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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教育水平越高,就越容易掌握各种工作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最终获得更高的薪资。
(二)农村职业培训投资对城镇化的作用
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不仅能使其获得更高的工资收入与更好的就业前景,同时还能满足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
(三)农村迁移投资对城镇化的作用
图1、表1,正是通过这种迁移投资,农民才得以进城务工,增加收入;更有甚者,通过进城务工,使农民视野不断开拓,汲取了更多的成功经验,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图1 2008―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公告
表1 农民工数量 (万人)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农民工总量 22547 22980 24227 25283 26265
外出农民工 14045 14536 15337 15865 16339
(1)住户中外出农民工 11180 11568 12265 12587 12963
(2)举家外出农民工 2865 2968 3072 3278 3376
本地农民工 8502 8444 8890 9418 992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当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教育投资存在的问题
农村教育体系不健全,教育体制改革滞后。如表2,由表中可以看出,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的学校数量最多,而社会和民办学校却寥寥无几。
表2 2011年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学校数
(所) 注册
学生
数(人) 结业
学生
数(人) 教职
工数
(人) 专任
教师
数(人)
总计 129530 50211202 51465876 521758 298332
职工技术培训学校 3049 3365040 3302902 67470 47898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1392 1811091 1803700 45820 33833
其他部门办 919 1193335 1140310 12473 8002
民办 738 360614 358892 9177 6063
成人技术培训学校 103420 34969530 37946868 188523 94474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100206 34024779 36791291 180779 89546
乡办 16419 16749524 18432746 67599 37844
村办 81384 14477588 15355601 95303 40421
其他部门办 2434 759777 974045 3432 1882
民办 780 184974 181532 4312 3046
其他培训机构 23061 18876632 10216106 265765 155960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922 1037320 991477 10872 7965
其他部门办 2254 1830340 1795570 17557 9579
民办 19885 9008972 7429059 237336 13841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年鉴
表3 2012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成(%)
非农
民工 全部
农民工 本地
农民工 外出
农民工 >30岁
农民工
文盲 8.2 1.3 2 1 0.3
小学 33.7 14.2 18.1 10.2 5.4
初中 45 60.3 58.7 60 57.6
高中 7 13.0 13.5 12.4 14.5
中专 1.8 4.4 3.1 5.7 9.0
大专 1.5 5.3 3.4 7.6 12.4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农村职业培训投资存在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技能和职业技术培训。如表4,通过分析表中数据可知,年龄层次越低,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也越低,但接受非农职业技术培训的比例较高。
表4 2012年不同年龄组农民工参加培训情况(%)
岁数 有过农业技术培训 参加过非农
职业技能培训 都没有参加过
16-20岁 4 22.0 74
21-30岁 6.0 31.4 62
31-40岁 10 26.5 63
41-50岁 14.7 22.8 69.2
50岁 14.3 16.7 74.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三)农村健康投资存在的问题
饮食、健康的医疗保健水平低下。如图2所示,农民收入低,极少部分花在医疗方面,导致卫生机构收入得不到保障,而国家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支持很少,进一步使得医疗保健水平低下。
图2 2008-2012卫生技术人员人数
资料来源: 2012年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表5 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
年份 新生儿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2009 4.5 10.8 6.2 17.0 7.6 21.1 26.6 34.0
2010 4.1 10.0 5.8 16.1 7.3 20.1 29.7 30.1
2011 4.0 9.4 5.8 14.7 7.1 19.1 25.2 26.5
数据来源: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
三、改善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
政府要落实好以下方面:①改革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逐笔登记,登记明细账,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②加强农村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农村教师的教学条件;③加大政策扶持,对贫困学子减免学杂费,提供生活补贴。
(二)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农技培训和科技推广
一方面,政府应该邀请具有某方面农业知识及技能的专家,对农民进行针对化的农机培训。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定期组织成员下乡宣传农技培训的重要性与可行性,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各种农业技能培训,使这种培训在乡村能够得到更好地推广。
(三)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劳动力转移的监管
改革户籍制度,构建人力资本开发体系,为人力资本回流提供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本回流机制的建设,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措施,吸引更多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返乡参与农村建设。
要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必须弄清农民人口现状,找到农民市民化的有效途径。面对巨量农村人口,单纯的大城市化或单纯的小城镇化,都难以解决问题,“中城市化”道路是可行的选择。
当前中国农民人口结构的几个总量特征
农民人口城乡结构
全国农业户籍人口为8.8亿:根据公安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数据,全国农业户籍人口为88521万人。
全国乡村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6.3亿。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乡村人口65656万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4.32%,则乡村人口中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95.68%;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全国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为62820刀人。
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6亿、2011年全国农业户籍人口88521万人,减去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62820万人,则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5701万人。
乡村人口结构
全国乡村常住人口中农民工为1.3亿,农民工中本地农民工以及绝大部分在“乡外县内”务工的农民工常住乡村,为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而绝大部分在“县外省内”以及“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常住城市,为城市常住农业户籍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乡外县内”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的20.2%,约为3204.3万,本地农民工9415万,总计12619.3万农民工常住乡村。
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农民工(全部为16岁及以上,绝大部分在60岁以下)中16-20岁的比重为6.3%。若16-20岁的人口比重按年龄平均分布,则16-18岁的比重约为3.78%,19-59岁的比重约为96.22%,以此比例推算出2011年19-59岁的乡村常住农民工为12142.3万人。
19-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37836.5万人,减去19岁及以上的乡村常住农民工12142.3万人,则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全职从事农业生产的19-59岁的劳动力)为25 694.2万人。
.全国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为2836万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乡村人口中非农业户籍人口占乡村总人口比重为4.32%。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乡村人口中的非农业户口人数约为2836万人
城镇农民人口结构
常住城市的农民工为1.3亿人。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外出农民工中,“县外省内”与“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比重为79.8%,约12658.7万人。
根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1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有30%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3%,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5%),有70%在地级市、县级市及建制镇务工。
常住城市的非农民工农业户籍人口为1.3亿人。全国城镇中的农业户籍人口为25 701万人,那么常住城市的农民工就为12658.7万人,则常住城市的不属于农民工的农业户籍人口为13042.3万人。
城乡农民素质结构
城市常住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近90%,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超过60%;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为10%。
根据201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外出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比重最高,为62.9%,小学及以下、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其比重分别为11.6%、12.7%、5.8%、7.0%。常住城市的农民工是外出农民工的主体(79.8%),外出农民工的文化结构从根本上反映了城市常住农民工的文化结构:即近90%城市常住农民工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10%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
农村常住劳动力中幸刀中以上文化程度者近70%,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者超过50%;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约占30%。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0)》,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初中程度的比重最大,约为52.44%,比外出农民工低约10%;高中程度的比重为12.05%,与外出农民工相当;中专程度的比重为2.93%,比外出农民工低2.87%;大专及以上的比重为2.41%,比外出农民工低4.59%;小学及以下的比重为30.17%,比外出农民工高18.5%;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程度明显低于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的界定,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结构可以近似反映出乡村常住劳动力(即16-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的文化结构。
城乡农民年龄结构
乡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1亿。2011年末全国乡村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约为1.08亿,占全国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的58.38%,比城市高出16%;高龄老年人增加更为迅速,到2009年底,乡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加到了1100万,占乡村老年人总数的11.3%。
乡村15岁及以下儿童约为1.3亿.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11年中国乡村0-15岁的人口比重为20.22%,则2011年全国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中,0-15岁的人口总量达12702.2万。根据全国妇联课题组测算,乡村留守儿童(0-17岁)达到6102.55万。
16-59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约为4亿。测算方式见本文“乡村人口结构”部分。21-40岁的乡村农业壮劳力约为1.2亿。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全国乡村人口中21-40岁的人口比重为29.11%,以此比例推算出2011年21-4G岁的乡村常住农业户籍人口为18286.9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本地农民工中21-40岁的比重为41.8%,外出农民工21-40岁的比重为73.1%;以此比例推算,2011年常住乡村的12619.3万农民工中,21-40岁的农民工总量约为6277.8万人。因此,2011年全国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的21-40岁的壮年劳动力为12009.1万人。
城市农民T超过80%在40岁以下。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1年外出农民工中40岁以下的比重达到81.8%,40岁以上占18.2%。以此比例推算,目前,在我国12658.7万城市常住农民工中,40岁以下的农民工为10354.8万人。40岁以下的农民工为2303.9万人.
关于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几个判断
巨量农民亟须市民化
全国8.8亿农业户籍人口全部需要市民化,享受市民化的国民待遇,但现阶段最迫切需要市民化的是已在城镇常住的2.6亿农业户籍人口,这些人口尚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其中,我国现有的12658.7万“县外省内”务工与“省外”务工的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生活,特别是3279万“举家外出”的农民工,大部分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其子女也已长期生活在城市,基本不可能返回乡村,但大部分没有享受市民待遇,其市民化要求强烈。
另外,若按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要求,到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约60%,城镇常住人口将达8.5亿人,则2012-2020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达1.6亿人(每年新增乡村转移人口约1800万),也需要逐步市民化。其中首先是常住乡村的12619.3万农民工,虽然其兼顾农业生产,但已在非农产业就业,文化素质、就业能力较强,市民化条件较好,市民化的要求较为迫切。
农民工文化结构与市民化需求不匹配
虽然农民工比农村居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要高,但相对城市市民而言,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仍然较低,与市民化的需求相差较大。2011年全部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下同)的比重仅为23%,特别是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低达20.5%,而在城镇就业人员中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50%,城镇失业人员中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53.6%;全部农民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仅为5.3%,而城镇就业人员中的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24.3%。我国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进城后就业竞争力低,就业稳定性差,极大地制约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农业生产力文化素质10年间改善微小
由于文化程度较高的乡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乡村智力资源严重外流,导致乡村全职农民整体文化程度长期处在较低水平。2001年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为39%,而根据笔者测算,2011年全国35.6%的乡村全职农民的文化素质仍停留在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农业生产者文化素质10年来改善微小。
农业生产尚未出现空心化、老龄化现象
近年来,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乡村地区青年人大量减少,个别地区出现“撂荒”现象,但从全国整体上看,大量农民工的离去目前并没有导致我国农业生产的“空心化”(即大面积乡村无人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农业劳动力存量仍然充足。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国耕地面积为20.27亿亩,201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6.79亿亩,而2011年全国19-59岁的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为25694.2万人,乡村全职农业劳动力的人均耕地面积为7.89亩、人均粮食播种面积为6.53亩,另有1-3亿常住乡村的农民T可以兼顾农业生产,乡村现有农业劳动力数量完全能够支撑我国农业生产与粮食生产。在土地面积不增的情况下,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农业生产也未出现“老龄化”。虽然我国乡村老人日益增多,但2011年全国乡村地区仍有1.2亿壮年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壮年劳动力的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17亩左右。
乡村老龄化程度重于城市
2011年开展的“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根据中央农村工作办公室2009年调查,农村老龄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老龄化水平是城市的2.3倍,老龄人口抚养比例是城市的2.8倍。
“中城市化”是比较可行的战略抉择
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没有空间
城市规模与劳动生产率之间是一种倒u形关系,城市人口规模超过一定阈值后,城市生产就会走向规模不经济。根据国内外学者研究,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50万,其规模经济完全消失。而我国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人口规模已经远超过最佳规模,虽然在一些方面仍比中小城市有规模效益,但在整体上与理想城市规模相比,已经大量出现规模不经济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城市甚至已经达到或超过土地资源承载极限。据《京津冀发展报告(2013)―承载力测度与对策》的研究与测算,京津冀地区土地资源最大人口承载力可达17080.75万-1901.07万人,最大人口密度可达1023.97-1145.08人/平方公里,而北京市2011年人口密度达到1230人/平方公里,已经超出了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天津市2011年人口密度已经达到1134人/平方公里,也已经接近承受的极限。特别是在水资源方面,2011年北京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9立方米,天津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1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000立方米的标准,属于重度缺水。我国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基本没有空间。
大城市中大量农民工长期得不到市民待遇,处于人在城市但不能融入城市的“非农民、非市民”的“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大城市化带动农民市民化已经遇到“天花板”。
小城镇化带动农民市民化长期徘徊不前
小城镇由于定位、布局、体制等问题,资源、产业、人口等难以集聚,形不成规模经济和城市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小城镇产业规模较小,产业结构简单,就业岗位缺乏;重视工业轻视商业,往往“有城无市”,没有持续的消费能力和发达的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较为薄弱,生产效率与生活质量较低。这些问题致使我国小城镇长期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对农民市民化的带动作用不大。2002年我国乡镇企业解决了1.33亿乡村劳动力就业,而到2011年我国在乡村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民工还是1.3亿。这说明,近10年来,小城镇化基本没有带动农民的市民化,难以承担城市化的任务。
“中城市化”可能是带动农民市民化的主要途径
针对我国2.6亿农业户籍人口常住城镇、1.3亿农民工进城务工但常住乡村兼顾农业生产、2.3亿乡村老人与儿童尚需照顾的农民人口结构,在我国大城市化基本没有空间、小城镇化非农就业无法增长的情况下,应该转向以中等城市为主体的“中城市化”战略,即以中等城市和百强县城为基本单元,以建制镇为支点,建设分布式城市网络,淡化县级行政功能,优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利用200个左右中等城市和县城已有的成熟基础设施与发展空间,低成本吸纳中等城市既有和从大城市析出的城市常住农民工以及其他常住城市的农业户籍人口,逐步减缓我国主要大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问题。加强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农民工以及在“乡外县内”务工的农民工等在市镇落户定居,实现产业聚集、人口聚集、服务聚集。小城镇化是城乡分离的,小城镇仅具半城市功能。与小城镇不同,作为中城市化的支点,建制镇是市镇,即与中等城市的功能是一体的,二者不是行政联系,而是产业分工协作的统一经济区。
需要说明的是,“中城市化”战略与“市管县”、“省管县”是完全不同的。县域经济社会从本质上说,是城乡分割的,而且以传统农村为主。“市管县”、“省管县”虽然重视县域的发展,但从根本上说,是在城乡分割的框架下强化县级行政能力,因而无论是市还是省,对县域经济社会的城市化作用都是有限的。而“中城市化”战略一开始就打破县域框架,弱化县级行政能力,走市镇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路子。县在“中城市化”战略中只是一个地理或区域概念,而不是行政概念。
中等城市的适度规模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业生产与城市社区的集聚效应,利用已有的良好产业基础、教育科研条件,发展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创造大量就业机会;有利于利用已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开展城市建设,低成本解决住房等生活问题,大幅度减低农民市民化与公共服务的高昂成本;有利于根据生产生活需要,规划和发展低碳、智能、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公共交通为主解决市民出行问题;有利于避免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弊病与规模不经济。
推进“中城市化”的几点建议
把新兴、绿色产业的发展重点放到中等城市
把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放到中等城市,依托中等城市的特色资源与产业基础,发展各具特色的高度专业化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高成长性、高增长率、高收入水平的中等城市,迅速缩小中等城市与大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提高中等城市的就业吸引力与就业容纳能力。
大力发展中等城市绿色产业,推广清洁、低碳、高效的生产技术,打造一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宜居宜业的高品质中等城市。
以中等城市为主导,市、镇经济社会一体化布局,形成一批工业镇、农业镇、商贸镇、服务镇等。
围绕城市需求发展第三产业
大力发展购物、休闲、娱乐、旅游、商务等专业市场,大型购物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等现代化商业设施,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活跃城市消费市场,拉动城市消费,提升中小城市生活质量。
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等生产业,在促进制造业发展的同时,改善城市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增长质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利用人口老龄化、“124”的家庭结构(即一个孩子两个中年人四个老人)以及家务劳动社会化等带来的养老、家政、医疗陪护等巨大服务需求,引导和扶持中小城市家庭与社区服务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推动农业生产公司化
在培养职业农民与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公司化,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公司性质的现代农场、农庄、农业园区、农业合作社、农工商综合体等,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建设绿色加工基地,向特色、高效、品牌农业转变。在公司化的基础上,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工资化。凡是实现收人工资化的农民,无论是务工还是务农,一律享有市民待遇。
农民实行超前免费中专教育
针对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难以在城市稳定就业、无法在城市长期生存的状况,实行农民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青壮年农民附加3年免费中等专科职业教育,保障农民掌握一技之能,形成与城市化一致的文化结构。2009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跟踪调查”显示,在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外出劳动力中,有稳定受雇岗位的占72.3%,而在未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外出劳动力中,这一比重只有59.6%;接受过非农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的平均外出时间为283天,比未接受过的平均外出时间多出16.6天。
建立市镇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中小城市放开落户限制的基础上,以推进基本公共社会福利的均等化为突破口,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不平等待遇和差距,建立市镇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重点以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确保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平等接受教育、医疗、失业、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关键词:城镇化新格局;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空间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115-02
城市化的推进必然带来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流动。2013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 894万人[1],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严重城市病及农民工市民化难题。农民工作为农民身份和工人职业双重属性的群体,其就业空间选择对于农民工市民化及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十报告强调要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和历史定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提出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3年12月12日中央首次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两横三纵”城市化发展战略格局;2014年3月新华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在2020年前优化城镇化格局,城市结构规模更加完善,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
一、何谓城镇化新格局
(一)“城镇化”而非“城市化”
1.概念的同一性
以2012年十报告提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拐点,“城市化”与“城镇化”在学术界使用频率发生显著改变,“城镇化”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二者在概念上具有同一性,表现在“量和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量的积累方面,即人口和其他生产要素由农村向城镇或城市的转移,城镇(市)数量增加、城镇(市)人口规模扩大等;另一方面为质的变迁方面,即人们的生活、生产、组织方式等全方位变革”[2]。
2.运用的差异性
实际运用中“城市化”侧重大城市或都市的发展,而“城镇化”则重在“镇”字,发展方向向农村倾斜,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改革开放初期,尽管城市化向发展水平较低,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城市间发展比较均衡,当时的城市化着重大城市发展;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腾飞,城市间产生层级划分,出现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等类别,大城市发展空间严重不足,出现一系列城市病,而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潜力巨大,因而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重心应向小城市和中心城镇倾斜,这时的城市发展应称作“城镇化”。
(二)城镇化新格局
城镇化新格局是从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高度,对城镇化空间布局及规模的设定做出的新规划。第一,以“两横三纵”交通网络为支撑,两条横轴“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三条纵轴“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以轴线上的中心城市为圆心,形成新的城市群。第二,积极发挥城市群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的辐射作用,促进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配合以户籍、教育、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完善等,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第三,结合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资源、环境、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有特色、高水平的产业发展基地,注重周边城市的专业分工与协作,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战略格局。
二、城镇化新格局的战略意义
(一)描绘城镇化建设蓝图,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城镇化新格局从总体规划角度对未来城镇化发展提供方向指导,描绘出我国城镇化发展蓝图。东部城市群注重产业优化升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绿色发展方向提升综合实力,发展成为世界级城市群,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引导特大城市人口及产业向周边城市及城镇疏散;东部新兴城市群积极“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3]。
中西部城市群在保护中西部地区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3],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就业,解决就近转移的农业人口,形成产业和人口集聚效应,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
(二)降低城镇化成本,承接大城市人口和产业
特大城市城镇化量的积累已接近极限,人口和产业高度集聚,城市压力极大,亟须向周边疏导。该类城市未来发展重心在技术、资金、高端人才等密集的产业,城镇化成本极高;相比较而言,新兴城市群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具有明显的人力资本及区位优势,这些城市发展空间大,基础设施投入成本较低,人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较低,是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也是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基地。
(三)有利于市民化问题的解决
《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共有农民工26 894万,其中外出农民工16 610万,占总数的61.76%,超过80%流向东部发达地区,不仅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病,而且绝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无法融入城市生活,造成一系列市民化问题。解决城市病及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方向是引导农民工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缓解大城市压力,发展新城市潜力,降低市民化难度,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四)推动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
城镇化新格局的发展目标是在优化城市布局形态的基础上,达到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承接产业转移:(1)增强城市周边农村发展活力,践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2)有利于周边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乡村与城市生活环境越来越接近;(3)带来大量就业机会,吸引外出农业转移人口返乡就业,为农民增收提供机会,缓解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社会问题,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如何实现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空间的引导
(一)积极建设新城市群
城镇化新格局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覆盖城市和小城镇按总体要求进行职能和专业化分工,协调合作。根据媒体数据,我国当前中西部城市群有“长江中游、中原、成渝、关中”[4]、哈长等,今后将成为着重培育对象。建设城市群,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发展,逐步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以陆桥通道为依托的城市群及节点城市,借助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契机,提高城市群人口密度,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
(二)配套制度的改革和确立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做好承接大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的准备,首先必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人口“落户生存”所需的水、煤、气、电、公共交通、商业服务、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工程的建立和完善,是城市发展最基本的条件。
2.积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开始瓦解,取消“农户、非农户”之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及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实现在城市落户,享有与市民同等的各项权利。人口流动将不再受制度羁绊,有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
但同样应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考虑到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制度安排,尤其是考虑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分情况差别化落户;结合城镇化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积极提升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甚至落户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教育、社会保障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后,有条件落户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将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受教育权利;短期内无法落户的农民工子女,政府应积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减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上学的费用,减轻教育负担,另一方面重视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管和人力财力扶持,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帮助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关爱下健康成长。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各保险项目统筹层次,争取实现全国统筹,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整合城乡居民保障项目,建立通畅的转移接续渠道,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基本生活,免去后顾之忧。
4.规范征地制度
规范我国征地制度,合理征用农村土地,保障农民权益。农民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政府应注重其在征地中的应有权益。建立完善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合理、规范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合理提高农民收益,健全争议协调裁决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未来生活,为农业转移人口自由流动提供物质保障。
(三)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农业转移人口由于自身职业技能和教育背景的局限性,加之不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只能在次属劳动力市场从事重体力、职业技能要求低、工作环境恶劣、保障条件差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有助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平等就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专门的劳动力争议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劳动力市场上遇到的问题,保障其在城镇化进程中稳定就业。
在城镇化新格局的指引下,政府应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拓展就业定位思路,避免盲目流向发展空间狭小的特大城市;并结合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向发展潜力巨大的未来新城市群,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流动;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应尽量就近选择就业区域,为将来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真正融入城市,实现市民化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2014-
05-12.
[2]聂伟,风笑天.城镇化:概念、目标、挑战与路径[J].学术界,2014(9).
关键词: 城镇化; 瓶颈; 相关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23.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4-0171-01
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底,中国城镇化达46.6%,城镇化的潜能还没有完全释放,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时期,其基础设施建设潜力巨大,此外,城镇化也将对扩大消费和内需产生积极影响。[1]不过,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也带来的不少问题。
一、推进城镇化的瓶颈
(一)房价障碍中国城镇化
在房价和城镇化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有着两种不同的看法,其一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将促使未来的房价上涨;其二认为中国房价的上涨与城镇化没有关联,理由是购房者不是农村人口。此外,更多的人担心中国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很可能由于城镇化的推进而追随大中城市上涨,而反过来将影响到中国城镇化的进程。有专家就认为农民必须在城镇居住下来才能提高需求,而农民不能成为城镇居民的问题是没有房子,仅仅解决户口是远远不够的,农民要向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2]考虑到农村人口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村家庭对于城镇高高在上的房价是难以接受的。另一方面,住房贷款需要的收入保证,也制约了他们的这一方面的消费。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其他消费往往大打折扣。
(二)就业是中国城镇化的关键
如果说没有成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家庭,没有自有住房还可以接受租房的话,那么他们生活在城镇是否可以有一份收入适当的工作就尤为重要了。统计显示,2009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1417元,主要从事的行业有制造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和采矿业等。[3]相比农村务农,这一收入水平还算可以。有几点质疑之处,首先,农民工从职工作的技术含量低,工作稳定性较差;其次,取得该收入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扣除日常的生活支出以及回家探亲的费用,可以用以消费的收入能剩下几许。
(三)社会保障是城镇化推进的难点
城镇化的推进,需要让转变成城镇居民的人们,在享受城镇生活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使其今后的生活更加有保障。当前,我国农村人口主要的养老以及医疗模式,经费依靠自筹,农民工在单位也很少加入到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前国家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决策层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并逐渐把农民以及农民工社保纳入我国社保体系。不过,考虑到相关政策不明确,加上当前社保基金存在的压力,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城镇化以后,意味着农民将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往靠土地养老的模式将不复存在。因此,要想取信于他们,使中国的城镇化顺利进行,需要循序渐进地把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使其对未来的生活有合理的预期。
在今年的总理政府报告中,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镇化的两个重点,其一是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其二是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移成为市民。而上述两项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在住房价格调控、增加就业机会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三方面发挥管理者的作用。
二、破除城镇化瓶颈的对策
针对前面提及的三个方面,要使农民成为城市居民,需要在住房、就业以及今后的社会保障上给予他们以安全感,接下来作具体的对策分析。
(一)杜绝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房价过快上涨
当前,对于大中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国家已经意识到其可能对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些严格的措施,比如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并首推房价问责制。[4]目前还不清楚政策可能带来的结果,但是一个令人思考的问题就是为何这些严厉的措施到房价已不堪重负的时候才出台。因此,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把控制房价作为工作的重点。具体的做法,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这一地区的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高于标准,政府将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加以引导,使其恢复理性。
(二)实行产业转移与城镇化协调发展
每年春节期间,农民工的返乡来临,人们不禁产生这样的想法,就是沿海工业发达地区,为何不能让这些人留下来。此外,民工荒问题也让人注意到是否中国的城镇化落后于工业化,从而会出现以上的情景。解决上述问题,要求沿海发达地区,必须加速推进城镇化,让更多优秀的农民工可以举家落户这些地区,增加这些产业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各级用工企业也加强这一群体的职业培训力度,使优秀的人才为自己所用。如此,将使城镇化服务于工业化。此外,东部地区应该整合资源,强化经济区域功能,包括采取淡化行政区划,促进工业对外转移以及鼓励高科技产业,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具体措施。中西部地区通过培育极具影响力的大中城市,提升区域的竞争力。[5]通过东中西部进行产业转移,东部地区先行城镇化,保证企业用工的需要,同时把一些落后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也可以通过工业化的进程带动城镇化。
以上表明,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将促进城镇化,通过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加速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
(三)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
长远来说,建立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终极目标。为此,可以再以下这些方面加以改革。第一,尝试把拥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工作作为城镇的入户条件,从而完善这一群体的养老及医疗保障;第二,坚定不移地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鼓励他们在城市置业,成为城镇居民;第三,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第四,逐步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等。[6]
同时,国家可以鼓励和引导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的保险产品,加大宣传力度,使转移到城镇的居民,可以一定程度上依靠这些专业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为自己的医疗和养老提前规划。
结语: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以及人民币升值预期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无疑将落在内需上,而城镇化推进是扩大内需的重点。城镇化既可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投资增长,还可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带来消费扩大,已被人们所接受。然而,城镇化的继续深化的过程,还需要人们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正视它,采取一定的措施解除它们带来的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我国城镇化的现状、障碍与推进策略(上)[J].中国政党干部论坛,2010(1):32-34.
[2] 许小年.房价是中国城镇化改革最大障碍[R].cq.省略/a/20091211/000695.htm.
[3] 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R].cn.省略/reports/2010-03/22/content_19655996.htm.
[4] 杨娟娟,马力.房价过高可停发三套房贷专家称加速楼市降温[N].新京报,2010-4-18.
【关键词】 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湖北经济快速增长,已成为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最大引擎。与中部六省相比,湖北城镇化率最高,2013年达到54.51%。但中部各省纷纷加快了城镇化建设速度,竞争态势明显。然而,湖北的城镇化也面临发展瓶颈,存在着区域不均衡、产业吸纳能力不足、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率增速乏力等诸多问题,未来城镇化之路并不平坦,其发展过程面临诸多挑战。
一、湖北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013年末,湖北常住人口5799万人(指常住本省半年以上人口),其中城镇人口3161.03万人,乡村人口2637.97万人,以此数据为基准统计的城镇化水平达到54.51%,继续位居中部第一,略高于全国53.7%的平均水平。
现以2008―2012年间数据为样本进行分析。数据显示,与中部六省相比,湖北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年均提高2.1个百分点,较发展速度第二的河南高0.53个百分点。但是,近两年,其他省份也加快了城镇化建设。2012年,江西城镇化率为47.5%,较2011年提高1.8个百分点,居当年六省第一,湖北以1.7个百分点与安徽并列第二(见表1)。
二、湖北城镇化面临的困难
1、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均衡
湖北地处我国地理第二阶梯与第三阶梯过渡地带,平原、丘陵、山脉并存,各市州面积、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矿产资源、经济实力、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各方面差别都很大,导致人口分布、城市规模、城乡联系不均衡,尤其是东部与西部差别最大。
武汉市“一城独大”,科教实力、经济总量冠盖全省,宜昌市和襄樊市这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正处于成长期,区域辐射能力不强,从而导致了湖北省城镇化的空间不均衡。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大多聚集在武汉周边以及以“襄荆宜”高速公路和沪蓉高速为轴的中心城市周围。而鄂西山区,尤其是恩施地区、鄂东北大别山区由于地理位置、环境恶劣等原因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再从城镇化内部结构来看,城镇化率45%以上的县市只有19个,而30%以下的地区占整个湖北省一半以上。此外,平原地区和西部山区城镇布局松散,小城镇体系层次不分明。
2、城镇第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
湖北轻重工业结构失调,民营经济成长缓慢,大部分区域三产业不发达,导致第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多,中小城镇第一产业比重大,效率低,不利于资源集约利用。欠发达的农业致使第二产业发展缓慢,无法形成产业聚合力,影响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造成大量中小城镇城镇化不完全。
3、户籍城镇化率不高
在统计局的人口统计数据中,城镇化率往往是以在城镇常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作为基准统计的,其中存在某些公民虽生活在城市,但与城市另一些公民的权利并不平等,故这种城镇化率不能真实反映城镇化的全部特性,因而暂可认为这是一种名义城镇化率。众所周知,我国实行户籍制度,只有户籍上为非农业人口,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城镇人口,因此他们的公民权利是平等的。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2013年3月6日下午召开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透露,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35.29%。而据公安部统计,湖北省户籍城镇化率2012年为34.56%,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是从上述数据也可看出,不管是全国还是湖北省,户籍城镇化率与名义城镇化率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
过低的户籍城镇化率,表明大量农民工在未取得非农户籍的情况下,已涌向城镇工作、生活。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他们的某些权利是所居住城市不能给予的。因此使用名义城镇化率,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数据失真,并带来相关的政策决策与现实脱节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也表明,我们的城镇化速度落后于工业化速度,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速度又远落后于我们的城镇化速度。
4、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不匹配
从数量上看,湖北城镇化取得了很大成绩;从空间形态尺度来看,湖北整体上已进入到初级城市型社会;但从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城乡协调标准看,目前中国离城市型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也就是说,中国城镇化质量并没有与城镇化水平同步提高,还存在着如下问题:一是城镇化推进的资源代价较大;二是城镇化建设依赖土地现象严重;三是城镇化进程的不协调性日益凸显;四是城镇化进程对特色文化重视不够;五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六是新型城镇化面临多方面的制度障碍。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延误城镇化进程,而且还会为今后城镇化留下相当大的隐患。
三、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湖北城镇化发展正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在初步完成城镇化初级阶段任务后,现在应适时向城镇化的中级阶段迈进,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克难攻艰,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当前除需继续提高城镇化率外,尚需要着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尤其是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就像一道阻碍城乡劳动力、城间劳动力有效流通的玻璃门。须知,户籍不改,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就没有真正归宿,转移就不稳定,这将使农民不能分享城镇化及国家改革发展之利益。长此以往,会使中国社会裂痕不断扩大,最终将使发展陷于停滞。因此,把“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享有平等社会权利的“城镇居民”,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行为。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创新思维、平衡各方利益,朝城乡一体化、迁徙自由化的总方向上前进,以剥离户口所附着的福利歧视、建设公共福利制度、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为其行动指南,改革嵌入户籍制度之中的其他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推进城镇化进程。同时,改革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地方财政有稳定可靠的税源,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必要的财政基础。
2、探索特色城镇化协调发展模式
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人的城镇化和土地的城镇化。不要只注重人的城镇化,而忽视土地的城镇化;或者表面上重视人的城镇化,暗地里却盘算土地城镇化。虽说人的城镇化是根本,但也只有建立在公民权利平等、迁徙自由基础上的城镇化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土地的城镇化在这里是个借用词,但也不难理解。众所周知,现有体制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权属不同,经济属性也不同,利益分配机制更不同。其实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土地的城镇化隐含土地国有化的前提,也是农村土地转变成城市土地的过程。
做好城镇化工作终究要协调好人和土地的城镇化这两方面的因素,只重视前者,容易出现数字锦标主义,发展不可持续;只重视后者,又容易产生借助城镇化的旗号导致房地产化的后果。这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在政府、经济组织、个人三方面之间达成责任与权利的平衡,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之道。在此过程中,希望各级市场主体创新思维,发展出多种多样的城镇化模式。
湖北占据“九省通衢”之地利,但也面临“九省特色”之尴尬,各区域环境不同,资源各异,按统一模式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合实际。因此,充分挖掘当地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化路线,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较为适宜。
以武汉为代表的大城市,应充分发挥科教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创业之路,做强经济实力,为全省城镇化做好表率。以大冶、宜陵为代表的百强县市应下好民营经济这盘棋,为湖北县域经济的倔起起到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各地发展各种特色小镇、都市田园、生态农业、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如沟域、沿边、沿江等)经济也应是城镇化的有益补充。
3、城镇化进程应讲求可持续发展
湖北的城镇化随着经济发展而来,随着改革开放而加快,这个趋势已不可逆转。但阻碍其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目前还是不合时宜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个制度相伴随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歧视制度。十报告首提户籍改革,正当其时。户籍改革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助力器,正逐渐形成共识。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户籍改革绝不是决定城镇化进程的全能钥匙、唯一方法,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据四川省统计局2014年7月25日的《2014年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93.7%的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愿意落户城市的只有10.7%。对于这一现象四川省统计局分析,对农村既有利益的拥护和对城市社会保障的顾虑是不愿转户的主要原因。养老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房没有保障、失业或找不到工作是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城镇户口担心的三大问题。如果转为城镇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希望家中土地维持现状不变和有偿流转的比例占59.3%,希望农村住房维持现状不变的占57.4%。
也就是说,担心养老无保障、担心失去农村土地和房屋、没有城市住房是农民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三大主要原因。越到大都市,子女进城读书问题越突出;越到小城市,住房问题、拖欠工资问题越突出。应该说四川统计局这个调查可信度较高,湖北的情况大致也是如此。这就正好解释了全国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为何有较大差距的原因。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如果缺乏统筹考虑、科学规划、顶层设计,将会带来很多问题甚至隐患。如将会导致很长时期内的农村居民“两栖人”状况:人在城市,心在农村;土地和农房即使荒废也不放弃,或者在城市赚钱回老家盖房,影响其在城市安居乐业的动力。它可能导致的后果也是严重的,直接影响孩子的就地上学,造成旷日持久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现象;因为种粮是副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所以土壤、种子、品质都没有经过严格的筛选,从产量到品质,都没精力投入,将直接影响粮食安全;直接影响财富积累和城市安居,因为很多人赚了钱还是回乡盖房,农村房屋长年空置,在城市生活却无房可住。此外,各级城市政府在整个城镇化过程中,如果城市所获得已发展的土地有限,将无力提供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最终影响城镇化进程。
另外,如果强行推进城镇化,为一时城镇化率的提高而自喜,不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的个人意愿及放弃土地承包权的缓冲期,只要此人一在城市落户,就取消其农村土地承包权,那么进城农民落户城市意愿将受阻,如果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及时跟上,一旦遇到风险,他们就会怨气冲天,长期来看,将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4、城镇化进程应与相伴随
长期来看,高质量的城镇化进程需要相伴随。如前所述,人的城镇化与土地的城镇化是城镇化工作的两个方面,短期看,可分开处理,长期看,又相互联系。人的城镇化是共识、是目标,而土地的城镇化是手段、是工具。一方面,没有经济手段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另一方面,人们也没必要将目标和手段作单一化理解,人的城镇化的终极目标应是市民化(隐含权利平等化),但是全体国民是否要全部市民化,对于一个大国来说,似乎没必要,也绝无可能。土地的城镇化的结果是否为土地全部归属国家所有,也还有待论证。是否应该在一个统一市场下有各种市场主体(即除国有主体之外,还应有其他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深圳新一轮的(或合法外土地权属改变)即含这方面的积极探索。
可以预计,只要农民的土地自由流转和房屋的家庭财产化没有实现,农民身在城市心在家乡的状况就将很难改变。解决上述城镇化问题,则需要大家创新思维、解放思想,同时也考验政府的决心。耕地、宅基地退出机制是农民是否愿意进城落户的一个关键因素。而这个关键因素,既取决于土地、农房能否成为农民独立的财产权利,又取决于土地、农房是否能够建立不局限于“村集体内部”的城乡统一交易市场。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应破题。
【参考文献】
[1] 江易华、程琼:湖北省城镇化现状及对策分析[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1(6).
全市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金融支持锡赤经济带战略发展研究
赤峰地区契丹辽文化遗存开发利用研究
赤峰市小微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赤峰市新登记注册企业情况调研报告
对一枚承安宝货铅制方孔钱的几点思考
价格下跌赤峰市玉米出售进度趋缓
推进赤峰市城乡支付环境一体化建设研究
国学“尚智”思想与智慧人生
赤峰市城镇化现状及问题和建议
赤峰保税物流中心业务发展情况调查
赤峰市新登记注册企业情况调研报告
赤峰市金川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践行群众路线共筑精彩中国梦
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深远
2014年度赤峰市社科联工作要点
2014年度赤峰市社会科学科研课题指南
2013年赤峰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013年赤峰市建筑业生产经营形势分析
推进赤峰市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
提升赤峰市社会科学科研课题水平研究
赤峰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赤峰市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研究
赤峰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研究
赤峰市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研究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根
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新常态下赤峰市金融业发展的应对措施
“四中全会”为法院降下“及时雨”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着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
国学“崇礼”思想与优雅人生
赤峰殡仪馆始终在改革创新中提升殡仪服务
新常态下赤峰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
赤峰市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赤峰市农村牧区土地流转现状及问题、建议
拓展财产性收入升值空间加快农牧民收入增长
“十二五”期间赤峰市农牧民耐用消费品更新加速
经济下行持续期赤峰市经济运行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赤峰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研活动开展情况简析
赤峰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党建工作问题研究
力推规范决策权新举措开启建设法治政府新局面
浅谈促进红山区非公经济发展的税收对策及建议
赤峰老街区的保护与再设计研究——以头道街为例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探索——乐天溪镇社会管理创新调查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加强宜昌城市管理——关于赴无锡、新乡、洛阳市学习城市管理经验的考察报告
《三峡论坛》“三峡发展论坛”专栏征稿启事
三峡水库水环境保护创新研究
基于移民安稳致富的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研究——以湖北省巴东县为例
三峡工程网络调查问卷文化学分析
历史文化遗迹在建成宜昌国际水电旅游名城中的地位
“且兰”地考论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困境及路径选择
主体功能区战略背景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发展路径选择
《土家族大辞典》编纂工作启动仪式暨第一次编委会会议在三峡大学举行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基于恩施州与湖北省的对比分析
依托动漫产业 保护和开发旅游目的地民间传说
对创建宜昌国际水电旅游名城的认识和思考
黄柏权教授申报的《武陵民族地区城镇化问题调查研究》获国家民委批准立项
龙麻布努语语音系统
《宋书》概数词的称数法研究
穆时英:上海都市文学的真正书写者
《洪疫之年》中的女性叙事技巧
世界银行移民政策高级顾问、著名社会学家迈克尔·塞尼(Michael Cernea)教授来访我校
主动融入宜昌都市圈 加快推进宜昌长阳一体化
破解统筹城乡发展难题的宜都经验
湘西自治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略谈唐代中国移民活动的类型
少数民族水库移民生计转型过程中传统文化的演变与调适——基于贵州省紫云自治县、罗甸县的调查
白鹤滩水电站跑马乡移民人口调查报告
西南少数民族水电移民文化保护与发展述论
《三峡论坛》征稿启事
Induced Earthquake Monitoring of the Three Gorges Reservoir
试析三峡水库管理的五大特点
屈原与20世纪初小说的叙事伦理——以《老残游记》为例
记南台湾府城奉祀爱国诗人屈原之庙宇
论宜昌在中的地位和作用
东夷“尊鸟”与荆楚“崇凤”比较研究
长江三峡发展研究院参与国家民委组织的武陵民族地区城镇化问题调研
“第二届湖北青年学者论坛”学术会议综述
略论清代对贵州苗疆“生界”的经营及影响
城市化进程中村落寺庙的复兴——浙中H村将军庙的个案研究
乌江流域阳戏的传承与研究
《三峡通史》编撰工作会议在我校举行
何伟军教授一行赴恩施小茅坡营村进行田野调查
发展品牌经济 建设品牌城市
《三峡论坛》“三峡发展论坛”专栏征稿启事
主持人语
“山寨”的文本解析与当代媒介表意
存在的叙述与叙述的存在——论林白小说叙述的存在性转向
麦克尤恩《水泥花园》中的不可靠叙述
主持人语
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实物指标调查问题探讨
关于三峡库区忠县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
开县移民安置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评价研究
三峡后续工作时期宜昌市三峡移民安稳致富长效机制研究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践与思考——以麻阳苗族自治县为例
屈原与中国诸文化
宜昌文化名人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以屈原和王昭君为例
浅谈湖北省旅游业对自然灾害的应对
旅游者摄影行为及对旅游地形象的表征研究——以凤凰古城旅游者为例
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十三五’城镇化指标”备受关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据此估算在“十三五”时期年增长率需保持1%以上。而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14年16至60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71万人,连续第三年出现了绝对数量下降;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为2.8%,比2011?2012年的5%以上有较大下滑。再加上一些局部的“逆城市化”现象,如农村出来的大学生“不愿意留在城市而是希望回去”等。因此,有媒体认为中国“城镇化在放缓”,这一指标的“完成难度大”。
上述观点只从劳动力、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出发,统计数据来源也比较单一,同时存在对中国城市化的基本规律和国情特点认识不足的问题,值得商榷。
一是“城镇化放缓”与实际不符。“城镇化放缓”不是一个新问题,一直有两种声音。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报告认为,中国高速城市化将在2013年左右结束。可同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却预测2020年将达到60%左右。实践证明,后者更符合实际情况。
“放缓论”关注的劳动年龄人口等统计数据变化是事实,但宜放到中国城市化“语境”中去解读。中国城市化的基本国情是“农业人口多”,这是巨大的历史包袱,但也意味着“城市化的后劲足和可持续性强”。庞大的农业人口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是我国城市化持续快速推进的现实基础与条件,因此“放缓”只是局部的而非整体的,是相对而非绝对的。
同时,“放缓论”只是一家之言,更多的预测则是“看涨”。例如,2009年住建部预测中国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要进行30到35年左右;2012年《中国展望报告》认为“到2030年,城市居民占总人数的比例将从1/2上升到2/3”;据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相关研究,在2050年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之前,中国城镇化年增长率将维持在1.2%左右。
二是要看到文化的重要作用。中国有深厚的宗法文化传统,血缘、宗亲、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并呈现出“一人进城,举家城市化”的特点。
随着第一代人扎下根来或奋斗成功,各种在城市中“聚族而居”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广州、上海、北京的农民工中,有49.8%的新生代农民工是通过亲友熟人找到工作;有10.4%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企业有“老乡会”,受访者中的58.1%都加入其中。实际上,这并不局限于农民工,包括“海归”们也热衷于搞各种“同学会”,并客观影响着城市人口的集聚与流动。无处不在的宗法文化及其强大作用,超出了各种统计理论与方法的阈限,这也是不能简单以统计数据判断中国城市化的重要原因。 2012年《中国展望报告》认为“到2030年,城市居民占总人数的比例将从1/2上升到2/3”。
三是对城镇化要有新的理解。目前统计数据主要以“空间”意义上的“城镇常住人口”为对象,可这一“界定”忽视了“生产生活方式”是划分城乡更重要、更基本的依据。在信息化3.0和互联网+的背景下,“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间的传统联系已被“虚拟空间”打乱和重构,因此,在界定“城镇化”时,既要考虑一个人实际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也要关注他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的性质是“工商还是农牧”。
2014年阿里巴巴提出“千县万村,电商到农村去”,特别是2015年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农村电商迅速兴起。浙江2014年底已形成62个淘宝村,有6万人就业。此外,在农村还有很多从事“都市农业”“农业旅游”等的“城市人”。尽管这些增长很快的人群数量不详,但实际上都已完成“城市化”。
四是要找到农民工“不进城”的根源。“民工荒”不是一个新问题,这固然和快速发展的中西部 “截留”有关,但根子却在于很多城市发展战略出了问题。
1990年代以来,出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压力,很多城市都制定了“去工业化”和“大力发展服务经济”战略,核心是完成从“一二三”到“三二一”的产业变革。然而,在推进过程中却遭遇两大挑战:“去工业化”抬高了“就业门槛”,随着传统制造业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被转移出去,大批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已“无工可打”,而且服务业的“蛋糕”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据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报告,在工业化4.0和国家日益重视实体经济的背景下,未来我国都市产业结构调整将进入反复震荡期,预计第二产业比例不会出现大幅下滑,在局部还会出现上升趋势。这对农民工进城将是一个利好消息。
【关键词】产业结构升级;市民化
一、引言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而产业结构升级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动力和保障。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产业机构升级问题。2012年党的十报告表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及“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所以,研究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互动发展是极有意义的。
学者们关于产业结构升级与市民化二者关系的研究较少。关利平、孟宪生(2013)通过相关性分析,得出结论:用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占城市经济人口比例代表市民化程度,市民化和第一产业波动没有表现出相关性,与第二产业波动呈负相关,与第三产业波动呈正相关。相征、赵鑫(2014)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了产业结构升级,产业机构升级反过来又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陈茉莉、吴敏(2015)从农民工市民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新型城镇化与流通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存在良性互动关系。学者们已取得丰硕成果,但已有文献只讨论了产业结构升级与市民化二者的相互影响,实证分析也仅限于相关性分析。本文拟分析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互动现状,并建立二者互动的机制。
二、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互动机制分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由农业转移人口变为城镇居民的过程。具体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市民化不仅意味着户籍上的身份转变,还意味着农业转移人口在政治权利、劳动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上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
(一)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
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产业结构升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关于产业结构升级与就业的关系,库兹涅茨提出了部门结构变动理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增长,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和劳动力就业比重渐渐下降;第二产业产值比重总体上升,但劳动力就业比重趋势是总体不变或略有上升;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和劳动力就业比重总体趋势是上升的,但是具体变化比例二者并不相同。产业结构升级表现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增长,产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国民经济重心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变,最终向第三产业转变。根据该理论,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演进方向是相同的。而我国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产业。第二、第三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产业机构内部合理化发展,为农业转移人口增加了就业渠道和机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使市民化速率提升。
2、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提高。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之一是成本问题,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测算,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成本达到13.1万元/人,个人生活成本即在城镇定居所支付的生活和发展费用达到1.8万元/年(按2011年的价格)。随着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将提高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农业转移人口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边际生产力提高有助于他们获得更高的收入。收入提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缓解政府在市民化支出的公共成本。在拉动市民化作用方面:收入提高可以缓解农业转移人口的生活压力,加速他们的身份转换过程,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
(二)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产业结构内部合理化提供了大量人力资本。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国民经济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变的同时,为第二、第三产业提供人力资本支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人数总和达到2.74亿,就业分布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我国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总数为5.45亿人。可见,农业转移人口为我国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人力资本。2、市民化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劳动力提出的更高需求。劳动力素质的高低制约了产业升级的发展。高素质人力资本更易引起其他要素的聚集,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物质基础。大型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导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对劳动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农业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完成标志不仅是农业转移人口获得身份转换,享受同等权利和公共服务,还是综合素质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综合素质提升,有助于他们提高就业质量,完成劳动力素质的提升,这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的需求是一致的。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市民化指标: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内涵,大体可以用本地区非农户口人数占总人口比率来度量市民化率。(PC)
产业结构升级指标:产业结构升表现为三次产业结构内部合理化,国民经济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转变。根据产业结构升级的定义,本文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水平。(TE)
本文使用软件Eviews,考察期为1995年到2014年。数据来国家统计局的1996-2015年的《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
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由于原序列PC、TE二阶差分后仍不平稳,所以对原变量取对数后再进行检验。由表1的结果可知,序列lnpc和lnTE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是不平稳的。因此,对原变量进行差分,再进行单位根检验。可以看到,经过二阶差分后,lnpc和lnTE的二阶差分在1%的置信水平上是平稳的。并且lnpc和lnTE都是二阶单整的变量。
由于变量本身是非平稳的,虽然二阶差分后序列是平稳的,但并不能说明变量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需要通过协整检验来验证。由ADF单位根检验得到,lnPC和lnTE都是同阶单整的变量,且二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这个结果是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由表2的检验结果可知,lnpc和lnTE存在协整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对lnPC和lnTE序列做格兰因果关系检验,最优滞后期是2。由表3的结果可知,在5%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产业结构升级不是市民化的格兰杰原因,在1%的置信水平上拒^原假设市民化不是产业结构升级的格兰杰原因。所以结果表明,滞后2期,在1 96和5%的置信水平上,产业结构升级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19.6%下降到2014年的9.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也呈下降趋势,从1995年的46.8%下降到2014年的43.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呈上升趋势,从1995年的33.7%上升到2014年的41.2%。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我国农民工就业结构也在调整优化,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第一产业占比0.4%,第二产业占比55.1%,第三产业占比44.5%。农村劳动力第一产业就业比例呈下降趋势,总体向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
由上述数据可见,产业结构在不断优化升级的同时,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实现就业结构调整,市民化速率在加速增长,二者的发展是同向的。
四、结论
产业结构升级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良性互动关系。
产业结构升级对市民化的拉动作用体现在:
1、产业结构升级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
2、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提高,从而加速市民化进程。
市民化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体现在:
1、市民化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大量人力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