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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美高校;教师聘任制;比较;启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向深层次推进,实施聘任制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走向国际化,逐步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举措。教师聘任制的实行为中国高校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难。在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美国等国家,高等教育发达,教师聘任制度较为完善,研究其教师聘任制度及其基本规范,借鉴其成熟及合理的做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快建立适应我国特色的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一个较好的选择,是发挥后起国家制度建设上的后发优势的主要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的国际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本文拟对中美两国高校教师聘任制作一比较研究,以进一步推进我国教师聘任制的全面实施。
一、高校教师的聘用
(一)美国
1、任职资格。在美国,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承认的最低限度水平的资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职位的必要前提。教师资格审查一般由州教育厅负责,审查内容包括学历与学位、教学技能、测验成绩等。大部分州都有自己的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必须达到所规定的标准,才能获得资格证书。有的州在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的基础上设计了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则需要通过考试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一般来说,要进入美国大学任教,首要的条件是必须有博士学位(艺术、警校除外)。除此以外,多数大学还附加其他条件,包括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历,不是本校的应届毕业生等。如马里兰州大学化学系助理教授的条件规定:须是美国排名前5位的大学毕业的博士,并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其次是在美国另前5名大学工作3―5年以上。贝勒大学教育学院助理教授必须有教育博士学位,并且有教育行政或普通学校工作经历。为了鼓励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防止近亲繁殖,美国高校规定不从本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对于自己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管是硕士还是博士,也不管成绩有多好,能力多强,毕业后都要离开学校。如果毕业生想在本校任教,一定要先去其他学校或部门奋斗数年,获得了教授级水平,再与别的应聘者一样,同等地来应聘。
2、招聘程序。美国大学招聘教师有着严格的条件。大学必须在两家以上公开发行的英文报刊上刊登招聘广告,招聘广告上注明标准和申请的截止日期。招聘委员会必须是独立的,即该委员会不是由系主任或院长和校长组成,而是由校和系资深教授担任。招聘委员会收到应聘申请后,评估每个应聘者的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学术奖励等,在此基础上请应聘者到学校做公开学术演讲,由招聘委员会无记名投票,签署意见。递交系主任过目和签署意见。然后招聘委员会再把招聘委员会和系主任意见交到学院一级,由学院招聘委员会审查有没有违规操作,还需补充哪些信息,再由学院院长分别独立提出意见后送学校一级,由大学的招聘委员会重新审查。美国的大学在招聘时还要考虑学生的意见,比如,纽约大学拟聘的教师在条件合格后,还要求分别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上一堂课,请学生给打分。学生认为教学不好的教师,学校一般不聘用,宁缺毋滥。
(二)中国
1.任职资格。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如果要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招聘程序。我国以前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来校工作的教师主要由国家分配。即高校申报用人计划,国家根据具体情况将毕业生分配到各高等院校,单位与毕业生无需见面,也谈不上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高校聘用教师一般都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除了招聘刚毕业的学生,也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招聘信息,招聘更多的人才,但主要是教育系统内部的流动。
对待应聘的毕业生或教师,高校的招聘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先是各院(系)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向学校人事部门申报聘任教师的计划,学校人事部门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公布招聘岗位或在各类人才招聘会上进行招聘。对应聘人员,先由院(系)和学校人事部门审查应聘者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等方面的一些基本情况,如对应聘者的条件比较满意,则约定应聘者到校试讲,然后由院(系)委会等相关人员讨论是否聘用。如果同意聘用,签署本院(系)的意见报学校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后报校长,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晋级
(一)美国
美国高校教师职务设置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三级。教师一般都沿着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的顺序晋升,但物理和数学专业个别杰出人才拿到博士学位后可直接跃为正教授。从助理教授到副教授,从副教授到正教授的晋升都要经过个人申请和系里评议。新聘任的助理教授,签订1―2年的任职合同,合同期满根据鉴定结果延长或解除合同。从助理教授到副教授,一般要6―8年,期间要多次通过鉴定合格,合同的多次延长。教师中约有50%的助理教授能晋升为副教授。副教授任职合同可长至6年,合同到期后若想留校继续任职则要申请延长或提升。副教授晋升教授,要有良好的鉴定,平均约需7年时间。从聘任助理教授,经过副教授,最后再升到正教授,至少要10年时间,平均是13年。美国的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都分成很多等级,所有教师都还要面对某一职称内部的级别提升问题,如加利福尼亚大学把助理教授分为6级,副教授分为5级,正教授分为8级。
(二)中国
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设置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级。毕业生进校当了助教以后,就沿着讲师、副教授、教授的阶梯晋升。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2.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3.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4.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5.具备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从低一级职务晋升到高一级职务有年限限制,但我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方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晋
升讲师要担任2年助教,从讲师晋升副教授需要2―5年,从副教授晋升教授需要5―8年。
三、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美国
1.教师的管理。美国高校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教师。教师聘任一般都包括两份合同:一份是由教师工会与学校董事会签订的集体合同,以此来构架教师聘任的一般条件;另一份是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个人合同,这是一种契约合同关系,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对教师的工作要求、生活待遇、工作年限等都有明确规定,到期如不续签即自行解约。。合同中的每一条都必须征得聘用者的同意,一些诸如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条款双方还可以谈判。但是,合同一旦签署,就具备了法律效力,违约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和个人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约定的受法律保障的聘用关系,聘任合同明确规定教师的职务、工作量、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工资报酬、聘任期、就职日期、有关问题的法律程序及责任合同。每一个教师都非常清楚自己的责、权、利,真正做到了“能进能出,能聘能辞”。在美国,教师的解聘或辞聘程序合理,解聘教师或教师辞聘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在正式下达辞退通知之前,学校会给即将辞退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还会给教师提供必要的听证程序保护,让教师有自我辩护的机会,从而使得辞退更加合理、科学,增强说服力。
2.教师的考核。美国高校每年都要对教师工作进行鉴定,评定教师科研、教学和服务三大任务的完成情况。科研鉴定主要依据是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和杂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教学鉴定的主要依据是所教课的门数、教学时数、学生数量、课后学生的意见和评语及对教学法的贡献。服务鉴定主要依据是参加校内各级委员会的数目和贡献,在校外各团体中的贡献。
鉴定办法为:每个教师按任务的三个方面写好自我总结,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系主任。系主任对每位教师做出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并写出总结报告。连同教师自我总结报院、校长审查留档。教师若不同意对自己的鉴定可书面上诉。
(二)中国
1.教师的管理。我国的教师管理主要是通过聘任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来进行履职考核,将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并与晋职、收入分配等个人利益挂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高校并没能打破“终身制”的藩篱,造成了教师聘用只能“进”不能“出”的局面,这是目前高校人事制度存在的普遍问题。学校一旦与教师签订合同,就意味着二者之间的聘任关系是终身的。只要教师不犯重大错误,就是端上了“铁饭碗”,而合同上订立的年限也只是一个摆设而已。这样的用人制度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教师职业的稳定性,让教师有一个比较安定的心理环境和外部环境从事本职工作,但是其弊端也是很大的。
2.教师的考核。我国高校每年都要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简称“德、能、勤、绩”。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主要是指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指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中所具备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成绩主要指教师在本职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及作出的贡献,主要包括工作量、教学效果、科研成绩、论著成果等。考核后,根据优劣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这项工作一般是各院(系)组织进行,先由教师作出总结,填写有关表格(包括上课门数,课时,科研成果等),然后各系按比例(优秀的不超过10%)进行评定后报送校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收到后进行整理、归纳、存档。教师考核的结果一般都是称职,极少有教师不服或写反驳书信上诉。我国高校教师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聘任联系不是很紧密,教师考核只要基本称职以上就可以,因此不少高校在考核教师时有“走过场”的现象,这也会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正。
四、启示
(一)增加教师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教师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是美国高校教师聘任制的一个显著特点。美国高校一旦决定招聘教师,便会向其他院校及有关专业学会发出征求信,同时会在全国专业报刊上刊登招聘广告,面向全社会广泛筛选。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聘任是缺乏公开性的,尤其是聘任程序不够公开化,因此应该规范聘任工作的具体程序,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制定一个基本的招聘程序模式,供各高校参考,以便统一管理与监督,这同样也是对教育法相关规定的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指出:“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可是却一直没有相关文件出台,这就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我国大多数高校教师的招聘仍停留在“自产自销”的状态,特别是中高级职务的聘任,几乎很少接纳外界人才,这是一种封闭、狭隘的用人观。吸取美国教师聘任面向社会广泛筛选的先进经验,我们国家也很有必要从政府、学校到个人都树立起这种意识并付诸实践。这样做将有利于学术交流,为学校增添新鲜血液,而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理的高校人才流动模式。
(二)高校的人员聘任制度要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体制
美国高校教师的聘任已经制度化,当前主要是致力于创建完善组织与学者之间的竞争体系,以业绩及附加价值的实绩作为考核标准。美国高校教师聘用避免了“近亲繁殖”,建立了较好的竞争机制、淘汰机制、激励机制,教师队伍保持了适度的流动性。但这是与美国高校面临的外部环境如社会保障环境、人才市场环境和教育政策环境等都相对成熟和有利密切相关的,推行人员聘任制度的外部障碍比较少,教育领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在观念上也已经接受了聘任制的基本观念。在我国,教师聘任制度仍处于探索过程中,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在实践中我国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存在着一些过急或过于简单的做法,或者在借鉴的过程中对形式的照搬多于对实质的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教师职务聘任制的推进进程。这种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发展环境上的差别,决定了我国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到现有制度环境的相互关系,而不能贸然超越阶段的特点。中国与世界发展趋向的接轨必须是建立在国家在未来竞争中自身利益的维护和发展之上,必须考虑到民族文化的人文传统的承传发展和在全球性经济体制中的自身利益与民族独立意识,在设计适合我国国情、校情的教师职务聘任制时,需要从我国包括学校的具体状况与条件着手,既保留自身的优势,又吸收国际上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中一些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而不是简单地移植国外模式,盲目地追求与国际接轨。
(三)科学设岗,以实现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
美国高校的招聘是“按职位设岗”,即只有当教师
岗位出现空缺时,才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而且教师聘任的条件及考核程序都相当严格,必须经过面试、笔试等环节,这样不仅保证了教师的质量,而且控制了教师的数量,从而保证了高校具有较为合理的师资结构和师生比例。
我国高校在实行教师聘任制的过程中也必须处理好教师队伍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在扩大教师队伍规模的同时,高度重视教师队伍质量的提高。这就要求在推行教师聘任制时要由过去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岗位设置时不能因人设岗,而应坚持因事设岗的方针。可以根据高校的实际编制情况,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为基础,按照国家、地区规定的教师职位合理比例,科学规划教师岗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在岗位设立之后必须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各职位应承担的工作量、科研任务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并将所有内容分为若干类,量化成不同分值,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作为每年对教师进行考核的依据,同时将这些内容写入教师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中。
(四)促进教师的正常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