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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申请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02 15:45:4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工程款申请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工程款申请报告

第1篇

青岛XX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尊敬的青岛XX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领导,由我司承接的青岛李沧XX广场项目 “C1住宅公共空间室内装修工程”、“商管餐厅装饰工程”、 “C1公共区域连廊装饰工程”、“5#楼公共区域装饰工程”等工程结算总产值约为1254万元,现已完成工程产值约为814万元(详情请看附件),我司从20xx年5月至今已经收到贵司支付工程款额为257万元。

因本工程增加合同外工程较大,现处于年底工人工资发放,及年后工程较为工期紧,我司资金压力较大。特此向贵司申请“C1住宅公共空间室内装修工程”合同款额的45%工程款,申请金额为7109247元*(45%-10%)=2488236元(大写贰佰肆拾捌万捌仟贰佰叁拾陆元)。 请贵司领导给予审核批复。

XXXX装璜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0日

第2篇

(一)实施方式

2014年“饮水难”工程项目采取由乡政府组织受益村实施、政府补贴的方式。工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饮水管材)由县政府集中统一采购后,再由县水务局统一发放到各项目实施村,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由各受益村投工投劳自行完成;水池建设、饮水管安装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由各项目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二)实施原则

1.项目乡人民政府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县水务局下发的《施工图设计》和《县2014年“饮水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及政府补助控制价》相关要求实施。

2.项目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受益村民埋设饮水管时,要严格控制在冻土层以下,水沟至少挖1.2米深。

3.各项目实施村在实施工程时,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报监并完善资料,该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和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验收工作

(一)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赢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运行使用良好;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各专项验收已通过;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二)验收程序

1.项目乡人民政府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使用村(组)和村民代表进行初步自查验收并对工程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和填报。

2.初步自查验收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后,项目乡人民政府向行政主管部门(县水务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行政主管部门待申请报告批复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随机抽取项目乡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完成。

(2)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3)检查历次验收、专项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5)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6)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7)检查工程投资、财务管理情况。

(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已制定相关运行管理维护制度,落实管理维护人员。

(10)工程资料齐备并按要求归档。

4.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5.印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补助拨付方式及要求

工程款以乡镇为单位分三次支付,由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统一管理和支付。以项目乡镇为单位,工程全面开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30%作为工程的材料款(包括管道安装、水池建设、阀门及阀门井的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实际验收工程量)的65%;竣工验收2年后支付其余的5%。

工程款支付由监理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支付。

四、其他要求

(一)由于此项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工程饮水管及配件的发放方式是通过项目乡镇发放到各项目村,所以部分项目乡镇测量内容与现场数据难免存在误差。项目乡镇在竣工验收之前务必将下发到各项目村的凭证(领条)等材料复印后送至县水务局。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石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石庄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道路、桥梁、市政管网、公用广场、公共设施、交通水利设施、污水处理、路灯绿化、居住建筑、河道整治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

第五条按照石庄镇人民政府及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石庄镇工程建设年度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项目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三)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设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五)项目的进度安排;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分析。

第六条工程项目年度建议书一般于上年度十二月份编制完成,由财政所牵头会审后,上报政府批准,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对零星工程、特殊急办的新增项目,由条线主管领导牵头评审后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概算总价在三万元以下的急办零星工程,在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必须于7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已经立项工程应包括实施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内容,其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再另行立项。需要报市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特大工程建设项目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第三章规划设计与评审

第十条根据已经立项项目的建设内容,由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的设计要点、技术参数、时间节点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

第十一条勘测设计单位的选择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下,经招投标管理工作组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核,采取跟标等方式比选商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项目的设计应采用最优方案,对特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含量高、影响外观形象的项目应采用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分别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

1.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邀请主要领导参加,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对石庄镇的整体形象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还要邀请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评审,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

2.对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且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邀请条线主管领导参加评审,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会审意见及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一般工程设计应在2个星期内完成,重大项目或技术要求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工程预算及招标

第十五条设计方案确定后,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或中介机构按照相关定额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在镇纪委指导监督下,编制标底,然后由镇招标工作组按程序进行招标落实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一般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50万元以下工程,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按照市场询价或指导信息编制预算,工程最高限价(标底)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第十七条镇招标工作组应根据工程造价,采用不同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单座桥梁改造估算投资额在20万以上、装修工程估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市级公开招标。

2.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单项工程,可由镇招标工作组组织公开招标。

3.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或工期要求特别紧的镇政府急办工程,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采取议标、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最高限价、评标方式、工程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正式对外。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由镇招标管理工作组起草,经镇主要领导、纪检领导同时审阅修改定稿,在市级公开招标的必须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公开招标。

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由招标管理工作组邀请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到会人员均在工程招投标确认表上签字备案,并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第二十一条直接发包的项目,必须履行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并报镇纪检部门备查。

第二十二条通过招商方式落实的投资(实施)主体,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招商办法的主要精神,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不进入招标程序,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三条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订立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负责合同的起草、收集、并统一编号,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实行会签制,由纪检、财政、招投标及相关责任人共同审阅会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原则上根据工程类别经纪检、财政、招投标共同会签后,由主要领导代表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议标确定的或直接发包的工程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合同。

第二十六条各类合同文本必须报党政办公室、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备案。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的订立,原则上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一般应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除给乙方壹份外,其余送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备案。甲方的合同正本保存在工程财务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凡不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备案手续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申报和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九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应对合同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提出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新开项目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代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合同履约记录情况及执行意见。

第六章项目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及协调的责任主体部门。

第三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不足公开招标标准的应采取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的方式,或根据同时期、同类型项目择优选择信誉好、价格低的监理单位进行协商,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定标。

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派员常驻工地,并经常监督、检查监理机构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三条施工前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由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实施主体参加。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当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建设服务中心、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应联合参加。

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在招标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对确需要认质认价的,由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参加共同确定。

第三十七条如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须按本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此类变更可由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出。

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收到上述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材料后,对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建设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后,由建设服务中心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建设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凡涉及建设内容调整或设计变更,必须事先履行变更手续,同类变更数额在叁万元以下的,应由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牵头,建设服务中心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审查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调整金额在叁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总价的10%范围时,必须在三家会审一致的基础上报镇主要领导批准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程序同原合同。

第四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代表业主审查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所有变更都必须手续齐全,未按上述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或未获得批准便先行施工的,竣工时不予验收,结算时不予承认,同时对擅自变更的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

第七章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成部门及人员包括:镇分管领导、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部门及市级相关质量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竣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需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八)其他文件。

第四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周向建设服务中心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服务中心收到工程竣工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原则上十五天内组织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

1.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签署竣工验收单。

第八章项目预审、终审和结算

第四十四条工程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报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进行结算预审;未竣工或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进入结算审价程序。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应按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进行编制。对预审核减率超过10%的结算书,将发回原单位重新编制,并酌情扣减施工单位工程款。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应在施工单位结算书送达的1个月内完成初审,特大项目可适当延长。在通过初审后,施工结算书将送至相关资质部门进行最终审核,终审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

第四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建设工程款的拨付应以终审结算价格为支付依据,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编制工程付款支付计划。

第九章工程的档案、移交及管理

第四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凡是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接管单位必须及时接收。涉及到需要增加运行、养护、管理等费用的,由接管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费用预算申请报告,但不影响接收工作的进行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整理存档,对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竣工图部分报建设服务中心备案存档。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履行义务造成影响的,由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代为履行,所需经费及一定的罚款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出扣款凭证从尾欠工程款中扣除。质量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服务中心及接管部门提出保修期满确认申请,建设服务中心组织验收确认。

第4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第一条 总则

1.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集成项目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施工的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框架协议。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集成项目工程的具体合作内容和形式,由甲方与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签订具体的施工委托书和施工合同。遇施工保同不能及时签订时,甲方应先向乙方出具书面施工委托书,乙方依据委托书组织相应工程施工,然后双方适时补签施工合同,该工程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委托书的签发日期为准。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应条款将依照本合同履行。

第三条 定价原则及支付

3.1工程量及施工费计取方式

针对具体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具体项目的施工费标准;最终施工费以甲方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3.2工程款支付:

以最终签订的单个项目的具体合同为准。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4.1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及安全要求履行具体施工合同。

4.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技术规范、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检查,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工程会议。

4.3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编写竣工资料,对竣工资料不合格内容乙方应及时整改,如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5工程施工项目竣工后,由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竣工资料、决算文件,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竣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天内,按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应给予配合(如有争议时应在该期限内通知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4.6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的审批、随工验收的签证及隐蔽工程随工检查,在随工验收不合格或对质量有争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工程施工。

4.7乙方对其所承担施工的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应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如因乙方无合理解释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长,每延长一天,将按整个施工费的1%扣罚施工费。

4.8乙方不得将所承接的工程向第三方转包和分包,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包、分包,乙方须先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如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扣押所有施工费并有权解除此

合同约定。

4.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10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所有损失费用及合理开支。乙方负责对工程中质量不合格工作项进行整改,工程验收后一周内没有整改的工作项,甲方有权扣罚改此项费用,如造成了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并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4.11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完工报告、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草图及完整竣工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酌情予以处罚,处罚标准每次延长一天罚100元。

4.12乙方在工程验收后一年内负责免费保修,如有特殊质保需求,以具体项目工程施工协议为准。

4.13乙方施工中应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工程期间的安全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安全责任将由乙方保部承担。

4.14乙方施工过程中,仅代表参与项目建设,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用户宣传为第二身份,并不得以乙方或其他任何一方身份承接甲方发包项目的延续型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扣押和处罚乙方工程款,直至终止合作,并通报省公司及各分公司;

4.15乙方在承接甲方委托的项目过程中,除遵守本协议

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施工单位管理考评办法。

第五条 保密

5.1除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本框架协议条款以及与其相关联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5.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披露或泄露对方或对方有关联的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 期限与终止

6.1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6.2在发生下列情形时,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立即终止本协议:

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6.2.1.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6.2.1.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6.2.2一方依据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2.3关于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约定;如乙方违反本协议4.8款,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项目施工合同。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7.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2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合同文

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本协议。所有更改、修主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3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7.4甲方和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不能成为乙方和甲方因此成立雇用、合资、合伙或其他类似关系的证明。

7.5本协议正一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7.6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由本协议一方以专人递送给另一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第5篇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1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xxx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xxxx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xxxxxx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2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本工程保修期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水电安装施工合同3甲方项目负责人:

水电安装施工班负责人:

为了皇甫移民工程安全、质量生产,文明施工。特定以下责任条款,望自觉遵照执行。

一、工程地点:

万荣县皇甫乡

二、安全责任条款:

1、本工程水电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统一指挥,不能盲目施工,违章作业,凡不服从现场管理和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每周星期一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宣传安全责任,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安全,质量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职工的生命。

3、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合同,搭设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专职人员的指导下,随时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督促和帮助本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好每日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生产制度

施工生产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必须密切注意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杜绝不安全因素的苗子。一般应在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1、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场地、道路、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准与他人闲谈、打闹和嬉戏,不准酒后操作。

3、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准赤脚工作,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吸烟、打火,不准在砖垛下或其它危险处休息。

4、工作中禁止擅自乱挪乱拆已搭好的脚手架及风缆绳等设施,严禁互相打赌逞强、昌险作业等。

5、遇有雷雨时,要离开高压线2m以外,雨雪后施工时,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检查架设工具是否有下沉,风缆绳是否有松动,六级以上强风,严禁继续高空作业。

6、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工棚等处,应严格加强防火措施。

7、进入现场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罚款50元。

8、用电焊机要注意防火、防电。

9、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施工电线、电路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上班。

10、如由施工操作不合理,违章作业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请按此责任书规定执行,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协议一式两份,

第6篇

 

xxx处领导:

我单位自xxx年以来,组织xxxxx全民健身展示等大型活动,今年还要承办xxxx大型活动,费用支出较大。自每届艺术节开始,还要承办xxxxx片区大型示范点活动,随之带来的各项经费支出相对加大。特申请补助xxxxxx元。

妥否,请批示。

 

 

 

                                Xxxxx单位

x年x月x日

财政补助经费请示

 

我镇位于**县南部山区,辖31个行政村和2个街道居委会,总面积158平方公里,人口5.3万人,属贫困山区乡镇。

由于历史原因,我镇截至20**年底财政负债约为850万元。这些债务的形成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超前。2006年到20**年两年时间,我镇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村村通”工程中,提前三年完成全镇“十一五”“村村通”计划,建设里程53.7公里,总投入近1200万元,除各级财政补贴和社会捐资外,镇财政垫付420余万元;用与7所小Ⅱ型水库除险和其他水利设施建设约50余万元。用于农村广播电视联网25万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垫付15万元。二是乡镇合并债务遗留问题比较突出。20**年8月,城冲乡并入汤池镇后,遗留债务约340余万元。

面对当前巨大的财政压力,我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行政成本,节约公务经费,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由于债务过大,严重制约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加之我镇是全县贫困乡镇之一,财政收入严重不足,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费支出。为此,特呈文市财政局领导给予解决财政补助经费,以化解我镇财政债务。

妥否,请批示。

补助经费的请示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区科技局全力争取,科技项目立项取得了长足进步。已获准立项82项,争取上级科技拨款3581.5万元,项目立项数和资金争取数远超过去年,争取资金继20**年首超千万元大关后再创历史新高,位居扬州之首。在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中,我区有3个项目入选,威克生物、华扬新能源和扬锻集团分别获得1200万元、1**0万元和900万元无偿资金资助,总额达3140万元,项目立项数占全省5%,占全市50%,争取资金数占全省6.28%。在项目争取过程中,科技局花费了大量资金,加剧了我局经费困难。为进一步做好20**年度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工作,促进我区科技进步,现特具请示,请求区政府拨付科技项目争取工作补助经费8万元为感。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工会活动经费申请报告

尊敬的工会领导: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纪念五四青年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隧道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大准项目部在五一前期开展隧道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大准项目部在建铁路隧道6座,总延长3公里。为提高全员隧道施工安全意识,熟悉掌握隧道施工有关安全知识,确保隧道施工安全,特别是担负隧道施工作业的小组开展隧道施工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时间2011年4月30日至5月1日。分初赛、决赛,

此项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元);参与奖30名(纪念品一份)。 合计经费560.00元

为职工群众在“五一”假日中活动更丰富多彩,还能促进项目安全发展,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特申请五一知识竞赛活动经费,望批准为感。

特此报告。

中铁九局大准项目部

2011年4月22日

 

工会活动经费申请报告

*****工会:

由于我组今年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为舒缓组内人员的工作压力,增强组内人员之间的团结和凝聚力,以及让新来的两位组员更好、更快地融入我组的生产工作,提高组内人员的工作协助能力,加强组员之间的交流,使组员更快、更好地完成厂内的维修工作任务,拟进行联谊活动,现申请活动经费,请厂工会批准为荷。

 

活动形式:体育活动和座谈会

活动人数:约10人

活动日期:待定(利用节假日)

活动经费:预计500元

 

*****组

**年**月**

关于经费的请示范文

关于补助经费的请示

市南区政府:

今年夏季,我局先后开展了专项综合整治、取缔非法烧烤、拆除违章建筑、迎接市、区各项重大迎检任务,尤其是连续几个月周六、周日加班、夜间延时执法使办公费用不断加大,特恳请区政府拨付40万元,以弥补经费不足。

当否,请批示。

二四年十月九日

关于要求经费补助的请示

北仑区人民政府: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晚上等时间,对长龙山区块矿产资源进行非法挖采,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会进一步助长非法分子的开采活动。为切实保护好该区块的矿产资源,有效扼制非法活动,防止国有资源流失。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加大投入保护国有矿产资源的人力财力,加强打击力度。经初步预算,约需投入经费25万元。鉴于街道财政经费有限,恳求区政府补助该项经费10万元。

妥否,请予审核批准。

戚家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关于申请节日活动经费的请示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根据行业的传统惯例,在传统的节日期间(中秋、春节)须加强企业外部环境的横向沟通。与企业的主管部门保持互动沟通的良好关系。为此,物业公司建议如下:

1。拜访单位:市房管局综合科、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协会、z派出所

2。赠送形式:z的购物卡:4600元

3。宴请单位:市房管局及市物协、z派出所

宴请地点:安排在嘉年华会

为此,物业公司申请节日费用4600元

妥否,请批示!

关于要求解决部分经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乡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乡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当前的工作中,我乡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还需市政府在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

1、黄金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问题。去年8月我乡启动了对原唯一县通乡公路——黄金大道实施拓宽改造工程,工程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工程拓宽改造总里程为12公里,工程总造价1390多万元(含招标后增加项目),而上级补贴资金为30万元/公里,项目资金缺口达1100余万元,而我乡几乎无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2、入乡便道养护问题。由于石江乡只有黄金大道一条县通乡公路,为不影响群众出行,我乡在黄金水库边新修了一条临时入乡公路,总投资80余万元,目前尚欠工程款40余万元。

3、招商引资启动资金问题。我乡属非资源型乡镇,经济发展的重点为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前期投入较大,而我乡资金困难,为确保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请市政府给我乡安排一定的招商引资启动资金。

为确保我乡黄金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入乡便道养护、招商引资等工作顺利进行,恳请市政府就以上三方面的工作给予我乡一定的资金扶持。

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第7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项工程造价的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利用科学管理方法,合理确定造价,有力控制造价,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为了实现投资的控制目标,建筑企业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施工从2005年7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20日止。在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该工程的工程造价为660万元人民币,工期五个月,主要材料与构件费占工程造价比重的60%,预付备料款为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预付备料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款中按材料比重扣回,竣工前全部扣清。工程进度款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支付,工程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5%,在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材料价差按规定比上半年上调10%,在结算时一次调增。 双方还约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定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根据该工程合同的特点,造价工程师提出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的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认证,取得质量认证后,向造价工程师提交计量申请报告。

2)造价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不参加计量,造价工程师可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结果有效。计量结束后造价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

3)乙方凭计量认证与计量证书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造价工程师在收到计量申请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报告中的工程量从第8天起自动生效,直接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造价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款额,向甲方提供付款证明。甲方根据乙方的付款证明对工程款进行支付或结算。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下面几项事件:在土方开挖时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探没有探明的孤石,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数天的季节性大雨,使得基础施工耽误了部分工期。

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1、1收集详实、准确的基础资料

要做好项目的投资估算需要很多资料,造价人员要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基础资料主要有:工程所在地的水、电、路状况;地质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资料及大宗材料的采购地等;现有已建的类似工程的经济指标和市场情况等;项目设立地的经济发展前景、周边的环境、同行业的经营情况等资料;国家和地方对该产业的政策和今后的发展趋势。

1、2编制投资估算

在投资估算编制中,应该实事求是地反映设计内容。设计方案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更应合理,这既是编制投资估算工作的关键也是下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认真进行分析、多方案筛选,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最合适的方案,使工程造价从一开始就定位在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水平上。

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是投资者建设意图由设想向现实转变的一个关键阶段,因此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关键环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实行设计招标制度,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成熟的工艺,减少在施工阶段重大设计变更和方案性变化的发生,对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一个工程的设计,如果工程监理参与进去,排除不利因素,一般可排除80%的错误。

加强设计工作的管理和审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一个成功的设计方案应该是功能适宜,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统一体,只有当三者得以充分平衡时,建筑的价值才能充分体现,这就要求技术与经济有机得结合。但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无关的事,而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了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必须把设计单位全面推向市场,一定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结构设计人员在选取梁、柱截面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及配筋方面,虽同样满足结构钢度和强度要求,但不同的做法会导致造价的差异。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而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3.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置投标限价。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投标限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设置投标限价,可以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确认投标限价;以使投标限价合理;审核确认后的投标限价,在发给正式投标人的同时报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投标限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

4.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阶段承包 合同已确定下来,造价控制的目标已明确,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1加强过程控制,抓好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是建筑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它要求在竣工后建筑产品不仅要达到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还要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因此在工程施工中把好质量关,可控制和降低工程的质量成本。

4、2积极推行项目内部各岗位经济责任制

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 制还不完善,对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从项目内部管理看,项目经理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和能力相差较大,或是责任心不强或是财务上控 制不严,容易造成资金流失,这些都会加大工程成 本,降低施工企业的利润;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经济 观念不强,在项目内部,搞技术的只负责技术和质

项目经理落实现场签证,并根据施工进度及有关定 额计算好下一阶段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需用量,为材料的购置、人工、机械设备的安排提供依据;此外,作为预算人员,应认真研究施工合同,熟悉相关定额,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藕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算,为竣工结算做好准备。

4、3做好现场的签证工作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程度和设计深度、质量等方面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量、地质、进度的变化,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执行合 同中需要修改变动的部分,须经甲、乙双方及监理方 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合同、预算中未包 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以免事后补签而造成结算困难。

4、4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用以指导施工准备乃至施工全过 程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内容视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 施工复杂程度、工期要求和建设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不同而不同,一份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能指导项目部合 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最低投入满足合同要求。

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造价的内容包括: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保修费用的处理,建设项目后评估等。控制要点有:

5、1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该对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5、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审核竣工结算是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进行检查,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5、3落实实际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同志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才能列入结算。

5、4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工作应是全部竣工结算的内容之一,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索赔的理论和方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

第8篇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安排及项目所需资金预算管理

市属学校由正常教育经费安排的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含预算内、预算外)必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财政专项经费(含财政性教育专项和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工程项目,统一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列入年度预算。除自然灾害造成不可抗力的因素及政策调整等外,未编列预算的工程项目,市属学校不得自行动工建设及列支工程款项。

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凡是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学校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拟文报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程项目招标管理

1、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市建筑工程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在按规定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安排施工。

2、工程预算在100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市教育局指导并派员参与监督下,由学校通过委托招标公司的方式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由市教育局按规定对中标单位在教育网及市教育局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安排施工。

因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需及时修缮的工程项目,造价预算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15万元以上的可由学校提出,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工程预算在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可由学校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但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4、工程预算在5万元以下且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零星修缮项目,由学校自定方案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本条款市属学校原则按上半年(为1-6月),下半年(为7-12月),不分次数,每半年支付额度不能超过15万元。严禁肢解工程,规避正常报批程序。

5、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学校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以上可由学校直接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项目,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委托的项目应经学校班子研究通过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施工。

四、工程项目造价预决算送审管理

1、工程项目造价预算送审管理。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审核,原则上按审核价下调10%作为投标控制价(通过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遇特殊情况,由学校提出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对下调幅度作调整。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做出预算,经项目学校研究议定施工单位后报市教育局审批,施工单位应书面承诺按决算审核造价下调10%支付工程款。5万元以下的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编制或竣工后直接送有资质单位审核。

2、工程项目造价决算送审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及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送审决算价应不超过合同价的5%,且超标金额必须严格控制在100万元以内;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可由学校自行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决算送审价必须控制在市教育局审批的预算价以内,原则上按决算审定价下调10%结算工程款。

凡决算价在5万元以下且由学校自筹资金安排的修缮项目,在符合当时市场价格或建安定额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由学校自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审核。由学校自行审核的必须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单价,作为付款依据的审核清单要有审核人、复核人签名以示负责。

五、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

凡支付财政专项安排的所有工程项目资金及支付学校自筹资金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工程项目款时,应填报《市教育系统基建(修缮)付款报审表》,并附施工合同和审核报告或工程进度报告(以上材料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款项的支付。按上述规定的5万元以下且可由学校自主安排的工程项目,在支付工程款时由学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款项的支付(办理支付手续时需附上支付依据的相关材料)。学校支付的工程款必须转入签订合同的施工单位账户。

六、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材料申报的要求

学校实施5万元以上的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必须做好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经学校班子研究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向市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报告必须按以下要求:

1、提供建设及修缮项目的报告。报告需体现基建或修缮的原因及理由,班子研究的情况,要求实施的时间,施工具备的条件(如场地、自筹资金情况等)。提交的报告应按规范要求,即必须使用学校函头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凡可由学校推荐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学校在推荐施工单位的上报材料时,需提供盖有施工单位公章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工程预算书原件,工程预算书应有预算员签章;同时,还需附有施工单位函头纸打印的施工单位承诺的有关工期、价格优惠的承诺函。

第9篇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

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

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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