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4 04: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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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是重点内容之一,同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内容的复杂性也给会计报表的制定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与旧版的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工作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然后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以期对相关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应对措施
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制度的不断更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得到了及时的更新。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这次会计界改革使会计核算更加规范,也使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
(一)核算范围
核算范围的改变是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做出的最主要变革,原来的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范围是“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对合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存在重要影响”和“对被投资企业缺乏控制和共同控制且不存在重要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具体估量”的权益性投资。而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范围缩小到了仅要求“被投资企业是联合企业或合资企业”,且“投资控制对其具有重要影响”,去除了最后一个权益性投资的内容,并将其纳入了《金融工具准则》中。
(二)核算方法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提出了新要求,不管是哪种法规,其在投资核算方法方面的变化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断向国际趋同。而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变更主要体现在权益法方面:第一,企业在权益法下,应该对初始的投资成本进行调整;第二,企业应该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自身的财务收益;第三,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之前,应该确认自身因超额投资而产生的投资亏损。
(三)初始及后续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应该采用未来适用法还是追溯调整法是企业面临的新问题。未来适用法和追溯调整法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对企业的选择具有重要影响。未来适用法指的是企业在对初始及后续计量进行相互转换时可以不改变会计数据,只对发生转换的当天及未来变动进行处理。而追溯调整法是指企业在对初始及后续计量进行相互转换时不仅要对转换前的数据进行调整,还应该将转换看做是在会计初期发生的。当前,学术界的很多学者认为,在新会计准则下对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相互转换时,未来适用法是更简单易行且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甚至有学者认为企业应该摒弃追溯调整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后的应对措施
(一)会计处理方面
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存在权益性投资,且这部分投资全部或者部分为待售资产,则投资方不能按照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对于剩余未被划分为待售资产的部分,企业仍可以按照权益法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另外,新会计准则还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权益计算方式,除了净损失和净收益之外,对被投资企业的其他综合型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权益变动均应根据权益所有者持有的相应股份,按比例计算其应有的份额,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进行计算并计入公积,在后续处置中仍采用权益法进行相关核算,并将这部分公积转入该时期的损失和收益额中,如果对剩余的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则企业将这部分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收益中。
(二)报表编制方面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规定是相对严谨的,一方面可以防止投资方通过变动被投资方所有者损益而增加自身的当期损益,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使会计报表真实反映权益法中股权投资的核算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下,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都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如果投资企业对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存在不满或者异议,由于公司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企业在进行转换的过程中不仅应该遵循现有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应该充分考虑公司现有的经济制度以及经济管理目标,尽量满足公司各阶层的工作需求。
三、结语
新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调整和规定不仅促进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充分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当前,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也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质量大大提高,促进了这些公司信息与国际接轨,推动国内企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此外,新会计准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尤其是在判断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需要企业财务人员不断结合市场发展实际进行学习和研究。
作者:杨勇
摘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一直以来都是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因其涉及的内容众多、计算处理方法复杂,采取不同的计算方式其结果也不同,而这些差异就会给企业财务报表的制作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我国财政部根据财政需求重新编制并改进了新会计准则,其主要目的就是给相关人员在进行股权投资核算和决策企业的发展方向时提供参考。新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出台,为我国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提供了范本,也促使我国企业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靠近。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从当前企业发展实际来说,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是企业为了解决在企业规模扩大阶段资金短缺问题而制定的资金募集策略,这也为我国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方式有所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当前企业长期发展的资金运作模式,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资本局限性问题。本文就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项目内容的变化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内容概述
从保证我国会计制度执行的高效性以及推动企业会计发展等角度出发,需要根据当前的会计发展实际情况,实现会计制度改革,使其能够不断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就需要利用新会计准则做好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项目管理。从当前的实践效果来说,目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推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1长期股权投资及其背景阐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市场经济的调整。各类企业的发展势头迅猛,都想采取积极有效的发展策略来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在企业快速发展以及规模扩大中,资本问题就成为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而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往往会选择资本运营的模式进行资本的募集以推动企业规模扩张的持续推进,进而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为了适应资本运营模式的需求,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及其核算处理便逐渐出现了。就概念上来说,长期股权投资表示投资单位为了获得企业经营利益,采取投放资金的方式为长期股权投资操作。
1.2我国企业吸纳投资资金的运作模式及其类型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时往往采取下述三种集中方式:(1)交易性投资;(2)持有至到期投资;(3)长期股权投资。这三种资金募集方式各有优劣,为了保证投资企业获得的受益最大,则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现状以及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广大投资者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资金的运作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把握企业的会计信息、会计报表等内容。
2实施新会计准则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带来的变化
2.1核算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
与2006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比较,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让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发生了显著变化。之前实施的会计准则主要核算内容是给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给合营企业实施控制,此种方式不会对被投资单位产生控制或重大影响,而且在市场中不包含报价、公允价值和不可靠计量等的权益性投资。新会计准则中明确指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应该由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等项目组成,不应该对被投资单位产生控制或重大影响,而且在活跃市场中不应该将包含报价、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归到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中,应该将其纳入到《金融工具准则》中进行规范。
2.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会计核算改变
随着会计准则的变化,会计准则对投资企业应和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分红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化的会计处理进行统一规范,但没有对外界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资产所有权变动而带来的投资收益进行核算,如企业收到其他企业或者社会捐赠的资金等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化。2014年新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投资单位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利润分配和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进行了统一规范,保证投资者和被投资者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计算获得份额。投资方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时,采用权益法对处置后剩余的股权进行核算,同时将这些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损益;如处置后产生剩余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将这些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中。
2.3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作用
新准则中强调必须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如果部分处置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给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可以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的规定,对剩余股权急性会计核算,在失去共同控制当日,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产生的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有者权益者采用权益法核算,全部纳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可以让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得到保证,还可以对资产减值会计计量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分离得到稳定,减少对国家实体经济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简而言之,如果没有经投资单位控制与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下,应将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报价和公允价值产生的可靠计量权益性投资,排除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外。
3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3.1企业财务受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产生的影响
内部交易损益产生于投资企业与联营、合营企业之间进行的内部交易。而旧会计制度在公允价值计量上存在较大问题,导致企业内部交易损益并未被抵销。当前缺乏统一、规范的公允价值计量法律法规体系是造成我国企业内部交易损益并未被抵销的重要原因,为了避免公允价值计量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就需要建立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内涵、计量方法等一系列的计量体系内容尚不健全,这将严重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针对当前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颁布专业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方法》,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价措施,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流程与计量标准,从而确保各类资产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以及可靠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方法》应该包括纲领、组织管理、计量模型以及参数、计量方法、计量流程等内容。还应不断进行修正,同时还要将比较权威性的标准作为参考。全国地方政府机关,应该将此套标准作为基础,减少因多政府部门法规繁多产生的冲突,减少计量混乱,促进国家的稳定发展。
3.2投资收益变化对企业的财务影响
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经济利益会带来企业权益的增加,这一概念与资产负债观基本保持一致,也是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容。在传统的企业收入确认、计量方式中,将各项收入均纳入到收入范畴内,但是这些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并不能够使得企业的净利润增加,只是增加账面上的数字。因此这种收入以及计量方式不够科学,需要采用差额计入收入法。差额计入收入法计入的是企业的净收入,能够真正带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因此该方法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涉及到的工作范围较广阔,单纯地采用单一的成本核算方法是不能够满足实际要求的,应该充分发挥出“网络结算”“、差额结算”“、相互结算”等计算方式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同时企业在实施会计制度的时候,还要积极做好会计新旧制度的衔接,正确处理并调查企业资产工作和会计实务处理工作,销毁无形资产,推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发展。
3.3完善企业财务报表
与旧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将财务报告分为附注和会计报表两部分,并且在原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对于会计报表的内容进行完善与增添。为了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这一要求,企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财务报告制度:(1)预算管理方面。在目前预算编制中,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算以及无形资产损耗的估量工作,强化对于资产运行过程中价值损失的核算预计量,进而提升资产运行与使用效率。按照资金的来源区分,处理好财务资金分离预算,将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资金准确区分开来;(2)资金收入与支出方面。收入方面,准确界定不同来源的财政资金的类型以及数量。支出方面,逐步完善财务集中收支体制,适当增加支出会计科目;(3)资产管理方面。在资产的入账核算上,应该将捐赠或盘盈等非经营方式得到的资金按照统一规范实施会计入账。如果产生的固定资产含有凭证,必须按照凭证资料和税费对会计入账数目的多少进行确定。如果同类资产没有在凭证但能够通过进行价值计量的,应当根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值实施会计计量,然后对会计入账数目进行确定,如果固定资产既没有凭证且难以估算资产,应当按照名义价格“一元”入账,并且在报表中予以单独注明。资产损耗的会计核算上,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根据不同种类的资产,应该选择合适的折旧办法,同时确定折旧年限。
3.4稳步推进财务核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稳步推进财务核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长期性工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充分利用历史数据资料,总结归纳绩效考核规律,积极寻求联系点。采取统计分析的方法逐步探索企业绩效与部门整体绩效的关系,探索同类企业的效益产出比;二是酌情选择绩效考核指标。本着先易后难,由简入繁的原则,从企业预算入手,制定出与预算相对应的各个分企业的绩效指标;三是合理利用先期评价试点企业已建立起来的指标体系,将其应用于同类企业继续检验;四是将综合价值产生的最优结果当作评价标准,根据企业内部实施的成本控制特点,重点确定考评指标体系,满足各部门之间协同发展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当年预算评价”和“战略规划评价”的关系,实现评价短期和长期性的结合,保证评价激励体系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4结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未来我国会计发展方向将会逐渐与国际标注相接轨,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同样要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自从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国内经济发展相对较为平稳,而新会计制度颁布更是为企业资本配置以及高效运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从整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利于推动企业长期持续发展。
作者:高斯扬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被投资单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被投资单位的资本公积中。当被投资单位对所持有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时,原计入资本公积部分将转为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而在处置当期(末),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方(企业)也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并调整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此时将出现投资企业已确认为投资成本的公允价值变动被重复确认为投资损益,导致初始投资成本核算的不实,本文拟对此做一探讨,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权益法股权投资核算改进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CAS2)已执行多年,现已经无法与新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同步,也无法满足现有企业核算的需要,虽然财政部于2014年对CAS2做了修订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但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时,会计准则规定其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影响力大小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非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权或实施重大影响,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二是合并取得股权,该方式取得的股权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要将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但在投资企业账上(个别报表中)仍以成本法反映投资成本。本文主要对第一种情形即非合并取得股权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问题进行探讨。
一、权益法核算的相关规定
(一)准则对初始计量的规定
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时,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按取得该股权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其入账成本。在此过程中如果投资企业是直接以现金(或通过发行股票、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方式)作为支付对价的,投资方则要以所支付的对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对价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则应从中扣除,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二)后续计量中对投资成本的调整
对于投资方(企业)的投资成本,准则要求其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公允价值作比较,如果出现前者大于后者,其差额不调整投资方的投资成本。反之,则应调整增加投资方的投资成本,同时在取得投资当期确认一项营业外收入。
(三)在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权益时的规定
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投资方(企业)应当于取得股权后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损益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净损益外,被投资单位可能还存在其他权益的变动,如果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企业)也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所有者权益份额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同时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准则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投资企业在对取得投资进行初始计量时,如果被投资单位存在相关资产(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在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其计入被投资方的资本公积(所有者权益)中。此时,投资方(企业)所支付的对价(按照准则规定已计入投资成本)中包含了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等相关项目,当被投资单位对所持有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时,原计入资本公积部分将转为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而在处置当期(末),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方(企业)也应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并调整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此时将出现投资企业已确认为投资成本的公允价值变动被重复确认为投资损益,导致初始投资成本核算不实。第二,投资企业在对取得的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准则规定当投资成本小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调整增加投资方的投资成本,同时在取得投资当期确认一项营业外收入。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存在前述的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则投资企业对其所持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显然是不恰当的,因为其忽视了非损益因素的影响(被投资单位对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的影响既有损益变动,又有非损益,如公允价值变动因素)。
三、对准则规定的改进建议
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通常由实收资本(股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组成,如果资本公积全部由于资本溢价形成,上述四项均可作为构成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但是资本公积中如果包含利得形成部分,由于该部分是相关资产价值变动产生的差额暂时计到权益中(并非已实现的损益),其将随着相关资产处置转为相应的处置损益。因此,笔者认为,在进行初始计量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方(企业)权益中由利得形成的资本公积(账面价值)的份额应单独作为综合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核算(即不作为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一部分),所支付的对价与其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这样,当被投资单位对所持有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时,原计入资本公积部分将转为处置当期的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根据这一变动按照所享有比例同步增加当期投资损益和减少资本公积,从而避免了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不实状况(因投资企业已将资本公积———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同时,通过改进后又可以避免后续计量中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包含了非损益变动部分,可以有效地解决原准则会计处理中存在的缺陷。
四、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于2010年1月以70000000元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具有表决权),由于甲公司可以对乙公司的生产及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其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假定2009年12月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50000000元(所有者权益结构见表1),其中,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为40000000元,持有期间因其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而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20000000元。2010年12月,乙公司处置了全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定年初至处置时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乙公司2010年损益全部由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按照准则规定甲公司做如下账务处理:(1)购入股权: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0000000贷:银行存款70000000(2)权益法调整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5000000贷:营业处收入5000000(3)确认应享有乙公司的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6000000贷:投资收益6000000(4)确认应享有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借:资本公积600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6000000分析:2010年初乙公司股本及留存收益合计为230000000元,未实现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为20000000元。从上述会计处理可知:1.甲公司计入投资成本的对价70000000元包含了应享有乙公司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而这部分资本公积随着2010年乙公司处置了全部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乙公司当期收益。甲公司在确认对乙公司投资收益中包含了这部分转出的资本公积产生的收益(但该部分已计入甲公司投资成本),因此,存在虚增初始投资成本。2.在权益法调整投资成本时,甲公司支付对价小于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其差额5000000元按准则规定应全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由于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包含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甲公司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是不恰当的。3.乙公司处置了金融资产后,甲公司在确认对乙公司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时,在减少资本公积(6000000元)的同时也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的账面价值。由于该权益变动不是甲公司取得股权后新增的变动,其在取得时已被甲公司确认在投资成本项目中,从而导致其他权益变动(期末余额为-6000000元)与乙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0)变动不一致。因此,甲公司在对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时,对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由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账面价值的部分应单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不作为股权投资成本,其以支付对价70000000元的差额64000000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改进后,购入股权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4000000———其他权益变动6000000贷:银行存款70000000通过上述方法的改进,原股权投资成本中不再包含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期末余额为0,这与乙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0保持一致,很好地解决了原准则会计处理中存在的缺陷。
作者:王天一 单位:中海北方物流有限公司
摘要: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投资方式得到回报的方式是企业进行经营的不可或缺的形式,盘活资金及财务的运作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长远之路。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会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定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两个方法:成本法与权益法。权益法核心是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与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量的相应变动。
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包括取得、变动、处置和减值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例:A公司2014年1月20日,购买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3000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南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25%。买入价为5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450000元,均由银行支付。2013年12月31日,南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600000000元。
初始投资成本=30000000X5+450000=150450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成本150450000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50450000由于投资150450000元大于投资份额600000000X25%=150000000元,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核算的过程中,应当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账。企业在持有投资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利润的增减来增减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企业发生净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计至零为限。例:接上例,2014年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8000000元。A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收益2000000元。2015年5月15日南方股份有限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0.4元,A公司可分派1200000元,2015年6月15日,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1)确认投资收益时:借: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贷:投资收益2000000(2)对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借:应收股利———南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贷:投资收益1200000(3)收到现金股利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200000贷:应收股利———南方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例:接上例,2015年7月15日A公司出售全部股,每股出售价为10元。款项已收到。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30000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成本150450000———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损益调整2000000投资收益147550000
三、结论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它是随着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来调整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被投资企业盈利增多,相应的投资企业的投资额也会按照投资比例增加股权,反之,则减少股权,不过减到账面价值为零至。
作者:王俊玲 单位: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我们在进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应该确定投资成本。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以支付现金、承担债务或转让非现金资产等三种,初始投资成本应为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其次,应该对比合并对价与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有差额则需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资本公积不足的情况,则需冲减调整留存收益。若合并方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股本以发行股份面值确定(若以2000万股作为合并对价,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5元,则计入股本2000万元,其余则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初始投资成本与股本面值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按的,调整留存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贷:有关资产或负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差额)(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看成双方进行资产交易的行为。所谓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是以企业所发生的合并成本来进行计量。对于购买方所付出资产、发生或承担负债的,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合并成本;购买方发行权益性债券的,以该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合并所发生各项直接相关费用来确定其合并成本。于此同时,对于进行企业合并而导致购买方发生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均计入当期损益。并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行证券交易发生的费用,应由购买方计入相应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1.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包括购买过程中应当发生的必要手续费等支出,但不包括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其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所支付的手续、佣金等从权益性证券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不足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3)长期股权投资是由投资者投入的,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或投资合同的价值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其中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对于价值明显高于或低于该项投资公允价值的,必须以公允价值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并由该项出资构成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部分与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来进行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对于所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投资成本应计入应收股利,不能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2.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定义
所谓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计价核算的一种计量方式。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发生。其中,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具体核算范围
(1)投资单位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为投资单位持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下表决权资本,一般持股比例大于50%和小于20%的长期股权投资。
2.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式
对于采用支付现金的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但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时,还应考虑企业为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税金以及其他的必要支出。成本法核算时我们还应对以下几点予以注意:一是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实际支付价款时,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该项金额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在确认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后,还应对其是否减值进行进一步考量。二是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3.1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定义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后,对于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所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而对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3.2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的核算范围
(1)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2)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20%或20%以上表决权资本但不能控制被投资企业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间(包括20%和50%)。
3.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具体核算方式
一是对已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初始投资成本为量化标准,根据比较与投资企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占份额的大小来判断,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就不调整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但如果相反,就应该计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4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由于投资单位投资目的变化等原因决定后期追加投资,导致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的,账务处理应相应转换为权益法时,对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的商誉与计入损益的金额考虑在内,分别进行处理:①分别核定按原持股比例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若前者小于后者,应作为原投资所体现的商誉,其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若前者大于后者,根据差额调整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②对追加投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比较,即后期追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若前者大于后者,其差额为投资时体现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应根据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增投资成本和当期营业外收入。对初始持有长期股权投资至改变核算方式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部分,是由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产生的,这就要求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去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留存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若属于其他原因导致,投资方应按享有被投资单位所占具体份额去调整账面价值,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因为处置投资使得对被投资单位由控制改变为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账务处理:①按处置或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比例结转终止确认的成本;②核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原投资单位按照持有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并进行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差额属于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需调整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对初始持有长期股权投资至处置投资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损益变化,投资方在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时还应考虑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扣除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其利润,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享有的份额,应当调整当期损益。针对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应享有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发生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追加投资等情况,所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由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变更为控制时,其会计核算需由成本法变更为权益法:①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改变核算方式后由原账面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②企业合并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改变核算方式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由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构成;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改变核算方式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由原公允价值计量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构成,同时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2)因减少投资等原因,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成本法的,包括因持股比例下降导致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情况等。以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核算的基础,在核算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按比例应享有份额超过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否则确认为当期损益。
作者:郝佳琳 单位:甘肃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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