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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教育研究

时间:2022-12-14 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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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教育研究

高校法律教育篇1

一、当前高校法律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教育宣传不广

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在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作为大学生思政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教育被提上高校学生工作的议事日程。但是,现行的高校法律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而且一般的高校,除了真正的法学专业会从第一学期开始开设宪法、法理学等基础法学学科以外,其他的专业一般都没有开设法律知识的课程和教育。另外,在校园活动方面,有关法律或者是涉及法律的社团、社联都很少有开设。因此,高校的法律教育无法通过一些高素质、高规格、或者仅仅是数量上的活动来达到宣传和普及的目的。大学生对法律教育既缺乏意识形态上的理性认识,又缺乏实践经验中的感性认识。

(二)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比如经济管理类专业,会在大二、大三陆续开设经济法、金融法、国际商法、环境法规与监理、消费者权益法等与专业相关的一些基础法律课,这些法律科目的教材很厚,但课时又有限,要在一个学期的时间内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浅尝辄止,不可能真正深入地学习和体会。况且法律教育是一项理论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考核目前唯一的标准还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考试分数,所以并未真正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法律设施配套不足

当前,大多高校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侧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对法律教学的实践环节往往重视不够,甚或是缺乏,即使有也经常不用,成为了摆设和其他用途。比如,有些高校在教学楼专门增设一间大教室开设了模拟法庭,用于法律教学的实践教学基地,但很多时候,任课老师都没有带学生去真正模拟过一次开庭审理,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真正法律专业出身的老师教学还是相对较少的,所以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而且,这样也造成了法律教育缺少了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即案例教学法。

(四)大学生重视程度不够

如前所述,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基础课程开设使大学生们的法律觉悟有所提高、权利意识也有所增强,大学生能普遍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以及普遍认同法治观念,但他们课程学习不精,只学皮毛,导致他们法律知识不健全,法律能力不够,法律观念淡薄,不能形成真正的法律信仰。现在的大学生当中,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一半人会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还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希望通过关系、自认倒霉,甚或是用暴力来解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国当前很多的法律事件,影响和冲击到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度。在大学生权利意识明显提高的同时,他们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更高的层次,仍然不能很好的使用法律,正确发挥法律的效力。

二、渗透式法律教育的内涵及性质

“渗透”二字在《现代汉语辞海》中给出的解释是:“比喻一种事物或势力逐渐进入到其他方面。”这仅仅是表达了字面的意思,无法延展到渗透式教育的内在实质,但也暗示了教育一旦采用这种渗透式的方式,运用到我们的思想政治领域,它将是一种无意识的教育,起到的是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在西方,很多的哲学家和教育学家他们重视的是道德教育的渗透性,认为应按照社会的实际生活来进行道德教育,而不能与社会脱离,要转变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保持学校和社会对价值观认同的一致性。虽然,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但他们是一个事务的两个方面,法律教育同样需要教育者在理论教育和学习的同时,不仅营造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法律文化氛围,而且要通过个体参与和自由活动的方式来引导大学生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去感受和体会,从而使法律认识由感性上升为理性,坚定法律信仰,自觉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才是渗透式法律教育的应有之义。另外,渗透式法律教育还包涵着一种教育思维上的方法论。作为方法论,它可以体现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教育内容的广泛性,教育目的的适应性,以及受教育者的差异性。法律教育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内封闭的理论知识学习,更需要走出课堂,参加一些法律方面的活动,讨论一些法律案件,组织一些法律开庭审理等等,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借助这些载体,寓教于乐,通过具体形象化的活动来启发熏陶教育对象,无意识地进行法律教育并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如此,渗透式的法律教育才能达到成效。

三、渗透式法律教育方法的开展运用

(一)培养感召式教育,在入学教育中事事渗透(情感影响)

感召是一种心与心的交流。大学新生刚刚走入校园,对陌生的大学校园环境和今后的大学学习课程都还很不熟悉,大学为此安排了一系列的入学教育来与新生同学们认识、熟悉和了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级领导、老师、学长学姐们对新生同学关心爱护,通过每次的活动和教育来让他们尽快熟悉校园环境和明确今后的学习目标,这本身就是一种心灵的沟通与交流,这种感召式的教育方式渗透到入学教育中,将对新生同学以后在大学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入学教育的环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的环境,我们的法律教育要在入学教育中发挥渗透式教育的作用,必须先发挥主体人格感召的力量,也就是首先,要提高我们法律老师的示范力、感染力和投射力,通过老师们渊博的学识水平、严谨的治学态度、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来无形地感染和教育大学生。另外,还要注重发挥在法律业界或者是在读法律专业的优秀大学生的榜样作用,利用优秀校友讲体会、专家学者讲形势、法律典型讲经验,让学生中的先锋模范脱颖而出,使得广大新生同学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坚定自己的法律信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和渗透。另一方面,在入学教育中,发挥校园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所属环境的感召力量,能为学生今后在法律方面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物质环境上,许多学校的法学专业应该都设有用于上课的专门教室、用于教学实践的模拟法庭、用于普及法律常识的专业文化长廊以及用于对比教学的案例分析指导小组等等。入学教育中会带新生参观并给他们进行讲解,这样的氛围具有“桃李不言”的特点,能使生活学习在其中的学生不知不觉、自然而然地受到熏陶、暗示、感染和启迪。在精神环境上,法律专业当然也会有自己的团队,自己的专业标志、甚至是本专业一直传承下来的口号,这种独特的专业精神文化,成为一种强大的潜在力量,为大学新生进行反映法律文化和社会价值观的教育,才能真正深入到学生们的心中,起到逐渐渗透的作用。

(二)倡导渐进式教育,在课堂学习中时时渗透(心理说服)

渐进式教育是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循序渐进性,它体现了渗透式教育的有序性和递进性。课堂上,法律专业老师应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结合教学内容采用启发式和法律案件讨论式,让他们自己慢慢挖掘课程中蕴含的独特之处。其实,大学生在学习初期往往对所学的知识是掌握不住的,目标也是不明晰的,把渗透式教育方式融入到法律教育中,从知识的学习角度来看,它不在于给学生什么系统、明确的知识,而主要是让学生通过一点一滴的体会进行学习,体现渐进性的渗透原则。法律专业课是大学开展法律教育的一个专门过程,上好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课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传授的要领,使课堂的内容、形式、方法更加趋近学生的法律心理需求,满足学生今后的发展渴望。另一方面,法律教育的课堂,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法律案例来强化课程的实践性教学,通过众多的模拟处理法律案件和法律事件情境来不断夯实法律学基础。在此过程中,应重视课堂学习各个阶段的层次性和渗透性,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法律教学与学生实际发展相结合,增强课堂学习活动中理论学习与实际问题解决的相互渗透,为学生走入社会准备所需技能。通过这般循序渐进的法律的专业性学习,促使学生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作用,认识到自身与他人的、与社会的关系,并形成一定的法律素养,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影响社会,为大家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

(三)强调开放式教育,在实践活动中处处渗透(实践引导)

开放式教育是相对封闭教育来讲的,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在时空上的拓展,鼓励大学生自主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并以大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方式,它表现在开放的空间、开放的时间、开放的环境、开放的态度和开放的资源利用,体现了渗透式教育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高校的法律教育融于实践活动,首先可以利用带有国家或是群体感召力的节日,比如3月15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22日的世界法律日、9月19日律师节、12月4日宪法日、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五学雷锋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广泛深入地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中渗透各类法律知识、法律要求、法律准则。另一方面,法律教育在实践活动中的渗透,还可以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体活动形式,比如法律知识辩论赛、法律案件分析讨论会、锻炼口才的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律“三下乡”、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活动,使他们在参与过程中发展好自己对法律的兴趣爱好,展示自己的法律特长和风采,既陶冶了法律情操,提高了法律思想水平,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为大学生今后走入社会,走上法律工作岗位,增强他们的国家认同感和法律职业归属感,激励大学生扬正气、树新风。

作者:沈慧 齐浩

高校法律教育篇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除了律师、法官等专业群体,普通公民也必须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在社会中更好的生活。在当代社会,大学生数量庞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18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量已接近4521万(含成人、网络本专科)。他们处在学习专业技能、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培养其法律素质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水平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目前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发现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之道。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匮乏

就如同建设摩天大楼要先打好地基一样,大学生提高法律素养,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思维。然而,大学生群体现阶段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却没有达到理想水平,许多同学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义务。对于《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名称虽然知晓,具体内容则一知半解,自然无法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许多人觉得“法律”距离自己很遥远,对守法的理解停留在比较浅薄的阶段,以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不盗窃就是遵守法律了,这是对法律的消极理解。其实,守法的内容非常广泛,既包括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包括行使法律赋予个人的权利;既要远离犯罪,也要避免一般违法行为。

(二)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在心理、情感等方面对法律的认识。“北大弑母案”、“复旦投毒案”等都体现了当事人对法律制度和他人生命的漠视。除了严重的刑事案件,许多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规则意识也不强,比如会有闯红灯、购买盗版书籍、考试作弊等情形。此外,大学生个人权益受损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在网上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兼职工作拿不到报酬……许多人基于种种原因并不主动维权,或者采用了错误的维权方式。这都体现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三)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指的是人们在对法律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在思想上尊崇法律、在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使之成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准则。美国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的法律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被广泛引用,这也体现了法律信仰在法律创设及实施中的重要地位。在一个理想的法治国家,应当是立法者制定良法、执法者严格执法、守法者在内心形成对法律的信仰。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大学生仍秉持着“人治大于法治”的错误信条。这种观念的存在表明大学生缺失法律信仰。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不足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因素

首先,我国当前法治环境不尽完善。在立法过程中,普通公民没有深度参与,作为大学生,也很难领会到立法精神。同时,社会上存在着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现象,刑事冤假错案频频见诸报端,这大大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大学生也对遵守法律和信仰法律有诸多困惑。其次,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一些人心理失衡,出现个人化的价值观念,在追求物质财富的过程中被欲望蒙蔽了双眼,为谋取经济利益而走上违法或犯罪的道路。

(二)高校教育因素

第一,法律基础课程设置不合理。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学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按照教学大纲,本门课程所涉及的法律内容并不多。以现阶段许多高校所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教材为例,全书共六章,而只有第六章的内容涉及到法律基础知识,受教材篇幅和课时所限,法律相关内容必然较为简略,一些和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无法深入讲解。第二,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有些教师并无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在讲授法律知识时只能浅尝辄止。另外,个别高校老师无视师德师风,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不能以身作则,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产生了负面影响。第三,在当前应试型的法律教学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应用的特点,大学生只是学了一些抽象的法学理论知识,对解决实际问题作用有限。

(三)学生自身因素

许多大学生不具备法治主体意识,被动的接触法律,主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认为自己只是被法律所规制的对象而已。一方面,大学生正处在心理与思想成长的关键时期,思维活跃,易于接受新生事物,但同时,也会面临着人际交往、学业、就业等压力,这使他们易呈现出感性的一面,不能理性的对待各种法律问题。另一方面,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世界和爆炸式的信息,暴力、色情、非法网贷等负面内容充斥其中,意志薄弱者便会受到不良影响。再者,大学生在思想上缺少对法治的信任,对法律是否能解决问题感到茫然,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的主观能动性不足。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对策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在完善社会法治的过程中,需综合协调立法、执法和司法三方面因素。具体而言,在立法上,要有良法可依。公民之所以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具有正当性②。立法是法治社会之根基,在制定法律时,要广泛论证、听取民众的意见,使法律具有可行性和公信力。在执法上,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被遵守,否则,形形色色的法律法规就相当于一纸空文。政府要身先士卒,努力避免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在司法上,需做到公正司法。法院要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非法干涉,让公民都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使大学生崇尚法律、敬畏法治。同时,要加强互联网监管,充分发挥网络在传播知识、价值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惩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为大学生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高校法律教育

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学习是一项系统化工程,大学生固然可以通过自身成长阅历习得一些法律知识,但这远远不够,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高校必须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

1.重视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工作

各教育部门要从依法治国的大局出发,着眼于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全方位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并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大学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多样化的法律素质培养方案。

2.合理设置法律基础课程

在法律基础课程设置方面,可以转变思路,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并且提高课时量。在《法律基础》课程中,既要包括宪法教育,也要包括部门法的内容;既要学习民法内容,也要让学生了解《刑法》基本常识;既要了解实体法,也要知晓程序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着深刻影响。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课程教学的专业化程度,使教师发挥好教授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并形成法律信仰的重要作用。

(三)引导学生法律实践

在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应试模式”,适当增加法律实践与案例教学的内容,增强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此外,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活动。比如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行法治宣传;与律所、法院等部门开展合作,邀请律师、法官到学校进行实践教学或定期讲座、鼓励学生到法院旁听审理,实际体会司法的运作过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让大学生更有动力去了解法律基础知识。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引导他们在实践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四)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作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群体,大学生要认识到自己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之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学法的自觉性。大学生不仅要在法律课堂上认真学习,更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吸收法律知识,比如在国家立法征求意见时积极献言献策,经常观看《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在活生生的案件事实中形成对法律的直观认识。逐渐做到内心尊崇法律、信任法律,形成法律思维,构建对法律的信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清现状,优化、完善社会法治环境、加强高校的法律教育并引导学生积极进行法律实践。大学生本身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高举正义之剑,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作者:刘元元 单位: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高校法律教育篇3

随着全民教育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大学生数量持续增长。然而由于当前的大学生法律教育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这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法律行为等均存在一定的时代不适应问题。高校方面应该积极开展高校法律教学的改革工作,要从教育的内容、方式等多个角度出发推动优化法律教育,以确保其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推动大学生良性发展。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前阶段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既有让人欣慰的部分也有让人担忧的部分,例如,大多数的大学生都对基本法律有一定得了解,具备一些刑法、宪法、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大多数的大学生都没有就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的研究,法律知识基本停留于了解相关的条文或是知晓一些法律名称层面,在实际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条款完全没有相应的思想或实践。再例如,很多大学生在遭遇突发法律问题时严重缺乏灵活机动意识,在遭遇权力侵害问题时,也不懂得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除此之外,现代社会比较浮躁,大学生犯罪事件的发生率逐年增长,这一情况充分地暴露出高校法律教育实效性不佳的客观现实。正因为存在以上情况,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要且重要:从学生层面看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帮助学生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从学校层面看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贯彻依法治校原则;从国家层面看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加快现代化建设,保证依法治国。正因为以上,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是高校以及学生的责任,与国家、社会的发展之间亦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相关者应关注此项工作,积极设计策略优化教育培养结果。

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

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问题颇多,而在众多影响问题之中,如下几点影响力最为巨大,现对之进行详细论述:

(一)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发展时间相对较短,法律教育相关的课程设置以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合并开展,法律相关的内容相对较少且比较分散,与学生的生活实际联系不是很紧密。从整体角度看来,法律教育一直是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的附属,高校、教育者乃至学生均未正确认识到法律教育的地位以及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教育的定位十分模糊,教育教学没有既定目标,教育教学的实效性因而难以保证。

(二)教学模式比较呆板

由于传统教育教学模式至今仍然是我国教育教学的主流,传统教育教学重理论而轻实践,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教育者以灌输的形式向学生传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虽然拥有大量的知识,但却不懂得如何学以致用。法律学习需要有充分地实践以帮助学生融会贯通知识,传统教育教学很难满足上述要求。与此同时,由于当前阶段高校内部从事法律教育的工作者大多为年轻的博士毕业生,这部分教育者虽然有较为丰富的知识,然而教育经验不足且没有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很难为学生的实践工作提供指导,这使得法律教育形式呆板问题越演越烈,法律教育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因而难以保证教学效果。

(三)高校管理较为松懈

很多高校都制定并完善了自身的治校章程,然而在制作并完善治校章程的过程中,学校方面并没有让大学生代表参与其中,致使许多大学生在随后的生活学习中只能被动接受学校方面的管理规章,有学生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未被贯彻,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被剥夺,这本身就侵犯或影响了学生的个人权利。与此同时,部分学校制定的管理章程比较落后,管理内容未与时代接轨,并不符合当今大学生成长发展所需,其中可能还存在一些与现行法律制度相悖的内容。学校方面未能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法律氛围,这不仅给高校法律教育实施设置了障碍,也会对学生的法律思想和行为产生不良影响。

三、优化高校法律教学的策略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走常态化发展道路,相关各方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如高校方面应该积极营造相应的法律校园氛围,要鞭策学校的管理者、教育者等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榜样,以推动学生法律素质提高,并最终成为遵纪守法的优秀大学生。由于当前阶段影响高校法律教学质量的问题较多,因此优化高校法律教学的策略也比较多样,高校、教育者等方面应充分地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策略,在落实此项工作时,应关注如下几点:

(一)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氛围

学校是大学生逗留时间最长的场所,良好的校园法律氛围能够帮助学生在潜移默化之中接收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并将之科学内化。由于没有固定的知识传输方式,潜移默化式的教育比目的性极强的课堂教育更能够发挥出教育成效,学生的印象更为深刻,对法律知识内涵的理解也将更为透彻。与此同时,校园法律氛围的营造能够拉近学生与法律之间的距离,能够调动学生参与法律教学的热情。正因为此,高校方面应该将构建校园法律文化氛围纳入高校教育建筑体系之中,要端正大学生的法律思想认知,善用各类法律文化活动帮助大学生明确自身的责权义务,在遭遇各种问题时能够善用法律武器合理解决问题,并最终成为遵纪守法的优秀大学生。

(二)优化法律教师团队

教育工作者是高校内部负责大学生法律教育的主要责任人,教育者的素质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法律教育结果。正因为此,高校方面应该加大对现有法律教育者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全面提高教育者的综合素质,以确保其能够契合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相关要求。与此同时,学校方面应该鼓励教育者参与相关的法律实践,不断地丰富实践经验,以确保能够为大学生实践法律提供相关的指导。值得一提的是,教育者素质提高有利于教育者革新自身的教学观念、创新自身的教学方式,优化现有的教育评价机制等。因此,高校方面应该重视教师团队的优化工作,积极制定相应的人才聘入机制,以保证学校方面有足够的、优质的法律教育者配置。

(三)利用传统文化落实法律教育

高校法律教学需要有相关的法律实践作为教育依托,否则将难以保证教育实效性。优秀的传统文化与学生的生活学习紧密相连,能够为高校法律教学提供相关的根基。因此,高校方面应该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与法律教学的融合问题,要善用文化事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使学生对依法治国充满信心,能够利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能够将中华传统美德上升至法律层次,以不断强化法律教育的生命力,汲取法律文化精髓,为自身未来的良性发展夯实基础。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阶段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人乐观,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十分多样,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大学生、社会、高校发展等均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正因为此,高校方面应该正视大学生法律意识问题,积极改革高校的法律教学工作,要善用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优化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等手段推动并加速高校法律教育改革工作,以便为学生后续发展夯实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高校法律教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够完成的事情,需要社会、高校、学生、教师各方共同努力,只有相关各方充分地发挥了自身的效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及高校法律教育改革工作才能够具备实效性,也才能够获得让相关方均比较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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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峰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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