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0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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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百分考核制,规范化管理护林员队伍。
为落实护林员职责,镇林站对护林员实行百分考核制度。考核主要内容涉及林区内护林制度建设、护林队伍建设、林政管理情况、护林防火工作、护林其他工作任务等方面。本次考评制度办法,采取平日考评与年内总体考评同步进行,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法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了护林员队伍。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镇护林员在年度年终民主考评中均达到90分以上,符合《护林员考评制度》的标准。
二、因地制宜,合理进行人员配置。
根据荆紫关镇特殊的地理位置,按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划分为两个联防区,并按十一人一组的办法,对人员进行统一调用和管理。第一责任区由史国强等十一人负责林区一切事务,第二责任区由陈奇涛等十一人负责。
三、责任到人,连片造林。
年度我站及早进行造林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在金家沟村和汉王坪村向全体护林员下达2300余亩新造林任务,划分责任到人,确保造林成效。由于措施得力,护林员2300余亩的新造林工程顺利通过省、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
四、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护林、防火工作。
在护林、防火方面,我镇护林员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职责。在辖区的各个交通要道,林区的村庄内刷写标语(包括林政管理、防火措施等),由镇林站在防火期前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护林员认真巡山,确保每月出勤达到25天以上,实事求是书写巡护日志,在巡山过程中发现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分层次上报。林站配备护林防火宣传车全年不间断在林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规定护林员在护林防火工作中不分区域、不分时间,出现问题做到最短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使损失降到最低。
五、人人参与,协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体护林员在林站经过统一培训,积极配合林改工作人员进行勘界勾图,确保确权到户,并配合工作人员消除在林改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使我镇的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六、及时测报,降低病、虫危害。
今年是我县林长制提升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努力达到“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目标。现将我县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领导重视。我县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杜少华总林长令2次,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及林长巡林工作。6月17日,召开2021年全县总河长总林长会议,制定《武宁县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巡护管理。我县大力加强专职护林员巡护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专职护林员,对专职护林员巡护进行每日通报,每月督办,已督办函2起。对巡护不到位的专职护林员进行督查督办,对不履职履责的专职护林员进行更换,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制度更新。对规范制度建设做好年度更新工作,更换了县级、乡镇级、村级林长制公示牌和更新了县林长办规范制度建设,明确每年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四)督查培训。为做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我县对部分乡镇林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专职护林员进行现场培训,增强其履职履责能力。
(五)开展宣传。为营造林长制氛围,我县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例如4月1日联合生态环保局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5月22日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极大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政策的了解,增强对野生动植物、林地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全面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主要问题
(一)巡护率不高
(二)乡镇制度更新不及时
三、下步打算
半年来,镇林业站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死守生态与发展的底线,坚持改革创新,以森林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依据,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全镇森林面积持续增加,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镇林业站2020年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回顾和2019年下半年的工作谋划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镇林业站业务工作方面
(一)森林防火。完成政府与部门、社区、村(居)签订防火责任书30余份,村(居)与村民组签订防火责任书365份,组与农户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两万余份。张贴州、县禁火令上千余张,发放各类防火宣传资料一千余份,悬挂宣传布标60余幅,配置6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宣传达上千余次,覆盖全镇所有村寨。镇、社区、村、组及护林员各级共同联防联控,采取重点林区、重点路段、重点村寨都有专人负责巡护和防守,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一旦发现火情都能得到及时扑救,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期间,无重大、特大火灾(省、州防火办无火灾记录),镇域内均发生一起“卫星火点”(森林防火卫星遥感监控技术),有效处理火情火警25起(政务110,群众来电),消除火灾隐患2300余起(窝火堆、烧田土坎等)。
(二)林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六个严禁”原则,将林木、林地管理工作纳入护林员的考核中,坚决执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查处、打击一切有损害和破坏林木、林地的违法行为。上半年,配合县林业局查处1起盗伐、乱伐林木案件。
(三)森林树木检疫。完成了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在镇林业站及护林员的共同努力下,普查的结果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但在新寨社区鼠场村万冲组出现天幕毛虫,在县林业局林业检疫站的指导下,镇林业站组织护林员完成对天幕毛虫的防治和检疫。
(四)经济林“三定三统”。一是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经济林种植9845.89亩(不含鼠场村新增320.45亩);二是2020年3月20日前新增种植高钙苹果850亩;三是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季度抚育10695.89亩。
二、脱贫攻坚生态补偿工作方面
死守生态与发展的底线,纵深推进林业生态补偿与与脱贫攻坚的关系,把脱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公益林、退耕还林同生态建设融为一体,力争林业生态补偿助力脱贫攻坚“一达标”。一是继续抓好我镇277名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的聘用和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服务林业工作的同时促使自己脱贫;二是继续开展好上一轮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小班地块的核实、申报、兑现,促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现已完成上一轮02、03年度和新一轮15年度,共三个年度退耕还林资金的兑现,并积极开展因复垦、账户信息错误产生的滞留资金的清理和兑现;三是继续抓好辖区内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的核实、申报、兑现,促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现已完成11-18年重点公益林和16-18年地方公益林资金的兑现,并积极开展因林权纠纷和账户信息错误等情况产生的滞留资金的清理和兑现;四是继续抓好易地搬迁迁出点的复绿工作,上半年协助县林业局完成18个整组搬迁迁出点301.6亩的复绿,13个迁出点申请退耕还林项目支撑整组搬迁迁出点复绿的图纸勾绘上报工作;五是加大因历史的局限性产生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现已梳理辖区内林权纠纷共90起,正在分类积极开展调处,进而提高群众的认可度,让社会更加和谐。
三、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
根据上半年工作安排,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局技术部门完成全镇森林资源大普查,完成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工作总任务的6278.5亩,完成2016年度退耕还林小班地块核查总任务的6147.95亩,完成镇域内几个重点项目的树木清点和补偿资金核算工作,现已核算资金共计20.38万元
四、存在的困难
1.因干部人事调整、林权纠纷及农户账户信息更换等原因,导致2011年-2018年公益林资金不同程度未兑现,资金共计125.59万元;
2.因年代久远、农户账户信息更换等原因,导致上一轮(02、03、04、05)4个年度退耕还林和新一轮(14、15、16)3个年度退耕还林资金不同程度未兑现,资金共计管护费18.66万元,粮食补助21.48万元。
3.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关键之年的政治背景下,镇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工作开展困难。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对公益林管护资金进行核查,镇林业站联合镇财政所对公益林资金开展“回头看”,严查不按程序签订管护合同,弄虚作假的行为。秉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原则,对前期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进行二次核查,确保公益林资金管护“零”问题,公益林资金“零”滞留的“双零”目标。
2.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也开展“回头看”,重点对新一轮(14、15、16)3个年度退耕还林小班地块进行核查,对地块重叠、复耕等情况的小班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3.对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的生态护林员工作考核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梳理,并对277名生态护林员和11名天保护林员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对年龄超限、肢体带有残疾等严重不符合护林员聘用标准的进行解聘处理。
4.经过梳理,镇域内林权纠纷共计90件,下步将对其进行分类,就处理的难易程度下发至村(居)攻坚队开展处理。
5.“防字当头,严管重控”的开展好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森林防火工作,管火先管人,教育是基础,重点抓好277名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及管理。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
6.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六个严禁”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基层力量,纵深开展“滥砍滥伐”查处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建成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目标,我县于*年进行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完善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建设生态公益林557832亩。根据《*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国有林场)和有关责任单位必须抓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我县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
(一)机构设置
1、建立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机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县林业局设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日常工作人员,部署协调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
2、各乡(镇)成立生态公益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护,专(兼)职护林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也要成立相应管护领导小组。
3、各行政村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生态公益林建设界线,制作宣传标语,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确定护林人员,签订护林合同,按管护职责做好管护工作。
4、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为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监管单位,与各村护林组织签订监管责任书,负责本辖区护林员的管理、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管护工资的发放等工作。
(二)管理职责
1、县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机构职责
(1)负责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的组织实施;
(2)负责督促监管乡(镇)管护机构的工作;
(3)负责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4)负责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管理和采伐管理,做好重点公益林的效益监测工作。
2、乡(镇、国有林场)管护机构职责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2)负责本辖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工作的组织实施。乡镇(国营林场)护林组织统一建立本乡(镇)护林队伍,根据生态公益林分布特点、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原则按1500-2000亩面积划定管护责任区,配备专(兼)职护林员一名。护林员可以从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国有林场工人)中抽调工作能力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也可以根据需要向社会聘请部分专(兼)职公益林管护人员。乡(镇)护林员的选用,经自愿报名或民主推荐,村护林组织审查、林业工作站审核,报乡(镇)公益林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张榜公示后确定,实行聘任制,并与其签订管护合同,加强公益林的保护管理;
(3)建立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考核制度,与村签订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开展重点公益林管护竞赛活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4)定期督查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森林火灾,迅速组织人员全力扑救;
(5)发生森林病虫害,及时组织有关林权所有单位进行防治;
(6)监督所辖单位管好、用好补偿资金,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3、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职责
(1)加强对辖区内的护林组织及护林员的管理,做好年度重点公益林绩效考核和护林员的考核工作;
(2)定期督查监管区内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森林火灾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同时负责处理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
(3)监督经营单位合理使用重点公益林补助资金,并建立劳务费资金发放台帐;
(4)组织重点公益林区人工造林(补植)、封山育林、阔叶林发展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5)加强对重点公益林区的林地管理和采伐管理;
(6)负责做好本辖区内重点公益林的效益监测工作。
4、村级管护组织职责
(1)加大对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力度,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提高村民对重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制定护林公约并张榜公布,在重点公益林周边明显处设置标志牌;
(3)加强重点公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防止野外违章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发生;
(4)对破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行为按护林公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
(5)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上级森林防火部门并组织人员全力扑救。发生森林病虫害,及时进行除治;
(6)管好、用好村集体统管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确保重点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
5、专职护林员职责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病虫害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
(2)在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
(3)督查并制止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预防、发现和阻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毁林开垦等破坏重点公益林行为的发生;
(5)发现病虫害及病死木、枯死木,及时报告;
(6)及时向村委、上级部门报告重点公益林的管护情况,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和毁林案件等的查处;
(7)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他林业工作。
6.兼职护林员职责
(1)定期与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公益林进行巡护,与专职护林员共同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
(2)配合专职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4)做好每次巡护记录。
三、封禁措施
(一)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应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取封、造、补、抚、改、管相结合,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把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各管护责任单位应组织林权单位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进行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对生态保护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低效林分别进行补植和封育改造,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保护功能。
(三)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有损于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确需采挖林木、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等损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四)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生态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地的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调减相应的采伐限额,并实行专项限额管理。
1、生态公益林实行全面或定期封禁,封禁期内除以下第2、3、4、5款外,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活动。
2、对林分过密、衰老、生态保护功能衰退的生态公益林可以进行更新、抚育或卫生性质的采伐,采伐蓄积强度不得超过15%,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子0.7。
3、竹类生态公益林允许适度采伐。采伐强度按采伐量不超过当年新竹量,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7,竹林中的散生林木不得采伐。
4、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的生态公益林,视受灾情况,可采取必要的采伐方式和强度进行更新或抚育。
5、为提高生态功能而对低效林分实施的改造,采伐株数(或蓄积)强度不得超过20%,且伐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5。
以上条款的采伐管理由县林业局负责。
6、严格控制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占用的,实行“占一补一”,即征占用多少就要补划相同数量、质量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新的区划界定书后,再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按最高标准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应当进行林地征占用可行性研究,并作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会造成不利和重大环境影响的,不得列入征占用计划。
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来源渠道
1、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项扶持资金;
2、地方筹措建设资金。包括县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专项扶持配套资金,林业基金、乡(镇)、村自筹配套资金;
3、社会捐赠款及其它资金。包括县内、县外、社会团体、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等捐助资金。
(二)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1、补偿金补助的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重点公益林中的有林地和省公布的省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重点公益林区划范围内尚未达到有林地或灌木林地要求的疏林地、未成林地,暂不列入补助范围。
2、损失性补助对象的确定
(1)农户个人投资经营管理的责任山、承包山、自留山,补助对象是农户。
(2)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和统一经营管理、未分山到农户的集体山,补助对象是相应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3)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投资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补助对象为相应的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山林权属归乡(镇)、村的集体山或农户的责任山、承包山,补助对象为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
(4)依法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经营的林地,在合同规定承租期内,补助对象是承租人。
(5)联合经营的山林,补助对象是联营单位共同享有,原则上按联营合同利益比例分成。
3、损失性补偿标准,集体统管山、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损失性补助标准为4元/亩;责任山、租赁山、自留山损失性补助标准为5元/亩。
4、公共管护费
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支出的补助对象,为在重点公益林区内从事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项目的实施单位。
管理费用支出的补助对象,为承担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宣传、培训、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
(1)省统一规定补助的重点公益林公共管护费0.5元/亩,由县林业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按项目工程管理程序执行,专项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公共管护项目。
(2)县级配套公共管护资金的0.5元/亩,主要用于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日常工作经费(含重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培训、监管、信息糸统建设、制度建设、组织会议、宣传发动及检查验收等)和县级目标责任奖金两项内容。
5、护林人员劳务费
护林人员劳务费支出的补助对象,为对重点公益林实施管护的护林监管组织和护林监管人员。
(1)首先保证护林员、监管员的劳动报酬。
(2)乡(镇)、村级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
(3)乡(镇)、村级公共管护经费(村级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购置扑火工具、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4)乡(镇)、村护林、监管组织和护林监管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奖。
护林人员劳务费的补偿标准,集体统管山、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的劳务费补助标准为3元/亩;责任山、租赁山、自留山护林人员的劳务费补助标准为2元/亩。原则要求80%作为乡(镇)村(林区)专(兼)职护林员工资报酬,20%作为乡(镇)、村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及公共管护经费。
(三)资金发放程序
为加强对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的管理,确保补偿基金专款专用,县级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对补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根据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在具体操作中做到程序到位、内容清晰、职责明确、群众认可。无论是核实补偿面积还是确定管护人员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严格按程序操作。核实面积时须经过核实权属面积、理出分户清册、公示确认上报审批后为准。
1、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由县财政局统一在县信用联社在各乡(镇)的基层单位开立个人(或单位)存款账户,经营单位及经营农户可直接到信用联社各所属的基层单位领取。具体领款时间由乡(镇)林业工作站通知各经营单位及经营农户,做到及时发放补偿基金。
2、护林人员劳务费。通过县组织的年度综合检查验收合格的,按规定补助标准足额由县专户下拨到乡镇林业工作站专户及国家森林经营单位,再由各乡(镇)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乡镇林业工作站)根据护林员合同条款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发放护林员工资。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酌情扣减乡(镇)、村(单位)的护林人员劳务费,扣减经费直接由不合格单位(村)承担。乡(镇)、村级重点公益林公共管护费及护林组织日常工作经费支出程序,应由相关单位及村两委编制使用计划项目,项目竣工后,由乡(镇)重点公益林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最后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发放款项。
3、公共管护费的使用。公共管护费省补部分0.5元/亩,每年统一由县林业局编制工程项目,上报省林业厅批准后组织实施,经项目验收后由县专户拨付项目单位补助经费。县配套部分0.5元/亩,由县林业局统一编制规划重点用于公益林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方面,并通过年度考核验收,按实绩由县专户拨付给有关单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四)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由县林业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县财政部门予以监督。
(五)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按本实施意见规定采伐或因未落实管护措施而造成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受破坏的取消损失性补偿金。
五、考核与奖惩
(一)护林员的考核。每年由乡(镇)生态公益林管理委员会和国营单位的生态公益林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专、兼职护林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管护质量,结合管护职责综合考评,护林员的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被评为合格护林员的,足额发放护林工资;被评为不合格护林员的,酌情扣发护林工资,并不再继续聘任。
按照XX县林业局关于转发《XX市林业局关于转发XX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细化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林发[2020]X号)文件要求,我乡切实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在全乡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会议,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全县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乡随即召开了全乡干部职工、村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的全乡森林防火会议。会上转达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乡及时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学校、各村村干部及护林员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统一了干部思想,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森林防火认识。
二、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一)落实防火责任。
今年的防火工作。我乡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户包全家,护林员包山头地块,教师包学生的“六包”责任制,把防范责任,火源管理落实到人头、地块;“五类人”引起的火灾将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学校引起的火灾首先将追究校长及教师的责任,然后追究家长的责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引起的火灾,将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强化防火宣传。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碑牌,同时制作标语,各村书写了防火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及检查,严令禁止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和进入林区抽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引起火险的违法行为。同时,及时发放防火入户通知书,中心小学也都上了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防火制度。
一是加强值班调度,乡党委政府、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确保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带班领导在岗在位,及时掌握,报告,处置火情。对迟报,瞒报和耽误打火战机的,一经查实,从严查处。
二是保障火情信息途径畅通,一经发现火情,党政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
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情况下,及时组织扑救。
三是落实森林防火报告制度。
护林员、村委会信息员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防火办及时处置火情。
年下半年天然林保护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位于县城城区,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五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多年来,原创: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把林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止××年月,全镇完成天然林保护亩,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其中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完成退耕还林亩。
二、林业工作情况
(一)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半年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利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教育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确保林区稳定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管理。为使全镇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集体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集体天然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天保管护制度》、《天保检查考核制度》、《护林员巡山制度》、《天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政府,护林站、村委会、护林员的职责,实行各种制度和职责公布上墙,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尤其是在护林员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格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将管护质量与报酬挂钩,有效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达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治林取得明显效果。全镇始终把资源管理和依法治林的重点放在两种用材采伐、林地占用、森林防火和案件查处上。一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规范办证程序,坚持凭证采伐,基本杜绝了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二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完善了征占用地手续,有效地遏止了乱占滥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全年共开展了五次天保工程专项治理,突出案件查处,查结案率均达到,做到了发案一起,结案一起,确保了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四)把牢关口,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护林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天保管护质量和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把建设一支优秀的护林队伍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来抓,一是严格程序,把牢招聘关口,逐年择优录用护林员;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护林员定期书面报告和辖区森林派出所巡回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的管理,有效增强了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坚持全面推行“季度考察、半年考评、全年考核”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管护质量和工资挂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重奖,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原创:护林员除通报批评外,不兑现工资和资金,对不合格的护林员予以辞退。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我们克服住房、资金、人员紧张的困难,为护林站配备了专用办公室和办公设施,选配了能力强、能吃苦、善管理的林业专干,从而有效提高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护林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退耕还林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质量。退耕还林工作既是林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天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镇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镇上明确要各村各农户,凡是面积不足的,必须在秋冬进行补植补栽,确保所有面积准确率达到,苗木保存率、成活率达到以上。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退耕还林的户,按自然区域分布,实行“五户联保”制度,即每五户为一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中,有一户未达到管护要求的,其余四户负连带责任,镇、村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直到达标为止。
(六)认真做好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程序,严格办证程序,凭证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槛伐,乱采槛剥,偷拉盗窃和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各村护林员认真履行伐前伐中、伐后全程监督职责,确保了“两种用材”的依法采伐。
(七)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实行防火期间小时带值班制度,制定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实现了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八)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是全面反映林业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在每项林业工作初期,我们都非常重视档案资料的搜集工作,每完成一阶段性任务,就把资料装订成册,实行专人管理。为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了镇有档案室、档案柜,村有档案盒。同时,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林权证换证、换发工作,对全镇集体林、个人柴山,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山地流转等进行摸底调查,集中时间完成了换发、核发任务。
三、林业站建设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1、管护国有林204.41万亩。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修订印发了《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国有林森林管护实施细则(暂行)》,落实国有林管护人员253人,切实加强对全县204.41万亩国有林的管护,签订国有林管护责任书253份,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头,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半年来基本实现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等现象。
2、补偿集体公益林101.94万亩。工作开展情况:我县集体公益林面积101.94万亩,涉及全县16个乡镇,2万户余林权权利人。与县、乡层层签订集体公益林管护责任书32份,我局与全县2万户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合同2万余份,责任到人,到山头地块,不定期深入林区督促林农加强管护,确保集体公益林管护成效,为兑现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作好准备。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0.3万亩。工作开展情况:1、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自查工作的通知》(雅林办〔2017〕73号)精神,落实专人对县退耕还林2015年度和2016年度工程资金的落实情况、工程管理情况及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巩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实绩自查。2、根据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紧急通知》(雅天退领办〔2017〕6号 )文件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退耕还林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再次对我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自查清理和整改,特别对我县退耕还林征占用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置换方案,正在置换面积1763.8亩,预计年底全面完成置换工作。
(三)生态护林员。积极争取省级生态护林员公益林岗位,目前正在开展生态护林员试点工作,为期两年。
(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涉及林业主要工作是完成岩溶区综合治理1.002万亩(其中:封山育林0.75万亩,人工造林0.252万亩),目前人工造林任务已完成,封山育林已制定实施方案。
(五)加强森林火灾的有效预防和安全扑救,截止目前,全县林业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病虫害成灾率等指标均在可控范围内。
二、存在的问题。
****天保办:
2018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下达的天保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18年的天保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一)公益林建设及中幼林抚育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局封山育林6000亩、中幼林抚育30000亩。全面完成6000亩,我们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落实了2名封育专管员,建立了封育碑和封育牌,增设了机械围栏和界桩,建设了管护房,实施了严格的封育措施,落实了专人管护,签定了管护合同;完成中幼林抚育30000亩,合格面积30000亩,合格率100%。
(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实际到位资金9663.86万元,其中:天保财政资金4261.21万元,生态补偿280.5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1587.38万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3150.77万元,森林抚育324万元;公益林建设资金60万元(封山育林6000亩共60万元)
(三)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完成情况
全局管护森林面积413.52万亩,9个林场、1个柴松保护站、1个森林公园管理处、3个自然保护站、1个森林消防队、26个管护站、并与每名护林员签订合同及责任书,把每片林子的管护责任都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使森林资源得到最为有效的保护,实现了全年无较大森林火灾、无偷砍滥伐、无非法侵占林地、无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四无”奋斗目标。
(四)按政策规定给全局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五)天保工程档案建设情况
认真完成了全局2018年天保工程档案建设工作,全局统一模式,按六卷十二类归类整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天保工程电子档案。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桥北林业局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整理流程》、《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整理分类标准》、《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电子档案模块》。明确了天保工程归档内容和要求,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确保了天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落实天保工程建设目标责任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局与各实施单位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15份,明确工程管护任务、质量要求、奖惩办法等,从计划、任务、资金和责任全面落实天保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细化各项建设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
对公益林建设、资源管护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具体到山头地块,从林业局局长到主管局长、各科室、林场场长、主管场长、管护站主任、护林员以及管护责任区内的单位、村组、农户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合同书,形成了局领导挂点包片,科室包场,场领导包管护站,管护站主任包护林员,护林员包责任区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五级管理责任制。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为加强对天保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研究制订了《延安市桥北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森林管护岗位职责》、《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管护人员日常考核办法》、《森林防火值班、带班制度 》、《职工竞争上岗办法》、《护林员竞争上岗、绩效工资兑现办法》、《请销假制度》、《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制度》、《管护工作例会制度》、《管护车辆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了天保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狠抓资源管护工作
森林资源管护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落实五级行业责任制。即局领导包片、科室包场、场领导包管护区、管护区主任包护林员、护林员包责任区的五级责任制。二是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共召开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会300余次,出动防火宣传车辆60车次,印发宣传册(单)30000余份,市县人民政府《令》12000余份,刷新刷写宣传标语580余条,更新防火宣传门13个,固定宣传牌碑180余块,在主要防火时段,局领导带队检查、督查70余次,处置安全隐患70余起,清理林缘秸秆和林下可燃物230余吨,受教育人数3 余万人、次。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管护机制。我局在建立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监控云台,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大面积视频监控,重点区域无人机巡查,事发地段稽查队快速处置,日常工作派遣到人”的管护模式,基本上实现了“平面立体,地空同步,点面结合,全域覆盖”,有效解决了资源管护工作的薄弱环节,降低了管护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管护效果。四是狠抓火源管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在火源管理上我们突出“严”、“实”、“细”。坚持和完善了“四不进”“五负责”“六不烧”“七改变”“八禁止”和“入林须知”等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五是坚持防火期狠抓森林防火工作,重点时段死看死守,使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六是进入防火期后,局主管领导带队,按照森林防火月安排的内容,逐月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全年共通报检查护林员上岗巡查宣传2000余人次,通报检查情况15次,针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和桥北林区地处特殊地理位置,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纪律规定》,严肃了森林防火期间的工作纪律,确保了资源安全。
(四)依法护林,有效保护
1、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把林地监管作为护林员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和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放在同等地位。对已审批到位的林地,局、场、占用林地单位三方,按规定进行了移交。按照事前介入、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的原则,加强监管力度,局和林场签订了《占用林地监管目标责任书》,要求林场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占用林地作业设计施工,严防超范围、超面积、异地使用林地采伐林木。
2、2018年按照省市精神及《延安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延安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林权争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全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和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上级精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毁林占地专项行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打击毁林占地专项行动,重点对非法采石、开矿、乱建别墅等毁林占地进行整治,并依法查处追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林政案件1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起、擅自开垦林地1起、野外用火7起、封山禁牧区域内违法放牧4起),处罚金额1.1970万元;行政处罚15人,案件查处率100%,结案率98%以上。
(五)强化资金管理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封闭管理、专户储存、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在资金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管理、计划管理;保证了天保资金按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加强了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经对工程资金的检查审计,未出现截留、转移、滞拨、挤占、挪用、强行划转和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债务,没有转移资金用途等违规现象。
(六)产业开发向多种经营化模式发展
全局共培育各类绿化苗木663.4亩,53.3万株(袋)。其中新育苗面积421.9亩,29.6万株,苗木培育规格、品种增多,结构单一的现状得到改善。主要培育品种有油松、白皮松、柴松、中槐、杨树、柳树、白蜡、五角枫山桃、山杏等树种。2018年全局共销售各类苗木20万袋,收入14.32万元。参与林业产业的职工110人,其中:中蜂养殖240箱,肉牛养殖35头,养殖森林鸡370只,养殖森林猪10头,养鱼池15亩,,油用牡丹58亩。
三、工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公益林建设计划任务量小,无法满足林业生产建设需要,建议上级部门应加大各项建设任务,以确保按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设任务。
(二)个别项目工作经费没有来源。由于天保工程二期投资不足,导致了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尤其是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没有经费来源,仅森林防火工作每年就需要200余万元,直接影响了正常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开展。
在党的十七大会义精神贯彻下,全市林业工作站建设工作在万源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两大”工程建设,积极发挥林业工作站职能作用,督促指导承包单位完成天保工程建设2.6万亩、中幼林抚育14万亩,育苗114亩,退耕还林抚育管护12.55万亩,完成地方投资6万元,引导公民义务植树95万株,参加人数34万人次,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林业工作任务,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办好四件实事任务,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有效保护现有森林资源,335万亩森林得到常年保护,实现连续18年无森林火灾。继续加强林业站自身建设,“内增活力、外树形象”,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二零*年林业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万源市林业局现有11个片区林业站,52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均有林业员,截止二零*年12月共有在岗职工总数157名,其中:片区林业站84名、乡镇林业员73名,纳入财政供给120名,其中:林业站48名、乡镇林业员72名,还有37人属自收自支人员,大专学历19人,中专(高中)学历68人,21个管理人员全部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片区站长均参加省林业厅“岗位培训学习”,都已获得“岗位培训证书”,主要岗位人(营林、林政、资源管理和财会人员)也分别参加了省地培训,取得上岗证。
二、主要做法
(一)稳定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现代林业的发展需要,强化了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素质培训。一是11个片区林业站中7个林业站自有办公用房,其中3个林业站各有森林防火车1辆;二是在近两年,11个林业站不仅有电话、传真机,而且配有办公用电脑,职工人人自购移动电话,为信息上传下达提供坚实保障;三是三制度、两图、两表都做到规范和张榜上墙;四是各站配有1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了归档工作,年度归档,清晰明朗,森林资源、营林生产和林政管理档案无缺失。五是抓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单位无违规违纪行为,职工无违法乱纪;六是切实做到站务公开,定期召开站务工作会议,及时安排当前工作,总结工作成效,透明工作程序,对各项工作和职工评议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七是搞多种经营,各站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收到了良好社会效应。
(二)抓好林政法规、两大工程宣传工作。
林业站配合市局与电视办《绿色在延伸》系列专题片宣传,利用赶场天,现场讲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林业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林业宣传资料2万多份,书写宣传标语8000余条,竖立护林和防火碑1200个,租用宣传车赶乡串镇,使林业法规和当前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
(三)督促检查,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林业队伍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分别进行站长岗位考核和考试,营林员竞聘上岗,区乡林业员和乡镇森林管护员的考核和考试,站长岗位实行末位淘汰,营林员竞争上岗,林业员和管护员按5%的比例末尾淘汰下岗,为提高林业站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多次组织培训林业站站长10名、站员146人,有效地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
(四)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
一是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二零*年9月林业站同市林业局一道完成了新农村建设规划任务,完成全市52个乡镇373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任务,共计规划培育17.77万亩,并通过评审;二是为新农村建设办好实事:1、在罗文、城守等8个片区林业站组织培训农民技术能手160个,2、竹峪林业站帮助两户林业科技示范户,在竹峪镇、溪口乡建立树花菜基地500亩,常年性提供技术指导,3、结合本市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3个村的村庄院坝和农民庭院四周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五)加强组织引导,确保林业建设任务完成。
一是林业站是各项工程建设的具体指导和督促单位,积极配合林调队完成“两大”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及验收工作,完成了本年度两大重点工程建设任务:一是完成本年天保工程建设2.6万亩,天保、退耕还林工程抚育、管护14万亩,确保工程建设成效;二是协助我局技术人员完成天保工程历年自查验收44.47万亩;三是各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历年退耕还林进行核查验收及督促指导兑现农户退耕还林款,积极落实退耕还林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坚决整改和完善;四是落实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面积3.7百公顷,配合林调队完成采伐作业设计面积2035亩;五是受理林业承包合同纠纷17件;六是加大现有森林资源保护。通过林业工作的全面完成,林业工作站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三、乡村护林员、乡村林场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现有乡村林场8个,乡村护林员8人,管护林区面积8333公顷,乡村护林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借助人熟、地熟,有效地管护好森林资源,未有滥伐、滥砍林木案件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乡村护林员年龄偏大,林业技术、知识及国家关于林业政策、法规的掌握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乡村林场的管护人员基本是附近的村民,过去的管护费用来源主要是国家的森林管护费用及部分商品材采伐,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维护林场的正常运转,三是乡村林场没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基本处于自身自灭状况。
四、明年工作计划及及工作思路。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林业站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四五五”发展思路,立足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在建设生态环境的同时,加大产业发展的步伐,继续搞好自身建设,按照《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和我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培育和发展工业原料林、干果林、耳茹林、生漆林,香料经济林、商品用材林、森林旅游、花木基地等产业。
林业站作为林业最基层的工作机构,肩负林业生产,护林防火的一线工作,其职能作用受客观条件制约,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林业发展的新理论、新成果不断涌现,而林业站职工工作在林区、在基层,整年忙于应付各类繁杂事务,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很少,知识更新慢,所学非所用,实际操作能力低,特别是部分人才流失,部分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