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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来宾市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采取平时检查、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试行)》考核所称的对象是指进驻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派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驻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是指进驻服务中心的有关单位;
派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是指进驻单位派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首席代表及窗口工作人员(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第四条根据本办法对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区本级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相结合。
第二章窗口单位考核
第五条事项管理
(一)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涉及敏感事项及安全因素和法律法规明确不需进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外的所有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全部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凡未经规范程序批准,未进服务中心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二)已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其受理和结果发放,必须在服务中心窗口完成,不按要求实现“一窗进出”的,或多头办理、体外循环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三)已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文件有规定下放、承接、取消、暂停、调整的,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第六条人员管理
(一)窗口人员选派、轮换没有按规定要求报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确认及备案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二)窗口单位对临时顶岗人员疏于教育管理,违反服务中心规定、违纪或被投诉的,经查属实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三)因人员安排不足或流程不合理,使服务对象等候时间超过30分钟未予以业务受理被投诉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四)窗口单位在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允许安排窗口人员回单位自行取、送办件材料,若有此情形导致空岗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五)未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同意,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时间内窗口单位安排窗口人员参加本单位活动,导致空岗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第七条服务信息公开
(一)事项相关业务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二)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及时更改、维护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第八条服务规范
(一)进驻事项无办事指南,或办事指南印制不符合要求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扣5分。
(二)窗口事项的办理与公示事项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不一致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三)办公设备未按规定使用,造成非正常损坏,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四)窗口单位进驻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的,每发生一起扣15分,并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退回原单位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
(五)履行并联审批牵头职能的窗口单位,未按要求履行职能,或其他相关窗口单位未予配合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搭车”收费的,或未按规定让群众到服务中心以外其它地方缴款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退回原单位并移交纪委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七)与服务承诺不符,办理事项超过承诺时限的,每发生一件扣5分。
第九条工作人员考核
窗口单位入驻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绩效考评平均得分按系数×15分计入本窗口单位年度考评。
第十条综合额外加分
(一)服务对象送来的表扬信(锦旗等)或口头反映的好人好事,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认定证实,每件加2分,此项最高加分为6分。
(二)入驻工作人员向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提出服务中心工作建议被采纳的,每条建议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为2分。
(三)窗口单位为方便服务对象而进行的提速、简化审批程序等有效创新,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认定的加2分。
第十一条入驻单位考核结果
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将入驻单位每月度考评排名的结果对内、外进行公示公开。
第三章窗口人员考核
第十二条出勤执勤
(一)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者,每次扣2分。
(二)每天上班之前一小时不得请临时假,临时假必须由本人通过考评系统按程序请假,不得事后请假或由他人代请,请假后返岗应及时进行打卡登记,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1分;
每月请临时假不得超过4次且每次不超过1.5小时,每超过1次扣1分;
超过1.5小时者扣1分,特殊情况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确认后,做相应决策处理。
(三)同一窗口不得多人同时请临时假、事假、年休假,不得因请假造成窗口空岗或影响办事。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请假半天以上须由原单位安排人员代班,替班人员按窗口工作人员同等考核,未按要求安排替班人员导致空岗的,空岗每半天扣5分;
当月空岗2次及以上抄告原单位,纳入当月通报,交由纪委监委处理。
(四)窗口工作人员参加窗口单位召开的会议和活动,需通过考评系统按程序请假,窗口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要安排b岗工作人员顶岗,否则按空岗处理,空岗每半天扣5分。
(五)请病假、事假的需通过考评系统按程序请假,并安排b岗工作人员顶岗;
未及时进行报备及安排b岗工作人员顶岗的扣1分。一年内累计请病假、事假超过30天的,依照《来宾市兴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窗口每年底前需把次年窗口工作人员名单及其年休假天数安排表报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备案,不按时报送备案的,扣1分。
(七)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召开的关于服务中心的工作、项目联审或业务培训会议,因非延时办理业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第十三条工作规范
(一)未按着装规定着装,每次扣1分。
(二)窗口应保持整洁卫生。各窗口负责自己所在区域卫生,垃圾入桶,办公用品、办公用具及资料摆放整齐、规范有序,否则每次扣1分。
(三)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打卡后外出吃早餐,中午在群众服务区域就餐的,每次扣2分。
(四)工作时间无故串岗、溜岗,每次扣1分,发现擅自离岗20分钟以上的扣2分。
(五)工作时间在办事大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搭肩挽臂、吹口哨、闲聊的,每人次扣2分。
(六)工作时间睡觉的,每次扣2分。
(七)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发现饮酒查实每次扣5分,酒醉滋事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工作时间与服务对象交谈有不文明言行,每次扣2分。
(九)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宠物到办公区,在非业务需要情况下让非工作人员到办公区的,每次扣1分。
(十)不准带外人进入办公区操作电脑,不准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或围观同一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电脑,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电脑不准安装任何游戏软件,一经发现即视为上网玩游戏。在上班时间购物、玩游戏、听音乐、戴耳机、聊天、炒股、玩手机或观看电影、电视剧等,每次扣2分。
(十一)不配合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窗口首席代表安排,不遵守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协调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每次扣2分;
(十二)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索、拿、卡、要以及要求请吃、报销发票等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0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向洗手池、卫生间、饮水机倒茶叶、丢废纸、丢废物等,每次扣1分。
(十四)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未及时关闭电源,每次扣1分;
工作人员擅自动用相关设备造成重大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五)因窗口工作人员疏忽造成遗失、损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设备,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赔偿,并每次扣1分。
(十六)其它违纪行为视情况每次扣1—5分。
第十四条业务服务
(一)不依法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存在违规审批的,每件次扣2分。作退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提供充分的法律或政策依据,或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而引发争执的,每件次扣当事人2分。
(二)违反收费纪律,存在乱收费或体外循环、规避监督及擅自减免收费的,每件次扣当事人2分。
(三)因审批单位(含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每件次扣当事人2分。
(四)未执行审批服务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一次性告知单未留存的,每件次扣当事人2分。
(五)有虚报数据、提供虚假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当事人5分。
(六)当天办理事项的数据资料未及时全部录入系统的,每次扣2分;
录入失误而不及时报告和更正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
(七)在群众提供原件的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再提供复印件,需要复印件应自行进行复印,因要求群众提交复印件导致办事群众到大厅多跑路,一旦被投诉或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发现查实的,每次扣当事人2分。
第十五条投诉评价
(一)群众测评、电话短信回访、评价器测评等服务质量评价情况,出现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
(二)12345热线、群众来信、现场投诉、网络媒体投诉等情况,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查实有责任的,责任人每件(次)扣5分。
(三)违反窗口工作纪律被新闻媒体、上级部门明查暗访通报曝光,或窗口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受到有关部门通报问责的,每次扣10分,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奖;
年累计2次的,予以退回原单位处理。
(四)根据评价器的评价结果,计算满意度评价扣分。月度个人满意度评价得分=月度办件满意票数/月度个人总受理办件数×3分,此项最高3分。评议必须由办事人进行,如窗口人员采取暗示、诱导等非正常方式或弄虚作假及擅自按键评价的,该项归为0分。
第十六条综合额外加分
(一)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
(二)窗口工作人员受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群众点名表扬,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确认的,按同一件事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1分:受到区县级媒体或部门表扬的每件(项)加1分,受到市级部门表扬的每件(项)加2分,自治区部门表扬的每件(项)加5分;
国家级部门表扬的每件(项)加10分;
(三)创新服务方式,得到服务对象赠送锦旗或书面表扬,经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确认的,每件次加2分。
(四)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组织的活动;
在市级活动中获得名次或受到表彰的加2分;
在市级以上活动中获得名次或受到表彰的加3分。
(五)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设委屈奖。经核实是办事者的原因,使窗口人员受到委屈的,每人次加1分,情况特殊视情况加分,最高加3分。
(六)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大厅内应对突发事件中有特殊贡献的,可视情况进行考核加分。
第十七条红旗窗口评定办法
窗口人员考评根据每月度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前10%的窗口人员列入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红旗窗口”候选名单,“红旗窗口”最终由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考核委员会讨论决定。被评为“红旗窗口”的窗口工作人员加5分。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单位考评分数与年底绩效分挂钩,分值占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牵头考评事项分数的30%。窗口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分由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统计报送各相关单位,分值占当事人考评总分数的80%。各单位根据区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提供考评结果及平时本单位考评情况按分值占比确定综合得分。绩效量化考评与个人绩效奖金挂钩。
第十九条对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一般的人员,由窗口首席代表及时提醒,自觉改进;
月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人员,由分管领导带回原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及时整改,同时对内外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职务升降、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每个单位基数得分值为100分,奖励分值为10分;
窗口工作人员每人基数得分值为100分,奖励分值为10分;
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综合得分,各为基数得分+奖励分,综合得分最高分不得超过110分;
窗口单位入驻中心工作的人员绩效考评平均得分系数是指,该单位入驻窗口工作人数年度总得分/总基数分。
一、年度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标准概念化、笼统化。一是考核指标量化不够,考核结果失真。二是针对性不够,没有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评价标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与一般公务员一个考核标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拿同一把考核尺子进行衡量,不分级不分类,可比性差。
(二)执行程序不够统一。一些部门不按照考核程序进行,简单草率,确定考核等次的透明度不高。
(三)考核内容简单化、程式化。一些单位设置的年度考核内容没有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职位特点结合,没有与每年的工作结合起来,体现不了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四)“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激励作用大打折扣。少数单位领导把评“优”当作照顾、笼络、弄权的手段,群众意见很大。
(五)平时考核近于“抛荒”,年度考核缺乏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但相当多的单位没有进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自然“模糊”。
(六)年度考核难。一是评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难。少数单位对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公务员仍然定为“称职”。二是年度考核结果执行难。奖惩不分明,戒勉不落实。
二、对策建议
(一)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考核内容要有所区别,不同部门、岗位公务员的考核内容要有针对性。
1.考核内容要与本单位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难点)相结合,正确导向,促使广大公务员奔有方向,赶有目标。
2.突出重点。重点考核公务员本年度的工作实绩,不面面俱到,重点突出,易于操作。
3.适当量化考核指标,防止考核尺度过粗。
4.考核内容与具体职位相适应,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二)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一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制定考核标准。二要注重考核职业道德水准、廉政状况、服务水平等共性内容。三要合理确定各个要素的标准和分值。对主要工作和薄弱环节要加大分值。四要合理设置权重。考核中要减少人为因素,提高考核的准确性。考核指标要确定相应的权重,如单位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一般干部对中层干部的评分占多大比例。
(三)规范程序,严格年度考核操作方法。考核原则和标准确定之后,程序和方法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加大宣传,让每位公务员都了解年度考核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和优秀指标数。考核程序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做好平时考核,夯实年度考核基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搞好平时考核,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平时考核没有固定现成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各公务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一段时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或完成一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如实记录被考核人情况。一是要求公务员本人建立《工作日记录》定期送交分管领导审核;二是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考核记事本》,如实记载每个公务员完成重点和难点工作的有关情况;三是各单位人事机构建立《考核登记本》,对公务员考核内容涉及到的情况予以收集、登记,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我市公务员管理处对全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了调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时组织自查,回顾总结了近几年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情况,上报了书面汇报材料。接着我们又到宜兴市、北塘区、滨湖区、惠山区等进行公务员考核工作实地调研,并召开了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题座谈会。
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现状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兑现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许多单位的领导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有的还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滨湖区出台了《滨湖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属各机关单位,规范了区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规划局为加强平时考核,相继出台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市规划局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把全局工作具体分解为公共工作、业务工作、重点目标、其他工作四部分23项,工作目标的分解细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体内容;同时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使机关年度考核有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规定》。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判质效指标、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一一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根据摊子大、管辖范围广、公务员人数多的特点,将基层派出所、税务所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在年终对基层所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团市委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团干部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四)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较大的转变,创新考核方法显得尤为迫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积极探索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化管理建设。在借鉴省人事厅组织开发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及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人才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系统》,8月在市人事局机关试用,在多次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个市级机关试点使用。从试点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尽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在强化岗位职责和个人工作目标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 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扯皮,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以前有些单位曾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发放的奖金及目标奖挂钩,强化了考核激励作用。由于市级机关实行了统一标准的津补贴,各单位不能再发放奖金,平时考核无法与奖金挂钩,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工作性津贴挂钩,但额度大大降低,与平时考核结果不相关,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规范的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公正的考核是激励公务员尽职干事的导向,严格认真的考核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满足于现有考核模式和习惯的做法,要不断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建立以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绩效为基础,以定量与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评系统为依托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体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岗位职责不同,采用内容笼统的考核目标体系,很难使各单位都达到考核实效。因此,全市各机关部门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拓宽思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探索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要结合市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门特点的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目标成为公务员尽职的导向,效能建设、部门管理的措施。
(二)在考核方法上求突破。目前大多数单位公务员考核仍停留在定性考核阶段,必须逐步向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向努力。各机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特点,把业绩量化划分为若干单元,设定完成日常工作绩效和质量的量化值、创新工作量化值、创优工作量化值等,强化业绩的量化考核考评。总之,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避免考核工作凭印象,评优评先搞平衡的做法。同时,要根据考核目标体系,搞好平时、季度、半年考核工作,发现公务员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纠正,防止年终考核算总账。总之,做到平时业绩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建立起以业绩考核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
一、主要成效及特点
从*年至*年三年间,全市共完成40,592人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其中评出优秀等次国家公务员6,476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95%,称职等次33,362人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2.19%,基本称职等次144人次,占0.35%,不称职等次94人次,占0.23%,未确定等次516人次,占1.27%,辞退9人,占0.02%。几年来,由于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吉林市国家公务员年度量化考核暂行办法》,人事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务员考核效益的体系初步形成。市直机关各部门不断改进考核方法,效益考核的指标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的共性标准体系。把德、能、勤、绩、廉进行量化,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共性内容和标准,对考核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个性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了各级各类公务员职务岗位职责,分层次、分类别、分职位进行岗位职责分析,准确判断考核对象能力;建立和完善了公务员考核技术指标体系。借鉴现代人才评价技术,心理学,行为科学理论,对公务员内在品德、职业能力、价值观、组织技能等评价的指标体系,对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以评价,预测考察对象工作潜能和对拟任职务适应程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考察中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如市公安局将年度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对全年任务完成情况逐项打分,然后按照警种和职位根据得分多少进行排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令人十分信服。
(二)公务员考核效益办法开始实施。从*年市直公务员队伍建设意见出台以来,在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全部实行了量化考核,由市人事局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按照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考核要素能量化的全面进行细化分解,不宜量化的,以定性分析为体系,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层次。实行间接量化,进行分级比较考核,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改进了传统的考核方法,为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提供了比较科学准确的依据。市卫生局为了搞好年度量化考核,加大了平时考核力度,采取了日记实,月总结,季评价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局领导坚持每季度调阅工作纪实手册,并认真填写季度评价,为年度量化考核奠定了基础。市审计局为了使量化考核更具有针对性,将综合处室和业务处室分开进行考核,对业务处室按业务量进行打分,对综合处室按服务质量量化打分,确保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初步建立。由于建立了以工作目标责任制为主要载体,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量化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效益的机制也得到了创新。一是建立了优秀公务员的奖励公示制度,通过量化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在本单位公示三至五天时间,不经过公示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二是基本称职、不称职公务员诫勉谈话和离岗培训制度。对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由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等次;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制度,对政务公开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年终考核优秀指标提高2-3个百分点,凡是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优秀比例降低2至3个百分点;四是考核的通报制度,每年都要对考核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进行批评,使考核工作始终健康发展。
(四)公务员考核效益的结果得到了合理的运用。为了使考核效益既起到现实的激励约束作用,又能起到内在的长期教育作用,积极拓宽考核效益结果使用范围,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做到激励与惩罚并用,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公务员给予了嘉奖鼓励,并发300元奖金,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并提前晋升级别工资,对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国家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离岗集中培训7天时间,发挥考核的警示作用,从惩处中吸取教训,接受教育,尽快进入合格行列。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尽管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在考核效益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考核效益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市直机关个别部门对公务员的考核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在组织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神,而是等精神,靠文件。上级如何部署就如何干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考核中缺乏积极主动,周密安排,而是靠发个文件,收个表格,装进档案就算完成任务,结果导致“考核工作年年搞,评完就完成任务,问题不见少”的局面,造成了公务员队伍缺乏活力,作用发挥不突出,政绩不显著。还有的单位年终考核不成立考核组织,不研究制定考核方案,不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考核工作,不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意见,使考核工作中出现了优秀比例名额按比例分配,优秀等次人员评比“轮流做庄”,称职等次人员“平台”过大等现象,不能有效地避免和解决考核中遇到的凭“印象”、“关系”、“人缘”评价公务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忙人更忙,闲人更闲,一样挣钱”,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严重挫伤了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考核应有的效力和作用。
(二)执行考核效益的程序还不够严格。有的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核工作,随意性较大,有的不按规定组织述职,评选优秀公务员不是以政绩论英雄,而是领导说了算;有的组织群众测评不认真,敷衍塞责,走过场,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还有的对测评中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不按规定进行处理,而是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考核工作缺乏权威性。
(三)考核效益的方式方法单一。调查中许多同志反映,现在的考核方法不灵活,缺乏科学性,问卷调查的208人中,认为考核工作一般的有130人,凭测评票决定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不符合实际,特别是彼此互相不了解,加之工作性质、岗位、工作量、难易程度等不相同情况下,给被测评者打分,往往是感彩较浓,印象感情分较多,尤其是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很多部门的公务员不进行述职,互相之间不了解,测评时往往是原则性强,有些公道正派的同志得票较少,而那些不说不讲,老实巴交的人得票较多;受工作岗位的影响,审审批批岗位的公务员得票多一些,而无职无权的综合处室测评得票可能少一些,平时不太注意人际关系的公务员榜上无名,失去考核效益的真实性。
(四)考核效益结果运用的力度不够大。近几年,尽管市人事局和市直部门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做了些努力,但是总体看力度还不够大,对于优秀公务员300元奖金的兑现有的单位发,有的不发,有的单位推公以来一次优秀公务员奖金没有发过,有的单位发100,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奖励,只是提前,受奖者没有感到奖励的激励。对于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国家公务员,没有按规定做相关处理,而是怕得罪人,单位面子过不去,搞下不为例等缘由不了了之。调查的6个单位中,除公安局56名同志被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按规定进行了岗位培训外,其它5个部门几年来的考核均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国家公务员。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尽快克服考核效益方面存在的缺点毛病及不足,提高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效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市直部门领导对考核效益工作的认识,确实把考核效益工作当作大事来抓。考核效益搞的好不好分,关键在领导,各级部门领导要真正把效益工作当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激励公务员奋发向上的长远大计一项事业抓实抓好,不能当临时任务,当负担,应付了事,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实行部门领导考核效益工作责任制,负责抓公务员考核效益工作,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对于没按规定进行考核效益的工作部门领导,除了通报批评外,建议组织部不得参加其它优秀工作的评比。
(二)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内容,从源头上确保考核效益的提高。要以《公务员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效益体系,在原有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互结合又互有侧重的三期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要结合职位、岗位、职责的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原有的述职考核扩大为履职考核、绩效考核和诚信考核,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务员考核中的不确定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 公务员 考核制度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识码:A
1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
公务员的考核在各国的称谓不一,有的称考评、考绩、鉴定,有的称绩效评估、工作评价等,但考核的内容和作用大致相同。在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严格的考核, 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 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
2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2.1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
新《规定》第二章第四条首先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接下来的有关条款只是对德、能、勤、绩、廉五大考核内容作了些定性说明,缺乏细化的指标设计,定性有余,定量不足,操作起来比较困难,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2.2考核结果的等次依然偏少,不利于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
新《规定》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和旧《规定》相比,虽然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使称职和不称职之间有了一个过渡,但称职与优秀两个等次之间却缺乏过渡,加之优秀等次人数有比例限制,实际评定中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又很少,这就使称职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没有明显差别,大多数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使得考核激励功能弱化。
2.3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确定不够合理
新《规定》中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由于条款给定了具体的优秀人员所占的比例,在实际操作中机关单位为了不让名额浪费,不管部门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只要有指标就会产生相应比例的优秀人员数量,结果把那些其实达不到优秀标准的人员评定为优秀等次,背离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
2.4考核标准没有严格区分
新《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虽然该条款规定了领导类与非领导类公务员的考核,但没有对非领导类公务员中不同工作职位的人员采用不同的标准考核。比如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司法类的公务员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和责任大小都不同,对他们的考核采用同样的标准显然不合理。
3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探讨
3.1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并尽量具体化、数量化
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职位说明书,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对定性的指标尽量进行量化。将德、能、勤、绩、廉五个大指标根据工作和任务的实际给予细化,达到可操作化的程度,同时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以体现以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思想。
3.2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笔者认为,新《规定》中无条件地规定了各个参加考核的机关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机关单位不管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明显背离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因此,笔者建议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3.3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使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考核目的相符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根本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和工作绩效,判断其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二是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晋级增资提供依据。三是培养、发掘优秀人才。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人员的升、降、奖、惩,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发挥了激励竞争的作用,但要注意考核的目的不光只是激励人员,如果考核结果不能有效转化为对公务员的进一步培养、发展的途径,那么考核的激励、竞争作用会变得没有意义。
3.4实行分类考核制度
分类考核就是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在坚持考核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职位分类所建立的岗位职责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分类考核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应分别考核,这一点新《规定》第二条有明确规定;第二,按照职位特点,对从事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及司法工作的公务员,除运用基本的考核方法外,还要采取相应的补充办法。
参考文献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
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并且在实践中,由于有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称职和真正不称职的公务员都是极少数,所以,绝大多数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称职和这一层次上,从而造成绝大部分集中于称职的大平台,没有达到考核的实施目标。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注重经验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视定性考核,忽视定量测评。单纯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容易忽视定量测评,不能适应现代公务员考核的需要。
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在实践中,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检查等,这种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而只是考察公务员日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忽视平时考核,就违背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关于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人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流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立法,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如加强《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对完备的考核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对考核中的不法行为要严加惩治,要将公务员考核中的考核腐败、考核不作为等同于渎职等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健全的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做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经常性考核制度、阶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经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随时了解国家公务员本人的动态变化。其次要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信息收集归档制度;再次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任职期间全程审计制度。最后要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举报制度,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全面科学的考核内容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基础和保证,要依据不同职位特点制定科学、有效、具体、量化的分类考核标准和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素质与工作实绩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引进新的考核指标,大胆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方法,以注重能力测试为主,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科学的考核方法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国家公务员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类考核,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按国家公务员不同职务和级别分类进行考核,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标考核和电子考核,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最后要建立立体考核机制,即应当不断拓宽考核领域,采取全方位的立体考核方法,重点考核国家公务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从八小时内考核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观评价,保证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加强考核结果兑现工作等,确保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6.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性、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对考核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首先,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成公务员考核工作监督委员会,其次,建立严格的考核监控体系,抓好事前监控、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三个环节。最后,实行国家公务员考核问责制,加强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达到考核的真正目的,取得良好的考核效果。
参考文献: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
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
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并且在实践中,由于有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五,再加上考核中基本称职和真正不称职的公务员都是极少数,所以,绝大多数的考核等次都集中在称职和这一层次上,从而造成绝大部分集中于称职的大平台,没有达到考核的实施目标。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对公务员的考核往往注重经验印象,而缺乏定量分析;重视定性考核,忽视定量测评。单纯定性的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容易忽视定量测评,不能适应现代公务员考核的需要。
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观依据。在实践中,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检查等,这种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而只是考察公务员日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忽视平时考核,就违背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关于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系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人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流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三、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立法,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如加强《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完善和修改,制定相对完备的考核体制机制。加强执法,对考核中的不法行为要严加惩治,要将公务员考核中的考核腐败、考核不作为等同于渎职等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健全的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做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经常性考核制度、阶段性考核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经常性考核制度,便于随时了解国家公务员本人的动态变化。其次要建立国家公务员考核信息收集归档制度;再次要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和任职期间全程审计制度。最后要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举报制度,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全面科学的考核内容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基础和保证,要依据不同职位特点制定科学、有效、具体、量化的分类考核标准和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素质与工作实绩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引进新的考核指标,大胆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方法,以注重能力测试为主,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科学的考核方法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国家公务员的重要手段。首先要分类考核,即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按国家公务员不同职务和级别分类进行考核,一级考一级,上级考下级的考核。其次要建立目标考核和电子考核,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最后要建立立体考核机制,即应当不断拓宽考核领域,采取全方位的立体考核方法,重点考核国家公务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从八小时内考核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做出客观评价,保证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加强考核结果兑现工作等,确保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6.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是一项法定性、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对考核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首先,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成公务员考核工作监督委员会,其次,建立严格的考核监控体系,抓好事前监控、事中监控和事后监控三个环节。最后,实行国家公务员考核问责制,加强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主体的责任追究。从而达到考核的真正目的,取得良好的考核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