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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公示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1-29 16: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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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公示报告

第1篇

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工作部署,根据工作职能和确定的调研课题,落实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的重要要求,以抓好生态保护,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着眼点,我们从减少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破坏的角度出发,对伊春林区近年来林场(所)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原有林场所基本情况

伊春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林管局施业区面积351.2万公顷,包括17个森工林业局,共有230个林场所,都是始建之初根据木材生产需要规划建设的,其中新青、乌伊岭林业局各有3个林场所未建。共有居民6.9万余户、19.4万 人。林场所平均经营面积1.5万公顷,经营半径不足20公里。目前随着全面停止森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现有林场所布局已不适合新形势需要。

二、实施场所撤并整合进行生态移民的重大意义

进行林场(所)撤并整合实施生态移民是一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林区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减轻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加快生态系统自然恢复的有效途径,兼具保生态、兴产业、聚人口、促脱贫等多重作用。一是在生态效益层面上,通过撤并林场(所)实施生态移民,对撤并区域进行封山育林,森林植被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使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发生率大大降低,有利于森林的休养生息,森林生物量增加,森林质量提高,促进森林生态的恢复;由于林区内减少了人为活动,使烧材等非生产性消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大为减少,加之林场(所)撤并后对林场(所)址进行造林绿化,森林的面积和覆盖率得到增加,使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综合效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二是在社会效益层面上,按照居住生态、出行便捷、就业充分、看病放心、上学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乐、服务均衡的标准,将撤并的林场(所)居民迁移到山下城区,可带动区域城镇化进程,改善林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林区职工告别艰苦的生活条件,创造安宁、舒适的生存空间和便利的生存条件,融入现代社会的环境中,有效地提高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水平,促进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和稳定。

三、林场所撤并搬迁情况和主要做法

伊春林区进行林场所撤并实施生态移民时间较早,为彻底解决林场居民多年一直沿袭以木举炊、取暖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防止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消耗,改善林场所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保证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可持续发展,我们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就对林场所整合进行谋划,并于2001年制定出台了伊春林管局林场所布局调整规划,但因体制和机制以及经济形势等方方面面的制约,一直没有大面积铺开。从2009年开始,借助国家棚户区改造、大交通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有力契机,充分将林场(所)撤并与国家二期天保工程、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的实施相结合,在面临停伐带来的阵痛和经济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重新细化调整了林场(所)撤并总体规划,拟定将现有的230个林场(所)撤销101个,调整比例为44%,需要生态移民2.4万户,66000余人,区划调整后林场(所)平均经营面积可达27546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1878公顷,并确定分期整合撤并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全林区已有57个林场(所)完全撤并搬迁到位,搬迁移民户数14000余户,35000余人。搬迁的林场所居民除少数困难职工要求申请廉租房和要求资金补偿而自购房之外,其余全部安置在棚改房中。各地在撤并搬迁过程中,都能根据自身实际,切实从解决下山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出发,积极想办法,谋出路,确保山上职工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了统一思想、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从2011年开始,连续几年都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林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写入党代会报告和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之中,并将其纳入各地党政领导干部主要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考评办法,加强督办检查,实施年终考评,有力推动了林场(所)撤并工作的开展。

(二)兼顾现实和未来发展,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规划林场(所)撤并布局,重点重点解决农林混居、不利于资源管护的实际问题,合理处置林场(所)撤并后形成的大量空房和建筑物。对林场(所)旧址、道路、居民生活区旧址进行还林还草,尽快恢复植被。

(三)坚持典型引路。各林业局在推进场(所)撤并过程中,都能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新颖的工作思路。乌马河林业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撤并安置人性化、住宅布局合理化、起居生活生态化的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以高端产业促进就业、以平民产业促进增收,投资数亿元打造了西岭现代化生态型中心林场,创建了“西岭模式”。美溪林业局为确保撤并林场(所)职工“搬得出、稳得住”,整个移民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搬迁、分户对待、因场施策的工作原则,在工作做到了“三个同步”,即:移民的分批安置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与生产安置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与公益设施建设同步。为了真正达到职工逐步致富的工作目标,该局还紧紧抓住了移民就业这一关键环节,采取了“四个充分考虑到”的做法,即: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一技之长,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移民的未来发展,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意愿,安置移民就业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个体差异,由于方向对路,措施得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好的思路和做法,为全林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并通过大力推广,进一步加快了林场(所)撤并和生态移民进程。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下大力气、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下山职工就业压力大及生活负担重等“三大难题”。在下山职工安置方面,市政府结合国家的棚户区改造政策,要求各林业局在棚改房分配上要优先考虑撤并林场(所)搬迁职工,对确属廉租房保障对象的低收入、低保家庭可合并使用林区棚改和廉租房政策,解决下山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并出台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实施移民异地安置的意见 》(伊政发[2010]40号),职工群众搬迁安置总体上按照山上向山下、林业局向中心城区“两个集中”的原则进行,根据居住生态、出行便捷、就业充分、看病放心、上学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乐、服务均衡的标准,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扶助和创业、再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出台了撤并林场(所)职工搬迁补贴政策,市政府(林管局)在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从财政中拿出部分专项资金,对移居到林业局局址、中心城区的给予每户5000元搬迁补助;对移居到中心林场的,给予每户2000元搬迁补贴。目前,部分撤并到位林业局的搬迁补助费已顺利发放到搬迁职工手中,极大地调动了场所职工下山的积极性。2012年6月,市政府又出台了《伊春林区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伊政发[2012]38号),对林场(所)撤并搬迁职工的住房安置政策进一步细化。在搬迁居民生活环境方面,为确保山上居民转入山下迁得出、住得上、不回流,市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以及用水、取暖等问题,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并充分尊重棚改迁入山下居住者的意愿,将同一林场居民尽可能安置在一个小区,增加文体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受到了群众欢迎。在解决下山职工生活方面,要求各地在做到“四个到位”,即拆迁补偿到位、住房安置到位、培训就业到位、社会保障到位的同时,对下山的特困职工群众需要缴纳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适当给予减免,努力降低搬迁职工生产生活成本,确保下山弱势群体的稳定。在解决林场(所)搬迁职工就业安置方面,对撤并的林场(所)加大专业管护力度,调整管护方式,通过提供交通、食宿等便利条件,组织营林抚育生产合森林管护工作,安置了一批下山职工,使他们既改善了生活居住条件,又保证了工作的稳定性;鼓励扶持搬迁职工在浅山区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以短养长,发家致富;结合招商引资,扩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创造了很多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职工收入;为下山职工积极创造和开发一些保绿、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性岗位;在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积极协调推荐,优先安置撤并林场(所)职工,减轻林场(所)撤并带来的就业压力。

四、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市委、市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林场所移民搬迁力度,但从目前实际运作情况来看,要在“十三五”期末完成全部移民目标,还存在较大困难:一是此项工程的实施是在国有森工企业大量减产和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十二五”期间,各森工企业完成的林场(所)撤并在移民搬迁进行异地安置和保留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撤销林场(所)房屋拆除、恢复植被等方面动用了大量资金,欠下了很多债务。二是《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所定扶持政策和2015年出台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中的“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林场撤并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以及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关于进一步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紧急通知》中“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的重点国有林区深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与林场撤并调整工程,近期主要支持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的重点国有林业局”等相关政策在伊春一直没有落实兑现,仅靠林业局自身完成后续撤并任务举步维艰;二是由于林区供热成本上扬,国家给予的补贴标准过低(几十年来没有变化,有的林业局甚至没有补贴),职工下山后供暖成本增加,较困难的无力缴纳热费;三是天保二期工程只对林区五项社会保险给予了补助,没有将林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补助范围之内,按林区棚改政策,移民搬迁职工需要交纳一部分住房差价,回迁房职工筹资困难,而且由于经济危困,林业企业无力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四是目前林场(所)居民多为老人,故土难离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担心下山后生活成本提高,不愿意搬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撤并进程。

第2篇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人事函〔xx〕404号)精神,xx调查队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部署专项督查工作,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围绕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严格监督管理情况、严格责任追究情况等重点内容,对照《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部署,严密实施

《通知》下发后,xx调查队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队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队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财务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是具体责任人;纪检监察组要将防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设立、公布“吃空饷”举报电话,强化责任追究;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人员管理流程,规范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信息台账,及时维护、变更、核销相关手续及信息;办公室、财务科要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从根本上遏制“吃空饷”等问题发生。

二、自查自纠情况

xx调查队最新核定编制22个,现在职在岗20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三、主要举措

一是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定期内部公示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加强考核工作,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二是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三是严格离岗人员管理。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人。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对举报线索须及时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对“吃空饷”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问题“零容忍”,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实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上报制度,出现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自手续办理完毕一个月内上报总队人事教育处,按政策及时停发、核减、核销工资待遇;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将办理的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人员编制变化等情况及时在全队通报;实行举报查处制度,长期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面向社会受理群众举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认真及时进行查处,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实行定期自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工资花名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双重追责,既追究“吃空饷”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负责人(签字): 

第3篇

1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病历书写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形成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所有与之有关的医、护、技人员。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科室病历管理应该规范、严谨、有序,责任医护人员、上级医护人员、质控员、科主任、护士长应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医务科、护理部、质控办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运行病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保证归档病案质量,减少因病历书写缺陷以及不能及时归档所造成的不能提供病历复印或不能满足病历复印要求等服务障碍。

2加强病案归档管理

病历收集要及时,按照规定的时限,病案室管理人员至少要提前一天到临床各病区去收集出院病历,这样一来可以打提前量,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来对医生们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同时给他们留下完善病历的时间。在回收病案时,管理人员要和临床科室质控员一起认真核对,按照病历归档顺序,既要保证每份病案的资料完整,又要检查每页资料填写是否全面,尤其要注意病人出院后才回报的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是否全部粘贴,不能遗漏,保证病案资料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病案室要做好病案整理、装订、编目,及时有序存放。

3做好复印准备工作

3.1许多病人不了解医院病历复印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等到正式复印时,非常容易出现纠纷。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医院应印制相关告知书,内容包括复印病案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内容要求)、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范围、复印收费标准、各种医疗保险应提交的病历资料等。在患者入院后,由临床各科医护人员对此进行宣传,并将告知书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以便他们准备好相关证件,合法维护自身利益。

3.2临床各科室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病案复印流程图,以便病人和家属全面了解复印程序,避免他们在要求复印病历时东找西撞,来回折腾,从而引发纠纷。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知《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随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咨询,让患者清楚自己享有的复印病历权利范围。

3.3填写复印申请单,提交身份证明(及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送医务科预约具体复印时间,确保患者随到随印,避免其长时间等待。

4履行相关复印手续

病案室在接到患者提交的病历复印申请时,必须有医务科的审批手续及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病案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复印登记,保管好患者的相关审批、证件资料,向患者介绍相关规定,特别要提醒患者病历只能复印一次,让其考虑全面。复印完毕,必须在复印病历上加盖“病历复印章”,并在患者的原始病历上做好标记,防止个别用心不良的患者中途涂改后再复印,避免医务科在加盖公章时因审查不严导致资料失真。

5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要做好病案复印工作,病案管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医学科学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培养严谨、务实、高效、细致的工作作风,树立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熟悉复印设备性能和操作程序,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熟练掌握复印技巧。管理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互相帮助。在复印过程中,要注意与原件核对,小心操作,防止病案丢失或损毁,尤其要严格把好病案复印、盖章这一关。对患者或家属不合理的要求,要婉言拒绝。

复印病案的患者,有的年老体弱,有的大病初愈,有的对治疗效果不满意。他们或行动不便,或情绪低落,或义愤填膺。作为医院服务的一个窗口,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热情、耐心、细致周到的的服务,比如:我院病案室为他们备有填表时用的老花镜,一次性口杯及开水。有些病人思想消极,我们就积极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战胜疾病。遇上医疗纠纷,情绪激动的患者和家属,要保持冷静的情绪,心平气和、真诚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对他们的伤痛、焦虑、愤怒进行安慰及劝解,对一些误会进行必要的解释,通过热情的接待、及时的沟通、不动声色地化解医患矛盾。通过人文关怀,尽量减轻矛盾的程度,避免不满情绪升级。

6注意工作方法

病案复印看似简单,其实,看似简单的工作中有很多技巧。

6.1病案复印的要求、流程、手续费用等应在醒目处公示。

6.2耐心向患者讲述复印病案的要求、程序和费用,询问是否携带相关证明。如不是复印本人的病案,需提供与病人关系的证明,或复印病案授权委托书。

6.3检查有无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复印的同意签字。

6.4在复印中把握原则,该复印的不漏页、不漏项,不可复印的不随意增加。对不同用途的复印病案内容应掌握:医保、商业保险、留用资料等一般复印出院小结、医技检查、化验单阳性报告。办理大病医疗、伤情鉴定、病退等一般要复印出院小结、医技检查、化验单阳性报告、医嘱单以及手术记录等。

第4篇

一、以改革创新明主体责任、定保障标准、促规范管理

为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发45号文件和1月6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厅决定2014年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管理创新年”活动,加强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违反低保政策的各种不规范做法,特别是程序不公开透明、优亲厚友、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一是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5号文件和省政府1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认定条件以及政府确定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要坚决消除层层分配指标的做法,乡镇(街道)必须无条件受理城乡居民的申请,不得以没有指标为理由予以拒绝。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坚决清退“群体保”。要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2014年全省要达到80%以上。二是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落实低保补助水平。今年,省里将按照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统一制定低保标准。目前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与全国相差不多,但人均实际补助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不少地方虽然公布了保障标准,但却并未按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今年,各地要切实按公布的保障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人均补助水平不能低于保障标准的65%。三是要依法公布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也可由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好这些规定,需要我们弄清楚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概念。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省里下拨的中央和省本级五保供养补助资金,中央和省对县里是补助。各地五保供养标准是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加上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五保供养资金,县(市、区)政府是社会救助的责任主体。院办经济只是改善院民生活的补充,不得计算在供养标准之中。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水平为1517元从年。今年。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政府进一步提高省级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水平。四是要强化公开公示。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有的行评代表反映,不少地方开展的公开公示存在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地点不醒目、公示时间不定时等问题,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下一步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不求印制样式美观,但求实在、实用、实效。对在保对象要进行长期公示,对新增对象要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公示。五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消化结余资金。一方面是我们的保障标准还比较低,有不少人甚至还等着救命钱,另一方面,是有大量结余资金沉淀在账上。既影响到困难群众的保障,又影响到民政形象,同时直接影响到我们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资金。各地要根据2013年决算情况。对结余资金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提高补助水平、对重点对象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方式,加快消化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结余资金。对结余比率超过控制线(城乡低保资金10%、医疗救助资金1 5%)的地方,省厅将在资金分配时按比例扣减。

二、以改革创新建引导机制、育市场主体、聚养老合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市场主体。2014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9张,新增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各400个。一是要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省政府今年继续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各地要以省政府“十件实事”为重点,继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今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分别不低于80%和40%的目标。要依法加快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积极培育支持多元主体,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二是要发挥机构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省厅将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力争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各地也要尽快行动,先行先试,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运营方式创新,使公办养老机构在完成“保基本”托底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真正发挥激励调控的功能。省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养老院的意见》。在大力发展机构养老过程中,请各地务必杜绝养老优惠政策背离初衷的现象。一些企业认识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前景,纷纷加入这一行业,有些企业圈了很大的地,但是只建了几十张床位,那就背离了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初衷。三是要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继续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指导支持成立农村老年协会,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乡镇福利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服务对象逐步扩展到农村高龄、独居、失能、低收入的社会老人和空巢老人。四是要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多余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对新建的养老机构,要促其和社区医疗机构就近规划布局,一体化建设,实现相互配套、相互融合。五是要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业是夕阳事业、朝阳产业,我们要因势利导,按照以事业促产业、以产业带事业的思路,加强规划引领,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六是要加强行业监管。贯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严把社会办养老机构准入关口。加快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三、以改革创新抓机制完善、添科技含量、强救灾能力

坚持防救并重、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灾情核查机制,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公正、结果公开、经得起社会监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落实挂钩机制,落实《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办法》,做好灾害分类救助、标准化救助和重点施救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救灾资金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的问题。强化灾情管理与信息报送,规范灾情会商机制,建立灾情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灾情评估通报办法,加强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培训,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制定预案、优化布局、规范标准、丰富种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食品、药品等救灾应急物资市场化协议储备的新模式。三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北斗卫星示范工程”、“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等项目,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推动“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创建100个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围绕“提标扩面”,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建设。

四、以改革创新抓政策落实、助军民融合、促权益维护

2014年,安置优抚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把2013年出台的创造性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一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为贯彻实施《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厅将争取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府安排工作、扶持就业创业、教育培训考核和承训机构评估等配套政策。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安置改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要依法安置退役士兵上岗稳定就业,确保当年安置任务完成率100%。2011年以来形成的安置遗留问题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要以充分就业为根本工作取向,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与人社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培育宣传就业创业典型。省厅将开展首届“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批省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示范机构认定、授牌工作。二是创新双拥和优抚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办法。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和边远地区基层官兵的实际困难。继续提高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建立给精神病退役士兵监护人发放监护费制度。调整全省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开展医疗巡诊服务活动。年底前,30%的县(市、区)成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发展,保证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和军队移交的1 4级残疾军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全部入住光荣院或优抚医院集中供养。加快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9月底前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任务。妥善处理复退军人的利益诉求,保证全省复退军人群体基本稳定。三是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加大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五、以改革创新推政社分开、促功能发挥、激社会活力

认真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将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一是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探索实行“一业多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逐步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取消省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二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社会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助落实有关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等级评估、信息公开、年检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自律管理,提高公信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活动及涉企乱收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对软弱涣散的社会组织进行治理。四是要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专项计划,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和指导武汉、宜昌、荆州等地扩大试点范围。

六、以改革创新转治理方式、建基础平台、促基层民主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领会由“管理”到“治理”的深刻含义。一是要稳步推进基层民主。依法组织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做好选情调查,认真谋划选举工作方案,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努力提高选民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确保全省村委会换届率达95%以上。二是要有效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在全省推广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经验。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办理的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方式实行“费随事转”。以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新建、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站500个以上。

第5篇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县教育工作者围绕“一年调整、三年突破、六年争先”的工作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整合资源、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质量是第一要务,管理是第一责任”理念,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个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1年工作总结

一、基础教育工作

(一)“普九”工作巩固提高。

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21年全县共投入公用经费5517万元,免教科书730.6万元,享受“一补”资金281万元。“三保”政策进一步落实,编制内教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1096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个,新建面积

13955平方米。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

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

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六)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在校生6000人的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2021年6月首期招生1500人。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党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本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情况。教体局局长以身作则,赵局长从10月16日报到至今,已走访了十一个乡镇,检查了全县200多所学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看望教师,慰问教师。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三是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随时检查在岗情况,现在各中心校、各中学办公电话已安装完毕,汇报工作尽量使用电话汇报;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

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

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

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2021年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

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八)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

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病退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改变校园环境,制定了《中小学校园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校长的管理,制定了《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和《初中校长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细则》和《学校管理评估细则》;为创建窗口学校,制定了《示范性初中创建标准》;为加强平安建设,制定了《中小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经过酝酿讨论、征求意见,成熟后已经下发。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建立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6篇

2011年工作总结

一、基础教育工作

(一)“普九”工作巩固提高。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11年全县共投入公用经费5517万元,免教科书730.6万元,享受“一补”资金281万元。“三保”政策进一步落实,编制内教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1096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个,新建面积 13955平方米。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六)体育、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下发了《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责任,分解了任务,建立了晨检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发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关于在全县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等文件,召开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会、预防校园暴力安全工作会,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幼儿园用车专项整治、全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有效地预防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在校生6000人的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2011年6月首期招生1500人。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一)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主要从三个层面抓起。一是局党组成员实行周汇报制度,党组成员每周五必须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本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情况。教体局局长以身作则,赵局长从10月16日报到至今,已走访了十一个乡镇,检查了全县200多所学校,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看望教师,慰问教师。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要求各股室把每周工作内容公开,写在公示栏上,实行开门办公,并在局办公会上汇报每周的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三是落实校长吃住在校制度,与学生同吃同住。各校长必须安装固定电话,随时检查在岗情况,现在各中心校、各中学办公电话已安装完毕,汇报工作尽量使用电话汇报;教体局下乡督导,到校必查校长的听课记录和业务活动开展记录,听取校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工作抓的不实的校长到局办公会上作表态发言。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2011年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八)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病退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改变校园环境,制定了《中小学校园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校长的管理,制定了《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和《初中校长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细则》和《学校管理评估细则》;为创建窗口学校,制定了《示范性初中创建标准》;为加强平安建设,制定了《中小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经过酝酿讨论、征求意见,成熟后已经下发。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建立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7篇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应先测量体温确认病因)、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县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沽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填写《胶西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二、准假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家长和班主任进行请假;公假,学校必须有老师带队。

2.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

部主任审批; 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3.如遇病假,必须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并进一步追踪(病情、体温、治疗情况等)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实验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领取请假条。

2.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

教学等集体活动。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处填写请假外出登记。

3.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时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准确填写外出详细行程信息,并向班主任、级部报告。返校后及时洗手、消毒,由班主任加强学生健康监控工作。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班主任予以落实原因,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4.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胶西小学疫情期间教职工请假制度各部门,级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 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上报体温、病情,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做好跟踪记录。病事假须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由本人、部门主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报工会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销假,销假情况由部门主管报工会备案。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的人员,工会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对病假人员要留存病历复印件),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第二条 尽量减少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确需外出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教职工请公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由部门主管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及行程路线,由学校审批,报财务室上交教体局。

第三条 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教职工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 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四条 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单位许可)。被确诊为高度伤残、严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长期病养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第五条 教职工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大以内(合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六条 教职工因特殊疾病,身体健康原因需长期休养的(持有第四条证明材料),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本人填写特殊疾病休养审批单、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病假(丧失生沽自理能力的病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减工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病退。

第七条 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请婚假,由学校审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第八条 教职工请产假,需带子女出生证明,到妇委会核定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2016年山东省最新规定执行,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需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第十条 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和经单位审批的公假均可视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对待,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视情况追查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编教职工自愿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8篇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到了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机关的副职担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认真组织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本着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做到群众满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很抓了干部作风整顿,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服务行为,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和约束力。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走在群众中、干在群众前、乐在群众后”两项主题活动,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公开便民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预约服务。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

二、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县普遍遭受旱灾,部分乡镇遭受大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困难,面对灾情,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受灾乡村,会同乡民政所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灾情,准确掌握受灾情况。据调查,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36万亩,受灾人口3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650万元,在准确掌握灾情底数和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今年以来共争取救灾款60万元,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对4345户6265人进行了救助,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发生一件因救助不到位越级上访和非正常问题。根据农村医疗救助条例,通过调查核实,先后对72户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104600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签订了救灾物资贮备协议,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能够快速有序地开展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对全县的孤儿进行救助,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共有孤弃儿童220名,全部落实了县级领导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每年帮扶不少于两次,帮扶资金或物资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46600元,另外还有一定数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按照民政部要求对37名孤儿,落实了每月600元的补助政策,其余183名弃儿全部列入农村五保,确保了孤弃儿童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把落实上级有关民生政策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城乡低保政策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群众反映少数基层单位低保工作不规范问题,我局先后组织人员两次对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2月26日至3月31日,我局抽调27名机关工作人员由7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2个社区和农场,会同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共同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分类登记造册,将每个村的贫困户按照贫困程度进行倒排,为下一步实施救助和低保扩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4月初《燕赵都市报》登载了枣强县后河村党支部书记杜西森利用职权混保、骗保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低保清理核查工作。4月10日上午,再次召开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民政所长、农场和社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了《献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对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社区、农场对低保户和特困户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农村低保户由乡镇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民政局,民政局派专门人员赴乡镇进行抽查。对居住在县城的低保户,由民政局抽调8名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核查,清理整顿结束后,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核实,对违规获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经过两次清理整顿,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城镇低保户317户、802人,农村低保户486户、814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停保,拟新增农村低保2000户、3000人。自2009年1月份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年人均720元调整到870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调整到225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2009年3月份,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6468户、9097人,发放保障金111.8931万元,按每人1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94.61万元;农村五保户2011户、2092人,发放五保供养金62.76万元,按每人100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1.99万元。截止到5月份,全县有城镇低保户1452户、3858人,发放保障金175.1965万元,按每人100元发放一次性补贴64.005万元。

四、优抚安置工作

根据《军人抚恤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冀民(2008)105号文件精神,对全县的复员军人、三属、残疾军人和病退军人提高了抚恤标准和定期定量补助标准,2008年10月至12月份补差全部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二是全县3000余名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量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发放优待金581万元。三是继续加大老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力度。解决生活难的5户,用款7000余元,如准镇残疾军人姜培春,老两口,无子女,年老多病,生活十分困难,为其解决生活补助金1000元;解决住房难的8户,发放住房维修资金2.7万元;解决看病难的22户,发放医疗补助金10万元。四是接收部队残疾军人5名,按照有关政策,对其伤残情况进行审核,报省厅审批,现省厅已批复,正在建档立卡。五是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从3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力量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逐人进行了填表建档,重点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了审核取证工作,对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条件的936人进行了清退,从09年1月1日起停发定期定量补助金。六是出台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200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镇退役士兵29人,6-8级伤残士兵5人,转业士官8人。4月25日我县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全面推行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区别对待,择优安置”的原则,确保转业士官和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优先安置,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自谋职业,政府不再为其安置工作,到目前已有10申请自谋职业。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来,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指导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证了我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到目前,多数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在指导协调好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充分掌握换届选举整体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县进行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改进,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操作。二是做好问题村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掌握全县选举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问题村、重点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选举方案,确保换届选举任务的完成。三是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在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联系沟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尽快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32人次,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六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一是抓好婚登员培训教育。组织好业务培训,规范婚登员服务行为,做到微笑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来有迎声,去有送语。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每天有两位婚登员必须提前到岗20分钟,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实行婚登引导制度,每天设一名引导员,负责服务对象的咨询,帮助填写有关表格。三是严格档案管理。设专职人员对婚姻档案进行管理,做到一天一归档,同时实行查档出证记录制度。2009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17对,离婚登记275对,补发结婚登记145对,婚登合格率达到100%。

按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了救助,今年上半年共救助31人次,帮助他们顺利返回家乡。在收养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收养登记操作规范依法操作,上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例。

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建设工程于2008年启动,新建“三院”一所,区域型敬老院2所。县城中心“三院”位于城南新区,献王路富强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南北长190米,东西长166米,占地面积48.91亩,主体工程建筑面积8132㎡,共4栋两层双面楼(其中2栋为敬老院、1栋为光荣院、1栋为福利院),共有房屋240间,其中院民宿舍210间,可入住院民420人。淮镇区域型敬老院位于淮镇镇政府东侧1公里处,307国道北侧,南北长144米,东西长139米,占地面积31.92亩,建筑面积3122㎡,共两栋两层双面楼,建有房屋128间,其中院民宿舍80间,可入住院民160人。商林区域型敬老院位于商林乡水牛店村106国道东侧,南北长94米,东西长198米,占地面积27.03亩,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共两栋两层双面楼,建有房屋112间,其中院民宿舍70间,可入住院民140人。以上“三院”建设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室内外装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10月份可接收院民入住。

09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救助资金紧张,难以满足困难群体的需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亮点工作不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新灾的查灾、计灾、报灾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

二是严格低保审批程序。重点把好调查关、审核关、审批关、公示关,加大监管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继续加大老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力度。

第9篇

一、当前乡镇的基本状况

乡镇政权作为我国政权运作体系的“瓶颈”,一直以来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建立民主自治、安定和谐的农村社会;形成高效运转、依法行政的政府权威机构;培育各类民间社会经济组织,向农村社会自主提供部分公共物品,并部分行使政府职能”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几年来的接连开展,对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乡镇政权“权小、责大、能弱”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财政步履维艰。

在分税包干的体制下,乡镇财政状况具有很高的分化程度,穷者很穷,富者很富,但是总的来看,绝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很紧张,财政收入的结构性差异很大。从财政开支来看,乡镇财政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奋斗的财政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很弱。

从全国大范围来看,乡镇财政已经结束了辉煌的历史,开始步入“吃饭型财政”、“要饭型财政”的尴尬时代。非凡是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大多数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填补资金缺口,乡镇负债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状况使得乡镇的日常运转异常艰难,更难以抽出资金开展各项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活动,难以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较大作为;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使乡镇难以在短期内走出困境。在此背景下,乡镇干部的奖金、津贴和种种福利待遇也就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从而增添了乡镇干部思想的不稳定性,使他们难于专心地开展工作。

2.“权限”内外交困。

伴随财政状况恶化的是乡镇权限的萎缩,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的趋势;再加上与乡镇机构改革随行乡镇职能的转变,也要求乡镇彻底改变传统的包办一切、管辖一切的状况,而将注重力更多地集中到社会服务上来。所以,从客观要求上讲,乡镇的“权限”应当逐步萎缩。尽管现在农业税不收了,乡镇的工作压力减轻了许多,但稳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生产引导、基础建设、上传下达等事实上的日常事务依然繁重。这就产生了第一对权限矛盾:客观要求“削权”与事实工作不收权的矛盾。

第二对矛盾是表面权限与事实权限的矛盾。从表面上看,乡镇仍然治理着当地社会的几乎一切事务,乡镇干部在地方上依然享有较高的地位;但事实上,乡镇正面临着巨大的权限危机,现在根本无法用行政命令手段解决好日常问题,其权威性和优越性正在逐步丧失。由于事实治理效能的弱化,乡镇干部在农民面前没了底气,失去了号召力,从而经常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苦恼中,严重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职能出现“真空”。

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治理农村社会的手段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乡镇在计划生育、处理农村矛盾、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事实上的调控能力和组织能力越来越弱。在职能部门逐步健全、法制法规渐趋完善、乡镇财力日益困难的情况下,社会民众对乡镇职能转变的愿望也越来越热切。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原有的许多镇直单位和部门纷纷“自立门户”,脱离乡镇的领导,步入社会化、市场化治理的轨道,进一步弱化了乡镇的治理职能;另一方面,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强化社会服务的职能,却由于缺乏服务意识、缺少服务能力等主客观原因迟迟难以有效发挥出来。面对乡镇出现的这种职能“真空”,乡镇干部们或心存苦闷惶然不知所措,或袖手旁观静观其变,或借此机会大肆放纵,难以把思想和注重力集中到工作上来。

二、乡镇干部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及后果

广大乡镇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在艰苦的环境下,为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近些年来,一些乡镇干部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在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动摇,导致意志上的消沉和行为上的消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有效调动,正常工作无心抓,碰到矛盾不愿调,工作质量严重下滑,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遭到了严重破坏。

(一)主要思想问题

应当说,大部分乡镇干部是比较敬业的,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他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付出了许多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有一部分乡镇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思想情绪低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对改革工作不满。

一是认为改革过于频繁。乡镇机构改革近几年几乎年年都在搞,频繁的改革不仅有损农村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也使乡镇干部长期生活在一种岌岌可危的环境下,思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改革减人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乡镇干部的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改革的次数多了,改得过于频繁了,不仅这些作用会失效,也会让一些乡镇干部产生“迟早要下岗”的想法,从而对工作失去信心,丧失动力。

二是认为改革不公平。非凡是乡镇的中层及以下干部,他们对于领导干部改非的公平问题有些看法。精简乡镇班子,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受大多数乡镇干部欢迎的。但是,那些改非后的干部,不仅自然获得副科级干事或助理的头衔,而且虽然依然作为定额编制之数却进了“保险箱”,不再参与机关干部的竞岗竞职。也就是说,乡镇机构改革对于乡镇领导干部而言,是不存在下岗问题的,而作为乡镇干部主体力量的中层及以下干部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危险。

三是认为改革方式不合理。在改革中,虽然也引入了自愿报名、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程序,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但对于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仍然不能有效显示。我比较熟悉的一个在办公室工作的同事,在竞职中由于民主测评成绩不佳而名落孙山,但事实上该同事的工作能力非常强,品行也不错,其直接领导也很赏识,只是由于未能得到广泛认可而弃置一边,很是可惜。这种不完善的改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许多乡镇干部,使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而是将目光集中在拉帮结派、建立庸俗的人际关系上,注重表面文章。

最近一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也已过去半年时间了,但改革的影响还在,乡镇干部对改革的种种担忧还没有完全退却,改革甚至已经成为一道藏在乡镇干部心头不容碰触的永久伤疤。

2.对工资福利待遇不满。

乡镇财政的窘迫,也直接影响了乡镇干部收入水平。在大多数乡镇,除了由县财政统发的四项基本工资之外,乡镇干部作为国家公务员依法应当享有的奖金、津贴、补贴只能存在于帐面上,根本无法兑现;乡镇中层及以下干部甚至连开展工作必需的通讯费、交通费等职务消费也得不到分文的补偿;而那些应该享受的福利政策,如房改优惠政策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更是遥不可及。而且,作为现在已经基本有了保障的统发工资,其水平标准也相当低,除去个人及家庭每月的生活开销已所剩无几,在小孩上学、赡养老人、生病住院或是人情往来等需要花钱的时候往往令乡镇干部作难。这种状况一方面使不少乡镇干部在对工作的迷惑中艰难度日,一方面也不得不对自己的收入来源作其他途径的考虑,必然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在承受艰苦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水平和繁重工作任务的同时,乡镇干部还得忍受工资方面的现实不平等所带来的思想折磨。在前几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有些干部钻了改革政策的空子,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谋得了“因病退养”、“离岗退养”资格。如此全身而“退”,虽然平稳地实现了乡镇干部数量的减少,但是这部分人的工资却分文不少,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减人、减支”的改革目标。那些仍然操劳在农村工作一线的乡镇干部,再一次亲身感受“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内心如何能平?另外,在工资福利待遇上存在的较大的“城乡差别”,也让许多乡镇干部心理不平衡,并逐步滋生对当前工作的厌倦情绪。

3.对工作无所谓。

有些乡镇干部以乡镇条件差、乡镇工作就那么回事等为由,自我感觉良好,放松了学习、提高和锻炼,工作松劲,热情降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工作表现出了一种无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

一是政治责任感不强。一些乡镇干部只是满足于做一些堆在手头的具体事务,对乡镇的发展目标不明,措施不力,办法少,没有“活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富一方百姓”的政治抱负;有的乡镇干部对待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只要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大的差错,不给各级领导添麻烦就行了;还有的乡镇干部,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去主动适应农村艰苦的工作环境,不安心基层工作,大兴“走读风”,甚至一门心思打自己的“小算盘”,走“上层路线”,想方设法请调进城。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在日常工作中,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已成为许多乡镇干部的通病,上级安排下达的各项任务也常受此影响而难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主要是有些乡镇干部在长期的乡镇工作中,感到升迁无望,对政治前途失去了信心,只想平静地“熬”到退休;或是屈服于当前工作的种种诟病,感念个人力量太小不足以改变整体格局。由此,其工作动力自然也随之减退,分内工作成了“凭良心办事”、“凭爱好办事”,碰到矛盾就回避,有了责任就推诿,大颂“推”字经,长念“拖”字诀,脱离群众,形式主义、严重,工作自然也无法做细、做扎实。

在驻村工作上,虽然现在大多数乡镇都对干部的驻村工作作了安排,但仍有许多乡镇干部工作浮于表面,真正主动进村入户搞调查研究,主动了解、反映并解决群众困难的并不多。有些乡镇干部甚至从“体谅老百姓”的角度考虑,将入户调查等同于“鬼子进村”而有意减少次数直至完全将此项工作抛于脑后。碰到一些重大任务,或是上级领导对各村工作有具体要求时,他们也只是通过与村干部的电话联系或下村走马观花地遛一圈,了解些基本情况以备突击检查。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浓。有的乡镇领导干部难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只会不切实际地照搬他人经验,遵听上级要求;有的乡镇干部满足于现状,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作没招数、无突破,片面强调保安求稳,难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乡镇干部发展思路不清、方向不明,思想上无开拓意识,工作上无创新精神,工作计划总是年年老一套,年终工作总结又全都是熟面孔,工作毫无新意,业绩难见起色;还有一部分乡镇干部认为自己在乡镇干的时间长,动不动就摆“老资格”,因循守旧,对工作缺少实干精神,一心指望组织的“考虑”和“照顾”。

4.对人民群众不亲。

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在农村,工作对象是农民,只有在思想意识上将群众认定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沉下去,带着感情下到群众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但是,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一些乡镇干部态度却极不端正,对下访谈心为群众办实事熟悉不足:

一是怕苦怕累思想。有些乡镇干部嫌农村条件差,环境苦,不能和农村群众打成一片,即便是下乡也是当作任务来完成且怨声载道,一晃就走,很难沉下来倾听农民呼声,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怕麻烦心理。乡镇干部虽大多出自农村,但仍有许多人认为我国有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农民阶层长期存在自私自利的小农经济意识,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因而既怕为群众办事不成反受连累,使自己在群众面前丢失颜面,也怕办成事后群众一哄而上,得寸进尺。

三是自私自利观念。有些乡镇干部放松对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管不住小节,受不住简单,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完全成了市场经济的“俘虏”,处处讲关系、讲情义、讲实惠。个别干部甚至把下基层到农村下访谈心也当作树立自己的威信、捞取个人实惠的手段,身体下乡了心却没有下去,不能向群众学习,不能真心为民办事,所有工作只是应付上级检查做做样子,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见表面行动而实效不大。

(二)产生的后果

1.组织纪律涣散。

农村工作需要乡镇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太多的不满、不平和抱怨只会分散他们的注重力,影响工作的积极性。而在这些思想问题的左右下,许多乡镇干部不是想着如何更好地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而是时时刻刻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考虑自己的利益。因而,工作不专心了,纪律不遵守了,上班不准时了,最终是勤了自家地、荒了公家田,以致于上班不见人影,迟到早退更是成了家常便饭。缺乏组织纪律作保障,不仅使乡镇干部产生办事拖拉懒散的负面形象,也必然严重影响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2.矛盾积压难解。

现在农村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很多,“闯”过去海阔天空,退一步难上加难。在这种严重形势下,乡镇干部背上过重的思想包袱,只会平添烦恼,使原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一些乡镇干部存在的避难就易、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思想倾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处世态度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正视并接触矛盾的“老好人”意识,会使这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而长期积压,进一步增加解决的难度,使农村的工作局面难于在近期内有较大的突破。

3.工作难如人意。

在“拮据”的乡镇财政、不断深入的乡镇机构改革和微薄的工资福利面前,部分乡镇干部人心浮动,对工作缺乏活力、缺乏创新是一种必然。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谋求较好的个人生活,乡镇干部消极应付手头工作,“身在曹营心在汉”,费劲心思,积极“红杏”出墙,钟情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在一些“看破红尘”的老资格的“训导”下,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世俗环境的熏陶下,纵然是基层干部有“脊梁”,也难以在讥笑和谩骂中长久坚持下去。在如此的工作环境下,又如何能有效提高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又如何能让工作做到让人民群众满足呢?

4.基层形象丑化。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和大众传媒的强势介入,乡镇干部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得以全面“暴露”。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它对于促进乡镇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们也可以很切实地体会到,来自乡镇政权反馈出来的信息还是负面居多;非凡是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中的难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被过度渲染,在一些影视作品中许多乡镇干部的形象显示出了粗俗、急躁、浅薄的特点,乡镇政权“多余论”也一度沉渣泛起。这种状况的出现,虽然与利益驱动下的新闻炒作及个人成见有相当关系,但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基层政权和乡镇干部形象被丑化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自身所表现出的种种不合时宜、不合身份特征的思想和行为。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反思。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对于乡镇干部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我们要以科学的聪明和务实的态度来解决,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地采取“打压”态势,也不宜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寻求一时矛盾的解决,而应当通过实施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和措施,着眼长远,注重预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对乡镇干部的制度化、人性化、科学化治理,努力将乡镇干部的各种思想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1.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问题重在预防。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尽快促成他们工作作风的转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给他们勤打“预防针”。目前,保持党员先进性在乡镇这一层级的活动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切实抓好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坚持不懈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非凡是对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对于市场经济、农业产业化、乡镇工作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党员干部现代必备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帮助乡镇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乡镇干部要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带好头、服好务,就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一些乡镇干部忽视学习改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的状况,并结合乡镇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学习资料,要求乡镇干部按时保质保量进行学习;同时,辅以相应的督促检查考核机制,保障此项工作的进行。另外,也要将乡镇干部学习的近期安排和长远计划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起将学习当工作,将学习当责任,将学习当成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学习理念。

三是要不断端正并深化乡镇干部的思想熟悉。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熟悉问题,包括对党的熟悉,对群众的熟悉,对自身工作和责任的熟悉。只有端正了熟悉,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各种思想问题的土壤。为此,除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乡镇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主意识外,还应通过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与自我教育活动等形式,努力发现并深层挖掘各种思想问题的根源,以达到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2.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治理工作。

教育学习、正确引导固然重要,虽然能使有责任心的干部能安心工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绝不是万能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其与现实密切联系的特点。最根本的还是制度,制度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是约束乡镇干部行为、避免各种思想问题进一步升级的强有力武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政干部的主要监督机构,虽然能够在治理腐败、追查一些违纪案件方面有所作为,但对于干部们的思想问题,非凡是一些尚未造成明显严重后果的思想问题,却显得有些束手无策。但这并不等于在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上不要监督、不要治理,可以放任自流;相反,这正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治理还存在漏洞,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于监督还需非凡注重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广大乡镇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自律、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线,在“四个多样化”的条件下,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抗得起风浪、站得住脚跟、经得住考验。

对于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不仅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处理各种现存的不良状况,更需要加强治理,从源头上消解各种消极思想的苗头。一方面要通过《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一系列干部监督治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强化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测评、评议制度,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治理。积极试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另一方面对少数工作不力、班子战斗力差、凝聚力差、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要下决心进行组织调整,不能让群众不满足的领导干部得过且过。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反映到具体的工作中,就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要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也就有必要从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入手,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遵守和贯彻执行,形成治理的长效机制。

3.保护和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乡镇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在乡镇干部存在的思想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对现实状况的不满,是由政治体制僵化、城乡差别过大、利益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的,而这些确实都是不容否认的社会现实。所以,对于乡镇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加强治理,又要体谅他们的难处,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解决难题,努力消除乡镇干部的不满情绪,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思想存在的普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尽量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总体来看是比较低的,就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内地乡镇大多维持在800元以下的水平,月工资不足600元的也不在少数。此等收入相对于“纯正”的农民可能不是很少,但绝对无法和那些从事工商业乃至外出务工的民众相比,从而也使乡镇干部逐步沦落为“低收入人群”;再加上他们相对于一般民众有更多的社会应酬,微薄的工资收入根本经不起花,乡镇经济的拮据状况又难以对此作出弥补,这就使他们原本就不平衡的心态变得更加复杂。提高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虽然不是要“高薪养廉”,但至少能稳定人心,增加他们说话办事的“底气”。

二是继续深化乡镇配套改革。乡镇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减人减事减支,但从目前情况看,人有了很大减少,事有了部分减少,支却分文未少,这就造成“拿钱的不干事,干事的少拿钱”的不公平状况。为此,在乡镇改革过程中,除了要进一步彰显在职人员与下岗人员的区别外,还需在内退、病退等政策性退岗的具体执行上严格把关,该执行什么政策就执行什么政策,对个别干部的不合理要求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可使大多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个别人的投机取巧行为受到挫伤。

三是切实解决乡镇干部的实际困难。我们不能因为乡镇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差,就放松对乡镇干部的治理,以换取心理上的平衡,而应通过正面引导,以人性化的治理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的一些实际困难,主管部门要想其所想,帮其所需,解其所难,消其所忧,从关心爱护中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农村工作第一线的乡镇干部存在的夫妻分居、子女就学、偏辟乡镇工作时间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同时,对乡镇干部应该享受的房改政策,以及在财政“口粮”补助,在交通、通讯,在办公、住房条件等方面应给予政策倾斜。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或无力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无论怎么样,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暖和,他们就会振奋精神,集中精力干好工作。

4.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的交流。

“交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要加强与乡镇干部的思想沟通,另一方面是要实行乡镇干部与县直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

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人生价值观、目标、喜好、情绪、情感是各不相同的,要在这种差异性的基础上聚合乡镇干部的才能和潜力,组织和领导就必须加强与他们的思想交流,就本地区的远景规划、价值观和工作的任务目标与他们进行深层沟通。有效的沟通才能找出正确的问题,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要重要得多”。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乡镇领导和乡镇一般干部之间、上级组织和领导与乡镇干部之间交心谈心较少,乡镇干部非凡是乡镇一般干部的种种想法、意见和建议,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长期累积下来,必然产生种种思想问题。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交流,乡镇干部对党委的意图、对政府的工作了解不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也不高。

再就是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干部交流是《干部任用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干部开阔眼界、丰富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很有好处,有利于避免在用人问题上的“近亲繁殖”,有利于建设一个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也有利于消除化解干部的各种不平衡心态。目前,在制度层面上关注的大多是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而对于一般干部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应当改变,因为究竟中层及以下干部是各级政权组织的主体,他们的愿望和合理要求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非凡是在一些条件艰苦的乡镇,许多干部经常是一呆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纵然不出什么乱子,也很难长久保持积极向上的昂扬斗志。所以,当前干部交流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委办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当然,对要交流的干部要慎重考虑,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又要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来确定,切实建立乡镇干部合理流动的机制。

5.制定出台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出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彻底改变乡镇的经济财政状况,使乡镇的“日子”变得好过。

首先,从“人”的方面向乡镇倾斜。要果断克服“论资排队”、“媳妇熬成婆”的现象;要彻底打破各种干部选拔、交流的界线,切实加大局与局、乡镇与乡镇、乡镇与部委办局间干部的交流;选拔干部要“眼睛向下”,从基层领导干部中选拔优秀分子;凡不经过艰苦环境、复杂工作锻炼的干部,不能提拔;对于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该“补课”的要下决心让其去挂职锻炼。在工资、编制等不变的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期限地采取见习、培训、工作组、挂职等形式进行乡镇与部委办局间互相选派一般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

其次,从“财”的方面向乡镇倾斜。一是财政支出方面向乡镇乡倾斜。从目前看,多数乡镇的多数收入都是用来“养人”,其结果是人“养”不好,建设发展不起来。这个问题是一个很难回避的现实矛盾,而且“养人”和建设两头都是软不得的问题。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应充分考虑乡镇干部的“口粮”费和办公费,从制度上优先确保乡镇财政经费支出。二是在税收分配上向乡镇倾斜。在大多数乡镇还是以农业为主导、农业税又在逐步取消的情况下,乡镇的税源、税种、税额都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在一些税收政策上,应采取积极扶持的办法,给乡镇留成合适的比例。同时,还要采取积极宽松的鼓励政策,让乡镇去开辟税源或扩大增收,如农业特产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附加税等,以既得利益来调动乡镇干部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后劲,加快经济建设。三是积极为理顺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出谋划策。目前,乡镇债务的数额较大,成因也很复杂,在债务化解工作中必须赋予乡镇较大的集体资产处理权,政法部门也应当主动为乡镇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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