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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检察院办公室工作总结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用心尽力,精益求精,综合材料起草工作做得优质、高效。起草了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材料,向高检院、省院三次下派工作组汇报工作的材料,工作总结、要点、向人大的工作报告、执行刑诉法及清理超期羁押情况报告等综合材料,及应由办公室起草的会议纪要等其它文字材料63份。为使所起草的文稿有思想、有见地、有特色,我们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注重培养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力争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很好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
三、严格审查,加强指导,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作用进一步加大。在坚持通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随意平衡积存数据和漏报、虚报案件信息等问题,下发了《关于检察统计工作中存在漏报等严重问题的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了层层追究责任制度、加强对重要数据的重点复核等六项措施。并根据领导指示于九月份利用10天的时间深入各院重点对数出多门及虚报、瞒报、漏报问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指明其危害和后果,对各院统计员和内勤进行面对面地指导,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提升统计工作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督促检查的层次,加强统计分析,每月精心制作《业务情况统计表》,为领导、基层院和业务部门了解、评估检察工作现状,指导检察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院好评。
今年我院办公室工作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主要得意于以下几点:
第一,领导重视,增强了荣誉感。院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工作,加强了写作班子建设,在党组会议、院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材料起草、统计等办公室工作。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经常过问办公室工作,专门召开办公室有关人员会议,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对办公室工作提要求、压任务,多次在有关文件上对办公室工作作出批示,使大家时刻有一种前进的动力和工作的压力,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荣誉感和主动性,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规范管理,增强了责任感。要使大家始终保持很强的工作积极性光靠自觉不行,单靠说教也不行,必须用制度作保证。今年,我们继续实施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对市院办公室所有工作和环节建章立制,确保了办公室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党组确定的实行1+X考评办法的要求,重新修改了办公室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年终将按此办法评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档次,予以通报,把县区院办公室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了办公室政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一、检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x日报(xx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2008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刻苦学习,高分通过资格考试
1998年6月,他转业至检察院。工作之余,抓紧点滴时间,系统自学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理论。为防噪音,他关上门窗苦读;天气炎热,就打来冷水降温;蚊虫虰咬,就点上蚊香驱赶,几乎每天学到深夜。他以高出录取线18分的优异成绩,一举通过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
紧接着,又参加法律本科学习。教员这样评价:“全班到课率最高的是**,听课最认真的是**,功夫下得最深的是**”。他以各门功课全优成绩被表彰为优秀学员。
奋力进取,检察宣传全省夺冠
20**年6月,**担任市院宣教处副处长,具体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先后在《**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省广播电台开设专栏专版。组织宣传工作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邀请资深记者业务辅导,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宣传的积极性。
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宣传工作考核评比中,市院得分名列全省地级市检察院第一名。
以身作则,营造温馨和谐氛围
20**年6月,**调到市院办公室主持全面工作。处务会上,他要求全室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意识。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潜心研读《办公室主任工作手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撰写市院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及检察长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一位干警由衷地说:“在办公室工作的确很辛苦,但办公室是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在汤主任的带领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再苦再累也愿意!”
开拓创新,预防工作佳绩频传
20**年7月,**担任市院预防处处长。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他带领预防处干警,与纪委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主城区展出后,又赴四市巡展,参展人数10万多人。
他将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预防讲座,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讲课效果得到广泛好评。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38场次,受教育人数4000多人次。
在**电厂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中,他指导电厂开展职务犯罪危险源点分析与控制,全程参与招投标监督。共有86人(次)主动向公司上交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6.8万元,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省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项预防经验交流会,推广市院预防工作经验。
敬业奉献,正确处理个人困难
20**年元旦前,他胆囊结石发作住进医院,病床上仍挂念着工作,手术前一天还忍着病痛,到有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手术后不到半个月,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
一、办公简洁化
自从办公系统的推广使用以来,我院逐渐实现了从原始的纸质办公到电子办公的转变,网上办公模式的优点也逐步显现了出来。通过网络,本院传阅日常了解性的文件、通知通告、个人思想汇报、工作总结,向市院和其他兄弟院传送文章资料等,都通过个人办公系统向特定对象予以,有必要的并通过内网予以公布,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同时,运用电脑进行操作后,文件的存档、查找等更加方便,快捷,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利用网络进行无纸化办公中,在不知不觉中企业纸质文件大量减少。不仅节约了纸张,节约了经费支出,还每年少砍伐大量的树木,更加有效提高森林保护率。经统计,仅今年截止目前为止,我院共使用办公系统中个人通知2080次,公文流转225次。粗略估计,相当于已至少节省纸张5000多张,同时也大大减少了打印机油墨、订书钉、曲形针等消耗品的使用。
二、学习便捷化
今年,我们内网平台为依托,相继开通给了网上图书馆、视频点播、综合工作指导方便大家学习的特色栏目。目前,我院有涵盖现代文学、诗歌辞赋、历史传记、古典小说等13大类的网上书籍5万多册,宣传教育、电影等影视资料70余部,样式新颖、以电子杂志模式出版的《综合工作指导》两期,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学习途径和日常文化生活。这种把内网打造成学习平台的做法,不仅受到本院干警的喜爱,市院、其他兄弟院也都经常访问,留言交流。
三、宣传平民化
外网宣传一直是我院的一大亮点。外网资料至少每周更新三次,保证了工作情况第一时间公布于众,主动接受大家监督。不仅如此,今年2月8日,我院还开通了腾讯微博“未央检察”,这是陕西省第一家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开通近6个月来,共消息2000多条,被网民转播、评论30000多次,听众人数接近7万人,较好地发挥了微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作用。同时,还围绕检察开放日、控申举报联合接访、“未央—长庆”模式论证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重要工作,在微博平台上组织了即时现场直播或专门话题,让更多网友直观了解了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工作,为未央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腾讯2012上半年政务微博发展报告》,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的“未央检察”官方微博荣登十大检察院机构微博排行榜。
四、问题及对策
一、搞好调研,当好参谋助手,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
我们把为领导出主意、当参谋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检察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深入业务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在领导决策中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展开调研。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全县的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我们积极行动,深入到经贸、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及全县30多家主要民营企业中,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修武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受到了我院领导班子重视。我院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向全县做出了公开承诺,公布了《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十项承诺》。并以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为试点建立了“检民共建单位”,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并号召全县其他部门借鉴学习我院的做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二是围绕检察工作的重点展开调研。今年,高检院提出了加大检察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总体要求。我们根据省、市院的指示精神,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工作,经过调研,写出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的汇报,详细阐述了从十个方面做好检察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的做法,对全院的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加强信息反馈,提供决策依据。
我院办公室根据“足够的数量,较高的质量,极强的时效”这一要求,围绕领导,业务科室,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加强信息反馈,为领导进行决策和和指导工作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服务于检察政务、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只有切实贴近实际,及时报送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全面反映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才能真正发挥信息的功能,起到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工作中,我们端正态度信息报送的态度。首先,摈弃信息功利主义。信息具有一定的宣传功用,但它的目的不是为了宣传检察工作,而是要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因而上报信息时不能仅停留于“报流水帐”,而要进行分析、提炼,真正把对领导决策、以及对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参考价值、借鉴价值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加以报送,既报喜,也要报忧。其次,不片面追求信息的数量。信息数量往往取决于一个地域和部门的信息承载量。数量只是信息工作的表象,真正决定信息工作水平高低的是信息的质量,而信息的质量取决于信息的价值量。也就是说,要看真正对领导决策、以及加强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参考价值、借鉴价值的信息的量以及参考借鉴程度。为了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我们及时公布市院下发的信息报送要点,结合我院实际,组织报送重点信息,同时,通过信息网络,全面收集情况,发现和挖掘有价值的信息。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质效。
为了确保信息文秘工作优质高效运行,更好地发挥信息文秘工作以文辅政的作用,我们建立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的运行程序和把关制度,对文稿的起草、修改、送审、签发、校对、印发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重要文稿如工作总结、工作意见、重要文件等,一般要先请院领导谈思路、出题目,办公室根据领导意图认真构思,初稿形成后经院领导班子讨论、修改,最后交检察长签发。二是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及上级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信息工作提出要求,推动信息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信息跟踪落实制度。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督办落实。如2003年,我院监所检察科反映的“非典”时期我县看守所防非措施应引起重视的信息,检察长当即批示,要求“确保稳定,尽快采取措施”。根据检察长的批示,办公室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并续报情况,通过协调几个部门积极配合,使存在的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解决。由于理顺了机制,规范了运作,从而保证了办文工作的高效运转,办文质量和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将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县委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此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各负其责,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精心部署,密切配合,集中时间统一开展2015年“天网”行动,实现省委提出的“五个一批”(抓捕一批职务犯罪嫌疑人、清理一批违规因私护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腐败分子)工作目标。
二、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一)行动内容。从“抓捕外逃人员、追缴涉案赃款、清理违规证照”三方面入手,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1、由县公安局牵头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继续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
2、由县检察院牵头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参与,主要任务是继续集中力量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3、由县人民银行会同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参与,主要任务是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他人跨境转移赃款活动等进行集中打击。
4、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对领导干部(包括银行、保险等行业)违规办理和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查处理,重点对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并对有关审批、保管环节负有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二)时间安排。按照市《实施方案》确定的步骤,除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于2015年9月底完成外,其他三个专项行动均于12月底完成。整个“天网”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部署阶段(2015年7月20日-7月25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责成县纪委对全县“天网”行动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迅速启动。
2、集中行动阶段(2015年7月25日-12月15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定各自推进的重点案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实效。
3、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12月15日-12月30日)。各成员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汇总后,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包括再次摸排,摸清底数,统计造册;实行一案一报告制度,发现一起必须当日逐级上报。
二是对省、市委交办的重点个案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有关单位要逐案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办案形成震慑。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为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以上五种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统称为“社区服刑人员”。
二、社区矫正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分准备动员、全面实施、进入正常管理程序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至4月底)
1、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市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2、制订下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
3、召开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
4、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
5、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试点;
6、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资料准备;
7、组织接收*机关移交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举行试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交接仪式,组织其他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进行观摩;
9、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5月—6月)
1、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配备工作设施(专用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
2、组织司法所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
3、指导各司法所进一步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确定列入交接的服刑人员名单;
4、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确定列入交接社区服刑人员组织首次谈话,宣告、告知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并提出要求;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制作首次谈话笔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确定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
5、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颁发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聘书;
6、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确定劳动内容,与劳动基地签定协议书;
7、逐一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并与结对帮教志愿者和监护人沟通情况,确定个性化方案;
8、准备社区矫正责任书和交接仪式有关材料;
9、举行交接仪式;
10、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
11、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公益劳动;
12、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定期考核和讲评工作。
(三)进入正常管理程序阶段(7月一8月)
1、建立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2、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健全工作制度和与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制度;
4、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
5、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有关具体困难;
6、做好实施阶段工作总结,提出今后工作措施;
7、接受和参加*市局组织的对口检查,对被查单位作出评估;8、查漏补缺,总结通报。
以上三个工作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的《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浙司[20*]10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市*局及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副本移交给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
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内将审批表副本一式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按上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市司法局、市*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16小时)。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乡镇(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市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并将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和市*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市*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由当地*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市*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市*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市*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市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每年也要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市*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
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2011年上半年,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下,纪检监察室案件检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委局工作中心,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努力维护政令畅通,有力推
动了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纵深发展。现将我室2011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案件查处情况
201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室共受理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初核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其中经初核转立案14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发挥举报主渠道作用,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今年以来,我们在发挥举报主渠道外,充分在举报中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举报中发现线索。二是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德阳市纪委工作中移送的线索。三是从自身办案中注意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如由群众举报人民公园丁祥华的受贿件中查实人民公园小金库案。
(二)积极配合推进“联组”工作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协作,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今年年初开始,委局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中的组织协调职能,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组”。我室根据委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加强同各“联组”的沟通交流,召开办案工作联系会,推进建立“办案人才库”和“陪护队伍人员库”,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二是建立了系统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在加强检查室办案职能的同时,加强同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请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对证据、事实及认定错误的构成要件进行审核把关,促进了部门办案的提高。三是对于涉及党纪、政纪、法律交叉的
案件,我们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办案,办案中积极发挥纪委的主导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在调查取证、追缴赃款、采取强制措施等重要环节的具体业务工作上,做到手段相济、互通有无、协同作战。如发放“特殊党费”案中,与“联组”工作人员密切协作,快速查清了相关责任人,并对其及时立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严查贪污受贿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的迫切需要。2011年以来,我室严格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把好办案关口,正确使用各项措施,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的观念,严查失职、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先后查处了: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城市综合管理局人民公园主任丁祥华违反财经纪律案;东北镇政府原民政办主任米文颖、东北镇广和村文书刘书银、九龙镇灵官楼社区朱长清在“特殊党费”发放中的失职案;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
(四)深入发挥查办案件的源头治本作用。
今年我们在查办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中,首先得力于委、局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给予了人员、车辆、经费的有力保障,一切以办案为中心,全员办案;二是领导靠前指挥,当办案工作遇到阻力,委、局领导亲自听汇报,切实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组织委局力量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找出成因,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通报、督促进行教育整顿、责令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等形式,堵塞漏洞,有力扼制了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了行风和作风的明显好转。例如:今年1月查办的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给予了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诫勉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并没收非法收入1余元;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并由人民检察院将赵昌荣刑事拘留,该两案在全市引起了较大的震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对查办案件工作长抓不懈,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着重抓好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坚持委局的领导下
,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素质。
二、拓宽办案视野,多方挖掘案源,尽力完成上级规定案件任务。
一、年度报告制度的创意和设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制度”。半年之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前,向浙江省委报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省级检察院年度报告。2011年12月,高检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撰写与呈送、落实与运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至此宣告全国检察机关年度报告制度的确立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广泛开展、全面推行。
2010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北京市检察机关2010年业务工作要点》,首次提出“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分析犯罪规律和特点,积极向党委、政府等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其中提出“制作职务犯罪白皮书”。当年,北京市院开展了“职务犯罪趋势预测调研”,通过对北京检察机关2000年-2009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北京市纪委和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以及对“北京市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民意调查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归纳职务犯罪发生的行业、领域、类型、人群等特点,分析影响其发生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政策、人文等因素和社会背景,总结其发生发展规律,对北京地区职务犯罪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北京市院于2010年底制作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2011年、2012年,北京市院均及时向北京市委提交了当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并先后得到了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现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的批示重视。
二、年度报告制度的目的和要求
按照高检院《意见》要求,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是“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客观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变化趋势,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建议,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积极贡献。”简而言之,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提交年度报告的目的是“反映情况、影响决策、争取支持”。“反映情况”,就是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现阶段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特点规律、原因和发展变化趋势,以及职务犯罪举报情况、民众对职务犯罪感知情况、社会舆情动态等,以有利于党政领导整体把握本地区现阶段职务犯罪发展的态势。“影响决策”,就是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原因、机制漏洞以及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调整、制度健全、法律完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有利于党政领导以决策方式将检察机关提出的惩防对策建议转化为具体的防控措施,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争取支持”,就是要通过对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梳理分析,全面审视检察机关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党政领导更多地理解、重视和支持检察机关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实际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中,应注重把握三个结合。
一是侦查和预防相结合。与检察机关每年提交各级人大审议的工作报告不同,年度报告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题报告,要体现专门性,与检察机关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的法律定位相一致。因此,实践中要通过侦查和预防部门“侦防一体”的有效运作,实现检察机关办案资源和预防资源有机整合,并通过年度报告的成果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应。
二是总结和预测相结合。与年度工作总结、预防调查报告等不同,年度报告是对职务犯罪发展态势做出判断、为领导部署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的报告,要体现前瞻性,与预防工作的本质相一致。
三是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与推动解决工作困难的请示报告不同,年度报告更关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制度和机制原因提出建章立制的预防对策,并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来提出反腐败建议,要体现全局性,与检察机关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相一致。
三、年度报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年度报告制度,作为一项开拓性的制度,是指从资料积累、调研分析、制作报告、提交报告到成果转化的完整落实过程。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的重点在于制作和提交年度报告,难点在于推动成果转化和应用。
制作年度报告,是指将资料积累和调研分析过程凝结为具体的报告文本。年度报告的制作质量,直接决定着报告本身的转化前景和年度报告制度的目的实现。制作年度报告实践中,预防部门作为年度报告工作的牵头部门,首先应广泛收集信息、资料,包括年度职务犯罪总体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典型案例、群众举报、专项工作情况、反腐败社情民意情况、相关研究报告等,为撰写年度报告积累丰富的素材,避免临时闭门造车。其次,预防部门应在检察长、主管检察长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主动依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运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反贪、反渎、办公室、研究室、案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工作小组,集思广益,对本辖区、现阶段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相关情况进行深刻地剖析和研究,避免单打独斗。再者,由于年度报告的本质是“预防调查报告”,因此应力求资料翔实、分析透彻、言之成理、论之有据,行文中层次清楚、语言简明,必要时可用图表形式对相关数据予以形象展示,也可对一些专业术语或特别情况以脚注予以说明。具体内容安排上,在总结工作部分要“精”,突出亮点;在分析问题部分要“准”,突出特点;在提出建议部分要“实”,突出重点。并且,由于年度报告是面向地区党政领导部门报送,因此报告的总体字数一般应控制在6000字以内。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一般应选择为次年召开“两会”前和次年纪委会议前。
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是指通过正式向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和纪委等单位报送年度报告,促使相关反腐败建议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制度、机制改革,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区域发展服务。年度报告的最终价值体现为,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报告所提对策建议的转化应用,如果仅以获得领导批示为目的,则背离了年度报告制度的初衷。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有关领导针对年度报告的批示、指示、建议和意见,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予以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必要时,应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落实方案,并做好跟踪督导,通过年度报告的转化应用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和严肃性。同时,工作中,检察机关可以依托地区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或借助与纪委、国资委、教委等部门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将年度报告所提建议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年度报告制度的积极作用。
四、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和保障
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一方面需要各级检察院切实提高对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年度报告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优化法律监督内容、强化侦查办案效果、提升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另一方面,需要高检院和各省级检察院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和规范。2012年初,北京市院在贯彻执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地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样本)》,对全市检察机关年度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和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