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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论文

时间:2022-05-17 08: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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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论文

劳动安全论文:从保障劳动者安全的角度谈煤炭资源整合

摘要:煤炭资源是发展采掘工业的物质基础。煤炭资源的开采条件直接影响煤炭资源的利用价值,同时也直接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矽肺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劳动人民健康的职业病,严重者可影响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发展为肺心病、心衰及呼吸衰竭直至人死亡。经调查发现,在中国的一些矽肺病的高发地区,造成人们得矽肺病的原因是他们都曾经在非法开采的个体煤矿里打过工,由于个体煤矿缺乏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劳动者长期处于粉尘工作环境中,进而染上了这一目前无法治疗的疾病。因此,如何依法规范煤炭行业管理,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以及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加以保护便成了我们所应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煤炭资源整合;矽肺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

最近,在看某栏目时,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在中国的某个村子里,有着一群矽肺病患者,他们都曾在本村的小煤矿里打过工。

当记者来到该村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一个捡破烂的老人,已经七十多岁了,本该是在家享受儿女满堂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可是他的几个儿子都由于在煤窑打工得了矽肺病死了,所以老人只好和老伴儿靠捡破烂来维持生计。据村民们介绍,在这个村,矽肺病患者人数非常多,有不少家庭都是多位亲人同时患病。这些矽肺病患者大多数是青壮年,他们死后,留下了孤儿老小,给家庭带来沉痛的打击。

村民们告诉记者,整个乡镇矽肺病患者多达四五百人,当地的小煤矿大多环境极为恶劣,且本身就是非法煤矿,不可能与雇用的村民签订劳动合同,村民们患病后,只能自认倒霉,无法得到开采者的赔偿。另据记者调查,这些非法煤矿名义上说已经关闭,实际还在生产着。

就此而言,我们不难发现非法煤矿的弊端所在,不仅严重危害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且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明白继续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的必要性。本文就该案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矿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关闭非法开采煤矿的必要性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煤矿的采掘是一种高度危险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于人类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力量和某些物质属性,虽以极端谨慎经营仍有可能致人损害的危险性行为。它包括适用民用核设施、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和从事高空、高压、地下采掘等高度危险活动,也包括占有、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的行为。

在本案中,煤矿经营者的非法开采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中的地下采掘活动。所以说,从这个方面讲,煤矿的采掘是一种高度危险的作业。由于这种高度危险作业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称为高度危险责任。

二、中国《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于地下挖掘活动侵权责任的规定及免责事由

(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章中,对高度危险责任中有关于地下挖掘活动的侵权责任有如下规定:

第69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77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

(二)免责事由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知道,从事地下采掘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三、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包括三个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实施了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在上述案例中,煤矿主雇用村民进行煤炭采掘,这说明其实施了高度危险作业。第二,受害人遭受损害,这种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由于非法煤矿的经营者未能提供给受雇矿工良好的劳动保护措施,使他们长期的在恶劣环境下劳动而得了矽肺病,使其丧失了劳动力甚至死亡,无论是对其人身还是财产都造成了损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行为人高度危险作业行为与受害人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矿工之所以会得矽肺病,是由于非法小煤矿经营者对煤矿的开掘所造成的。因此,相互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四、处罚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这些非法煤矿经营者的行为造成了得矽肺病患者的损害,构成了高度危险责任,他们应该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但是,这些私人煤矿是非法的,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煤窑,并对其进行处罚。

五、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必要性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不仅仅应从法律角度分析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们还应探究导致这些人权益受侵害的深层原因所在,除了经济上的原因以外,我们应该明白,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在于这些非法煤窑的非法性和管理的不正规性。

一般而言,正规煤窑都会提供给劳动者好的劳动保护措施,会提供给他们开采煤矿所需要的专业防护设施及物件,而且,正规煤矿所采取的开采方式及管理方式更为科学合理,劳动环境远比那些非法煤矿好的多,从各方面都注意对劳动者的保护。事实证明,管理正规的煤矿是很少发生职工损害事故的,潞安集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六、煤炭资源整合的好处

1.可以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更为合理地分配利用国家资源。

2.经过煤炭资源整合,管理更为统一科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减少矿难的发生。

3.经过煤矿的兼并重组,可以优化生产环境,提供更为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少职业病患者。

4.合理规划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持续良好的发展。

总之,关闭非法煤窑,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类似案例中这些事故的发生,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该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时,煤炭业的发展秩序也需要不断完善立法,强化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样,煤炭经济才会得到更好、更持续的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摘要:运用经济学中的时间预算约束线和无差异曲线以及生产函数等模型工具,以“毒奶粉”事件引发的关于安全喂养婴幼儿的思考为基础,分析了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得出结论:当婴幼儿食品安全存在隐患时,利他主义的母亲会考虑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这需要减少母亲的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且最终会直接或间接降低育龄女性劳动力的市场产出。

关键词: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毒奶粉”事件;利他主义;市场产出

以三鹿等一批品牌为代表的“毒奶粉”事件严重危害了婴幼儿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导致了人们对国内婴幼儿食品安全提出了很大质疑,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

一、分析前的基本说明

(1)依据生物学和社会分工方面的差异,女性更适合亲自抚育孩子,而男性在抚育孩子方面的作用较小。为了避免问题的复杂化,分析过程中不直接考虑父亲的影响,只侧重从母亲这一群体的角度分析,实际证明,分析的结果是不变的。(2)对于孩子(c)来说,母亲(m)是“有效率”的利他主义,“利他主义”是指,母亲(m)的效用完全取决于孩子(c)的福利,“有效率”则意味着,母亲的行为被她的利他主义所改变”。(3)假设母亲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工作、休息和抚育孩子三个方面,分别用字母tw、tr、to表示。(4)假设“毒奶粉”事件前,母亲们认为婴幼儿食品是安全的,事件后,母亲们普遍认为,婴幼儿食品的安全存在隐患。(5)“毒奶粉”事件后,母亲们倾向于选择安全的母乳喂养等亲自抚育孩子的方式,但企业现行的工作规定使得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不适宜母亲们亲自实行母乳喂养,而且母亲亲自抚育孩子必须牺牲自己的时间。又由于每天的时间是固定的24小时,所以在分析过程中,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与母亲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6)分析过程中,只考虑是否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这一选择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二、分析过程

(一)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在家庭内部,利他主义是普遍存在并且十分重要的。亚当・斯密先生指出:“每一个人都会比其他人更敏感的感受到自己的快乐和幸福……除了他们自己以外,通常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比如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和他们的兄妹等,都是他们最为钟爱的对象。”紧接着斯密又指出,“一个人对子女的关怀往往比对其他人的关怀更为主动”Ⅲ。对于孩子来说,利他主义是母亲的天性,母亲可以为照顾孩子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会更深切体会到孩子的痛苦和快乐,并且孩子们的痛苦和快乐对母亲的影响是很大的。

假如母亲从活动的时间配置中获得效用,则其效用函数为:

Um=U(Ztw,Ztr,Uc)

在这里,Um表示母亲的效用,Ztw、Ztr分别表示母亲花费在工作和休息上的时间tw、tr所带来的效用uc表示孩子的福利(对于尚未形成意识的婴幼儿来说,其福利主要是指身体健康)。其中Um和uc是正相关的,即认为孩子越健康。母亲的效用水平越高。

将母亲用于工作的时间tw和用于休息的时间tr综合起来,将其视为母亲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用tm表示,则可以得出母亲的时间预算约束线为:

tm+te=T

如下图,该图表示母亲的无差异曲线和时间预算约束线的组合,以O为原点,横轴表示母亲分配到亲自抚育孩子花费的时间Lc,纵轴表示母亲自己消费的时间tm,AB和A’B’分别表示母亲的两条时间约束线,Um、Um1表示母亲的两条效用无差异曲线,其中,就效用水平来说,Um>Um1:

1 假设在“毒奶粉”事件发生以前,母亲的效用曲线为Um,母亲的效用最大化在c(ca,cb)点,A点表示母亲分配到自己消费的时间为ca,抚育孩子的时间为cb通过分配cb的时间抚育孩子,母亲认为孩子是很健康的,此时母亲在Um的水平实现效用最大化。

2 “毒奶粉”事件发生,由于一些孩子误食了“毒奶粉”,他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受到伤害,于是这些孩子的福利uc下降,这将直接导致利他主义母亲的效用降低至Um1;另外一些没有食用“毒奶粉”的孩子,虽然他们的福利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当他们的母亲看到误食“毒奶粉”的孩子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她们担心继续使用奶粉会导致自己孩子的福利下降。在无形的担忧中,她们的效用水平也从Um降至Um1。

3 在(2)的分析下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母亲的效用水平都降至Um1,此时,无差异曲线与原来的时间预算约束线有两个交点,即母亲在Um1水平上没有实现效用最大化。理性人都追求效用最大化,所以母亲会选择重新配置时间实现Um1水平的效用最大化。

4 理性的母亲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其时间预算约束线会有AB变成A’B’,并且形成新的效用最大化点,如图中的D点。在重新配置后的时间预算约束线A’B’上母亲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增多而用于自己消费的时间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毒奶粉事件的发生,孩子的健康受到伤害导致母亲的效用水平降低,理性的母亲会重新配置自己的时间以实现效用最大化。通过减少自己消费的时间以便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是利他主义母亲的初步选择。

(二)最终选择及其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产出的影响

第一,选择减少工作时间。(1)如果一个家庭非常富有,母亲工作取得的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这意味着即使母亲不工作,仍有足够的财富可以维持家庭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各个方面的支出。在这种家庭背景下,生育孩子之后,母亲会觉得抚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即工作的收人)显得较低,于是母亲会选择放弃工作,一心一意地抚育孩子。(2)如果母亲觉得可以很容易再就业,即母亲想就业的时候,可以很容易找到与所放弃的工作报酬相当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母亲也会暂时放弃工作,亲自抚育孩子。

对产出的影响: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女性推出劳动力市场会直接降低市场产出。假设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生产函数为:

Q=F(L,x)

O表示产出,x表示用于产出的其他方面投资,L表示劳动力供给,L与Q是正相关的,假设其他方面的投入x不变,则育龄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直接减少了L,于是产出Q减少。

第二,选择减少休息时间。(1)如果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较大,可视为家庭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这表示,母亲一旦选择不工作,家庭用于消费的支出将受到极大影响,具体可能表现为用于消费的资金不足或勉强维持,会导致家庭消费水平的下降。此时,母亲仍然需要工作,在维持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她们更倾向于选择减少休息时间以增加亲自抚育孩子的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母亲会选择其他较为安全的喂养方式以增加孩子的福利。(2)如果母亲认为自己放弃工作之后很难找到一个与现在报酬相当的工作,即认为母亲再就业比较困难。这时候,母亲也会选择在保持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休息时间增加抚育孩子的时间。

对产出的影响:此时,虽然母亲的市场劳动力供给保持不变,但对市场生产率仍然有影响,因为生产率与每单位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是相关的。假设生产率函数为:

Q’=F’(E,x’)

其中,O’表示生产率,即单位时间内的产出,E表示母亲单位时间内投入到工作中的精力,E与生产率是正相关的,x’表示影响生产率的其他方面因素,假设x’不变。

较作出减少休息时间的选择之前,一方面,母亲抚育孩子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另一方面,休息有助于生产精力,母亲用于休息的时间减少直接导致了精力不能得到即时恢复,总之,在无形中,母亲的精力会减少。这使得“精力水平的降低直接减少了每个工作小时所消耗的精力”用于工作的精力减少,于是Q’降低。因为产出函数为:

Q=Q’*T

Q表示总产出,用于工作的时间T不变,而Q’降低会导致产出减少。

所以,选择减少休息时间的母亲会通过影响生产率而间接降低市场产出。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由于婴幼儿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利他主义的母亲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选择牺牲自己的消费时间,用更多的时间亲自抚育孩子。这使得母亲们或者放弃工作时间或者继续工作而放弃部分休息时间。究竟谁会放弃工作,谁会放弃部分休息,这主要取决于母亲的工作收入占家庭财富的比重或者母亲们再就业的容易程度。

以上两种情况对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有两种情况:(1)一部分女性放弃工作,直接退出劳动力市场,减少了育龄女性的劳动力供给,导致市场产出降低;(2)另一部分女性在维持工作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无形中对工作投入的精力会减少,降低市场生产率,进而减少市场产出。

总之,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必将通过对利他主义母亲的影响,而直接或间接地减少育龄女性劳动力市场产出。

劳动安全论文:工矿商贸企业劳动安全现状及对策

提要我国加速了向工业现代化迈进的步伐,致使工业生产带来了惨重的伤亡,导致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正在遭受着严重的损耗,这将极不利于工矿商贸企业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工矿企业的劳动安全现状进行研究之后,从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面提出了保障劳动安全和健康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劳动安全;现状;对策措施

引言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将经济发展与劳动安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结合起来,尽可能地合理利用我们所拥有的可再生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持续不断的劳动安全事故对我国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威胁,导致了人力资本积累的持续下降。

本文对数据的统计、整理采用了安全生产事故绝对指标(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和安全生产的相对指标(如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在综述目前的状况以后,对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进行定量统计分析,其中运用了静态分析方法和动态分析方法。最后,在强调责任的基础上,从政府、企业以及劳动者自身三方面提出了一些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对策措施。

一、工矿企业劳动安全现状分析

(一)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国以来,我国的工业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长期落后,导致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的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很高。2006年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我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13%,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第二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我国工矿商贸企业的特大事故频发,而且呈上升趋势。2006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有一半左右都发生在工矿商贸企业。(图1、图2)

但是,从工矿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的逐年下降趋势可以看出(图3),我国的劳动安全状况随着安全法制的逐步健全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在得到改进。分析死亡人数指数波动幅度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变化后,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也为我国的劳动安全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图4)

(二)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统计分析。在我国的工矿商贸企业中,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均属高危行业,三者的死亡人数之和约占工矿商贸类企业总和的80%以上,这三个行业的事故死亡人数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死亡人数。在众多事故中,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瓦斯爆炸所造成的伤亡最为严重。(图5、图6)

二、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的对策措施

在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应以一种沉重的责任感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政府、企业、劳动者自身,乃至整个社会都应承担起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相应责任。

(一)政府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在投资者一味地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或力求减少投入,使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优势失去效率时,政府所要承担的主要责任之一就是制度的供给与创新,从而弥补“市场失灵”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危害。制度对于未来行为互动的可预见性功能,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减少社会冲突与动荡,为社会不断前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秩序空间,构成了人类认知与改造世界的有效框架。劳动安全问题展示了一种秩序失范和规则混乱的图景,凸显了制度构建与秩序规范的缺失。

1、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根据经济体制和执法主体、法律适用对象和范围等的变化,及时修改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消除法律内容滞后、法律空白、法律之间的相互矛盾等现象。针对我国特大事故多发的现象,我国还应加紧制定、颁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有关法规,以使这些方面的工作有所遵循。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有了相对完善的法律,还要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执法力度,解决好执法主体――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不实、执法不严”的问题,使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在这一过程中要严惩腐败,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2、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早日出台矿产资源税费改革。近几年,我国工矿企业事故频繁,除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等因素外,工伤保险开展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从工伤保险账户拨出一部分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变被动理赔为超前预防。同时,将工伤保险行业的风险分类科学地进一步细化,进而采取工商保险的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激励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另外,积极鼓励、支持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推动矿山、化工和建筑等高危行业加入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他财产险。

同时,要实行以储量为基数、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征收办法。通过资源税费改革,加大资源成本,实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3、增加安全生产基础性、公益性投入和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投入。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例增长。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实,国家应在财政上重点扶持一些老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隐患治理;增加对综合性、基础性和公益性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国家扶持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应投入相应配套资金。加大公益性、前瞻性、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从人才、基础设施到资金予以全面支持。集中安全生产科研力量,将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进行大力推广和应用,实现安全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二)企业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应树立“双赢”意识,认识到只有进行合理的安全投入,才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构建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并认真落实,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也是提高企业运营业绩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首先,制定程序与政策,这是责任制的结构。各项政策的颁布实施,能够强化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意识,使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劳动安全卫生。而程序则以书面的方式明确界定了组织内部各级人员的基本任务,组织内部的分工明确和工作组织过程的设计合理可以使这一结构更加合理。

其次,进行培训与授权,这是责任制的基础。因为安全责任的落实等于每一个员工平时工作中的具体行动,而行动的正确与否是靠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所支撑的。领导层需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保障各种资源的供给。然后,进行岗位分析,确定该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进而指定培训组织,制定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培训过后进行考核与授权,还要重视复训与授权的更新。

再次,确立指标进行评审,这有利于责任制有效性的度量与改进。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活”的客观存在,不断地对其进行改进,才能确保其有效性。衡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性需要一整套性能指标和定期检查与评估。这里的指标不仅是“后果性”的,还应突出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征兆性”,而且这些指标应该是综合的、全面的、持续性的。

最后,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这是责任制的保证。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着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效能。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企业应通过宣传、开展活动、激励等措施,使全体员工都建立起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这一重要的价值观念。

(三)劳动者自身为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应承担的责任。劳动者既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而成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受害者,又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及安全常识教育而成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所以,劳动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强化劳动安全卫生意识,自觉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劳动安全法律,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三、结束语

我国工矿商贸企业的劳动安全现状令人堪忧,但是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相关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运行质量的改善、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一定会得到逐步的改善。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劳动安全论文:林业劳动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林业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所处的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多,因此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林业安全管理的视角阐述林业工作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消除安全隐患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林业劳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劳动工具不断推陈出新,不仅大大方便了人类,也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的效率。在林业劳动中,所涉及到的大部分劳动都需要借助金属器械工具,因此林业劳动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系数低,存在的安全问题较多。

1 林业劳动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劳动工具存在安全隐患

在林业劳动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一些劳动工具,而这些工具大部分都是重型机械或者是锐利机械,使用不当极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拖拉机、油锯、起重机、带锯机、刨床等,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熟练或者作业的时候不专心,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还有一些手工具,比如斧头、镰刀、砍刀等,一旦操作不当,也极易造成人身伤害。此外,一些危险物品、化学物质等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1.2 林业劳动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林业工作者从事林业劳动所处的工作环境十分复杂,大部分时候都是在野外露天作业,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不同的工作环境要求林业劳动者必须要提高安全意识,防微杜渐,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工作,本身就对劳动者的身体素质提出了一定的考验,高度的注意力集中以及高强度的作业,容易使人产生疲倦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此外,尽管有些工作是在室内进行,比如木材切割加工等,但是由于管理不规范,制度难以落实,导致室内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或以粗放管理为主,暗藏事故隐患。

1.3 林业从业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从事林业劳动的大部分工作者文化水平不高,技术水平较低,在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主观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身体残疾、反应迟钝、应急能力较差、注意力涣散等,对机器设备操作不熟悉,缺乏纪律意识,违法操作规程、违纪作业。还有受到情绪波动,行为出现失控,也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部分林业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工作往往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也为安全管理提出了考验。在林业工作者中,普遍存在年轻化、临时化、不稳定化的现象,很多从业者都没有接受过统一正规的技术培训,也没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保障,所以林业劳动者素质长期处于中低水平,得不到长足的提高。

2 实施林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对策

在林业工作中实施安全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更是对林业从业人员生命权益的一种保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有利于林业工作的管理,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的损失。

2.1 加强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改善劳动环境

林业劳动工具的不正确使用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强化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将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劳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工作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安全使用意识,通过技术培训以及实际操练来实现熟练掌握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二是改进劳动工具,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进行改进,改进不了的,通过引进新的设备或新的技术,取代以往的生产作业方式,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对于工具的使用和保管,也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程来进行规范和管理,严禁劳动工内乱丢乱放,使用完必须归位,并以此形成一种习惯,从思想和行动层面进行强化。此外还要改善林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营造更好更安全的劳动环境,科学合理布局,保障库房、机库、住房等安全舒适。

2.2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的安全意识

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关键还在于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林业劳动本身是一种高危职业,安全隐患多,从业者素质较低,因此必须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才能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到工作中的时候,才会更加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劳动技术的培训,由于林业劳动工序与工作技巧的掌握对保障劳动安全与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培训中加强技术方面的锻炼,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在培训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因人施教,从而达到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时常提醒劳动者,不断灌输安全生产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防止因主观疏忽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3 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活动,消除安全隐患

在林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管理者要开展不定期的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深入生产一线,和劳动者共同寻找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一起进行妥善解决。对于生产设备的使用,要制定使用流程进行规范,并不断模拟实训合格之后,作业人员才能正式使用,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注意的工序、操作规程等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尽可能寻求到最合理最科学的操作流程,消除安全隐患的发生。

2.4 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方案

在实施林业劳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可以不至于陷入慌乱,延误处理时机。应急预案制定之后,要组织劳动者学习,不断强化,防止预案形成一纸空文。此外,尽管各项工作做得很好,也无法保障不出安全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有完善的事故处理方案,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调查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事故的处理结果等,用制度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劳动安全论文:制度约束下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安全

[关键词]制度 ; 就业安全 ;就业歧视 ; 农村剩余劳动力

一、关于就业安全

随着高失业时代的来临,人们越来越关心就业的安全性问题。然而对于就业安全的关注人们更多的是将其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构成部分,从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与就业增长的关系的角度来研究。早在20世纪606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奥肯就证明了经济增长与失业率的负相关关系。实践证明,居民对未来经济的信心度首先反映在就业方面,不能增加就业的经济增长是不能提高居民对未来经济的信心度的。失业率过高,失业时间太长,对经济发展会带来不利的影响。最近几年,面对我国较为严重的就业问题以及日益增大的就业风险,学术界也逐渐开始了对就业安全问题的探讨,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对该问题的探讨仍然更多的是限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层面。如有学者认为:就业问题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性问题……,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1]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包括国内经济安全与国际经济安全两部分。国内经济安全即一国经济免于金融危机、失业、生态灾难、通货膨胀、大规模贫困、商品不安全、外来人口冲击等而处于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正常状态。[2]

笔者认为就业安全可以基于以下两个层面来研究,一是将其作为影响和构成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部分;二是针对不同的劳动力市场,探讨不同的劳动群体所面临的有差异的就业安全问题。

首先,当我们从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考察就业安全时,应根据失业率的变化并综合经济发展的其它因素确定可能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失业警戒线”,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以便改善和加强有关工作,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有效运行。

那么,怎样的失业率才有可能影响到就业安全乃至危及到国家经济安全呢?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定规模的失业大军是劳动力供给的“蓄水池”,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跳槽”、“选业”等现象,社会上必然始终存在一定量的失业人员,经济学家把这类失业而导致的失业率称为“自然失业率”,一般认为自然失业率最低为3%。因此在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失业率“度”的掌握大体标准是:3%―4%以内的失业率属于劳动力供给紧张型,5%―6%属于劳动力供给宽松型,7%―8%为失业问题突出型,9%以上为失业问题严重型。然而,失业率的高低仅仅是确定失业警戒线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因为对失业的承受能力还与失业保险水平及其覆盖率、就业服务、职业训练等因素有密切关系。如失业保险覆盖面大,失业人员生活有保障,可容许的失业率也就高些,相反,失业保险水平较低,造成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下降过多或生活发生困难,则同样的失业率导致的社会问题将严重一些。

鉴于我国失业保险覆盖率底,失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实际情况。2002年,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首次利用德尔菲法判断我国城镇失业状况,确定了城镇失业承受能力的大小,并据此确定了城镇失业报警系统的指标构成以及失业率的警戒线(见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城镇失业率的警戒线约为7%左右。①当然,失业率的警戒线和报警系统指标并非一成不变的,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正。

其次,对就业安全的研究还应该基于另一层面――即不同的劳动力市场和不同的就业群体存在的有差异的就业安全问题。因为,随经济的发展,人们不仅关注就业规模的扩大,而且日益关注就业质量的提高。国际劳工组织曾针对工作条件差、没有合同、工资低的情况,开发了“工作中贫困”这一概念以覆盖那些有工作但所得收入不足以使自己及其家人摆脱每天1到2美元的贫困线的人们。同时提出了“体面就业”的概念,[3]并将加大创造体面劳动机会的力度作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峰会所确定目标的关键。因此,从这一层面来讲,就业安全可以理解为对劳动者就业机会的获得程度、就业能力、就业环境和条件、就业的公平待遇以及失业后保障其基本生活满足程度等的评估。

本文着重于第二层面的就业安全的分析,试图从制度约束的角度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安全进行探讨。

二、就业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问题的典型体现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显性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与城市转移,在城市寻找工作。然而与城市居民相比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里没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谈不上公平的就业机会、薪酬待遇以及良好的就业条件和环境,存在极大的就业安全隐患,而就业歧视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最典型体现。

关于就业歧视,许多学者都对此进行了阐述。现代经济学认为:当雇主为既定生产率特征所支付的价格依据人口群体的不同而表现出系统性差异的时候,就可以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歧视。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中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分为初级劳动力市场和次级劳动力市场。前者意味着较高的工资,更多的提升机会,更舒适的工作环境,更稳定的工作模式。后者意味着工资较低的工作,由那些受到歧视并且工作模式很不稳定的工人所从事。

在我国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渗透到其就业的全过程,具体体现为就业机会歧视、工资待遇歧视和就业保障歧视。

(一)就业机会歧视

市场经济是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经济,公平就业是市场平等的重要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公平就业亦应如此。公平就业首先应该是机会上的公平,即每个人都按照公正程序通过公平竞争来获取就业机会。虽然追求机会公平在客观上会因为每个人自身条件的差异和就业岗位的稀缺而使一部分人获得就业岗位,另一部分人失去就业岗位,导致就业结果的不公平。但这通常能为人们所接受,其导致的结果不公平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加以补救。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由于存在农村和城市两大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分处于这两大市场的劳动力从来就谈不上平等的就业机会。改革开放以前户籍制度人为地将国民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并严格禁止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户籍制度不能完全阻止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仍然将城市劳动力分割为本地劳动力和外地劳动力两大类型。为保证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城市政府在制定本地区用工政策上表现出严重歧视外来劳动力的倾向,通过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农民工的就业权利。例如,一些城市的政府规定,外来工只有领取务工证、暂住证等方有进入城市就业的资格,而这些证件又有数量上的限制;并且向雇佣外来工的单位和外来工本人收取各种费用,这种费用的收取提高了外来工在城市的就业成本,增加了本地工的竞争优势。对于外地劳动力而言,就业机会的丧失,并非市场机制自然淘汰的结果,而是政府的就业歧视性政策对他们排斥的结果。

(二)工资待遇歧视

工资待遇歧视既包括生产能力相同的工人不能获得相同的待遇,即同工不同酬;又包括迫于工作稀少的压力被迫接受最低工资,甚至雇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对工种限制的存在,进城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脏、乱、差的工作。如果城市居民从事同样的工作,一般都有相应的津贴给恶劣的工作环境予以补偿,而农民工劳动力买方市场的垄断使其无法享受到同样的补偿。而且这种劳动力买方市场垄断还致使农民工在接受工资时,常常陷入“囚徒困境”,被迫接受最低工资。因为,城市中的农民工不像正规部门的企业职工,有正式的单位,易产生一种归属感。农民工之间松散的组织结构,使其对农民工作为一个阶层的整体利益的关心远远弱于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他们往往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再加上迫于工作机会稀缺的压力。在面对雇主时,农民工相互之间没有合作的意愿和基础,其“最优策略”一般是接受低工资而非坚持高工资。

至于雇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由于农民工市场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局面,使农民工丧失了提出签订完备合同要求的资格,从而为雇佣者故意损害农民工权益,故意拖欠工资,借故辞退农民工等提供了法律的漏洞。而且农民工进城后,暂住地政府对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停留在简单的办证收费上,并未真心诚意地帮助农民工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因此,农民工的管理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农民工没有表达自己意思的正规渠道,农民工的组织仍只是原始的地域组织或血缘组织”。[4]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山西洪桐县的黑砖窑事件,就是剥夺农民工的最典型例证。

(三)就业保障歧视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和“减震器”,是政府对于在市场经济的初次分配中受损失的弱势群体的一种弥补,它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对于农民工而言,其劳动供给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注定了农民工只能忍受低工资、高强度的工作,从而成为初次分配领域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在市场经济中为了兼顾公平,对于弱势群体,政府应该在再分配的制度安排中给予适当的弥补,以减少其受损的程度。比如,对于在初次分配中处于利益受损的城市的弱势群体,政府通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对于在城市正规部门就业的城市居民,政府规定其就业待遇并要求企业强制执行,从而使权利的行使和利益的获得具有先天的保障性。对于失业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城市居民通过失业保险以保障最基本生活水平。然而,进城农民工却与城市居民能享受的种种社会保障无缘。据李强1999年在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家庭做的问卷调查表明,城市农民工失业后,多数靠积蓄生活,或向亲友、老乡举债度日。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没有一例曾经得到过劳动单位或地方组织的帮助。可见城市农民工几乎完全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承担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双重之苦。

三、制度歧视: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根本原因

就业领域的不平等对待引起的就业歧视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失灵、文化传统、种族隔离等原因,也可能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西方学者认为歧视的根源来自市场的不完备(不完备的知识、资源的非流动性、不完全的竞争)和人类的不完美(一些人有歧视偏好)。[5]然而,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劳动力市场既有市场经济国家共有的问题――“市场歧视”,又存在由于体制转轨、制度不衔接而引起的“制度歧视”。而且后者对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影响更为严重。

(一)市场因素――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直接原因

从市场的因素分析,与其它市场经济国家一样,导致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主要是由于市场失灵和个人偏见的存在。

在同一市场上的劳动力,一部分人就业的增加,将导致另一部分人就业程度不同的减少。在我国城市社会普遍存在两个劳动力市场:一是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好、福利优越的初级劳动力市场;另一是收入低、劳动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在初级劳动力市场活动的主要是城市的劳动力,次级劳动力市场则由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那些受教育程度低、职业不稳定的城市居民构成。因此,农民工的进入将导致次级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对城市非专业技术劳动力带来一定的冲击,致使城市非专业技术劳动力或者是工资水平下降或者是就业水平下降,从而引起他们的不满甚至抵制。为此他们将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意愿。例如,他们的意愿可以通过对基层人大代表的选择得到表达,进而反映在对各级政府的选择中;或者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舆论工具等表达某种情绪。如果把各级政府分别看作是寻求政治收益最大化的主体,它们通常会在政策制度的政治成本和政治收益之间进行选择,最终出台那些能够产生最大化政治净收益的政策。[6](533-565)由于地方政府是由本地选民间接、本地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自然是首先代表本地居民的利益。在城市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对于外来劳动力的不满之后,地方政府便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排斥外地民工在城市就业,阻碍劳动力流动。

就企业而言,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其对劳动力的雇佣行为是市场行为,出于自身成本的考虑,不存在雇佣歧视和职业歧视,愿意雇佣农民工。但由于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十分不均衡,农民工的谈判能力几乎为零。加之政府又将农民工排斥在城市保护体制之外,从而为不法企业主恶意克扣和拖欠工资的行为(工资歧视)提供了条件。

(二)制度因素――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的深层次原因

一般情况下,在不同的人群之间,数量上的差异往往能给数量上占优势的一方提供一种歧视数量劣势者的资本。然而,我国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歧视。而且从理论上分析,在社会主义中国工农联盟之间应该没有歧视的可能,然而,约占人口70%的农民,即数量优势群体,在城镇居民面前却真实的感到了歧视的压力。这一有悖于政治宣传的现实只能基于这样一个理由:一种制造和容忍歧视的制度力量在支持这种歧视的存在。而这种制度是一种特殊历史时期产生的,即适应早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业化战略的,与就业、社会保障容为一体的户籍制度。[7]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在资本稀缺的发展阶段推动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发展,政府首先要做的是人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投资成本,即压低资本价格、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工资。而在低工资条件下保障劳动力自身的再生产,相应地需要压低生活必需品尤其是食品的价格。为此,政府首先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垄断农产品的定价、收购、运输和分配,以低价获得基本农产品,并以低价分配给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部门和城市职工。运用这样的政策手段政府就将压低重工业发展成本的负担,转嫁给了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者。同时为了确保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还必须相应地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以防止农村生产要素的外流。于是,继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又实现了化,农村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都被限制在这个空间内进行。

而且,由于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性质,劳动吸纳能力较弱,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就意味着牺牲掉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学者曾做过这样的计算,改革以前每亿元投资,在轻工业部门可吸纳1.8万人就业,而在重工业部门只能吸纳6000人就业,即重工业就业吸纳能力仅为轻工业的1/3。[8]因此,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充分就业,控制劳动力从农村流出的户籍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了。

在这样一种制度安排下,城乡的劳动力市场处于严格的分割状态,农村居民不能随意变更居住地和务农身份,特别是不再可能进入城市居住和就业。

20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废除了制。与此同时,政府开始对价格进行改革,农产品市场逐渐放开;出现了生产要素市场,劳动和资本开始在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流动。这时户籍制度虽不能完全阻止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在城市下岗、失业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劳动管理部门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政府部门为了尽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在制定本地区用工政策上表现出严重歧视外来劳动力的倾向。

一种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刚性和自我强化的机制。事实上,20世纪末各城市地方政府在面对农民工的就业竞争时,对就业工种、专业、人数、就业期限所作的全方位和近乎苛刻的规定正是传统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一系列歧视性政策措施路径依赖的结果,在这样一种政策氛围下,农民工很难按照自己的理想进行职业选择,他们在工资待遇、劳动争议处理及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方面均无法与他们的城市同行看齐,进而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自尊。

四、结 语

就业歧视是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安全隐患的典型体现,因此,只有消除这种歧视才谈得上农村转移劳动就业安全程度的提高。而这种歧视源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由于制度的路径依赖而衍生出的限制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措施。因此,取消这些政策措施,构建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是消除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的关键。然而,制度的形成基于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例如,户籍制度是产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当时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同时又是与我国当前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巨大,而城市自身失业率高、就业质量有限的矛盾相联系的,因此,必须通过经济条件的变化来完善和修正制度,并促成新制度的产生。

早在1999年Solinger[9](455-478)就关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公民可以自由获得城市户口,劳动力市场不再有歧视提出两个相关的限制性因素:一是取决于劳动力需求格局变动的时间性,即城市经济发展对外来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度提高,可能成为体制转变的契机。二是城市劳动力的保障权利和地位,即如果城市劳动力的就业安全比较确定时,外来劳动力的权利也相应会提高。在制度建设这一长期趋势下,就短期或眼前而言,我们更应该从提高城市就业容纳量,增加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入手,提高其就业安全度。

劳动安全论文:煤矿企业劳动安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问题探析

【摘要】劳动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文章重点从提高招聘员工的标准、加强技术培训落实劳动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做好社会保障管理、防止职业危害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煤矿企业 劳动安全 人力资源管理

由于煤矿企业的技术工种较多、对设施设备的要求较高且自然环境较恶劣等客观因素,它是非常容易引起劳动安全事故的企业。但是煤矿企业还存在着安全意识较薄弱、管理不完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对于引起的劳动安全事故,煤矿企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行使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和监督的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含劳动安全在内的所有安全事务。

劳动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了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煤矿企业要从全局的战略角度考虑劳动安全,促使全体人员积极配合并参与劳动安全管理。同时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到企业员工劳动的很多方面,尤其是对劳动安全的管理,它不仅能够很好地防范劳动安全的隐患,还可以及时化解劳动安全的危机。此外,煤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处理企业日常业务的时候,要从制度上管理并监督劳动安全。我认为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招聘员工的标准,录用合格人员

为了确保煤矿企业的劳动安全,煤矿企业仅仅依靠完善的劳动安全管理体制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专业技术较熟练且劳动操作较规范的员工队伍。这样的员工队伍能够遵守安全技术的规程,且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可以有效地减少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同时企业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甄选合适且具备一定能力的人才担任关系到劳动安全的岗位,要结合不同的岗位制定出不同的评选标准。

煤矿企业要对负责企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比如说企业中高层的管理人员、车间的主任和生产部的组长等,我们要重点考察他们所具备的劳动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经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是负责企业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企业中层的管理人员是负责部门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他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安全法规、鼓励劳动安全保护、及时检查并监督劳动安全实施的情况及解决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责任。同时中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一定的劳动安全法规和从事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也是很有必要的。车间主任是负责车间劳动安全的主要人员,车间主任的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操作的流程、积极开展劳动安全的培训、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解决一些劳动安全事故,这就要求车间主任熟练掌握车间设备安全操作的流程,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日常劳动安全管理的经验。生产班班长是负责监督班组的劳动安全,是从根本上执行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则制度、开展日常班组会议、组织员工参与学习安全操作的流程、监督劳保物品的使用以及参与劳动安全事故的调查等任务,要求掌握班组岗位操作的基本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班组劳动安全的管理经验。

劳动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岗位就是那些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岗位,井下采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17类特种的作业人员,同时要求这些从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才能上岗工作,而煤矿企业恰恰覆盖了这些类别。这样的工作很容易引起劳动安全事故,因此具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岗位。总而言之,为了保证劳动安全,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安全机构一定要严查特种作业的操作证,否则坚决不予上岗。

二、加强技术培训,落实劳动安全教育

如果员工的技术水平比较高且操作规范,就能很大程度上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劳动安全事故。煤矿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加强对员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首先,集中授课设备和工艺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把那些具有相似工作性质的工种集中在一起,然后对员工开展系统的基础知识培训;其次,在学习岗位技术操作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现场的模拟或者“师傅带徒弟”等途径来加强对员工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再次,开展适当的劳动竞赛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可以集中同一工种的员工开展技术能力的竞赛,这样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此外,对特种作业的操作证也要进行复查审核的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仅依靠以上的技术培训来提高劳动安全是不够的,还应该对员工开展劳动安全的教育。在录用新员工的时候,要在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考核后才能正式录用。同时在员工日常的工作中,要书面记录班前安全的讲解、班中安全的检查以及班后安全的总结。此外,定期对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演习等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

三、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

保证劳动安全是煤矿企业在生产中始终要坚持的最高原则。因此很多企业建立了劳动安全的责任制,把劳动安全作为绩效考核时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还很好地把劳动安全、工作绩效及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岗位考核时,通常采用相对指标(依据劳动安全的实际情况评分,并计入考核的总分)和绝对指标(依据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和频率,来扣减绩效考核的总分)这两种方法来考核绩效安全。

在实施劳动安全考核的时候,根据岗位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考核的内容。比如说劳动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劳动安全建议采纳的效果、劳动安全教育等。同时还要依据劳动安全考核的结果,对优秀者奖励,对较差的实行惩罚,奖惩既可以是物质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同时逐步建立企业完善的奖惩制度。

四、优化工时和假休,做好社会保障管理

工时和假休对劳动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合理的工时和假休可以让员工身心健康,更好地投入工作,最重要的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尽管劳动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工时和假休,但是企业也应结合岗位特点,制定出符合员工利益的工时和休假制度。由于煤矿企业的生产要连续,作业人员需要实行倒班制,但其他人员可以选用标准的工时、不定时工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同时企业要遵守劳动法中对职工合法权力的规定,如带薪休假、享受节假日等。此外,人力资源在进行岗位分配的时候,要考虑工时和休假的问题,避免空岗给工作上带来的不便。

企业要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这样不仅维护了员工的基本权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还保障了劳动安全。

五、受理劳动申诉,防止职业危害

协调劳资关系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点,由于煤炭企业的经营复杂,劳动申诉和建议大多是员工和工会提出来的。这些内容涉及到员工很多方面的利益,有薪酬方面的、有劳动安全方面的等。当人力资源部门接收到了这些申诉和建议后,就要尽快地调查,寻找解决的方案,解决后要及时地反馈给员工。如果涉及到劳动安全就及时转交给安全机构处理。

在劳动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机构要联合起来调查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要按照规定赔偿受害者。同时依据事故的性质,人力资源部门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研究表明,员工长期从事某一岗位的工作就很容易患职业病,2002我国卫生部统计,我国目前共有10大类104种职业病,而且这些病例在不断地增加。煤矿企业是一个职业病高发的企业,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要联合起安全机构,改善工作的环境,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保障劳动安全,我们必须掌握且处理好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安全的关系。

劳动安全论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思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现代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是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当今世界先进企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应用。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责任、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证;企业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特殊作用的重要方面。因此,在企业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研究和探讨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切实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工作中一种全新的工作标准,做为工会工作者,必须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识,才能在构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这项工作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特殊作用。所谓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就是企业通过一系列标准为劳动者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企业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控制的思想理念及管理方法。其目的就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善物的不安全状态,形成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使企业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职工也具有我能安全、我会安全的能力,从而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通过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促使企业有效控制和降低各类危险、危害和事故风险,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更进一步保障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职工的健康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强调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和疾病隐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企业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作为钢铁企业,尽管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观念、管理、行为、物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已经建立了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的框架,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是要建设成为精品板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钢铁企业,在各项管理工作中也必须积极地与世界接轨。要建立具有钢铁企业特色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就必须用先进、现代的安全管理方法,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钢铁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建立和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这一系统化、程序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就能够促进钢铁企业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安全管理的快速转变。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当中,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充分认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肩负的责任

目前,钢铁企业技术改造任务繁重。在寻求企业生存和更大发展、特别是在技改建设的过程中,片面强调“时间就是金钱”,追求速度、抢工期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施工环境恶劣,职工的健康、人身安全受到较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非常需要工会组织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的权益。现实的工作需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得到切实加强。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还肩负着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重任,必须切实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好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同时,开展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促进企业发展、建设和谐企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中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途径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中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要突出工会工作的特点,积极参与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当中。1、做到“源头”参与。“源头”参与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在企业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劳动保护工作条例、规定等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时,工会要代表职工参与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要站在职工的立场思考问题,提出意见,从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职工关心的劳动保护问题,与行政展开积极的对话、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在代表职工与行政签定的集体劳工合同中,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定期检查落实。2、做到过程参与。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发动和组织职工搞好危险源普查辨识、等级评定、措施制定、以及预案编辑工作,协同行政部门在醒目的地方、部位悬挂警示标识,提示职工注意安全;二是在职工卫生健康方面,注意噪音、有害气体等方面对职工身心健康的侵袭,建议并督促改善工作环境,设立隔音间、安装有害气体报警器,配备必要的 血压测量仪器,时刻关注职工的身体状况,做到及时预防和治疗,同时还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三是注意劳动保护的佩带,教育和培养职工文明的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企业职工新形象。3、检修施工中有效参与。工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职工代表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和视察,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始终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同时,对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要责无旁贷地向行政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4、做好检查和视察,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环境。工会组织一是可以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做现场调查;二是可以通过独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指导,同时还可以给予必要的考核和处罚,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可以组织职工代表就劳动保护发放标准、配备范围、以及质量等有关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专项视察,从而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发展;四是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竞赛活动,并且把职业健康安全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生产安全部门联合开展班组安全竞赛,营造钢铁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氛围。

总之,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我们要在全面建立和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发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作用,切实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融于企业管理工作之中,使维权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确保工会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辽宁本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厂工会

劳动安全论文:自贡农村劳动力现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当前,粮食危机已席卷全球,粮价不断上涨,已经形成次贷危机之后对全球经济又一严重的威胁。据统计,自2007年中期至今,全球粮价上涨了大约40%。仅2009年前两个月,世界粮食价格就上涨了9%。可见,粮食危机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已开始凸显。虽然我国粮食供给目前能保持大体平衡,受国际粮价波动的影响较小,但国内粮食价格由于农资成本的增加,节节攀升,保持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已逐渐增大。特别是随着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不断转移出去,农业科技普及率的下降,已经影响和危及到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为此,要在人均占有耕地极少和耕地逐年减少,人口逐步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实现国内粮食的自给和市场粮食的有效供给,必须稳定农村的基本劳动力,并提升其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粮食的单产和总产,为粮食安全和粮食的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市农村劳动力的现状

1.农村劳动力数量不足据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荣县对4个乡镇的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在11 480人中,有适龄劳动力(男16~55岁,女16~50岁)6 117人,其中外出务工3 076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0.29%。从全市统计数据看;全市共有农村劳动力133.2万人,其中外出务工67.68万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的50.9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我市农村劳动力总量不足。

2.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据统计: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或教育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技术教育的仅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竟高达76.5%。我市农村劳动力素质状况的调查更令人担忧,一般只经过5~6年的学习,初中及小学以下学历者高达97.17%。无论从其科学文化素质,还是职业素质、专业技能,都很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3.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过大,留在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偏少全市每年外出务工的农民达67.68万人次,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据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适龄劳动力6 117人,外出务工3 076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0.29%,且男劳动力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7.68%;大山铺镇3个村有适龄劳动力1 089人,外出务工618人,占适龄劳动力的56.7%,且男劳力占外出务工人数的71%。

4.新生劳动力大量外出,后续劳动力严重匮乏从12个村37个社调查统计的情况看:2007年新增劳动力159人,外出务工就达107人,占新增劳动力的67.3%。如今农村新生劳动力大都向往城市,不愿留在农村种田。许多学生初中毕业甚至没毕业就随父母或单独到城里打工,这就使得农村新生劳动力严重匮乏。

5.超龄劳动者成为农村的主要劳动力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流入到了城市,新生劳力又不愿在家种田,这样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都是超龄劳动者或老弱病残人员,他们成了目前农村种粮的主要劳力。从37个社调查来看:超龄劳力达1097人,占现留农村总劳力24.4%。据大山铺镇的调查:3个村有超龄劳动力317人,外出务工87人,占超龄劳动力的27%,而超龄劳动力务农的占现留农村总劳力的32.5%。

二、农村劳动力现状对粮食安全已构成严重威胁

1.劳动力不足,已引起部分土地荒芜由于农村劳动力总量不足,主要是适龄劳动力偏少,从而使得一些农户缺少或无劳力耕种。据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统计,共有耕地11167.95亩,人均0.97亩,荒芜39.6亩,占当地总耕地的1.25%。作者在农村走访了解到,当地应种而未种的土地约在20%左右,若将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因劳力不足荒芜的耕地加以统计,那将是一个惊人的数据,对粮食安全构成的威胁不容忽视。

2.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农业生产效率低由于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和初、中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加起来不到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竟高达2/3以上,且仅受过短期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也流向城市打工。因而留在农村种地的劳力,要么超龄,要么没有接受过学习或培训,素质不高,从事农村生产的效率必然较低。据对12个村37个社的调查统计:全年粮食总产4614 617kg,耕地亩产537kg,农村人均粮食仅401.9kg,若按全市总人口计算人均仅达300kg。可见,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其粮食产量低,致使全市人均粮食水平远远低于400kg的安全线。

3.农业科技人员缺乏,农业科技普及推广困难,导致农业生产水平下降

目前,在我市农村懂得农业科学技术的技能型人才越来越少。原有的一些技能型人才,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都到了城里另谋高就,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乡镇一级农技推广机构普遍存在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等现象,加之农技人员待遇低,收入无保障,许多农技人员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农用物资的经营上,对农民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减少,给粮食生产带来一定影响。从发展的角度看,后续的农技人员很难接上,现在的学生大都不愿学习农业技术,报考农业中专、农广校的学生寥寥无几。长此下去,农村科技人员将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4.农村新生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留在农村从事种植业的劳力越来越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已明显不足据测算,我市在耕牛减少,机耕率不足20%的情况下,从事粮食、蔬菜、水果、蚕桑等约需劳动力63.52万人,而实际除去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从业的34.68万人外,适龄劳动力只有30.94万人,再加上18.62万超龄劳动力,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矛盾已开始凸显,对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已造成一定影响。

5.种粮成本高,收益低,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由于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农民种粮成本增加,收益降低,增产不增收,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一些农户不得不放弃种田,到城里打工赚钱,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过度外流。据大安区农林局对大山铺镇农民耕地成本的调查分析:水田每亩成本高达566元,按每亩产粮450kg计算,每公斤1.70元,产值765元,收益199元/亩。农民种地不仅赚不到钱,甚至还要亏损,谁还情愿留在农村种地。长此下去,种粮的劳力越来越少,成本越来越高,加之耕地的逐年减少,粮食总产上不去,市场供给必然受到波及,进而影响到人民的基本生活。

三、稳定农村基本劳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确保粮食安全的对策

针对农村劳动力的现状及其对粮食生产、粮食安全构成的影响,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稳定农村的基本劳力,并提高其素质,以确保粮食的生产和安全。

1.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合理分流农村劳动力从总量上看,农村劳动力过剩,大量滞留在农村,对农民增收和城乡经济的发展都不利;但过度地转移农村青壮年劳力、新增劳力都流向城市,农村基本劳力无保障,便会影响到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为此,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要树立全局思想,统筹兼顾,正确引导,在保证农村种养殖业基本劳力的前提下,合理转移和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做到既不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业的发展,又不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两不误”。

2.突出教育,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首先,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特点,调整专业设置,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突出技能操作和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动手能力,为农村培育一批技能型人才。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新型农民创业培训等,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

4.普及科技、推广新技术,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首先要建立起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资金投入,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其次,要加强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下心来,从事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提高科技对农业,特别是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再次,要稳步推进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创新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科技成果在农业上的推广和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

5.创建机制,营造氛围,激励农村劳动力服务和建设新农村首先,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把有限的耕地集中承包给种粮大户或骨干农民耕种和开发,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其次,全市各乡镇要建立起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要鼓励农村青年立足家乡科技致富、创业致富,并创造和提供一定的条件。再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使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城市倒转回农村发展,使农村能有足够的基本劳力,以确保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通联:①四川省自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643000②四川省自贡职业技术学校)

劳动安全论文: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与能源安全的关系研究

作者简介:赵国友(1964),男,河南固始人,四川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摘 要: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要素禀赋之一,这是学界的共识。经验观察证实,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利用的另一方面,则是在它促进中国制造业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而产生的有限能源的大量消耗问题,这已经危及中国的能源安全。要兼顾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和能源安全,必须反思地大物博的传统思想,吸取有关国家能源储备和利用的经验,制定能源新战略;在引用外资项目和新建项目时,将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提高技术门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并将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

关键词: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能源安全

一、研究背景与思路

人口众多,很久以来就成为中华民族的自豪与骄傲。人口众多的优势在技术水平极其低下的农业经济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在第一次科技革命之后,新兴产业以及推动产业变革的工具所含科学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中西方的差距已经明显,但由于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和经贸关系等条件约束,当时的中国人并没有感觉到人口众多有什么劣势,甚至相反,多数中国人认为人多势众,这是优势。当然,影响中国人的这种视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战争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外资经济渐成规模,劳动力资源要素禀赋优势再次显现。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劳动力资源禀赋成为中国经济日益崛起的极其重要的特征,是中国最为重要的一个比较优势(袁志刚,2006),这似乎成为学界的一个共识。

但是,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古话的哲理寓意深刻,如果用这句古话来诠释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话,那么,今天的比较优势在未来就转化为比较劣势。现如今,我们利用劳动力资源这一比较优势,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国外资金,外资经济、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形成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使中国的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9%以上,加速了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国制造”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中国日渐成为“世界工厂”,从而将因户籍制度而依附于土地的剩余劳动力晰出,中国的隐性失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岗位达240万个(朱之鑫,2004);同时,增加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1983年农民家庭纯收入为310元人民币,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比1978年增长近一倍(1978年仅为134元人民币),而到了1993年增长为921.62元人民币。仅就中国经济增长来说,劳动力资源作为比较优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这仅是劳动力资源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如果从长远角度考虑,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中国铸造成“世界工厂”,也是未来利益的受损者,因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不单单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就业和经济增长,而且意味着对中国有限能源的巨大消耗,必然危及中国的能源安全。加之利益的驱使和“条块结合”的体制,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往往不惜一切代价,或造成资源的过度开发从而影响生态环境,或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甚至浪费。

所以,本文在承认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对推动中国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积极影响的同时,拟从未来的视角,而非现实的利益对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与能源安全的关系进行研究,其逻辑结构为: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吸引外资,变中国为“世界工厂”,从而使中国能源过度消耗,着眼未来,实施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反思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和“世界工厂”,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制定相应的能源战略,置中国的未来能源于安全之中。

二、文献回顾与前瞻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并成为中国近30年经济增长中最为重要的要素禀赋。在劳动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观点中,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比较优势理论。所谓比较优势,通称是指一个国家较之其他国家在特定商品的生产上比其他商品的生产相对地更有效率,也即具有较小的生产成本。亚当・斯密在1776年写的《国富论》中曾多次讨论比较优势。1817年,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系统提出比较优势原理,其基本观点包括:在两国生产两种商品的情形下,其中一国在两种商品上均占绝对优势,另一国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均处于绝对劣势,则优势国可以专门生产优势较大的那种商品,劣势国可以专门生产劣势较小的那种商品,通过专业化分工和国际交换,双方仍能从中获益。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原理包含一系列假定条件(黄辉,2001),如国际经济是静态经济、边际成本不变等。主张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国内学者,大多是从劳动力要素禀赋对就业、对外贸易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层面来分析问题的(吕政,2001;徐晓玲,2004)。但也有不少学者研究发现,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具有严格的产业和能源限制(许经勇,2005;陈庆修,2003),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密集性和能耗较小的产业或领域。如果不讲产业和能源等约束条件,滥用劳动力资源,就可能陷入“资源的陷阱”:其一,低工资陷阱。有资料显示,我国工人工资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不说,与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制造业工人周平均工资是最低的,与韩国的比值为1∶8.12。低工资成本造成廉价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会遭遇两种情况,一种是产品具有竞争力,市场份额在同类产品中有明显优势,另一种是遭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近几年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地区的“民工荒”(钱凤娟、王晓娣,2005;刘湘国,2006),则说明人口红利随着未来人口结构进一步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终究是要消失的,为此,“避免经济增长源泉耗竭现象的出现,需要一个国家在仍然享受人口红利的同时,借助这种人口红利,创造出持久性的经济增长源泉。……提高劳动者素质对于经济持续增长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蔡、杜阳、王美艳,2005)。其二,高就业陷阱。目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被制造业所吸收,其表面和现实的利益是就业机会不断增多,但如果不提升劳动力自身的技术含量及综合素质的话,廉价劳动力在未来科技不断创新的信息社会里注定是没有光明前景的,众多廉价劳动力必然随着制造业的技术进步而大量减少,从而涌向社会,造成就业压力增大和贫富分化扩大,最终危及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

说到底,劳动力资源优势,毕竟不是人才资源优势,除去自身科技含量较低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外部诸多因素的限制,从而使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只能在一定空间内发挥作用。

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实际上是世界分工格局和产业结构转换的结果,发达国家利用FDI,借助于发展中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和能源,将那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生产充满危险的产业或生产过程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获取更高的利润(代谦、别朝霞,2006)。积极吸收和利用FDI,大力发展制造业,是中国进入工业化的一个显著标志,而工业经济相对于农业经济来说,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生产效率高,二是能源消耗大。1990年至今,我国经济对主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已从5%上升至50%(刘伟,2006),我国的能源弹性系数,也即能源消耗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1991-2000年为0.2,而2001-2004年为1.29,2004年则高达1.6。根据中国科学院最近完成的《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预测,到本世纪下半叶也就是2080年中国将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照此计算,我国人均收入将达8000美元,人口―车辆比率将从1998年的125大幅提高(傅庆云等,2004a),仅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从2000年的大约30%增加到2010年的60%和2030年的80%(傅庆云等,2004b)。这种严重依赖程度,不可避免地对经济运行,甚至政治、军事、外交等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王涛,3005)。能源如此重要,不仅提示我国政府要加大新能源开发的投资力度,保持一个长效机制,而且警示我们要节能,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的关系。

三、经验观察与结论

为了能够有效地阐明劳动力资源利用与能源安全的关系,我们不妨假定:(1)新能源开发在未来30年极其有限;(2)现有能源探明储量和生产量不变;(3)中国的GDP年均增长为6%。

1.人口数量、工业部门劳动力供给与工业总产值

对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传统的观点认为,两者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近年来,学界出现了关于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的这一传统观点的反思关于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研究中,有三项研究成果:《人口的迅速增长:后果及其政策含义》(由罗格尔・莱维尔主持,1971)、《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政策问题》(由罗纳德・李、D.盖尔・约翰逊主持,1986)和《终极资源》(朱利安・西蒙,1981)。,有学者提出人口增长率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盖尔・约翰逊,2004)。通过表1的有关数字分析,可得以下信息:

(1)我国的人口和经济都保持较快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虽然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下降,如第三个五计划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6.21%,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8.04%,下降了8个百分点。但人口总量仍在持续增长,2005年突破13亿。

(2)人口数量的绝对增加,使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呈绝对增加的趋势,特别是从第五个五年计划的6714万人增加到第六个五年计划的8349万人,增长率为近25%,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9697万人增加到第八个五计划的15655万人,增长率超过了60%,这四个五年计划中,工业部门劳动力保持如此高的增长率,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密切相关。这也印证了有学者关于人口增长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呈正相关关系的观点。当然,要说明的是,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政治等因素,工业部门的劳动力供给出现减少的状况。

(3)我国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增长导致劳动力供给增加并不断向工业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工业部门的总产值及其增长率保持大幅增加。改革开放之后,第五个五年计划到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总产值增长幅度都在50%左右,特别是“六五”计划到“七五”计划增幅为146.2%,“七五”计划到“八五”计划的增幅为284.11%。与此相联系,外资规模和贸易出口额也不断扩大。但这些都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我们是要借助工业部门总产值与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来说明这些数值增加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能我们源耗费过快过多,危及我国能源安全。

2.能源生产与能源消耗

资源禀赋及其生产能力对于工业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增长来说,其重要性非同一般。但凡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资源的诅咒”,便说明了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限制作用,资源丰裕经济体的增长速度往往慢于资源贫乏的经济体(徐康宁、王剑,2006)。这一命题给予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的启示是,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也可能是一种“资源的陷阱”。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追求效率,劳动力资源优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趋于降低,而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趋于不断提高。所以,撇开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研究这一比较优势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中国能源安全的负面影响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的结果之一,就是对能源的消耗不断增大,能源供给弹性空间不断缩小。为了简捷方便,我们仅在表2中列出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以及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大能源子项目的生产和消费的比例。分析可得:

(1)十个五年计划中,除了“二五”计划外,我国的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均在稳步增长,但能源的消费弹性系数呈递减趋势,“六五”期间,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为0.51,但到了“八五”期间变为0.18,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降低了2/3。这充分说明能源消费增长率对GDP的增长率变动的影响程度取决于GDP增长率对能源消费增长率变动的敏感程度在降低,能源消费率增长的百分比高于GDP增长率的百分比,能源消费不合理凸现。

(2)我国能源结构有了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生产总量而言,原煤递减,原油、天然气递增。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至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原油、天然气的生产总量与消费总量基本持平,表明我国的能源自给率较高,2004年为94%。但是,经济发展的许多指标显示,我国的能源自给率有不断降低的趋势。从消费总量来看,2004年,石油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7%,而生产总量只占整个能源生产总量的13.5%,两者之比为近2∶1;天然气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0%,而生产总量只占整个能源生产总量的3.0%,两者之比超过2∶1。按此消费总量与生产总量之比,我国将面临巨大的能源压力。更何况在未来30年里我国经济仍然保持一个高速增长期。此外,我国科学技术水平较低,能源利用效率较低。2003年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单位能源生产的GDP(国际元/千克标准油),世界平均水平1990年为3.5,2000年为4.5,而同期中国的水平分别为1.7和4.1,虽然同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在缩小,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

3.结论

比较表1和表2,可以发现,我国在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与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速度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也即工业部门的增加值增加,能源消费总量也增加,当然,国民经济总量也在增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总产值增长了十倍,而矿产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40倍(文懿铎,2005)。就“十五”期间而言,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均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的增长,三者的增长速度之比分别为11.86∶9.5∶10.88,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高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2个百分点,高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近1个百分点(参见图1、图2)。这种依靠高投入、高能耗、高资本积累带动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引发了能源紧缺和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危及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力资源是可再生资源,即使未来的劳动力资源可能因计划生育政策而出现萎缩(曾毅,2006),但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人口等相关政策,促使劳动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然而,自然资源中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如果仍然保持目前的耗能模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能每天要消耗50亿~60亿吨煤炭和8亿~10亿吨原油,这是无论如何都难以实现的。如果不精打细算,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必然危及后代人的能源分享,那么,我们今天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就成为一句空话。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能源开发和利用不能再走某些西方国家的老路,要注意节能和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经济发展与环境危害的不良循环。

四、政策涵义与启示

1.政府加大对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将劳动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

“资源的诅咒”命题,说明资源丰裕的国家和地区把自然资源当作经济发展的唯一要素,而忽略了对其它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的开发。同样道理,如果仅把劳动力资源作为比较优势,而不着眼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转变为人才资源,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实际上是“资源的陷阱”。提出这一问题的目的,是在充分考虑具体国情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的条件下,如何兼顾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未来的能源安全问题。仅仅依靠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实质上是把劳动力置于依附外资的条件之下,这不仅不利于国家的能源安全,也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当务之急,是将劳动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本。人才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远大于劳动力资源的贡献率,这已为许多学者所证实。所以,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将一般劳动力转化为工业化所需要的技术工人,从而提升我国生产力的整体水平。

2.吸引和利用外资既要考虑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更要考虑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清醒地看到,传统的比较优势战略在创新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甚至有可能使人陷

入比较优势陷阱。在我国工业化初期,以劳动力成本或天然资源为优势的产业,通常都是进入门槛不高的产业(李义平, 2006),要将这一优势变成真正优势、竞争优势,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引进外资政策,对于那些对资源消耗大和对环境破坏大的外资项目,要做充分论证,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进入门槛,根据动态资源禀赋原则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使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这样,将劳动力资源与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节省能源,而且有利于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能源安全。

3.反思地大物博的传统思想,吸取有关国家能源储备和利用的经验,制定能源新战略

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基于此,我们必须反思地大物博、能源大国等传统思想,借鉴日本和美国的能源战略经验,多管齐下,推行能源消费多样化,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建立石油储备制度,把石油的地上油罐储备与地下技术储备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制定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把开源与节能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内生产与参与国际竞合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全社会的能源需求和能效变化的预警指标体系,等等。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劳动保护工作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一步做好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也是面临的一个新挑战。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发挥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关键词: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随着新时期女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观等的转变,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女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整个企业劳动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持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过程中,女职工没有形成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意识,没有“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由于女职工的生理机制和社会的传统观念,她们在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同时,还承担着生育子女和操持家务的重任,相对男职工来讲其竞争力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女职工对劳动保护的意识不强,甚至是缺失。只有改变观念,提高认识,调试好两种角色的转换,才能切实做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是忽视了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息息相关,而安全生产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以本公司为例,女职工虽然为数不多,但其独特的生产运行方式和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以及保持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心态,对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使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公司的安全生产中发挥作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一是加强女工组织建设,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不受侵害,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由于受公司点多、面广、战线长等地理环境所限,公司女工工作开展的不是很好,组织的女工活动也是索然无味,无法调动女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如何使基层女工积极响应工会开展的女工活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首要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女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如:在广泛深入开展争当巾帼建功示范岗和争创三八红旗手活动中,引导女职工克服家庭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比学习、比技术、比干劲、争一流。帮助女职工掌握岗位技术,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展示女职工立足岗位、奉献成才的崭新形象。选树“巾帼示范岗”等先进模范,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增强女职工敬业精神,以此不断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大宣传,增强法律培训教育。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女职工由于其生理机制,必定要经过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等特殊时期,企业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女职工的生理机制而制定的特殊保护,如生育有产假等,都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是各项政策法规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是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的有效手段。

三是加强女职工培训,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面对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态势,提高女职工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业务本领和竞争能力,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因此,女工组织应对女职工开展以健康保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和素质提升能力。如:组织开展一些妇科疾病知识讲座、评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经验论文、让家庭教育突出的女职工进行经验分享等等。以此激发女职工自觉接受教育,提高素质的主观能动性,确立起女职工自强不息,追求出类拔萃,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及高成就的主体意识。使女职工继承和弘扬中国妇女的优良传统,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可以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女职工的学习、应对、竞争、决策和创造能力,从而推动女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加强源头参与,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条件,适时保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的通畅。依托职代会提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决议和提案,努力实现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确保女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关心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设备、工作环境、外部环境因素等对女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五是突出维权职能,是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维护女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仅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可推卸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与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改善女职工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就能够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的水平,就能消除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许多问题,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可通过建立女职工温馨驿站等多种形式,使女职工工作更加细化、规范化、人性化,进而增强女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对女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关注涉及到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和方案并维护其权利。在为女职工办实事上,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查,使广大女职工能有健康的身体,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只有扎实开展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就能够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进而激发广大女职工投身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劳动者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是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对涉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有关问题,实施群众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在创建安全、和谐发展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会组织

一、注重夯实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1、组织基础更加扎实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群众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要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每年组织一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调查研究影响群众监督员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三是切实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的联系,健全完善行政业务部门主导、工会运行、各方支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群众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2、群众基础更加扎实

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优势与特色。一是牢牢把握群众性安全生产这一工会工作的鲜明特点,充分尊重劳动者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把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广泛性纳入到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工作重心放在班组,真正实现预防为主的关口前移。班组是社区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也是事故的多发地带。因此,我们要非常重视班组安全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查找、消除事故隐患,反对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广大职工围绕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注重“体系”建设,形成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合力

1、注重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各级工会应建立和完善小区电子显示屏、安全文化街、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黑板报、标语为基本载体的宣传舆论体系,充分利用小区文化广场、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增强人情、亲情、感情和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遵章作业的氛围,形成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

2、注重现场教育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班前会、监督员座谈会、现场指导培训为基本载体的现场教育体系,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指示、指令,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工思想动态,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结合实际进行现场培训和帮教等活动,使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得到迅速落实。

三、深入开展竞赛活动,狠抓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

竞赛活动是工会开展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已成为工会工作的品牌。各级工会要围绕“科学发展抓预防,预防为主重教育”竞赛主题,一是功夫下在广大职工身上,牢固树立“职工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土壤”的理念,引导职工广泛踊跃参与实践,形成自觉提高安全素养的氛围和环境。二是功夫下在融入思想上,将安全文化融入社区总体文化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在社区总体理念、愿景目标、岗位责任制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融入安全文化的内容,时时、处处、事事体现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功夫下在“切实维权”上,认真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全面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保护工作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护工作内容、活动方式进一步适应需求,贴近实际。

四、积极探索,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取得实效

1、增强责任感,切实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职工最根本、最主要的合法权益,是职工其它合法权益的载体。如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得不到保障,那么其他的权益就显得无用、无助。因此,我们必须从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把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2、突出重点,把职工安全生产的重心放在班组

班组是生产和经营组织的基础,又是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也是事故多发的地带。要积极开展以班组安全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为重点,以实现社区安全为目标的群众性班组安全活动。首先要按照全总《三个条例》的要求,健全班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会小组检查员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发挥“安全哨兵”的作用。其次要在提高班组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在班组中组织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竞赛和检查活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三要开展争创安全合格班组竞赛活动,把安全培训和各项安全指标量化、具体化,形成切实可行的班组安全生产规范,把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油田的各种安全规程、安全制度通过班组去落实、去实现,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转化为班组职工的自觉行为,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3、注重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参与作用

建立群众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有效发挥群众监督参与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要逐步建立完善与同级行政安全主管部门、安监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有关全局的安全问题和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合法权益的问题。二要建立健全职代会参与社区安全生产的机制。落实职代会对社区有关职工安全与健康重大事项决策的审议监督权,切实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要完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职代会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制度,把群众参与监督权落到实处。三要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治理的平等协商制度,就避免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劳动保护、事故隐患治理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写入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确立社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劳动安全卫生中的责权利。通过机制建设,逐步实现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广泛开展各类竞赛

我们要继续把安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下去,立足社区,立足职工,紧紧围绕提高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这个重要环节,创新活动的形式、方法和内容,不断把竞赛活动引向深入。让每一个职工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把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对企业工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认识

摘要: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关键词:企业 工会 劳动 安全卫生 工作 认识

劳动安全健康权益,即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享有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企业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从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切身利益这一现实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这是工会维权的基本职责,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应有之意。

一、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机制建设

工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特别是近几年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

(一)法律赋予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权利《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工会和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企业面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呈现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工会应当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理直气壮地参与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去,维护和保障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应享有的权利。

建立、完善和创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机制,是保证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企业工会应根据企业的特点、规模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住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机制由于劳动过程主要发生在企业生产一线,危害因素存在于生产劳动中,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然要求工会积极参与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中去,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使企业把维护职工利益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需要,而职工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第一需要。当下,在企业层面上建立“双方平等协商,企业负责落实,工会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引导广大职工群众通过规范有序、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可以从源头上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达到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的目的,促进企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企业通过推进民主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强化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建立了适合企业需要、依法监督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职代会民主管理程序。实践表明,企业工会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为载体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既有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又有实际成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的有效方式。

二、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研究

工会是职工的群众性组织,脱离了职工群众,工会就失去了基础。这种群众性的特色正是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不同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察之所在,由此显示出工会在安全生产格局中应有作用。

(一)工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职工群众处在生产一线,最清楚哪里存在事故隐患,他们是查找隐患、监督整改的主力军;同时,一线职工往往也是伤害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能否杜绝违章操作,能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预防事故的关键因素。现代安全理论指出,事故的发生及其严重程度是难以预料的,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或设施损坏以及环境破坏的场合,必须事先采取预防措施,而不是在发生了严重伤害之后才去“亡羊补牢”,在付出血的教训之后再去整改。

因此,工会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关口前移,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调动他们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能动作用,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做到生产现场,针对生产过程中“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群众,开展监督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微杜渐,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

(二)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的方法途径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工会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的有力措施。企业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应注意形式与方法的结合,不拘一格且富有企业特色,既突出形式多样又注重方法灵活。

一要突出安全思想教育的针对性。石化企业要根据油、气生产多的特制定教育的方式和方法,同时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因此,工会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必须联系企业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二要注重安全思想教育的超前性。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要先行一步,必须在生产前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法规讲座,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用直观启发形式,在生产作业场所设立安全管理牌板,设立警钟标志,提醒职工注意安全,起到警钟长鸣作用。

三要把握安全思想教育的及时性。根据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教育,对“三违”人员挂牌警告,现身说法,让职工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从中吸取教训,掌握整改事故隐患措施。

四要讲究安全思想教育的艺术性。安全思想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启发和增强职工的安全自主保安意识,企业工会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好现有的文化活动阵地,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把职工吸引到活动中来,寓教于乐启发职工安全主体意识。石化企业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开展职工安全教育辩论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宣传班组安全管理成果;通过举办“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将优秀演讲稿汇编成册,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氛围,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劳动安全论文:经济增长、劳动力产权与职业健康安全规制

摘要:从劳动力产权的角度来研究经济增长与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在联系,并构建了一个产权的分析框架,以此为基础对中国职业健康安全随经济增长而波动的深层原因进行了解析。认为中国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有效策略应寻求对劳动力产权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劳动力市场中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均衡,并构建一种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维一体”的协同规制机制。

关键词:职业健康安全;经济增长;劳动力产权;协同规制

一、引 言

劳动力要素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保障,劳动力产权的利用与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很强的相关性,而产权制度的设计与运用又是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护的制度基础。国内目前针对职业健康安全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充分,而从劳动力产权的角度来研究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成果更是缺乏。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健康安全的经济贡献率,经济产出水平与生产安全关系的实证研究,劳动力产权的形态与归属以及劳动力产权的实现形式等方面。从中国经济社会的现实来讲,职业健康安全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重要议题。本文尝试用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来分析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问题。在这个分析框架中,职业健康安全被视为是劳动力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对经济增长具有相互协同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样,我们就需要从政治经济理论、产权理论和管制经济理论出发,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供给的劳动力产权问题和规制政策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从产权改革和协同规制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方案。

二、一个产权要素的分析框架

产权,是西方契约社会有效运转的制度基础,它是人们之间相互交往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它既可以是对物质资本(如,房屋产权)也可以是对非物质资本(如,知识产权)的占有与支配。德姆塞茨把产权定义为一个人或者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当权利规定发生变化时,人们的行为也往往会发生变化\[1\]。在产权理论看来,产权的作用在于帮助人们形成与他人进行市场交易的合理预期,并以此提高要素的资源配置效率,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之间自由交往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种反映。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运行规则是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会影响到市场运行的效率,同时也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市场交换活动的安全。按照巴泽尔的观点,产权的界定不可能是完整的,因为完全界定产权的成本太高。因而,产权的不完整便形成了该项权利的“公共领域”\[2\],那么,类似职业健康安全这样的问题实质上就变成了一个因健康和安全产权的模糊而引起的“公共领域”治理的问题。产权界定的方式可以是多样化的,既可由正式制度安排即政府和法律的规定来界定产权;也可由非正式制度安排,即当事人的经济行为来界定产权。前者是借助国家公权对社会权利义务关系的外在干预,如国家所有制对社会资源的计划配置;而后者是借助个体自身力量对个体权益的私人捍卫,它取决于捍卫的结果对个体所能起到的激励作用,如果预期收益大,捍卫的努力程度就强;反之则弱。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产权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劳动力产权;另一种是物质资本产权。这两种产权形态都是经济增长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劳动力产权要素和物质资本产权要素关系的演进深刻地揭示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人与物之间依赖关系相互演进的实质,即是对人的依赖还是对物的依赖\[3\]。在对人的依赖阶段,单个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存在,人们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必须将具有个体属性的劳动力产权联合起来共同抵御自然的风险和外在的威胁,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劳动力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稀缺性,只有通过劳动力之间的相互联合才可以解决个人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对物的依赖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已经荡然无存,而毫不相干的人之间基于对物质的占有或交换形成了社会交往的行为关系,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得到逐步提高的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资本要素”的占有权和处置权具有稀缺性,通过物质资本之间的交换配置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利用。在自由依赖阶段,人的依赖关系又回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形式上,“劳动力要素”中的“收益权”具有稀缺性,通过对劳动力产权的重新配置,可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幸福感受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它对应于生产力水平相对发达的社会阶段,如,中级或高级社会主义社会阶段。

劳动力产权是社会价值创造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要素。劳动力产权是基于劳动者全部生产要素而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关系,它包括劳动力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与发展权等\[4\]。劳动力产权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其权利主张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生产力水平,这一点同时也是不同经济社会人与物之间依赖关系相互演进的逻辑基础。职业健康安全是劳动者通过劳动交换所能实现的健康安全收益,是劳动力收益权和发展权的具体体现。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对经济增长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恶化会降低劳动者对劳动的供给和边际产出,进而阻碍经济的增长。合乎逻辑的判断应该是,经济增长应平等考虑劳动力产权与物质资本产权,因为这两者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资本、劳动、技术”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要素。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要素是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没有生产资料,劳动者不能创造价值;同时,没有劳动者,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无法实现。”\[5\]我们这里将生产资料要素与物质资本要素进行了概念的类化,实质上都表现为一种物质性的要素。但社会发展的现实与我们逻辑的判断相隔甚远,人们已经根深蒂固地把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形物(如土地、货币等)和某些无形物(如商标、专利等)看作是产权,现有的和曾经出现过的一切社会制度法律都没有把人的劳动力当作产权来对待。

劳动力产权的残缺成为职业健康安全伤害的制度根源。随着资本产权的发展壮大,劳动力产权的残缺不全,劳动力要素和资本要素之间最终会出现强资本产权而弱劳动力产权的等级结构\[6\],并进而发展演变为“资本雇佣劳动”与“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契约结果。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实质上反映了这种契约关系中劳动力市场平等交换掩盖下的资本产权与劳动力产权之间权利不平等的实际情况,论证了资本家之所以能够占有剩余劳动,原因在于资本所具有的社会属性,劳动者在理性资本面前几乎不可能具有劳动契约签定和退出的自由,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能力不足。在正式的劳动力产权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如果劳动者个人捍卫自身劳动权益的能力较强,它则可以与雇主建立有利于其个体的契约安排;而如果劳动者个人捍卫自身劳动权益的能力不足,劳动者便失去了与资本产权或雇主进行谈判博弈的能力,劳动者的权益受损问题则不可避免。

三、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产权逻辑

按管制经济学的理论,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制是基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市场失灵,劳动交换的过程中广泛存在着作业场所风险和职业伤害外溢等问题,前者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内部性问题,而后者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性问题\[7\]。无论其在劳动交换过程中是发生内部性问题还是发生外部性问题,其在本质上都是一个产权的问题,反映了劳动者所遭受到的额外损失或外在成本,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产权界定不清而导致的。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性和内部性问题都可以放在统一的产权分析框架之内,其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劳动力产权界定的不明晰所引起的“公地悲剧”,雇主或生产厂商随意侵犯或剥夺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权利,让“资本雇用劳动”成为嗜血的工具。当然,产权的归属有两种极端形式:一种是共有制形式,即产权由所有成员共同所有,各成员将权利联合起来交由共同体(如,国家)来实施\[8\];另一种是私有制形式,即共同体将产权界定给私人所有,并承认其所有者享有排斥他人行使该产权的权利,由所有者在私法保护下自由实施。那么,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这类劳动力产权而言,其产权到底是属于公共所有还是属于私人所有?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所有”?如何界定职业健康安全的产权属性便成为我们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制度基础。

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从内容层次上来讲,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共同性产权,二是个性化产权。对于共同性产权而言,职业健康安全权属于人权的一部分,它是对劳动者为使生命延续而拥有的劳动权与使生命具有意义而拥有的自由、民主、平等的发展权的体现。洛克曾指出,人“没有侵害他人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的自由”,“除非为了惩罚一个罪犯,不应该夺去或损害另一个人的生命、自由、健康、肢体或物品”\[9\]。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拥有何种权利,我们都不能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共同性产权属于公共品的范畴,应采取通过国家干预的方式实施供给,以实现社会劳动生产过程中整体主义的价值正义和社会公平。而对于个性化产权而言,职业健康安全权是劳动者基于个人收入、地区差异、工作差异、身份差异等众多原因而衍生出来的更高层次权利的体现,它反映了劳动者个性化的需求。因此,这些个性化的健康安全权利在性质上向私人物品靠近,但仍是公共物品,只是与纯粹的公共物品相比,它又具有了一定的独占性和排他性。个性化产权属于准公共物品的范畴,其供给方式不能完全按照纯公共物品由公共部门无偿提供的方式,因为它还体现了部分劳动者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特殊需求,这种产权特征决定了国家公权力依靠税收无偿供给的不公平。因此,应采用混合制的供给方式,主张私人供给与政府管制相结合的形式。

那么,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产权保护的手段而言,我们不管是选择政府管制,还是应该选择自由市场或者两者皆有的手段,它都体现了我们对劳动力产权保护的价值取向。科斯于1960年提出,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最佳公共政策是那种能够创设明晰、确凿及可让渡的且受私法保护的产权政策,私人谈判、私法执行都可以成为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有效措施。虽然私人谈判、私法执行也是有成本的,但这类成本可以在较为清晰明确的产权体系的安排下得以内化。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管制主要考虑的问题在于决定谁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的保护是最有效最经济的,它体现了职业健康安全劳动力产权保护效率性和经济性的价值取向\[10\]。而在随后的管制经济理论中,职业健康安全市场广泛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雇主比劳动者占有较多的相关信息(如对工作环境、工作风险等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劳动者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劳动者在与雇主订立劳动合约时常常成为被欺骗的对象,使得劳动者对劳动过程中职业伤害事件发生性的真实概率的了解处于劣势地位,而劳动者若需要通过自我搜寻的过程来获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充分信息,则又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等等,劳动者需要权衡信息的“搜寻成本”和“搜寻收益”,并最终会在信息相对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职业劳动的交换行为。因此,劳动力产权的有效实现则依赖于政府管制的保护,它体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劳动力产权保护公平性和社会性的价值取向。

职业健康安全与普通物品不同,它不能分割到适应于私有制的状态。因此,为了达到劳动力产权的完整,政府也许可以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去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的保护等问题,但通过政府干预所建立的管制机制,却并不能解决劳动力产权配置的效率性和经济性问题,同时也无法解决个性化产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问题。正如波斯纳所言“只要是因为排他性产权无法解决冲突性(或竞争性)使用的问题,其产权界定就永远不具有排他性”,而具有非排他性的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形成产权的“公共领域”,导致该产权的“公地灾难”。因此,对于劳动力产权而言,因“公共领域”而形成的模糊产权便成为政府对其进行管制的前提。而按照波斯纳给出的方案,模糊产权的冲突性使用问题可以通过财产法和民法的途径来加以解决,前者可将使用权转让给最能有效利用资源的团体,而后者则可使使用者承担义务\[7\]。随着国家的经济增长,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产权逐渐呈现出共同性与个体性的差异。共同性产权是基本人权的体现,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对于这类产权需要通过建立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政策供给来应对健康安全产权保护的公平性和社会性;而个体性产权是个性化需求的体现,具有“排他性”的特征,对于这类产权需要建立相对明晰的个性化产权制度,让私权主体之间自由博弈相互调适,以形成有助于职业健康安全伤害成本消散的内部市场来应对健康安全保护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四、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产权分析

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按现有经济发展理论,国家经济的发展须经历前工业化时期、工业化时期和后工业化时期三个阶段\[11\],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也会经历从低到高再到低的“抛物线”的演进过程。这意味着职业健康安全效益的改进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之前将不断恶化,在中期阶段会出现“拐点”,而在中期阶段以后,伴随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将不断得到改进。当然,这只是我们一种经验判断上的假说,我们还需对波动出现的时间、形态进行实证检验,当然我们还希望这种经验判断是可以被证伪的,同时,我们也不愿看到这种波动效应会在中国发生。因此,我们急需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即职业伤害从高发到低发的转折,究竟是因为经济增长中某些内生性环境因素的变化引起的(如,生产要素的结构变动),还是因为某些外生性环境因素的变化引起的(如,政府规制)?如果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与劳动力产权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的话,那么,其作用机理又是怎样的,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对劳动力产权的规制改革来成功跨越这一假说所揭示的波动“拐点”?另外,如果外生性的政府规制机制能够对职业健康安全波动“拐点”出现的时间和形态产生影响的话,其具体的规制政策又应该是怎样的?

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需要从分析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实现条件入手。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是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综合利用的结果,两者间的相对稀缺程度是决定不同经济阶段所采取的不同产业模式的主要原因,而不同的产业模式或产业结构又是影响和制约职业健康安全的根源性问题。一般而言,如果产业结构中具有高风险特性的资本品工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时,职业健康安全面临的风险和伤害发生概率则较大;而如果产业结构中具有技术性、服务性特性的消费品工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据主导地位时,职业健康面临的风险和伤害发生的概率则较小,职业伤害事件发生的广度和深度也较弱。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由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服务业经济的现代化进程中,其劳动要素的供给也将随产业结构的变动而出现由粗放型供给到集约型供给的转变,劳动生产将从高风险、高强度的重工业逐渐转向技术型、服务型的服务业,职业健康安全所面临的风险将渐次降低。因此,劳动力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的相对稀缺性是引起产业结构变动,并进而引致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一个必要条件。

如果从职业健康安全倒U型曲线“拐点”出现的时间和形态来看,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及其政府规制是实现其“拐点”转折的充分条件。劳动力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规制确权是劳动力供求双方进行自由博弈的制度基础,他们之间具体的责、权、利关系都可以通过各行为主体间的自由谈判或外在的政府规制来确定,劳动过程中广泛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非对称性信息、负外部性等问题都能够在双方合意的产权契约中得以解决。当劳动力市场存在劳动力供给过剩,劳动者劳动技能低下,劳动者捍卫自身劳动权利的谈判能力不足等现象时,劳动者便失去了与雇主在订立劳动契约中保障其职业健康安全权益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劳动力市场的契约机制便无法自发形成对劳动力产权的保护,从而形成强资本产权与弱劳动力产权的等级产权结构。在此产权结构中,资本要素便具有了剥夺劳动者权益的合理动能,这为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发生提供了内生性的市场环境。当政府在寻求通过政府规制来实现对劳动力产权进行保护时,若规制机制存在制度缺失、规制不足以及政策低效等问题,职业伤害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较大幅度地提升,从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的波动出现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等特征,而这则为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发生提供了外生性的制度环境。

中国正处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职业健康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年均死亡人数在10万人左右,单位GDP死亡人数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伤亡水平\[12\]。按前所述,导致这样一种发展困境的根本原因则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所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都是围绕物资资本要素而展开的,对劳动力要素进行的产权改革还未开始。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是物质财产得到了充分实现,劳动力产权没有或者只是部分得到了实现,国家产权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基于企业低效率而形成的以物质财产产权为主导的单一产权制度,国家对劳动力产权改革的政治意志不足是导致劳动力产权界定不清的外在原因。二是中国人口众多,大量农村人口需要向城市和工业领域转移,但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不足又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阻碍,农村劳动人口除了出卖劳动力以外,毫无竞争优势,工作选择性小,只能选择脏、苦、累、毒的职业安全风险大的行业,劳动力供给有限过剩和劳动者进行个体权利捍卫的谈判能力不足是导致劳动力产权界定不清晰的内在原因。另外,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偏在问题普遍存在,劳动力产权的责、权、利关系并未形成清晰的界线。因此,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职业伤害的频繁发生也就具有了现实的合理性。

我们知道,经济的增长实质上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劳动力产权的界定与保护又是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因此,一个社会劳动力产权的实现方式不能超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它需要兼顾资源配置效率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均衡,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13\]。中国当前经济增长引起的职业健康安全波动实质上是对特定阶段生产关系的一种体现。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的经济改革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对产权的改革经历了两次重要的转变。首先是通过国家所有制的管制形式实现了生活资料异常匮乏的自然经济形态向物质供给日渐充足的商品经济形态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国家面对市场发展的严重不足,通过实行干预程度最深,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完成了国家公权对社会生产所赖以需要的生产资料的配置,其间职业伤害事件也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波动,资本产权和劳动力产权尚未出现变革的需求。其次,伴随商品供给的不断丰富,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效率,国家单一所有的公有制形式逐渐演变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私营经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资本产权逐渐明晰,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但其间职业伤害事件频发,社会逐渐出现资本产权强与劳动力产权弱的等级产权结构。劳动力产权的保护在国家优先经济发展的战略下,不断受到经济理性的越界干扰和损害。

五、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同规制的应对策略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的劳动力产权面临着两种低效率:一是源于政府规制对劳动力产权改革的管制不足而引起的低效率,另一个是源于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捍卫自身权利的能力不足而引起的低效率。这两种低效率本质上并非彼此孤立,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最终导致了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管制失灵和市场失灵。这两种低效率同时造成了中国经济增长所受到的潜在风险,即物质资本产权的过分张扬与劳动力产权的制度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社会结构的剧烈分化,并进而撕裂社会系统的均衡,社会系统的失衡然后又会传导至政治市场,造成政治市场的失衡,并最终形成对国家现代化的阻碍。那么,对于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所存在的这样一种低效率,我们又该如何进行制度的重塑,并尽可能充分发挥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在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中所起的应有作用呢?

通常来讲,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对劳动力产权中的“模糊领域”进行清晰界定,并建立一种能有效促进劳动者与雇主之间通过自由谈判来订立劳动契约的产权规制机制,为劳动契约的产权纠纷和自我裁决提供外生性的制度环境;二是通过对经济增长中具有高风险性的重工业、采掘业及建筑业等产业建立起有效的经济性规制机制,并配合运用职业健康安全社会性规制的政策供给来形成产业进入的壁垒,为职业健康安全的改进提供内生性的市场环境。我们知道,劳动力产权的契约机制和政府规制是实现对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拐点”时间和“拐点”形态进行有效调节的外在性条件,也是成功跨越其“拐点”的关键所在;产业结构的规制与变动是职业健康安全波动发生的内在性条件\[14\]。因此,对于职业健康安全波动的治理需要综合运用针对劳动力产权的社会性规制和针对产业结构变动的经济性规制来加以应对。这就需要我们平等看待劳动力产权与物质资本产权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避免出现前强后弱的等级产权结构,以大体实现经济增长中公平与效率的均衡。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对比中我们发现,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有效实现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权变性和可塑性等特征。从多样性的角度而言,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方式方法方面,国与国之间各有不同,如英国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问题上倾向于以合作为本,强调政府、工会、雇主、劳动者之间对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共同责任;而美国则倾向于以法令为本,崇尚构建以私人保险为核心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机制,由市场的力量自发调节对健康安全产权的保护,政府的管制只是有限参与,体现了新自由主义放任政策的特点\[15\]。从权变性的角度而言,西方国家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政策策略受到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其政策主张经历了由经济自由主义到社会自由主义的转变。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经济上的自由,并希望缩小政府干预的规模;而社会自由主义则强调社会机会的均衡,希望扩大政府干预的规模以保护公民免受经济造成的后果,对经济、社会进行适当调节,以保证每个人平等的权利。从可塑性的角度而言,职业健康安全规制可通过对权益保护与经济增长的目标解析来寻求经济性管制、社会性管制与辅助性管制等手段的协调运用,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问题,其规制效率因手段选择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如瑞典鼓励劳动者与利益集团进行广泛的集体谈判和跨阶层合作,并配有辅助性的运行机制。

中国社会正处于从物质要素累积的外生型经济增长模式到劳动力要素累积的内生型增长模式的转变之中,劳动力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不断增强。我们知道,经济增长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它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但是,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关系,经济增长既会造成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伤害,同时也会带来劳动者的经济性收益。因此,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目标取决于我们实现劳动力产权经济性收益与社会性(或安全性)收益的均衡。从这一点上来说,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的目标是众多目标间的总体均衡,最小化经济增长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失衡风险,这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而这一目标的有效实现又有赖于社会“产权制度”或 “权利秩序”的动态优化。然而,最小化或最大化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各制度、环境、生产力等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而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也不是没有利益冲突,它需要将不同系统间基于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而产生的权利冲突或利益分化限定在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需要以劳动力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前提,解决经济增长引起的社会失衡等问题,这是实现从低效的政府干预到高效的多元互动转变的关键所在。

中国劳动力产权制度改革的有效实现应寻求劳动力市场中利益主体间的多元互动,并进而构建一种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维一体”的协同规制机制,这样一种机制应是体现政府、社会、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多方参与、协商共管的社会共责机制,并以此取代政府主导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制模式。同时,理想状态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应试图改变传统意义上单纯依靠正式制度和单向威权来界定职业健康安全产权(或秩序)的方式,着眼于劳动力产权主体间的自我调整和自我适应。协同规制的真正要义在于通过政府规制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来确立劳动力产权主体与物质资本产权主体之间进行自由博弈和相互协调的外生性环境,从而使职业健康安全的治理可以在经济系统、社会系统乃至政治系统之间自由灵活地相互调适,实现多元互动,将职业伤害的系统风险和成本予以内化。

借助美国学者黑夫兰对规制手段的分类\[16\],我们可以对中国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三类划分:经济的、社会的和辅助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有效实现应寻求这三种手段的综合利用,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中所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社会失灵以及政府失灵问题。首先,从经济性规制而言,应对第二产业中产业规模小,集中度低,安全技术水平不足的生产厂商加以限制形成进入壁垒,对职业健康安全边际投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投入的生产厂商实行价格处罚措施,对职业健康安全边际投入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成本投入的实行价格补贴,使单个生产厂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边际成本投入符合社会福利帕累托改进的原则,降低职业健康安全的劳作风险。其次,从社会性规制而言,应对劳动力产权所存在的负内部性问题,建立一种职业风险的信息公开制度,并对《职业健康安全法》(中国称为《职业病防治法》和《生产安全法》)、《劳动法》、《刑法》、《民法》等公法与私法保护机制进行调整,促进劳动者、生产厂商和政府规制主体之间就产权契约的订立进行自由博弈,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公平与正义。再次,从辅助性规制而言,政府规制者并非是天然的社会福利最大化者,他们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博弈者,他们也有可能被特殊的理性资本或利益集团所“俘获”,从而表现出弱化规制的行为。因此,职业健康安全的社会性规制还需要借助并加强对政府规制的执法监督,通过健全职业健康安全评估机构,自律性行业协会,职业健康安全资信管理组织,公正和仲裁组织以及职业健康安全资质认证机构等辅助性组织,从而促进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公民参与和程序正义,并努力使这些辅助性的力量摆脱国家规制部门意志的左右,以体现多元社会的共责之义。

劳动安全论文:浅谈焊接生产中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摘要:焊接技术是现代工业中用来制造和修理各种金属结构和机械部件的主要方法。随着科学技术及焊接质量的不断提高,焊接操作人员占工厂职工的很大比例,与此同时,伴随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严重地威胁着焊工及其它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关键词:焊接技术 安全 健康

1、焊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生产活动中,劳动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保护劳动者的身体不受伤害。工厂应该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并配备焊接生产的各种安全设备。其次,针对不同工种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培训。使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焊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1 安全设施

焊接设备、高压气瓶、可然气体必须配备防漏电防爆炸、防火装置,各种电动设备应设紧急停车装置等。

1.2 劳动保护用品

必须为工人配备工作服、工作靴、防尘面罩、焊接手套、安全头盔等物品。

1.3 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1.4 针对焊接工种特殊性的一些措施

焊工作业时在电弧高温作用下,电焊条产生的氧化铁、氧化锰、氟化物、二氧化钛、二氧化硅等烟尘,来自钢板表面涂层的氧化锌、氧化铜、丙烯醛、甲醛等有毒气体和各种金属粉尘,以及由于焊接电弧的紫外线辐射,使空气中氧、氮转化成的臭氧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气体,都对人极为不利,易使人造成伤害如:呼吸、尘肺,氟中毒、锰中毒、不锈钢烟尘中的铬、镍等元素有致癌倾向等伤害。那么焊工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对头、面、眼睛、耳、呼吸道、手、身躯等方面的人身防护,防止烟尘危害。

为减少焊接粉尘低及有害气体的危害,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选择低尘低毒的焊接材料。

(2)选择合理的焊接参数

(3)提高焊接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减少直接的人工操作。

(4)加强通风排气,及时把有害物质和污染的空气排除。

2、焊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

(1)焊接设备有带电的特点,输入电压为220V或则380V,若机壳带电,则能造成触电事故;虽然输出电压低,但在一些特殊场合,也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焊接过程中容易产生燃烧、爆炸事故。很多事故都是因为施工场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焊接飞溅引起周围易燃、易爆物的燃烧和爆炸。

(3)焊接材料有些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物,操作、管理不好也容易产生燃烧、爆炸事故。

(4)气割作业时的火燃也容易产生人身伤害事故。

(5)焊接车间中的冲压工段容易产生肢体伤害等。

安全事故的产生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或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当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它们是做好焊接安全工作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焊工安全教育和考试。安全教育是焊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使广大焊工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焊工刚入厂时,要接受厂、车间和生产小组的安全教育。同时安全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和宣传化。可举办焊工安全培训班、报告会、图片展览、设置安全标志、进行广播等多种形式有效的方法。按照安全规则,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独立上岗操作。

(2)建立焊接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是把安全工作与工厂中各级领导的职责联系起来的制度。通过建立焊接安全责任制,对工厂中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等,在焊接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明确地加以确定。工程技术人员对焊接安全也要负有责任,因为焊接安全的问题,需要仔细分析生产过程和焊接工艺、设备、工具及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焊接安全问题也是生产技术问题。必须保证与焊接有关的现行劳动保护法令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3)焊接安全操作规程。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是人们在长期的焊接生产实践中,为克服各种不安全因素和消除工伤事故的科学经验总结。焊接设备和工具管理不善以及操作者失误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操作规程中规定了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方法。建立和执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焊工安全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4)焊接工作场地的组织。焊接工作场地的组织是将工作场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将不同的物品分开摆放,同时保持工作场地与外界的通道。施焊区的面积不应小于4m2,地面应基本干燥,焊机、工具和材料等应整齐摆放在各自的区域。气管、电缆等不得相互缠绕。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光线或局部照明,须保持工作面照明度50-100Lx。气割操作点周围10m直径的范围内严禁堆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如木材、油脂、绵丝、保温材料和化工原材料等。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切割。室内作业应通风良好,不使可然物质和易爆气体滞留。室外作业时,操作现场的地面与登高作业以及与起重设备的吊运工作之间,应密切配合,避免高空落物。在地沟、坑道、检查井、管道或半封闭地段作业时,应先用仪器检查其中有无爆炸、中毒的危险。施焊现场附近敞开的孔洞、地沟等,应用石棉板盖严,防止焊接时火花溅人。

综上所述,由于焊接过程存在许多潜在的危险,为此应对从事该作业人员应严格要求,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提高此类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同时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焊接生产特点、焊接操作基本原理及焊接工艺、工具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发生施工事故。

劳动安全论文: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风险防范对策

摘 要:本篇探索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南京系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南京系统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确保南京系统正常平稳运行。

关键词:劳动保障; 信息系统; 安全; 对策

一、引言

南京系统的设计规划、开发建设,一直到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将安全问题置于首要位置予以考虑,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从系统网络、主机设备、数据库、应用系统、人员管理、承建单位协调管理、区县包括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制定实行了一系列比较全面、详细、具体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本文提出了南京系统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列出了系统风险防范的各种对策、机制。

1.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当前安全运行风险防范机制

南京系统从开发至今,始终将安全体系建设置于最重要位置,建立起包括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系统网络、物理环境、入网单位、入网人员等各个层面、多方位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1.1应用系统安全防范机制:应用系统设置有三层管理机制,用户级、任务级和系统级,严格控制系统操作权限和范围,确保每一用户的使用权限和操作合法性。

1.2数据库系统安全防范机制:通过系统权限、角色权限、数据权限的管理,建立了数据库系统的权限控制机制。

1.3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机制:关闭不需要开放的服务端口,限制用户的操作权限,使用网管软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1.4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安全防范机制:卡密钥系统为一卡一密,防止伪造。

1.5物理环境安全防范机制:存储信息的备份介质达到防尘、防潮、防毒变要求;主机房安装自动防火设备。

1.6各区县局域网安全管理情况:各区(县)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安全管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

1.7入网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管理:实行上岗前安全操作培训,对外机构:如定点医疗机构、全市各街道和社区等单位需要接入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的,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入网资格认证方案。

2.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风险

2.1管理层面。南京系统安全运行文件内容侧重点主要是如何避免南京系统客户端的安全运行风险,忽略后台的安全运行风险,且文件执行力度不够。

2.2技术应用层面。

2.2.1主机网络设备缺乏有效机制进行管理与维护。

2.2.2应用系统程序众多,功能繁杂,开发技术相对落后,系统架构缺乏先进性。

2.2.3只重视系统网络核心的技术支撑,弱化了系统辅助设备以及客户端的技术管理。

2.2.4系统的容灾恢复技术严重缺乏。

2.2.5缺乏动态口令认证系统。

2.3操作层面。对一些出现的故障没有做到“能发现”,“有证据”。

2.4人员层面。对信息技术人员培养投入不到位。

3.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风险防范对策

3.1安全防范技术对策。

3.1.1网络拓扑分析对策。对策内容:根据网络的实际情况,绘制网络拓扑图;分析网络中存在的安全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对策作用:针对网络的整体情况,进行总体、框架性分析。一方面,通过网络拓扑分析,能够形成网络整体拓扑图,为网络规划、网络日常管理等管理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另一方面,通过整体的安全性分析,能够找出网络设计上的安全缺陷,找到各种网络设备在协同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

3.1.2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定期升级对策。对策内容:防病毒服务器通过INTERNET更新病毒库;防病毒服务器强制所有在线客户端更新病毒库。

对策作用:通过不断升级病毒库确保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发现新的病毒。

3.1.3服务器定期扫描、加固对策。对策内容:使用专用的扫描工具,在用户网络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对主要的服务器进行扫描。

对策作用:找出对应服务器操作系统中存在的系统漏洞;找出服务器对应应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3.1.4信息备份系统。对策内容:定期备份电子信息。

对策作用:防止核心服务器崩溃导致网络应用瘫痪。

3.2安全防范管理对策

3.2.1管理制度对策。对策内容:编制详实的涵盖系统建设各个层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流程,建立健全制度实施、监督的流程与办法。

对策作用:使系统安全体系制度化、标准化,规范了系统的运行行为与操作行为,在管理上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

3.2.2建立系统安全风险防范评估机制对策。对策内容:进行自评估和他评估服务两类;进行安全检查;进行系统安全保障等级评估;安全认证与认可。

对策作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是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安全评估方法,是系统风险管理的前期活动,风险评估具有基础性作用,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指明方向。

3.2.3人员对策。对策内容:制订针对系统管理者、系统使用者、系统决策者等不同层面的培训内容与培训计划,并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建立动态、长效的信息化技术和劳动保障业务的研究机制。

对策作用:提高人员素质,增强系统维护开发的力度,保证系统被正确的使用,从而从“人”这个因素上防范系统风险的发生。

二、结束语

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局的参与和努力。同时要加大投入,建立全新的系统运行风险安全防范体系,并在管理上、制度上保证该体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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