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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餐饮业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一切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也适用于单位和学校的集体食堂。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第六条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七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餐饮业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九条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十条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十一条餐饮业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第十二条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第十三条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一)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四)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凉菜间:
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蛋糕间:
用于制作裱花蛋糕的操作间,应当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二)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第十六条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十七条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八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九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第二十条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第二十一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制作凉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二)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
(三)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四)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第二十三条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第五章餐饮具的卫生
第二十四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第二十五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六章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第二十八条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第二十九条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三十条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餐饮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应予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之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1℃之间。
一、集中整治的范围
以中小餐馆为重点的全县餐饮单位。包括分布在乡镇村的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和城乡早夜市的饮食摊点;农家乐旅行点;建筑工地食堂等餐饮消费场合。
二、整治目的和工作内容
(一)整治目的
1、餐饮单位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治理准则施行率到达100%。
2、中小餐馆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B品级率(卫生诺言度到达优、良)到达70%;餐饮业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B品级率到达75%以上。其中,A级单位数目在上一年的基本上添加10个。
(二)工作内容
1、增强餐饮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相关司法法律及卫生常识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和卫生认识。坚持餐饮单位卫生治理人员培训准则,县卫生监督机构每年至少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卫生治理员组织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提高卫生治理程度,保证各项卫生司法法律的顺利施行。
2、增强餐饮单位日常卫生监督治理,认真落实餐饮单位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治理和“十统一”准则,增强基本卫生设备建设,具体提高餐饮单位软、硬件建设程度。
3、结合落实餐饮业食物卫生治理的各项法律和政策,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检查活动,保证“洁餐行动”获得实效。
(1)餐饮单位能否具有有用的卫生答应证及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能否持有经由体检获得的健康及格证和经由培训获得的培训证;卫生答应证和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品级标识能否规范明示。
(2)消毒设备、设备能否正常运用,能否知足顶峰消费时的需求;消毒岗位的从业人员能否把握消毒常识和操作技艺;餐具保洁能否符合卫生规范。
(3)加工厂所情况能否洁净;加工操作流程能否合理;生熟食物能否分隔;冷拼菜的制售能否符合卫生要求;能否存在以病死或不明缘由灭亡的畜禽为原料加工、销售肉食成品的问题
(4)收购的食物及原料能否讨取了查验及格证实;收购的动物原料能否讨取了动物检疫查验的有用单子;能否坚持了进货台帐。
4、加大法律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餐饮单位。根据《食物卫生法》及国务院《关于增强食物等产物安全监督治理的特别规则》、《石家庄市餐饮业食物卫生治理方法》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处分或取缔。
5、开展“餐饮卫生名店”评选工作。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营建社会言论气氛,指导消费理念改变,促进餐饮单位卫生治理程度上档进位。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县政府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餐饮业的食物卫生整治工作。药监部分负责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的协调工作。卫生部分负责餐饮业的食物卫生监督检查,评定餐饮单位食物卫生诺言度品级,查处取缔无卫生答应证的餐饮单位。工商部分负责取缔无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建设部分负责取缔不合法占道饮食摊点。农牧、质监等部分负责对有关部分移送的违法食物线索进行追根溯源。公安部分负责协助相关法律部分做好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法律进程中呈现的暴力抗法、障碍法律行为。新闻宣传部分要安排专门栏目实时报道集中法律活动,宣传相关卫生司法、法律常识。
四、工作安排
全县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4日一4月18日)
制订详细的施行方案,明确任务目的和办法,并安排发动部署。
(二)集中整治和量化品级评定阶段(4月19日一11月30日)
以整治内容为检点,对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
卫生部分和工商部分集中对无卫生答应证或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进行摸底查询,注销造册,并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卫生部分要有用发扬乡镇卫生监督派驻机构的效果。城管部分做好不合法占道运营的取缔工作。
在综合整治的基本上,县卫生部分依据餐饮业食物卫生情况,对餐饮单位进行食物卫生量化品级评定。在具体提高AB级率的基本上,着力提高A级单位的数目和质量,要求每月要新增A级单位1-2个,并合时开展“餐饮卫生名店”评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分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县县政府督查室要共同市相关部分对全年的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抽检验收。对各项工作目的完成状况进行传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指导。餐饮业食物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各有关部分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整治餐饮业食物卫生的主要性,切实将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列入议事日程,首要指导亲身抓,主管指导详细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指导有力、组织有序、调度有方、成效明显。
(二)增强协调,构成合力。坚持“县政府主导,卫生部分协调,各方结合行动”的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工作机制。县卫生局牵头,工商、药监、城管、公安抽调专门力量,构成县“洁餐行动”结合法律队,负责全县餐饮业食物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日常治理工作。工商部分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无照运营查处取缔方法》,果断依法取缔无证餐饮单位和饮食摊点;城管部分要按有关规则取缔不合法占道运营的餐饮摊点;相关部分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结合法律和综合法律相结合,增强沟通和协作,避免力量涣散或推诿扯皮。
【关键词】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调查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索和改善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扩大卫生监督结果的影响力,国家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个城市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试点工作,2007年10月洛阳卫生监督中心作为试点开始对市属86家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监督结果用笑脸(卫生状况良好)、平脸(卫生状况一般)、苦脸(卫生状况差)进行公示。该公示制度在我国开展尚属首次,其经验和成效将为今后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借鉴,奠定基础。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洛阳市市属86家餐饮单位。其中餐饮服务单位31家,大、中专院校及高中集体食堂55所。餐饮服务单位均为本市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或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规模差别较大,但由于食品安全工作已经逐步受到各级政府、主管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各学校管理相对比较规范。
1.2 研究方法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评定情况进行分析,了解洛阳市市属餐饮业的整体卫生状况。采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1],能够以数量化的方法,对餐饮单位10项重点监督内容给予体现。选取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前3个月和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完成后1个月内,卫生监督人员对其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量化分级评分均为标化分,标化分=所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数×100)进行比较,并进行统计分析,比较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前后餐饮单位卫生状况有无明显改善。根据公示表10项内容给予是否合格的评定。通过比较公示前后10项重点指标合格率,反映公示制对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分别向177名餐饮单位管理人员、371名社会公众和68名卫生监督员三类人群,就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认可度进行问卷调查。
2 结果
2.1 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评定情况 86家餐饮单位中“笑脸”21家,占24.42%;“平脸”48家,占55.81%;“苦脸”17家,占19.77%。说明市管餐饮单位,多数卫生状况一般,卫生状况良好的单位次之,卫生状况较差的单位最少,基本成正态分布,符合实际情况。
2.2 公示制前后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比较 公示前量化评分平均72.50,标准差2.23;公示后量化评分平均79.81,标准差2.56。两者比较t=19.9672,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公示制实施前后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卫生管理等方面都有明显改善。
2.3 公示制前、后重点监督指标合格率比较 10项重点监督指标中,除前两项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外,其他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质量及标签标识、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主要原料采购索证等经统计分析均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公示制前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见表1)。
2.3 公示制认可度调查 100%被调查监督人员对公示制度持认可态度,认为此举能有效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自律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率。餐饮单位卫生管理人员调查177人,其中150人(占84.75%)认为餐饮业实施公示制度有必要,22人(占12.42%)认为有一定必要,5人(占2.82%)认表1 餐饮业公示前后卫生问题评分项目合格率比较
为影响不大。100%的受访者认为实施公示制度以后,卫生监督员检查较以前更严格,且认为公示制度确实能促进企业自身管理,增强员工的卫生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及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 消费者共调查371人,主要调查对象为40岁以下(282人,占76.01%),其中221人(占59.57%)认为公示制度很有必要,且会影响自己消费选择;138人(占37.20%)认为有一定必要,且可能影响自己消费趋向;12人(占3.23%)认为没有必要,对消费影响不大。另外,334人(占90.03%)的被调查人认为公示制10项重点指标基本上与他们所关注餐饮单位卫生状况相符。但是只有123人(占33.16%)了解或听说过公示制度,知晓率不足50%。
3 讨论
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对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具有显著成效。能够使餐饮单位在卫生设施及卫生管理等方面都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特别是一些平脸和哭脸的餐饮企业主动投入资金,改善硬件设施,改扩建加工作业场所,完善调整功能间的内部布局,使餐饮企业的面貌焕然一新。该制度的实施,加强了餐饮单位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的自律意识,变单位被动应付为主动全面整改,变抵触监督为欢迎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和餐饮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餐饮业自律诚信经营,促进餐饮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2]。
一般来说,公示表的现场卫生检查项目有3项以上不合格,其严重程度一般已达到被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度(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等一项或多项处罚)。但实施行政处罚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如吊销卫生许可证还要进行听证程序,因此,监管部门在此之前将卫生状况向消费者公示,对于提醒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保护自身健康很有必要,突出了便捷、公开和强制的特点,此举还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公众对卫生行政部门的社会监督作用。
实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餐饮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了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了卫生监督的工作效率, 是进一步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的一个好方法,此制度可以积极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参与食品卫生监督,让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受益,既节约了监督成本、提高了管理水平,又保护了消费者利益,建立了良性循环的卫生监督约束机制,可以全面提升洛阳市的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3]。
虽然监督人员对公示制持认可态度,但仅有少数消费者了解或知晓公示制度,所以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该项制度认知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c].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资料汇编,2004:3-17.
【关键词】餐饮业;食品卫生与营养;调查
【中图分类号】R155.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4-0629-01
饮食合理营养是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素质的重要因素,具有不合理的饮食习惯与导致多种慢性疾病有着非常密切的相关性,因此良好的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水平是饮食态度和行为发生改变的必要条件[1]。餐饮行业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相关手段,向普通消费者提供餐饮、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餐饮生产经营行业。餐饮行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卫生态度、卫生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餐饮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餐饮的卫生质量,会直接关系到消费人群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了解某地区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的认识情况,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可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最终为消费人群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所以对该地区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调查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该地区餐饮从业人员300名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包括餐饮服务员、厨师、餐饮管理人员以及从事餐饮其他方面工作的相关人员。
1.2 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自行设计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岗位等)、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以及获取相关知识的途径等内容,调查过程中在向被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目的、意义的基础上,采用了现场调查、不记名填写、填写完毕后现场收回问卷的方式,一共发放了300份问卷,回收300份,回收率100%。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各15题,均为单选,总计30分,以达到总分的 60%为及格 以达到总分的 80%为优秀。
1.3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X2),P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在调查到的300名餐饮从业人员中,男128名,女172名,年龄20~45岁,平均年龄(32.5±10.5)岁。文化程度方面,初中及以下学历98名占32.67%,高中学历146名占48.67%,大专38名占12.67%,本科学历18名6.00%;来自农村228例占76.00%,来自城市72例占24.00%;岗位分布为厨师148名占49.33,服务员82名占27.33%,洗碗工34名占11.33%,库管员、采购员、管理人员等36名占12.00%。
2.2 食品卫生知识调查 300份问卷食品卫生知识最高得分14分,最低8分,平均得分(11.8±3.2)分,及格人数为285名占95.00%,优秀人数为95名占31.67%。
2.3 营养知识调查 300份问卷营养知识最高得分11分,最低2分,平均得分(6.8±2.8)分,及格人数为109名占36.33%,优秀人数为31名占10.33%。
3 讨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些年来,餐饮行业的安全问题引起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2]。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我国光大居民在餐饮业的就餐率明显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对营养与食品安全的知识水平直接关系到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工作[3]。通过对该地区餐饮业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调查,发现餐饮业从业人员不论是食品卫生还是营养知识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如何来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这一问题己成为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课题。
3.1 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提高餐饮业卫生质量,不仅要抓好监督、监测等工作,更应该重视餐饮从业人员的相关卫生知识培训[4]。需要进行深入有效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及培养出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参加卫生机构组织的相关饮食知识培训能够显著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认知水平,建议卫生监督部门要长期开展广泛深入的餐饮行业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严格落实双证管理制度,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后方可持证上岗。通过进行长期经常性的卫生知识培训,使其食品卫生和与营养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更新,同时通过餐饮业内部的培训机制带动整体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水品的提高[5]。同时要结合经常性的卫生监督,从而切实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培养其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和行为,为餐饮服务业创造一个卫生、健康、安全、文明的服务环境。
3.2 增加培训形式 培训方式应该注意灵活多样,浅显易懂,需要充分利用各种主要媒体进行的卫生知识教育专题栏目及公益广告,以利于各种文化程程度从业人员所接受。需要将卫生培训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考虑到部分餐饮从业人员的流动性,无法定期参加卫生相关培训,可以同时印制一些饮食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小册子及相关宣传海报,分发到餐饮基层单位, 鼓励餐饮卫生从业人员在岗自学有关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
3.3 开展针对性培训 餐饮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的了解,掌握较欠缺,餐饮主管部门应结合餐饮从业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管理和督查,纠正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开展现况调查,未采取干预措施研究。今后,将在现阶段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人群,从培训方式、培训教材等方面进行干预措施的实施和评价,对影响从业人员卫生素质的因素作进一步探讨,为及时、准确、全面地采取更有针对性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素质措施和决策提供更有说服力的科学依据。
总之,保障餐饮安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避免人类的健康受到威胁。我们相信通过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和管理,针对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断强化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的掌握,我们餐桌上的食物将更加丰富,更加营养与健康,也更加安全[2]。
参考文献
[]毕慧,李云.成都市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调查,现代预防医学,2010,37(5):828-830.
[2]刘雅平,德俊梅,王占楼,等.北京市某单位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现况调查,中国食物与营养,2012,18(12):77-80。
[3]王冰。北京市西城区食品从业人员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的调查分析,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05,7(2):123-124.
继“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地沟油”等相关报道再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提高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完善餐饮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也成为时下最值得研究和探讨的课题之一。笔者就我县餐饮业量化分级工作现状及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1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状
1.1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是从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有利于调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积极性、规范卫生监督管理行为而创建的一种全新的监督管理模式。量化分级管理把以往的拉网式检查改为重点检查,提高了卫生监督工作效能,降低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成本。根据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原则,卫生状况差、风险高的单位成为卫生监督的重点,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卫生信誉度进行分级来确定监督频率,把监督重点放到卫生监督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上,在很大程度上合理地配置人力物力资源,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成本。
1.2城固县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状
城固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从2007年起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城固县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各类餐饮业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效果,对促进当地餐饮卫生整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客观评价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现状,笔者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城固县2009年度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城区餐饮单位和县内学校食堂,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现场检查的方法,统一按照《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内容逐项打分,评出食品卫生信誉度级别。
1.2.1分级结果:2009年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城区餐饮单位、县内学校食堂共有493个,其中城区餐饮单位419个,县内学校幼儿园食堂74个。经严格审查打分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评得A级单位0个,B级单位4个,占0.81%,C级单位489个,占99.19%。被评为B级的4个单位中,大型餐饮单位2个,县直中学2个,被评为C级的全部为中、小型餐饮单位。
1.2.2评审情况:大型饮食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率占90.2%,中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率占63.7%、小型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率占35.4%。所有餐饮加工场所使用面积都大于8m2,厨房地面都能采用耐磨、防滑、不渗水的材料铺设,墙壁建筑材料均符合卫生要求。原料库房大多只设一个仓库,主、副食仓库未分开设置;29.2%的小餐饮单位未设置独立的粗加工间;70.6%的餐饮单位都有餐具保洁设施;62.1%的餐饮单位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约31.5%的小餐饮单位,其建筑、布局、设施和装修相对陈旧,各生产加工间的使用面积相对较小,特别是烧烤制作间、熟肉销售间、凉菜制作间等,这些餐饮店在量化评审过程中得分相对较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占95.6%,从业人员基本卫生知识与消毒知识掌握、知晓率68.3%。食品及原料采购都能按照相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索证台账资料完整的仅占46.6%;很大一部分索证范围不全、验收登记不齐。食品库房混乱,与非食品混放现象较为普遍;餐饮具消毒、保洁完全规范的占45.8%。
1.2.3反映出目前食品卫生安全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从城固县2009年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检查、评审结果看,当地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饮业卫生水平与国家卫生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布局、硬件设施配置较差,全年无A级单位,B级单位比例较低,绝大多数为C级餐饮单位,餐饮业卫生水平相对滞后。其原因可能与城固县地处经济不活跃地区,生活消费水平较低;流动人口少,餐饮业不发达,餐饮业投资少、规模小;经营观念落后,卫生意识不强等因素有关。城区大型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卫生管理体系较中小型餐饮单位完善,这可能与大型餐饮企业在生存竞争中,总结和摸索出了成功经验,经济能力决定了大型餐饮企业为使企业做大做强,在卫生管理中加大了软硬件投入,不断规范内部制度落实与管理等因素有关。城区县级学校食堂卫生状况的好转,与近年来国家对学校餐饮卫生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城区县直中学加大卫生管理投入,以及坚持开展学校餐饮整治工作密不可分。
2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县级在推行量化分级管理中,经营单位主动参与性不强,缺乏市场经济动力,不是积极主动配合,需以强制力来保证。突出表现基层低等级C级占绝大比例,获得C牌、低等级的餐饮经营单位不愿挂牌,对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积极性、主动性不高[1]。经营者诚信机制尚未建立,无约束惩戒制度,表现在经营者多为短期行为,以牟利为主要目的,自律性差,无视信誉的养成,重复着垮掉-转让-重开的过程,随意性大。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办法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2,3]。突出表现在基层小餐饮单位食品原料、调味品、添加剂种类繁多,采购量小而频繁,要求全部索取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不符合实际,不便操作和坚持。社会问题与卫生监管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外来打工、进城农民、下岗职工从事小餐饮经营居多,这类经营者多以糊口、谋生、短期盈利为主要目的,成本小且条件简陋,卫生问题较多[4]。但由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多种因素,卫生问题得不到彻底根除,卫生条件改善困难较大,在量化分级管理中有一定阻力。
3对策与建议
餐饮卫生是食品卫生的重要环节,也是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强化食品、餐饮卫生的监管,切实保津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好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作为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依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卫生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餐饮食品符合卫生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应抓好重点环节的管理:
(一)加强对食用油的管理,杜绝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为。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进货验收人员的责任,购置食用油必须按规定进行索证并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大型或连锁餐饮经营单位要配备食用油卫生质量快速检测设备,对购进的食用油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严防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餐饮经营单位。
(二)加强食品原料和调味品的管理。餐饮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均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台账,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以及《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禁用工业用盆加工食品。购进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经营单位应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操作规程等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要做好出入库和使用记录。
(三)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完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加强对餐饮加工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如食品冷藏与保温、食品烹调、食品冷却、食品再加热、餐具的清洗消毒、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等,保证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把农村作为重点地区,把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一)强化农村地区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增加对农村地区餐饮经营单位的巡回监督频次,清除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保证旅游者的饮食安全。对农村婚丧嫁娶集体聚餐要加强卫生指导,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二)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和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卫生行政监督和行业卫生管理的综合作用,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重视和加强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消除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在选址、设施和布局等硬件改造上的卫生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查处餐饮经营中的违法行为,保证消费者餐饮卫生的安全。
(一)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原料索证的监督检查,对不按《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规要求,对原料进货不进行索证的餐饮经营单位要依法产加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
(二)加强对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恶意采购和使用假窗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力.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饭卖劣质食用油或调味品、用甲醛处理水产品、销售和使用未经检疫的肉类甚至病死畜禽肉、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等案例,要依法予以产惩,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要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测相结合.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配备和利用好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对餐饮业原料的现场快速检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协查机制。要加强地区间监督信息的交流和执法配合,提高对不合格原料的溯源和追踪能力。要加强与农业、工商、商务、质检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参加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的全县餐饮业卫生监督会,借此机会我代表瑞鑫酒家的全体员工,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餐饮业发展给予的指导、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就瑞鑫酒家在遵守食品卫生法、支持冬旅会召开和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工作先进城、省级文明县城所开展的工作作如下发言:
在过去的一年里,瑞鑫酒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餐饮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酒家内外环境、设施的建设,定期组织酒家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体检,把好师厨人员卫生关。在菜肴原料选购上,严格按照不得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要求,尽可能选用来自国胜、择木龙等地的天然、绿色、无污染原料,并按要求配备消毒、保洁、储藏、加工等设施,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分类保管,认真做好“四害”的清除。在抓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同时,积极挖掘盐边餐饮潜力和餐饮文化,打造出燕窝鸡、泡菜鱼等十余种具有盐边特色的品牌菜,为盐边餐饮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今年是我县的旅游发展推动年,也是“三创”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酒家要按照全县旅游推动年和“三创”工作的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积极支持卫生监督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好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身体检查,规范仪容仪表,使其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以适应餐饮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酒家卫生、厨具、储藏等设施,加强酒家内外环境的清洁、“四害”的清除等工作,给客人创造一个优雅、舒适的就餐环境;
三是进一步严格把好菜肴原料选购关,使所有的菜肴都由绿色、天然、无污染的原料烹制而成,让每一位客人吃得满意、吃得放心;
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管理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分类管理,防止混放混用;
五是进一步挖掘盐边的餐饮潜力,创新盐边特色的品牌菜,打造餐饮文化,争取用盐边特色品牌菜和餐饮文化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县内外游客。
最后,我向在座各位同行提出倡议:积极行动进来,按照《关于加强我县“三创”及冬旅会餐饮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内外的环境和餐饮设施的改善,提高服务质量,挖掘弘扬盐边的餐饮文化,提升盐边形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全力支持冬旅会和“三创”工作,迎接首届冬旅会的胜利召开,为盐边的经济发展作出我们餐饮业应有的贡献。
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餐饮健康发展和食品安全双赢,急需了解、掌握影响我县餐饮业消费安全的因素,及时研究对策并加以解决,以进一步推动餐饮业发展。通过调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与外地先进管理方法相比,我们也发现了目前餐饮业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急待解决的问题,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餐饮卫生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设施、卫生设施不足
1、房屋面积不足,功能分区不合理。
一些餐饮业租赁的房屋面积小,餐馆内设计、布局不合理,餐厨比根本达不到规定要求,也无存放食品采购的库房,餐饮单位的食品采购是保证饭菜卫生安全的第一关,大中型餐饮单位多数尚能达到要求,而老百姓日常就餐的小饭馆,既无供操作人员专门洗手消毒的设施,也无专门用来洗菜、洗碗的地方,采购回来进行加工的原料也无处存放,有的就放在餐馆门口,还有的就随便摆在操作间地上,用时捡起来洗洗就行了;二是在具体面积的限制下,大中型餐饮单位为了加大就餐面积,尽量缩小后厨的面积,操作间内通风设施差,导致操作间内烟雾缭绕,四壁黝黑;三是重餐厅装饰,轻后厨投入,一些餐饮业外面就餐大厅富丽堂皇、精致典雅,而后厨则相形见绌,里外不一。就小餐饮业而言,本身整体面积就小,也不注重装修,后厨墙壁污浊厚重。所以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投入不足是影响餐饮安全最根本的制约因素。
2、擅自更改加工场所布局
有些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通过预防性卫生监督后擅自更改加工区域布局,减少餐饮生产加工面积,尤其是将冷荤间的面积转变为经营面积,破坏了餐厨比例,增加了餐饮单位的最大接待量,而且造成生产加工流程返流,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甚至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常用卫生设施不足,使用不到位。
一些餐饮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单位保洁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全,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差,常容易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另外,有的餐饮单位即使是有消毒设施也不使用。
(二)、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意识差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不强。
部分餐饮经营者并没有认识到卫生监督是为了使企业更好的发展,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而只注重效益管理,忽视卫生安全管理,放松餐饮加工或服务的卫生安全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的自律机制,在卫生监督员检查的时候,才“严于律己”,一旦监督员离去,则又放任自流;少数经营者对卫生监督采取对立做法,千方百计应付、逃避检查,隐瞒情况,妨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纠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或制止违法行为。一些餐饮业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面对廉价的劳动力,都不愿掏钱为服务人员检查身体,办健康证,甚至有一些经营业主在卫生监督员检查时,欺骗执法人员,少报从业人员数量,来增加自身收入,造成了一些餐饮业始终存在不安全隐患。
2、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淡薄。
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如有的从业人员不经意拿公用抹布去擦拭油腻的托盘,甚至有些员工炒菜时用手抓菜尝咸淡,上完卫生间后不洗手等行为,如果觉察不到,可能会不知不觉地铸成错误,严重影响餐饮业卫生安全,甚至有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
3、原料采购把关不严
一些餐饮单位进货渠道较为复杂,品种杂乱,采购时索证意识不强,原料质量往往难以控制。
4、超范围、超能力加工食品
一些餐饮单位在不具备相应卫生设施、条件的前提下超范围生产加工危险性相对比较高的冷荤凉菜等食品,另外一些餐饮单位超能力经营,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二、餐饮业卫生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
1、从业人员素质差,人员流动性大
对年进行过培训的餐馆从业人员素质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县现阶段餐饮从业人员学历主要以初中及以下为主(60.7%),其次为高中或中专(39.1%),大专及以上仅占到0.2%。以上资料反应出现阶段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有限,文化基础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小餐饮业稳定性差,业主变动较大,店面短期租赁、试营业现象较为普遍,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容易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落实不够。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是影响餐饮业质量好坏的关键,目前办公场所限制,培训基础硬件不具备,所以培训的深度及实用性均达不到要求,因此形成了短缩培训学时、消减培训内容、不能保证培训的结果,导致培训工作的不深不实,忽视质量,流于形式。再加上人员流动性大、临时性观念强等,造成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
3、餐饮业准入门槛低
餐饮业尤其是小型餐饮业对生产经营面积的要求偏低,使大量的小型餐饮的数量快速增长,另外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面积小,功能分区不明确,容易造成生产加工环境的脏、乱、差,从而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4、卫生监督人力资源不足,素质不高,监督手段落后
餐饮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卫生监督的力量没有随着餐饮业数目的增加而得到加强,导致出现相对管理真空。目前卫生监督局22人,财政拨款21人,临时工1人。截止2008年底,我县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等被监督单位2000多户;卫生监督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综合素质不高,高级技术职称和高学历人才少,中低学历职称甚至非专业人员多,少数监督员仅能胜任“跑跑颠颠,吆吆喝喝”这样的“体力劳动”,而真正掌握法律,熟悉程序,精通文书的综合性人才匮乏,这也大大降低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使得先进管理模式难以在基层真正推广;卫生监督工作中缺少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尤其是快速检测设备,现场监督仍然停留在比较原始的感官检查和手写笔录,工作效率较低。
三、建议与对策
1、加大对餐饮业基本设备的投入。
把好预防性监督关,加强对餐饮业管理,使其提高认识,加大对卫生条件的改造,从而提高企业经营标准,提高经营层次。
2、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
目前小型餐饮业的审批标准门槛较低,大批的小型餐饮业不断涌现,存在诸多食品安全隐患,给卫生监管工作带来困难,因此提高餐饮业尤其是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审批标准及硬件要求,减少小型餐饮业在餐饮企业中所占的比例,是提升食品卫生整体水平的关键措施。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企业内部长期有效的食品卫生知识宣贯体系。
加强对餐饮业卫生工作技术指导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经营业主的守法能力和自觉性。一是严把培训效果关。可以借鉴其他行政部门的考试方法,采取微机考试制度,由计算机随机生成题库,采用上机考试的方法,通过考试者颁发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不达标;二是对被处罚单位和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卫生知识教育和卫生行为的培养,提高卫生知识水平,促使改变不正确的卫生态度。将培训与卫生许可挂钩,使其自觉执行和维护卫生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三是建立企业内部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选取教育程度较好的食品从业人员担当食品卫生管理员并明确其职责,以食品卫生管理员为中心,建立企业内部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得到巩固和更新,建立食品卫生知识宣贯长效机制,带动企业整体食品卫生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 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
近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社会,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旧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改革,从制度上和体制上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卫生部于2002年4月推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这一制度使得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自觉承担起各自在食品卫生中的职责,提高了监管效力和水平,对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促使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业中应用的意义
1.1 餐饮业旧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的缺点
1.1.1 重卫生许可审查,轻日常卫生监督 在之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往往重视初次的卫生审查,一旦餐饮业经营单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在接下来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监督管理效果就不尽人意了。造成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旧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对食品企业日常的监督管理不严格,致使难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1.2 模式被动,难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旧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中没有提供给消费者风险度及信誉度标识,这样消费者对餐饮企业就不具备知情性,在选择就餐场所时也就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另外,由于就得监督管理模式没有给经营单位提供和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对比,这样就难以调动经营单位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还有,近年来人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的投诉案件在增大,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起来非常被动,难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2 量化分级管理的优点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模式,它的出发点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以确定了食品的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策略进行预防的危险性评估原则为基础,对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和信誉度分级,按等级进行分类监管。量化分级管理重点管理的是问题较多的经营单位和群众反映较大的经营单位,管理过程中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常规监督为科学监督,变单纯政府责任为与企业、消费者共同承担的责任。这种模式对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水平及提高全社会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2 餐饮业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
2.1 抓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 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改善了旧的监督管理工作的缺点,提高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效能,保障了食品安全,减少了食物中毒事件,使得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力度,抓紧时间去落实食品卫生监督领域全面推行此项工作的开展。
2.2 争取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支持,共同发挥其作用 餐饮业中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但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实施,同时还需要行业的管理、企业的自律以及消费者的热情参与。所以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应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并充分利用媒体来有计划地宣传和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的领导、企业和消费者都可以了解其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并自觉承担各自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
2.3 工作中应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量化分级管理中信誉度级别需要由卫生许可审查与经常性卫生监督两部分共同决定,所以在工作中应该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动态管理。另外,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还应该突出重点,比如说在铁路餐饮业中应该突出卫生许可审查,在经济条件差的中小城市应结合当地经济量化关键环节和关键环节。还有就是要注重管理的实效性,要在管理之后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之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监督的飞机表示来判断单位的卫生情况,这样消费者就树立了消费风险意识,那些条件差的单位就难以经营下去,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使得监督管理工作和食品卫生工作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2.4 不断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实行到今天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由于各地经济状况不同,监督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等原因,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因此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不断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另外,量化分级管理具有连续性和可变性的特点,连续性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和评判,就会形成每年的评定结果;可变性表现在根据各单位每年的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审查情况进行评定,按食品卫生信誉度评定结论进行调整和公布,形成不上就下的压力。因此,只有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才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
3 结束语
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利于调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的积极性,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它把卫生监督与食品经营者的自身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了监督的效率,非常值得推广应用。但是,这项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在长效机制下通过广大卫生监督人员、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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