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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提高孕产妇管理的规范责任感。
②逐渐完善孕产妇管理设施;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建立系统管理,并专干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专干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2号我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2号我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按时到中心卫生院核对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落实。
②按时接受上级进行的培训和工作督导,并保存督导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村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保持我村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我村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③按时排摸新婚夫妇,在孕前三月到孕后三月按时发放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官缺陷。
2017年度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 沿村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以党的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我院将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努力拼搏的精神,把今年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得更好,现将20xx年的工作计划拟定如下:
一、加强管理,提高素质
我院将抓住“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为契机,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做得好的给给予表扬奖励,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以理念上一层楼,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指导,并做出一定的惩罚,必要时可不定期将工作较差的村医协调到卫生院进行钍对性的学习和培训。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危急孕产妇抢救,保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提高认识,不断地把我镇的妇幼保健工作推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我镇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处于中等水平,为了使我镇妇幼卫生工作能够逐年有所提高,2014年还要继续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一年培训四次,一季度一次。不定期要针对个别工作能力较差的乡村医生进行弱项的单独培训,哪怕他们知识一天只增加一点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提高,对于镇卫生院的整体实力也将是一种提高,使各种适宜技术及方法能有效的传输给每一位村医,使他们能够较好的开展实际工作。当然,仅靠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各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最主要的是考虑如何调动每一位村医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妇幼保健知识的学习源源不断,而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学习。2014年起,通过何种方式才能更加有效地使村医的学习能连续下去,我院将积极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
三、业务工作,搞好搞活。
(一)、妇保方面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筛查高危孕产妇并专案管理,具体任务指标,按照县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指标按质的按量完成,要将产后访视这一薄弱环节实实在在的开展好,大力宣传并开展好新农合政策和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工作,组织村医学习救助程序,认真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本年度力争在年底以前完成XXX例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儿保方面
加强儿童系统管理和ARX、AOD管理工作,认真把7岁以下儿童体检工作开展好,推广好,把体检工作更好的融入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中,做好高危儿童的管理,认真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按卫生局下达的任务指标按质按量完成好。
(三)高危孕产妇的挽救和高危儿童的急救
为了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应做好危急孕产妇的抢救工作和危急儿童的急救工作,成立危急孕产妇抢救小组和危急儿童急救小组,公布急救电话,随时保持急救出诊箱的药品、物品齐备,接到呼救及时出诊抢救或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
(四)报表、图表、台帐方面
我院妇幼人员负责好本镇的月报表、半年及年终报表的上报和资料收集,村医负责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上报。村医于每月20日报一次原始资料,乡卫生院整理归纳于23日报县妇幼。
四、加大宣传力度,是村民的意识提高
一、制定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妇幼保健各项目标任务,年初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县妇幼卫生二oo九年工作计划》。《计划》中明确提出了预期目标和方法措施,强调了要广泛组织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积极寻求支持与配合,做好妇幼保健各项工作。强化了对基层保健员队伍特别是爱婴卫生院和防保站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两管”工作质量。
针对我县乡镇妇幼保健工作基础不高,部分保健员业务素质较低,为迅速提高保健员业务素质、强化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我们以爱婴卫生院和乡镇防保站为重点,建立了相应的检查、评估和目标责任制,按年初《计划》安排,儿保股、妇保股、信息股的业务人员对防保站和爱婴卫生院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季度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1月、3月,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爱婴卫生院和乡镇防保站进行2次全面的检查指导,重点是“两管”工作。主要是对表册的建立、各种表册填写是否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怎样发挥爱婴卫生院的优势进行了分析指导,就少数卫生院和防保站在检查中暴露的问题,检查人员给予现场指导,并填写整改意见书,要求院长或站长在意见书上签字,限期整改。4月12—16日,利用“降消”项目驻县蹲点机会,协助专家对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使产科建设得到逐步规范。
三、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造福一方百姓。
中央和安徽省政府共同组织实施的“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2009年已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县及时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县“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方案》和《**县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服务与资金运转程序》,制作和印刷了宣传资料。妇幼保健院根据项目要求,及时筹建婚前保健科,配齐科室人员和设备,制作职责、宣传、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标牌16块张挂于室内、室外。根据婚前保健检查需要,投资30余万元重新购置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00ma x光机及电透系统。软硬件建设的加强,有力提升了我院婚前保健的服务能力,有效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 《两纲》目的意义 措施 效果
体会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03.12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纲”顺利实施
为顺利完成《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市卫生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实施“两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组织实施,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健全网络,规范信息管理
全市妇幼网络组织健全,为规范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信息管理,汉中市妇幼保健院印发了《汉中市妇幼工作管理方案》,统一了信息资料的收集、填写、上报,使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数据收集真实、内容填写完整、上报及时,为顺利完成“两纲”各项工作指标奠定了基础。
积极开展母婴保健知识宣传
积极宣传妇女儿童保健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及健康水平。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重视、支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母亲和儿童健康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提高婚检率
增强广大群众的优生、优育意识,提高适龄结婚青年履行婚检的自觉性。
注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技能
一是利用每季度的例会,根据工作计划进行适宜技术培训。二是选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三是举办各类业务学习班和业务专题讲座。通过培训,全市妇幼卫生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强化妇幼网络建设,增强农村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一是首先规范县、乡、村各级工作职责定位,县级妇幼保健院在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下发挥龙头作用,负责全县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及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好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发放,做好乡镇妇幼专干及村保健员管理。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市农村妇幼卫生工作现状调研,摸清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现状。三是在全市农村推广了孕产妇住院分娩谈话记录,制定了《汉中市基层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规范了高危孕产妇管理,极大地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近几年连续低于全省全国水平。
汉中市2000~2007年妇女儿童保健各项指标
2007年全市活产28 013例,孕产妇死亡12例,孕产妇死亡率42.84/10万。在12例死亡孕产妇中,产科出血5 例,占41.67%,妊娠高血压疾病2例,占 16.67%,内科并发症2例,占16.67%,宫外孕1例,占8.33%,妊娠合并腹主动脉瘤破裂1例,占8.33%,败血症1例,占8.33%。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分娩者 10例,占83.33%,在乡镇卫生院分娩者1 例,占 8.33%,在家中分娩者 1例,占8.33%。
12例死亡孕产妇中,死于县级及以上医院者8例,占66.67%,死于家中者2例,占16.67%,死于途中者2例,占16.67%.
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妇女卫生保健各项指标接近全省、全国水平,尤其是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从2007年死亡的12例孕产妇中10例发生在农村,说明我们工作重点应放在农村基层、山区。从死亡原因看,孕产妇主要死因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疾病、内科并发症,其中产科原因占58.34%,居第一位原因,由此表明,产科出血仍为我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提高产科质量,提高住院分娩是当务之急,孕产妇死亡居前的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为贫困落后交通不便的山区,因此,孕产妇死亡率的高低与当地经济状况、文化、交通、卫生条件、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密切相关。
儿童保健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2007年7岁以下儿童 213154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195 601人,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1.77%,3岁以下儿童83 546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2.06%,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76.67%,5岁以下儿童中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2.08%,婴儿死亡340例,婴儿死亡率12.14‰,5岁以下儿童死亡 52 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3.99‰,出生缺陷发生率0.68/万。
汉中市2007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构成比:新生儿儿占婴儿死亡的76.47%,早期新生儿死亡占新生儿死亡的80.78%,婴儿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83.99%。儿童保健各项服务指标已达到目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的目标也已完成。从死亡原因前三位来看,第一位为急性呼吸道感染,第二位为新生儿窒息,第三位为早产或低体重,由此可见,新生儿期疾病的诊断和处理是我市今后工作的重点,需要加强产科质量,提高新生儿复苏技术是降低婴儿死亡关键因素。
工作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保障。二是健全网络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三是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是确保母婴平安,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母婴安全的共识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措施。五是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是降低两个死亡的关键。六是畅通绿色通道是降低两个死亡的重要环节。七是做好 “项目”是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促进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在妇幼卫生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根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或疾病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调查、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妇幼卫生工作决策和管理服务。
第三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考评。
第四条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向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上报国家和省上要求报送的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和数据,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经费予以保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广应当用现代信息工具和网络传输技术,提高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效率。
第二章机构及职能
第七条四川省卫生厅是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考评及妇幼卫生信息的审核、。
第八条四川省妇幼卫生信息中心是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和业务指导机构。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能:
(一)协助省卫生厅制定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相关政策,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收集、调查、汇总、质量控制、上报、反馈、存储等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
(三)承担国家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四)组织开展对下级妇幼卫生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向省卫生厅提供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六)经省卫生厅审核,全省妇幼卫生信息。
(七)承担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是本地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局主管业务的科室(股)负责。履行以下职能:
(一)根据全省统一规划,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计划,将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纳入对辖区各有关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二)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审核、。协调本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及与相关部门(计生、公安、民政、统计等)的数据核对。
(三)承担国家和省卫生厅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四)组织对辖区有关单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
(五)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条市(州)级、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当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设置妇幼卫生信息中心,配备专职信息人员,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在本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在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能:
(一)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年报、妇幼卫生监测及两纲监测中妇幼卫生指标等数据的收集、调查、汇总、质量控制、上报、反馈、存储等工作。对数据进行科学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
(二)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妇幼卫生服务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三)组织开展对下级有关单位信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做好信息咨询工作。
(五)对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
第十一条全省凡涉及妇幼卫生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主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承担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收集、调查和数据报送工作。上报的调查表或统计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按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所在地妇幼卫生信息中心,不得越级上报。调查表或统计数据及其原始资料应当由报送单位存档。
第三章人员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及省上关于卫生统计和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配备妇幼卫生信息人员。
第十三条各级妇幼卫生信息中心专职信息人员应当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备案;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应当报同级妇幼保健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妇幼卫生信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从事妇幼卫生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质。
第四章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制度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实行责任人制度。
第十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在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的各项规定。对未经公布的妇幼卫生信息及相关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涉及卫生统计调查项目应当由省卫生厅统一管理,具体遵照《四川省卫生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章责任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虚报、瞒报、伪造妇幼卫生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的;
(二)拒报或屡次迟报、漏报妇幼卫生相关统计数据的;
(三)对国家和省级交办的专项调查任务不落实的;
(四)对拒绝或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或向外单位提供相关数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送相关数据,经多次纠正仍不改正的;
(七)其他违反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一、在县卫生局,在县妇幼保健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并与村级签订了责任状,刷写了一些固定性标语。 l 二、在妇幼保健院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下,切实选好了村保健人员,每月组织召开了村级例会,有例会记录,利用例会并对村级保健院进行培训。坚持下乡15天下村督查,同孕产妇见面,有下乡等登记,有村保健员和孕产妇签名,抽查了20%的村,并由抽查小结。并且严格按照要求装订了各种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每个村配备了一名村保健员。按照上级精神,由村医担任保健员。下半年县妇幼保健院对其进行系统培训。我镇公卫办每月利用例会对其进行培训,保健员工资报酬由下拨款解决。
l 三、为了抓好“母婴安全工程”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灭新生儿破伤风,我们严抓了两个系统管理,对村保健员实施了奖惩制度。全镇统一使用由省妇幼处统一发放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手册统一由于产妇保管,孕3个月由村保健员摸底,上报到公卫办进行建卡,早孕检查,孕妇持手册到医疗保健机构做产前检查,住院时交医院接生人员填写好分娩记录和产后母婴情况,然后回收公卫办。住院分娩补助费用是:平产补助700元,剖宫产补助1900元,住院分娩大大提高。上半年出生活产数536人,产妇总数530人,产妇建卡508人,系统管理50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7%。产妇住院分娩527人,非住院分娩3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4%。筛查高危人数138人,高危筛查率26%。孕产期艾滋病检测306人,梅毒检测306人,乙肝表面抗原检测406人。出生低体重有21人,死产1人。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4人。孕产妇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对高危孕妇逐步进行了筛查和管理,及时建卡,发现高危因素在保健手册加盖红印,重点管理,并督促她们住院分娩,并及时转诊,高危转诊率达85%。加大叶酸普服的宣传,叶酸发放120人,叶酸投服人数401人,叶酸服用率75.7%。叶酸服用率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在下半年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达到90%的要求。
l 四、7岁以下儿童6163人,保健覆盖4846人。5岁以下儿童3657人,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2921人,体重<中位数-2sd人数21人,中重度贫血人数41人。3岁以下儿童2359人,系统管理1873人,婴幼儿系统管理率达79.4%。使用【湖南省儿童保健手册】,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了系统的管理,婴幼儿出生后7天以后进行了登记,按3:2:1方案进行体检,并筛选管理体弱儿,发现体弱儿62人,并填好体弱儿管理卡,加强指导合理治疗,每月体检一次。
l 五、每月开例会一次,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培训到位,每月有黑板报,季度宣传栏。
l 六、在全镇范围内取缔家庭接生,普及住院分娩,依法严厉打击了非法接生,实行平产住院分娩850元,剖宫产2200元,并向社会公布,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住院分娩率达10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09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
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实施新两纲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实施纲要的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动员各级、各部门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形成实施纲要的强大合力,确保纲要各项目标的完成,以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下面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前段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一简要汇报。
一、前段实施新两纲情况的简要回顾
自2001—2010年延州妇女发展纲要和延州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各成员单位围绕两纲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实施纲要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市里及时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市直大委也都相应地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围绕市政府颂布的新两纲的全面实施,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下发了纲要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各乡镇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也根据任务指标和职责分工,及时制定了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把任务指标层层进行分解,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为了切实加大实施力度,最近,我们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纲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检查组和统计监测组,从运行机制上进一步保证了新两纲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作为推动纲要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两纲的宣传。亠是利用节日宣传。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纪念日等有利时机,通过举办三八节、六一节庆祝活动、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系列活动,组织儿童才艺大奖赛、小公民道德建设征文活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新两纲的目标、任务等,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二是利用宣传月宣传。把每年的三月和六月作为实施纲要宣传月,通过上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婚姻法小册子、发放两纲宣传资料等形式,使两纲深入人心。三是通过媒介促宣传。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常年开设《巾帼风采》、《家教园地》、《妇幼保健》等专栏,宣传“九五”纲要取得的巨大成绩及新两纲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今年三八节期间,在电视台、延州日报集中宣传第三届延州巾帼十杰、巾帼岗位明星,宣传她们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成绩,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扩大了两纲的社会影响,促进了两纲目标的落实。
(三)坚持齐抓共管,推动纲要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任务重。纲要实施中,我们依靠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实施,重点抓了妇女儿童教育、保健、参与、维权四大系统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教育工程。就是多渠道、多层次抓教育,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科技素质,从根本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2002年底,全市3—6周岁学前儿童入园率城市、农村分别达98%和85.2%。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的实施,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保持在10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77%。城乡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89%的城镇职业妇女接受了职业培训,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全市共有6832名农村妇女获得了绿色证书和农民技术员职称,其中276名妇女获得了中级职称,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保健工程。就是抓好妇幼卫生保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共有26家爱婴医院、22所乡、镇妇幼保健机构,完成了“一无三配套”(无危房,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建设。全市乡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27所,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妇产科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壮大了妇幼卫生队伍。充实健全并不断完善了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孕产妇管理得到加强,妇女享有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新法接生率、农村住院分娩率等大幅提高。到目前,全市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1.02/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6.73‰,低于(上级市)市平均水平,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已全面走向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参与工程。就是抓好妇女就业和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和参政能力。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了对女干部的培养和提拔重用。到目前,全市机关女干部达到341人,市级班子中,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各配备了一名女领导干部,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达到45%。市、乡两级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分别为23.3%和24.4%,政协女委员的比例为24%。女党员、女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有女党员7534人,占党员总数的11.43%,2002年来新发展女党员356人,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21.04%。妇女劳动就业和特殊保护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就业比例稳中有升,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到目前,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中女职工23311人,占职工总数的42.3%。加快建立生育保险基金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工作。从去年8月份至今,全市共征缴生育保险费280万元,为898名女职工支付了生育保险金230万元。
四是维权工程。就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里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规定。各级都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市妇联开展了“优秀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积极落实《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大检查和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特别是加大了乡镇街道、村办和民营经济企业的检查力度,切实保证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总之,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实施两纲取得了较大成就。这首先得益于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支持,同时也是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密切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各位成员以及所有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新的形势,两纲实施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妇女参政比例偏低,农村妇女进“两委”比例偏低;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困难;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人身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都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以解决。
二、下步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动阶段性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下半年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阶段性监测评估,希望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延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制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我市“十五”计划和省、(上级市)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今后1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延州妇女发展纲要》涉及妇女与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6个领域38项目标,《延州儿童发展纲要》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环境等4个领域18项目标。实现这些目标,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反映着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妇女儿童发展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到实处。
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两纲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行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中继续增加宣传内容,宣传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纲要要坚持面向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提高其自觉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在宣传形式上,要做到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宣传相结合。市里继续把每年的3月和6月定为两纲宣传月,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平时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活动等大力宣传两纲,形成宣传声势,做到集中宣传有,经常宣传不断线,引导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
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工作于XX年9月份在我市开展,我们铁东区防疫站作为鞍山市项目工作区之一,承担着大量的工作任务,为此我们积极动员,利用大量业余时间开展了此项工作。首先开展了对fsw的外展干预工作,为提高这些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高危,以降低艾滋病及其它性病的感染机率,共对fsw外展干预1823人次,发放安全套4654个;为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套的使用率,降低流动人口感染机率和传播艾滋病、性病的危险性,我们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建筑工地50余家的流动人口进行外展干预2118人次,发放安全套9919个;对vct者进行咨询检测1387人次,其中检出hiv阳性4例,完成3例流行病学调查,另外1例至今没有找到。并对辖区内31家公共场所(足疗馆、休闲中心、洗浴中心、音乐厅)等单位的服务人员进行了安全套推广使用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免费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从而增强了所有服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月8日晚省项目办对鞍山市项目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其中对铁东地区的fsw干预工作进行了检查抽检,检查结果令省项目办卢主任非常满意,并对我们前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肯定。现共进行hiv检测9425份,其中查出4例艾滋病感染者,13例梅毒。4--5月我区承担了350份的性患者血清检测工作,由辖区内的两家医院市中心医院、鞍钢铁东医院协助完成。
性病疫情报告工作:XX年1―3季度共报告性病6类490例,其发病率为100/十万。其中hiv9例、梅毒152例、淋病56例、尖锐湿疣5例、非淋球菌性尿道炎262例、生殖器疱疹6例。
消杀工作
“四害”监测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的工作计划及部署,我们定期对“四害”的生长繁殖情况进行监测,了解其生存环境及存在密度情况,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关传染病的防控措施。1-10月份共监测鼠密度9次,布鼠夹1068个,捕鼠10只。监测蟑螂7次,布蟑螂板170张,捕蟑螂78只。监测苍蝇7次,捕蝇17只。监测蚊12次,捕蚊3只。同时我们配合全市的春季统一灭鼠行动,进行了灭鼠前后的鼠密度监测,均为1%。
5月份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共有150余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消毒知识、医疗废弃物处理、疫情相关知识及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并对医疗机构在消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检测工作,共抽检2家,全部合格。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及卫生监督监测,并书写了监督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共建档50家,监测22家,采样49份,有1份不合格,合格率为97.96%。监测紫外线灯管40余根,合格率为50%。
卫生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监督覆盖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管辖单位认真检查,并运用自己所学的卫生知识耐心指导业户,帮助他们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去做,使各食品及场所单位的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行业的卫生标准,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共处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7家,罚款8900元,处罚公共场所单位19家,罚款3600元。通过我们认真监督,严格执法,有利地打击了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卫生许可的申报程序逐步趋于完善。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时,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站内规定,要求业户提供各种相关的资料,并耐心解答业户咨询及时对申请业户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卫生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在卫生许可的验收审批过程中,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坚决不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的卫生标准,提高了经营场所的卫生质量,防止了食品的交叉污染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也为近年来餐饮单位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提供有利条件。
今年新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760户,新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09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2670人,其中有223人体检不合格,均依法及时调查岗位。体检合格率98.24%。今年我区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在认真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共采集餐具采样1215份,不合格94份,合格率为92.3%;食品采样527份,不合格22份,合格率为95.8%;公共场所采样651份,不合格4份,合格率为99.4%。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卫生局专门成立了鞍山市铁东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郑岩担任,副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李庆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主任由李庆华副局长、防疫站站长兼任。同时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也成立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铁东区卫生防疫站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同时制定了《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为了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区卫生局及防疫站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科主任、全体卫生监督员及全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相关文件、方案及会议精神,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要把这次攻坚战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将其视为与抗击“非典”一
样重要。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会上站领导还反复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保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4个100%和1个95%。
按照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落实《鞍山地区餐饮原料采购与使用整治行动(辽宁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培训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支部召开《餐饮业原料采购与使用知识培训班》,全区共有312家餐饮单位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特聘请了市卫生监督所崔卫红教授详细讲解了《餐饮单位原料采购与使用的卫生要求》,并播放了相关内容的系列片,发放《餐饮从业人员读本》304套。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全区各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对原料采购索证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卫生安全意识及责任感,为进一步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鞍山日报、鞍山电视台、鞍山人民广播电台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食品卫生监督科室还分别以责任区为单位,召开7次地区业户会议,进一步强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并详细讲解了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方法及如何记录台账,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去做,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这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利用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站领导包科室,监督员包业户,按照谁管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位食品卫生监督员还签订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这也更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使每位监督员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一户不漏,不留死角,家家走到,户户指导。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各餐饮单位进行再检查、再指导,再规范,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督查监管到位。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区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了2户无证经营业户。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我们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法及措施,利用现有条件进行了内部资源调整。全体卫生监督员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并将全站的车辆都用来保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大大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对于力量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困难地区,所有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亲自下到基层,挨门逐户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为了打好这次攻坚战,还制定了每天总结制度,使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均能及时了解全区的工作动态,掌握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监督覆盖面达100%,监督频次达到3-4次/户,书写监督文书1290份。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个别“钉子户”及卫生条件极差、根本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业户,我们均协同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共查处58户,查处率达100%。我区无大案要案发生。按照上级要求每缝3、8日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2篇。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逐街逐户地反复进行地毯式监督指导,对每一餐饮单位的监督频次少则2-3次,多则5-6次,完全做到了一户不漏,不留死角。真正做到了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好,稍加整改就可达标的单位,我们本着“靠上一批”的原则,督促其尽快整改后,办理了正式卫生许可证。对于那些卫生条件较差,短时间内难以达到卫生标准的单位,我们本着“过渡一批”的原则,令其负责人做出保证,在半年内整改完善,之后发放了临时卫生许可证。而对于那些卫生条件很差,根本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及一些“钉子户”,我们均书写了卫生监督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协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目前我区共有餐饮单位840户,其中持有正式卫生许可证的有637户,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有203户,进行量化分级的有823户,量化分级实施率达97%,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依法进行查处的有58户。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多次召开相关人员的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分析工作思路,探讨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工作目标。首先我们发放了《辽宁省卫生厅第5号公告》、《餐饮单位承诺书》、《食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及台账制度》、《辽宁省餐饮业食品索证办法》各840份,统一下发到每一个餐饮单位,并当场粘贴上墙。并带回一份各餐饮单位签字后的承诺书,作为我们监督机构存档。同时我们还印制了1000本统一规范的《台账》,发放到每一餐饮单位。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每到一户我们认真检查、督办卫生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格要求各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索证验收制度,认真指导每一餐饮单位进行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记录;认真检查是否有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立即查处。通过全体卫生监督员的共同努力,连续奋战,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基本上达到了上级的要求。
针对重点单位(中小型餐饮单位)、重点人群(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我们还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中小型餐饮单位的整治,我们结合铁东区政府的“百日会战行动”联合工商、税务、质监局、环保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重点整治,对于不合格单位上报市、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我区共有学校食堂29家,食品原料索证、卫生状况良好,只有一家是新办证的未进行量化分级,其余均进行了量化分级,从而保障了全区师生的就餐安全。对于我区的4户建筑工地食堂,由于不具备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均依法进行查处。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放弃多少个休息日,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忘我工作着。通过全体监督员的不懈努力,我区餐饮单位各种卫生状况大有改观,尤其是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索证及台账记录有了明显的变化。为我区的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的经验和做法是:第一、按照管辖区域的不同,分别召开了5次现场会,宣传推广一些好的单位的具体做法及工作经验,从而使与会单位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第二、站领导与卫生监督员签订承诺书,使压力变成一种动力,增强了每位监督员的责任感及紧迫感,从而调动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第三、让“过渡一批”取得临时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书写保证书,对于他们起到了一种自约的作用。是一种无形的压力督促他们抓紧整改,以达到取得正式卫生许可证之目的。
通过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大大提高了全体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及全体餐饮单位服务人员对这次餐饮消费安全工作的认识,餐饮消费安全工作是一件与每个人都戚戚相关的大事,它涉及千家万户,是一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康的大事,绝不可忽视。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各餐饮单位自身的管理水平。改善了我区的所有餐饮消费环境,提高
了消费安全系数,为广大市民进行安全消费营造了放心的环境。在本次行动中,还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广大群众对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达75%,基本得到认可。自7月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接到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5起,均依法进行处理,查处率达100%,其结果反馈给投诉者,使群众比较满意。
存在问题:
1、卫生防疫队伍人员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站承担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工作量较大,由于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且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满足不了快速发展的工作需要。
2、办公用房、监督车辆不足
首先办公用房严重短缺,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服务人口在40―80万,工作用房应为3200―6500平方米,而目前我站的工作用房仅有1200平方米,离标准用房相差甚远。并且业务用车也满足不了工作需求。
3、监管对象法制意识淡薄,执法困难
由于个别业户素质不同,法律意识淡薄,对我们的工作不能积极配合,造成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11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精神。加强我站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运行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
2、加强疫情管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使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学校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做好鞍山市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调查工作,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落实对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及“四免一关怀”政策,认真完成特殊人群的hiv抗体检测工作。
4、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做好儿童基础免疫及强化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8%以上。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成果,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力度,在成人中推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5、继续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流感、布病、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霍乱、伤寒等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做好对“四害”及院内感染的监测与评价。完成全国碘盐日常监测工作任务。
6、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培训系列教训》做好全站职工的各方面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
7、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医疗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使我区的食品和场所等单位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
8、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卫生许可的申报审批程序。
9、进一步抓好餐饮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做好中、小型饭店的整顿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