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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为要求,坚持“常驻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按照“免费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实现县内“一盘棋”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为总目标。具体年度目标为:
2009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基本实现电子化,区域协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覆盖率明显提高。把乡(镇)、社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创建示范化社区紧密结合起来,在乡(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政投入、利益导向、社会保障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
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并针对我县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情况,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载体、新内容、新模式,打造具有本县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品牌。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使乡(镇)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县、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分别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服务管理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扎实推进乡(镇)、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配齐流动人口专干、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社区购置配齐必要的微机等办公设施。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要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商场、超市、居民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1、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同时,积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生殖健康服务,使流动人口能够在现居住地便捷地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
2、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主动为符合条件的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县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标准确保达到户籍人均水平,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
4、探索制定流动人口实行免费技术服务的操作程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使流动人口得到免费技术服务。
(三)构建信息化工作平台,认真开展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
根据省、州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选配好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信息平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业务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和管理,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85%,更新频率不低于月更新,应用率达到85%;
2、信息数据实行村、社区采集、乡(镇)录入的方式进行,实现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集中;
3、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通报联系制度,推动实现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四)强化区域协作,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乡(镇)间要互通电话,了解情况,及时实现信息交换。
2、坚持落实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要为广大流动育龄群众免费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咨询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查环查孕查病,免费落实各种节育措施,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率达标。
3、严格落实协查通报制度。对外地来电、来函请求协查的,要认真负责,及时查处,及时告知,严禁敷衍了事、放任不管;对需要外地协查的个案信息,要一个不漏地发出协查函件,督促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专人到现居住地上门督查,加强与毗邻省和省内、县流动人口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衔接,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机构人员、经费投入、免费服务落实率、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等重要指标纳入流入地考核内容,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用流入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出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用流出地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来评价流入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切实提高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免费服务落实率及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流动法规股承担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相关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本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制定规划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基础资料、机构队伍、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三)自查总结和评估验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总结并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工作进展。依据本方案,按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兼顾绩效;注重导向性、兼顾可操作性”的原则和“一盘棋”评估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按照省、州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目标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7月份,围绕省、州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目标,做好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现场会在开化镇召开。
2009年8—10月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启动试点工作。
2009年11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照方案和评估标准查找漏洞。并将自查情况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州人口计生委。
2009年12月份,全面迎接州对“一盘棋”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
2006年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以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使我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地顺利开展,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版权所有
我区自属地管理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流进人口呈逐年递增之势,对我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管理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对流动人口采取公平对待、加强管理、深入服务为原则,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并要求地方派出所、工商、城管、村建办、医院等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顺利开展。
二、健全网络,规范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首先加强网络建设,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隐蔽性,这就要求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计生网络队伍,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妇女主任队伍建设,对全区7个社区1个居委会的计生妇女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考核细则,对于不合格、没有责任心的计生干部坚决不用,调离岗位。同时通过培训有关的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提高计生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计生指导员队伍,使得计生网络得以健全,社区上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例如今年7月份××*社区一男青年与湖南省怀化县的女青年同居后v版权所有怀孕,因该户住房较偏僻,幸被社区指导员及时发现,上门做了工作后落实了补救措施,避免了一起早婚早育。
第二,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与企业单位共同管理的管理模式。根据流动人口大部分工作在单位,居住在社区的特点,采用了企业单位与租住地共同管理的方法。对企业采用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并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责任。今年我区××××针织厂就发生流进人员计划外怀孕,社区妇女主任与工厂共同做了工作后,才得以落实补救措施。对社区私房出租户由社区统筹管理,同时对流进人员做到每月见面一次,每季度清理一次,每半年查验一次的方法及时掌握孕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早处理。今年9月份管理区集中清理流进人员1592名,其中夫妇双方流入472对,已婚女单方156人,末婚女青289人末婚男青年153名,清理时为49人做了尿检,共发现有计划怀孕1人。无计划怀孕3人,其中2人落实了补救措施,1人回老家流产。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转变流进人员的婚育观念,对于新落实措施的群众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手册、计划生育知识100问等资料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对于有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通过上门宣传优生知识,提供福施福营养素以及健康婚育一卡通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同时我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对持有三证的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孕检证明,今年共为256人办理了孕检证明,切实做到了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在对流进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中还存在问题,主要是随着流进人员的增加,外来人员计划外怀孕比例明显增多,而且流动性比较大,他们采用“游击战”的方式躲避计划生育管理,因此很难及时清理到,即使清理到了,他们又会躲到其他地方,今年××*卫生院生育的6对外来人员中,无计划生育就有3对,都是租住在相邻的镇上,临产了才跑到偏僻的小医院生育,这类人员证件不全,无法找到确切的户籍地和住所,也为落实补救措施带来了困难。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我们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充分认识到领导重视和部门齐抓共管是关键,村民自治和企业共管是核心,健全的网络及高度负责的责任心是基础,优质的服务和广泛的宣传是动力。今后,我们将根据群众需求,继续深化服务,与暂管中心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市人口与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每季开展一次以流进人口为主的清理登记工作,排查信息,摸清底数,力求做到五个清,即:流入总数清,人员结构清,孕情清,居住地清,工作单位清,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查验证明等落实到每个流动人员,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人口环境。
一、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我社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受到广大群众及流动群众普遍欢迎。
二、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社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社区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
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人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计生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杭州市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同等条件下有社区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二、流动人口专管员待遇:
全年收入不低于2.4万元,最高不突破3万元,其中:区计生局下拨1.2万元/人/年,其余经费由所在街道安排,并由街道签订用工合同,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三、工作职责:
1、专管员由街道计生科负责管理,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与宣传工作。
2、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建筑工地、市场的登记、发证、查验和调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实。
3、准确及时做好外来育龄人员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完成各类流动人口报表,反馈流动育龄妇女孕育信息,及时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输入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4、经常深入建筑工地、市场、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动场所,积极收集各类计生信息,及时提供有关线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稽查。
5、协助受理流动人口求助,提供各种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宣传知识,热心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结合平时工作,宣传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法规,提高用工单位、出租私房户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7、完成街道计生科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镇计生办联遍人员下村同村级组织及村计生员一道对上半年的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摸底,并造册。且要求村计生员每季度把流动人口的变动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做到了不漏、不重、准确、及时。
二、流出人口办证情况
由于我镇流出人口多,管理区域大,镇计生办对外出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办理。并将办证事宜下放村组织。
三、流动人口宣传工作
四、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孕情证明情况
一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靠实工作责任,加强管理,立足服务,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年”活动;加强两地协作,落实“两个互考”,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9月底,全市流动人口总数68861人。其中,流出人口62861人,流出育龄人口57301人,发证55356人,发证率96.6%,流入人口6000人,流入育龄人口5208人,流入育龄人口持证5077人,应验证5077人,已验证5077人,验证率100%。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9064人。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7141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923人。流入人口育龄妇女纳入管理率为98.19%,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率为95.65%。流出、流入协查通报率分别为99.1%、92.4%,信函回复率为97.12%。20__年第一季度,全市流动人口总数65817人,其中流出人口59595人,跨省流出38854人,省内流出20741人;流出育龄人口54551人,发证人52721人,发证率96.65%。流入人口6222人,其中跨省流入2399人,省内流入3832人;流入育龄人口5472人,应验证5177人,已验证5177人,验证率100%;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8180人,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6363人,无孩妇女1284人,一孩妇女7432人,二孩妇女6612人,多孩妇女1035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817人,无孩妇女109人,一孩妇女680人,二孩妇女911人,多孩妇女117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应建档1817人,已建档1796人,建档率98.84%。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了管理网络。市、县区和10个街道全部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配备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干部69名;针对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量薄弱的问题,从4050下岗职工和零就业家庭中选拔计划生育协管员84名,安排到84个城市社区;在每个楼院中确定楼院长或1名低保人员为流动人口信息员。凉州区、民勤县、天祝县为75个社区配备了电脑。逐步形成了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相协调的管理服务网络,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网络基础。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层层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市政府与公安局、工商局、劳动局、乡企局、教育局、经贸局、商务局、林业局、建委等部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指标,对完不成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法人)、私营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流动人口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雇佣流动人口的企业、单位由企业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由房主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形成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目标管理体系。
3、按照省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了八项管理。我们紧紧围绕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邻市邻县邻乡为主、以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为主,从八个方面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了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安排、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同奖惩,强化了属地化管理体制。二是加强了协议管理。建立健全了“两地”双向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和服务机制,我委已与我市流出人口较多的新疆、宁夏、内蒙、青海、陕西等省的9个地州市和省内13个地州市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制定了双向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了
政策管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意识,加强了对流动人口落实有关政策的工作力度,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村流动人口“两户”落实了优先优惠政策;四是加强了信息管理。建立了渠道畅通的信息交换平台,做到及时沟通信息。20__年全市共提交流入信息565条,流出地反馈信息522条;接收流出信息3030条,已反馈信息3002条。进一步加强了两地之间的信函通报工作,。育信息异地查询,推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积极主动地与现居住地沟通联系,对无《婚育证明》和无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向流出地发出《信息通报单》。今年互通信息通报单16753人份,其中收到信息通报单8985份,回复8726份。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异地查询、联系通报、信息共享、双向管理服务的目的,起到了“指导管理、引导服务、提高效率、辅助决策”的积极效果;五是加强了考核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现居住地常住人口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与流动人口有关的部门纳入到流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力度和评分权重,实行双项考核制度,在今年年终考核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了“两个互考”,兑现奖惩;六是加强了电话管理。充分利用《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构通讯录》,经常保持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电话联系。通过电话、移动通信等方式,加强与现居住地人口部门和流出育龄妇女的沟通、联系,把管理对象掌握在了视线之内;七是加强了制度管理。坚持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管理服务制度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落实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告制度,以制度规范了管理行为,同时也制约了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信息共享;八是加强了宣传教育管理。我们印制了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的宣传材料9万余份,散发到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手中。设置宣传牌、墙报、专栏、标语896多块(条),广泛宣传计生政策,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婚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
4、坚持市民化服务原则,认真开展了五项服务。我们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创建优质服务县(区)活动之中,落实了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一是开展了培训服务。在组织农民工劳务输出时,为计划生育户提供技术培训,对农村“两户”减免50%的培训费,今年共为213户农村“两户”和城乡计生特困户”减免培训费3195元;二是开展了办证服务。简化办证程序,配合劳务部门,及时为劳务输出的流动育龄人口办证,使其全部持有《婚育证明》;三是开展了信息服务。在组织劳务输出时,把好的劳务信息优先向农村“两户”和城乡计生特困户倾斜,做到优先提供信息、优先安排输出。今年共为他们优先提供劳务信息55条,优先输出213人;四是开展了维权服务。建立了流动人口维权服务制度,设立了维权服务标识,依托街道司法维权小组,开通服务维权热线,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先后调解流动人口各类纠纷60多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居住、从业提供便利条件,帮助联系流动人口务工就业、子女入托上学33人,切实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了技术服务。我们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关心关爱育龄妇女健康的理念贯穿于环孕检服务的全过程,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3376人次,妇女病普查19064人次,生殖保健咨询服务20258人次。加强访视和随访服务,今年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访视和随访582人次,为她们提供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知识辅导2156人次,送药具服务21609人次。使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避免和减少了流动人口意外妊娠的发生。
5、建立自治组织,依托社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狠抓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在社区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和企业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依托协会建立流动人口之家,发放流动人口“亲情服务联系卡”,及时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服务和活动场地;依托楼院,建立以楼(院)长、居民代表为骨干的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依托街道计生服务所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三查一治”免费服务活动,落实各项长效节育措施;依托社区劳务信息工作站,无偿向流动人口提供房屋租赁就业和致富信息;我市各级人口部门积极协同社区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共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构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确保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6、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典型。在委党组的精心安排部署下,组织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凉州区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起到了很好的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创先进、树典型,学先进、上水平,推动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月*日,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交流了各地的经验,部署了下一步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到会并讲话,助理巡视员**作工作报告。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助理巡视员**参加了会议。
**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省流动人口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省内与省际人口迁移总量达到700万人左右,占全省总人口的16.5%,其中跨省务工的农民超过500万人,居全国第三位。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省今后人口迁移与流动还将进一步加大。
面对新的挑战,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克服怨天尤人,畏难退缩的无为思想,又要坚持客观分析,科学对待的求实态度,准确把握工作规律,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按照“三个转变”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理念要变。要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从对流动人口的被动控制转变为主动服务,从“劳动力管理”转变为“市民化服务”。
二是目标要变。从单纯完成人口控制目标转变到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关注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是方法要变。从单一管理转变为综合治理,更加注重沟通协调,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科技运用。
**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的突破。流动人口的背后直接联系着广大农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流动人口的利益,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持长治久安的局面意义重大。各地在机制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握五条原则:
第一、优质服务是核心。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通畅的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体系。要努力拓宽服务渠道,为流动人口解决居住、就业、子女受教育等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第二、依法行政是保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是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生育政策的保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三、综合治理是关键。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各部门在工作上互相配合、管理上联合执法、信息上互通共享、办证上合署办公,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信息平台是依托。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监控力,增加透明度。
第五、健全网络是基础。各地要积极联系,搞好协调,主动加强与本地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聚集地人口计生部门的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区域协作制度,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形成合力。
**强调,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加强领导上有新的举措: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注意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各级人口计生委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
二是投入保障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三是协作配合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强化全局观念、整体观念、系统观念,跳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局限,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融入、渗透、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社会经济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版权所有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要把督促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及时跟踪流动人口发展变动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关注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以及权益保障的合理需求,注重研究新情况,着力破解新难题,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近年来**省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他说,今后一个时期**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探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x年交通系统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市委办[xx]60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对应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狠抓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使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综合节育率达100%,普查率达99%,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完善计生管理机构
局领导对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一是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随着局领导班子职务变动,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局属各单位均成立了或调整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生经费落实。由于交通部门工作特殊,外出和流进人口变化很大,加强交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有力地保障了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整体推进。
二、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
由于交通系统单位多,人员比较散,工作差异性大,思想不统一。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配合市计生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咨询。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计生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交通流动人口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系统内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市委办[xx]60号文件,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五月“母亲日”,我们印发25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认真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今年应普查300人,实际普查300人,普查率达100%,未发生无计划外怀孕和失效情况。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并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交通系统职工中认真开展《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在车站码头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性病预防资料,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使系统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了艾滋病对人类的危害,增强了自我保护和防治意识。今年以来,交通系统自己组织开展计生宣传2次,先后印发计生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狠抓流动计生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计生委的正确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严格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认真清理登记,全面进行查漏补缺。交管所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重点对三轮车、人力板车流动人口进行了检查、清理。二是根据行业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结合,将三轮车、板车在年审、办理营运证时实行查验《婚育证明》,未办《婚育证明》不予办理或年审,并坚持“一证优先、无证否办”的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今年,交通系统流入人口达200人,已办证200人,办证率100%。三是热情服务,随到随验。在流动人口管理验证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态度端正,服务热情,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四、强化软件,巩固合格单位成果
今年,我局按照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制度、政策,增强计划生育观念和工作透明度。我们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计生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定期上报报表、定期检查婚育证明、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登记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统计报表、登记注册、户口清理、按期报送有关资料等工作,并组织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努力抓好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报表审查上报,抓好月、季和其它报表填报工作,使报表质量得到巩固。对半年工作、年终工作按时进行总结,推动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四是建立完善各种台帐制度。今年我们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台帐》《婴儿出生台帐》《育龄妇女普查名册》《月信息台帐》《人口生育计划台帐》《育龄妇女档案卡》《流动人口名册》等台帐;五是严格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评比,地激励了大家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