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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政管理改革探讨

时间:2022-10-08 11: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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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政管理改革探讨

一、引言

随着开发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开发区事权范围不断扩大,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但是,开发区的财政管理制度仍然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体制不顺畅、制度不健全、起步期财政负担重,这些问题制约了开发区的健康发展。解决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开发区财政管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开发区财政体制,有利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开发区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权和事权划分不合理

大多数开发区都面临着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开发区的事权范围逐渐扩大,从基础建设性职能向综合发展性职能转变;从设立初期侧重经济发展的职能,转变为涵盖社会事务和综合治理的综合性职能,社会性财政支出占开发区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断提高。虽然开发区逐步建立了相对健全的财税收入管理体系,普遍设立了财税机构,建立起一级财政、一级金库的财政体制,拥有了独立财权而不仅仅依靠上级拨款,但是财政功能却弱于一般行政区的财政功能。某些原本属于市本级或县区承担的义务,被下放到开发区,但是开发区的财权没有进行相应扩展。开发区承担了更多事权,却得不到充分的财力保障。首先,财力供给无法满足支出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开发区的综合发展能力。其次,事权超载。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责任较大,弱化了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功能,削弱了开发区集中资源发展经济的优势作用。

2.激励机制不健全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有助于促进地方财政良性发展。在产城融合的背景下,开发区管委会的事权和职能逐渐接近一般行政区管理机构,但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仍然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不健全。首先,开发区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方面不具备优势。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体系中,与开发建设相关的专项补助资金很少。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在下达时,未直接下达到开发区,一般是将这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按行政区划下达到属地政府,属地政府再根据支付基数进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渠道不够畅通,造成对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效率低下,影响了开发区发展的积极性。其次,在财政收入分配的过程中,上级政府统筹部分较大,开发区占有的部分过小,开发区的财政收入被统筹后,没有建立有效的财政资金支持渠道,部分开发区因为地方财政支持不到位,发展效果欠佳。

3.财政负担过重

首先,刚性支出增长,建设资金缺乏。很多开发区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支出涵盖方方面面,无论是保障职能正常运转的公共服务支出,还是前期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体制,都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尤其是将征地拆迁作为开发建设的前提条件时,相关投入逐年上涨,财政支出的压力不容小觑。其次,开发区财源基础薄弱,再加上国家政策调控,导致融资困难。开发区作为新区,区域经济规模较小,产业处于发展初期,产业规模也较小,可用财力不足。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调控不断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地方隐性债务监管逐渐强化,专项债券的使用具有严格要求和限制,融资平台业务空间进一步紧缩。此外,部分开发区不再具备土地收入的征管权限,开发区的财力运用受到很大影响。

4.预决算监督不完善

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制度要求,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开发区作为市级或县级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预决算本应纳入上一级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范围,但是在实际的预决算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首先,开发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报告,应当履行的审查、批准、监督等程序不够健全。财政预决算未向人大报告并接受人大监督,财政管理存在预决算程序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其次,当可用财力与各项资金支出需求存在较大矛盾、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多数开发区在编制支出预算时都存在不平衡现象。因为资金到位不及时而不得不调整预算,预算监督缺乏刚性,造成财政支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强、缺乏刚性,不利于预算管理工作开展。

三、开发区财政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1.财权和事权不统一

我国建立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在赋予相关部门事权时,应该给予对应的财权,即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确保职责明确。但是,开发区作为准一级政府,与市级或属地所在县(区)的政府事权,容易出现重叠或划分不清晰的情况。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够明确,可能造成职责转嫁,导致开发区可支配财力薄弱、支出责任重。由于政策环境改变,开发区的财政功能也在不断变化,逐渐从经济发展的事权转变为区域综合事权。在这种形势下,满足公众需求、增加公共服务投入、转变政府职能是必要的,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然而事权范围的变化,需要配套进行财力和财权的变更。但是,目前部分开发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需要纳入市一级财政;更有甚者,个别开发区尚未实现财税收入功能,财权和事权不相称。

2.财政收支不均衡

随着开发区职能不断扩展,开发区财政普遍存在收支矛盾,进一步导致了财权与事权不相称。影响开发区财政收入的因素较多,宏观经济政策对各地方财政造成影响,新引入企业处于起步阶段,税收贡献度较低,开发区财力收入增长受限。在财政支出方面,开发区同样面临很多问题。首先,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基础建设作为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基础,相关投入逐年上涨;优化经济结构,优化产业体制,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财政支出的压力较大。其次,土地前期开发成本高。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受到宏观政策影响和出让指标的制约,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收入与前期开发投入存在较大缺口,难以弥补前期开发成本。最后,社会事务负担较大。开发区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发展,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要想增强开发区活力,促进开发区更好更快地发展,解决开发区面临的各种问题,公共事业投入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在短期内基本上看不到收益,而且需要长期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对于收入较少且极为不稳定的开发区来说,收支不平衡问题尤为突出。

3.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

我国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在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财力调节,用于弥补不同区域之间的财力不均衡。但是,开发区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不具备优势,上级转移支付针对开发区的专项资金较少。按照现行的转移支付体系,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直接核定分配至市级和县级。而开发区不是一级政府,无对应行政区划编码,导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和省级及以上返还性收入,未能直接、及时下达到开发区。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按行政区划,下达到属地政府,再由属地政府进行分解,下达到开发区。在资金分配下达时,常常忽略开发区,政策延展不到开发区的现实困境,制约了开发区建设发展,加剧了开发区的财政收支不均衡。

4.预决算监督主体缺位

人大监督是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所有行政区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决算都需要经过本级人大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但是,开发区不是一级行政区,在法律上开发区不属于一级政府。因此,开发区一般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行政执法资格,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本级人大,无法对财政预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虽然开发区财政普遍实现了一级管理、收支单列、独立核算,但是缺少独立的同级人大的审批和监督,在程序上不具备完全的财政地位,导致开发区预决算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四、开发区财政管理的优化建议

1.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

首先,在市级财政与开发区财政之间,科学合理地进行财权和事权划分。根据受益范围、责任,以及事权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进行合理划分。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综合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需要用于开发区建设项目,保证开发区的财力与事权、支出责任相匹配。其次,合理界定开发区与所在行政管理区的职能。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开发区政府的职能边界和开发区应承担的公共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范围,进而根据职责范围明确财权的合理范围,确定开发区的财政支出范围和责任,避免开发区的支出责任过大,减轻开发区的财政支出压力。同时,细化开发区的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街道(乡镇)财权、事权和人事权的关系,实现财权和事权统一,保障开发区拥有独立的财政决策权,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促进辖区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完善开发区财政体制

首先,完善独立的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强化开发区的自主权,增加财政收入,在合理测算开发区财力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完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自给能力,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为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其次,构建完善的激励性财政体制。增加上级政府对开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对开发区的资金支持制度。以功能定位和区域经济差异为基础,对于基础条件比较差的开发区,地方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定额补助或特定项目补助,实现均衡发展。最后,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现预算管理目标;同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升预算约束性,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3.建立完善的财政监督机制

首先,完善开发区预决算监督的相关制度。健全开发区预决算监督的法律法规,完善预决算监督制度。同时,考虑开发区的特殊性,监督程序既要有灵活性,又要保证程序合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应该将开发区的预决算监督纳入上一级人大的预决算审查范围;开发区的财政预算、决算草案,作为上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草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需要单独立项,经过上级人大审议;上级人大也需要按照规定,对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其次,完善财政资金监督。一方面,完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审计机关,对开发区的财政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将开发区的预算执行审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开发区财政制度规范化,提高开发区财政管理水平。

4.实现开发区财政可持续发展

首先,加强财力建设,涵养税源。综合运用政策引导、体制激励和优质服务等手段,发展优势产业,加快产业融合,打造特色开发区,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培植长远财源。其次,盘活土地,实现保值增值。在加快盘整闲置土地、满足工业用地需求的同时,优化土地出让结构,增加商业用地比例,并加快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产城融合。最后,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强化宏观调控能力,用活用好财政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的支出范围,明确支出去向,调整支出结构,压缩非必要支出,把财政支出用于最需要的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开发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苏珠霞.创新开发区财政体制机制的几点建议.纳税,2020(4).

2.杨文举.浅谈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的现状及对策.中国集体经济,2017(6).

3.刘广峰.省级开发区财政体制若干问题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7(6).

4.廖奎,宋哲.发挥财政职能视角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趋势探析.经济参考研究,2016(65).

5.史丽芳.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6).

6.冯卓西.开发区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完善策略分析.现代经济信息,2018(10).

作者:陈晓琪;孙擎单位:漳州高新区投资审计与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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