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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19 04:33:3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第1篇

我于72年参加教育工作, 1974年毕业于天津市南郊区师范学校,在随后的工作中,86年取得天津教育学院地理大专学历。曾在大港区太平村中学、远景中学担任地理等教学工作,1986年调入大港油田二中即现在的海滨二校至今,

从事初高中地理教学,兼任电教员等项工作。95年评选为中学一级教师,最近几年一直担任本学校七、八年的级地理教学工作。

在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六年的教学实践中,一直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到对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进行教育教学,深入钻研教法,掌握本科教学所需的文化知识。注重素质教育,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主要工作与业绩:

1、认真钻研新教材和新大纲。搞好素质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平时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精心准备好地理课件,备好每一节课。课上认真组织教学,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坚持知识联系实际,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在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应用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教学手段上强化直观教学,能够熟练的运用录像、投影、电脑等多媒体电教手段进行教学,增强了学生学习兴趣、加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课下积极的辅导学生的学习,在思想上耐心的教育帮助他们,使学生喜欢自己所教的学科,每年自己所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均处于油田范围中上等水平。今年11年七年级地理考试油田第二名,XX年与11年我校八年级参加天津市地理会考,地理成绩名列前茅。全部达标,其中11年八年级的学生地理会考成绩90%为优秀与良好的最好成绩,提高了我校的地理教学水平。

2、开展素质教育 组织学生积极地参加全国地理科技大赛

本人积极的组织本校的学生参加XX年—2011年第二届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地理科技大赛,比赛持续两个月的时间,本人认真组织,细心辅导,我校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得到学校领导大力支持,在此次比赛中我校成绩优异!经过本人的努力

我校被授予全国地理科技大赛优秀组织奖;全国地理科技示范基地的称号,并授予牌匾为我校争得了荣誉。本人也在全国地理科技大赛荣获全国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并授予全国优秀科技辅导员的称号!

我校中小学生近150人报名参赛,其中15人在第二届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技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3、积极参与各项教学研究活动与比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平时本人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功与教学公开课的比赛,积极撰写教学论文。结合地理教材内容,经常制作地理教学课件并运用与课堂教学,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XX年我撰写的《浅谈初中地理教学精神的培养》论文,获得区海滨和研究教法教育中心XX年“教育创新”论文区级三等奖并获得区级成果认定奖。

1998年12月由本人设计制作的录象教材数学《圆锥曲线定义》获得市市教育局颁发的三等奖。

XX--XX年,获得校级教研公开课评比二等奖。

XX--XX年,获得校级创优课优秀奖。

XX年,获得滨海教育中心教师公开课比赛二等奖。

XX年,我撰写的论文《在地理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思想》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1  

XX年,获得教育中心初中教师基本功大赛地理学科三等奖。

在我兼任电教员工作期间在1999年12月,我校在油田取得了《利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先进学校的称号。

1999年和XX年连续两年,我获得了《教育处关于利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先进个人称号。

4、自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兼任电教员其间还为学校作了大量的其它有益的工作,如每年配合学校的团队活动、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的文艺演出,学生会操等大型活动,主动做好广播设备的安装和录像、摄像等工作。多年来,先后为学校义务维修了各种教学、电教电路等无数设备。为学校节约了大量的教育经费。

各位领导、老师们:我从事教学几十年,自认为工作勤奋,严肃认真,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不畏艰苦,服从领导,不计名利,团结同志。付出了半辈子的心血,给学校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已临近退休年龄,参选机会不多,特别盼望能顺利晋级,做为对自己工作的肯定。请大家给与多多地支持。

谢谢。

第2篇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措施,公平、公正地选拔和评价高级会计人才,建立程序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管理有效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机制,根据省职称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并征得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同意特制定**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范的范围包括组织会计专业高级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全过程。涉及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市以下(包括市)人事职称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评委。

申报人指在**省境内从事会计及会计相关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并已报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人员。

二、申报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开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以及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申报人符合《**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手续齐全,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一)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审核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二)受理

1、申报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受理人员负责对申报材料手续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材料应限期办齐手续后送达,过时不再受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人,受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附件3-1)随同申报人材料一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2、市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整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资料,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

3、市财政部门将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申报人资料、申报人公示情况说明、《委托评审函》按规定的程序报省财政厅(附件3)。

4、有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应将申报人公示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省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将所属单位中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申报人资料,统一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将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填制《**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并按规定的要求报省财政厅。

5、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连同以上应提供的资料,送省财政厅受理。

破格申报人的材料在上报和公示时应特别说明。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对各市及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受理符合申报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申报人资料。

(三)公示

1、申报人单位在推荐申报人前,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申报人姓名及有关情况(附件5-1),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市财政部门公示经过市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附件3-3),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公示经初审并报省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姓名和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要求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装订规范:

1、不需要装订的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4)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的原件。

2、需要装订的资料及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财政部门受理后退回原件;

(2)本人签名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3)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应有主管单位财务部门或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券等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

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其中各市申报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需要装订的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连同不需装订的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

(五)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市财政部门应提供的资料

(1)省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提供《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5)及其附件

(2)市财政部门应提供《关于报送市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报告》(附件3)及其附件。

三、评审管理

公示期满,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保证评审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公平评价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一)评审政策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统一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政策,明确审核评审标准;

2、组织参加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评审的专家评委学习评审政策,统一审核评审标准;

3、建立评委评审政策协调制度,协调、统一评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二)评审工作要求

1、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审可实行集中评审与分散评审、单项评审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灵活的评审与组织形式;

2、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参与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评审工作的评议专家和执行评委;

3、填报《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评审工作分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在集中评审工作期间,应由不同的评议专家向评委会提交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复核、评审意见,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1)评议工作阶段,可根据情况将评议专家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评议。审核人员和复核人员应分别独立评价评审材料,在《评审考核意见表》(附件12)上表达意见并签名;复核人意见与审核人意见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并签名,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

(2)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参加执行评委会会议的评委应对经过评议的材料进行审核,表达意见并签名;意见与评议阶段不一致的,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不得更改他人的意见;召开评委会会议,由执行评委在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上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三)评审工作纪律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制定《评委评审工作纪律》,规范专家评委纪律要求。宣读评审工作纪律,与专家评委签订《评审纪律承诺书》(附件14),明确职责。

(四)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专家评委的产生

(一)**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的建立

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考虑新老评委搭配及地区、行业等因素从会计理论界、实务界推荐、选拔若干名高级会计专家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任期三年。

(二)评议专家及执行评委的产生

评审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申报材料数量,按随机原则产生本次评议专家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五、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工作要求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就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中涉及的评审标准、审核和评审、申报材料的管理、评委及执行评委的产生以及评审组织工作全过程予以规范,明确组织工作人员纪律,并根据规范要求对参加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一)分组分工

组织评议阶段和执行评委会会议阶段评审工作的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评审组织工作应设标准组、审核组、综合材料组。

(二)工作职责

1、标准组:负责评审政策、标准的解释,并形成书面材料(附件15、16);召开评委协调会议,研究专家评委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明确评委协调会议确定的标准。

2、审核组:负责组织专家评委审核、评审工作,收集专家评委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需要集体讨论和研究的意见,核查专家评委提出对申报材料的复查意见(附件17),保证专家评委审核过程中申报及审核材料的安全完整,维护评审工作秩序;

3、综合材料组:负责评审材料的收发、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及时记录专家评委意见,并统计汇总《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附件18)。按回避及随机原则发放申报和审核材料,并记录《评审材料发放表》(附件19)、《审核材料发放表》;

投票统计和复核、唱票与监票为两组不相容岗位,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承担。

六、后续管理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及时向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通报评审情况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一)后续管理工作

1、将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报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2、公告省级人事职称主管部门确认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3、填写评委会评审意见,加盖相应印章,办理资格证书;

4、整理相关工作底稿和申报人资料一并归档。

5、公告领取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和退回申报人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退回材料;

(二)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

组织评审管理单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2、《**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3、《评审政策协调意见表》;

4、《评审纪律承诺书》;

5、《**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6、《申报材料意见表》;

7、《评审考核意见表》;

8、《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委会表决表》;

9、《审核、复核、评审结果一览表》;

第3篇

【关键词】软件自主开发 无纸化办公 提升水平

1 软件开发目的、意义

职称评审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职称评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很低。申报人员需要填写多份表格,以书面方式反映他们的各项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并且需要将反映其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一并上交。使用电脑的只是实现word排版、Excel制表等基本功能,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评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很低 ,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信息量很大,各级管理人员和评审人员只能对众多的申报材料进行手工审核,开评审会议时占用时间较长,投票打分表决结果还要靠人工计算。这都制约了申报信息处理的效率,无法从横向纵向等方面去考量称申报人的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数据安全患,也相应的降低了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公开透明程度,不利于数据的分析与统计工作。

每年申报中级职称人数的都在不断增长,中级职称的人数占全公司百分之四十之多。如此众多人员需要上报的信息量也是巨大的,职称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此项工作的信息化可以使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大量重复性的工作通过计算机做自动处理和有序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使职称管理人员从大量繁杂、重复性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材料的审核处理、投票操作、查看人员情况统计分析、打分情况汇总等。从而达到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工作质量上,提高政策评审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2 前期可研及工作基础

目前,全公司尚无统一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同行业兄弟单位虽有自己的中级职称评审系统,由于填报要求、评审条件标准、业务流程等与我单位有很大差异,且属于定制系统无法适应我公司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需求。经过反复的业务需求调研、可行性分析等工作,决定开发适合本单位自身特点的一套基于B/S模式的信息管理系统。此系统是为提高我公司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信息化效率和水平并且实现数据、评审工作流程统一的系统。

本次开发平台我们选择了金富瑞公司的UCML应用框架开发平台,此平台是以C#开发语言和JAVAScript为基础的。UCML开发平台与微软公司Visual Studio平台相比,可以直接使用标准模块,快速开发高效部署,更贴近业务需求,功能强大便于系统日后的维护和升级。硬件方面我们配备了Web服务器、开发平台专用服务器、防火墙等设备,满足开发需要。

本系统整个设计阶段遵循思想和原则如下:

(1)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无纸化办公,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特点,为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2)自顶向下、逐步细化、模块适当。系统模块之间遵守低耦合高内聚的原则。模块规模适中,尽量分解成具有单一功能的模块。

(3)适应性、灵活性和可靠性。WEB应用系统满足不同的运行环境;充分体现出定制开发的特点,满足业务要求。系统还需要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能依据系统要求的变化,完成系统的扩展。

(4)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及时做出解决方案并迅速解决问题,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5)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提供不同数据访问权限的设置,操作的权限限制。身份认证、数据备份、防火墙等安全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业务流程模式梳理

3.1 申报人员资格申请

职称申报人员首先进行资格申请,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信息、现任职称、现任职称时间、工作年限等;选择拟申报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类型专业组(港航、机电安装、铁路等)中的一个系列。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确认申报资格后,批准登录系统。

3.2 申报人员资格审查

本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申请情况进行查阅,并对其进行审核。申报人符合申报职称的基本条件、资格的即为审核通过。

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包括: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行退回修改;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即为不通过两种情况。

3.3 材料填报

申报人员的账户被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系统进行在线的申报操作。进入系统后,申报人员按要求逐项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工作业绩、个人业务总结等,上传证明材料:外语证书或免试证明、计算机证书、获奖证明、论文等,以供专家评委评审时审阅。保存后可以进行整体查看,确认无误后提交给本单位职称管理员进行审核。

3.4 审核阶段

首先由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呈报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的填写《任现职期间历年考核登记》、《考核鉴定》、《呈报单位意见》等并进行批量上报给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经过对材料的审核、汇总,经过初审、再审后,组织评审工作。

3.5 评审阶段

分组评审中,评委会各专家对分配给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评议组或专家意见。对材料的审核完成并通过评审会审核后,专家评委进行小组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小组长参考并宣布结果。

通过小组投票的人员在全体专家评委的最后表决会上再进行大组讨论,对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的结果,系统自动计算出通过的人数、得票率、不通过人数等数据,供评审委员会组长参考并宣布最终结果,并形成最终决议填写评审组织意见,至此本年度的评审工作就完成了。

4 主要开发功能

本系统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有: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次、修改密码、在线审核、专家投票、搜索、结果统计、用户管理等。

根据系统要完成的目标以及对中级职称评审业务流程的梳理分析,确定了系统的主要有5个模块:用户管理、申报管理、审核管理、评审投票管理、系统管理。

4.1 用户管理

整个系统的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申笕嗽薄⑸蠛巳嗽薄⑵郎笞家四个类别。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系统的所有资源并对其他用户进行授权。

申报人员进行资格申请,通过后进入系统提交基本信息、获奖情况、培训经历、工作业绩经历、论文等。

审核人员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职称审核推荐小组人员、初审员和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职称评审管理人员。

评委专家:登录系统后对申报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业务水平深度等进行评定,填写审核意见。

4.2 申报管理

申报人员使用的功能模块,从此处提交自己详细的职称评审需要的各项信息如:基本情况、业务情况、获奖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3 审核管理

本模块的作用是实现在上报到评委评审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做出预审,对满足评审条件的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汇总后进行上报。对材料不完整、有错误的可以退回,由申报人员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4.4 评审投票管理

此功能模块由专家评委成员进入,根据分配给的申报人信息、材料、业务水平及推荐意见、考核意见等材料在小组评审会进行讨论、投票表决并填写评审意见。经全体专家评委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阅并进行投票表决后,组长填写评审组织意见形成最终评审决议。

4.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一些参数或功能进行设置如申报年份,申报开放时间等。还为职称管理人员提供投票结果汇总、查询,不合格原因统计汇总,各专业职称汇总、查询、占比情况展示等。

5 软件运行效果

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此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试运行,操作的易用,功能满足业务需求,数据结果准确、快速得到使用人员的充分肯定,缩短了评审会期,提高工作效率。

系统主要在企业内使用,同一时间使用该系统的用户不会很多,一般是参加本年度评审工作的人员使用。系统的可用性方面,中级职称评审系统能够达到信息处理功能强大,具有导出功能,生成格式统一的报表,统计分析图表,材料呈现直观;可以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设备上直接操作,界面简洁风格统一,可以让绝大部分管理人员不经培训或稍加培训便可以使用该系统。

对于系统的可靠性,故障发生低于1次/2月,且没有不可恢复的故障。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数据库使用双机热备方案,当一个数据库服务器发生故障后,数据可以从另一个服务器中进行恢复,并且数据不丢失。一般操作系统的时间小于5秒。

参考文献

[1]Karli Wason,Marco Bellionaso等.C#入门经典[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04).

作者简介

李冰(1981-)女,大学本科学历。研究方向为信息化管理。

作者单位

第4篇

为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保证质量,逐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评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和人员范围以及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条件仍然按照《绵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绵职改〔*3〕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长期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而具备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在绵职改〔*3〕2号文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增加2年;本意见下发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按规定初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在相应职务规定的累计年限基础上,增加1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按照绵职改〔*3〕2号规定,在教育、卫生、城建、环保、交通、财政、审计、统计、农、林、水等行政机关的部分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上工作人员,可根据其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企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除按规定须参加全国资格考试的外,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或双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初定助理级职务;

2.博士学位获得者,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初定中级职务。

中专、大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满,初定助理级职务前,按员级进行考核和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见习期内或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和研究生班毕业生初定中级职务前,按助理级进行考核和管理。

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选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三)市外调入(含从中央、省属单位调入,下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或市外调入、市内变动岗位后从事不同系列同一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6—12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可向人事职改部门申请对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确认。上述人员变换岗位后,改行从事不同系列、不同专业工作的,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合格,方可重新确认或评审。

市内变动岗位的人员或省内调入的高级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无需进行确认或重新评审,其原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有效。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可靠、无误。

(一)晋升中、高级职务的主要材料

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和《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级)》各1份。

2.最高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外语要求的系列,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先评后补”、“先评后考”或免试或暂不作要求条件的人员,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5.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或暂不作要求条件的人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

6.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任现职期间的主要业务成果、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9.任现职来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高级须填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原件2份,复印件10份。

11.隶属关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评审的单位,应出具主管部门委托函1份。

12.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份数系申报中级职务要求报送的份数,申报高级职务的份数按省高评委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按人分装,并按以上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2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份贴于档案袋、1份装于档案袋)。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和《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外,其他材料复印件要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二)初定职务的主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确认职务的主要材料

1.《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批表》2份。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试用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6.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出具补考职称外语、计算机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三、申报程序

(一)晋升中、高级职务的程序

1.申报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论文、获奖、社会评价等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和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任现职时间、培训考试、继续教育学时、任职以来的主要业绩等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单位对经公示无议异的人员,撰写综合推荐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并统一填写《推荐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级)》1份(附电子文档)。

4.县市区(园区)人员,由单位将材料报当地职改办(园区党群工作部)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盖审验章。经初审合格的,由县市区职改办(园区部门党群工作部)开具《送评通知单》,再将申报材料送市职改办审查;市属单位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市职改办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按级别分别报送市行业主管部门或省高级评委会。

(二)初定职务程序

单位或本人持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到市、县市区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其中,申报初定中级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批。

(三)确认职务程序

单位或本人持申报材料,县市区初级人员报所在地职改办审批;市属(园区)单位初级人员、全市中级人员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人员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

以上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系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前须由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相应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四、评审组织和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对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进行调整,并对评审工作进行规范,原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不再履行评审职责。

(一)评委成员的产生和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确保评审质量为前提,推荐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委成员人选。推荐人选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市职改办建立“绵阳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专家成员库”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评委会的产生。召开评审会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当年申报人员专业分布情况,从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委,组建当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正、副委员从抽取的委员中产生。

(三)评审工作的实施。评审工作须在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召开评审会时,首先由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组织评审委员会抽取正、副委员,对评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

首先由专业组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含著作、论文)和贡献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考核、答辩及现场考察,写出推荐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专家评议意见”栏中,推荐意见还应概括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主要业绩的评价。推荐意见分为: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种,基本同意和不同意推荐的应写明原因和理由,同时提请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水平、能力、论文、成果和贡献进行全面的评审,综合权衡,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决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表决意见分赞成、反对、弃权三种(在统计评审结果时,弃权视为反对票)。得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视为评审通过;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一般不得复议。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票或会后补投票。

五、任职资格的审批

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报经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无效。人事职改部门对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7—15天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实,及时处理,并对公示无异议及查实无问题的人员核发任职资格通知。市级单位的初级职务和全市中级职务由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县市区的初级职务由县市区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确认和转岗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原职务连续计算任职时间;晋升和初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均从人事(职改)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取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的有效期;取得较高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可作为晋升下一级职务的依据。

(二)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须达到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公共科目20学时。公共科目采取网上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学习。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未达到规定学时,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进行资格证书注册、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按管理权限报市、县市区(园区)人事职改部门(党群工作部)备案,经备案后的考核结果记入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单位无特殊理由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第5篇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第6篇

1、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当较庞杂项目标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畴内比拟繁杂的技术答题。

第7篇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四、评审专业类别

第8篇

1.1重申报,轻管理

1.1.1重立项材料编写,轻调查研究

这有3方面原因,一是由于项目指南下发后距材料申报时间短;二是项目申报者对项目实施工作不重视;三是上级在审批项目的时候,只注重项目材料,不开展评审。因此,多数单位把项目管理重心放在立项阶段,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编写立项报告,在材料编印上舍得花钱,请文人、找专家对材料反复修改,项目申报材料达到高质量编写、高质量印刷,但是对项目缺乏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编写的立项报告与实际实施脱节,导致项目较难按照申报材料中计划的实施。

1.1.2项目实施落实缩水走样

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领导重视的是给了多少项目资金,对实施工作抓而不力,落而不实,有应付现象,项目没有按照进度开展;在项目实施中舍不得花钱、资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未完成项目申报书提出的指标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项目计划下达后根本不看项目申报书,凭自己意愿实施项目。

1.1.3项目监管缺乏具体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省市业务单位很少开展现场检查,主管部门过问的不多,检查验收多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特别是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到检查验收阶段时农作物已经收获,导致无现场可看。监管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方式等还有许多不足,表现为对项目检查考核没有具体办法和硬性指标,考核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

1.2基层种子管理单位人员和技术力量难保证项目实施

1.2.1人员编制少

据2011年宝鸡市种子管理站调查,全市12个县区,种子管理单位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下的就有8个县区,编制在4人的有2个县区,就这不足10人的种子管理单位,需要承担种子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2个单位的职能,日常工作应接不暇,哪有人力去很好地完成项目。

1.2.2专业技术力量薄弱

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规定,编制4~10人的单位,中级职称只有1~2名,就笔者所在的麟游县种子管理站在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方面还没有设置中级岗位,没有中级职称,也就没有开展试验示范技术水平的人员。

2加强管理的措施

2.1完善项目管理方式

2.1.1严格立项评审

建立项目逐级申报评审制度,一般项目做到县、市评审,重大项目做到县、市、省3级评审制度。依据项目资料内容,开展逐级实际调查核查、答辩,重点对立项背景、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力量进行核查,由专家组提出是否有必要、能力和条件实施项目的审查意见。

2.1.2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

建立项目逐级领导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政府主管领导和农业局长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单位行政负责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由项目资金下达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签定责任书,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与项目实施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定责任书,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制定定量考核目标,对无法量化的内容制定评判标准,明确奖惩机制。

2.2强化项目指导检查力度

2.2.1实行项目田间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

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凡是涉及到作物种植的项目实行分段指导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田间实际检查,在作物综合性状表现显著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开展现场检查,作物收获后重点对项目总结、资料完善和财务支出情况开展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做出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对项目实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反馈给当地政府和农业局。

2.2.2改变项目检查验收方式方法

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实施过程中几个考核点,把只关注结果的管理方式转变成重视过程管理和结果检查相结合,明确将项目日常进展情况定期汇报纳入考核内容,完善中期评估体系,通过邀请业务专家现场考察,验证实施效果和实施进度。

2.3开展项目管理培训

项目管理的好坏不仅取决于管理部门,还取决于项目实施单位以及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管对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项目实施技术人员素质对项目实施也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素质显得极为紧迫。针对实际情况,开展农业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如何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配合做好资金管理、进度管理、项目数据汇总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项工作。

2.4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

项目后评估工作是针对已完成后一段时间内,对项目在技术水平、综合效益、项目管理、成果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制定评估体系及评估标准,定量评价项目成果的后续情况。考察了科技成果的延伸和带动作用,推进了新品种等应用技术项目质量、决策及管理水平,为科技决策和计划制订提供了依据。

2.5对项目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办法

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主要有2类,一类是基础设施建设,另一类是作物种植业。对基础设施类项目继续采用计划与项目资金同时下达,作物种植业类项目可以采用后补助管理办法,年初下达项目批准计划,经过阶段检查和综合检查结果,依据上级检查作出的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拨款,做到做多少事给多少钱,对于未完成项目计划的单位不拨款,把项目资金给工作做的好的单位。

2.6调整项目资金支持扶持力度

第9篇

第一条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国家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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