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7 13:07:5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治理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市政府清水工程新三年计划建设目标,按照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着力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终端整治上下功夫,继续对畜禽排泄物进行综合治理,实现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对环境的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要求,对今年我县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2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泄物综合治理,实现畜禽粪尿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治理模式
主要采用“能源生态型”处理模式。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污水沼气工程处理,沼气作为燃气供养殖场育雏保温或生活用能;沼液、沼渣配套灌溉果园、茶园、农田等。通过沼气、沼液和沼渣的综合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和安全有机肥料,促进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畜禽养殖场的“零排放”。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涉及排泄物治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已签订责任状),各养殖场业主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各地特别是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实施工作中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同时,要落实联系人和责任人,做到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
2.开展调研,制定治理方案。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对列入治理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个进行调查,了解所处的位置、基本情况和在治理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坚持因地因场制宜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城市管理综合治理活动,集中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构建整洁、优美、畅通、有序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辖区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组织领导
根据大同街道辖区综合整治的需要,成立市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整治主要路段或区域
1、西安路(中山路与南门路交叉丁字口至旧西桥中桥手机城)主干道两侧严禁摆摊设点、跨店经营和违章停放车辆。
2、原同新路(同新北路步行街内)南段全程严禁摆摊设点、跨店经营、违章停放车辆(此路段设为严管示范街,应特别注意烧烤店外摆摊及南段两侧路口机动车辆乱停放行为)。
3、城西路与西安路丁字路口的绿化三角区周围属严管区,严禁摆摊设点及停放车辆。
4、城西路严禁主干道占道经营和违章乱停放车辆。
5、三秀路与中山路、党校路交叉口及周边区域。
6、梵天寺广场。
整治重点
1、严禁流动摆摊设点、跨店经营。
2、严禁违章乱停放车辆。
3、严禁违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整治方式
(一)日常常规整治。各相关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大力开展日常专项整治。
(二)部门协同整治。各相关成员部门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为提高协同整治效率,便于直接互通联系解决临时协助整治问题,各成员部门指定专人,通过强化部门间协同整治,确保整治的同步进行。
(三)联合集中整治。街道办视情况适时牵头组织各成员部门对重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
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务求实效。各成员部门要统一思想,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分工合作,使辖区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全面改观。
2、依法治理,强化措施。各成员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整治时保证人员到位,做到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对于在整治中存在的一些屡教不改的违法现象,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组织领导
市文广局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负责督查指导局管理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厅等相关文化经营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排查治理范围
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文博馆、图书馆、文化(艺术)等单位和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内容
在认真落实市文广局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基础设施、设备、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建设、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通道畅通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设置等,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营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四、排查时间安排
此项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不同阶段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具体是:
1、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此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自查、互查,并将排查和治理情况登记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
2、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定期汇总进展情况上报市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目的
通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范围
全市民爆物品销售企业。
三、内容
1.对《国防科工委关于2008年民爆行业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工爆﹝2008﹞204号)中排查治理内容的17项工作落实情况;
2.对辖区内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情况;
3.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四、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完成)
企业按照上述范围和内容,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科工爆〔2007〕481号,以下简称《检查方法》)进行排查治理,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
(二)市经贸局督查阶段(5月至6月底完成)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经贸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和民爆专业人员(由省经贸委统一安排)对辖区内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进行100%的督查。
(三)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抽查督查阶段(6月到7月底完成)
根据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的部署和安排,接受和配合省经贸委(省国防科工办)对我市及民爆销售企业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认真督查。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法》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打分评估,参加督查的人员要严格、细致地查找企业的安全隐患,关键工序和场所一个不漏、问题和隐患一个不漏,严禁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停产(业)整顿建议。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出租房、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邬志坚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张良君书记和工业主任张建仁任副组长,成员由武装部长葛东、派出所所长任斌、工贸办主任蒋雨龙、综治办主任谢福庚、安监所所长王自力、一社区书记毛彭年、二社区书记樊志其和三社区书记何葵飞组成,负责督促和指导全街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王自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检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至4月30日)。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1至5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边组织检查边督促对象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立即处罚。
(三)验收总结阶段(5月21至5月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考评。各责任部门将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对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散措施。
2、加强对“三合一”企业的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家庭成员除外)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且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工贸办)。要加强对生产储存塑胶制品、竹木制品、印刷制品及服装针织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保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同事,掌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加强出租房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综治办)。对辖区内的所有外来人口租住的房屋、拾荒人员自建简易住所等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出租房内电路、电器安全情况和老化损坏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履行好相关职责,切实抓出实效。
一、国道城区段综合治理
(一)整治目标及责任分工
1、对城区内路两侧路面及店外场地垃圾进行清扫,建设垃圾转运点7处,实现垃圾集中外运,日产日清。(建委、市政负责)
2、把路两侧进村路可视范围内所有柴草、粪便、垃圾进行清除,地面锄草整平。(管区、村负责)
3、对所有路两侧的个体经商户摊点占用场地经营、广告牌乱设乱放、悬挂的棚网等进行整治等进行治理,对影响环境无办理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的要取缔或迁移。(管区、村、建委、市政、工商所等部门负责)
4、对路路口的出租车乱停、乱放,要进行整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摆齐,维护好良好的交通秩序。(交管所负责)
5、对顶风而上,无理取闹的路霸、市霸、车霸等不法分子要严厉打击,依法强行整治,决不手软,为曹王创造良好的环境。(派出所负责)
(二)时间安排
2012年3月至2012年10月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镇长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路域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全镇的工程部署、指导和验收。
2、各管区、村、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安排好专业人员及车辆、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不扯皮推诿,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责任单位为建委、市政、曹王管区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国道路以北控制区内路域综合治理
由经委牵头,对尚未完成搬迁3户(5个院)进行拆迁,积极协调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帮助液化气站办理、理顺相关手续和房屋资产评估,为下一步拆迁奠定基础。想方设法做好其他两户的工作,力争早日拆迁。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责任单位为经委。
一、工作内容和目标
通过调查,全面掌握全镇废弃矿井基本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彻底根除由废弃矿井引起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各村委会及有关矿业权人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废弃矿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镇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镇域内所有废弃矿井进行拉网式摸排,根据废弃矿井的位置,埋藏深度,影响范围等情况,逐一统计造册,形成调查成果图。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年11月15日—12月5日)。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废弃矿井,根据《区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权属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废弃矿井进行填埋或封盖,并做好警示标志。治理完成后,对每个废弃矿井拍照存档。镇政府将安排专人对填埋或封存的废弃矿井进行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5日—12月11日)。
此次整治工作由镇新农办牵头,国土所等部门参与,于12月5日开始,不定期进行巡回督导,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地进行。整治工作结束后,镇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完成时间开展检查验收。凡是在验收环节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责成立即按要求达到整治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废弃矿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废弃矿井的整治工作是各村委会和矿业权人的责任和义务,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对各废弃矿井要落实领导、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对重点废弃矿井安全隐患区,要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自筹资金,落实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一、排查隐患
由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排点:
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液化气经营单位;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线设施;燃气企业。
排查内容:
(一)管道燃气企业的气源厂压缩机室、锅炉房、混气室及各大、小调压站(箱)燃气输配管网等重点部位;大型公共、商业、工业燃气用户,人员密集且有燃气设施的公共场所。
(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等燃气企业的资料证件是否齐全;企业资质、消防、技术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通过安全生产评估;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经营现象;是否有私自改扩建行为;燃气贮罐防爆安全措施等。
(三)《应对气量不足限供方案》落实情况。
(四)《应对极端天气紧急事态的安全运行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五)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六)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室内燃气设施运行状况,燃气计量器具使用情况等。
二、集中治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大安全事故或危及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
(一)治理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老化管线和阀门配件由燃气企业负责更换。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炉具、热水器等,要告知使用风险,督促其尽快更换。
(二)加强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设点,严禁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依法取缔黑罐装点。
(三)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清理违章占压物。
(四)加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燃气企业的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设施、防雷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治理;对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岗位。
(五)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三、监督检查
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政府将组织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强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运营安全。
(二)加强宣传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同时,发挥抄表员、安全员、检查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置宣传站。新建小区开栓供气前,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教育。
(三)明确责任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是燃气安全工作监管主体,对全燃气安全工作负总责。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燃气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四)建立制度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供气区域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入户访修,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和使用不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燃气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制度,加强燃气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方可上岗;建立巡线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经常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要通过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