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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支出专户开设过多、过乱。有的地方依据已经废止或失效的中央文件开设专户;有的地方依据省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正式有效文件开设专户,但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相关专项资金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国库统一核算;有的地方以省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作为开户依据,无正式有效文件,不符合设置财政专户规定;有的地方省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市级,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超越权限发文要求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尚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就先行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
(二)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专户。有的地方在无专项用途情况下将库款调出国库,直接存入地方商业银行;有的地方在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开设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为企业提供贷款质押;有的地方为争取银行贷款,在异地开设财政专户;有的地方违规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三)社会保险基金多头、重复开户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为每个险种分别开设一个专户,来按规定将不同险种基金进行归并,实行分账核算;有的地方同一险种开设多个专户。
(四)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亟待加强。有的地方违规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非税收入专户;有的地方未在规定期限内(10日)及时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
(五)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有的地方仍未将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有的地方未按要求制定将所有财政专户于2011年底前全部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工作计划;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归口管理工作计划,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财政国库部门与财政业务部门管理职责至今划分不清晰。
(六)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缺乏规范性。有的地方开户银行选择程序不规范,仅报主管领导批准即可,有的甚至只需处(科)室领导批准;有的地方末对开户银行的资质条件进行全面考核,未建立科学的选择机制;有的地方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委托协议规定不全面,责任界定不明确;有的地方缺乏对开户银行的日常管理。
(七)将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财政专户,影响预算执行信息的真实性。有的地方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同时列支出,虚增预算执行进度。
(八)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地方缺乏内部岗位制衡机制,财政专户有关资金拨付、拨付审核、会计记账、记账复核,档案管理等岗位存在违规混岗现象,职责划分不明确;有的地方专户资金支付申请、审核,开具支付凭证、记账等环节全部手工处理;有的地方对账机制不健全,未建立规范的定期对账机制,缺乏严密的核查程序;有的地方专户管理的有关重要资料保管不够严密。
二、整改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省、市、县三级财政专户管理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关于专项支出专户开设过多、过乱问题。一是凡无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2012午3月底前一律撤销。二是中央文件已废止或政策已不执行,但省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文件仍保留的专户,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国债转贷资金、消化粗食挂账资金,国家储备粮油资金专户,2012年3月底前一律撤销。三是在具备有效文件依据的专项支出专户中,除国务院规定开设的专户,以及财政部规定开设的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特设专户暂时予以保留外,其他专项支出专户2012年6月底前压缩50%,并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分步全部撤销。四是己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的,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2012年6月底前仍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的,要取消偿债准备金专户;未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的,如需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要首先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撤并专户内的资金根据规范的资金管理程序上缴国库或转入其他财政专户分账核算。
(二)关于违规开设不符合基本条件专户的问题。一是制定撤并此类专户的计划,最迟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撤并工作,专户资金按原渠道归还。二是抓紧解决冻结资金问题。对于担保期未到的,采取措施解除担保责任;担保期已到但企业仍未偿还贷款资金的,要督促企业立即还款,企业拒不偿还的,要履行必要法律程序,予以追回。
(三)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多头、重复开户问题。一是省、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置在5个以上的,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5个;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设置在3个以上的,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3个,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分账核算、按政策规定计息。商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社保基金专户。今后随着社保省级统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精简专户数量。二是目前开设社保基金专户在上述规定个数以下的,不再增加专户数量。
(四)关于非税收入专户管理问题。一是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非税收入专户的,2012年6月底前一律归并为1个。二是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要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上缴国库,不得拖延、滞后。上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核查下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情况,对延迟上缴单位要予以通报。三是升级、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减少因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非税收入上缴时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问题。一是未实现归口管理的各类专户,必须在2011年底前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二是明确归口管理后各部门职责分工,业务部门继续负责并加强相关业务管理,财政国库部门主要负责专户资金及核算管理,形成财政内部“管事”与“管钱”分离的制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建立健全业务管理部门与国库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等方式推进专户信息共享,保证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后业务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六)关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与管理规范性的问题。一是选择因素上,要综合考虑银行资质、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二是选择程序上,要具备透明度。具备条件的,应实行招投标制度;不具备条件的,应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三是必须与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尚未签订的应限期补签,协议内容要全面、职责界定要清晰。四是加强对开户银行的日常管理,对出现运营风险、内控风险或无法提供分账核算等服务的银行,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更换。
(七)关于将国库资金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调入财政专户的问题。一是除财政补助社保基金的资金,以及粮食风险基金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专项支出资金外,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不得列财政支出。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不得在总预算会计层面擅自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三是不得超越专户核算管理范围,将非专户管理的资金调入财政专户。
(八)关于财政专户管理基础工作问题。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岗位,并足额配备会计人员,保证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建立起有效的制衡机制。二是继续完善信息系统控制体系,尽快将所有财政专户资金收支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三是建立全面对账制度。财政部门内部预算、国库机构要分别与业务管理机构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上下级财政部门要核对资金往来账,财政部门要与本级各预算单位核对预算指标和资金账,与同级人民银行国库核对资金账,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通过后台对账的方式核对专户资金账,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开户银行的上级单位核对专户余额账,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加强专户印鉴、凭证、开户文件等的保管。
对财政部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照检查组与地方的交换意见进行整改。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进行整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并限期完成。省级财政部门在做好本级整改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地(市)、县(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二)按时上报整改情况。省级财政部门要于2012年7月底前,将全省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情况报告,连同填写完整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表》(附件1)、《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撤销财政专户情况表》(附件3)、《保留财政专户情况表》(附件4),以正式文件上报财政部(国库司),同时通过财政部内网邮件系统报送电子文档。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的审批管理程序,财政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后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度,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管理制度,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内控管理,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保管制度,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等。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问题
一是学习没有按计划全面执行,存在拖欠现象。二是理论素养与政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理论学习与实践还没有充分结合。
(二)深入基层问题
一是对基层了解还不够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活动还不是很多,呆在办公室的多,下基层的少。二是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服务意识还不够强,与现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相比有一定差距。
(三)办事效率问题
一是各种职责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二是服务基层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高效办事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创新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学习意识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是具体事务较多,开展学习较少。对于自己学习还存在疲于应付,得过且过的思想,自觉性较差,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够。学习的层面还不是很广,对于当前的政策、法规、理论了解还不是很透,存在缺失现象。学习过程中,只重读,没重思,只识皮毛,不见筋骨,没有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对实践工作指导性不强。
二是实践意识还不够。平时只注重理论,而缺乏实践。工作中还存在着惰性思维,调研还不深入。工作中没有深入基层进行情况了解,想当然、拍脑袋的事情较多。主动服务意识还不够,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还欠缺。
三是与上级部门维系意识还不强。平时只注重埋头工作,不注重加强联系。只注重微观,不注重宏观。与上级领导缺乏走动,巧干意识有待提高,高效办事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创新观念,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一是抓好学习,建立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始终坚持每周三、五下午集中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提高对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效能就是环境,效能就是形象,效能就是竞争力的意识。
二是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集中听取各有关人士对组织部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统一思想,对症下药,确保效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梳理,解决问题。针对基层人员对组织部在政令畅通、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执纪执法、勤政廉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本单位效能建设。
(二)提升能力,加强修养,始终保持服务大局的意识。
一是提高政治素养。要将“严谨、严密、严格”作为身体力行的重要准则,要用“全满意”、“零失误”的标准要求自己,办文、办事、办会做到深入、周到、细致。尤其要注意关键性细节的把握,要站在全局的工作高度,洞察利害,分清主次。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效能建设,需要有与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建立业务经验交流制度,就提高参政、写作、组织协调、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广泛讨论,交流看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三)创新思路,高效办事,始终保持一流的工作业绩。
一是树立全局意识。要有全局观念,树立全部一盘棋的思想,更要服从全部的大局,下级要服从上级,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出现“中梗阻”的现象。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尽最大努力建立各项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强部办公室值班服务电话的管理,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想基层和群众所想,积极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互助互补。做到不利于团结、影响组织部形象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事坚决不做;树立人人都是**形象、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努力在机关形成上下团结、精诚合作的良好局面。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始终保持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问责制等为基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合理制定考勤工作制度、AB角制度,做到不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出现空岗现象。凡因不能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实行严格考评,做到奖勤罚懒,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五)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
根据民主生活会个人查找出来的三个方面的16个问题,按照立查立改的要求,自己将逐一整改到位。现拿出整改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问题
1、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被动接受多,主动学习少。2019年,自己将积极认真参加党委中心组和机关总支、党小组组织的政治学习,除特殊情况外不缺席,力争参学率达90%以上。
2、学习标准要求不高。曾有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没有细读精学领悟精神精髓。2019年,自己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新的一年做到三万字学习笔记,三篇以上心得体会。
3、学以致用不够。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开展工作,用理论武装思想,指导、提升工作思维和方法。用理论精神折射出来的辩证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棘手负责问题。
4、站位不高。存在政治担当不强,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新的一年将牢固竖立大局意识、大局观念,胸怀大局、服从大局、维护大局。
5、责任意识有待提高。树牢“四个意识”努力提升担当作为思想,拿出闯劲、拼劲,遇山开山、遇水架桥,克难攻坚、务实高效的完成职责要求的各项工作。
6、一级替一级负责,一级抓好一级的工作意识有待加强。新的一年里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决履行好份内职责,向上级汇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和具有建设性,向下级布置工作做到指导性、服务性、开拓性并加强督促性。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
7、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有待加强。2019年将增强责任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时刻对照职责,从严要求自己,提升工作标准和要求。
8、工作落实部署中存在惯性思维。创新开拓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凭经验、感情办事、情绪化处理工作的现象。今后将改变消极被动的工作态度,克服惯性思维。
9、工作上存在畏难和裹足不前思想。缺乏较真碰硬思想,在新的一年里,自己将牢固树立服务和锐意进取意识,大胆管理,迎难而上,勤政务实,以积极向上心态迎接工作中的挑战。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
10、攻坚克难钉钉子精神不够。新的一年里,自己将发扬钉子“咬定青山不放松,问题不解不撒手”的精神,重实效、出实招、办实事,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把使命放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
11、工作决策布置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改变“重部署安排,轻跟进督促”的工作作风不实的做法。在今后工作中要经常性听取分管领域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工作决策前充分讨论酝酿,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寻求新思路探索新方法。
12、大胆管理不够。克服“老好人”思想,不搞无原则团结,工作中不瞻前顾后,不患得患失,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处理好个人感情和集体利益的关系,新的一年中讲原则、讲纪律,处理好工作上的各类事情。
13、勤下基层指导不够。新的一年改变“在办公室”处理工作的做法,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主动深入到基层公司调研和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每月不少于四次到基层公司调研,开现场会,工作检查、督导。
1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有时松懈。2019年自己将进一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修身慎行、怀德自重、严于律己,不贪图享受,不大手大脚。
关键词:石窟,佛教艺术,旅游规划
一 前言
石窟艺术随着佛教传入中国,第一个落脚点是新疆,随着佛教东进,甘肃作为东西方经济要道,便于佛教传播,并且经过本土化衍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艺术。我国四大石窟其中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始建于后秦,大兴于北魏,后经唐、五代、宋、元、明、清各代不断的开凿扩建,遂成为中国著名的石窟群之一。
范文澜编写的《中国通史》应该算得上解放前后最权威的史学书籍。其中按年代先后,共列出9个石窟,分别是敦煌千佛洞、云岗石窟、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等。在介绍麦积山石窟时,称其是“一个佛教艺术的重要地区” “陈列塑像的大展览馆”。麦积山在所列的石窟中排名第四,这可能就是四大石窟的来源。
二 旅游景观现状及存在问题
天水市位于甘肃东南部,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源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几年,天水大力推广文化宣传,旅游业迅猛发展,其中麦积山石窟的游客量最为突出。而景区开发过程中埋下的隐患也随之逐渐暴露。
2.1 定义不清
麦积山石窟历经几百年形成规模,现存石窟近200个,窟内全是大型的石刻造像,每尊像约有二、三吨重。窟内塑像有两大明显的特点:强烈的民族意识和世俗化的趋向。除早期作品外,从北魏塑像开始,佛像更似世俗之人,成为人们美好愿望的化身。从塑像的体形和服饰看,也逐渐在摆脱外来艺术的影子,体现汉民族的特点。那么问题在于,麦积山石窟现存的意义和向社会开放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根据麦积山石窟景区目前的状况显示,对于麦积山有着定义不清的问题,其中游客结构定义不清最为明显。
一个景区的明确定义决定了主要游客群体,准确定义自身景观能够起到导向作用,例如观古建筑群选择各地古城古镇、观自然风景选择名山大海、为个人信仰选择庙宇道观,不同的目的决定了人们会有不同的行为。麦积山石窟在这方面考虑欠缺,景区没有明确的定义导致游客群体过于复杂,过于集中。慕艺术之名而来的人大多希望能有一方位置仔细欣赏;慕佛之名的人忙于参拜,甚至将“香油钱”扔到佛像脚边,这给景区工作人员造成不小的困扰;还有不乏趋大势之人,两手空空而来,脑海空空而去。
2.2 以人为本还是以佛为本,教育性还是商业性
历经千年,佛像长期曝露在恶劣气候环境中,损坏严重,相关部门采取了保护措施,主要办法有两种――修复和隔离。
为了方便参观,在悬崖绝壁架起栈道,蜿蜒起伏,精心设计路线,确保游客能经过绝大多数的石窟。石窟内佛像因此置于游客触手可及之地,不得不用用细密铁丝网门加以隔离,导致无法看清佛像的真容。一些保存完整的石窟另外收费,且费用不低,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就包括了景区宣传的重点44窟“东方维纳斯”,因此,大多数的游客直到游览结束都不曾说出此窟的位置。
佛像需要精心的保护,有些需要重点保护的石窟限制参观人数也是无可厚非。但是采取隔离的措施不仅阻挡人们的碰触,更重要的是阻挡了游客观赏的视线,且对于风化侵蚀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一个景点的管理需要大量的费用用来支持日常的维护,但是像麦积山石窟这种集文化、历史、雕塑、绘画与一身的历史存留地,它担负的不仅仅是一个景区的主要景观点,同时还要担负一定教育尤其是美术、历史教育的功能。在开发的同时应侧重这两点而非无限放大其商业价值。
2.3 标识缺失
标识系统设计是否合理是评判一个景区或者景点规划设计的重要标准,也是直接关系游客能否达到最初旅行目的的至关因素。标识系统设计最初在城市规划的时候被提出并得到重视,认为标识是文明的象征,指的是公共场所的指示,这个场所包括商业场所,非盈利公共机构,城市交通,社区等等。麦积山石窟位于麦积山中的一座孤峰上,海拔1472米,离地面高142米,大都开凿在悬崖峭壁之上,所处位置极其惊险。这就证明在开凿之初,其目的不是为了参观,而恰恰是禁止参观。因此这种特殊的景观需要详尽而人性化的标识系统,除了要具备旅游路线的导示功能,对于具体石窟的相关介绍也应具备。
目前对于麦积山石窟的研究以及相关学术讨论没有形成系统,更缺少深入的解释和定义,而研究不够深入前提下的盲目开放导致艺术和宗教释义模糊,相关宣传仅作表面文章,大而化之,不利于其艺术教育功能的发挥。而现有的标识仅有编号和简单的叙述,更加具体的知识介绍需要另行付费请景区讲解员。这里的问题是,人力资源分配不均导致浪费和失衡,讲解员的数量在旅游高峰期远远不能满足游客量。
2.4 周边环境不协调,游览方式单一
自然风景区和人文风景区的开发性规划设计应遵循整体性原则,主次分明、合理布局,过于强调主要景观点会导致整个风景区的可参观性降低,同时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麦积山石窟在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整体景区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过于突出石窟导致对周边景点关注度削弱,与周边仙人崖等地的冷清形成强烈对比。周边开发不够完善,农家乐等餐饮住宿不够规范,且景区购物管理凌乱,这是旅游景区规划的一个失误。由于参观地点在峭壁之上,游客的参观路线被固定于狭窄一线,尽管做了入口与出口的简单区分,但由于出入口距离过近且使用同一条道路,在实际应用中只得用警戒线临时分隔,栈道通行不畅导致入口通道排队拥挤,出口通道人流稀疏。
2.5 安全隐患
洞窟之间全靠架设在崖面上的凌空栈道通达,古人曾称赞这些工程:“峭壁之间,镌石成佛,万龛千窟。碎自人力,疑是神功。”栈道的修建注重参观路径,确保经由栈道可以到达每个石窟,同时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首先,凌空栈道承重依赖山体,而麦积山岩层相对松散,其雕塑被称为泥塑;其次,栈道梯步陡峭,扶手护栏高度过低,达不到安全高度;第三,高危地段没有设计年龄限制,更没有为不同年龄段的人设计合适的参观方式;第四,缺少应急通道和急救措施。
三 问题整改意见
首先,准确定义麦积山石窟景区性质,并且针对景区各景点特色突出其旅游性质,例如石窟可以定位于宗教艺术,而仙人崖等地可以突出自然风景,净土寺则满足佛教信徒需求。其次,控制商业性开发,根据景观性质合理设计,保证景区合理运营的同时侧重于石窟艺术的教育功能和传统美学功能。第三,深入研究石窟艺术的历史、文化、艺术表现等,为景点提供准确的旅游解释,并采用文字介绍和电子语音感应介绍的方式向游客传播。第四,整合周边相关资源,采取整体化规划方案,加强整体旅游景观的引导,利用整体景观资源的不同性质,突出各自重点,互为补充,有目的的分散人流量。第五,设计多种参观形式,增加应急措施,确保参观的安全性,并且为不同的参观需求设计不同的参观点。例如,可以采用同比或等比复制的形式在交通方便地段集中展示部分特色艺术。
四 结语
当代,石窟的存在是一段历史的证明,是一段宗教文化演变的记录,我们既不能沿着历史的文脉继续进行石窟的开凿,更不能已有石窟代表的一切。在历史遗存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性开发,在规划的同时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是这类景区最应注重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阎文儒,麦积山石窟研究[M].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
一、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根本方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二、责任目标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部门共同目标
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省、市、县公告的重大隐患整治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不突破考核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完成6000米道路波型护栏安装任务。
(三)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县安监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不发生因监管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以内。
县交通运输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以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住建局: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建筑施工事故,建筑行业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县公安消防大队: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
经信、国资、中小企业、教育、水务、农机、农业、质监、文旅、工商、国土、商务、卫生、广电、环保、粮食、供销、气象、药监、林业、城管、电信、电力等部门,确保所辖行业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以上事故,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前三年平均数。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围绕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印发《安全告知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活动。
2、围绕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充分发挥市"三级"、县"四级"培训机构职能,抓好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抓好员工的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3、围绕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行宣传教育。抓好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镇专兼职监管人员、安监系统监管人员及交管站人员的培训。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打非治违"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精神,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治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道路交通。继续抓好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达标活动,提升客运管理水平;开展客运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开展对"五不出站"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抓好乡镇交管站建设,加大对乡村道路安全的监管力度。
2、煤矿。以"一通三防"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切实加强对关闭矿井、事故矿井、停产整顿矿井、技改扩能矿井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治理,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经验,强化现场管理。
3、非煤矿山。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井工开采矿井实施机械通风和规范支护,石灰岩露天矿山实施梯级开采、机械装卸和中深孔爆破,页岩等小矿山企业实施机械化作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尾矿库的监管监控。
4、建筑施工。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三同时"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高空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5、水上安全。开展对自用船非法载客、客货混装、超载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渡口、码头的日常监管,继续抓好"救生衣"行动。
6、危险化学品。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液氯、液氨、液化气和剧毒溶剂生产、储存、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检查;坚决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的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7、烟花爆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8、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涉爆单位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管控,严防发生民爆物品事故。
9、消防和公共安全。开展重大消防隐患专项检查治理,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燃气安全的专项检查,完善标牌标识。
10、学校。开展对寄宿学生、幼儿园、学校道路及周边、学校楼房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各类活动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11、冶金。强化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起重、吊运、冶炼、煤气使用等重点生产环节的隐患排查,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重要设备维护检修期间、生产与机械技改同时作业时段和环节的现场监控。
12、职业病防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13.旅游、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三)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投入体系建设。乡(镇)政府足额投入公共安全设施费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保证金,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由"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消防、矿山、医疗救护力量;县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矿山企业组建"兼职救护队"。
4、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执法监察机构,在编制内逐步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加强乡镇监管队伍建设,落实人、财、物,明确责、权、利,圆满完成今年60个村(社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建立企业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四)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机制建设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核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2、深化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机制。坚持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乡镇全方位及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县安委会组织督查。
3、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全覆盖机制。全县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上企业,乡镇召开安全会议扩大到规模以下企业,社区加强个体经营门市的监督检查。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乡(镇)政府及部门对公共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月排查、周检查、日巡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治理措施、治理投入、治理责任、治理时限、治理预案"五落实并进行公示。
5、督促企业建立内在动力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把安全生产与企业的生存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相联系。
6、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控制考核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
7、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从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本质安全型城市建设工作,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活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抓安全、保平安、促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先,把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和原则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城镇化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县的经济发展,并使户籍登记能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为政府部门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奠定基础。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根据“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使户籍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积极稳妥,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1.放宽集体户清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条件。原集体户口人员已取得合法居住场所的,应将户口迁入合法居住场所所在地;原集体户口人员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城关居住、生活,不愿回原籍入户的,只要其在本县有直系亲属或亲戚可以投靠,在征得直系亲属或亲戚同意后,准予投靠入户。
2.放宽购买没有合法证明的房产人员入户条件。原来由于无合法房产证明无法入户的人员,申请人如果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签订购房契约、合同并全部、部分交款或已向银行办理购房抵押贷款,经核实确已实际入住2年(含2年)以上的,准予该申请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迁入房产所在地。
3.放宽无固定住房长期租房人员的入户条件。凡在我县城镇务工,有合法职业和经济来源,在同一租住场所连续租房满2年的无固定住房长期租房的常住人口,在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后,准予租住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在租住地入户。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同意的,租住人在本县城镇有直系亲属或亲戚可投靠的,在征得直系亲属或亲戚同意后,准予投靠入户。
4.放宽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入户条件。对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2年以上,且长期租房或长期居住在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厂房或住房内的务工人员,在征得房屋所有权人或厂房所有权人同意后,准予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迁入实际居住地。出租房屋所有权人或厂房所有权人不同意的,其在本城镇或邻近城镇有直系亲属或亲戚可投靠的,在征得直系亲属或亲戚同意后,准予投靠入户。符合上述条件并连续办理《暂住证》两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同样可申请户口迁入。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农民工和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企业聘为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员、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优先入户。
三、办理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迁入表格,经辖区派出所核实后,报县公安局审批;属于网上迁移的(迁出地在市范围内)直接凭审批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不属于网上迁移的(迁出地为外省、市)由县公安局户政股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凭准迁证开具户口迁移证,申请人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后凭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迁入手续。
四、配套措施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
1.属地管理制度。根据省人口计生委有关统计口径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其总人口:指在本行政区内常住的全部人口。总人口中包括三部分人口:①常住地和户籍地在同一村(社区)的人口;②户籍地在本村(社区),但在外无常住趋势的人口;③户籍地不在本村(社区),但人在本村(社区)有常住趋势的(如婚嫁、购房等)人口。
2.法定奖励费兑现制度。已婚育龄对象及其子女户口迁移前的各项奖励费及技术服务费由原户籍地乡镇负责兑现。持《生育服务证》对象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迁入地生育子女的,其奖励费及技术服务费由迁入地乡镇负责兑现。
3.节育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象是已婚育妇的,迁入地或迁出地的乡镇计生办要做好育妇计生情况的交接管理。迁出地乡镇计生办应严格依照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并依法将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违反计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二)教育方面
1.尽量扩大城区学校的办学容量,优先安排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户口在城区的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迁入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园入学。
2.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户籍迁入城区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根据学校容纳情况安排就学。如确实容纳不下,小学、幼儿园学生采用志愿加电脑派位等办法安排在城区小学、幼儿园就学;初中学生入学也采用志愿加电脑派位等办法首先安排在城区初中校入学,如城区初中校容纳不下,则安排到城郊乡镇(盖、三班、雷峰)中学入学,城郊乡镇中学仍容纳不下,则安排回原籍地施教区初中校入学。
年底前在城区各小学就学的小学毕业生,年招生优先安排在城区初中校入学。年起按新规定执行。
3.重新划定城区招生范围。
(1)初中招生范围
以镇、浔中镇的户籍为依据,实行划片招生,即户籍在镇的小学毕业生,采用志愿加电脑派位的办法升入三中、六中就学(三中招收的定向生按有关协议和文件规定执行);户籍在浔中镇的小学毕业生,升入五中就学。户籍在当年8月31日前迁入、浔中镇的,按范围内学生根据学校容纳情况安排入学。
(2)小学招生范围
(3)幼儿园招生范围
(三)民政方面
1.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义务退役士兵安置问题。
(1)户籍改革实施以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属社区居民户籍参军入伍的义务士兵,享受城镇义务兵待遇,退役后,按城镇退役士兵政策安置。
(2)现已参军入伍的农村义务兵,户籍改革实施后,退役时直接到城镇落户的,享受农村义务兵待遇,按农村退役士兵政策安置;已退役并将户籍迁入农村落户,但尚未安置的,户籍改革实施后,迁入城镇落户的,仍按农村退役士兵政策安置。
2.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低保待遇问题。
(1)农村低保对象进城落户后,当年度农村低保金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第二年,符合城市低保标准的,由其本人直接向户籍迁入地所在社区、乡镇申请城镇低保待遇。
(2)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农村居民,户籍迁入县城社区落户后,其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其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城镇低保待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批准。
3.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选民登记问题。
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符合选民资格的应给予列入户籍所在地选民登记,并享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4.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医疗救助问题。
农村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户籍进城落户后,符合农村医疗救助条件的,当年度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给予救助;第二年起,符合城市医疗救助条件的,按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给予救助。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要确保符合规定的人员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依法行政,严格实施。各派出所、各乡镇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户口迁移程序规定进行办理,不得随意增设审批环节,制造入户障碍,严禁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适度超前,经济合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年开始到2012年末,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没有改造过的农村电网基本改造到位,全面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充分保障,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提高。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编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大力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通过实施农网三年改造升级,超前规划220千伏和110千伏电源布局结构,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乡镇电网之间联系薄弱问题。通过适度超前建设输变电二期工程、加强相邻电网和上下级电网的互供转供能力,解决110千伏电网和35千伏电网的“单线单变”供电可靠性问题,满足“N-1”情况下负荷转供的需要。强化乡镇10千伏配网之间的联络,实现乡镇双(多)电源供电。加强10千伏配网主干线、电压线路和台区变压器改造建设,增加公用配变布点解决供电设施过载、“卡脖子”和用户“低电压”等问题,全市农网行政村改造面达100%。三年规划实行每年滚动修编。
(二)高质量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全市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计划投资40.04亿元,建设110千伏变电站37座,变电容量265.8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505.9公里;35千伏变电站9座,变电容量7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218公里;10千伏配变2462台,配变容量66.2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2558公里;0.4千伏线路1986公里。基本完成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加快建成以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10千伏和0.4千伏电网协调发展的农村电网。
(三)积极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对农电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县(市)供电体制改革。为了更有利于农网改造升级资金筹措和管理,本着自愿原则,积极促成县级供电公司地方股权的整体无偿上划,改制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省政府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要求,加快自供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尊重历史、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力争2011年内完成山美水电厂、安溪仙荣电厂自供区清理整顿,争取2012年完成永春美岭、晋江内坑、东石等剩余自供区的清理整顿,在自供区清理整顿后,开展改造升级工作。
(四)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新建和改造线路工程要考虑防雷、抗风、抗冰、防涝等因素,结合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开展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抗灾能力水平。
(五)基本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通过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目标,促进城乡公平用电,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寿命周期理念,编制各级电网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实施方案。110(35)千伏高压配电网按照各县(市)农村配电网规划方案,统筹安排三年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以单个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现行电网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建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要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与城乡统筹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相协调,与“十二五”配电网规划相衔接,与各级电网规划相协调。
(二)统一标准,差异设计。根据《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要求,按照Ⅰ、Ⅱ、Ⅲ类供电区域规划设计标准,制定统一的网络结构和接线模式,实现网络接线标准化。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尽量采用高一级的规划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应用“典型设计”。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用电负荷情况,在保证用电安全、经济、可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三)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项目实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办〔〕2520号)及《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依法依规进行。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抓好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物资供应、施工组织等重要环节,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四)切实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农网改造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农网改造升级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农网改造升级是一项政府组织、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营造有利于电网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规模大,工期长,建设任务重,是一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特殊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农网改造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农网改造升级的各项工作。市、县、乡镇三级政府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网改造升级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审计的最大成效是促建问责制度。”被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称为“审计的最大成效”的审计问责制度现已在*省*市开始实行。近日,*市政府批转该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正式建立审计问责制,并就问责对象、实施问责的主体、问责的情形、责任追究等予以详细规定。
近年来,*市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龙头,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政府主导、有关执法执纪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审计和整改“两手抓”、问题主体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该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领域、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个别审计事项整改不到位、整改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多次讲要在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加强问责的要求。经征求多方建议意见,*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经*市政府批转执行。
据悉,*市审计问责制的问责对象是具有所列八项问责主要情形的有关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由市政府和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税务、规划建设、招投标管理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方式有诫勉谈话(含集体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实施问责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会组织对问责事项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对问责对象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如何追究责任的决定。构成违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把审计结果以及审计问责、责任追究等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及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的内容之一。
此外,《意见》还要求深化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制,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并探索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视察以及特约审计员监督审计整改情况等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新机制。
一、全区小(三)型水库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小(三)型水库96座,总库容250.55万m3,灌溉面积8602亩。目前,96座小(三)型水库绝大部分存在坝身疏松、蚁患较多、土质老化等严重安全隐患,其中需要除险加固的88座,拟报废的1座,不需加固仅7座。这些病险水库对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进行除险加固已迫在眉睫。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水利工作的当务之急,把病险水库整治加固作为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对除险加固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镇(乡)、村要成立专门的整治队伍,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加固整治任务,一级一级签订责任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2、制定整治方案。区镇两级要联合对病险水库进行基本情况普查。各乡镇(街道)要按轻重缓急,确定年度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数量,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配合、督促村级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分期分批进行整治。除险加固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区农水局要做好方案把关、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验收。
3、规范工程承包。工程造价超过10万元的应严格进行招投标,少于10万元的工程则可采用邀请投标(议标)的方式,由各镇(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4、严格资金管理。本次整治工作,根据区级财力和各乡镇、村的实际经济情况,按“四三三”的原则(即区镇村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行投资)。各级配套资金要及时汇入镇(乡)专用帐户,区级补助资金分二期拔付,即开工前和验收后各拔付50%。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照审定批准方案进行施工,工程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财务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5、抓好工程进度。小(三)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主要工作(如灌浆、迎水坡整修等)一般要选择在枯水期,即须在秋粮收获后,才能开工,因此,要按整治计划的内容合理安排施工期,注意抓好工程进度,以确保在春雨来临前工程如期完工,保证春播用水。
6、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整治的具体项目都要实行定任务、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定奖惩的措施,严格按合同规定管理工程,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尽早发挥水利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