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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汇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19 10:20:5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加油站汇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加油站汇报材料

第1篇

基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细致性的工作,更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任务,需要每个员工的积极参与。加油站按照今年公司推出贯穿全年的“我要安全”主题活动的总体部署,通过集中学习、互相交流心得、现场演练等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把全站员工思想统一到强化“安全”工作上来,统一到创建省级十佳管理加油站目标上来,做到“抓员工教育从思想入手,抓思想从基础管理出发。”让每一个员工都清楚地认识到强化基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在各自岗位上找差距、堵漏洞,转变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服务形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使该站的“三基”、安全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二、以站长为龙头,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团队

为充分发挥站长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打造学习型团队,我站以争当“安全卫士”、“岗位标兵”为目标,提出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对全站员工提出了“六要六不要”要求,即:政治上要敏锐,不要麻木;服务中要出精品,不要次品;工作上要勤奋,不要懒惰;员工之间要团结,不要内讧;同事间要诚信,不要失信;遵章守纪要自律,不要放纵。要求员工做到的站长必须做好。利用组织学习检查落实,促进员工素质的提高。完善了安全学习制度,为建设一支更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员工队伍打下基础。

三、以服务标兵竞赛活动为依托,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加油站现有工作人员八人,老员工***人,新员工**人,在人员管理上面临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为进一步激发全站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学技术的热情,推动群众性岗位练兵的开展,在全站开展服务标兵竞赛评比活动,为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提高职工整体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以hse管理为标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为天,人人有责

加油站以hse管理体系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负责制,使每位员工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并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找隐患、堵漏洞”活动,从点滴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向“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发起攻势,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重点部位承包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加油站(点)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点)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油站建设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一)新建加油站(点)一定要符合经省批准的建设规划要求,做到合理布点,统筹安排。

(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城区加油站必须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

(三)县乡道及农村加油站(点),原则上由中石化(石油)企业兴建,其他经济组织兴建,必须征求中石化(石油)企业的意见。

二、加油站经营资格审批和新建、扩建、异地搬迁加油站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加油站(点)经营资格审批程序:

1、申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贸委提交《*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2、县(市、区)经贸委收到《*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县(市、区)计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在15日内向市经贸委报送《*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县(市、区)经贸委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乡镇及以下成品油零售网点进行审批,并报市经贸委事前备案;

3、市经贸委收到《*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后,15日内应会同计划、建设、土地、消防、环保、技术监督、工商、物价、交通、石油等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并报市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同意的应在18日内向省经贸委报送《*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4、各级经贸委对审批同意的加油站(点)在审验《消防验收鉴定书》后发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加油站(点)持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新建加油站(点)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贸委提交新建加油站书面报告和加油站建设方案;

2、县(市、区)经贸委收到《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后,及时向当地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18日内向市经贸委转送《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市经贸委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后,进行初审并报市成品油整顿领导小组同意后,在15日内转报省经贸委。

3、各申请单位在获得《*省成品油流通企业建设布点通知书》后,方可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加油站建成后,按第(一)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扩建和异地搬迁加油站(点)申报及审批程序:

1、扩建和异地搬迁的加油站(点)必须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扩建和异地搬迁的新址必须符合建设规划。

3、申报及审批程序与新建加油站(点)相同。

三、加油站经营行为必须符合要求

(一)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经营走私和质量不合格及来源不明的成品油;不得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二)加油站(点)必须依法纳税。税务部门采取查帐与查实相结合的方式征税,对财务制度健全且已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税控加油机的加油站(点)应取消定额征收,对加油站(点)一律不实行包税。

(三)加油站(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油品计量和质量管理规定,安装和使用合格的加油器具,实行周期检定。

(四)加油站(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擅自提价或降低价格倾售。

(五)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未获上岗证的人员要接受经贸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获证后方可上岗。

(六)各加油站(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制定防灾抢险方案。

(七)各加油站(点)必须自觉接受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的监督检查。

(八)成品油加油站(点)在转让、买卖、变更法人和名称之前,必须事先向各级经贸委申报,各级经贸委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应认真审验有关材料,防止因变更而出现不合格的流通企业。

四、切实加强市场管理

(一)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成品油的市场供应、网点布局、行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强对加油站(点)的管理。

(二)县级及县级以上经贸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对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加油站(点)进行经营资格年审。

(三)市、县二级工商、税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消防、环保、土地、供电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加油站(点)进行监督管理。

1、*、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加油站的公共安全,尤其是消防安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的加油站进行查处,对加油站内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应予取缔。对加油站的各种不正当促销行为和广告应清除,对于严重违规的要予以处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3、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各加油站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规划,建筑质量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清理违规的建筑。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加油机的防爆、计量设施等进行检查,对短斤少两,尤其是对加油机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5、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税务部门负责对已获取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不得核发《税务登记证》。

第3篇

【关键词】加油站;消防安全对策;消防设计

引言:加油站作为专门为车辆充装油品的场所,一般由地下储油罐、加油机以及管理室等三部分构成,当然还可以设置油等附属设施。加油站存储的主要物质是汽油和柴油,属于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的液体,常见的明火、雷电以及静电等都是加油站火灾的危险源,一旦加油站的消防安全体系设置不到位,就很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于是笔者就对加油站消防安全对策及消防设计进行了探讨。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成因

1、管理因素

当前我国很多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埋下很多火灾安全隐患。通常情况下,加油站在日常用电的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工作人员触电并预防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都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并设置相应的监督人员来督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然而,在加油站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管理人员敷衍塞责,没有认真履行督导智能,更没有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教育,从而无法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

2、人员因素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安全意识,具体表现为:加油站的电气设备安装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略了必要的防护装置的安装细节问题,从而埋下安全隐患;而加油站的相关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又经常出现违章操作的问题,导致设备故障频繁发生,甚至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加油站的其他工种作业人员又缺乏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在加油站内进行乱拉、乱接电线等盲目作业,或者是随意拆卸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从而引发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技术因素

一般而言,明火、雷电和静电事引起加油站火灾事故的主要危险源。然而我国大部分加油站普遍缺乏对危险源的正确认知,比如忽视了在空旷地带思维加油站安装相应的避雷针或避雷器,从而引起雷击和火灾事故。而且,很多加油站存在设计方案和设计材料选用不合理的问题,比如采用导电性不良的材料制成相应的软管,从而引起接地效果不良而此昵称静电积累,埋下火灾隐患。同时,有些加油站还存在设备和施工质量问题,比如避雷装置质量不达标,或者是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图纸要求施工,从而影响加油站整体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质量安全,归根结底这些都是技术问题引起的火灾等安全隐患。

4、作业因素

加油站在计量、加注和接卸油品时,一旦混合气遭遇明火或者是静电火花,都极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而且,在加油站进行清罐作业时,如果通风不良或者是违反相应的操作规范流程,也会引起火灾事故。具体而言,由于作业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作业人员不穿防静电服等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或者是作业人员缺乏责任心,任意违规操作而埋下安全隐患。

二、加油站消防安全对策

1、强化安全管理

加油站强化安全管理,需要完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消防档案,具体包括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值班、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义务消防组织、灭火应急疏散、电气设备检查、消防奖惩等各项消防安全防护程序。而且,在加油站内需要严禁烟火,规范相应的用火、用电流程,并且严禁外来者携带一切危险物品进入加油站。同时,在雷雨天气,特别是电闪雷鸣的时候要停止加油和卸油作业,并全面做好加油站的安全阀、呼吸阀以及接地线等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而且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以便及时地排除火灾安全隐患,

2、加强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加油站消防安全防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也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确保加油站安全有序运转的重要环节。所以,加油站的相关领导阶层,需要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帮助工作人员深化对加油站相关电气设备运行中潜在危险性的理解和认知,提高加油站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流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从而降低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危害性。

3、建立应急预案

加油站的消防安全防护不仅要从预防入手,还需要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人为操作失误引起的火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处理安全事故,把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制定全面的火灾应急预案,首先需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并任用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其次,制定火灾紧急处理程序,并定期组织加油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再者,设置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加强小组成员之间的交流,以便及时发现并汇报险情;最后,加油站需要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之间的联系,明确从报警到消防人员赶来现场的最短时间,同时还可以适当地联合消防组织进行火灾事故预演,以便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火灾应急预案。

三、加油站消防设计

1、消防设备配置

加油站需要设置项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同时要配备防雷防静电等装置,并运用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关的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消防设备防火功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加油站需要配置推车式和手提式的泡沫以及干粉灭火器,还有石棉布、沙土等灭火器材,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地控制灾情,降低火灾的危害性。

2、防雷防静电设计

通常情况下,加油站内的电气设备、罩棚、站房、油罐、油管线以及其他附件都需要配备相应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而且还可以使用同一接地装置,但是油罐的接地点需要多余两处,同时弧形间距要小于30米,而罐壁和接地点则需要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同时,独立避雷针和油罐的两组接地装置的地中距离 Se≥0.4Ri(Ri为冲击接地电阻)),但又不能小于3米,而接地电阻又要控制在10欧姆以内,从而到达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效果。

3、电气设备防火防爆设计

加油站电气设备防火防爆的设计需要依据爆炸危险场所的具体等级来确定电气设备相应的规格型号。而且,加油站房内的灯具选型需要与整体建筑相匹配,而罩棚下的照明灯具除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用防护型,还需要综合考虑加油站的选址以及周边环境情况,避免影响到罩棚的有效高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油站的消防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加油站的长远发展,更关系到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完善加油站的消防设计并全面做好加油站的消防安全防护工作,需要加油站的领导阶层、设备安装人员、机械操作人员以及相关的加油作业人员共同遵守消防安全规范流程,强化加油站整体的安全意识,在实践探索中建立一套完善的从预防到应急处理的消防安全防护体系。

参考文献:

[1]罗熠琳. 加油站火灾事故的原因及消防安全管理[J]. 石油库与加油站,2013,06:22-24+1.

[2]周云川. 探讨加油站电气消防安全设计[J]. 江西建材,2015,03:44+46.

[3]罗旺. 油库加油站消防应急预案重点及难点[J]. 科技风,2015,01:7-8.

第4篇

此外,完成了前期维修费用清理、账务核对;完成了hse工程管理程序更新工作;完成了各类工程项目政府部门审批工作;完成了国资委工程部分审计;编制完成了维修费用预算编制等等。当然,这些成绩全归功于各级领导的支持帮助及安全工程部领导及同事的辛勤劳动。

同时,为迎接各级领导检查,完整体现公司的努力与发展,我多次参与本部门及配合其他部门制作各类汇报材料。这些汇报材料的制作通常都是时间紧、要求高,在制作过程中我常常自愿延长工作时间,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努力创新材料风格与内容,这些工作虽然辛苦,但都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我倍感荣幸。

公司各类活动丰富多彩,作为足球队队长的我,积极组织公司球队,参加了成品油流通协会组织的“云油杯”及与航油公司的足球比赛,组织了“迎新杯”足球比赛等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公司党委、团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的大力支持。在各位同事的努力拼搏中,倡导了“和谐发展”的企业文化,加强了同事间的交流与沟通,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增进了团队合作精神,锻炼了我们的队伍。我更加为这一光荣的职位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我对个人前期工作的不足之处加强了学习与改进。改正了前几年工作中性子急、毛糙的缺点,基本上能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去面对自己手头的工作;切实认真地学习改版之后的程序文件、建筑规范、施工技术等专业知识,主动与同事进行探讨,较灵活的解决工程问题;能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归纳为经验,开始尝到利用经验解决问题之喜乐。当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个人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第一是工程管理不够精细;第二,在一些事情上不能很好的坚持原则,没有很好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三,有些工程费用为能严格控制好费用;第四,有些工程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资料,也有部分资料修改次数较多,不能算做很好的竣工资料;第五,未能很合理的安排工作,导致加班较多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工程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明细、执行和个人能力的进一步加强。,我更应该加强学习,重点改进,尽心尽力为公司服务。

第5篇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年月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年月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环车字〔〕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第6篇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地处置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确保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成品油正常、稳定地供应,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缓解各类突发事件造成成品油供给不足或中断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在市人民政府和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分级负责,协同处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成品油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2、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国际原油、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国内特别是周边县(区)市市场变化,有效预测市内成品油供需情况,实时监控市内成品油运、销、存情况,积极预防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

3、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以大局为重,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油料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在资源紧张时,积极做好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成品油供需矛盾和供应中断事件造成的影响及危害。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本文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内,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了解收集有关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编制和施行本地区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设联络员1名,负责当地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和有关应急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下达应急指令,宣布实施和终止本预案;适时对外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时了解和汇总相关情况,提请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和终止本预案;负责修订完善本预案;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本预案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

3、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商务局负责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成品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预防预警和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助主营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所需有关经费,并监督使用。

市公安局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消防扑救工作。

市交通局在应急状态下,负责保障成品油公路运输应急通畅(不含城区道路);并协助运输机构为用油企业提供具有成品油运输资质的危货运输企业和合格车辆(运输费用由用油企业承担)。

市工商局防止应急状态下成品油资源外流,保障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的管理和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防止哄抬价格。

市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新闻和舆论引导工作。

主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情况调度和处置,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工作安排,保障储备油库的安全;在发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时,配合市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申请,按上级部门批准的品种、数量提供资源,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调度安排。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对主营单位成品油销存情况进行调度。主营单位担负预防出现紧急状况的责任,在成品油资源相对紧张时,加大配置计划调运力度,积极组织配置外地资源调入,努力保持合理库存。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主营单位、生产企业做好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有效防范紧急状况出现。

(二)预防预警行动

1、主营单位在成品油库存下降明显(低于3千吨),后续资源不足,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增加本市资源配置计划;请求中石化石油分公司加大输油管道配运计划,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协调运输公司将成品油列入重点物资运输予以保障;

(2)每日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调运入库量和实际库存动态;

(3)主营企业库存下降或生产设备和输油管道出现重大事故,可能影响我市成品油配置计划兑现时,应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报告情况,加大原油调运入库力度。

(4)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国际原油价格及供应或国内成品油供应出现剧烈波动时,应主动加强沟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相关的成品油经营单位排忧解难,确保市内成品油正常供应。

(三)预警级别

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预警分为一般预警(Ⅳ级)、较重预警(Ⅲ级)、严重预警(Ⅱ级)、特别严重预警(Ⅰ级)Ⅳ级,分别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一般预警(Ⅳ级):

(1)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8天需求的;

(2)局部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急需油料供应的;

(3)省内一家生产企业因出现突出性事件导致停产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较重预警(Ⅲ级):

(1)市内成品油储备已不足正常需求70%的;

(2)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6天需求的;

(3)省市内两家生产企业因出现突发性事件导致同时停产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严重预警(Ⅱ级):

(1)市内成品油储备已不足正常需求50%的;

(2)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4天需求的。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特别严重预警(Ⅰ级):

(1)市内资源供应已不足正常需求20%的;

(2)主营单位成品油库存低于3天需求的。

(四)预警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核实当地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分析,提出建议,报市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地区,严重、特别严重预警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Ⅳ级)、较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Ⅲ级)、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Ⅱ级)、特别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Ⅰ级)Ⅳ级,级别确定标准与预警级别相对应。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

(1)协调机制。发生一般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Ⅳ级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资源保障。市商务局协助配合主营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增加本市成品油配置计划。主营单位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优先执行市内油品配置计划。加强罐车调控,优先保障管内装车。如属于局部地区因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的,由主管单位从毗邻地区调运紧急供应市场。

(3)销售控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制定供应,保障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对社会加油站、楼堂馆所、出租车辆及私家车辆、过境车辆实行限量加油。如属于局部地区因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的,在相关地区实行按计划供应。

2、Ⅲ级

(1)协调机制。发生较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Ⅲ级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召开新闻会。

(2)资源保障。市商务局直接向相关部门汇报,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三家主营公司向省公司汇报,增加本市资源配置。主营单位加大市外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调集社会成品油运输车辆,优先保障市内成品油运输;主营单位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将有限资源集中到中心库,实行资源集中调度,有计划地控制出库。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进驻中心库,实施安全保卫。

(3)销售控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对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进行限量供应;严格限制对普通厂矿、楼堂馆所的用油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和其它经销商的用油供应;对过境车辆、私家车辆限量加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驻中心库和成品油重点销售点,实施安全保卫。

3、Ⅱ级

(1)协调机制。发生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Ⅱ级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布置相关工作,适时召开新闻会。

(2)资源保障。市人民政府向相关部门汇报,请求增加成品油供应和运力保障,运输部门优先保障市内成品油运输,调用社会民营油品运输车辆运输成品油。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对重点加油点实行特别安全防护,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成品油的行为。鼓励推广使用替代能源。

(3)销售控制。主营单位库存资源油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对保供单位成品油实行计划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经销商和普通厂矿、楼堂馆所、出租车辆、私家车辆的用油供应,控制过境车辆加油,限制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加油。按地区规模大小保留5—6个加油站,市内保留1—2个加油站,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安排进行供应。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进驻中心库和保留的加油站,实施管制,确保安全。

4、Ⅰ级

(1)协调机制。发生特别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Ⅰ级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进行事态发展的趋势分析,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迅速执行成品油计划供应的办法和规定,定时召开新闻会。

(2)资源保障。市人民政府负责上报相关部门批准,请求动用国家储备油,市财政局配套相应资金;市应急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市内资源调运。

(3)销售控制。各区保留1个加油站,市内各区设1个特供加油站,严格实行计划供应。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武警部队对中心油库和特供加油站实行安全保卫。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建立健全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报告制度。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主营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措施和建议。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并向公众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发生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详细报告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有关情况并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标准,报经市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2、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召集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指挥和落实。

(五)信息

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市商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按照新闻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六)应急结束

当主营单位或生产企业的成品油库存与后续资源供应恢复到较低一级应急响应标准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当主营单位或生产企业的成品油库存与后续资源供应恢复到正常水平,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统计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各种损失,并上报本单位在应急处置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造成的损失。

(二)总结评估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应急领导小组。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主营单位应在保障正常经营库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应急调度库存,具体为:中石化长沙公司片区、中石化销售分公司片区0.1万吨,中石油长沙分公司0.05万吨,增加库存所需经费由主营单位负责。

(二)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通信网络,编印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册和通信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通信联络畅通。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设立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班。市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信联络通畅。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普及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责任追究

对在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灯用煤油、航空煤油。

主营单位:指市内主要成品油经营单位,包括中石化长沙石油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分公司、中石油长沙销售分公司。

生产企业:指省内成品油生产企业,包括中石化股份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保供单位:指成品油保障的重点供应单位,包括公交部门、政府首脑部门、重要部门及电力部门、邮电通讯部门、医疗救护、各类应急指挥机构。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商务局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7篇

关键词 HAN;阻隔防爆技术;应用

中图分类号O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23-0101-02

HAN技术,简称为容器阻隔防爆技术,一直是世界各国长期以来研究的重要课题,旨在解决危险化学品储运容器的防爆问题。HAN阻隔防爆技术1991年首先用于海湾战争中,主要在飞机、坦克、装甲运输车等的油箱内安装HAN阻隔防爆装置,解决了这些装备油箱遇到枪击起火爆炸的问题。由于其独有的本质安全特点,国内许多安全专家倾向于从军事领域转向工业和民用领域。

2002年开始,我国在江西南昌、广东汕头等地的加油站试点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取得成功。

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2005)行业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HAN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目前,该项技术广泛应用在加油站、油库、炼油厂、化工厂、油罐车、铁路运输槽车、军机、军舰等方面,已被实践证明是安全、可靠的,并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2006年版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中对HAN阻隔防爆装置的使用做了强制条文规定,用来解决过去加油站遗留的距离民用建筑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

1 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机理

众所周知,油品燃烧发生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即助燃物、可燃物及着火源,只要切断一个要素燃烧爆炸就不会发生。

抑爆原理:抑爆材料叠层中的网眼组成蜂窝状结构,把装填容器的内腔分成许多细小的隔室,遏制了火焰的传播。同时,这种蜂容结构在单位体积具有良好的导热性,可以迅速吸收掉燃烧释放出来的绝大部分热量,使燃烧反应后的最终温度大大降低、反应气体的膨胀程度大为缩小,容器的压力增高不大。抑爆材料因而具备良好的抑爆性能。

基于HAN技术的产品能够有效的抑制物质发生爆炸、消除静电,因此,使用抑爆材料组装的油罐车在运输中可以减少液体的晃动程度,具备不磨损容器内壁、所占容器容积小的优点,从根本上解决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运安全问题,同时也起到了减少空气污染,有利于环保的作用。

2 HAN阻隔防爆材料介绍

铝合金抑爆材料是由特殊铝合金组成的一种网状结构材料,按一定密度方式填充在盛装有易燃、易爆液体的容器中。当该容器中的空气与其装载的液体、蒸汽混合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时,如遇到明火、静电、撞击和雷击等,可以有效抑制容器发生爆炸。

铝合金抑爆材料可应用于燃料运输车、流动加油车、机场加油车、飞机、船艇等运输工具的油箱和油罐抑爆,也可应用于各种存储汽油、柴油、丙酮、香蕉水等瓶体或罐体的抑爆,极大地提高了各种运油运气、储油储气设备的安全系数。

3 HAN阻隔防爆技术的典型应用

3.1 HAN技术在撬装式加油站的应用

采用HAN技术的爆橇装式加油装置由阻隔防爆地上储罐、卸油泵、加油机、自动灭火器组成。阻隔防爆的储罐位于地面上,加油机在储罐两侧。储罐内放置多个隔舱板,可将其分隔成多个舱室,用于储藏不同的油品。在每个舱室设有阻隔防爆的油气回收装置,每个舱室的底部有清洗通道,通道连接有排污阀。

此外,在储罐内设有竖井。竖井有四个立柱,由中孔板构成的护筒填充有阻隔防爆材料的单元体。储罐清洗时,可将护筒和阻隔防爆材料单元体一起取出。储罐底部还设有清洗通道,沉淀槽连接有排污阀,储罐内的杂质、油污很容易被排出。

通过应用“阻隔防爆橇装技术”,保证了加油站环境的安全环保,能够解决储运容器和装置因意外因素引发的爆炸,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2 HAN技术在成品油运输上的应用

HAN阻隔防爆技术被国家批准试点以来,采用HAN技术改造了数百辆运油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有数据统计分析,成品油运输中因静电、交通事故、维修造成的事故总数占95%。安全管理伴随着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推动了以人为本和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

因此,HAN技术在运输油罐车上的应用,体现的防爆作用非常显著。

4 HAN阻隔防爆技术优点

4.1阻浪、阻隔

采用HAN技术的运油车液体晃动高度仅是普通运油车的1/40,有利于汽车转弯时保持平稳;其油面上方空间被阻隔,其燃烧速度仅是普通运油车的1/30,即使着火,也比较容易灭火。

4.2消除静电

采用HAN技术的运油车在装卸、行驶中不会因静电积聚产生放电火花。

4.3防爆作用

采用HAN技术的运油车空间被安全保护,即使撞击、枪击也不会发生爆炸。

4.4减少轮胎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由于浪涌现象妨碍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大大减少,实施HAN技术改造后的运油车三年只需换两次轮胎,而没有实施HAN技术改造的运油车二年则需要换三次轮胎。

以上技术的优点减少了运油车安全事故的95%,因此,HAN阻隔防爆技术是成品油运输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

5 HAN阻隔防爆技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HAN阻隔防爆技术不仅能够保证危险化学品在储运过程中的本质安全,还可以抑止油气挥发,节省能源,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HAN技术的防腐蚀特点可以减少漏油,延长容器使用寿命。另外,运油槽车实施HAN技术改造后对轮胎保护效果明显。没有实施汽车运油槽车HAN技术改造前,运油车在起步、转弯、刹车状态下轮胎磨损非常严重,应用该技术后,原来一般两年三换轮胎变成现在的一年一换。初步测算,仅此一项,一辆运油车一年就能节省万余元费用。

据最新研究报告显示,饮用水污染的主要责任者是采用地埋式油罐的加油站。

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的加油站,将地埋式油罐改为地上阻隔防爆橇装加油装置,从而避免油品渗漏引起的地下水污染,抑制油气挥发带来的大气污染。

实践证明,HAN技术装置能最大限度地阻止油气污染,保护环境,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

6 HAN阻隔防爆技术的应用局限性

6.1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目前的价格在3300元/m3,一个加油站按照两个汽油罐改造就是30万元,确实是一笔不少的投资。

6.2 影响油品质量

对于一些对油品品质要求苛刻的高档轿车,安装了质次价廉的HAN阻隔防爆材料,可能会影响油品质量。

综上所述,基于HAN技术研发的产品,能够解决危险化学品储运容器因意外因素引发的爆炸,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HAN技术的成功推广和应用,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保作用,对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储运工作,缩小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成品油安全储运与HAN阻隔防爆技术-HAN技术.

[2]油品储运装置阻隔防爆技术研究.中国安科院危化品安全技术研究所.

第8篇

1.1编制目的

有效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动态,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快速、高效地处置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成品油供应中断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分级负责,协同处置。坚持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

1.4.2强化监测,积极预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国际原油、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变动情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国内特别是本县周边市场变化,有效预测成品油供需情况,实时监控成品油运销存情况,积极预防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

1.4.3突出重点、维护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以大局为重,根据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油料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及危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协管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应急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石油公司等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在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指挥下,负责当地成品油供应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及相关应急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下达应急指令,宣布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适时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

2.2.2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及时了解和汇总相关情况;落实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本预案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信息报告及工作。

2.2.3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商务局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预防、预警和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局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处置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现场等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消防扑救工作;协助维护各加油点的交通秩序。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成品油公路、水路运输通畅。

县工商局负责防止应急状态下成品油资源外流,保障成品油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县物价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哄抬价格。

石油公司负责本单位应急情况调度处置,执行县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定期对成品油销售、库存情况进行调度,同时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及通报制度。石油公司将成品油销售和库存情况每周汇报、每月汇总报县商务局;在成品油资源相对紧张时,每日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调运入库和实际库存动态。

3.2预防预警行动

成品油供应出现持续短缺情况时,石油公司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预警信息,研究部署安排。同时,要加大配置计划调运力度,组织外地资源支援,努力保持合理库存。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资源组织和调运工作,有效防范紧急状况出现。

3.3预警级别

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预警分为一般预警(IV级)、较重预警(III级)、严重预警(II)级、特别严重预警(I)四级,分别以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

3.3.1一般预警(IV级):指资源缺口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石油公司无法凭自身力量解决,必须动用政府力量,协调加大成品油的配置计划,抑制成品油的消费,缓解供需矛盾;因局部地区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影响局部地区油品供应,需紧急从毗邻地区调油以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地区供应,尽量减少、避免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状态。

具体包括:(1)库存低于10天的正常需求;(2)局部地区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其它原因等阻断交通、急需油料救灾的情况。

3.3.2较重预警(III级):指资源缺口已经无法依靠加大供应量来弥补,必须使用行政手段实行比较严格的资源消耗控制,将不可避免的影响到部分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状态。

具体包括:(1)一般预警启动后,情况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2)成品油库存低于8天的正常需求。

3.3.3严重预警(II级):指县内资源供应已经不足正常需求的50%,短时间内无法缓解,将严重影响全县工农业生产。必须严格控制用于非生产的成品油消耗;必须严格控制资源外流;必须动用严厉的行政手段打击倒买倒卖成品油的行为;必须动用公安对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部位进行周密保护。

具体包括:(1)因已经处于较重预警状态,情况未能得到控制并且恶化迹象明显;(2)成品油库存低于6天的正常需求。

3.3.4特别严重预警(I)级:指县内资源已经不足正常需求的20%,国内原油供应出现严重问题。

具体包括:(1)已经处于严重预警状态,情况未能有效控制,正在进一步恶化;(2)成品油库存低于4天的正常需求。

3.4预警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集、核实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建议,报县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宣布进入预警状态。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IV级)、较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III级)、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II级)、特别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I级)四级,级别确定标准与预警级别相对应。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IV级

(1)协调机制。发生一般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IV级响应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2)资源保障。县商务局协助和配合石油公司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增加成品油配置计划。石油公司加大外地成品油配置计划的调运力度。县相关部门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加强罐车调控,优先保障管内装车。如属于局部地区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影响局部地区油品供应,由石油公司从毗邻地区紧急供应。

(3)销售控制。县商务局会同县物价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临时调整进销差价,与毗邻地区价格接轨,防止资源流失,保障成品油供应。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保障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对社会加油站实行限量供应;对出租车、私家车、过境车辆实行限量加油。如属于局部地区因突发事件影响油品供应的,在相关地区实行计划供应。

4.2.2III级

(1)协调机制。发生较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III级响应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布置工作,协调解决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召开新闻会,正确引导舆论。

(2)资源保障。县商务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增加资源配置。石油公司根据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将有限资源集中到深塘油库,实行资源集中调度。公安部门进驻深塘油库,实施安全保卫。

(3)销售控制。县商务局会同县物价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对成品油销售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抑制成品油消费,保障成品油供应;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采取调度令的形式对其它重点单位实行成品油指定供应,对重要厂矿、重点工程的用油进行限量供应;严格限制对普通厂矿的用油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和其他经销商的用油供应;对过境车辆、私家车辆限量加油。公安部门进驻油库和成品油重要销售网点,实施安全保卫。

4.2.3II级

(1)协调机制。发生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II级响应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布置相关工作,定期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通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和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2)资源保障。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汇报,请求增加成品油供应和运力保障。运输部门优先保证成品油运输。公安部门对油库及重点加油点实行特别安全防护,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成品油行为。鼓励推广使用替代能源。

(3)销售控制。县商务局会同县物价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价格监管,依法加大成品油销售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幅度,进一步抑制成品油消费。石油公司库存资源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对成品油实行计划供应。停止对社会加油站、经销商和普通厂矿、出租车辆、私家车辆的用油供应,控制过境车辆加油,限制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县内保留1—2个加油站,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供应。公安部门进驻油库和重点加油站,实施管制,确保安全。

4.2.4I级

(1)协调机制。发生特别重大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并启动I级响应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情况,进行事态发展的趋势分析,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迅速执行成品油计划供应的办法和规定。每天定时召开新闻会,向全社会通告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和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2)资源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动用国家储备油。县财政局配套相应资金。县应急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县内资源调运。

(3)销售保障。全县设1—2个特供加油站,严格实行计划供应。

4.3信息报送及处理

建立严格、完整的重大事件应急通信网络,编制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的详细资料,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措施和建议,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重大事件发生以及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机构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等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信息。

4.4应急处置

启动应急响应后,县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召集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指挥和落实。

4.5信息

信息要遵循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发生后,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4.6应急结束

当石油公司的成品油库存与后续资源供应恢复到正常水平,县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各种损失,并上报本单位在应急处置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造成的损失。

5.2总结评估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定对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石油公司在保障正常供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应急库存。

6.2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要建立公路、水上交通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县商务局负责协调铁路部门制订铁路运输应急保障方案。

6.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拟订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

6.4资金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根据处置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石油公司要设立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6.5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系统通信联络畅通。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普及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成品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且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2011年,是我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向着“十二五”目标努力奋斗的起步之年。因此,自年初以来,县经济商务局就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充分发挥和履行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煤、电、油、运等后勤保障工作,努力确保生产秩序井然有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下面,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全县煤、电、油、运工作作如下专题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生产经营有序。我县有煤炭生产企业(白云洞煤矿)1户,在企业生产监管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服务工作前置,帮助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通过采取安全生产不定期检查、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等有效措施,使企业煤矿生产能力得到稳步提高。截止10月底,共生产原煤8400吨,同比增长12.5%;全社会用煤25万吨,同比增长20.5%;全年预计生产原煤10000吨,同比增长17.8%,全社会用煤32万吨,同比增长19.4%。除此之外,积极鼓励企业加快向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迈进,预计12月底将成功帮助企业完成标准化矿洞改造,进一步增强企业生产能力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电力资源供应平稳。以提供能源保障促进经济增长为目标,帮助和支持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增加发电量,切实抓好全县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水电站19座,总装机容量达20.4万千瓦,同比增长4.08%,预计可发电量8.5亿度。1至10月,共完成电力投资3300万元,完成供电量55745万度,同比增加15386万度,同比增长38.12%。全年预计完成发电量45000万度,同比增长9.56%,完成供电量65000万度,同比增长28.71%;电力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630万元,同比增长37%,工业增加值9677.6万元,同比增长29.8%。

(三)成品油有效保障。为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和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积极抓好成品油调供、监管等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布局。结合我县公路干线建设及区域跨度实际情况,对成品油网点设置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加油站38座,主要分布在广昆高速、珠西二级路及莲城、八宝、珠琳等乡镇和323国道沿线,其中,一级加油站2座、二级加油站1座、其余为三级加油站。现有油站中,正在经营24座,其中,中石化8座、中石油5座、社会加油站21座,实施搬迁2座,进行改扩建2座。预计“十二五”期间共规划建设加油站56座;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大与上级商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中石化、中石油等相关企业的协调力度,及时反馈需求情况,争取成品油对全县市场的投放量,有效保证全县境内成品油市场供应。1至10月,全县共购进柴油49829吨,汽油10968吨;销售柴油49637吨,汽油10770吨;柴油库存504吨,汽油库存534吨。全年预计购进柴油54229吨,购进汽油13268吨;销售柴油57872吨,销售汽油13158吨;柴油库存量364吨,汽油库存量382吨。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组织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各成品油站点进行专项整治。年初以来,共对27个加油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完成27个加油站年审工作,全县成品油站点经营市场秩序良好。

(四)道路运输形势乐观。随着我县道路网络建设密度和公路等级的不断增加及提升,将给我县物流业发展和运输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此,我局努力紧跟形势,做到未雨绸缪,目前正在实施调研,准备着手开展与公路管理、道路运输部门和邮政、圆通、申通3户物流企业的沟通联系制度构建工作,确保我县丰富的农副产品、原料、煤炭、生活物资能借助现代公路体系实现高效、快捷运输流动。

通过不断努力,在煤电油运等后勤保障物资充裕的前提下,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全县现价工业总产值完成15.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1%;全部工业增加值3.653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66.4%;限额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1.81%;限额以上利税总额2.5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9.78%;限额以上利润总额1.4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5.92%。

二、存在问题

一是煤电油运供需关系吃紧。因我县工业企业发展较快,金龙铁合金厂、宏顺全属硅厂、广南县高钛渣厂等几户高载能企业相继完成技改即将投产,对能源和运输的需求持续强劲增长;此外,受国内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汽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加的影响,石油消费继续扩大,供求关系紧张,容易导致油价波动和造成资源供给乏力。

二是电力资源供需矛盾凸显。由于我县电力结构不合理,对水资源依赖过强。受到干旱和企业生产等自然因素和客观因素影响,加之资源储备能力弱,枯水期来临时实行拉闸限电,由此形成阶段性缺电,给县内规模以上企业正常生产带来极大不利。

三、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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