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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企业销售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21 18:14: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兽药企业销售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兽药企业销售工作计划

第1篇

现将《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__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万食安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__镇2015年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对我镇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

对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植物油、糕点、烧烤、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铺材料的进货、使用台账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食品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对我镇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制品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住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对我镇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镇更好保障消费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餐具的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对我镇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标语、电子显示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我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对我镇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镇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一)集中排查清理整治阶段(3月26日至11月5日)

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落实长效管理阶段(11月6日至12月6日)

及时对隐患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一)强化领导。我镇认真配合市食安办,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镇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裕、和谐、幸福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形成覆盖全市、惠及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监管部门的骨干作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监管思路,健全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6、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8、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药品安全工作。

1、加强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实施高风险药械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开展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以及高风险和较高风险注射剂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开展植(介)入产品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产品质量隐患;

四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2、开展药品质量标准提高后的专项检查。根据年版《中国药典》标准提高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版药典标准提高较大的药品品种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加大对药品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做大做优医药流通产业;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保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配制制剂、配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制剂、擅自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擅自降低制剂室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远程动态监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医疗器械终端管理,突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4、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对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督。

一是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是制定基本药物抽验计划,加强对我市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

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6、开展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器械)的窝点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7、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自身职能和本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第3篇

为加强全区饲料(含饲料添加剂,下同)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确保食用动物(含畜禽、水产品,下同)养殖和消费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饲料和兽药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饲料和兽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饲料和兽药等食用动物养殖投入品的管理,是确保食用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切实增强规范整顿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教育与惩处并举,加大全程监管力度,推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提升食用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全程监管

(一)加强饲料和兽药生产环节的管理。区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我区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对新设立的饲料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并依法加强对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验收;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兽药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产,确保兽药质量达标。

(二)加强饲料和兽药经营环节的管理。区农业、畜牧部门要严格依法监督检查区内从事饲料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条件、经营品种、经营范围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及时对所登记备案的饲料经营品种进行登记质量检验,不定期开展饲料质量例行抽样检测。兽药经营企业要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凡2010年3月1日之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应于2012年3月1日之前达到国家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饲料和兽药使用环节的管理。食用动物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动物养殖档案,准确记录饲料及兽药使用情况。

1.严禁非法使用饲料及兽药。严禁在食用动物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严禁使用“三无”饲料和兽药产品;严禁使用未在我区登记查验的外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三无”兽药产品、过期兽药产品、原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确保兽药使用安全。

2.实行养殖单位和个人自配饲料登记制度。从事食用动物养殖的单位和个人自配加工饲料,必须到各街镇场区畜牧服务站进行自配饲料生产规模、使用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药物添加剂、配合饲料配方、配合或混合饲料使用范围和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登记查验,并主动接受区畜牧部门的质量抽检。

3.实行外来饲料经营登记查验制度。区畜牧部门负责对经营外省、市生产饲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营产品成分信息、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质量管理制度等情况的登记,并及时对登记产品进行备案、质量验证和质量例行检测。

三、严格执法,加大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行政执法力度

(一)严格生产环节行政执法。区畜牧部门要加强区内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对违法生产的饲料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不按要求登记或超登记范围使用自配饲料的单位和个人,要将其列为饲料质量监管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要加强兽药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对未达到国家兽药生产标准的兽药生产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改。

(二)加强经营环节行政执法。区畜牧部门对不按要求登记经营饲料(含外来饲料)或超登记范围经营的饲料经营企业,要将其列为饲料质量监管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国家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区工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饲料和兽药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强化使用环节行政执法。区畜牧部门对不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并载明饲料和兽药使用情况的食用动物养殖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进行相应行政处罚;要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违禁药物的监测力度,一经发现并查实使用违禁药物的,要追溯源头,快迅侦破违禁药物来源。对生产含违禁物质饲料和兽药产品的地下工厂主要责任人、主要销售人员和集中使用含违禁物质饲料和兽药产品的食用动物养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领导,明确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监管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镇场区为饲料和兽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区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的投入,确保饲料和兽药监管措施的落实,保障食用动物养殖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区农业、畜牧、水产、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饲料和兽药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区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查饲料经营企业经营条件等,加强与区畜牧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新登记的饲料经营企业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阻碍饲料和兽药行政执法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贩卖和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饲料和兽药行政执法、质量检查、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资金支持。

第4篇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乡人民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全乡食品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提高2%。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有效控制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各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乡长李夕全任主任,分管领导方明传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我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食品安全整治,创建食品安全乡,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建全。

(三)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安办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技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畜牧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粮(面粉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等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爱卫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乡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对色素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九是依托12315系统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是规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五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依托12315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六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县食安办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七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八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计划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5篇

和协药业销售一部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和全体销售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迅速扩展销售渠道,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工作总结:

我从xx年2月份以来,在一部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一直把为一部人员服务的心态放在第一位,在工作期间 (切实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作为一名销售部经理,自己的工作一步步开展。 对工作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

一年以来,从制作设计印刷一部产品资料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到制定销售制度。牢记自己的职责,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到最下层,因为公司的销售制度不完善,今年以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方面是自己没有管理经验,从做业务到做管理需要一段时间的调整,心态、处事都需要改变。另一方面是一部人员的具体情况,只有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只有真心真意为他们工作,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今年以来采取工作的手段是:怀柔政策。这只是工作的第一步,以后的工作要转向“刚柔并济,恩威兼施”。

2、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公司各种会议和培训;

在公司期间,牢记和协誓词,并把语言变成行动。不仅做到口头上,还要把它牢记心中并且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定期参加公司的周一例会,准时参加公司的各项培训,开会是一种学习,培训是更好的学习。认真学习,使自己快速成长起来。

3、积极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整理分析;

对市场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分析,进而改进公司产品包装,定价,特点。

针对于大包装产品如温克的推出:xxg的荆防败毒散。

针对于颗粒多维的空白:如维多利的命名、包装、上市。

针对于公司包装以前浪费现象:如1000g白头翁散通用包装推出。

针对于冬季呼吸道疾病发生多的特点:增加混感立克、呼喘立停。

针对于小包装产品无利益并切不适应市场:采取不主推原则。

4、努力完成销售任务并及时催回货款;

协助发货中心发货,协助供应部采购各种包装、协助财务部催货款、协助生产部及时报各种产品。和协是一个大家庭,和协是大家的和协。发挥众志成城的精神,齐心协力做好各种日常工作。销售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作,所以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5、参与公司员工的培训、招聘、人才引进、合作伙伴的招商工作。

在半年业务员回公司开会,给业务员进行了一次培训。在工作招聘当中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吸引兼职业务员,对市场进行了划分。为客户加工100件猪哈哈,成功引进科菲药业来厂加工。

6、制定公司销售部各项制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因为市场的发生变化,公司的相关文件需要进一步修改,参与修改编制了销售一部的几个政策和。为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相关制度。

7、学习公司先进的技术,推进erp软件即k3的的流程。

为了完善公司销售制度,避免管理漏洞,认真学习k3管理,实现了k3看库存,看销量,报生产计划,报包装计划,建立k3一部产品最低库存量。并且实现k3输入、审批各种账目。每月协助财务统计业务员的月销量,并且建立业务员年终销量表,分析产品走势。

8、正确对待客户和业务员投诉并及时、妥善解决。

销售是一种长期循序渐进的工作,而产品缺陷普遍存在,所以业务员应正确对待客户投诉,视客户投诉如产品销售同等重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须慎重处理。自己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而销售部们的管理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工作的合作协调配合理解。

岗位职责是职工的工作要求,也是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自己在从事业务工作以来,始终以岗位职责为行动标准,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按照职责中的条款要求自己的行为,一年来,在业务工作中,首先自己能从产品知识入手,同时认真分析市场信息并适时制定营销方案。

9、 兽药产品市场分析:

现就全国区域的市场分析兽药公司出现 江西的水(水针剂)、四川的土(添加剂)、广西的片(片剂)。还有河南的饲料,河北的兽药这一说。这几年河南的兽药异军突起,河南占有天时地利人和优势,郑州又是中国的交通大命脉,物流业发展比较迅速。公司目前拥有的发货中心布局比较合理,我相信公司的发展速度一定会突飞猛进。

总结是为了提高,总结是为了检讨,检讨是成功之母。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自己的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在工作方法和技巧上有待于向其他经理和同行们学习,xx年自己计划在去年工作得失的基础上取长补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二、xx年销售工作计划及工作方向

为了实现明年的计划目标,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明年几项工作重点: 扩大销售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最根本的,也是最核心的,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企业无人则止,加大人才的引进大量补充公司的新鲜血液。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所以在留着合理的人才上下功夫。在选好人,用好人,用对人。加强和公司办公室人沟通,多选拔和引进优秀销售人员,利用自己的关系,整合一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业务员转介绍的策略,多争取业务人员,加大招聘工作的力度,前期完善公司的人员配置和销售队伍的建立。另外市场上去招一些成熟的技术和业务人员。自己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榜样的树立和新榜样的培养上,一是主要做好几个榜样树立典型,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人是有可塑性的,并且人是有惰性的。对销售队伍的知识培训,专业知识、销售知识的培训始终不能放松。培训对业务队伍的建立和巩固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定期开展培训,对业务员的心态塑造是很大的好处。并且根据业务人员的发展,选拔引进培养大区经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才会更高。

2、 销售渠道完善,销售渠道下沉。

为确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自己平时就积极搜集信息并及时汇总,力争在新区域开发市场,以扩大产品市场占有额。合理有效的分解目标。

河南、河北、山东三省,市场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区,在这三省要完善销售队伍和销售渠道。一方面的人员的配置,另一方面是客户资源的整合,客户员工化的重点区域。要在这里树立公司的榜样,并且建立样板市场。加以克隆复杂。

其他省市以一部现有业务人员为主,重点寻找合作伙伴和一些大的商。走批发路线的公司在销售政策上适当放宽。

如果业务人员自己开拓市场,公司前期从业务上去扶持,时间上一个月重点培养,后期以技术上进行扶持利用三个月的时间进行维护。

3、 产品调整,产品更新。

产品是企业的生命线,不是我们想买什么,而是客户想买什么。我们买的的客户想买的。找到客户的需求,才是根本。所以产品调整要与市场很好的结合起来。 另外,要考虑产品的利润,无利润的产品,它就无生存空间。对客户来讲,也是一样。客户不是买产品,而是买利润,是买的产品得来的利润。追求产品最大利润的合理分配原则,是唯一不变的法则。 企业不是福利院,所以为企业创造价值最大化,就是管理的最基本要求。从发展才是硬道理到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转变。

一个产品的寿命是有限的,不断的补充新产品,一方面显示出公司的实力,一方面显示出公司的活力。淘汰无利润和不适应市场的产品。结合公司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产品要往三个有利于方面调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业务人员的销售、有利于客户的需求。

产品要体现公司的特色,走差异化道路。一方面,要有公司的品牌产品。一个产品可以打造一个品牌。所以产品要走精细化道路。

4、 长期宣传,重点促销。

宣传是长久的,促销是短暂的。促销一时,宣传一世。重点的开展促销活动使产品在一个市场上树立起名气,就是品牌意思。结合市场和疫情发展变化,使产品坐庄,达到营销造势的目的。就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当然最主要的工作重心还是在产品的宣传上,具办各种知识讲座。利用公司网站,把产品及时出去,利用互联网产品上市等信息

5、 自我提高,快速成长。

第6篇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为期40天的“风暴行动”,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标签标识合格率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一经发现,按照“五个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假劣、未经审定(登记)等不合格农资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资品种“多、乱、杂”的现象,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突出各农资市场整治重点,合理安排整治时间,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

(一)种子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重点品种:水稻、棉花、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

2、主要内容:一是抽检主要农作物种子真实性,水稻不少于15个样,棉花9个样,玉米6个样。二是对全县的小麦制种基地进行摸排,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制种、不符合条件制种的行为。三是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点。检查的重点是:是否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品种是否经过审定,审定区域是否涵盖我县,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品种描述是否与审定公告一致。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立种子经营档案。五是严厉打击经营假劣、未经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责任人:

4、时间安排:2月15日-3月25日

(二)农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重点产品:禁用农药、水稻田除草剂、水稻、棉花专用杀虫剂。

2、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农药质量抽检,水稻田除草剂不少于5个样,水稻、棉花专用杀虫剂不少于10个样。二是对照农业部第三次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录,开展农药市场排查,对复检不合格的同批次产品,依法查处。三是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六六六等高残留农药的清剿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药的不法行为。四是开展农药标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与农药电子档案核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登记、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的违规行为。五是规范建立农药经销档案。

3、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植保站责任人:

4、时间安排:4月1日-4月20日,6月1日-7月20日

(三)肥料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重点产品:复混肥、微量元素肥、配方肥等需要登记许可的肥料产品。

2、主要内容:一是开展肥料质量抽检,重点抽检规模较小复混肥生产企业产品、配方肥产品,不低于30个样。二是开展肥料标签标识检查,依法应经登记许可的产品,是否经过登记,登记证号是否合法有效,标签标注内容是否真实。三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3、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土肥站责任人:

4、时间安排:4月10日-5月1日

(四)兽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重点产品:禁用兽药、未经农业部批准兽药及人用药、假劣及过期变质兽药、擅自改变成分配比、标签说明书兽药、预防用兽用生物制品等。

2、主要内容:一是贯彻实施兽药GSP标准。二是清理兽药经营资质,取缔无证经营,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开展兽药市场检查,依法查处经营禁用、假劣、过期变质、标签违规兽药。四是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严格预防用生物制品主渠道经营制度。五是依法查处违法经营、使用人用药的行为。六是规范兽药经营使用档案记录。

3、责任单位:畜牧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责任人:

4、时间安排:3月20日-4月10日

(五)饲料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1、重点产品: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添加剂补充料、动物源性饲料、饲料违禁添加物。

2、主要内容:一是饲料产品的质量抽检,对境内四家饲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不少于20个样,饲料经营单位和门点抽检不少于20个样。二是强化饲料产品包装标识管理,无害化处理过期变质产品。三是督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档案。四是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单位各个人。

3、责任单位:县饲料工业办公室责任人: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农委成立“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农委主任关敬文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畜牧局、饲料工业办公室、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土肥站、植保站、科教科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统一协调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着力培训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农业科技赶集、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明白纸、设置专家咨询台,利用民俗节日群众集聚的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资打假社会氛围。利用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办,着力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假劣农资危害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资执业者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要按照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将风暴行动纳入农委的主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分阶段,定时间,任务要逐个落实。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度,严格奖惩制度。

(四)依法行政,查办大案

对整治中涉及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一视同仁,依法查处。涉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从重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重大案件坚持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依法查处,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养殖业法律法规为武器,以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手段,以提高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及非法添加物使用和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年不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测面达到100%;全区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出率为零。

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饲料标签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饲料中和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检出率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

5、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上市生猪产品检疫合格率达到100%,病死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7、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面达到100%。

8、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的购销和使用登记率达到100%。9、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生产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10、各执法单位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场、批发市场、超市、规模养殖场(小区)等监管对象的建档率达到100%。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监管责任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辖原则。根据上级的监管工作要求,在梳理养殖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区本级、各乡镇(场、办)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如下:

区本级:负责城区范围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各乡镇(场、办)配合区本级监管;负责城区范围内所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畜禽水产品的监管。

乡镇(场、办):依法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明确区本级各职能股(站)室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如下:

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提出工作计划、实施意见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指导各乡镇(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猪肉质量安全监管。

畜牧水产股: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省渔业条例》、《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等养殖业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指导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的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禽水产业标准化工作。

饲料办(药政、挂靠在区动物防疫监督站):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养殖业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区城区范围内所有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指导名乡镇(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小区)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质量安全监管。

(二)、强化监督管理

1、清理监管对象:区本级和各乡镇(场、办)对辖区范围内的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登记在册。

2、落实控制措施。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制。区乡(场、办)二级均要与辖区内的监管对象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公开做出承诺,明确违约者应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建立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制度。区本级每月不少于2次对定点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质量安全巡查,不少于1次对饲料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乡镇(场)每季不少于1次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各办事处每月不低于1次对辖区监管对象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健全监管档案。依法建立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对每个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日期、监管内容、处理结果等均要在档案中详细记载,由监管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实行电脑化管理。

5、加强例行检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区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制定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确定重点监测区域,明确重点监测对象、品种和监测时间。争取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将例行监测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监测任务的基础上,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效率。并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6、推行市场准入。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等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并落实完善四项制度:一是落实入市畜禽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除了在有效期内的认证产品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畜禽水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认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他畜禽水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区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都要设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确保开展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条件。二是建立有毒有害畜禽水产品销毁制度。经入市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水产品不得转销其他市场,对已进场销售畜禽水产品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或工商部门。监督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市场经营档案制度。批发市场各经营单位、超市要建立畜禽水产品经营档案,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帐等制度。四是建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加强与当地畜禽水产品市场沟通,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严把入市质量关。

(三)、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市场主体检查行动。依法对各类畜禽水产品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经营主体,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并建立档案记录。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畜禽水产品生产资料的摊点,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建立健全畜牧水产生产资料经营档案制度、质量信誉承诺制度,促进企业诚信水平的提高。

2、开展打击食用畜禽水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对在畜禽水产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从多环节入手,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有重点地对饲料、兽药等生产经营单位、养殖场户、贩运商、屠宰场等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铲除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窝点。对违法人员要依法严厉惩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开展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5、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饲料、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莱克多巴胺、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大农业部颁布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6、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渔业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督促养殖场户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7、开展猪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屠宰场为重点,开展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和屠宰检疫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确保生猪产品安全;要以规模场为重点,开展动物标识和产地检疫工作专项检查,全面落实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以交易市场为重点,开展上市动物产品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1、要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以局长邓小红任组长,朱健民、艾健林、殷小刚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办)要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现工作推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工作实施有规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考核办法,将任务层层落实到各个部门、岗位,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制度。

2、要严格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环节很多,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全局。各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各乡镇(场、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文明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责任落实到人,对业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依法追究责任。

3、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集中力量查处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要加强养殖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8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全面开展以规范鱼药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单位,以集中力量从严打击为方法手段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渔业乡镇的“赶圩”天,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600多份。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健康养殖培训班各1期,引导帮助广大养殖户掌握健康养殖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投入品进出仓登记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水产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韭菜园市场、北市场、曹溪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生产环节整治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生产档案记录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严惩违法行为。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主要检查内容为规模养殖户在生产中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①是否规范使用药物;②饲料、药品是否专库存放,仓库是否整洁规范;③是否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记录是否完整;④饲料、药品仓库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制定相应制度。

我局于3月21日前往区永龙鱼苗养殖场进行鲤鱼苗抽检,于6月23日分别前往龙岩市龙鳗有限公司、龙岩市区雁石镇黄庄养鳗场进行检查,于7月7日前往区西陂镇紫阳朱绍南养殖场进行草鱼苗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抽检力度

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大了对重点苗种场、养殖场的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抽检行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三)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白沙、万安水库建立水质检测点,9月份起我局每三天一次对白沙、万安水库溶解氧、ph值、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指标进行检测,白沙、万安镇政府每天一次对溶解氧、ph值进行现场检测,为水库网箱养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渔区、渔民,全面提升渔民群众履行安全生产行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行为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继续坚持每周组织1-2次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加大对网箱养殖户、养鳗场、苗种场的抽检力度,严惩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万安、白沙水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库水质状况。

第9篇

一、总体目标

(一)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完善应急机制、舆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制度,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生产过程管控机制完善,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

(三)监管能力显著加强。依法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镇级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镇级监管站开展日常监管和速测工作,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800个。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3.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督促规模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4.加强农产品自律检测。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确保病死畜禽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6.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将养殖环节自配料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实现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7.规范投入品经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落实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确保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比例达到70%以上。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全部实行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8.强化投入品监测。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强化“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11.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2.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

13.加强环境监测。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规划。

14.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扬中市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汇编,转化成“模式图”“明白纸”等发放给农户。继续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15.完善质量安全认证。完善认证监管和奖补制度,建立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推进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47%。

(五)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6.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部门和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执法,执法工作落实到位。配备市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实施市、镇、村三级监(协)管人员全员培训制度,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7.加强基层队伍。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18.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成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有能力承担常规监测任务。

(六)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19.健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制度。健全和修订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健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对接制度。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

21.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员等工作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7月~8月(动员准备阶段)。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动员,确定总体目标任务,明确职责,部署创建工作。各镇(街、区)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9年9月~2020年2月(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基本原则和标准,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新模式。要明确专人负责台账资料,依据《评价标准》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集中整治,达到“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导,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创建标准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

(三)2020年3月~2020年4月(完善提高阶段)。梳理评估前期创建工作,重点推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工作,完善提高取得一定成果工作,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2020年5月~6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报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创建相关宣传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工作;

协同相关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及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与制度机制;

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负责食品广告监管,查处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六)市城管局负责做好流动农产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产品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

(七)市粮食收储中心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八)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九)市供销总社负责本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纪人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构建放心农资经营与配送网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护、秩序维护;

负责保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车辆的优先通过和安全畅通。

(十一)市卫健委负责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市食安办报告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扬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协助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十三)市商业(集团)总公司负责所属屠宰企业管理,加强屠宰场肉类品质检验工作。

(十四)各镇(街、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经济发展、财政、供销、粮食收储、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参照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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