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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5年以来,中国实际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已经结束了20%以上的快速增长阶段,进入平稳增长时期,一些年度甚至出现较大幅度的负增长,“九五”时期的年均增长速度仅仅达到1.6%的水平(参见表1)。2001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现了14.9%的恢复性增长,预计“十五”时期正增长趋势仍然有可能持续,达到年均5~10%的稳定增长水平。
做出这一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呢?从有利因素来看:一是世界范围的资本活动由于受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影响将会进一步趋于活跃,国际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也为这些资本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手段;二是中国的经济增长及其结构调整对投资、尤其是外国投资的需求将会继续扩大;三是中国加入WTO,市场经济秩序和投资环境将得到根本改善,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及其企业长期战略决策创造了良好预期,而且随着服务贸易领域的逐步开放,外商投资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四是大量农村过剩劳动力和城市国有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导致的失业、下岗,将使中国继续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也将长期存在,从而吸引跨国公司的生产和加工基地继续加快向中国转移的进程;五是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产生,长期积累形成的“三资”企业生产设备和技术也将面临不断更新、改造、扩充的需要,现有企业的增资将继续构成外商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未来时期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不利因素:一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不能排除出现局部区域、甚至世界范围经济衰退的可能性,至少目前以美国经济为首的西方经济尚未表现出强劲的复苏势头,这将严重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二是许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趋势大大加快,区域内投资的增长将远远超过面向区域外的投资,而中国所处的东亚地区已经成为世界上唯一没有形成多边经济共同体的区域,因而面向这一地区的投资和本区域内部投资自由化的进程有所放慢;三是世界各国吸引外国投资的竞争将明显加剧,不仅发达国家会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手段完善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等优势,加快吸收购并方式直接投资的速度,而且发展中国家也会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通过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市场开放换取外国的技术和资本。这将为中国吸收外资带来巨大竞争压力;四是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外资优惠政策的逐步清理、取消,外商投资的收益预期将明显回落;五是目前年度中国经济总量和新增外商投资总量都已经达到相当高的规模,相应的增长速度将会表现出明显的递减趋势。总之,吸收外资快速增长的历史时期已经基本结束,今后将进入稳定增长的阶段。
尽管从存量的角度来看,由于“三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大大提高,“三资”经济的增长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继续保持上升势头。但是从新增流量的角度来看,“十五”时期利用外资的增长将难以达到过去20年间的平均增长水平。由此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是“十五”时期新增外商直接投资总量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与前20年相比将有所下降;二是为了保持利用外资增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必须通过优化产业分布结构来提高经济整体的产出效率,弥补总量增长趋缓的不利影响。这实际上意味着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必须由注重总量增长效应向注重结构升级效应转变。根据吸收外资的产业结构提升效应的实证分析结果,外商投资带动了整体经济劳动生产率和资本装备程度的提高,但是这主要依赖于外商投资本身的资本装备优势来实现,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性因素的作用反而是下降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如何利用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
从经济增长对不同产业的影响来看,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消费和投资需求将继续保持比较高的增长势头,各种产业部门在社会总需求增长中所受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异。在投入产出分析中主要通过计算感应度系数,反映不同产业部门的影响程度,系数值越高,说明该部门为了满足总需求增长而应该增加产出数量,并将这样的部门称之为后关联产业。促进后关联产业发展一般是供给政策的重点,目的在于为经济发展提供配套和基础条件。根据中国1997年投入产出表的计算结果,商业部门的感应度系数最高,其次是种植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钢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业、其他普通机械制造业、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煤炭采选业、其他化学产品制造业、石油开采、棉纺织、造纸、塑料、汽车工业、电气、电子元件制造业、金融业等。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经济增长对这些领域需求的增长速度将快于其他产业部门,相应的外商投资需求增长也将快于其他部门。感应强度比较高的产业主要是基础原材料和配套产业,通过利用外资加快这些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为加工工业发展提供足够的配套产品,延长产业链条。
二、进入中国的服务业投资增长将快于工业部门
按照加入WTO所做出的承诺,中国将会在“十五”时期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其中如金融保险、批发零售商业、对外贸易、电信、运输和技术服务等领域,中国现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远远低于国外同行业企业,将会有大量企业通过与外国跨国公司建立战略同盟提高自身竞争力,不同行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消费者对相关服务的质量、多样性和广泛性也会产生新的要求,与这些要求相适应,对外商服务业投资的需求必然会大量增加。其次,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所不同,投资是直接进入对方国内市场的主要方式,因此,中国服务市场的巨大规模对于外国服务业企业具有非常强烈的吸引力。再次,服务业、尤其是消费服务业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服务业规模有利于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减轻中国长期存在的巨大就业压力,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是中国未来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这种政策导向及其相应的鼓励性措施也将产生对第三产业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从国际背景来看,目前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之一,发达国家服务业转移趋势有所加快,流向发展中国家的部分也会明显增加。
根据以上分析,“十五”时期中国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将有望实现比较高的增长速度,由于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电信服务、商业、运输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陆续取消,这些行业的外资增长速度将明显快于包括工业部门在内的其他行业。初步估计,同时期外商服务业投资的年均增长速度可能达到10~15%的平均水平,新增第三产业外商投资占全部外商投资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这将大大改善中国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有利于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目前已经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对产业结构变化的预期是什么呢?一项针对136家欧盟在华投资企业进行的调查(2001年6~8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136家欧盟国家在华投资企业,通过访问、座谈和问卷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已在2001年9月8日于中国厦门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参见《欧盟中小企业对华投资发展研究报告》)结果显示,后欧盟企业的对华投资产业结构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变化。第一,接受调查的企业认为,欧盟企业最有可能选择的行业首先是制造业,这一结果与迄今为止的投资产业结构中制造业比重最高的特点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考虑到目前已经投资的企业中制造业占80.7%、而回答今后将选择制造业的企业比重仅有66.2%这一因素,可以认为未来时期欧盟企业对华投资中制造业投资的比重将会明显下降。第二,现有企业中,邮电通讯、交通运输业的比重仅有3%,但是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将会选择该行业进行投资的企业高达57.4%,排在第二位,可见与电信服务和交通运输有关的服务业投资将出现快速增长,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也会明显提高。第三,金融保险业目前的外商投资在地域、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限制,迄今为止对该行业投资的欧盟企业微乎其微,但是在接受调查企业中47.1%的企业认为,今后欧盟企业的金融保险业投资将成为优先选择的领域之一,仅次于制造业、邮电通讯运输业居第三位。第四,除了上述行业之外,电力、煤气生产供应、商业批发零售等行业的投资也可能出现较快增长,比重有所上升。
由于此项调查涉及企业数量比较多,涉及国家范围广泛,接受调查企业的产业分布、投资方式、地区构成等均与外资总体结构相接近,因此可以认为样本具有比较强的代表性,调查结果反映了发达国家企业对华直接投资产业结构未来趋向的一般性特点。
表2欧盟企业今后增加对华投资可能选择的行业
注:问卷问题:您认为今后欧盟企业对华投资将会选择那些行业?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课题组《欧盟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报告》2001年9月。
利用投入产出表分析的结果表明,在第三产业中,商业饮食、邮电运输、金融业、公用事业及居民服务业的后关联性最强,也就是说,对这些产业的需求增长受总需求增长的拉动效果较为明显。因此,“十五”时期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对这些服务业的需求增长会超过其他服务业的平均水平。通过吸收外资,提高这些行业的总体规模和服务水平,有利于适应经济增长和和市场消费增长的要求、并产生良性循环效果,带动社会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应当成为重点发展的领域。
三、劳动密集型工业行业将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有望加快
根据行业偏向度分析,外商直接投资的行业选择与劳动密集型程度、资产产出效率、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假定在未来投资决策中,对行业投资的预期,以目前各制造业行业的全部企业平均水平为主要依据,那么根据外商投资不同的利益目标,选择投资领域的趋向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主要注重利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外商,对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非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较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比较大。以提高资产产出效率为投资指向的外商,对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制品业、服装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电气机械、办公机械、纺织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的投资趋向很强,向这些领域投资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以回避税负为主要目标的外商,对税负水平比较低的行业具有比较高的投资趋向,这些行业包括皮革毛皮制品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等。但是,如前所述,外商投资预期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如果对上述因素综合评价,可以得到表3中所列结果。
表3按照外商投资趋向分类的工业行业
注:分类是对资产产出效率、劳动密集型和平均税负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得到的,其中在计算3个因素平均评价指标时,按照各自与外资行业偏向指数的等级相关系数确定了不同权数。
第一,服装、家具制造业、文教体育用品、皮革毛皮制品业、其他制造业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将是外资投资预期和偏向程度较高的领域。
第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办公机械、电气机械等虽然资本装备程度比较高,但是由于资本产出规模明显、税负水平较低等原因,有可能继续成为外商投资相对集中的领域。实际上,这些行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领域。
第三,今后外商投资相对较少的行业主要由三类构成:一是电力供应、蒸汽与热水、煤气生产与供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将长期由国有经济占主导的自然垄断行业;二是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采选业等资本产出效率较低、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三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饮料制造业等市场相对饱和、资本产出效率不够明显或者税负水平比较高的行业。
应当注意到,近几年来,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资本含量有所提高。这对于中国吸收外资的技术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能够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扶持,这种趋势有望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扩大。
四、发达国家制造业今后产业转移的可能趋势——来自日本大型企业的调查结果
日本是中国吸收外资的重要来源地之一,日本的经济结构调整将对面向中国的产业转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根据日本国际合作银行对792家在国外设有法人公司的日本制造业企业所进行的问卷调查(资料来源:日本国际合作银行“2001年海外直接投资问卷调查(第13次)”,2001年11月13日),71.6%的企业提出今后3年将继续加强和扩大海外业务(海外业务除了包括在当地投资企业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等活动之外,还包括委托生产、收购等),而提出“维持现”或者“缩小、撤退”的企业仅分别占28.0%和0.4%。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比重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7.1个百分点之多,可见日本企业的对外产业转移今后将以较快的增长速度继续扩大。其中82%的企业认为中国是最有前途的产业转移对象国(可重复选择),比2000年调查结果提高13个百分点,已经连续4年居各国(地区)之首,此外,今后3年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企业中76.3的企业回答将扩大在中国的业务,比2000年度调查结果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参见表4)。因此,今后中国将成为日本包括直接投资在内的产业转移的主要目的地。
从不同产业的投资趋向来看,在日本的主要行业中,汽车工业生产企业计划3年内扩大和加强海外业务的比重最高,达到90%,其次是一般机械(74.5%)、电气机械、电子设备(72.3%)、化学工业(70%)等。与2000年调查结果相比,这些产业计划扩大投资的企业比重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其中汽车工业提高了23.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一般机械(29.8)纤(28.0)、食品(30.4)的百分点上升幅度也比较大,表明这些行业的投资有可能出现新的增长势头。
表4今后3年日本企业计划扩大海外业务的主要目的地
资料来源:日本国际合作银行《2001年度海外直接投资问卷调查(第13次)》,2001年11月13日。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投资领域;投资环境;投资贡献
一、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及特点
(一)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现状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1980年兴办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起,目前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9153个,总投资371.60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2l1.8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9.6亿美元。外商投资成为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二)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特点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起了很大的作用,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投资规模:外商实际投资稳步增长,尤其是2000年开始,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呈现新一轮大发展的态势。大项目投资又有新突破,2004年l—9月份新批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17项。(2)投资方式:已由中外合资经营为主转向以外商独资经营为主。2003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合资项目520个,合作项目14个,外商独资项目达到674个。(3)资金投向:外商投资行业集中度仍然较高,但产业结构有所优化。第二产业吸引了绝大多数的实际外资。200年宁波外商投资项目共1209个,其中第一、第二产业为1154个,第三产业为45个。与此同时,外商投资可持续发展理念日趋显现。(4)资金来源:以亚洲国家和地区为主,近两年,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增幅明显。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欧洲的德国、英国,北美的美国、加拿大等,增长较快。(5)地区分布:南北差距比较明显。鄞州、余姚、慈溪、北仑、镇海等县(市)、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要大于南区的奉化、宁海、象山。(6)引资方式:重新整合、利用民企的闲置厂房和土地资源正成为宁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宁波民营经济发展快、竞争力强,借助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市场机制和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可以提升产业层次,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而民企的不断壮大,产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稳固,也可以吸引境外企业与民企合资合作,这是“双赢”。
二、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苏州的比较
(一)总量比较
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总量上与苏州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03年宁波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7.3亿美元,虽然在长三角16个城市中排名第五,但与排名第一的苏州的68.05亿美元相比,差距达近51亿美元之大。1998年到2003年6年苏州累计合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为1616.9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达232.22亿美元,而宁波这两项指标则分别只有96.5亿美元和53.55亿美元,不及苏州2003年一年的合同及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可以看出与苏州相比,不管是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还是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宁波总量偏低。
(二)外商直接投资构成、投向比较
无论是苏州还是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以亚洲国家和地区为主,欧美国家为辅。以2003年为例,在两地投资处于前十位的国家或地区,有七个国家或地区相同,说明两地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地结构单一,外商直接投资来源过度集中。同时宁波和苏州的外商直接投资投向也较为一致,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
(三)外商直接投资的幅射影响、带动力比较
从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的贡献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在缓解两地建设资金短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经济的参与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宁波与苏州相比,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宁波市经济的贡献度还不高,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还不大。一在涉外税收占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上,1997年以前,两地比重差不多,但1997年以后,无论是在绝对值上还是在比重上,苏州都高于宁波。二在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上,宁波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徘徊在15%左右,2003年也只是17.17%,而苏州这几年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在45%左右,说明宁波投资增长中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明显不如苏州。三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比莺上,宁波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比重偏低,长期徘徊在30%左右,而苏州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出口的比重从1996年开始就达到60%以上,2003年更是达到86.3%。这说明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发展外贸的拉动作用也明显不如苏州。四在三资企业从业人数上,从三资企业从业人员在城镇从业人数中的比重来看,宁波和苏州两地的比重差不多,近几年都在40%左右,这说明两地通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带动就业的作用都差不多。
三、宁波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面临的困难
宁波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相对落后,这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和错综复杂的主、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
对利用外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全局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政策措施不力。长期以来,宁波对利用外资的作用的认识主要停留在解决建设资金不足这一点上,而对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出口创汇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认识不足。不仅领导重视程度明显偏弱,而且支持、鼓励利用外资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少,与周边省市相比,往往落后一个节拍。
(二)配套条件不够强
宁波生产力布局比较分散,生产要素积聚程度较低。外资项目,特别是一些大项目的进入,一般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是当地有没有大量的可用人才,信息是否灵通,企业配套资金能否保证,相关行业是否发达,市场潜力和辐射能力有多大等等生产要素供给方面的问题。而宁波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工业布局呈现“低、小、散”的状况,产业层次低,企业规模小,地区布局分散。1988年财政体制改革后,浙江实行了“省管县”的财政体制。这种体制虽可调动各县的积极性,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加剧了生产力布局的分散局面,各县(市)产业结构雷同、低层次竞争,不利十生产要素集聚。加上全省城市化进程慢,小城镇数量过多、布局分散、规模偏小。如20万人口以上的大中城市,广东有31个,山东有27个,江苏有22个,浙江仅有8个。这样,必然造成浙江工业企业布局重复雷同、生产配套半径过大、生产成本过高,不利于质量的控制和要素的集聚,一些大型外商投资项目难以落户。
(三)工作体制不够顺
宁波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翼,包含在上海经济圈范围内,但是长期以来没有做好接轨上海的文章。全市的外商直接投资工作机构不够稳定,专业招商队伍力量不足;管理体制不够统一,项目管理、招商工作、外企管理都比较分散;招商水平还不高,招商引资的成本较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招商网络不够健全,招商方法不够灵活,大项目批准难,公关手段少,变通方法少。
(四)投资环境不够优
有关政策的科学性不够,透明度、稳定性不高,可操作性不强,政策编纂不及时,优惠政策承诺随意性过大;法律制度还难以满足外商对投资保障的心理要求,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不力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外商的税外乱收费现象仍时有发生,涉及外商的经济纠纷发生频繁,外商投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增多。
在服务机构建设上,除宁波开发区、保税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各级开发区都没有建立完整的投资服务机构,市里虽然成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但服务、协调的制约很大。各地重招商、轻服务,不能为外商提供咨询、注册、建设、经营全过程、全方位专家式服务。服务工作不够深,服务效率不够高。
(五)舆论宣传效果不够明显
与沿海其它省市相比,广东的招商重点为港澳,福建为台湾,上海为欧美大公司,江苏为新加坡,山东为日本、韩国,目标均比较明确。而宁波始终没有在招商的重点国别上有明确的定位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部分招商队伍走马观花,打一枪换个地方,钱花了不少,效果却寥寥。在招商项目准备方面,宣传资料十分简单,引不起外商的注意;项目资料也难以集中。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和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原因,符合浙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喊了多年始终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国家级新闻媒体对宁波的宣传力度与大连、青岛、苏州等城市比相去甚远,宁波主要媒体很少有外语节目或宣传国外先进技术信息的专门栏目。
四、宁波扩大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对策建议
(一)宽领域有重点地利用国际资本。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投向传统农业改造、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农产品加工、水产品养殖加工等特色农业领域;重点吸引外商资金投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石化、纺织、服装等五大标志性产业,交通运输设备、先进装备制造、新型金属材料及制品、造纸业及纸制品、家用电器及设备、食品arms0造等六大成长性产业;抓住我国开放服务业的契机,加大科研服务、管理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金融租赁、教育培训、文化传媒等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和房地产、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新兴服务产业领域的引资力度。
(二)做好跨国大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目前宁波的企业建设中,港澳台中小企业存量投资已经很大,今后引进国际资本的重点应放在跨国大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上,争取更多国家的大公司、大集团来投资设厂,并促进已投资跨国公司积极增资扩股。要制定更为完善合理的激励政策,促进国外高技术企业来投资,以提升宁波的工业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优势。
(三)加快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政府应提供优惠政策,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对能够提供关键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减税和利息补贴支持,加速折旧,优先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等,来鼓励国外大公司、大集团转让先进技术。通过实施企业R&D退税补贴,提高财政科技投资支出比重,优先提供土地、建筑、运输、电力等政策措施,鼓励国外大公司、大集团在宁波设立R&D机构或基地。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购并
1我国经济增长的战略意义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一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进出口需求3个要素,通常可用公式表示为GNP=C+I+(X-M)。外商直接投资加大了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我国国内总投资的一部分,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从而实现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有力推进。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的广泛影响表现在,他通过对生产活动的介入,实现了工业总产值及税收收入的增长、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劳动就业机会的创造。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证明,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长期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
2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面临的新格局
2.1跨国购并成为主导形式
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大规模的跨国购并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并对流入发展中国家的资本产生了分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资本流动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经济日益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以强化市场地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的国际购并异常活跃、迭起。跨国购并已成为全球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世界购并活动不仅在数量上有大幅度增加,而且在购并规模上也创造新高。但是大规模的企业购并活动,将近90%都在欧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如2007年发达国家之间的跨国购并规模达到近2万亿美元。由于发达国家之间的跨国购并已成为全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化,从而直接影响到这些国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形式。
2.2服务领域投资比重显著提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跨国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制造业领域,如汽车、电子、医药、化工等行业,其主要目的是利用当地劳动力和资源等生产要素,回避贸易壁垒进入当地市场。但是,近几年内,服务业的跨国投资呈快速增长势头,占投资总额比重已经达到一半以上。其主要原因为:①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各国的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的步伐加速;②金融、保险、电信、商业流通等服务业的跨国购并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力量,传统制造业的购并主要借助于股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形式,对服务贸易的依赖程度显著增强;③信息技术革命和新经济导致与信息服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引发了电信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和商业流通的革命,服务业的跨国资产重组与技术交易趋于活跃。服务业跨国投资的比重上升的倾向,不仅在发达国家之间,而且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也表现明显。
2.3国际引资竞争进一步加剧
亚洲各国从1998年开始大幅度的调整了本国吸引国外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如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外商投资领域和项目审批权限;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开放债券、股票和短期资金市场,鼓励外商兼并国内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完善服务体系等。正是由于上述这些积极的措施,以及亚洲各国经济的逐步复苏,货币贬值后价格、成本等比较优势得到了迅速释放。总体上看,发展中国家为了争取从国际资本流动之中分享更多的份额,在结构调整和适应资本流动政策与制度调整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相互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3进一步引进外商投资的政策建议
本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离不开外商直接投资的巨大带动作用。但是,外商直接投资是否能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增长,与该国能否制定恰当的外商投资政策,并适时加以调整有着很大关系。我国将继续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政策,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为此,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可能变化,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以下几点的重要性:
3.1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投资环境
我们必须坚持把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投资环境作为利用外商投资战略的重点。根据实际需要出发,我国应该做到进一步修改贸易与投资制度和政策,如取消非关税贸易壁垒、对外国投资的内耗比例和外汇平衡规定,对国内采购的优先原则等;建立和完善与国内市场开放以及贸易投资活动市场化进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如利率、汇率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外经贸行业协调体制、市场规范管理、金融服务体系、中介组织、信息与咨询机构、法律援助和贸易保险制度;充分利用多边框架下能够享有的制度与政策自主安排空间,构筑有效的产业保护和经济安全体系。通过这方面的制度调整将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行为,对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长期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2创新引资方式
国际经验表明,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和跨越式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而方式创新是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再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领域同样如此,引资制度与方式的多样化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从国际资本市场分享更多份额的重要手段。面对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和日趋激烈的引资竞争,传统的制度方式已经进一步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质量形成制约作用,有必要从创新入手,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提供更多的空间。
首先,创新需要从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开始。目前的紧迫课题是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领域的准入限制,有步骤的开放金融、保险、电信、外贸、商业、旅游以及会计、法律服务等行业。允许在这些领域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企业,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其次,观念更新是制度与方式创新的基础和内容之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很多方面都存在观念更新的必要性。
3.3配合结构调整战略
随着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推进,我国贸易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受到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国内以信息技术产业为先导产业机构高度化发展以及高科技领域外商投资的带动,机电等高科技产品的竞争力将继续提高,并成为出口增长的增长点,从而将明显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另一方面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以纺织品为代表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又会大量增加,并带动相关产业的扩张,从而将会重新提升传统产业的比重,与经济结构调整的长期目标相左。
因此,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充分发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结构调整战略的配合作用:①改善体制环境,营造适合于高科技创业型企业发展和外商投资的政策、市场空间;②通过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知识水平,提升劳动要素与高技术产业资本的结合能力,激发传统产业对高新技术装备的市场需求;③在多边规则允许的限度内,对不同商品和产业实行有所区别的贸易和外商投资政策,对有利于结构升级的商品出口和外商投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④完善企业走出去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鼓励更多的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进行战略联盟和资产结合,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生产和资源配置,带动国内产品、技术、劳动力与服务的输出,促进跨国企业的对华投资;⑤积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西进”,因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差距造成地区经济差异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参考文献
1张卓元.中国改革开放经验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2俞毅.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证.国际经济合作,2004(9)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的现状与趋势
(一)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由于进入中国零售业的外资企业大都资金充足、实力雄厚,所以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1.从数量上看:迄今为止,国际上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2/3进入中国。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中国零售业白皮书》披露,到2001年底,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已发展到362家,其中110家法人单位,252家活动单位。港澳台投资零售企业有100家法人企业,134家活动单位。
2.从销售额上看:2001年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额占中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零售业总额的5.29%,占中国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的1.46%。在外商投资零售业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外资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该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和8.9%。
3.从采购额上看: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纷纷将全球采购中心移至中国内地,中国已成为国际零售业的重要采购基地。如沃尔玛每年有100多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沃尔玛出售。2001年沃尔玛的直接采购额超过100亿美元,家乐福为35亿美元,麦德龙则达到50亿元人民币。采购额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
(二)投资区位选择
1.宏观的地域选择: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开放区域已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有巩固现有零售市场并逐步向中西部发展扩张的势头。
2.微观的店址选择:在国外零售业被称作是“选址的产业”,店址选择的好坏直接影响销售额和利润。外资零售企业普遍重视选址,遵循着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多是经过严格的论证,利用GIS系统,对商圈周围的人口信息、消费水平进行集成。
(三)投资业态选择
目前外商在中国零售市场避开了已出现过度竞争的百货店和中国式的食品超市,所经营的零售业态形式主要为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和会员店。大型综合超市同时具备了食品超市和百货店的双重功能,能够为大众提供更多选择、更低价位、更优质量的商品。到2001年底,家乐福已在中国开设了27家店,沃尔玛已开设了19家店,麦德龙已开设了15家店,继OK店之后,7-11便利店也拿到中国第一张外资连锁便利店经营牌照。
(四)外资进入我国的策略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主要采取合资、自行开设新店、给予特许权和并购四种策略。这些零售巨头在决定采用何种战略之前,通常会对这个市场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进入障碍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做出选择,而且这四种策略常常混合使用。
此外,外资为了避免中央政府繁琐的审批程序,部分选择了各种渠道。如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的企业。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提供专用品牌等等。
二、问题及其成因
外国零售企业在管理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诸多方面优势明显。它们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使管理成本大大降低;通过全球采购,得到供应商的折扣和返佣;通过高薪或其他手段挖走中国零售企业的优秀人才,抢占中国市场。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态和地域过于集中,导致商业网点的地域性分布严重不合理。根据国家经贸委内贸局最近对全国27个城市零售业所做的调查显示,目前,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和超市中,外资企业零售额的比重已达到23%,在百货店中外资所占的比重为6%。外资零售企业绝大多数都避开了已过度竞争的百货商店,而选择位于高端的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型综合超市,并且近80%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中在东部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其周围的大,中、小零售企业的销售额有不同程度的冲击。
2.地方越权审批严重,部分外商违规开店,经营。虽然中国自1992年零售业才有步骤地对外开放,但各外商投资企业已采用各种途径进入了中国市场。全国各地政府为吸引外资,致使全国有2/3的城市出现了违规审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近300家。例如:2001年家乐福未获中国政府批准,独自在全国各地开设超市27家,这违反了我国有关外资企业的规定,家乐福被要求停业整顿。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的股权不得超过65%。而家乐福1家沈阳分店、2家大连分店却拥有100%的股权。2002年6月份,家乐福被勒令将其全资拥有的三家东北超市至少35%的股权出售给两家中国公司。
3.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流通主渠道的控制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外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流通利润,更是为了能够任意销售合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商品,进而能够销售其国外母公司生产的商品,能够销售国外其他公司生产的商品。大型综合超市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它往往占据有利地形,拥有巨大的人流,具备一个相对完善的物流系统和销售网络,对商品的成功展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对想依靠大型综合超市占领市场或走出国门的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外资零售企业牢牢掌握淘汰供应商的大权,通过大量的采购,迫使我国的供应商提供“物美价廉”的超低价商品,使我国的生产企业靠极低的利润惨淡经营。而且一旦外商控制我国的分销领域,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会沦为外商的加工车间,只能赚取少量的加工利润,很难再大造民族自身品牌。
(二)问题的成因
1.投资国本国零售市场的过度饱和或过度竞争。零售业同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西方发达国家的零售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并且近年来随着国内并购活动的频繁,零售业的集中度也相对提高了,人工成本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零售企业的增长停滞或较为缓慢。而所有这些都促使外国零售商主动开拓全球市场。我国零售市场的逐步开放,为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提供了条件。
2.中国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我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足够的人口规模和良好的经济前景,促使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购买力的提高,使我国零售市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又因为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劳动力成本低下,外商更愿意分享我国的制造业优势。
3.竞争优势明显。在经营规模方面,外资在中国的单店投资额达到3亿多美元,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在中国的单店平均建筑面积达9.455万平方米,大大地高于我国零售企业的水平;在商品零售价格上,外资零售企业多采用低价策略,这对收入不高的中国消费者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在品牌经营方面,许多外资零售企业经过长期发展,正经营管理,服务、企业定位和购物环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特点,他们早已被世界各国的消费者认可,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家乐福集团是欧洲最大、全球第二的零售商,它们在世界31个国家拥有9200多家连锁店,去年的销售额达到780亿欧元。从1995年开始,家乐福相继在我国的16个城市开设了28家大型综合超市,并在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大连等11个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全球采购基地。
三、规范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对策
(一)按照国际惯例,渐进开放零售市场
对中国零售市场规范和完善并不意味着国家力图保护民族零售业,限制对外开放。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培育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发展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是我国零售业的长期目标。
1.集中审批权。随着零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有效监控的条件下逐步下放审批权。消除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渠道审批引进外资的混乱现象,保证中央政府对零售业的开放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促进全国零售市场的均衡发展。
2.加强对外资零售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提高引资标准,让那些具有资本、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零售企业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注重外资企业业态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做好外资零售企业可能并购我国上市商业零售企业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准入规则,并对违规进入的外资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查处。对提前违规进入的外资零售企业要停止其再开新店,直到其现有违规店数量达到原定批准数量后才能再开新店。
3.逐步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中国有关主管部门要在短短的保护期内,努力加快创造均衡的竞争环境,这是中国流通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国家应该在宏观政策层面,对开放服务贸易持理性态度,缩小内外资企业在优惠政策上的差异,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市场准入制度,以避免浪费资源,重复建设
1.根据国际惯例,地方政府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颁布一些地方法规。各地政府应把商业网点的建立纳入到城市规划中进行综合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听证会,根据周围已存在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零售业态的结构,当地居民的人口和收入状况实际等情况,对零售企业(含外资零售企业)是否设立,新建建筑物的外观、面积、高度是否合理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于外资进入的新的流通领域,应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促进零售业的规范发展。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必须加快研究制定。
3.利用外资,优化我国零售市场的总体布局。鼓励外资零售企业到我国中西部投资,尽量改善我国零售市场东西部差距巨大的布局结构。
「参考文献
[1]刘小燕。《服务贸易总协定》与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J].国际贸易问题,1999,(10)。
[2]麦克尔。利维,巴顿A.韦茨。零售管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8.
三次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将大幅增加,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部门,对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很低,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相对偏低。在外商协议投资中,1979一1990年,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3%,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2.9%,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6.8%;1991一1998年,外商对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上升为65.4%,其中工业的比重高达62.4%,而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为1.7%,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也降低为32.9%。在外商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第二产业的比重高达70.4%,其中工业的投资比重高达66.6%,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有1.4%,第三产业的比重也只有28.2%.在1998年底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4.1%,其中工业的比重为61.3%,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只为1.5%,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4.4%。显然,外商投资结构向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倾斜的特征很突出。
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性倾斜,与我国产业的对外开放度有关。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第三产业开放领域的扩大,外商对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将增长较快,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而对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投资比重将相应下降,从而引起三次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十五”期间将明显地表现出来。
从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看,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自80年代以来迅速上升,第三产业的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的存量和流量中的比重由70年代的不足30%提高到90年代以来的50%~60%。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大体稳定在20%,第二产业的投资比重由70年代的55%以上下降为90年代以来的不够50%,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由低于25%上升到高于30%。也就是说,与全球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一样,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第三产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率大幅度高于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外资增长率也高于第二产业,其中工业或制造业的外资比重和相对增长率都明显降低。可见,我国第三产业外商投资比重上升而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外商投资比重下降的发展态势,也是符合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变动趋势的。
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的现状看,90年代以来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比重升幅过大,第三产业的实际比重不合理下降,使结构偏差变得突出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大影响。产业结构偏差的加深,与外商投资过多地向工业部门倾斜有一定关系。“十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是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提高其比重,相应地降低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比重。从这个角度看,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变动态势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是一致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的推进。
工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引资上升,制造业引资比重相应下降;原料工业引资上升,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技术密集的加工业引资上升,一般加工业引资比重下降至今为止,外商对我国工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对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电力、煤气和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比重很低。1996-1998年,在外商对工业的协议投资中,制造业的平均比重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9%和9.1%;在外商对工业的实际投资中,1997-1998年,制造业的比重也为88.9%,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分别为2.5%和8.7%;在1998年末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制造业的比重为93.3%,采掘业和电气水部门的比重只有0.9%和5.9%。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十五”期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采掘业的电气水部门的直接投资,对这两个领域的投资比重将逐步上升,相应地,对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将有所下降。
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至今主要分布在加工工业,对原料工业的投资至今相对较少。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数据看,从1993年到1998年,外资工业占轻加工业的增加值比重和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分别由13.3%和13.0%,上升到29.0%和33.1%,占重加工业的比重分别由9.9%和9.7%上升到27.0%和29.2%;而占原料工业的同样比重只由0.3%和3.1%上升为10.2%和9.6%.可见,外资工业对我国加工工业的投资和影响远远大于原料工业。加入WTO之后,外商对原料工业的投资比重会较快上升,影响将明显增大,从而引起对加工工业与原料工业的投资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变化。
外商企业在制造业的投资中,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深加工行业占有较高比重,但同时在一些一般性加工工业的比重也较高。一般来说,外资工业中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多数为国外跨国公司或大型企业的投资,而一般加工工业则大部分为港澳台的中小企业所投资。加入WTO之后,大型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将较快增长,其投资比重将持续上升,同时外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也将获得较好的条件,因而会导致外商对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的迅速增长及其比重的较大幅度提高,相应地,外商对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
外商对采掘业、电气水部门、原料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将对这些技术水平、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较低的产业以及其中的民族工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同时有利于促进包括多数民族工业在内的整个行业较快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外商对技术密集型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上升和对一般性加工工业投资比重的下降,符合我国工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要求,将对我国工业结构升级的进程起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三产业引资结构的变化及效应: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引资比重下降,其他许多亟待发展的服务业引资上升
目前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次是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而对其他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投资比重很低,投资的结构性倾斜十分突出。在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比重80年代为60%左右,90年代以来上升到约70%;从外商对第三产业的实际投资看,1998年房地产业占47.4%,社会服务业占21.9%。在1998年底登记注册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注册资本中房地产业占了53.6%,社会服务业占了18.9%.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高度倾斜,与我国第三产业内部对外开放度的差别有很大关系,除了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以及商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之外,其他的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目前的对外开放度仍较低。随着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外商将较大幅度增加对目前投资比重很低的多数第三产业部门的直接投资;一些重要的服务业部门的外商投资比重在“十五”期间将明显上升,相应地,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投资比重会逐步下降。也就是说,在加入WTO之后的5年左右时间内,外商对我国第三产业直接投资的结构过度倾斜的状况会明显改变。
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变化,将产生以下效应:
第一,改变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可以减少由此带来的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周期性波动。外商直接投资过度集中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导致了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比重的较大波动。在我国经济扩张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高度扩张,往往导致整个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在我国经济紧缩时期,外商对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直接投资迅速收缩,则导致第三产业的外商投资比重大幅度降低。例如,在外商协议投资中,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由1991年(治理整顿时期)的12.6%上升为1993年(经济高速扩张时期)的39.3%,就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由16.7%提高到49.5%,而到1996年(经济紧缩之后),房地产业和一般服务业的比重降低为17.5%,则使外商对第三产业的投资比重下降到26.8%.而在第三产业外商投资结构的过度倾斜逐步改变之后,外商对第三产业投资的周期性波动会明显减小,由此带来的对整个外商直接投资以及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也会相应下降。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决策企业物流建设
2008年5月1日,杭州湾跨海大桥正式开通,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的梅山岛保税港区也已被国务院批准成立,进入建设阶段,这对宁波市招商引资工作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笔者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接触过许多来宁波开发区投资的外商,通过与他们交流,了解了外商投资决策的程序和影响决策的因素,认识到外商在投资过程中,对物流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加深了对物流的理解,笔者认为在当前企业成本上升、美元持续贬值的经营环境下,只有提高物流管理水平,才可能增加企业竞争力,提高利润。本文拟结合宁波市招商引资重地——北仑区的实际情况谈谈加快企业物流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提高企业物流管理水平的途径。
一、物流是第三利润源泉
1.物流的概念
物流(PhysicalDistribution)一词源于国外,最早出现于美国,1915年阿奇·萧在《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一书中就提到物流一词,并指出“物流是与创造需求不同的一个问题”。现在欧美国家把物流称作Logistics的多于称作PhysicalDistribution的。Logistics包含生产领域的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搬运与厂内物流和流通过程中的物流或销售物流即PhysicalDistribution,可见其外延更为广泛。物流可以定义为“是指物质实体从供应者向需求者的物理移动,它由一系列创造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的经济活动组成,包括运输、保管、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及物流信息处理等多项基本活动,是这些活动的统一”。
2.企业物流
物流的分类方法包括宏观物流和微观物流、社会物流和企业物流及国际物流和区域物流等。
企业物流是从企业角度上研究与之有关的物流活动,是具体的、微观的物流活动的典型领域。可以区分为以下具体的物流活动:
(1)企业生产物流:企业生产物流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的物流活动,实际上已构成了生产工艺过程的一部分。企业生产过程的物流大体为:原料、零部件、燃料等辅助材料从企业仓库或企业的“门口”开始,进入到生产线的开始端,再进一步随生产加工过程一个一个环节地流,在流的过程中,本身被加工,同时产生一些废料、余料,直到生产加工终结,再流至产成品仓库,便终结了企业生产物流过程。
(2)企业供应物流
企业为保证本身生产的节奏,不断组织原材料、零部件、燃料、辅助材料供应的物流活动,这种物流活动对企业生产的正常、高效进行起着重大作用。
(3)企业销售物流
企业销售物流是企业为保证本身的经营效益,不断进行销售活动,将产品所有权转给顾客的物流活动。
(4)企业废弃物回收物流
企业在生产、供应、销售的活动中总会产生各种边角余料和废料,这些东西的回收是需要伴随物流活动的,回收物品处理不当,往往会影响整个生产环境,甚至影响产品质量,也会占用很大空间,造成浪费。
3.物流是“第三利润泉”
我们曾接触过这样一个项目,计划把位于加拿大和美国交界的阿拉斯加冰川水通过30万吨散装货轮运到中国,通过管道分装,再通过装瓶灌装送至市场。这个项目是否可行的关键就是物流,可以说,物流成本对这个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许多投资项目能否在中国成功落户与这个例子一样,关键取决于物流效率。在今天的国际工商业界,降低物流供应链的成本已经成为经营管理的首选重点。物流领域已成为继降低资源(人工和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通过扩大市场销售获取更多利润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泉”。
二、北仑区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尽管我国物流业近几年有了较快发展,许多企业也对物流管理有了一些认识,但通过对北仑区内的内、外资企业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一些外资企业,已经导入准时制生产方式,物流效率较高,对物流理念的理解比较深入,在仓库设置、物品存放、运输等各环节,都有具体设计规划、标识,实施也比较到位。而一些民营企业与这些外资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面在下面几个方面:
1.物流理念认识不足
企业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重工艺轻物流,对现代物流对新经济时代中企业生产营销的巨大支撑作用和“第三利润源泉”的潜在能力缺乏应有的认识,墨守成规,缺乏物流革新精神。
2.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不合理、不科学
企业的计划、采购、供应、存储、运输等物流活动分属于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和各物流环节因没有统一管理,只对上级负责、容易强调部门利益而没有全局观念。
3.物料储放、运输混乱
企业总体布局一般没有进行物流的规划设计,企业现有的总体或局部的物流格局不清晰,物料流混乱,物料流转时间长,交货周期长,空间浪费大。
4.物流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效率低
采购信息、供货信息、供货质量信息、库存中各种物资的历史分布等物流的基础数据没进行很好的归纳整理;没有利用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目视管理方法进行信息共享,信息网络没建立。
5.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
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
6.物流成本方面管理滞后
相关物流系统一般没有采取总成本控制、物流成本模糊,分部门核算时总成本不清,各种物资、人员、设备设施和时间效率的浪费现象普遍存在,没有采用先进的物流比较成本。
三、如何提高企业物流管理水平
可以说我国的企业现在都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为即使在国内,也有众多外资企业同我们竞争。如果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必须降低物流总成本,提高物流管理水平。
1.物流管理的定义
物流管理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
物流管理的内容包括:
(1)对物流活动诸要素的管理,包括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
(2)对物流系统诸要素的管理,即对其中人、财、物、设备、方法和信息等六大要素的管理;
(3)对物流活动中具体职能的管理,主要包括物流计划、质量、技术、经济等职能的管理等。
2.物流系统化
物流系统就是指在企业活动中的各种物流功能,随着采购、生产、销售活动而发生,使物的流通效率提高的系统。这种系统大致可由作业系统和信息系统两个系统组成。
(1)作业系统就是在运输、保管、配送、装卸、包装等作业中,引入各种技术,以求自动化和效率化,同时,使各功能之间能完满地联接起来的系统。
(2)信息系统也称物流信息系统,在企业活动中和其他的功能——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使从定货到发货的信息活动更完满化,从而提高物流作业系统的效率。
3.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的具体对策
(1)建立企业物流成本构成模式与物流管理会计制度
在很多企业中,物流成本在企业销售成本中占了很大的比例,企业物流总成本是企业产品在实物运作过程中,如包装、装卸、储存、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等各个环节所支出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总和。企业要明确物流成本的构成,全面、正确的把握包括企业内外发生的所有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整体物流成本,以企业整体成本为对象削减物流成本,建立企业物流成本的构成模式,从原来财务成本费用中剥离出属于物流成本范畴的内容,能准确判断和计算企业现有物流成本及其构成情况。分析和比较物流成本与制造成本,物流费用与其他费用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物流管理会计制度,使物流成本管理与财务会计在系统上联结起来,切实掌握物流系统的成本。分领域全面清理物流系统的资源配置,建立物流成本数据库,建立物流成本科学的比较依据。
(2)在企业内部,充分利用7S、看板管理、颜色管理等手法,加快企业物流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物流速度越快,所需流动资金越少,同时,尽可能减少流通环节和节约物流时间,尽可能直运输、减少物资集中和分散运输的次数,实现效率化的配送,从而加快企业物流速度,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
(3)在企业外部,与上、下游企业配合,构建一体化物流战略
企业要努力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合作形成一体化供应链。实现由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消费者组成的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构筑一体化物流战略,使整个供应链利益最大化,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供应链成本。
(4)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或成立物流子公司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在控制物流成本方面,欧美国家采用较多的是物流的外包,或称第三方物流或合同制物流。它是利用企业外部的分销公司、储运公司或第三方货运人执行本企业的物流管理或产品分销职能的全部或部分。其范围可以是对传统运输或仓储服务的有限的简单购买,或者是广泛的,包括对整个供应链管理的复杂的合同。
除了通过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削减物流成本外,建立企业物流子公司也是货主企业控制物流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物流业务仍然处于货主企业的总体控制之下,与此同时,通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来实现物流成本的下降。成立物流子公司后,一方面由于物流子公司是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经营实体,因而在内部费用管理上会更有效,可以更好地消除设施、设备的重复投资、人员费用过大等现象,遏制物流成本上升的一些主要因素;另一方面,从各经营公司来说,物流作业全部外包给物流子公司,物流费用支出将能在财务报表上明确地表示出来,进而有利于促进各经营公司销售上的成本效益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在北仑区的一些大型石化、钢铁企业,已经采取第三方物流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如何更好地通过招商工作提高北仑区企业物流管理水平
1.充分利用港口优势,引进高水平的物流企业,促进北仑区物流企业发展
宁波市北仑区“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奋斗目标:把北仑区域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的国际航运中心和服务全省、辐射华东的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2006年2月,宁波市“十一五”规划再次确定,北仑临港产业区是宁波市临港大工业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石化、能源、钢铁等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拥有天然深水良港的北仑区,区位优越,港口集疏运网络正在逐步建成,发展港口物流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世界港口发展的经验证明,要成为国际航运中心,首先要成为区域物流中心。因此,在今后招商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国际知名物流公司的宣传,吸引这些高水平物流公司来北仑区投资。由世界500强企业马士基集团投资的宁波龙星物流有限公司,去年上半年落户北仑,该项目现已投产年可处理25万TEU。
引进第三方物流公司,为北仑区企业第三方物流提供良好的选择。初步调查预测,2007年区域内大中企业物流业外包达30多亿元,按照规划,北仑区2020年1000亿元的GDP,相应所产生的企业配送物流服务增加值将至少达100亿元,地方将增收至少5亿元。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动机;区位
一、经典作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动机的理论解释
马克思虽然没有创立系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但马克思有关资本国际化,尤其是有“过剩资本”和资本输出的思想,对于我们分析当代外商投资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仍有现实意义,马克思有关资本输出的思想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过剩资本”,形成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前提。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本主义积累规律的存在及其作用,使资本的增大以及随之而来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以日益加快的速度进行,形成大量的相对人口过剩。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国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言,生产过剩不可避免;同样,相对于国内日益下降的平均利润率而言,必然存在大量过剩资本。与生产过剩、相对人口过剩同时并存的大量过剩资本正是资本输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前提。
2.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过剩资本的一条出路。按照马克思的论述,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增值运动并不受国家或民族地域的局限,而是生来就是具有国际性。马克思、恩格思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都成为世界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虽然在当时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资本输出并未成为经济现象,一国资本越出国界主要表现为商品资本,但商品生产的本性必然导致生产商品的企业为扩大商品销路而到国外去投资,以开拓国际市场、获取廉价原材料和追逐高额利润为目标的资本输出就成为过剩资本一条必要出路。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
3.高额利润和获取高额利润是过剩资本输往海外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力。马克思明确指出:“如果资本输往国外,那么,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并不是因为它在国内已经绝对不能使用。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它在国外能按更高的利润率来使用。”而且过剩资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较高的利润率,更重要的是追求利润量的最大化。正如马克思所说:“超过一定的界限,利润率低的大资本比利润率高的小资本积累得更迅速。”可见,资本要取得更多更快的增殖特性是资本输出的最根本动因。
二、西方主要经济学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动机的分析
1.优势理论。1960年,海默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率先提出了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一般性理论,即垄断优势理论,海默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资产交易过程,它还包括非金融和无形资产的转移,是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和发挥其内在组织优势的过程。美国企业之所以能从事海外直接投资,其主要决定因素在于美国企业拥有技术和规模等垄断优势,而垄断优势源于美国企业控制了技术的使用以及实行水平一体化和垂直一体化经营。后来金德尔伯格系统阐述了垄断优势理论,该理论亦被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学说。
2.市场内部化理论。概括而言,市场内部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第一,用自然性市场非完善性代替结构性市场非完善性,并以此作为市场内部化理论的关键性前提。第二,由于市场和企业是组织、配置要素和商品交换的两种基本途径,当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交易应在企业内部即外商投资企业所属各企业间进行,从而形成一个内部交易、内部转让的内部化市场。第三,内部化过程超越国界,外商投资企业便应运而生,因此,内部化优势促成了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但巴克利等人强调,外部市场的自然性的非完善性是相对于效率而言的,因此,内部化优势并不是指给予企业拥有特殊优势的这种资产本身,而是指这种资产的内部化过程(相对于把这种资产出售给外国生产者而言)赋予外商投资企业以特殊的优势。换言之,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并不需要一定有垄断优势,而只需要创造比外部市场更有效的行政机构或内部市场。第四,海外的直接投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国际经济交易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该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从事海外直接投资是由该企业本身所拥有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等三大基本因素共同决定的。第一,所有权优势。所有权优势在邓宁的几篇论文中定义不尽相同,但主要是指企业拥有或能够得到的别国企业没有或难以得到的无形资产和规模经济优势。具体包括:技术优势,包括专门技术、专利和商标、生产诀窍、营销技能、研究与开发以及产品特异化功能。企业规模优势,它是由规模、垄断和获得资源的能力所产生的优势。如规模大的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强,产品创新优势突出;寡占企业易控制原材料和产品市场;大规模企业能充分利用各种要素禀赋、市场—政府干预等方面的国际差异,分散企业经济经营风险,获得规模经济优势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它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的非完善性而将企业所有权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所获得的优势。邓宁所说的市场非完善性既包括结构性市场非完善性(如竞争壁垒、政府干预等),也包括自然性市场非完善性(如知识性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及高交易成本等)。邓宁认为,企业将共所有权优势内部化,可以避免世界资源配置的外部市场非完善性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保持和利用企业技术创新的垄断地位,从而有利于获得最大化的利润。第三,区位优势。它是指国内外生产区位的相对禀赋对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吸引与推动力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区位优势是由东道国和母国的多种因素的综合决定的。若东道国经济中的有利因素吸引外国投资者前去投资,则形成直接区位优势;若母国经济中的不利因素迫使企业到海外从事直接投资,则称为间接区位优势。概括而言,区位优势主要取决于:一是,劳动成本。由于国际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性,尤其是妨碍各国之间劳动力移动的移民管制,导致实际工资成本的差异;而外商投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总生产成本最小。因此,企业在选择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时,必然先考虑劳工成本较低的地区,特别是当产品技术已经标准化以后,企业更倾向于将生产活动转移到劳动投入的来源地。典型的例证是东道国廉价而丰富的劳动力会吸引国外企业前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投资。二是,市场购销因素。尽管寻求廉价劳动成本的投资一直在迅速发展(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增长很快),但在数量上相对并不重要(尤其是与在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相比仍然只是很小数目)。这主要是因为,国际性的竞争不只是包括为了提高生产率和降低劳动成本而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投资地点,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哪里出售产品和占有市场。正如斯密所指出的,“交换力”和“市场范围”最终限制着因分工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因此,东道国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发展阶段以及当地竞争程度等市场购销因素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有到头重要的影响。例如,市场位置相距遥远的国家,由于运输成本和通讯成本较高而不利于开展贸易活动,但却能吸引海外直接投资活动;又如,若东道国竞争激烈,出口厂商会考虑在对方市场投资生产,以“当地制造”的标签推销其产品,而更为重要的是,迎合东道国不同口味和需要的生产和营销活动,严重依赖于东道足够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全球经济增长的桎梏不是来片于供给,而是来自于需求,不管是对消费品还是对工业品,外商投资企业能在多大程度上从事专业化的生产和出售复杂的产品将取决于成熟的市场。为了寻求市场需求,当代外商投资企业打破了所有国家间、地区间的界限,将生产性的环球工厂与环球购物中心相互补充,从而将全世界都作为其市场目标。但发展中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极其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代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三是,贸易壁垒。东道国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外商投资企业在直接投资和出口之间选择。许多东道国一直在意识地将利用关税、配额和当地标准等手段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地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实行进口替代战略地发展中东道国,贸易壁垒可诱使那些过去向其出口地外国企业到当地进行直接投资。四是,政府政策。一般而言,政法、社会和经济环境等直接关系到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国家风险。母国和东道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母国对外投资的鼓励与限制政策、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鼓励与限制政策等,都会对外国企业进入东道国市场的方式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如母国的投资鼓励政策和东道国的引资优惠政策能增强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第五,心理距离。前述由于经济条件不同形成的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物质和经济距离是跨国区位优势的主要决定因素,而由于历史、文化、语言、风俗、偏好、商业惯例等因素形成的心理距离,也是区位优势的重要决定因素。一般而言,心理距离越小,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就越大。
邓宁认为,区位优势不仅决定着企业从事国际生产的倾向,而且也决定着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部门结构和国际生产类型。不难看出,邓宁有关区位优势的解释,不仅吸取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关于国家优势的思想,而且承袭和发展了不少国际经济学者有关区位因素的分析。邓宁在抽象出上述三个决定外商投资企业行为和外国直接投资基本因素的基础上,根据三种优势的不同组合来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在技术转移、出口和海外直接投资三种国际经济活动方式之间作出选择。若一国企业仅拥有所有权优势,则企业将选择许可证安排方式进行技术转移;若一国企业具有所有权和内部化两项优势,而无区位优势,则企业将选择国内生产然后出口的方式;而一个企业只有同时拥有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三种优势,该企业才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西方经济学者对外商投资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被人们最广为接受的综合性国际生产模式,被誉为国际直接投资领域中的“通论”。
参 考 文 献
[1]陈秀山等.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魏后凯,贺灿飞,王新.中国外商投资区位决策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编译局译.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杨丹辉.外商投资新动向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4(2)
论文关键词:外资并购 商标 评估
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着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
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资产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即使确认入帐,但计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导致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在研制、开发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帐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这样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帐面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资、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成为必要,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巨大的价值。中方企业作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要增强商标价值评估意识,要认识到商标价值评估是必要的,以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要同并购企业商定商标评估办法确定商标价格,避免企业自身商标价值被低估甚至是无偿转让。中方企业与外方企业应当商定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比如双方共同选择、委托第三方选择等,应当选择有资质且资质比较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做出报告后,应当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评估报告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调整参数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得出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可靠。
大型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增加较快。在外商直接投资中,大型跨国公司占了绝大部分比重,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实质上就是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截至2001年底,在世界500强中,除少部分跨国公司因为我国限制外资进入某些行业而不能投资外,几乎都在我国进行了投资,近400家500强共设立了3096个项目,这些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较多采取独资经营的方式。合资企业的中外方股权比例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一般公司初创时,中方占股与外方占股比例差别不大,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外方不断增资扩股,外方占股比例不断扩大,中方占股比例不断减少。
我国政府实行的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再加上国内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投资环境日益改善,使得国内外环境有了相似性。在吸引外资方面,很多国家对外资或合资企业中外商的最高投资比例都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我国则不然。在1979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中,不但没有限制外资的最高比例,反而规定外商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这大大提高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同时引起了国内企业的不满;又因为优惠政策的扭曲性,也引起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不满。进入90年代,我国的外资政策开始向国民待遇靠拢。
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国内的投资环境日益呈现出与国外的相似性,外商由刚开始对中国的不熟悉到日益了解,使得他们当初借助合资谋求发展到独资发展有了可能。
我国加入WTO后的全面开放,增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入世后,WTO下的市场开放原则要求成员国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使涉外经贸法规透明化,实行贸易自由化。被要求开放的不仅仅局限于较有竞争力的成熟行业,同时还包括那些脆弱的开放度小的行业,如金融、保险、零售业、电讯、中介服务等服务业,随着服务业领域的逐步开放,外商投资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入世后虽然外商投资的产业仍然将被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但是将明显加大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如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就放宽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实际上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中,外商投资业已不受股权比例限制。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保密性。从历史上看,美国的企业在进入东道国市场时,一直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关键的决策并保护其技术专利权。由美国的例子可见,只要跨国公司拥有各种各样可以带来企业优势的无形资产时,它们就会选择独资新建企业的方式进入东道国。这时以知识资本的形式存在于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可以很廉价地转移至国外的子公司,同时又可阻止东道国的投资者分享由这些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垄断利润或租金。
合资企业的矛盾。采取中外合资方式,中外双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这样可以降低风险。但由于合资企业本身在文化观念和管理理念上就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再加上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发展目标和利益的不同,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和摩擦。这也是造成外资企业独资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独资化的影响
外资企业独资化趋势的增强可以削弱本地企业的竞争力,避免本地企业垄断某一市场;可以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但是该趋势也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独资化趋势的加强会使跨国公司挤占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形成对市场垄断。跨国公司本身就具有技术优势和内部化优势,独资化或者控股可以使跨国公司完全按照自己的经营目标生产。它可以凭借自身优势,影响东道国市场集中度,在东道国市场竞争中形成垄断,对国内的产业构成威胁,严重的还会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外商独资化趋势的增强会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和调整。跨国公司以最大限度占领东道国市场,获取超额利益为目的来制定全球经营战略,它的全球经营战略并不关心对我国的经济结构和地域结构的影响。跨国公司往往选择有优势的产业和区域对东道国投资,这种选择性投资的结果往往会造成市场的局部集中,形成集聚效应。集聚效应会导致外商独资化趋势的增强,独资化又进一步加剧了集聚效应。这种产业或市场的集中,一旦关键部门或关键的市场资源被外资所垄断,就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
跨国公司技术更难得,人才流失严重。在合资过程中,跨国公司往往对其最先进的技术有所保留,而是将最新技术转移给他们的独资公司。随着独资化趋势的加强和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种技术扩散的渠道被封死,减少了跨国公司先进技术的溢出效应。还有就是跨国公司由于自身优越条件,可以吸引国内高级人才,造成国内人才向跨国公司转移,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
外资对国内企业品牌的侵蚀。我国许多企业“国产品牌”意识淡漠,在合资时甘愿使用外方商标,或低估了自己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甚至无偿地把许可证给外国人使用。外商独资化后,这些企业便逐渐衰落,品牌也销声匿迹了。如无锡海鹰超声波有限公司曾经是一家在国产B超领域享有声誉的公司。1996年与GE合资后把所有的技术力量都调到合资公司去了,2000年该合资公司成为GE公司独资企业后,海鹰品牌也消失了。
应对外商独资化的对策
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趋势既然难以扭转,我们就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采取各种对策使我国经济向着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在可控制、可监管的范围内适当扩大外债利用规模。因为我国借外债在规模上尚有潜力。外债规模通常是以偿债率为中心指标再加上债务率和负债率来衡量的,偿债率在20%左右、债务率在100%以下、负债率在20%-30%之间被认为是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从1985-2003年的数据看,我国偿债率最高年份为1986年的15.4%,其他的几乎都在10%以下,平均偿债率为8.43%;债务率最高年份为1993年的96.5%,平均债务率为71.72%;负债率最高年份为1994年的17.1%,平均负债率为12.88%。这些都大大在我国的安全线范围之内,所以应考虑挖掘一下外债的潜力。
加强政府对外商投资的引导和监督。政府应对外资流向进行引导,应对一些投资巨大、技术不容易引进,依靠国内力量难以在短期较快发展起来的产业放开股权、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外商独资或合资经营;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产业,在吸引外商投资时,政府要在政策上增强国内企业的控制能力。在法律上运用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来控制外资企业的垄断风险。
外资政策上,逐步取消外资的优惠政策,使内资企业享有同外资企业一样的政策。首先降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其次逐步扩大内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理方面的各种权利和自主空间。最后是使外资企业由“超国民待遇”向“国民待遇”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随着国民待遇原则的全面实施,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实行的优惠政策要逐步淡化,以至最后取消,最终将以中性政策取而代之,营造外资、内资企业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加强企业的品牌意识。中国企业在合资过程中要有自己的品牌意识,不能在引用外资时,因急于与外资合作或贪图一时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品牌。这种目光短浅的行为长期发展必然会把自己灭掉,所以要在合作中时刻谨记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坚决不能丢失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