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6 14: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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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深化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消除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身安全隐患,提高班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防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化验班结合季节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发电运行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决定于3月30日至4月30日,全面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春检”)活动,为使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春检”工作小组
二、“春检”目标及工作要求
“春检”目标: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立即开展火电工程春季安全检查通知》的要求及分公司“春检”工作安排。结合运行部当前生产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好“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对集团公司历年安全检查及近年来公司安全生产中暴露的薄弱环节、重点对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反违章治理管理、事故防范措施管理,班组安全文明建设,HSE管理工具的应用,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消防设备设施管理,2017年“秋检”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有考核、有总结。
“春检”期间,各班组要进一步规范人员行为、作业程序、安全措施、作业环境等管理工作,严格按大检查项目表进行填写。强化风险预控,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春检”工作。
三、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春检”工作从03月3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春检”学习动员阶段(03月30日至04月03日)
春季安全大检查动员宣传阶段。班组做好宣传学习《2018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行学习和宣传动员。
2、自查整改阶段(04月3日至4月18日)
(1)班组制定本班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考核。检查工作要形成检查—整改—反馈—复查闭环管理,切实把“春检”工作抓细、抓实,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班组对照分公司“春检”重点检查内容和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和上报工作。
(3)班组每周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及时汇报部门。
(4)班组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5)班组按照部门检查大纲及公司2018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检查卡(表进行自查,于04月13日前将自查表上交部门安培专工处,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处理情况按照“乌苏热电分公司2018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问题整改计划统计表”。
3、总结阶段(04月21日-25日)
班组按照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将本班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于04月25日前报部门安培专工处。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前期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通过扎实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点
全市发、供电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四、检查内容
全市发、供电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逐项排查,逐条整改。排点如下: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装置的完好状况及管理维护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四)危险性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输送管道、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五)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预警制度落实情况;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演练和救援物资配备及维护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执行情况。
(九)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在确保重点排查到位的基础上,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开展专业排查。民爆器材生产、销售领域突出排查“四超”专项整治;技改实施及安全管理;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电力行业突出排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安全。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
根据市政府《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以全市发、供电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为检点,按照企业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3日至8月20日)。在前期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安全大检查落实到车间、班组,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落实重点危险源(点)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健全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对电力、民爆行业内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自查隐患的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实施跟踪督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重点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端正态度,改进作风,不断深化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经信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徐毓敏,副组长:陆体洋、谢方宝,成员:张其兵、武港生、马士旭、周余忠。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行业检查和工作督查。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督促所属各单位搞好自查工作。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好条线的安全检查,根据主管行业和领域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安全生产特点,扎实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工作督查,确保本行业和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各重点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确保责任到位、管理到位,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县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xx号文件,给合我局实际,制定县城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局各股(室)、队、所
三、检查内容
(一)监察大队:加强对户外广告牌安全监管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执法车辆运行、市场用电安全等情况的检查。
(二)市政:加强对在建项目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严格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对不顾安全生产条件,强冒作业抢工期、赶进度的施工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一律责令停止施工。要加大市政设施巡查力度,发现窨井缺损、道路损坏、路灯不亮等影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要加强对桥梁设施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设施安全使用。
(三)园林、公园游乐设施:要加强对公园内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四)环卫:做好垃圾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火灭的发生。
四、工作步骤
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8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8日-6月15日)
结合自身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6月16日-9月1日)
局各股(室)、队、所按照局相关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在各股(室)、队、所进行自查的同时,组织对各股(室)、队、所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各股(室)、队、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完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xx局长担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各股(室)、队、所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用电、消防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单位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氧气)、危险物品设施(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放射性物质,检验科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首先是重点检查单位的救护车、公务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管理,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检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第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3.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本单位自查、县卫生局督查、社会监督和市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结合单位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会议、专栏、通信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5日-8月26日)。
一是局机关检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是迎接上级督查。各单位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院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促进更好的依法理财,合理用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具体内容
大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黟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是否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二)是否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三)现有银行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未经批准的银行账户和过渡账户是否及时取消,银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四)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是否及时。
(五)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重点检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开展延伸检查。
(六)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重点检查使用“三联单”情况。
(七)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八)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利用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重点检查追加预算与相应的支出是否相符。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取,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继续收取明令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
(十)各项罚款和没收财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乱罚款现象。
(十一)专项收入、基金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取,是否存在擅自减免、降低标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专款专用。
(十二)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重点检查房屋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
(十三)是否存在乱拉赞助、乱摊派等不合理收入情况。
(十四)所有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十五)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发钱、物。
(十六)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重点检查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
(十七)未经批准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情况。
(十八)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1日一2月15日)。由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填报《全县财务大检查自查情况表一、表二》。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规范管理意见,写出自查报告。各单位表格和自查报告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自查面要达到100%。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2月16日一3月31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县人民银行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
1.自查不认真、数字不真实、情况反映不全面和整改不落实的单位;
2.群众举报财务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单位;
3.检查组认为应实行重点检查的单位。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4月1日一4月15日)。处理的依据和原则:
1.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财监〔2006〕101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2.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并已及时进行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理,凡属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特别是近两年各类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问题在此次大检查中再次发现的,要从严进行处理。各单位的违纪处理由县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大检查领导组审定后下发处罚通知书。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4月16日一4月28日)。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县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将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4月28日前报县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三、时间要求
此次大检查的时间段为2006年整个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大检查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抓出成效。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好这次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工作中所需人力、物力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要给予保障。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项财经政策,结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意见,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被检查单位要按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的要求,主动提供会计报表、账册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对违规违纪问题严重、不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人员名单另行发文),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县监察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人民银行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大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六、其他事项
一、 秋安大检查的目的、要求和工作重点。
目的:
通过塌实细致的秋安大检查工作,查问题、找漏洞,深挖隐患。不断夯实安全基础,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要求:
全站人员在秋安期间认真按照计划执行,杜绝应付差事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工作重点:
做好线路的周期性巡视、组织好安全教育学习和职工的技术培训、认真自查落实整改措施。
二:秋安大检查的时间安排及负责人。
总负责人:田金发
时间安排:9月10日——10月20日
三、 具体安排:
(一、)学习阶段
时间:9月10日——9月13日
负责人:丁宏
学习内容:
1、“2.26”、“3.8”“5.21” “5.30”事故案例。
2、省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1号指令。
3、《安规》、《运规》、《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咸阳供电局防止人身事故规定》、《事故快报》
(二)、自查整改阶段
时间:9月14日——10月8日
负责人:南号产
序号 自查内容 检查人 完成时间
1 查班站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田金发 200x-9-25
2 查学习阶段的贯彻情况,安全活动是否有针对性。 丁宏 200x-9-24
3 查班站巡线专责人员的安全责任、违章作业和线路巡视是否落实。 田金发 200x-10-8
4 查工作票合格率是否达到100%,开工报告、三措、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是否完善。 尹建民 200x-9-25
5 查库房的工器具、材料是否按规定摆放,配置是否齐全。帐、物、卡是否相对应,工器具是否按期进行各类试验。 岳永超 200x-9-26
6 查消防器材灭火器是否合格,充足。 李根党 200x-9-17
7 查防防鸟器是否短缺或脱落。 各巡线专责 200x-9-23序号 自查内容 检查人 完成时间
8 查接地电阻是否按期测量。 尹建民 200x-9-22
9 查防护区的违章建筑和高大树木。 各巡线专责 200x-9-23
10 查塔材、脚钉、螺丝是否丢失。拉线是否锈蚀和松动。特殊区段杆塔基础是否牢固。 各巡线专责 200x-9-23
11 查巡线到位情况。 田金发 200x-9-23
12 查“双十项”的开展和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情况。 尹建民 200x-9-30
13 查夜间、特殊巡视照明器材是否完好,抢修物资是否充足,是否制定有详细的应急预案。 岳永超 200x-9-28
14 查班前、班后会是否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召开。 田金发 200x-9-27
15 查维护图及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尹建民 200x-9-27
(三)、检查总结阶段
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
负责人:南号产
1、自查整改工作10月10日前结束。
根据永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42号文件,“关于开展‘元旦、春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银川大学总务处对本学校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比较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银川大学锅炉设备有健全的《设备维修制度》、《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卫生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等,并树立严格按制度、按职责办事的作风,平时加强教育并设有专门的岗位职责履行监督人员。
二、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安全标志及运行检查情况良好,银川大学锅炉使用证件齐全,并挂有安全标志和相关证件。设备有安全附件,锅炉运行前对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校验,对所校验出的一个不合格安全阀进行了更换。在检查方面力度比较大,每日进行交接班前检查、锅炉运行当班期间轮流检查,以及每周大检查,每月也安排大检查与大检修工作,并作了详细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三、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严格,平时工作安排及技术指导周密到位:银川大学锅炉等特种设备,在上岗前都经过严格培训,培训教师是具有几十年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维护及运行管理经验的师傅,并在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各个司炉工都是具有多年在本学校工作经验的熟练工人。计划在元旦、春节前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演练。
四、工作人员司炉资格方面:采用严加管理,规范制度的原则,现有4名司炉工,都有司炉资格证书,进行三班制轮流值班。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促进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提升。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事故事件、死亡、受伤、损失)实现“零增长”。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范围为:橡塑、机械、纺织等行业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的检点:
1、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是否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照片上墙。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认真落实企业员工“三级”教育等规定。
6、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予以上墙。
7、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企业作业现场的检点:
1、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生产车间内的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机械设备的传动机构、齿轮咬合、联轴器、操作平、坑等危险部位和场所,是否按照“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临边有栏、临口有盖”的原则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3、金属切削和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砂轮机、电焊机等设备作业现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4、焊接切割工业气瓶的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检测,气瓶运输和摆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使用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并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
8、登高作业及维修,是否按要求制定登高作业管理制度,有无防坠落措施等。
9、粉尘作业场所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10、有限空间作业现场通风、照明、气体检测、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11、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是否有序,通道是否畅通。
12、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确保生产、仓储、住宿不在同一建筑物内。
13、建筑物、重要设备是否定期防雷检测。
14、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领取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5、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政府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办事处、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工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从4月初开始,为期2个月,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10日)。各办事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营造声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5月10日)。各办事处、部门组织本辖区工贸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以及本方案中确定的检点内容,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5月11日至20日)。各办事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对辖区企业展开拉网式、地毯式地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本着从快的原则,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自查不力的企业,根据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四)督查总结阶段(5月20日至30日)。县安监局会同县经信局组织对我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总结大检查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并结合大检查工作的实效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办事处、部门要把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作为减少和控制工贸领域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我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集中人力物力,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办事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增强本次大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通过认真细致的大检查,进一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严肃认真,边整边改。各办事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检查促整改,不玩虚招、不走过场。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区局于7月初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局、省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省局(公司)领导《关于开展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全文学习了市局(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析当前安全现状,并对此次安全大检查作了认真部署与安排,提出了具体的检查方案和要求,促使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全面展开。
(二)精心组织,全面排查
1、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根据区局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检查小组成员分阶段对区局办公大楼、专卖基层管理队(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主要涵盖消防、电气、食品卫生、设备设施、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基础资料的更新维护。自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共开展安全自查3次,检查安全隐患15起,其中,消防类8起、电气类4起、其他类3起。
2、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督查工作
7-8月份分别由省局(公司)互查小组、市局(公司)互查小组对区局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开展安全检查3次,其次省局(公司)开展督查1次,检查发现隐患1起,为消防类安全隐患;市局(公司)开展督查2次,共检查安全隐患3起,其中,电气类1起、道路交通1起、食品卫生1起。
(三)积极整改,确保安全
针对自查与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区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对不能及时现场整改的,均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要求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及时关闭隐患,确保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坚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原则性坚持不够,使一些隐患问题得不到彻底有效解决。
二是职工的安全意识仍很淡薄,存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安全不会出多大的事,对于安全工作始终很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