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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1〕198号)精神,以及县委《关于建立“一述双评三争创”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发〔2011〕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干部职工“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县委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考核对象
1.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由县委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纳入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换届待安排人员,到原单位考核。
2.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科级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可同科级干部的评议一并进行。
3.借用、抽调人员的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参加现单位年度考核;不到半年的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4.事假、病假人员的考核。请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按规定不进行考核,县委考核组适当进行了解。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内容
1.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在2011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和成效,以及群众的认可度。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建设、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2.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2011年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撰写2011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干部职工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以内。
2.召开述职会议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1)乡镇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事业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及20—30名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对象;(2)县直各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述职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有三项议程:
(1)带队县领导或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讲话。
(2)科级干部进行口头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干部由考核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口头述职。
未进行口头述职的干部职工必须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后,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述职材料(各2份)交考核组,由考核组统一交县委组织部。
(3)参会人员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述职会议结束后,每个单位推荐1名群众满意干部。
3.进行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其他干部,谈话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单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适当增加)。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以及表现较优秀、较差的科级干部情况。谈话时,可采取口头或投票推荐方式,推选优秀等次人员。
一般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同科级干部评议一并进行的,考核组成员在评议情况汇总表签署姓名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到单位。
4.媒体述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有线电视台进行述职述廉,限制在5分钟。述职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3日,具体时间由县电视台安排(附2:参加媒体述职单位及述职人员名单)。
五、考核等次评定、反馈及结果应用
1.评定考核等次。量化评议结果,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初评考核等次,填写《县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表》。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科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的确定,以《县2011年度一级单位政绩考评意见》为准。
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等次评定,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掌握考核优秀率。科级干部优秀人数控制在本考核组参加考核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以内。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等次确定后,由考核组向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反馈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班子或科级干部民主评议的结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遴选群众满意干部。每个组选出表现优秀的5名科级干部、10名一般干部,作为群众满意干部初步人选。《群众满意干部推荐表》由单位填写,考核组签署意见,县委审定。
5.考核结果运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当年给予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六、相关材料领取和报送要求
1.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2012年度考核手册》。并交考核表格、考核手册等材料费用15元/份。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使用《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非科级干部的公务员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科级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12年1月2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各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待全县考核结果通知下发后,填报《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七、考核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工作,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成员、部分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代表组成。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正确对待考核,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步:职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选拔
1.明确标准。2010年5月,公司了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管理标准,明确了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选拔范围、条件、原则、职数、待遇、选拔程序和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岗位的设置数量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职数设置,进行总量控制。首席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技师和资深技师从公司各专业部门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产生,主要向重点专业领域中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各岗位设置在分部或班组,由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任,其行政管理权纳入所在分部或班组管理。已有行政职务的中层管理及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的选拔,如已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要参加选拔,要求先辞去原有行政职务,再参与选拔。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按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对应岗位薪酬等级的起薪档执行薪酬标准;资深工程师、资深技师按公司综合维修分部主任对应岗位薪酬等级的起薪档执行薪酬标准。
2.申报及测评。公司在2010年9月底完成人力资源整合阶段的竞聘上岗工作后,即开始接受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共有36人次(共29人)分别申报汽机、锅炉、电气、热工、燃料、金属六个专业的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资深工程师、资深技师岗位。其中,申报首席类岗位人员占公司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人数的20.83%,申报资深类岗位人员占公司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技师)人数的13.06%。
2010年12月1日,公司对申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进行了素质测试。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是测试申报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对所申报专业目前的重点、难点等内容的掌握程度。共有28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素质测试(其中1人缺考),35人次均通过了素质测试(28名通过测试人员,其中有7名人员申报了两个岗位)。
3.答辩与评审。为了确保选拔的公正、公平,公司邀请了9名外部专家评委参加评审工作。其中集团公司总部2名专家评委,其他专家评委分别来自华南理工大学、深能源公司、珠江电厂等单位。在汽机、锅炉、电气、热工4个专业的首席类岗位选拔评审时,外聘专家人数达到1/2;在6个资深类专业岗位选拔评审时,每个专业都有2名外聘专家全程参与。经过答辩和评审等程序,共推荐了18名员工作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的推荐人选。
4.考察与决定。公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别对18位被推选人进行了组织考察。2010年12月21日,公司党委对18位申报人的素质测试、答辩、专家评审、专家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进行了研究,同意推荐这18位申报人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或职业技能职务。
5.公示与聘任。在公司党委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和岗位后,将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选拔情况和岗位聘用情况,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经集团公司备案同意后,对拟聘用首席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岗位、首席技师和资深技师的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7天上岗前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统一聘任并颁发证书上岗开始履行职责。
第二步:职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管理
1.月度考核管理及应用。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月度考核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与工作岗位对应的月度绩效考核;另一部分是对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的月度考核。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工作岗位对应的月度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应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的月度考核按照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月度考核结果执行。
公司每月要对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履行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总结,每月2日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要提交包括月度培训授课和指导技术人员或带徒等的履职情况统计表,同时提供与考核内容有关的材料等。公司进行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司网页上对各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月度培训授课情况、指导技术人员或带徒、解决技术问题、和编写技术方案等方面完成情况予以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日常考核管理小组在审阅其月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分析,并按照公司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月度考核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议、打分。按照月度实际得分,对应表1,确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月度考核等级和考核系数。
表1 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月度考核等级和考核系数对应表
等级 首席工程师
首席技师 资深工程师
资深技师 月度考核比例
A(优) 得分≥90 得分≥90 +10%
B(良) 80≤得分
C(合格) 70≤得分
D(基本合格) 60≤得分
E(不合格) 得分〈60 得分〈60 -100%
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月度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中职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月度考核比例合并核算得出。工作业绩优秀的,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予以奖励;工作业绩达不到要求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
2.年度考核及应用。首席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技师和资深技师在聘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时间为被考核对象履职一周年的时间。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月(2011年已实施),统计全年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资深工程师和资深技师岗位人员的年度和期满考核名单,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年度考核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各位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准备年度履职总结和述职报告向考核专业评审小组述职确定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专业评审小组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考核领导小组评分综合汇总得分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90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资深工程师、资深技师当年考核为优秀的,在下一年度(尚在聘任期内)在对应的岗位薪酬等级内提升一档工资。首席工程师或首席技师当年考核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系职务,并不得参与下届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系列职务的竞聘。
第三步:职工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岗位人员的动态管理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的重要性
计划是实施执法检查工作预先拟定的行动指南。其目的就是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它不仅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制定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可操作性的检查计划,有利于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科学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分为年度检查计划、月检查计划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制定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应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明确检查的频率。各单位首先要明确监管的行业、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要有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简明情况表。一般企业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每季度应不少于2次,重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点部位要随时进行检查。计划制定后应告知相关单位以便搞好工作协调与配合。检查计划要区分年度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检查内容需包括检查次数、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参检人员等,要细排到月、到旬、到周、到具体企业,首先安排每月必须进行检查的企业,然后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含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工作),统筹安排每月需要检查的企业。每月工作计划如检查总结、隐患档案要统一装订成册,以备督查和年度考核。
三、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围绕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成都市结合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方法、提出新举措、完善新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改变以往“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核”的状况。把日常考察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成都市党政干部日常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把年度考核、随机考察、专项督查、巡视考察等9项办法作为“规定动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落实。在推行日常考察的过程中,采取“以事代人”的考察方式,注重在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大活动中培养、考察和识别干部。同时,注重不断改进传统考核方式,比如,对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随机考察,随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和考察时间,把考察工作由任前、定期的静态考察,转向经常与定期相结合的动态考察。
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民主。把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一是扩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的参与面,对于不同人数范围内的部门,作不同的规定。二是进一步改进填表方式。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明确规定可以在会场上填写,也可以带回办公室填写,填完以后再投票,使干部群众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保证了干部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民利。三是大力推行“两推一述”。明确规定民主推荐中的得票必须过半才能作为考察对象。如果首次推荐不能过半,实行“两推一述”,即根据第一次会议投票推荐的情况。按适当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确定第二轮推荐的陈述人:陈述人在第一次推荐范围内,陈述个人情况和履职打算后,进行第二轮投票推荐,再根据第二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把综合分析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环节来抓,保证考核评价工作质量。重视各种考核评价资源的充分整合,综合分析行风评议、投资软环境调查、及处理等情况,拓宽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的渠道。不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就日常掌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共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行“差额考察”,明确要求,对新提拔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原则上必须有差额人选,在比较中综合分析干部个体的特质,为“把合适的人选放到合适的岗位”提供依据。坚持把事后集体研究作为必经环节.个别谈话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结合日常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线性分析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体会诊”。
考核评价的目的在于运用,把考用结合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方面,根据日常考察情况果断调整那些平庸无为、执行不力、规避责任、纪律意识淡漠等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先后有18名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被免职,发挥了“能下”机制的惩诫和导向功能;另一方面。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严格执行奖惩标准,即对在年度考核中认定为不称职的.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予以降职或引咎辞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
一、强化帮带措施,促进角色尽快转变。采取乡干部二对一帮带的方式,让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村日常工作,提高大学生村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机关干部担任大学生村官工作“辅导员”,传授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同时,把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业绩考核结果等内容与所在村“两委”的年度计划和年终工作考核捆绑在一起,促使所在村“两委”主动帮助、支持、鼓励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为大学生村官搭建平台。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建立村官培养实施规划,实行“三项制度”。
一是定期工作汇报制度。每日记一次工作日志、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每半年一份调查报告。
二是集中培训制度。定期参加乡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对如何更好地适应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担当起新农村建设重任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三是会议制度。乡要求大学生村干部都要参加所在村的会议和乡干部会议,全面了解村日常工作议程,了解乡整体工作情况。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升综合能力。一是“压担子”。乡党委给予大学生村官安排具体的事务,如在各类材料撰写、文化宣传、远程教育管理等方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进行交任务、压担子,增加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他们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发展。二是异岗锻炼。为增进他们尽快熟悉工作知识,拓宽他们的视野,尽可能多的积累工作经验和方法,更好地做好基层服务。
企业干部管理工作,包括干部录用、考核、奖惩、升降、调动、工资、培训等内容,干部考核,以时间划分,可分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以考核对象划分,可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一般干部考核。这里我谈一下关于干部年度考核的的几点思考。
一、注重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考核人员自身素质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考核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重视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观察、总结方面的能力。首先,考核人员必须是工作能力强、德才表现好、整体素质佳的人员来从事考核工作。其次,考核人员要熟悉基层情况,有一定知识阅历;对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一些重、难点问题有调研、分析的能力等等。另外,务必保持客观公正,目前我们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是以上级考核下级的结果为主要考核依据,这就更需要考核人员对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敬业精神进行客观的、公正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得到被考核人的确认,杜绝考核人的“个人行为”,否则,考核工作难以客观公正。
二、改进考察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进行考察
在年度考核中,不仅要对干部进行正面考核,而且要注重对干部的缺点或不足进行负面考核。在考核中,针对不同的考核内容采取不同的考察方法,要注意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民主考评与领导考评结合起来,实绩考核与素质考核结合起来。在注重全面考核的同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如着重就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或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单项目标考核。
另外,群众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等中介群体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群众公论,对考核对象具有直接评判作用。因此在群众参与这一重要环节上,第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向群众宣传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使他们在考核中愿意说真话,敢于说真话。第二,要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和范围。广开渠道,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进来。
三、明确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分职位考核指标
我们公司中层领导的岗位有生产一线的,有机关处室的,还有后勤辅助的,所以对各个中干的考核要制定分职位考核指标,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但是,首先必须明确某一具体职位究竟应该包括哪些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真正能够反映处于该职位领导的主要特征,即该职位本身的主要特征和担任这一具体职务的领导在履行职责时的现实表现。其次,必须明确这些考核指标的不同标准,实事求是地分出优劣好坏的不同档次,以及各指标间的相互关系和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轻重比例。根据不同岗位的干部其定量考核标准也不相同。科学分解分职位指标,从德、能、勤、绩四大项指标进行要素分解,其中“德”即工作态度可分解成,(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2)拥护和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积极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工作中勇挑重担;(3)拥护、支持和参与公司的各项改革,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改革方案,关心公司的发展,有事业心和责任感;(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5)热心为公司和职工服务,识大局、顾大体,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职工满意。“能”,即工作能力,分解成为(1)模范履职,有开拓精神,计划性强,善于及时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2)能与其他单位、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与沟通,不扯皮不推诿;(3)能解决本单位内部矛盾,解决问题及时,矛盾不上交;(4)工作效率高,能在任务时限内按时、保质完成;(5)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单位或部门的行家里手。“勤”,即工作作风,可分解为(1)经常亲临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体的工作;(2)能主动向主管领导常请示、汇报,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3)能组织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经常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4)经常深入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绩”,即工作业绩,分解为(1)所领导的单位或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公司的改革、建设、发展中走在前列;(2)工作得到公司领导班子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3)所领导的单位、部门职工思想过硬,在公司改革等重大事件中,态度积极,无大的思想波动及对立情绪;(4)所领导的单位或部门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5)坚持节能减排,厉行节约,在创收或节资中取得成绩。当然,根据某一具体职位,对“绩”的要素分解还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四、检验考核质量,提高考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