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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29 12:53:4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事业单位个人考察材料

第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材料的质量不高。管理人事档案的目的就是全面掌握单位人员的信息,是发现人才的重要途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中人事档案的材料比较单一,对于个人经历、经验以及能力的描述几乎没什么差别,无法准确反映出个人能力,很多描述不清晰,管理人员无法通过这些材料对员工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使档案管理失去意义。还有一部分人员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刻意对档案内容进行伪造,事业单位在接受个人档案的时候没有仔细甄别这些信息的真假,档案中存在一定水分。

(二) “人档分离”的现象较为严重。当前社会上人才流动的速度很快,一份工作干一辈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人才流动过程中对于人事档案的处理不妥当,导致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当事者已经离职,但是单位还保留有此人档案;或同为一个单位的职工,但是人事档案却分别由人才交流中心、主管局、本单位三方管理。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档案调动速度远远滞后于人才流动速度。另一方面,员工本身对自己的档案也不够重视,入职或者离职的时候没有及时联系到档案管理人员询问自己档案的走向[2]。

(三)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网络科技的发展已经为档案信息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但是由于管理思维的落后、管理人员水平不高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当前事业单位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大多数还停留在人工或者半人工阶段,信息化水平不高。一些事业单位只将档案的目录部分存入到电脑中,一旦需要详细信息,还需要进行手工查找,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效率较低,且浪费了不必要的人力。

二、提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档案材料的质量。这里所说的提高档案材料的质量,一方面是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事业单位在接受人事档案之后,一定要通过相关途径来核实入职人员的档案是否真实;另一方面是要保证材料的完整性,材料中不仅要反应学历、从业经历等基本信息,还要通过其他附加材料反应个人的个性与特长,通过查看人事档案就能够大致判断出个人能力。单位的领导一定要重视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精细分类,及时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人档分离的现象。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能够有效服务于人才流动。员工入职以后,要提醒其将人事档案转到本单位来,同时,要帮助离职人员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人档分离现象的发生。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增强其责任感,准确掌握调动人员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对档案做出妥善处理。接收和转出档案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失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对于已经产生的“无头档案”,要对其进行细化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以及单位的实际需要来判断是否继续保留此档案,如果档案被保留下来,一定要进行妥善保管,并积极联系当事人,尽快将档案转交出去,如果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要与当事人的原籍部门进行联系并协商对该档案的处理办法。

(三)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事业单位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单位领导应该摆脱陈旧思想的束缚,利用网络技术来管理人事档案,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信息化管理技能,提升工作效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节省大量人力,同时还能够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不必担心损坏问题。如果需要查询企业内部人员的相关信息,只需要在电脑上进行检索,就能够迅速获取这名职工的全部信息,既及时又准确。

(四)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情况对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事业单位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保密性较强,其中也涉及了很多专业知识,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事业单位在挑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过程中,除了要考察其基本技能,还要考察其职业素养,保证其“德才兼备”。同时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意识,不断提升管理技能,进而提升整个人事档案管理团队的水平。

总结:针对目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管

理者应该提高管理意识,提升档案材料质量,发挥人事档案的价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人档分离现象,同时要提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人事档案团队的建设,不断提升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2篇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8〕6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7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须在备注栏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月24日9:00—16:00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路1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与省属单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教育类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录用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招聘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批准拟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凭审批机关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期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3256610(综合类),0632—3320938(教育类)。

第3篇

关键词:人事档案;管理;新思路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反映事业单位的人才信息,是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员的重要评价和人事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其的管理需要与时俱进,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在管理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普遍存在的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该如何针对这些问题转变思路,发挥人事档案应有的作用,本一探讨。

一、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陈旧,不能反映个人的最新发展动态。多年以来,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一直处于被动状态,除了一些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表、考察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单位知道的材料会主动放在个人档案中,其他的,例如学历、培训、奖励等材料,只有其本人主动送来,档案人员才会根据档案归档制度,视其是否需要存档。这种长期被动模式下的人事档案管理,使得现有的人事档案陈旧,不能反映个人的最新发展动态,人事档案便不能起到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二)存档材料不规范,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大多数存在存档材料未经过仔细斟别,材料繁杂,或材料缺失等不规范现象,这种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情况直接影响到档案的整理、保管等后期工作,引起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员大多数不是专门学习档案专业的人员,尽管通过较强的责任心、细致的工作和努力的学习能基本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但因为很多单位的人事档案都是由人事部门的其他工作人员兼职管理,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这样一来,就会造成兼职的档案人员没有很多的精力放在档案管理工作上,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只能做到被动接受,并且对接受的材料很难做到仔细甄别和仔细归档,归档材料繁杂,或材料缺失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人事部门不够重视档案的基础工作,认为归档材料越多越就越能反映人员的发展情况,也很少为档案人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因此档案的归档工作很难跟上时代的发展。

(三)忽略了人事档案中的文书档案作用。很多档案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做好人事档案中十大类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算做好了,并且人事档案需要反映一个人的发展动态,而文书档案反映的是事件发生的历史过程,两者的反映效果并不相干,便忽略了文书档案在人事档案中所起的作用。其实,尽管文书档案中很多反映人员的材料,因以免造成人事档案材料的臃杂,根据人事档案归档制度,未归到人事档案中,但这些文书档案是需要作为人事档案的佐证材料的,如果此时不建立相应的文书档案,当需要调阅、利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时,单凭结果看,很难充分反映一件事的来龙去脉,或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动态。

二、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路

就以上这些问题,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该破除旧思想,探寻新思路:

(一)对人事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员工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对人事档案做到动态管理。

(二)经常学习归档的先进理念,对多余档案进行辅材料归类。事业单位要解决人事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的局面,首先,需要提高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视。一是提升档案人员的素质。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的好坏,对其素质的提升是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保障。可通过与其他同类单位交流和进行培训的方式,学习人事档案管理的先进理念;二是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才能对人事档案做到仔细甄别和归档。其次,对多余档案进行辅助材料归类。人事档案归档并不需要人员发展的所有信息,如果把人员发展的所有信息归档势必会造成归档材料繁杂,不规范。但这些人员发展信息对了解人员又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此时,应该把这些不需要归档的信息建立一份员工辅助材料档案作为备用。

(三)发挥文书档案的辅助功能。大量事实证明,仅凭存入人事档案的十大类材料并不能充分反映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动态。在人事档案不能充分说明问题时,文书档案可以作为佐证起到辅助的作用。例如有些人员的调动文件或任职文件虽和人事档案中的考察材料、职称评审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相辅相成,但又不能归入人事档案中,这些材料在证明单位人员职称、职务等信息时都要作为辅助材料一并准备齐全,这时就需要专门建立相应的文书档案对其人事档案工作起到辅助的功能。这些文书档案是为了便利于人事档案部门的工作而建立,所以根据人事档案工作的需要,以方便工作为目的,可按照年限进行归档整理。

三、结语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需要经常进行一些思考和学习,才能达到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并且管理规范、随时调档充分利用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魏军.当前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改革[J].人才资源开发.2015.4

[2]章树成.浅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发展与创新[J].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04.6

[3]王海唐.浅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人事档案管理的变革趋势[J].机电兵船档案.2015年第4期

[4]梁艳玲.当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关于文书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阅读.2012第12期

第4篇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1名,均为职员编制。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1月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2.具有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已超过45周岁,但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实际从教时间予以抵减,抵减后不超过45周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其中,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已超过50周岁的,年龄抵减方法同上。

4.目前仍在中小学校教学岗位。

三、有关要求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时间: 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416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报考;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1月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验原件留复印件,此表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在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证明材料,如岗位聘书、岗位聘任证明或岗位聘任期的工资核准表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8.深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原件, 附件4,实际年龄超过45岁需按从教年限抵减者提供);

9.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因故不能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办理聘用手续前补齐材料)。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初审结果,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3.面试分值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完成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经审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龙岗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算1年内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经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本次面向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类13级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级别进行岗位聘用。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月22日(选聘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5)。

(四)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龙岗政府在线:lg.gov.cn/。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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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1月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8年1月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高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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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第5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特点;问题

事业单位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力量,在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上发挥着重大作用,其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有着直接影响。首先,人事档案管理管理工作要负责管理人才资源信息;其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企人才的选拔与晋升等提供主要依据。然而,当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面临着许多方面问题,具体如下:

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

(一)现实性特点

人事档案管理是事业单位中一项重要工作,主要作用是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重要的管理依据。比如,提供人事管理所需要的人员考核、鉴定等方面资料信息。通过查看这些资料内容,便于事业单位全面了解与考察个人情况。事业单位只有在全面了解个人情况后,才能够进一步客观的、合理的对个人经历进行分析,既实现对个人内在潜能的发掘,又可以实现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机密性特点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保密性强,为此,事业单位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之中,务必要严格的执行保密制度,要切实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密性,避免出现机密泄露的问题,最大程度的减少事业单位的损失。

(三)真实性特点

真实性是对人事档案资料的基本要求,只有保障了人事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才能够准确的反映出人才的经历。为此,作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自身的工作,对资料的整理与鉴别务必要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保证材料具有足够的真实性与权威性,严厉禁止随意篡改人事档案资料的行为。

(四)动态化特点

人事档案资料主要是对当事人经历的记录,为此,在当事人的经历发生变化时,要相应的对人事档案资料做出调整与更新。为此,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动态化的原则,实时更新人事档案资料,确保能够充分发挥人事档案资料作用。

二、事业单位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了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事业单位应重视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因此,事业单位应立足于自身发展情况,根据调查的结果,改进工作方式并建立规范化制度。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要做好整理、审查、归档以及收集人事档案资料工作,落实清理与鉴定人事档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服务职能。

(二)构建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

在事业单位的整体档案管理工作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属于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针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要合理分配管理责任与权限,采用统一化管理模式,既可以有效提升人事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而且可以节约人事档案管理成本,促进信息容量的提升,保障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性。通过构建一体化的管理组织体系,可以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地位,使其获得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三)改进人事档案工作方式

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忽视信息化技术手段的应用,既无法提升档案查阅与利用的效率,又加大了档案管理的压力,无法满足如今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因此,针对于这一问题,事业单位应加快改进档案管理方式,采用新型的档案管理方式,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促进自身的服务职能的提升。

(四)加大开发档案资料的力度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做好收集各种人事档案资源的工作,不断的充实档案的内容。然而,就传统档案资料内容来看,其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忽视整合人事管理工作所需的德、能、勤以及绩等方面材料,无法有效反映与体现人才实际情况。此外,为了提升档案信息时效性,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要融入动态化管理思想,为事业单位进行人才考察、选拔与培养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事档案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作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执行者与实施者,其个人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为此,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是保障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的基础。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档案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的了解先进的管理思想与技术,并且积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此外,事业单位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与组织建设与思想作风活动,强化全体人员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作用,保障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六)加强信息化的建设

传统的档案管理主要是补充人事档案管理,避免由于信息瘫痪而造成档案数据的损坏,然而,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人事档案管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从而保障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与便捷性。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档案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平台的管理功能,在符合档案数据信息共享同时,确保各个部门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同时,要加强对人事档案信息化平台维护,促进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愈加明显。为此,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采用开放化与社会化的发展思想,充分的发挥出人事档案自身的服务功能,从而推进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慧.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特点与问题经验谈[J].办公室业务,2017(7):102.

[2]金丽双.新时期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创新问题浅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5,12(19):189.

第6篇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身体素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一)省植物保护总站植物保护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植物病理学专业植物病毒研究方向。

(二)省环境保护总站农业环境质量控制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土壤学专业土壤环境质量研究方向。

(三)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农药学专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至6月22日

报名方式: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省农业厅人事处现场报名;二是将报名材料寄至山东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济南市十亩园东街7号,邮政编码:250013)。

报名须提交材料:《山东省农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表样附后)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只提交复印件,不要寄原件,在面试前再提交原件。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面试

应聘中级岗位的博士学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可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省农业厅和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个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安排在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或电话通知。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得分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经面试,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单位通知,到省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二)考核

省农业厅人事处分别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经历等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复审。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信息网公示7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农业厅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省人事厅同意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

六、招聘信息渠道

招聘信息在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农业信息网上。

联系人:刘戈

联系电话:0531-67866063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第7篇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隶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山东大学附属医院。经过50年的开拓创新,现已发展成为专业布局合理、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84个,开放床位2800余张。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00多名,山东大学等兼职教授、副教授近200人。医院同时拥有美国瓦里安Truebeam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Skyra 3.0T智能磁共振成像仪、美国GE Discovery宝石高清能谱CT等世界顶尖的医疗设备。

医院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耳鼻喉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胃肠微创技术(TEM)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等。临床护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微血管医学、风湿免疫病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

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心脏移植中心及山东省心脏移植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肛肠病医院、山东省普外质控中心、山东省病理质控中心、山东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山东省输血质控中心、山东省健康管理质控中心、山东省脑卒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肝病会诊中心、山东省先心病诊疗基地、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山东省口腔保健中心也附设在该院。

医院同时获得开展心脏、肝脏、肾脏三种器官移植的准入资格,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种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全省唯一一家准许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dhrss.gov.cn)面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7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82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7年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第8篇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隶属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山东大学附属医院。经过50年的开拓创新,现已发展成为专业布局合理、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84个,开放床位2800余张。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00多名,山东大学等兼职教授、副教授近200人。医院同时拥有美国瓦里安Truebeam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Skyra3.0T智能磁共振成像仪、美国GEDiscovery宝石高清能谱CT等世界顶尖的医疗设备。

医院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耳鼻喉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胃肠微创技术(TEM)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等。临床护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微血管医学、风湿免疫病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

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心脏移植中心及山东省心脏移植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肛肠病医院、山东省普外质控中心、山东省病理质控中心、山东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山东省输血质控中心、山东省健康管理质控中心、山东省脑卒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肝病会诊中心、山东省先心病诊疗基地、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山东省口腔保健中心也附设在该院。

医院同时获得开展心脏、肝脏、肾脏三种器官移植的准入资格,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种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全省唯一一家准许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dhrss.gov.cn)面向社会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7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8209

第9篇

菏泽市普查中心负责研究制订重大调查工作的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人员的培训和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指导各县区、各部门的普查工作,对数据资料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统计分析以及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等工作任务。

菏泽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全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方案的设计、组织和实施,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经等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以及质量检查评估,指导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农经专业的基础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小城镇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等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办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菏泽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第一学历为原“211”、“985”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菏泽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电子邮件投送简历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月10日,材料电子版发市统计局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地点: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大楼四楼,菏泽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310684)。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介绍信,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菏泽市统计局将组织见面会,对其个人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三)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由菏泽市统计局党组审核并报市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同时在菏泽市统计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引进人才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人员,如涉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涉及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2018年菏泽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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