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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16 07: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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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论文

第1篇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先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发改委组织立项,财政部门审核资金来源,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最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这种模式在财政投资资金管理上存在弊端,项目以财政拨款方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往往也是使用单位,建设过程中缺乏监督,建设单位只管花钱不用偿债,在建设过程中以各种方式、理由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使项目结算金额远远超过合同价,造成既成事实后使审计部门难以审计,最终财政部门被迫买单,财政部门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缺乏参与资金管理,无法对项目预(概)算、决(结)算进行审核把关。此外,这种模式也容易出现投资浪费、工程腐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找到问题原因就要想办法解决,在此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化解财政投资管理困局的必然选择。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截至2013年底全国市、县两级设立财政评审机构已达2056个,2013年全国评审总金额达35752亿元,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财政部门理财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通过对各地评审经验的学习和我们自身工作的实践总结,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减少财政投资浪费。通过预(概)算评审,核实项目投资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全面掌握项目投资的基本信息,有效剔除预算中的“高估冒算”和“水分”,增强投资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数据为例,全国2013年预算评审总金额达23112亿元,核减金额3069亿元,核减率达13.28%。

二是从制度上防止腐败。财政部门参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对项目变更、隐蔽工程签证进行确认,在项目建设中形成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共同监督的模式,增强财政部门的监管权,扭转“部门、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被动局面。

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项目决(结)算审核,对资金支出把关,减少工程结算中的多报、虚报、高套定额支出等,规范了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以某地区部分工程决算审核数据为例,25个项目送审总金额3679万元,审定2931万元,节约资金748万元,核减率达20%。

财政投资评审是一项重要而又全新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都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但从现状来看,在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法制化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国家法律

目前评审工作所依赖的法律体系层次不高,无论是以财政名义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还是各级地方财政机关制定了一系列评审制度办法都影响有限。在国家层面,还未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运作模式作出统一规定,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

因此,应加快财政投资评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以政府或人大名义出台财政投资评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职能,对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权责、工作程序、组织方式等进行清晰的法律界定,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缺乏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的配套法律法规

由于评审工作起步晚,《建筑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中未设立关于财政评审的配套条款,经常发生建设单位“主观上不愿评审、客观上不知评审”,自行完成概预算、决结算等情况。此外,各市、县实际从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往往有两家,一是财政部门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是审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有些地方由于职权划分不明确,往往在工作中可能出现评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职权范围重叠等情况。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配套体系,在《建筑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中设立有关财政评审的配套支持条款,明确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方在财政投资项目监管中的权利与义务,逐步理顺评审工作的外部环境,明确分工,加强合作,既避免财政评审孤军奋战的窘境,又形成协调有序的评审工作机制。

(三)缺乏对违反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的处理处罚规定

财政部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中虽然规定,对拒不配合或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有权暂缓下达项目财政性资金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但往往由于实际工作情况难以执行,评审工作在一定形式上流于形式,消弱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评审人员面对评审中可能出现的,建设部门不合理打包项目、招标机构在项目招标评标中脱离施工实际需求抬高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设计单位在规模、选材、布局上设计标准虚高、监理机构监督不到位、施工单位对评审工作态度消极、评审工作被“踢皮球”等情况,只能望洋兴叹,往往无计可施。

因此,在有关的财政评审法律法规中,增加对违反财政投资评审行为的处理处罚规定,例如对于违规项目可给予通报,对于相关责任方落实责任追究,对于违法行为可转交有关管理机关依法处理等,只有这样才能将财政评审工作落在实处,不流于形式。

第2篇

投资管理全过程一般包括投资前期管理(五年规划、三年滚动规划)、投资决策管理(立项、可研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施工准备、项目建设管理、验收)、项目运营管理(后评价,正常运营阶段的精益管理、绩效考核、处置评估等)四个主要阶段。不同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管控特点、人员和机构设置,总部层面对投资阶段的管理范围或者管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中规划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后评价管理是大部分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都涉及的管理内容,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情况则根据企业管控模式、机构设置情况等有所不同。有的企业集团专门设立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与项目前期管理部门分立,例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严格管控。其中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管理部不仅参与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和工程建设内容的审核(选址、配套公用工程的落实、投资估算、建设周期的安排是否合理等),并对项目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估,核准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管理计划书、跟踪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开展稽查、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工作考核等工作。对工程建设阶段管理比较细化的企业多有资金集中度较高,并由集公司统一拨付使用的特点。有的企业由于总部集团层面的管理架构和人员限制,其投资建设过程管理的重点承担单位在二级公司(事业部)或三级企业。

二、投资决策程序

1项目提出

项目决策过程多指立项开始,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止。根据项目大小和类型不同,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方式提出项目。对于企业原有产品的扩能改造、产品链的一般延伸等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提出,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单位审批同意;而对于大型产业基地建设或开创性新产品或新业务开展,例如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使决策更加公正科学,则可由集团层面组织提出产品方案,确定工艺路线、与地方政府接洽落实建设条件,比选厂址,论证项目可行性等,决策后组织项目部开展实施或委托下一级单位实施建设。

2项目论证和批复

项目提出并报送投资决策机构后,即进入评估程序,在各企业集团内部,多由专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评估(例如中石化发展计划部、五矿集团投资管理部、中国化工规划发展部等)。评估过程视项目复杂程度可采取内部评估、自行组织专家论证、委托专门中介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等多种方式,根据评估意见报请决策机构审批。在决策审批前多数企业会对项目涉及专业职能管理的内容,例如资金平衡、融资方案、安全、环保、人力资源、法律等征求内部财务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法律部等职能部门意见参与决策,方式上可以采取成立投资委员会或采取内部文件会签的方式,通过后按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领导(董事长、总经理等)决策审批,至此完成项目决策。集团总部和所属单位投资管理权限的确定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各企业集团对总部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投资决策管理权限设定也有所差别,其权限的设定与管控模式、二级单位的规模和管理能力等因素相关。合理的界定投资权限既可以保证投资管控的效果,避免投资失控,又可以充分发挥二级单位投资管理的积极性。例如中国中化股份对于对具有较强投资管理能力和完备投资管理制度的业务单位,且近年投资项目成效较好(例如完成预期可研目标)的单位按具体情况对投资额进行差异化授权,根据情况可自行审批1亿元或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而对于投资管理能力一般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单位,则从严管理,所有投资项目都要报集团公司审批。另外一种比较通用的做法是按照按投资额度统一划分权限,一定投资额度(例如2000万)以上的项目由集团总部审批,额度以下的项目由专业事业部或二级单位自行审批,报集团总部备案即可。

三、考核机制

第3篇

1、投资决策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电力企业投资论证不够深入,符合项目审核要求的申报材料较少,一些企业出现“先生孩子、后上户口”无序开工情况。二是投资部门相关人员的项目审核能力有待提高,不少电力企业报送的投资协议、章程、评估报告、调查报告等资料存在较多错误和漏洞,且缺乏必要的专业审核意见。三是投资审核信息不对称,受人员紧张的制约,部门相关人员难以到现场了解第一手情况,无法核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影响投资决策质量。

2、投资业务管控能力有待加强。一是企业投资制度有待健全,大多电力企业偏重决策管理,忽视了对过程的控制和项目的实施。缺乏一套从立项、决策到实施、运营、后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二是部门职责有待理清,总部部门之间投资职责分工有待细化,管理边际存在交叉,一些职能部门在投资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投资管理环节存在脱节,总部部门之间、总部与附属企业间交流不够,缺乏有效的上下联动机制。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亟待加强。一是投资项目的责任部门长期缺位,企业也没有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对投资实施过程的监管在总部层面仍是空白。二是需要加大成本控制,企业的投资概算管理不到位,部分人员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随意超概、任意追加投资。三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的项目招标与物资设备采购平台,企业难以选择到最优秀的设计、监理、施工队伍。四是投资项目建设存在较多问题,如安全事故、工期滞后、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责任制度不落实、不严格执行合同、工程变更随意等情况。

4、投资考核与责任追究亟待加强。一是考核不到位,企业未建立科学的投资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员工缺乏应有的行政和经济约束。二是投资项目的竣工审计、决算、验收及后评价等一些投资效果评价有关的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三是对投资违纪违章行为追究不严,一些电力企业存在“处罚过轻,奖罚不明”的情况。

二、电力企业加强投资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1、坚持“四严”要求,切实加强决策管理。一是严密论证,作好投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对市场发展前景、投资环境、面临的风险与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不经过充分论证的项目不得上会决策。二是严把投向,遵守项目“三不投”原则,即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不投、投资回报率低的不投、风险难以掌控的不投。确保“投有所产出”。三是严格决策权限,按照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四是严守程序,所有投资项目的报批必须遵守内部决策程序,不得越级上报、审批,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2、流程管理再造,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管理机制再造,总部各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能,担负起投资的决策、实施和运行等不同阶段的管理职责,改变以前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状况。二是业务流程再造,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严格推行投资的决策与执行、概算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竣工结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三是管理机构再造,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组建项目公司,不断优化项目公司的运行机制,细化项目公司的职责权限,硬化项目公司的考核内容,规范项目公司的运作。四是管理制度再造,构建涵盖投资业务全过程、全周期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作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把好五道“关口”,主动掌控过程控制。一是工程设计关,精心挑选设计单位,并使其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必要时可采取限额设计。二是概算审查关,通过对投资概算进行专家评审,以此作为投资考核的依据,改变“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状况。三是招、投标关,所有投资项目都必须按照流程进行招投标,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招标。四是项目资金关,优化项目融资方式,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和费用,同时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支付工程价款时要严格审核合同、支付申请等相关凭证。五是变更索赔关,凡需要增加投资的生产型变更和非生产性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索赔,须报上级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擅自进行合同变更。

第4篇

行为金融理论是在对现代金融理论(尤其是在对EMH和CAPM)的挑战和质疑的背景下形成的。

主要理论基础

1.期望理论。期望理论是行为金融理论的重要基础。Kahneman和Tversky(1979)通过实验对比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并非是标准金融投资者而是行为投资者,他们的行为不总是理性的,也并不总是风险回避的。期望理论认为投资者对收益的效用函数是凹函数,而对损失的效用函数是凸函数,表现为投资者在投资账面值损失时更加厌恶风险,而在投资账面值盈利时,随着收益的增加,其满足程度速度减缓。期望理论成为行为金融研究中的代表学说,利用期望理论解释了不少金融市场中的异常现象:如阿莱悖论、股价溢价之迷(equitypremiumpuzzle)以及期权微笑(optionsmile)等,然而由于Kahneman和Tversky在期望理论中并没有给出如何确定价值函数的关键——参考点以及价值函数的具体形式,在理论上存在缺陷,从而极大阻碍了期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行为组合理论(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BPT)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AssetPricingModel,BAPM)。一些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者认为将行为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理论完全对立起来并不恰当。将二者结合起来,对现代金融理论进行完善,正成为这些研究者的研究方向。在这方面,Statman和Shefrin提出的BPT和BAPM引起金融界的注意。BPT是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AP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MAPT认为投资者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整个组合,最优的组合配置处在均值方差有效前沿上。BPT认为现实中的投资者无法作到这一点,他们实际构建的资产组合是基于对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认识以及投资目的所形成的一种金字塔式的行为资产组合,位于金字塔各层的资产都与特定的目标和风险态度相联系,而各层之间的相关性被忽略了。BAPM是对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扩展。与CAPM不同,BAPM中的投资者被分为两类: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信息交易者是严格按CAPM行事的理易者,不会出现系统偏差;噪声交易者则不按CAPM行事,会犯各种认知偏差错误。两类交易者互相影响共同决定资产价格。事实上,在BAPM中,资本市场组合的问题仍然存在,因为均值方差有效组合会随时间而改变。

投资行为模型

1.BSV模型(Barberis,Shleffer,andVishny,1998)。BSV模型认为,人们进行投资决策时存在两种错误范式:其一是选择性偏差(representativebias),如投资者过分重视近期数据的变化模式,而对产生这些数据的总体特征重视不够。另一种是保守性偏差(conservation),投资者不能及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正增加的预测模型。这两种偏差常常导致投资者产生两种错误决策: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和反应过度(over-reaction)。BSV模型是从这两种偏差出发,解释投资者决策模型如何导致市场价格变化偏离效率市场假说的。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人的心理会出现扭曲推理的过程。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锚定”将引起反应不足。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地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不同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某些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比如说在大连大豆的期货市场上,从历史数据中分析季节性因素,大豆有所谓多头合约和空头合约之分。再根据“老合约运行终止,最后往往都是跌”的经验(如S211和S301),得出“期价最终应是跌”的结论。但当基本面有较大变化的时候,人们往往会由于对上述概念反应过度而忽略基本面的新变化,从而产生价格的失真(如对S211和S301价格的长期压制上)。但是,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面的这种变化持续下去,投资者将最终改变错误的观点。

“锚定”就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答案的特性。“锚定”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比如一个训练有素的推销员同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是把买家“锚定”在较高的价位上。

在期货市场中“锚定”经常导致期货价格的暂时性失真。例如,期货市场上突然基本面有实质性的变化(如2002年年初的转基因政策的宣布),但是价格并没有很快上涨到该利多因素所应该带来的幅度。投资者误认为这种利多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不能起实质的影响。实际上,投资者把价格“锚定”在较低的水平,投资者对利好消息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抛锚”了。当然,投资者的观点也跟事件的典型性一样,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2.DHS模型(Daniel,HirsheiferandSubramanyam,1998)。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有信息和无信息两类。无信息的投资者不存在判断偏差,有信息的投资者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serf-contribution)两种判断偏差。然而价格由有信息的投资者决定。过度自信导致投资者夸大自己对商品价格判断的准确性,低估市场风险,进行过度交易;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则使投资者过分偏爱自己所占有的私人信息,低估关于商品价格的公开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反应过度和对公共信息的反应不足,就会导致商品价格短期的反应过度和长期的连续回调。

当人们面对不确定时,无法作出适当的权衡,更容易出现行为认知偏差。人们往往认为近期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以及熟悉的东西更有把握,而选择它们,对不熟悉的行业、品种则敬而远之。如投资者总是对最近发生的事记忆犹新,人们总是对经常看的品种进行投资,并认为这些品种风险较小。人们还有“回避损失”的表现:当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感到损失的数量更加令他们难以接受。这就是投资者在获得收益时会马上平仓,而在损失时会继续持仓的解释。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风险厌恶者或者风险追求者,面对不同的情形,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当涉及的是收益的时候,人们表现的是风险厌恶者;而当涉及的是损失的时候,人们则表

现为风险追求者。当然,过度自信并不单单影响普通投资者,对市场的专业人士也构成影响。

所以Fama(1998)认为DHS模型和BSV模型虽然建立在不同的行为前提基础上,但二者的结论是相似的。[NextPage]

3.HS模型(HongandStein,1999),又称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theorymodel)。统一理论模型区别于BSV和DHS模型之处在于:它把研究重点放在不同作用者的作用机制上,而不是作用者的认知偏差方面。该模型把作用者分为“观察消息者”和“动量交易者”两类。观察消息者根据获得的关于未来价值的信息进行预测,其局限是完全不依赖于当前或过去的价格;“动量交易者”则完全依赖于过去的价格变化,其局限是他们的预测必须是过去价格历史的简单函数,在上述假设下,该模型将反应不足和过度反应统一归结为关于基本价值信息的逐渐扩散,而不包括其他的对投资者情感刺激和流动易的需要。该模型认为最初由于“观察消息者”对私人信息反应不足的倾向,使得“动量交易者”力图通过套期策略来利用这一点,而这样做的结果恰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应过度。

4.羊群行为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该模型认为投资者羊群行为是符合最大效用准则的,是“群体压力”等情绪下贯彻的非理,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两种模型。人类由于其社会性而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者相近的思想。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强调对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并对他的投资结果造成影响。比如说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社会上,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行为的模仿来进行决策,这就形成了羊群行为。

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打听主力动向,跟风投资的行为,或者在同一个期货公司开户的投资者往往持有相同方向的期货合约。由于羊群行为在期货市场中的广泛存在,期货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这样,投资管理者可以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短线交易,以获取过度反应向正常反应的价值回归过程的利润。另外,期货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如果除去手续费等费用,期货交易严格说来是一个“负和游戏”,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市场上的大多数人认为价格应该上涨的时候,价格往往会出现转机。所以作为一个成功的期货交易者,就应该敢于做市场中的“少数人”,依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客观分析,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由于受信息处理能力、信息不完全、时间不足、以及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可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作出反应。投资者常常对“非相关信息”作出反应,其交易不是根据信息而是根据“噪音”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也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此外,行为金融理论从投资者行为入手对许多市场异常现象做出了解释,认为异常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市场是无效的。

投资管理者如何将行为金融理论应用于投资管理实践呢?一方面是要了解和认识自己的认知偏差,避免决策错误;另一方面要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和判断错误,在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投资那些价格有偏差的品种,并在价格定位合理后,平仓获利。由于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投资管理者可以利用人们的行为偏差而长期获利。具体而言,有两种应用思路,即把行为金融理论作为投资技术或者作为投资理念,实际上不少投资者是既将其作为投资技术也将其作为投资理念混合运用的。

有些公募基金(如共同基金)直接标榜为行为金融基金,他们利用投资者的各种认知偏差和市场表现出来的价格波动异常现象,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利用数学工具和电脑程序来选股和操作。如美国著名的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和RussellFuller管理着一个行为金融共同基金,其投资方法是利用投资者对信息的错误加工导致的市场非有效性来获取投资回报,采用自下而上、结合带有行为金融观念的基本分析来投资。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市场长期“炒小”、“炒新”、“炒绩差”的风气形成的定价偏差,高举“价值投资”的大旗,集中持有“中石化”、“中联通”等大盘绩优股,取得实效。

在期货市场中,各种投资失误将使投资者产生后悔的心理,对未来可能的后悔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目前的决策。因此投资者总是存在推卸责任、减少后悔的倾向,“随大流”、“追涨杀跌”、“节前平仓”等从众投资行为都是力图避免后悔心态的典型决策方式。投资者必须学会客观地看待期货价格的涨跌,并严格设置好止损点。虽然投资者不可能每次都赢利,但只要赢利大于亏损,便是这个市场中的赢家。尽量使赢利扩大,而使亏损减小,才是最终的策略和目标。

另一些私募基金(如对冲基金、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则是将行为金融理论作为一种投资理念,他们不像公募基金那样张扬,但是在这个应用队伍中,更不乏世界顶级的投资管理人,像WarrenBuffett,GeorgeSoros,DavidSwensen等等,Buffett的简单企业原则、Soros的反射理论、Swensen的资产类别原则等就是他们的投资理念的典型代表。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现代金融理论相矛盾的实证研究不断涌现,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的改变上。如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购买股票,以防止“不测”时,摊低成本的策略,而时间分散化是指根据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理念,随着投资者年龄的增长而将股票的比例逐步减少的策略。这两个策略被认为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法则明显相悖。Statman(1995),Fisher、Statman(1999)利用行为金融中的期望理论、认知错误倾向、厌恶悔恨等观点对两个策略进行了解释,指出了加强自我控制的改进建议。

第5篇

A公司在近三年国有股权改革的背景下,经过公司两年的努力,长期股权改革初具规模,并取得一定的收益。但是得到收益的同时一定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这一点在A公司的收入波动情况中得到了印证。

1.长期股权的投资行业。企业投资的子公司所处的行业分布和行业相关的控股比例,可能会对长期股权的投资收益及风险带来一定的影响。控股比重集中会导致非系统性风险。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17家子公司之下,分为整车生产,零部件生产,汽车服务和其他实业四大行业。整车生产行业还是占据股权投资的主要地位,而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子公司数量虽然比较多但是却没有占有很多的比重,这是由于A公司投资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小造成的。

2.长期股权的规模分析。A公司2011年以来采取长期股权投资的策略,公司的资产结构和性质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A公司从2010年到2012年间明显上升,2011年的涨幅高达210%,而2012年的增长率却在降低,并且下降明显,仅为70%。说明A公司在近两年已经完成了长期资产的转化,将长期资产转化为股权资产。但是其资产性质仍然没有改变,依旧是以流动资产为主的公司。

3.长期股权的收益。测算长期股权的收益,通常使用的是投资收益率,就是投资与收益总额之间的比率。A公司不论以新增投资总额为测度还是以收益率的波动趋势为测度,其股权收益都呈现较大的波动。2011年投资回报比较大,但是在2012年,由于经营的问题,投资收益骤减。这一方面是由于股权投资回收期长,见效较慢,收益呈现明显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由于2012年宏观经济的不景气冲击明显。此外,A公司新增股权收益高于历史股权收益,这也说明新投资仍然有一定的活力,且说明公司未来发展有一定的潜力。

二、A公司长期股权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1.设定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的目标。

1.1设定管理业务目标。A公司业务的基本状况,设定长期股权管理目标:目标一:保证长期股权账面价值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及时收取回报。目标二:建立完整科学的投资方案,并及时跟踪。目标三:股权投资、股权转让要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目标四:确保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真实可靠,支持投资可行性方案的理由要充分、恰当。目标五:明确投资处理方式和程序,保证投资处理有关文件、凭证的真实有效。

1.2设定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财务目标。目标一:保证长期股权项目价值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目标二:投资回报的及时收取。

2.长期股权管理环节的设置。A公司根据长期股权项目特点和要求,对股权投资项目运营管理设置了四个环节,包括:项目的初步评价和决策、谈判、股权的管理、股权的退出以及股权评价,其中股权的管理、退出和评价是后续进行的工作。

3.长期股权管理流程设计。针对长期股权业务特点,A公司对投资业务分成了三个阶段:调查阶段,主要项目搜集、初步调研、立项会、尽职调查、部门审查几方面内容;交易阶段,主要有交易谈判、投委会、中介调查、董事会、交易执行等几方面内容;退出阶段有后期管理、董事会审核、退出执行等几方面内容。

4.管理组织特点。A公司根据企业的特点,设立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结构,突出公司的资产管理要求与职责。公司设一个总经理,一个财务总监和三名副经理。其中,财务总监对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管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4.1财务部。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有: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对政策充分利用;②按照会计准则正确设立账目和科目;③建立健全的会计岗位责任制;④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⑤行使融资管理的职能,对子公司的账目负责。在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出资项目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管理相应的程序,落实资金。针对于绩效较差、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应当报告给总经理,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4.2控制部:控制部的主要职责有:①负责新项目(含产品开发、投资)经济性测算;②负责公司年度经营预算;③负责公司全过程成本控制;④负责公司商品收益管理;⑤负责公司中长期滚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在公司投资时各级管理部门要进行相应的监管工作,对公司股权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检验公司的投资是否合法合规,为后期公司的股权收益负责。另外还要加强对子公司绩效评价。

三、长期股权投资中存在的风险和相应的控制手段

长期股权的投资拥有着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这就使得相应的投资风险也是巨大的。对此,企业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来面对这些风险,从而避免风险为企业自身带来的巨大伤害。从宏观上来看,这些风险主要是由于一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的控制因素共同影响并引起的。对于前者的控制来说,这种因素已经超出了企业自身所能承受的范围,因此往往很难对其进行预测;而后一因素,企业可以通过采用相应的手段来进行控制和规避。下文便结合A公司就一些在长期股权的投资中较为常见的几种风险进行介绍:A公司发展长期股权是为了壮大公司的实力,但同时这也意味着风险的提高。1.流动性风险。对A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可以看出,从2010年开始,A公司的资金流动率就有所下降,这就意味着公司的资金得不到保障,可能会出现资金的短缺状况,债务偿还的能力下降。这种流动性下降的情况就是A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长期股权投资所造成的。2.多元化经营风险。近年来A公司转变了经营战略,加大对长期股权的投资,实行多元化经营的战略,但是近几年股权收益的状况却不是十分乐观,股权收益率不断的下降。究其原因实行多元化的类型是不是适合A公司发展,如不适合A公司的具体情况必然会阻碍A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3.投资结构风险。A公司虽然涉足领域很多,但是投资的结构比较单一。仍然集中在汽车领域,这也没有能够达到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多元化经营的目标。这种情况归根结底还是管理模式的问题。A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可以灵活的调动公司资源,采用适当的体制规避公司可能遇到的风险。A公司,很重视框架的管理模式创新,为了加强企业股权投资的管理力度,A公司在原有的“直线职能制”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引入矩阵式的管理模型进行补充,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这一模式提高了公司的绩效,增加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的规避了风险。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其他拥有众多子公司的企业有借鉴意义。

四、结语

第6篇

1.引进资金。发展中国家往往要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比较优势”理论下,国际援助、政府间贷款等方式或金融市场等是发展中国家获取外部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开放型经济给予跨国公司发展的空间,其直接投资则成为发展中国家获取外资的主要来源之一。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降低了东道国融资的风险,因为直接投资没有还本付息的规定,从而投资风险转移到了跨国公司手中。更多依赖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发展中国家总的来说是好事,因为外国投资者往往做长期承诺,而且与债务持有人相比更能够容忍短期困难。

2.引进技术。技术引进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手段之一。跨国公司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提供了便利的通道。首先跨国公司到东道国直接投资需要的机器设备是跨国生产所需的。但是,即使没有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跨国公司只是经营东道国的工厂和企业,效益也会提高,原因在于跨国公司带来的技术除了硬技术,还有软技术,例如,先进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更重要的是,跨国公司的技术是附着在人身上的,所以,从广义的角度讲,跨国公司的人才和技术引进使得发展中国家既可以从跨国公司获得技术来弥补技术落后的不足,也可以利用跨国公司弥补人才的不足。

3.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扩散效应和外部正效应。一方面,跨国公司的技术和人才引进通过运行网络向上游(即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如销售商)扩散。由于跨国公司的运作有严格的规格和标准,因此给予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销售商严格按标准供货和销货的约束。无形中提高了其上游和下游网络的技术和人才水平。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培训的人才对发展中国家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跨国公司职工或管理人员“跳槽”和独立创业都使跨国公司的技术和管理不可避免地外泄。给社会带来正向的外部效应。

4.跨国公司的“学习曲线”效应: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竞争力。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者还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带来了示范效应,大大提高了其产业竞争力。很多发展中国家借助于跨国公司的国际市场网络大大提高了出口能力。

除了上述渠道,发展中国家还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其他生产要素,以做到双赢合作。但是发展中国家利用跨国公司提升本国的经济也是有条件的。跨国公司到发展中国家投资,并非出于道义和政治考虑,而是出于其全球性战略的动机。跨国公司的全球性战略是其全国战略的延伸,其本质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以获取最大利润。因此跨国公司的投资一般流向企业交易成本低或存在优惠政策的国家。而发展中国家为了达到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势必付出一定的代价,协调跨国公司和国家的利益关系,寻找一个平衡点,以达到双赢互利的目标。

二、跨国公司的本质及其与发展中国家政府的关系特征

一国政府是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即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经济发展、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而跨国公司首先是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其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它又是一种全球化的企业,其生产、贸易活动是跨越国界的,因此模糊了它的国民性质,使之带上了新的全球性的特征。

1.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及实质。主流经济学派从价格和资源配置的角度,在传统的价格体系框架内看待私人的外国直接投资,他们认为,厂商的设置地点和组成、有关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和分配取决于市场力量,把跨国公司简单地看成是由资本收益的国际差别所决定的资本跨国流动。制度经济学派则从经济组织的角度看待跨国公司,海默(1960)认为,从事外国直接投资的厂商的动力主要是特定市场的竞争条件,而不只是利率差价。跨国公司作为管理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竞争战略。跨国公司全球化竞争战略的实质是垄断市场,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利润最大化。跨国公司的投资可能形成对某一商品市场,特别是市场价格的垄断,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给东道国带来很大的影响,妨碍政府目标的实现。例如:中东国家由于跨国公司的垄断,经济命脉掌握在跨国公司的手里,限制了政府调节经济的作用。

2.跨国公司通过游说和“投票”机制,削弱政府对经济的控制权。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投资,把东道国作为其全球化战略的一环,充分利用东道国的各种优势以及全球网络间的协同效应来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为了达到跨国经营的战略目标,跨国公司必须通过政治影响、政治压力和政治优势,才能取得和保持有助于实现其扩张、降低成本的国际性网络,以实现全球性战略。

首先,跨国公司是资源配置全球化的载体。跨国公司从东道国获得对各项资源的主导和控制,并通过自己的全球生产和贸易网络重新配置,其次,跨国公司迫使东道国政府制定对外资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再者,跨国公司游说政府建立宽松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跨国公司游说东道国政府,创造有效率的市场和公平、自由竞争的制度,否则将资源转移向其他国家。跨国公司还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投票”。如果东道国的政策对他们不利,即使其他的机会有限,他们也会转向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好前景的政府。

3.跨国公司的融资活动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跨国公司的各种行为都有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使一国的金融体系受到破坏,甚至引起整体经济的动荡。跨国公司的间接投资规模巨大,并且由于跨国公司出于投机需要进出市场,使间接投资具有一定程度的投机性,容易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另外,跨国公司的利润汇出及转移,会使国际收支平衡失调,从而引发金融危机;三是跨国公司为跨国界的企业内部交易制定转移价格,隐蔽地将税前利润转出东道国,使其总的税后利润最大化,影响东道国的国民福利和政府财政收入,并产生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四是跨国公司的撤资容易引发金融市场的混乱。

4.跨国公司通过母国政府干预东道国政府的经济决策和运行。由于跨国公司多来自于发达国家,而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寻求利润的眼光投向世界各地,本国投资再生产逐渐淡出,大量资金、技术投向国外,甚至公司总部也迁往国外,使发达国家丧失了大量的就业岗位,造成失业率增高,尤其是大量的税收流失,财政难以维持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大量削减福利开支,这些势必激化民众与政府的矛盾,使政府的合法性受到怀疑。为此,发达国家在制定全球化的游戏规则时不得不力图解决这些矛盾。许多国家制定了一些条款来限制跨国公司的活动范围,使其在参与全球化进程中朝着更有利于本国利益的方向发展。

5.对发展中国家自主性的影响。发展中国家通常发现,跨国公司的活动常常与本国的对外政策相抵触。跨国公司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东道国除了考虑经济增长问题,还要考虑社会的稳定、公平、民族工业的发展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跨国公司反对东道国政府的政策,他会做出限制或关闭当地生产而在其他国家生产的威胁。对于一些缺少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卫生要求、劳动安全、福利环保标准低的国家比较有吸引力。因此,想吸引外资的发展中国家很难设定这方面的高标准。跨国公司在财政和税收优惠方面还能与东道国讨价还价。

另外,跨国公司的国家贸易多为企业内贸易。由于企业内贸易属于企业内部的事务,与国家间贸易不同(国家间贸易可以通过金融、价格、汇率等宏观经济政策来调节并有效预期),政府不能明确地预期金融和财政政策对跨国公司的影响。

此外,跨国公司利用企业内部贸易的“转移价格”来逃避税收,跨国公司通常从工业国出口半成品到发展中国家,然后在那里加工成品在市场上出售,如果工业国实行低税收政策,而发展中国家实行高税收政策,那么跨国公司就提高转移价格从而宣称在工业国(母国)获得高利润。这样,跨国公司避免了总税单的增加,提高了税后利润,而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都会发现财政收入与预期的正好相反。

再者,通讯的全球化,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政府很难控制跨国交易,很难可能损害国家稳定和安全的信息的跨国界流动。国家控制边界信息流动的自主性大大削弱。

跨国公司给予东道国政府的上述压力迫使东道国政府修改政府管理方式、市场管理范围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甚至迫使政府修改或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应对跨国公司的游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的权力,约束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范围和方式,甚至削弱了政府的经济控制能力。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政府也面临着全球化带来的种种压力。

三、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对跨国公司的管理政策

政府和跨国公司的关系表明:首先,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基础的影响是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的统一,制定对跨国公司政策的目的就是尽量减少副作用,利用跨国公司的优势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其次,政府对跨国公司的管理是有限度的,它直接受到其他国家跨国公司政策的影响和制约。第三,决定跨国公司与政府合作的主要因素是各自拥有的优势。对我国来说,是否对外国资本有吸引力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经济增长潜力、市场潜力。基础设施状况、贸易壁垒、生产经营环境、政策的稳定性和对外开放政策等。

在封闭经济下,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设置各种贸易壁垒和投资壁垒,保护国内市场不受外来竞争者侵蚀,同时支持本国企业发展,支持他们占领国内市场。发展中国家发展战略,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现有资源,倾向于实行“进口替代”,“出口导向”的对外政策。在开放经济下,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做出重大调整,由封闭式发展转向在充分利用本国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在开放经济中增强国家的竞争能力。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也由过去的以贸易和投资壁垒为主,逐步转变为以改善投资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本、技术和专业人才向本国流动,并增强“本土”各种类型的企业竞争力为主。与此相适应,政策重点转向在本国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为主。

1.更新反托拉斯政策,防止不正当竞争。跨国公司的合并和其他行为可能会导致明显的成本节约,但在全球提高企业效率的压力给其带来负担。反托拉斯法划定相关市场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确定适当的竞争地理分界线,需要改变传统的关于市场范围的概念。在全球市场中,原有的认为在国内可能相当集中的产业可能并不是很集中。如汽车、钢铁、化工等行业。目前在许多相当集中的产业中,当地公司正在与可能比他们大得多的外国公司展开直接的竞争。国外政府还可能对国际贸易进行干预(包括对本国公司的补贴及时外国竞争者的限制)。

另外,应该完善市场机制,采用适当的竞争政策。加强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防止跨国公司的垄断或不正当竞争。

2.培育和完善符合全球化规则的市场体系。经济全球化要求参与成员国增加其政策的透明度和外贸政策法规全国的统一性,必然对目前国内自成体系和按“条块”分割形成的经济格局产生巨大的冲击,这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推动国内经济秩序的整顿和统一,规范全国性市场体系的建立,逐步建立适应国内外两个市场变化和资源有效配置要求的机制,打破垄断和割据状况,并使竞争范围不断扩大,竞争手段日益多样化、科技化。

3.提高“政府竞争力”。由于各国的管辖权内规制公司行为的法律和标准不同,这形成了跨国公司设址的决定性因素的部分,也形成了他们开展业务的类型和他们建立的联系。由此,跨国公司能够从一个广泛的规制框架序列中做出选择(一个最优选择模型或其他理论,如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公司有不同的最优选择标准)。并且他们有时能够暂时“离岸”或与在规制框架限制内更有优势的公司组成短期的战略联盟来避免他们认为是“惩罚性”的政府规制。因此,发展中国家政府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政府之间竞争的过程。

第7篇

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第8篇

1.金融风险预算理论的形成。

造成投资风险的因素很多,包括头寸大小、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等。其中,现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市场具有很强的波动性,同时市场波动的随机性也相对较大,给金融风险投资增加了困难,因此在实际投资过程中,需要事先确定风险目标,同时利用相关的量化措施,降低实际风险与风险目标之间的差异。

2.金融风险预算内容。

通过风险预算,主要是为投资方案的确定提供有力依据,明确投资方能够接受的风险水平,并对风险进行合理的分配与管理。另外,风险预算并不是一层不变等,需要根据投资进程、实际情况等及时的进行调整。具体来说,风险投资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投资方可以承受风险的能力;(2)合理分配投资风险预算;(3)对风险预算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4)合理调节风险预算给投资带来的损失以及收益。相对于投资风险管理工作来说,可以将风险预算管理作为一个有效的工具,首先确定投资方是否愿意以及有无能力承受风险,然后进行投资风险的分配,这两个环节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作为投资管理中重要的内容,投资风险预算工作对投资决策的正确性,投资成功与否等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做好投资风险预算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二、投资管理中金融预算理论的应用

金融预算理论在投资管理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测投资方案的风险程度。

对与投资风险程度测算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风险预算误差跟踪。在投资管理过程中,除了对风险进行跟踪管理外,还需要对投资业绩进行归因,同时加强全过程风险管理。从投资形式上,可以将金融投资分为主动式投资以及被动式指数投资。在被动式指数投资中,选择新的买进可标中的证券,为投资成本管理提供便利。但是由于这种证券买进方式不是复制,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风险预算与实际风险产生误差,由于这种误差形式主要以超额收益为主,所以也叫跟踪误差;如果投资形式为主动式,就应该实现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同时预期风险,在此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风险。同样的,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也会产生跟踪误差,进行主动式投资,就是为了主动消除这种误差,保证投资的收益性。(2)VAR模型预测,其中VAR指的是在投资过程中某阶段的最大损失,但是由于市场波动的随意性以及不确定性,VAR值一般很难确定,这就穾利用参数法、历史法、蒙特拉罗模拟法、模型法等。(3)有时,针对具体的风险或事件,可以采用压力测试的方式,利用不同压力情境,亦或者是通过压力组合测试的方式,对不利事件影响进行测试以及预防。

2.风险配置。

对投资风险的配置涉及到投资者资产配置,资产配置是投资策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从风险管理方面来说,资产配置忽视了市场波动对投资环境带来的影响,而进行风险配置正好能够弥补资产配置的不足,从这一方面也可以将风险预算当做资产配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风险配置与资产配置采用的方式有所不同,但目标却极为相似,风险配置主要采用的手段是将风险在资产、不同组合之间相互转换;资产配置是将资金在不同资产、组合间进行转换。

3.选择投资基准。

投资基准的选择直接影响着投资的成败,具体的实施步骤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确定投资目标收益率;其次需要结合投资意向,选择一组意向资产,对其投资风险以及收益特征进行分析;再次,确定资产投资风险的边界;随后,根据确定的风险边界,选择最佳投资组合;最后,进行资产战略性转换,以与标的指数偏离的形式为佳。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投资方也能够选择被动式指数投资,但是在投资风险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同时投资收益确定也相对困难,因此可以将投资基准作为投资风险管理的核心。当市场给投资带来负收益时,投资者应该对收益进行仔细的识别,并采用有效的套期策略,保证套期策略能够反映投资风险,这同样与风险投资基准有直接的关系。

4.风险分解。

在对投资资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根据管理的形式能够将其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主动投资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主动偏离投资基准,目标是获取比市场平均收益水平更高的收益。但同样的偏离投资基准会给投资带来额外的风险,也被成为主动式风险;被动投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主动风险,但是与主动投资相比获得收益的机会相对较低。现在的金融投资活动中,就是研究如何利用被动管理中的稳定、风险低等优点,同时保留主动管理中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同时实现对投资风险的有效规避。此外,作为投资方,无论是金融机构或个人,都需要具备误差跟踪以及业绩归因的意识,这样才能提高投资风险管理的水平与能力。同时,投资基金管理人员的素质对投资风险管理的作用也非常大,因此需要投资方在选择投资基金管理人前,根据投资方需要承担的风险、投资规模等等确定基金管理人员的数量、风险资产的分配等等。

三、结语

第9篇

(一)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经验与启示我国的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它是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它由2000年成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依据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其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管理,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和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和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或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受投资环境的影响,社保基金近年来投资收益并不稳定:2007年达到峰值43.19%,2008年快速下滑,一度为负;2012年开始上涨达到7.01%,2013年维持在6.29%。总体来看,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13%,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在宏观投资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社保基金成功经验的启示是加大实业投资力度,参与国企改革。全国社保基金2012年5月出资100亿元入股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项目,2013年6月参股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运营西气东输工程部分管线。按照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全国社保基金进行的实业投资包括直接股权投资和股权基金投资两个部分,其中直接股权投资可占基金总规模的20%,股权基金投资可占10%。据测算,预计从2012到2015年,社保基金用于实业投资的最高规模可达2500亿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社保基金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深入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力争在中央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或再融资时,以战略投资者或优先股方式投资入股。此外,社保基金先后投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国开银行、中国人保、中国信达及中国银联等金融企业,以及京沪高铁、大唐控股、中航国际、中节能风电等工商企业。可以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保基金规模的不断壮大,实业投资在其资产配置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管理的经验与启示1955年新加坡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其资金总额已超千亿美元。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负责集中管理中央公积金,它独立于政府财政,上级管理部门为劳工部,公积金局实行董事会制。从投资管理体制看,中央公积金投资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主要投资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国外资产;第二部分是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该计划允许公积金成员将普通账户和专门账户中超过一定比例的公积金通过购买股票或共同基金的形式投资资本市场;第三部分是保险计划基金,包含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多个保险计划,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上述三方面的投资中,由中央公积金局通过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和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基金构成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投资主体。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管理模式的可取之处有三:一是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的集中投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做出投资决策后,由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的投资事宜,公积金成员获得中央公积金局支付的记账利率;二是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几十年来,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在不断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其成员进行多元化投资,政府机构的集中投资与成员个人的积极投资共同构成了新加坡当前中央公积金多层次的投资运营模式;三是健全的法令和监督制度保障了资金投资管理的安全性,《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明确公积金局为法定机构,财政和行政自主,其成员主要由雇主代表、雇员代表、政府代表组成,相对独立的机构设置、规格较高的监管以及代表三方利益的管理模式,为保障公积金投资管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基础。相比之下,我国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迟迟不能上升为《住房公积金法》,新《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十分迟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办法。此外,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弊端。

二、改革创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若干思考

(一)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在法律法规建设上还存在短板,其投资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按此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方式只能是购买国债,除此之外,就是转为定期存款。实践证明,这一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的安全性,但也严重地限制了资金投资的范围,加之住房公积金现行的各自行政区域内封闭式管理模式,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总体投资运作长期处于低水平、低效率状态。因此,实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一是要加快新《条例》的修订出台,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尽快研究和制定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便在实际投资运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资金投资管理的安全和规范。

(二)改革创新更具效率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实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改革的另一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的创新和建设。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要全面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二是要加大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的、独立强势的监管主体;三是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和投资经营机构相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和日常管理,投资经营机构则负责资金的专业投资管理,风险系数较大的专业投资则应委托专业的投资管理人代管。可以借鉴我国社保基金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做法,打破目前住房公积金相对散乱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以国家级投资管理中心为主体、省级和市级投资管理中心相辅助的多层次投资管理组织体系。此外,用多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投资运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以确保资金投资运作的安全、规范和透明。对于层次主体之间资金托管的收益分配问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资金实际收益情况进行结算。这种组织有序、分工明确以及更具效率的多层次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符合我国住房公积金科学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1.建立市级、灵活自主的投资管理体系。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辖区内各分中心(管理部)富余资金进行集中统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一定比例的富余资金委托省级投资管理机构托管,只保留一定比例的必要资金自行投资管理。其原则是:在保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基础上实现必要的资金增值,并负责合理调节辖区内各分中心(管理部)的资金流动,确保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运转。其投资对象可以为国债(逆)回购、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等流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

2.建立省级、次集中的投资管理体系。省(自治区)应设立相对集中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体系,负责集中投资管理各市级中心聚集而来的富余资金。根据本省(自治区)的具体情况,保留一定比例资金自行投资管理,其余可委托国家级统一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其原则是:通过市场化、规模化的集中投资,充分发挥规模化的资金优势,实现兼顾本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效资金运作。其投资渠道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较高收益率的银行定期存款;通过公开操作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或投资有国家担保的大型企业债券;通过记名债券方式进入本省(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国家骨干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发放项目贷款的方式支持本省(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此外,也可以尝试参与本省(自治区)重点城市的土地备储项目和商品住房的收储等。通过稳健和审慎的投资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3.建立国家级、全国统一的投资管理体系。通过设立类似于我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国家级住房公积金统一投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对全国各地区聚集而来的沉淀资金集中投资管理。其原则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可以委托经验丰富、经营稳健的专业投资管理人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其投资渠道可以拓展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乃至实体经济项目,投资范围可以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股票、信托产品、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票等。未来也可以借鉴社保基金做法,逐步尝试对实体经济项目的投资,积极参与我国国资国企改革,通过参股经营或优先股投资等方式投资重点央企,分享经济体制改革的红利。

4.建立强力有效、多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政监管、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管多位一体的有效监管体系,以及严格的资金投资管理规范和制度监管框架。对省级和国家级投资运作的监管,主要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订资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对其投资运作和资金托管情况进行监督,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专业投资人或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应对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行政监管;各地住建部门会同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当地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以及风险防范情况进行严格的同级监督。此外,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的社会监督,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及专业人员的监督;被监督对象则为各级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委托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等。

(三)改革创新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的投资管理模式

1.坚持适合自身发展的投资管理原则和策略。一是坚持安全规范的投资管理原则。目前,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的保值增值”这一原则并没有太大缺点,但应该结合流动性因素,将其丰富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经营和审慎投资实现资产的增值。二是要坚持分散化的投资管理策略。虽然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运作的总体收益性和流动性均不理想,但将来不能一味地为追求资金的收益性,而忽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也不能一味地为提升资金投资管理的统筹程度,而制约住房公积金保障和金融属性的发挥。因此,通过资金科学合理的分散化投资管理以及在各统筹层次上的合理分布,逐步在实践中探寻有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发展的分散尺度。

2.提升投资管理的统筹层次,实行规模化的投资管理模式。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集中投资管理模式具有高效、低成本以及能形成规模经济等优势。实践证明,资金投资管理的统筹水平越高,资金规模化运作的优势就越强,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也越强。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来看,万亿级的沉淀资金分散在上千个县市,由于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使得庞大的沉淀资金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此外,由于监管的缺失,住房公积金贪污挪用案件时有发生,也给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带来较大隐患。因此,无论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还是从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资金运作监管的角度,提高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统筹管理层次,建立更加集中、相对独立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机构非常必要。

3.提升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实行分离化的投资管理模式。分离化策略是指自主投资和集中投资相分离、货币投资与实物投资相分离、一般投资和高风险投资相分离、管理机构与投资运营相分离。这种分离化策略的目的是理顺住房公积金各投资管理主体的关系,便于监管机构对其实施更有效的监管,这同时也是风险分散、资产科学合理配置和精细管理的需要。

(四)探寻适合住房公积金未来发展的投资方向

1.进一步拓展的货币投资。近年来,金融市场的改革措施密集出台。自2013年12月央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后,10家国有银行先后试水同业存单。2014年8月以来,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的节奏密集,标志着同业存单扩容进入新阶段,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全面施行铺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以在二级流通市场转让,利率参照市场利率浮动,与传统定期存款相比,可转让大额存单在到期日之前允许转让,其流动性相对较高,是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工具。它的推出顺应了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也为住房公积金提供了一个风险较小、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良好投资手段。2014年8月证监会出台的“融十条”也为将来住房公积金突破国债投资范围,走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进入更广阔的金融债、企业债等投资领域,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契机,甚至为住房公积金通过记名债券方式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国家骨干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供了可行性。

2.谨慎尝试的资本投资。目前来看,首先要推动新修订《条例》的出台,加快研究和制定《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办法》,在全国性的统筹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建房地产金融立之前,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对一定比例的沉淀资金,采用保底分成的模式进行专业化投资经营。也可自行选择经验丰富、经营稳健的专业资金投资基金或机构进行委托投资管理。

3.彰显保障民生的实体投资。当前,各地政府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但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普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也急需社会资金或公共资金的参与和支持。住房公积金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充分发挥其在保障住房建设方面应有的辅助作用。因此,住房公积金未来投资的重要方向之一,就是加大利用项目贷款等投资手段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此外,也可以尝试进行地(市)级以上政府的土地储备项目和廉租房或商品房的收储等投资,靠实物资产的稳定升值来实现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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