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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
、成立街道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梁静
副组长:街道副处级组织员王守祥
成员:街道党群科科长郝洛元
街道组织干事潘建新
街道党群科工作人员王彦
二、实施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有关章节,学习南京市考核实施办法及《南京市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有效投诉的认定办法》;对街道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动员;公布区下达的街道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数,区先进个人指标数及分配情况。
根据区下达的指标数:街道年度科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优秀公务员名;区先进个人名,经街道办公会研究,分配:街道机关事业和其它集体人员名,行政村名,社区名,街道企业名。
、个人述职:个人对全年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自我评价,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形式:科有科以下人员以科室为单位述职;区管领导干部以全体大会形式集中述职。
、集中述职、测评: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区管领导干部述职(现职)集中对区管领导干部(现职)和科及以下人员投票测评;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考核小组群众投票结果,结合被考评人的《考核记实手册》记录情况和下达的优秀公务员指标数、先进个人人数,提出初步考评等次意见和初步人选;
、街道党工委会议,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和先进人选;
、在区考核委员会对优秀公务员公示后,公布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通知书给个人。
三、总结阶段:
、填写并上报《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根据年的市、区目标及街道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考核记录手册的作用,制定年度全年平时考核方案和计划报人事局备案;
、资料整理、归档;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考核对象:
县各单位文职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0年9月22日-9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合同制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合同制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三、考核标准
用人单位要围绕考核内容,分别制定符合岗位实际需要、明确具体的年度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态度端正,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方法
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实行用人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采取个人总结、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内部评议主要通过部门内部人员的评价,了解合同制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填写测评表等方式进行。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通过服务对象的评价,了解各单位文职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主要对个人总结、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客观公正地对各单位文职人员作出评价。
五、考核程序
1.由人社局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单位派专人负责;
2.被考核人填写《县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表》;
3.考核小组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
4.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留用;
3.凡查实有以下行为对象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并未提交辞职申请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升学、服兵役、移居国(境)外的;
(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7)其它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高度,提高对考核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化。
二、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谢荣泉
副组长:苏国明、骆杰峰、陈桂平、陈安强
成员:张永灿、梁生辉、赵序铭、张加树、陈欠火、苏康兰
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桂平(兼)
副主任:梁生辉(兼)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教职员工的学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结合我校实际,细化分解;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参照《惠安三中教职工聘用岗位职责》,完善《惠安三中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标准》;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使被考核人的领导、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者参与考核过程,使考核结果综合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结合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估,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公平。
2、召开民主测评及校级领导的述职大会。
3、以小组(教研组或后勤职能组)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交流,小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召开考核组进行审核,由校长(即考核组长)提出并确定考核等次。
5、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及合格等次以下的教职工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在听取意见,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考核组审核,上报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1、要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严肃认真对待,要把考核的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的基本依据。
2、根据学校的实际,在8月下旬做好民主测评及校级领导的述职。
3、9月上旬召开考核领导组会议,在综合审核考评的基础上,校长确定考核等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制定合理的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三、考核时间段
按学年度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职业道德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省中小学基本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主人翁精神、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心和合作意识,具有大局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同事,善于和同事、家长沟通,每学期每人计20分。进行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本项不得分,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为不全格。两个学期教师职业道德得分之和计入年度考核。
(二)教学管理
1.导学案
年级部检查时,没按时完成课时导学案的教师,每人每课时扣5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计入年度考核。
2.集体备课
没有参加年级部规定的本学科集体备课的教师,每人次扣2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3.上课
未在学校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的教师,每人每课时扣10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教师合计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4.听课
每学期按年级部要求,每位教师填写听课计划。未在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抽查时不按计划完成听课,每人每次扣5分,分数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两个学期每位老师合计得分计入年度考核。
5.学生评议
每学期期末,由学校和年级部组织学生给任课教师评议打分。每班学生评议本班任课教师时,30%任课教师为A(A=100分),50%任课教师
为B(B=80分),20%任课教师为C(C=60分)(人数按4舍5入)。每位任课教师所教班学生评议得分之和除以所教班参加评议打分的学生人数,所得的分为每位教师的学生评议得分。记入年度考核。
6.检测评价
没有全程参加年级部安排的统一检测评价考务工作(期中、期末或省、市、县组织的统一检测评价),每人次扣5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7.阅卷
没有全程参加年级部安排的统一检测评价的在校阅卷工作,每人次扣5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8.会议与活动
没有按时参加学校或年级部组织的会议与活动,每人次扣2分(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计入年度考核。
(三)级部自主考核
1.为了便于加强年级管理,照顾不同年级的具体教学情况,增加年级管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大限度地调动全年级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由各年级部制度本项考核方案。
2.各年级制定考核方案要遵循以下原则:
(1)考核要面对全体教师。
(2)由级部考核的总分为本年级教师总数×10分(3)该项考核个人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五、考评办法
1.考评以量化积分形式进行,教师学年总分为两学期职业道德、教学管理和级部考核量化得分之和。
2.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教师人数(含兼课人员)比例分配到各年级,由年级部进行考核。分配时多余的名额由学校统一安排。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按其所占年级教师总数之比例,由年级部分配其优秀名额总数。
4.在同一年级未能任教两学期的教师,教务处将该教师上一学期的核得分转入该教师下学期所任教的年级。
5.各年级部根据每位教师学年量化总分,按由高到低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教学质量得分高者优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师量化总分单列,按由高到低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学生评价得分高者优先。
6.教师考核量化总分由年级部计算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交教务处、办公室,填的年度考核表报送办公室。
7.年级考核优秀人选确定后,由学校进行公示,不得转让。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优秀教师从教师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
2.各年级年度考核总分排名前60%的教师,才有资格参加学校举行的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近5年已获得市级(含市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以上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学校举行的同项目评选。在县级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和教学能手评选推选时,从校级同项目中,由高分到低分推选。
3.学年度考核总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录声同志任组长,张勇同志任副组长,高汉荣、喻静玮、朱晶、王玉文、李永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由高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考核等次:
1、见习期未满的;
2、病假6个月以上或事假3个月以上的;
3、受到相关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主要考核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评定优秀的人数为考核总人数的10%。
优秀:能主动依法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合格:能依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依法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工作态度、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五、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布置、准备阶段(2008年1月11日前)
局属各单位、机关支部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布置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个人总结)测评阶段(2008年1月18日前)
局领导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
局机关中层干部以机关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民主测评。其他人员进行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机关支部召开机关职工会议进行考核等次的民主测评。
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民主测评。其他人员进行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并进行考核等次的民主测评。
按各职级评优比例互不占用的原则,局领导、中层干部不列入所在单位(部门)考核人数中。
3、考核等次确定阶段(2008年2月3日前)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的意见后,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局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将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通知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4、总结上报(2008年2月29日前)
由局人事部门按上级单位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完成相关统计表的填写以及考核资料的上报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行政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2、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于元月下旬前完成。
3、各单位在考核工作完成后将下列材料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个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材料;
一、组织领导:
(一)县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片区考评工作督导组,分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方法
(一)年考人员按照人社〔2013〕10号和牧发〔2013〕14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收获,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工作的打算等)。
(二)考核形式:
⑴乡镇站:在县考评督导组与乡镇分管领导主持下召开职工会开展基本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开展职工个人作自我总结发言、职工之间互评、5~8名管理服务对象参会测评、乡镇参会分管领导填写专门考评表格对职工分别进行综合评价、县局督导组对照牧发〔2013〕14号文件对每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逐项打分并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县局督导组人员填写单位年考意见暂不确定考核等次。绩效考核打分表和民主测评资料交由县局年考领导组确定最终绩效考核分数(分数扣减需明确具体扣分项目及理由)并无记名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工作借调人员,在调入单位进行考核。
⑵局机关、站所人员:常规考评由各站自主开展,程序与乡镇站职工考核相同。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由全局职工、乡镇站站长开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计分制。
⑶全局综合评定:乡镇站和局属职工互评后,再由考核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实行民主测评投票打分,民主测评票分a、b、c三类,a类由局长、副局长填写,每票优秀记9分、称职记6分、基本称职记3分、不称职记0分。b类由考评领导组、督导组全体成员填写,每票优秀记6分、称职记3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c票由一般职工填写,每票优秀记3分、称职记2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
⑷优秀名额分配:根据文件规定,除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由组织部考核,今年畜牧兽医系统参公人员优秀名额2人,事业人员优秀名额6人(其中乡镇站4人、局直属站所2人)。无记名投票不能多投,否则作废。投票实行现场统计并计算分数,按得分多少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情况、遵章守纪情况、服从工作安排情况,学习业务技术和政策法规情况。。
(二)工作能力:能否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作中出差错的频率、出错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
(三)工作成效:参考所承担的工作完成、获奖情况,专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乡镇党政领导的评价等。
(四)政治纪律:对不服从站长工作安排且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职工,年度考核可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给予基本称职的考评意见。
凡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按县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通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凡事业人员考核为优秀者,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给予奖励现金400元。
四、督查指导:
县局3个片区督导组分别到各乡镇站督查指导年度考评工作,各乡镇站在召开考评会之前须先与县局分片负责督查指导人员联系。督查指导组在主持职工年度考评结束后,集中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并上交资料。
一、成立学校考核工作组
组长:高妙添
副组长:周德扬
成员:黄怡庆、冯世清、罗宗填、肖扬昆、彭其明、赖炎松、陈勇罗耀克、郑卡加、郑宪君、骆玉梅、曲正言
二、考核的程序及安排
1.考核的程序。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依照年度考核的基本原则,在认真总结、述职、自评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公正考核每一位教师。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在编在岗教职工在科组和级组内述职,分别由科组长、级组长进行考核;级组长、科组长则分别由德育处、教学处两个部门主管处室主任考核;副校长、行政由校长考核(为了让更多的老师获得殊荣,在推荐优秀等级测评名单时,去年获得优秀的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再推荐)。
2.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项目
负责
6月26日
(星期一)
第八节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习、传达考核文件精神及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校长室
发放考核表给个人填写(一定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肖新天
6月28日(星期三)下午
5:00-6:00
以科组为单位,分别进行科组长测评及科组老师个人述职、考核,并将科组长测评表及科组老师评优推荐名单上送办公室。
科组长
6月29日
(星期四)
第七、八节
以级组、部门为单位,分别进行级组长测评及级组老师个人述职、考核,并将级组长测评表及级组老师评优推荐名单上送办公室。
(级组长、部门领导收齐考核表,待写综合考评结果)。
行政
级组长
部门领导
7月3日
(星期一)
4:00-6:00科组长述职考核。
各主管领导
5:00-6:00级组长述职考核。
考核工作组成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将各科、级组、部门考核推荐名单进行汇总。
考核工作组
7月4日(星期二)下午
4:00-5:30
召开党、政、工、团、级、科组长联席会议,根据考核汇总名单进行测评。
考核工作组
7月4日(星期二)晚上
7:30-9:00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及校行政扩大会议,讨论并确定考核优秀名单。
校长室
3.考核优秀等级推荐指标:
(一)各科组推荐指标
部门
参评人数
比例(%)
推荐指标
考核地点
高中语文
9
25
2
四楼阅览室1
初中语文
8
25
2
四楼阅览室2
高中英语
10
25
3
四楼会议中心
初中英语
9
25
2
高三(1)课室
高中数学
9
25
2
高三(2)课室
初中数学
7
25
2
高三(7)课室
物理
4
6
25
2
高三(3)课室
信息
2
化学
5
25
1
高三(4)课室
生物
4
25
1
初三(6)课室
政治
7
25
2
初三(5)课室
科学
6
25
2
初三(4)课室
历史
1
7
25
2
初三(3)课室
地理
2
历史与社会
4
体育
5
25
1
初三(2)课室
艺术
4
25
1
初三(1)课室
合计
96
25
25
(二)各级组推荐指标
部门
参评人数
比例(%)
推荐指标
考核地点
高三级
23
25
6
四楼会议中心
高二级
21
20
4
四楼阶梯教室
高一级
17
20
3
四楼阅览室1
初三级
13
20
3
四楼阅览室2
初二级
16
20
3
初三(3)课室
初一级
17
20
3
高三(7)课室
教辅
12
15
2
高三(1)课室
后勤
7
15
1
高三(2)课室
合计
126
20
25
(二)科、级组长、行政推荐指标
部门
参评人数
比例(%)
推荐指标
考核地点
科组长
16
35
6
四楼会议中心
级组长
6
35
2
四楼阅览室1
行政
13
40
5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 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部分进行: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17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处级干部互评。召开全校处级干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
(3)校领导测评。校领导根据处级干部表现情况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校领导评价分占民主评议总分的50%;处级干部相互评议分占30%;群众评议分占20%。所有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2/3以上,否则结果视为无效,测评者应本着客观、公正、合理、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综合评价
(1)测评结束后,学校党委组织部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按学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编制教学院系、附院编制机关职能部门、附院编制教学院系分类排名。
(2)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结果,结合今年对各二级院系目标绩效考核、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以及处级干部学习、考勤等相关事项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学校党委会议讨论确定全校处级干部年终考核评议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委组织部、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
5.反馈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处级干部本人反馈。
6.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贯彻执行学校任务不力,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2)在学校二级院部系目标绩效考核或职能部门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后三位的;
(3)在工作中因连带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期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
(5)其他影响考核的重大事项。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1)受到党纪处分的;
(2)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经审查证据确凿;
(3)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超过50%以上;
(7)有其他不能评为合格等次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于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处级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具体实施。
七、相关要求
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被考核人意见”意见栏签字。各部门考核小组汇总群众测评成绩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年度处级干部的群众测评成绩及《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交到组织部干部科。《年度考核登记表》中“量化测评得分”一栏经综合考核后由组织部统一填写。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工作;
(二)开展《纲要》和《纲要五年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四)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
(七)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20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2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200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公室)。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10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