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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描述了“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性质,根据“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涵,提出了“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概念,阐述了“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具体内容,构造了“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运行框架,运行框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公路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交互作用,公路交通系统与资源、环境利用之间的协调,公路交通系统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协调。
【关键词】“两型”公路公路交通资源环境
一、“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概念和性质
1、“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概念
根据“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涵,结合公路交通行业的自身特色,本文认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即“两型”公路交通系统,是指公路交通系统不仅能适度超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能满足公路交通运输系统内部以及综合运输体系的协调发展,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两型”公路交通系统能与环境、资源大系统保持长期动态协调发展。所以,“两型”公路交通系统是一种全新的公路交通系统发展的思维观和发展观,其最终目的是在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发展公路交通系统,以满足社会的持续进步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2、“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性质
(1)“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属于社会系统。“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属于人造系统,该系统是为了实现人或物体的移动而由人组建起来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它是一种社会系统。其一,因为“两型”公路交通系统不仅仅是几个客观存在的公路交通运输子系统综合构成的一个大系统,而是为了实现“两型”社会的发展目标而把相关的子系统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二,与一般社会系统相同,人的因素,如人的观念、动机、态度、习惯和期望等对“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状态和它的稳定与发展有直接的影响。
(2)“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具有系统复杂性。“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具有复杂性特点,这不仅体现在它的主要子系统都具有多类型、多层次、多区域的复杂结构,而且公路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资源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又是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两型”公路交通系统是一个受到多变量以及许多不确定因素作用的复杂系统。
(3)“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具有开放性。“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边界是开放的,该系统对人开放,对地域开放,对自然资源开放,对地理环境开放。“两型”公路交通系统与其他交通运输子系统如航空系统、铁路系统、水运系统等之间互相协作、互相竞争,它们共同构成一个开放交通大系统。
(4)“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具有组织性和自组织性。一般人造系统都具有组织性,因为人是社会系统中的万物之灵,“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自组织性,主要体现在人们对公路交通模式的选择和公路交通系统及其他交通系统之间的自组织演化。
(5)“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具有差异性。不同区域的“两型”公路交通系统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因素是有差异的,而且构成“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各子系统间还存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的差异性,例如我国西部区域和东部区域的公路交通系统,在结构和功能方面就有较大的差异性。
二、“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具体内容
对于“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问题,关键点是要发展什么样的公路交通系统。本文认为,“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要解决的焦点问题是在保证公路交通系统运输的经济性、高效性、快速性、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基础上,使能源、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耗最小化,并且由此产生的污染也达到最小化,也就是说,“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不仅能够满足当代公路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而且还能满足未来公路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对“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的具体内容概括如下:第一,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公路交通运输装备的配备以及公路交通运营管理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路交通系统的需求相平衡;第二,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追求单位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具体而言包括土地资源和不可再生的资源的利用要节约,要提高这些资源的总体使用效率;第三,创新公路交通消费模式,减少公路交通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积极开发可替代资源;第四,努力消除或减轻公路交通对环境的破坏,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第五,促进全国公民公平享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充分考虑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之间公路交通发展的非均衡性;第六,规范公路交通运输的管理制度,提高公路交通运输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所需资金。
三、“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运行框架
“两型”公路交通运输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它不但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国家政策等关系密切,而且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对该系统的约束性高。“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结果。“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既要关注社会经济条件、资源条件、环境条件等主要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国家整体与区域局部、社会未来与现在之间的关系。
构造“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发展运行框架的基本出发点,是对“两型”公路交通的内部系统和相关的外部系统进行解析与归纳,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将该系统的运行框架主要划分为三部分。具体运行框架结构如图1所示。
1、公路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交互作用
社会经济系统与外界资源环境系统联系紧密,它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具有典型的耗散结构特征。一方面“两型”公路交通的发展能够加强社会经济系统对资源环境变化反映的灵敏程度,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系统耗散结构的正向演化;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推动“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两型”公路交通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存在的这种交互作用的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社会经济(例如区域经济)系统的演化轨迹会因公路交通状况的变化而呈现出不断分叉的特征。在某些分叉点的附近,公路交通系统的改善可能引发经济系统的突变。一般而言,在社会经济(区域经济)起步阶段,公路交通系统能够先行提高经济系统物质运转效率,区域内和区域间的分工与协作得以增强,区域经济辐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区域比较优势进而增强;在社会经济(区域经济)腾飞阶段,基本形成并完善公路交通系统经济带,公路交通系统会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催化剂”;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进一步朝着提高公路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准、强化公路运输的时间效益和均衡公路网的分布的方向进行,以达到公路交通系统和社会经济(区域经济)系统协调发展的目的。
图1公路交通系统的运行框架
(2)社会经济(区域经济)系统的发展并不仅仅受益于公路交通系统;反过来,社会经济(区域经济)系统的演变同样也对“两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进程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经济(区域经济)系统为社会(区域)交通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和发展空间。
2、公路交通系统与资源、环境利用之间的协调
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环境的要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公路交通系统发展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的资源、环境问题,诸如资源浪费、土壤破坏、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视觉污染等。公路交通系统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考虑交通资源和环境容量的承载力,尽可能在最低限度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下实现最大限度的交通容量。
广义的资源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自然资源,如能源、土地、原材料等,另一类是社会资源,如资本、技术和人力等,它们的承载能力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焦点,并且与“两型”公路交通发展之间存在双向的互相作用机制。
(1)一定区域现有资源的承载能力对该区域公路交通发展存在硬约束。当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区域资源承载能力将会接近一个极限值,区域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会相应受到制约,需要通过调整结构或其他方式来缓冲这种压力,否则公路交通发展就可能趋于停滞,甚至成为区域发展的“瓶颈”。
(2)一定区域资源利用的发展过程是动态的,它一般不会局限于该区域现有资源的“最高”承载能力。换句话说,通过投入适当的资金和技术,再加上政府政策方面支持,发展“两型”公路交通系统,区域资源的承载能力可能会改善或转移,区域资源的持续利用得以维持,这也就是所谓的区域资源承载能力重建。在这个过程中,公路交通系统既是参与者,同时也是受益者。
3、公路交通系统与政府行为之间的协调
由于公路交通系统的特殊性,它的发展必然会受到政府行为的制约。合理的政府行为和适当的政府政策会促进公路交通系统内部及外部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反之,公路交通系统的发展则容易受到阻碍。具体表现如下。
(1)一定区域发展趋向将对公路交通发展方式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为了实现规划的发展趋向(资源节约趋向、环境友好趋向、大交通容量趋向等),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税收杠杆、利率杠杆、投资杠杆、价格杠杆等经济杠杆以及舆论导向来影响区域公路交通发展的方向。
(2)一定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是该区域的发展蓝图,它对该区域内各行业,当然也包括公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实际指导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某区域的发展规划将决定该区域公路交通系统在未来的发展态势与布局,从这一点来看,政府规划部门和区域公路交通系统之间的协调工作显然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马洪、王梦奎:中国发展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选[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
1仿真系统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
本文所涉及的仿真评价系统,是在无信号交叉口的环境中,引导次路车辆穿越主路的仿真系统。该引导系统是为无信号交叉口次路驾驶员设计的,协助其高效地完成穿越主路的车辆间隙,安全度过交叉口冲突区。系统依托于智能车路环境,应用临界间隙理论,完成了包括引导方案制定、图像仿真界面、可扩展程序设计等,使程序可以满足后续开发等功能需求。研究所涉及的仿真系统满足以下要求:1)实现引导方案的决策功能。主要应用于特定的交通环境、信号规则、人车信息的条件下,引导策略和引导方案的制定。2)实现引导系统的评价功能。针对引导系统提出的引导策略和引导方案,仿真系统根据次路交叉口通行能力、排队延误、排队长度等指标对引导系统进行评价,证明其优越性。3)实现算法参数的标定功能。针对模型算法中参数,如调速区长度、虚拟停车线的位置等进行标定。以次路通行能力、延误为指标进行衡量,标定出最为合理的设置方案。4)实现可视化的仿真效果。仿真系统的输入在后成,输出的引导方案和车辆行驶状况在前台展示。仿真系统要实现路段、交叉口、车辆的可视化仿真效果,直观精确地表达引导系统的工作原理。
2仿真系统总体结构
根据仿真系统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得到仿真系统的总体结构。该结构中各主体之间的具体关系为:1)仿真者与仿真主体。仿真者与仿真主体为开发与被开发的关系,仿真者通过人机交互界面设定、开发仿真主体。反过来,仿真主体的运行效果影响仿真者的设计,达到反馈调节。2)仿真主体与仿真界面。仿真主体的活动和运行效果通过仿真界面呈现给仿真者。3)仿真主体与结果输出。仿真主体的活动经过程序的记录、分析,并通过具体指标(通行能力、排队延误、排队长度等)形成仿4)仿真主体与交叉口、路段、引导策略。交叉口、路段、引导策略为仿真主体的三个对象,它们的成员变量与成员函数预先定义好存储在仿真系统中,无返回值调用。5)仿真主体与交叉口仿真模型、路段跟驰模型。交叉口仿真模型即系统模型算法,路段跟驰模型采用非线性模型。二者是仿真主体的预存储过程,在仿真过程中直接由仿真主体调用。6)仿真主体与交叉口车辆、路段车辆。交叉口车辆和路段车辆为仿真主体的两个主要对象,它们的成员变量与成员函数预先定义好存储在仿真系统中,有返回值调用。
3仿真系统中各Agent类的设计
作为仿真对象的无信号交叉口次路车辆穿越引导系统中的Agent类,由车辆、路段、交叉口、引导策略等组成,
4仿真环境及语言的选取仿真系统选择
NetLogo语言作为无信号交叉口车辆穿越引导系统的仿真环境。如图3所示,横向黑线代表交叉口冲突区的时间轴,从车辆到达交叉口到驶离交叉口所占用的时间以两个数组形式嵌入该时间轴,前车的驶离时间和后车的进入时间差在交叉口冲突区的时间轴上显示为不连续的时间段。竖向黑线同样代表交叉口冲突区的时间轴,但显示的是被次路来车的预计抵达交叉口和预计驶离交叉口的时间占用情况,引导系统通过判断次路来车的情况从横向时间轴被割裂剩余的不连续时间段中分配给次路来车,横竖时间轴中对应情况如图中虚线所示。NetLogo具有出色的图形输出能力,可通过语言编程输出大量数据,并可导出csv格式数据,便于使用Matlab等计算工具对仿真数据进行分析,包括交通量、延误、单车位置速度关系图等。
二仿真结果对比通过以上系统的仿真试验
可以看出,当使用无信号交叉口车辆穿越引导系统后,在主、次交通量较低的情况下,能够很大程度上减少交叉口的平均延误和停车次数。而决定延误的主要因素由主路交通量转移到次路交通量。另外,向两个系统同时输入同一股车流,通过对比发现:在交通状况完全相同的状况下,引导系统的车辆采取了引导系统给予的不同的行车策略,提高了效率。
三结语
在城市轨道交通信息通讯系统中,传输系统是其核心和骨干系统,各种信息都是通过传输系统来完成传递的。当前在我国城市轨道系统中比较常见的传输技术主要有三种,以下将简单介绍分析这三种技术。
1开放式传输网络技术
开放式传输网络技术的性能比较稳定,具备非常多的接口类型还有数据,是一项专门为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服务的技术。然而,由于该技术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造成其本身的封闭性,不利于进行系统的升级和优化。另外,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在宽带不断改进的环境下,开放式传输网络技术已经适应不了宽带的需求。
2同步数字传输技术
同步作数字传输技术,作为电信骨干网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比开放式传输网络技术显得更加成熟和优秀。该技术具备统一的国际标准,为系统的更新换代提供了可能性,另外还有自愈以及网管的功能。但是,该技术还有一些欠缺,例如,语音业务是同步数字传输技术主要服务项目,因此在数据和图像业务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3异步转移模式技术
异步转移模式技术的优势在于,一是业务服务对象比较多样,可以给各种业务提供服务,特别是在视频的相关业务中,其效果非常明显;二是能够有效地提高宽带的使用效率,这是因为该技术属于面向连接的技术,使用统计复用功能就能实现宽带利用率的提高。然而,由于异步转移模式技术系统的复杂性,导致该技术不够准确可靠,此外该技术的成本比较高,这也对该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各种新型通讯新技术的开发和涌现,轨道交通的业务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新型的业务不断成熟,对宽带的需求也有所上升。在未来城市轨道交通信息通讯系统中,将会采用千兆以太网技术和粗波分复用技术。其中,千兆以太网技术,能够和以太网及快速以太网兼容,并且具有直接、快速的特点,设备比较便宜,传输距离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城市轨道交通信息通讯系统组网的要求得到满足,而且也解决了以太网存在的缺陷;粗波分复用技术,已成为大容量电信骨干网的首选,它具有操作简单、价格便宜以及容量大等优点,未来城市轨道交通信息通讯系统中可以充分利用粗波分复用技术,值得推广。
二城市轨道交通信息通讯系统的其他子系统
1公务电话系统
公务电话系统作为轨道交通运营控制的重要通讯工具,主要是用于轨道交通线内部的一般公务通信,并且连接了市话网和一些相关的轨道交通线的公务电话网。在轨道交通线内部,可以直接通过拨号进行通话;如果与公用电话网的用户通话,那么是由全自动或是半自动的出入局来完成呼叫。另外,该系统应该要有其他普通程控交换系统所不具备的功能,例如,和时钟系统的时间达到一致。
2专用电话系统
专用电话系统是轨道系统所专用的,是为轨道交通行车指挥、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所专门设置的通信设备,主要负责的是控制中心和各车站的列车、电力、防灾及公安等方面的调度,并且还提供了紧急电话、调度电话以及站间电话业务。在轨道交通中使用专用电话系统,有利于工作人员指挥列车的运行,以及进行设备的操作,同时也为行车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应对突发状况时,为了快速解决事件,可以把系统内部的每台电话都设置成热线电话,进而保障行车安全。
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闭路电子监控系统通过图像通讯,能够跟踪、监控和记录实时的动态图像。该系统还具有指挥和管理的功能,有利于实现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调度和管理。另外,电视监控系统的传输具有不对称的特点,导致车站到中心需要比较大的宽带,而中心到车站运用低速的数据业务即可。就目前来看,ATM技术仍是电视监控系统中最佳的传输机制,该系统可以利用ATM技术按需求连接、分配带宽的特点,保证图像的质量,同时也节省了所占的宽带。
4广播系统、时钟系统、无线系统、电源系统
广播系统由控制中心广播系统、停车场广播系统组成。首先广播系统采用的是模块化的设计,因而结构很简单,便于操作和安装;其次该系统具备很好的兼容性以及一致性,采取的是进口数字音频信号处理设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自由组合。时钟系统主要有设在控制中心的GPS接收设备、主控母钟、各站铺助母钟、子钟以及传输设备等组成,其作用在于为乘客与工作人员提供标准时间,并且为其他系统提供统一的时间信号,从而实现全县统一的时间标准。无线通信系统包括列车无线通信、公安无线通信以及消防无线通信。是为列车运营、电力供应、日常维修、防灾救护提供指挥手段的专用通信系统。电源系统由配电设备、整流设备和蓄电池组成。电源系统是为通信设备中各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电源保障。所以,电源系统一定要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满足不间断的运行。
三结束语
按照系统论要求,当前武警军事训练医学存在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1在培养模式上,重视整齐划一,轻视个性发展武警部队训练医学教学体制化的统一要求太多,如教学大纲、课程安排、教材、教学方法、教育测量与评价模式等。这使学员在教学中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对如何在战场或训练中应用军事训练医学理论缺乏兴趣,对现实中可能出现的突况既乏于应对也无心理会,只关注如何以更高的分数通过考试,这势必造成人才输出规格单一化、结构简单化。
1.2在素质培养上,重视学科素质,轻视人文素质人文素质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生命意义的关心、维护和追求。对于战地军事伤病员来说,不仅需要伤病治疗,更渴望得到身边战友或医生的真正关心。这对武警部队训练医学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教学不能单单局限于学科知识的掌握,同时也要提升人文素质。一个专业素质全面却对别人的生命或健康漠不关心的人不是我们所需要的。
1.3在教学设计上,重视主观臆断,轻视客观实际目前部队在教学设计上,仍较多地从主观角度考虑学生需要什么,部队需要什么以及我们能做什么,真正认认真真地深入部队、组织毕业生座谈、归纳教学知识与实际需要中存在问题,或者与其他院校探讨教学经验及教学内容可以改革的地方,这些工作做得仍很少。部分教师仍把灌输式作为主流的教学方法,以自己的主观臆断进行教学设计。
1.4在测评结果上,重视考卷成绩,轻视应用能力目前还没有能够完全取代考试的测评手段,但是,也应该摒弃单纯以考试成绩来评定学员能力的模式。按照系统论的观点,考试的重要意义之一在于更充分地发挥其反馈功能,既有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反馈,也有教师及时发现问题、重点教授和解惑的回应。现行的考试虽然也要求教师进行考试情况分析,但只是流于形式,对学生答题中反映出来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分析缺乏重视,不利于针对学生特点“因材施教”。
2以系统论为指导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系统论的任务不仅要认识系统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去控制、管理、改造或创造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人的目的需要。为此,针对武警部队训练医学教学中与系统论不相符合的地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培养目标要兼顾学员现在与将来工作发展的需要武警训练医学从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2个方面来确立其培养目标,实现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辩证统一。社会本位表现为教育要满足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部队建设需要;个人本位表现为教育要满足学员个人身心发展的需要,既要考虑在军队服役期间的发展需要,也要考虑终身发展需要。在设计培养具体目标时应依据学员来自的工作机构层次,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具体方向、侧重点和课程体系等,应根据其所属部队对人才的需求变化适时、适当地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2.2课程内容要更加注重提高学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系统论强调系统与其子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和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和相互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教学内容设计时,不仅要考虑教学内容内在的逻辑关系,还要考虑教学内容与部队、学校和社会等大环境之间的关系。立足武警部队遂行多样化训练执勤任务的特点,突出武警特色,第一理顺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从训练生理生化特点-体能训练实时监控-科学体能训练方案的制定-训练伤病的防治,形成从机制到应用,从基础到临床的科学合理的内容体系;第二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实践教学,实施“组合式教学”,通过大量的实践课程来提高学员的动手能力、专业技能、战术素养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3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2个方面改进教学方法武警部队训练医学的学历教育主要针对营区医生,任职教育主要针对短期培训的基层医疗卫生干部。在课堂教学中把参与式教学方法贯穿于案例教学方案中,如学习科学化体能训练方案的制定这一内容时,教员先帮助学员掌握主要知识点,然后让学员按照不同的训练目的和课目来设计方案,并结合体能训练的实时监控和学员自身的训练效果来考察方案的有效性。通过这种多元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主动性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也增强了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1.1网络病毒的特点
与普通计算机程序相比,计算机病毒也是一段小程序,这段程序能够影响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甚至破坏数据信息,另外,计算机病毒还具有以下特点:①破坏性:凡是通过软件手段能触及到计算机资源的地方,均可能受到计算机病毒的破坏.具有进行自我复制的能力,对于计算机病毒来说,通常情况下都会隐藏在合法程序的内部,并且随着操作进行自我复制,不断蔓延。②隐蔽性:病毒程序大多夹在正常程序之中,很难发现。③潜伏性:感染病毒后,一般情况会潜藏在系统中,不会立即发作,当计算机病毒因某些事件被激发而发作,进一步破坏用户的计算机系统。④人为编制:计算机病毒不会凭空产生,是个人或组织为了获取某种资源,进而编写出来的具有破坏性的计算机代码。⑤传染性:计算机病毒往往通过拷贝进行传播。通常情况下,计算机病毒都是附着在正常程序上,当该程序的某个事件被激发时,就会激活潜在的计算机病毒,在这些病毒中,一部分进行自我复制,向其他程序不断蔓延;另一部分执行特定的破坏行为。
1.2计算机病毒分类
对于计算机病毒来说,依据的准则不同,其分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①根据存在的媒体,可以将计算机病毒分为网络病毒、文件病毒、引导型病毒。②传染的方法,根据计算机病毒的传染方式,可以将计算机病毒分为驻留型病毒、非驻留型病毒。③破坏能力,根据病毒的破坏能力可以将其分为无害型,无危险型,危险型,非常危险型。④算法,计算机病毒根据算法可以分为伴随型病毒、“蠕虫”型病毒、寄生型病毒、练习型病毒、诡秘型病毒、变型病毒等。
1.3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性
对于计算机病毒来说,虽然病毒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其目的都是破坏程序的完整性,篡改文件,破坏数据,是计算机失去服务功效:①破对文件的分配表,进一步导致用户丢失计算机磁盘上的信息。②恶意篡改磁盘的分配情况,造成数据错误。③删除磁盘上特定的文件,破坏文件的数据信息。④内存的常驻程序受到影响。⑤自我繁殖,占据存储空间。⑥篡改正常的运行程序。⑦盗用用户的重要数据。
2计算机病毒的感染
通过外界被感染的软盘;通过外界被感染的硬盘;通过网络很短的时间在网络上传播。
3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方法
3.1基于工作站的防治技术
一般情况下,工作站防治病毒的方法包括:一是软件防治,对工作站的病毒感染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用反病毒软件进行检测。二是在工作站上设置防病毒卡。通过防病毒卡进一步实施检测病毒感染情况,防病毒卡的缺陷就是升级不方便,进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影响工作站的运行速度。三是将防病病毒芯片安装在网络接口卡上。
3.2服务器的防治技术
在计算机网络中,网络服务器是支柱,一旦病毒击垮网络服务器,给整个网络就会造成毁灭性的损失,其损失难以估量,并且无法挽回。目前,为了提供实时扫描病毒的能力,基于服务器的防治病毒的方法主要采用防病毒可装载模块(NLM)。
3.3对计算机网络加强管理
首先制定出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使用、维护、管理、服务等进行监管,对网络系统管理员及用户加大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依据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从事非法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其次,通过设置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及时检查系统中出现的病毒症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病毒检测工作,同时将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等进行及时的汇报。
3.4预防计算机病毒的途径
①对于外单位或他人的软盘不要随便借用。如果确实需要借用,在使用之前,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查杀计算机病毒;②在计算机病毒传播方面,游戏软件是主要媒体,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③对于新计算机,先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检查、杀灭处理,然后再进行使用;④通过写保护措施对所有系统磁盘和重要文件进行处理;⑤对重要的文件和数据随时进行复制和备份;⑥如果计算机装有硬盘,通过硬盘启动计算机;⑦不非法复制软件;⑧安装防病毒卡。如果发现计算机感染了病毒,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清除病源,同时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目前杀病毒软件较为方便。计算机是否感染了病毒通过杀病毒软件进行检查,以便早发现,早防治。
4预防病毒的政策建议
语文到底是什么?向无定论,但是相当专家学者都强调语文教育有以下几个层面:①语言文字,主要是语言的实践和运用;②语言文学,这是比较高的形态,关注学生的精神、态度;③语言文化,是让学生对世界有独特的认识。不管是哪一种说法,还是几种说法的综合,都不可否认传统语文是一种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创造性想象的沉淀,语文教育不同于其他化学物理等自然学科,带有深深的历史和民族文化的烙印。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延续纽带,语文是我们生存生活的一种方式,是根植于我们血液之中的一种民族基因。而文化始终通过语文潜移默化维系着我们的民族文化、礼仪社交、文化教育价值等诸多方面。可是,现在一些学者认为要贯彻《标准》,就必须破除旧的传统理念;认为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式保守落后,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发展,这是非常危险的。传统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落后的代名词,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并不矛盾,对现代教育有着基础性的重大意义。可以说,没有传统语文教育和语文教育的优秀传统,今天新课程理念就失去参照和基础,“忘记历史,就注定要犯历史的错误”,这是有教训的。而且,基础教育改革也不可能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革命,必然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发展的过程,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过程。
二、新课程理念下,做好语文教育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陶行知先生的生活即教育的理念已经深人人心,其实和现在常说的“大语文教育”的思想是不谋而合的。在实施新课程教学的过程中,任何轻视忽视语文教育传统这一中华民族母体文化传统、割裂历史传统与现实的血脉联系都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彰显优秀教育传统,重视民族文化自觉性的回归。而《标准》的三维目标无不体现了语文教育的优秀传统的影响。
1.关于知识与能力。从总体上说,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绝大部分教师改变了传统教育中只注重知识传授的不足,而将学生学习能力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这是对传统语文教育的一大突破。确实,在千年的“学而优则仕”应试教育思想的束缚下,传统语文教育这一块出现了“繁、难、偏、旧”的局面,老师实施的是“题海战术”,有的是“头悬梁,锥刺骨”的精神,搞的是“口舌生疮”、“皓首穷经”的苦学。而且在训练的内容上,传统语文重读重写而轻视听说,甚至以“沉默是金”、“口讷不能言”为美德,强调灌输,这些当然已经和现在新的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语文教育优秀传统的巨大影响意义。新课程三维目标之一就是“知识与能力”,反观我们的课堂,学生敢于质疑,大胆评议,整个课堂氛围浓烈,这的确有利于弥补传统语文教育死气沉沉的不足,给沉闷的语文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大部分课堂学生没有写字、没有练习,呈现出虚浮的热闹。试想:学生基本功没有了,还谈得上什么能力?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杨再隋指出:这些语言训练不落实、不到位的课堂很“虚”。
因此,在新课改理念下必须重视学生写字,加大对学生书写指导,写字习惯的培养。现在学生识字效率低,学生字也普遍不好,在家也没有练字习惯,如果老师在课堂上再不指导练习,结果就无法想像了。我国语文教育传统有一套训练认字识字方法,应该将基础知识重新放到应有的地位,否则能力就失去了基础。可喜的是,新课标理念下语文教育重现“书声琅琅”,比以往更加重视写字,要求“以读为本,以读为根”。而且从国家发行的教材来看,仍有许多我们祖先遗留的精华,比如在小学就增加了文言文,在课文后面就增加了“我会认”、“我会写”等项目,反映了新课程对语文优秀传统的吸收,这不能不是说一种自觉的对语文教育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2.关于过程与方法。在“过程与方法”这一块,可以说这是新课程在提法上不同于传统教育的最大特色。传统教育强调结果、轻视过程,教学方法单一。新课程理念下,教师更新了观念,提升了课程意识,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多媒体调动学生兴趣,不能不说这比传统的语文教育进步了些。但是,对照《标准》,我们发现在新课程理念下倡导的教学思想、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对传统语文教育继承了更多,或者就是换了另外一种说法。因此,我们更加关注如何将这些优秀的教育传统渗透于现在的课堂。
(1)《标准》具有浓厚的关注全体思想,关注全体学生,而传统教育中早有“有教无类”思想。我们要在承认学生个体差异的前提下着重关注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关于个性发展。传统教育中的“因教施教”早已成为教师学生耳熟能详的词语了。古代私塾中更有利于因材施教,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怎样将班级授课制和培优补差结合,怎样组织课外活动来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求。新课程理念下要进一步大力倡导个性化学习和个性化评价。
(3)师生关系。新课程要求每一位教师进行民主教学,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才有良好教学的氛围。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提倡“不耻下问”、韩愈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这种传统的思想可以说对后代特别是现在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正是传统教育中“教学相长”思想的体现。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学一定要民主,师生要“对话”,特别是要激发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实现共生共创,师生互相促进,双向成才。
(4)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本次课程改革,凸显了对学生学习方式的重视,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但是现在课堂出现了“虚、假、杂、闹、偏”的现象,这实际上是对我国优秀教育传统文化的认同和吸纳不够。在新课程理念下,一定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落到实处和注意老师的引导。这也是与语文教育优秀的传统一脉相承的。①启发诱导。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第一原则就是启发原则。因此,在新课程理念下要将语文课上得充满感情,充分激发学生兴趣,“兴趣是第一老师”,要用生活中的例子加上教师与学生的情感互动,真正将学生调动起来。②学而时习,温故知新。在新课程理念下,必须注重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根据认知规律,强调“反复学习”,强调知识再现。③重视文本,挖掘课程资源,扩大阅读量。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一些教学手段多了起来.多媒体教学摆到了重要的地位。但是不可否认,作为课堂教学最重要的文本却被置于一旁,这种状况令人担忧。一些专家教师为此进行了呼吁。《标准》要求“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相比《标准》出台前,这已经是提高了要求。尽管如此,与传统语文教育的阅读量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传统语文教育强调“博闻强识”,朱熹强调“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就是这个道理。从现在的观点来看,也必须遵守从“积累”到“感悟”的学习规律。人的语文综合素养的提高必须是在一定的语言材料上积累起来的,如果斥之以“死记硬背”而加以指责甚至彻底抛弃,既是对传统的不尊重,也是对《标准》的误读。在新理念下,要将各种阅读方式结合起来,注重思考,提高学生语文能力。④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学习的重要方式,在知识获得方式、师生作用关系、知识结构水平、学生年龄等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发现性学习注重学生对获得知识的体验和获得知识过程中能力的形成,但是由于接受性学习的高效性以及发现性学习存在对学生基础的要求比较高的局限性,注定了教师要将二者整合,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过去和现在都奉行的思想。
3.关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问题。《标准》的核心理念“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其总目标是基于人的终身需要和谐发展所应具备的综合素养而提出来的,它的基本精神体现了人文性与工具性的统一思想,思想性与审美性的统一”。《标准》精神和传统教育的价值取向相比,二者是统一的。
(1)都非常重视德育教育。传统语文教育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将思想道德放在首位,无论是《三字经》、《名贤集》还是《弟子规》等,相当多内容都是进行思想道德说教的。当然,以孔子《论语》为代表的教育典籍更是如此,其核心是“仁”的思想,他提出“君子务本,本立而生”,这里的“本”就是做人的根本,做一个能为人民大众谋福利的人。而《标准》对人的发展要求不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吗?可以说,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中,道德的基础是相同的,但可惜的是,在现在的课堂中,相当多的教师并没有根据文道统一的原则在课堂教学中感染渗透。因此,《标准》将“情感、态度、价值观”作为一个不可少目标,对语文教育优秀传统的传承,其用意是不言而喻的。
(2)重视教学情感磨砺志气作用。“情志作用”是非智力因素,传统语文教育对此是非常重视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现在也有“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说,说明兴趣和情感是推动学习的巨大动力。所以,《标准》特别注意对学生的激励性评价,保护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特别是现阶段,影响学生学习的不良因素很多,加之学习本身就是一项很苦的劳动,如果教师经常将“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尚书》)、“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头悬梁,锥刺骨”(《孟子》)等身处逆境而奋发图强的故事用来激励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多以“知识改变命运,”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志向,以各种课程资源中的人文精神,融合新颖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语文兴趣,“学以致用,身体力行”,加上教师的言传身教,一定可以为学生的不同发展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
当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学而优则仕”、赚大钱、娶美女、做官是传统教育中过分注重功利性的表现,而且在传统语文教学过程当中,传授知识方法过于机械,传授手段过于陈旧,容易让人封闭保守、墨守成规而变得迂腐,这的确是与现在社会发展对人的多方面素质的要求是不适应的。但是不可否认,传统语文教育无论是道德文化传承上还是教育思想上的巨大作用,对今天的教育影响是深远的。它存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今天很多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要求其实就是语文教育传统的另一说法或者是与传统交融后衍生新的意义。因此,在新课程理念下,我们不仅不能对传统语文教育理念全盘否定,还要时时刻刻将传统中优秀的思想和做法发扬。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新课程与语文教育传统的交融点并加以吸收和发扬,这样就会实现我国语文教育的优秀传统的自觉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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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求解是许多科学和工程计算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在核物理、流体力学、油藏工程、石油地震数据处理及数值天气预报等许多领域的大规模科学工程和数值处理中都会遇到三对角系统的求解问题。很多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算法可以直接推广到求解块三对角及带状线性方程组。由于在理论和实际应用上的重要性,近20年来三对角方程组的并行算法研究十分活跃。
大规模科学计算需要高性能的并行计算机。随着软硬件技术的发展,高性能的并行计算机日新月异。现今,SMP可构成每秒几十亿次运算的系统,PVP和COW可构成每秒几百亿次运算的系统,而MPP和DSM可构成每秒万亿次运算或更高的系统。
高性能并行计算机只是给大型科学计算提供了计算工具。如何发挥并行计算机的潜在性能和对三对角系统进行有效求解,其关键在于抓住并行计算的特点进行并行算法的研究和程序的设计与实现。另外,对处理机个数较多的并行计算系统,在设计并行算法时必须解决算法的可扩展性,并对可扩展性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问题的提出
设三对角线性方程组为
AX=Y(1)
式中:A∈Rn×n非奇异,αij=0,。X=(x1,x2,…xn)TY=(y1,y2,…yn)T。
此系统在许多算法中被提出,因此研究其高性能并行算法是很有理论和实际意义的。
三、并行求解三对角系统的直接解法
关于三对角线性方程组的直接求解已经有大量并行算法,其中Wang的分裂法是最早针对实际硬件环境,基于分治策略提出的并行算法。它不仅通信结构简单,容易推广到一般带状线性方程组的并行求解,而且为相继出现的许多其它并行算法提供了可行的局部分解策略。
近20年来求解三对角方程组的并行算法都是基于分治策略,即通过将三对角方程组分解成P个小规模问题,求解这P个小规模问题,再将这些解结合起来得到原三对角方程组的解。一般求解三对角方程组的分治方法的计算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一是消去,每台处理机对子系统消元;二是求解缩减系统(需要通信);三是回代,将缩减系统的解回代到每个子系统,求出最终结果。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递推耦合算法(RecursiveDoubling)
由Stone于1975年提出,算法巧妙地把LU分解方法的时序性很强的递推计算转化为递推倍增并行计算。D.J.Evans对此方法做了大量研究。P.Dubois和G.Rodrigue的研究表明Stone算法是不稳定的。
(二)循环约化方法(CyclicReduction)
循环约化方法由Hockey和G.Golub在1965年提出,其基本思想是每次迭代将偶数编号方程中的奇变量消去,只剩下偶变量,问题转变成求解仅由偶变量组成的规模减半的新三对角方程组。求解该新方程组,得到所有的偶变量后,再回代求解所有的奇变量。即约化和回代过程。由于其基本的算术操作可以向量化,适合于向量机。此方法有大量学者进行研究,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方法。例如,Heller针对最后几步的短向量操作提出了不完全循环约化方法;R.Reulter结合IBM3090VF向量机的特点提出了局部循环约化法;P.Amodio针对分布式系统的特点改进了循环约化方法;最近针对此方法又提出对三对角方程组进行更大约化步的交替迭代策略。
(三)基于矩阵乘分解算法
将系数矩阵A分解成A=FT,方程Ax=b化为Fy=b和Tx=y两个方程组的并行求解。这种算法又可以分为两类:
1.重叠分解。如Wang的分裂法及其改进算法就属于这一类。P.Amodio在1993年对这类算法进行了很好的总结,用本地LU、本地LUD和本地循环约化法求解,并在1995年提出基于矩阵乘分解的并行QR算法。H.Michielse和A.VanderVorst改变Wang算法的消元次序,提出了通信量减少的算法。李晓梅等将H.Michielse和A.VanderVorst算法中的通信模式从单向串行改为双向并行,提出DPP算法,是目前最好的三对角方程组分布式算法之一。2000年骆志刚等中依据DPP算法,利用计算与通信重叠技术,减少处理机空闲时间取得了更好的并行效果。此类算法要求解P-1阶缩减系统。
2.不重叠分解。例如Lawrie&Sameh算法、Johsoon算法、Baron算法、Chawla在1991年提出的WZ分解算法以及Mattor在1995年提出的算法都属于这一类。此类算法要求解2P-2阶缩减系统。
(四)基于矩阵和分解算法
将系数矩阵分解成A=Ao+A,这类算法的共同特点是利用Sherman&Morrison公式将和的逆化为子矩阵逆的和。按矩阵分解方法,这种算法又可分为两类:
1.重叠分解。这类算法首先由Mehrmann在1990年提出,通过选择好的分解在计算过程中保持原方程组系数矩阵的结构特性,具有好的数值稳定性,需要求解P-1阶缩减系统。
2.不重叠分解。Sun等在1992年提出的并行划分LU算法PPT算法和并行对角占优算法PDD算法均属于这一类。需要求解2P-2阶缩减系统。其中PDD算法的通讯时间不随处理机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X.H.Sun和W.Zhang在2002年提出了两层混合并行方法PTH,其基本思想是在PDD中嵌入一个内层三对角解法以形成一个两层的并行,基本算法是PDD,三对角系统首先基于PDD分解。PTH算法也具有很好的可扩展性。
四、并行求解三对角系统的迭代解法
当稀疏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不规则时,直接法在求解过程中会带来大量非零元素,增加了计算量、通信量和存储量,并且直接法不易并行,不能满足求解大规模问题的需要。因此通常使用迭代法来求解一般系数线性方程组和含零元素较多三对角线性方程组。迭代法包括古典迭代法和Krylov子空间迭代法。
古典迭代法包括Jacobi、Gauss-Seidel、SOR、SSOR等方法。通常采用红黑排序、多色排序和多分裂等技术进行并行计算。由于古典迭代法有收敛速度慢、并行效果不好等缺点,目前已较少用于直接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而是作为预条件子和其它方法(如Krylov子空间方法)相结合使用。
Krylov子空间方法具有存储量小,计算量小且易于并行等优点,非常适合于并行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结合预条件子的Krylov子空间迭代法是目前并行求解大型稀疏线性方程组的最主要方法。
给定初值X0,求解稀疏线性方程组AX=Y。设Km为维子空间,一般投影方法是从m维仿射子空间X0+Km中寻找近似解Xm使之满足Petrov-Galerkin条件
Y-AXm┻Lm
其中Lm为另一个维子空间。如果Km是Krylov子空间,则上述投影方法称为Krylov子空间方法。Krylov子空间Km(A,r0)定义为:
Km(A,r0)=span{r0,Ar0,A2r0,…,Am-1r0}
选取不同的Km和Lm就得到不同的Krylov子空间方法。主要算法包括四类:基于正交投影方法、基于正交化方法、基于双正交化方法、基于正规方程方法。
Krylov子空间迭代法的收敛速度依赖于系数矩阵特征值的分布,对于很多问题,直接使用迭代法的收敛速度特别慢,或者根本不收敛。因此使用预条件改变其收敛性,使中断问题可解,并加速收敛速度是需要的。目前人们研究的预条件技术可分为四类:采用基于矩阵分裂的古典迭代法作为预条件子、采用不完全LU分解作预条件子、基于系数矩阵近似逆的预条件子、结合实际问题用多重网格或区域分解作预条件子。对Krylov子空间和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有详细的讨论。
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的并行计算问题一直是研究热点,已提出了一系列好的并行算法。目前预条件Krylov子空间方法的计算量主要集中在矩阵向量乘上。虽然学者们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但是还没找到效果好,又易于并行的预条件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一般线性代数方程组的并行求解,其可扩展并行计算的研究已相对成熟,并已形成相应的并行软件库,如美国田纳西亚州立大学和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研制的基于消息传递计算平台的可扩展线性代数程序库ScaLAPACK和得克萨斯大学开发的界面更加友好的并行线性代数库PLAPACK。我们借鉴其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对三对角线性方程组并行算法的研究是有帮助的。
五、结语
关键词:事件事故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一事物的出现,人们必然要从性质上对该事故作出判断,从而能更好地对该事物进行认识和处理。同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沟通越密切,人们出行也就越发频繁,代步工具也越来越快捷、先进。因而在出行过程中引发的各种交通问题也越来越引发人们的深思。其中,最基础、最根本的的问题就是交通事故的涵义。
一、我国现行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定义
关于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我国最详尽、最权威的莫过于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该法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定义,即“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上述定义不难看出,构成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交通事故必须是事件,而不是行为。换句话说交通事故可以是一行为导致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单纯的事件。
(二)一方主体必须是车辆,包括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三)必须发生在道路上。此处的道路,按照《道交法》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四)必须有危害结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具备等情形。
(五)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危害后果必须是车辆造成的。按照“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的定义划分主谓宾结构可以得出危害结果是由车辆造成的。此处的造成,应当包括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例如,某甲驾车违反交通法规定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直接将不特定的某乙撞死,那就属于直接造成。若行人某甲因急事在机动车上狂奔直接撞在了正常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上,则为间接造成。
(六)必须是基于过错或意外。
二、《道交法》对交通事故定义的不足
《道交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可谓进一步详尽,但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一)将主体直接表述为车辆,是否属于语法错误。
车辆是物体,本身没有意识,不可能存在过错或过失;车辆本身不能运动,并不能单纯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害后果。因此直接将交通事故的主体认为是“车辆”本身,属于语法错误。将“车辆”理解为“驾驶车辆”体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更为准确。并且,此处的驾驶应当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驾驶的准备阶段、驾驶实行阶段,直至驾驶结束后车辆停止时的持续状态整个过程。换句话说,车辆只要出现在道路上即可,而是否处于运动状态则无需考虑。如,违规停车引发的事故也属于交通事故。
(二)一方的主体必须是车辆,即发生事故的主体必须是车与车之间、车与人之间,而将人与人之间绝对地排除在交通事故主体之外,有欠妥当。
具体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和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可以看出,一是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建立在有交通事故发生的前提之下。没有交通事故,就不可能出现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也就是说,一行为只有可能首先是交通事故,才有可能成为交通肇事案件。即交通事故与交通肇事罪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二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指一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而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人员,即既包括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在道路上行走的行人,还包括车辆乘坐人(乘客)、在道路上从事其他活动的人等等。举例如下:
例一:行人甲因急事回家,在人行道上急速奔跑,多次与他人发生肢体擦碰,不小心将一行走的老妇碰倒在地,致死该老妇头部着地死亡。行人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例二:行人甲闯红灯横穿马路,乙驾驶汽车正常行驶为了躲避甲紧急避险撞到路边灯柱,致车上乘客丙死亡。行人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例三:乘客甲坐在乙驾驶的公共汽车上,猛然发现自己坐错了车,立即要求乙停车。乙以未到站为由不停。甲硬拉车门强行下车,
结果在混乱之中导致另一乘客丙从车上挤下。乘客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例四:乞讨人甲在机动车道内穿梭在车辆中进行乞讨。甲举起手中的乞讨棍往乙正常驾驶的汽车瞬间伸出,意图拦停乙驾驶的汽车后进行乞讨。乙猝不及防,在紧急避险中车辆失控致路边一行人丙死亡。乞讨人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主体应当包含交通肇事罪的主体。《道交法》将交通事故的主体仅局限于车与车和车与人之间是不准确的。
(三)必须是因过错或意外的规定过于笼统,也存在歧义,不利于实践中辨别和操作。
1、因过错的理解有歧义。
(1)因谁的过错不明。仅仅从“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的定义中,容易理解为仅指车辆一方的过错或意外。这样理解,显然与现实中出现的车辆一方无过错非车辆方全部过错的情形仍然认为是交通事故的做法相违背。如行人进行高速路被甲驾驶汽车正常行驶而撞死,此案明显属于交通事故。
(2)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存在过错即可而无需理会引发过错的对象或原由。按照事故发生的原由,过错可能是车辆驾驶人本人的过错导致的,还有可能是他方的过错导致的,也有可能是双方或多方的过错导致的。是不是只要发现有一方存在过错,就一定是交通事故呢?举例如下:
例五:某甲驾驶车搭载妻乙在路上正常行驶过程中,二人发生争吵,妻乙愤而突然开车门跳车致死。此案是否为交通事故?本案中,甲无任何过错,二人的吵架行为并不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乙愤而开车门跳车的行为侵犯的法益主要是违反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对于乙的行为甲无法遇见(排除甲放任其妻死亡的可能性),应为意外事件。
例六:某甲驾驶公共汽车搭载乘客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突然车内发生抢劫案件。歹徒逼迫某甲驾车继续前行,乘客乙慌乱中砸破车窗跳车意图逃生,结果给摔死。此案是否为交通事故?本案中,甲无任何过错,乙为逃跑而跳车在主观上明知给自己造成的危害要么是放任的间接故意要么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乙跳车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侵犯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这一法益,但并没有引起对他人人身或财产的侵犯这一更大的法益,而且乙的自救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法益。并且,乙逃跑所引发的一系列法益受损,是歹徒实施故意犯罪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故而应当由歹徒来承担因故意犯罪所带来的一切后果。换句话说,即使乙跳车的行为引发另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应当作为歹徒实施故意犯罪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而加重处罚。故而不能作为交通事故处理。
例七:某甲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实施抢夺,在抢夺行人乙的皮包时因乙不放手将其拖倒并拖行数十米后致乙死亡。此案是否为交通事故?本案中,甲在道路上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侵犯的更大的法益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侵犯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这一法益只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这一法益的必要手段而已,二者为牵连关系。故而不能作为交通事故处理。
例八:某甲酒后躺在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内睡觉,因为车窗封闭时间过长缺氧而导致自己窒息死亡。此案是否为交通事故?甲将车停在路边,可能已经侵犯到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即违规停车)。甲死亡因缺氧而死,系甲操作不当。甲操作不当的行为(即关车窗)并没有违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也未危害到公共安全,系典型的常识性错误。故而不能作为交通事故处理。
由此可见,过错的引发对象和原由,对于某案是否为交通事故有重要作用。
2、此处的过错或意外的概念和内涵不清楚。
(1)过错,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包括故意或过失。此处的过错是仅指故意或过失还是既包括过意或过失呢,存在疑问。
故意,名词解释为存心,有意识地,即明知不应或不必这样做而这样做。我国刑法中,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可见,我国刑法中所指的故意,是针对行为导致的危害结果而言的,并不是仅仅针对行为本身。同理,过失犯罪是指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或注意到了却轻信能避免而造成了危害。由此可见,在犯罪领域内研究的主观心态,都是针对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心态,而不单纯考虑行为人对某行为的心态。
可见,单纯考虑过错是否包括故意或过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必须结合行为和危害结果予以考虑才有意义。
(2)过意或过失,是指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存在故意或过失,还是指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存在故意或过失,存在疑问。行为人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例九:行为人明知道闯红灯是违法《道交法》还闯红灯,可见行为人针对违法行为而言在主观上是故意,但是行为人对闯红灯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应当能预见但是却轻信能避免,因而对危害后果又是过失心理。例十:行为人没有看清楚错把红灯当绿灯致使客观上闯了红灯,此时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过失闯了红灯之后导致与其他正常驶入路口的车辆发生了碰撞,因而对危害后果又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可见,交通事故中的过失适用于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但是交通事故中的故意则只能适用于危害行为,而不能适用于危害后果。否则,即为故意犯罪。
(3)意外。
(1)此处的意外是仅指不可抗力还是指既包括不可抗力又包括意外事件。
一是包括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例十一:某甲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发地震,导致汽车翻车,致使车上多人重伤和死亡。整个案件中,某甲不存在过错,也无法抗拒。
例十二:某甲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出现了暴乱事件,致使某甲的车辆被暴乱者砸坏挡风玻璃,某甲惊吓过度车辆失控,致多名群众重伤和死亡。
二是包括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虽有预见的义务,根据行为人的自身状况和当时的环境、条件,不可能预见。
例十三:某甲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忽然从山上滚下来一个大石头,正好砸在汽车上造成车辆毁损,多人死亡和受伤。整个案件中,某甲虽然有预见的义务,但是按照当时的条件,某甲无法预见到路边山上会有大石头滚下,因面属于意外事件。
例十四:某甲驾驶车辆搭载某乘客乙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乙认为某甲绕远路,甲辩称是抄近路。乙见甲行驶的道路较为偏僻,在要求甲改变行驶路线未果的情况下误认为甲会对自己实施不法行为而瞬间开车门跳车致使双腿断裂鉴定为重伤。乙假想防卫。按照当时的环境、条件,甲对乙的跳车行为不能遇见,因而属于意外事件。
(2)不少理论认为交通事故的意外仅指自然灾害。如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的由刘建军主编的《新编交通事故处理实用手册》一书第一章第一节第一问“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认为“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于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意外造成的。如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为代表。既然自然灾害能成为交通事故。同样,意外事件也可以成为交通事故。二者都属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任何故意或过失,都是因为客观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危害后果,与行为人的行为没有任何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将交通事故的意外仅理解为自然灾害,是以偏概全的做法。
三、交通事故的准确定义
基于交通事故定义的上述局限性和不完整性,笔者认为应当对交通事故定义进行如下修正。
交通事故,是指行为人基于交通运输方面的过错或者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因为意外,在道路上,过失造成不特定人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一)交通事故首先必须是事故。伯克霍夫认为,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事故的含义包括:一是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二是事故是一种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意外事件。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往往包括许多偶然因素,因而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质。在一起事故发生之前,人们无法准确地预测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什么样的事故。三是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着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事故中断、终止人们正常活动的进行,必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某种形式的影响。因此,事故是一种违背人们意志的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可见,交通事故是多种事故中的一种具体现象。因此,认为交通事故属于事故更为准确、直接。
(二)交通事故必须造成了危害后果。即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是精神层面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必须是对公共安全有威胁,即有可能危害到不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此种威胁,只要客观上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即可,并不要求行为人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是否明知。例十五:某甲驾驶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甲的这一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即可能危及不特定的行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行为人甲只是轻信能避免而已。例十六:某甲驾驶雨刮器有故障的汽车行驶正常在道路上,某甲并未意识到已经威胁到公共安全。突然天下大雨,遮挡了视线,因雨刮器故障无法保持良好视线。情急之下甲紧急停车,导致跟随甲的乙车追尾致乙车车上三人死亡。此案属于交通事故。
2、此处的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基于行为人实施的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的不同,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威胁也会产生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例十七:某甲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对于公共安全的威胁在主观上就是故意,在客观上也实施了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但并不能说某甲就构成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甲虽系酒后驾车,但是甲是基于对本人过于自信的过失,轻信自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换句话说,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行为人不想看到的。因此,甲的行为只能是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是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十八:某甲驾驶机动车未看清楚路牌导致进行某单行路段,与乙正常驾驶的来车发生碰撞。本案中,某甲的行为系过失,其过失行为也危害到公共安全,但是对于危害结果,行为人甲因为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到。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条竞合犯,根据普特条款的原则,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3、此处的不特定人,不是指结果上的不特定人,而是指该危害行为发生前可能对不特定人造成损害,在结果上完全可能出现只对特定人和财物造成了损害。但这并不妨碍交通事故本身的成立。例十九:某甲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在路上,由于车速过快撞在了路边的灯柱上造成自己重伤。本案虽然只是造成了甲特定人的死亡这一危害结果,但是由于甲超速行驶对公共安全已经造成威胁,只是结果上只是造成了特定人甲自己的死亡而已,这并不影响到交通事故的成立。
(四)交通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由于不影响到交通运输,当然不属于交通事故。
(五)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将交通事故的类型分为了有过错的交通事故和意外的交通事故。一是有过错的交通事故,在主体上并不要求,一般主体即可。但必须要求行为人是基于交通运输方面的过错,即行为人有故意或过失违反交通运输方面的行为。二是对于意外的交通事故,在主体上有限制,必须是车辆驾驶人,因为在意外的情形下车辆驾驶人才有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很难想象,非车辆驾驶人在意外情况下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但也不能绝对化。例二十:某甲系挑夫,四处帮人挑东西以赚取工钱谋生。某日,甲帮某乙挑两箱价值50万的金银首饰行走在人行道上,由于突遇台风,某甲把持不住,台风将首饰卷走掉下人行道旁的河中冲走。还把某甲挑东西的扁担给卷入半空,掉下来后砸到另一行人丙并致其死亡。此行为能否认为是交通肇事,有待商榷。
1.日常行为缺乏自律。
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管理不到位,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只要不犯大错,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采取认可态度。孩子的生活、学习无人督促,造成行为偏差。许多留守儿童在家里不听监护人教导,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说谎打架、欺负同学等行为。
2.安全得不到保障。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家庭和父母的有力的有效的监管,易产生安全问题。其一,由于得不到亲情照顾而产生安全问题,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均比较差,加之他们一般是隔代抚养,抚养人的文化程度又往往偏低,缺乏基本的卫生保健知识,疾病预防意识淡薄,因此,常常会出现有病不能及时就医的现象。其二,受到人身伤害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其三,自己行为失控,伤害别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青春期性教育基本缺失。
西部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经商,从而不能够正常地接受有关青春期性方面的亲子教育,相对于有父母在家的非留守儿童而言,他们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缺失了。学校和监护人在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青春期性教育过程中并未起到主导作用。获取性信息的主要渠道为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等,但这些渠道的内容良莠并存,很多不健康的、的内容使心理上还不成熟的农村留守儿童很难辨别是与非,消极的因素会潜移默化地把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引向歧途,好奇和扭曲的心理会使他们应用不正当的手段窥探性的奥秘。
二、西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1.家庭教育功能弱化。
人们常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任期最长的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无人替代的。由于父母远在外乡,留守儿童不但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而普遍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学习长期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导致留守儿童放任自流、辍学厌学、成绩偏差、心理生理发育失衡、德智体发展滞后等等。
2.农村学校缺乏科学育人的理念。
一是学校办学条件差。尽管我国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二是学校管理措施不力。由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是近年来才出现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学校虽然制订了一些相关管理措施,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执行,给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留下许多隐患。
3.农村社区教育资源缺乏。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诸多现实因素的制约,目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设施比较落后,与城市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方面传统农村社区的社会化功能特别是文化传承功能减弱,社区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的旁观者。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组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干部认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是农民工自己家的私事,家长外出务工,自然要先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好。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1.家长要承担起教子之责任,加强亲子互动,延续缺失的情感教育。
家庭在儿童社会化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父母就要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应加强对孩子教养的认识程度,积极主动地调整自己的教养行为,避免家庭结构缺损和社会不良倾向对自己教养方式的影响,以保证留守儿童社会化的顺利进行。外出打工的父母尽可能调整好外出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2.学校应针对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
教育人类学指出,传统教育学空洞无力的关键是把教育简单化,忽视了教育的复杂文化背景。同样,教师在教育上失败的根本原因也是忽视了受教育者的文化背景。留守儿童是在家庭教育缺失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因此,应针对留守儿童的特殊文化背景,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
3.定期举办针对留守儿童的代养家长学校或举行代养家长见面会,建立良好的学校—家长沟通机制。
研究表明,留守儿童对家庭缺少依恋感,排斥家庭在教育中的指导和干预,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他们与家庭中代养人之间的代沟和以此而形成心理隔阂。父母外出以后,大多数留守儿童有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代为看管。代际价值观和心理上的隔阂使留守儿童无法认同祖辈的教育方式和所传递的价值观念,从而使家庭的道德教育处于缺席的状态。定期举办短期的家长学校可以改进留守儿童代养人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同时,学校必须运用有效乃至强制手段,建立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机制。
4.建立农村社区儿童青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增强和发挥农村社区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