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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淮安纸扎 手工艺
纸扎,又称扎作、糊纸等,由于传统工艺是用纸糊在扎结好的框架上,制作成某种形态的物体,故名“纸扎”。然而,在传统遭遇现代的今天,民间手工纸扎的生存、变迁、传承乃至发展的状况如何?笔者于2011年2月奔赴江苏省淮安市河下镇,对始创于清代道光年间的百年老店――“李记纸扎”进行了实地调查,所得资料为研究纸扎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依据。
一、采录环境
1.采录现场环境
河下镇地处京杭大运河畔,向西北行15公里到达淮安市区,向西南行3公里到故居,笔者从淮安市区坐公交近一小时到达河下镇。河下古镇已被政府改造成一处旅游景点,其中集结了其他传统手艺作坊,例如吴鞠通中医馆、王兴懋酱园、效娲泥塑等。房屋墙面和路面也都被翻新,对比1995年当地电视台采访的视频来看,河下镇古街道的面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2.人文环境之被采录者背景
李国荣、李国祥兄弟二人是李记纸扎的第11代传人。据李国祥回忆,李家在来河下定居之前,他们的曾祖父、祖父李福恒、大伯李寿臣当道士兼做纸扎手艺,三叔父李寿泉于镇江牌弯开纸扎店。李寿山作为二儿子,则在河下成为了庙会大型纸扎的实际总负责人。后,李国祥子承父业,学习纸扎技艺,后父子为淮安灯会和街头文娱活动扎制舞龙、花灯等作品,现在客户范围包含淮安当地以及周边宝应等地区。1990年1月,李国祥创作的作品《断桥会》被选送到江苏省首届民间美术博览会上展出,2010年,“李记纸扎”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成功。
二、淮安纸扎的变迁
淮安纸扎从道光年间基本形成算起,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随着中国由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纸扎工艺在功能、制作方式、题材、传承方式等多方面也都发生了变迁。
1.题材的变迁
若按照主题划分,传统纸扎可分为以下两类:其一是丧葬祭祀用品:仙房、轿子、袈裟、祥杖、纸人纸马等。其二是娱玩欣赏用品:花灯、花船、人物、动物、花卉等。
如今,应顾客之需,祭祀纸扎的题材有所拓展,最主要的是现代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如麻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轿车、飞机等,其造型均采用仿真手法,只是尺寸比真物小一些,是顾客的热门之选。
2.制作方式的变迁
制作材料更加多元化,传统的纸扎工艺以竹蔑、芦柴构建造型,新式纸扎大多用纸盒、旧挂历等纸质印刷品制作而成。
新式纸扎工艺制作过程相对简便,省时省力。扎制一件传统纸扎有扎架、糊纸、装饰等一系列步骤,一般需要六七个小时,而新式纸扎则只需一两个小时,可以应急突发事件。
以电视机制作过程为例,三个步骤就可完成。首先塑形,选两个大小不一的硬纸盒进行裁剪,然后按照电视机的形状粘贴在一起,再后描绘几个按钮就可完成。
利用废旧纸盒、日历等现成印刷品制作纸扎可以节省成本,节约资源。同时,印刷品的图案复杂、题材多变,形象逼真,如财神爷、金童玉女,可随意拼贴到纸扎作品中,使得新式纸扎具有更多的现代气息,用李师傅的话说,就是“时髦”。
新式纸扎也有不足。其用纸盒做骨架较笨重,不如传统骨架轻便,结构也较简单,造型不能灵活多变,总的来说表现力与工艺性大大降低。
3.传承方式的变迁
一般来说,中国的传统手艺继承方式是子承父业或师傅传徒弟。然而,李记纸扎如今面临的是没有传承人的境地。
以前逢年过节都会有单位集体举行灯会、舞龙等庆祝活动,当时定制花灯纸扎很多,李师傅说当年的一条纸扎龙可以卖一万元左右。然而现在过年的氛围不如以前,很少举办灯会,花灯的需求量大大降低,艺人基本靠不固定的丧葬类纸扎订单维持生计,每月大约一两千元或两三千元不等,仅够老夫妻俩生活。随着纸扎的需求量大大降低,传统工艺的生存现状难以养活更多的手艺人,年轻人不愿意学习这门技艺。李师傅唯一的女儿从事的是教师职业,现在家族中只有李国荣、李国祥兄弟二人还在做这门手艺,没有技艺传承人。
结语
淮安纸扎的传承与变迁从侧面反映了当代地方手工艺的普遍生存状态。在社会急剧转型的今天,传统手工艺往往被当地政府、文艺机关作为一种地方特色文化并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号。然而它们是否得到了切实的扶持、保护,至今仍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名号似乎并未对改善手工艺人的生活状态以及技艺发展传承起到明显的效果,对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与发展仍需要新思维,采取新措施。
参考文献:
[1]吕品田.中国民间美术观念[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7.
[2]管建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C].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赵农.关中民间手工艺的生态现状[J].文艺研究,2003(3).
西甜瓜产业作为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产业,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西甜瓜作为北京传统的优势产业,是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栽培历史悠久、品牌突出,适宜设施栽培、休闲采摘等。随着北京农业更加注重生态、生活等服务功能以及为满足市场鲜活安全农产品和高端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对西甜瓜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方向[1~5]。
为了保障北京市西甜瓜产业继续健康稳步发展、明确北京市西甜瓜育苗产业现状、摸清影响育苗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和技术需求,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于2015年1~6月,经过调研策划、工作准备、人员培训、产业调查、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等一系列过程,完成了对北京市西甜瓜育苗产业现状的统一调研。调研样本采用随机抽样原则,范围涉及到8家西甜瓜产业园区和合作社、115个西甜瓜生产农户(主要分布在大兴、顺义、通州、延庆、房山、昌平和怀柔7个区县,18个西甜瓜主产村),调研资料采集方法包括小组访谈、问卷调查、文献检索等。通过调研分析了北京市西甜瓜育苗产业现状的特点、存在问题、需求,并提出了全市西甜瓜育苗产业的工作重点。
1 调查样本类型
笔者将调查对象按种植户性质、设施类型和种植对象3个层面进行分析。其中,种植户性质中农户占93.50%,园区占6.50%;设施类型中大棚占81.31%,温室占18.69%;种植对象中小型西瓜占42.28%、中型西瓜占45.53%、薄皮甜瓜占7.32%、厚皮甜瓜占4.87%(表1)。
2 产业现状调查
2.1 种苗来源渠道
调查表明(表2),目前北京市西甜瓜种植户的种苗来源渠道主要有2个,一是自己育苗,二是外购种苗。从表2中可知,86.99%的样本户选择了自己育苗,13.01%的样本户选择了外购种苗。其中,园区完全自己育苗;厚皮甜瓜完全自己育苗;西瓜方面,小型西瓜自己育苗的百分比高于中型西瓜。
2.2 育苗基础条件
①育苗棚类型 调查表明(表3),温室育苗占据主流,60.75%的调查户采用砖混温室育苗,19.63%的调查户采用土墙温室育苗,13.08%的调查户采用简易温室育苗,只有6.54%的调查户采用大棚育苗。其中,园区更偏向于采用砖混温室育苗。
②棚膜类型 调查表明(表4),从总体样本来看,采用PE的占83.17%,有压倒性优势,为调查户选择的主体。从样本类型来看,农户侧重于PE棚膜,而园区PE膜和EVA膜均占较大比重,选择面更广。
③取暖措施 调查表明(表5),种植户均会采取一定的加温措施,以采暖炉、地热线和采光灯为主,3种措施结合进行。比较不同的样本类型,3种主要措施中,园区侧重于地热线取暖,而农户侧重于采暖炉取暖。
2.3 品种选择及成本分析
①育苗品种数量 调查表明(表6),49.50%的调查户只育1个品种,22.77%的调查户育2个品种,26.73%的调查户会育3个品种,采用4个品种的非常少,平均育1.79个品种。从种植户性质来看,园区偏向于1个或3个品种,农户偏向于 1个品种;从种植对象来看,小型西瓜品种个数较多,1个、2种、3种平均分布,中型西瓜和薄皮甜瓜一般只育1个品种,厚皮甜瓜1个品种和3个品种各占50%。反映出种植户为提高出苗率,丰富品种多样性,会采取多个品种并行的策略。
②品种选择种类 a.西甜瓜品种选择。调查表明(表7),调查户共种植西甜瓜品种30个。总体来看,中型西瓜品种华欣排在首位,占33.66%,小型西瓜品种超越梦想、L600和京颖排分别占29.70%、27.72%、9.90%。
从种植户类型来看,园区偏向于小型西瓜品种和厚皮甜瓜品种,如超越梦想、一特白等;而农户偏向于中型西瓜和小型西瓜品种,如华欣、超越梦想和L600。
b.砧木品种选择。调查表明(表8),调查户共选择砧木品种17个。总体来看,散籽南瓜是最主流的砧木品种,占54.88%;京欣砧4号占29.27%,京欣砧2号占15.85%,雪铁王子占9.76%,其余砧木品种所占比例很小。从种植对象来看,小型西瓜主要选择京欣砧4号作砧木,其次是散籽南瓜;中型西瓜及薄皮甜瓜砧木均以散籽南瓜为主;厚皮甜瓜砧木则全部选择散籽南瓜。
③种子成本 调查表明(表9),调查户的种子费用波动幅度很大,去掉极端值后得到其平均每667 m2种子费用为336.56元。从种植户类型来看,园区种子成本高于农户;从种植对象来看,甜瓜种子成本高于西瓜,小型西瓜种子成本明显高于中型西瓜,薄皮甜瓜种子成本高于厚皮甜瓜。
2.4 育苗与嫁接方式分析
①育苗方式分析 调查表明(表10),综合来看,大多调查户会采用营养钵育苗,其次为穴盘育苗;从种植户类型来看,农户以营养钵育苗为主,配合使用穴盘育苗、育苗块育苗,而园区则营养钵育苗和穴盘育苗结合进行,不采用其他育苗方式。
②嫁接方式分析 a.嫁接方法。综合来看,81.32%的调查户采用贴接法,13.19%的调查户采用靠接法;不管是农户还是园区均以贴接法为主。从种植对象来看,西瓜以贴接为主,零星采用其他嫁接方式,而甜瓜则全部采用贴接方式(表11)。
b.嫁接生理苗龄。调查户所育西甜瓜的平均嫁接生理苗龄为15.12 d,其中甜瓜的嫁接生理苗龄明显高于西瓜(表12)。
2.5 育苗过程中施肥、施药情况分析
①叶面肥施用情况 在育苗阶段,34.04%的调查户会采用叶面肥,其中农户使用叶面肥的比例远高于园区,中型西瓜使用叶面肥的比例高于小型西瓜,甜瓜使用叶面肥的比例高于西瓜(表13)。调查户一般使用磷酸二氢钾作为叶面肥。
②施药情况 在育苗阶段,53.47%的调查户会选择施药以防治病虫害,其中,园区施药比例高于农户,甜瓜施药比例高于西瓜(表13)。在农药品种上,主要使用百菌清、多菌灵、苗床净(吡虫啉)、普力克(霜霉威)等品牌农药,购买渠道主要是种子店、农资店和连锁店等。进一步对施药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种植户一般在育苗期间会施药1.37次,80.49%的种植户只施1次药,9.76%的种植户施2次药,7.32%的种植户施3次药,施药次数超过3次的仅占2.44%。
2.6 倒苗苗龄及次数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表14),调查户平均倒苗苗龄为18.68 d,其中农户的倒苗苗龄明显高于园区;西瓜倒苗苗龄大于甜瓜,中型西瓜>小型西瓜,厚皮甜瓜>薄皮甜瓜。
进一步调查倒苗次数发现,调查户倒苗次数范围为1~3次,平均倒苗1.37次。总体来看,大多数调查户倒苗1次;从种植户类型来看,农户多倒苗1次,而园区以倒苗3次居多;从种植对象来看,西瓜倒苗1次居多,而薄皮甜瓜倒苗1次和2次各为50%,厚皮甜瓜倒苗2次和3次各占50%。
3 产业问题与分析
3.1 优良砧木品种应用率低,品种更新换代慢
调查中发现,北京地区尤其是西瓜嫁接砧木仍然使用20世纪80年代日本选育的新土佐类型,且市场上砧木品种杂乱,例如选用散籽南瓜作砧木比例达54.88%,而一些质量佳的砧木品种如京欣砧4号、京欣砧2号等的应用比例却较低,说明北京地区西甜瓜砧木品种更新换代速度较慢,不适应西甜瓜产业发展需求,应加强砧木品种的研发力度和推广力度,尤其是专用抗病砧木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3.2 集约化育苗水平低,生产投入成本高
北京市西甜瓜种植户的种苗来源渠道主要有2个,一是自己育苗,二是外购种苗。86.99%的样本户选择了自己育苗,13.01%的样本户选择了外购种苗。通过调研,总结农户不买苗的主要原因是苗质量不好、价格太高和供应时间与种植时间不一致。
3.3 种子处理技术应用少,育苗标准化程度低
当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西甜瓜种子基本未进行种子处理或包衣,少部分种子即使进行过种子处理,育苗时也存在嫁接效率低、猝倒病普遍发生等问题;另外,商品苗还存在以次充好、大小不齐、带菌、价格较高等问题;集约化育苗规范和商品苗标准不统一。
4 产业发展建议
4.1 加快专用砧木品种的选育
不同品种西甜瓜对砧木要求不同,因此应根据西甜瓜的品种类型和栽培需求选育专用品种。除了抗枯萎病外,还应重点选育抗根腐病、根结线虫病等的专用砧木。
4.2 推进健康种子处理技术的研究
健康种子是获得健康嫁接苗的前提。当前北京市西甜瓜产业应建立规范的健康种子生产技术体系,为嫁接苗生产提供健康种子;同时应加强简易种子处理技术的示范推广,提高砧木种子的发芽率和发芽势。
4.3 改善育苗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
改善现有育苗条件,实现育苗棚温湿度的自动调控;研发集约化育苗技术,建立大型的集约化育苗场,降低育苗成本;开展嫁接育苗技术培训,重点是温湿度控制和贴接方法;加强小型机械的引进如嫁接机、播种机,提高机械化水平。
4.4 积极鼓励集约化育苗生产
集约化育苗厂的建设是今后提高北京市西甜瓜生产“三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的重要途径。应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集约化嫁接育苗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内容的研究;二是制定适合北京地区西甜瓜嫁接苗集约化生产的育苗工厂设计规范、嫁接育苗技术标准、种苗生产管理辅助系统。
参考文献
[1] 朱莉,曾剑波,李琳,等.北京市西瓜甜瓜产业发展及消费需求[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
[2] 曾剑波,马超,李琳,等.设施西瓜实用栽培技术集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
[3] 曾剑波,朱莉,李琳,等.北京地区西瓜甜瓜栽培技术现状综述[J].中国瓜菜,2014,27(5):68-70.
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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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and the high music education's field investigation method has place of its equally good results from different methods, how to profit from 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the research technique to enrich the connotation which the high music education's folk music collects folk songs, the exploration and the solution folk music collect folk songs faced with many questions, is this article 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field method, the introduction music education research area original intention.
关键词:审美人类学 音乐教育 田野调查
Key words:The esthetic anthropology music education field investigates
【中图分类号】J60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134-02
审美人类学是把美学与文化人类学结合起来的一门新兴的学科,是未来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该学科运用人类学的方法和概念系统来研究和阐释美学问题和审美现象。它的最大特征是运用田野调查方法搜集实证材料,比较分析不同种族、民族在审美习惯、审美制度、传统方面的区别与联系,试图发现它们的审美规律。
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田野调查方法原意是民间音乐采风,它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它不仅可以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提高学生对中国民间音乐的审美,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作能力,而且它还是挖掘民间音乐宝藏,使民间音乐精品得以继承与发扬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审美人类学与音乐教育的田野采风方法进行比较,本着的原则,为高校音乐教育的田野采风注入更为丰富的学术内涵。
一、 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
(一) 田野调查的计划
田野调查的计划也称为调查之前准备。田野调查的对象也就是研究项目的选题,首先制定提纲。在选题确定后才能制定调查的内容和地方,时间以及方案。调查对象也就是研究的“田野”,可以是任务、文化、地域考古、民俗风情、某一事件的始终等等作为对象来研究。
为了有目的、有内容的去实地考察而达到预期收获,研究者必须首先是选择研究的题目,比如在选题时要尽力去选择研究领域中的空白题材,事先还要收集了解信息,要避免重复“撞车”,成为“后启之见”。选择有研究意义,有价值的项目。这就取决于研究者的理论水平。(选题的构思、独特、新颖,要有现实意义等)然后确定调查对象,制定出调查的提纲和调查的手段(文字记录、拍照、摄像、绘图、测量等几种),最后写出具体的内容,制定调查计划、日程、路线。根据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准备必要物质工具。还应准备查阅资料的工作,即从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查阅与之相关的文字记载资料,对被研究对象有一概念上的了解,再进入开始实地的调查工作。根据调查对象内容而定。
其次是准备记录的、拍照片的、摄像收集的设备,经费等准备。如果准备工作不充分,匆忙奔赴到目的地,无法记录下现状、实况,得不到全面的采样就会影响调查的质量。
(二) 田野调查的技术方法手段
田野调查技术或称手段。比如:以最基本的文字记录为必不可少,文字记录要尊重原人、原事、原意的真实,记录中不得加如调查者的主观的分析结论,只能是原始记录,其次是用拍照或摄像,绘图,测量等,记录下原始证据。
(三) 田野调查的方法类型
1、 调查:不能去的地方,信函调查。
2、 问卷式调查:设计需要提出的什么问题。
3、 填表式调查:设计表格填写调查内容。
4、 观察式调查:直接观察、居住体验法。
5、 数据式调查:统计分析法。
6、 群体访问式调查:“会议提问”实验法。
7、 个别访问式调查:个案调查(个人为对象)。
8、 抽样式调查:几百人以上的百分比。
9、 相对比较法式:非主观意识的比较,而是以原始材料比较法。
10、综合调查法:宏观调查法。
(四) 田野调查的内容
田野调查的内容首先要根据调查对象而定,不同的对象,调查的内容有所不同,对所调查的历史、现状、存在的问题,三大类进行调查。包括传统文化、历史、人物、事件、现象等。
精神文化:包括、传统文化、民间神话传说、说唱艺术等。
物质文化:劳动生产工具、建筑工艺、金属冶炼、加工艺术、雕刻、塑雕等等。
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服饰、婚俗风情、丧葬文化等。男性专题、女性专题、审美观等等。
自然科学文化:科技、天文、历算、医学。
生态环境――高原植物、野生动物、金、银矿产资源。
(五) 田野调查的成果形式
1、田野调查报告:在整理收集记录资料、数据、表格后,综合的分析实地调查资料。这是很重要的后期工作,编写调查报告的重点是尊重原意。如实编写纪录,不得随意加入调查者个人的理解,不加作者个人的分析观点,解释和结论。客观的反映现象、历史和存在的问题。作为历史档案存档的重要依据。
对所调查的资料按历史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文字规范整理。如实的记载调查原始资料应尊重人物、事件、对象的原文、原件和原意的原始记录。如实写出报导文、调查报告。并注明调查地点、调查时间、报告人。
2、研究报告:在以上整理、编写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和研究的对策,这就是研究报告。即在对所调查对象的历史、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依据上,提出研究综合分析建议和对策,作为学术论证报告。给相关部门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也就是综合分析田野调查中所获得的资料,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编写调研报告的目的并非简单地描述调查的见闻,而是对调查资料的解释,分析出可靠性结论。研究报告的质量高低取决于调查工作者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面、写作水平对资料的分析、组织能力。
二、音乐教育的民间采风方法
(一)采风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采风活动能顺利开展,在采风前必须做好周祥的准备工作。第一,确定采风的内容,选择好采风地点。民间音乐采风可以选择不同音乐类型,如民歌、器乐、歌舞音乐、说唱音乐等。确定类型后还可以选择不同的侧重点,例如在民歌采风中还可以选择多声部民歌为采风重点。当然,在时间和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多种音乐类型的采风。如民歌和器乐共同采集。采风内容确定之后,便可按此内容来选择合适的采风地点。这时需要查阅大量与采风内容相关的资料,了解并熟悉这些资料。这将有助于采风地点的准确选择和采风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与采风地有关方面事先取得联系,争取对方有关人员的支持与配合。这有助于正确安排采风时间和采风路线。因为有些地区只在特定地点、特定时间内才举行当地特色音乐活动。例如:壮族的歌墟节分别在1月15日、3月3日和4月8日才举行。第三,要制定采风计划。它包括:采风的目的、任务、内容、地点、时间以及参加采风的学生人数、带队教师的安排、经费与经费来源、采风的行程安排等。制订一份具体可行的采风计划,可引导采风工作有步骤、有次序地开展。第四,在采风前要准备好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采风过程中音乐资料的记录非常重要,单靠耳听手记是远远不够的,还需用录音机录下歌手、乐手当时演唱、演奏的音响;用照相机拍下音乐活动的表演场面,演唱、演奏者的姿态和民族乐器的形状等;用摄像机有声音有动作地记录下音乐活动表演的全过程。
(二)实地采风工作
到了目的地,与事先联系好的有关单位人员接上头后,采风工作便可以全面开展了。在实地采风过程中,经常采用与当地民间艺人、文艺团体的歌手、乐手谈话访问的方法以及亲身参与正在进行的当地特色民间音乐活动的方法来采集资料。
采用谈话访问时,应邀请一些熟悉当地特色音乐的民间艺人、歌手或乐手进行座谈或者个别访谈。在谈话过程中要耐心地询问、观察和启发对方,要消除对方的各种顾虑与拘束。语言要通俗易懂,语气要平易近人,尽量营造出自然轻松、和谐的谈话气氛。同时要边谈边做笔记,对方的表演也要当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采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方法,应深入民间音乐活动现场,参与活动,亲身体验和感受当地民间音乐的特征。并且做仔细的观察与记录。具体操作时可以分工进行。录音、拍照、观察记录、参与活动等工作可指定学生分别完成。在音乐活动结束后,还可以对表演者进行专门采访。
在整个采风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尽量完整、准确地记录资料。第一,及时做好尽可能详尽的现场笔记。每次采风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整理现场笔记,以便发现遗漏,及时补充。第二,做好采风日记,对当天的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加以记录、分析,为下一天的工作做好准备。第三,录音拍摄要完整、清晰。录音、拍摄所获得的音像资料需及时整理,并注上文字说明。另外,对当地的一些特色乐器、民间乐谱、唱本等也可适量购买做为实物资料保存。
采风是一件繁琐、细致、复杂的工作,在整个采风过程中,只有按计划有条不紊、仔细认真的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确保采风活动的顺利完成。
(三)采风后的成果展示及经验总结
采风后的成果展示与经验总结是高师音乐采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最后环节。成果展示可分为展览与音乐会两个部分。在举办成果展示前,应组织学生开展座谈会,谈谈采风的心得体会与经验总结。同时要布置学生整理挑选出展览用的采风资料,如照片、乐谱、录像片、特色乐器、采风日记、采风心得等。并且对采集来的民间曲调、歌谣进行创作与改编,排练成声乐、器乐节目,在采风创作音乐会上进行表演。最后,将本次采风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好的经验,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注意的事项做书面总结,以利于对下次采风活动的指导,达到提高采风质量的目的。
三、两者之间的比较
从田野调查方法的形式来看,审美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田野方法形式基本相同,都是经过调查前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后的成果展示及总结研究。调查对象都是一些偏远的少数民族民风民俗。所不同的是,音乐教育的田野调查注重于民间音乐的采风,包括原生态的歌民间器乐,民间舞蹈,说唱音乐等,它侧重于音乐形式的调查与研究。单一的采风形式使得其内容缺乏很多学术内涵。而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在调查前准备、技术方法、方法类型内容较之民间音乐采风更系统、更细致之外,它更注重成果的要求,即不仅写田野调查报告,而且要撰写研究论文,其中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
四、 结论
纵观审美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田野调查方法比较,笔者作为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之一,感到审美人类学的田野方法之所以值得注重,在于它会给当前高师音乐民间音乐采风带来注重实学的研究风气,并且给采风工作带来更丰富的学术内涵。寻找更多学术途径,利用更多采风方法,通过更加多维的视角,以探索和解决高师音乐教育改革面临的诸多问题。就目前而言,倡导和借鉴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对于高师民间音乐采风不仅非常之必要,而且非常之迫切。
参考文献:
[1]覃德清.《审美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4年9月
[关键词]实践,历史教学,厦门大学历史系,田野调查
[中图分类号]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2)20—0055—06
当代大学的历史课堂教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构成了当今历史教学的核心与主体。但实践特别是野外实践环节较少,一些不足显而易见。比如:课堂教学中一般是老师唱主角,注重知识的传授,学生的主动性与技能培养不够;教学主要是在校园之内进行,查阅资料也基本限于图书馆,偶尔会扩展到博物馆、档案馆等地,且除馆藏文献之外,对于其他场所、类型的材料比较忽视;小论文的写作不少是学生个人的应急之作,很少经过讨论、争论或修改;一些走出校园的所谓考察,不少实际是去古迹景点参观,动眼多、动手少,观赏多、思考少;一些史学方法的课程实际是史学方法论,或形而上学,或比较笼统,操作与实践性较差。这些现象当然不仅仅存在于历史的课程教学,其他学科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有的还更为严重。教育部有文件指出:
……实践育人特别是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努力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近年来,厦门大学历史系本科生的教学实践进行了若干探索,其中田野调查实习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表现在:从传授知识到掌握技能,主角由老师变为学生;从书斋走向田野,由书面记载回到当年的历史现场;从利用藏馆文献回到搜集各类文本,由注重文献到兼顾仪式、访谈与传说;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合作,由个人思考到集体讨论、分工协作以至修改统稿。从参观到参与,由了解到理解,较好地将实践与方法落到实处。
厦门大学历史研究具有注重田野考察的悠久传统,搜集利用各类材料尤其是民间文献是其特色。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人之一傅衣凌先生晚年回顾自己的治史经验时讲道:“我在研究历史中,还有一种‘史料癖’,常常记住‘当人类沉默时,石头开始说话’。没有史料,就没有发言权。”可是正史、政书这些史料多半涉及“公经济”,较少记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以必须另辟蹊径来搜集史料,“方志、族谱、账簿、契约都是研究历史的很好史料”。这些民间文献值得重视,而走出书斋接触社会、进行社会调查,“把活材料与死文字两者结合起来……以民俗乡例证史,以实物碑刻证史,以民间文献(契约文书)证史”,才能把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推向前进翻。这一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的传统,在其后继者中得到了继承与发扬。这在教学方面则表现为,厦大历史系的本科生在田野实习方面得到的探索与提高。
一、田野实习介绍与分析
在例行的课堂教学与相应实习之外,这种综合的、集体的课外实习一般放在第三学年进行,主要的考虑是:三年级本科生经过此前的学习与课堂训练,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历史知识与理论方法,具有进行初步研究的一些基础;另一方面,三年级开始,大量的选修课开设,课程的教学更加专门化与纵深化。从专题来看更具体,而从技能与知识层面来看则更加综合与全面。三年级的学年论文是四年级毕业论文的前奏与序曲,需要加强研究技能方面的训练。限于经费等条件,在田野的实习一般是两周左右时间,但出发之前在学校有准备工作,让学生初步掌握考察地点的自然、人文以及基本馆藏史料。整个考察实习由班主任老师带队,其他三至五名对于调查区域比较熟悉的教师亲临指导,同吃同住。返校后各实习小组分头撰写考察报告,集体讨论写成初稿,然后分头修改,最后统稿。一般有几个月,这样时间就比较充裕。最后由带队老师作序,汇辑而成一二十万字的总报告,打印成册,还以多媒体形式向全系老师汇报,接受评议。
如何选择实习地点很重要,也很关键。如何选择实习地点呢?2005年7月,2002级同学在江西省宁都县田埠乡东龙村田野实习。之所以选择东龙村,指导教师饶伟新的解释是:自己曾在那里做过一些田野调查,收集了相关的文献资料,并结识了村里的一些干部和乡亲。此次调查活动的行前准备和行程安排,都得益于这些方面的熟悉关系,更主要是因为东龙村是一个非常合适、有“东西”可调查的村落:
其一,“东龙村有大量的历史实物和丰富的历史文献资料(即傅衣凌先生所谓的‘死文字’或‘死材料’)”。该地的民居建筑、祠堂、社坛、寺庙庵塔、隘口围寨等各类功能性建筑设施,其他如族谱、契约、碑刻等,在地方志、地名志及私人文集中都能找到相关的记载。
其二,“东龙村不仅有大量的文献资料,还有丰富的‘活材料’‘活历史’”。如带有浓厚特色的生计方式、礼仪习俗等。
其三,“聚落比较集中,其方圆皆在步程肉眼之内。对于我们这类短期的和经费有限的实习活动”,组织安排方便,调查对象内容集中。
可见,在易于接洽实习之外,更重要的是范围适中,且有大量的实物遗存、历史文献以及习俗仪式可供考察、调查、观察与分析。
关键词:近代乡村 财产继承 宗族
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并未发生重要变化[1] ,这就为研究乡村社会财产习俗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提供了很好的视角,海内外学者对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作了许多区域性研究。[2] 本文试图从一个比较角度对近代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宗祧继嗣及宗族社会之间关系作一探讨,以期加深对乡村财产制度与宗族社会的理解。
一、 南北方各地乡村财产继承形式
近代乡村社会的财产继承是以诸子均分为主要形式,诸子平等地继承家庭财产。绝大多数地区财产继 中并无嫡庶差别,如黑龙江的11个县家庭财产分析均无嫡庶区别,仅见湖北汉阳、麻城两县及福建连城县家庭析产中嫡庶有别,而且连城县的此种现象发生在戚族主分条件下。[3] 诸子均分还可以通过下一代或妻子来实现,所谓“子承父业”、“妇承夫财”。[4] 而各地私生子参与诸子均分则以生父认领与社会承认为条件。[5]
诸子均分前,南北方各地有先抽提养膳田地、长子长孙田地等习俗。父母享有养膳田地的财产权,诸子不得主张变卖或均分。[6] 长子长孙田地亦称长房田地,北方长子长孙田地继承资格仅限于长子及长子所生长子,如山西临县“长子长孙地”限为“酌分给兄之子地若干亩”,主要是因为长子长孙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责任,如万全县“长子因祀祖先之义务,较次子有稍能多得者”[7] ,有的地方称长子长孙田地为祀田,如陕西华阴县“兄弟分产须为长房酌提田产以为奉祀之用,名曰祀田”。在南方大多数地区,其长子长孙田地主要表现对血脉相续的重视,湖北乡村社会的初生子即承重的长子,而不论其妻生妾出,均可享有长房田。长孙也并不限于长子所生之长子,而是诸子中最先所生之长孙,江西萍乡家庭长孙田就是“给予诸子中最先所生之长孙”。而且南方大多数地区的长房田并不具有祀田名目,长子长孙并没有主持家族祭祀责任,安徽贵池的长孙田就是长孙婚娶教养等费。[8]
当然,大多数地方的长子长孙田地所占比例极小,如福建顺昌等县长房田地约占家庭财产的百分之一左右[9] , 普通农家的长子长孙田地大多仅具有象征意义。而且近代乡村社会的贫困化使许多地方的长子长孙继承特权趋于消亡,在河北昌黎县侯家营和山东历城县冷水沟庄的一些家庭财产分析继承中,诸子均分极为彻底,已经不再作其它财产分析安排。[10]
30年代的风俗调查显示,乡村妇女普遍未能享有财产继承权。[11] 满铁华北调查也显示,“女子除结婚费之外,原则上不参与家产分析”。[12] 在珠江三角洲乡村出现了极个别的自梳女继承家产案例,但这也是非常罕见的现象,并不能构成一种普遍的习俗制度。[13] 虽然黑龙江一些地方亲女有绝户(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大多数地方亲女并不能完全继承绝户财产,如黑龙江泰来县、甘肃东乐县、热河承德、湖北竹山等县亲女均不能继承全部绝户财产,黑龙江通北县、河北清苑县甚至拒绝亲女的绝产继承权。[14]
妇女可以终身享有奁产管理权和收益权,夫家不能占有奁产,改嫁妇女甚至可以随身带走奁田,沅陵县将奁产称之为女户田。[15] 浙江宣平县奁产为妇女死后祭产,但大多数地方奁产在妇女死后仍归娘家所有,陕西西乡县、安徽贵池县 “如女死亡,其产业仍归娘室”。妇女并没有奁产的最终处理权,也并非奁产的继承者,仅有外孙享有奁产继承权,江苏松江县、福建建阳县均有外孙享有奁产继承权习俗。[16]
无亲子的财产继承,大多数地方习俗上是在父系宗族(即宗亲)中确立昭穆相当之人为继承人,继承宗祧及财产。一些地方,可以在同姓不宗范围内确立继承人,但一些地方则禁止在同姓不同宗范围内确立继承人。[17] 在同族或同姓范围内立继,有依亲等顺序在亲支范围内决定继承人的应继与以贤以爱选择继承人的择继区别,满铁华北调查显示,亲侄有继承优势,立继多由“由家长兄弟的儿子(作为过继子)继承全部家产”。[18] 但在南方的许多地方,更强调依亲等顺序继承,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习俗应继享有完全财产继承权,而择继必须分润亲支族人。[19]
一个嗣子子继承两个以上家庭宗祧的兼祧习俗在南北方均较为流行,直隶、陕西、山西等北方省份及南方湖北、湖南、江西等南方省份均有兼祧习俗,许多地方的兼祧习俗以生母推定继承宗祧财产的人,所谓“各继宗祧,各继财产”,其兼祧制度在财产继承方面类似于孙继,实际上是由兼祧子所生之子继承财产。并继、关继与并祧则是则是亲族两个以上继子共同继承绝嗣家庭宗祧和财产,此习俗在山西、河北、陕西、安徽等地方均有发现。[20]
异姓继承以赘婿与外甥继承为多。招赘婚多发生在无子有女家庭,南北方乡村均存在,但赘婿继承在北方尤为突出,如陕西就有11个县报告有赘婿继承习俗,陕西等地还盛行孀妇招赘继承,相当多的县报告有孀妇赘夫继承财产习俗。赘婿继承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赘婿并无宗祧继嗣权,但可承受全部或部分财产,由其所生之子继承宗祧,甘肃东乐县、陕西保安县、湖北通山县等地赘婿承受所有财产,但不得承嗣,生子须从女姓以承祀。此种习俗实际上是以外孙为继承主体,赘婿只是继承了财产管理权,因而赘婿不得当卖财产,如甘肃平凉县 “女家所有产业许赘婿管理,不许当卖,若有当卖情事,女族可以争阻”。第二种情况是赘婿承受部分财产,另立一嗣子与赘婿均分财产,此种赘婿未取得宗祧继嗣地位,不负责死后奉祀,仅负责妻家父母的生养死葬。第三种情况是以赘婿为继承主体,亦即以赘婿为子,赘婿为子的前提多为女家乏嗣及其同宗无应继之人,此种赘婿多须从妻家之姓、与妻家共同生活、负责妻家父母的生养死葬。此种赘婿等于异姓继子,甘肃全省、陕西南郑县、略阳县、福建政和县、江苏昆山县享有完全财产继承权的赘婿均属赘婿为嗣,兼有异姓继子身份。在一些地方,赘书实际上等同于继书,甘肃全省、江苏句容县等地招赘婿为子时“写立赘书为据,名为赘书,实与继书无异”。[21]
外甥继承是一种南北方均较为流行的外亲继承形式,陕西渭南县外甥的继承顺序甚至高于同族侄辈,甘肃天水县“可以外甥兼祧”。在南方,外甥继承也相当普遍,安徽当涂等县的外甥继承顺序仅次于同父周亲,江西“无子孙可以承继者,例得招外甥来舅家承祀宗祧,并得袭受其遗产”。 大多数南方地区仅认同外甥继承权,而妻侄姨侄等并不具有继承权。而在北方的许多地方,外甥继承与内侄等姻亲继承联系在一起,如山西临县、高平县内侄外甥均可继承,甘肃全省“得立两姨及中表之子为子”。北方的姻亲继承还有随娘子继承形式,如山西、陕西等地死带子(改姓继嗣的随娘子)即可继承继父财产。[22]
非亲属的异姓继承流行于北方,南方闽南等地亦较盛行,非亲属的异姓继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系以异姓为嗣的继承关系,异姓构成继嗣关系一般以自幼抱养的异姓子为条件,如山西山阴有“血布养子”习俗即抱养异姓他人初生之子为嗣,偏关、屯留等县的抱子为嗣也与此相似。继子关系一旦成立,其财产继承权利不可剥夺。另一种为不构成继嗣关系的异姓义子继承关系,虽然义子与养父母并不构成宗祧继承关系,但义子可以继承部分家产财产,不过其对养父母家庭财产并不具有不可剥夺的继承权利,而是由养父母酌给财产。[23]
可以看出,南北方乡村社会均以诸子均分及同姓同族继承为主要继承形式,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形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姻亲及异姓继承方面,北方乡村社会习俗对姻亲及异姓继承有较多的认同,虽然闽南等地对异姓继承及赘婿继承也有着较多的认同,但南方大多数地区仅仅认同外甥及外孙等外亲继承形式。不过,北方大多数地方姻亲及异姓继承的继承顺序也低于亲族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某种特殊情况下的补充或权变继承形式,如河南嵩县等地只有在同宗无应继者情况下才能招婿为子,河北清苑县、高邑县的异姓继承也是以亲族或同姓无相当继承人为条件。[24] 而且即使在北方许多地方,异姓继承大多须经亲族许可,如陕西华阴等县异姓嗣子须凭亲族才能有财产继承权。[25] 南北方乡村社会财产继承形式反映了以宗祧继嗣为基础的宗族社会财产继承制度基本特点。
二、 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与宗祧继嗣观念
宗祧继嗣观念对乡村财产继承行为有着巨大影响,成为影响乡村继承习俗的核心文化观念,在赣南,如果财产继承违背了宗祧继嗣观念,“不但近房必出而相争,虽无关系之族人亦皆不以为然”;在浙江丽水县,违背宗祧继嗣原则的立继普遍受到强大的宗族社会压力,“同族人等亦皆从而非议之,而无子者始虽不愿,终则因受舆论之影响,仍从公议”。[26]
陈其南十分重视宗祧继嗣观念对乡村继承习俗的影响,进而其分房理论认为汉人财产继承关系就是每个儿子独立继承父亲宗祧的继嗣观念展开。[27] 在国家政权及儒家正统文化影响下,南北方的宗祧继嗣观念及财产继承习俗固然有其一致性一面,但国家法律及儒家正统文化并没有规定一套某一简单宗祧继嗣观念展开的财产继承制度,乡村社会财产继承习俗也不能完全与国家法律或某一简单宗祧继嗣观念保持一致,如许多地方有“禁止赘婿”并禁止赘婿继承财产的习俗,有的地方又有赘婿为嗣继承宗祧与财产习俗,而法律规定赘婿没有宗祧继承权,但允许招婿养老、并可以继承部分财产;亲女继承绝户财产也为清代法律所规定,一些地方亲女有继承部分财产的权利,而大多数地区并不认同亲女的继承主体地位。[28] 乡村社会的财产继承习俗是在与社会生活需要及宗祧继嗣观念互动中形成,并且受各地社会经济与社会文化条件及宗族关系影响,其本身就具有多样性特点。
其实,乡村社会宗祧继嗣观念本身就具有民间性,其宗祧继嗣观念往往并不完全等同于儒家正统的宗祧继嗣观念。陈奕麟曾经对儒家正统的宗祧继嗣观念作过探讨,他引用(宋)陈淳《北溪字义》对族人继嗣“取其一气脉相为感通可以嗣续无间”的解释,认为宗祧继嗣的根据是气脉说。[29] 气脉说以父子及族人之间的男系联系为继嗣依据,属于正统的父系宗祧继嗣观念。但各地民间的宗祧继嗣观念往往并不完全以此为根据,许多地方的民间继嗣观念以血脉说为根据,认同外甥及外孙的宗祧继嗣权,如陕西蓝田扶风等县以甥舅有血统关系,以甥为嗣“竟视与亲生子无异,甚且有合户欢迎,酌酒相贺者”;甘肃皋兰县“有以外甥承舅而同宗之人亦不争者,盖谓姊妹之子与昆弟之子相似,其血脉同出一本,较同宗之人或尤亲也”。安徽当涂贵池等县外甥 继承顺序仅次于同父周亲,“盖以外甥为其同胞姊妹所生,血统较为亲密之故”。[30] 因而南北方各地普遍流行外甥及外孙继承。
各地的宗祧继嗣及财产继承习俗形成也受各自的历史文化及社会生活环境因素影响,民间继嗣观念存在着南北方的某些差异。北方社会表现以“宗”为其继嗣特点,“宗”的继嗣除了反映父子之间的世代连续性,还反映了兄弟分化的大宗与小宗区别。[31] 在继承中区别长子与众子是中国血缘宗法文化中的大宗小宗原则应有之义,在南北方宗祧继嗣及财产继承中均有其表现,如绝次不绝长、长子不出继等习俗,黑龙江、奉天、热河、河南、山东、山西、江西、湖南等地乡村均能发现。[32] 但是,北方社会更强调长子的“大宗”地位。在华北的良乡县吴店村、昌黎县侯家营、顺义县沙井村、山东省历城县冷水沟,象征着宗祧继承的牌位、祖匣、家谱多归长子继承。[33] 长子继承祖屋也是北方社会长子继承特权,如陕西华阴县“原有祖房恒为长子分得,故俗有长子不离祖之说”,山西兴县“惟长子务须居其原宅,故曰长子不离旧院”,《同官县志》记载“长子不离老庄,次子不离马房”。[34] 北方社会长子继承牌位、祖匣、家谱及祖屋,被视为家族世系的“大宗”,有主持家族祭祀的责任。而南方社会则以“房”为其继嗣特点,房不仅代表了父子间的世系连续,而且反映兄弟平等分化,独立与父亲构成世系联系,强调每个儿子在继承中的平等地位。[35]
南北方继嗣观念的差异还表现在嗣子义务方面。北方强调嗣子的送死责任,摔盆执幡即是获得嗣子资格的一种凭证,可以得到财产继承权。河北清苑县、山西神池县、山西临晋县、陕西渭南县、甘肃全省等到地均有以顶盆者、摔盆者及执幡者为嗣子的习俗[36] ,在死者没有亲子或未立嗣子的情况下,丧礼中“有继承资格者往往争摔牢盆,以为取得继承之根据”。[37] 即使摔盆或持幡者未能立为嗣子,因为他们履行了送死义务,也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如山东东阿县、临朐县摔盆或顶盆者不能继承宗祧,也可继承部分财产;黑龙江各县承办丧事及顶灵驾丧者均有遗产继承权。[38] 北方各地习俗将人子送死义务与财产继承紧密相联,以致乡村丧礼多有“争继夺幡,辄致相哄”[39] ,实际上就是以此争夺财产继承权。
北方乡村社会虽然有长子以抽提祀田为名的长子田,但此种祀田常常徒具虚名,供奉血食并未成为嗣子的重要责任,在财产继承方面出现了不立嗣子而由送葬者迳行继承的情况,如华北地区,继嗣奉祀观念淡薄,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庄的农民甚至认为自己的死去亲人并不需要祭祀,家庭中无子者死后无须立嗣子解决血食供奉问题,其财产由兄弟分析继承,河北省昌黎县侯家营和河北省栾城县寺北柴村均有不为自己兄弟立嗣而迳行分析财产的案例。[40] 南方乡村社会继嗣观念则以供奉血食为立嗣的重要原因,以奉祀宗祧为嗣子的重要责任,也是嗣子获得财产继承权的依据,强调财产继承与供奉血食的联系。南方许多地方流行死后立嗣,江苏高淳县死者无遗产,由亲族为之积资并立继供奉血食;湖北汉阳、浙江东阳、福建连城等县为未婚夭亡者立继, 继子有供奉血食责任和继承财产的权利。[41]
在乡村社会财产继承关系中,社会生活需要-宗祧继嗣观念-财产继承习俗三者处在一种互动之中,而社会生活需要往往处于关键地位。中国亲属文化本身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与扩展性[42] ,亲不仅有血亲、姻亲关系,而且可以扩展到共同生活的非血亲或非姻亲关系,社会生活需要可以使此种共同生活的非宗亲关系及非亲属关系虚拟为某种宗祧继嗣关系,从而丰富了宗祧继嗣观念与财产继承习俗的多样性。在南北方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中,异姓为嗣多以自幼抱养为条件,也是因为自幼抱养的异姓子有长期共同生活而具有亲情纽带。如陕西汉阴县、浙江诸暨、山西偏关的异姓为嗣习俗强调“抱养异姓三岁以下之幼子者”,此种异姓子有完全财产继承权。[43] 华琛在香港新界调查发现,乏嗣族人如果不能收养自己兄弟或堂兄弟的儿子,往往就从陌生人那里买下男孩继承。华琛认为,人们这样做是因为兄弟或同堂兄弟之子与自己具有较强的亲情纽带,抱养异姓子也可以通过长期共同生活建立亲情纽带,能够保证继子的忠诚及家庭财产的安全。[44] 斯图柯德在华南地区田野调查时发现冥婚名义上为死去的儿子立继,实际为自己立嗣孙作为继承人,人们解释立嗣孙是“害怕宗族的人欺骗并夺走自己的财产”,而嗣孙可以通过长期的共同生活建立亲情纽带。[45] 兼祧继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具有亲情纽带的嗣孙作为继承人。
一些以共同生活为基础的非亲属关系并不虚拟为宗祧继嗣关系,其财产继承关系也可以成立。如许多地方的异姓子并没有宗祧继嗣权,但这并不妨碍长期共同生活的异姓子享有全部或部分财产继承权。对于义子所生之子(即义孙),因为生长于家庭之中,各地习俗普遍认同为“自家人”,承认其与亲孙一样的地位与继承权,河北各县“若义孙则产于己家,虽义子所出,而情均天伦,固与亲孙无殊也”。[46]
社会生活需要促使新的宗祧继嗣观念及财产继承习俗产生,如同父同祖亲关系历来是乡村社会互助的基本群体,在乡村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兼祧制度就是为了保证同父同祖亲财产继承权而产生的继嗣及财产继承习俗,“始于乾隆年间,前代无有”。[47] 人们甚至也会因为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而不顾宗祧继承原则,如许多地方留媳招夫并继承财产,就是因为养亲无人,寡媳承担家计劳动,“实因本县农村经济使之然也”。[48] 在浙江吴兴、安徽广德等县,因为革命后“户丁稀少”,为了解决家庭劳动力和继承人,于是民间兴起“异姓承嗣办法”。在闽南,异姓继承普遍,就是因为当地房族争夺激烈,人们普遍多立异姓继子(即螟蛉子),以增强家庭及房族势力。[49] 而且螟蛉子等承担在海上贸易中冒险犯难的勾当,在以海外贸易为主要生存资源的闽南社会,螟蛉子往往掌握了家族盛衰命运。[50]
三、 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与宗族关系
以宗祧继嗣为基础的财产继承习俗对家庭-宗族结构的再生与维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弗里德曼认为诸子均分制度下的儿子潜在财产权对于大家庭分裂有着决定性作用,“往往会使基本家庭从联合家庭中分离出来”。[51] 近代习俗调查资料表明存在着此种儿子潜在财产权,如甘肃平凉县、浙江义乌县均有未分家析产的儿子“将家中财产书立约据,出卖与人”,其父母死亡后才投税过粮管业。[52] 潜在财产权往往引起兄弟间冲突,满铁华北调查发现大家庭内兄弟之间常常会因为子女多寡、子女教育费支出、浪费金钱、懒惰等发生矛盾,“收入和支出常常敏锐地支配着他们的大脑,往往是妻子算账而丈夫发言”。[53]
妇女奁产权也对家庭分裂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河北省顺义县沙井村,“妻子娘家带来的财产属于特有财产,与家产区别开来,自带财产是与家产区别的私产,所谓‘贴己’,称之为夫妇‘两人的东西’”。[54] 由于奁产的存在,大家庭内部的一对新夫妇往往“构成了共同体”,“他们被赋予某种经济独立性和追求更大的独立性”,于是“一个新家庭开始在家庭内部生长”,最终导致大家庭的分裂。[55]
诸子均分制度又造成了小农家庭之间的共业联系,或是由于财产本身存在着物理上不能分割的情况,或是为了便于生产和生活,分析后的家庭之间往往存在着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共同财产关系。在河北省宝坻县,家产分析后,井、碾磨、车、采土场、家屋宅地、进出道路等为共有公产。在栾城县寺北柴村,兄弟分家之后共有一部水车和大车、骡等现象较为普遍。[56] 家庭之间存在着共业关系使原来的大家庭关系并没有完全断裂,而再生出新的家族关系。当然,此种共业关系会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变化而改变,具有暂时性特点,此种家族关系也并不是一种强大持久的宗族分支关系。
以宗祧继嗣为合法依据的财产继承习俗也规定了一个父系继承的系统,宗族成员之间有着继嗣及财产继承方面的权力和义务,从而促进宗族关系的凝聚与宗族村落的成长。在促进宗族成长方面,南方养膳田作为祭产共业继承习俗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在养膳田地继承上,南北方习俗有所差别。在北方乡村社会,养膳田的继承仍然与养生送死有关,陕西蓝田县养膳地就是“父母生养死葬之业”,负责养生送死的儿子享有养膳田的继承权。陕西扶风县的养膳地是个例外,名为香火地,归主持家族祭祀的长子继承,实际上也大多用于生养死葬的开支。[57]
南方社会重视奉祀祖先,“蒸尝视为孝子仁人最要之务”[58] ,抽提祭产为一项重要社会习俗。富有家庭的父母亡故后,养膳田往往成为共同继承的祭产。虽然由于近代乡村财富向城镇的转移、乡村贫困化及新文化对祖先崇拜的冲击,养膳田抽提祭产甚少发生,但近代习俗调查资料及方志均有此习俗记载,如福建浦城“父母养膳约占诸子分产之半数,父母亡故,即以为祭产”;江西横峰县养膳田,“如父母均故,则拨作父母祀产居多”。[59] 宜北县家庭析产,“抽存一部分父母犹存作为养老田,殁后作为祭田”。[60] 与此同时,在四川等南方地区,与北方长子继承祖宅习俗不同,有“分爨时除留祖宅”作为共同财产的继承习俗。[61]
此种祭产、祖屋的继承为家族共同继承,成为宗族凝聚的物质基础,也是宗族关系成长的基点,中江县的风俗调查说: “兄弟析产分居各为一家,遗产多者则留一份为蒸尝,共占蒸尝者则分别为宗族,其无产或遗产少者则各随生活而人他适,有家制而无族制者多矣”。[62] 南方乡村土地关系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有共同继承的祖先祭产较多,“诸族各有祭田,其祖宗遗下以备祭祀者为血食”[63] ,其中许多祖先祭产就是由养膳田转化为祭产。共同继承祖先祭产的子孙 “不论族服疏远”均可参加集体祖先祭祀活动,“皆设有祭银、祭田以赡其祀”;[64] 同时共同祭产可用于宗族的赡济助学及公共事务开支,“子孙贫者因得分惠,而资以振之”[65] ,从而构成了宗族生长的物质基础。
在弗里德曼的中国宗族分支理论中,公产是宗族分支与凝聚的关键,拥有公产的“小族支会不断成长,成为一个大而繁荣的合作单位”。[66] 近代乡村财产习俗调查资料可以对弗里德曼理论作一个补充:这种带来宗族分支与凝聚的最早公产主要就是养膳田转化而来的祭产和祖屋,由于其共同继承特性而促进宗族关系的凝聚,密切联系的宗族群体因此而成长。
北方社会的养膳田主要用于生养死葬,剩余也多由家庭继承,缺乏共同继承的祭祀公产;而长子长孙田及香火地等属家庭私产,且早已失去了祭田的意义,临县长子长孙田“初不知为主庙祭而设”,兴县“析产者亦拨长子、长孙田,然不知其为祭设也”。[67] 于是造成了祖先祭祀的缺乏,一般人民的祭祀活动,“祭品不必备物,视农家所恒有者,仪文简略”。[68] 缺乏祖先崇拜缺乏宗族公产物质基础,祖先崇拜淡薄,“村民自祖以上名字皆不能知,安望其洁蠲奉奉祀处”[69] ,乡村社会祠堂稀少,北方宗族关系就会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南方社会恰好与此相反,养膳田转化为祭产,祭祖活动又强化了人们的祖先崇拜文化心理,宗族祭产不断积累、合并与扩大,乡村社会普遍出现大规模的祠堂公产,进一步强化了宗族关系。
财产继承习俗与宗族关系也是处在相互作用之中。在乡村财产继承过程中,宗族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在一些地方,析产分家的中人是亲族与外亲、乡邻的结合,如高邑县家长分产时,需要“约同家族长辈或乡邻中洞达事理者”均分财产。[70] 在许多地方,中人就是宗族势力,如黑龙江各县分析财产“由主持家务者召请亲族公同议定”。而且族长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如清苑县“凡同族遇有继承分居事项,须有族长议定继承,书立继单”。[71] 特别是在非亲子继承的财产继承或争议较大的亲子财产继承中,习俗上往往由族长代立分书,族长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家庭父权与宗族构成了一种相互制约关系,宗族主要依据宗祧继嗣原则制约家庭父权的财产继承安排,在栾城县寺北柴村,“假如父亲的遗嘱不公,本门亲长或族长可以改变”。[72] 在山东聊城、山西新绛县、浙江富阳县,赘婿继嗣并继承女家财产均须经宗族同意。[73] 尤其是在南方宗族关系强大的地方,家庭父权作出违背宗祧继嗣原则的特殊财产继承安排,须经亲族或宗族认可方能生效;[74] 非亲子的立继继承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宗族势力的操纵与影响,各地宗族均有不得异姓乱宗规定, 1934年的武昌张氏宗谱“凡例”规定:“倘溺爱异姓而不择立本宗者,须由同族将其产业捐入祖祠,以作祭业,而除其名,永不入谱”。[75] 异姓财产继承人往往面对着宗族势力的强大压力,难于在村落宗族立足,如湖南长沙、湘潭、衡山、湘乡等县,养父母去世后,“义子非遭嫡庶子之苛待,即遭亲属之干涉,其或夺其财产而逐之”。[76] 四川蓬溪县的抱子多为“各族属轻视欺凌”。[77]
一般说来,宗族关系强大的地方,其财产继承中的宗祧继嗣原则就更为严格,而且更多地照顾亲族及宗族的利益,如湖南、湖北各地择继有分润亲族的习俗,“未立各人亦各分给若干财产”。当然,乡村宗族社会毕竟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家庭父权仍然是影响财产继承的基本权力,宗族有时也会与家庭父权达成某种妥协,如江苏句容县赘婿继承的家庭“须纳资于祠,其婿即可登谱顶门,享有被继承人一切之权利”。[78] 但更多的南方宗族并不会因金钱出卖宗祧继嗣权,而是承认异姓子的家庭财产继承权,并不承认他们具有宗族的正式谱系地位,而是将异姓子列入非正式的谱系或是有区别地列入谱系之中,湖南长沙、浏阳等县宗族将异姓子列入副谱或零谱,江苏武进、浙江诸暨、福建建阳等县宗族是在谱系中标明义子继子抚子螟子等字样,或者是在谱系中“亲生子则朱线,买养子则用蓝线”,或者是在谱系中分内外行以容纳异姓子。[79] 以此方法将他们区别于宗族,同时又将他们纳于宗族生活共同体之中。
而在一些宗族关系薄弱的地区,宗族关系还不能构成强大约束力,家庭父权在立继方面就存在着更大的自主性,财产继承习俗中的择继、赘婿继承、异姓继承等就会较多,北方乡村许多较多的择继、赘婿继承、异姓继承与宗族关系较弱有关,如陕西蓝田县当地“人民大半不立宗祠,不修家乘”,异姓继承较多,“并无户族以异姓乱宗名义出而理论”。[80] 可以认为,南北方宗族关系强弱差异是造成南北方财产继承习俗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注释
[1]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年,第126页。
[2] 仁井田升《中国 农村家族》主要以华北满铁调查为基础研究中国乡村家族社会,其中涉及到近代华北乡村财产继承习俗问题;沃尔夫、黄介山的著作(Arthur P.Wolf and Chieh-shan Huang,Marriage and Adoption in China,1845-1945,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0)以田野调查材料及户口登记材料为基础研究台湾三峡地区婚姻与收养制度,其中涉及到过继子与财产继承等问题;斯图柯德的著作(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89)以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研究近代珠江三角洲的自梳女问题,其中涉及到女子的宗祧地位和财产继承权问题。华琛的论文(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Vol.10,No.2(June 1975) ,293-306.)则对香港新界的过继习俗作了研究。拙作《近代长江中游家族财产习俗制度述论》(《中国社会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也对长江中游乡村社会财产继承习俗作了一些探讨。
[3] 司法行政部编:《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录》)(二),1930年,第1317-1360、1368、1572-1573页。
[4] 河北栾城县寺北柴村的调查,见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4页。
[5]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4、1580-1583页。
[6] 《调查报告录》(二),第1296、1676、1517页。
[7] 《万全县志》(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书目文献出版社,第222页。
[8] 《调查报告录》(二),第1446、1754、1638、1654、1669、1514、1488页。
[9] 《调查报告录》(二),第1572-1573、1579-1580页。
[10]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07-108页。
[11] 《射洪县风俗调查纲要表》,《蓬溪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新宁县风俗调查报告》(1948年),湖南省档案馆33-1-270卷;《博野县风俗调查纲要》,《河北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民国二十三年九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6卷;《利津县风俗调查纲要》,《山东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民国二十一年六月,二档:十二全宗18257卷。
[12]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5页。
[13]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o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p78,p84。
[14] 《调查报告录》(二),第1363、1789、1807、1658、1361、1298页。
[15] 《 沅陵县志》(清光绪二十八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609页。
[16] 《调查报告录》(二),第1535-1536、1741、953、343、1078-1079页。
[17] 在湖北,汉阳等7县准立同姓不宗之人为继,在麻城等2县则不得立同姓不宗之人为继,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626、1655页。
[18] 仁井田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6页。
[19] 《调查报告录》(二),第1639、1659、1685、1693-1694页。
[20]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5、1750-1751、1812、1481、1492、1522、1421、1297、1764、1497、1486页。
[21]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3-1747、1789、1713、1644、1785、1376、1659、1807、1770、1727、1704-1705、1569-1570、1462、1770、1466页。
[22] 《调查报告录》(二),第1743、1797、1476、1500、1447、1453、1771、1436-1454、1724-1730页。
[23] 《调查报告录》(二),第1458、1749-1750、1763、1589、1753、1765、1374-1375、1794、1473、1597-1598页。
[24]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5、1298页;《高邑县志》(民国三十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0-111页。
[25] 《调查报告录》(二),第1721页。
[26] 《调查报告录》(二),第1500、1549页。
[27] 陈其南:《家族与社会 -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151-158页。
[28] 《调查报告录》(二),第1488、1380、1375-1376页。
[29] 陈奕麟:《由‘土著观点’探讨汉人亲属关系和组织》,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1期,民国85年春季。
[30] 《调查报告录》(二),第1706、1784、1476页。
[31] 石磊以华北地区为例说明“宗”的继嗣特点,石磊:《房与宗:两种不同结构类型的汉人继嗣体系》,陈奇禄院士七秩荣庆委员会:《陈奇禄院士七秩荣庆论文集》,1992年。
[32] 《调查报告录》(二),第1316-1363、1310、1808、1387、1400、1427、1441、1454、1513、1514、1693页。
[33]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36-137 页。
[34] 《调查报告录》(二),第1754页;《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简称《调查报告录》)(一),司法行政部编,1930年印本, 300页;《同官县志》(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北卷),第69页。四川绵阳有“多有宗子分老宅习惯”(《四川省绵阳县风俗调查纲要》,二档:十二(6)全宗,18269卷),绵阳地区与陕西、甘肃交界相邻,疑为陕西移民习俗。
[35] 陈其南以华南地区为例总结了房的继嗣特点,陈其南:《家族与社会 -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第131-136页。
[36] 《调查报告录》(二),第1297、1422、1444、1722、1770页。
[37] 河南开封“率牢盆”等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381-1382页;山东东阿县“摔漏盆” 见《调查报告录》(二),第1394页。
[38] 《调查报告录》(二),第1394、1402、1318-1372页。
[39] 《玉田县志》(清光绪十五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242页。
[40]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77-178、114页。
[41] 《调查报告录》(二),第1463-1464、1634、1556-1558、1575页。
[42] 陈奕麟:《由“土著观点”探讨汉人亲属关系和组织》,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81期,1996年春。
[43] 《调查报告录》(二),第1743、1748、1567、1452页。
[44] James L. Watson,Agnates and Outsiders:Adoption in a Chinese Lineage,Man,pp298-302.
[45] Janice E.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 p96.
[46] 《调查报告录》(二),第1378页。
[47] 黄安《滠水吴氏宗谱》,卷首,凡例,1936年印本。
[48] 《洪雅县风俗调查表》:《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49] 《调查报告录》(二),第1554-1555、1479、1594页。
[50] 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1年,第154页。
[51]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王铭铭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页。
[52] 《调查报告录》(二),第1260、1037页。
[53]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224、104页。
[54]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26-127页。
[55] Maurice Freedman:Ritual Aspects of Chinese Kinship and Marriage, Family and Kinship in Chinese Society,edited by Maurice Freedma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0.p182.
[56]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 137-139页。
[57] 《调查报告录》(二),第1730、1737页。
[58] 《桂平县志》(民国九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下),第1051页。
[59] 《调查报告录》(二),第 1597-1598、1517页。
[60] 《宜北县志》(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下),第934页。
[61] 《中江县新志》(道光十九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上),第120页。
[62] 《中江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63] 《会昌县志》(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中),第1169-1170页。
[64] 《新化县志》(清同治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601页。
[65] 《蓝山县志》(民国二十一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590页。
[66] Maurice Freedman,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University of London:The Athlone Press.p53.
[67] 《临县志》(民国六年铅印本),《兴县志》(光绪六年重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09、597页。
[68] 《密县志》(民国十二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上),第42页。
[69] 《无极县志》(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7页。
[70] 《高邑县志》(民国三十年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110页。
[71] 《调查报告录》(二),第1317-1360、1295页。
[72] 仁井田陞 :《中国 农村家族》,第117页。
[73] 《调查报告录》(二),第1395、1418、1566页。
[74] 《江西省萍乡县风俗调查纲要汇编》(1932年),第二历史档案馆:十二(6)全宗18271卷;《常宁县风俗调查汇编》(1948年),湖南省档案馆33-1-270卷。
[75] 张佩华等修:《武昌张氏宗谱》,民国二十三年凡例,民国二十八年印本。
[76] 《调查报告录》(二),第1680页。
[77] 《蓬溪县风俗调查纲要》,《四川省各县呈报风俗调查纲要》,第一册,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二档:十二(6)全宗18268卷。
[78] 《调查报告录》(二), 第1685、1693-1694、1639、1659、1466页。
一、加强绩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省、州、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绩效考核,我馆于1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考评会议暨传承人座谈会,将在册的63名省、州、县级传承人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传承补助经费(省级8000元/人/年,州级2000元/人/年,县级1000元/人/年)共12.7万元,并签订下一年目标责任书。
二、加快田野调查,完善资料收集。
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馆共组织业务人员分赴阿猛镇石板房村、阿猛镇顶丘村、者腊乡那夺村、盘龙乡响水龙村、干河乡沙松冲村、干河乡红舍克村、江那镇邑勒村、江那镇脚侧竜村、稼依镇小石桥村等20余个村寨,走访50余人,开展田野调查,挖掘调查了10项非遗资源,完成调查报告10篇,图片100余张,音视频资料10余G。
三、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对外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重视,我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普及,一是在墨山广场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录音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二是深入阿舍乡斗南村、平远镇大新村、者腊乡批洒村、维摩乡白沙坡村、江那镇窑上村等6个省、州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省州县级非遗项目储备,下半年我馆将积极整理相关资料,按时立项申报。
一是继续做好省级项目《棒棒灯》、《彝族弦子舞》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的相关后续工作;
二是将整理遴选出的6项非遗资源即传统医药:付氏草药热敷疗法;传统体育:砚山民间传统武术;传统技艺:青砖瓦制作;传统民俗:回族圣诞节;传统音乐:唢呐演奏、洞泾音乐,拟申报为2019年县级保护项目;
三是将报批州文化和旅游局同意的壮族尝新节、彝族草马节、砚山民间武术、苗族膼芦笙、回族牛干巴制作共5项县级非遗保护项目,继续申报为2019年州级非遗保护项目。
白先生其人
笔者与白先生是同事。说到“同事”二字,笔者实在有些惭愧,一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大学教师,学术造诣与白先生相比自然是天上地下,二是我进入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工作的那年,白先生恰好刚从学院办理了退休手续。因此极为戏剧性的是,作为白先生同事的我,第一次见到白先生本人倒不是在学院里,而是在外地举行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
如同常规的新闻传播学研讨会一般,与会者的视野不自觉地集中到了单一民族(汉族)的新闻传播学术研究上,而轮到白润生先生发言时,他却开宗明义地重申了一个基本观点:“中国的新闻传播史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新闻传播史,不只是汉族新闻传播史,它是由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继而才开始他的主题发言。
后来对白先生的了解更多了,才知道他还有一个名字白凯文,其实是汉族人,只不过做的是少数民族的学问而已。而且白先生属于大器晚成型,1962年从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毕业后进入工人日报社当记者、编辑,1983年,也就是他45岁那年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进修,师从新闻学泰斗方汉奇和陈业劭先生,经先生指点,方才醉心于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史的研究,至今仍孜孜不倦。
笔者以为,白先生骨子中的学者气质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那就是:执着,勤勉,务实,求新,而正是这种人格上的气质决定了其学问的“气质”。
白先生其书
白润生教授的著作本本分量十足,绝非滥竽充数之作。笔者新近拜读的这本《当代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事业调查报告》则是白先生的最新力作,此书与之前著作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以量化研究的实证精神对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事业进行了工笔画似的勾勒。
《报告》与此前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同为国家“十五”社科基金项目“少数民族语文的新闻事业研究”最终成果,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为读者勾勒出中国少数民族新闻事业发展从古到今的完整面貌。
《报告》共分三部分:第一编为自治区编,是对全国五个自治区中的新疆、、内蒙古和广西等四个自治区的调研;第二编为多民族聚居省份编,顾名思义是对多民族聚居省份如云南、青海、四川和东北朝鲜族地区的调研,调研的对象甚至深入到了县一级,如对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研究等;附录部分则将七份调查问卷一一列出,方便读者将问卷与调查结果进行前后核对。
《报告》所研究的内容包括当地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历史、现状、问题、对策、受众评价等内容。而这些资料的获得除了依靠二手资料的收集之外,更多的是依靠上文中提到的调查问卷获得最新的一手资料。
本书共设计了七张调查表,分别是《我国新闻事业现状调查表》、《少数民族文字报纸调查表》、《少数民族文字时事政治性期刊调查表》、《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查表》、《民族新闻教育事业现状调查表》、《民族新闻研究事业现状调查表》和《受众调查表》,共计发放问卷千余份,涵盖了少数民族新闻事业的方方面面。
鉴于其对我国新闻事业的特殊贡献,在该书付梓之际,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外事委员会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启正,著名新闻史学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原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丁淦林先生为该书撰写了序。该书的价值可见一斑。
白先生其学术思想
笔者认为,《报告》一书从以下方面体现出其学术思想。
1.理论基础决定“学术大厦”
白润生先生的理论基础就是上文中提到的那一句话:“中国的新闻传播史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新闻传播史,不只是汉族新闻传播史,它是由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他所有学术著作都是以此为舞台展开的舞蹈,《报告》一书也不例外。
《报告》所研究的地域范围包括了四个民族自治区和其它的民族聚居省份,这些省份的面积占到了全国的64%,如果对全国过半领土面积上正在发生的新闻传播现状视而不见,那毫无疑问是中国新闻传播研究的重大缺憾。
如同很多数学公式一般,越是看似简单往往越是经过了复杂的推演过程。白润生先生基本观点的提出并不是一时顿悟之作,而是经过了长期缜密的研究和思考,而以此为基点展开的各项后续研究都是从不同角度为自己的学术观点构筑起一个完整、缜密的论据体系。《报告》一书就是论据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2.深耕细作而不遍地开花
即便是大器晚成,从白先生涉足目前的学术领域至今,至少有20多年的时间了。现在白先生在自我介绍学术研究领域时仍是只有一个:少数民族新闻史。与那些研究领域动辄横跨多个学科、纵跨上下五千年的学者相比,白先生的研究领域似乎太过简单了,而凡有学术鉴别能力的人都能知道,这简单背后所蕴藏的价值到底是什么。
中国学术界的浮躁有目共睹,与郭沫若、季羡林等前辈泰斗相比,目前学术界“脚踩多条船”的学者所体现出来的并非是其天才性,而是其功利性。只有专一于某一领域,方能把学问做深做透。
3.定量与定性:还原“田野调查”精神
田野调查是先生学术思想的核心。而田野调查,既包括定性研究,也包括定量研究,定量与定性,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
《报告》一书是整个少数民族新闻传播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整个少数民族新闻传播通史的研究提供了量化的论据,但这种量化研究又与统计年鉴有天壤之别,与定性研究互为犄角。
定性研究强调研究者自身要最大程度地融入事物发生的环境中去,以身临其境的感悟和解剖麻雀的方法去解读现象发生的原因,而定量研究是指确定事物某方面量的规定性的科学研究,就是将问题与现象用数量来表示进而去分析、考验、解释,从而获得意义的研究方法和过程。定量,就是以数字化符号为基础去测量。定量研究通过对研究对象的特征按某种标准作量的比较来测定对象特征数值,或求出某些因素间的量的变化规律。由于其目的是对事物及其运动的量的属性作出回答,故名定量研究。定量研究与科学实验研究是密切相关的,可以说科学上的定量化是伴随着实验法产生的。
有人说人文学科缺乏实证精神,事实上就是批评了现在很多学者重定性研究而轻定量研究的现象。
之所以少有人做定量研究,一是因为实验方法的设计非常繁琐,需要进行大量调查等论证工作;二是实施过程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周期漫长,远不如坐在家里发发感慨来得简单;三是定量研究比定性研究的工作更为基础,所获得的大量数据成果一旦公开发表,往往都被其他学者借用去,而数据最初的获得者却被人所忽略,有为他人做嫁衣之感。
但白润生先生的《报告》一书,则采用了实验法中的问卷调查法,在全国共计发放问卷千余份,仅调查过程就持续一年之久,后期经过数据录入、筛选、初步分析和深入分析等多个环节。这个过程如果没有定量研究的相关知识,是很难去掌控和调度的。白先生用一种“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年过花甲重做学生,向其他年轻学者请教社会统计学的相关知识,甘当人梯地拾起了定量研究的旗帜,将我国少数民族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从宏观和感性的描述,转化成了一个个客观、精确的数字,让后续研究变得言之有据,不再是坐而论道。总之,《报告》一书,是田野调查精神的体现。
4.重新定位“编者”的价值
学术界人士更愿意当“作者”,而不愿意当“编者”,似乎“作者”更能说明成果归属的不可置疑性。但白先生在其著作中,大部分都是以编者的身份出现,《报告》也是其中之一。
这种署名恰恰从两个方面反映出了白先生做学问的两个闪光点:他不沽名钓誉,尊重从事项目中的每位参与者及其劳动成果,是谁写的就是谁写的,清清楚楚地列出来;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署名反而更加体现出白先生作为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研究“集大成者”的定位。署名为编者,但是从选题的策划、立项、研究范式的确定、提纲的建构、统稿的删繁就简、去芜存真,都凝聚了白先生一人之力。
在“一人掌舵,众人划桨”的学术思想指导下,少数民族新闻传播学研究才得以建立起了老中青结合的学术梯队,也使得不同层次的人才在这个梯队中都有积极的态度,这对整个学科的发展裨益极大。
所以,我对大学生活格外向往,倍加珍惜。
我来到位于河南新乡的河南师范大学,坐在课堂里,看到讲台上的老师我会非常激动,听课生怕漏掉一个字。尽管有些老师口音浓重,我听不大明白,但我会努力支起耳朵听,记笔记。不久,我发现,老师们的课与我的想象差别太大,教材要么太老,要么是老师自己编写的油印本,内容很难激起大家的学习兴趣,而且多数老师是照本宣科,我对所学的教育管理专业课很快就失了兴趣。那时候,没有互联网,也没有手机,大学生活比现在乏味得多。于是,迷茫的我开始到阅览室、图书馆里东瞅瞅西瞧瞧,寻找自己喜欢的书。
我搜寻到了不少自己喜欢的书,几乎没有一本与专业有直接关系。我找不到指导自己读书的老师,所以我是逮着哪本读哪本,从《道德经》《易经》《孟子》到刘震云、金庸小说系列,再到杜威哲学、中西美学以及古今中西人物传记等,没有章法可言,但是我看得高兴。
彼时,城市还未大规模扩张,大学校园在城市边缘,朝西走是市区,朝东北走是乡村田野。周末和节假日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一个人带本书到校外去读,有时候是乡间田野,有时候是城里闹市,所带的书从来不是专业书。不过,这些书或多或少地帮我了解了专业课的知识,开阔了视野。我慢慢跳出专业看教育,有不少新发现。比如,当我看到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的《不平等与异质性》,开始注意到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教育在社会中的位置和功能,我的毕业论文就是研究教育分流与社会分层关系的。有一次,我参加系里年度学术论文大赛,我用社会学里的转型社会的概念,以及社会化、戈夫曼的自我印象管理等概念和理论,来分析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道德教育里的现象。那时系里还没有老师、同学写过这样的文章,我的论文获得了一等奖(全系两个一等奖)。
我把自己的行动称作“带本书去游学”。在闹市读书,据说可以锻炼闹中取静的专注力。其实我不用锻炼,课堂再闹哄哄,我看起书和写起作业来都是旁若无人。到闹市读书还有个好处,就是不读书时,可以观察路人。更重要的是,漫无目的地走好些路,一路上的风景不可预料,还锻炼了身体,放松了心情,激发了思考。从大学校门到火车站是一路公交车的始发和终点站,有时候我会带本《道德经》走个来回,一路上看几句后合上书,边走边琢磨,偶有所得,会心一笑。
我也时常去田野里游荡。有一次走得太远了,迷路了。正是秋收时节,玉米地里有母子二人在收玉米,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我和他们攀谈起来,并帮他们收玉米。儿子读中专,周末回家,下午就返校。中午,他们邀请我回家吃饭,于是我见到了这家的父亲,不善言辞,用驴车帮人送砖石,所以母亲负责庄稼。午饭是提前包好的饺子,饭后儿子返校,我继续帮忙农活。那天回校已经天黑,我却很开心。研究生时看到了先生的《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等著作,才知道,我这样的活动算是朴素的、无意识的社会学社区研究的参与观察和访谈实践了。
大学几年里以带本书游学的方式,跟偶遇的人们攀谈之间我了解到人情世故,社会百态,也让我多年以后对研究生阶段所学的社会学专业有了更多的了解。
我还记得大一在迷茫中搜索书籍时,发现了人民出版社刚出版的《文集》第一卷和第二卷。我随手翻看,就被吸引住了。最让我震动的是几篇调查报告,尤其是《长岗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调查记录非常详细,甚至有几只鸡、几只鸭、几块黑板报、几个理发师都记录下来了。这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我开始留心社会调查。本科毕业后,我考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报到前的暑假,我在家乡,正好赶上农村分地调田,一旦确定分地后30年不变,牵涉到全村老小。我本能地开启了社会调查模式,开始留心村中调田事件的枝枝节节:人口情况,土地数量,原来的分地规定,这次的变化,为什么有这样的变化。我把观察到的记录了下来。研一下学期,郑也夫教授的理论课要求写篇经验论文为学期作业。我当年的记录材料派上了用场,我不仅完成了作业,论文还发表在了《社会学研究》上,这是我的学术处女作,反响挺不错的。我到美国读博后,曾给明尼苏达大学修社会学课的本科生上课,我会要求学生街头、校园、家庭或者公交车上做调查,有时还要做访谈,写出报告。每当这时,我都会想到自己大学时,拿本书在城里或者乡村“游学”,误打误撞中我是在做朴素的、尚不成体系的社会调查,用先生的话说是“从实求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