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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18 02:33:44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瓷砖合同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瓷砖合同

第1篇

瓷砖供货合同模板一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就需方向供方采购 施工所需陶瓷砖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需方向供方采购的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金额(元)

1

2

金额合计: (¥ 元)

备注:

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要求支付定金后再发货的情形)且需方已付定金后(以需方付款凭证为准)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表中的单价为包干单价,含货物、货物加工、运输、装卸、税金及其他费用等供方为完成供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利润。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不受物价、人工费、政策性调整等任何因素影响。

3、货款总额暂计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需方实际应支付的货款总额按甲方实际采购的各规格瓷砖实际铺贴数量乘以以上表中约定的单价计算。

重要提示:

1、由于玻化砖吸水率仅0.03%以下,如果上墙铺贴,请使用专业的瓷砖胶结剂、或用109#/107#瓷砖胶水和水泥浆混合铺贴,后者用于工程单价相对合适。

2、墙面砖铺贴前:应将砖背面上的瓷砖白色粉沫用湿海绵清洗,然后用瓷砖胶结剂或含有109#/107#水泥浆铺贴,否则用不了几年砖体便会出现空鼓现象。

二、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制造、检验及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需方指定(xx市)。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完成卸货,运输及装卸货物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上述供货产品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在未铺贴前向供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将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2、供方提供的产品出现整砖断裂或暗裂现象的,供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

六、产品色号的确认:

1、本合同内的产品,如单个产品超过 ㎡以上,则供方会有两个色号供应,需方应严格按供方要求分开铺贴。

2、需方应严格按色号分开(供方在供货前以发函形式提醒)施工,并将该批次色号用于的地方告知供方,以防后期维修时不知道该批次施工时的色号,而造成供方无法提供等同的色号产品给予维修或更换。

七、货款支付方式:(由材料部根据采购量与供货方商定是否需支付定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 元做为定金;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供货并经需方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元,现场铺贴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供需双方核定实际供货数量后十五个工作日结清余下款项。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需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供方提供足额发票之日止。

八、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以合同约定交货日起算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实际违约货物价值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未按合同支付约定货款的,每延期一天则应按应付而未付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供货超过1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当事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对公帐号:

开 户 行:

手 机:

传 真:

年 月 日

瓷砖供货合同模板二

需方: 国贸中基C座精装修工程

签订日期: 20xx年x月xx日

供方: 北京xxx制品经销部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 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汽运。

2. 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 ,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 按照国家规定 。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 %/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 两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 9 月 27 日;合同签订地点: 北京田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

需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供方: 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瓷砖供货合同模板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③:

第2篇

瓷砖买卖合同样本一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瓷砖买卖合同样本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邮编:

地 址: 传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瓷砖买卖合同样本三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庆宏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06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12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3篇

购销合同范本(一)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范本(二)立契约书人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_________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次级品每组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_________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第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瓷砖产品采购销售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瓷砖产品采购销售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瓷砖产品采购销售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瓷砖购销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及单价(单价不含税费及加工费)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所有产品,根据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货验收后付款

六、施工事项:甲方不负责瓷砖的铺贴及安装。乙方铺贴瓷砖时请谨慎,要按照包装箱上“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中的瓷砖损耗甲方不负责。但为了保证工程效果和质量,甲方在“有时间和能力”范围内协助乙方跟踪监督施工。

七、剩余瓷砖退换事项:剩余瓷砖单一型号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进行退换,否则甲方不接受退换。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瓷砖产品采购销售合同3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人:

账号: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人:

账号:

电话:

第5篇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建的 成都富园物流商业中心 工程,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工程的 砖砌体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施工,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框架 结构,层数: 四层,总高度: 40 米,建筑面积约? 90000? 平方米。

二、工程地址:

双流县文星镇物流大道

三、承包形式:

1、本工程中的 砌体,二次构造砼 劳务工程,以分项包干的形式承包给乙方。

2、低值易耗品: 斗车、铲子、灰盒、灰桶、振动棒、电线、胶水管、广线,加班需要的照明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负包干。

四、承包工作内容及劳务承包单价:

1、工作内容:

(1)、施工图以内所有砖砌体,包括主体构造,零星砌体等所有内容;

(2)、根据主控线放(弹)砌体线;

(3)、现场所有二次构造砼浇筑(包括止水带、压顶、构造柱、圈梁,零星等;

(4)、现场的砌体所需砂浆,二次构造砼的自拌,搅拌机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机操人员安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到项目部登记记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责机器日常保养,大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其余小件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专业机操人员,甲方将另行安排,其机操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

(5)、本班组所需脚手架均由班组自己负责搭拆,并将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所搭架体必须满足安全需要,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以上工作内容均需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规范,同时按项目部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方式:采取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劳务、施工机具费,承包范围内工作劳务费,抢工费及辅料费、民工的社会保险费,暂住证费用,交通费、防暑降温费、烤火费及相关管理费用,按双方约定固定单价包干承包方式。

3、承包单价:

4、材料损耗:由甲方管理人员确定(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超过甲方要求甲方按超出部分价值从月包费中扣除)。

5、计量方式:计算规则有双方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按现行计算定额及图纸执行。

6、付款方式: 每月25日计量,次月15日按计量的75%~80%支付乙方,余款在主体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五、工期要求

1、按项目工期进度要求进行;

2、乙方根据整体工期要求及工程进度情况,配合项目部进行工期调整;

3、甲方确定的工期月计划、周计划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与本工程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技术操作工人,确保工期,不得延误。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其它工种及班组的施工,使整个工期计划不能按时完成,造成工期拖延,按500元/天进行处罚,此款项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造成现场塔吊、龙门架拆除延误,由乙方向甲方赔偿造成的设备租赁费。

6、如乙方劳动力不足,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了还未增加人员,甲方有权另请人员协助施工,其产生的费用在乙方总款中扣除。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外,同时还要严格按照业主、甲方项目部的质量目标和要求施工;

2、以“精品工程”、“创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为质量目标;

3、乙方必须配备与本工程相应的专职质检员,负责现场的质量检查工作,配合甲方质检人员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质量档案。

4、乙方必须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做到勤检查,勤整改,如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口头及书面通知乙方返工整改。乙方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整改完备,如乙方超出规定的时效,即不返工又不整改,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乙方100~5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返工造成的全部工时及材料费。

5、乙方必须遵守执行甲方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并以细则作为合同的附件。

6、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除负责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要给予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7、由于乙方造成的一切返工和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违约金及返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方单结算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

七、安全生产要求及安全责任:

1、安全学习及交底:乙方在甲方工程期间必须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学习及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严禁使用未成年人,操作工人不得使用50周岁以上的人。

2、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真正做到自检、互检、交叉检查。做到小检有记录,大检有报告。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和配合项目部、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3、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及职责:乙方必须配备以本工程相应的1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工作,并协助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上班。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负。

5、安全防范:乙方要认真搞好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执行项目部、业主单位、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甲方:

第6篇

    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指的是出让股东与受让人签订的旨在转让其持有的存在客观瑕疵的股权,而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成为新股东的合同。我国现行《公司法》未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合同引起的纠纷的处理存在许多问题,甚至处理结果相互矛盾的现象亦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介绍了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概况。关于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笔者首先介绍了常见的几种学说,即绝对无效说、绝对有效说、折中说和区分对待说,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笔者认同的是第四种观点,即以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为出发点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在此基础上,就判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和认定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基本思路展开讨论,深化了文章的主题。瑕疵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很具有实践意义,但是相关理论还不够完善,笔者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和重视瑕疵股权转让制度,将该制度不断发展丰富,更好地指导公司法实践。

    通常意义上的瑕疵股权是相对于无瑕疵股权而言的,无瑕疵股权指的是出资者依照现行《公司法》并按约适当履行出资或增资义务以及完成相应登记程序之后所享有的公司股东权利。换言之,瑕疵股权指的是出资者在履行出资义务、股权登记程序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或违约等瑕疵因素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缺陷的股权,即瑕疵股权未具备或完全具备我国《公司法》有关股权取得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广义上的瑕疵股权既包括因出资者在出资或增资环节存在瑕疵因素而产生的股权,又包括因权利记载、登记环节存在瑕疵因素而产生的股权;而狭义上的瑕疵股权仅限于前者,即由于股东出资不到位(包括自始不到位、事后抽回出资或抽逃出资)而产生的瑕疵股权。[1]本文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即从股东出资瑕疵的角度,并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进行探讨。而对于该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部分地区高院虽对如何审理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出台过一些意见,但相互之间仍存在一些冲突和矛盾,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概况

    就我国现行公司立法而言,股权转移的原因和方式多种多样。按照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可分为约定性转让和法定性转让;[2]既可以因相关事件如继承等而出现的继承人于被继承人处受让股权的情形,又可以因相关民事法律行为譬如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等而出现后手从前手处无偿或有偿的受让股权。民商事实践中,瑕疵股权转让主要模式仍是瑕疵股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通过双方意思表示行为缔结有关转让客观上存在瑕疵的股权的协议,即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换言之,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是指出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旨在转让其持有的存在客观瑕疵(出让人与受让人明知有瑕疵与否在所不问)的公司股权,使受让人继受人继受取得股权成为公司新股东而签订的合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较一般股权转让合同有其特殊性。首先,合同的标的物是瑕疵股权。不论出让人或受让人对此是否明知,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物都是客观上存在瑕疵的股权,也即双方约定转让的股权客观上存在质量问题。其次,当事人意思表示情况复杂。一般情况下,作为出让股东对其拟出让的股权存在瑕疵的状况是明知的的,而作为相对人的受让人则情况各异。在商事交易中,出让股东为诱使潜在的受让人有偿的购买其瑕疵股权,往往在交易过程中有意隐瞒该瑕疵情况,致使潜在的受让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有偿的受让了瑕疵股权。而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受让人已展开了必要的调查,但未能及时发现股权存在瑕疵因素;另一种情况是在缔约过程中受让人疏于对股权瑕疵存在与否作必要的审查,未能及时察觉股权存在瑕疵因素。当然,还有可能是受让人在明知股权存在瑕疵,但认为受让该股权有利益可图或虽无现实利益可图,但以低价受让该瑕疵股权亦无害。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使得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具有更大的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而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也使得瑕疵股权转让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变得更为复杂。

    二、现阶段我国学界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学说

    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妥善处理瑕疵股权转让纠纷的核心问题和逻辑前提,也是明确纠纷中各方民事责任的关键。针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目前我国商法学界和实务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包括绝对无效说、绝对有效说、折中说及区分对待说。

    (一)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绝对无效说

    这种观点认为,股东是向公司履行足额出资义务后依法享有权利并承当义务的人。股权或股东权利则是公司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3]因此,股权的原始取得应以投资者向公司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为必要条件。如果投资者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则不具备公司股东的资格,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其和受让人之间签订的以事实上不存在的股权为标的物的股权转让合同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如有学者在2006年华东政法学院公司法律论坛上所言,“原始股东出资不到位,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种违法的出资是不能转让的,否则转让行为应归于无效”。[4]

    (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绝对有效说

    该种观点认为,出资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与股东资格的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出让人在出资环节存在瑕疵,亦不足以否定出让人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只要该出资人已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材料中,那么该出资人即具有股东资格,只不过仍需继续履行其既定的出资义务,并就其瑕疵出资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股权转让的实质是股东资格或股东身份的转移,因此,瑕疵出资股东仍有权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对其瑕疵股权进行转让。[5]另外,即使瑕疵出资股东在与受让人签订合同过程中,未向对方主动告知存在瑕疵,从而导致受让人作出受让的错误意思表示,也不影响该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因为根据责任自负原则,受让人不必因其受让瑕疵股权的事实向公司及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该责任仍由该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来承担,故无否定合同的必要。[6]

    (三)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折中说

    这种观点认为,要判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与否,应视目标公司遵循何种注册资本制度而定。若公司遵循实缴资本制的,公司在全体股东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后才可能成立,也即只有依法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的投资者才能成为股东,否则就无股东资格,故其转让行为理应认定为无效;若公司遵循认缴资本制的话,投资者在公司设立时只要实际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一部分就可以依法成为股东,并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缴纳完剩余出资,否则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合同仍应认定为有效。[7]

    (四)区分对待说

    这种观点认为,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其行为是否构成现行《合同法》上的欺诈以及欺诈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换言之,影响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因素不在与瑕疵出资本身,而在于出让股东与受让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对受让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若出让股东未向受让人如实告知股权存在瑕疵的具体情况,因此使善意受让人陷入错误认识并最终缔结股权转让合同,则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让人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以欺诈为由行使撤销权;但若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该股权存在瑕疵,认为受让行为,则该转让合同不能因出资瑕疵而撤销,因为在此情形下仍选择缔约,意味着受让人愿意承接股权存在的瑕疵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8]

    三、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

    上述四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进行了考量,对我们研究该问题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而笔者更认同第四种观点,即以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为出发点来认定合同的效力。前三种观点都不同程度存在缺陷。绝对无效说在处理股东是否如实履行出资义务与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之间关系时过于绝对化。而从目前立法实践上看,是否如实缴纳出资与股东资格的取得之间已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一味强调未足额缴纳出资就不享有股东权利与现代公司法理念与实践不符。因此,简单以出资瑕疵为由否认投资者的股东资格进而否认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观点不足取。相对于绝对无效说,绝对有效说又陷入另一个极端。其完全不考虑出让股东的意思表示会对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消极影响,对相对人要求过于苛刻,有违立法公平正义的理念。折中说的观点虽然揭示了不同公司资本制度会对出资瑕疵认定产生影响,但其将足额缴纳出资作为取得股东资格和享有股权的表要条件缺乏现行法律依据,所以亦不能恰当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第四种观点即区分对待说则较好的解决了前三种观点存在的问题,更为全面和系统,所以我们在认定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时主要以区分对待说为基础。

    (一)判断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

    1、要妥善把握商法规则和民法规则的衔接适用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而特别法的适用应优于一般法,因此,凡涉及商事活动,首先应考虑适用商法规则,如商法未作规定,则依照民法规则补充适用的原则,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性质着眼,与瑕疵股权转让最密切相关的无疑是公司法律制度,因此,法官在处理瑕疵股权转让纠纷时,首先应当遵循《公司法》有关瑕疵出资定性、股东资格确认以及股权转让规制等规定。但《公司法》在认定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并不是万能的,如《公司法》对商事合同的订立及效力就未作出明确规定,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考虑适用我国《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则。事实上,股权转让合同的本质就是商事合同,因此,要正确认定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就必须做好《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衔接适用工作,避免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法》存在高度关联,而盲目排斥《合同法》相关规则的适用。

第7篇

1、通体大理石瓷砖比较好,它是瓷砖胚体与表面纹理颜色一致的瓷砖升级版,它的材质接近石材,颜色、肌理、功能非常的接近天然石材岩层,质变效果非常逼真,应用范围很广,档次非常高。

2、通体大理石,优点:市面上大理石瓷砖表面纹理与天然大理石极为接近。但天然大理石的内部结构不一样,装修效果差,而通体大理石则是将坯体色彩和纹理做到跟表面一致。既可以做主砖,也可以搭配其做它砖进行使用,在厨房、客厅、餐厅、卫生间等地都可以使用。缺点:因为各个瓷砖厂家的技术水准不一,层次不齐的技术导致通体大理石没有统一标准。目前这个通体大理石市场是比较混乱的,产品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3、全抛釉优点:跟普通抛光砖不同,采用不是很优质的材料也可以做到环保的瓷砖,色彩、图案丰富,色泽绚丽。而且价格优惠,得到很多消费者的喜爱。缺点:全抛釉瓷砖光亮无比的表面特性,也就意味着它的防滑性能不佳,对于家中有老人孩子的,在使用时就要慎重考虑它的安全性了。

(来源:文章屋网 )

第8篇

关键词:一次烟气除尘系统 黄烟

一、概述

经过近30年的建设和发展,某厂现在拥有三座35t氧气顶吹转炉和三座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与之配套的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共有六套。在生产过程中时常发生转炉平台、高层屋架区和烟气放散塔等处冒黄烟,对厂房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给员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已引起政府环保部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普遍关注。本人通过十多年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的认识、了解,发现一些造成该系统冒黄烟的成因,并采取过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对其进行总结,供读者参考。

二、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流程简介和工作原理叙述

1、35t氧气顶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主要由活动烟罩、汽化烟气冷却烟道(又称余热锅炉)、一级文氏管、泥渣捕集器(又称重力脱水器)、二级文氏管、弯头脱水器、水雾分离器、一次烟气除尘风机、三通阀、旁通阀、水封逆止阀、V型水封、放散塔、煤气柜和将以上设备连接在一起的工艺管道组成。其系统工艺流程图如下:

其工作原理是: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高达1450℃,含尘150g/Nm3左右的烟气经过汽化冷却烟道热交换,使烟气温度到达烟道尾段时冷却降至900℃左右;从烟道尾部出来的含尘烟气在一级文氏管处进行二次冷却和灭火,同时进行烟气粗净化,使粗颗粒的烟尘与一文喉口处的水雾充分混合凝结成雾滴,在重力和惯性力的双重作用下撞沉在泥渣捕集器底部,由煤洗水带出系统;之后沿着管道含有细颗粒的烟气到达二级文氏管处进行第三次冷却,同时进行烟气精净化,使细颗粒的烟尘与二文喉口处的水雾再次充分混合凝结成雾滴,在重力和惯性力的双重作用下撞击、沉降在弯头脱水器和水雾分离器的挡板和隔板上,随分离的冷却水带出系统;经过净化好的烟气,温度、含尘达标(100mg/Nm3以下),在风机提供的动力作用下经过风机,在CO≥35%、02≤2%的条件下(其他条件也满足),三通阀转到回收位置,水封逆止阀开启,V型水封在低水位溢流导通,煤气(满足回收条件的烟气)就通过管路到达煤气柜储存。在CO≤35%或02≥2%的条件下(或其他条件不满足),烟气经转到放散位置的三通阀到达放散塔点火放散。

2、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有两种形式,其组成与35t氧气顶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的第一种形式是用湿旋脱水器代替35t氧气顶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的水雾分离器,用水封式逆止阀代替翻板式逆止阀,使系统脱水更好、运行更安全;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的第二种形式是用湿旋脱水塔代替第一种形式的湿旋脱水器,用喷淋塔代替一级文氏管组件和泥渣捕集器,用重力环缝喉口代替R―D喉口,使阻力更小、系统效益更高。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两种形式的工艺流程图分别如下:

100t氧气顶、底复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的工作原理和35t氧气顶吹转炉基本相同,这里不再叙述。

三、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冒黄烟的原因分析:

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冒黄烟大概是由原料化学成分、物理热、转炉维护;炉前操作;系统堵塞和脱风;风机低速运行等因素造成,具体叙述如下:

1、原料中发热元素的含量或物理热等不稳定、操作控制不当、炉型变化大未及时护炉、炉口因粘渣过小、炉底上涨超标、熔剂加入的时间和数量掌握不准等,造成转炉发生大喷,瞬间烟气急剧增加,除尘系统设计能力不能及时抽走多余的烟气,烟气从炉口溢出,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上。

2、烟道内粘接的冷钢在冶炼过程中突然落到炉内,造成操作失控,引发喷溅,烟气从炉口溢出,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上。

3、氧枪孔、下料管等密封用气调整不好,气量过大削减除尘系统抽力,造成该系统抽力减小,不能将多余的烟气抽走,使多余的烟气被从炉口压出,弥漫在炼钢平台上或氧枪孔、下料管等密封用气调整不好,气量过小密封不住,造成烟气从氧枪孔处、沿下料管到振动给料器处等外溢,导致高层屋架区域冒黄烟。

4、汽化冷却烟道尾段未按时间进行清理,积渣堵塞烟道,造成烟道有效通流面积减少,气流不畅,烟气从炉口溢出,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上。

5、一级文氏管组件配水过大,发生水阻,气流不畅,烟气从炉口溢出或一级文氏管组件大水封脱水,烟气从大水封处溢出等,都会造成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或高层屋架区域。

6、泥渣捕集器落水管结垢变小,形成水堵,造成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和高层屋架区域。

7、除尘系统发生脱风,导致系统抽力小,造成黄烟弥漫在炼钢平台和高层屋架区域。

8、二级文氏管通流面积关小或二级文氏管、弯头脱水器、水雾分离器、湿旋脱水器、湿旋脱水塔等内部结垢,造成系统有效通流面积减少,气流不畅、黄烟外溢。

9、风机进口阀关小或不明原因关闭,造成系统有效通流面积减少或堵塞,黄烟外溢。

10、风机转速降低,造成系统抽力下降,黄烟外溢。

11、风机正压区阀门开不到位、冷凝水封排水不畅、放散塔堵塞等,造成黄烟外溢。

12、烟气除尘系统配水不均或部分喷嘴堵塞布水不均,烟气未全部通过水幕洗涤就从放散塔排除,造成放散塔冒黄烟。

四、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冒黄烟的处置方法

针对转炉一次烟气除尘系统发生冒黄烟的原因,有如下几种对应的处理方法:

1、原材料的化学成分、数量和温度及时通知操作工,使操作工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冶炼过程中的热量平衡,保持冶炼过程稳定;操作工平时要多关注转炉炉型变化,做好炉型维护,保持炉型稳定、完好;及时清渣,保持炉口干净;定期检测炉底,严防超标。

2、操作工在冶炼过程中要集中精力,发现烟道内粘接的冷钢突然落到炉内,要及时让枪,确认无害后方可继续吹炼;在转炉检修时,及时清理烟道冷钢,防止炼过程中调入炉内。

3、氧枪孔、下料管等密封用气要根据炉前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避免烟气外溢。

4、汽化冷却烟道尾段要按要求及时清理,杜绝积渣堵塞烟道,消除烟气溢出到炼钢平台上。

5、一级文氏管组件要按要求配水,按要求检查调整;一级文氏管组件大水封按要求定期检查调整,每次检修后配完水要观察等到吹炼好一炉钢无冒烟、冒火后方可离开。

6、泥渣捕集器落水管及小水封必须定期清理,保持排水畅通;系统配水与满足使用要求为好,要摒弃多多益善的陈旧观念。

7、勤查除尘系统,避免因缺水或管道锈通或防爆板破裂等原因造成的脱风现象产生。

8、及时根据冶炼情况调整二级文氏管开口角度,及时清理二级文氏管、弯头脱水器、水雾分离器、湿旋脱水器、湿旋脱水塔等内部结垢,保持气流畅通。

9、维护好风机系统,定期清理和更换风机转子,保持风机系统运行平稳,不随便降低风机转速。

10、风机进口阀和正压区阀门要定期维护,保持功能齐全、完好。

11、定期清理管道冷凝水封、放散塔等部位,防止堵塞。

12、定期检查一文、二文等喷嘴布水情况,更换堵塞喷头,及时消除隐患。

第9篇

雄壮的鼓号奏响希望的乐章。

快乐的节日带来无尽的喜悦,

张张笑脸洋溢着幸福和欢畅。

最年少的节日已经来到,

最天真的节日就在今朝。

在这欢乐的时刻,

我们谨向尊敬的领导、

敬爱的老师、

亲爱的小朋友们,

致以崇高的敬礼和节日的祝贺!

祝您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亲爱的少年儿童朋友们,

让我们放声高歌,

让我们尽情欢唱。

歌唱党的决策的英明伟大,

歌唱祖国建设的辉煌成就,

歌唱家乡面貌的发展变化,

歌唱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康。

神州大地,

万象生辉。

在祖国96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从南到北,

从东到西。

到处涌动着改革开放的浪潮。

WTO的东风早已吹进了古老而

年轻的国度,

2008年五环旗将升起在华夏大地。

我们自豪:

古老的中国正焕发生机与活力。

我们骄傲:

伟大的祖国正走向繁荣与富强。

丹心一片育新秀,

赞歌千曲颂园丁。

敬爱的老师,

是您们,

用无私的爱,

培育着祖国的新一代;

是您们,

用辛勤的汗水,

哺育着民族的希望和未来。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

请记住我们的誓言:

立志修德,

勤奋学习,

刻苦锻炼,

全面发展,

在党的光辉照耀下,

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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