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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04 01:25:2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第1篇

一、考核组织

2014年民政民生工程在县民生办的统一安排下,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内容,考核各乡镇5项民政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规范管理、资金发放、实施效果等情况。

(一)农村低保。重点考核内容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发放情况,社会效益、举报和管理规范性等,具体为: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动态管理情况,低保资金的发放情况,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情况以及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重点考核内容为:资助参合、大病救助、“一站式”救助、资金发放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具体为:救助对象是否准确,申请审核程序是否规范,与其他制度衔接是否有序等。

(三)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考核内容为:年度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申报及实施效果和管理规范性等情况。具体为:五保供养机构申报及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和年初集中供养任务以及补助补贴资金使用规范。

(四)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重点考核内容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目标任务、救助效果、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落实以及资金效益发挥等情况。具体为:对流浪乞讨人员资金及物资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任务目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发挥的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估。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考核内容为: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申报及实施效果、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性等情况。具体为:社会办养老机构申报及完成既定建设任务,各项补贴资金使用规范,绩效明显。

三、考核方式

采取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结合统计数据、、信息报送、省市抽查及平时奖惩通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救助对象和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情况、工程类项目建设和完工情况等进行考核打分。

第2篇

关键词:财政支出;问题;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 A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背景

上世纪80年代,财政部、审计署、水利部、原国家计委等开始研究建设项目的投资评价问题,提出了有关评价指标和方法,建立了项目评价方法和参数。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纷纷建立了投资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工程造价,压减工程预算降低财政支出。从1999年开始,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一是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有效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二是实行部门预算、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对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对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优先排序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减少资金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支出改革必须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在对财政支出管理机制进行规范性、安全性的构建后,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解决支出的绩效问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按照政府行为的效益、效率和效果原则,以政府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的综合指标体系与标准行为作为评价依据,对财政支出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对政府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考核,是对政府职能实现情况进行的评价。

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已在部分省市开始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但由于实施的时间短,在绩效评价机制建设方面还有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环节,并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2.1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建设不完善

虽然我国财政法制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但迄今还没有出台全国性的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财政部虽然制定了一些具体财政支出领域的绩效评价办法,但在法律约束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各个绩效评价办法的要求不尽相同,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标准设计、绩效评价的操作规程、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规定得不详细,造成了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中无法可依,工作开展不普遍、不规范。

2.2绩效评价的标准设计不规范

由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新的工作,我国还没有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积累的分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数据不丰富,造成设计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实践的指导性不足,需要经过绩效评价实践进行完善。目前,我国还未真正建立财政绩效管理和考核,在项目预算中缺乏科学的项目论证,有些还局限于先确定资金,再论证项目的现象;财政管理上只管拨款,不问效果,部门和单位只管要钱、不讲绩效的现象仍存在,这使得财政资金在分配和使用中无效绩的现象和损失浪费很难避免。这些问题使违规操作成为可能,而且严重损害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绩效标准是管理部门或评价人员对实际效果进行衡量或评价的鉴定要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被监督单位或项目支出绩效高低的尺度。由于缺乏一套科学、统一、完整的指标体系,对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支出评价,测算模型难以确定,制约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诚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绝非易事。Jean.Tirole在其《政府内部组织》一文中分析认为,与企业追求财富最大化相比,政府组织追求了太多的公共目标(经济的、政治的、自由的、安全的、环境的、社会的等),且其中多数目标都很难衡量。也可说,公共支出目标的多样性和难衡量,是其评价标准难以建立的根本原因。

如何从科学角度,突破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手段、认知和主观决策限制,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政府绩效,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难点。

2.3绩效评价队伍有待加强

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具有较强的技术性,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既熟悉财政支出方面法规,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又要非常深入地掌握一定的宏观经济决策、经济管理以及与财政支出相关行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我国现有的财政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开展绩效评价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1)财务会计实务知识较多,而理论基础薄弱,且普遍缺乏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对传统检查技术较熟悉,擅长长期使用的各类查账方法与手段,而对现代技术较陌生;(3)现场作业经验丰富,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够,部分人员的政策理解水平、业务技能欠缺。这些直接影响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影响了绩效评价的质量。

2.4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需要加强

当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使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或者即使交给被评价对象,各有关部门对此也重视不够。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主要是因为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财政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中很少参考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各部门的预算,绩效高与低的政府部门或单位在获得财政资源配置上没有大的差别,使用绩效低的单位与责任人很少为此承担责任,“交学费”成为一些人解释财政资金绩效低的代名词。

3 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解决方案

3.1充分认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

财政支出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活动,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提高支出的效率。而事实上目前各级政府(包括全国)缺乏财政支出绩效的相关制度,使财政资金分配后缺乏充分的监督、评估与反馈,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在财政支出过程中的效率低等问题。检验财政资金使用是否高效,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也就是要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适合地方实际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可以有效地对财政支出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判定各项支出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是否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目标相一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调财政支出必须重视支出结果,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监督和制约下,有助于推动各预算单位建立责任机制,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体制,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因此,必须全面认识和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

3.2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对象虽然是财政资金的支出,但由于这些资金的流向分布于各部门和各行业,分布的范围较广,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单单是财政部门的事。它既涉及到支出前的预算,也涉及到资金运用过程中的监督,还涉及到资金运用后的绩效评价以及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等环节和过程。对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财政、统计、审计、人事、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协作。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机构加以组织和协调。西方许多国家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都设有公共支出绩效评价机构,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执行主体。目前在我国缺少这样一个有权威性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只能分散在各管理部门进行。而各部门又主要是从技术性能、项目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其指标、方法和组织程序差异大,难以形成统一的、全面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因此,要实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必须首先建立和完善这方面的组织领导机构。当前最为迫切的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建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构,改变目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的状况。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真正形成对计划、决策、管理的监督和制约。同时,要做好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审计和财政监督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职责和业务分工的划分等制度建设,从多方面强化和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3.3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配套改革措施

实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财政收入与支出、财政预决算等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建立和完善地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必须与财政的其它改革措施配套进行。如果由它“单兵作战”,独自推开,是很难取得预期的、良好的效果。因此,什么时候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出台时与哪些财政配套政策相协调,财政改革与政府职能规范化是什么样的关系,在某方案出台前,需要对财政专业人员进行怎样的培训等等,都是要在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中所必须考虑的。而当前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的配套。从国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实际看,这项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得到立法的支持,而且要制度化、经常化。而我国公共投资部门虽然也提出要完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要从立项决策、建设决策、竣工验收直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但迄今为止,我国还尚未出台统一的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使这项工作缺乏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

3.4加大对评价结果的运用,增强评价结果的约束力

如果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不加以充分运用,不仅会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而且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制约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必须硬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约束力。一是要研究和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管理办法,对评价结果的运用目的、范围、程序、权限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指导和规范各部门和各级政府;二是各公共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的特点,研究制定本部门运用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提高资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和经验参数;三是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规定,对具体执行行为和各有关责任人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反映出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以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

第3篇

海口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7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有关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适当的评价方法,选择科学的评价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遵循规范的评价流程,对财政支出行为的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的分析、评价和报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关系的党政机关、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金使用单位是指预算部门本级或下级具体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财政性资金、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六条 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完成。

第七条 绩效评价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选择特定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分门别类地进行。

第八条 财政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第九条 实施绩效评价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

第十条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操作规范,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并可选择某些特定对象直接实施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资金使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分别为财政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和预算部门应财政部门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实施绩效评价时应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主体不同,分别接受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直接领导。

第十五条 预算部门财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既可对基本支出单独实施,也可对项目支出单独实施,还可对预算部门财政支出的整体实施。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

第十六条 财政支出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和跨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既可对年度项目实施,也可对跨年度项目实施。年度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跨年度的项目既可待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年度绩效评价或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绩效评价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的项目。

第十八条 重大项目的评价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实施,并可邀请人大、政协专业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加快对我市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的培育,营造良好的绩效评价市场环境,积极引导、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使之更好的为绩效评价工作服务。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每年应撰写年度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 绩效评价的内容及依据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财政支出所取得的效益等。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报告、预算部门的年度决算报告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等。

第四章 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 绩效目标是使用财政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商财政部门设定。

第二十四条 绩效目标应编入部门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达到预期目标所必需的资源;财政支出的预期效果;衡量或评估绩效结果的考核指标等。

第二十六条 绩效目标应当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第二十七条 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第二十八条 制定绩效目标要经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合理可行。

第五章 绩效评价方法、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和评分主体

第二十九条 绩效评价方法是指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有目标比较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询问查证法、横向比较法等。

第三十条 绩效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确定。绩效评价可采用一种方法,也可多种方法并用。绩效评价可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实施评价时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设置最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项目特点和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

第三十二条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间逻辑关系,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为便于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评价时应对相同或类似的评价对象设置共同的评价指标。

第三十三条 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指标设置要求,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

第三十四条 基本指标是绩效评价基本内容的概括性指标,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

第三十五条 业务指标是反映资金使用单位业务执行情况的指标。财务指标是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的指标。评价工作指标是反映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指标。效益指标是反映项目所产生的效果的指标。

第三十六条 基本指标中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和评价工作指标属共性指标,适用于所有的评价对象。效益指标属个性指标,应依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分别设定或选取。

第三十七条 具体指标是在评价对象确定后,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对基本指标细化后的指标,又可以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三十八条 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直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需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

第三十九条 在绩效评价指标库建立前,具体指标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设定。在指标库建立后,具体指标由评价工作组在指标库中选定。

第四十条 财政部门应逐步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绩效评价指标库实行开放式、动态化管理。

第四十一条 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四者总分均为100分,其下一级指标中各指标的权重由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设定的、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标尺和准绳,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通用标准、理论标准等。

第四十三条 绩效评价可以选择一个标准或几个标准进行。绩效评价标准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第四十四条 绩效评价采取评分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得分由评分人员给出。评分人员由相关专家、政府工作人员、中介机构人员等组成,并应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人民大众纳入评分人员范围。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逐步建立绩效评价评分人员库,加强评分人员的管理。

第六章 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实施评价和撰写报告三个阶段。

第四十七条 前期准备阶段应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下达评价通知书等步骤。

第四十八条 实施评价阶段应包括动员和培训、形式审查、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召开综合评价大会进行评分等步骤。

第四十九条 撰写报告阶段应包括撰写报告、征求意见、修改报告、下发整改意见书、归档备查等步骤。

第五十条 财政部门可以对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进行抽查。抽查步骤同上。

第七章 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五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在综合得分中的权重,并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业务得分权重+财务得分权重+评价工作得分权重+效益得分权重

第五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差、一般、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较好的,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较差的进行通报,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从紧考虑。

第五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或整改意见,并督促预算部门予以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十五条 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十六条 为引进绩效评价监督机制,增强评价工作透明度,财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五十七条 绩效评价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市财政局应依据本办法制订《海口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制度,逐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第五十九条 各区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办法,逐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9日起执行。

财政支出的形式和范围财政支出的方式和途径,分为无偿拨款和有偿使用两种。无偿拨款指财政资金在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无偿调拨以及财政资金从财政部门向付款单位的无偿调拨以及财政资金从财政部门向用款单位的无偿转移,是财政支出的最基本方式。对于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所需要的资金和国有非营利事业单位核定的支大于收的差额,通常采用无偿拨款的方式。有偿使用指以借出财政周转金和财政周转金放款的方式供应财政资金,用于有偿使用的财政周转金除来源于财政周转金收入外,主要以列支财政支出的方式设置和增补。

一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如行政管理、国防、外交、公安、司法、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二是维护全社会稳定,提高全民族素质,外部社会效应巨大的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如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第4篇

一、高职高专院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意义

1.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明晰预算管理权责的需要。许多高职高专院校预算管理都普遍存在“重编制、轻执行”的现象,只关注经费切块和投入情况,不重视事后的预算分析,导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环节严重脱节。预算绩效评价作为一种评判理财绩效的科学手段,必须与预算支出管理相互衔接,有效配合,才能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能促使高职高专院校各个部门明晰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在重视预算编制的同时,将预算执行、预算成效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使预算支出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的需要。高职高专院校由于自身发展的特点,其资金来源大多数是政府投入,资金投入模式基本遵循“校财市管”格局。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确保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将高职高专的职能与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及规模结合起来,各类支出能正确的投向预定的使用项目,将强化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作为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中公用支出定额“负增长”和维持发展类项目支出“零增长”的要求,同时大力控制和压缩“三公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力地保障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有效性。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结合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日益突出的经费紧张与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稳健从紧,好字优先”将成为高职高专财务工作的主基调。建设一个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能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和办好事,改善现有资源浪费、利用率低的现状,优化配置学校教育资源,按轻重缓急原则将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教育事业急需建设的地方,最大限度地提升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高职高专院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应当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影响绩效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地分析和综合评析。

2.相关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取、评价方法的确定、评价标准的衡量都必须贯彻相关性原则 ,根据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并参考同类高职高专院校相关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标准,客观公正的反映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3.效益型原则。高职高专院校的预算绩效评价应当以资金周转和回报水平为重点,运用投入产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科学分析预算资金保值增值水平和执行力度。在评价体系建设中也要充分考虑评价方法和指标的成本效益,力求节约评价成本。

4.发展性原则。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在综合反映高职高专院校年度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客观分析预算编制水平、执行力度,为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三、高职高专院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应用

1.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目标。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详细的预算数据分析,以分析结果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的基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中应明确的主要内容:

(1)评价流程,包括学校内部至上而下的评价程序、评价领导小组的确定、评价工作的承担部门及人员;评价专家组成员的确定及评价周期等。

(2)评价目标,评价目标应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的要求确定,对重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应逐一进行绩效评价。

(3)评价数据来源,评价数据不仅包括传统的财务指标,应同时考虑学校发展状况的相关指标,侧重于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流量情况的数据分析。

(4)评价结果奖惩制度。绩效评价数据应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主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起来,对符合学校发展方向且年度内预算执行理想的项目,下一年度预算优先安排;对预算绩效评价得分比较低的项目,分析成因,如果存在浪费教育资源、降低资金效益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不予考虑。

2.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参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方法,对高职高专院校绩效评价分为定量评(下转第69页)(上接第61页)价和定性评价两部分。定量评价是对高职高专院校一定期间的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费投入产出、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列举一些主要指标如下:

(1)生均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学生总人数(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包括教学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科研支出等)

(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收入预算完成率=(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实际发生额/本年收入预算数×100%

(4)支出预算完成率=(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支出预算数×100%

(5)收入支出率=本年事业支出数/本年事业收入数×100%

(6)收入年增长率=(本年收入数-上年收入数)/上年收入数×100%

(7)支出年增长率=本年收入数-上年收入数)/上年收入数×100%

(8)固定资产年增长率=(年末固定资产总额-年初固定资产总额)/年初固定资产总额×100%

(9)净资产增长率=(年末净资产数-年初净资产数)/年初净资产数×100%

定性分析的指标主要包括学校发展战略实现度、教学资源利用率、人才培养结构优化程度、行业影响和社会贡献程度等。

3.确定评价方法及衡量标准。定量分析多采用功效系数法,对每一项评价指标分别确定优秀值、合格值、不合格值,先分别计算各指标的得分数,再经过加权平均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评价项目或学校整体的预算绩效。

定性分析应根据指标取得的难易程度,选择问卷调查法、专家评分法等分析方法。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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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义.公共信息服务的社会选择_政府与第三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的相互关系分析[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03).

[3]杨文祥.信息资源价值论―信息文明的价值思考[M].科学出版社,2007.

[4]杨玉麟.公共信息资源与政府信息资源的概念及特征研究[J].图书馆建设,2007(06).

第6篇

关键词:咸丰县建账监管;电算化监管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81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2

一、推行电算化监管系统的背景

财政支出是对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进行资源配置。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我国不断完善了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政府财政管理体系,加强政府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以财政支出的综合效益为标准,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最终评价,由此得出财政支出项目的有效性和完成度,并根据最后的评价报告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以社会经济目标为导向,改变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现状,提高对公共事业的保障,尽可能地优化政府的支出结构,整合整个财政资金的配置和运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基本国情,优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使用效率,实现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直接决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公平性和客观性,但如果评价指标的数据信息不准确,即使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合理的评价方法,也不能够得出正确的评价结论。因此,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除了需要构建科学而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外,还需要保证评价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才能够实现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借鉴于国外绩效评价经验,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渐扩大,绩效评价方法也逐步完善,然而因为绩效评价对象的繁杂、财政支出项目各自的特殊性,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类,而对指标数据来源的准确性研究较少,这也是目前试点绩效评价中尚未解决的难点之一。

绩效评价是否公正、准确,其关键在于是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能够反映政府部门工作效益的指标体系,使项目的绩效目标能够合理量化、具体化,从而为评价各类项目的绩效情况提供可靠的依据。而且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是以财务统计报表为依据,运用数学分析手段,建立在对评价对象设立的目的、预期目标、实施情况、实施后的产出或效益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的。经总结,在实际工作中,绩效评价指标实际数据主要从政府统计数据、部门工作记录、服务对象的跟踪调查、直接勘察、测验数据等方面获取。加之我国财务运行还未做到完全公开、透明,绩效评价工作者为获取这些数据等信息所花费的时间及成本都比较大,这直接影响到了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因此,借鉴美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系统、欧盟SIBIS(Statistical Indicators Benchmark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计划、以及印度所制定的“电子政务评估框架(E-Governance Assessment Framework,EAF)”,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及会计发展现状,在充分了解相关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研究现行会计建账监管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简单分析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咸丰县建账监管系统及其结果,总结建账监管程序,会计建账监管系统可以及时、有效的输出绩效评价指标所需求的原始数据。

二、咸丰县电算化监管系统介绍

该建账监管系统融入绩效评价数据信息采集和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中,不仅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也使财政等部门管理与审核财政收支情况更为快速、便捷,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最终可以有效防止贪污、挪用财政资金等腐败行为,这对推行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算化监管系统的主要内容

建立一个独立的局域网内网,专门用于电算化建账监管,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电算化监管系统的主要内容三大块:一是预算单位账务核算系统。二是财政业务管理股室的台账系统。三是财政财务监管信息系统。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系统实施监管。通过电算化监管系统,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在一个平台上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适时对会计数据的采集、梳理、汇总,形成一个全面、准确的信息数据库。通过对这个数据库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整个财政状况和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情况,客观估价财政资金效益,适时辅助决策,有利于整合财力、统筹兼顾、科学调度,把有限的财力用在调控的关键上、解决问题的要害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体现党委政府的意图,推动地方加快发展。

(二)电算化监管系统的构成

电算化监管系统分为四个部分构成。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系统通过统一的财务软件做账,规范单位账务处理。财务业务管理股室台账系统建立统一台账,规范财政内部管理。财政财务监管系统督促预算单位按月完成会计业务和整改问题。管理权限系统按照岗位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

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系统,按照《会计法》和财务部门要求,结合管理要求以及预算单位账务实际,补充完善了用友财务软件的上传原始凭证及附件功能;统一了科目模板,规范功能分类、经济分类和资金性质;按上级专款管理要求明确专款使用明细项目。这套系统由预算部门使用。

财政业务管理股室台账系统是一个由财政业务股室、二级局单独操作的平台,主要用于财政资金指标录入和查询。其中查询模块主要是指具有操作和管理权限的岗位人员对某会计区间预算单位或资金性质的账务、管理资金流动情况等的查询。

财政财务监管信息系统由财政运用和管理,并根据岗位职责赋予不同岗位的管理权限。该系统主要有预警信息、业务审查和汇总查询三个子模块。预警信息分为会计预警信息和整改信息预警。根据预算单位的每套账,在次月5日前不做账、不结账的,给予会计预警提示;具有管理权限的岗位对预算单位某笔业务处理情况提出的整改意见,预算单位收到整改意见后,在次月5日前仍不整改的,给予整改信息预警提示;通过预警信息模块,可以督促预算单位必须按月完成会计业务并规范账务处理。业务审查模块具有业务审查整改、整改意见查询个审讯情况统计三大功能,通过此模块,管理人员可以查询不同权限的岗位对联系扣、分管块的预算单位每个账套、每笔业务是否进行了审查,以及预算单位是否进行整改落实,从而加强了对预算单位账务的监督管理。汇总查询主要是对单位报表和预算单位收支查询,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该模块对预算单位或资金性质的某一会计区间的资金收支情况(资金运行过程)进行查询,同时还可查看预算单位实际支出的每笔业务的明细构成。

管理权限系统对不同的岗位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预算单位账务核算系统由预算单位会计岗位操作,仅能对本单位的账务进行核算和查询。财政监管信息系统由财政局管理岗位操作,业务股室、二级局仅能对联系口的预算单位账务和有管理资金去向的单位进行审查,做本股室的台账和需要做的具体账务。分管领导仅能对分管快的业务股室、预算单位和有管理资金去向的单位进行审查。财政局长、监督局负责人和分管县领导可全面审查。

(三)电算化监管系统的工作流程

登陆会计建账监管平台,首先要填写注册信息,在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按要求上传、上报相关资料。申请通过后,获得认证身份,申请人用所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陆建账监管平台,建立账套,设置管理权限。然后拥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按其职责用平台设置相关指标,上传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后查询或审核相关业务及资料,对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审核通过的信息或数据予以保存,并按要求输出打印备份纸质文件。

三、基于电算化监管系统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现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只有遵循规范、严格的工作程序,尽可能减少误差,才能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绩效评价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绩效评价主要做好前期准备:确定绩效评价对象;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然后,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应做好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包括: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再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最后,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并提交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另外,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也应当以书面材料上报上级评价组织机构。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由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束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所选用的评价方法;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被评价项目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如:绩效评价工作建议等。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由预算部门负责,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还应当由财政闭门复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基于建账监管系统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实现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要求,旨在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可靠性、可计量性。建账监管系统督促各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高质的数据信息。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明确绩效评价对象、目标和原则。预算部门向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同时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并根据其所在岗位职能赋予相应建账监管系统子系统的使用权限。在每年年初或项目实施时,拟定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内容、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预算部门或上级财政部门审核《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相应职能部门在财政业务管理股室台账系统中设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和指标体系子模块,并录入相应指标的计算公式和分值。通过系统收集反映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产出数量、成本、效益的会计科目汇总数据,并审核基础数据是否符合相应法规和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进行绩效评价时,将已核审的基础数据导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子模块,生成相应分值,然后结合绩效评价小组对定性指标的打分。最后将对绩效评价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评价结果导入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生成《绩效评价报告》。预算部门应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并将最终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参考文献:

[1].财政支出效益评价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申书海,陈学安.财政支出效益评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卢静.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之构建[J].现代财经,2005.

[4]徐晨阳,王华梅.财政支出效益评价的内容原则和方法[J].审计月刊,2004.

[5]陈文学.论财政支出效益评价体系的构建[J].湖北财税(理论版),2003.

[6]徐一心,曾俊林,杨冰,王成,金雪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证研究[J].中国统计,2005.

[7]余振乾,余小方.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其实施[J].中国软科学,2005.

第7篇

关键词:公共事业单位 财政预算 绩效管理 评价

一、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程序和方法

预算绩效评价是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绩效评价的内容通常包含四个方面,即绩效目标的设定,制定与绩效目标相匹配的制度与措施,财政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常用的财务预算绩效评价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结合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特征与实际情况,绩效评价的流程大体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与报告阶段,其中准备阶段的流程为:确定绩效评价对象下达绩效评价通知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绩效业务培训;实施阶段的流程为:收集基础资料并审核绩效评价现场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报告阶段的流程为:资料整理撰写评价报告反馈评价报告并征求意见修改审核绩效评价报告反馈评价结果给相关单位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评价资料归档存查。

二、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首先,绩效评价规章制度不完善,观念淡薄。从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虽然单位制定了相关的评价方法,但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在具体的评价实施中缺乏标准,而且评价流程不规范,具体是实施方案不完善,进而导致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制度不健全,在长期的工作中,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和长期性。财务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缺乏制度保障与规章可依 本质原因是单位对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意识的淡薄,进而导致实施不顺,监管不利。

其次,财务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库,现行财务预算绩效评价标准对实践工作的指导性不足。地方公共事业单位所采用的财务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多为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标准,其中较容易选择和完成的指标较多,而结合地方特征与实际情况的定量指标较少,这在具体执行中缺乏地方针对性的,进而使得绩效评价报告无法真实的反映出地方公共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支出情况。

再次,由于地方公共事业单位在财务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中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依据,而且也没有统一、且具有针对性的评价体系,这导致评价结果不完全真实,而评价报告运用不成熟、不完善,缺乏指导性。此外,每次的评价报告多作为档案保存起来,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法律与规章制度度的监督,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也没有形成约束,评价反应的问题多浮于表面,缺乏深度,进而使其不具备足够的管理与决策价值。

三、完善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评价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与规章建设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地方公用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对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认识不足,观念淡薄,这是导致诸多问题存在的先决条件,因此事业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视程度,大力推广公共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与舆论环境。在提高重视的基础上,应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化、长期化。建立与地方公共事业单位相匹配的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基础制度,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保障和监督等相配套的制度。

(二)科学建立预算绩效指标框架体系与评价工作基础数据库

由于目前多数地方公共事业单位所执行的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是由上级财政部门所引发的文件,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地方公共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特征,建立科学的、针对性的预算绩效指标框架体系。指标框架体系的构建需遵循相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目标导向性等原则。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可有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两部分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目标完成指标、组织管理水平指标、财务管理指标、资产配置与使用指标。为实现绩效评价工作的长期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与以往的评价结果建立工作基础数据库。工作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内容包括绩效评价的数据库、建立绩效评价的数据库、利用预算绩效评价的数据库存储、检测、分析、评估各种相关生数据。

(三)强化预算评价结果的利用,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绩效评价并非最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才是更深层次的功能拓展,因此在地方公共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应强化结果利用。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处置,二是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三是实行绩效问责机制,四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公布,五是硬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法律约束。财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水平的提升需要专业的管理队伍来支撑,因此需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育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队伍,或者积极与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等。

参考文献:

[1]薛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探讨[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6

第8篇

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始于21世纪初,经过近10年的探索,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从“过程管理”到“效果管理”、从“事后考评”到“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实施绩效监控、事后进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转变。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和效率观念初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日臻完善,支出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所提高。2012年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扬,2013年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评中成绩排名第2,考评结果为优秀。制度建设方面,印发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成果管理和绩效考评的通知》,初步明确了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和结果运用,确立了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各单位分级实施的绩效考评分工体系。目前,按照水利部党组的统一安排,起草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对下一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标体系建设方面,针对“948”计划、科技推广及标准化、防汛业务费、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科研业务费、水利工程建设稽查、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水质监测业务以及血吸虫病防控9大类项目,初步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并在2013年水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得到实际应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2014年部门预算中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7.54%,提前实现了财政部提出的到2015年达到50%的目标。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方面,2014年建议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预算资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3.23%,占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10.16%,也提前实现了财政部提出的到2015年达到10%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理论研究,完善制度体系

理论研究是制度创新的基础。2005年,水利部启动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2009年,组织开展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工作;2012年,将“水利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列为年度重大课题。通过一系列课题的实施,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得到明显加强,解决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的多个难点问题。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水利部启动了“三项机制”建设工作,于该年年底颁布实施了《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印发了3个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年底,水利部党组研究部署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建立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的决策。

2.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2012年,成立了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部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初步构建了“财务搭台,多方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由财务司会同业务主管司局,共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和指标值的确定方面,首先报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司局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业务分管部领导)审核,然后由财务司汇总后统一报部领导审定,最后再上报财政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也不断创新。2012年首次探索实行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先期开展绩效调研审核、再由专家组进行复核打分的管理机制,2013年探索了由各项目单位自评价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下阶段进一步探索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

3.全面推进工作开展,扩大绩效管理范围

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中对绩效目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相关目标要求,水利部部门预算项目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至2014年,2000万元以上的前三类预算项目全部填报了绩效目标和指标,在2015年项目储备中,要求所有的新增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和指标,并对其进行审查、修改与完善。同时,逐年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从初期2006年的2个项目增加到2013年的9个,再到2014年的14个,项目数量逐年增加,预算资金总额也逐年提高。此外,启动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选取了2家部属单位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4.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广泛共识作为基础。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每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都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定期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绩效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理念,增强绩效意识。为加强水利财务管理,水利部开展了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把绩效管理作为一个重要模块进行建设,建成后将在为实现对水利财政资金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监控提供技术保障的同时,也为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5.配合抓好财政专项资金评价工作

专项资金是水利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为配合抓好专项资金评价工作,水利部先后配合财政部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拟订《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与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下阶段,拟会同财政部对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这一系列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对于提高其使用效益和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健全

一方面,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形成体系。绩效管理工作还处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状态,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不愿管”的现象。另一方面,虽然初步构建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距离财政部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观指标多,客观指标少,指标值确定的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部分业务工作缺乏规程与标准,或规范化程度不高,致使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受到影响。

2.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每年水利部均根据财政部的批复,及时向二级预算单位分解批复各单位的绩效指标,反馈绩效评价结果,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机制约束,评价结果既未与单位的预算安排挂钩,也没有与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挂钩,很难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3.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一方面,目前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没有独立的绩效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绩效管理信息化程度低,业务工作基础数据缺乏,绩效评价实施的主体单一,还没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另一方面,由于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基层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把握还不全面,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会管”的现象。

4.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工作还比较滞后

一是职责不明晰。财政部预算司相关文件规定,转移支付地方资金的绩效管理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而财政部经建司、农业司在具体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中又明确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二是工作不均衡。一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已制定办法的需根据新形势适当调整。三是形势不明朗。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并调整相应的管理体制,今后业务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形势还不明朗。

四、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按照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关于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构建一套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同时,继续细化绩效目标,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研究绩效目标和指标数据库,尽可能多用客观指标,减少主观指标,健全和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准确,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2.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强化结果应用

系统总结国内部分省市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方法参考,提高水利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权威性,进而提升水利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预算单位,并结合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人事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一是继续扩大绩效目标填报范围,在现有绩效目标填报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水利预算项目和单位,逐步扩大绩效目标填报的覆盖范围,最终实现预算资金的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由重点评价向全面评价转变,力争在未来几年将所有的水利预算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另一方面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三是鼓励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开展自评价工作,逐步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分级评价。

4.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尽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增加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完善绩效评价的主体。同时,结合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逐步实现对各单位机构职责、编制、人员、资产、工资及津补贴标准、业务范围及工作量等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各项目对应工作对象的数量、规模、性质、种类、分布等基础数据和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此外,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及监督指导库,探索和推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完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5.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

第9篇

2013年年初以来,各市(州)、县(市、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部署,以构建全面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为抓手,规范有序地推进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批复、规划、实施等各项工作。为了抓紧年底前有效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今年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完成项目建设和年底验收从前段督查和调度情况看,截止到11月中旬,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完成98%以上,在进度、质量和专项资金管理上都好于历年。现在距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必须抓紧这段时间做好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考核等收尾工作。要按照实现项目完工验收100%,工程质量合格100%,绩效考核合格100%的要求,还未完工的要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各(县、区)新农村办要联合财政部门抓紧组织进行统一的年底检查验收和工程决算,查勘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完备相关验收程序和手续,健全账目和票据。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项目补助资金务必在年底前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示范村在项目完工后建账立册,保证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确保万无一失,不得出现项目建设完成后不验收、不平账或赊欠工程款的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新农村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省里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切实做好年度绩效考核相关准备按照《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各县市在做好对省级示范村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做好省对县市整体绩效评价准备,要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收集、报告起草等工作。主要材料有:绩效报告、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表、省财政拨款指标文、本级新农村建设统计表、示范村项目建设绩效情况统计表、示范村生态环境情况说明、农民满意度调查表、示范村项目申报书、补助项目账目和票据,以及中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形成材料。同时,将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制度文件、建设规划、工作方案、检查评比、调查报告等,作为绩效评价佐证材料一同收集起来,统一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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