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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建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通过生态示范建设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省级生态乡镇(村)的申报工作,为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落实。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我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标准,各乡(镇)均应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同时每个乡(镇)还应申报1—2个省级生态村,条件较好的可多申报。已获得省级生态乡镇或生态村命名的单位,应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或生态村。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清洁能源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等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建设。
一、申报标准
1、园区规划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土地流转手续规范完备,已建成面积达到100亩以上;
2、园区产业为长效农业产业,主导产业与产品明晰,主导产业占比60%以上;
3、园区水、电、路、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较为配套,机械化水平较高,园区整体形象良好;
4、园区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较为完整,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园区实现种养结合或生态循环,环境保护、污染防控、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与措施到位,生产环境和主导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
5、园区管理规范,经营制度健全,生产组织及带动农户的方式先进,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初步形成“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经营格局,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较高,对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贫困户稳定脱贫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
6、园区科技应用水平较高,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能力较强;
7、园区经营主体明确,应为在市场与质量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社会诚信度高,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能力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
8、园区基础设施用地和环评手续齐全。
二、申报认定范围
2020年县级农业园区申报认定范围为农业园区空白的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三、申报认定材料
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认定材料主要包括:
1、镇人民政府正式推荐上报文件;
2、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申请表;
3、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4、平利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5、平利县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
6、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7、土地流转合同或镇村证明;
8、带动农户及贫困户花名册;
一、加强生态区建设与保护,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
1、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目前我市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1982年微山县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南四湖鸟类自然保护区,1994年被山东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又在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市有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峄山自然保护区和十八盘自然保护区。我市建设了南四湖、泗河源头2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现都已取得了阶段性建设目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监管力度,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了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我们也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了省局。
2、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及生态县(市、区)建设。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市,金乡、微山2县获得国家级态示范区命名;兖州、邹城、曲阜3市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生态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各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的质量和进度,除泗水县外,其他各县市区生态建设规划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并经人大批准实施。
3、建设绿色通道。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种植树木和花草,形成绿化美化相结合的风景线、生态线。加强城市绿化,增加树种,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建成城市沿河休闲场所,进一步搞好道路绿化带建设,形成城市生态走廊。
4、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夏收、秋收到来之际,下发了秸秆禁烧的文件,与监理站一起开展现场检查活动。重点在104、105、327国道、京九、京沪、兖石沿线及嘉祥机场附近。
5、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为做好*年度省级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我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有条件的乡镇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督促乡镇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帮助有关乡镇因地制宜地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技术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为做好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的通知》。加强对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指导,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指导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005年,我市共创建全国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邹城市北宿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汶上县汶上镇、次丘镇、郭仓乡,鱼台县王鲁镇、张黄镇,邹城市唐村镇6个乡镇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在此基础上,*年,在省环保局的认真指导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完成了新兖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及梁山县拳铺镇、任城区接庄镇、微山县留庄镇、韩庄镇及汶上县南站镇等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创建活动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镇经济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增强了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1、生态建设工作政府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还不理顺。生态市建设的理念还未能做到深入人心,在一些地方并未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生态建设的有关政策还不到位,规范性文件支撑不够,工作尚未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存在的工作机构薄弱、人员编制偏少等问题,
3、生态市建设的技术与资金支撑不够,一些影响生态市建设的技术缺乏突破,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肥、农药的减量化替代技术,农产品的无污染加工技术等。生态市建设是一项与经济双赢的工作,但在启动阶段,还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
4、结构性调整的任务艰巨,这其中即包括对工业结构的调整,如需要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产品、技术与行业,又包括对农林畜牧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开发有机食品、调整种养结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在建设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具备申报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条件的积极申报,在建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创造升级条件。我市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今年有望升级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峄山和十八盘在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做好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大南四湖、泗河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力度,确保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加快南四湖自净功能研究,建立人工隔离带,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建成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十八趟省级森林公园、峄山地质公园,建成梁山、泉林、九仙山、安山寺省级风景名胜区。
2、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已命名的生态示范区根据规划目标抓紧实施,争取在规划年限通过验收;未获命名的县市区继续申报,将我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成生态示范区。
3、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我市在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特点,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科学整合城镇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优化乡镇工业结构,建设乡镇工业园区,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和监控。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促进县级市向中等城市发展,小城镇向中心镇发展。按照生态市总体规划指标的要求,制订并实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城镇和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年重点抓好兖州兴隆镇、任城区李营镇、泗水泗张镇、曲阜姚村镇、微山韩庄镇等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创建一批文明生态村。
4、大力发展生态居住示范小区。建设“绿色环保社区”,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住条件,优化服务网络,治理社区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大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推广应用环保材料,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增加室内有害物质控制的内容,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最佳人居环境。
四、拟采取措施及工作建议
1、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克服只重视眼前经济利益,造成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短期行为,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保障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力争使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的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部分区域的生态破坏得到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加快生态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支持,明确环保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权,确立保护主体(开发者)的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参与,管理规范有序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的行政手段体系和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生态保护。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规与标准,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毁坏林地,污染水资源,浪费土地,违者必究,对不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地区,要做出规划,创造条件,实行异地开发和安置,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3、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加强生态保护队伍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生态保护统一监督能力。同时,加快生态保护的标准、规范和技术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生态保护执法提供支撑基础。增加工作经费,在投资计划、科研立项、国际合作等方面,向生态保护倾斜,连续扶持几年,使之成为力量。
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分级登记和备案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生态破坏限期治理与定量考核制度、生态破坏状况定期公布与公众监督制度。开展对生态保护的定量考核,济宁市生态监督年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市直部门联合检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整体推进工作的实施。
5、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科研攻关,依法保护研究开发成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各类试验示范区。推广规范化的技术规程,组建生态监测网,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站。
6、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作出长期安排。积极争取利用国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赠款要优先考虑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
四、建议和意见
1、建议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
一、政策落实及项目对接与实施情况
(一)加强了生态保护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实施”的原则,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生态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一些能产生效益的项目推向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型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先后开展了生态风景区、无公害蔬菜基地、有机茶基地、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建设。21个乡镇先后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并向省环保厅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待省环保厅组织验收通过后命名。
(二)强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1——2020年《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构建生态大县,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改变当地落后面貌的重要一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国家级生态县具有巨大的鼓舞和推动作用。2012年我县选取位于我县城乡接合部的、竹市两镇选取13个行政村积极申报2012年省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2012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2012年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642.9万元,计划总投资2142.9万元。获得批准后,我县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了项目建设。一是狠抓农村饮用水安全,对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四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3年1月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进行了验收,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验收合格。
(三)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力求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在改善和提高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引导居民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向持续发展型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此我局积极与上级联系,进行项目对接,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26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5336.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695.9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12380.1万元,社会资金3201.7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17076万元。
(四)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我局于2011年申报了“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经多次与省厅、市局汇报衔接,市环保局就项目的申报按照省厅精神召开了专题项目对接与项目技术方案编制会议,2013年8月,已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厅,并呈报国家环保部。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面积499平方公里,资金未明确,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可行性,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国家、省等多级进行适当土壤环境保护补偿。
(五)积极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2011年,为威凌金属公司脱硫工程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2012年,为云峰食品冷冻公司废水治理项目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6万元;同年,为我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10万元;2013年,为华兴锰业公司争取重金属治理资金300万元。为解决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历史遗留尾矿及废渣的污染问题,服务于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我局全力以赴配合全省完成国家、省规划确定的任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项目对接上,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汇报,积极申报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1500.02万元.
二、请求和建议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 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镇出台了《关于*年度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发展“一镇一品”、“特色基地”、“水利建设”、“大户培育”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激励政策,我们积极引导,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规划:1、农业企业争取上一个新的台阶,绍兴县和兴茶厂力争产值上亿,争取有更多企业列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省重点林业龙头企业、绍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绍兴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和优秀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2、筹建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争创省级示范合作社。3、提升农庄经济水平,建设农家乐示范村、示范点。4、加强“一镇一品”特色基地建设,以“一荤三素”为主,即新扩建山地蔬菜基地、吊瓜子基地,新引种美国提子,大力发展长毛兔产业。5、积极申报“中国香榧之乡”,省级森林公园。6、积极实施“兴林富民”战略,争创省级“兴林富民”示范镇,省级兴林富民示范村,市级“兴林富民”示范村和县级“兴林富民”示范基地。7、全力推进绿色生态建设,加速村庄绿化建设。8、积极抓好“新时期治水工程”等。有关现代农业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及时与上级局办加强联系,加强沟通,争取上级局办的支持。
二、加强农业生产安全
我们主要抓了森林防火、动物防疫、防汛防洪工作、农机生产安全,并落实有关责任制。
三、积极争创中国香榧之乡
经多方联系,在组织好有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于20*年6月2日邀请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有关专家到稽东镇实地踏看,了解有关香榧园区建设、基地建设和品牌建设等情况。
四、继续搞好农业结构调整
落实好单季水稻高产示范方车头、大桥各一方,加强对小舜江上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大桥村建立绍兴县惠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落实浙江省农业厅农业推广基金项目,进行测土配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注重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引进新品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山地蔬菜、吊瓜子基地建设,新引进150亩美国提子,抓好长毛兔生产,洋中村长毛兔基地成为全县最大的长毛兔基地。
五、加快“兴林富民”建设步伐
规范落实省级“兴林富民”示范村1个、市级“兴林富民”示范村1个、县级“兴林富民”示范村2个,并在此基础上,将积极争创省级“兴林富民”示范镇。全镇落实初制茶厂优化改造4家,名优茶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3月初组织妇女主任及有关名茶能手等赴御茶村参观取经,“稽东”牌名茶获省茶博会金奖,“越州”牌名茶获茶博会银奖。全镇07年上半年茶叶总产量1350吨,产值2051.95万元,其中名茶265吨,产值325万元;大宗茶1085吨,产值726.9万元。07年新购置名茶机械280台,全镇新发展香榧基地1500亩,河岸绿化7500米,公路绿化7.5公里,上半年供应蚕种150张。
六、积极抓好新时期治水工程
落实山塘水库除险加固5座,总投资42万元,已完成2座。农民饮用水项目3个村总投资39.81万元,已经动工;小流域综合治理5个村,总长3280米,总投资149.5万元,已经动工;车竹畈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总投资428万元,已完成70%;全镇溪流保洁工程扎实开展,落实好山塘水库的各项制度。下半年工作为上报大王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242万元;上报山塘水库除险加固5座,上报小流域整治项目3个村,做好集镇水厂、蝙蝠岩电站的验收。
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服务,科技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1、挖掘项目资源,建立信息库。今年来,我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对科技项目资源做到早摸排、深挖掘,采取电话联系、走访企业、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近距离与工、农企业沟通和询问,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特别是和我县特色产业密切相关的内容和需求,先后把XX市新欣农牧有限公司、XX市大海菌业有限公司、随县鲁城河马铃薯生产专业合作社、XX市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XX市金梧桐禽蛋有限公司、XX市展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作为重点跟踪对象,将挖掘出的优良种鸭繁育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开发、生态型食用菌菌种标准化生产及产业化开发、脱毒马铃薯标准化生产与示范推广、有机葛根产业链建设、无公害现代化蛋鸡养殖技术与出口创汇、静止法无土栽培技术在蔬菜安全生产中的应用等6个项目纳入科技项目库。
2、注重指导,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我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到项目争取和服务中去,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2012年项目指南,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的项目申报材料,安排专人逐项精细指导、认真审查,通过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资料的质量。
3、认真筛选,择优申报。坚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的原则,对企业申报项目采取认真调研、形式审查、反复比较、集体讨论的决策方式,力求向上推荐的科技项目技术创新强、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切实对随县经济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上半年,我局共组织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项目4个,批准立项2项,其中XX裕国菇业有限公司申报科技富民强县项目:香菇标准化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XX宏宇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高速气流清扫除尘装置,获得国家贷款贴息70万元。另外,我局正积极围绕XX省科技兴贸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等前期重点推进项目开展工作,已经报送申报材料的有香菇加入脱水蔬菜深加工出口项目(XX龙泉食品有限公司)、葛根柿叶健康茶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XX市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正等待审核批准。
4、做好跟踪,积极向上争取。对上报项目,县科技局积极做好跟踪服务,保持与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我局领导经常亲自深入到企业和基层调研,认真听取企业汇报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申报向随县倾斜。同时,对已立项的项目,认真做好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计划实施;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提高政府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
(二)主动出击,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
我局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利用科技优势积极主动地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域外资金,抓住有利的机遇,耐心工作,有效的促成了与投资者的全面合作。今年6月初顺利完成了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一半以上,北京联飞翔科技责任有限公司5500万“滤清器”项目落户随县经济开发区。在做好引进资金、引进项目的同时,注意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为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做好向域外推介工作、更多更好的吸引域外资金来我县投资奠定基础。
(三)精心组织,科技下乡及技术服务呈现新气象。
(四)严格管理,产学研、专利工作取得新成绩。
1、推进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为切实提高我县产学研活动的质量,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们专门组织县内企业进行座谈,积极了解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问题,积极为其寻找技术合作伙伴;组织企业与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XX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系,现已达成意向性合作协议8份。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专利申请工作。为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科技局把知识产权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服务,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我局领导主动走访随县各企业,帮助他们发掘专利技术,实现专利申请数11个,其中楚奇化工、二月风、李鑫(食用菌包装)、华睿化工、鸿泰电子等各申请专利1个,环宇机械、大海菇业等各申请专利3个。
(五)服务大局,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再上新台阶。
1、计划生育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计生政策、确保优生优育,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计生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为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我局领导亲自带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抓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移民工程。为认真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我县接收丹江口库区移民工作,县科技局结合工作实际,从解决移民的需求和了解移民的思想动态入手,到新街镇、万福店等地移民搬迁安置点搞好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六)强化管理,抓好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为便于2020年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实施,拟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的养殖场建设内容为当年新建、改扩建,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圈舍、引种、消毒设施补贴申报对象为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奖补申报对象为规模场及专业户。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XX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X农牧〔20XX〕X号)规定的XX省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位于非禁养区,符合环保要求。
二、补贴标准及要求
各镇要根据辖区内生猪养殖企业实际生产规模以及发展情况,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出发,指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选择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一)新(扩、改)建标准化圈舍补贴
1.补贴标准
对当年新建、扩建标准化圈舍500平方米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和成效的,按照15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对当年新(扩)建标准化大棚养殖圈舍500平方米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和成效的,按照15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对当年改建标准化圈舍500平方米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和成效的,按照10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
2.新(扩)建标准化圈舍技术要求
(1)当年新(扩)建标准化圈舍5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达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饮污分离;
(3)标准化圈舍为砖混或钢架结构,全封闭式圈舍,塑钢门窗采光、配备纱门纱窗,防暑降温采用风机通风、水帘降温等模式,防寒保温采用地暖等模式;
(4)漏缝地板、采用刮粪板清粪;
(5)舍内地面硬化、屋顶经保温隔热处理、冬暖夏凉;
(6)每栋猪舍配备消毒器械;
(7)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设施。
3.新(扩)建标准化大棚养殖圈舍技术要求
(1)当年新(扩)建标准化大棚养猪圈舍500平方米以上;
(2)钢管搭建,屋顶材料具备防水、保温、防晒功能;
(3)栏舍为单走道双排栏,地面硬化、配备漏粪板、自动刮粪板;
(4)窗户采用铝合金或塑钢推拉窗加窗纱,具备采光、防蚊蝇功能;
(5)防暑降温采用风机通风、水帘降温等模式,防寒保温采用地暖等模式;
(6)每栋猪舍配备消毒器械;
(7)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设施。
4.改建标准化圈舍技术要求
(1)当年在原有猪舍基础上改建标准化猪舍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
(2)改建后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
(3)改建后圈舍为全封闭式,塑钢门窗采光、配备纱门纱窗,防暑降温采用风机通风、水帘降温等模式,防寒保温采用地暖等模式;
(4)改建后圈舍装有自动投料、自动饮水等设施设备。采用漏缝地板、刮粪板清粪或圈舍改建后作为产房(保育舍)需配套建设定位栏(保育箱)等设施;
(5)改建后圈舍地面硬化,屋顶经保温防热处理,冬暖夏凉;
(6)改建后每栋猪舍配备消毒器械;
(7)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设施。
(二)引进良种猪补贴
1.补贴标准
对从祖代种猪场引种猪20头以上的猪场,给予300元/头补助;对从父母代种猪场引种猪20头以上的猪场,给予200元/头补助。
2.引种要求
(1)从祖代种猪场引种的,需提供省级农业农村厅发放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从父母代种猪场引种的,需提供市级农业农村局发放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需提供引种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引种合同、引种证明、购种发票和引种时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合格证明。
(三)消毒设施补贴
1.补贴标准
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的消毒通道、消毒间、出猪台,建成并发挥作用的,按照5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
2.消毒通道、消毒间建设技术要求
(1)消毒通道地面硬化,便于运输车辆进出;
(2)消毒通道长不小于6米,宽不小于4米,池深20-30cm,上方建顶棚,并有喷雾消毒装置;
(3)消毒间为砖混结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内有更衣间、喷雾消毒等设备。
3.出猪台建设技术要求
(1)出猪台为过道砖混结构、地面水泥硬化,两旁有栏杆,做到结实、易于冲刷,耐受各种消毒剂腐蚀;
(2)出猪台建设在猪场下风口,坡度小于20度;宽度为0.5-0.6m,出猪台离地面高度为0.8-0.9m(符合养殖场装运育肥猪车辆高度);
(3)配备相应消毒设备。
(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奖补
1.畜禽规模养殖场补贴标准
(1)对当年新建干粪堆积房30平方米以上、雨污分离,并购置运输等设备,实行种养结合,每个补助2万元;
(2)对当年新建粪污处理池容积达100立方米以上、雨污分离,通过管道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实行种养结合,补助3万元;
(3)购置干湿分离机,对粪污进行干湿分离,补助2万元,购置有机肥传送运输机的补助1万元。
(4)对当年新建沼气池在300立方米以上或新建沼气包1000立方米以上的,对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实行种养结合,补助3万元;
(5)对当年新购置有机肥生产设备对干粪进行有机肥加工,实行种养结合,给予补助3万元;
(6)对当年新建异位发酵床20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化粪池和管道,购置成套设备,补助8万元(其中设备补助2万元);
(7)对当年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30立方米以上,并建有配套设施,每场给予补助1.5万元。
以上1-7项目各场根据实际情况和治污模式选用,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组合,叠加申报,每场总补贴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未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的规模场必须要申报建设。
2.畜禽专业户补贴标准
(1)对当年新建干粪堆积房15平方米以上、雨污分离,并购置运输等设备,实行种养结合,每个补助1万元;
(2)对当年新建粪污处理池容积达50立方米以上、雨污分离,通过管道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的,实行种养结合,补助1.5万元;
(3)对当年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15立方米以上,并建有配套设施,每场给予补助1万元。
以上1-3项目各场根据实际情况和治污模式选用,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组合,叠加申报,每场总补贴资金不得超过3.5万元。未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的场必须要申报建设。
3.技术要求
(1)干粪堆积房为砖混或混凝土结构,有屋顶防漏雨,室内水泥地面,运输道路硬化,便于运输。
(2)粪污处理池为砖混或混凝土结构,地面和侧面要做防渗防水处理,顶部设置雨棚或盖板。
(3)无害化处理池应为砖混结构或者钢筋和混凝土密封结构,防渗防漏;在顶部设投置口,加盖密封;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对池底部和周围,用生石灰和消毒液经常消毒。购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对每头(只)病死无害化处理畜禽进行记录。
(4)具有明显的从养殖场到农田等场所的绿色低碳循环模式,要具备一定的土地承载能力,养殖场必须有足够的与养殖量相匹配的土地(自有、流转或长期合同)。
(5)养殖场区环境绿化与畜禽舍建设布局合理,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垃圾收集池,符合“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标准,做到环境优美。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验收程序
1.申报立项。申报单位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所在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后,镇政府填报XX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附件2文本统一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2.立项评审。对申报的建设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报请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进行项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企业组织实施。
3.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由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及时开展项目达标验收,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五、申报材料
1.XX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镇政府填报);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镇政府出具养殖场非禁养区(高沟、姚沟、刘渡、牛埠还要提供非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证明;
4.镇政府出具生猪规模养殖场达标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尚未备案的由属地政府出具粪污治理相关证明;
7.合法土地使用等材料;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A4格式,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六、其他事项
1.已享受过同类项目的企业不再申报;
2.各镇认真组织辖区内规模生猪养殖场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是企业,镇政府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项目建成后,企业及时提出验收申请;
3.项目奖补按农业农村局的研究结果依次排序,因资金不足当年未能按排的顺延至下年度;
4.禁养区养殖场建设的项目不予补助;
5.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奖补资金;
6.本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XX。邮箱:XX@XX.com
附件:1.XX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1
XX市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镇政府(盖章):
填报时间:
镇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简要)
项目建设
单位
地址
联系
电话
申报奖补资金类别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申报补助资金
(万元)
备注
申报奖补资金类别:填写新(扩、改)建标准化圈舍、引进良种、消毒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填表人:
负责人:
附件2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XX市农业农村局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2.总投资(万元)
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
3
项
目
概
况
4
投资
必要性
5
市
场
分
析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8
投
资
构
成
项目实施内容
金
额
其中财政补助
合
计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示范
带动
作用
生态
环境
影响
销售
收入、
利润
10
项目单位责任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
业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优(A)
中(B)
差(C)
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3.项目建设必要性
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6.项目建设方案
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8.投资构成
9.财务效益
10.示范带动作用
11.生态效益
综合评审结果
项
目
评
审
专
家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
专家签字
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
政补助
万元
镇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县环保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履行监管责任: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已建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2.县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市级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发[]187号)文件精神和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共申报项目3个,其中农村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项目1个、自然生态保护设施建设项目1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源治理项目1个。
3.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县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条件和范围要求,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
(2)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完成植被修复500亩、珍稀植物挂牌建档和设立保护标志牌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购置垃圾桶60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0户。
(3)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节水养殖,循环利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艺。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出水水质达到规定要求,设施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态乡镇创建水平。
3.分析评价。
县环保局深入到该3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发〔2013〕156号)的要求,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召集项目单位安排部署绩效评估工作;项目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县级主管部门深入实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成、建设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等,并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财政局和环保局按照市环保局《关于2013年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拟报项目,经县财政局和县环保局会商,确定拟申报5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县申报3个项目,即: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安排情况。2013年6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下达县2013年省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万元,县财政局、环保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市局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2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8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总投资58.4万元,其中县乡财政自筹24.4万元、争取专项资金34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项目总投资3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4.8万元、争取专项资金7.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县财政局于2013年12月31日将31万元专项资金追加到县环保局,县环保局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已拨付到位资金31万元,其中:乡白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万元,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至2013年6月,已拨付到位的3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3个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
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可研—发改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发改下达投资计划—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自然生态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是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规定和技术设计施工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四、项目完成情况
虎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污水净化池abr池1个,共计300立方米,排污管网建设800米,建设氧化塘生态湿地1个。已按进度、保质保量全部完成了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镇飞泉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退耕还林800亩、新造竹林1000亩、小区森林覆盖率达75%,完成23种珍稀植物挂牌建档30多个和设立保护标志牌2个等、开展生态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和新技术推广,新建垃圾池15口,购置垃圾桶66个,新建垃圾转运站1个,密封式垃圾转运车1台,新建农村沼气池和小型湿地43户,完成小区内水泥路建设5.5公里。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建沼气净化池2口共180m3,建排污管道400m,兔粪堆放场1处,租用空闲土地4亩作为湿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五、项目效果情况
乡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设施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彻底解决解决新村场镇生活污水直排的历史问题,确保了人畜饮用水安全,切实改善乡镇面貌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生态乡镇创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镇自然生态小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更好地保护了飞泉自然生态小区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带动第三产业,促进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发展。
县绿草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沼气净化池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的改造,改善了养殖场及周边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预期治理和整改的目标。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2013年3个市级环境保护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污染排放达标,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项目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3、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