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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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今年5月至8月对我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选择、长宁和黄浦三区共同进行。此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本市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从侧面了解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发现行政审判工作和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提高法院行政审判质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为配合搞好这次调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准备,作了多项工作。一是成立10人组成的调研小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德华任调研小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赵毅锋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人大代表1人,区人大代表5人,区人大机关干部2人。二是制定调研方案。方案明确了调研的目的、内容、调研对象、方式和具体调研时间节点等。三是组织培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全体调研人员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行政审判知识培训,开展了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的培训,并组织示范庭现场讲解。四是开展调研。共旁听区法院行政案件庭审6例,听取区法院关于我区近两年半来行政审判情况的专题汇报,召开行政法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律师座谈会5个,组织专家阅看行政审判案卷16件。
二、我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基本做法
(一)基本情况
两年多来,我区行政审判工作稳步发展,行政审判职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年至年6月,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4件,已经结案359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决定61件;判决驳回72件,裁定驳回88件;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5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5件,判决赔偿和判决确认违法各1件;撤诉99件,其中原告主动撤诉90件,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8件,视为撤诉1件;移送其它法院7件。
1近几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呈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从年至年6月,平均每年上升10%左右,反映出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的特点。(2)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案件覆盖领域越来越广。从过去的治安、土地等行政管理领域,扩大到企业改制、经济管理领域和社会管理领域,行政案件的类型已经发展到50多种。(3)新类型案件数量较多。如受理了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企业名称登记、税务举报提奖、撤销公证、行政监察奖励以及不服退学决定、颁发学位、学历证书等一系列新类型案件。(4)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数量较多,占行政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说明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积极推进,行政相对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状告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大大加强。
2审慎审理行政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区法院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给予维持和确认,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令履行法定职责。年至今年6月审结的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共61件,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25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共5件。通过行政审判,妥善化解了大量的行政纠纷,依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3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维护合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威。随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的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的数量逐年增加。我区法院通过审查,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裁定予以执行,对有明显违法和错误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在很大程序上避免了违法行政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侵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年来,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4件,其中被不予执行或退回的共有13件。
4我区行政庭庭审规范,审判作风良好。从旁听庭审和召开座谈会情况来看,我区行政庭庭审较规范,庭审的每个阶段清楚完整;法官能较好控制庭审节奏,不拖沓;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较强,能够迅速正确归纳诉讼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引导辩论;法官能够公正对待诉讼双方,做到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不偏袒任何一方;法官用语、着装等都很规范,展现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二)基本做法
1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和“制约”并重的指导思想。我区法院在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中注意体现和把握行政诉讼的特点,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有原则和审判程序规范诉讼行为。在具体实施中,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和“制约”并重的指导思想,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和被告举证原则,明确原告行为的违法不等于被告的行为合法,原告不能举证被告行为违法,不等于可以免除被告应有的举证责任。
2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行“精案精审”,选择一些典型的法律适用上有一定难度的案件,进行相关诉讼事宜并撰写案例分析,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试行“简案简审”,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简便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对当事人的庭前诉讼指导,规范行政案件的流程管理。强化庭审功能。改革裁判文书,强化判决书中的论证说理以提高判决书的说服力。这些措施有效地提升了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年以来,经二审被改判的案件数为6件,只占结案数的1.67%。
3抓好重点和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并依法大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用心审理房屋动拆迁和有关规划案件,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新类型案件适用法律难、处理争议大、社会关注多的特点,做到“四个精心”,即精心准备,精心开庭,精心合议,精心制作法律文书,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和沟通。我区法院注意处理好与行政机关诉讼内和诉讼外的关系。在诉讼中,法院对行政机关和其他当事人一视同仁,公正地处理好行政争议。在诉讼外,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交流沟通,以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法院与政府法制部门每年召开两次行政诉讼情况沟通会议,分管院长与行政审判庭全体同志参加,法院就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专题通报。区政府每年举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培训班或典型案例剖析主动邀请行政庭法官参加。二是经常举办研讨会。近几年来我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与区政府法制办、区房管局、区环保局以及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多个行政机关对一些难题进行专题研讨,共同提高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认识。三是法院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动拆迁法律咨询。两年多来,行政庭法官利用休息时间参与动拆迁法律咨询20余次,促进了动拆迁工作的依法进行。
5区人大、区政府重视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近几年来,区人大、区政府从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出发,非常重视和支持区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2002年区人大对区法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议,年对行政审判庭庭长进行了述职评议,2004年对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了询问。区政府2004年制定了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应诉本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增强依法办事和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目前已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的正职负责人和区司法局的副职负责人参加了行政诉讼的一、二审的开庭审理。区人大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我区行政审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区法院也非常重视行政审判队伍的建设。目前行政庭7名工作人员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平均年龄35岁,审判人员的平均审判实践经历达到14年。同时,法院坚持开展严格的业务培训,如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的进修和审判长培训、高级法官培训、WTO知识培训等,大大提高了法官的业务素质,为保证行政审判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裁定驳回案件的比例较高。两年半来裁定驳回案件数为88件,占结案数的24.51%。驳回的主要理由是不属法院受案范围、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被告的行政行为与原告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等。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行政诉讼的特点不够了解,现行的案件立审分离机制、立案审查控制不严以及吃不准案件先予受理的指导思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2部分案件较难处理。一是房屋动拆迁案件开庭难,司法权威受到挑战。这类案件不仅开庭时间长,而且参加旁听的人员常常哄闹法庭,个别的甚至还辱骂法官和行政机关应诉人员,严重破坏了庭审秩序等。二是有些案件根据实际情况法院无法处理。如部分居民要求拆除我区东安新村、江南新村成套改造房的案件,这类案件错综复杂,案件的处理涉及规划和业主的切身利益等,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最终也难以执行。三是个别有严重瑕疵的动拆迁许可和上访处罚行政案件,因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只能维持,但法律效果欠佳。
3新的法律法规大量涌现以及有的法律法规之间规定相互冲突给行政审判带来不利。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行政管理领域也不断拓宽,新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增多,这一方面为行政审判提供了裁判依据,同时又因为新的法律法规配套解释没有及时出台,加上对某些条款的理解不统一,导致基层法官对这些法律法规的适用不知所措。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照的法定条件只有三项:具有律师资格、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但司法部颁发的《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对申请兼职律师执照却还增设了其他条件,如须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允许以及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协议等。
4行政法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在庭审驾驭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和制作判决书能力方面,法官的水平不够平衡,特别是在应付复杂庭审时,有的法官的应对能力较弱。有的法官庭审准备工作显得不足,对案情不太熟悉,询问不连贯。个别法官发问的声音较轻显得不够精神。个别法官庭审时使用带有铃铛的卡通笔,记录时发出声音使法庭不够严肃。个别案件行政机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导致二审时被改判。当庭宣判缺乏,这次调研旁听的6个行政案件,没有一件当庭宣判。个别案件因当事人迟到而导致开庭不够准时,最长的推迟了6分钟。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程序合法性的关注不够。一些执法人员因忽视工作程序而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如执法人员不听取不记录被处罚人的申辩;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将认定违法行为的法规条款错填在处罚依据栏内;有的案件提交的证据内容与认定的事实互相矛盾;个别行政机关未经任何内部程序的审查和审批,直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决定送达给当事人。
2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强,执法观念有待提高。有的执法人员运用法律不熟练不准确,在案件的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反映了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有的执法人员因为担心行政诉讼而不作为,如对公民的申请不予答复,甚至在诉讼期间也未予答复,这种情况公安派出所相对较多。
3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重视不够,应诉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应诉通知书10天内)不向法院递交做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很少提交答辩状,开庭不带原件。二是诉讼准备不足,开庭前没有认真仔细研究案情,对案情不熟悉,有的临时随意找法律根据,庭审中处于被动;提交证据不能一一对应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提交证据的同时不提交适用的法律规范。三是个别行政机关应诉人员应诉能力不强,与经过精心准备的原告或其人在法庭上交锋时显得较为紧张被动。四是部分行政机关不派本行政机关人员出庭应诉,过度依赖律师的作用,由于律师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过程往往了解不够准确深入,影响了应诉质量。五是部分行政机关领导没有认真执行区政府制定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未按照要求出庭应诉“本机关当年发生的第一件诉讼案件”。六是个别应诉人员肢体动作太多,形象不够庄重严肃。
四、相关建议
(一)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的建议
1加强对行政案件诉讼有关规定的宣传,不断增强公民的维权能力。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制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公民敢于告“官”,敢于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这对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都有深远意义。但从裁定驳回数(占结案数24.51%)来看,不少公民对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主体资格、行政诉讼的要求等还不了解不掌握。建议法院要采取有效办法加大对行政诉讼有关规定的宣传,增强公民这方面的知识,增强他们维权的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要进一步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促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近几年来,我区行政机关特别是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也逐渐深入人心,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仍有8.4%的案件被判决撤销和裁定履行行政行为,因此,建议法院要坚持在过去与行政机关保持沟通和交流这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特别是对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相关行政机关,对某类案件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通报,对明显的或严重违法行为要采用司法建议书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
3把行政法官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这几年我区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一直居于全市法院系统的前列,而行政法官人数少,人均办案数高,法官压力较大,对此法院领导要继续予以重视和关心,行政法官的轮岗要适当,以保证行政审判人员的相对稳定。随着行政审判领域的不断扩大、新情况新类型案件的增多,新的法律法规不断产生,要进一步组织行政法官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水平。行政法官要进一步增强提高审判能力的紧迫感,要认真总结研究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的经验及教训,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行政庭整体审判水平。
(二)改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议
1加快行政程序建设、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工作。区各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合法、合理、效率、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和持续改善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本部门对外公共管理事务的依据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的规定。目前只有极少数部门行政领导按照本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出庭应诉,但不少行政机关仍不够重视。因此,建议行政机关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规范意识,转变观念,认真执行本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切实出庭应诉,具体了解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发现问题,总结教训,从而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与此同时,行政机关应注意培养本部门的应诉人员,不要过度依赖律师,特别是行政诉讼相对较多的部门应考虑建立专门的法制科(室)或有专人从事应诉工作。
3街道(镇)要重视行政诉讼。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事务不少,特别是计划生育和社会救助两方面的工作,会引发一些行政诉讼。街道(镇)应当重视此项工作,要了解、掌握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一旦发生行政诉讼要按照规定进行应诉。
4加强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区行政机关在2004年的4起败诉案件中,有2件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操作口径规定和业务指导不当有直接关系,对此应引起重视。作为区级行政机关,一方面要尊重、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矛盾,也要及时如实反映,并提出意见,避免在行政诉讼中再度出现不应有的被动局面。
最后,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建议。
1对当事人权利保护的范围应逐渐扩大。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有人身权、财产权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才具有权。随着我国经济的高度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强化以及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人民群众享有的权利范围越来越大。因此应当适当扩大权利保护范围,把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其他一些社会权利也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如公民的受教育权、知情权等。目前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就把公民的知情权也纳入了行政诉讼救济范围,但在实施中却缺少行政诉讼法的支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生活习惯亦随变化。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的提高,养成挑食的坏习惯,不注重饮食结构,致使营养失衡。好吃的零食,好吃甜食在学生中是存在的,这样的饮食对学生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许多中学生不吃早餐,应付中餐,晚餐不在乎,使正处于长身体阶段的中学生面黄肌瘦,身体免疫力差,频繁生病。更另人担心的是许多人买吃的不看保质期,时常买到过期食品。而街头小吃的流行,更是加大了学生的饮食卫生问题。除了饮食卫生,就是中学生的校食堂的问题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餐具不干净,饭菜不卫生,不时会发生学生中毒事件,使学生、家长忧心重重。
现在的中学生大多有叫外卖的习惯,或是不在学校食堂吃饭,很有一些女同学也朝这方向去发展,为了形体的美,或者是说找一些借口不在学校吃饭,说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排队时间太长,饭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过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学校食堂的卫生饮食也确实有问题,例如饭菜里有石头、昆虫,甚至烟头等这方面的问题,食堂的这么不注意,当然就加大了中学生在食堂饮食的逆反心理。问题很明显就出来了。所以说如果说住读学校要求一定要在学校食堂就餐,那么食堂就更应该注意饭菜问题、清洁工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至于学生呢?要改变长期认为学校食堂漏洞的问题,出现问题要及时于食堂相关部门反映。这样学生与学校双方配合,才能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
1、关于正餐的分析。
经过校内大部分学生询问得知,有许多学生有不吃正餐的习惯。不吃正餐的主要原因是:时间仓促,其次是为了减肥。只有少部分表示不吃正餐是由于饭堂伙食差,没胃口。不吃正餐,那些中学生就选择叫外卖、面包和方便面代替正餐,更有少部分人以零食作为主食。
学习任务繁重使中学生深感时间的不足。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更使本来就紧张的时间更显紧张。为求学业和活动间的平衡,大部分学生会从生活时间中挤压,如吃饭、睡眠的时间。于是就有学生出现有不吃正餐的现象。饭堂的伙食是经学校管理,食物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营养结构比较科学合理,价格也比较公平。选择饭堂的伙食,不仅有安全保障,而且有利于中学生的身体发育、节约金钱。然而在饭堂打饭要浪费时间,这无疑使时间紧张的中学生舍而避之。而有的中学生特别是女同学,为了追求形体美,忍饥挨饿,以至营养不足,更有甚者危及生命健康这种盲目的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
因此,尽管时间仓促,中学生还是应该食用正规的正餐。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学生才应考虑以其它食品代替正餐。而正处身体发育中的中学生更不应盲目追求形体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
2、关于中学生食品的安全意识分析
中学生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会选择购买食品代替到饭堂吃饭,那么中学生对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又如何呢?
少部分的中学生在购买食品时会看食品的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如知晓食品过期后不会进食该食品。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不高。只有约为一半的中学生会注意食品包装上的信息,这无疑加大了中学生食物中毒的风险。在面对食物中毒的情况时,有的中学生会选择自行急救,或马上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的会先找些药吃,或因情况而定,甚至有的会置之不理。由此,我们可得知大多数中学生能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的现象,但仍有少部分中学生没有意识到食物中毒的严重性并及时进行处理。所以,引导中学生正确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是十分有必要的。
因此,提高中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任重道远。
二、建议:
1、学习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帮助学生正确安排学习和生活时间。
学习任务重,在加上丰富的校园活动,中学生的时间十分紧迫。于是,大部分中学生选择牺牲吃饭、睡觉等生活时间,以求取得学习与课外活动的平衡。为学生的身体健康,学习应适度调整时间安排,引导学生正确地安排时间,帮助学生认识到吃正餐对身体的重要性。
2、中学生应提高对健康的认识,学会正确地处理学习和生活的关系。
中学生有不吃正餐的情况,可见中学生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和认识不足。因此,中学生应提高对身体健康的认识,学会正确的处理学习和生活的关系,提高学习效率,科学地安排时间。另外,广大中学生不应以身体健康为代价追求所谓的形体美。
3、因学生对食品安全的忽视,才会发生各类的食物中毒事件,所以学校各宣传部门机构应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中毒的急救知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学习的本钱。中学生只有从运动、饮食等方面保持身体健康,才有可能有最佳的学习状态。因此,面对时间仓促的问题,中学生应更注重时间的安排,做到使生活与学习平衡。
近四年少年刑事审判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基本情况。20__年至今,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5件238人,判处非监禁刑133人,判处非监禁刑率56%。
主要特点。一是暴力倾向突出。从__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审结的14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具有明显暴力胁迫犯罪的特点,主要为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匕首、弹簧刀、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成为主要作案工具,暴力倾向突出。二是团伙性、偶发性犯罪明显。团伙作案数量较多,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审结的14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团伙作案所占比例约为62%。在近四年所审理案件中,无论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还是等都表现为一时冲动,没有明显的预谋,偶发性明显。
因小事发生口角、争执引发的报复性犯罪突出。通过对新建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近四年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涉及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抢夺、寻衅滋事、诈骗、破坏电力设施、妨碍公务、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以报复泄愤为动机的犯罪均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大多是因同学之间小事发生纠纷,事后一方觉得自己吃亏太没有面子,找另一方算帐而引发伤害行为导致犯罪。四是未成年人犯罪文化程度不高,多集中在初中文化,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初中文化的有86人,约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72.3%。
在校学生犯罪比较突出。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134人犯罪案件中有31人为在校学生,所占比例约为26%。
未成年人犯罪以留守学生和单亲孩子居多。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上升趋势明显。新建县人民法院近四年受理的未成年人119人犯罪案件中,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数为53人,约占44.5%,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数为66人,约占55.5%。
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再次犯罪率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的再次犯罪或者被行政处罚被撤销缓刑的概率上升。
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机构。新建县人民法院长堎地区法庭担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任务,选配了政治素质优秀、审判业务精通的5名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五位法官学历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这为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同时,新建县人民法院还从县妇联、学校等单位聘请了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了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挖掘审判资源,突出庭审效果。探索惩教结合新路子,把维权活动贯穿于刑事审判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维权工作。
一是注重庭前调查。开展庭前走访被告人的学校、家长、亲友或住所地派出所民警、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做到了“三查明”,既查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征、平时表现、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及周围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并把这些内容均固定到《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表》中,作为第一手资料,从中把握少年犯思想脉络,摸清其犯罪的症结,确保在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
二是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和个别法定人自我保护意识差,无钱请律师做辩护人或无视其子女的辩护权益的青少年,均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胆适用非监禁刑,重视回访。在审判工作中,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一时失足的被告人,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有监管条件的,大胆适用非监禁刑。20__年5月,新建县人民法院对西山文武学校的5名参与抢劫四次的未成年人学生均适用了缓刑。该5名学生脱离父母管教,法律意识淡薄,其犯罪具有偶发性,且该五名学生均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判处缓刑后继续回学校 接受教育,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着眼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罪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视判后延伸。为了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四年来,先后共选派法律知识过硬、司法业务能力强的3名法官担任辖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具体负责所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巡回教育,就地以案讲法。
少年审判存在的主要难题
法定人出庭率低。通过对近四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显示在未成年被告人中,单亲和留守孩子的总和年均占到未成年人罪犯总数的96%,这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或因在外务工不能脱身或是对子女的问题漠视麻木,致使四年来平均出庭率低于60%。
回访帮教工作受到经费等因素的制约。由于财政保障机制的缺乏,当前的回访帮教工作仅局限在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范围,并且也不能做到对全部未成年罪犯的跟踪回访;同时对少数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工作未能开展,对这些未成年罪犯在监禁场所的改造情况无法掌握。
与外地公安机关协调难。对被判处缓刑的外地未成年罪犯按法律规定应由罪犯住所地公安机关执行,但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一般外地公安机关很少回执新建县人民法院。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难。新建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经常遇到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险性大的暴力型犯罪,但是因其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放纵了犯罪。
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缓刑适用和回访工作。加大适用缓刑的力度,便于失足青少年尽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强化回访帮教工作,扩大回访对象的范围。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发现普遍性或需提请注意的问题,有针对地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的开展。
一、经审组织建设情况
我县现有经审组织xxx、经审委员xxx个。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都能做到“三同时”即同时筹备、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县总经审会主任由副主席担任,下设经审办公室。
二、经审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县总工会分别制定了《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本级工会预、决算审计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章》、《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申报各种荣誉称号的审计制度》、《经审人员学习制度》、《对下审计整改意见书》,还制定并实施了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来规范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县总经审委根据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工会审计操作规程》和《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分别对县总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全县应拨交工会经费的企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应上解工会经费数进行了审查、核定。从审计情况看,县总工会在促进经费收缴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经费收入元,上解经费,比上年增长。上年结余元,期末滚存结余元。县总工会支出结构也逐渐规范合理,财务人员整体素质逐年有所提高,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工会经审工作还没有真正得到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安排工会经审主任级别高,懂业务知识、能实际具体操作的专职经审主任少。
2、经审干部队伍难以适应工作需要。①各单位经审机构多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设置配备,工作人员兼职过多,精力有限,不能较好的开展经审工作。②工会经审干部不具备会计、审计等专业技能,对工会财经法规制度不熟悉,业务素质较低,难以胜任审计工作。③有的经审干部特别是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对自身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会经审工作。
五、做好工会经审工作几点建议
____年度,××县工商局_____中心及各站(点)共受理各类案件__件(申诉__件、举报_件,建议_件,检举_件),其中:区工商局_____指挥中心受理分派__件,占申诉总量的__%,县局和工商所直接受理__件,占申诉总量的__%。以上受理的各类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___%。
一、申诉情况统计
申诉内容为商品质量类__件,占申诉的__._%,服务类_件,占申诉的__._%。申诉列前五位的依次为:服装鞋帽类__件,食品类__件,农资类_件,文化体育用品类_件,通讯产品类_件,分别占商品类申诉的__._%、__%、__%、__._%和__._%。服务类申诉_件:订阅托运服务类_件,移动通信服务类_件,其它类_件。
二、举报情况统计
____年举报共_件,无照经营举报_件,占总举报量的__%;质量举报_件,占总举报量的__%。
三、商品和服务申诉的热点问题
_、服装鞋帽类申诉和食品类申诉居商品类申诉较多。
(_)服装鞋帽类。
申诉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对鞋类三包规定了解不清以及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上。一是消费者因为购买的鞋子出现开胶或者脱线,在三包期内要求经营者退换货,经营者在退货时按规定商家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大多数消费者不了解扣除折旧费的原因,因此在退换及维修方面与经营者发生争议。二是消费者购买的成品衣服在生产环节就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买时没有仔细检查,拿回家发现买回的衣服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推诿不予以解决,由此引起申诉较多。
(_)食品类
主要原因:一是法律法规的宣传,主要是《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使人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二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重视,发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拨打_____申诉、举报,工商部门能及时为消费者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按照《关于开展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于年月组织人员对我区全民健身场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深入****等居住小区了解情况,征求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室外健身广场、室内活动室、大型活动场所面积约***万平方米,人均健身场地使用面积在全省和全市比较领先。近年来,****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区二级政府对我区的健身场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一)休闲健身广场和主题公园建设不断满足居民休闲健身需求。我区室外健身广场共有**个,其中***平方米以上休闲广场、公园**个。*****等主题公园,都相应规划铺设了健身步道,安装了健身器材,并利用沿湖独特的资源优势,相继开展了大型冰雪汽车挑战赛、龙舟赛、帆船赛等赛事活动,不断丰富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健身需求。
(二)公共健身场地建设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元化健身需求。我区室内公共健身场地共有***个,其中****等大型公共健身场地***个,同时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建成了具有现代规模和要求的健身俱乐部、网球馆、足球馆等,进一步拓展了居民健身领域。
(三)经营性健身场馆建设逐渐满足居民个性化健身需求。我区现有经营性健身场馆***家,其中包括集健身游泳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健身场馆、单项休闲健身类场馆、专业性训练场馆,以及游泳馆、台球会馆、瑜伽馆等。这些健身场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根据客户需求,经营领域不断扩大,经营项目也逐渐丰富。
(四)社区健身场所建设逐步满足居民就近健身需求。辖区***个街道办事处***个社区共设置****平方米以上居民休闲健身广场***个。近年来,我区重新规划设置了文体活动场地,各类健身器材逐年增设更新,各类活动室,功能室也逐步规范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健身场所分布不够均衡。我区人均健身场所面积虽然高于省、市,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健身场所建设均衡发展。目前我区综合性体育场所有三分之二建设在****等小区附近,如市政府、区政府周边,而西部地区如****周边健身场所相对较少,这些场所往往收费较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部分老旧小区健身场所不足。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成年代较早,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小。如****等街道的部分小区人口相对密集,场地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老旧小区的健身场所缺少以运动为主的室内健身场地,有些小区健身场所被停车场和自行车棚占用,人均场地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场所设施维护和管理不到位。由于全民健身意识的不断提高,利用器材健身的人越来越多,器材的损坏也相对增多。目前,我区的***个街道**个社区共***个场地场馆需要维修改造,老小区健身场所设施大多陈旧老化,部分设施已经损坏无法使用,形同虚设,甚至可能导致一些安全性问题的出现。
(四)中小体育场馆开放程度不足。我区现有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大部分集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但出于校园安全、场馆管理、经费控制等多重因素考虑,面向公众开放积极性不高,除用于本单位职工、本校学生使用以外,其它时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规划布局,推进健身场所均衡化发展。要严格执行《全民健身条例》中的规定,将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管理。对新建、扩建的住宅区,要按规定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居民小区没有健身设施或未达标准的,要精细做好场地的选点布局,及时进行补建。
(二)科学整合资源,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资源整合增加老旧小区的健身场所,由文体部门会同街道、社区对老旧小区的健身场所进行摸底,对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小或室内健身场所有限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文体广场,小区闲置空地等公共场地设施资源,建设健身步道,增设简便健身设施,方便群众就近活动。
一、漳浦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成立评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评查工作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审管办统筹协调,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方法步骤和组织方式,安排好阶段性工作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细化方法步骤,突出评点
确定评查参与人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及一线审判骨干组成评查工作组。确定评查范围:庭审评查范围为2013年6月至8月开庭审理的案件。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作为审判长或者合议庭成员至少接受一次庭审评查,至少观摩、评查一次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范围为2012年12月21日以来制作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各业务庭的每名法官至少有2篇以上裁判文书参加评查。确定评查方法:1、庭审评查。庭审评查按照普遍查、随机查、重点查的原则,采取各业务庭自查、业务庭之间互查和评查组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裁判文书评查。裁判文书评查采取业务庭自评和评查组评查方式进行。各业务庭采取法官互评、合议庭交叉评查、评查组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业务庭,并督促整改。
(三)建立评查台账,严抓问题整改
坚持把“评查”着力点放在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找准审判质量存在的问题,将学习、点评、整改贯穿于“两评查”活动始终,确保提高庭审水平和文书质量。各业务庭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官情况,摸清评查、观摩庭审案件总数和裁判文书总数,全院建立评查、观摩庭审案件和评查裁判文书台帐,审管办会同评查组统一汇总后上报。召开点评会,组织全体审判执行人员参加点评会,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针对评查活动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四)督查活动落实,提高案件质效
审管办牵头,联合院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加强对“两评查”活动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确保评查活动有效落实。政治处负责将评查结果存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激发干警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司法能力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结合,注重统筹兼顾
以“两评查”活动作为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突破口,将其与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蔡俊忠精神、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提升。审判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与业务庭密切配合,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年“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漳浦法院严格按照评查程序,共组织开展庭审观摩32次,组织示范庭2次,评查裁判文书64份;裁判文书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2%,庭审评查得分85分以上的占90%。
二、“两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庭审评查存在的问题
1、庭前准备:个别案件当事人、委托人标志牌放置相反(错误);个别案件被告缺席的案件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到庭情况时双方都到庭(笔录);个别案件案由记录前后不一或者错误。
2、庭审准备:部分民事案件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就绪动作不规范;部分民事案件没有核对委托人的权限。
3、法庭调查:部分民事案件没有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和确认无争议的事实或者归纳不够全面准确,民事庭审存在纠问嫌疑、陈述不清楚没有适当指导、举证质证认证仍还不够规范、认证表述不够具体、部分案件事实漏查或未查清;法庭调查阶段性不够清楚,没有宣布前一阶段结束,直接宣布进入下一阶段。
4、法庭辩论:部分案件未归纳辩论焦点、未引导当事人围绕法律适用问题及争议焦点展开。
5、调解阶段:大部分案件征询调解意愿比较简单机械,离婚案件庭审或者庭后没有经过调解和好程序就判决离婚。
6、庭审技巧:部分案件庭审过程重点不够突出、合议庭成员分工不够明确或者没有各行职责、庭审用语不够规范。
7、庭风庭貌:部分民事案件法官开庭没有穿法袍,对诉讼参加人随意离开座位等违反法庭纪律行为没有及时制止纠正、民事案件传递证据没有由法警进行。
8、其他:刑事案件当庭宣判未告知五日内送达或者领取判决书,庭审笔录审判人员没有签名,普通程序记录为独任审判。
(二)裁判文书评查存在的问题
1、好的方面:一是能综合再现整个审理活动的全过程;二是能以理服人,释明为什么承担责任;三是内容完整,认定事实清楚。
2、存在共性问题:错字、漏字、标点符号不准确,争议焦点归纳不准确,特别要提出的是文书仅列举了证据的名称,没有写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依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具体交待或论证;有的数字使用不规范,有些用中文汉字表达数字,还有的反复使用。
3、各类裁判文书具体存在的问题
(1)刑事案件:部分案件仅列举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效力、内容、目的,对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未进行阐述;个别案件对证据是否采信没有叙述和分析;简易程序案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成立未作表述;存在错别字。
(2)行政案件:第三人辩称未列明第三人的姓名,对证据审查认定理由较简单,对争议事实的分析认定说理较简单。
(3)民事案件:大部分案件文书列举了证据名称,没有写明证明的效力、内容、目的;部分案件文书只讲合法有据,但合什么法律未作具体论证;少数案件对争议事实和问题的分析认定说理不够充分,不具有针对性;部分案件裁判说理不够充分;个别案件判决主文不够明确具体或者存在漏判;文书繁简不当,不够简练,部分表述过于口语化,且存在错别字或语句不符合语法。
三、提升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的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要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找差距、补短板、练技能,分析审判业务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提高。要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实现评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对容易出问题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重点评查,对疑难案件、受社会关注案件实行跟踪评查。具体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完善提高:
1、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强化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使法官熟悉掌握法律原则、条文含义和立法精神。同时,经常性开展庭审岗位练兵,定期组织法官观摩规范庭审和集中学习优秀裁判文书,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及文字工作水平。
2、转变司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管理教育,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意识、敬业意识、质量意识,避免办案中出现程序性的低级错误,以致影响案件裁判质量和效率。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建立案件质量瑕疵补救措施以及救济程序,对重复发生的问题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减少案件质量瑕疵的发生。
一、开展**企业经营现状系列调研的意义
(一)有利于丰富教师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我校为经济类院校,教学内容与实践应用结合紧密,大多数教师虽然具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通过企业调研有利于丰富教师经验、提高教师素质,从而提高办学质量。
(二)有利于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氛围
通过组织广大科研骨干和教师深入企业,脚踏实地地调查研究,发扬重实践、重应用的教科研之风,从而形成我校科研特色,打造我校教科研品牌;
(三)有利于整合学校科研资源,提高科研水平。
组织广大教师参与调研活动有利于形成研究群体效应、规模效应,提高学校科研队伍集中攻关能力。本次调研报告及科研成果将集中在学报发表,将有利于形成学报特色,加强对外的学术交流,提高学校学术影响力。
二、调研活动方案
(一)组织安排
学校组建**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调研活动,下设豫企调研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商专企业发展研究所,由企业发展研究所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商专学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每届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单数)。首届**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人员建议为:张平安、刘长文、宿金勇、赵敏、宋之玲、穆大常、丁玉国、邱国鑫、宋绪钦。张平安任专家委员会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豫企调研办公室成员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确定,首届豫企调研办公室成员为:宋绪钦、孟佩芳、王胜果,宋绪钦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程序
1.校级课题专题立项
在未来三年内由学校就“豫企调研”活动进行专题立项,作为学校校级科研规划课题,该课题为系列课题,每年子规划课题数量在12个以上,纳入校级科研课题管理。每个子课题将获得学校科研经费2000元,重大有价值调研课题可申请追加经费。
2.个人申请与立项
由学校教职工个人提出书面立项申请,申请人需撰写立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
(1)调研对象名称及基本情况,调研对象的调研意义
(2)申请人基本情况
(3)申请人完成调研具备的条件
(4)调研经费预算
(5)完成调研的时间安排
3、立项批准
(1)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条件和立项报告进行审查,确定立项人选和项目。
(2)申请人立项获准后,由项目主持人与**商专与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签订项目调研目标责任书,保证按计划完成调研活动。
4.调研活动实施
由立项人实施调研活动,通过收集资料和实地调研,完成资料准备工作。
5.调研报告撰写
(1)立项人最终要形成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
①企业基本情况描述
②企业经营特色描述
③企业经营特色形成的原因极其影响(历史、当前及未来)
④启示及结论
(2)内容要求
①调查报告内容不少于1.5万字。
②作者要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由此报告产生的责任由作者承担。
5.结项
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对立项人的调研报告进行鉴定,给予同意结项、继续调研修改、不予结项三个等级的结论。准予结项者,学校兑现专项科研经费,最终不能结项者,学校专项科研经费不予兑现。
6.摘要发表
**商专学报开辟“豫商之道”专栏,已经结项的调研报告符合发表要求的,学报将优先摘要发表(由作者进行摘要修改)。
7.调研活动激励
每年由**商专豫企调研专家委员会从已经发表的调研报告中推荐优秀报告参加学校年度科研成果评比,学校将优先评奖。
8、在调研报告汇集到一定规模,学校将资助结集成书,公开出版。
三、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立项申请
每年年底由专家委员会进行一次立项审核,立项申请人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各申请人20**年度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于20**年3月15日前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2.结项申请
每年由专家委员会进行两次结项审核,结项人须于每年5月31日前或10月31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20**年度调研项目只安排一次结项审核,结项申请人须于20**年10月31日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豫企调研办公室。
(二)调查对象选择
立项申请人要选择**省境内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调研对象,要求调研对象有特色,有研究价值,既可以调查总结成功的经验,也可以调查分析失败的教训。
(三)参加调查人员
1.项目主持人须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主持人可以选择不少于四人(含主持人)组成项目组织实施调研。
2.每年每个主持人只能主持一项调研课题,但可以作为参与人参加其他调研课题。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日期
乡经费申请报告二**县民政局: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234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31人,分散供养的还有203人,按上级民政
部门的要求,20XX年敬老院建设集中供养的老人要达到80%以上,还有160多名老人需入住敬老院。原有敬老院现有院舍已住满,需进行扩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敬老院基础上新建院宿舍80间(另加配套设施),共需要资120万元。镇政府筹资40万元,另80万元需要上级民政及财政部门帮助解决。
**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0日
乡经费申请报告三县政府:
我局是负责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调控、指导管理全县工业及体制改革及项目审批的政府综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量大面宽。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县金融管理工作、城乡统筹发展工作进入新的、实质性的工作阶段,我局就此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增加了人员,购置了必备的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推进,先后参加了多次省、市、县组织的招商引资、贸易洽谈、考察学习活动;各类项目建设工作也已进入关键时期,立项 审批、调研查看、督促检查、聘请专家、材料图册打印制作等费用急剧增加,加之今年是“xx”规划启动之年,各类安排部署、检查较多,造成我局预算经费失衡。临近年终,特请政府给予解决资金12万元工作经费,以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妥否,请批示。
20XX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作经费 请示
黄陵县经济发展局 20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4份篇二: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申请资金请示报告格式
1(单位名称)关于申请(资金用途)
2资金的报告上级单位名称
3因申请资金元用途
4兹望批准为盼
5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