各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一是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搞好复查登记工作的有关问题,使登记机关和各业务主管单位达成了共识,消除了顾虑,统一了思想,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与业务主管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增强业务主管单位的信任和支持,在复查登记工作中,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搞好调查摸底,整理资料,界定登记单位,搞好上门服务,得到各主管单位的一致好评。
在复查登记工作中,为了使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少走弯路,我区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复查登记。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中,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对有些界定不了的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复查登记中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请示上级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和局领导研究解决。为理顺这方面工作,我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云民民[20__]3号文),对一些单位反映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关开办资金验资、单位性质界定、变更事项、表格的填写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程序》,印发登记资料样本,供各单位在申请登记时作为依据,大大加快了复查登记工作的进度。经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打击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
由于社会中介组织的迅速发展,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问题已摆上日常工作日程。近年来,我区积极组 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民间组织的斗争,例如,在一次村民联宗祭祖过程中,我区发现有人进行非法的活动,并由此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闹事,打砸抢事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迅速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区公安分局、民政局也积极配合工作组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并依法取缔了该组织,及时消除了社会隐患。
目前,据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和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问题已不容忽视。因此,及时掌握民间组织动态,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监督,打击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是我区当前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针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管工作的问题,近期我局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监管工作的职责,建议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管理的原则,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我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基本结束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正常登记和长效管理上来。特别是我区属广州市的大城区,毗邻台港澳,涉外交往和民间组织活动频繁,在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工作,推动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建康发展,切实把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中介组织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越来越快,形势的发展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我们有许多工作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得到加强,素质有较大提高,在建立市场经济和在政府职能转变中,承担了政府赋予的任务,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促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作了许多实际工作。目前,我区正继续对社会团体进一步进行清理整顿,逐步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法人进行核准登记。
但是,也应当看到我区民间组织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双重管理体制还未能真正落实,民间组织内党的组织不健全,管理机关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与承担的任务不相称。
二、进一步做好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了把省、市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切实按要求做好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结合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我提几点意见:
在民间组织发展与管理中,我区也曾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已成为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重要性,把民间组织管理好、引导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我区两个文明建设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区民间组织是社会事务的载体,必须依法管理,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所以,要把依法管理民间组织作为依法治区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一些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如组织、宣传、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物价、劳动保险、人事、体育、卫生等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二)落实措施,加大管理力度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依据省、市的会议精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充实机构,增强管理力量。
民间组织发展快,管理力量不相适应,是当前管理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如果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就谈不上加强管理,我们要注意解决这个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掌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并保证必须的管理经费。关于这个问题,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研究,根据工作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力量。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要把此项工作摆上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的管理措施。
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工作要继续抓紧,特别是对内部制度不健全的民间组织,要进行整改,从而帮助和督促民间组织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民间组织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应对民间组织的申请登记、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切实负起责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的登记审批工作,按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民间组织,禁止设立气功类、特定群体类、宗族类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民间组织。通过登记手段,对民间组织的结构和总量进行有效调控,确保民间组织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支持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审批工作。所有民间组织都必须依法到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经本单位批准成立的内部团体,不得在社会上活动。
第三、重视和加强民间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
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的保证,是坚持民间组织正确政治方向的保证,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按照中办[1999]34号文和中组部、民政部《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在民间组织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和长期兼职人员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必须尽快建立起党的组织。还要加强对民间组织中党员的管理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民间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第四、坚持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
要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及时掌握社情动态。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经常研究民间组织的情况,及时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敌对非法行为。这项工作政策性强,要重证据,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要把好宣传关,宣传报道民间组织要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未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新闻单位一律不得报道。
(三)依法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省市的要求,用一年半的时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为此,当前要做好如下几件工作:
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工和责任要明确。业务主管单位侧重资格审查、日常管理,而民政部门是通过登记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地位,两者既有分工,又需要密切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沟通情况。根据《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目前所确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管单位有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人事、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在复查登记期间,如发现业务主管单位抵制、阻挠民政部门依法开展登记管理的,要追究业务主管单位的责任。
2、认真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民政部门和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种类繁多,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本系统、本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性质、种类,进一步做好复查、登记和发证工作。
3、做好宣传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我们已开展了一些宣传,但力度还不够。一些单位和市民对《条例》还不甚了解,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介、宣传、普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条例》为广大群众所了解,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铺平道路。
4、切实加强领导。开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牵涉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单位,只靠民政一家是不行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以区分管领导牵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协调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治强、素质好、作风正的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推动我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建康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摘 要]从市场上各类企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入手,分析了政府制定绿色财务管理政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指出:作为经济主体,企业的目标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只有在保证其有一定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来改变其行为以利于解决生态问题才是可行的。
[关键词]绿色财务管理;企业行为;产业组织
当前的生态问题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由于自然资源定价的困难,以及污染程度补偿量度的难以确定,使得企业的外溢成本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造成了当前全球关注的生态问题。由于前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使得对于企业生产造成的生态问题不能通过市场来解决,也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市场失灵,这就需要在保证政府不失灵的前提下,由政府来干预解决,从而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生态问题是人类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所以必须要改变人类对自然的消费,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的行为首先要加以改变。人类要抛开目前的一定的经济利益,做到观念和行动同步,全员协调一致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国都相继进行绿色GDP的计算,这就使得企业的绿色会计和绿色财务管理应运而生[1].
当前,对于绿色会计的研究很多,却很少有对绿色财务管理的深入研究,企业进行绿色财务管理一方面需要绿色会计提供相关的数据,另一方面绿色财务管理的实行对企业进行绿色会计核算提供了管理的大环境。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在管理上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这样才能保证实行清洁生产,才会缓解生态问题、直至达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对于企业的管理,财务管理是其核心,所以实行绿色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一、不同类型市场上企业行为及政府职能的分析[2]
因为长期内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是一致的,所以不存在企业不愿意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因为,待企业认识到以后,所造成的生态问题已无法挽回,所以,当前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加快绿色财务管理的实行,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
根据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那么,在不同类型的市场上,企业的行为是不一样的,本文想通过对不同市场结构中,企业行为特征及政府的职能分析,找出各类市场上实现绿色财务管理的途径。
(一)完全竞争市场的企业行为与政府职能
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每一个行为者只占极小的市场份额,以致于没有人能够独自影响市场价格,市场上所有的人都只是根据自己的利益独自决定如何行动,这些行动汇集起来共同决定了市场价格。对单个的参与者来说,他只是一个价格接受者。市场上的商品是同质的,即在同一市场上所有的生产者都提供完全一样的商品;而消费者对购买哪一个生产者的商品不存在偏好,唯一影响消费者选择的因素是价格;所有生产要素都可以自由流动,每个企业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进入或退出某个行业;买卖双方都能得到有关现在和将来市场情况的全部信息,不存在供求以外的因素对价格和市场竞争的影响。所以,对单个生产者来说,要考虑的只是所处地域范围内的消费量。
对于这类市场上的企业来说,经济实力很弱,如果靠企业单独进行绿色财务管理来进行经营活动,企业没有那个能力,也不会产生效益,因为企业没有定价权,进行绿色财务管理的成本无法弥补,唯一的办法就是政府进行干预。使得实行绿色财务管理企业生产的产品能与市场上其他产品区分开来;通过对不进行绿色财务管理生产的企业的产品以平均可变成本定价,使其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而对于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进行合理定价,这个定价既要考虑到生产者的成本,又要考虑消费者的支付能力,那么这个定价,要以居民的平均收入程度及其消费需求的比例进行定价, 对于生产者来说,在销售收入抵补生产成本且加有同行业以前的利润水平的差额由政府进行生产补贴。
(二)垄断竞争市场的企业行为及政府职能
企业在市场上进出比较容易,资本不多,规模不大;不同企业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相互有差别,即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类产品有不同之处。这就使得不同企业的产品不能相互完全替代,从而使他们各自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不同企业的产品相互差别越大,单个企业在市场上的垄断程度就越高。但是,许多不同企业的产品属于同一类产品,彼此之间有相似之处,从而这些企业之间又存在竞争。它们的产品相互替代的程度越高,竞争程度越高。
所以,政府可以利用企业间的这种特点促进绿色财务管理的实行。即通过绿色产品标识使得通过绿色财务管理生产出来的产品明显地区别于同一市场上的其他产品;通过政府对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进行生产补贴以及对不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实行政府限价;这样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不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无利可图。这就使企业间为追逐利益而竞相实行绿色财务管理。
(三)寡头垄断市场的企业行为及政府职能
市场以少数几家企业提供某一行业的全部或大部分产品为特征。每一家企业对市场的价格和产量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企业在做出价格和产量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本身的成本和收益情况,还要考虑到这一决策对整个市场的影响,竞争对手做出的反应,因为其他企业的反应又决定了本企业行动对它自己所带来的后果。而其他企业的反应程度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易捉摸。所以在寡头垄断条件下,对企业的价格和产量决策很难得出确定的结论。但其价格的上下限可以确定。这是这类市场上,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但对于实现绿色财务管理而言,市场失灵,政府必须要履行其职能。首先,政府要制定出各类企业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标准包括对资源的利用及对环境的污染方面,同时要限制住各企业间串通;第二,关注企业在实行绿色财务管理后所增加的投入及带来的收益,从而调整市场价格。
(四)垄断市场的企业行为及政府职能
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企业是商品价格的制定者,它没有自己的供给曲线,对这类企业,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约束和价格管制及绿色产品标识进行管理,使之实现绿色财务管理。
二、政府制定绿色财务管理政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分析
政府制定绿色财务管理政策后,如果企业实行绿色财务管理,在进行绿色投资时,必然增加成本;如果政府不对其绿色产品给予保护,使其能区别于非绿色产品,且不在生产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必然会使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产品价格提高,而且,自己绿色产品的特色难以体现,导致消费者不愿或没有能力购买,而使企业产品销售量下降,收入下降,从而经营成果下降,最终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3].
如果企业不实行绿色财务管理,它的生产投入保持不变,但政府为了使其政策得以实行,政府对于不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进行价格限制,同时对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产品进行绿色标识,对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进行生产补贴,这样,使得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生产企业的产品价格上升幅度不大,且消费者
通过标识能够与非绿色财务管理生产的产品区分开,这样,消费者会转向带有绿色标识的产品的消费,而使非绿色财务管理企业的销售量下降,且由于政府对其实行价格管制,价格较低,导致这类企业的经营成果下降严重,直至亏损,而无法继续经营。由此可见,只有在政府支持下,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才能获得好的经营成果,才能在本行业中发展壮大。
对于不同类型的市场上,政府的干预及市场上其他企业的反映是不一样的。对于完全竞争市场上,完全符合前述的情况。对于垄断竞争市场上,由于厂商间存在着由于产品差别而带来效益的问题,所以企业会利用政府的绿色标识形成的差异来创造效益,从而自动形成企业间的对于绿色财务管理的相互监督,利于推动绿色财务管理的实行。而在寡头垄断市场上,政府要加强对厂商间串通而实际上不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监管和检查。对于垄断市场上,政府的措施就是价格管制和绿色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实行绿色财务状况及程度的资料给予公布,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下去的话,国家可以考虑收回国有进行经营。
三、保证绿色财务管理在各类市场上得以实行的措施
(一)制定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标准
1.进行注册登记。企业需到相应的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体现其绿色财务管理的文件(如实行绿色财务管理的规划书、绿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等),通过管理部门审批后,得以注册登记。
2.定期向相应管理部门报送经营活动的资金资料。
3.以环境保护法及自然资源有效利用法进行规范.
(二)制定政府对各行业的生产补贴标准
可以根据各行业的平均水平作为标准进行补贴,对于实力弱的企业可以进行重组。补贴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差量成本法。对于进行绿色财务管理而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成本与非绿色财务管理进行经营所需成本的差额。
2.影子价格法。从数学意义上讲,影子价格实际上是最优化的线性拉格朗日函数的拉氏乘子,即目标函数发生的增值;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讲,影子价格不是价格,是某种资源投入且每增加一个单位所带来的追加效益。影子价格实际上是资源投入的潜在边际效益。影子价格反映了产品的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越丰富,其影子价格越低,反之亦然,即资源的数量和产品的价格影响着影子价格的大小[5].
3.模糊数学法。模糊数学是利用模糊思维建立的数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环境资源的价值系统是个复杂的系统,它是自然、经济、社会相互影响、相互结合的系统。当系统的复杂性增大时,精确化的能力减少,在达到一定程度时,复杂性和精确性相互排斥,在此引入了“模糊”的概念,来解决绿色财务管理中计量问题。如进行绿色财务管理补偿的测算。设A为成本的价值因素,A=(风险,投资增加,管理成本,收益,价格),Q为评价向量,从而得出评价矩阵,求出补偿总额[6].
4.供求定价差额法。包括(1)卖方定价模型Ps=[E1(C+V)—R1]/Q+P0.Ps为生产者的定价;E1为进行绿色财务管理需增加的额外投入的系数;C为物化消耗;V为活劳动的消耗;R1为由于进行额外的绿色投资而带来的收益;Q为产量;P0为非绿色财务管理时同行业的平均单位利润额。(2)买方定价模型Pd=P1+Ki.P1为原购买价格;Ki为对绿色产品的偏好(是差别定价的基础)。(3)政府补贴———买卖双方定价的差额。
(三)监督和管理企业绿色财务管理的实行
1.定期进行绿色审计。
2.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得绿色财务管理的经验及资源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共享及相互支持,同时也会引起企业间的重组。
3.管理部门对实行绿色财务管理企业的业绩给予公布及宣传,对于非绿色财务管理的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引起消费者及投资者的注意。
摘要:本文根据多年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学习心得体会,就学校体育目的任务和实现学校体育目的的任务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全面展开了讨论,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学校体育工作质量提供了有益参考。
1、对学校体育目的任务的认识与理解
众所周知,学校体育是国家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国内乃至全世界基本形成共识。关于学校体育及其目的任务,国内有关论述很多,也有很多建树。就其目的而言,经历了从“技能”“体质”“人才”的演变发展过程,对于激发人们积极投入体育实践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从宏观上对体育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因而由此反映出来对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在观点及其内容上各不尽同。笔者积多年从事学校体育工作实践经验与学习体会,认为“技能”、“体质”、“人才”均不能单独构成学校体育的目的。学校体育以青少儿为对象(其年龄一般在6—7岁—21—22岁),其目的在于促进生长发育,体格健美,身体健康,精神愉说,帮助学生形成健身、娱乐、生活等方面的多种身体技能;增进体育文化知识,促进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和生活习惯的形成,佼学生在校期间有充沛的箱力学习,为他们毕业后能够获得高质量生活奠定某些基础,创造有利的条件。学习体育的这一宗旨,与学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拓型人才的目的不无一致,反映了青少儿的身心特征,体现了体育的目标功能和国家社会对青少儿一代的期望。由此也决定了学校体育的地位。而青少儿的体格健美、体质强壮,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兴旺发达;增进文化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与生活习惯,又正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多种身体技能及其迁移,必然影响到青少儿现在与未来的学习工作效率及生活质量,是人类社会生活教育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学校体育地位与意义非同一殷。如实说,学校体育发展到现在,己超出了学生时代,具有终身意义,超出了学校教育的范畴,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超出了强身健体的独特功能,具有促进身心协调发展的全面效能。为此,务必加强全面管理,努力完成下列任务:①传授体育卫生保健知识和健身、健美、健心的技术技能,使学生掌握科学健身与养护身心的方法;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全面锻炼学生身体,促进体格健壮、姿态优美,身体健康,全面发展体能、机能和心理能力,增强适应能力和审美能力;③加强思想教育和健康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健康意识,体育意识与公民意识,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道德作风及坚持体格锻炼的习惯;④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娱乐生活,发展学生体育能力、社交能力与团结、合作精神。
2、加强管理全面实现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
明确了学校体育目的任务,能否实现的关键在于管理。所谓管理,泛指对学校全部体育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协调与监督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要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全日制小中学暂行工作条例》、《全国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条例》、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大纲》对学校体育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工作,体育骨干队伍,体育图书情报,学生体质测试与评价以及体育经费、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管理。其中,应以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为目标,以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其积极性为根本,而以管理人员的明确分工尽职尽责为保障。因此,实施学校体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应该是:
2.1 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2.2.1 校长学校体育工作应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校长或副校长分工主管。其基本职责是:①根据上级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结合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学校体育工作提出总的目标要求,并将其列入学校工作计划。②深入实际,检查、评估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其效果。③加强对体育组(室、部)和体育教师的领导,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与生活,支持鼓励他们钻研业务,尊重体育教师的辛勤劳动。④动员教育 班主任、辅导员及全体教师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⑤提供必要的体育经费和物质条件保证。
2.1.2 体育教研室(部)是学校中具体组织实施体育工作的部门。其基本职责是:①根据党的教育,体育方针,上级对体育工作的指示以及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体育工作和必要的规章制度,报请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体育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组织开展体育教学和学校课外体育活动。③协助校医室(院)定期检查学生身体,建立健康卡片。④协助总务部门做好场地设施器材的修建、选购、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动员教师维修、自制体育器材。⑤做好体育的宣传工作。⑥关心教师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1.3 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中坚力量,其基本职责要求是:①自觉坚持政治、思想、业务进修,做一名具有高尚道德品质,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体格健壮、姿态优美的又红又专的体育教师。②根据教育计划和大纲精神及时制订各种教学文件。③热爱关心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④协助学校医务部门检查学生身体,建立健康卡片。⑤积极做好体育宣传工作。⑥自己动手及时维修、自制体育器材,教育学生爱护公物。⑦结合学校体育实践,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1.4 班主任、年级辅导员①将体育工作列入本班、本年级工作议事日程,并结合本班、本年级实际情况作好具体计划安排。②加强对学生进行有关党的教育方针、思想品德教育,鼓励学生在搞好文化学习的同时,积极上好体育课,搞好课外体育活动。③以身作则,规范带头,主动协助体教师开展各项体育工作。
2.2 齐抓共管,提高整体效应实现学校体育目的任务,事关全体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其工作过程,涉及面广又很具体,只有全校师生员工上下配合,协同努力才能卓有成效。因此,学校对其体育工作实施全面管理过程中,即从制订计划、组织实施到检查督促,效果评估的全过程,都应全校动员,实行齐抓共管,追求整体效应。更要不时运用评估所获信息,调控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能。其主要内容至少应该包括:①学校对体育的重视程度。②体育教研室(部)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发挥作用的程度。③体育教学质量。④群体活动开展情况。⑤学生体格、体能、姿态、素质发展情况。⑥学生健康状况。⑦体育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使用情况以及场地设施器材的建设,保管与使用情况。⑧教育科研进展及其主要成果。
近年来,审计署统一组织了地方债务审计、社保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从审计实施的结果看,这种统一实施的大项目审计管理模式,是提高审计质量、整合审计资源的较为理想化的管理状态。在这种管理状态下,无数个子项目实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目标、统一标准”,构成一个大型项目审计,审计结果更能从宏观上反应审计对象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真实状态,“免疫系统”功能的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会发挥得更充分。本文认为,构建大项目审计管理模式,创新审计计划管理与组织实施方式方法是两个重要因素。
一、创新审计计划管理方法的重点
审计计划作为现阶段国家审计管理的龙头,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法定性不够强、调整较多、延续性不够、上下级之间不够协调及互补性不强等问题。因此,科学管理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建立信息数据库
要实现审计全覆盖,计划管理部门就要在审计机关自身的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不同年度项目计划的前后延续性、以及年度计划与相关年度项目规划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着手,做到有规划有序、计划可行、相对稳定、前后衔接、上下互补。信息数据库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审计机关规划、不同年度项目计划、审计实施及完成情况等内容;二是上、下级审计机关的规划、项目计划,其他监督主体曾实施或者将要实施的与审计对象相关的监督等内容。
1.实施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对象单位性质、资产规模、预算批复金额等标准,对众多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审计实施时间和审计实施主体。
2.实施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在信息数据的支持下,编制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应坚持全面覆盖,重点项目定期轮审,一般项目不定期审计。
3.实施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实施审计项目进度管理,旨在确保审计项目能够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
——制定审计项目进度计划。在识别关键控制环节的基础上,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活动做出一系列时间计划,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点。由于审计对象在规模大小、复杂性、重要性以及审计风险等方面的差异,应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尝试建立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项目计划进度参考标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对象的审计项目需要,制定不同的审计项目进度计划。
——实施审计项目进度控制与优化。由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审计项目进度是否发生变化;比较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并决定对产生的偏差是否采取纠正措施。对审计项目进度的分析,可以建立并利用审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审计项目进度情况的及时跟踪,对一些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提醒和督促,促进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二)建立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
审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重点对开展审计项目的科学性、社会性、效益性、重要性以及风险性进行评估。提交审计业务会讨论确定审计计划时,应同时做好审计成本的预算(主要包括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现场审计的外勤审计成本,以及为该项目进行非现场工作的内勤审计成本),这既是审计机关实现绩效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审计风险管理,避免遭受审计失败的主要手段。
二、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
(一)探索和完善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体现为对经济行为、事项、资金、政策执行等进行过程性、持续性的监督。开展跟踪审计,与“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这一重要命题是相一致的,“免疫系统”功能主要目标就是要求审计应更早地感受风险、揭示危害、抵御和查处病害、建议消灭病害。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过程同步式跟踪审计,审计的介入与项目的启动和发展同步,审计与项目的运行轨迹像两条平行线,审计既监督又与项目建设过程保持一定距离。二是阶段性定期跟踪审计,每季度审计一次或每年审计两次,并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虽然没有过程同步,但仍能形成对相关审计对象的监督压力,促使其规范运作。
——财政专项资金运用跟踪审计。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项目,可以单独立项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也可以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相结合同步组织实施;可以采用审计,也可以采用审计调查。
——公共突发事件跟踪审计。审计机关应根据公共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各主要环节,提出实施跟踪审计工作预案。在审计年度内,如果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照跟踪审计工作预案,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执行跟踪审计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对政策贯彻落实的过程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按照政策设计的路径执行;另一方面从审计独立评价的角度,对政策出台后的效果或效应进行评估,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具体的组织实施方式可以单独立项开展审计,也可以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实施。一般在重大政策出台后不久组织实施第一次审计,在其后的阶段里,采用每年或每两年进行定期审计的方式,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探索和完善联动审计。联动审计的目标是,整合内外部资源,扩充审计力量,扩大审计覆盖面,确保审计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同时,通过联动审计,进一步理顺审计监督与其他相关监督主体的关系,建立健全相应的协同机制。在开展联动审计中,应坚持审计的独立性。
——实行审计机关内部不同业务部门对同类审计项目的联动审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对同一被审计单位涉及不同的审计内容,审计机关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一个审计组实施审计,既减少交叉审计、重复审计,又便于在同一
时间点上完整地揭示被审计单位在不同领域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同一年度对不同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对各单位都涉及的事项,审计机关要求各个业务部门都予以审查,充分反映不同单位在同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增强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宏观性。
——实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联动审计。对具有系统性特征的审计项目,上一级审计机关可以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共同参与审计。其有益之处在于:一是能够充实对某一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力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有利于从整体上系统地反映审计事项,增强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
——实行审计机关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审计。具体形式有:一是对部分重要性程度较低的审计项目,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委托给内部审计制度健全的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审计,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二是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某一单位同时开展审计监督和有关专门监督。三是审计机关选择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质量较好的内部审计机构共同参与审计。
(三)探索和完善政府委托审计。 政府委托审计是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将政府审计项目的业务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同时,政府委托审计还包括购买的社会服务,包括专业人员服务。政府委托审计是审计机关对社会审计资源的一种运用,实质上体现了一种“委托—”关系。
三、矩阵型组织结构在审计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在地方债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等需要进行大规模资源整合的项目中,当前以处室为单位的行政组织架构与全局性大项目所要求的组织管理模式还不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窝工、效率低下、苦乐不均等问题。如何通过科学配置审计资源来提高效率,是审计现场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矩阵制组织是为了改进直线职能制横向联系差,缺乏弹性的缺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在职能式组织的垂直层次结构上叠加了项目式组织的水平结构。对于审计机关而言,在审计项目中应用这种模式具有必然性。通过运用这一管理模式,认真计划、科学组织、动态管理、合理评价,科学调配审计现场的人力资源,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进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有效控制审计成本,将审计资源统筹管理、有效利用,从而实现审计资源持续不断地合理优化配置。(编辑:果宝)
在组织形态多变的时代背景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简称SHRM)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现象。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都深深地融入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变革之中,并且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但企业组织形态的变迁使得SHRM研究不断面临挑战,因为不同的实践背景会造成由此而形成的理论研究的不同,所以有必要通过实践发展变化的过程探索新的理论。因此,SHRM的研究内容也随着企业实践模式的变迁而变迁,并且不断出现新问题。
SHRM的产生背景
SHRM的研究内容不仅随着企业实践模式的变迁而变迁,也随着学者对相关理念或思想的不断挖掘而得到系统的提升。
虽然SHRM的理念首先由美国人提出,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企业实践为SHRM提供了研究平台。日本HRM实践的核心在于其人本主义思想,并实行了终身雇佣制等一系列体现其人本主义思想的HRM制度。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HRM的弊端也日益地暴露出来。约翰·沃洛诺夫在《日本管理的危机》的着作中深刻地分析了日本模式的弊端。他批评日本企业的HRM实践在很大程度上陷入一般事务性职能,而忽略了对人力资源的战略性缺乏充分的界定、使用和激励。
二战后美国经济的衰退和经济全球化也迫使企业一般意义上的人力资源管理上升为战略角度。随着管理学者们对企业战略研究的深入,战略取向的推动使HRM研究者们开始思考其在组织战略管理中扮演怎样的角色。也就是说,战略理论的兴起也使HRM研究者们意识到HRM必须由原来的一般事务性职能转变为战略导向的HRM。
SHRM研究的丛林现象
纵观近三十年研究历史,SHRM研究领域在理论和实践都有了很大发展。迄今为止该领域研究包括以下研究主题:SHRM的匹配与柔性、跨组织边界的SHRM、SHRM对组织的战略贡献、SHRM的理论模式、SHRM系统的结构、SHRM研究的方法论,而这六个研究主题随着SHRM研究领域的成熟在不同阶段相继发展。
(一)SHRM的匹配与柔性
20世纪80年代,随着企业的业务流程越来越复杂而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实践者们意识到必须从“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业务流程的视角重新设计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外界市场环境的快速反应来提高企业竞争力,于是开始了大规模的企业重组和再造革命。企业再造和业务流程优化的盛行使实践界和理论界开始思考HRM实践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扮演的角色,研究者们开始从战略的角度思考HRM实践。Devanna等的《HRM:一种战略观点》一文的发表标志着SHRM研究领域的产生。虽然学者们对SHRM的概念迄今没有达成一致结论,但学术理论界一般采用Wright和Mcmanhan(1992)的定义,即企业为实现目标所进行和所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有战略意义的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模式。
起初,受科学管理理论、行为科学理论等管理理论追求普遍适用的模式与原则的影响,SHRM学者在肯定SHRM在实现组织目标的战略性角色的同时,认为存在最优的HRM实践模式普遍适用于所有组织,而不用特别考虑组织战略等因素,这就是“最佳实践观点”,即普遍观(Lawler,1986)。普遍观的核心是对所有组织而言,存在比其他HRM实践更能提高组织绩效的最佳实践。但随着权变理论的提出,普遍性观受到了权变观的挑战,即“最佳匹配观点”。权变观秉承权变理论的核心观点—企业管理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随机应变,不存在一成不变、普遍适用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否认存在对所有组织都是“最佳”的人力资源实践,而是认为组织内人力资源实践只有与组织内外的情境因素(如组织战略)相匹配时才会对组织绩效有积极影响(Lengnick等,1988)。
20世纪80年代后期,组织种群生态理论的研究触角伸向种群生态学相对应的组织生命周期,SHRM学者发现除了组织战略外,组织生命周期也是对HRM实践有重要影响的权变因素(Baird和Meshoulam,1988)。权变观部分解释了SHRM的核心—匹配,组织研究中系统论的引入对SHRM的这一核心问题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于系统论,组织是一个通过与环境的持续互动达到动态平衡的开放系统,而SHRM系统作为镶嵌在组织系统中的子系统,只有同时实现内部匹配(即HRM系统内部要素的匹配)和外部匹配(HRM系统和组织战略等系统外要素的匹配)才会使组织的运行更有效率(Baird等,1988;Lengnick等,1988)。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企业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配置,从而使企业得以将优势资源用到企业的核心业务中,而将非核心业务通过业务外包的形式分离出去。此时实践界和管理学界逐渐意识到SHRM系统内外部匹配更应该是一种动态的过程,SHRM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实现战略匹配,更重要的是通过HR的柔性支撑组织的战略柔性(Milliman等,1991)。基于此,Wright等(1998)提出SHRM的匹配与柔性模型。这个模型的最大贡献在于较为具体地论述了柔性,他们将柔性定义为战略人力资源实践支持组织快速回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同时借鉴Sanchez的分类将HRM实践柔性分为HR实践的资源柔性和协调柔性。该模型从“柔性与匹配独立且互补”的视角,综合了SHRM前期研究,并且在开发组织内部能力以增强组织柔性的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21世纪以来, 企业间的竞争转化为企业共生网络间的竞争, 企业间的合作竞争替代了古典竞争。企业组织形态开始向虚拟组织、创新型组织、模块化组织等新型组织形态变迁。为了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组织就必须同时实现自身柔性和内外部的匹配来应对快速多变的环境(Pablo,2005),SHRM的匹配和柔性问题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学者们开始将从更微观的“人”的角度落实SHRM的匹配与柔性问题。Werbel和DeMarie(2005)从人-环境匹配的角度提出战略权变模型指出了人-环境匹配与组织战略的关系。该模型认为人-环境匹配是组织横向匹配和纵向匹配的耦合点。人力资源系统的横向匹配促进了组织能力的提高,而组织能力又促进人力资源系统与组织战略的纵向匹配。Lepak等(2004)提出人力资源系统相对性的构念,其核心观点是不同的组织战略要匹配不同的组织结构、不同的组织运作方式等。因此,组织需要不同的运作方式实现组织战略,那么所要求的员工行为也会有所不同。
(二)跨组织边界的SHRM
Internet技术的发展宣布人类由工业经济时代迈入电子商务时代,而电子商务时代的“3C”特征—顾客(Customer)、竞争(Competition)、变化(Change)构成了价值链提出的时代背景,价值链的提出将SHRM的研究范围也由组织内扩展到组织外。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价值链上的组织可以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 创造获取竞争优势的潜在机会,因为组织会利用自身HRM实践的优势对整条价值链的竞争优势格局施加影响(Schuler和MacMillan,1984)。这一观点标志着SHRM的研究范围开始超越传统组织的边界。
Milliman等(1991)是最早在国际背景下提出SHRM的学者之一,他们在国际背景下扩展了匹配的概念并提出了四种类型的匹配。其他学者随后对战略国际人力资源管理(下文简称SIHRM)进行了深入研究,Schuler等(1993)认为SHRM不但受单位间连接与内部运作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外衍/内衍因素的影响,并提出了战略国际HRM的整合框架。该框架从单位间连接和内部运作的角度来协调跨国公司利害关系和达成经营目标,但是忽略了SIHRM在跨国公司中的控制性角色。Taylor等(1996)基于资源基础理论将SIHRM模式分解为国家、母公司与子公司三个层次的SIHRM理论框架,该框架阐释了战略国际人力资源的优势来源于国家层次、母公司层次与子公司层次,并根据母子公司的一致性程度将SIHRM导向分为三种模式—适应型、输出型和整合型。
随着跨国收购和跨国经营成为一种时尚,SIHRM也得到了新的研究进展。学者们开始关注母子公司间及子公司间的HRM实践的转移(Bjorkman和Lervik,2007)和知识的转移(Minbaeva和Pedersen等,2003)。并且开始通过跨案例研究提出整合跨国公司HR战略的方法(Wocke和Bendixen等,2007)。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国际化,SIHRM的研究范围逐渐延伸至新兴经济体,尤其是中国和印度。首先是SHRM在这些新兴经济体中的应用问题,WEi和Lau(2005)首先发现在中国SHRM的应用程度随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而不同,私有制企业比国有企业更倾向于采用SHRM。Som(2007)则以印度为例发现企业的国家背景、组织所有制形式、HR部门的角色等都会影响SHRM在组织中的应用。此外,在这些新兴经济体尤其是中国,SHRM对组织绩效(财务绩效、运营绩效等)的影响也得到了初步的实证研究(Akhtar等,2008)。
(三)SHRM对组织的战略贡献
SHRM与组织绩效关系的研究一直是SHRM研究的重要主题,但是无论从实证研究还是理论构建都存在问题。
在两者关系的实证研究方面,虽然已有大量学者证实HRM实践与组织绩效的相关性(Snell等,1996),但实证研究得出的有关HRM实践与组织绩效关系的显着性上仍然存在分歧(Delery和Doty,1996)。结论的不一致部分是由于研究方法的缺陷(Shaista和Wang,2006),缺陷之一是学者们在研究两者关系时没有区分由高层管理者和HR部门“制定”的人力资源实践与组织内员工“实施”的人力资源实践。而HRM政策和实践的落实程度与能否实现组织战略、提高组织绩效密切相关。但往往由于组织内外各种系统约束使“制定”的人力资源实践与“实施”的人力资源实践之间存在缺口(Shaista,2006)。
在HRM实践与组织绩效内在关系的理论构建方面,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探索HRM实践对组织绩效的作用机制。
20世纪70年代的人力资本理论为理解SHRM与组织绩效的关系提供了一种理论框架,该理论强调对组织内人力资本的投资来提高组织的人力资本含量,从而获取竞争优势(Schultz,1961)。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受产业经济学的“结构-行为-绩效”研究范式的影响,SHRM研究主要从控制论和行为主义视角,认为人力资源实践通过引导和控制员工的态度和行为实现组织战略,因为不同战略要求不同的员工行为和态度,组织通过人力资源实践控制和解释员工态度和行为,以达到提高组织绩效的目的。20世纪90年代,资源基础论开始渗透到SHRM领域中,基于资源基础论,SHRM将人力资源看作难以替代、难以模仿、稀缺和独特并能够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资产,这标志着HRM领域开始在组织层面上探索人力资源的角色及对组织绩效的作用机制。虽然以上理论从不同视角揭示SHRM和组织绩效的关系,但关于SHRM对组织绩效的作用机制并没有达成一致。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过于静态地强调员工所拥有的知识与技能, 却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本为组织创造价值、获取竞争优势的动态过程;而基于行为理论的研究则过于关注个体层面而忽略了组织层面人力资源的系统性;基于资源理论的研究则着眼于从组织层面探讨HRM系统对组织绩效的影响,但忽视了员工个人的行为和态度。因此,学者们对于SHRM和组织绩效之间的关系还是处于一个黑箱状态(Becker和Gerhart,1996)。
21世纪以来,SHRM与组织绩效间关系的实证研究除了继续支持人力资本可以作为SHRM与组织绩效的中间变量外(Hatch和Dyer,2004),还发现人力资本可以作为SHRM实践与组织绩效的调节变量,进一步支持了SHRM的权变性观点。同时,社会资本开始成为解释SHRM与组织绩效的关系的新变量(Collins和Clark,2003;Evans和Davis,2005)。同时,学者们开始将SHRM的研究触角伸向同时糅合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智力资本。Youndt和Snell(2004)以208家企业为样本实证检验到智力资本在人力资源系统和组织绩效间起中介作用。此外,环境动态性的加剧使学者们开始关注在剧烈变化的环境中应运而生的组织弹性(Coutu,2002)、HR弹性(Wright和Snell,2003)等新构念,并已有实证研究支持了组织可以通过SHRM来提高组织弹性和HR弹性,最终提高组织绩效(Cynthia等,2010;Beltrán等,2008)。总之,不同中间变量的引入为正确理解SHRM对组织绩效的战略贡献拓宽了研究思路。
(四)SHRM的理论模式
学者们对SHRM与组织绩效之间至少存在一种正向关系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对于SHRM与组织绩效之间关系的理论模式仍然不统一,Delery和Doty(1996)在早期的理论模式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模式—结构性观点。由此关于SHRM与组织绩效关系的理论模式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普遍性观点、权变性观点和结构性观点。尽管普遍性观点得到了部分研究者的认同(Pfeffer,1994),而且不断有学者识别出最佳实践(Pfeffer和VEiga,1999),但对于何谓最佳实践并没有达成共识(Fey等,2000)。同时,普遍性观点只是强调将一些最佳实践简单累加到HRM系统中,而并不考虑外在因素的影响。而虽然权变性观点强调HRM实践的外部匹配性,但上述两种观点都简化了人力资源系统的复杂性。因为基于资源基础论,单个HRM实践由于其易模仿性对建立以资源为基础的竞争优势收效甚微,所以各种HRM实践必须整合成一个有效的系统,才会维持长久的竞争优势,因为整合性的HRM系统具有因果模糊性、系统性、难以模仿性等特点(Doty,1994)。结构性观点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强调通过各种HRM实践之间的互补性创造协同效应,从而形成有效的HRM系统,以实现最大化的内部匹配。然后,把这些HRM系统与组织战略等系统外因素联结起来以实现最大化的外部一致,从而实现SHRM的内外部匹配。结构性观点同时吸收了“内部匹配”和“外部匹配”的理念,整合了普遍性观点和权变性观点,糅合成为更加接近现代企业的HRM现实的理论体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支持了SHRM理论模式的权变性方法和结构性方法(Boxall和Purcell,2000;Stavrou和Brewster,2005)。随着权变观理论的不断演变,学者对权变因素的研究范围已由早期的单纯研究战略变量和组织生命周期变量逐渐扩展到多个变量如企业年龄(Fields等,2000)、所有权(Zhu等,2005)、技术变革(Ding和Akhtar,2001)、组织性质(Skaggs和Youndt,2004;Rodwell和Teo,2004)等权变因素。
(五)SHRM系统的结构
根据系统论,作为组织系统的子系统,人力资源系统体现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往往关注人力资源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而忽略了系统内部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关系,但人力资源系统内部的交互作用会对系统外部产生影响(Lengnick等,2009)。人力资源系统内部要素及交互作用的方式逐渐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Schuler(1992)从多层次的角度提出SHRM的5-P模型,核心思想是人力资源系统内部要素—人力资源理念、政策、程序、实践、过程都应该与企业战略保持一致,以实现SHRM。5-P模型揭示了SHRM的纵向整合(人力资源系统内部各层次与组织战略的整合),更重要的是揭示了人力资源系统内部各项政策、实践之间的横向整合关系。同时,学者们发现组织中不仅仅存在一种人力资源系统,而是存在至少两种人力资源系统(Mark和Lengnick等,2009),于是开始从不同角度对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系统进行分类。这些分类无论基于系统的特征和功能(Arthur,1994)、员工—组织关系(Tsui等,1997)还是基人力资源的价值性和独特性(Lepak和Snell,1999),其落脚点都是建立立体的战略性人力资源任用体系,以实现HRM的战略性导向。
组织内存在多种人力资源系统并且不同类型的HR系统对组织绩效的影响不同的观点也得到了大量实证研究(Lepak和Snell,2002)。同时,在Lepak和Snell(1999)对HRM系统分类的基础上,Liu等(2003)针对每种人力资源系统提出与之对应的领导风格,Palthe和Kossek(2003)则对应每种人力资源系统提出不同的组织亚文化,并指出对应每种类型的亚文化将有助于HRM实践实现人力资源战略。Richard等(2007)通过实证对比生产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中人力资源多元化与组织绩效的关系,得出人力资源多元化与组织绩效的关系呈U型曲线,这种U型关系在服务型企业中更明显的结论。
(六)SHRM的方法论问题
随着SHRM理论研究的成熟,学者们开始将关注点转向对前期理论的实证检验。但SHRM与组织绩效的关系研究引起了一系列方法论的问题,如评价指标过于单一,两者的因果关系不确定及存在解释两者关系的遗漏变量等问题都引起SHRM研究者们高度重视(Wright和Haggerty,2005)。学者们开始增加财务指标之外的多种指标测量组织绩效(Chen和Huang,2009),并且在研究SHRM对组织结果的影响时开始考虑组织自身的系统约束(Way和Johnson,2005)。也有学者考虑到时间跨度,认为HRM实践产生的组织结果存在时间滞后性,HRM实践与组织绩效的关系时应考虑时间因素并从多层次(个体、群体、组织)的角度研究两者关系(Wright和Haggerty,2005),此外“实施”的SHRM实践与“制定”的SHRM实践的不一致性也得到了实证检验(Wang等,2006),这一实证研究为后续学者从更现实的角度检验SHRM实践与组织绩效的关系提供了方向。
总体而言,SHRM的六个主题在21世纪得到了很大发展。大量实证研究证明了人力资源系统的多样性及其与组织绩效的相关性,并且这一观点在理论上延伸到与不同人力资源系统匹配的领导风格和组织亚文化研究,同时也支持了SHRM理论模式中的权变性观点和结构性观点。人-环境匹配成为组织的人力资源理念的关键决定因素,这一思想的提出扩展了匹配和灵活性的构念。同时,学者们开始从社会资本、智力资本等新视角探索SHRM对组织绩效的作用机制。组织性质、年龄等开始成为影响组织的SHRM实践的权变因素。SHRM在跨国公司的整合及知识等战略资源的转移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此外,SIHRM的研究范围开始延伸至新兴经济体并初步明确了在新兴经济体中的适用条件。
企业组织形态变迁趋势下SHRM的困惑
企业组织形态变迁使SHRM研究的基本假设和理论正面临严重的挑战。企业组织形态的变迁使组织正朝管理人员核心化和一般员工分散化的方向发展,那么传统企业组织形态背景下对组织的“人力资源”的界定是否依然适用于新背景?因为组织间联盟、网络化组织、模块化组织催生出的虚拟人力资源、人力资源联盟颠覆了传统的“人力资源”的概念。“人力资源”边界弹性化的现实下组织SHRM研究将何去何从成为亟待HRM研究者们思考的问题。
同时,随着创新型组织成为新型企业组织形态,组织创新战略导向下的SHRM实践对员工创新过程的控制、参与和考核变得更具模糊性。因为组织创新战略面临着对现有组织结构和文化刚性、内部政治的损害,同时组织不愿为追求不确定的未来而放弃当前的利益。这些问题都对SHRM提出了挑战,因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未来角色不仅仅是保证战略匹配和组织柔性,更多的是配合和推进组织不断的变革与创新。
从新制度主义在组织研究中的社会学视角来看,理性并不是组织最重要的特征,最重要的是每个组织都有生命。因此即使在正式结构中,非理性也是不可杜绝的,因为非理性来自参与组织活动的个人,但个人参与组织活动并不仅仅是实现组织的目标。不断变迁的组织形态对个人与组织关系赋予了更多的意义,虽然SHRM已经充分利用组织的资源基础论来强调人在SHRM活动中作为一种战略资源来对待,但是忽略了“个人”的因素,后续研究需要关注以下话题:针对不同类型员工实施不同的HR实践对作为“个人”的员工的影响,强调不断学习和持续改进的同时考虑作为“个人”的员工的疲劳效应,把员工视为可以产生杠杆效应的资源而不是需要培养的“个人”的伦理问题,那么SHRM研究究竟如何协调和整合资源基础论和新制度主义的社会学观点?
网络化时代促进了企业数据信息系统和网络技术运用的深化,但组织网络化也给SHRM增加了新的管理挑战,其中应备受关注的信息隐私问题。SHRM如何在保护企业内部信息机密的同时,协调好员工日益关注的个人信息隐私问题成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又一大挑战。
虚拟组织成为信息时代企业组织形式发展的趋势。突破时空限制的现代化通讯方式使企业之间基于某一目标而对各自的核心能力进行组合而组成虚拟组织,虚拟组织可以是不同企业或不同企业中的一部分甚至是同一企业内部不同部门间的一种临时组合,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众多的组织层次,所以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易拆解性。但是对于虚拟组织组合过程中的人员配备、磨合和调整策略成为SHRM领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之,企业组织形态不断变迁的进程中,传统的SHRM研究已经面临危机,同时也面临着一个发展的新契机
摘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赋予社会组织以重要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但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却相当薄弱。在分析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的体制性缺陷和机制性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构成和政府主导的渐进式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关键词:社会组织;体制改革;目标;路径
在本文,社会组织与西方话语系统中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慈善组织不同,特指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所讲的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承担一定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指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保证我国现有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功能与作用的发挥而进行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以“分级登记”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一段时间内,由于我国没有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呈现出“无序发展”的局面,并引起一定程度的社会混乱。
1989年,国家颁布了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初步确立了“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社会组织无序发展的局面得以改善;1998年国家正式公布新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标志着“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双重管理体制正式形成。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既是对社会组织实施有效监管的现实选择,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为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制度和信任基础。然而,“政社不分”、社会组织的公众认可度及其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的存在,决定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如何突破体制困境、构建理想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已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从而实现和谐的社会管理的重要议题。
一、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缺陷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是体制性缺陷,即现行体制本身的缺陷;二是机制性缺陷,即政府社会组织管理方式的缺陷。现实中制约我国社会组织能力与建设的因素除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自身不完善(体制性缺陷)之外,更重要的因素是机制性缺陷。
(一)体制性缺陷
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以三部条例①为基本框架与其他法规共同构成。体制性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归口登记”与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组织的登记需要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和最低限度的人数要求,申请成立须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等。但《条例》导致两类不“合法”社会组织的存在:一类是未达到《条例》规定的“非法”的社会组织;另一类是以营利性组织形式存在的社会组织,即因业务主管单位不清转而寻求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这种状况说明采取“一刀切”式的登记管理制度是不合理的,势必造成大量“合法律性”,但却不具有“正当性”或136“合理性”的社会组织存在;①而把大量具有“合理性”或“正当性”的社会组织视为“非法”,并排斥在管理范围之外,也将导致社会组织管理的覆盖面过窄。
2·“双重负责”与管理部门的职责。三部条例对政府管理部门职责的规定有三点不足:一是管理职责规定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不足。比如在《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条例及其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登记管理机关的日常活动包括哪些方面,可以动用什么样的监督管理措施,条例并没有作出具有操作性的回答。二是管理职责交叉和模糊地带较多。三部条例虽然对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进行了分工,但在社会组织的筹备、申请登记和审查、年度检查和审查、违反有关条例规定的查处等职责方面都有重复之处[1]。三是管理部门的责权不统一。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具有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撤销登记或取缔等权力,但实际上却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足够的管理力量。业务主管单位虽然有很大的管理权力,也有相应的管理手段,但却没有相应的责任要求。这种责权不一致的现象削弱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也加大了“政社分开”的难度。
3·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三部条例都强调政府监管、社会组织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重要性,但实际上社会组织只由政府监管并且效果很不理想。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问题是力量不足,没有能力进行监督。业务主管单位受部门利益的驱使,也没有履行监督职责,具体表现为与政府职能转移相关的社会组织大多是由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创办,甚至与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个实体”,由职能部门直接控制;与政府职能转移无关但有收入(包括捐赠收入和营业收入)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往往积极监管并提供“保护”;与政府职能转移无关又无收入或收入勉强维持自身存活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尽可能地回避政治风险[2]。这种局面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毫无意义,也使其与登记管理机关之间的协同管理无法实现。
(二)机制性缺陷
1·动力机制不足。我国的现行改革是政府主导型改革,政府主导型改革的基本动力是政府官员对政绩的追求。现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之所以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体制本身的缺陷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在运行过程中缺乏动力机制。以地方政府为例,如果不将社会组织发展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仅凭民政部门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宏观有效管理,管理的基本要求就变成了只要不给地方政府带来“麻烦”即可。在社会组织发展不被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的情况下,业务主管单位的动力也不足,因为政府职能转移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业务主管单位出于部门利益的本能考虑不可能主动把权力让渡给社会组织,也没有积极性培育社会组织,对那些“无利可图”的社会组织不可避免地采取消极的态度,社会组织“外形化”现象也由此产生。
2·实现机制不足。在登记管理机关方面,登记管理机关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去履行其职责,受自身权力(同级职能部门下的二级部门)、工作人员数量等客观因素的限制,登记管理机关没有足够的力量考核评价数量庞大、性质各异的社会组织;由于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包括其主管民政部门)并没有明确、系统的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也缺乏对社会组织培育和监 督方面的具体可供考核的绩效目标,更缺乏为社会组织服务的质量标准,这些使得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随机性很大。在业务主管单位方面,由于缺乏约束与考核的具体措施,业务主管单位并未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培育和监管社会组织[3]。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偏重行政干预,不重视社会组织的独立性,甚至忽视社会组织存在的社会价值。也就是说,如果缺乏相应的法规对业务主管单位承担何种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以及如何考核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绩效等方面作出规定,那么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目的就不再是为了培养政府转移职能的承担者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而是异化为“政绩工程”。
二、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其实现条件
针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缺陷,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改革思路。但体制的缺陷决定了这一改革过程充满着艰巨性和复杂性。中共十七大指出,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 “合法性律”指一个行为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符合法律的规定,“正当性”或“合理性”指一个行为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符合某种实体或程序的价值准则、以及其他非强制的原因,而为人们所认可或赞同,进而自愿接受或服从,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以此为指导,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既要考虑长远发展,也要考虑选择切实可行的路径。
(一)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构成
1·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科学的分类管理。完备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层面对社会组织的保护,也不仅是相关法律对社会组织权力和义务的笼统规定,还应该包括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这个处于宪法和法规之间的中间形态的法律,我国目前缺少这样一部对社会组织权力和义务都进行明确界定的基本法。在基本法之下,还应在对社会组织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颁布直接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从登记到监督等各个环节有约束力的条例和规章制度。从宪法到基本法,再到社会组织管理的规章条例,构成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所有社会组织都被纳入依法管理和分类管理的框架体系之中。
2·完整的管理链条和明确的管理职责。在法律体系完备的基础上,政府应本着廉洁、高效的原则,科学设计社会组织管理的流程,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构建从登记到监督的完整的管理链条。为此要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制定规范政府行为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政府官员绩效考核标准。
3·公开透明、多元化的监管体系。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从体制层面制定严格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同业组织评估考核制度和社会公众监督保护制度,从而形成多元化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既可以改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疲于应付的管理状态,也可以从烦琐的日常监督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于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战略问题。
4·系统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在社会组织的培育与扶持制度中,除了在社会组织成立之初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还包括在社会组织活动过程中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府为了有效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从而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应该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构建中明确规定培育与扶持政策的范围、力度和标准,以确保培育与扶持政策的公平性和系统性。
5·科学有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在我国“官办”或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占大多数的情况下,实现“政社分开”,明确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提高社会组织的运营效率,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构成了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条件
1·政府方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我国政府正在从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但到目前为止,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发挥着主导作用,“政社分开”仍然停留在观念层面。二是取决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政府是否能够正确认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否转变控制型管理方式,是否能够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直接决定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能否有效发挥作用。
2·社会组织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的独立性,社会组织能够独立自主地从事社会管理活动而不受“政社不分”所导致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控制。二是社会组织具备相应的自我生存和自我管理能力,自律性强,是成熟的组织体。三是同业组织能够有效地对同行业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督。
3·社会公众方面。一是公众的公民意识的觉醒,有自组织的愿望和能力;二是公众能够理性地看待社会组织,认可和信任社会组织;三是公众产生对社会组织的理性需要,形成合理的预期,并有能力自觉监督社会组织的行为。
就现状而言,上述三个方面的条件并不具备,这决定了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改变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的方式,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才能最终确保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一)构建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由于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制定社会组织基本法的条件,因而应在对社会组织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功能和特点制定或完善单项条例,将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为社会组织基本法的出台创造条件。具体而言,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在需要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制定或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和条例,并在全方位发展社会组织的原则指导下,针对社会管理体制构建中的“瓶颈”部分(主要是指事业单位改制和官办社会组织)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尽快把应转制为社会组织的事业单位纳入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框架之中,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二)完善社会组织的准入、退出制度
我国现行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几乎都建立在惩治或预防社会组织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方面。然而值得思考的是,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的动力是什么,如果杜绝了社会组织成员谋取私利138的动机,社会组织是否有足够的动力去谋求发展。此外,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法规遵循非竞争性原则,那么因缺乏竞争机制而处于垄断地位的社会组织有没有自我改进与发展的外在动力。我们认为,只有杜绝社会组织成员谋私利的动机,具有志愿精神的社会组织才能出现,“组织外形化”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SPAN lang=EN-US>;而建立非竞争性淘汰机制既有助于增强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动力,又有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保证社会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具体而言,一是以社会组织合法性的确认和相关政策的配套为前提,逐步实行包括备案查询、法人登记和公益认定的三级准入制度,社会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准入制度。二是把社会组织活动的政治准则和国家准则法制化,并由登记管理部门统一监管,避免业务主管单位的不作为行为和政治风险 。三是制定社会组织非竞争性淘汰制度。当现有的社会组织不能发挥功能或不具有代表性时予以解散,重新组建。
(三)明确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构建社会组织监管制度
在现有“双重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实现“培育与监管”的适度分开:强化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弱化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职责;强化业务主管单位的培育扶持职责,弱化登记管理机关的培育扶持职责。具体而言,一要提高登记管理部门的行政级别,在国务院直属职能部门中增设社会组织管理局(部),作为拥有行政执法权的唯一主体,统一负责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二是构建以登记管理机关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包括制定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组织监督方面的制度、有关社会公众监督的保护制度、同业组织培养和参与社会组织评估方面的制度、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和自律方面的制度、投诉受理和举报调查制度等。三是制定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和责任追究制度,包括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设计监管制度、社会组织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举报调查制度、干扰社会组织正常运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对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政绩考核制度等。
(四)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构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制度
政府转移社会管理职能须有合格的职能承接主体,但目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尚不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这就要求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转移之前给社会组织以必要的资源支持,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直接指导使之具备相应的能力。但到目前为止,这一过程进展缓慢,应在明确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事项、时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在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别是要制定业务主管单位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必要时还应要求业务主管单位制定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路线图”以及相关社会管理职能转移的“时间表”。具体而言,一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制定相应的社会组织启动与培养期的确认制度;二是建立以财政和税收政策为主的社会组织扶持体系,对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实行不同标准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制定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培育社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包括业务指导单位的具体职责、社会组织培育的具体途径、业务主管单位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会组织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制度;四是制定业务主管单位培养社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业务主管单位政府职能转移的绩效评估、业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业务主管单位指导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在我国“官办”或有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占主体的情况下,应突出强调从制度层面设计以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4]。
具体而言:一是与“政社分开”相结合,完善社会组织的治理结构,明确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建立社会团体资产管理制度,以解决随意侵占社会团体资产的现象;本着市场精神与志愿精神相结合的原则,认可并保证社会组织的专职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强化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社会组织运作的透明度。二是建立涵盖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流动制度,主要是打通人力资源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间流动的通道。三是建立涵盖社会组织的社会保障制度,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纳入政府或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或者打破社会保障与单位制度之间的关联,使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显现出来,从而使相应的社会保障在人们跨越地域、跨越政府—市场—社会的部门界限时不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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