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30 0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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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第1篇

(一)工作签证: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外国分公司(以下称邀请单位),可邀请本单位聘任的外国人以工作(Z字)签证入境。

(二)商务签证:有进出口实绩,在我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邀请单位),可邀请与本单位有直接业务的外国人以商务(F字)签证入境。

二、初次申办工作(Z字)和商务(F字)签证《被授单位邀请函》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非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办公电话及手机号、加盖企业公章);

(三)“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备案表”

三、申请流程

(一)在网上填写《外国人入境审批表》(签名栏待打印表格后填写,“网上填表指引”);

(二)将申办工作签证邀请函及商务签证邀请函的书面材料(详细材料要求见后)递交至市外经贸局 (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008室,以下称签发单位);

(三)邀请单位领取邀请函的时间:原则上签发单位受理邀请单位完整书面材料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天),邀请单位专办员凭受理回执及身份证前往签发单位领取。

四、申请材料(注:以下所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一)办理工作(Z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 申请报告(由广州聘用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来华(穗)目的及对有关事项承诺及担保);

3.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被邀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6. 由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复印件;

7. 家属(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任:须提供随任申请报告、相关家庭关系证明文件(需提供公证翻译件)及在穗工作人的《外国人就业证》;

8.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异地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二)办理商务(F字)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1.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份;

2. 承诺函(由邀请单位以单位信笺纸打印、盖章,说明具体业务内容和相关承诺及担保事项);

3. 邀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由海关出具的邀请单位与被邀请人国家(地区)直接进出口统计数据;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

7. 被邀请人以往来华出入境记录;

8. 外国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扫描件(须用外国公司信笺纸出该证明,内容包括该外国人在该公司所任职务、护照号、来华目的、出入境时间、旅费是否足够等,加盖外国公司公章或相关负责人签名);

9. 如在异地办理签证,须提供外国人在办理签证国(地区)的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扫描件;(例:美国籍外国人需要在阿联酋办理签证,须提供在阿联酋的居留许可证扫描件;

10. 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11. 不受理外国人家属随行进行商务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被邀请人离境后,邀请单位要及时将被邀请人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提交给签发单位报备,否则,将影响以后客户的邀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签发单位有权不受理邀请单位申请。

1. 被邀请人因故不入境,邀请单位不退回已领取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2. 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后未能及时反馈被邀请人抵、离境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单位将停止邀请单位《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申请资格。

1.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2. 邀请单位以谋取商业利益为目的买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行为;

3. 邀请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4. 邀请单位专办员违规为非本单位被邀请人代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5. 被邀请人来穗所从事的活动与申请目的不符;

6. 邀请单位无经营场所。

六、填表说明:

(一)外国人单位:是指外国籍人士工作的公司名称。

(二)外国人地址:是指外国人单位的地址。

(三)拟入境日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办理完新的签证后准备来华的日期。

(四)签证地点:是指外国籍人士准备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在地。(注:只须填写某某国家或地区)

(五)签证有效期:是指外国籍人士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完签证后,所规定的入境期限。

七、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第2篇

随着中国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将在中国召开。它们的成功举办不仅交流了该领域国际前沿的最新进展,更好的促进了学术交流与合作,而且对提升我国该学科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近些年来,陆续发表了一些对国际学术会议的总结,但现代科技为人们生活方式带来的巨大变革,对传统的基于人工方式的邀请报告人管理、注册、投稿、审稿等会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此外,相比于中小型国际学术会议,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的筹备周期更长、管理更为复杂、需要建立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组织管理体系。本文试图从节省人工和时间成本出发,寻找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的有效途径,建立通用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体系(图1)。

大型国际学术会议的筹备应至少在会议召开时间的前一年半或更长时间。主要包含两大方面的工作(图2):学术部分和会务部分,分别由学术组和会务组完成。学术部分是国际学术会议的关键,直接决定了会议的学术水平以及大会是否可以按日程顺利举行;会务部分的所有工作都将围绕学术部分而展开,为学术部分服务。

一、学术部分工作

1.确定和发出邀请报告(Speaker)

会议邀请报告(Speaker)通常包括以下几类:Plenary Speaker、Keynote Speaker、 Invited Speaker以及Oral Speaker。秘书处学术组工作人员受主席的委托,承担发送邀请函的具体工作,并记录和统计他们的回复情况、特别要求等各种相关信息。

在目前的国际学术会议中,邀请报告人的数量可能会达到参会人员的30%或更多。且报告人的邀请类别更改、信息更改、回复状态更改、暂时不确定等因素繁多,因此建立“邀请报告人数据库”是极其必要的,可以保证信息数据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实时性。数据库中的关键字段应包括:姓名、学校(国家)、Email、邀请类别(Plenary、Keynote、Invited、Oral)、邀请函发送状态(已发送/未发送)、回复状态(接受/拒绝/暂时无法确定)、变更情况(类别变更/回复状态变更/信息变更)、报告题目、个人主页、注册状态(已注册/未注册)、日程要求、备注等信息。将“邀请报告人数据库”作为会议网站后台数据库的一部分,不仅可以实时更新网站上邀请人的信息、实时掌握他们的注册情况、避免传统人工方式产生的延迟、反复较对和疏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而且方便注册系统中对各类邀请报告人费用减免的设计,从而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工成本。

2.会议日程和会议手册

会议日程(Scientific Program)是整个国际学术会议的核心,主要包括:大会、分会的整体时间安排、分会场数及各分会场的议题(Topics);各类报告的时间长度、报告人(Speaker)的安排和报告题目;主持人(Chair)的安排;开幕式和闭幕式的安排。组委会根据报告人的学术研究领域,结合各分会场的议题,全局把握、合理的编排整个会议的日程。会议日程编排初步完成后,还需要对整体安排的逻辑性和冲突性进行检查,如检查姓名、类别、时间安排、同时担任Speaker和Chair的时间是否冲突等。

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中,常见报告人或主持人因故临时取消参会,会务组需要提前做好预案。一个很好的方法是建立口头报告储备制度(Oral lecture reserve),事先向具有口头报告意愿的参会人发放邀请,建立报告候补人数据库,并依据现在通讯技术(如email、推特群或微信群等)及在会场的通知栏中将会场缺省的报告信息及时,对会议程序进行实时的调整安排。

会议日程是会议手册的核心,需要集结会务组全体工作人员合力完成。会议手册中,除详细的会议日程安排、Poster Presentations之外,还包含组委会主席的欢迎辞、组委会&秘书处信息、主办&承办单位介绍、赞助商介绍以及会议期间的通用信息(如会场地图、住宿、交通、天气、信息台、旅游、网络、电信)等。会议手册应至少在会前半个月修订和校对完毕,以保证会议手册有充足的印刷时间。对于会议程序的变动,及时在网上和大会的通知栏进行公布,让每一位参会人都能及时了解程序的调整情况。

3.投稿/审稿和摘要(或论文)手册制作

为保证摘要集(或论文集)格式的统一,组委会需要制作摘要模板提供给所有参会者。参会者根据所要求的格式在“会议投稿/审稿系统”中提交摘要。在注册中后期,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投稿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收以及哪些被选为“口头报告”(Oral)。为方便专家的评审,“会议投稿/审稿系统”包括在线评审和线下评审两种方式。在线评审为实时发送摘要(或论文)的评审意见和录用状态提供了可能性;线下评审则需要学术组工作人员将投稿批量导出发送给专家,再将最终评审意见录入到“会议投稿/审稿系统”中。

会议通知一般为三轮,此外还有可能发送注册延期通知和摘要延期通知。会议第一轮通知,相对比较简洁,包含会议的介绍、欢迎辞、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组委会和秘书处成员、联系方式、注册信息及方式、投稿的格式要求及方式、已确定的Speaker名单以及通用信息等。会议第二轮通知,除在第一轮通知基础上完善相关信息之外,还需补充会议的初步日程和重要的时间节点,增加卫星会、赞助商的相关信息。会议第三轮通知,即最后一轮通知,应至少在会前一至两个月发出,便于参会者了解到会议最终的详细安排,包括各类报告的时间长度、POSTER板的尺寸、详细的日程安排、各分会场的议题等。每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各轮通知都会因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所包含的内容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5.大会邀请函

大会邀请函分为参会邀请函和签证邀请函两类。参会邀请函是指以大会主席和组委会之名向会议参加人发出的邀请函,包括普通邀请函和报告邀请函两种。而签证邀请函是指由会务承办单位提供给国外参会者用于协助办理来华签证的邀请函,也分为两种:普通签证邀请函,即由主办单位盖章签发的包括了参会人所需签证信息的邀请信件。被授权单位邀请函(Invitation Letter of Duly Authorized Unit)。对于少数国家,申请中国签证必须持有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需要每位申请者提供他的个人简历、护照扫描件和行程安排说明。由秘书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和身份核实无误后,填写申请表和呈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6.奖项设置和评选

大型国际学术会议通常会设置一些奖项,如“Best Poster Award”、为支持学生参会的“Travel Grant Award”等。近些年来,从Student Poster中选出的Slam Poster很受欢迎,选中的学生有机会在大会上做3分钟左右的演讲,增进了学术交流,并提高了学生参会的积极性。为此,大会还会设置“Best Slam Poster Award”。此外,根据赞助商的支持,还有可能设置其它奖项。

二、会务部分工作

由秘书处会务组承担的“会务部分工作”是“学术部分工作”的服务支撑。财务、网站、设计制作(图3)、会场&酒店、赞助和其它(旅游、交通、餐饮、物资等)构建起会务服务的六大保障体系。任一方面的差错或疏忽都可能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

国际学术会议的财务预算涉及到收入和支出。会议收入一般来源于注册费、赞助费和基金项目支持等;会议支出一般用于会场(场租、设备等)、住宿、餐饮、交通、安保、印刷、设计制作、人员费、网站、税费等。组委会需预估参会人数,合理做出财务预算,以确保收支平衡,从而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3篇

邀请函范文(一)

投标邀请书范本

日期:20xx年3月3日

招标编号:

1.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3月9日对OA项目工程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xx年3月9日到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招投标办公室领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每份招标文件20xx元。(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我方将先以E-mail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待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红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6)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7)设计资格证、制造及安装许可证;(8)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果有的话)等。

3.投标文件要认真填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xx年3月9日上午9点之前递交到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

5.20xx年3月9日上午9时整在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开标。

如有咨询事宜,请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

邀请函范文(二)

工程投标邀请书范本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___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招标人:____

地址: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电子邮件:____

网址:____

邀请函范文(三)

消防投标邀请书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和本项目的具体特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xx广场项目中的消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具体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xx广场

2、建设地址:xx

3、建筑面积:xx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

5、建筑高度:地下两层,地上26层;

6、计划开工:20xx.3.8,计划竣工:20xx.1.1;

7、投标时间:20xx年xx月xx日10:00;

8、承包方式:按照图纸的工程量和市场价一次包死(可注明标底有效期);

二、招标(或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消防各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以及保修等。

三.投标人资格

1、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一级资质,具备一项与本项目类似工程造价300万元以上的消防设施安装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本企业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3、资质不满足的谢绝投标;

四、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印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或法人委托书)证书;

2、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4、密封完好的详细的投标预算;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贵公司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需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本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于定标后退回;

2、中标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需向招标人缴纳500000元(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六、投标企业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项目自身的建筑类型和图纸内容,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材料及设备品牌标准,通过市场调查,编制投标预算;

2、投标时严禁蛮报乱报,避免丢项缺项;

3、施工期间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等无论任何条件均不做价格调整;

4、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和图纸不详需咨询的,可致电0316---6691000;

5、说明投标文件中另需强调说明的事件;

八、中标企业仍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1、负责办理项目施工图中消防范围的图纸审核协调事宜,以取得《建筑工程消

防审核意见书》为准;

2、施工期间,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3、负责本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期间所有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与消防

有关检查、验收等事宜;

4、负责消防竣工验收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等事宜,以取得《验收合格证》为准;

5、负责与消防(或与消防有关的)部门的协调事宜;

九、消防工程材料及有关部分设备采购标准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xx电子有限公司

2、消防喷淋设备:xxxxX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3、消防泵设备:xxX有限公司

4、电缆电线:xxX有限公司

5、钢管采用xx

6、其他配件:市场

招标人:

地址:

邮编:(略)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邀请函范文(四)

__________(邀请施工单位名称):

1.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__________构批准,现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工期__________天(日历日)。

3.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来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4.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如愿意参加投标,可携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押金__________元。

5.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招标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6.招标工作安排:

(1)勘察现场时间:

联系人:

(2)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3)投标截止日期:

(4)开标日期: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邀请函范文(五)

鸡苗销售投标邀请函

经我司招标小组对贵司/个人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核,贵司/个人初步具备我司鸡苗销售投标资格和要求。

现诚意邀请贵司/个人准时参加我司20xx年10月1-31日外销鸡苗投标。全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相关资料,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的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请注明投标标的序号。未中标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苗量:见附表;鸡苗数量为预估数,实际数量会有浮动,具体品种与数量以孵化厂实际出苗数为准;

投标时间:20xx年 9月 26 日下午14:30~15:10,请于20xx年 9 月 26日早上10:00时前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公司账号,并注明投标标的。

采用微信投标方式:关注温氏育种招标销售平台,报价方法详见投标公告。

特此函告!

第4篇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中心

邀请招标函

公司(厂、专卖店、商行):,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本中心受××××汤河、五里川、朱阳关卫生院的委托,商定邀请贵供应商,于××年月日(周四)下午时,前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现场公证费用,如志愿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年月日前,到政府采购中心购买《采购标书》,每份标书××元,不予退还。于月日上午时前,将标书、回执单交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县财政局

附件:⒈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⒉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⒊服务承诺书;

⒋保证金:××××元。

地址:县财政局四楼西端,联系人:××××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中心

二年月××日

裁剪线

供应商回执单

致:县政府采购中心:

贵中心招标邀请函收悉,经我方考虑,决定于年月××日准时前往参加政府采购招标会,所需附件材料及保证金已准备齐全。

参加人员(请按下标填列):

姓名性别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负责人:二年月日

关于填报招标书的说明

为了帮助你能够准确的编制《投标书》,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填报之前,请你认真阅读由政府采购中心编写的《卢氏县汤河、五里川、朱阳关卫生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招标书》的有关内容。

请你按照本标书的有关规定予以编制。

本次招标的设备,只要在规定的配置、要求之内,请各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需用市面形式进行说明。(投标书为了便于评审小组评定,请制作副本份)

在招标会上的“公司介绍”部分中,要重点介绍近两年来的公司业绩、承接的网络设备安装及使用情况和服务承诺。本着简明扼要的原则,控制在分钟之内。

各自编制的《投标书》除了应交之外,自行备好存根,以便在招标会的运用。

在招标书中所附的供货合同书只是样本和采购单位的要求供应商也可提出各自的建议并用书面形式附在自行编写的招标书内以便在签合同时供双方参考

第二部分

设备及技术要求(见表格)

标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要求数量配置备注

病例切片机型上海徕卡五里川

心理监护仪六参数寸显示屏五里川

光机朱阳关

多功能微波治疗仪汤河

心电图汤河

超机—扬州中惠汤河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及要求

、说明

⒈本次采购项目为:扶贫资金——医疗设备

⒉采购单位:××汤河、五里川、朱阳关卫生院

⒊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⒋招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⒌主持机构:××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⒍招标地点:××财政局楼会议室。

⒎本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单位)审核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原则上不予以修改,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应取得监督部门的同意。

⒏招标(单位)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⒐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商誉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供应商。

⒑投标(单位)的招标书应详细提供售后服务计划。

()包括排除故障响应时间、维修时间、维修人员及联系电话。

()设备质保期限,在期限内及超过起先后的维修等条款。

()供方可提供的其他售后服务。

⒈《购销合同》由采购人(单位)与被确定的供应商签订。

⒉合同签订日期:自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日内完成有关部门参加的签订《供货合同书》。

⒊交货日期、地点:月日分别在采购单位进行。

⒋付款及验收: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采购人单位)及时进行验收并在向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后,支付合同资金总额;其余合同款的为保质金,半年后根据采购人(单位)提供的质量意见,视情予以结清。

⒌招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招标人的招标书将被拒绝。

⒍招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制作招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同,以正本为准。不得直接在招标文件上填写。

⒎招标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书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交公证人员。

⒏招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参加投标,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签。投标单位的解签与投标书不一致的,应报书面资料,并盖投招标人公章。按照招标机构要求,未经许可,不能随意离开指定等候地点。

⒐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前)向招标机构交纳人民币三仟元作为谈判保证金(过期不再接收)。

、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被视为招标人。

⒈未能中标的招标的保证金,招标机构将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当日内全部予以退还(无息)。

⒉中标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并履行合同后,全部予以退还(无息)。

⒊中标供应商在公证处公证后,由招标机构发出通知书。

⒋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的,招标有效期为招标确定招标供应商后个工作日。

()投标人及中标供应商向招标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违反招标规定的,或者同采购单位、投标单位等进行恶意串通的。

()采取欺诈行为而中标的。

、招标程序和内容

⒈招标程序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招标。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参加(委托人应有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证人员检查招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

()评招标小组所有成员与参加招标会的有关部门人员及供应商全部到场,先由招标机构向与会人员陈述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注意事项,介绍评标小组人的组成及与会人员的情况,招标人按照经公证处现场抽的序号(供应商在陈述时,其他供应商实行回避)对该公司的势力及所报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不超过分钟的叙述。然后由评标小组及有关人员对招标人提出询问。在招标中,招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招标有关的其他招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投标的招标人。

()针对招标小组询问的问题,招标人应在第一轮报价结束后的第二轮内做出书面答复。

()若招标小组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仍需要询问的,可要求招标人针对招标小组提出的部分当面给予答复,并以书记形式确认(签名并加盖公章)。

()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成效候选供应商名单,并按报价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名。

()采购人从招标小组递交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根据招标小组的评选以服务承诺、技术实力的前提下,最低报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⒉招标内容:

招标小组分别对投标人就其所报的设备、价格、售后服务、采购人的需求和其他信息进行招标。

、招标原则、依据

⒈招标原则

()招标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同一程序和方法评价每一谈判人的谈判书。

()参加竞争性招标采购的当事人均应如实告知对方供需的全部情况,不得隐瞒有关情况,否则,应负违约责任。

()严格按照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交货期保留、不确切、不肯定的谈判书,将不被接受。

()在价格、服务等条件同等情况下,性能参数较优者优先成交。

()在价格、质量等条件同等情况下,提供最佳服务者优先成交。

()合同将授予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且招标报价最合理,能提供最佳服务的招标人。

⒉招标依据

()招标小组负责审查招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机构制定的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招标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招标人进行询问。

()招标小组将对招标人的招标书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招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招标人予以认真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需以书面形式答复,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答复文件将作为招标人的招标书的组成部分。

()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程序、招标内容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小招标组将在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中按价格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名。

、评定的标准

招标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招标人提交的招标书,并根据招标过程中的询问确定能提供采购人要求设备的招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标准如下:

⒈所报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⒉设备及价格合理,在合理范围内,价格低者更易被推荐成交。价格明显过低者,招标人有责任说明原由。

⒊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更易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⒋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及有较强供货能力的更易被推荐成交。

⒌能较好制作招标书及对待本次招标的更易被推荐成交。

、中标通知

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后,在公证处公证后,由卢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

⒉《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费用

中标并达成协议后,由中标的供应商向公证机关交纳现场公证费。

第四部分

投标书基本格式

(供投标单位制作标书参考使用)

致:××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对项目的竞争性招标文件,(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⒈招标书

⒉设备报价一览表

⒊售后服务计划

⒋资格证明文件

⒌关于资格声明的函

⒍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招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设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中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招标人将按照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本招标自招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个工作日。

()、如果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标书,投标人同意其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招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招标单位(公章):

全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合同样本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需供需双方协商)

设备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持××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招标文件编号:×号《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并经双方协调一致,经公证处现场公证,达成以下条款:

一、设备名称:

标号设备名称规格描述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合计

二、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需方对设备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设备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三、设备调试:

供方对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需方应在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设备投入正常运行需方出示验收证明后为交货结束日。

四、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年月日到年月日,供方负责将设备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五、售后服务计划:

(需用书面形式进行陈述)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供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需方规定的地点送达并进行安装、调试、培训等后,由需方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并及时向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采购中心根据验收报告对其审核无误后,按中标总额的将款项汇入供应商账户,其余的款项,作为质保金,在个月后,根据采购的货物使用情况,视情兑付。

七、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应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价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逾期交货的视为不能按时交付设备。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供方偿付拒收设备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未付设备款的,应向供方支付自付款截止日起所欠款额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设备,解除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价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谈判文件和谈判的要求,如有违反,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技术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十、谈判文件及其修改,谈判书及其修改、质疑答复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签订的履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论。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采购办、采购服务中心、财政局有关业务本门各持一份。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户:账户:

二四年月日签署

附件文件:

附件一:

售后服务计划

⒈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维修时间、解决质量或遁词生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维修单位名称、地点及安装、维修人员安排,质保期结束后的服务等。

⒉该次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

()

()

()

注:⒈谈判人应详细制定出所列条款。

⒉“售后服务计划”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招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资格证明文件

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⒋公司信誉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附件三:

关于资格声明的函

×××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招标文件编号:号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照标,提交并证明附件三中的文件及下列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⒈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⒊标书文件中规定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⒋中标的货物明细表:

设备报价一览表

编号商品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价数量总额

合计

附件四:

招标小组的询问做出书面答复时的文件准确有效。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附件五: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注册地址)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人,就招标文件编号为×号的医疗项目物资(项目名称)及合同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附件六

评定标准

评审小组按照文件的要求,审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书,并根据在具体采购活动过程中询价确定能提供符合采购人(单位,下同)要求的设备供应商为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具体标准如下:

所报设备符合文件(标书,下同)要求,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设备及价格合理,在合理的范围内,价格低者。但对于价格明显过低的,供应商有责任要作必要的说明原由。

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的。

有较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供货能力。

能较好的制作相关文书及对待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能达到的,更容易被推荐为本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招标采购中标通知书

()号

公司(厂、专卖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年月日举行政府采购招标并经招标评审组评审,经公证处现场公证,贵公司(厂)已被确定为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项目采购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到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中心

二四年月日

×扶贫项目医疗设备政府采购

招标书

第5篇

第二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劳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融资的建设工程;

(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四)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

(五)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与投资的建设工程;

(六)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参股的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参与投资、参股的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镇属的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本镇规定的场所进行招标投标,超过以上投资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建设施工的勘察、设计等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企业投标,并按本规定相关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企业参加投标,并按本规定相关程序选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5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按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或者国有资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第六条由镇纪检监察、镇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招标投标监督小组依法对在本镇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能依法、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条招标投标监督小组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3、招标、定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4、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八条严禁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招标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还应当具备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已按规定获得批准,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专业工程的招标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招标人资格备案

(三)招标公告备案

(四)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连续7日)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六)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七)踏勘现场

(八)资格预审

(九)发放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

(十)准备投标文件及召开投标会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十三)签订合同

(十四)建立招标投标档案

第十一条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二)资信证明;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规定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十二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

(一)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因工程中标后弃标而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三)因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受到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5人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留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一般由技术标(施工招标为施工组织方案)和商务标(投标函、投标报价书)组成。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预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定额编制。

第十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行业、专业为理由强行发包或承接工程,不得干预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工程承包单位。

第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落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于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中标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于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八条实行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制度。投标人在参加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提交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资质等级相符的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中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册,实行跟踪管理。

第十九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行为的,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二十条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三)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四)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二十一条开标、定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第二十二条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未密封的;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七)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废标不得参与定标。

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按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公开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2、取消排名第一的投标报价;

3、将排名第二至第五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

4、最接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绿化工程、土方工程项目可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四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再行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可以将一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全部或多项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也可以将一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建设监理项目分别发包。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并签订分包合同;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总承包人分包工程应以建设工程中的单项工程为最小标的。施工总承包人分包工程应以单位工程为最小标的。承包工程中的主体工程应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不得将承包的分包业务再进行分包。禁止任何行业以专业为理由,强行承接分项工程。

第二十八条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给或者变相转给他人承包。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招标投标监督小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招标无效:

1、未在指定的媒介招标公告的;

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3、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于5个工作日的;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20日的;

5、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6、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7、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

8、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9、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第6篇

第一条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第三章外国留学生的类别、招生和录取

第十条高等学校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类别为: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外国留学生招生办法,公布招生章程,按规定招收外国留学生。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指标限制。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对外国留学生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收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专业应当是对外开放专业。为外国留学生单独设立新的学历教育专业,必须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申请到我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申请来华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自行确定。对使用汉语接受学历教育者,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第十七条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高等学校应当优先录取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高等学校可以自行招收校际交流外国留学生和自费外国留学生。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可以接受由其他学校录取或转学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四章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中国政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设立“中国政府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类别有:本科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和进修生奖学金等。

教育部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项研究或培训等奖学金。

第二十条教育部根据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我国与外国交流的需要,制定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接受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年度评审。评审工作由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未通过评审的外国留学生,将根据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和高等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中国和外国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经征得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为外国留学生设立奖学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五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二十四条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其他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第二十五条汉语为高等学校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汉语补习条件。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条件为外国留学生开设使用英语等其他外国语言进行教学的专业课程。使用外语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毕业论文摘要应当用汉语撰写。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组织外国留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按教学计划与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当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教学需要,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外国留学生在教学计划以外使用其他设备和获取其他资料,应当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

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国留学生进行学籍管理。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作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如受到上述处分者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学校还应当书面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外国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业证明,为获得学位的外国留学生颁发学位证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上述证书的外文翻译文本。

第六章校内管理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外国留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学校应当教育外国留学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第三十一条高等学校一般不组织外国留学生参加政治性活动,但可以组织外国留学生自愿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第三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允许、鼓励外国留学生参加学校学生会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外国留学生也可以自愿参加我国在重大节日举行的庆祝活动;在外国留学生比较集中的城市或地区,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举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经学校批准,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外国留学生成立跨校、跨地区的组织,应当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但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第三十四条外国留学生经高等学校批准,可以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的内容或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第三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公布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条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由有关行政部门负责。高等学校应当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社会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外住宿,但应当按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收费标准应当与中国学生相同。

第四十条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外国留学生携带、邮寄物品入出境,应当符合我国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章入出境和居留手续

第四十二条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当持普通护照和“X”或“F”字签证办理学习注册手续。来华学习六个月以上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X”字签证;来华学习期限不满六个月者,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以团组形式来华的短期留学人员,也可以凭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申请“F”字团体签证。

第四十三条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和中国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持本国外交机构出具的、声明在华学习期间放弃特权与豁免的照会,向中国省部级外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外事部门的同意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改办“X”或“F”字签证;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根据双边协议免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换持普通护照,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X”或“F”字签证;持普通护照但非“X”或“F”字签证来华者,如需到高等学校学习或进修,应当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改办“X”或“F”字签证。外事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上述人员的申请时,应当查验申请人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第四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家属可以凭接受学校的邀请函,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L”字签证来华陪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接受学校的公函,为外国留学生陪读家属办理签证延期,陪读家属在华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证的有效期限。

第四十五条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无法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者,必须在当地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体检。经检查确认患有我国法律规定不准入境疾病者,应当立即离境回国。

第四十六条持“X”签证入境的外国留学生必须在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在学期间,如居留证上填写的项目有变更,必须在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七条外国留学生转学至另一城市时,应当先在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到达迁入地后,必须于十日内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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