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3 1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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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维修工程管理是确保高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新时期,要在正确认识维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难点的基础上,探索维修工程管理有效途径,提高维修工程质量,为高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关键词:高校;维修工程;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增多,后勤各种配套、维修与改造工程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度增长。加之,近一时期以来,原材料等物资价格上涨迅猛,维修工程资金的投入量比过去增加较大,给本来就资金紧张的高校后勤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高校的维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教学、科研顺利进行, 促进学校发展的一项关键工作。提高与加强维修工程工作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是新时期高校后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管理好维修工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高校的又好又快发展,是高校后勤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高校维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维修工程项目实施缺乏计划性
目前,大多数高校因短时期的规模扩张,各项建设密集上马,大工程不断,高校的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到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发展建设,维修、改造等小型的零星工程项目未能摆到重要位置,再加上原有建筑等设施的功能逐渐落伍,已经不适应现实需求,被学校列入淘汰范围,短时使用,导致超负荷运转,破损老化严重。到现阶段,原有设施大都急需更新维修。高校后勤部门每年都将维修工程项目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主要是凭现实急需和领导意见实施维修项目,不能按照计划实施。维修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缺失,再加上维修质量无法保证,导致有的维修工程几经反复也没有达到理想效果,造成资金浪费。
(二)施工监督管理力度低
高校维修工程主要包括自行决定的改造、修缮、装修、绿化、硬化以及一些基建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等,且这类工程的特点是种类繁多、分布零散、施工点多、单个工程金额不大,同时,工程施工随意性较强,通常无正规的专业设计;工程时间相对集中,常利用寒、暑假突击施工,校方对工程监督管理比较困难,漏洞相对也较多。加上部分工程的建设单位的施工人员对于维修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了解不深,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起到有效的工程监管作用,造成监管力度低,工程质量不能满足需要。
(三)施工单位普遍存在预算高估冒算
当前,高校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在预算和结算过程中往往是高估冒算,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虚报工程造价。加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调查研究工作不细不实,对预算、结算中量价组合了解不够精确,人为的给施工单位造成可乘之机。施工单位往往钻这个空子,利用虚报工程量,增大材料单价,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提高工程造价。
(四)审计部门忽视小型维修项目
工程项目的审计是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高校非常重视维修工程审计工作,每一项维修工程必须经过学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但随着新建和维修项目增多,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往往只注重新建大型项目的审计,而忽视了小型维修项目的审计,导致学校维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的浪费与流失。
二、高校维修工程管理中的工作难点
(一)维修项目的立项选择
由于维修资金的限制,在维修项目的选择上不可能做到有求必应,对维修项目必须做到有选择性地进行立项审批和施工。这就要求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一定的轻重缓急原则来确定维修项目,在众多项目中选择并排列最急需施工的项目。在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选择工作中,需要对众多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排除和优选。但当面对信息量比较大,需要选择的维修工程项目较多的情况时,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就必须要具备相当水准的专业知识和熟悉掌握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二)维修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由于存在单项工程量及维修金额较小的特点,往往是“正规军”不愿干,“杂牌军”难干好,使得维修工程的管理无法像大型新建工程一样采用委托监理的方式进行质量管理。同时,维修工程所具备的种类与数量较多,施工点变换快的特点,使得管理人员分身乏术,无法对所有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因此,针对维修工程的特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维修工程质量是高校维修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维修项目的经费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有工程量小、施工内容增减弹性大的特点,施工过程中窝工现象十分普遍,施工效率低下,造成人工费在工程项目中的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另外,维修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数量相对较少,采购成本较高,也造成了维修项目成本较高,从而在维修工程项目结束时的决算中给造价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维修项目的工期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的施工过程往往与教学办公同时进行,施工受影响较大。同时,室外作业受天气的影响,施工工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维修工程的工期伸缩性很大,给施工管理造成很大困难。加上维修施工单位的自身资质和管理水平制约,具体施工人员一般是从社会上招募的“散兵游勇”,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工程进度难以保证整齐划一。所以,维修工程项目的工期控制难度相当大。
三、高校维修工程管理的实现途径
(一)确立维修工程的实现目标
无论是高校整个维修工作或者是某一建筑物的维修任务,均应确立明确的计划实现目标。目标的确定,应既有超前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若目标定得太高,计划的立项、资金、人工先天缺口较大,则施工环节再努力亦无法完成,计划目标必成空谈;若目标定得太低,则毫无激励作用,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造成虚假节约、实质浪费的后果。在确定实现目标的同时,要进行目标控制,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等,进而达到强化维修工作计划与决策的严肃性的目的,减少以致杜绝维修工作中的盲目性。
(二)推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制度有助于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降低建设成本和提高建筑质量。对于金额较大的基建维修项目有必要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目前,因 维修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高校维修工程的招标多数为邀请招标,利用工程定额总造价下浮点数作为标底,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产生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招标领导小组人员的配备,要有熟悉工程行业、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员参加,保证招标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作为维修工程管理的后勤部门,除了利用招标制度挑选施工单位外,要在平时的管理过程中,尽量熟悉了解各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邀请信誉较好、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维修工程施工管理
维修施工管理是整个维修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合同条款、施工规范及上级文件进行,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维修施工管理要科学规范的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期以及违约责任,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建立维修工程项目保证金制度。对施工队伍完成的维修工程,收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对于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责令其返工,拒不返工或返工仍达不到要求的扣除其质量保证金。对提前完成施工并达到施工质量要求的项目,也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促使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节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四)加大维修工程的审计监督力度
工程审计是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的重要环节,审计既可监督施工单位,又可监督建设单位,在维修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要把重点放在结算审计工作上,工程竣工后,严格细致地计算监督工程量、套价、取费等,是否按合同执行,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工程价款控制在最低标准,从而达到控制维修工程资金投入,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1引言
近年,随着我国高校的逐年扩招,高校在校生已经形成[文秘站:]一个庞大的群体。2015年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已经达到2547.7万人,全国共有2553所高校,平均每所高校都有1万名在校大学生。庞大的在校大学生,在每个学期期末都会有考试,进而产生大量需要封存的试卷。根据各个学校不同的规定要求,高校学生的试卷资料均需要保存一定年数后才可销毁处理,而如今许多高校的学生试卷资料主要是在库房中堆垛,而没有形成系统化物流管理。
2高校试卷资料存储管理现状
如今高校对教学管理的多个方面都极为重视,而试卷资料是教学管理过程中评判学生成绩的一项重要资料,在教学的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监控管理等多个方面的作用尤为明显,若能够将学生的考试试卷管理得当,则对于教学管理大有帮助。高校试卷资料的管理,与图书馆对图书的管理有类似的地方,对两种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以找出这两者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通过对比试卷资料和图书馆图书的存储管理可以看出,通常对于图书的存储管理方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试卷管理。
3目前高校试卷管理的分类
结合目前高校试卷资料现状,系统化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3.1试卷资料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能够对库房中所有的试卷有一个整体管理,在电脑上能够直观反映出所有试卷的信息。
3.2试卷资料的定位化管理试卷资料通过仓储定位化管理后,能够在有需求的情况下,迅速在库房中找出需要的试卷资料。
4高校试卷的系统化物流管理
4.1试卷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试卷资料的信息存储,在试卷资料的信息化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满足教学管理的需求,要尽可能多存储试卷资料的各种信息。根据完整的试卷存储信息,才能够发挥高校教学管理的信息化作用。由于试卷的信息量相对较大,所有试卷资料需要通过专业分类整理,才能加以合理利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可能对资料信息按照类别进行整理。按照试卷的“所属学年”“所属专业”“课程名称”“任课老师”等内容进行分类,教学管理者可以通过不同的关键字进行检索,来满足各种教学需求。如今,图书馆可以利用一个图书管理系统对所藏图书进行系统化管理。但是,鉴于试卷资料相对数量不多且不存在频繁进出,利用Excel表格也可以对试卷进行数据收集以及分类整理。通过人工输入的方式,可以对所有试卷的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并利用Excel表格自带的“筛选”功能,满足教学管理者的使用需求。
4.2试卷资料的定位化管理
试卷仓库进行分类分区,把试卷固定摆放在某区域或储位,其目的主要是教学管理者可以快速查询识别、清查盘点所有的试卷资料。同时,能够为新的试卷资料入库或是过期的试卷资料出库提供位置依据,提高试卷管理的效率。
4.2.1合理的编码
要做到仓库的定位化管理,必须有一套专门对应的号码标识,其中包括存储货位的地址以及试卷资料的号码。试卷的存储往往是保存在同一间试卷的库房内,所以库房中的存储货位的地址较为简单,可根据“柜号—层号—列号”这种模式,逐一对所有存储货位进行编码。其中,试卷资料有两种方式编码。第一,独立编码。根据试卷资料的特征情况进行编码,对于每一个特征值都有一个相对应的数值与其对应。例如:“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物流管理1班物流管理课程的试卷”,即采用“考试年份+班号+课程号”的形式编码,这种编码方式编码较为复杂且在存放过程为人工操作可能会有放错的情况出现。第二,附属编码。每一套试卷资料都存放在档案袋内,在档案袋上会标注“所属学年”“所属专业”“课程名称”“任课老师”等信息,可供教学管理者查看。因此,试卷编码可考虑使用存储货位的附属编码。例如:1号货柜2层1列中的4号试卷袋可以标注成“010201—04”,如此编码能够大大降低试卷在存放过程中的误差。
4.2.2拣选方式决定编码方式
与物流仓库不同的是,如果对试卷库房中的试卷使用设备拣选,则会带来过高的成本。因此,可以选择人工对试卷进行拣选、搬运、存储。由于采取人工作业的方式来完成拣选试卷,试卷资料的编码应该考虑的是“人读”而不是“机读”,简单的编码方式更能够降低试卷资料的取错或是放错的概率。通过比较以上两种编码方式,附属编码可以准确反馈出试卷资料的地址信息,更适合于试卷资料的管理。
5高校试卷资料的电子化及应用管理
5.1数据资料电子化
通过Excel将试卷资料的基础数据录入整理,这能够满足基本日常教学中试卷资料的存储管理要求,但是不能完全满足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信息化建设需求。每一组试卷资料都是由不定数量的学生试卷组成,而每组试卷的结构模块组成以及不同学生在各模块的得分情况等都是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指标,能够帮助教师对课堂内容的以往教学方式进行总结,并在今后为学生讲解重难点内容时提供参考,这样能够极大帮助学生理解本专业知识内容。所以,除了考虑录入上文提到的每组试卷的信息以外,还要考虑将每一套试卷中各个学生在各题上的得分以及总分进行电子存档。
5.2电子化数据应用
现有试卷资料,大部分是利用人工来完成查阅工作,缺乏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使信息管理者与信息需求者之间的互动。因此,构建教学管理的试卷资料子系统,建立合适的数据处理平台非常重要。合适的试卷资料数据平台,应侧重于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考试资料的存储,任课老师为任教课程编写一套考试题库,试卷上的试题均从本题库中分内容随机抽取,这套题库作为平台的基本核心内容存储,而学
生的考试成绩以及各题的得分情况,需要与题库中的试题进行连接对应。第二个方面,数据的计算处理,平台通过对比同一门课程的历年学生试卷信息,根据不同的需求,导出所需的数据图表,帮助教师调整课程设置、把握学生课程学习困难点。试卷资料的数据处理平台作为子平台接入至学校的教务管理系统中后,相关老师或院系领导均可以随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了解课程的教学情况,甚至是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评估专家也可以从系统中初步了解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而后对感兴趣的纸质试卷资料进行抽样查阅。
6结论
通过借鉴现代物流行业的仓储管理方法,实现试卷资料的系统化物流管理,可以提高高校教学管理效率。同时,试卷资料作为学生阶段性学习成果的反映,对于教学管理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合理利用试卷资料的数据信息,将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学改革的进程。
摘要:本文列举了目前我国高校(本文特指大陆地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的问题,并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作者指出,高校管理中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对高校行政化管理的体制和思维尚未得到改变,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类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所造成。最后作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
目前,我国高校在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的问题。近年来,一向在人们心目中远离是非纷扰之地的圣洁的象牙塔--高校也频频被学生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高校被学生起诉,一方面反映了我们正处在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人们的权利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包括莘莘学子们都在"认真地对待权利"并"为权利而斗争",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目前我国高校在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确实十分严重。
一、目前高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招生方面
受教育权与平等权是我国宪法所明文确认的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但由于历史的及其它的种种原因,这两项基本权利在我国高校招生中往往并未得到完整的贯彻。就拿平等权来说,众所周知,每年高考我国各个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并不一致。特别是作为我国的首都和文化中心的北京,就其教育发达程度和国家对其教育投入的经费来说,均遥遥领先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果按照实质正义的要求来理解,北京地区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应该远远高于其它省份,但情况却正好相反。因此,对北京地区考生的高考低分录取的政策相对于其它地区的考生来讲都是不公平的,甚至山东省的几位考生还专门为此诉诸法院。现在,北京地区高考虽改成单独命题,因此无法与其它省份对比录取分数线的高低了,但这仅仅是回避了问题,并不是最终解决公平录取问题的办法。
另外,平等权还要求对所有考生自身来说在录取时要做到人人平等。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在招生时对考生的身高、视力、健康状况等往往都作了一些限制。当然,一些特殊的专业对考生作出一些特定的要求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例如播音、表演等专业对考生的形象、气质、音质等作出要求,染整专业要求考生非色盲等都应属于专业本身性质所要求的必要的限制,但如果对从性质上来讲对于那些根本无须进行任何特定限制的专业而对考生进行了限制,或仅仅因为考生患乙肝等疾病或有残疾就不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其入学资格,那么高校就会有对考生进行歧视和滥用职权侵犯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之嫌。
在招生中还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关于招收保送生的问题,按照国家教委1988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其目的在于完善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应有利于培养和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有利于更好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和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因此,《条例》第二条详细地规定了保送生的条件,总的要求是被保送的学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方面表现一贯优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可否认,制定该《条例》的出发点是好的,在《条例》施行之初也曾起过比较好的效果。但在近些年的招生工作中,由于受到当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及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在招收保送生工作中,不正之风已非常严重,以致严重影响到了招生的公平性以及违背了制定《条例》的宗旨。
招生工作中还普遍存在着一个透明度低的问题。现在高考录取招生,一般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减少了腐败的机会。但对于研究生招生,按照《高等教育法》第19条的规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入学资格所要求的是"经考试合格"。这里其规定的是"合格标准",但对于有数个上了分数线的"合格者"是否必须按名次录取的问题却没有规定。于是,便出现了在考研、尤其是考博时,同导师的"关系"极为重要的情况。甚至圈内人都知道一个公开的秘密:考博一是考外语;二是考"关系"。而且对考研、考博的考生来讲,因往往只能查到自己的成绩,根本不知道别人的成绩和自己考试成绩在其中的排名情况,权利被侵犯了往往自己还蒙在鼓里。
2、对学生管理、尤其是在处分学生方面
目前,在我国教育类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到高校学生管理的主要有两部规章,即前国家教委分别于1989年与199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各高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规定一般都是在以上两部规章的基础上自行制定的。如果有兴趣上各个高校的校园网页去浏览一下,就会发现各高校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规定林林总总、各具特色,但总的特征是抽象、笼统、粗糙。有的高校在一些处罚性条款--尤其是对学生处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处分的规定往往本身就不合法。例如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有些学校规定,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对作弊的考生处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我们这里姑且不论高考的过程对考生来说是如何的艰辛,上大学机会对学生来说是如何的来之不易,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对学生来说往往命运与前途毁于一旦,如此规定是否违反高等学校教书育人的宗旨等等,就其规定本身来说,其实就是不合法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
:对于"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第29条规定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之中,并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作弊应予退学的规定。第63条规定:"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但前提应是高等学校的"学校纪律"规定的本身应该符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而不能在法律规定之外任意扩大,自我授权。
在高校对学生管理中最经常遇到的也最令管理者头疼和敏感的是对大学生偷食禁果的处理问题。虽然在对待是否准许大学生谈恋爱问题上,我国高校普遍经历了一个从严禁到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的转变,虽然前些年在一些高校的校园里堂而皇之地设置了安全套自动售货机,但在对大学生发生性行为的问题上,高校普遍不敢越雷池一步,对于对待学生中偷食禁果者的处理问题上,高校的态度是十分坚决毫不含糊的,一经发现则对之予以勒令退学或者开除。高校对学生中偷食禁果者作出这样的处分,其依据的是《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准则》第8条规定,大学生应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第13条规定,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异性,而《规定》第63条第四款规定,有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但是,对于发生性行为是否属于"品德极为恶劣"或"道德败坏"的问题,有关部门却并没有作出解释,实践中一直是这样做的,也很少有人提出异议(包括被处分的学生),但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有值得进一步商榷和探讨的余地。另外,高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往往还涉及到对被处分学生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稍一不慎,很可能会有侵犯被处分学生的隐私权而面临被推上被告席的危险。
另外,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往往还缺乏程序观念,前些年报道的数起学生起诉高校的案件中所批露的情况反映了这一点。如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案中,学校当初对田永的处分决定并未直接送到田永的手中,亦未告知其申辩、申诉的权利。再如黄渊虎诉武汉大学学籍与户籍管理案中,当初武汉大学因黄考博政审不合格作出不予录取而让其跟读的决定时,亦并未告知黄申辩、申诉的权利和途径,也未告知其"跟读"的具体含义。而且,既然田永当初已被"取消"了学籍、黄渊虎并未"取得"学籍,那么学校就不应该让他们一直在学校读到毕业,因为可以预料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毕业时发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处分的程序,直接违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4条的"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于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的规定。而武汉大学对待黄渊虎问题上亦违反了"正当的法律程序"。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高校在诉讼中,往往缺乏证据意识,例如在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中,北京科技大学在庭审中才提供了其自行调取的有关老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学生登记卡等证据,因违反了行政诉讼法中的被告不得在诉讼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取证的法律规定,故法院对之未予采纳。而在黄渊虎诉武汉大学案中,武汉大学庭审中也没有提供对黄渊虎进行政审的记录、决议、及政审后的通报过程等证据。
3、学术管理问题
学术是高校的灵魂、生命和品牌,对于学术管理问题,任何高校都应从严要求,尤其是在当今一个虚假学术泛滥的时代更应如此,因此各个高校有权自主制定学术管理的规定,但现在的问题是,目前一些高校制定的学术管理的规定本身往往从实体上或程序上却是不合法、不合理、荒谬及不近人情的。
例如,国内有高校规定,对于毕业论文不能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者,学校只颁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及学位证。但事实上,该规定的本身即与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不相符合。该《规定》第33条规定了颁发学位的条件是"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可见,获得学位并不是颁发毕业证书的前提条件,故以上规定突破了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属无效。
再如,前些年有高校规定,该校文科博士生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以上,理科博士生必须被SCI转载论文三篇以上才有论文答辩资格。重压之下,博士生们必加倍的努力,于是该高校在国内、国际刊物上所发表和被转载的论文数在国内高校的排名中一下子遥遥领先,该校因此也声名大振。很多高校得其真传于是也纷纷效仿,于是现在国内大部分高校都有这一类规定了。其中有的学校规定,在读的博士发表文章必须以本校的名义发表,以其所工作的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不在此列。甚至有的高校所作出的规定与"始作俑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问题是,国内核心期刊就那么多,如果让博导们在三年内在同类的刊物上发表那么多文章,可能对一些博导们来讲也不那么容易。更何况众所周知的是,国内核心刊物往往被一些名人、专家所"垄断"或"包揽"。由于越来越多的高校作出诸如此类的规定,而且扩招政策将使我国的博士数量越来越庞大,最后让这些博士们到哪里去发文章?博士们怎样才能完成这个硬性指针?我想,如果该规定必须被严格执行的话,最终的结果只能或者是使得学术越来越虚假、浮躁和腐败,并因此而制造出更多的学术垃圾和学术泡沫;或者是博士们拿不到学位与学校发生矛盾而对簿公堂,一般情况下可能是两种结果兼而有之。
还有更不理性简直是恐怖的规定!为了整肃校风学风和强化对学术的管理,某高校规定在学生中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中处于末位的学生实行淘汰,而且与之相应的还规定了任课老师所出的试卷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即必须有不及格的学生。如果所有的学生都考及格就是老师的失职,将受到纪律处分。还有的高校硬性规定了该校的博士生在毕业前必须按入学人数淘汰15!这些规定的荒谬与非理性显而易见。众所周知,高等学校的教育是所谓的合格教育,其目标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人才。以上的规定,事实上与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格格不入,其所造成的恶果是不但使学生的行为失去了可预期性,将在学生中造成人人自危的后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极容易发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
4、与教师的关系
高校与教师的关系中,容易发生冲突之处主要表现在职称评定、人事流动两个问题上。因为职称直接与工资、住房、福利挂钩。而且,职称、工资、住房、福利这些东西一旦"先占"了就会永远地占有,如果错过了往往
很多机会会与错过者失之交臂。既然职称如此重要,那么职称评定主要看什么呢?答案是主要看"学术成果",也就是"学术论文"与著作的数量与质量,而质量的标准就是文章所发表的刊物级别的高低。但职称评定往往有"指针"限制,使得僧多粥少,因而职称评定过程中充满了矛盾和斗争。为了争夺有限的指标,于是便出现了同评委关系极为重要的情况,有人为了早一点被评上,不惜花重金去"搞定"评委。可能是出于为了避免矛盾或其它的考虑,因此职称评定的过程有如按祖传秘方炮制灵丹妙药那样秘不示人,最终参评人为什么被评上或没有被评上,及评委为什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其赞成或反对的理由到底是什么等均成了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再如人事流动。由于体制的原因,进了高校工作如同进了保险箱。对于庸才,不管其学术、工作责任心等情况如何,是极难清退的。但与之相对应的是优秀人才想流动也极为困难,一些高校,尤其是是一些地方性高校留住人才的办法不是对之提高待遇及不拘一格予以重用,而是将其"档案"及户籍关系死死扣住。很多高校为了留住人,还作出限制考研尤其是限制考博的规定。原国家教委1982年的《关于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的第5条规定,"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努力为国家输送人才。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博士生,所在单位应予支持(现役军人除外)。"但是,对于以上的规定,很多高校根本置之不理,甚至在对合同期满后提出报考博士申请的教师还予以种种刁难,其做法不仅违反了上述规定,更有侵犯报考者依据我国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权之嫌。
二、问题出现的原因
1、由于计划经济年代行政管理的体制与思维尚未改变,高校自主管理权很难得到落实。例如高校进人有人事指针限制,进一个人很困难。而且,人进了高校,因高校控制着户口和档案,服务合同到期后想出去也极为困难。另外,高校想主动清退不合格人员因体制的限制也很困难。高校内机构的设置与动作基本等同于行政机构,"官本位"意识浓厚,相当一部分高校的工作人员在对待学生管理的问题上往往将学生当成受教育的客体,根本不尊重学生的权利与人格。例如报载某位同学在毕业时学校拒不发给其毕业证与学位证,理由是他曾经考试作弊已被取消学籍。当这位同学四处申诉,在国家教委为此专门给该校发文,指出其对该生处分不当之处的情况下,该校的某位负责人却坚持说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是该生必须回去参加高考,只要考上,学校马上就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给他。不知这位负责人以上言论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但从语气与内容上来看,其完全不是一种平等的姿态,从中完成可以看到计划经济年代某些行政官员的遗风。
2、一些在计划经济年代产生和实行的政策长期以来一直被延续下来,没有主动地根据时展的需要而加以改革。例如当初制定北京地区高考考生低分录取的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从当时首都经济无法解决那么多青年就业的问题考虑的。如果将那么多无法安排就业的青年人放到社会上不利于首都的治安,为了首都治安的稳定,干脆让他们去读书。当然,不管是在该政策实行之初还是在今天,该政策的实行产生的结果都是不公平的。但问题是当初出台该政策时人们对公平问题尚未予以重视,而且当时人人向往首都,无限地羡慕幸福地生活在首都的人们,所以让首都的人们沾点优惠全国人民都能容忍甚至能理解。而现在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时代的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宪法所确认的公平权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们开始思索该政策的公平性问题。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与文化中心,国家对其教育投入大量的经费,其教育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那么再出现那种各省的考生只有精英才能上北大、清华,而北京稍优秀甚至普通的考生就可以上北大、清华的情况,是非常不公平的,人们对此再也无法继续忍受。因为北大、清华是全中国人的北大、清华,而非北京人所独有。前些年报刊曾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这个问题至今并未得到解决,讨论的唯一结果就是北京地区高考改成单独命题了。此外,由于时代的发展,以前制定该政策的原因已基本不存在至少已被大大地弱化了,比方说现在北京市的学生很容易出国读书,甚至有相当一部分高中毕业生放弃在国内读大学的机会而直接出国留学。因此,适时地调整这一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另外,再拿保送生制度来讲,当初制定该制度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而且在起初的实践中确实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问题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由于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的影响,保送制度已被严重扭曲,保送名额往往成了有权或有钱的人为学习成绩不好的子女争取上个好大学的机会所纷纷追逐的目标。
3、由于受当前社会浮躁的风气的冲击,近年来高校纷纷忙于合并、扩招、升本、以及高校排名,高等教育式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极其混乱的局面并由此带来了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治乱世当用重典",于是各高校纷纷出台了以学术及教学管理为主的各种严厉的规定。因此,上文所述的诸如"末位淘汰制"等种种荒谬的规定遂应运而生。但问题是,作为社会理性与良知的摇篮的高校出台的规定理所当然也应该是理性的。如果在人们心目中一向被当成是神圣的知识殿堂的高校所出台的规定却是荒谬的、不理性的,那么高等教育不但产生不了理性和良知,反而只能对整个社会的荒谬与不理性起到推波助澜的恶劣的作用。
事实上,高校的所谓学术管理往往只是针对学生的,靠剥削学生的劳动来为学校争国内高校论文排名。但对于评上职称的副教授、教授以及评上硕导、博导的副教授、教授们,却缺少行之有效的考核的办法。现实情况就是:只要某人被评上后,他就永远可以霸在这个位置上,享受教授或硕导、博导们按学校的规定应该享受的待遇。至今还从未听说过哪位教授或导师因不合格或因水平下降或水平长期徘徊不前而被取消职称或导师资格的情况。故发生那种人力资源管理的导师从未管理过人力资源,上课所讲的内容还是十几年前的过时的纸上谈兵的理论,以及导师根本导不了弟子的情况一点也不奇怪,甚至还会发生南方某高校总务处长被评上博导的天下奇闻。而且,对很多教授们来说,成名后往往各种社会职务和头衔接踵而来,成天周旋于各类行政的及社会的事务性工作之间,根本无力或无心再去搞学术。而有些热门专业的博导们虽然带了二、三十个甚至更多的硕士、博士,但弟子们一年内却难见导师尊容几次,导师正在国内飞来飞去忙于讲学、"顾问
",大把地挣银子呢。相当一部分的教授成名后往往为名所累,遂使得成名即意味着宣告了学术生命的终结。但由于体制的原因,往往有些成名的教授十年没有有份量的学术成果,发表文章只能靠剥削自己的硕士、博士的劳动,但他还是博导,有才的青年学者就是上不去。事实上,对比一下当今国内的一些高校纷纷忙于"办班"、变相出卖文凭和各高校的系主任专心致力于搞"创收",及一些高校在对待"仕而优则学"的人如同娼妓拉客的媚态的现状,所谓加强学术管理之说实属自欺欺人。
4、在我国高等教育方面,法学理论上尚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在我国高等教育方面,法学理论上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高校管理行为,尤其是高校对老师和学生进行处分行为的法律定性的问题上。目前,法学理论上一般将其定性为行政处分,对于处分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申诉等其它途径来解决。但是,对于严重到可以将老师、学生除名或开除的,极有可能侵犯到我国公民的享有的,且为我国宪法所明文确认的劳动权及受教育权的"处分",受处分者不服却不能诉诸法院,实在有违情理。虽然法律规定了受处分的老师如果不服,可以向当地人事部门提起仲裁,但对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应该如何救济,尤其对有关当事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的问题,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另外,对于受处分的学生能否向法院起诉以请求司法救济的问题,目前法律对此亦无明文规定。对此,各地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一样。实践中有的法院决定立案,有的法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分歧一方面使得国家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另一方面,不予立案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得到救济,违背了现代司法制度设立的宗旨及法治社会中法院应当发挥的功能。而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处分须必记入学生档案并不得撤销前科,被处分的学生将背一辈子黑锅,"一日有罪,终身有罪"。因此,在对待学生被处分,尤其是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处分问题上,被处分学生如诉诸司法,虽然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但从法理上讲,司法则不应对之保持沉默。
5、在我国高等教育方面,法律规定的缺位、滞后与粗糙
在我国高等教育方面法律规定的缺位,最突出地表现在缺乏必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尤其是缺乏受处分学生对处分不服如何救济的法律程序。例如在对学校处分学生方面,虽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4条规定了"对学生的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但是,直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受处分的学生如何行使申诉权,包括申诉的机构、申诉的时效以及有关机构答复的期限、对申诉答复不服的,被处分的学生应当如何救济等种种问题并没有作出规定。故据报道的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拒不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中,自96年权利被侵犯时起,三年来刘燕文一直向北大及国家教委申诉,但从北大得到的答复却总是"无可奉告"或"研究一下"即无下文。
在高等教育方面,法律的滞后、粗糙与缺位相比显得更为明显和突出。例如,现在我国高考已取消了对考生年龄、婚姻状况的限制,但是在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却仍然对考生有年龄的限制,而且对本专科生仍然禁止在校期间结婚等。另外,我国的《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分别于1995年与1999年施行,其与时代脱节之处并不多,但由于这两部法律规定得都比较原则、笼统和抽象,在高校管理及司法实践中较少有实用性。但对于与高校管理及与高校学生有着密切关系的《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却分别于1981年、1989年、1990年实施,它们之中自实施之日起至今最长的有21年,最短的也有12年。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至今的二十多年里,尤其是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在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些当初计划经济占主导地位时期由"政府推进型"立法所产生的法规本身就笼统、粗糙,加之近些年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及人们观念的急骤改变,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的形势,这些法规在新形势面前已显得"力不从心"。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3条规定对有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在高校管理中,对于学生偷食禁果者的处分一般都套用该规定而对其予以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处分。但是,对于偷食禁果的学生是否属于"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在今天人们的观念已经能够容忍避孕套自动售货机已堂而皇之设置在一些大学校园内的"新形势下",是否能继续延用以前的思维值得进一步思考。
再如,就学位评定程序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想取得学位必须过两关:第一关是毕业论文须经院系答辩委员会通过;第二关是毕业论文经院系答辩委员会通过后,还要必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按照《学位条例》第10条第二款的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任务是"负责审查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报请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还规定了其下可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因此,从以上的规定来看,高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没有专业的限制,实践中其一般也是由各个不同专业的专家所组成的。因该《条例》及《暂行实施办法》并未规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查是实质审查还是程序性审查,由于该立法存在的这一缺陷,遂使得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那种外行审查甚至否决内行论文的不合理现象。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必须加强高等教育自身的及有关高等教育方面法学理论的研究,加快高等教育立法以及及时清理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等教育管理类法律、法规的步伐,解决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无法可依和法律、法规严重落后于时展要求的现状。可喜的是,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教育管理类法律、法规、规章滞后于时代要求的问题并正着手予以解决。据报道,日前《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已出台,并即将交付审议,我国高等民办教育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历史在不久的将来即有望结束。另外,不久前在南京召开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一位负责人在会上透露,现行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是1995年颁布的,已落后于高校扩招的新形势,会议决定修改并加以完善,修改后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将有较大的放宽,突出了以人为本思想,适当放宽研究生学籍、在校时间,允许婚后有子女的研究生把孩子带大,再重新回校攻读学位等。
2、高等教育要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对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从性质上来看或为实践所证明已严重不公平的或在实践中产生大量腐败问题的,如对北京地区考生高考低分录取及保送等种种政策,应大胆地改革或直接予以废除。此外,对高校的现行管理体制也应锐意改革,革除目前高校中存在的官僚的陈腐的积习,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专家、教授以及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使高校真正地实现自治。另外,对学术管理问题,应健全专家的以及民间的评估机制,学术问题应
由高校的自律及知识分子的良知来决定。
3、高校管理中,必须贯彻依法治校,尤其是依法律程序或合理程序治校的原则。高校管理中,特别是学术管理中如果出现了良心问题,一般情况下法律是无法解决的。但如果有关高校管理的规定本身或高校管理行为及管理过程从实体上或程序上是不合法的、不合理的、荒谬的、不近人情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那些由于这些不合法的、不合理的、荒谬的不近人情的规定或管理行为而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提出了法律救济的请求,那么司法则不应对之保持沉默。另外,高校在贯彻依法治校原则的同时,在管理中还应怀着远大的目光和宽阔的胸襟。例如在对待人才流动问题上,对高校来说,应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态度。因为只有人才流动学术才会有生命力,才会有创新,长期静止困守一隅的后果只能造成视野局限、近亲繁殖与学术停滞的后果。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梅因曾说过人类社会的发展无非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从身份到契约"标志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事实上,在高校管理中,在对待人才流动的问题上,只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办理就足以解决问题了,对于违约者,依造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就可以了。契约应当被遵守在古罗马时代就被确立为一条基本原则,对此,作为承担着人类文明传承使命的高校不遵守契约是非常可笑和可悲的。
4、最后一点,必须强调的是,以上所有的这些措施都必须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对我国高等教育来说,只有确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的信念以及蔡元培先生所说的"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乃大师之大"的理念,只有不断地努力地去革除高等教育中的积弊与陈习,才能使高校避开社会浮躁风气的冲击,真正地成为学术及社会良心的诞生地,成为知识分子(包括老师和同学)研究学问和保持良心的象牙塔。
【论文关键词】高校 人力资源管理
【论文摘 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把促进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学校的组织目标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学校与教师的共同成长。
一、在人力资源规划与人才引进方面,要力求组织与个人的和谐发展
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要求学校不仅要考虑学校组织的发展需要,更要考虑教师的发展需要,要让教师个人的职业生涯在学校得以顺利发展,这个顺利就是指不可以存在非主观障碍,意即如果教师有职业发展的需求和实力,不能没有机会实现,职业发展通道应该是畅通无阻的。高校教师这种人力群体相对于其他普通人力群体来讲更重视自身的专业成长,他们对其自身的发展道路和成长环境极为关注。因此,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体现人本管理的重要方式。
由于缺乏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导致高校优质人力资源短缺,数量不足或结构失衡,人才重复引进和人才严重外流,人才浪费和人才阶梯建设不合理以及职称晋升“瓶颈”等问题。为此,笔者认为,一是应建立有关人力资源发展数学规划的模型和条件来预测人力资源的供求趋势。二是应分析高校现有人才的不同特性,依据人才的特性来安排相应的岗位,确保人力资源能够安排在其既有能力,又热爱的岗位上,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三是为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高校作为人才密集度很高的场所,其组织成员具有更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制定,需要根据人才本身的成长需求和不同成员的差异,给予更多的机会去进修,锻炼,除此之外做好人事任命工作,制定合理的人员继任规划和晋升规划,让员工知道前途是光明的,帮助其树立追求的目标。四是应提供多种发展路径。使用灵活度更高的激励措施,让不同专业、不同性质的工作人员,都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通道。减少人才分布不均衡或晋升中的“瓶颈效应”现象的发生。五是应提供相关的职业咨询与指导。学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为组织成员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帮助组织成员了解自己的发展方向,提供发展策略的指导。包括向组织成员提供与职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比如学校的人才招聘计划、特色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以及年度的教学计划、科研计划、奖励计划,让组织成员可以随时掌握与个人发展的相关信息。在制定人才职业生涯规划时,不但需要注意其可行性、科学性,而且还需要保持其长远性、连续性。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实现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良性发展,一方面有助于留住有限的人才资源并充分发掘他们的潜力,还将有利于增强高校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人才市场中的竞争力,最终达到高校和人才的双赢的目的。
二、在人才的配置与管理方面,要做到科学高效、合理流动
1.高校用人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推行聘任制,其基本原则就是“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强化岗位职责,实施竞聘上岗,实现优岗优酬,充分发挥各种人才的聪明才智,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实现他们个人的愿望和价值。不仅是现代行政管理科学的管理模式之一,也是高等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向。实行岗位管理,必须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的前提下,打破教职工身份的终身制,做到科学设岗、以岗择人、优胜劣汰,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校特点的用人体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学校应在编制核定的基础上,首先根据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在设置岗位时要依据事业发展、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的需求,以教学科研任务为依据设置岗位。在岗位设立之后就必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教师的职务、应承担的工作量、科研任务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并将所有内容分为若干类,量化不同分值,赋予不同权重,列入教师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的内容,并作为每年对教师考核的参考。
2.建立内部人才市场,形成内部竞争性,并且注意对落聘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以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人才既有竞争压力和工作动力,又有比较好的落聘后安置渠道和社会保障,感到有较强的组织安全感。对落聘人员实施高效和系统的安置,是有利于整个高校的稳定发展的。高校应该设置专门的有关落聘人员安置指导机构,为妥善安置未聘及流动人员提供信息和其他帮助。可以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即先采取内部转岗。内部消化的措施,还应鼓励落聘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走出校门,在社会范围内再次应聘,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新岗位。
三、在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方面,要体现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最重要的工作,绩效考核与晋升、奖惩等密切相关,关系到工资档次的评定,这种评价方式较为科学公正。通常进行人事考核时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要以高校各类人员的工作方式为依据,并结合其工作性质的特点,将各类人员按照工作方式、内容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制定考核办法,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其次,结合岗位管理,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来设置考核标准;第三,兑现考核结果,通过考核结果直接与工资晋升、职称评定、津贴发放挂钩的方式,达到提高员工积极性的效果。对上岗教师的考核,遵守“全面考核,多指标结合;职务与职责结合;教学与科研结合;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定性和定量方面制订可应用于实际的考核办法是可供参考的。
四、要实施柔性人力资源管理,建立中国式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人力资源柔性管理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点:首先需要领导的授权和全体职工的参与。传统的刚性管理侧重于领导的权威与员工的服从,这种管理方法明显滞后于时代的发展,逐渐成为制约组织发展的绊脚石,领导的授权与教职员工参与管理是学校柔性管理的有效方法,更是人力资源管理柔性化的关键。这种方式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教职员工的观念,让教职员工意识到自己也是组织的重要成员,认识到自己对组织的重要性,促进他们增强自尊心与自信心,提高他们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克服一切困难达成他们的目标和管理者的报负。二是组织 设计的柔性化。传统的高校组织结构形式有着金字塔式、直线式的层级结构。这种组织结构不能够迅速的对变化的外部环境做出响应,不利于提高员工参与管理的热情,释放他们的才华。与刚性组织结构不同,柔性组织结构为扁平式组织,它的等级层次更少,动态性更强,能够对变化的外部环境做出及时的响应,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帮助组织内部成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三是组织文化的柔性化。组织文化是组织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观念。柔性化程度越高的组织文化适应性越强,越有利于柔性管理的实现。柔性的组织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文化的宽容度和开放度,它鼓励组织学习和个体创新,为随时可能到来的变革打下坚实基础。四是管理制度的柔性化。时下工作环境日益复杂,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面对着各种挑战。在这种环境下,教职员工需要解决许多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其中涉及到个人、家庭或社区等各个层面。这种问题带来的压力将严重影响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以至于发生教学事故。这些表明一种柔性化的管理制度亟待建立,以便缓解教职员工的压力。
五、结束语
长期以来,人们把人力资源管理的侧重点集中在对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报酬激励上,忽视了对员工意愿和内心情感管理,减弱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高校的柔性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将教职员工视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柔性化的管理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培训开发机制。方便学校领导对教职员工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从而达到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的管理境界。
一、现代化高校后勤物流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研究
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由来已久,在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以及不断发展起来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高校后勤物流保障体系也是很大意义上的大包大揽,但现在,随着高校的不断扩大发展,这种以自我服务为中心的高校后勤饮食物流管理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也成为了阻碍高校不断更快更好向前发展的绊脚石。教育经费的不断精简也给高校的后勤物流管理体系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高校的后勤物流管理体系一直以来都是小而全的,并且承担了许多本来应该由社会或者是私人来承担的责任,高校的物流管理的这种封闭或者是半封闭的状态也给整个后勤物流的管理带来的不少阻碍。高校物流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个很严重的分散的情况,在这种管理体制下的工作状态及方式无疑存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管理问题,对最新的现代化高校后勤物流管理体系的需求呼之欲出。
二、建立现代化高校后勤物流管理体系的理论支撑
高校的运作方式是进行先进物流管理的基本保障,我们整体的物流管理是从运输到储存到包装最后到装卸、搬运、加工以及配置等各个方面的利益链接体,在这多个环节中,唯有这些环节都相互关联,才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及矛盾,而容易发生的诸如配送的基本成本以及服务客户水平的矛盾、实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的中转与卸载搬运之间的基本矛盾都是现代物流在运营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的问题,而现代化的物流管理则将这些矛盾的解决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在积极构建现代化的高校后勤物流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要满足几个主要关键条件,要使用整合的方式对待这个问题,因为现代的物流体系涉及的部门往往是复杂的,数量也相对较多,因而,要使得每个部门的基本步调保持一致是个较大的工程。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从每个员工的基本意识上抓起,要让各个员工树立起真正的大局意识,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每个行为都很有可能对整个后勤饮食的供应产生影响,从而做到让各个部门都树立同舟共济的意识,在关键的决策环节中实现有商有量共同发展。只有建立起这样一套相对较完备的物流管理体系,才可以从整体的角度来规划物流的基本方向,继而达到物流服务的最优化性能。唯有牢牢树立了这种大局意识,方可从整体上统一规划管理的基本方式。我们要知道,一个相对高效的现代化物流管理体系,其基本内涵就是要达到物流的统一化管理,协调化合作以及整合化发展,最根本的核心还是要达到物流整体体系的运行合作,从而真正实现为客户服务的目的。
三、如何实现现代化高校后勤饮食物流服务的政策性思考
我国很多高校的后勤部门都存在物资相对比较单一并且数量又较多的特点,因而我们积极加强对后勤实体物流的调控,是极大降低后勤实体性物流的技术性保证,在另一方面可以归结为其基本制度超过了规范化的要求。总结我国高校教育的基本特点,还是要规范高校的招标采购制度。首先一定要保证采购的产品质优价廉。其次从运营的基本管理角度而言,要规范相关采购的基本程序,在采购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其透明,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又要坚持保密的原则,基于这个基础上的诸多要求,我们就要求在高校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适当配置一些智能部门的介入,譬如工会、纪检部门以及监察部门等。其次是要积极构建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我们要对当前高校中已有的物流管理部门的重要性及其在组织中的有着密切联系的相关单位进行普及,在我们传统的后勤物流管理过程中,物流部门要么没有独立的构建体制,要么在组织制度的相关框架中就没有被赋予充分的权利以及资源方面的具体保障,根据我们现代物流管理的基本要求,应该对这些部门都进行结构方面的调整,并且积极赋予其在经营、财务等方面的自主权,让其完全独立出来。再次要实施后勤实体物流管理的信息化,如果没有物流的信息化,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物流管理,我国高校后勤物流中心在其基本的本质上都是一个信息的网络综合体,它不仅仅要将各个参与高校的后勤实体进行联网处理,还要建立一个相对大型的数据库,从而实现物流方面信息的综合集中普及与,这种反应速度较快的物流体系的构建,不仅仅可以大大降低物流的成本,还可以提升效率,从而极大提升整体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最后要成立区域性相对较高的后勤物流中心,对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继而形成规模效应。
【摘要】维修工程管理是确保高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新时期,要在正确认识维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难点的基础上,探索维修工程管理有效途径,提高维修工程质量,为高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关键词】高校;维修工程;管理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增多,后勤各种配套、维修与改造工程的规模和数量大幅度增长。加之,近一时期以来,原材料等物资价格上涨迅猛,维修工程资金的投入量比过去增加较大,给本来就资金紧张的高校后勤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高校的维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教学、科研顺利进行, 促进学校发展的一项关键工作。提高与加强维修工程工作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是新时期高校后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管理好维修工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高校的又好又快发展,是高校后勤管理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高校维修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维修工程项目实施缺乏计划性
目前,大多数高校因短时期的规模扩张,各项建设密集上马,大工程不断,高校的主要注意力都集中到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外延发展建设,维修、改造等小型的零星工程项目未能摆到重要位置,再加上原有建筑等设施的功能逐渐落伍,已经不适应现实需求,被学校列入淘汰范围,短时使用,导致超负荷运转,破损老化严重。到现阶段,原有设施大都急需更新维修。高校后勤部门每年都将维修工程项目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主要是凭现实急需和领导意见实施维修项目,不能按照计划实施。维修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缺失,再加上维修质量无法保证,导致有的维修工程几经反复也没有达到理想效果,造成资金浪费。
(二)施工监督管理力度低
高校维修工程主要包括自行决定的改造、修缮、装修、绿化、硬化以及一些基建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等,且这类工程的特点是种类繁多、分布零散、施工点多、单个工程金额不大,同时,工程施工随意性较强,通常无正规的专业设计;工程时间相对集中,常利用寒、暑假突击施工,校方对工程监督管理比较困难,漏洞相对也较多。加上部分工程的建设单位的施工人员对于维修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等了解不深,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起到有效的工程监管作用,造成监管力度低,工程质量不能满足需要。
(三)施工单位普遍存在预算高估冒算
当前,高校维修工程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一般是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在预算和结算过程中往往是高估冒算,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虚报工程造价。加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调查研究工作不细不实,对预算、结算中量价组合了解不够精确,人为的给施工单位造成可乘之机。施工单位往往钻这个空子,利用虚报工程量,增大材料单价,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提高工程造价。
(四)审计部门忽视小型维修项目
工程项目的审计是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高校非常重视维修工程审计工作,每一项维修工程必须经过学校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但随着新建和维修项目增多,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往往只注重新建大型项目的审计,而忽视了小型维修项目的审计,导致学校维修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的浪费与流失。
二、高校维修工程管理中的工作难点
(一)维修项目的立项选择
由于维修资金的限制,在维修项目的选择上不可能做到有求必应,对维修项目必须做到有选择性地进行立项审批和施工。这就要求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一定的轻重缓急原则来确定维修项目,在众多项目中选择并排列最急需施工的项目。在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选择工作中,需要对众多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排除和优选。但当面对信息量比较大,需要选择的维修工程项目较多的情况时,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就必须要具备相当水准的专业知识和熟悉掌握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能力。
(二)维修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由于存在单项工程量及维修金额较小的特点,往往是“正规军”不愿干,“杂牌军”难干好,使得维修工程的管理无法像大型新建工程一样采用委托监理的方式进行质量管理。同时,维修工程所具备的种类与数量较多,施工点变换快的特点,使得管理人员分身乏术,无法对所有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因此,针对维修工程的特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维修工程质量是高校维修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维修项目的经费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有工程量小、施工内容增减弹性大的特点,施工过程中窝工现象十分普遍,施工效率低下,造成人工费在工程项目中的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另外,维修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数量相对较少,采购成本较高,也造成了维修项目成本较高,从而在维修工程项目结束时的决算中给造价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维修项目的工期控制
高校维修工程的施工过程往往与教学办公同时进行,施工受影响较大。同时,室外作业受天气的影响,施工工期无法得到保证,因此,维修工程的工期伸缩性很大,给施工管理造成很大困难。加上维修施工单位的自身资质和管理水平制约,具体施工人员一般是从社会上招募的“散兵游勇”,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工程进度难以保证整齐划一。所以,维修工程项目(下转第180页)(上接第157页)的工期控制难度相当大。
三、高校维修工程管理的实现途径
(一)确立维修工程的实现目标
无论是高校整个维修工作或者是某一建筑物的维修任务,均应确立明确的计划实现目标。目标的确定,应既有超前性又有实现的可能性。若目标定得太高,计划的立项、资金、人工先天缺口较大,则施工环节再努力亦无法完成,计划目标必成空谈;若目标定得太低,则毫无激励作用,不能满足高校发展的需要,造成虚假节约、实质浪费的后果。在确定实现目标的同时,要进行目标控制,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等,进而达到强化维修工作计划与决策的严肃性的目的,减少以致杜绝维修工作中的盲目性。
(二)推行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维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制度有助于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降低建设成本和提高建筑质量。对于金额较大的基建维修项目有必要进行公开招标,
公平竞争。目前,因维修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高校维修工程的招标多数为邀请招标,利用工程定额总造价下浮点数作为标底,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产生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招标领导小组人员的配备,要有熟悉工程行业、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员参加,保证招标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作为维修工程管理的后勤部门,除了利用招标制度挑选施工单位外,要在平时的管理过程中,尽量熟悉了解各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邀请信誉较好、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维修工程施工管理
维修施工管理是整个维修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合同条款、施工规范及上级文件进行,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维修施工管理要科学规范的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期以及违约责任,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建立维修工程项目保证金制度。对施工队伍完成的维修工程,收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对于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责令其返工,拒不返工或返工仍达不到要求的扣除其质量保证金。对提前完成施工并达到施工质量要求的项目,也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促使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节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
(四)加大维修工程的审计监督力度
工程审计是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的重要环节,审计既可监督施工单位,又可监督建设单位,在维修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要把重点放在结算审计工作上,工程竣工后,严格细致地计算监督工程量、套价、取费等,是否按合同执行,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将工程价款控制在最低标准,从而达到控制维修工程资金投入,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摘 要:本文从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现状出发,分析了高校食堂的几种经营模式,剖析了高校食堂的成本归集及构成,进而提出了高校食堂在成本管理与控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为高校食堂管理者解决食堂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的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高校食堂 成本管理 现状 问题
一、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现状
1999年国家确定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高校食堂以此为时间节点,1999年之前,我们可以简单地称为高校食堂管理的“计划时期”,1999年之后,称为高校食堂管理的“市场化时期”。计划时期的高校食堂的所谓经营管理情况是食堂炊事人员的工资、食堂运营的硬件设备、水、电、燃料、供暖全由高校一揽子承担,由学校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的,高校食堂的伙食成本核算就是核算用餐人员的伙食费。1999年之后,为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解决当时高校面临的经济困难,引入市场化经营手段,食堂的伙食费成本里包含的不仅是直接原料成本,还有人工、水、电,气、设备及维修、管理费等间接成本。
二、高校食堂的经营模式定位
在高校引入“市场化”经营后,高校食堂全面进行改革,从食堂固定资产的归属与经营权归属关系方面,主要形式如下:(1)食堂固定资产归属高校,引入社会市场化经营;(2)高校以市场化机制体制自营;(3)食堂由社会资源的自投自营。在三种形式中,前两者是高校食堂构成的主体,占全部高校食堂总量95%以上。由于本文首先认定高校食堂是公益性的,保障高等教育的服务属性是高校食堂存在的根本,加之前两者食堂资产构成归属主体是高校,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针对前两者而言,统称为高校食堂。第三种情况,虽然食堂存在位置、服务与高校有配套,从其食堂的资产构成和实际经营性质而言,只能理解为高校教育服务的社会企业,为非公益性,不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三、高校食堂成本归集及构成
研究高校食堂的成本控制,必须要掌握高校食堂的成本构成和目前成本控制情况,这是研究食堂成本控制的基础。本文对高校食堂的成本构成及归集如下:
1.采购成本
(1)采购人员用工成本(2)采购人员交通、通讯费用(3)采购物品运输费用
2.加工销售
(1)主料成本(2)配料成本(3)调味料成本(4)食品加工销售消耗的水、电、气
(5)食品加工销售消耗的低质易耗品(6)食品加工销售的用工成本。
3.日常管理成本
(1)税及上缴额度(2)办公费用(3)业务接待费用(4)参与食堂管理人员的工资。
4.公共服务成本
(1)食堂卫生保洁(2)食堂餐具的清洗与消毒(3)就餐区公用水、电费(4)食堂垃圾清理费用(5)防火防盗费用(6)公用低质易耗品。
5.突发事件成本
(1)食物中毒(2)火患(3)生产事故(4)行政罚款(5)气候变化造成损失
6.经营管理者收益
食堂经营者从经营食堂中获取的收益部分,从学校的角度来看,这一部分也是成本。
四、高校食堂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1.食堂成本控制观念落后
(1)缺乏成本控制主体意识。长期以来,在高校食堂中, 不少人认为成本、效益都应由学校和财务部门负责, 而把各部门、班组的职工只看作是生产者, 广大职工对于哪些成本应该控制、怎样控制等问题无意也无力过问, 成本意识淡漠, 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食堂的成本控制失去诺大的管理群体当然难以真正取得成效。
(2)成本控制手段单一。将成本控制的目的归结为降低成本, 节约成了降低成本的基本手段。主要方法有:节约能耗、防止事故、以招标方式采购原材料和设备。这是企业的一种战术的改进, 属于降低成本的一种初级形态,一种消极的成本控制。
(3)脱离发展目标,孤立进行成本控制。一味地以降低成本为目标, 而将成本控制与食堂的发展战略脱钩。因为在不同的战略条件下, 食堂成本控制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4)成本控制范畴狭窄。受长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 高校食堂在成本控制中往往只注重采购及生产两个环节的成本管理, 而忽视了事前的分析、事后的反馈, 也忽视了对其他成本和费用的分析和研究, 这种成本控制思路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激烈竞争的冲击。
2.食堂成本控制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控制手段落后
高校食堂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而管理者又常常认为成本核算较简单, 只要认真负责就可以做,而忽视这项工作的专业化, 没有根据自身需要, 培养一支能够适应成本控制不断升级的专业人员队伍,这样不可避免地使自己处于粗放式管理的模式中。食堂工作多是一人多岗往往使核算人员常常陷入一些繁重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当中, 而没有时间去思考和改进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食堂成本核算基础工作薄弱, 制约成本计划、成本决策制定
成本核算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健全原始记录、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管理等。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入库物资的原始记录较详尽,而验收、盘点、领退料各个环节的严密性和准确性不够,未能制定合理的成本定额和出料率,这样一来,基础数据不够、不完整并缺乏真实可靠性,不仅导致用料上的随意性和浪费现象的产生,更重要的是严重制约了成本计划、成本决策的制定,给成本控制带来极大困难。
4.食堂成本控制只注重表面的成本控制, 不注重提高生产效率
多数食堂的成本控制工作只停留在表面 分析上,如加工过程中原材料价格的降低、行政管理中的办公经费、业务招待费的降低等,而对那些不易被抓住和“看见”的成本控制,则很少考虑,如提高劳动生产率、设备利用率等。
5.食堂成本考核落实不到位, 难以有效地提高食堂效益
成本考核是将成本计划、成本目标等分解成各种成本考核指标,下达到各个责任单位或个人,并按期考核。成本考核是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必不可少的一环,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未能落实到位。主要原因在于,有些食堂没有进行成本责任中心管理,没有形成一套责任预算、责任核算和责任分析的管理体系,没有与食堂经济责任制密切结合。成本控制如果不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考核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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