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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21 19:02:2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在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全州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切实抓好法律普及工作,开展主题法宣活动。

(一)运用最融媒体平台和已有各类普法阵地,生动阐释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推动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扩大宪法学习宣传覆盖面。(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服务业发展协调科、经济运行与对外贸易科、市场建设与秩序监管科)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开展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民法典“公开课”等专项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现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加强对民法典适用案例的“以案说法”。(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四)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专项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三、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落实“谁执法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持续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积极参与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试点活动。将商务合作行政管理和服务中主动融入法律宣传教育。执法工作中适时组织对外贸易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商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诚信企业宣传推广活动,树立诚信企业典范,着力打造商务诚信文化环境。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服务业发展协调科、经济运行与对外贸易科、市场建设与秩序监管科)

(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目录,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述法基本内容。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述法、考法,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办)

(三)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围绕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部署,开展"线上+线下"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时期法律服务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责任单位:口岸物流科、外事科、港澳科)

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文化共建共享。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学习新修订《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和新颁布的《监察法》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公务员培训、会前学法等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推动商务合作系统广泛开展法治工作座谈、警示教育、观摩交流等活动,努力形成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学法用法、参与法治示范创建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办)

(二)开展法制宣传。在局机关张贴法治宣传“宣传画,在宣传栏增加法治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其他业务科室)

第2篇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市司法局关于激励司法行政人员干事创业的考核办法》,实现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全体人员履职水平。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大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锤炼党性修养。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利用政府网站、“法治”微信公众号、《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等平台,大力推行司法行政事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第3篇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重点研读党的报告,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反复自学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业务法规,认真阅读《法制日报》《中国法制》刊物,从中吸取知识,借鉴经验,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环境。

二、依法履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并向全区印发了关于《<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意>的通知》的通知,已有24家单位上报了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开展“普法菜单”式精准普法活动。先后在白音席勒、哈林格尔等8个地区开展了依法行政、土地管理、征拆补偿等方面的精准普法活动。此外,还在全市率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开展了“法律进校园”之模拟法庭活动。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利用“综治维稳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现场播放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89人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巩固完善已有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对4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法治文化广场以及多处宣传栏、法治长廊等进行定期更新维护,普法阵地焕然一新。五是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全区已有63个村(社区)、23家单位部门参与了创建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创建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深化法律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农牧民权益、国家安全、反、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二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员”“法律服务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员”工作,出动流动法律服务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巡回宣传,为征拆补偿、棚改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三是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制度。3月下旬,抽调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多次深入哈林格尔镇官将村,协助当地司法所开展土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果良好。四是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开展“坐诊式”服务、组织维权专项行动等,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服务群众483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万余元。五是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坚持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现全区6家法律服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424件,解答法律咨询115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4件,避免经济损失约384万元;公证处累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334件,接待解答来访当事人咨询1万多人次。

(三)助力平安XX,维护和谐稳定

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维稳工作。坚持领导干部轮流带班,确保了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动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和思想状况,严防重新犯罪,现我区整体情况比较稳定。

2.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预防网络作用,前三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87起,成功预防56起,维护了地区稳定。继续打造特色法务室,10月,在包头市职教园区成立了职教园区法务中心;拟在XX恒大社区新建一处法务室,这些举措较好地落实了“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要求。

3.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心理讲座、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使广大服刑人员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增强了矫正效果。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管控。年初,对4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慰问,为帮助其通过矫正考验期提供了帮助。现在册人员123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生活状态稳定,无再次违法犯罪苗头。

4.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各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积极对接,通过纳入低保、动员企事业和个体工商户按需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等措施,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了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四)利用现代媒体,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了XX区司法行政门户网站、“法治XX”微信公众号,方便了广大群众及时了解XX法治各项工作,2月、8月,两次做客包头广播电台“法治第一线”节目,与公众联系得到加强。二是继续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7年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目前各部门单位都已按要求陆续开展了学习。三是按照上级要求,连接政法网的电视电话会议室已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自治区、市、区、苏木镇街道与自治区司法厅摩云系统的四级联网。四是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业务报表系统和管理系统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工作效。

(五)坚持党建引领,强化人才队伍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手抄、党员承诺、微信答题、参观王若飞纪念馆等主题活动,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同时,紧抓基层党建工作,路诚公证处党支部已被组织部列为区级党建示范点。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上半年,集中开展了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2月,组织全体干警参观包头监狱,深化廉政教育。

第4篇

这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形成共识,适应新常态,主攻“四个全覆盖”,确保“两个上台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面,我代表县司法局作工作报告:

一、认真回顾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014年度我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农民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局表彰为“目标考评先进集体”,纪泽新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邹开兵同志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各项业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法制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围绕“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助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余场次。分3次对全县40多名科级干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设电台“法律在你身边”14期,编制报“普法园地”5期,滚动电子屏幕宣传语80余条,发转“普法”微博20多条。加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省级建成率30%,市级建成率98%。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亮点纷呈。全县累计开展网格排查4670次,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280件,调处成功3277件,调处成功率99.9%。推进调解组织派驻部门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社会矛盾纠纷进入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累计兑付农民工工资1086.5万。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1052人次,均位于全市第一。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做到案前严格受理审批程序,案中跟踪督办案件,案后进行回访。在交通、工伤死亡援助案件中实行提前介入制,实现快办案、快结案,防止引发上访和集访。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全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法律顾问967家,办理各类案件2334件。律师通过参与领导接待、突发事件处置、重大项目认证等,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政府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件,无错假伪证。司法鉴定所办理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和酒精检测鉴定业务1480件,采信率100%。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五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学习宣传《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实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手机定位、风险评估和定级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和队伍建设,新招录了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0名,全部得到了有效管理。加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县1132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100%,局基层科被省表彰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六是队伍建设工作扎实高效。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和法润春风行动等。成功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并取得了平均分91.58的较好成绩,实现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服务工作,我局执法质量考评位列全市第一,被省厅和市局评为优秀等次。全年我局信息和新闻宣传两项工作均列全市第一。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扩量提质、充分发展”主题主线,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4+2”工程建设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纠纷调处“四个全覆盖”和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两个上台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基层导向,忠实履行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系统在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时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强烈的使命意识。张志勇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们的法律援助工程也列入了2015年县政府民生十件实事项目,要把上述任务落实到位,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二是执着的攻坚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锲而不舍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所管理体制、公证体制改革、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重点。三是积极的创新意识。要针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既有年度特点、又满足群众需求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使行业发展契合大局需要,使工作成果赢得社会认可。四是严明的纪律意识。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加大督查力度,启动问责机制,用纪律约束权力、用纪律规范行为,始终心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抓好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质量,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影响

1、巩固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一是强化三级平台建设。在架构上,我县和11个镇已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9个村和23个社区建成了司法惠民服务站。为使三级平台发挥更大效用,要通过12348、微信、QQ信息网络平台将三级窗口服务互动、工作联动,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在机制上,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县、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以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窗口对外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无缝对接。在保障上,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二是扩大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多少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年内,县、镇两级要拿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贡献、市场供给等多种渠道,扩大法律服务项目,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广地惠及于民。三是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进基层。推动服务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托“法律快车村村通”载体,推进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土地流转、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治理、征地拆迁、基层自治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农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做大做强。一是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按照市局要求,依托12348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法律服务团,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占比。年内,依托司法局行政网络平台,建好律师法律服务网页,通过律师与市民群众在线互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二是树立做大做强理念。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引导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以规范化促品牌化,在服务提档升级中不断做优做强。三是树立诚信执业理念,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内容和课时,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诚信执业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不良记录存档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披露制度。

3、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围绕2015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好法律援助工程,具体要建好“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完善援助调解对接机制和联动机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扎紧律师管理制度的笼子。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拓宽公证员入口渠道,释放公证行业活力,进一步提高公证公信力。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要坚持错位发展,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执业监管,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实施法治宣传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法律需求收集分析机制。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12348服务平台等服务窗口搜集需求,建立“点对点”普法需求分析机制,提供个性化、精细化、高效性普法服务。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专业性较强的普法产品研发。联合各部门针对矛盾多发领域、重点人群、重要行业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一体化运作。三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义务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职责,推动“六五”规划圆满收官,“七五”规划顺利启动。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形式创新。将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县创建;将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营造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风尚;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让当事人通过具体案件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手段创新。研究制定加强和推动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守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考核办法,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依法办事。三是载体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地运用“普法园地”报纸专栏、“科级干部法治手机报”、“法治之窗”政府电子荧屏,以及“普法、司法行政在线”微博等现代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普法现代品牌。

3.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把争创“六五”普法全省先进作为今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考核标准,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同时深入实施“五大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年”行动,广泛收集各地、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成效,列出普法成果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实践年”行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行动,将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激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组建志愿者队伍,以普法助力企业行、助学校园行、助民村居行“三助三行”为重点,落实志愿者服务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其有效运作。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实施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1、严格刑罚执行,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一是严格衔接程序。完善调查评估、人员交付、外出审批、接茬帮教等各个流程的衔接程序,防止脱管漏管。推广使用《审前调查及假释前评估量化得分表》,全面施行评估合议制度。研究制订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体系、管理程序体系和综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管理等级升降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执法监督内控机制和职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依托基层工作平台确保完成社区矫正执法环节“规定动作”。三是协调多方参与。不断加强矫正小组,对重点和未成年人全部建立“6+1”模式。加强与村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融合,保证日常教育管理、困难帮扶等任务的有效落实。

2、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强化衔接管理。加强监地协调协同,做好信息对接、回归评估等衔接管理工作,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要求,确保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98%以上。二是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一体化建设。

3、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规范化。一是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标准完善提升县级监管平台,全面完成“阳光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配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要求,不断壮大专职社工队伍。建立考核评比科学化依据,将改造质量作为重要指标。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督查,确保省级专项经费使用合理、地方配套经费保障到位,试行评估工作补贴制度。实施科技强矫,建设完善集电话汇报录音、矫务通、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与一体的技防系统,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实施社会矛盾化解全覆盖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质量考评机制建设。要在强化依法调解上下工夫,引导人民调解员更多运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排查分析、研判预警、信息反馈等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注重探索矛盾调处规律,善于从苗头性、偶发性矛盾纠纷中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发挥好矛盾纠纷调处的提醒、警示、建议作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和访调对接联动机制。积极拓展各类调解机制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调委会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一是不断完善群众性的镇、村两级调委会建设。发挥其在调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常发、多发民事纠纷的主导作用。二是不断完善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派驻式”调解运行机制,强化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人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纠纷调解,2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三是积极探索新媒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探索网络调解的新途径。做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工作。

3、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完善专职调解员资格准入机制,规范完善个案补贴制度。二是大力推动调解工作社会化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心理调解、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组建人民调解员协会。三是大力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将调解信息网络向村(社区)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延伸,实现调处中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深入实施“一所三站点规范化建设年”工程,促进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1、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司法所的规范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服务半径要求,依托司法所或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继续推进“村(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公里警务圈等现有服务平台,建立起覆盖全市、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司法惠民服务站网络体系。四是继续推进基层人民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村(社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倡导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全县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2、规范实施基层信息化建设。按照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的要求,推动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的基层信息采集机制,运用电子腕带、移动执法设备、新媒体等新型信息载体便捷高效的优势,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网络。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全覆盖,以村(社区)为单位普遍使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

3、大力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站点”要有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办公设备,规范标识标牌,方便服务群众。切实提升基层设施装备水平,改善信息处理、通讯网络等装备条件,年内全县司法行政基层装备配备水平要基本达到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规定要求。

(六)以“三化”建设为中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上台阶

1、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市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体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不同职责、不同类型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推进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三是严格执法执业。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执业和人民调解工作监督,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服务队伍依法依规执业履职。

2、全面推进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积极推进干部多岗位交流和梯次培养。二是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建立司法行政队伍定期培训机制,分类建立队伍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三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研究制定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培养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信息化等司法行政急需的专业人才。

第5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司法局领导班子__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__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司法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司法行政队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法治、队伍”三大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多元化的需求,努力做好为民便民这篇文章,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 “三多两提高”的特点。即:人民调解案件多,法律援助案件多,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多;提高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了机关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司法所、调委会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334件,调处334件,成功3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517件,担任法律顾问35 家,法律文书672份;接受法律咨询191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12万元。法律援助中心,援助案件175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22件,刑事辩护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9件,劳动仲裁2件。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0人,帮教50人,帮教率100%;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人,解除27人,实际在册122人。法律宣传抓实,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法律服务,完成了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12家法律服务所4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一年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批典型事迹。爱民东道司法所长张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群乐里社区调委会主任张静贤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九州、万庄司法所获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称号;区司法局荣获省司法厅职业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统筹安排全年工作,制定了《__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先后开展法制副校长培训班2期,人大代表履职讲座2期,人民调解员、调委会主任培训2期,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4期。三是齐抓共管增强法宣工作合力。全区法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法的普及工作,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了“法律八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区直各部参加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到三中、九小、四小等学校督导检查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送去了《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等书籍。三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市场”,在北旺大集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局机关开展了“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购买了《“六五”普法案例读本》、《中国梦学习读本》等书籍。为区直部门送去了《“六五”普法党员干部读本》等法律书籍。五是新开路、解放道、尖塔、新源道等司法所以展出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漫画、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释疑解答法律知识。

(三)强化法治 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一是开通__司法门户网,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以案说法展牌,配以形象的漫画,方便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实践。爱民东道司法所邀请律师、法院、工商局等工作人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广大居民、商户和调解员进行培训。上半年,主办了 “多彩法宣之夏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进社区文艺汇演”,市司法局副局长段福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工部长解军舰等领导出席。三是开展12.4普法,39个区直部门200多人在管道新六区、蔬源蔬菜批发市场、3534社区和西后街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法律书刊73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70条,展出普法展牌10块。出动宣传车40多辆,其中LED电子显示屏流动车1辆,参加现场签名活动200余人次,解答群众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20余人(次)。市委副书记蒋洪江等市区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春节、“两会”、经贸恰谈会等敏感节点,组织驻村工作组、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二)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队伍和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经区委四届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议定:司法所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各司法所设所长1名。二是利用三天的时间对19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河北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三是区局为司法所、调委会配备电脑12 台,手提电脑2台。推进司法E通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部定位手机。落实了“四规范”、“六统一”,调解室设立了法制书架,室外设立了法制橱窗、板报、法律咨询信箱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四是培树了九州、万庄、爱民东道、解放道等不同类别的典型,推广了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开拓创新,在全区开展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一是成立了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培育了馨境界、群乐里、吉兴、颐和等“五进社区”典型,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进社区、人民调解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矫正帮教进社区。

三、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监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帮教措施,防止脱、漏管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六项工作:宣告、谈话、发放相关文书、签订协议、提要求、进行等级测定。同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到期后集中装订成册,编号归案。二是规范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制度,对重点人员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对象进行清查与统计,做到不漏登、不脱管、不失控。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10个乡镇(街道)已正常使用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定位动态化。目前,我区矫正工作者已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对7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二是定期与区检察院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四、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一是以强化学习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认真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及新律师事务所注册工作。

(二)打造“阳光”特色平台,助推法律服务提档升级。一是对特殊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式”服务,并建设服务标准,形成“工作有标准,监督有办法,违规有处罚,实绩有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__区法律顾问团”主动为项目开工,重点企业的进驻提供法律服务。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局内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室,铺设了残疾人专用坡道,配齐了办公设备,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提交的资料、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二是挑选出5名女同志,组建了一支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爱岗敬业的女子法律援助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文明 用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六、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

(一)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学习十会议精神,参加全省政法系统网络视频大讲堂活动。局党组成员参加了市委政法委每周五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举办的法律大讲堂及区委不定期举办的理论学习班。股室负责人参加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培训班。同时,在全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在机关走廊内设置公开栏、学习园地、悬挂廉政文化标语。上半年,局党组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司法局及街道司法所和调委会参观和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效果。

(二)促进和谐,认真做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工作中做到“四个一”。一是上好一堂教育课。二是签订一份责任书。三是开展一次大清扫。四是拟定一份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为该村4名残疾人协调4辆轮椅送到手中,积极筹措20__0元用于法制村建设。

以上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做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不够;二是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__区“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三大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五进社区”深入开展,落实以案定补”等制度。三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防止和减少再犯罪。五是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狠抓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八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第6篇

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作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我感到当前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 监管体制不顺。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实施综合监管,并承担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全监管部门受累非浅。

2.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全监管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应急管理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部门就是一个大箩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

3.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应急管理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主观能动性。

4.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5.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波澜不惊的尴尬状态。

6.执法体制不顺。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一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沓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二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加之相关技术规范和条文不健全,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和四处碰壁。

7.责任体制不顺。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但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8.队伍体制不顺。安全监管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就我县来讲,乡镇虽设有应急管理所,但监管人员平时忙于其他事情,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全监管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哪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哪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全监管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应急管理局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全监管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监管、保障安全为主线,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坚持“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主责、社会各方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二)全区蔬菜农药残留抽样年平均合格率98%以上。

(三)全区上市生猪及产品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99%以上。

(四)全区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97%以上。

(五)全区生产加工食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六)全区豆腐及豆制品、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七)全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准入管理和信用分类管理,食品进货查验率90%以上,其中,豆制品进货查验率95%以上,乳制品进货查验率100%。

(八)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要求,有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三方责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做好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组织工作,将食品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切实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落实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分管环节和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强化企业对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状况的主动控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对外承诺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管的实效性。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举措。二是创新监管办法。根据区域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的实际状况,积极实施监管方法的创新,通过加强部门间的协同互动、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三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业务素质。

2、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应急知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预警分析、应急处置、协查协作体系。加大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处及责任追究力度。

3、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并以企业信用水平及生产经营状况为依据,在各食品环节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突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以打击非法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专项整治。根据辖区食品行业分布特点,开展打击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以面制品、糕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料为此次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全面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生产源头、加工环节、餐饮环节、进出口环节的治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依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开展“瘦肉精”和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并依法追究刑责。

2、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地沟油”整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将全区餐饮服务企业统一纳入餐厨废弃物管理名单,建立健全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提高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

3、开展制售假劣食品场所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确立镇(街)与部门合作的专项整治模式,突出城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及租住户、闲置房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作用,认真梳理各类举报投诉,排查苗头性问题,严厉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窝点及行为。

(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的基础在企业,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子也在企业。任何监管措施的效果,归根到底要通过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来实现。各部门要进一步指导、督促企业树立责任意识、完善内部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是一项根本性的工作,各有关监管部门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结合实际,抓实抓好。对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食安办将积极配合。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形成“倒逼”机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去年十一月,国家卫生部等六部委印发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台,实行信息共享。今年全市将以贯彻《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为契机,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实施方式,主动公开监管和检验检测信息,形成“倒逼”机制,请各部门要继续创新方式,加大力度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的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请区经贸局配合市经发局认真抓好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探索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式、手段。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和激励惩戒措施,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黑名单通报制度,实施信用分级监管,促进食品安全信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与运行机制建设,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着力夯实食品安全的基础。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配合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做好农产品生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流通体系建设,也加大对种植养殖和流通环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指导,积极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和生产流通。

(六)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做好本地区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所有进入区内市场的肉类经营单位、蔬菜农产品经营户纳入备案登记管理,进行索证索票,严把产品准入关。督促辖区内各肉类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集贸市场、规模型超市配备专(兼)职人员及符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要求的相关设备。

(七)健全食品安全考评机制

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部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将今年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任务、长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上级布置的突击整治任务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按照动态考核办法,强化对相关履职部门和镇(街)的工作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将《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执法者的依法履职水平,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8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7-04

一、引言

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采购法》,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层央行随后也相应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这对于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近年来,上级行加大对下级行的审计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和提高。但是,日前在对基层央行进行执法监察中发现,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对策加以解决。本文从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入手,总结出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现状分析

(一)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办法》颁发后,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加之集中采购范围广、程序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过四年多的摸索,目前基层央行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操作方式逐渐成熟,工作经验日益积累,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已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一是建立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目前,基层央行均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部分还针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了集中采购议事制度、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等,对集中采购组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从制度上规范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程序、验收、结算以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并设立了评审人员库。

(二)采购项目细化、限额标准明确

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都下达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总体来说,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呈逐年递增趋势,内容越来越细化,限额标准更加明确。一是纳入项目增多。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只有5项,2005年将“电梯、货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6年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将“基建工程钢筋、水泥等建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又将“监控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二是项目内容更加细化。2007年对分散采购制定了限额标准。三是适时调整限额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2006年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7年对“货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明确规定了金额标准。

(三)采购工作程序周期较长

基层央行于每年年末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分支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四)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

从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年末特别是十二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当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很少有对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进行记录,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有的单位名义上有采管会组织,但在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运作中,则是以行长办公会代替采管会,采管会形同虚设。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6项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义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这是基层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

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一些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际却以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四)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五)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它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后续管理不完善。基层央行实际工作中,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行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开具领用单领取,而没有经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没有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采管会,导致采购档案管理不完整。

(六)组织机构职能缺位

根据总行规定,基层央行都成立了采管会、采管办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但独立的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尚未建立,成员都是职能部门人员兼职。一方面,难以实现机构设置上“采管”的真正分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与采购工作关系上难免顾此失彼,实际采购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独立集中采购职能机构的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贯穿计划、采购、管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系统工作,在采购过程中,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批次多、数量大、种类杂,对采购管理人员在掌握集中采购专业知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由于采管会、采管办、评审库的人员大多都是兼职,平时又疏于对集中采购知识、政策制度的学习,专业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集中采购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二是专业评审人才匮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把握不准,影响评审工作质量。

(八)基础信息工作薄弱

一是缺少对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和资格审查机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央行没有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产生没有实地考察,对入围供应商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准入机制,没有制定对供应商评价规则、标准和办法,供应商产生过程不清晰。二是没有建立“商品信息库”,往往是在采购任务下达后才匆忙查询,个人主观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基层央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

一方面,有的基层央行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道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集中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特别是有的基层央行为了确保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电子设备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这就使得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则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都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另外对于定点采购,主要是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数量偏少,不利于定点供应商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对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容易使基层央行采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基层央行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达到效益最大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制度。一是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基层央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人民银行总分行的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基层央行应建立独立的集中采购部门,改变目前采管不分的状况,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财权与事权相分离:管理者、执行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评标人、使用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使组织机构之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之间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制约,以分解权利,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触角,压缩和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监督方式方法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优化集中采购方式。根据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特点实行“抓大放小”的采购模式,对基建维修、批量办公设备等金额较大、易出现腐败行为的采购项目,应严格实施集中采购。而对于采购数量少、金额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项目可以灵活选取采购方式,可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方式,这样,既可以缩短采购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减少采购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二次报价等采购方式,是比较便捷的集中采购组织方式,对基层央行有一定的适用性,建议纳入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中,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五是要统一制定集中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对五种采购方式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招标(谈判)文件、评标(谈判)报告、采购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安全的管理目标。六是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区域性信

息网路系统,逐步实现集中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采购人员拒腐防变意识

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作为管理层的领导者还是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操作人员,若风险防范观念淡薄、防范意识较差,就极易形成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自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开展警示教育,从发生在采购领域的各类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案说纪、以案普法,做到警钟常鸣,使采购人员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杜绝集中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就是要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而言,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评先争优挂钩,对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要开展专项审计,把对本单位集中采购的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对集中采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重视群众和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专项执法监察形式定期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集中采购领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外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内联网、公示栏、行务公开系统、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通讯、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宽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将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使集中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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