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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05 0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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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道德规范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研究生 学术诚信 学术道德 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 G64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07-0027-03

研究生是当前高校科研的生力军,也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力。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关系到道德品质养成和科学素养训练,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培养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使命,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并遵从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规范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随着科技竞争的日趋加剧以及网络搜索引擎、文献资源库、翻译软件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科学研究中的捏造、篡改、欺诈、剽窃以及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频繁,曝光率呈现不断上升之势。此种现象的存在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反差,既反映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复杂性,也表明了深入探讨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与学术道德培养的必要性。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

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通过对国内外学界近十几年来有关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发现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研究生的个体特征、学风、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导师指导、教学培养体系和内容、管理制度、社会复杂环境等。

(一)研究生的个体特征

性别、年级、学科专业以及入学方式等描述了研究生的个体特征。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激发研究生个体在学术规范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心理学,学术道德建设在实践中需要对个体特征予以考虑,以便更好地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

(二)组织良好的学风

学风反映在研究生所在的班级、导师团队学习习惯和学习氛围上。班级、团队是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常见的组织形式。良好学风意味着研究生能自觉地在科学研究上进行时间投入。因此,组织良好的学风能促进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建设。

(三)研究生对学术道德建设的认知

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培养体系的一部分,需要广为研究生所认知。如果研究生入学后缺乏该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可能会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常识而产生学术失范行为。

(四)导师指导

研究生有别于本科生的培养模式,一般都是采用导师负责制。因此,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思想等方面都负有指导成才的责任。如果导师疏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现制止及指导,那么对于研究生而言,学术道德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

(五)教学培养体系

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内容以及培养任务的执行与学生的行为息息相关,培养目标的合理,培养内容能够满足学生学术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会产生影响。

(六)管理制度

学校或者二级学院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以及毕业环节管理上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对学生示范行为进行遏制,对学风进行引导。但现实是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因管理制度的存在而减少。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是制度本身的制定不够合理,另一方面是制度的执行存在漏洞,这些都会使得目的良好的制度失效。虽然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是思想层面的问题,但是限于人的行为选择,制度需要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

(七)社会环境复杂

现在大学生的学习环境与过去相比,处于一个与社会零距离接触的环境之中,社会环境的复杂会对研究生的个体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社会中就存在研究风气不正、的投机机构,这些机构能满足学生的毕业科研成果刊发需要。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研究生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动机。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发展趋势

从趋势上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呈现四个发展趋势。

(一)全过程培养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从重视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是当代教育思想的新观念。在这一背景下,“全过程培养理念”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得到重视和实践,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被渗透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落实于课程教学、科研实践、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各主要环节,从而能在源头上杜绝研究生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全面质量观与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应该树立全面的质量观。以管理学科研究生为例,研究生论文存在着论文模型构建不合理、论文提出的政策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有的研究生为了规避学术不端,体现自己的“创新”,擅自更改模型,使模型失去了分析意义;有部分研究生论文最后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生搬硬套别人的观点,没有针对自己的研究结论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全面质量观意味研究生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哲学基础,不仅要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科研方法的训练、创新能力的培养,更要注重其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个人品质的提升,注重对其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熏陶,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三)建立健全导师负责制,完善培养机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关注研究生的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导师不应只讲授必要的专业知识,还应传授科研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知识。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科研项目已成为导师招收和指导研究生的前提条件,如果导师将更多的精力用于争取课题项目,会导致这部分导师忽视对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的教育。

(四)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广义的防范机制包括学术道德课程教学、导师的言传身教、完善的制度环境。狭义的防范机制是指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在参加论文答辩、公开发表之前予以检测和筛查,从而避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甄别,还需要发挥专家在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等环节的把关作用。学院可以加强论文的双盲评关卡、充分利用学术不端网络检测系统,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核。

三、适应我国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的路径选择

学校应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维护者和良好学术规范的践行者。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探索系统化、规范化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体系,以制度建设、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及配套机制等多个方面为切入点,推行一系列实际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章可循

学校可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并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成员负责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

学校制定和与学术道德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各学院应在学校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学科特点的制度体系。

(二)优化培养方案,将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列为必修环节

各学院应倡导各系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适时调整学科培养方案,把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科学研究方法的相关课程列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并对学分设置、课程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提倡不同学科的资深教授、热心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教师开展本学科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类的学术讲座,引导研究生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规范、理论和方法,结合科学研究方法的讲授和指导,使研究生了解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培养其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

为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科学精神,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学习需要,开展“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研究生系列讲座,使研究生了解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及危害,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帮助其在科研过程中更好地遵守规范;开展“论文写作与指导”专题讲座,内容可包括学术研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什么是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如何撰写学术论文、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如何获取和利用第一手资料研究问题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良好环境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教育,从基本规范入手,以正面引导为主,使研究生充分认识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在全校范围内建立起有效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体系。重视在研究生中开展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和宣传,通过宣讲、报告会、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有效落实。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和学习的各项活动。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必将纳入研究生教育的必修环节。这不仅对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培养我国高质量、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培养人才而言,“无才无德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才有德是真品”。因此,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养成的教育,将对研究生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深远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章仁彪,唐踔.关于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的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8):20-24.

[2] 肖文英,胡晓艳.从研究生培养体系看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S1):68-70.

[3] 傅立民,孙中华.部分在校研究生学术失范现象的原因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8):43-46.

[4] 李亚芳.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的理性思考[J].中国研究生,2007(4):60-62.

[5] 钟芳芳,肖文英.基于道德认识谈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8(1):41-44.

[6] 张保生.从学术规范到学术失范 [J].社会科学论坛 ,2005(3):33-34.

[7] 江新华.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表现、根源与对策[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1):73.

[8] 郭德侠.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与制度构建[J].高教发展与评估,2010(1):78-86.

[9] 杜瑛,刘念,冯小明.论研究生学术行为的引导与规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8):43-46.

[10] 程孝良,向玉凡.研究生学术失范成因与治理路径探微[J].中国高教研究,2011(3):29-31.

第2篇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

研究生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知识储备力量,同时也是进行科研创新、学术建设的重要人才队伍。研究生的培养不仅体现在理论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养上,还包括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学术道德教育不仅是研究生品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关系到研究生未来一生的价值观、人生观的塑造。因此,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也成为了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构建完善的研究生道德建设体系,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培养,特别是医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培养尤为重要。

1医学院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概况

学术道德是指在科研人员在从事科研工作和进行学术活动时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学术道德是学者和科研人员开展学术、科研活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治学育人的基本要求,是科研学术的基本良心[1]。

研究生作为科研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其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问题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近年来,各大院校论文抄袭事件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当前的学术氛围和学术文化的建设。当前各大院校中普遍都存在、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的一些学术造假活动[2]。特别是医学生在进行临床实验时,为了获得预想中的实验结果而进行数据造假。医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活动中不仅存在以上学术道德问题,还存在伦理意识不强、医德医风不正等问题。

2医学院校研究生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分析

2.1

我国各大院校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要求都是必须发表专业期刊论文和完成毕业论文,而由于种种原因,研究生无法完成论文或者论文完成质量不高。因此,便出现了找人和修改论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一些机构和单位甚至专门从事相关活动,明码标价和修改论文,帮忙等业务。为了获取利益,这些机构剽窃和抄袭他人的科研成果,不仅损害了原作者的利益,对于使用者也是一种威胁,一旦被发现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2.2论文抄袭

一些研究生由于自身学术水平的限制或者急于完成科研等原因,在不加思考的情况下,剽窃他人的创意和劳动成果,在明知违反了学术道德规范的情况下仍然非法使用他人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学术论文,严重损害了原作者的权益。一些研究生对于导师的理论成果在没有得到导师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导师的理论观点和实验结果,借以形成自己的论文进行发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侵权。相对的,一些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劳动成果也有占用的现象,对于学生的研究成果导师直接获取使用,研究生的论文导师直接署名或强制更改作者排位等。

2.3实验数据造假

科研实验周期长、工作量大,对于数据的要求精确到苛刻,特别是在医学临床试验中,对于实验环境、实验影响因素的控制更是要求分毫不差。而一些研究生因为在实验过程中出现差错、实验数据分析错误、或者为了急于获取科研成果,不惜按照主观个人意愿更改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或者直接盗取他人的实验成果,完成论文。这些行为导致实验结果严重失真,科研成果无效,浪费了大量的科研资源。

3医学院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3.1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文化也发生了变化。经济的发展导致拜金主义盛行,经济的利益诱惑使得社会诚信缺失,人们一切以力为先,重利轻德,高校师生也不能免受其害。近年来,研究生教育体系扩充,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以往单纯为了学术科研而升学不同,现在研究生的群体增加了在职和定向培养的部分,大多是为了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获得升职加薪的依据。因此,对于研究生培养教育根本不重视。日常课程敷衍了事,论文应付交差,缺乏长期的、合理的学习规划,缺乏严谨的科研精神,缺乏严密的思维逻辑与自主思考能力。在进行科研活动是往往有针对性的选择热门和经济利益最大的项目,为获取成果不惜篡改实验数据、捏造实验成果,盗窃他人劳动成果和抄袭论文等。

3.2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管不严

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对研究生学术学风教育不够、刊物出版社等对论文的审查力度不够和缺乏有效的学术道德监督管理机制,这些都是造成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原因。各大高校研究生的培养大都是通过日常的课程学习和科研活动的开展,奖学金的评审标准是,毕业要求需要完成毕业论文。因此,研究生的评价标准片面、评价形式单一,导致研究生盲目参与科研活动,急于获得科研成果或。在这种情况下,科研成果和论文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一些出版社由于审稿不严、不够导致一些抄袭论文能够发表,更有一些低级刊物为获取版面费以及受利益驱动而降低标准刊登一些低级论文。

3.3研究生自我约束不够

研究生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增加了我国知识人才的储备,另一方面也导致人才的质量参差不齐。生源的差异导致研究生的个人素养存在差异;研究生自我约束能力的差异也导致研究生在后期的培养中存在差异。研究生自我约束能力差则很可能在利益的驱动下或外界的诱惑下,做出一些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4措施

4.1建立有效的学术监督审查机制

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术审查体系,对学校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论文进行严格审查,严禁论文抄袭事件,保证论文的原创性,重视论文的质量和创新性。学校对于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于存在严重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研究生给予撤销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处罚,从源头扼杀这种行为。同时,加强对刊物出版社的管理和监督,取缔非法出版社,规范出版社的运行,避免一些出版社为了版面费在利益的驱动下发表不合格文章。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严厉处罚出版社。积极倡导科学的学术方向,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科研学术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

4.2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评价体系

当前,各大高校对于研究生的评价主要依据是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因此研究生为了获得奖学金、获得各种荣誉盲目参与各种科研项目中,这不仅无法保证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同时也是对科研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一套科学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应该在对研究生课程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增加日常工作的比重。临床医学研究生一开学便进入医院实习,针对他们的评价应该增加日常科室考核的比重,减少科研论文的比重。在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进行评价的基础上,重视对研究生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

第3篇

一、透视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危机的深刻归因

1.学术动机不纯。伦理学认为,动机决定行为,行为反映动机。在市场经济的功利影响下,原本为创新学术成果,推进社会发展,促进文明进步这一纯正的学术动机也被功利化了,许多大学教师把学术研究看作是职称评聘的一个无奈的必要手段和工具。于是许多教师竭尽所能,使出浑身解数,东拼西凑,抄袭剽窃,到处挂名,以求在短期内取得规模效应。而一旦职称到手后就搁船歇网了,“著书立说”也就成为历史了,学术研究动机的功利化昭然若揭。

2.学术自律不够。道德既是一种他律性规范,更主要是一种自律性规范,道德主体没有对自身的严格自律就很难有道德的行为,当然也包括学术上的道德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西方的一些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也随之而来,一些人格不健全、缺乏自律的教师在价值取向上向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倾斜,而且随着各方面竞争的加剧,使得学术研究也走上了形形的机会主义道路。在学术道德和切身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见利忘义,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

3.学术监管不力。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维护学术诚信的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致使一些教师能够钻法律的空子。尽管我国在《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学术道德有过一些规定,但往往是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对于作假者缺乏应有的打击力度。正是因为作假者受到制裁的非常少,无形之中助长了作假者的嚣张气焰,这也就是学术道德生态出现严重危机的重要原因。

4.学术评价不公。所谓学术评价公平是指既要重视学术量的规模性,更要重视学术质的品位性。学术研究是一个复杂严谨、艰苦细致、厚积薄发的过程,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而许多大学在对教师的科研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审中主要是外在数量上的要求,而忽视了内在质量上的要求,即便有要求也只是以所谓国家核心刊物来评价之,岂不知核心刊物本身的评价体系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了拯救自己的“学术生命”和教师生涯,为完成繁重的科研任务,不少教师采取剪刀加糨糊或者移花接木的方法大肆进行“学术创作”。

5.学术刊物不善。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是广大教师强烈的心理需求,也是他们晋升职称的现实需要。应该说,绝大多数学术刊物学术态度严谨,为推动科学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负责任的“学术刊物”恰好利用了教师的这种需求,不坚持学术标准和学术公正,不以学术质量和创新水平,而是以关系亲疏、出价高低来决定论著或成果是否发表或出版与否,以赢利为目的,大肆违规收取版面费,出现一些不道德的行为。

二、正视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危机的负面效应

1.玷污学术研究的纯洁性。大学是学术的园地,大学教师是学术园地的辛勤耕耘者和守护者,由于学术道德失范而引起的学术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损害了学术的权威,制约了科学的进步,使本该受到人们尊重并为之奋斗的学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荡然无存,学术的本来面目和价值被少数蛀虫践踏得体无完肤。而且,学术道德失范问题严重侵害了科学研究领域,影响了学术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信任,瓦解了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和稳定,从而破坏了科学研究的纯洁性和科学性,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损害了学术共同体的形象,降低了公众对学术共同体的信任度,影响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2.挫伤教师科研的积极性。尽管学术道德失范和学术腐败现象不是发生在每个教师身上,但由于教师与教师原本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教师总是在相互比较中存在,在相互竞争中发展,他们总是在与其他教师的比较和竞争中来评价社会的公正,实现自身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当身边其他教师通过不正当手段而获得了“科研成果”并由于这些“科研成果”而顺利晋升职称职务时,他们在心理上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衡,原本纯洁和高尚的自尊心就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其学术研究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挫伤,进而怀疑自身潜心科研的价值和意义,甚至产生对自己的学术生命的彻底否定,或许他们从此开始成为抄袭一族的成员了。

3.颠覆学生道德的基础性。大学教师教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也包括诚实守信、表里如一等等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教师不仅要成为大学生学识的楷模,而且要成为大学生人格上的典范。而出现在大学校园的学术道德失范问题又会给学生以怎样的“典范作用”呢?教师能抄袭,为什么他们不能?习惯抄袭的老师还有什么资格来制止学生抄袭呢?教师学术道德失范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真理、公平、正义等伦理道德规范的理解与认同,甚至养成了他们好逸恶劳、自欺欺人的恶劣道德品质,动摇我们长期以来所倡导的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础,甚至使大学生正在建造的道德大厦彻底倒塌。

4.消解社会道德的前进性。由于大学是建设先进文化、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排头兵,在学术研究方面应该发挥着策源地和辐射源的重要作用。人们很容易将她的负面效应放大,使人们悲观地看待社会现实。如果他们把学术道德问题与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等现象串联起来考察,极容易消解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善良、真理和美好等道德观念,抑制了人们的道德追求,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学术道德规范与职业道德的其他范畴一起并存,相互影响,也就是说人们在学术研究领域里的道德实践也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其他职业领域的道德实践,学术领域的不道德现象使人们在相互比较中丧失了其他领域道德诉求的愿望,也不利于其他职业道德的完善。

三、加强大学教师学术道德生态的综合治理

1.要进一步重视学术道德教育。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来自于习惯,习惯来自于教育。建设优良的学术道德,教育是基础。近几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学术规范文件,为我们制订大学教师学术研究道德规范提供了重要依据。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只有少数大学建立了学术道德规范,许多大学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并将之推广开来。因此,要在全国大学中积极倡议,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术研究道德规范,明确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事情应该这样做,什么事情应该那样做。同时,在广大教师和大学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发挥道德教育和理论渗透的作用,倡导奉献社会、服务于人类的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追求真理、捍卫正义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促进学术研究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2.要进一步强化学术道德自律。停留在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职地去遵循它,它终究是一种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异己的力量,一切他律的道德规范都要转换为自律的道德规范。而在学术中实现这个转换,其关键环节是道德实践即具体的学术研究活动。笔者赞同学术的重要性,赞同职称评定要看学术成果,但是更赞同教师要以德治学,反复实践。只有广大教师按照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认真科研,诚实学术,点点滴滴地感受学术道德规范的魅力,深刻认识学术道德对于学术研究与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提高认识,在认识中不断实践,经过认识与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使外在的他律转化为内在的自律,从他律的外在约束转化为自律的约束,从社会的客观道德要求转化为主体自身的道德需要,最终使他律性约束内化为自律性道德,成为自身思想道德体系中的永恒因素。

3.要进一步加大学术法制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术腐败不只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遏制学术腐败既要坚持德治也要坚持法治,要德法并举。在我国,法律与道德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道德倡导的也是法律所允许的,法律禁止的也是道德所反对的。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著作权法》、《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都对此有过规定。在治理学术腐败问题上,我们要坚持法制在一定程度上先行的原则,或者说在以法制推行道德的过程中发挥法律的更直接、更强劲的保证作用,也就是说体现法制力量的关键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发挥法制的威慑作用。如果我们对学术腐败问题都能依法治理,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令出法随,秉公执法,那么学术腐败者将被震慑而有所收敛直至停止不道德甚至腐败行为。同时,学术道德领域呼唤“王海”精神,作为被抄袭或被剽窃者,要大胆地站出来,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同错误或违法行径作斗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4. 要进一步严格学术刊物管理。首先,学术刊物在对论文作者提出“文责自负”的警示要求的同时,也要加大对编审队伍的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帮助他们形成丰富的审稿经验和明辨真伪的能力,减少弄虚作假者由于故意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其次,学术刊物应该把论文的学术价值和刊物的社会效应放在第一位,不带人情地公正处置稿件,发现问题稿件及时指出,并告知论文作者。第三,为所有论文投递者建立诚信档案,拒绝接受弄虚作假者以后投寄过来的任何稿件。这样又从另一个侧面增强了作者的自律意识。最后,可以考虑从技术方面入手,建立一套监控程序,坚持出版发表三审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论文专家匿名评审制度,从出版与发表环节上堵塞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和抄袭剽窃的漏洞,从技术层面上预防和打击学术腐败。

第4篇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1-0219-02

自2002年研究生“扩招”后,研究生各种不道德学术行为被屡屡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研究生作为未来学术研究的后备军和生力军,其学术道德水平和学术精神直接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对研究生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强化其学术道德,规范其学术行为,进而从根源上杜绝我国学术界学术腐败成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内涵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关各方共同遵守而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各种准则和要求,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长期学术活动中的经验总结和概括。其包括四层要义:一是学术规范的目的或精髓是要求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二是学术规范必须是学术共同体的产物;三是学术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条文化的、简明扼要的各种要求、规则等;四是学术规范的研究对象是学术活动的全过程,即研究活动的产生、结果、评价等”。[1]

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即指高校教育者根据学术规范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和研究行为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人的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1.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界约定俗成并得到学者认同和共同遵守的观念道德和价值取向,包括对待学术事业的态度、学术责任等。[2]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主要是通过恰当的形式和途径,培养学生们的求实、创新的品格、严谨的科学态度。通过教育使他们知道在求学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能做、不该做”,哪些行为是“必须做”,使他们知晓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拒绝什么,使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忠于真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术法律规范。学术法律规范是针对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重大违规现象在法律上所做的要求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并得到广泛认可的学术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伦理道德规范的综合体”。[3]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学术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其内容主要有:第一,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第三,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第四,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2.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教育

研究生处在学习做学术研究的初步阶段,所以从基础开始规范和强化学术行为是未来做好学术研究的必要途径。学术行为规范是指学术工作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的具体的研究行为准则。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应结合其学习、研究的过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学术研究程序规范。从选题、实验结果数据获得,要求整个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真实有效。第二,学术成果推介规范。在进行成果的发表时要求在署名、致谢以及投稿等环节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学术引文规范。在使用已有研究材料和研究成果时要求规范引用和注释。第四,学术写作规范。在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写作时要求学术论文写作规范。

二、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面临的困境

面对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教育部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2004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颁布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

虽然教育部和各高校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但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学术失范的现象依旧存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是多主体、多层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完成的一项工程。

1.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教育部有针对学生学术规范行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但是各高校在执行中却效果不佳,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就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受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表现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监督机构功能的欠缺,另一方面表现在监督和惩罚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各高校都设有学术委员会,但是由于其受制于行政权力的管理和制约,很难发挥学术权力来维护学术的健康发展;同时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设置中也缺少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方面的要求,这些缺陷难以保障校级相关学术规范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学术规范是一种规定、要求,一定意义上需要学生自觉遵守,但是高校中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行为自律的组织鲜有;同时由于高校关于学术失范行为的惩罚机制不健全,也难以保证学术规范制度教育的实施效果。

2.学术规范教育实施主体单一

由于目前研究生实行的是导师负责制,所以多数人认为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主体是研究生导师。但是研究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不仅仅只是跟随导师进行科学研究,实际他们是在跟随导师团队进行学习与研究:这其中包括其他的研究生导师,还包括给研究生上课的任课教师。其他与研究生能够直接接触的部门,例如研究生培养部门、研究生教务部门、研究生学生管理部门等等,也是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主体。所以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教育的任务除了导师,还应扩大范围至导师团队内的所有教师、教学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辅导员等。

3.学术规范教育内容分散

学术规范教育包括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和学术行为规范教育。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学术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学术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术道德规范教育的实践演练,二者相辅相成。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学生工作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内容没有作为独立的内容进行重点教育,只是作为德育教育内容之一偶尔提之。

研究生导师在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指导时,其关注点多放在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学位论文内容写作等方面,而对于研究过程的规范、学术引文的规范、学术成果推介的规范等内容涉及很少。同时教育部以及各高校制定的规范、条例多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学术研究的规范性进行了解释、要求,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学术规范手册,研究生缺少系统的学术规范学习,学生们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来对照自己的研究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标准来修正自己的学术行为。

4.学术规范教育实践环节欠缺

学术规范必须成为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起作用,只有将学术规范内化成研究生的日常习惯,培养起他们高度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能力,学术规范教育才会达到实际效果。[4]在目前的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中,各高校的教育还只是停留在请名师为研究生作些学术规范的报告会、宣讲会,将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政策灌输给研究生,教育他们在未来的研究学习中要遵守规定。但是由于缺少实践环节和实际操练,研究生无法真正理解,使他们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术规范习惯,对学术规范的认知度很低,造成学术规范教育效果差强人意。

5.学术规范教育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差

研究生教学课堂是学术规范教育最佳实践和操作平台,但是在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中任课教师只“就课讲课”,并没有在课堂中融入学术行为规范训练,如在进行课程作业写作中必须要让学生注意引文的学术规范,在进行实验时须要让学生注意获取数据的学术规范等等。学术规范教育不是仅限于导师、管理人员的耳提面命,还应在日常的课程学习中由教师融入学术规范的实际操练,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衔接。

三、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途径

1.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职能

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要求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及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针对目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必须不断完善其功能:各高校学术委员会应设立专门机构对学术纠纷、学术不端行为等作出裁决、认定;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直接作出撤销或者建议学校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学术称号、学术待遇的决定,同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建议。

2.构建研究生学术规范自律机构

学生学术团体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学生遵守学术规范的主动性,通过学生学术团体增强学术氛围,形成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通过学生社团组织,构建研究生学术团体,并制定相关机构章程,约束学生的学习行为;研究生在学术团体内建立学术规范学习小组,开展学术规范教育宣传活动,使同学之间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互相督促。这种学术团体的建立使研究生不仅受到学校学术诚信制度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受到所在学术团体内部学术规范制度的约束。通过学生学术团队的建立,使研究生逐渐由被动的执行学术规范转变为主动的实施。简言之,就是在无人监督、无人督促时也能按学术规范标准实施学术活动。

3.完善研究生学术规范奖惩制度

学术规范是一种规范、准则,是操作者约束自我的一种标准。在高校中,研究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遵守学术规范,所以应通过建立学术规范奖励与惩处制度保障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的实施,保证学术规范教育实施效果。

制定研究生学术规范奖励制度:明确研究生应遵守的学术规范,以及遵守学术规范的研究生可受到的表扬、奖励等措施;在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学金评选活动中,对于受到表扬的研究生可具备优先权;受到奖励的研究生应通过宣传等渠道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制定研究生学术失范惩罚制度:高校明确规定对于学位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者,如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一般、没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应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开除学籍、不授予学位、记大过、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4.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主体的责任

导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要引领研究生尊重科学、坚持真理、勇于创新、追求学术自由、勇于担当;在与学生进行学术交流的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学生,要尊重学生,给予每位学生同样发展的机会。导师必须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要对研究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术规范指导和专业训练,强化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任课教师在掌握学术规范等内容前提下,应在课堂中积极给研究生灌输学术规范教育,同时在课程论文环节严格把关。对于不遵守学术规范的论文作业可以给予不及格成绩,同时如果在论文作业中出现严重抄袭行为的,任课教师可以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反映,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在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工作中发挥统领、积极的作用。要制定各部门的学术规范教育工作职责,确保各教育主体各司其职;要引入相关监督手段,确保教育的实施效果,如引入“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或有类似功能的检测系统,预防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5]要在本部门的学术研究活动中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做到先律己,再律人。

5.强化高校研究生学术道德诚信教育

学术诚信是研究生最基本的价值观,将“学术诚信”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生开学时,由研究生工作辅导员将印有学生学术规范的新生手册发放给学生阅读,让学生阅读并郑重作出保证和承诺,以其签署的保证作为基础建立个人的诚信档案;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诚信记录将全部计入档案,并在毕业时归入其个人档案。通过学术诚信档案的建立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

6.制定明确的学术规范手册,使规范有据可循

大部分研究生在校期间主要向导师学习怎么做研究,该掌握哪些规范,但是靠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连贯且是分散的,学生之间的差异也比较大。由于没有具体的可操作、可执行的规范手册,他们在实际学习的过程中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使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

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的制定就是从规范入手,让学生们知道如何搞科研、怎样做学问,让他们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科学精神。高校在制作规范手册时要考虑到各学科门类、各个学科对学术研究的要求不尽相同。可以按学科进行分类,如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等等。每大类都由各领域专家领衔起草,内容可以包含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规范、对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处理规程等内容。各高校可以出台《研究生学术规范》手册,使研究生入学就能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该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

7.构建学术规范教育实践平台

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学术规范教育不能脱离学术研究实际,在遵守学术规范手册基础上高校还应开设学术规范教育类课程,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当中,成为研究生的必修课。通过学术规范课使研究生系统地学习、掌握学术规范,并在课堂进行实习演练,从而在日常的科学研究中不逾规、守规范。

设立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网站,网站内容可以包括学术规范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还应开设研究生学术规范考试专区,研究生可以在学习完政策、规定后在考试专区进行自测,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叶继元.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J].学术界,2005,(4):64.

[2]高洁.论基于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学生学术素养培养[N].山西经济日报,2011-11-01.

[3]王绪本,向玉凡.科学研究视域下的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4):37.

第5篇

关键词: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7-133-02

在未来,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国家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主要来源。面对日益引起人们关注的高校学术道德问题,使得我们必须关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问题,因为这将直接关系到国家所需人才的基本素质。

一、研究生学术道德现状

学术道德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按照通说是指在学术研究及相关活动的过程中主体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也是科学共同体成员为保障学术研究、实现知识创新的目标而约定的基本道德准则。那麼,违背了这样的道德准则的学术行为,我们就将它们称之为学术道德失范。

1.论文抄袭和现象。论文的抄袭是现在研究生学习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研究生的教育过程中,研究生必须面对的就是研究成果的发表问题,我们发现部分学生的学术成果有的是对期刊网上的学术成果进行的东拼西凑;有的就是对期刊网上的论文进行少数个别的修改,直接拿来成为自己的研究成果;有的研究生连抄都不愿意抄,而是直接付出相应的报酬找人拿来作为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2010年9月,英国杂志《自然》在“通信”栏目刊登了《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编辑部主任张月红的一封来信,来信中列举了一个数据,中国某期刊通过检测发现有31%的论文存在应用不明和抄袭的问题。

2.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2007年7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一则消息曾引来广泛关注。该消息声称,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一名已经取得博士学位的黄姓女博士,发表在化学学术界公认的权威学术期刊——《美国化学会志》上的论文中存在数据造假的行为。现在不论是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编造篡改数据的现象在毕业论文中较为严重。他们在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里,面临不断增加的就业压力,把时间都花在了找工作、就业实习和考公务员等事务上。这严重压缩了他们准备毕业论文的时间,导致编造篡改数据现象的发生。

3.一文多投或虚假署名。许多高校对于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都有数目上的要求,有的甚至直接与奖学金挂钩,以便督促研究生积极地进行科学研究。殊不知,这样反而使得部分研究生为了完成学校下达的指标,将已经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细微的改写然后再向其他杂志投稿。还有的研究生为了盲目追求发表文章的数量,甚至在没有进行研究的情况下,在其他同学的文章中进行署名。这样的情况长此下去,就会直接影响我国研究生学术科研的质量。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1.社会大环境的渲染。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由专业的学术型人才转变为应用型复合人才。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研究生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也就越来越忽视学术道德,片面地追求数字上的优异,而不注重学术研究的质量。研究生们的学习不再是为了进行严谨的学术研究,而是为了取得一个优异的工作“入场券”。社会就业压力的逼迫,从而直接影响到学术界科研成果的质量。

2.思想政治教育不彻底。随着研究生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多,新生的素质也高低层次不一,同时伴随着大部分高校存在重“智”轻“德”的现象,使得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愈演愈烈。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有的高校没有开设关于学术道德教育的课程,完全忽视学术道德教育;有的高校则是趋于形式开设了类似思想道德修养的课程,根本不能达到对学术道德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3.研究生自身科研能力薄弱。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我国教育的改革,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伴随而来的现象就是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办学条件与招生人数不能成正比。一方面,一位导师同时带几个学生,研究生们得不到充分的指导,从而研究水平得不到提高,论文质量也随之下降。高校办学条件不能满足研究生的科研项目的需求也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得不到提高的一个原因。另一方面,面对激烈的就业压力,考研也成为许多大学生逃避就业的途径之一。我国研究生严进宽出的选拔机制,使得很多学生考前拼命学,考后拼命玩。在研究生阶段不能沉下心来进行学术研究,一心只想着获取文凭为就业增加砝码。研究生自身科研能力的不足也就加剧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三、导师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有利条件

第6篇

[摘要]人是道德的主体,人的主体性是道德教育的内在依据。大学生在从事学术研究开始就应该培养学术精神和学术责任,自觉接受学术规范和学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并在学术实践中恪守学术道德。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实现大学学术自由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确立马克思主体性道德教育目标体系,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制度保障作用,激发学生内在道德需求,走道德教育自律之路。

[

关键词 ]主体性 学术道德教育 学术精神 学术规范

[作者简介]徐萍(1968-),女,江苏南京人,常州大学工会副主席,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江苏 常州 21316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2-0064-03

大学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及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关乎我国的学术之风,而且关系着国家未来科技人才素质的高低以及经济文化软实力的强弱。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大学生在课业、考试、毕业论文、项目申报、学术等环节中频现道德失范现象。虽然各主管部门已颁发文件强调要予以整顿,高校也纷纷开展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相关活动,但高校学术道德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刻不容缓。

一、主体性德育和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

主体性道德教育,是指教育者通过引导和启发受教育者内在的德育需求,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品质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提升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主体性道德教育作为一种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模式,确立了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道德教育意识根植于受教育者心中,为受教育者道德素质提升提供无限的自身动力。主体性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对道德的自主需求和自主教育,在面对道德情境选择时,能理性思考并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从而抵制诱惑,积极主动地履行道德规范,并对自己的道德行为和结果负责。在主体性德育语境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就是把学术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内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外在的道德命令转化为大学生的内在自我要求,即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主体实践途径强调实践活动在学术道德教育中的载体作用,师生的主体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大学生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其本质是通过师生主体实践性的外显,让大学生在现实实践中不断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认知、自我内化和自我行动,实现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学术道德品质。

二、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内容

(一)学术精神

学术精神反映学者的理想、信念、情操、价值观和道德观水平的高低,主要包括“锲而不舍的求真精神、独立不羁的自由精神、勇于进取的献身精神、敢于批评的无畏精神和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等。学术精神是学术活动和学术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大学生作为社会的学术储备人才,从踏上学术研究之路开始,就要内修学术精神。然而现实中,为了拿到学位而无视真理的追求,学术研究媚俗现象盛行。究其原因,市场经济对教育的侵蚀、功利思想的盛行虽然要负一定的责任,但归根结底还是大学生对科学精神的坚守不足造成的。

(二)学术责任

进行学术责任教育,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学术责任意识。大学生虽然处于学术研究的起步阶段,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而自觉内化为强烈的学术责任感,在学术研究中严格要求自己,勇于为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担负责任。其次要明确学术责任的具体内容。学术责任主要包括“服务公众和社会的责任、研究发现的责任、学术成果发表的责任、诚实的责任、技术转让的责任以及社会变革的责任”等内容。最后要自觉承担学术责任。当学术研究从纯粹的探求真理变成一种可以获取荣誉、权力和福利,能得到社会广泛资助的高度组织化社会化的职业时,学术研究就具备了利益性的特点,初入学术研究行业的大学生难免在权力的介入、利益的诱惑面前放松学术责任心。因此,抵制诱惑.自觉承担学术责任是学术责任教育的根本。

(三)学术规范

学术规范包括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等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各部委陆续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学术规范,对规范学术行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如果高校不将学术道德规范纳入德育教育的范围,并将学术道德规范内化为大学生的学术道德品德,仅仅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很难改善目前大学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整体情况。

(四)学术法制

法律法规是维护学术道德外在的强制手段,是学术研究者必须遵循的普遍行为法则。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都对学术研究的不同侧面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但由于全社会学术法制氛围不浓,高校本身对学术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和教育不够,致使大学生学术法制意识淡薄。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净土,高校应该通过加大宣传、开设讲座和专门课程等方法积极引导大学生主动学习学术法律规定,提高自身的法律自律能力,尊重他人的学术劳动和学术权益,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减少和杜绝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三、主体性视角下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的策略

(一)确立学术道德教育的目标

学术道德教育的价值目标是学术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学术道德实践活动的价值导引。主体性学术道德教育以培育主体性的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教育目标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大学生作为学术道德教育的主体,不仅要充分认识和积极发挥自身主体性,也要尊重和肯定他人的主体性,自觉维护学术秩序,抵制学术道德不端行为,为学术道德教育树立好的榜样。其二,塑造人的主体人格。主体人格是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行为特征的综合,是主体道德修养成果的集中体现。在学术研究中,只有具备主体人格,才能在实际研究中不惧怕权势的威胁,不受利益的诱惑,潜心学术,攀登科学的高峰。其三,开发人的主体能力。学术道德从来都是通过学术研究实践体现出来的,大学生作为学术活动的主体,如果既具备主体意识,又形成了独立的主体人格,但没有超越客体的主体能力,就无法完成赖以体现学术道德的学术研究活动,学术道德教育也成了一句空话。

(二)发挥教师的主体引导作用

大学生学术道德教育必须重视教师的引导作用。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道德、科学精神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治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形成。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素质,做好学生的学术“带头人”。而且,高校在处理学术道德事件上,对教师和学术也应该一视同仁,给全体师生传递学术道德素质底线不可触碰的信号。同时,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引导和学术规范教育,在课堂、定期见面会、科研活动和论文指导中,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意识地传授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知识,并明确提出学术道德应该达到的要求,对于学生在学术、科研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甚至惩处。

(三)激发大学生学术道德内在需求,走自律之路

自律是指人们在无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遵守法度,并以此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是道德实现的最高形式。社会和学校要给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引导,确保大学生逐步走上学术道德自律之路。第一,端正学术动机。高等教育不仅培养学术型人才,也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应该给予学生适当的引导,让其对自身的优势和理想有清醒的认识,选择适合自身兴趣的培养方向,杜绝功利性学术研究行为和动机。第二,形成良好的研究习惯,增强自身科研能力。虽然道德修养是学术道德失范的最直接成因,但科研能力的缺失却是学术道德失范的直接诱因。从实际情况分析,学术道德失范的实施者除了部分学术功利之人,还有部分是研究能力欠缺之人,因此加强科研能力训练也是道德教育的辅助手段之一。第三,自觉增强学术规范和学术法制意识。高校极少有在培养方案中专门开设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课程,大学生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认识主要从导师的指导和零星的学术讲座中获得。在学校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去自修学术法律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的知识,增强法律和规范意识,把握学术道德的标准与尺度。

(四)健全学术道德保障制度,为主体性道德教育保驾护航

1.健全学术管理制度,确立正确的学术研究导向。学术研究受到研究对象、研究者知识范围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不能简单用数量来衡量。然而,毕业论文要求、研究生毕业资格对学术论文的“过量化”要求、项目申报结题对论文的要求以及高校对高等级期刊发文数量的追求等因素导致了高校急功近利的学术价值观。可见,学术研究的行政干预是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一个重要诱因.要想净化学术研究的环境,真正实现学术自由,减少学术研究的行政干预十分必要。

2.革新学术评价制度,营造自由的学术研究环境。学术评价制度其本质涉及两个问题:谁来评价和如何评价?大学生的学术活动涉及课程论文、学术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实验、毕业论文等,评价主体涉及任课教师、导师和专家组。对于不予公开发表的成果,高校通常将评价权力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也是结合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受条件和知识的限制,一般不会将学术道德纳入评价范围。对于公开成果则是按照数量和成果等级简单评价,不十分注重成果实际质量,也没有将学术道德纳入评价范围。这样的评价方法纵容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而学术道德教育要想取得良好效果,在评价环节纳入道德因素是十分必要的。

第7篇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伦理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194-01

近年来,中国社会各界对诚信的关注及学术理论界对诚信的研究可谓空前。由于十几年来社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过度宽容,致使很多的人铤而走险,这其中大多数都怀有不劳而获的心态。

一、研究生学术诚信调查研究

如果说研究生学术失信只是个人事件,那么,近年来学术界对研究生这一特殊群体所做的调查应该能够反映出一些问题。北京师范大学的周海涛老师做的“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总体情况的调查”显示:认为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很高的占0.21%,较高的占13.76%,一般的占68.89%,较差的占1.55%,很差的占1.58%。当前我国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质评价总体倾向于一般。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研究生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研究生学术诚信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研究生是国家未来科技的中坚力量,其学术失信行为也必将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阻碍创新人才的培养。研究生学术诚信建设任务任重道远。

二、研究生学术诚信失范根源的分析

(一)社会原因

由于当前社会整体诚信水平不高,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出现的种种失信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挫伤了人们坚守诚信的积极性,助长了失信等行为的扩大,削弱了研究生的诚信意识和对学术诚信的追求的积极性,诱发了研究生学术失信。

(二)学校教育原因

学术诚信教育环节的薄弱和缺失是造成学术诚信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学校缺乏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的教育机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也忽视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的环节,目前各高校的研究生教育仅重视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却忽视了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素质的培育。

(三)导师原因

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存在疏漏,而且一部分导师自身还存在着学术道德失信的行为,起了负面示范的作用,直接导致研究生学术失信行为的发生。

(四)个人原因

研究生个人学术价值观错位,即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和实用主义。价值观代替了追求真理、奉献社会的学术价值观。

三、研究生学术伦理的现代构建

(一)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培养质量

切实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培养质量,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目标。几年来,北京大学围绕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探索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模式,从国家监督、社会认证、学校自律和学生评价等方面构建基于分类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研究生课程的评估、研究生教学体系的评估、研究生培养项目的运行评估、学位论文的抽查外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等工作,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二)重视和强化研究生学术诚信道德教育

研究生要想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必须遵循道德品质形成的规律和发展历程,狠抓养成教育。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入学甚至是从事学术研究的第一步开始就应该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步骤上自我要求严谨,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规范观,培养严谨的治学态度,重视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求实的科学精神,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学术失范不良风气的蔓延,研究生自身加强学术和道德规范知识的积累,培养和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时间久而久之,学术道德规范的核心会慢慢深化进研究生内心,在平时的学术研究中不自觉地都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这样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将会越来越少。

(三)健全责权机制,发挥导师育人关键作用

导师要帮助学生养成遵守学术规范的习惯就必须首先自己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以特有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质来感染和教育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导师还应明确其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对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各方面的监督和指导,对不能遵守学校所指定的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要严肃处理,不能让这种不良风气得以蔓延。作为研究生的教育者,在思想方面与研究生多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与此同时导师自身还从行动上引导研究生自觉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学术尊严,在学术研究中才能征服学生,才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目的。

(四)强化研究生自我学术道德修养,培养高校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

道德是通过人类精神的自律而产生的力量。道德产生本身就具有意识自觉的特点,真正的道德行为,必须建立在人的自觉性认知的基础上。一方面,研究生自身在学术道德方面的自律自控是规范学术道德失范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学校应该树立优良学风,积极组织开展科学讨论,营造求实的良好学习氛围,创设新时代学术文化。这对研究生学术理论的培养具有极重要的指导和理论意义。它不仅仅捍卫了学术创新、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也减少和阻止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贾德奎.研究生学术失范与道德缺失现象探析[J].探索,2003(5): 116―117.

第8篇

关键词: 工科研究生学术道德状况调查对策

工科学生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是综合国力提升和科技进步的巨大推动力,笔者以工科研究生为数据采集对象,对其学术道德认知、学术诚信状况、自我评价、评价他人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对策,旨在对提高攻克研究生的学术自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学术道德总体状况良好

本文中的“学术”特指学术研究活动。数据采集的基本情况的:发出问卷共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其中:博士生42份,博士一年级6份,二年级24份,三年级12份;硕士生142份,硕士生一年级50份,二年级68份,三年级24份。

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所选择对象的总体学术状况良好。体现在以下命题和选项:撰写论文时,79.8%能够做到遵守论文的写作规范;从未请人论文或代人写论文占到89.8%;从未有过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用金钱购买他人学术产品占到92.4%;从未把别人的论文拼凑、包装成为自己的论文占83%;95.3%从未在答辩过程中,以不正当行为影响评委;94.1%从未有过个人学术情况填写不属实的情况;94.1%在投稿时,从未有过影响编辑的行为;88.2%从未有过一稿多投现象;85.9%从未有过论文署名“搭便车”现象;85.9%的人从未有过在自己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等等。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用缺失环境影响学术诚信行为选择。

在问及“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时,32.6%的人选择“社会风气不良”,排在第一位。学术道德问题应该首先从社会大环境说起,它是社会风气和道德状况在学术领域的延伸和表现。目前整个社会的信用危机,如不良信贷、产品造假、政府失信、官员腐败、司法不公等直接危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必然影响了研究生对学术信用的认同。

在问及“你认为导师在你的学术活动中的表率作用”时,选择“非常好”和“比较好”的占63.2%,选择“一般”和“很难说”占37.8%。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导师的学术行为对学生起了正面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但占37.8%的“一般”和“很难说”的比例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数据。俗话说“经师易遇,人师难遭”,导师不仅要“授业”,而且要“传道、解惑”,应该是既解学业之惑又解思想之惑,导师在学术信用方面失范所引起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当问及“你身边的同学是否存在学术剽窃和伪造等学术越轨行为”时,11.6%的人选择“普遍”,其他人选择“少有”“没有”和“不知道”。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学术诚信目前得到了普遍的重视。随着良性的社会诚信环境的逐步建立,良好的导师示范作用正在发挥作用,普遍性的学术越轨行为也在逐渐降低,但还未达到完全杜绝。

2.对科学道德的认知取向影响学术诚信行为选择。

在“你选择攻读研究生的目的”中,53%的人选择了“在就业时增强竞争力”,而只有16%的人选择“从事科学研究”。说明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献身科学的思想,也没有心甘情愿坐科学的冷板凳的准备,因此也就不可能拥有科学精神,当受利益驱动时,行为就会产生偏差。

在“剽窃是否涉及道德问题”及“抄袭、剽窃与偷窃哪个在道德上更应该受到谴责”等选项中,有21.8%的人认为不涉及道德问题,43.7%的人认为偷窃更应受到道德谴责,还有个别人提出学术剽窃与偷窃是不同的概念,不存在可比性。这充分说明对于学术诚信伦理价值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区。

3.学术诚信教育力度不够。

在“你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关注程度”的问题调查中,“很重视”只占13.8%,而“一般”和“无所谓”占到86.2%,表明行为人对学术诚信行为的重视不够。

对于“你对于引用别人成果的法律规范的了解程度”,“不太了解”和“根本不了解”的回答占66.3%。在“您认为引用其它著作自述超过多少字属于剽窃”的回答中,58.5%的人选择300字以上,表明行为人对学术诚信内容了解不够。

关于“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的问题中,“学校的学术规范教育缺失”占28.2%,而81.8%的学生选择“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学术规范教育”,表明对行为人的教育缺失。

4.人才培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相对于本科生相对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经验而言,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还显得很薄弱,导师数量不足,思想教育力度不够,科研任务重等问题普遍存在。“你认为造成研究生违反学术规范的原因”,“科研压力过重”占29.3%;“假设您摘抄别人的论文可能会想”,“自己不会写,没办法”占30.3%,因为有49.4%的人选择不做假设,因此这个比例是比较高的。

5.评价机制尚需完善,监察力度不够。

现行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视远远甚于对研究生道德素质的重视,过分偏重量化的指标体系。加之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越来越多,监管不利等因素的存在,许多开题、答辩、盲审等环节流于形式。而且学校对研究生的失范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和及时的惩罚,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部分研究生的侥幸心理、漠然态度和失范行为。“当发现有学术作假、学术抄袭等现象时,您是否会制止或举报”,其中“不会”和“视情况而定”的比例占87.5%。

三、对策与建议

学术失范现象的出现,并不单纯是个人德行伦理的缺失问题。它不但涉及“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在学术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涉及法律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学术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内因与外因共同起作用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

1.加强管理规范,发挥他律的外因作用。

学术规范是学术发展和学术进步的保障机制。“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表明,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博弈规则,反映的是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制度的合理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选择。“你认为学术道德规范应该是程序性的规范还是具体内容的规范”,内容规范占69.3%,远远高于占30.7%程序性规范,说明人们在内容规范问题上的认同度是比较高的。

(1)建立完善的学术审查和惩诫制度

按照经济学的“经济人”的假设,人都有投机取巧,自利的机会主义倾向。要保证学术法律制度能够起到规范、导引人们的行为,还必须有完善的监察制度和惩罚制度。完善的学术监察制度,可以使学生中的失范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识别,从而起到遏止他们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动机的作用;完善的惩罚制度可以使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就可以使那些精于算计的理性人感到违约成本太高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在监察制度的设计方面,应做到依靠教授专家,实行民主管理,指导教师应肩负主要责任。在惩罚制度方面,应重视学术法律制度的建设,运用法律武器来规约人的行为。如在防剽窃方面,在美国不只是一种学术上的违规行为,而且是一种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剽窃和学术不端行为是可以导致教授被学校除名的重罪之一。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特别在知识产权法的普及方面尚有欠缺,此外,大多数教师、研究生对论文署名、文献引用规范仍不够清晰,经常会导致学术不端的发生。这次的数据抽样结果表明在研究生的入学教育时,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2)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标准

学术评价要采用科学有效和同行专家评估的方法,不能采取行政决断的方法。比如,在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方面,如果仅仅根据的数量进行评定,将极容易导致研究生向低水平,甚至垃圾杂志投稿,从而产生大量的学术泡沫。在这方面,同行专家的评价就极为重要。同行评议制度是指学术评价制度中的评价主体应是同行专家。当今学术发展日益分化,通晓诸多领域的百科全书式的专家是不存在的。因而,要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主体只能是本领域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其次,建立同行评价的制度方面,应注重制度的设计,功能不健全的专家评审制度,不仅会给滥竽充数和投机取巧者以可乘之机,造成不当得利的后果,而且会使原本符合评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因担心评审不公正而无可奈何地加入“走后门”的队伍,从而使学术腐败演变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3)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首先要把学术诚信纳入个人信用体系之中。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设起来,但高校可以首先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将学术诚信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将在就业、职务升迁、银行信贷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要明确学术道德评价指标。如果一项制度存在模糊性,可能会诱使更多的作弊行为发生。不仅要制定诚信手册和荣誉守则,明确学术不诚信行为的定义、表现形式、处罚规则、申辩程序等,而且要及时应对新情况。

2.加强道德规范,发挥自律的内因作用。

要使学术诚信管理制度运行顺畅,还必须建立共同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因为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中总是有不可能究尽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调查中“你认为当前的学术规范能够约束学术行为吗”,“能”占15.9%,“不能”占59.1%,“不知道”占25%。因此必须依靠道德自律的形成,促使道德主体出于道德自觉而规避学术失范行为。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有利于加强道德规范,发挥自律的内因作用。认识是行为的先导,在学习之初,就要有明确的什么是“学问”,什么是“研究”,什么才是“做学问”,科学精神的精髓是什么。要创造学术精品需要埋头工作,长期奋斗,做学问最忌讳的是急功近利。所谓“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就是科学的探寻精神的写照。

要在研究生层面开设学术规范教育课程。课程是教育的心脏,是教育思想、观念、宗旨转化为具体教育实践的中介。加强科学精神、诚信意识、道德自律的教育,应传授学术规范的相关基本知识,包括本学科的研究方法,文献检索的技术和方法,引用文献资源时应遵循的规范等,进而达到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的目的。83.7%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针对学术规范进行专门教育。但“如果学校开设了学术规范的选修课程,您会?”的问题中,“很愿意选修”占30.7%,“没事就去听听”占60.2%,“肯定不去”占9.1%。因此,如果开设了相应的课程,还要有效地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真正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

要加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力度。明确研究生院、学院、导师三级管理职责,并把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和实施效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研究生院应从琐碎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制订政策,更好地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性的问题。院级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心,设立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应以导师负责制为依托,充分发挥学科团队的作用,同一导师梯队中,导师起“传”的作用,优秀的高年级研究生、博士生起“帮、带”的作用。

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阻碍了学术的发展和大学社会功能作用的发挥,也加剧了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解决研究生的学术诚信问题应摆在研究生教育的首位。

参考文献:

[1]朱月晨.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的博奕分析.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王林.研究生学术教范教育的调查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05,(10).

[3]陈朝氽.加强高校研究生科学道德教育的探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1,(12).

[4]谢维营,刘晓雪.对我国学术失范现象的制度伦理分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4).

第9篇

一、导师在研究生学术道德培养中的作用

(一)示范作用

唐代韩愈曾对老师的作用进行了明确的描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道之所存,师之所存”。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也指出:“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可见,老师对学生具有言传身教、榜样示范的作用。研究生读研期间,大多数学生都以导师为核心,围绕导师给予的课题或者自己的论文研究方向,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导师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观察、学习的对象,因此,导师在传道授业解惑过程中的敬业精神、科学探索精神、勤奋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据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的赵莹所做调查显示,认为导师的言传身教对研究生“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的受访者比例高达79.1%。导师总体上学术道德素质较高,能够在科研活动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但不可否认,研究生导师群体中不乏学术道德败坏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研究生导师自身的学术道德素质低劣,科研行为不端,会给学生带来不良的示范,会影响到他们以后的治学态度。因此,导师应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杜绝各种科研不道德行为,给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在研究生的学习和未来的人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规范导向作用

从导师与学生的学术指导关系上来看,导师在研究生学术研究中具有学术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导师应大力提倡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风,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学术讲座、指导课上,导师应该向学生大力宣传和解读有关学术道德教育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科学道德规范的全面深入解读,使学生在学术伦理、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等方面得到培养。具体地,导师要利用上课时间或课外交流的机会有意识地向研究生介绍著作权和写作论文的基本常识,如撰写论文引用他人著作要注明参考文献,不要一稿多投;督促研究生在学习及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自觉遵循学术道德规范,向研究生灌输只有严谨、求实、创新的文章才是好的学术作品,只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才能在以后的学术生涯中有所发展的思想;要使研究生明白,做学问要先做人,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做好学问,德才兼备、具有高尚的品德素质才可称得上是“人才”。

(三)监督管理作用

研究生阶段采取的是“导师负责制”,导师同研究生的接触、交流领域更为广泛。所以导师要担当起对研究生的管理职责,不但要管理他们的学习、生活,更要管理他们治学的态度。导师作为学生学术、人生道路的指导者,应该指导学生学业,尤其在研究生发表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要做好监管。在学生投稿前,要对文章进行检查,若发现学术不端现象,应立刻禁止学生投稿,并责令重写。导师应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规定,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终稿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学生认识到要取得真正的研究成果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以此引导学生走上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科研道路。

二、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效作用不够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最直接、最主要的具体实施者,在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养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有效作用不够,成为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

(一)导师自身学术道德失范,示范作用失效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最大化”、“金钱至上”的观念日趋为人们所接受,社会功利化思潮不断涌现,这种思潮也渗透进了学术界,使学术价值染上了功利的色彩。部分研究生导师在面对金钱和名利的诱惑时道德的天平失衡,学术目的日趋功利化,违反学术规范。在这种功利风气渗透影响下,研究生学风也渗入了功利的思想,导致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诚信现象频频出现。

(二)导师忽视学术道德教育

有的导师潜意识里存在这样的观点:研究生的科研时间有限,应当用来完成本职科研工作,道德教育是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此外,研究生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更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学术道德源于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所以导师不需要多加强调说明,在导师群体中的这些思想观念是导致学生学术道德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

(三)导师与学生缺乏思想沟通交流

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量也在增加,导师与研究生的比例严重失调,加上导师自身有着科研、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压力,时间与精力有限,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和沟通的时间非常有限,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以及引导不够,研究生难免会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在学术失范行为的成因调查中,49.2%的研究生认为“导师缺乏明确的学术规范和诚信指导。”

三、发挥导师在学术道德教育中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导师自身队伍建设

目前,很多高校对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做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但大都忽视了导师本身的道德品质对研究生的激励及影响作用。导师不仅要“教书”,更重的是“育人”,而导师要育人必须先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在学识学风、为人处世方面“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因此,要加强对导师的学术道德教育,加强导师自律意识,担任导师的教师,就应当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不断提升自我修养,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其次,在评选导师的工作中,不仅要考虑导师在科研成果方面的条件,更要注重对其师德和学风方面的筛选。最后,对导师要经常进行专门的学术规范培训教育,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的自觉性。

(二)完善导师责任制

学校应该把“导师教书育人”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实行“导师负责制”,把负责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品格作为导师培养研究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同时建立和健全“导师教书育人”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把研究生导师能否做到培养研究生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作为对研究生导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项目之一,强化导师责任意识。使得导师注重对自己学生的学术道德品质的培养。另外,学校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导师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连带责任,学生如果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将负连带责任,并受到严惩,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使得导师重视对学生学术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负起自身作为导师的责任,从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改善学术不端现象。总的来说,“导师责任制”一方面强化了研究生导师的“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教、学互动,有利于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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