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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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了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我们组织税干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政为民思想”等活动,大力弘扬“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规范执法、为国聚财、无私奉献之中。同时,我们还深入进行了警示教育、法制教育,认真开展了“人该怎样做、权该怎样用、法该怎样执”等大讨论,观看了《生死抉择》《反腐警示录》等廉政教育片,重点整治了“吃、拿、卡、要、报”等行业不正之风。去年和今年,在镇人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我所均获第一名。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文化素质。我们把税干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作为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重要举措。一是开展“拜师学技”活动。从县里请来电脑专家、业务能手,举办了各类培训班8余期,内容涉及税政、会计、票证、计算机、法律等方面。同时在所内采取“以老带新,以熟带生”结成帮学对子的方式广泛开展“拜师学技”活动。大家如饥似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比、学、赶、帮、超”蔚然成风。二是班前一题。每天上班点名前,提问一个问题,内容包括税收、会计、政策法规等方面。一日一题,一周一税,周而复始,日积月累,不仅锻炼了干部职工分析判断能力和演讲能力,而且进一步巩固提高了大家的业务水平。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艰苦磨炼,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在县局举行的计算机竞赛中、《征管法》考试及县局举行的税收业务等各类业务考试中,我所均屡获奖项,成绩名列前茅。
二、细化管理,明确责任,构建执法责任机制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用我们感到,税务干部能否规范执法、从严执法,建立起明确的执法责任机制是关键。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定岗定责,落实目标责任。根据基层税收执法的工作实际,我们围绕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定额核定、违章处罚、发票管理等七方面,明确细化了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实行定岗、定责、定人、定绩,做到了事事有人管、环环不脱节,使权力的行使既责任明确,又相互制衡。
二是突出重点,从严考核。结合每个人目标责任制的内容,我们每季进行一次执法考核验收。在征收环节坚持“四查四看”:查征管资料,严格对照征管规程要求,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完整;查管户情况,看是否存在双漏户;查税收帐册,看是否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查税收票证,看是否存在大头小尾、贪污税款问题;在管理环节做到了“五抓五促”:抓税务登记办理的审核,促限时办证、及时发放;抓定额管理的检查,促进定额公开公平,程序规范严密,税款足额征收;抓停(歇)业户的和减、免、缓税的手续审核,促进虚假停歇业和越权审批得到有效遏制;抓发票管理和使用,促进发票开具登记造册,有据可查;抓纳税检查的监督,促进检查程序规范,执法到位。
三是狠抓落实,严格追究。我们结合本所情况,制定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责任追究的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各方面。今年以来,共查处不规范、不落实的问题28项,在限期纠改的同时,追究6人次,经济处罚达268元。
三、严格执法,从严治税,建立起依法纳税的秩序
严格执法,从严执法,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是我们税务干部的主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起了良好的税收秩序。
---以整肃地税队伍为重点,开展税收秩序的源头治理。为严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们一是查使用过的发票1.3万份,坚决制止对无证户供票、超定额发放饭食业发票、开票不征少征税款、未按照附加率征收等问题。二是查税票制止积压税款和未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的问题。三是查以税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纠正借用企业资金、车辆等问题。这些举措,最大限度地堵塞了税干在执法中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了公正执法,从严执法。
---以澄清税源为重点,开展征纳秩序的基础治理。我们对全镇范围内的管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查出漏征漏管户21户,目前,业户的办证登记率达到了100%,消除了征管死角和空白点。同时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共清理回陈欠29万元,使陈欠下降了53%。
---以查处税务违章行为为重点,开展纳税秩序的重点治理。近年来,我们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各类税收专项检查8次,检查纳税户80余户次,查补入库税款55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3万元。同时,突出地处理了一批“钉子户”、“难缠户”,采取强制执行和税收保全措施12起,追征回税款7万元。铁厂长期拖欠税款不缴,我们在税警人员的配合下,顶住来自各方的说情风,依法扣押了法人代表的小汽车,使其拖欠多年的税款如数征缴入库。镇的农贸市场税收秩序混乱,多次整顿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年月份,全所人员白天黑夜连轴转,挨家挨户做工作,特别是面对一些人的威胁,我们无所畏惧,迎难而上,终于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使市场内的纳税户全部纳入正常税收管理之中。
四、清正廉洁,文明服务,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近年来,我们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使执法与服务完美结合。在办税服务室“窗口”工程的建设上,我们做到了“四个规范”,即规范硬件建设,为纳税人准备了必要的笔墨纸张以及饮水机、喝水杯、花镜、沙发、茶几、公用电话等用品设施;规范税容风纪,实行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使用文明用语,严禁服务忌语;规范工作程序,重新划分职能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施了优质服务“四个一”工程,即:“一张笑脸”,热情为纳税人办税,作到生人熟人一样热情,企业个体一样对待,闲时忙时一样周到,税多税少一样负责,批评表扬一样倾听;“一部电话”,热情解决纳税人办税时通讯不便的问题;“一个咨询台”,热情为纳税人解疑答难;“一个意见箱”,热情欢迎纳税人提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如今,从设施先进、窗明几净的办税大厅到文明办税、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从一声亲切的问候到高效、快捷的办税效率,无一不向社会展示了良好的地税形象,塑造了响亮的地税品牌。
根据《*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试行办法》精神,为做好*年度*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初评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局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试行办法》、《*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应当立足*农业生产需要,应用先进技术,解决农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有效的注册法人单位。
4.项目推广年限至少3年以上。
5.技术成果,手续完备,特殊类型项目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在未获得准入、准产证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7.给予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在“服务大厅”“业务系统”《*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项目网上申报和推荐。
(二)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登陆*农业信息网,推荐单位按照*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通知)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进行注册账号和密码),然后由申报单位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具体操作手册在*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下载)。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主件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等两部分。主件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或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
4.报送材料:种植业、畜牧业、农机申报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申报项目一式2份。同时报送项目简表(《系统》自动生成件)正反表复印一页纸一式20份。汇总表一式2份。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为:;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
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址:
电话:联系人: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开展__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一) 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 战略性创新产品。(限额很少)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在满足新产品要求的前提下,战略性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支持方向;
2、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其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3、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
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__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__年参赛优秀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__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的认可证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首次申报的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网站说明,详见附件;已申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单位使用已有账号进行申报。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3、报送材料:用A4纸在线打印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表中填写的内容在附件中需有相关证明材料支持。
(四)注意事项(重要)
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及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规范。名称应用中文,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4、所有申报项目推荐渠道必须填“山东省科技厅”;(凡填“济南市科技局”的项目均无法推荐!)
5、所有申报项目类别必须选择“重点新产品”;
6、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所填写的申报内容后,再提交申报系统并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后将无法更改。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申报单位灵活选择申报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7、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科技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__
传真:__
邮箱:__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装订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务必由申报系统正式导出在线打印)、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装订顺序与项目清单所列内容保持一致。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在线打印,左侧简单装订成册,不需单独 制作封面或胶装,不得采用胶圈、打孔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请在申请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申报表首页、营业执照附件和企业推荐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审计章。整套纸质申报材料要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创建绿化达标居住区和单位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优美、舒适、健康、方便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活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工业、商业、金融、部队、院校等单位,居民区、居住小区及居住组团等均应参加绿化达标活动。
三、申报程序
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申报材料报送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时间为每年的9月底前。当年的l0月份进行检查考评,11月份命名授牌。
1、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绿化条例、规定及绿化达标的要求,统一制定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考评标准和申请表格。
2、由基本具备绿化达标条件的单位、居住区向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3、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评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市绿化达标单位(居住区)申请表格
(二)附加下列材料:
1、简短的文字介绍:包括单位(居住区)绿化概况、近年来主要绿化情况、绿化管理制度和今后努力方向。(A4纸)
2、绿化规划、竣工平面图纸。(A3或A4纸)
3、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绿化施工合同以及工程量清单等复印件。(A3或A4纸)
4、绿化管理措施或办法。(A4纸)
5、图片资料。(A4纸)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市城管局园林处创园办,自留一份。
2、申请表格及所附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
3、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每年的9月30日前。
五、考评验收
1、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根据考核项目对单位(居住区)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经考评,符合绿化达标的单位(居住区)可申报“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居住区”;符合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的,可直接申报“市园林式单位”、“市园林式居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标准的,将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
六、命名表彰
1、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居住区),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命名为“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居住区”,并予以授牌。
2、在开展单位、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中,市政府将表彰一批具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及个人,分别颁发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
七、复查管理
对已获得绿化达标单位(居住区)称号的,实行复查制,每两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复查不合格的,将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绿化达标单位、绿化达标居住区等称号,并于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一条为扩大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动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指导水利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水利行业科技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水利建设需求和科技发展水平,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原则遴选水利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编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第三条《指导目录》的产生、实施与管理,应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指导目录》每年一次。
第二章申报与评审
第五条凡与当前国民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水平相适应,涉及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领域的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均可申请列入《指导目录》。
第六条受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委托,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以下简称推广中心)负责《指导目录》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机构水利科技主管部门为申报技术的推荐单位,对所属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水利部直属单位及水利行业外的国内外机构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申报的技术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三)具有国内应用实例,应用时间达一年以上;
(四)技术适应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五)知识产权权属明确。
第九条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技术持有单位。
第十条推广中心受理材料申报的截止时间为每年7月31日,材料要求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一)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三)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四)验收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五)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第十一条《指导目录》实行专家评审制。
第十二条推广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专家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
第十三条推广中心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于9月30日前通过中国水利科技网、中国水利科技服务网对《指导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推广中心在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申诉,进行异议核查。
第十五条《指导目录》于10月31日前。
推广中心根据《指导目录》向技术持有单位颁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证书》(以下简称《推广证书》)。
第十六条《指导目录》的信息包括技术名称、主要性能指标、适用范围以及技术持有单位名称等内容。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七条《推广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后,技术持有单位可重新向推广中心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指导目录》与《推广证书》作为该项技术推广采用的重要依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推动工程业主、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选用列入《指导目录》的技术。
第十九条列入《指导目录》的技术将被优先推荐申报有关部门的推广计划。
第二十条用户采用列入《指导目录》的技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技术持有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该项技术列入《指导目录》的资格,收回《推广证书》,并予以公告:
(一)在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
(二)技术持有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的;
(三)利用《指导目录》进行虚假宣传的;
(四)经查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伪造、假冒《指导目录》和《推广证书》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从事《指导目录》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附则
关键词:专项资金;管理;科技成果;转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能够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是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是用于扶持在该行政区域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了一大批符合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地转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在实践中,专项资金的申请、安排、拨付和使用等环节还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环节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申报门槛较低。一是项目的科技成果要求比较低,5年内取得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意见、获得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成果,保护期内的专利权,都可以作为项目的科技成果。有的科技成果取得时间与申报时间间隔较长,比如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为10年,随着技术的进步,有的科技成果可能不再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但是也符合申报条件。二是申报项目没有要求实质性开始动工建设,只要是制定了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就可以提出申请科技成果专项资金。三是一些已建成投产或基本建成的项目,本来不属于扶持范围的项目,但是这些项目通过简单的包装,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每年申报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都很多,有的项目当年安排不过来,只能延后到第二年安排。从调研的37个项目来看,扶持资金总额为90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为24万元,每个项目得到的扶持资金较少,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
2、项目申报材料不规范。一是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比较简单。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只有申请表是原件,其它附件材料都可以是复印件,也没有规定受理申报部门要对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二是项目投资估算不合理。一些项目高估总投资,最明显的是高估项目的流动资金,有的工业项目流动资金占项目总投资一半以上。一般来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本是基建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要占比较大的比重才比较合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有的项目实际建设规模比申报材料的建设规模要小,实际总投资比计划总投资也缩小了。三是没有提供审计的会计报表。如果项目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建设的,要提供企业上两个年度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会计报表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申报的项目来看,一般项目没有提供审计过的会计报表。
3、缺乏对从事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中介机构的管理。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填写资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附件。但在实际项目申报中,有的项目申报材料是由中介机构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成功,取得专项资金后,项目单位再支付给中介机构咨询费。从事申报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并且没有统一明确的收费标准,一些中介机构存在乱收费现象。
(二)项目评审环节存在的问题
专家评审意见是项目是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参与评审的专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独立、客观、公正对项目进行审查,但是,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任务都很重,有的专家半天时间要评审二十多个项目。有的项目所处技术领域的专家专家库里还比较少,只能由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评审。由于参评的项目多,涉及的行业范围广,专业性强,而参加评审的专家人数少,专家掌握的行业、专业有限,不可能对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等项目情况都很熟悉,进而影响到项目评审意见的权威性。
(三)在专项资金计划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之前缺少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从项目单位开始组织申报材料,中间还要经过转报、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才到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环节,项目实施情况可能会发生一些重大变化,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未经过查看项目单位的现场情况,不了解项目实施进展的具体情况,不了解项目单位是否具备项目实施的能力。这样,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专项资金拨付环节存在的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目前大多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流程为: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项目单位,专项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多,有的县财政比较困难,存在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问题。通过对37个项目的调研发现,专项资金到达项目单位账户平均天数是166天,其中半年以上的项目有13个,最慢的达到了527天。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全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实施,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能会导致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在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前要对项目进行检查,可能会产生有的项目已撤销或停止建设,还向该项目单位拨付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问题。
(五)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项目情况看,多数项目的专项资金用在项目建设方面,或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部分项目的支出不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用于支付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等。多数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没有做到专账管理。
(六)项目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是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是否交付符合预期的工作成果。通过调研发现,项目验收工作不够重视,有的项目已建成投产多年,但是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或因有关部门工作繁忙,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影响了项目正常的结题,也影响了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在建成投产的35个项目中,经过验收的项目只有13个,验收率只有37%。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扶持、公平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管理
1、提高申报门槛。技术成果应当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项目采用的关键技术先进成熟,能显著提升本省产业技术水平。一些技术含量一般的项目不列入扶持范围,鼓励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尽早进行产业化,缩短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的有效期,对于较长时间前取得的科技成果可能不具有经济价值,不能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逐步减少对一般项目的扶持,改变目前专项资金“撒胡椒面”的现象,真正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2、规范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申报工作中介的管理工作。培训一批从业人员,认定一批专业中介机构,明确规定项目申报工作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并与物价部门商定收费标准。在项目申报材料中应提供项目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中介机构,管理部门可不定期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虚假情况,要对从事该项目申报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处罚,取消该机构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在项目申报源头上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制度
1、扩充完善专家库。吸收更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也可以吸收省外知名专家进入专家库。参与评审的专家要对所审查项目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专家库要能够实现对入库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自动回避、抽取过程严格保密和严格时间控制等功能。
2、改进评审方式。专家评审可以采用集中评审与实地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项目可以在集中评审基础上进行实地调研。对于外地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可以采用网上评审、函审等评审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可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三)完善专项资金计划审批管理
在项目审定、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之前,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重点项目,要了解查看拟扶持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技术开发能力、资金筹措情况、项目实施配套条件和生产经营状况等。把调研拟扶持项目工作做为项目专项资金审批安排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掌握扶持工作的主动性,使专项资金真正能够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上,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完善专项资金拨付管理
通过调研发现,相当数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到位时间滞后,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要研究制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专项资金安全、快速运行。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减少资金流通环节,规定每个环节专项资金拨付时限,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如何直接补助到项目单位,避免专项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的发生。在专项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前,应当加强对项目检查,对因故撤消或中止的项目,应当取消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收回支出预算并停止拨付专项资金。
(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单位对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支出要符合下达的计划通知要求。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有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投资补助要用于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购置小汽车、招待费等消费性质的支出;贷款贴息要用于支付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向商业银行的贷款所负担的利息支出。对于专项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单位,而项目因故撤销或中止,项目业主应当进行项目清算并报财政部门核定,已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专项资金作核销处理,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应当缴回财政部门。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是展示地方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业绩,衡量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扩大地区知名度,提升地区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契机。多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各有关部门在迎查和创建中也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已连续5次顺利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考核。
年、年,是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目标,坚持“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生态工贸港口强县和打造“电光源之都”及国家节能照明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工作目标,成功走出一条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跨越发展之路的两年,全县各项综合指标在全省、市的位次不断前移,经济、社会呈现持续跨越、科学发展的态势。对照科技部《关于开展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县要接受国家组织的考核,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迎接考核工作,确保我县通过考核,继续保持先进。
二、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我县迎接“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建立“年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发改局、科技局、等部门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技局内。
2.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制定迎接年全国科技先进考核工作方案,对相关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目标。
3.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县迎接考核工作。
(二)数据采集和模拟自查
1.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分别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汇总整理佐证材料,撰写总结,形成对应成套的初步材料,分别送交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考核材料包括相应数据表格、相关总结并附佐证材料。
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的初步材料,认真分析研究数据构成情况,审核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科学性、完整性,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三)汇报争取和考核工作准备
1.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考核准备工作,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掌握上下工作进度,随时汇报情况,为向上汇报和争取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与省、市工作部门、专家班子保持密切接触,动态补充汇报本地区发展情况,努力加深领导机关和考核专家对本地区的了解。
2.省专家组可能来本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要认真做好调研现场、资料台账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我是**,现任**轨道车辆牵引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团办公室行政主管,兼任工会副主席。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技术知识,做好科技申报工作。
科技申报工作是我的工作职能中最重要的一项。要做好科技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的撰写非常重要。我本身是学理科的,对于企业在轨道交通、数控设备、风力发电上的技术并不熟悉,而要写好申报材料,就必需对产品、对技术乃至相关技术背景有一定的了解。通过认真研读技术文件、网上查阅相关技术材料、虚心向技术人员请教技术问题,加深了对相关产品和关键技术的了解,为做好科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近三年的工作中,完成多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其中高档数控机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轨道交通高速电力机车牵引系统产业化项目列入省成果转化项目,1.5兆瓦双馈式风力发电机组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列入省科技攻关计划,牵引变流器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交流变频牵引电机开发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为企业争取各项科研经费3000余万元。完成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市级科技攻关等项目的验收工作。成功申报了常牵中心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常牵电机、常牵庞巴迪、新瑞机械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申报了牵引变流器等8项产品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完成钢铝复合导电轨等10项专利的申报工作。完成企业享受科技优惠政策相关手续的办理。
由于科技工作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市、区科技部门的好评。
二、积极拓展岗位职能,成为企业与政府的纽带。
行政工作比较繁杂,要做好与政府部门的对接,处理好企业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就必须不断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
在工作中,与发改、经贸、外经、工商、环保、海关等部门衔接,办理新建项目备案、公司注册登记及变更、技改项目备案、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免税手续、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相关手续、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许可证、新建项目环评手续、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等多项事务。
通过不断的努力,积极拓展了行政主管这个岗位的职能,成为了联系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纽带。
三、关爱企业职工,做好工会工作。
为全面推动我省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开展首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推荐名额分配
全省命名表彰20家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
各市推荐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名额分配附后。
二、申报条件
1.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或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
2.依据《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自评分达到850分以上(不含加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景旅游区(点),不得申报:
(1)发生资源及设施重大毁损事件并在省内造成恶劣影响;
(2)风景旅游区(点)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处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集体食物中毒亡人事故;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5)年游览总人数(含优惠或按规定免费人数)在30万人次(不含)以下;
(6)有其他不宜申报事项。
三、申报推荐
1.自愿申报。按辖地管理、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风景名胜区经当地市建设部门同意、旅游景区(点)经当地市旅游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市文明办书面申报。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及《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申报表》(式样附后,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2)上年度风景旅游区(点)工作总结。
(3)自测评分情况报告。
(4)文明创建规划。
(5)相关材料。将《测评体系》中规定的“材料审核”内容列出目录,并将材料复印件按目录顺序结集或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影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相关材料中的数据采集时间截止2007年底。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各市推荐。各市文明办会同市建设、旅游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条件,对申报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初步测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分配的名额内推荐申报,并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各风景旅游区(点)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文明办。
四、考核、命名及复评
1.资格审核。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根据各市上报的材料,依照《测评体系》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各市推荐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
2.命名表彰。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在8月底前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考核测评。对拟表彰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在浙江文明网公示一周后,报省文明委审定,以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名义命名表彰。对申报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而未能获得命名表彰的风景旅游区(点),作为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一并表彰。
3.复评。对命名的浙江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点),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将在命名后的第三年组织复评。对工作停滞不前、存在明显不足的,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滑坡、出现有损荣誉称号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各市要以申报、推荐和评选、表彰为契机,加强对各风景旅游区(点)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与指导,切实推动风景旅游区(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广泛开展。省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有关部门对确认参加评选的风景旅游区(点)进行调研指导。
二是要严把推荐关。各市要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风景旅游区(点)推荐上来。
三是要做好迎评工作。有关风景旅游区(点)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测评体系》,依照《测评体系》对本风景旅游区(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联系人:省文明办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