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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管理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14 19:58:5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菜市场管理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菜市场管理方案

第1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快建设经营有序、环境优美、功能齐备、食品安全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为市民营造洁净、有序的购物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街、镇属地管理

街、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和部门,健全组织,制定方案,营造文明创建宣传氛围,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菜市场文明创建长效管理

(二)市场内部管理

1、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洁人员;市场管理者和保洁人员佩戴统一工作证,定时、定位、定责做好本职工作。

2、市场内要设置公平秤、服务处、问询处、监督电话等;要及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负责处理纠纷。

3、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宣挂在醒目位置(如市场管理人员职责,市场保洁员职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市场保安员职责等)。

4、商品划行归市:商品要按种类区分,分类分摊经营(并悬挂美观、醒目的分类指示牌),高台摆卖(基本无地摊现象),无占道经营;鲜、活、生、熟、干、湿商品要严格分开,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分开设置,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鲜活畜禽、水产区域与其它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中;市场内要划定一定区域,供农民农副产品自产自销。

5、市场交通秩序交易良好,市场内道路畅通,摊位摆放整齐规范。

6、督促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足斤足两;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增添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无欺行霸市、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现象;无出售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和注水猪、牛肉;不得出售病害、过期、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食物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禁止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违禁野生动物;加强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7、门店经营者:内部摆放整齐规范,无外占外摆、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现象;各行市经营区门头、广告整洁统一。

8、市场周围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挂乱贴、乱涂乱写。

9、人行道、消防道、通车道路都必须畅通无阻,车辆停放整齐。

10、认真查验入市商品,做好农残检测,保证食品安全。

(三)市场内卫生管理

卫生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

1、市场卫生要做到“摊点垃圾自清,市场全天保洁”。活禽区、水产品区排水通畅;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污水、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无腐臭味;市场各摊位要配置垃圾桶,同时配置公用垃圾桶,做到摊位要有垃圾桶,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垃圾和清除场内污水。

2、卫生“门前三”:市场经营者必须遵守市场卫生管理制度,持证经营,保持摊店内外卫生整洁;门店、固定摊档经营者均实行前后卫生“三”制度,杂物、垃圾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活禽、熟食经营档要求:活体禽类经营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必须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商品区分开;有冲冼禽类粪便的设施,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要经常清扫,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烧腊档、熟食档应配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不得露空售卖,分切熟食要佩带手套;水产、冰鲜必须设置固定操作台,配置排污槽、污物桶;活禽、水产区一定要定时清理渣滓,保持卫生保洁。

4、顶棚、地面、墙壁、摊台卫生达标。

5、公用厕所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干净卫生,使用良好,无占用,无恶臭。

6、搞好灭鼠等除“四害”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

(四)市场设施管理

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办、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场主体,落实改造经费和整改措施。

1、有规范、美观、醒目的市场门牌;设置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栏等,公开市场管理信息。

2、地面要求:排水方便,不积污水。

3、排水排污:排水排污设施配套完备,排水沟、下水道畅通无阻,不积污水、杂物,水产、冰鲜、禽类经营摊档的污水排放畅通。

4、用电线路安全、整齐、规范,电线、电路按要求安装,摊档不得私接电源、电线。

5、供水设施完善,饮水水源安全卫生。

6、雨蓬要求安全、美观、整洁。

7、配置封闭式垃圾桶。

8、配套公用厕所。

9、配置灭火器材。

10、配备必要的检测器具。

第2篇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型建材市场不断涌现,经营商品种类繁多,可燃商品比重大,危险性高。针对建材市场消防安全现状与存在的隐患,文中探讨了规范设置市场消防设施,做好市场消防日常长效管理,保障市场安全运营。

关键词 :建材市场 消防安全管理 探讨

随着余姚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型建材市场不断涌现,规模由分散化、小型化,向集约化、大型化发展。多数市场不仅占地面积大,且经营商品种类繁多,可燃商品比重大,火灾荷载大,危险性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群死群伤事故。为此,消除建材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持市场的长期繁荣稳定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针对建材市场人员相对密集,商品相对集中,消防安全的特殊性,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材市场消防安全现状及存在隐患

(一)建筑结构存在隐患。建材市场经营方式主要是零售兼批发,市场建筑面积大,可燃商品多,商户集中,人流密集,且建筑联体,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同时,场内商铺是二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并存,存放的大量可燃物品堵塞了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很难进行迅速疏散,容易造成严重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违规违法行为常见。市场经营户不遵守用火用电制度,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线路混乱,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且电器线路和电闸箱下堆放各种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电气线路短路或打火极易造成火灾。此外,市场内吸烟屡禁不止,使用液化气、电饭煲做饭和电暖器、炉火取暖等动态违规行为较普遍,极易引发火灾。

(三)防火等级不达标。市场建筑的结构和耐火等级、消防给水等方面与现行规范不一致,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致使建筑物的耐火极限降低,一旦着火极易形成火烧连营局面且难以控制。

二、规范设置市场消防设施,保障市场安全运营

多数市场在创业发展初期,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从而造成一系列先天的消防安全隐患。随着建材市场的逐步发展,规模扩大,人流增长,效益提升,对市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的提高,也迫切希望市场的消防安全能够提升。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依据有关消防法规与规定,通过规范和改善建材市场消防设施,是提升市场消防安全系数,保障市场安全运营的基础举措。

(一)规范布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其可以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内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消火栓犹如一个军人,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救火取水控制设备,一旦出现火情必须满足消防部门取水灭火要求,如果条件允许市场内应当建设消防水量为480m3储水池及泵房一座,两路供水,以确保消防应急用水。

(二)顶额配置灭火器。灭火器是“把火灾消灭在初期和萌芽状态”的有力工具。在火灾的初期对于火灾的扑救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灭火器的体积小、质量轻、成本低,且灭火器的配置比较方便,操作管理相对简单,可以快速的使用,能在火灾的初期达到快速灭火的效果,因此在火灾扑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正确使用灭火器,提高在火灾扑救中使用效率,对于降低火灾人员和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安装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对阻止、防止烟、火的扩散和蔓延,减少损失起着重要作用,起到防火分隔的目的。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火灾,第一时间采取灭火、疏散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火灾带来的损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建筑消防设施中非常有效的自动消防设施,在应付火灾的诸项措施中是对控火、灭火比较有“特效”的系统,自动化灭火方式,可以把大量人工从这个危险的行业中解脱出来,并且自动跟踪火势,形成对火势的包围分隔,它充分利用了消防原理中的时间因素,快速反应实施灭火,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其它系统无法比拟。

(四)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行之有效的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逃生、救灾等的必需设备。建材市场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如果没有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人们往往因为看不清方向,找不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而发生相互拥挤、碰撞、摔倒和踩踏事件,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应急照明就可以在发生火灾时提供足够的光照度及照明时间,及时有效的疏导现场人员安全迅速的撤离火灾现场,对人员疏散、抢救财产、消防救援工作,都有重要的作用。

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抓好市场消防长效管理

保障建材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等防火基础“硬件”上下功夫,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从消防安全的“软件”上加强管理,建立消防队伍,组织日常巡查检查,抓好隐患整改,强化应急演练,充分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市场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一)、建立市场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抓好消防管理队伍建设。

1、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灭火演练。市场要按规定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组建由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组成的市场义务消防队,严格按照制定的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进行业务训练,切实熟悉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应急准备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常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3、强化绩效考核,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市场制定的规章制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制。市场负责人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法对消防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与奖级挂钩。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四个能力”是否具备等。考核方法可以是书面考试、口头问答,也可以是实战操作、消防演习等多种形式。

(二)、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做好市场消防日常长效管理。

1、“查”。要清醒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落实有效措施,强化排查整治,真正做到隐患治理不留死角。建材市场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

2、“管”。市场管理者必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整改消除。建材市场内寸地寸金,但会经常出现阻碍、损坏消防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的经营户擅自将安全出口遮挡或者占用通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有的遮挡消火栓、灭火器材等。为此,市场方面要加强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 “门前三包”,有效防止乱堆放、乱搭建、乱停车,使市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按照市场相关制度和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扣罚信用保证金和信用分,甚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市场,绝不姑息迁就。

3、“改”。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实地排查,市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处置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要性和必要性。建材市场的建筑空间大、堆放的可燃物品多、着火源多,火灾荷载大、蔓延快,人员密度高、流动量又大,火灾危险性很大。无数实例说明,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市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结合建材市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学会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避免火灾来临之时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火灾危害。

2、科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1)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指挥;(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启用单位内部消防灭火器材,利用干粉灭火器和水进行扑灭,救护被困人员;(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5)安全防护组对现场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对伤势严重的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呼救。

3、应急预案与演练应着重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立足于初起火灾的迅速扑救,二是贯彻“救人第一”的原则。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精心维护市场配置的消防设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

1、消防设施维保的重要性。消防设施在使用中受环境因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等影响,存在自然老化和耗用性老化情况,导致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受到影响。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能否及时、快速、高效地投入使用并准确进行救援,为人员疏散和防火分隔创造便利条件。因此,为提高市场自身应对火灾的能力,加强对市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意义重大。

2、认真做好消防设施维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建材市场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是长期不辍的事情,要想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管理人员就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设施进行主动检测维护,始终保持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的准工作状态。有的市场消防设施比较多,一次检查完有困难,可以采取定期分批、分类定点等多种检查的方式,确保一个周期内检查涵盖全部消防设施设备。

3、组织开展维保教育培训。市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如果业务水平较低,不熟悉设备性能、系统操作和消防作业流程,会严重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从事维护保养的技术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加强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此外,有些消防电子产品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持,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作为用户的建材市场也可以将这部分工作请专业单位进行维保。

4、落实维保专职岗位责任。市场的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必须指定岗位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应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器材丢失、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上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消防演习或者火险扑救使用后,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及时保养补充。

参考文献:

[1]郑瑞文、《消防安全管理》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年出版.

第3篇

被告: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住所地成都市孟家巷4号。 法定代表人:朱世安,主任。

第三人:成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住所地成都市羊市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吴培贤,主任。

第三人:成都市金芙蓉商场(原成都市芙蓉制鞋厂)。住所地成都市北巷子43号。 法定代表人:姜乾坤,经理。

1987年12月,原成都市芙蓉制鞋厂(以下简称芙蓉鞋厂,现名成都市金芙蓉商场)将自用的人民中路二段一号公房(建筑面积1323平方米)的一部分,经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后,作为联营条件与成都市府河商行联营组成集体企业,名称为成都市未来号商场(以下简称未来号商 场),合同规定联营期五年,即1987年12月1日至1992年11月30日。此后,原芙蓉鞋厂仍在该处使用部份房屋进行独立经营,而成都市府河商行则单方注销了自己的营业执照。于是人民中路二段一号公房由芙蓉制鞋厂与未来号商场共同使用,而该公房的直接承租人则为芙蓉 制鞋厂。

1991年3月,第三人成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经委)因扩建工程需要,在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对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一号的公房进行拆迁。同年10月30日,市外经委与芙蓉制鞋厂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芙蓉鞋厂按协议规定于同年11月9日将自用部份的用 房搬迁完毕。未来号商场以其与芙蓉鞋厂有联营纠纷为借口,拒不搬迁。

12月5日,市外经委依法申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拆迁处)裁决。12月9日,市拆迁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和《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的规 定,以市房拆裁字(91)第028号行政拆迁裁决书(以下简称028号拆迁裁决)作出三项决定:1.市外经委同芙蓉鞋厂1991年10月30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2.未来号商场必须在收到裁决书起5日内,搬出人民中路二段一号现使用的房屋,腾空该房交市外经委拆除 .如逾期不履行则由我处按法定程序强制执行或由我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府河商行承担;3.未来号商场与芙蓉鞋厂之间的联营合同及经济合同纠纷,由双方按诉讼程序解决。如联营合同经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有效,则待芙蓉鞋厂返迁新房后,双方继续联营到合 同期满(过渡期间联营期停止计算)。

未来号商场不服028号裁决,在法定期间内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未来号商场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在市外经委拆迁范围内的集体企业。因此,未来号商场是无可争辩的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理应受到补偿安置。市拆迁处的028号拆迁裁决非法剥 夺未来号商场被拆迁人的资格,遗漏被拆迁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诉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并判令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64万元。 被告市拆迁处辩称:芙蓉制鞋厂是人民中路二段一号公房的直接承租人。未来号商场是芙蓉制鞋厂和府河商行的联营体,市外经委对芙蓉制鞋厂进行安置补偿,当然包含了未来号商场,未来号商场不应独立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市外经委对芙蓉鞋厂进行安置补偿,并不影响未来号商场联 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如联营合同有效,未来号商场可以继续使用安置返迁的房屋。 第三人芙蓉商场、市外经委答辩均认为:双方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

「审判

诉讼期间,经成都市政府批准,成都市拆迁处于1992年4月27日对未来号商场使用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迁。 青羊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报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未来号商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集体企业,该企业使用的本市人民中路二段一号350平方米公产房屋,系芙蓉鞋厂联营时提供给联营体使用的场地,且经公房管理部门同意,联营体未来号商场处于被拆迁范围内,具 有被拆迁人资格。因此,本市人民中路二段一号房屋的被拆迁人应为未来号商场和原芙蓉鞋厂。拆迁人市外经委与原芙蓉鞋厂所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将未来号商场所使用的350平方米纳入安置原芙蓉鞋厂的范围,忽视联营体的实际存在,被告裁决确认其协议有效,属认定事实不清并遗 漏了被拆迁人,不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认定成都市未来号商场即是原府河商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裁决未来号商场是否继续联营到合同期满的问题,不属被告主管范围的权限系超越职权。被告对未来号商场实行强制拆迁时,提供了周转用房,且程序合法,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强制拆迁行为合法,应予支持;原告主张赔偿损失共计64万元的证据不足,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1 、2、4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该院于1993年10月28日,以(1993)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 一、维持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拆裁字(91)028号拆迁裁决书第二项,即强制拆迁行为。 二、撤销成都市房屋管理处市房拆裁字(91)028号裁决中第一项、第三项,即认定市外经委同原芙蓉鞋厂所签拆迁安置协议有效和对未来号商场与原芙蓉鞋厂之间的联营合同及经济纠纷问题所作的裁决。

原审经三人成都市金芙蓉商场(以下简称芙蓉商场)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芙蓉商场上诉认为,原芙蓉鞋厂与市外经委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原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市拆迁处028号拆迁裁决 遗漏了被拆迁人,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曲解。实际上联营主体的另一方府河商行已不存在,原芙蓉鞋厂得到了安置,原审法院判决认为遗漏的被拆迁人已不存在。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维持028号行政拆迁裁决。被上诉人未来号商场以原起诉理由进行答辩,认为一审法院判决 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来号商场对028号行政拆迁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符合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市拆迁处要求未来号商场5日内搬出人民中路二段一号其使用的房屋,实际上是将未来号商场作为被拆迁人的使用人对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被拆迁人的使 用人都会获得安置,未来号商场不是人民中路二段一号公房的直接承租人。因此,不属于应当安置的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028号行政拆迁裁决第一项确认芙蓉鞋厂与市外经委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依法维持;市拆迁处对未来号商场所 用公房实行强制拆迁,其行为合法,应予支持;028号行政拆迁裁决第三项裁决未来号商场联营双方继续联营到合同期满,属于超越行政职权。原审判决维持市拆迁处房拆裁(91)第028号行政裁决第二项,撤销该行政裁决第三项是正确的。原审判决中第一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 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第二项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部分适用法律正确,部分适用法律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该院于1994年10月6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成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第一项,即维持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拆裁字(91)第028号裁决中第二项,即强制拆迁行为。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的宗旨,根据我市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新菜市场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已建菜市场,规范菜市场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城管、公安、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开发区和各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区建成区内的菜市场由市统筹安排,各镇(区)的菜市场由各镇(区)将本单位的建设改造计划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年度建设改造目标和方案。

(二)建设原则

菜市场是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利于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权与市场产权相分离。

(三)政策扶持

1.新建菜市场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菜市场建设投入所需资金,严格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标准实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经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菜市场面积由市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会同所在地相关人员到菜市场现场测定,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在《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前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菜市场,验收后酌情补贴,在《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后规划建设的菜市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予补贴。

2.提升改造菜市场补贴标准:按照菜市场实地测算的面积,市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由于考虑到菜市场墙面、店面的同步提升,在菜市场独立建筑体内的固定店面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测算方式与新建菜市场测算方式相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验收方法与新建设菜市场相同,验收合格后下拨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的下拨方式:补贴资金按照菜市场属地管理和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的要求,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市政府补贴菜市场建设资金时,下拨至有菜市场建设任务(列入计划)的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运作方式落实补贴资金(市统一建设和“一企一策”的除外)。

(四)管理方式

菜市场建设改造实行属地管理。菜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各镇(区)应当成立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负有菜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辖区内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奖惩工作。作为新村、小区公建配套新建的菜市场,建成后交由所在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

(五)日常监管

菜市场的长效管理,一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来参与,发挥行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四、职责分工

各镇(区)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菜市场产权单位实施对辖区内菜市场的建设及内部提升改造;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菜市场改造期间的相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有规划新建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新建工作,菜市场建成后,要按菜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实施项目的组织单位,会同各镇(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城区、镇(区)菜市场内部提升、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的牵头工作;根据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审定方案,并督促方案实施;制定《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并依据规范组织考核、验收,下拨补贴资金。

市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和各镇(区)的菜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菜市场重大整治的联合执法;负责对全市建设改造菜市场的前期调研和设计、论证,按菜市场建设要求会同财政、住建、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审批和审计。

市发改局负责对原址改造、搬迁移建、规划新建菜市场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批工作,以及整个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并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好城区和镇(区)菜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各镇(区)做好搬迁移建、新建菜市场土地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在菜市场验收合格后,将用于菜市场建设改造的专项资金拨付至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并监督使用。

市审计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的跟踪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市监察局负责菜市场建设改造招投标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市城管局配合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期间过渡菜市场的安置和管理工作,以方便居民生活和菜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取缔菜市场周边的马路摊点;拆除违章搭建,整治周边市容环境;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公安局负责审核验收菜市场改造项目的消防、交通设施;配合做好相关执法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办理菜市场经营户证照,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菜市场改造过渡期间的相关执法管理工作;参与菜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评比。

市农林、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活禽经营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执行市场内的活禽、农产品、人员卫生等的管理与检查。

市质监局负责对市场内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对公秤处及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

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对菜市场的税收政策给予优惠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到加强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自2011年起,市政府要将各镇(区)菜市场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工程之一纳入年度考核,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既要各有关部门与各镇(区)的协调配合,又要社会各方面包括菜市场业主及经营户的支持参与。各镇(区)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确保目标实现。市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将相关菜市场立项、规划、土地使用等情况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加快工作推进。

(三)统一组织,扎实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统一组织,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各镇(区)负责实施本区域范围内的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标准,菜市场建设改造统一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统一设计,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招标,各镇(区)统一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计、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统一考核,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进度、质量标准进行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各个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竣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进行统一验收。

(四)积极引导,稳步推进。认真做好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建设改造菜市场的重大意义。项目开工前,各镇(区)要组织工商、城管、公安及属地管理机构做好过渡菜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属地管理机构要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对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困难给予理解和支持,以保证菜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严格控制以建设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镇(区)要严格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及建筑安装等相关规范,加强对建设改造项目的监管。施工监理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浪费和耗时现象。同时,要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掌握进度,及时上报。各镇(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目标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应安排在市场供应淡季进行。抓紧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周期,在供应旺季前完成所有建设改造项目。每月25日前,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底前报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六、时间安排

(一)2011年8月中旬,出台《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意见》、《市菜市场长效管理办法》。

(二)2011年8月中旬,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以“干净卫生、上档升级”为总体要求。坚持完善市场设施与规范管理、净化经营环境与提档升级、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区菜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全区菜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二、整治范围

其中14个已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城区菜市场和高新区菜市场为重点整治对象。全区(包括高新区)城乡菜市场。

三、整治目标

城区(包括高新区)菜市场要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商品摆放整齐、场容卫生整洁、经营食品安全卫生、周边环境有序、职责明晰到位、日常管理规范、市场上档升级的目标要求。全区14城区个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按照市级标准进行整治、改造;以西各镇的菜市场参照市级标准进行整治、改造,通过整治改造。标准可适当降低。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区城乡菜市场整治任务。

四、整治重点

重点对基础设施、布局分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市场管理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治改造。整治标准针对菜市场存在问题。

五、组织领导

有力推动此项工作,为加强对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市政府交办的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决定成立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办公室设在区商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涛任办公室主任,区商委主任张跃辉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侯平章、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陈勇任办公室副主任,抓好牵头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指导推进组,负责指导牵头单位和市场业主制定菜市场改造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场业主开展整治工作,跟踪、督查菜市场改造建设工作进度,配合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组员由区商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各1人组成。第一指导组:组长由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陈勇担任。

组员由区商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各1人组成。第二指导组:组长由区商委副主任杨仁清担任。

六、责任分工

相互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共同推进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制定菜市场整治、改造具体方案,菜市场业主:作为菜市场整治的主体。并报所属镇、街道和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筹集改造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菜市场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菜市场整治任务。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菜市场的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建立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搞好菜市场调查摸底工作,指导菜市场业主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建设资金筹集方案,并指导、督促市场业主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以西各镇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辖区菜市场改造。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

区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工作。

制定和完善菜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区商委: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建设,牵头负责技术指导、督促检查、信息报送工作。

改造环卫设施,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城区菜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公共厕所的整治和管理;指导建立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打击和取缔场外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指导制定过渡菜市场方案、划定临时经营场地和相关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并监督专项资金使用,区财政局、高新区财务局:负责保障区级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建设两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环保局:负责菜市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局:负责城区菜市场(特别是3个市级示范市场)外部环境改造。

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督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规范投资主体收费行为,区发改委:负责指导城区菜市场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监督落实商品经营明码标价,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维护治安秩序,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市场车辆停放管理。提供执法安全保障,依法制止和处理妨碍整治公务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地税局、高新区地税局:负责核查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税收缴纳情况。

以及市场内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区工商分局、高新区工商分局:负责城区菜市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依法经营、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履行市场开办者市场管理义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质监局、高新区质监局:负责城区菜市场的商品质量检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监管工作。

及时消除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区消防支队、高新区消防支队:负责市场消防安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区办:负责菜市场整治中的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

每周至少报道一次整治工作动态,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七、工作步骤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宣传动员阶段(10月中旬—11月初)相关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区和镇、街道两级菜市场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分级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争取群众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工作氛围。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逐项排查问题,区分不同类型,制定市场整治和改造方案。

但辖区镇、街道要做出书面说明,集中整治阶段(11月初—12月30日)对已纳入城市拆迁改造范围的城区菜市场可不改造。上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改造的标准化城区菜市场和纳入“双百工程”支持的城区菜市场,查漏补缺,抓好缺项整改。对未改造的菜市场,各相关镇、街道要尽早督促市场业主进场施工,务必于在年30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对于个别超大型菜市场,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延后整治时间。

相关各镇、街道,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底—年1月20日)年12月底。对辖区纳入整改范围的菜市场进行初次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月10前,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区城乡菜市场整治情况进行逐个验收,重点检查验收14个市级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并通报验收结果。年1月20日前,接受全市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对14个市级城区标准化菜市场的检查验收。

八、工作要求

营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必须高度重视。开展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给每个区县下了硬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创新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各相关镇、街道、区级部门要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相关镇、街道要与市场业主签订责任书。各相关单位要于11月中旬前,将工作机构组建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市场改造方案报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场业主投入资金不少于50%比例。对于14个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和高新区的菜市场,实施政策扶持。菜市场改造建设资金以市场业主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也相应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对于示范菜市场,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补贴资金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市场实际投入、改造难度等情况统筹安排,市、区补贴资金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兑现。以西各镇的菜市场,由各镇自行确定镇级财政补贴资金方案,并安排落实。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城的目标,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和管理优势,以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菜市场整体水平,探索建立新的菜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菜市场网络,构筑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主副食品供应体系。

二、工作目标

*年开始,进行此项工作试点。主要建设6家示范菜市场,分别为:莘庄镇新西环市场、七宝镇菜香市场、梅陇镇陇西市场、虹桥镇虹桥市场、江川路街道瑞丽市场、古美路街道平阳市场。

*年以后,全面推进本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商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药监分局、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委。

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政府引导,适当支持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是*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资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即以企业筹资和(市)区、镇(街道)财政适当补贴相结合进行建设。

(二)严格标准,规范建设

严格按照《菜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肉类市场交易技术规范》、《蔬菜市场交易技术规范》、《水产品市场交易技术规范》、《豆制品市场交易技术规范》、《活鸡市场交易规范》和《鲜、冰鲜、冻禽商品流通技术规范》等要求,对试点市场进行标准化建设,取得经验后在全区推广。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按照《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管,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2月1日—2月30日):完成试点市场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具体项目和资金预算,并报区商委。

第7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改造建设 发展现状 主要做法 建议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286-02

经过近3年时间的工程建设,2009年底,总投资近1.1亿元,在原址基础上实施菜市场改造提升的余姚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下简称农批市场)正式投入运行。改造后的市场占地面积达203亩,总建筑面积为16.98万平方米,拥有交易大棚18座,经营用房800余间,并分为粮油副食、蔬菜、水产、水果、肉禽蛋共5个交易区,设有920个经营摊位,从业人员近5000人。其中,新增交易大棚8座,新增经营用房500余间。同时,市场总建筑面积实现翻番,并配套有万余平米的停车场、装备精良的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提升,行业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交易辐射效应实现同步扩展。

目前,作为余姚市的菜篮子行业龙头企业,农批市场承担着全市60%以上的“菜篮子”供应任务。2011年,农批市场实现成交总额50.25亿元,比改造前(2009年底)增长35.33%,其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市场供应和解决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余姚市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着力发挥菜篮子民生保障作用提供了借鉴意义。

一、近年来余姚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现状

推进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不仅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放心菜”工程建设的重要一环,更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人口再就业的有效途径之一。去年,浙江省政府更是明确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的新定位,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三保”(保供应、保物价、保安全)作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新目标,使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松、更放心,体现了政府对抓好这项民生工程的充分重视。因此,推进农贸市场建设不仅是一项自上而下的工作任务,更是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民生保障的重视与否,其基础设施的好坏、环境卫生是否优美、交易是否兴旺、秩序是否良好、消费者是否满意等,直接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社会公益责任的价值担当。

经过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余姚市农副产品流通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共存与发展的体系格局,构建了以农批市场为龙头,以城乡菜市场为基础,以农村菜市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网络,其中菜市场仍是群众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业态。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市经注册登记、有一定基础设施和服务规范的菜市场有70余家,其中隶属于市商务局市场管理开发中心(下简称市场中心)直管的有10家,占18.32%;乡镇或村集体投入的有50多家,占57.76%。这些菜市场占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设有摊位16000多个。另有自发形成的、设在农村道路边上或相对空旷地点的菜市点不计其数。目前,城区菜市场平均摊位在280个左右,服务半径约500-1000米之间,为周边15000人到30000人提供服务。由于人口密度的关系,乡镇菜市场的服务半径比较大,但实际服务人口比城区少。2011年,单单市场中心直管的市场年商品成交额已超过65亿元,实现就业安置6000余人。

当前,余姚市农贸市场基本上还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菜市场,其特点是:市场空间范围小,经济容量有限,人流、物流、信息流主要受地理位置限制,以经营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消费品为主,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滞后,主要还是摊位式的交易市场。受制市场网点布局建设的自发无序、投资多元且弱化、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市场管理功能弱化等问题影响,制约了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快改造提升建设的步伐。

第8篇

一、整治目标

以整顿规范农村小菜场经营秩序、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疏导规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从解决农村小菜场主体资格入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准入条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小菜场无证无照和脏乱差等问题突出的现状,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消费者健康安全,为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整治内容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镇农村小菜场进行分类整治:

(一)对已经市场名称登记的小菜场,认真对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完备材料,规范程序,使之符合现行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相关食品准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进行市场名称登记的市场为:西门菜市场、鸣阳菜市场、中心菜市场、东街菜市场、清远菜市场。

(二)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分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登记:(1)对纳入全镇(村)总体规划,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开办的小菜场,由主办者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工商部门颁发《市场名称登记证》。(2)对未纳入总体规划,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开办的小菜场,由主办者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及国土、规划建设部门临时准许后,工商部门颁发《临时市场名称登记证》(期限一年)。市场为:盐盆柏树巷菜市场、南马菜市场、后所菜市场。

(三)对部分不具备市场登记条件,但有固定场所和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农村小菜场,由村委会出具场地证明,并经镇政府同意,工商部门可以对场内的固定经营户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此类市场为:盖竹菜市场、牛鼻洞菜市场、丹霞菜市场、田垟村菜市场、石马菜市场、慎海菜市场、东山南菜市场、南草垟菜市场、南岸菜市场、万岙村菜市场。

(四)对以农民自产自销为主、设施简陋或基本无设施、交易时间短的临时性集市,应由所在村加强日常管理。此类市场为:潘家垟市场、蛎灰窑菜市场、坝头村菜市场、前山菜市场、朋岙菜市场、上滩头菜市场、米筛河菜市场、华桐岙菜市场、界岱村菜市场、盛岙村菜市场、西门村菜市场。

(五)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交通道路安全的“马路市场”和不符合小菜场布局要求的农村小菜场,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取缔。此类市场为:杨岙村菜市场、马车河菜市场。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摸清全镇农村小菜场的基本状况,部署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和时间,全力开展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在总结小菜场试点整治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小菜场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使农村小菜场监管日常化、规范化。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镇农村小菜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陈凌云为组长,郑义为副组长,周宏、周晖、王建武、李金斌、叶秀清、柯福堂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部门和办事处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既讲究工作方法,明确整治重点,又要注意发挥村委会的作用,明确村委会在小菜场整治中的职责,确保整冶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农村小菜场整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牵涉面很广的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通过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度。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抓住机遇,明确小菜场整治工作责任制。工商部门要落实监管巡查责任,防止小菜场监管责任的缺位,要通过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建立适合小菜场特点的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内的交易行为;规划建设部门要将农村小菜场列入全镇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城建、消防、卫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小菜场的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努力改变农村小菜场监管薄弱、食品安全水平较低的状况。

五、责任落实

根据20*年12月15日“十小”整治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十小”行业整治规范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凡涉及到农村小菜场整治的,各职能部门按以下责任分工予以落实:

(一)对已经市场名称登记的小菜场,由镇政府牵头、工商部门督导、市场主办者负责落实。

(二)对目前某些方面尚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已长期存在、为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需的农村小菜场,分以下两种情况予以落实:(1)符合镇(村)建设规则、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开办的小菜场,由镇政府牵头、工商部门督导、市场主办者负责落实;(2)不符合镇(村)建设规则、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开办的小菜场,由镇政府牵头,规划部门、工商部门督导,市场主办者负责落实。

(三)对部分不具备市场登记条件、但有固定场所和设施且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农村小菜场,由当地村委会负责申报,镇政府督导,工商部门负责办理。

第9篇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一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开展多种经营,为市场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信息、储运、和生活等方面的有偿服务;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建设井然有序的菜市场仍然任重道远,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热烈支持。只要政府管理得当,民主不过分剥夺人们的合法权利,多为老百姓考虑,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民主的方式远远比实行强制的措施更好,还有就是老百姓多多支持政府的工作,不可盲目的反对。

2.菜市场的建设应该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什么样的路段是否该设都应调查清楚,就拿阳逻来说菜市场主要是由居民居住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人流来设立的。

体会:通过这次调查实践,我们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以及了解了社会实事,什么是都不能仅靠一些官方的报告,自己实际了解到的更重要。通过阳逻这个小地方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但是从小的地方,我们也可以掌握大的方向。菜市场存在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的,希望此次的调查能或多或少的反映一些问题,也希望通过政府和人民的配合支持能将菜市场建设的更好。

菜市场调研报告范文二菜市场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满足百姓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主要供应场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规范其收费行为。为将政府支出转化为真正的百姓得益,我局对全区56个菜市场的各类收费开展了调查清理,拟定了相应措施。并围绕菜市场租金、摊位费收取的合理定位等内容对33个菜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掌握了基本情况。

一、菜市场的租金概况

从全区较有代表性的33个菜市场抽样调查看,市场日平均租金0.996元/每平方米,其中标准化菜市场25家,占75.8%,日平均租金1.045元;非标准化8家,占24.2%,日平均租金0.845;如以肇嘉浜路为界,浜北、浜南、中环线以外地区划分,则浜北地区9家,日平均租金1.193元;浜南地区16家,日平均租金0.975元;中环线以外地区8家,日平均租金0.80元。从中可见,地区差比较明显,浜北地区与中环线以外地区日租金平均价差近0.40元,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菜市场日租金价差在0.20元。所以,如果租金不分地区、不分条件设施而制定统一标准则缺乏合理性,因此,需要有区别制定每平方米日租金的上限。

二、菜场内摊位租金现状

摊位租金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摊主经营的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摊位价格。由此,我们根据不同的主副食品类别,分别对36个菜市场的猪肉、蛋品、水产(河鲜、海鲜)、蔬菜、豆制品、禽(活禽、分割禽)、水果行业的3667个摊位租金作了调查,在摊位总数中,猪肉占8.5%、摊位平均价格为1154元,蛋品占2.5%、摊位平均价格为740元,水产占15.4%、摊位平均价格中河鲜1286元、海鲜807元,蔬菜占41.7%、摊位平均价格为623元,豆制品占4.7%、摊位平均价格为928元,禽占4.6%、摊位平均价格活禽2054元、分割禽818元,水果占4.3%、摊位平均价格为1036元。在这主要的七类行业摊位中,由于经营主体的不同、地段不同,摊位所处的市口不同,摊位费的价格也存在差异。以猪肉摊位为例,浜北地段平均价格为1378元/月,浜南地段平均价格为1010元/月,中环线以外平均价格为1245元/月;同为浜北地段,猪肉摊位标准化菜市场平均价格为1420元,非标准平均价格仅为1042元;同一市场中,场内房间的猪肉摊位与一般猪肉摊位自然存在差距,这种差别同样表现在其他六类主副食品的摊位费租金上,由此可见,菜市场摊位费较为复杂,各种不平衡不能简单制定一个固定的摊位标准。

三、设想与对策

1、菜市场设定租金限定。菜市场的场地资源多数为公建配套的国有资源,场地的布局充分体现了以居民生活对菜市场的需求为规划原则的,对掌握管理这些资源的各个部门来讲,应充分认识到菜市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特性,应从利民的角度考虑,而不应只将其看作是获取更多的利益的渠道。基于这一认识,凡国有的公建配套资源可以定一个统一的菜市场租金标准,该标准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菜市场租金的社会平均水平。以这次抽样调查的33个菜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来计,日平均租金为0.996元/平方米。尽管浜北、浜南日平均租金价差为0.218元,但年租金价差也仅2300多元。所以,我们认为区域内租金规定不宜再细分,对公建配套的菜场以每平米1.00元为区内菜市场租金最高上限,下浮不限。这对标准化菜市场具有扶持作用,租金的积累倘若以五年为计,就具有对菜市场进行再改造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而除此之外的社会经营者自行开辟的菜市场租金则不设规定。

2、菜市场摊位费问题。

我们认为,应首先对租赁摊位的经营商品要有规定,也就是说,上述的猪肉、蔬菜等七类行业的品种要占一定比例。据抽样调查情况看,36个菜市场中七类行业所占摊位比例平均为81.7%,这基本符合要求。七类行业在每家菜市场的比例尽管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同小异。如果打造一个数学模型,可以细分至每个行业的商品所占比例,但考虑地区层次、供求的差别,不宜细分规定。菜市场摊位价格制定,由于差别大,比较复杂、也比较棘手,以调查情况而言,既存在地区差、规模差、模式差、经营主体差,还存在场内摊位的市口差、品种差等等。为解决菜场内房间摊位与一般摊位的价差问题,我们考虑两个办法:(1)根据地段、标准化与非标准化制定一个基准价,允许上浮比例。据调查了解,房间摊位经营者一般租赁费在1500元/月左右,猪肉最高在1900元/月,但不具代表性。一般而言,场内房间摊位的租赁基准价定在1500元则具有可行性。考虑标准化菜市场创建成本及鼓励方向,允许其房间摊位的租赁费在基准价上上浮20%。场内一般摊位中,若以调查的平均租赁价为依据,租赁费(标准化柜台)上限分别可以设置为:猪肉摊位1000元(剔除房间租赁价)、蛋品摊位750元、水产摊位海鲜800元(河鲜均为房间)、蔬菜摊位平均价格600元,豆制品摊位920元,分割禽820元(活禽均为房间),水果摊位1050元。这一基准价,最大的不足是平均摊位价淹没了市场设施的差异与管理规范与否的区别,一些非标准化的、低于平均摊位价的菜市场从中反而得益,不利于菜市场的发展趋势。(2)由价格部门根据菜市场的运行成本,以街道为单位申报,由经委与价格部门联合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一菜市场中七类主要行业的摊位费逐一审核定价。这一做法的益处是准确性适中,既能对菜市场的成本和盈余情况进行一定的控制,也能使政府为发展菜市场的支出得到更有效的掌握。

3、菜市场的指导价。

免去市场收费、降低市场租金、规范摊位收费标准,理应传导于菜价,最终目的是体现政府关注民生,让百姓得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将政府的利民思想转化为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考虑可以出台副食品行业指导价或菜市场指导价以此规范菜市场内的商品价格。通过区副食品行业协会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制定主要副食品的“今日指导价”,各菜市场可根据市场副食品市场行情,对当天的猪肉、水产和蔬菜代表品种实行最高指导价,不得突破。菜市场经营者对每个入场摊主签订《摊主公约》,以协议形式承诺此项规定。副食品代表品种的最高指导价由菜市场经营者根据市场商品行情,加适当毛利于当日公布。代表品种的毛利可作相应规定,如猪肉加10%、水产20%、蔬菜30%。此项举措可在条件较成熟的菜市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

4、菜市场实行“一费制”。

在我们的调查中,菜市场存在着不规范收费现象,既有行政部门的多收费、捆绑式收费,也有经营单位利用行政收费项目向摊主乱收费等。菜市场经营者对摊主分摊的费用也各行其能,因而有必要通过“一费制”的征收,实行统一。在工商管理费、电子秤检验费、除“四害”费、消防、治安联防费等由政府支付情况下,目前来看涉及分摊的费用还有水电费(按表结算)、垃圾清运费、电子秤使用费。这些费用的分摊可以实行摊主进场时的一并结算,实行进场时“一费制”收取。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分摊费用。另外,对于垃圾清运费,可考虑重新核定基数,从走访邻近的卢湾、闵行、长宁区的菜市场了解到,长宁的玉屏、卢湾的泰康、闵行的黎安菜市场每年“垃圾清运费”上交分别是7000元、19200元、8640元,相比之下,垃圾清运费比我们低的多,考虑到菜市场公益性的特点,可酌情降低其收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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