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03: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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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不是单‘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前言
当前,建筑企业面临着建筑施工爪、l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等问题,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笔者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如何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
1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督单位签定合同。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向当地建筑_J: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地安全方案,其中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该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材料管理。这项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能,保质,安全上起重要作用。要做到材料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检测,评测,验收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安全工作上有意识科学地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控制和改进来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后的施工安全方案即是作为建设工程全程项目安全施工的依据。
2建筑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首先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相关内容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具体要做到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质量、丁期和投资四项同步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针对下列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单位整体发展的需要。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lk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现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安全控制
在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之前进行安全评价,可避免选用不安全的工艺流程和危险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适的设备、设施。当必须采用这些设备、设施时,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险的有效方法。开工之后进行的评价,可查出施工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系统建成以后,在现场施工阶段进行的安全评价,可了解现场的现实危险性,为进一步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提供依据超级秘书网
3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T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产品是固定的,而且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如,桩基、土建、吊装、安装、装饰等)协同作战。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就需要严密地计划组织。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是旌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安全手相术措施是针对该项工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种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一般的措旌,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的性质,带有强制性,必须编制,必须执行。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目标管理控制、制约、激励的总纲,是企业领导、管理者为实现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是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它具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一经确定,贵在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安全第,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第一”是说明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是第一位的,“预防为主”指的是所采取的积极可靠的组织、技术措施,这个措施是根据设计、施工地点、条件、时间、方法、使用机械设备、工程特点、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预测容易出现那些事故隐患,所采取的组织技术对策和措施,消除隐患,具体地说就是不让事故的萌芽出现。
4安全管理对策
安全管理对策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笔者认为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对策是:①落实安全责任,实行目标管理。②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持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筑牢安全管理基石学禁令。③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⑤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健全HSE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⑥突出重点,强化各项专业管理。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分别由建设单位、质量监理和施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①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机构、制度、资料):②场地设施管理(文明施工):⑧行为安全规定:④安全技术管理.
【摘要】建筑行业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建筑行业也是一种高危险的行业,其中的安全问题一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建筑工程量的增加,安全事故问题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本文主要是进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建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事故包括机械打击、坠落、触电等。这些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1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安全生产以及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完善性以及相应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1.1安全交底过程存在问题
在安全交底的过程之中,存在安全检查成效很低的问题,当前,很多的技术交底工作存在交底不完善以及缺乏针对性的严重问题,大部分人员在工作交底的时候都是进行口头上的交底,这样的形式难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中的员工根据自身的个人经验进行建设施工工作,在工作的交底上缺乏严肃性,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很多工程施工没有相关技术交底的环节,也有小部分人员通过伪造的交底记录去蒙混过关,这样就导致施工生产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特别容易出现某些工程安全施工。此外,也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交底工作,相关负责人也需要对施工的设备机械等进行必要的检查,从而有效降低工程出现安全施工问题的概率。
1.2相关安全管理机构缺乏健全性
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的安全机构缺乏健全性,以及其中的教育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当前,依然存在很多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做好人员的配备问题,也存在一些项目管理体系缺乏健全性,比如说,某些项目的管理人员是身兼数职业,这样就导致难以周全把握好工程的施工。此外,甚至很多企业缺乏安全教育工作,或者是安全教育工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宣传阶段,并没有在现实的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很多企业对员工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工作,在工人安全教育这一方面没有加强投资力度以及强化培训工作,从而导致工人素质偏低以及工人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
1.3相关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施工安全意识,因为当前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经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十分被动,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所以,某些施工企业在安全经费上相关缺乏,无法保障对安全经费的支出。甚至某些项目管理人员采取减少安全经费的做法,从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导致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此外,当前的建筑工人流动性较大,工人们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于工程施工也缺乏必要的经验,所以,这样的形势之下,就需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提升其安全施工意识以及职业素质。
2针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完善安全监督制度
首先,应当对监督机构的职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其次,应当建立村政府的安全管理相关机制,由于我国的农村建设不断发展,所以,很多工程也是在农村进行,但是许多工程并没有相关的开工手续,对此,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以及法规进行必要的规范。
2.2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最担心出现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的过程中,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当加强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以及准确找到工程施工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并且对这些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必要的控制。在建筑施工以及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列出风险因素清单。通常而言,施工现场主要的危险主要来自于经验主义的风险,但是单纯依靠经验并不是最为保险的方式,因此,应当完善隐患排除工作,比如,编订风险清单、组织员工学习等,加强对员工的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安全隐患因素,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
2.3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一,对电器设备等进行防护,各种施工设备需要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防雨水装置,可以安排相关人员对施工设备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设备进行保养以及维护。第二,进入施工现场之后,相关工作人员都需要佩戴好安全带,这也是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硬性规定。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当禁止穿拖鞋、硬底鞋或者是高跟鞋。在建筑高层进行施工,尤其需要佩戴安全带,此外,相关高空作业的人员需要操作证书才能进行工作,设置安全网以及踢脚板等。第三,应当做好文明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做到不损害附近居民的切实利益,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封闭式的施工,其中施工所需要的沙子、石头以及钢筋等都需统一摆放整齐。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建筑行业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本人认为,应当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加强隐患排查的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作者:韩华 单位:贵州安科劳动保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随着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深入,各级都将抓好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放在工作首位,处处保安全,事事讲安全,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深入到企业文化,渗透到职工心中,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然而受各种因素影响,建筑企业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与管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不仅影响到企业安全生产,还给建筑工程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导致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威胁到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主要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化与系统化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是单个部门与个人的工作职责,也需要全员参与配合。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筑企业领导与全体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对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贯彻到施工每一个细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才能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不健全企业法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起到促进作用,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前提是做好施工的安全生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将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认真管理每一个施工生产的环节,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然而在实际情况下,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业安全人员的配置不足,加上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管理过于混乱,工程施工无法得到保障。1.1.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导致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应聘廉价劳动力,通过与民工队的“包工头”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明确双方工作的职责权限,安全制度由民工队自行管理,而企业只注重施工进度与经济利润,忽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给工程施工带来安全隐患。此外,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结合自身需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理论不足,安全操作技能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汇总,部分建筑企业还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的安全机构设置、安全人员配置、安全资金配备、安全操作程序以及安全事故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给建筑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具体体现在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有关人员在执行任务中,无据可循,只能依靠以往工作经验与工作积累进行管理,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工作缺少计划性、规范性与预见性。加上在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不足,没有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导致应急预案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混乱,没有发挥应急防范效用。1.2.2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施工进度与人员人身安全。因此必须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随意性,施工过程缺乏安全管理,对部分违规操作的情况视而不见,发现隐患问题没有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给现场施工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应对对策
2.1.1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作为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了解安全生产不仅影响到自身企业发展的信誉,还给国家财产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应提升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当生产、效益、安全以及进度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效益、进度之间的关系。并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牵头,由各级分层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各项工程安全员负责管理,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结合自身具体需求优化配置专业安全人员,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此外,还应定期组织研讨会,分析讨论安全生产中的难度,加强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并做好施工班组的安全学习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工作经验,为工程施工奠定扎实基础。2.1.2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必须改善有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的无序状态,通过签订负荷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双方的工作职责、权利。进行施工前,做好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任职。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和工后讲评的工作,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有序进行与人员安全。此外,还需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手中,做到谁在岗、谁管理、谁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与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施工的氛围。例如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有效解决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和直接作业环节监督不力的问题,建筑企业应从学习、观察与落实上形成一体化的保证体系,严抓岗位安全制度学习,每月阅读组织开展岗位责任制学习,提升员工对岗位制的认识。并将“一岗一责制”落实到位,对岗位安全负起责任。此外,还应建立完善奖罚制度,如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与违规操作人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罚,通过规范岗位责任制的行为,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应对对策
2.2.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与行业规范,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与工程项目的需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严格执行,违规必罚。此外,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安全管理执行力度,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制度与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隐蔽工程的安全管理,通过辨识危险源、定期安全汇报、有效防范等方法,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2.2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胜于救灾,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有序进行的关键与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权限,加大隐蔽工程的监管力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于施工中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根据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罚,通过通告批评方式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警醒,提升安全管理效率与质量。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对于脚手架的搭建不规范、没有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问题,应及时安排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整改,确保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同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电气、设备防护和各种器械设备进行管理,严格使用“三相五线”连接电缆线路,并在电源箱上悬挂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应提醒佩戴安全帽与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员施工的安全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建筑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环境、材料以及设备的综合管理,要想提升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效率,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施工过程的始终,让全员参与进来,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等方式,对建筑工程施工加以规范,从而提升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水平。
作者:张俊 单位: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使得建筑业仍处于我国高危行业,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善考核制度,以促进效能的提升,保证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合理建议
前言
近年来,有关部门逐渐意识到建筑安全的问题(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分析总体形式,可以发现安全问题依旧严峻。如:安全生产问题严重,不重视安全监管,以及考核制度不完善等。以上问题就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施工进程与质量,不利于建筑业的长足发展。因此,以下笔者就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中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调查我国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可以发现是复杂多样的。以下笔者从中抽取常见的三种原因进行分析。
1.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分析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施工人员,可以发现其中大部分施工人员学历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且基本没有接受过科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通常是以“老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入行。“师傅”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徒弟”,使其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边学习,一边摸索,以掌握工作的技能。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师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故而“徒弟”的安全意识也不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将更多将重心放在“通过工作获取利益”上,忽视了安全操作生产规程。因此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1.2施工工期制定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仅仅提出了超过工期应如何处罚,并未提出如何制定合理的工期。导致我国一些参建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与建筑单位制定了不合理的工期。为在规定内完成建筑任务,很多建筑单位会盲目缩短建筑工期。施工工期的不合理就会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单位要求施工人员加班加点赶工,进而导致施工设备出现磨损、施工环境恶化。以上情况使施工人员处于一个不安全的施工环境,故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1.3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
另外,也是事故高发的原因就在于,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交叉作业。具体如下:建筑施工是露天的施工场所,所包含的施工项目众多,施工人员众多且工种繁杂。为保证建筑施工的进度,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设备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在这样的环境下,施工现场存在一些高强度的施工作业交叉进行,不但增加了施工指挥、调配的难度,同时隐藏了很多安全隐患(如:高空坠物、设备撞击等)。这也正是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不足,安全监管不够,力度不严造成的。
2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生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时,有关部门通常是要求建筑单位整改方案或是进行罚款(大部分违法成本较低,罚款不高),无法有效引起单位重视。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不严厉,且震慑力不足。②处罚条款不明确。建筑单位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标准时,无法根据标准执行罚款。③责任不明,无法确定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后,通常工程建设各个参与方互相串谋,包庇,导致事故安全责任不明。
2.2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同样是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在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大多是采用“评分制”的标准。且没有制定评分后的具体措施,导致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安全责任重视不足。这一情况下,及时相关部门限令整改,起到的效果也依旧不高。
2.3管理人员专业度不够
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专业度不够,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存在明显差距。很多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信息的交换(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统计信息),且信息整合、汇总意识不强。正是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不够,导致监管联动机制不畅通,进而导致监管职能履行效率不够。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对策
3.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可以“有法可依”,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如:有关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根据当前社会的发展与当前建筑发展的现状与前景考虑,去除或修改一些与时代不符、落后、陈旧、实际执行困难的规则、条款。增加一些符合时展,可执行度高的标准,以提高法律、法规的标准性、规范性,使其符合且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与发展。
3.2确定事故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
为改善“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这一问题。在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中,有关部门应积极确定建筑安全的事故责任制,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可以: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并积极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与程序,要求建筑单位权责明晰,信息透明,以方便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一些安全事故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中应细化处罚条款。具体条款的制定,部门可以参考国内外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政策,然后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参考,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政策,并积极加大执法力度。
3.3提高队伍建设,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
为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积极提高自身队伍建设;而监管部门应积极强化工期控制提高监察效率。在提高队伍建设中施工单位可以:重视对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可聘请相关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培训,并进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与观念。在强化工期控制与监察,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人员素质建设,提高人员监管能力,丰富人员监管技术手段(如: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现场监控),以提升监管效能。
4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4.1建筑企业考核中的问题
存在问题如下:①考核概念不明确。如:部分建筑单位没有意识到考核是对一个员工的评估,没有考虑到通过考核可以和员工进行全面的沟通,更没有意识到通过考核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②考核方法不科学,影响考核结果。如:部分建筑单位将考核作为选拔干部的一种途径,而员工则将考核作为升职、加薪的一种方式。这样有目的的考核范围不够全面,内容比较单一,往往无法发掘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安全观念。③考核内容与实际的工作脱节。如: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没有下基层观察与分析,那他制定出的考核方案无法满足员工的安全需求。
4.2改善建筑企业考核中问题的对策
企业可以:①制定考核人员应对岗位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关注各部门的协同贡献,了解岗位特点与要求,注意各岗位间的绩效平衡。②在考核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与培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施工培训,以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观念。
5总结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及考核的角度分析,其中仍存在很多需要解决、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与质量。因此,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鼓励其改革自身的考核制度,以提升建筑施工的安全性,以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安全、持续发展。
作者:祁凯 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安全现状,分析建筑领域内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认识和思考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安全生产;建筑;标准化;对策
前言
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安全事故频发的领域。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全球建筑施工量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仅201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就达9.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4100多万人,约占全国工业总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背景与推进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筑业的不断进步,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及安全技术标准,法规、标准系统化更加健全,建筑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从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建筑业体量大、范围广,高空、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施工场地管理状况良莠不齐,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依然较高。以2013年为例,我国共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85起,其中死亡320人(事故类别统计见图1)。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正大力开展,各地区结合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落实成果,积累了一定标准化建设经验,极大地改善了工地面貌,有效地减低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率,在环境保护和循环利用等方面展现出较大的优势。全面深入推进有利于提升建筑安全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事故发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果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法规、规范的系统衔接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主体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各地监督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对于标准化工作的关注度不够。三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缺乏有效引导和激励机制,对监管主体和施工单位的开展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缺乏系统配套的激励机制,各方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四是技术保障不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科技创新支撑缺乏,未能协同利用好现有资源。五是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未形成长效机制。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高度关注,但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面不够重视,无制度化的落实举措,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实体经济乏力,原材料、用工成本大幅度上涨,施工企业经营困难,施工单位压缩成本,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能力受到制约[1]。六是舆论宣传方面,全社会尚未形成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各方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
三、相关建议与对策
根据自身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学习、认识和理解,针对目前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对策和建议,供读者指正。
(一)深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优化标准化的顶层设计
首先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外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研究,包括通过细化研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状态等方面持续发力,夯实标准化的实施基础。第二要继续优化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系统衔接配套,加强行业间的协调沟通,使建筑行业的标准化与其他行业良性互动。同时强化建筑行业内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配套,确保法规、规范层次清晰,配套完善,执行有力。第三要继续健全完善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为核心的考评体系,科学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将推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
化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各地要重视和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改变以往各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更加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实体工作的管控,忽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动,各地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可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出台相应的落实方案、措施,将推动建筑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利用监督检查现场反馈,召开月度、季度监管例会,文明工地检查以及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将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逐步引向深入。
(三)完善推进标准化奖惩机制,提高各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意见》明确了考评目的、考评主体和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应继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奖惩机制,对于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并推广经验,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工地可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示范工地”等称号或予以其他形式的加分奖励(图2),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可予以通报批评,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可予以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并在新闻媒体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通过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改革创新,增添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力与活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的着力点,按照参与各方职能特点,全面开展创新。一是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开展制度和服务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大胆进行创新,成果逐步推广,使监督管理更加有效,服务引导更加精准,标准化工作更加深入。二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发挥主体作业,在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上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创新及实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要求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可重复利用的设备装置,做到安全可靠、降低事故风险,兼顾环保、经济性和美观。三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甚至个人积极参与创新。建筑安全相关的高校、院所在建筑安全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优势,施工企业有现实需求,做好供需对接,协同创新,必将产生一大批符合施工现场需要的先进实用的优秀创新成果,而个体或团队参与也是创新一种有效补充(图3)。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新更有动力与活力。四是积极吸收国外在相关领域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和经验做法,洋为中用。目前欧美国家的行业协会是一种值得借鉴的模式,企业每年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会费除日常管理外,其他费用则可用于建筑业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
(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图2某建筑施工工地使用工具化围挡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协同发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3]。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深入推进,核心在人,关键在落实,各地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监督检查、评比、观摩等活动,扎实开展、全面深入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人心,努力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形成政府推进引导、企业参与落实、群众知晓支持、舆论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结束语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预防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强化源头管理的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推广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提升建筑行业安全保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的简要概述,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建议,以此抛砖引玉,供各位同行指正。
作者:袁金虎 单位: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一、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光想着能多挣点钱就多挣点。项目经理不认真负责任,遇到监管部门检查时,或遇到处罚,只掏钱不改。没有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长远建设”的理念,根本没有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理念。第二,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不知、不学、不运用。不参加开会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顶替。从总承包企业到项目部、监理企业、机械租赁安拆单位,几乎没有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企业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差,持证上岗及到岗到位率低。随着工程数量规模的逐年剧增,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的突出,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在工地很难见到,有检查时才打电话通知到工地。即使在位,有的对存在问题也不重视,如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宿舍管理,视而不见。有些安全员、监理员一问三不知,不检查、不跟班监督、不制止违规行为。第四,安全法规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安全施工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能力受限。安全监理工作滞后,没有尽职尽责。
二、安全生产必须抓好基础管理
施工安全事关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转变安全监管方式,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是一项刻不容缓、丝毫不能松懈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力求做好以下几点:(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监管部门、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逐级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严格审查备案手续。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对消除隐患的职能作用。(三)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企业领导带班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坚持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日检、周检、月检制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详细分析安全形势,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广泛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安全生产意识入心入脑,每时每刻不忘记,人人都是宣传员。
三、抓好安全生产必须抓住关键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具有懂管理、会管理、有较强责任心、熟悉工艺流程、懂规范、有技术、有经验的基本管理素质,必须首先掌握和执行国家的强制性安全管理规范,并经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训,执证上岗,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必须充分了解工程概况,熟悉工程的环境条件,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文,带头执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大纲》,不违章指挥,不采取强制性的违规生产活动。熟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等。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同样极其重要。其主要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和审批安全监理细则,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监理人员;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及时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应进行巡查并有详细记录;认真履行职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齐全、监理月报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要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较大的创新和突破。
作者:孙连武 孙长术 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农场
摘要:本文以"知"、"意"、"情"的视角,逐层分析、阐述应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工作。通过从哲学不同层面,切入思维意识,来提醒人们在标准化推进过程中要重点从思想上去把握标准化推进,以切实地保障标准化有效地深入推进和实施。
关键词:安全 标准 标准化 深入推进 意义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很早就认识到标实闹匾性,并均从战略角度来重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进其各行业的标准化,以使本国在行业的竞争中能够占据有利位置,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利益服务。对此,我国也极为重视,并根据需要从相关发达国家引入和参照制定了相关的标准,以便和国际接轨,缩短和发达国家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部分行业发展水平已经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有的行业或部门的发展甚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比如物联网的发展,现已取得国际上领先的地位,并且我国物联网标准已领先其他国家,并在国际标准的制定上,突破性地在起着主导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标准化实施上还普遍水平不高,究其缘由较多,但最为重要的还是我们在思想层面上认识不足。这也就从思想这个源头出现了问题,使得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步伐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而作为我国人员密集型建筑业,由于整体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标准化进程也就相对较晚,特别是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对建筑质量标准化要更为滞后。这从相当的程度上也影响到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建筑行业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已制定了有关的建筑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对标准化的推行做了前期的推广,现已步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而且得到相当多的安全从业人员的相应。作为一名有志致力于标准化深入推进的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对标准化的深入推进工作提供见解和建议,以为建筑安全标准化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以下是我对应如何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所提的一些拙见,以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知――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
工业化生产离不开标准,作为工业化生产之一的建筑业自然也离不开相关的行业标准,而保障建筑施工正常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安全也自然离不开与其相关的相应建筑安全标准。我们不仅会疑惑,标准为什么会这么重要,不妨重新来看一下标准的概念。国家标准GB/T――3935.1―1996《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中在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次序,对活动和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经济为目的。从标准的概念可以看出,标准不仅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且是体现社会效率要求的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如果对其标准化实施,社会可以使整体效率、利益趋向最大化,对国家发展具有战略层面的重要性,故发达国家均非常重视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标准化的推进。这也是建筑行业为什么要针对建筑安全,推广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原因和本意。
近年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当一部分企业也都非常重视对标准化的推广,相当一部分企业为此还专门制定相关的企业标准,并通过有效组织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同时也给标准化的社会性推广、推进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就建筑业整体标准化的水平来讲,还远未达到我们所期望的效果,这其中原因很多,如果我们深究原因,深刻反思的话就会将原因指向人的思维层面。因为“人”是一种思想性的存在,“人”是通过自己的思想来把握世界,引导实践的。如果我们在思维、思想层面认识上出现偏差,我们的“行动”,自然也会偏离。
这也就提醒了我们,我们的安全工作不能仅仅是埋头苦干,而是有清醒的思维意识、明确的方针指引,否则我们就可能“跑偏”、“走错”道路,这对我们尤为重要。
我们不仅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要固守“以人为本”的主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厘清关系。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如此,我们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更是如此。
那我们不仅要问,在建筑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的工作中应该如何厘清“标准化”的前后关系呢?从哲学本体论层面来讲,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在”、“真”、“善”、“美”、“人”,而这“在”、“真”、“善”、“美”最后指向的却是我们“人”,所以我们才要坚持“以人文本”,才能认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标准化”的深入推进中就容易弄清其“前后”关系。如果说“以人为本”是主旨,在建筑安全中,“安全”就是目的,为其“服务”的相关“标准”就是实现安全目的“指标”;确保我们建筑安全实现,需要有效保障,这需要我们去“行动”,这个“行动”本身就是实现“标准化”,在这个意义上,“标准化”就是实现安全“指标”――“标准”的“手段和措施”。由此我们就不难看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前后”,看清此关系,也就能够从我们认识上把握住其重要性,才能在标准化的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把控”,切实落实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标准”,所以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全面推经标准化的前提,它也是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从认识论层的“知”。
二、意――从道德及法律角度,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的“前后”逻辑关系,让我们看清了标准化推进中的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对进一步推进起到了“引导”作用,但要切实地去深入推进、落实标准化,还不能仅仅停留在“知”的层面,这还需要我们从“意”(道德论)的层面解决我们应然问题,也就是说需要我们从“应然”(“善”)的角度来“审视”、“监督”、“纠正”自己。如果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就只能还停在“空中楼阁”,安全标准化也就很难“落地”,也就很难全面推进、落实标准化。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深度地捋清我们自己的思维。我们人是一种理性的、实践的存在。从道德哲学角度来讲,人有道德情操,因为人有道德律。道德律中最重要的观念叫自律,也就是理性自己为自己立法。而理性立法是建立在自由的环节上的。在实践领域,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是纯理性的。理性的自由使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这个“想”就是意志,因此意志是自由的,这自由源自理性的实践的能力。因此我们在自由地去决定“做什么”时,不可以说我们“有心无力”,也就说,我们不可以推卸我们“做什么”之责任,也就有了“应然”。从道德层面的意义上讲,社会各个层面的主体,都是责任主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某个主体也会不遵守道德律,但这并不能遮掩住道德律对其的有效性。由此,我们更不要说违反保障社会最低正常、有效运行的法律了。
我们不难想象,要是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人人就会不计后果去做“恶”。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不管是“外在”的法律,还是“内在”道德,都是我们人“作为人而成为人”有责任、有义务去遵守的。只有使社会的主体“看清”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才能最大可能地使其自发、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这一点,对于我们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能从思想上解决以往意识上存在的问题,就很难由内而外地按照标准化的相关规范、标准去“真心实意”、“心甘情愿”地去策划、决策、布置、落实、实施,全面深入推进标准化,也就只能“悬置空中”,实现标准化的“目的”就只能“草草收兵”、“无功而返”。所以,标准化的全面深入推进需要主体从道德层面把握住其重要性,否则就会有可能出现有悖于我们的初衷,违反我们的本意的结果。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要加倍重视从深层次的道德意识层面去强化安全意识,对潜伏在我们思想中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刨根究底,杜绝后患。这同时也是我们各个层面的主体(无论是从政府、企业、乃至于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唯有此,我们才能在标准化推进过程中,“无所畏惧”、“逢山开山”、“逢水搭桥”,“一往直前”,最大化地全面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为建筑施工保驾护航,以达到守护安全这个“目的”和底线。
三、情――从“美”的层面来深化标准化的推进
如果说,厘清标准化“前后”关系是我们全面推进标准化的前提,而把握住“应然性”问题能够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促使我们全面深入地推进标准化,那么追求“美”,就是我们进一步“深化”、“推动”标准化的“内在动力”。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人类的“善”的观念不仅仅规范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它还引导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使人具有一种超越性,进而走向一种更加美好的未来。因此,人在社会生活中是用“美”的方式来塑造和生产的。从黑格尔的角度来“看”,“美”是“自在性”与“自为性”的统一,从而达到“自由性”,即“人”不仅仅是作为自然而然的自在性的存在,“人”还是作为一种实现自己理想、追求自己目的,自为性的存在。这表明,“人”是通过实践来“呈现”“自己的活动”,或者说是通过自己“对象性”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目的性”的活动。就这个意义来说,推进标准化就是我们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一种“对象性”活动,而“安全”――“目的”就是我们推进标准化的“目的性”活动。我们通过标准化――“对象性”活动,来实现我们建筑安全的目的――“目的性”。
在标准化深入推进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使建筑安全的工作更加范、标准,而且要更加深刻地体会“以人为本”的主旨,以一种超越心态、创造性地投入安全工作中去,进而最大程度地激发各主体安全管理的能动性,催化创新意识,并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深化不同层面的主体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把紧安全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为建筑施工安全保驾护航。
我们人是历史的、文化的存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其历史存在的意义。而对于我们这些从事建筑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现今建筑业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今天,承载着守护行业建筑安全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推动、深化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保障建筑施工安全,这也许就是我们这些致力于从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的所有同仁现今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呈现的现实意义所在吧。
摘要:目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从本质上讲也属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畴。“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
在国内,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科技水平提高很快,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建筑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虽然近年来伤亡事故率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从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来看,无论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还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甚至制约着建筑安全工作的发展,必须加以改进。
一、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搞好安全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但是,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中的部分领导,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依然是“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一些建设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懂安全工作却要领导和协调这方面的工作,以致只能应付任务,造成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滞后于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有些建筑企业的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在应有位置,看不到安全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或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放在抽屉里,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及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知识一问三不知,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上级来检查工作时,才动手抓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应付调查和检查,事过之后依然故我。
许多地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虽已形成,但监督队伍的人员组成不合理,专业不配套、不对口,监督人员没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许多地区监督经费一直未得到解决,职工工资都难以保障,造成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低、主动性差。监督机构也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和仪器,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更无从谈什么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目前多数地区的安监机构采取的是监督员分片跑工地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种方法在安全监督起步阶段是行之有效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实施,这种替代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方式属于越位管理,也不利于促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向自我负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激励的方向发展。另外,监督人员疲于检查,工作难分主次,且由于监督人员少,有的施工项目进度很快,监督员仅在基础施工时检查过一次,第二轮检查未到工程已竣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分清。
从总体来看,目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从本质上讲也属于“事后型”的管理范畴。“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模式都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所以,必须积极借鉴和采纳国际先进的经验和管理模式。
有些建筑企业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没有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应有的重要位置,有的为了减少部门和人员,盲目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或与其他部门合并,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断档,大大削弱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力度,安全生产出现明显滑坡。
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来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使用的外协队伍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二、建筑安全生产对策
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期,往往是安全事故的高峰期。必须加强法规建设和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目前建筑安全方面的法规还很少,许多工作的管理依据不足。如对违反建筑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的处理,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文可作依据。“违法必究”具体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受到影响。另外,许多工作与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管理责任难以划分,也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所以,应尽快健全建筑安全法规,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执法依据更充分、更具体,责任更加明确,并通过法规约束建筑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促进安全生产均衡发展。
健全的法规要靠健全的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从人员结构、专业配套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系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
领导者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一是强化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入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格、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加大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得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指导和引导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去组织生产,对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要重点体现在行政职能的发挥上。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总体上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使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并结合对工地的重点抽查,达到监督管理的目的;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做到有的放矢。有条件的可利用计算机管理网络,企业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在网上反馈,监督机构视具体情况适时检查;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OHSMS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的现代的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体系,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和管理方法,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采取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从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OHSMS认证,首先可以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因为OHSMS标准要求认证企业必须对遵守法律、法规作出承诺,并定期进行评审以判断其遵守情况;其次,可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行为变为主动行为。OHSMS标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它将职业安全健康与企业的管理融为一体,运用市场机制,突破了职业安全健康的单一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强制性管理的政府行为,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市场行为,使企业内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地位由被动消极的服从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第三,可促进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国际接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第四,能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企业通过实施OHSMS,可以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并通过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减少伤亡事故,从而产生巨大的安全效益。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进入本企业施工的人员特别是外协队伍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严格考核,合格后建立档案、颁发内部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彻底消除职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从总体来看,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处于相对落后状态。为适应建筑安全生产快速发展的需要,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使科技真正成为搞好建筑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先导,用科学技术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智能化的方法,解决建筑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水平。
[摘 要]安全生产事关建筑行业的成败,笔者从我国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出发,提出了提高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此外,建筑企业还必须注重将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科研手段引入建筑市场,多环节、多层次、多角度加强和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 当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1.1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约有250余部,尤其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出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和行业的规范和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些已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不能适应新的需求,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依靠现有规章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只规范了特定施工阶段并未涵盖建筑生产全过程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到位使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无法可依。
1.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高
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但是由于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忽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等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
1.3 安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仍然停留在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缺乏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追踪问责机制。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公正及时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中缺乏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 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对策与措施
2.1 完善法律法规,使建筑业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在其中明确监理方在安全管理中的权力,例如工程开工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如果施工单位未获批准自行开工的,就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未编制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权责等。
2.2 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
由于建筑行业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大多属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特殊性,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预和管制,势必陷入混乱状态,故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严格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政府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做到“管建结合,相互促进”。
2.3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推进建筑业安全生产
2.3.1 运用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施工现场各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建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的远程监控体系,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隐患扼杀在第一时间。同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以降低潜在的施工风险。
2.3.2 鼓励建筑安全科技的研发、推广
虽然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在这个科技爆发的时代,建筑行业也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例如可以建立“高校―科研机构―施工企业”三位一体的产、学、研互动模式,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转化。
2.3.3 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施工技术的应用
新型材料的产生以及在建筑施工领域的运用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提供了契机。例如高性能混凝土、墙体节能保温材料、节能保温绝热材料等既能满足稳定性、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又能使整体建筑更加安全。
2.4 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安全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其日常维护费用;第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和安保技术的开发推广费用;第三,为施工操作人员配备法定的劳保用品、用具、设施等的费用;最后,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所需的费用以及紧急救援和日常演练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等。
可以说上述四项费用是构成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投入,缺少任何一项都会为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但是当前大多数施工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增大眼前利益,大量缩减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不仅使企业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保证,同时也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低下。
2.5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上述建筑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现状,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如建立日常培训制度,并由政府拨款或强制施工单位设立“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基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门用于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培训和业务素质及安全意识的提高。
3 结 语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对其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合理高效整合,最终生产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这就凸显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高难度。因为不安定因素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集聚,然后在某一环节全部爆发,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注重对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环节的重视。
【摘要】建筑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在建筑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的现状下,建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建筑安全逐渐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本文对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深刻的分析,并对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现状;管理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全国各地的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广泛用新科技、复杂化的工艺结构设计的大 型 建 筑、高 层 建 筑 以 及 地 下 结 构 形 式 越 来 越多。同时,由于行业特点,使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 最危险的行业。[1]在建筑行业突飞猛进迅速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建筑安全生产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本文通对我国目前建筑安全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加强了我们对建筑安全问题的认识,激发了我们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1、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现状及事故成因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每年我国基本建设投入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5% 左右。工程建设的巨大投入和从业人员的规模使得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十分严重。安全事故与一切客观事物一样,它的发生必然有其特定的因果关系。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对事故进行全面而又具体的分析,辨明其中的逻辑关系,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1.1 安全环境因素
(1)通过对若干建筑安全事故的案例研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建筑安全事故是由于安全投入不足造成的。
(2)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受到地理环境、天气情况、气候状况、时间雷理、社会条件、政策等一系列环境的影响。事故的发生很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
1.2 建筑工程顶目违规现象严重 。
在近年来对我国建筑工程顶目的检查中发现部分顶目无视国家建筑法规规定规避报建、图审、招投标 等基本的法定建设程序,这些行为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究其原因,建设单位依法建设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强,仓促开工,往往“重项目”。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在建筑企业中的部分职工不能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对建筑安全性认识不足。
1.3 建筑市场混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竞争机制 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高资质企业和低资质企 业之间、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企业之间、国有、股份、个体等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很 不规范,差距也很大。由于不同等级的企业的发展目标定位不同,因而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制度 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安全管理适应市场机制转变等一系列深层次管理问题解决的方法、力度和深度,也 直接影响、制约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监管体制不完善
尽管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建筑实践经验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个系统的漏洞监管体制不完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而这两者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 此说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4]
2、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构想
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面对大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应该树立信心,抓住面临的历 史机遇,以我国加入国际《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和落实《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快建筑业安全生 产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建筑安全生产。
2.1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体系和 技术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建筑安全法规的完备提供依据和方向。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呼尽快出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配套规定。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督考核机制。
2.2 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性质和责任
首先,作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和国家监察一样都属于政府行为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其次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依法行政的责任主体,必须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更新观念,改革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使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从行业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总体去把握,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变微观检查为宏观监督。
2.3 借鉴国内外经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
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筑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基本上都拥有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它们采用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对建筑生产活动进行监控预警。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美国除一般的法律规定以外,主要依据1970 年颁发的适用于美国各州和地区的《职业安全与健 康法》。 应充分吸纳国 内外先进经验和成果,促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3、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问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提出了对建筑安全雷理工作的反思,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信息技 术水平的提升,我国建筑项目也不断增多。在这种 形势下,建筑必须要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管控,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施工技术工程,结合工程项目具体需求。坚信通过不断完善建筑安生产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国建筑行业会更加强有力的发展下去。
摘 要:自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以来,有效引导、督促了各级政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安全发展;但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也存在着较多争议,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能真实反映建筑安全现状。为此,通过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体系
自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层层下达控制目标,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指导,安全形势得到了较大改善,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大幅下降。然而,伴随指标体系的建立,各种争论也不断,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筑业增加值、基本建设规模持续增长,争论更为激烈。如何重新定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控制指标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变得尤为重要。
1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概述
1.1 指标体系建立的背景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制订全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必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年度控制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情况的量化考核。同年,国务院安委会依据我国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了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逐级下达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围绕实现控制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此,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踏上以控制事故死亡人数为重点的新征途。
1.2 指标体系的构成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由事故控制指标的设定、分解下达、考核等环节构成。在最初指标设定中,国务院安委会确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等11项项目指标如图1所示,同时将建筑业、煤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6类死亡人数归类到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中。
图1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1.3 指标的分类
为了体现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时效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通常按照反映的安全生产是属于总体还是行业领域分为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按反映事故状况的方式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
图2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分类
2 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由指标体系的构成分类可知,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被归属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指标。2004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体系对建筑安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建筑安全事故指标体系在指标设定、指标分解、指标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以“绝对指标”作为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标
近年来,建筑安全主要以“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作为事故主要控制指标,并对这些控制指标纳入考核。这些控制指标往往根据事故总体指标进行分解确定,仅反映事故的绝对数值,未直接与经济发展水平、工程建设规模等相关联。建筑安全往往与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工程施工工艺的难易程度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事故控制指标只有与上述因素相关联,指标才是客观的、科学的。“相对指标”由两个指标之比构成,能有效结合上述因素,因此,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标应以“相对指标”为主,以“绝对指标”为辅。
2.2 指标设定下降幅度与建设工程规模增长幅度不匹配
据统计,在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中,全国事故绝对控制指标下降值分别设定为10%和12.5%以上,其中,建筑安全事故绝对控制指标下降10%。然而,回顾我国近10年建设工程规模情况,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由2006年的11653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44725亿元,增幅达283.8%;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6年的99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4450亿元,增幅达到346.3%。一方面是事故死亡数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是基本建设规模大幅上升,除因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而降低的安全生产事故外,在基本建设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盲目追求事故下降幅度只会导致事故瞒报、谎报。
2.3 指标层层分解脱离客观实际
国务院安委会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运行情况,统筹制定下一年全国各行业事故量化指标,并进行层层分解下达,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完成事故指标。如:某年全国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指标为800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这一指标下达给某省控制指标为60人,此省根据60人下调某个百分数后进行测算,下达给某市控制指标为15人,该市测算后下达给各县区的控制指标在几人甚至0人,显然该项指标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工程建设规模不符合,脱离客观实际,致使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在很多责难中发展。
2.4 重政府指标考核轻企业事故处理
各级政府为完成事故指标,在采取各种安全措施的同时,通过行政手段,指标考核被列为政府重大考核事项之一,如把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然而,每起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认为事故发生有偶然性、突发性,不从自身查找事故原因,往往找各种理由逃避处罚;各级政府部门也往往同情、理解企业,对企业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最终导致企业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致使事故恶性循环。
3 完善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建议
3.1 以“相对指标”作为事故控制的主要考核指标
建筑安全事故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建设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工程施工工艺的难易息息相关,仅以事故发生的数量很难客观评价安全工作的好坏。经济越发达,建设规模越大,从业人员越多,事故数量就越多,反之,事故数量就少。因此在确定主要考核指标时,应将相对指标与上述因素相结合,可以将“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作为建筑安全的主要考核指标,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绝对指标作为辅助指标。
3.2 合理确定事故下降幅度
事故的发生、下降有其客观规律,事故的下降是个缓慢的过程,因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的因素、设备的因素、物质危害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等。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措施,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效果,而不是人为的不考虑工程规模增长等客观因素,想当然、拍脑袋来确定事故下降比例。这样不结合基本建设规模、盲目制定的事故控制目标,事故统计与控制指标的矛盾将会更突出,最终只能导致各级政府不惜代价控制所谓的“死亡人数”,造成事故数量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
3.3 加大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应对一切生产经营过程安全负责。政府应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通过监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通过宣传培训树立安全氛围,而不是对企业的所有生产过程出现的事故负责,因此,对事故责任追究应主要落实到企业而不是各政府主管部门。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越大,表明政府抓安全生产的决心越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会越重视,在安全投入上也会越多,隐患治理也会更彻底,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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