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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根据市、县爱卫会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机关单位卫生标准的要求,我院把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使创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有总结。成立了由院长同志任组长,副院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中心卫生室主任为成员的镇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动了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近两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和创卫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把爱卫、创卫思想植根于广大群众心中,把创卫工作渗透于家庭、传播于社会。首先,医院、各中心卫生室设立了17个宣传栏作为固定性健康教育阵地,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其次,印发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相关健教宣传资料10万余份,材料入户率达96%。再次,医院以“创卫”为契机,聘请专业人员分季节、分人群讲解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卫生咨询服务,重点讲授常见病、多见病的预防知识。共开设专题讲座10余期。同时,大力宣传我院爱卫和创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创卫作中广大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为创卫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促进了健康行为的养成,形成了个个讲卫生,人人爱清洁的良好风气。全镇卫生知识入户率达95%以上。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把创卫宣传与“讲文明、树新风”、“改善发展环境”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6?5世界环境日”等创卫宣传活动6次。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按照《<省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滨州市各行各业卫生标准》、县委、政府“创卫”目标和镇卫生院创建规划,我院先后制订了《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住宅区卫生管理制度》、《绿化卫生管理制度》、《职工文明卫生守则》、《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制度,明确卫生目标和任务,强化管理,责任明确,奖优罚劣。
为保证职工身心健康,我院每年组织全体职工健康查体两次,并在每年的夏季为职工发放防暑用品和预防用药,防止各种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我院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健身活动,并多次组织全体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拓展训练,丰富了职工的生活,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重视“窗口”建设。就诊导医服务是面向群众的窗口。我院下设16个科室、15处中心卫生室,我们注重规范服务,树行业新风,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讲文明懂礼貌、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在搞好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服务窗口的卫生清洁工作。为搞好医院内部环境,我院筹集专项资金购买卫生工具和消杀药品(垃圾桶、电动喷雾器、84消毒液、奋斗钠等)。同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相关爱卫知识,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中有关卫生清洁的条款,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条款要求,对各科室及15处中心卫生室责任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得分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大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全体干部职工每天自觉清扫室内外和公共区域卫生,专人负责绿化区清洁,全院内外整体环境得到了明显改观。室内达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积尘、蛛网、垃圾、烟头及纸屑,无卫生死角;废纸篓、痰盂、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整洁;厕所达到瓷砖化、水冲化、无鼠、无蝇、无污、无臭味。我院在宜绿地带、办公区、生活区栽种草坪、树木及各种花卉,有大叶女贞、小叶女贞、垂柳、紫叶李等树木80余株,绿化面积达1200余平方米,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积极开展巩固创省级卫生镇活动。我院紧紧围绕镇 党委、政府创建国家卫生镇为目标,积极支持配合参与镇爱卫办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创卫生城镇和除“四害”等活动。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按县爱卫会统一部署,每年四月、十二月份在全镇范围内集中投放鼠药两次,并搞好复查,及时补药。
在以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爱国卫生、创卫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措施,求真务实、强化管理、搞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奖优罚劣,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今年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顺利通过,不断提升我院的卫生文明形象。
(一)卫生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对15个乡镇卫生院分院、门诊部实行承包经营机制改革。在去年4个全员聘用制改革单位试点的基础上,对其余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改革,改革率达100%。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县医院综合医技楼、中医院住院楼均进入后期装修阶段;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一层主体已经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综合门诊楼竣工投入使用;凤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正在公开招标;黄金分院门诊楼建设已经定点;16个乡镇卫生院各投资1.5万元医疗设备已经立项。
(三)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了60个标准化卫生室医疗设备配备计划和人才培训方案,将贫困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并列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有序推进,评审资料初步完成。以乾佑河沿线乡镇为重点,在全县16个乡镇、32个村开展创建卫生镇、村、示范户工作,争取了1000个农户改厕投资项目。组织技术人员指导营盘、乾佑镇7个村的初保工作,开展了“卫生下乡”活动。
(四)卫生执法工作受到好评。举办《食品卫生法》专题宣传活动3次,调离“五病”人员18人;巡回检查城区及乡镇食品生产、经营户1500户次,限期整改80户;完成水质常规监测6次,水质全分析1次;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4次。对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医疗废弃物管理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五)预防保健工作进展顺利。计划免疫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专家检查。积极处理高垣菌痢流行事件,对曹坪出现的腮腺炎病例及时隔离治疗,控制了疫情的传播。组织地方病专题宣传两次,对居民户碘盐抽样320份。对全县肺结核病人进行全免费督导化疗。对乾佑河沿线0-6岁儿童免费健康检查,及时矫正儿童常见病153人。
(六)行风政风明显加强。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药购销管理。县医院继续实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其它医疗单位采取跟踪采购和组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坚持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工作职责、办事程序、许可项目、责任追究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旅游开发配合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五一”节前将16家有特色的中医药保健服务项目推向市场,多次到盘龙产业园就实施中医药保健康复中心的征地和实施问题进行研究。配合搞好中医药展览馆筹备工作,中医药历史文化展馆内容的撰写和实物征集已按时完成,并交招标单位设计。同时,对提交卫生局办理的6件建议、提案全面办结。
半年来,我们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二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还很薄弱;三是爱国卫生工作任重道远,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亟待增强,重点集镇及旅游区“农家乐”的村容村貌还需进一步改善。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成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发挥好牵头、协调、指导作用,督促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向国家爱卫会的申报工作,深入开展卫生村、卫生示范户创建活动,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申报合作医疗试点。起草合作医疗审批报告,组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完成农民医疗消费基线调查,拟定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启动小岭镇卫生院黄金分院、营盘中心卫生院药王门诊部门诊楼和凤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建设。落实陕西省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各乡镇卫生院配备1.5万元设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发挥基层街道的职能作用,总结和发扬创卫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努力成为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二、创建范围
全市10区120条街道是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主体,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推进创建活动的主要责任单位。县级市可参照各区的做法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实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市民满意度等8个方面的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街道创建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网络完善、资料收集齐全、组织协调有力、宣传氛围浓厚,辖内单位和居民对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知晓率达95%以上。
(二)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辖内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落实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设置烟草广告等法规规定,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控烟、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
(三)市容环境卫生。环卫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路面清扫保洁率达100%,粪便、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实现12小时动态保洁;公厕管理责任落实,达到卫生标准;垃圾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实行密闭化运输。市容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沟渠畅通,无污水坑洼;绿化、美化良好;街(巷)内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写、乱张贴、乱停放、乱堆挖以及随地吐痰现象得到控制;河涌、池塘无飘浮垃圾,周边环境清洁;公共场所和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的知晓率达95%以上,沿街(巷)单位(店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保洁良好;临街(巷)楼房阳台整洁、规范;辖内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肉菜市场管理制度完善,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收集(运)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达标,食品摊档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四)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责任到位,防害除害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完整,监测数据可靠;鼠、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无与病媒生物有关的传染病暴发疫情;辖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小于2%;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不小于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不小于95%。
(五)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对外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完备,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食品卫生。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无超范围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00%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食品保藏等设备设施齐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齐全,无销售过期食品。
(七)单位和社区卫生。街道辖内单位和社区(含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厕所达到卫生标准,有专人负责保洁;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无违章建筑,各类飘篷、招牌广告和防盗网设置整齐;辖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卫生及环保要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
(八)市民满意度。辖内居民对街容街貌、路面保洁、公共场所、公厕、饮食行业等方面卫生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创建程序
(一)暗访调研。街道提出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申请,经区爱卫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爱卫办进入创建程序。市爱卫办在接到街道创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创建标准对申请街道进行暗访调研。暗访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暗访结果。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可进入技术评估环节。未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暗访调研;如仍未通过暗访调研,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二)技术评估。根据市爱卫办暗访调研结果,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技术评估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评估。创建街道在接受评估时,应提供依据创建标准所作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区爱卫办的初评意见。技术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评估结果。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可进入考核鉴定环节。未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技术评估;如仍未通过技术评估,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三)考核鉴定。通过技术评估后,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接受考核鉴定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结束当天,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鉴定结果。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可进入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环节。未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考核鉴定。如仍未通过考核鉴定,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四)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市爱卫办将对通过考核鉴定、拟以市爱卫会名义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单位在市属媒体上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爱卫会正式命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制度保障
(一)申报制。“**市星级卫生街道”共分3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经各区爱卫办初步审核,各街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爱卫办提出创建申请(**8年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为保证我市创卫工作的连续性,**8年3月20日前已获“**市模范卫生街区”的街道,如申报一星级卫生街道,可不经过暗访调研,直接申请技术评估;如越级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的卫生街道,仍按创建程序执行。
(二)晋级制。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创建街道可以逐级或越级申报星级卫生街道。
(三)交叉考核问责制。由市爱卫会统筹、市爱卫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区循环交叉检查的模式,每半年对全市所有街道开展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分项评分排序,经技术分析后通报全市,以此推进星级卫生街道的创建工作。凡巩固创卫成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以及影响星级卫生街道创建工作的部门、单位,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奖惩制。经市爱卫会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街道办事处可获得市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爱卫办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确定)。市爱卫办每3年对星级卫生街道进行一次复评,同时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街道,将降级或撤销其“**市星级卫生街道”称号。
(五)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参与创建的街道主要领导一旦出现违纪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市爱卫办将立即取消该街道的创建资格。
(六)《**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评分标准》和《**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命名办法》,由市爱卫办根据本方案中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的标准和程序另行制订。
六、责任分工
市爱卫会负责全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市爱卫办具体负责对创建街道实施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
各区爱卫办负责辖内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初评和申报,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每半年组织辖内街道参加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创建工作负总责,并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本地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各区政府和区有关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推进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其中,各区政府为推进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推进创建活动的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到2010年底要有90%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城乡结合部到2012年底要有85%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
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和参加各区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考核标准,按期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组织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巩固创卫成果、参加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履责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考评,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资金投入,按照提高资金利用效能、引导基层投入的原则,相应安排部分城市维护资金,促进创建街道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延续,也是发挥街道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创卫成果、把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载体。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加强领导,明确标准。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街道创建活动的领导,明确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办法,引导基层街道科学、依法和高效行政。
为了确保我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为主线,以加强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为主要任务,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省市联动、属地治理、一岗双责、突破重点”的原则,在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全院之智,举全员之力,全面完成我院承担的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创卫职责,负责做好市卫生局创卫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全面创建、巩固提高等阶段,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指标任务,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工作措施,实现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任务全部达标。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上旬)。召开全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科室部门,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院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二)全面创建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20xx年6月上旬)。各科室、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初审和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提升,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
三、工作任务
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学习《济南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手册》,按照《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以下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2、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积极搞好院内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物业管理科、总务科)
(二)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社区管理科)
(1)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形成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能随时提供近三年来有关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
(2)健康教育机构编制人员落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包括电脑、彩电、投影仪、照相机、录像机、幻灯机等,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活动经费。
(3)健康教育部门有管理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检查考核。经常组织对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自编制作,每年不少于8种。
2、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管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院区>,左金良<社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门诊部、护理部、社区管理科、医务科)
(1) 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读报栏。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板报每月更换一期,做到图文并茂。
(2)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健康教育列入常规工作制度。
(3)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咨询。门诊和病区必须使用市统编健康教育处方。卫生报刊发行到科室和病房,并通过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座谈会及口头交流、文字宣传、音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
(4)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各类健康节日的宣传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
(5)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在询问调查中应能解答出相关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
3. 开展创建省级或市级无烟医院活动,医院有禁烟制度和标志,做到地面无烟蒂,有控烟劝导员,会议室、接待室、候诊室和病区等室内禁止吸烟,无吸“游烟”者,设有室外吸烟区,控烟工作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三)环境卫生
1、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设置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经费支出计划。实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全面提高整体环境质量。环境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安保科)
(1)路面全面硬化、平整、无破损、无坑凹,环境整洁。
(2)下水道完好,井盖齐全,排水畅通及时,无垃圾堵塞现象,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
(3)建筑物整洁美观,无违章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沿街房屋建筑遮阳篷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污垢。临街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
(4)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垃圾收集容器要密闭,配置齐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以及痰迹。无乱挂、乱晒的衣物及其它物品。严禁焚烧枯草、树叶及生活垃圾。
(5)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6)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秩序、包看护)责任制,做到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日常管理规范。
(7)广告牌匾、门牌设置规范、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破损和油漆驳落。禁设布条类横幅广告。
(8)照明设施完好。积极推行供电、通讯、有线电视、路灯等各类线路进入地下管道。
(9)环境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和宠物现象。
2、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定时定点清运,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应为水冲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物业管理科、爱卫办)
3、院内景观水面清洁,水质良好,无飘浮垃圾、杂物。(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总务科、爱卫办)
(四)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感染性疾病科、门诊部、社区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计划,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度、季度监测资料。
(2)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网,充分发挥卫生防疫、防病业务指导作用,不断加强对各科室部门的业务指导。
(3)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社会宣传。
(4)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有专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应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片所有应填写的项目。
(6)定期组织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做好记录,并有专门的调查报告。
2、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孙玉凯<院区>;责任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门诊部、社区管理科)
(1)在综合医院内设传染病病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传染病门诊。
(2)感染性疾病科有专职或兼职人员。
(3)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医院开设肠道和发热门诊。
(4)不发生因医院管理不善、消毒不严导致传染病交叉感染而引起的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死亡事故。(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
(1)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等)、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加强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制定针对性预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监测和监督,掌握消毒质量和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4、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应急办、医务科)
(1)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实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2)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和有关的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漏报率应低于2%。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入托、入学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责任领导:左金良<社区>;戴炳光<护理>;责任科室:社区管理科、护理部)
(1)预防接种门诊按日接种或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接种日,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2)常住人口儿童建卡(证)率达98%以上。
(3)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卡介苗、乙肝、麻疹、百白破、脊灰)接种率均达95%以上。
(4)产房、新生儿室工作人员应给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同时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有关标准与工作要求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接种程序和操作规范,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6)社区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6、建立健全输血科的管理制度;工作符合规范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责任领导:孙玉凯;责任科室:输血科、医务科)
7、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器材设备管理科)
(1)医疗废物收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和落实各种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制度,做到管理上有制度可查,处理上有章可循。
(2)设置各种医疗用品的使用账册,将各种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回收纳入规范化管理,该账册应清楚地记录医疗用品的种类、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和最终去向。
(3)使用后的医疗废弃物专人收集,按要求分类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暂存处标示、存放规范,清运及时,防蝇防鼠摄食设施健全,医疗废弃物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明确区分标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4)严格遵守《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应建造污水处理站(房),污水处理站(房)应与病房、居民区等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所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装置应符合环保部门管理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5)被病原菌、病毒污染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工艺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的消毒剂安全有效。
(6)含有放射性、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
(7)污水排放到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时,以解决生物性污染为主,采用一级处理;医院污水排放到地面水域时,应根据水体的用途和环境部门的法规与规定,对污水的生物性污染、理化性污染及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全面处理,采用二级处理。
(8)按照环保部门的指导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健全、维修、维护等各项工作。
(9)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自我监测工作,没有条件进行检测应主动将经过消毒处理的污水送当地环保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不达标的机构应积极组织整改。
8、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责任领导:许孝新、彭波;责任科室:医务科、宣传科)
(1)医院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务人员均持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卫技人员职称证书)上岗。
(2)报纸不刊登、广播和电视不播放虚假非法医疗广告,院内无虚假非法医疗广告牌、标语。
(五)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2)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3)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疏通下水道沟,填平坑洼,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和闲置各类容器积水,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对所选用除四害药物要进行抗药性测定,有现场试验报告和应用评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3、按全国爱卫会相关规定要求,对辖区内的四害密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按月、季、年整理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爱卫办、总务科、物业管理科)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厘米×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建有布局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站内有合格的灭鼠毒饵。
(2)灭蚊标准: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3)灭蝇标准: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责任领导:左金良<院感>、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餐厅、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2.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3.二次供水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责任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目标考核组(三个)、宣传动员组、经费保障组、志愿服务管理组、督查组。各科主任、负责人是科室部门创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高质量完成创卫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22号)和《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
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四城同创”、城市管理行动、“健康”等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强化督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对《省爱国卫生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爱国卫生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根据人事调整和现阶段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需要,对市爱国卫生委员会进行调整(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爱卫会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切实解决爱国卫生机构网络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等问题,确保爱国卫生各项任务更好地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等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各级爱卫会作为同级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统筹协调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依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交流与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工作述职、工作会议、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按照职责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要依法履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任务,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一)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结合“四城同创”工作目标,市本级继续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市容环境卫生、背街小巷、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等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城市卫生的一些基础设施改造好、建设好。要将创卫工作与建立城乡卫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使创卫工作真正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工作,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要规范集贸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力争到2015年底,通过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全市实现以下目标:在巩固中心城区、4个县市城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创建,使1-2个县市城区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新创建2个省级卫生县城;20%以上的中心镇达到市级卫生镇标准,5%以上的中心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5%以上的村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1%以上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20%以上的单位或社区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或社区标准。
(二)切实抓好改水改厕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改水改厕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和供水到户,确保用水安全,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三)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地要依法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以环境防制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依托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开展工作,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降低“四害”密度,在开展经常性灭杀活动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开展集中灭杀,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督检查,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四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充实健康教育机构,强化健康教育观念。切实把防病指导思想从关注病人健康转移到同时关注健康人的健康上来,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要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健康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生理卫生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普及教育。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对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要加强流动人群健康教育,汽车站、火车站、餐饮场所、旅游景区等要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健康教育措施,加强卫生防病宣传。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特别是要广泛宣传普及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强化措施,确保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各地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拓宽爱国卫生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不断增加爱国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
一、结合实际,周密部署,认真组织
2009年9月23日,我乡召开了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动员会,认真安排部署了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并将具体要求形成文件通知,下发到各村委会、各站所,将责任明确划分到各村委会和各站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爱卫活动格局。同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四包责任制”,要求各村委会和各站所在9月24日至25日做好厕所、蓄圈卫生,保持厕所便坑、蹲位、地面、墙壁、屋顶清洁,抓好“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工作,治理清除孳生地,并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以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乡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的爱国卫生意识
乡党委政府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在国庆前夕,发动各村委会和相关单位在各自的辖区范围内,利用宣传标语、墙报、广播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卫生的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健康文明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三、狠抓环境治理,优化生活环境
9月25日,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一次爱国卫生活动,目前全乡共出动干部群众1.6万余人、车辆102台次,清除卫生死角320余处,清除垃圾杂物50余吨,疏通及清理下水道4300多米,水窖消毒4200余口,为消灭白色污染、抑制蚊蝇的滋生奠定了基础,有效降低了全乡“四害”密度,全面提升了全乡环境卫生水平。
四、认真筹集鼠粮,灭鼠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灭鼠、鼠粮的筹集,在今年春季大面积灭鼠的基础上,我乡共筹集鼠粮6.1吨,为灭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并将配好的鼠药由灭鼠投放小组在9月30日前投放下去,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卫生检查,加大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力度
由乡党政办、卫生院、安监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环境治理小组,以治理环境为突破口,全乡统一打扫卫生,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其中,共评出最清洁单位2家,并责令不清洁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加强对饭馆、公共场所、学校的卫生管理的监管力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行业卫生质量,确保了人民食品安全卫生。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在环境卫生整洁期间,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主题,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利用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的意义和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健康与卫生防病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改变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和卫生行为。特别是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服务室要派医务人员上街设置宣传点,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中小学要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劳动,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的氛围。
二、突出重点,大搞环境整治
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方位整治环境,要以环境卫生整洁活动为契机,抓住当前的大好时机,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卫生镇、卫生村工作成果,不断完善城镇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各村委会要对主要出入口、镇村结合部、主干道、河道、农贸市场和外来人口居住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消灭白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全镇环境始终保持干净整洁。
2013年以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全年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以服务人民健康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工作按序时进度分别通过部省以及泰州市的检查验收,并代表省厅接受国家卫计委检查,代表泰州市局接受省厅检查,全市卫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局党委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委”,局机关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市卫生局荣获泰州市局2013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奖,卫生系统被泰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行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被省卫生厅确认为全省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卫生系统在服务层次、保障能力、民生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足突出重点,服务层次取得了新提升
卫生部门是服务部门,搞好服务是卫生工作的核心和根本。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立足实际,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服务层次取得了新的提升。
提高医政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全年新增设置医疗机构2家,设置备案率100%。继续实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专项整治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医患纠纷处置工作预案,规范处置各类医患纠纷。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人民医院心内科获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区”称号。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开展农村中医创建。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氛围,构建服务网络,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集中设置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加强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以及泰州市基层中医药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开展中医知识培训,举办中医巡讲、义诊活动。市中医院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二级甲等中医院评审。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部署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3年7月1日,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15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10.9%;住院3.8万人次,较去年增加29%;药品配送率99.51% , 药品验收率99.79%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住招引、培训关键环节,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引进硕士研究生13名,副主任医师2名;录用编制内工作人员56人,劳务派遣护理人员68人。2名同志被省卫生厅评为“20__年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4名同志获泰州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二)立足统筹推进,保障能力取得了新突破
2013年卫生工作,紧紧结合行业特点,完善软、硬件配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筑牢思想基础,推动工作提效升级。
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普及。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稳步提高,在省卫生厅、财政厅组织的项目工作绩效考评中,我市获得项目资金全额补助。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任务完成率188%,规范服用率90%以上。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任务完成率136%。认真落实省“两癌”筛查试点任务,任务完成率为102.02%。
预防保健工作扎实开展。全面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举措,全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60例,无死亡病例,总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0.1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建成数字化门诊8家,以及主题公园、步道、 一条街等健康促进场所。市疾控中心通过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以及有效控制肠道线虫病考核评估。规范妇幼保健服务行为,保障母婴安全。2013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省卫生厅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实现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市卫生监督所被表彰为全省基层卫生监督综合业务先进单位。
卫生应急水平逐步提升。积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强化疫情监测,注重健康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实施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早检早治”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病死率”。抓好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有效处置1起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卫生信息化。组建了卫生系统信息专网和卫生院局域网,建成数据中心机房,集中招标采购终端设备,培训各类业务人员。至9月份,全面建成卫生信息化一期工程,并顺利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立足以人为本,民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市卫生工作按照新医改的政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联系实际,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在落实上下工夫,民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开展城乡卫生创建。健全卫生镇村(单位)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春、秋季爱国卫生运动“三进活动”,改善城乡卫生面貌。9月中旬,我市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复查。市人民医院获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沈伦镇安塘村、陶庄镇季平村被评为江苏省卫生村。全市共完成改厕30000座。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目前,项目已立项,正在办理招标前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向省有关部门申请专项补助,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办医条件。2013年,乡镇卫生院新建或改扩建业务用房6000多平方米,购置设备560万元。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各乡镇和监管部门职责及目标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专项整治和食品监测、抽样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制度上墙和健康证办理工作。在泰州市组织的2013年食品安全考核排序中,我市名列第一。
解决村医保障问题。全市有173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自愿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35名乡村医生享受政府财政定额补助。经市政府批准,明确了“曾做过乡村医生,目前没有编制人员,允许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由个人承担,正常缴费”的政策,全市共有249人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立每周例会工作制度,实施目标管理,及时了解创建进展情况。实行创卫网格化管理包保责任制,提高创卫工作的针对性。强化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责任分解表,跟踪督办,促进创卫工作全面开展。
(四)立足强基固本,管理水平取得了新提高
卫生工作面广量大,纷繁复杂,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紧紧抓住关键,把握中心,切实加强管理,增强整体实力,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取得了新的提高。
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定卫生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全系统共有3624人参与岗位聘用,合同签订率98%,完成泰州市局下达的95%的目标。
推进干部任用管理。完成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工作,对得分较低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任用程序,调整干部35人,社会反响良好。精心准备,周密实施,圆满完成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工作。
规范会计集中核算。编制收支计划,确保增收节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统一村卫生室会计核算,实施财务收支统一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用支出。下半年,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等费用大幅下降。
努力转变行业作风。加大行风巡查力度,实施医德医风电子考评,提升医德医风建设水平。加强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市人民医院率先在泰州市进行“阳光用药”监管平台建设。深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主题活动,推动廉洁行医。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相比,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还不平衡,城乡之间、单位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在公共卫生领域,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繁重,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体系尚待进一步健全,卫生执法监督能力尚需提高;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服务、学科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医疗卫生人才总体水平不高,高层次、实用性人才总量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现象比较突出;五是村卫生室债务严重,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彻底,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运行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六是卫生行风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等,上述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始之年,是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卫生事业协同推进、巩固提升的发展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卫生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水平提升为核心,以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制度为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应对各种挑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卫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增加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力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一)围绕综合管理的要点,大力推求提质增效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坚持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并重,保持三级医疗网络的稳定和完善,在拓展深化服务内容的同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 能。
落实医政管理举措。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意见》,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明确基本诊疗范围,推动建立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规范诊疗科室设置,提高手术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加强特色科室以及病案科(室)建设,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路径管理。注重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投入,强化医用设备管理。引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血液安全。创建平安医院,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条件。
狠抓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掌握项目政策要求、管理规定,提高实施效果。强化项目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增强社会认同感。深化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规范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体服务,推动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人规范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巩固爱婴医院成果,狠抓产科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履行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提升卫生执法能力。
筑牢三级医疗网底。根据省厅制定的标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配备村卫生室基本设备,增加业务用房。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实施卫生信息三级共享。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培训,力争使所有乡村医生培训两次以上,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强化乡镇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体职能,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尽快实施村卫生室门诊即时结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各项政策,制定绩效管理办法,保障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改变村医报酬“大锅饭”现象。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
加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基层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排查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案。将引进各类医药卫生类高层次人才作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开门路,多渠道、多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医疗技术服务层次。继续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缓解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矛盾。加快卫技人员梯队建设力度,优化卫技人员结构,提高业务素质。
(二)围绕医药改革的难点,致力推行机制创新
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主要由创新机制向巩固完善转化,要抓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利时机,梳理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深化机制创新,力争取得更大成绩。
深化公立医院后续改革。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专科建设,注重骨干人才培养,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分工有序的合作机制,城乡互动、良性循环的协作机制。三是改革运行机制。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以及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注重收入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深化中医先进单位创建。巩固中医创建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强化中医药人员培训,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继续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基本中医药设施。依托卫生科普、中医专刊、健康宣传栏,利用有线电视、宣传栏、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充分发挥中医学会优势,开展学术、义诊活动,提高群众中医药知识知晓率。实施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推进二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提升中医临床科室服务能力。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灵活的分配机制和用人机制。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设置岗位,完善岗位聘用制度,规范岗位聘用程序,真正做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升能降、工资能高能低,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努力推动民生改善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将契合深化医改的大好时机,认真应对各种挑战,抓住面临的重要发展机遇,明确思路,克难求进,狠抓落实,为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
建设卫生信息平台。按照“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实用高效”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适时启动卫生信息二期工程,构建全市卫生信息化“11351”总体框架。即建设一个数据中心(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一个卫生信息专网(覆盖市、乡镇、村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级高速专网),三个信息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数据库、电子病历信息数据库、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基础数据库),健全完善五大业务体系应用,实现各重点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在不同层级上的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加快推进农村改厕进程,继续实施30000座农村改厕任务。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要求,加大城中村、城郊村改厕力度,彻底清除村内露天旱厕。努力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改善镇村卫生面貌。结合三城同创,开展卫生保洁和除“四害”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城乡卫生面貌。持续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尽早启动项目土建工程。推动城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做好市中医院扩建工程征地、勘察、规划设计等动工前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精神,启动实施新一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改造基础设施,更新基本设备,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对房屋建筑面积低于20__平方米的建制镇卫生院,给予重点扶持,分步实施危旧房屋改造,力争到201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成率95%以上的标准。
(四)围绕卫生工作的重点,全力推进服务提升
四年医改,我们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健全工 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破解工作难题,逐步解决困扰工作的深层次矛盾,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持续推进创卫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切实发挥卫生部门在创卫工作中的参谋和协调作用,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促进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覆盖各行各业、社区居民和乡村。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染水处置工作。严格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对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断提高科学除“四害”水平。
一、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开展综合性疾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注重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及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一)辖区各医院均设有预防保健机构或专职人员,强化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1-12月份全区共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21种763例,总发病率为236.43/十万,无传染病死亡病例报告,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其中,重点疾病为:肝炎212例;菌痢251例;猩红热24例;肺结核81例;流行性腮腺炎26例;尖锐湿疣17例;淋病31例。
(二)1—12月份全区共使用生物制品19种,累计下发使用各种疫苗120198人份,“五苗”接种率达到95%。
(三)与区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建立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接种制度的通知》(殷卫[2005]5号文件),并按要求于今年4、5月份组织辖区各接种门诊对7岁、17-19岁人群开展了2215人次的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四)今年4月份,对区北蒙办事处大碾屯小学发生的12例水痘病例情况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对4例现患病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后,对该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目前患病学生都已恢复健康。
(五)在年初,成立了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及预备队,印发了《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举办了辖区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200余名参加的 “殷都区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班”。 加强了辖区7个集贸市场的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辖区160家经营鲜活禽类食品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掌握了辖区98家专业畜禽养殖户及高暴露人群情况,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制定了相应的人间禽流感防治预案,组建了人间禽流感防治机构,实行疫情值班制度,完善报告制度;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原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和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专项报告制度等,及时准确应对了人间禽流感疫情。
(六)印发了《殷都区卫生局关于加强SARS疫情监测报告的通知》,强调了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并对辖区各单位的SARS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了通报制度,根据4月份全国非典疫情情况,及时启动了疫情应急预案。
(七)为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搞好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区政府成立殷都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我局又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艾滋病防治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技术指导、对外交流、咨询服务等。并于今年8月份,开展了全区有偿供血人员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的HIV感染者底数。本次普查,共入户调查77491户,调查人口233392人,累计登记既往有偿供血人员217人,累计采血150人,查出HIV感染者1人,并对其和既往确认的1名HIV感染者进行了个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名。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一)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1—11月份,共组织90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为我区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奶制品、饮料、散装食品、月饼及化妆品市场等12项专项治理,检查单位(场所)2850户次,发现各类隐患195处,当即整改148处,限期整改47处,责令停业整顿4家,监控重大隐患1处,制作现场笔录1284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307份、处罚告知书11份,罚款8500元;查处过期、标识不清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2300公斤,奶制品150公斤,饮料875件;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12盒、无产品检验报告单的卫生用品20包。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市场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5人次,车辆5次,设置咨询台2个,宣传版面4个,发放宣传材料2700份,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课6班次21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采取了卫生监督科室分片包干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同时,利用对从业人员限期体检,集中培训等办法, 严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今年1—12月份共体检5737人,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823人;对52名职业禁忌人员进行了调离,调离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卫生许可证》审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的审查、发放关,做到合格一户、签发一户,1—12月份,共签发《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251份。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按法律管理、按标准评审,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行医21家,没收过期医用药品、医疗器械价值7000多元,罚款20400元。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卫生市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卫生秩序。
(二)根据《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圆满完成乡医注册工作,共计有219人通过信息确认免试注册,60人通过考试进行了注册。
(三)完成无正规学历再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共有219名无正规学历的卫生人员参加了无学历再教育学习(其中市中医药学校69名,市卫校130名,其它中专院校20名),为下一步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所(室)在岗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共有75人报名参加,其中,中医24人,西医51人,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59人。
(五)按照市卫生局新确定的年审工作内容,以“查问题、定措施、促改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六统一,八不准”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区215家医疗机构的年审、校验工作。在年审检查中,从医疗文书的书写保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外租赁科室情况、一次性卫生用品的使用与销毁、传染病的报告与管理、非典防治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促进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四、加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辖区广大群众。
(一)西郊乡卫生院、新兴医院、区直门诊所按照“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医疗卫生服务宗旨,提出“三个一切”、“五心”、“五有” 的服务措施,即: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接诊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治疗精心、让病人放心;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检查有人赔,出院有车送、回家有随访,热情为患者服务。西郊乡卫生院门诊接诊约3.8万人次,住院收治1900余人次,开展手术近1000台,业务收入 280余万元;新兴医院全年门诊接诊约2.5万人次,住院410 人次,业务收入112余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7万元;区直门诊业务收入10.3余万元。
(二)区妇幼保健所1—12月份,共计完成0-7岁儿童系统体检1896人,新建卡203人,入托体检2666人,病弱儿童建档5人,系统体检率达85%;妇女孕产期保健515人,新建卡69人,婚前体检22人,其它类别体检134人,围产期体检率8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共发放398份;门诊接待人数2150人次,妇女病普查1500人。
(三)为推动我区社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开展,结合我区卫生规划要求和社区居民需求,自今年6月份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对原有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迎接了省卫生厅组织的专题调研和督导。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分别是:梅园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纱厂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分别设在钢六区和钢二区。
五、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区卫生局成立了审办股,审办股充分落实授权内容,坚持热情优质服务,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从成立至今,共接待群众办事、咨询2300余人次,全年工作无投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9月份开展百分考核以来,卫生局窗口9月、10月连续2个月夺得“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称号,收到群众赠送“热情服务,执政为民”的锦旗一面。全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1150个,其中:食品类952个,公共场所类19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5470个,“两证”正确发放率100%。
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从2004年以来,共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180个,免费金额1800元;免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45个,免费金额7250元;免收个体医疗机构管理费11025元;合计19825元。
六、全力以赴,努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制定了《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台帐》、《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网络图》、《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百分检查评分标准》等,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了省初验工作成功。
(一)健康教育。在省初验之前,争取区政府成立了区健康教育所,在区卫生局、防疫站、教体局、西郊乡、各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健康教育组织,固定了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以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的健康教育组织为骨干,以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网络。
在全区共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68个,发放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13万张,健康知识应知应会手册近7万册,开展包括观看录像、参加讲座、有奖知识答卷、组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基本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3万份,行业创卫明白卡5000余份。
按照《安阳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病房、门诊严格按标准开展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健康教育处方制,在门诊、病房、候诊室等处均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讲解医疗保健知识,免费赠阅疾病预防宣传资料,确保了住院病人相关疾病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我区各医疗机构目前共设立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45个。
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学校均设置了健康教育课程,对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师资安排、教案编写、课程进度做了明确规定。各学校坚持做到了教员、课本、教案、课时、效果评价五落实。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均达到了100%。
(二)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类60条中涉及公共卫生系统的4类30条任务,进行认真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责任明确到位。先后制定印发了《殷都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于9月召开了“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动员会”,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及辖区380余家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我区卫生系统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五小”门店整治,夯实创卫基础。先后组织召开4次“五小”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转发了《安阳市“五小”门店专项治理标准》1200份,制作印发《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联合执法意见书》、《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控制决定书》和《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督查通知书》2000多份。
(四)认真搜集整理汇总归档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及局机关“创卫”工作文本资料,共装订成册五套33本。
七、其它重要工作
(一)截至目前,预算内收入完成102.5633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20.719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1.5万元,防疫站80.3443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3.3324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5050元,防疫站完成6.8274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6万元)。
(二)为顾全钢花路建设大局,西郊乡卫生院率先拆除了该院防保科、车库等部分建筑。区政府已经向市政府请示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搬迁后的原址上,以西郊乡卫生院的设备、人员等现有资源为基础,组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或殷都区人民医院,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制。
(三)筹建北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立项、 规划等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平面图、效果图已经出台,资金也筹措完毕。并已向土地部门申报了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卫生系统能够顺利实施,制定有关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流程图,参加了区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五)区防疫站检验室于今年第一季度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检验机构资格认证书》。
(六)于“5.8”世界红十字日,参加在市政广场举办的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0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动员活动,发放宣传品400余册。
(七)根据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印发的《殷都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通知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整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4名超出着装范围人员予以整顿清理。
(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卫生局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业主、局属各二级单位每个工作岗位等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22份。
(九)按照区武装部和区防汛办要求,分别成立了区民兵医疗救护队(55人)、卫生防疫队(30人)和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55人)。
八、存在的问题。
(一)区健康教育所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是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如果不尽快落实,将影响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卫生监督体制不顺畅,由于我区的卫生监督队伍在区卫生防疫站,而目前防疫站在工作中由于受经费供给方式的影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重收费,轻管理,这就是造成我区“五小”门店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建立一支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全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仍将低下,从业单位卫生状况很难有效彻底改观。
(三)西郊乡卫生院的经费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
(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项资金没有建立。
九、2006年工作目标。
(一)以艾滋病、禽流感、非典为重点,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建设,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
(二)切实加强免疫预防集中接种工作,“五苗”接种率维持在95% 以上,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发生,保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从业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全部达到100% 。
(四)加大全区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五)继续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
(六)预算内收入完成77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1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2万元,防疫站完成60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2万元(其中防疫站完成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7万元)。
(七)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2006年工作措施。
(一)争取区健康教育所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尽快到位,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按照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则,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方案下达后,尽快完成区卫生防疫站的撤并整合,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理顺体制,促使区卫生监督所成为一支专门、高效的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改变卫生监督方法、方式,提升我区卫生状况。
(三)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目标,把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真正、全面落实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西郊卫生院的搬迁重建的各项工作。
(五)按照《殷都区(2002—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争取区政府建立农村初保专项基金,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初保目标的落实。
(六)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实行微机化管理,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霍乱、O157:H7出血性肠炎、乙型肝炎、性病艾滋病为重点疾病,以高危人群、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加强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力度,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健全报告网络,防止疫情反复。
(八)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九)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加大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开展2—3次生物制品执法检查,确保生物制品供应渠道正规、制品安全。
(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碘缺乏病、降氟水质分析、鼠疫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全区病媒生物的杀灭和监测工作。
(十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配合国家食品打假,开展各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街头饮食摊点卫生设施标准》并积极推广,保证街头食品卫生安全;强化管理,严管重罚,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参加全省“百案评奖”活动;同时,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卫生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