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1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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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阐述了中职生职业素养概念和初级药品购销员应具备的职业素养。通过探讨在化学教学中渗透学生职业道德、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等职业素养培养的一些做法及成效,初步看到在化学教学中渗透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相辅相成的效果。本文的研究结论,或可在中职学校全面推广在学科教育中如何渗透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提供借鉴,为中职学校教育和学生培养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关键词:化学教育;药品销售;职业素养;培养
一、职业素养概述
1.中职生职业素养概念界定
职业素养是指内在的规范和要求,是从事职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行为和职业意识。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与企业选择人才的要求,中职生职业素养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三个方面: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三方面的发展目标又可划分为若干要素。职业技能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要素;职业道德分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三要素;就业创业能力分为创新能力、心理素质、自我管理三要素。三方面的发展目标与要素,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就业的前提,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是就业的根本保证。中职学生要走向社会成功就业创业,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药品购销员职业素养
药品购销员不仅要严格遵守职业守则,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质量为本,真诚守信;急人所难,救死扶伤;文明经商,服务热情,而且还应具备顾客服务、药品介绍、药品销售、药品陈列与保管等就业岗位能力。
二、在化学学科中渗透学生职业素养培养的意义
职业素养的培养对中职学生极为重要。如果仅仅把职业素养当做一门课程进行教学,就会显得比较单调、枯燥,实际效果可能也会大打折扣。学生好比一棵棵幼苗,需要我们不断精心培育。“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如果能在专业学科中渗透职业素养培养,既可以培养了学生的职业素养,又可以提高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起到相辅相成、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四年笔者学校药剂、中药两个专业近80%以上的毕业生在药品超市或药店就业,大多数从事药品购销员工作,从药品购销员的初级做起。所以,在教学中着重渗透药品购销职业素养教育有比较高的覆盖面和实际意义。
三、在化学教学中渗透职业素养培养
化学学科既是专业基础课,也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的基础课。科任教师在化学课堂教学中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培养将对学生今后的培养起到较好的引领作用。
1.渗透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是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进行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因此,在化学教学中重点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与奉献社会三个方面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一是从了解学情入手,渗透热爱专业教育。学生只有了解专业,了解企业文化,对专业感兴趣,才能热爱专业。第一节课时先对学生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学生为何选择此专业,对专业课程设置、就业方向及其就业岗位能力要求了解多少。据了解,学生对以上几项内容的了解几乎为零,均是盲目地择校择专业,从众心理居多。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很难被激发,也很难热爱专业,进而树立要刻苦学习的决心。掌握学情后,要先对学生进行学前教育,如讲述专业特色、就业方向及其形势、岗位能力要求等。由此激励学生热爱专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情感。二是从严肃课堂管理入手,渗透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学生不遵纪守法就无从遵守企业管理制度,不诚实守信就不能坚持以质量为本和热情服务顾客。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遵守职业守则的前提。因此,在课堂教学中严肃课堂管理,教育学生从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渗透诚实守信教育,教育学生待人真诚,做事踏实,凡事能做到实事求是,守信守时,言行一致。把课堂管理与企业管理并同教育,在严肃课堂纪律管理的同时介绍企业管理制度与文化,如上课(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专心致志,努力完成老师(企业主管)安排的学习(工作)任务。课堂表现就是工作表现,如实记录学生每一堂课的考勤、学习表现和违纪行为,课后做思想教育并跟踪改过表现。经过每一堂课耐心细致的教育与严格管理,日积月累,逐渐改掉学生的不良习惯与行为。在实习阶段,学生也日臻养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三是从分组学习入手,渗透奉献社会、团结协作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上有较高觉悟,有无畏的自我牺牲精神,有满腔的热忱,为大家着想,助人为乐,有为社会奉献的心态,才能做到服务社会,急人所难,救死扶伤,文明经商,服务热情。在课堂教学中可以开展问题化教学。学生分组进行学习,让学生团结协助解决问题,从而强化和谐合作共事教育。提高学生团结协作意识,形成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2.渗透就业创业能力教育
就业能力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主要是指处理与周围的人和工作环境的关系的能力、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对学校所学课程和工作中具体运用之间关系的理解能力。创业是指某个人发现某种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将其发现的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转化、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和价值,并实现追求目标的过程。这要求创业者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创造性思维。中职教育是“学校人”向“职业人”的过渡教育。在教学中,笔者主要通过问题化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一是从课堂问题设计入手,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在课堂问题设计中,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渗透在教学问题中设计,使之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得到培养。如按章节以教材为主体组织教学资源,把教学目标、学习内容编成一系列组合问题。通过预设问题,使问题指向或引发思维的策略和方法。按一定比例筛选良构问题,消减劣构问题,使问题更符合课程教学目标要求,把问题与课程的教学内容相联系,引发学生的认知碰撞,引起学生的参与热情,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将筛选后的问题定位为低水平思维层次问题和高水平思维问题,从而把问题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告知学生,使问题符合学生实际和不同阶段的认知水平,让学生能感受到“跳一跳就能摘到桃子”的喜悦,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和保持学生学习兴趣。要精心设计问题,并学生在分组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独立思考能力、解题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得到提高,创新思维得到培养。例如,在物质的量一章的问题设计中,以问题:“我一口气能喝下6000万亿个水分子,另一个人一口气能喝36克水,你说,我们俩谁厉害?”引领整章的教学。通过这样的问题可以使学生学习热情高涨,思维活跃,产生问题意识。二是从激发学生主动回答问题入手,让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多数中职学生来自于乡镇,多为高中落榜生,文化基础差,语言表达能力差,缺乏自信心和竞争意识,不希望或害怕老师课堂提问。笔者运用问题化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在思考和回答问题中产生心理碰撞,锻炼自我;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胆量和语言表达能力,规范言行,学会公共礼仪。同时,顾及全体学生,以点名回答与抢答相结合,让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回答问题。三是从组内角色轮换入手,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教学中通过分组,学生轮流当组长,组织组员合作学习、交流解决问题的方案,相互批改作业来培养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和团结协作能力,效果较佳。
3.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主线,渗透职业技能教育
课堂教学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主线,渗透技能教育,不仅可以教给学生职业知识,而且还可以教会学生学习新知识的方法,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教学内容侧重于教学生学会相关的专业技能。如化学基本实验操作技能,各种分析仪器的正确使用,实验数据的处理与结果分析,能书写实验报告等;能看懂药物结构与性质、疗效及管理的关系,懂得如何贮存与保管药物。教学方法采用案例教学和问题教学相结合,创设与学习、工作相关的真实情境和有关的任务,落实“做中学,做中教”。通过合作学习、交流解决问题的方案与评价,培育学生的职业意识与情感。如用如下案例:苯妥英钠注射剂宜制成粉针,临用前用注射用水稀释后直接静脉推注,而不宜加入5%(体积分数)葡萄糖(pH3.2-5.5)输液中静滴,以防析出苯妥英沉淀,堵塞针头。设置问题一,苯妥英钠易溶于水,为什么宜制成固体粉针?问题二,为什么苯妥英钠注射液与5%(体积分数)葡萄糖输液混合会发生苯妥英沉淀?问题三,由苯妥英钠化学性质分析哪些盐类药物不宜与酸性药物配伍?为什么?
四、结果与思考
开学初,笔者经过问卷调查了解到,学生初中化学基础比较薄弱,样本班有87%的学生中考成绩为C等级以下,有70%的学生未做过实验,只有2.2%会主动回答课堂上老师提出的问题,大多数害怕或不希望老师提问。经过第一学期10周的培养后再进行问卷调查并统计,约75%的学生对设计问题感兴趣,生成新问题,能回答问题。有65%的学生主动回答问题。有75%的学生认为问题化教学能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习积极性,能较好提高职业素养。从以上结果看,在化学教学中渗透学生药品销售职业技能培养是可行的。对学生掌握化学专业知识、提高学习的兴趣和自信心及培养一定的职业技能可以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其结果或可作为在其他学科中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提供借鉴作用。
作者:吴颖娇 单位:海南省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机构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下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采购目录(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机构
全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时间
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使用和考核要求
1.使用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要求。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采购目录(暂行)》内药品品种。其中,《农村基层补充药品》,暂作为镇卫生院的补充药品;《城市社区补充药品》(执行省医保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的规定),暂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补充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毒、麻、精、放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前提下,确需采购使用其他药品的,应按规定在省确定的补充药品范围内选用。
2.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考核要求。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允许采购使用我省补充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占每月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比例≤20%。中心卫生院,允许采购使用我省补充药品的品种数量和销售额,占每月药品总数和总销售额比例≤30%。
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要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所有药品执行零差价销售。对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按每月规定统计药品总数,药品总销售额,对以上超过规定和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按考核标准扣分,考核结果跟政府补助进行挂钩。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且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对以上超过规定和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按考核标准扣分,考核结果跟政府补助进行挂钩。
四、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采购方式
我县基本药物及补充药品由县组织统一集中招标药品配送企业,在省级最高采购限价内(含配送费),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及补充药品零差价销售。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允许配备使用一定数量的补充药品,同样实行零差价销售
从2012年1月1日起任何基层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采购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毒、麻、精、放及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在县局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工作未结束期间出现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不足的,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县卫生局同意后,使用单位可从其他镇卫生院调剂并按进价及时付款;县局药品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完成后,首次采购由局招管办通知各单位提出采购计划,并按规定进行药品采购配送,之后按规定执行药品采购。
五、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现有库存药品的处理
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级最高采购限价。
1.现有库存药品属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其进价如不高省统一定价的,按进价销售;如进价高于省统一定价的,按省统一定价销售。
2.现有库存药品属非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其进价如不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级最高采购限价的,按进价销售;如进价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级最高采购限价的,按省统一定价销售。非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销售截止期为2012年1月31日,下剩部分由单位退还供应商或就地封存,听候处理。
六、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管理监督工作要求
1.做好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前的准备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于2011年12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调整药品销售价格,属手工收费的,将调整好的药价交药房人员、收款人员执行;对实行微机收费的,指定专人对收费软件中的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对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专人对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进行指导监督。各镇卫生院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药品零差率销售指导监督小组,明确指导监督职责,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对所辖区的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县局按照局领导分工单位,适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局在各镇卫生院建立督导记录本,及时记录督导情况和督导时间,督导人对每次督导签名负责。县局招管办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使用与采购配送的日常监管工作。
3.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等,成立药事管理组织,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加强药品验收、储存、发放等环节管理,建立药品入库台账(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分列),严格执行验收、索证等制度,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严格执行零差率制度,及时将药品收入上缴县级国库支付中心。
4.对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不力的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及考核标准》、《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摘要:渠道联盟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建立渠道联盟能提高渠道效率,使渠道成员从中获取更多利润并保持竞争优势,渠道联盟正在成为渠道创新的方向。在药品营销渠道中,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的重点是要建立药品渠道联盟,不同渠道层次的成员应努力构建横向渠道联盟和纵向渠道联盟。
关键词:药品;营销渠道;渠道联盟
在中国的大部分药品营销渠道中,药品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各自为政,各行其是,每个渠道成员都追求自己的利润最大化,整个渠道效率低下。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医药企业仅靠自身力量与竞争对手单打独斗已经很难取胜,因此,医药企业要通过制度的创新,与中间商的密切合作,形成渠道联盟,锻造供销价值链,以获得竞争优势。本文将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应用于药品营销渠道的研究中,对药品营销渠道的制度创新进行探讨。
一、渠道联盟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新制度经济学发端于科斯,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认为,“企业与市场是经济组织制度的两极”。科斯引入交易成本作为分析工具,认为企业选择不同制度安排的基本依据是交易成本。企业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都有其运行的成本,企业存在内部管理成本,而市场则存在交易成本。如果利用市场方式协调组织间关系的交易成本大于利用一体化组织的内部管理成本时,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就会出现一体化的企业,反之,则倾向于市场这一制度安排。企业和市场这两种制度安排可以互相替代。
威廉姆森认为,企业进行不同制度安排的目的在于使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各种制度的安排与经济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他运用了交易成本这一分析工具,从非确定性、交易频率和资产专用性这三个维度变量进行论证并发展了科斯的企业理论。他认为,市场的出现是不确定性小、交易频率和资产专用性低的结果,而当这些变量均处于高水平时,企业成为了有效的协调方式。在市场与企业之间,还存在着一些中间组织形态。随后,拉森认为在市场和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双边、多边和混合的中间组织的交易形式,提出了“三极制度框架”,即市场—网络组织—企业,并综合了斯密和钱德勒将市场与企业隐喻为“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的观点,将网络组织称为“握手”,网络组织也随之成为企业间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安排。目前,关于网络组织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网络组织的含义比较广泛,包含了各组织间以合作关系构成的各种群体。其中,战略联盟是网络组织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迈克尔·波特认为,“联盟是指企业之间进行长期合作,它超越了正常的市场交易但又未达到合并的程度。联盟的方式包括技术许可生产、供应协定、营销协定和合资企业。联盟无须扩大企业规模而可以扩展企业市场边界”。而渠道战略联盟就是制造商与中间商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也属于协调组织之间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安排。
从渠道理论的发展来看,在经历了20世纪初以效率和效益为重心对渠道结构的研究,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权力和冲突为主对渠道行为的研究之后,以联盟为主题来研究渠道关系成为渠道理论研究的重点。西方营销学者们认为,由于营销渠道是一个联合体,各成员为实现自身的目标,存在着利益之争,渠道成员间合作常以失败而告终,为此渠道战略联盟等关系形式应运而生,建立渠道联盟能够解决渠道内和渠道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并使各成员获得更多利润,增强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奥德森、顾莱惕、贝克尔和斯特恩为代表一些西方营销学家对渠道关系和渠道联盟进行了研究,其研究认为,企业应选择具有互补能力的企业作为建立联盟的对象,因为渠道成员能从联盟中获取更多利润并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所以不同渠道层次的成员应努力构建和增进渠道内的联盟,渠道联盟的实质是承诺和信任。渠道联盟正在成为渠道创新的方向。因此,本文认为,在药品营销渠道中,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主要是构建药品渠道联盟,企业可以建立横向渠道联盟和纵向渠道联盟。
二、建立药品渠道联盟
(一)构建横向渠道联盟
1.制药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盟。这种渠道联盟模式主要是制药企业之间通过资源互补与共享,建立“制造商联盟体”。各个制药厂各有其优劣势,所拥有的资源也各不相同,通过形成渠道联盟,可以对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充分发挥每个制药厂的优势。制药企业之间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合作:一是共同采购。制药企业之间在采购药品生产设备、包装设备、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储藏设备等方面进行联合采购,这样可以增强与上游供应商讨价还价的力量,降低采购成本;二是联合研发新药。新药的开发不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新产品失败的概率很高。而中国许多制药厂利润少,投入新药研发上的资金有限,通过联合开发新药,有助于减少一家企业单独开发新产品所承担的费用,还可以共同教育顾客,联合开发市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最主要的是从联盟伙伴处可以学到产品开发能力、市场营销运作能力等,为本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制药企业之间还可以共同使用仓库、运输工具等,实现资源共享。
2.药品中间商之间的横向联盟。该联盟模式是指药品中间商之间的战略联盟,它有助于药品批发商或零售商实现资源互补,获得规模效益,提高药品中间商的市场竞争能力。在美国的药品营销渠道参与者中,少而精的中间商具有规模效益,而中国的药品中间商规模小、数量多、效益差,已难以应付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间商向规模化发展成为了中国药品营销渠道的必然选择。通过联盟、兼并和重组等方式都可以获得规模效应,在这些方式中,渠道联盟具有独特的优势:(1)渠道联盟是厂商之间的合作,不涉及产权的转让或让渡,也就不存在兼并后企业内部的冲突问题,从而避免了兼并中内部矛盾对规模效应的影响。(2)不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通过联盟就可以从战略伙伴中获得自身缺少而又急需的资源,实现资源互补。(3)有利于中间商之间进行专业化的分工,各自发挥优势执行自身所擅长的渠道职能,促进中间商专业水平的提高,通过分工协作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以避免药品中间商盲目扩大企业规模中出现的规模不经济的现象。总之,中间商之间的渠道联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国药品流通企业长期存在的“小、多、差”问题,以及“规模不经济”的难题,它有助于药品中间商实现规模经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二)构建纵向渠道联盟
1.制药企业主导下的纵向联盟。该联盟是制药企业主动与药品中间商或医疗机构缔结的渠道联盟。这种产销联盟有助于使各方实现共赢。首先,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在结成联盟后,药品厂商之间关系日益稳定,信任感增强,交易惯例化会导致交易成本的下降,从而节省了传统药品渠道中厂商之间讨价还价所产生的费用。其次,有助于降低库存成本。现代产销联盟往往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的,双方之间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实现物流信息共享,既能避免滞销或脱销情况的出现,也能使药品的库存量下降,从而降低库存成本。再次,可以及时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信息沟通,使厂商之间能协调其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推出顾客所需的新药、厂商联合促销、药店合理的药品陈列展示和及时补货等,灵活地应对消费者需求变化,从而促进药品营销渠道的整体效益提高。
2.连锁药店主导下的纵向联盟。该联盟是连锁药店主动与制药企业建立的渠道联盟。在这种联盟中,连锁药店占据主导地位,与制药厂关系紧密,直接向制药厂统一采购药品后销售给消费者。以连锁药店为主的厂商联盟具有以下优势:(1)有利于提高药品营销渠道的效率。连锁药店成为了连接制药企业和消费者的桥梁,减少了药品流转的中间环节,缩短了药品渠道的长度,使药品在渠道中的流通时间缩短,加快药品的流通速度,从而提高了药品营销渠道效率。(2)连锁药店直接向制药企业采购药品,并以其品牌声誉为担保向顾客出售药品,这些都有助于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的安全性。在连锁药店主导下的纵向联盟中,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制药企业的协作,例如,厂商共同进行新药的研发,在新药的研发中,制药厂提供研发人员和技术,连锁药店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甚至于向制药厂提供一定的研发资金,以及新药上市后的促销工作。通过渠道联盟进行紧密的协作,双方扬长避短,各自发挥自身的核心专长,使整个药品营销渠道实现价值最大化。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培育企业的核心营销能力;拓展营销区域,进军农村市场;贴近百姓生活,进行基层社区推广;力塑良好的品牌形象,占领OTC市场;完善创新机制,明确创新方向;宏观政策调控,推动中医药发展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核心营销能力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营销队伍、通畅的销售渠道、稳定的销售终端以及后续产品的跟进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今年国家推出了新医改政策,这对医药企业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将被打破,必然对医药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如何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医药企业需要调整思路,开拓进取,培育企业的核心营销能力,通过发展农村市场,向社区延伸,大举进驻药房,加大创新力度等一系列举措,完善以往的营销思路,促进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医改营销战略医药企业
近年来,老百姓普遍感觉到“看病难、看病贵”。同时,由于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大量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直接支付。在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由1980年的21.2%上升到2000年的59%。自费医疗不但缺乏公平性,而且抗风险能力弱,使得许多人生病时面临费用障碍,这就使得人们收入的不平等转化为获得医疗服务的不平等。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加快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并最终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的改革。
在新医改的框架内,对医药工商企业影响最大的三项政策分别是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而医药企业即将受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容量扩大、新型市场出现、购销模式优化、基层市场兴起、资源配置集中、创新方向明确”六个方面。
如何跟上改革的步伐,分享改革的成果,面对新一轮挑战,要求医药企业适当调整营销战略,将产品准确定位,积极开拓市场。在新一轮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
1培育企业的核心营销能力
核心营销能力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营销队伍、通畅的销售渠道、稳定的销售终端以及后续产品的跟进。企业研发了新药且市场前景很好,但如果缺乏精良的销售队伍,要想在市场上取得成功仍然是不可能的。建设销售队伍,是企业所有竞争决策得以最终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建立专业、高效的销售队伍是医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良好的销售终端能够大幅度增加企业产品的销售量,销售终端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本企业产品销售的好坏。虽然你的产品不是最好的,但如果企业有一个好的销售终端那么它的销量一般是最高的,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拓展营销区域,进军农村市场
医药市场也将向多元化发展,基层药品市场得以兴起原来以城市医院为主要市场的格局将发生变化,市场重心将加快速度向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农村市场扩散。
医改后从产品流向看,农村正成为重要消费市场。但是由于农村地广人稀,致使流通成本加大。可启动区域市场联动机制,各企业应发挥在本地的优势,发展联合。在品种互相依靠,相互调剂,配送服务上相互支持,既竞争又合作,以期获得更高的效率和较低的流通成本,来改善利润状况。
3贴近百姓生活,进行基层社区推广
1)企业协助社区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2)利用会议营销,协助社区医院专业化培训管理;药企通过社区推广活动的开展,以面对面的接触方式,容易沟通与消费者之间的感情,强化口碑宣传的效果,使产品深入人心。3)争取纳入政府规划并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在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改革的背景下,医药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顺应国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趋势向社区卫生服务转型。社区卫生服务可以改善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解决卫生服务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也是国家卫生部门改的新生事物,要解决医药企业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和发展问题,必须真正树立起“以顾客为中心”的观念,围绕这一观念,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和管理。
4力塑良好的品牌形象,占领OTC市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交流,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会越来越小,并且药品的成分含量也基本相同,药品经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是文化的竞争,品牌是企业文化传播的最重要载体,企业文化最终体现到品牌的形象和内涵上,品牌营销时代已经到来,品牌形象如何越来越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因素。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最迫切的。医药分开是关系民生健康的大事。不但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根治“以药养医”的弊端的有效手段。它不仅让百姓受惠,而且会改变百姓的医药消费习惯。在新医改政策下,竞争走向理性,价格更趋明朗。谁占领OTC,谁得天下!药店的管理及营销模式将决定零售药店在行业激烈的竞争环境下能否脱颖而出。
商企合作,药店直供的趋势越来越成气候,加强与拥有市场营销资源最丰富的品牌产品的企业合作,争取品牌产品在品牌药房的销售,实行强强联合。
环视全球最具实力的制药企业,无一是“无品牌”之辈。我国制药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获取利润,就必须拥有一个良好的品牌理念,并将其不断深化渗透,将培育品牌作为企业最为重要的发展策略。
5完善创新机制,明确创新方向
在我国40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对研发的投入不足销售额的5%(而西方国家为15%~25%),且大都投到“短平快”的仿制药上。新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已上市药品简单地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或增加新适应证,将不再作为新药注册审批,只能作为新剂型或新规格。国家进一步鼓励推动医药领域的自主创新与技术跟进。新药和科技含量高的药品将占据市场制高点。
预防为主的理念将引导药物开发。新医改把防病治病的工作重心前移,突出了预防为主的理念,将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就要求医药行业尽力开发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的新药,要开发预防、保健等不同功能的药物,开发适合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患者使用、药物经济学评价优良的药物,开发中药创新药物。
6宏观政策调控,推动中医药发展
早在2007年初,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六个部门就共同制定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7年国家实施了“中医中药中国行”工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8年将在此基础上,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院所的投入力度,完善科研设施,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药理药效方面进行发掘总结、升华创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
根据《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新医改形势,我认为,中医药的创新发展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继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
2)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的原则
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不仅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将直接影响整个医药经济的发展。医药流通行业的竞争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产业环境、客户需求和价值链形态都处于动态的调整与变化中,如何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将药企带入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是值得我们不断研讨的课题。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零差率的概念;零差率的概况;零差率的成效;零差率存在的不足;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有待完善、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我国自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区陆续推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举措旨在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取消药品加成,抑制虚高药价,让利于民。本文试列举目前零差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并由此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零差率社区补偿机制配送
1零差率的概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
2零差率的概况
北京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新性开展药品“零差率”的地区。在北京,从2006年12月25日起,全市2600多家社区医院的常用药正式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312个品种、926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取消15%的加价率;2008年12月15日,北京市的零差率药品扩大到328品种(1024个品规);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2008年的328种扩大到519种,预示着“零差率”药品的组成将会愈来愈丰富。
继北京之后,全国各地区陆续试行“零差率”。在上海,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从2008年12月28日开始,上海社区卫生机构将全部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所涉及的药品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中的166种。天津市2009年4月1日推出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涵盖537种基本药品,与此同时同时在6个中心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城市部分)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月1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32个试点县(市、区)共有政府举办的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6个服务站,390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和4799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特别是在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后,“零差率”的推行将成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其回归公益性的突破口。
3零差率的成效
北京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社区医院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6.1%。[1]2007年底北京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平均每次门急诊药费从原来的近百元降到现在的66.47元,省了近30%,一年下来,社区医院共向患者让利4.46亿元。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市民看病首选社区医院。2008年底,据初步统计,零差率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群众让利7.68亿元。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由2006年的不足8%提高到2008年的28%多(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机构的单处方费用明显降低,社区机构的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为109.99元,是全市门诊人均医药费用的50%,是三级医院的1/3(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卫生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已超过2006年的全年工作量。2009年北京仅丰台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所共采购零差率药品2.73亿元,销售零差率药品2.5亿元,涉及药品品种890个,降价幅度达36.11%,患者看病少花药费约9028万元。
天津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后,该市药价已经同比下降了10.28%,社区再减少15%的加成,药价就降低了近25%,据统计,天津市共有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9个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推行零差率6个月以来,已向老百姓让利接近1.2亿元。
安徽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受益人口将超过2000万人。
4零差率存在的不足
4.1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医保和公疗患者只享受了15%~20%的让利。
4.2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型医疗机构低,业务收入主要靠药品收入,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费用支出的64%都是靠药品加成获得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当于拿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补偿部分不能平衡其收入,将会造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现行的补偿机制是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各地区不同)进行零差率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会使得定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开处方,增加药品费用总额,以取得更多补偿。
4.3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规定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配送企业拥有配送的权力,其他中标配送机构无权配送,此机制鼓励垄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配送服务的购买者,有接受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力。目前这一现状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
4.4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
(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
(4)关注“零差率”下药店的发展
在推广“零差率”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关注零售药店的发展形式,提倡其转型寻求多元化经营模式。在北京,随着新医改政策逐渐落实,各大药店纷纷寻找到自己的突破口,“一切与健康相关的商品都应该经营,满足人们一站式购齐的需要”;另一家药品零售巨头金象大药房采取与品牌产品和厂家合作,深入参与产品的市场运作。零售药店采取新的发展模式,既可以保证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完成了自身在新的市场形式下的转型。
随着我国药品市场发展格局的变更,越来越多的药品企业由传统发展模式转变为连锁型发展模式,药品企业不仅大力扩展其市场份额,甚至提出了上市、发行有价证券的概念,这种发展战略导致我国药品企业内部的财务行为日趋复杂化。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多以销售为主,由此可见,销售环节直接决定了药品企业的整体效益,所以,对药品企业销售环节进行严格化内部控制,十分关键且必要。本文简要分析了强化药品企业销售环节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并针对现阶段销售环节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一系列优化策略。
对于我国药品企业而言,其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以销售环节为主,某种程度上而言,销售环节的整体质量,会直接影响药品企业的市场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药品企业所生产的药品,只有经过销售处理,其所具备的各项价值才能得以充分体现。而随着我国药品市场格局的不断变更,药品企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其内部财务行为越来越趋于复杂化,这给药品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药品企业只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其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力度,才能确保自身收获良好的销售效益,继而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实现良性发展。
加强药品企业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力度的必要性
销售是我国药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关键性环节。药品企业在开展销售工作的过程中,不仅会受到相关产品、销售渠道等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会计帐本变化的影响。例如,我国某药品企业,存在大量的外在应收账款,导致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存现金流短缺的风险,给其生产流程预埋了极大的隐患。当药品市场呈现为饱和状态,这种风险还可以有效压制,不会给该企业带来巨大的生产经营风险,而一旦药品市场需求量大幅度上涨,该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大力生产、销售药品,此时企业资金难以顺畅周转,生产流程受阻,将会严重损害该企业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药品企业在日常销售过程中,不仅要对自身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还要对销售环节的内部问题进行综合考虑。药品企业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会直接影响药品企业的整体内部控制系统,因此,对于药品企业而言,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工作至关重要,其要想在瞬息万变的药品市场格局中,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大对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力度。药品企业的销售业务具有复杂多样性,例如,货币资金、票据、账款等,药品企业只有建立健全销售行业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统筹兼顾,和谐发展这些业务,进而给药品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利润。综上可知,销售行业内部控制系统是药品企业发展的核心点,药品企业只有不断加大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力度,才能为其实现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保障。
药品企业销售行业内部控制的不足之处
内部控制不具有独立性。现阶段,我国多数药品企业仍以财务部门管控销售行业,导致其销售行业不具备良好的简单化与高效性。加之药品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财务控制制度,无法以其有效管控销售行业,导致销售过程中,内部控制矛盾逐渐凸显,药品企业无法收获良好的市场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内部控制流程不规范。药品企业的销售过程中,会设计多项业务,例如,编制单据凭证、收支货币资金等,所以,对药品企业而言,对其财务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严格化规范,是其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根本保障。而由于我国药品企业多处于初步转型阶段,其相关流程并不具有良好的完善性与规范化,因此,销售过程中,并没有有效明确财务收支状况,导致企业难以顺利实现持续发展。
内部控制没有统筹审核与核算。当前,我国药品企业销售行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系统由于缺乏完善性,并没有 统筹和谐审核与核算,导致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的相悖性,内部控制无法有效贯彻落实。我国药品企业在审核与核算过程中,仍延续传统制度,这种制度已难以满足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除此之外,药品企业销售行业的相关人员并没有形成较强的审核与核算意识,审核与核算过程中,没有良好的自主积极性。
没有严格管理其他业务收入。我国药品企业的财务人员并没有对自身职责形成明确的认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仅仅注重销售业务中的贷款管理内容,并没有严格管理其他业务的收入。进而导致药品企业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人员没有严格管控其他销售费用,例如,保险费用、包装费用、送货费用等。这不仅严重降低了其内部控制的准确性,还会导致该企业的财务报表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损害药品企业的整体效益。
存在大量的呆账与坏账。社会的发展,促使市场格局不断变化,现阶段,各个行业领域均开始推行赊销机制。该机制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客户的销售服务满意度,还能有效提高企业的整体销售额。但与此同时,赊销机制也存在较大的实施风险,例如,给企业财务造成大量的呆账、坏账风险。例如,我国某药品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销售额,推行了赊销机制,导致该企业的货币资金大量外流,加之其无法及时对外流资金进行有效清欠处理,呆账、坏账越来越多,不仅致使该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还严重损害了该企业的整体生产经营效益。
加强药品企业销售行业内部控制的策略
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药品企业在应收款方面的管理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其资金周转状况、资金风险防范、资金使用效益以及投资者利益。现阶段,我国药品企业无法有效收账款的主要原因便是合同管理缺失。例如,销售完产品后,客户提出验后付款的条件,继而客户单方面推迟产品验收时间,导致药品企业无法及时回收货款等。面对这种情况,药品企业必须加大对合同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过程中,药品企业要使用自身版本的合同,不仅要邀请相关法务人员、财务人员共同制定合同条款,还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如果客户坚持自己提供合同版本,药品企业要认真检查合同条款,避免其存在不合理、隐含条款,在明确相关风险后,才能签订合同。除此之外,药品企业还要全面收集客户信息,通过分析、整合客户信息,按照客户的信用记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划分,继而参考客户信用等级,制定相应的赊销期。如果是新客户,药品企业则要参考客户的相关背景信息,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客观评估,进而制定赊销期。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药品企业要想对自身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强化,首要条件便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在规范制度的约束下,内部控制系统的应用能效才能得以全面发挥。药品企业要合理分离不相容职位,提高审批权、合同签订的独立性,分离应收款监督工作、应收款催收工作,明确内部控制人员的工作职责。现阶段,我国药品企业多以销售部分为主,销售人员担负着内部控制的主体职责,而财务人员仅负责监督工作。此种内部控制制度,极易诱发财务舞弊等风险。如果药品企业的账务混乱不明,相关人员难以有效管理应收账款,进而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药品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清晰化、准确化以及规范化要求账务信息。财务人员要严格管理账务以及应收账款,统筹和谐客户账务、销售账务、明细账以及应收总账款。除此之外,还要严格管理相应发票,定期对发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异常,则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对于药品企业而言,赊销回款情况会直接影响其资金状况,因此,药品企业必须合理分析销售行业的资金回收情况,及时采取清欠措施。要药品企业应参考客户的信用等级,决定发放药品的数量,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财务出现呆账、坏账的情况。除此之外,药品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通过分析应收款账龄,提前准备坏账准备金,避免企业因资金回收不及时而出现资金周转不顺畅的情况,给企业预埋生产经营隐患。对于长期拖款的客户,药品企业则可以采取适宜的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最后,药品企业还要从内部控制入手,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严格考核相关人员的执业素质,提高其执业能力,降低货款无法及时清欠问题的发生概率。
加大员工教育与培训力度。销售人员的执业素养、道德素质会直接影响药品企业销售行业内部控制的整体效果,因此,药品也必须加大的销售人员的道德教育与执业培训力度。药品企业可以开展岗前教育、执岗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使命感与责任感,继而培养其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自我约束执业行为。现阶段,随着药品企业的发展格局日趋复杂,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于此,药品企业应设立相应审计培训机构,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以业务水平,使其成为符合企业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的双复合性人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药品企业要想在现今市场格局中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必须针对其销售行业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并实施人才战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生产经营效益,取得良好的市场立足之本。
(作者单位:武汉联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 在医疗领域行贿和受贿较为普遍的背景下,探讨与医药行业产品推销费用相关的内控问题,显得尤为必要。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国外制药企业先后进入中国医药市场,凭借其优秀的医药产品、先进的营销理念、合理的企业销售组织架构赢得了广大中国消费者的赞誉,并在医药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企业利润。国外制药企业的先进营销理念、合理的组织架构、科学规范的管理对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的我国制药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也为我国制药企业进行企 业改组、转换营销观念、重新构建企业销售组织架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制药企业重新走出困境、适应市场经济提供了优秀的范例。此外,对中国制药企业向现代化管理进军的过程中,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本文以一家拥有多年历史药品销售公司为例,以较具代表性的产品信息介绍会报销费用为对象,对其内控制度的设计、内控制度的局限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如何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药品销售 医药企业 内控制度设计
药品销售环节是医药企业最重要的环节,它决定资金流动的速度和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对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收账款信用体系的建立和销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都对销售 节有着重要的影响。针对某药品公司应收账款信用体系建立问题,简述了企业的自然概况和管理概况,概括了国内外信用管理体系的研究动态,对本设计的研究范围进行了界定。在销售收如确认上,分别进行已实现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可实现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对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制度设计、销售与发货控制制度的设计、销售与收款业务会计核算控 制制度的设计、应收账款业务内部控制方法的设计、其他应收款业务内部控制方法的设计、预付业务内部控制方法的设计,方便于企业的管理。
一、药品销售通路的5种模式变迁
销售通路,是指产品或服务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转移路径。药品的销售通路是指药品从生产厂家经过药品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最后到达患者手中的过程和路径,也就是药品的供应链构成,这个供应链由医药工业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医药零售企业(含医院)三部份组成。新中国成立至今,药品的销售通路大致经历了5种模式的变迁。
1.计划配送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药品实行专销、统配,所有药厂生产的药品全部由国家设立的各级医药公司专销配送。从国家、省级医药公司,直至各县级的医药采购站,最后配送到医院或国营药店。
2.药贩子时代:自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后,商品经济得以充分发展,药品经营领域也逐渐开放。一拨具有敏锐市场嗅觉的人,纷纷加入药品经营行列,由于这一时期药品处于结构性紧缺阶段,药品贩卖几乎成了只赚不赔的生意,这一时代催生出了一批扛着麻袋数钱的“药贩子”,也催生出了安徽太和、广东普宁、新塘、湛江麻张等全国闻名的医药批发市场。
3.区域经销模式:随着药品供应日趋成熟,市场竞争加剧,药品的无序流通对药品生产厂家设定的价格体系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此时,生产厂家开始对药品的销售通路进行改革,最典型的就是“区域经销制”。
4.多头渠道模式:区域经销模式虽然风行一时,但其“画地为牢”的区域限制有违市场经济的流通原则。其一,随着连锁药店的不断发展,形成了众多诸如海王星辰、国大药房、一心堂等跨区域的连锁企业,各地的区域性经销商不能满足连锁企业的供应要求。其二,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在众多的医药批发企业中有诸如国药控股、九州通等企业脱颖而出,迅速掀起了全国性“跑马圈地”,随着经营布局的日趋完善,这些企业已不满足于做区域性,在下游渠道成员的倒逼之下,同时各药品生产企业亦为了借助这些超级大户的力量迅速布局全国市场,纷纷对渠道模式进行变革。
5.二元渠道模式:二元渠道模式的核心围绕着基本药物的配送来进行。在新医改政策体制下,药品流通领域面临重大变革。与前几次渠道变革不同的是,以往的改革基本由市场主导完成,本次变革却是在政策主导和推动下进行,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不采取封闭的基本药物配送及开放的药品零售市场配送这种二元渠道结构。
二、药品价格形成及管理机制的变化
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本变化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虽然最终方案尚未确定,但是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初步判断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将会发生如下的变化:如果药品价格形成和管理机制落实到位,将意味着四个时代的结束,即底价招商时代的结束,终端高比例回扣时代的结束,商业高毛利时代的结束和商业承担行业洗税主体时代的结束。近期广东省定调试行的“三控模式”(同时控制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这很可能成为将来的药价管控主流思路,一旦在全国实施,会严重影响当前行业盛行的底价招商行为。
三、加强药品销售行业的内部控制
1.医药企业要责任明确招标组织机构。当前很多企业都成立了专门的招标机构,负责对各地招标的跟踪、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等工作,但是还有很多企业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或机构形同虚设,有些招标 部门只是负责资料的提供,对各地药品的招标价格都掌握不完全。建立招标组织机构的目的就是把招标工作从事后弥补变成事前控制,这样才能根据各地招标的变化情况而应变策略。医药企业要了解各地的招标动态,不仅要及时、准确地了解招标信息和相关程序,而且还要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确保公司的行为符合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和医药行业发展的整体要求。
2.加强依法运作意识,提高内部控制认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后续培训学习工作,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胜任能力。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应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加强信息沟通体系的建设。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控制监督的运行程序,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信息流动和沟通。信息与交流就是向企业内各级主管部门(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企业外的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提供信息,通过信息交流,使企 业内部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知道其所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取得和交换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经营成本和社会监督成本的提高。要建立一个广泛而有 效的信息与交流系统,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有效的内控需要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涵盖公司的全部重要活动。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充分的和全面的内部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关于外部市场与决策相关的事件和条件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可靠、及时、可获,并能以前后一致的形式规范地提供使用。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有效的交流渠道,确保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坚持现行政策与程序,影响他们的职责,并确保其他的相关信息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4.建立良好的控制活动。控制活动使企业保证控制目标有效落实。控制活动出现在整个企业内的各个阶层和各种职能部门,包括经营活动的复查、业务活动的批准和授权、责任分离、保证对资产记 录的接触和使用的安全、独立稽核等。一般而言,控制活动包括两个要素:政策和程序。政策规定应该做什么,程序则使政策产生效果,政策是程序的基础,无论是 什么样的政策,都应该前后一致加以执行。控制活动是针对关键控制点而制定的,因此,企业在制定控制活动时就要寻找并抓住关键控制点。企业一般根据其经营活动的五大循环即采购循环、销售 循环、付款循环、收款循环和理财循环等分别设计其控制活动。例如,企业的采购循环就应注意请购单、订购单、采购单等的授权与审批,要注意对采购的单价、质量、数量等的审核。
5.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评审与监督是经营管理部门对内控的管理监督、内审监察部门对内控的再监督与再评价活动的总称。要确保内部控制制 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过程就必须被施以恰当的监督。监督评审可以是持续性的或分别单独的,也可以是两者结合起来的。主要应关注监督评审程序的合理性、对内控缺陷的报 告和对政策程序的调整等。在监督评审活动和缺陷的纠正方面应当遵循下述原则:对内控系统应当进行有效和全面的内部审计。内审要独立进行,配备称职和得力的人员,应得到适合的培训,内审作为内控系统监督评审的一部分,应当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工作。要不断地在日常工作中监督评审内控的总体效果。对主要风险的监督评审应当是公司日常活动的一部分。不论是经营层或是其他控制人员发现了内控的缺陷,都应当及时地向管理层报告,并使其得到果断处理。要树立全员控制意识,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实现预期控制目标,促进企业控制环境的建立,为改进内控制度提供建设性建议,实现组织预期达到的内控水平。
四、结束语
任何企业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药品销售行业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控制环境中的要素有价值观、组织机构、控制目标、员工能力、激励与诱导机制、管理哲学与经营风格、规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其中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又是控制环节的被控制对象,其观念、素质和责任意识等都影响着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要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要做好有明确的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控制主体解决了由进行内部控制的问题,而控制目标则解决了为什么要进行控制的问题。只有在控制主体及其控制目标明确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有效控制。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管理控制方法作为管理层对其他人的授权使用情况直接控制和整个公司活动实行监督的一种方法,包括很多内容,如制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项计划、业绩与计划考评、调查与纠正偏离期望值的差异等,这些方法对于不同规模和不同复杂程度的企业均十分重要。要具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还需辅以积极的人事政策,要能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高素质、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的人才队伍,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培养全体员工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全员控制意识,从而形成一个特定的企业文化氛围。
药品销售公司是位于药品流通渠道“中游”的企业,上对药品生产企业,下对药店和医院(两个主要出口),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鉴于其在药品流通渠道的重要位置,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就投资成立自己的药品销售公司,主营自己的产品,同时也兼营其他企业的产品――这属于“子弟兵”公司;看上其中的丰厚利润,其他行业的资金也注入医药市场,成立专业的药品(医药)销售公司,参与分销各个医药生产企业的各种药品――这属于无关联的“中间商”公司。由于利润丰厚,市场竞争惨烈,加之“走票”和“过票”业务盛行,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税务监管乏力,不论是“子弟兵”公司,还是“中间商”公司,都存在一定的财税风险,一些经营者甚至“潜伏”着牢狱之灾――因为其中偷逃的税款足以被收监。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我们对药品销售公司的涉税风险进行剖析,并提出治理建议与合法的节税筹划思路。
一、药品销售公司的涉税风险表现
药品销售公司的涉税风险主要存在于“进口”(上游)和“出口”(下游)两个环节,面对上游“进口”环节涉及增值税,面对下游“出口”环节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且都不是个小数。分述如下:
(1)对上游要求生产企业高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增值税
这多是无关联的“中间商”所为,目的是虚增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加大抵扣,偷逃因药品数倍加价带来的高额增值税。其基本操作是这样的:医药生产企业,把产品卖给“中间商”公司,“中间商”公司结账时就要求医药生产企业高开增值税发票,比方说把10万元的药品开成18万元,否则,结账就难了。医药生产企业得罪不起“中间商”公司,也只好言听计从,按要求开出18万元的发票,到“中间商”公司结账。超过实际交易额的8万元,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中间商”公司就按实际交易额10万元付款。这样,医药生产企业的账面就挂上了8万元的应收账款,并且永远收不回来,也不可能收回来,因为这笔账“名存实亡”;同时,医药生产企业还要按18万元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二是“中间商”公司按发票额18万元付款,多付的8万元让医药生产企业从其他渠道返回去。这样,医药生产企业仍要按18万元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承担串8万元现金出来的“任务”和风险。
因为药品的差价主要体现在中间环节,由此带来的增值税也比较大,为了逃避这个环节的税收,一些“子弟兵”公司也存在让上游“高开发票”的行为,目的是把税款转嫁到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如何“消化”,那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2)对下游要动用大量现金且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药品销售公司对下游的回扣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有的回扣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五十,并且需要“真金白银”,这就需要大量的现钞(现金的狭义概念),而且还得是“税后”的(个人所得税税后)。这就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大量的现钞从哪里来?二是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三是如何把回扣作为费用“合规”地在税前列支。这三个问题其实可以合并成一个问题:如何“串现”――弄到足够的现钞!只要弄到现钞,从桌子底下塞过去,就不存在什么个人所得税了;只要拿到发票,作为费用入账,企业所得税也就偷逃了。
一些药品销售公司“串现”的方法基本有二:一是“找票”,找些发票来冲账,把现钞弄出来(前几年就听说一些医药企业“找票”都找到青藏高原去了,真担心他们把那片天空污染了),甚至买一些假发票冲账――这就偷逃了企业所得税;但随着监管的完善和打击力度的加强,“找票”市场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且风险加大,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又探寻出第二种方法――“开票”,即通过“正规”手续(比如签订咨询合同等),多以咨询费等名义(不能是买东西,不然在会计处理上会增加资产)把钱汇到一些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扣除几个点的税费后,把现钞提出来返回药品销售公司――咨询公司开给药品销售公司的咨询发票记入税前,也偷逃了企业所得税;有些规模的医药企业干脆自己成立众多小公司(表面上一定与自己无关联),承担“串现”任务,来满足回扣的需求;为了“防范风险”,这些小公司“串现”额大到一定程度(连他们自己也担心害怕了),就自动消亡,他们再注册另一个小公司“接班”。这其中的风险已经超越了税法的范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
二、药品销售公司的涉税风险控制建议和节税筹划思路
药品销售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医药市场的特征和竞争的不规则性所导致的。要完全解决之,前提是彻底解决医药市场不规范的问题,但这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成。所以药品销售公司目前要做的是:如何在不规则的医药市场中生存、发展和壮大,同时又要防范医药行业比较突出的税务风险。
我们对药品销售公司的基本建议是:自己少赚点,“破财免灾”,偷逃税款不能太过了,不然早晚会出事;同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减轻税负――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节税建议如下:
(1)对于增值税,节税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分利用减免税政策,二是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以获得税款抵扣。
利用减免税政策进行节税筹划,完全符合税法的立法精神和政府的意图。但是,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导向比较明确,一般公司很难符合条件。在药品市场,只有计划生育药品和用具以及艾滋病药品等减免增值税,一般企业“够不着”,所以,还要把节税重点放在进、销项税金上。
在“进口”一定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尤其是在不被一般企业注意的购买公用汽油、购买办公用品等方面,这些日常采购也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抵扣。公司要在全体员工中普及索取进项发票的意识――只要是买东西,就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进项税金,公司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增值税税负。
在“出口”方面,要比较“直接对医院销售”和“通过药店销售”的风险,在同等条件下,要选择连锁店作为销售渠道(可能不需要动用大量现钞);在销售确认方面要灵活采取不同的销售方式,医院回款期若有几个月,可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药店有押批现象,也可统一按分期收款方式处理。这样可以递延税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现金流的压力。
若面向农村市场,也可以考虑其他销售渠道,比如委托基层供销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较多)来销售产品,减轻税负。
(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总体节税思路首先要考虑如何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比如从纳税人身份、设立地点、投资方向、新产品优惠等方面考虑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决定公司(尤其是成立新公司)行为。
其次要考虑公司的人员结构。我国税法鼓励公司接收、安置一定比例的特定人员――比如转业军人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免税费,要注意这些条文的应用(先把职工弄下岗,再聘任上岗等滥用优惠政策的做法不可取)。
第三要注意税收临界点。税法规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为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09]133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又降低了一半。若药品销售公司规模较小,一定要注意这个条款,争取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外,在收支方面,要注意收入确认的时点并选择正确的计量方法――比如分期收款方法的应用;对支付的劳务费,扣除个人所得税即可合法入账――比如外聘专家的劳务费,扣除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支付,记入大账,就符合税法精神了(在其他税种方面,可以参见我们在《财会学习》介绍的相关节税方法)。
要减少涉税风险,必须拿出“成本”,这一点药品销售公司以及其他医药企业是一定要想明白的。国家的各行各业都在治理过程中(这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肯定会有一些“过分”的企业被“逮住”――到那时可就什么都晚了或完了。
【摘要】 我国自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区陆续推行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举措旨在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取消药品加成,抑制虚高药价,让利于民。
【关键词】 药品 销售
1.药品销售零差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率。
2.药品销售零差率的实施情况
北京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新性开展药品“零差率”的地区。在北京,从2006年12月25日起,全市2600多家社区医院的常用药正式开始实行“零差率”销售,312个品种、926个规格的药品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按购入价出售,取消15%的加价率;2008年12月15日,北京市的零差率药品扩大到328品种(1024个品规);北京市基层零差率药品将比照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从2008年的328种扩大到519种,预示着“零差率”药品的组成将会愈来愈丰富。
继北京之后,全国各地区陆续试行“零差率”。在上海,2008年10月1日,上海郊区农民在村卫生室就诊可享受基本药品按实际进价收费的优惠;从2008年12月28日开始,上海社区卫生机构将全部推行基本药品零差率,所涉及的药品为《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收费西(中)药目录》中的166种。天津市2009年4月1日推出了《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涵盖537种基本药品,与此同时同时在6个中心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城市部分)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安徽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月1日进入试点实施阶段,32个试点县(市、区)共有政府举办的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6个服务站,390所建制乡镇卫生院和4799个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特别是在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后,“零差率”的推行将成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其回归公益性的突破口。
3.药品销售零差率的效果
北京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社区医院的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6.1%。[1] 2007年底北京市卫生局的统计显示,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平均每次门急诊药费从原来的近百元降到现在的66.47元,省了近30%,一年下来,社区医院共向患者让利4.46亿元。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市民看病首选社区医院。2008年底,据初步统计,零差率药品政策实施以来,累计为群众让利7.68亿元。社区卫生机构门急诊总量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由2006年的不足8%提高到2008年的28%多(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机构的单处方费用明显降低,社区机构的门诊人均医药费用为109.99元,是全市门诊人均医药费用的50%,是三级医院的1/3(2008年上半年同期数据对比)。社区卫生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公共卫生工作量已超过2006年的全年工作量。2009年北京仅丰台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所共采购零差率药品2.73亿元,销售零差率药品2.5亿元,涉及药品品种890个,降价幅度达36.11%,患者看病少花药费约9028万元。
天津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后,该市药价已经同比下降了10.28%,社区再减少15%的加成,药价就降低了近25%,据统计,天津市共有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9个卫生服务站和154个乡镇卫生院。推行零差率6个月以来,已向老百姓让利接近1.2亿元。
安徽省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受益人口将超过2000万人。
4.零差率销售存在的不足
4.1药品零差率之后,受益最大的是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
由于医保人群和公费医疗人群的支付比重合计达到医药费的四分之三,在其他机制未有动摇的背景下,医保机构和公费医疗机构受益最多已成事实,医保和公疗患者只享受了15%~20%的让利。
4.2补偿机制有待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较大型医疗机构低,业务收入主要靠药品收入,以天津为例,在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费用支出的64%都是靠药品加成获得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当于拿掉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中的主要部分,如果补偿部分不能平衡其收入,将会造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现行的补偿机制是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各地区不同)进行零差率补偿,这种补偿方式会使得定点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大开处方,增加药品费用总额,以取得更多补偿。
4.3独家配送机制,缺少竞争,不利于配送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规定定的区域内只有一家配送企业拥有配送的权力,其他中标配送机构无权配送,此机制鼓励垄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配送服务的购买者,有接受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力。目前这一现状不符合市场竞争法则。
4.4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 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对于完善药品销售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5.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
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5.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
5.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
5.4关注“零差率”下药店的发展
在推广“零差率”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关注零售药店的发展形式,提倡其转型寻求多元化经营模式。在北京,随着新医改政策逐渐落实,各大药店纷纷寻找到自己的突破口,“一切与健康相关的商品都应该经营,满足人们一站式购齐的需要”;另一家药品零售巨头金象大药房采取与品牌产品和厂家合作,深入参与产品的市场运作。零售药店采取新的发展模式,既可以保证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完成了自身在新的市场形式下的转型。
(作者单位: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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