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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09 11:29:5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融资租赁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融资租赁论文

第1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银行借贷合同操作流程

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直接目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并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偿还。现代租赁通过融资与融物、投资与贸易的结合,不仅是设备投资、产品促销的重要手段,而且有利于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引进外资、扩大出口。融资租赁通过"租鸡生蛋,卖蛋还租,赚得蛋鸡",承租人不需立即支付所需机器设备的全部价款,并可利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租金。在租赁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融资租赁业年平均增长达30%,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

相比银行借贷进行的融资,融资租赁具有以下优点:

1.产权关系不同于银行信用。银行信用中银行失去了对资金的所有权、拥有债权;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同仍有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承租方仅有使用权。融资租赁通过融资避免了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有效防止了资本形成过程中的资金转移,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2.提供信用的要求不同。银行提供信用一般要求借款单位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按规定要占借款额的30%,融资租赁则无此限制。

3.资金回收方式不同。银行贷款一般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单位往往感到还款压力大。而融资租赁不仅可以分期付租金,而且租金支付方式及每期所付租金数额比较灵活,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4.手续简便,时效性强。与申请银行贷款的繁琐程序相比,融资租赁的手续则要简单得多。将融资与融物合为一体,可以使企业早投产,早见效益,抓住机遇。尤其是进口租赁中,租赁公司可代签进口合同,利用其专业优势,这会大大地缩短进口时间。

一项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会涉及到租赁公司、资产供应商、承租人3方,各方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出租人操作流程:

受理客户租赁业务申请——》为客户提供租赁方案等金融服务——》洽谈与调查租赁项目——》签定正式合同落实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监管。

供应商操作流程:

与承租人谈妥租赁资产与价款等——》与出租人签订商务合同——》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赁资产——》收到货款后,向出租人提供销售发票。

承租人操作流程:

向租赁公司申请租赁——》填租赁业务申请书——》按出租人要求提供资料——》项目谈判——》按时交纳租赁款项,支付各种履约成本(租赁资产的维修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直至租赁业务终止。

在操作流程中,最关键的是租赁方案的谈判与设计。虽然随着每一个交易对象的不同,租赁方案会有所改变,但通常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利率。各公司的利率也是根据承租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动,大多数情况下和银行贷款利率相当或略高一些。

2、租赁期限。一般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以上)。

3、付款方式。租金的付款方式比较灵活,根据双方谈判结果,可以选择月付、季付或者半年付。

4、期末处理方式。一般来讲,租赁公司会要求承租企业在租赁期满留购设备,但也有商定其他处理方式的。

除此之外,租赁合同会要求承租人负责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保险等费用,有的合同会涉及出租人应得的承租公司的利益分享。

融资租赁是一种通过短时间、低成本、特定程序把资金和设备紧密结合起来的资金融通方式,对我国企业来说,融资租赁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规避贸易壁垒,扩大利用外资

融资租赁具有其他出口方式难以比拟的优点。国与国之间贸易都有一定的限制,通过融资租赁可以避免“直接购买”的限制,从而突破贸易壁垒,在不违反WTO规则情况下迂回进入国外市场。另外通过融资转租赁的方式还可以打破一些国家的金融管制,避免直接融资的限制。同时,租赁业务不纳入一国的外债,可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降低外汇融资风险。能有效规避进口国的各种关税及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限制,扩大国外市场份额,有利于产品的竞争

避免通货膨胀及利率、汇率风险

采用融资租赁可以先得到设备,再用设备产生的效益去还钱。在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情况下,设备的价格必然不断上涨,而融资租赁的租金是根据租赁签约时的设备价格而定,在租赁期间几乎是不变的,因而企业不会因通货膨胀而付出更多的资本成本。如果从国外采购租赁物,需要使用外汇。融资租赁可以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后,以人民币计价租赁,可以使承租企业避免因人民币贬值而带来的汇率风险。由于融资租赁在开始时就采用固定利率,承租企业还可以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取得税收优惠

国家为了鼓励投资,专为融资租赁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税法规定融资租赁按租赁物法定折旧期限与租赁期限孰短原则确定融资租赁物的实际折旧期,可加速折旧,扩大当期成本,降低当期所得税的交纳,使承租人享受到延缓交税之益。

优化资产结构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可优化资产结构,能以较少的租金支出获得100%的设备使用权,并可做到常租常新,降低了设备投资的资金压力和折旧风险。此外,根据《破产法》,租赁资产所有权属租赁公司所有,不列入破产财产。

另外通过“出售回租”的方法企业先将自己的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从租赁公司将设备租回来使用。企业通过这种“回租”,将物化资本转变为货币资本,不影响企业对财产继续使用。而且保持了资金的流动性。

融资费用低廉

融资租赁的租金,初看比银行的贷款利息要高。但融资租赁是组合服务,租金中包含了项目评估和设备选型等前期工作费用,还包括设备采购与服务上的费用。如果把这些费用计算在内,银行贷款的费用则高于租赁的费用。除此之外,租赁项目还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实惠,可见从资金整体成本上看,融资租赁要合算得多。

中小企业的融资良方

融资租赁非常适合小企业的现金流紧张的特点,为那些资金匮乏的中小企业扩大购买力,节省了现有流动资金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一般中小企业因为资信问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融资租赁对企业的信用要求较低,使大多数中小企业都能通过该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通过融资租赁,企业突破了原先的资金限制,可以尽早获得所需设备,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

“聪明的企业家决不会将大量的现金沉淀到固定资产的投资中去,固定资产只有通过使用(而不是拥有)才能创造利润。”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了解到融资租赁的实质意义。

据2004年《世界租赁年鉴》统计,我国的租赁额仅占国内资本市场份额的4%,这一比例比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要低,而亚洲地区平均为8.2%。目前在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方面,美国为30%.德国为18%,日本为8%,韩国和我国香港等一些国家及地区现代融资租赁的设备金额也都占到当年设备投资额的20%左右。我国20多年来的融资租赁总额累计还不到2000亿美元,只相当于美国2002年一年的租赁额。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整体实力太小,远远不能发挥其促进投资的潜在功能。这种局面并非只限于我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的从简单的融资与融物时期到创新性和经营性租赁阶段过程中也普遍出现过。因此,我们不必过于悲观。应该看到,当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困难重重,但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后劲,这不仅是因为它在我国这个全球最大的租赁市场的渗透率还很低,更为重要的是潜在的市场还未充分开发。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振兴我国租赁业主要应着眼于观念的转变,重新认识和定位融资租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融资租赁业务目前存在的各种困境,使之重获生机。

为此,政府和企业应共同策应形成合力,就政府而言应加强政策导向,一举税收、外汇等优惠政策来引导融资租赁的方向,将融资租赁业务集中到经济发展重点扶持的项目上,而不是引进奢侈品合国民经济发展并不需要的行业,从而使之服务于宏观调控的目标。就企业而言,特别是我国的一些机电产品,如纺织机械、水电、火电发电机组、机床等生产企业要借鉴西方大公司如美国通用电气、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做法,在企业内部设立租赁部,或直接设立附属于企业的租赁公司,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直接向海外推销产品,将制造商与用户有机联系起来,以达到抢占和保持国际市场份额的目的。当然,除了制造厂商之外,其它类型的公司也要积极利用融资租赁这一平台,在时机成熟时大胆走出国门,开拓融资租赁业务。总之,只有政府和企业通力合作,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蓬勃发展的今天,积极开发和利用融资租赁业务、充分发挥其优势,使之成为带动整个租赁业务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必然能为我国融资租赁这一朝阳行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和生机,使之充满活力!

参考文献:

《租赁还是购买》(美)罗伯特普里查德等上海翻译出版社

《租赁经济研究》黄秀清商务印书馆

第2篇

1.1融资租赁的定义及类型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与国际

会计标准委员会相近,均强调资产经济所有权转移。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主要包括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回租、委托租赁及项目租赁等类型,其中前两类运用相对广泛。

1.2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融资限制条件少、审批程序简单;二是租金分期支付且弹性灵活,可减少期初一次性投入和经营资金流不均衡压力;三是融资用途明确且租赁期资产所有权归出租人,投资风险较小;四是融资租赁可在会计政策和税收方面享有一定优惠,可以给企业经营带来利好;五是衍生模式较多,选择灵活;六是资金成本较高且存在出租人违约风险。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与融物于一体的特征,可以用少量资金快速获得所需设备,尤其适合资金紧张形势下企业设备配置需求。

1.3融资租赁国内外运用现状

融资租赁最早起源于1952年的美国,并在世界范围内快速发展,广泛运用于各领域设备融资。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租赁已经超过证券融资,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相对而言,我国1981年引入融资租赁后发展速度则较为缓慢,近几年发展迅速,但设备渗透率(融资租赁额/社会设备投资额)仅为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20%以上。融资租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运用现状为,欧美国家运用程度高于中国,中国在航空和水运的运用程度高于铁路。

1.4我国铁路企业融资租赁应用现状

融资租赁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中运用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仅在广梅汕和广深公司开展过机辆租赁试点,但随着融资租赁应用的内外部环境逐渐成熟及铁路多元化融资的迫切需求,铁路运输设备运用融资租赁方式具有现实可行基础。鉴于铁路路网性资产和信号设备资产的不可移动和极强的专用性,以及国内外交通运输设备融资租赁多应用于移动设备,建议我国铁路企业融资租赁应用首选移动设备。

2铁路企业融资租赁应用的可行性分析

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外铁路广泛运用,在我国仅有过几次试点。随着外部环境逐渐成熟,融资租赁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中运用具有可行性且将有较大潜力。

2.1运用融资租赁的外部环境逐渐成熟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融资租赁业重视度提高,促进其发展的外部环境也逐渐成熟。

1)相关法规政策逐渐完善。中国租赁产业的法律法规、监管、会计准则、税收等政策逐渐完善,其中2006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1年商务部的《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4年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法规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营改增税务处理、行业监管以及业务模式、融资渠道等多方面进行规范,提振了融资租赁发展。

2)融资租赁应用平台建立。融资租赁交易平台启动及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建立,为融资租赁运用提供了现实载体。其中专业服务于铁路系统运输设备的融资租赁公司(中铁租赁有限公司、万邦嘉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车及北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等)的成立,为我国铁路移动设备运用融资租赁提供了平台。

3)成功经验可以借鉴。融资租赁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已经成为第二大融资工具,在发达国家成功运用于交通运输设备、信息设备、建筑设备等多领域设备融资,在我国的飞机和船舶租赁方面运用也较为成功。铁路运输企业合理借鉴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能有效提高融资租赁应用效率。4)铁路改革创造了应用空间。随着铁路管理体制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铁路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及铁路多元化融资深入推进,企业将有更多的自和积极性去选择有利的设备配置方式,为融资租赁在铁路企业中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2.2运用融资租赁优势可缓解铁路现实困境

从铁路企业角度来说,运用融资租赁的优势,恰能缓解铁路资金紧张、融资渠道单一、信贷融资限制、设备配备刚需以及资金流不均衡等困境。

1)融资租赁可作为银行信贷的有效补充。目前,几大国有银行的信贷累加额已经达到或接近银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融资租赁应用前景分析蒋华荣27行风险监管目标值,铁路运输企业新增大额资金贷款审批控制严格。运用融资租赁融资限制条件少、审批程序及手续简单,可以缓解铁路信贷申请困难局面。

2)运用融资租赁可降低期初资金集中投入压力。铁路移动设备占总投资额比例较高(2014年机辆设备投资约占总投资20%左右),如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配备,相当于投资资金流出时点后移,将大大缓解期初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压力。

3)融资租赁租金支付弹性灵活,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一是融资租赁租金灵活支付可弥补铁路资金流不均衡压力;二是融资租赁方式虽然不能改变负债结构,但长期应付款相对长期借款来说具有商业信贷融资特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风险。

4)运用融资租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一方面国家为了鼓励融资租赁,通常会给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减免政策,承租人可以间接分享出租人获得的投资税收减免;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选择有利的折旧计提方法,享受折旧节税。2.3运用融资租赁提高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从社会投资者角度来说,以融资租赁为载体,可以规避直接投资铁路的政策壁垒及投资回报不确定风险。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铁路信誉有国家保障,因此社会资本投入铁路具有可行基础。但由于铁路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兼具公益性等特征,导致铁路企业直接经济效益短期内并不明显,社会资本投入无法获得合理回报;同时因铁路专业性强和行业垄断等特征,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高,政策限制多,社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受到抑制。相对而言,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投资者可以规避政策准入壁垒并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稳定回报,加之铁路良好的信誉基础,投资风险降低。因此铁路采用融资租赁将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3铁路企业融资租赁应用的经济性分析

经济性是指组织经营活动过程中获得一定成果时所耗费的资源最少。企业经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融资租赁的经济性如何,是企业判定是否运用融资租赁的重要考量因素。

3.1融资租赁经济性判定方法

筹资管理中对租赁融资决策判断普遍采用相对科学的净现值法,净现值就是指项目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与项目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之差额,计算见公式(1),即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比较不同方式下净现值大小,净现值较大的方案,其经济性较优。(1)式中:NPV为净现值;CFt为各期的现金流量;r为折现率。如果租金在租赁期内等额支付,则与借款还本付息现金流相似,自购的现金流出可看成是租赁方案的一项现金流入,则采用租赁和贷款自购两种方案的净现值比较可以简化成差额比较,计算见公式(2)。如果承租人净现值大于0,则租赁方案经济性更优。

3.2实例说明融资租赁经济性

受融资租赁具体方式、租金支付及折旧计提方式不同等因素影响,同一项资产租赁净现值会有所不同,但判定原理相同。简单起见,以CRH2A动车组贷款自购和直接融资租赁为例,资产价值12900万元,使用年限20年,残值率为4%,贷款和租赁期均为15年,长期贷款利率为8%,租赁内含报酬率为12%,出租人要求年租金1300万元,折旧按直线法计提,租金支付及贷款本息偿付均采用等额法,企业所得税为25%。假设租赁期满时,资产以账面价值变现,承租人不取得资产所有权,根据公式(2),租赁相对自购的净现值计算过程。,NPV(承租人)=12900-12125-660=115(万元)>0,则融资租赁经济性更优。当然,经济性只是企业判断融资租赁是否可行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操作实务中,企业会结合其他众多因素综合考量。即使融资租赁经济性不存在优势,仍然可能会被选择。

4铁路企业融资租赁应用的保障措施及建议

企业实际运用融资租赁涉及面较多,本部分只对铁路企业运用融资租赁的重点措施简单概括。企业要保障融资租赁顺利实施,并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内部必须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及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建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并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体系和操作流程,保障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实施。二是选择适合的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支付方式等均有多种类型,选择适合的融资租赁模式才能发挥其最大优势。例如,目前铁路移动设备多来自中国南车、北车集团,鉴于双方信息互通,对彼此需求了解,则选择与南车、北车投资租赁公司合作,可能更有利于业务的推进实施。三是注重日常管理。实施融资租赁应做好租赁资产交验、实物管理、租金支付、折旧计提、资产维检修及租赁期满资产处理等日常工作,并纳入合同条款,保障租赁资产管理符合企业经营所需。四是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企业需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审批、签订及资产、资金管理等业务操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加强风险动态分析,采取应对策略,确保风险可控。五是做好专业人才培养。融资租赁涉及生产、贸易、金融等多领域,业务相对复杂,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培养能够胜任的专业人才是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

5结论

第3篇

,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面临不少阻碍,缺乏资金的【

内容回顾-最富活力的经济群体,中小企业已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据统计,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8%,遍及一、二、三产业,其创造的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约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0%,发明专利约占全国专利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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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租赁风险制约 一种金融服务,融资租赁在实际操作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还不成熟,某些企业法律和政策漏洞大肆占用融资租赁的设备或资金,政策和法律法规仍有待于的。

浅析【

第4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我国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的定义为“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融资租赁的行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从日本引进的,以1981年中日合资的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二十多年时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回顾这些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是曲折的,大致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开始—高速膨胀—行业停滞整顿—规范化发展。在高速膨胀的阶段,融资租赁业对我国的整个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引进外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加快中小企业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与国际水平还有差距。

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对于融资租赁机构来说,绝大多数资产是以应收租金的形式存在的。如果将这些资产通过证券化方式进行运作,无疑会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合理调整公司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实施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一)运作机理

1.隔离风险机理。本质上讲,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租赁公司以可预期的现金流为支持而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金流剥离、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构成了租赁资产证券化操作的核心。隔离风险机制是金融资产证券化交易所必要的技术,它使租赁公司或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资产风险、破产风险等与证券化交易隔离开来,标的资产的风险不会“传递”给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者。

2.组合资产机理。组合资产机理是指依据大数定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租赁资产汇集成资产池,虽然并不消除每笔租赁资产的个性特征,但资产池所提供的租赁资产多样性可以抑制单笔租赁资产风险,整合总体收益。组合资产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基础。

3.配置资源机理。配置资源机理是指将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实现多方共赢。配置资源机理是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推动力。就租赁公司而言,可以通过租赁资产证券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改善自有资本结构,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就证券化特设机构SPV而言,可以通过收购租赁资产,发行LBS,从中获利;就投资者而言,可以获得新的投资选择机会和较高的收益。而承销、评级、担保等中介机构参与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也可以扩大业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模式选择

美国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表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表外模式、表内模式和准表外模式。

1.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经过整理分类后“真实销售”给SPV,真正的实现了风险隔离。SPV合法持有资产后,将它们重新组合建立“资产池”,经过担保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进行担保,再经过信用评级机构对该证券产品评级后,通过券商发行,最后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买卖。

2.表内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并不需要将融资租赁资产出售给SPV,而是将其融资租赁资产继续留在公司内,即债权资产仍留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由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以融资租赁资产为抵押发行抵押债券。融资租赁公司虽然能筹集到资金,但租赁资产还留在租赁公司,那么公司就有产生风险的可能,表内模式并没有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

3.准表外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成立全资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SPV,然后把融资租赁资产“真实销售”给SPV子公司,经过该子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再经过相关的机构进行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最后将该证券在证券市场发行。

表外模式相比较表内模式,租赁资产真实销售,融资租赁公司和租赁资产脱离关系,完全实现了风险隔离,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小;准表外模式和表外模式相比,融资租赁公司得成立一家子公司作为SPV,但是融资租赁公司可能对SPV的业务并不擅长,自己经营SPV难免会有风险。通过对比表明,表外模式具有很大的优势,也是最适合我国的情况。

(三)过程设计

第一步,融资租赁资产的分离。融资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资产按不同的期限不同的规模进行归类整理,以备出售给SPV。第二步,SPV的设立。SPV是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专门注册成立的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作为证券化机构的实体,本文假设SPV设立在国外。第三步,出售融资租赁资产。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资产整理后合法的出售给SPV,由SPV运作资产支持证券。第四步,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发行这种资产支持证券时,得寻找一家公司对租赁债权给予一定的担保、支持,从而提高债券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购买证券。第五步,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级。一般来说,各种债券的发行都需要有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这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从而扩大债券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欲望。第六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证券公司根据该证券的实际情况编制发行说明书,向发行对象阐明发行证券的性质、数量、面值、认购方式、回报率、回报方式、内在风险、市场交易等相关内容,并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登记,经许可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七步,证券交易。投资者购买证券后,可以持有至到期日结清本息,也可以在证券市场出售兑现。第八步,租金的管理。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租赁资产,按期收取租金,并在证券到期之后,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

从2007年开始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至今已经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暴。使很多人谈资产证券化色变,原因是美国次贷就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可见资产证券化也会给银行、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比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池的质量与价格风险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也同样会面临这些风险。但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和发展最快的金融创新,它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而且是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极大地促进了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们并不能因为害怕风险而放弃这种优质的金融创新,完全可以在总结我国资产证券化探索中的实践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环境和提高监管质量来防范风险。

(一)构建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需要尽快制定《资产证券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行为能力、证券发行、二级市场转让流通、投资主体、证券化资产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以及相关的会计、税务、土地注册、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降低风险。

选择信用高、实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SPV。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增级制度与评级中介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营造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基础。加强国际合作,打造资产证券化的国际渠道。

(二)强化业务监管

资产证券化衔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其涉及部门众多。而我国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如何形成合力,达成共享利益、共同监管的局面,这是防范资产证券化风险、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1.监管理念。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动态博弈。从博弈论观点来看,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好似跷跷板的双方,他们不断地适应彼此,形成“管制——创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创新”的辩证形式,共同推动金融深化和发展的过程。

激励相容。金融监管成为金融创新动因的重要条件是激励相容、鼓励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应当是符合和引导而不是违背投资者和银行经理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风险导向性的审慎监管强调动态和更富灵活性的监管,提高监管的风险敏感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资产证券化引入内部评级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强资本充足率的市场敏感性。并提出监管当局可以视风险转移程度对资本重组要求进行灵活调整等方面都体现了风险导向性的监管理念。

2.监管的主体和目标、方式和内容。监管主体和目标。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美国为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以促进市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监管方式和内容。在监管方式上,美国、日本和韩国均为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实行注册登记制。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方式也应该是市场为主导的集中监管模式,就目前的实际看,实行注册登记制尚有困难,可以实行审批或审核制。在监管内容上,我国监管的内容包括主体资格的认定、证券化品种、交易结构的审查、资产池技术性指标的审查、各种合约关系结构的审核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审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参考文献:

1.赵宇华.资产证券化原理与实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第5篇

关键词:国际 融资 租赁 风险 管理

一、引言

融资租赁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与传统的银行贷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有着明显的区别,应用范围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设备投入,从而帮助企业把资金应用到更重要的项目中,极大地改善了企业的经营困境。融资租赁在国外发展时间较长,但在我国的起步时间较晚。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企业将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得到了很好地发展机遇,能够向国际先进的企业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与管理经验。对于国际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在企业发展中也不断受到重视。本文首先对国际融资租赁的风险概念进行表述,通过对目前在国际融资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出一定的解决思路,并就未来的风险管理趋势进行预测,以理论结合实践,更好地促进企业在国际经济环境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二、国际融资租赁风险概念

1、国际融资租赁

早在二战之后,美国为了经济复苏,把军需产业向民需进行过渡,在这一过程中开始有一些金融机构从事着不动产的租赁业务,把军工上的汽车、设备租赁给民用企业,使民企得到快速的发展。这些中间机构不断完善,形成了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为主业务的公司,此后不断发展壮大,促进着融资租赁的发展。

随着世界上设备的生产数量越来越多,需求者也越来越多,为了实现更多的资源合理配置,上个世纪下半叶,欧洲与北美一些国家就已经开始了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美国、德国、日本先后成立了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国际间的金融合作不断密切,促进全球经济发展。[1]

融资租赁主要是通过把设备进行出租的交易方式,双方订立租赁合同,按照约定内容在特定的时间内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租金作为报酬,如果涉及到多国当事人,将会形成国际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涉及到的当事人数量非常多,一般会多于三方,通过合同又能够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出租人通过这种租赁活动可以收回多数交易的投资额度;承租人不可提前单方终止合同,租赁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可违约;设备的使用者为承租者,而所有者依然为出租人;与设备的运行有关的维护、运营、保养工作内容与费用都属于承租方承担;如果在合同结束时,承租人可以拥有继续租用或者购买的权利。由于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法律,对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可能会受到法律上的影响,在跨界进行交易时都需要对国籍进行确定,三方的某一方属于完全的特定国家,而不是跨国合资企业。[2]

2、国际融资租赁风险种类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获得更多的设备资源,实现经营效果的改善。世界经济的发展为这些企业提供平台与资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由于其本身会涉及到金融相关的内容,所以首先会有金融风险,具体包括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另外融资租赁风险还包括政治风险与自然灾害风险等。

金融风险主要是指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形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相关涉及到的行业行为人的资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现代的全球化经济发展中,这种风险会越来越大,而且控制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在国际间的汇率表中,汇率是会经常发生着变动的,每一个百分点的变动都会造成行为人的跨国资本价值发生变化。而利率是一种国家、金融机构对货币市场进行调节的工具,它的变化也会加大融资租赁风险。在政治风险中,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政府的稳定,在一个混乱的国家内进行融资租赁无疑将会增大发生意外的概率,同时由于政治因素而形成的经济预测风险也有可能会对国际融资租赁造成影响。在一些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一旦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设备安全,出租者与承租者的经济损失都将会无可避免。如果租赁双方的某一方或两方都采取了违约的行为,也将会对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多数情况为承租方承租设备,但经营效果依然不理想,申请破产或倒闭,将会影响到出租人的收益,甚至设备的安全归还。另外融资租赁风险还包括技术落后的风险与税务风险等。[3]

三、国际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探析

在当前越来越不稳定的国际经济形势下,需要通过多种工具的应用来尽可能地降低融资租赁带来的风险。比如期权、期货、上下限保护等金融工具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可能潜在的金融风险。本文对期权进行简单介绍。期权是它所有者的一种权利,可以对未来的特定时间内的按照既定价格买入/卖出某种特定货物的行为。这些货物包括很多的金融产品,同时也可以表示为具体的实物。[4]

一直以来,政府多次发行债券,由于政府不会破产,所以贷款没有任何风险。随着21世纪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城市发生支付困难的现象,不断延期债务偿还期限,典型的有上个世纪末的亚洲金融风暴,国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针对国家的风险指数,目前多是以国家风险评级来设定的,目前最为著名的是商业环境风险信息机构的评级,可以对银行资产的管理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支持。针对国家风险防范,如果在工业在国在海外有投资时,可以选择商业性质保险,同时也可以寻求当地的国家、政府的书面保证,甚至包括一些特权与许可,另外国际流通货币的使用也可以降低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

对于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财产所有者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自己的名义设备作投保,由承担人承担租金的同时,租金内已经包括众保险金,如果发生灾害问题,可以凭此依据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5]

对于租赁双方的违约问题,它的防范需要多方面进行考虑。首先,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投资程序,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对收益情况进行初步分析预测;对承租人的信用、经济能力与经营状况进行调查,某些国家的出租机构把不同的信用的承租人定为不同的等级,按照一定的等级标准收取不同的租金。

对于技术落后的风险,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避免使用过旧的设备,以免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市场上的设备更新速度非常快,尤其是电子设备,几乎每一年都会进行升级更新。另外还需要对折旧以及残值进行估算,通过调整才能避免技术风险。

四、租赁物的所有权回收问题

国际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设备的所有权为出租方,所有权主要是指信用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主要是体现利用特定的设备来获得一定的收益权,尤其是在融资租赁中,所有权的取得是为了承租人的目的设定的,如果承租人非法使用权利让渡,则会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承租人一旦发生违约的行为,则需要进行租赁物的回收,这个时候出租方的利益也会受损。目前一些国家也对回收权以及相关内容有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出租方往往并不认可,因为设备的回收对出租方并没有明显的利润可言,也就会不利于行业的发展。[6]

在现代立法中就需要把回收权进行法律层面的定位。在双方进行合同约定时,把承租人违约后的租赁物回收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保护出租人的权益。但是否是自行回收,则存在争议,不同的国家对于回收权利的发出方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国家规定可以收回,但一定要采用和平的方式,如果受到一定的安全威胁,出租人可以申请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笔者建议法律层面上应该对出租人享有租赁物回收权进行规定。这就需要一套合法的回收程序,建立相关的登记制度,通过多角度的健全来充分维护出租人的权益,降低融资租赁风险。

五、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保险

随着意外因素的不断增多,国际融资租赁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来维护各方的权益。保险业的发展为国际融资租赁业务风险控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与思路。投保人向保险机构投保,如果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发生损失,则可以给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一般来讲,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中,多是承租方来进行保险的投保。除了直接对租赁物的保险外,还有海上风险保险、外来风险与全部损失等。设备在海上运输,一旦遇到恶劣的天气、海啸、地震等,将有可能造成根相当严重的损失后果。[7]

在国际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运输险中海运保险主要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与附加险。平安险主要是在水陆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天气造成的运输设施发生碰撞、失火等意外情况时发生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如果在运输工具发生意外后,货物在这段时间外了受到了天气等影响,同样包括在内。在装卸、转运时发生的损失。另外平安险还包括对共同海损的求助费用等。一切险是除上以上的平安险与水渍险外的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陆地运输过程中,主要有陆运险与陆运一切险两种,同样在航空运输保险中也主要有航空运输险与航空运输一切险。[8]

在租赁期内,同样也需要一定的保险对设备进行投保。在运营阶段,财产保险主要是为了应对一些意外的自然灾害、飞机坠毁等客观风险,而对于战争、操作失误、人员过失、政府指令、营业中断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则不进行赔偿。

六、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发展,我国的企业与国际企业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接触到的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也会越来越多,在风险管理方面还需要向先进的国家学习,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手段的风险控制方法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国际融资租赁风险管理将向着系统化、科学化的方式进行,出租方将会采用更加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工具对承租方进行科学的评判,利用科学的指标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定量评价,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在租赁物运营期间,出租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随时掌握租赁物的真实运转情况,从而降低意外因素带来的风险。

与此同时,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会有更多的金融工具出现,以降低国际间的金融风险,各种保险制度的健全也会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出租方的权益。国家政府会对全球化的经济活动进行支持,从政策与策略上不断为国际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打开方便之门,尽可能提供资源支持,让融资租赁风险更为降低。

七、结语

本文通过对国际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的概念入手,对其中的管理问题与风险进行描述,并就相关的风险提出针对性措施,从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融资租赁风险。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不同的经济活动与行业间往往会产生一些必然的联系,这些联系的稳定性也确保了风险的有效控制。国际融资租赁双方都需要采用科学的策略来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规划,通过采用完善的管理手段来对所有权益进行保障,避免本身的权益受损。

参考文献:

[1]胡吉欢.国际融资租赁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1.

[2]张维.ZL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中南大学,2010.

[3]郭文玲.我国融资租赁业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

[4]张洁.我国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模糊综合评价的应用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5]赵洁.融资租赁项目风险控制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6]胡远龙.融资租赁项目风险评价模型的构建与应用[D].安徽大学,2013.

第6篇

但融资租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金额较大且周期较长,涉及面广,所需协调的环节多,包括外贸、金融、法律、交通运输、资源供应、企业管理,从租赁合同的签订到执行存在着许多相互牵制的不可控因素。本文针对融资租赁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旨在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方式下合理回避风险提供理论依据。

一、融资租赁的风险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赁形式。承租企业按期交付租金,租赁期满融资企业享有停租、续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来融资,以融资的方式来融物,是融资和融物的有机结合,既是融资方式的创新,又是融物方式的创新,两者的结合,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具有特殊的经济功能和竞争优势。

(二)融资租赁的一般风险

融资租赁的风险是指由于租赁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给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1. 存在风险的原因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投资大、周期长、资产流动性弱的特点,它是相当复杂的经济活动。一方面,融资租赁业务涉及面广,包括金融、贸易、法律、交通运输、保险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关系复杂,关节多,任何当事人或关节都可能因为某些不确定性因素而出现问题。

从资金量来看,融资租赁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资金密集型”业务,大规模的资金运作难免会伴生相应的风险;从资产负债比来看,融资租赁企业的运营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外部资金,其风险资产可以达到自有资产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以上。这种状况是由融资租赁的经营特点决定的,因为如果没有如此之高的资产负债比例的话,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就无利可图,该行业也就失去了生存空间;从实践角度看,融资租赁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确实发生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地对经济运行,特别是金融运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对融资租赁进行风险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2. 一般风险

风险一般来自企业自身与企业外部,主要包括被评审企业自身信用(经营、管理等)风险及企业环境(政策变化、金融市场波动、技术变更、不可抗力等)等风险。

第一,经营性风险。它指的是租赁有关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责任,不能全部或部分按合同规定履行的风险。承租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关联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产品的市场风险等。承租企业风险分析的关键是要准确把握承租人盈利能力和未来产生现金流能力的分析,毕竟盈利是偿还租金的主要来源,而现金流是偿还租金的现实来源。从出租方来看,承租人如果不能如约交付租金,不仅使出租方形成坏账、呆账,而且还有可能导致租赁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

第二,信用风险。它是出租人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租金的一种可能性,是由于承租人信用问题产生的。承租人信用问题导致租金缴纳的拖延或甚至不能缴付而对出租人带来的损失成为信用风险损失。产生信用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由于租赁设备本身损失带来的风险。如果出现承租人不能合理使用、维修、保养所租设备,而出现掠夺式使用或其他短期行为这样的道德风险,就会给出租人造成财产损失;二是由于承租人由于其他业务经营不善而造成企业现金流量短缺,没法按时支付租金而造成的信用风险;三是承租人故意拖欠租金。

第三,技术变更风险。主要包括技术成熟度风险、技术寿命风险、技术管理风险等。

第四,金融风险。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性质的活动,既然涉及金融就必然摆脱不了金融的风险。它主要有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货币贬值风险三种类型。其中,利率风险在按固定利率计算租金的情况下,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已经发生的租赁产品的内在价值就会下降,因而给出租人带来潜在的损失;反之,如果市场利率下降,租赁产品的价值就会上升。如果租赁公司的负债和资产在期限上不匹配,还会加大对利率风险的影响程度。

第五,政治风险。这是由于政局的突变或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突然调整等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给租赁双方或其中一方带来的风险。

第六,不可抗力风险。主要包括政治动荡、军事动乱造成社会经济混乱,租金不能及时偿还的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等。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风险

我国在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租赁市场远未成熟,有关风险防范的市场规则也不完善,再加之中小企业利用租赁经济方面尚缺乏经验,自身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由此导致了我国中小企业既面临一般的融资租赁风险,又面临着自身及我国融资环境带来的风险。

第7篇

【摘要】飞机租赁业发展,标志着航空服务业的崛起于不断繁盛,更体现着航空金融整体水平的上升,可以说,飞机租赁行业正发展到了一个历史关头。飞机租赁业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满足民航运输业的跨越式发展的融资需求,并且改善民用航空制造业振兴的市场环境。然而当下,在我国的法律及政策背景下,飞机租赁还存在着风险并且正处于瓶颈阶段,因此发展飞机租赁的同时还应当控制风险并采取相关政策的宏观的措施,从而更大的满足航空器租赁业的发展需求。

【关键词】飞机租赁;风险;特征

一、飞机租赁的一般理论及主要形式

飞机租赁,也称航空器租赁,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飞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出租人拥有飞机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飞机的使用权。

从租赁的范围上可分为干租和湿租。所谓干租是指仅租赁飞机的使用权。而湿租是指航空公司不仅要提供租赁的飞机,而且还要提供相应的机上的机组人员、空乘人员及机务维修人员,从而提供飞行服务。从出租人的资金来源及付款对象,可分为转租和售后回租转租赁。转租,指的是出租人从另一家租赁公司或航空公司租赁飞机后,将飞机再D租给承租使用人的一种交易。售后回租,指的是由航空公司首先将自己的飞机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赁公司将飞机出租。从性质上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从租赁公司租得自己所需要使用的飞机,按期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经营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通用性较强的飞机,供承租人(航空公司)选择租用的租赁方式。

二、飞机租赁的特征

(一)飞机租赁的国内外现状

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和韩国是国际租赁业的五大强国,其中美国金融租赁市场规模近200亿美元,占美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30%,并以40%的份额在国际租赁业中独占鳌头。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产品多样,具有航空科研、试验、生产制造能力的航空体系,并成为世界上第四个生产出干线客机的国家(其余三个为美国、欧盟和俄罗斯)。但在航空租赁业方面,还只是刚刚起步。国内银行和航空企业无法占有飞机的第一所有权,而且大多数飞机都需由国内银行对外方提供担保。因此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飞机租赁市场,也没有一个真正的国有或合资的航空租赁公司。

(二)飞机租赁的功能

飞机租赁的出现使航空公司拥有更多融资渠道的选择。在省去巨额购机费用的同时,航空公司只要按时支付租金就可以获得飞机的使用权,不仅提升了运力,也能缓解对购机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是对国内飞机制造业的发展产生源生动力。租赁具有一定的促销作用,若能借鉴国外航空器租赁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家相关的航空产业扶持政策,培育和发展民航、货运、航空快递、旅游、商务等不同市场,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便能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抢占国内支线飞机市场。飞机租赁还有助于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同时降低航空公司使用飞机的成本,从而也就提高了航空公司对飞机的需求数量。

1.我国飞机租赁的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是航空公司面临的飞机融资租赁中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对市场风险的分析应从外部环境对航空公司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前景来分析。就航空公司而言,其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三大方面:一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各航空公司的价格发生变化,降低了盈利的能力;二是全球经济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对航空市场的影响;三是航材市场、航空燃油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引起的航空公司成本增加。

另外,在航空租赁的制度保障方面,我国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尽管我国目前有一些较完善的法规,如《担保法》和《航空法》,但这些法规缺乏详细的实施细则来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运作和实施进行解释和;;二是我国目前还不是《日内瓦飞机权利国际承认公约》的当事国,国内法律制度与国际公约内容无法对接,在国际租赁活动中,这将不利于我国航空公司在飞机租赁过程中的对外融资;三是我国的航空公司在融资租赁过程中需要到国际市场上进行融资时,由于国内法规与国际惯例的差距,造成国际融资贷款人总是担心其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国际融资贷款人往往会额外提出一些限制条件和要求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同时,我国飞机租赁中还存在例如利率风险、税务风险、飞机租赁残值风险等,再加上航空公司内部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我国的飞机租赁业还存在业务上的瓶颈。现代飞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和交易方式,是智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高文化、高素质。但是部分航空公司并没有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员工进行过专业系统的培训,造成他们缺乏融资风险管理、金融、保险等知识,又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对融资渠道调查不够,欠缺合理的调研、考察融资租赁设备的生产能力和性能。专门人才的缺乏给航空公司融资租赁飞机业务埋下安全隐患。

三、改善飞机租赁业发展现状

首先,要改善飞机租赁业的环境应加快立法与相关经营规则制定。主要涉及经济法律、税法、财政和会计法中有关租赁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税法和会计法,涉及航空租赁方面的条款,修改执行细则。为融资租赁市场的规范与发展创造良好的促进的法律环境。同时,还应该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外汇管制门槛。迫切需要国家能简化审批程序,如将飞机引进批文和外债批文审批合并处理、减少对外付汇的审批等。

当然,大力培养租赁专业复合型人才也是当务之急。飞机融资租赁不仅是资金密集型,还是智力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业务。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要求具备金融、保险、信托、法律、国际贸易、税收、财务会计以及飞机性能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总之,有重点改进市场环境,发展航空租赁是当前产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于推进航空运输业的大发展,对于重振航空制造业,对于金融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对于多角度的内需挖掘意义重大,机不可失。

参考文献:

[1]王婷婷.飞机融资租赁发展分析[D].硕士学位论文,16

[2]吴永良.我国民航业飞机租赁模式研[D].硕士学位论文

[4]刘长林.融资租赁创新方向分析与实践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

第8篇

论文关键词 融资租赁 船舶 扣船

船舶扣押是最重要的海事请求保全方式,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海商法基本上都有关于海事请求保全的司法措施。在英美法系国家,对物诉讼(action in rem)与对人诉讼(action in person)的共存奠定了英美法系国家海事诉讼程序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海事请求权通过对人诉讼或对物诉讼的方式加以实现。在大陆法系国家,则并不存在对人诉讼与对物诉讼的对分,海事诉讼正如其他诉讼,始终针对人而发动,而船舶本身并非是诉讼的当事方。国际社会为统一船舶扣押规定,制定了1952年《统一海船扣押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及1999《联合国扣押船舶公约》。船舶扣押制度从起源到发展,在我国只有很短的历史。我国在法律传统上倾向于大陆法系,有别于英美法,我国传统的诉讼制度只承认对人诉讼,而不承认对物诉讼,船舶扣押的理论来源于民事诉讼法中的财产保全制度。然而,我国的海事诉讼法对此做出了一定意义上的突破,在一定意义上接受了对物诉讼制度,至少可以说与对物诉讼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作用。而船舶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当今航运市场上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海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法》对此没有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一、融资租赁下船舶的可扣性问题得提出

融资租赁下的船舶是否具有可扣性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就此未作规定。关于这个问题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可以扣押论,依据法律实证主义思维模式,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归类于光租合同。除了船舶优先权等特殊的海事请求外,基于一般的海事请求融资租赁中的船舶也是可以扣押的。第二种是不可以扣押论,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将船舶租用合同(含程租、期租、光租、租购)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分别规定于第十六条、十七条中,实质上承认了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独立海商合同地位,然而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仅规定了光租船可扣,从严格的法定条件来讲,不应法外扣船。所以融资租赁下的船舶是不可扣的。并且,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二十九条,“可扣即可卖”,所以融资租赁下的船舶在产生了优先权之后,也面临着被扣押甚至拍卖的风险。这与合同法242条规定的,承租人破产出租人享有取回权相矛盾。第三种是有条件的可扣押船舶论,船舶融资租赁下的船舶在其符合光船租船下的船舶的条件下,比照2000年实施的我国《海事诉法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光租船可扣的规定,在理论上应当是可以被扣押的。但因为依照2000年6月30日公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4号)第六章“附则”规定,船舶融资租赁存在不同种类,有些类别如委托租赁不符合光船租赁条件,也即船舶融资租赁的船舶不符合光租租船的条件,应区别不同情形来决定是否可以扣押。

二、融资租赁下船舶扣押与可扣性分析

在融资租赁下船舶是否具有可扣性的各类观点中,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光租合同的区别是否影响融资租赁下船舶的可扣押性

对光船承租人、定期租船人和航次租船人的权利和义务,《海商法》有不同的规定。光船承租人的地位最接近船舶所有人,除了船舶的所有人不发生转移,承租人可以实际地占有、支配和使用光租船舶,这是《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可以扣押光租下的当事船舶的主要原因。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与光船租船合同颇为相似。二者都是在租期内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给承租人使用,而配备船员、供应给养、船舶的营运管理以及一切固定或变动的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负担,即船舶所有人只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租期内的租金计算与租期届满时的所有权归属上。因此,这两点并不必然影响租期内船舶的可扣押性。

(二)扣押融资租赁下的船舶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船舶融资租赁交易模式中,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指示购买融资租赁船舶后,主要参照光船租赁模式将融资租赁船舶出租给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船舶登记环节上也是依据光船租赁进行光租登记②。融资租赁双方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并在海事局办理光船租赁登记手续。海事局颁发光船租赁证书,船舶登记簿允许公众查询。基于船舶登记的物权公示的效力,根据公示公信原则,应该允许海事请求人在具备扣押申请条件的时候,申请扣押以光船租赁进行登记的融资租赁下的船舶。因此,融资租赁船舶在符合光船租赁条件的情况下,对融资租赁下的船舶进行扣押时,不存在法外扣船的情况。

(三)扣押融资租赁船舶与《合同法》关于出租人取回权的优先性

扣船制度适用我国《海商法》以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出租人取回权的规定适用《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在实体法层面,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均属该法的调整范围。《海商法》则对平等主体间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救助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等海商(事)合同关系做出系统规定。而《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又明文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以确认,《合同法》与《海商法》有关合同规定的关系实为一种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即有关海商合同关系,优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在《海商法》没有相应规定时,补充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程序法层面,《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关于海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的法律法,《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其关系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基于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海商法》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规定的扣船制度应优先于《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的适用。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对此问题有明确的答案。公约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在原则上规定出租人对设备的物权应可有效地对抗承租人的破产受托人和债权人。包括已经取得扣押或执行令状的债权人,但是根据该条第五款的例外,海商法关于海事请求权及扣押海船的规定得优先适用,海事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出租人的物权。其实,海事请求权人可申请扣押并拍卖或变卖光船租赁的船舶,以此来实现其请求权,足以说明海事请求权可对抗光船租赁出租人的船舶所有权。而船舶融资租赁出租人仅保留名义上的所有权作为收回其投资的最终保障,这种名义上的船舶所有权更不足以对抗海事请求权。可见《海商法》等海事法律对于船舶扣押拍卖的法律规定应该优先于《合同法》适用。因此,扣押融资租赁船舶与出租人享有的取回权并不矛盾,它们是不同法律制度适用的不同结果。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关于融资租赁下船舶是否可以被扣押的不同观点的对比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融资租赁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的区别并不影响融资租赁船舶的可扣性。海事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出租人的物权,船舶融资租赁条件下的船舶与光船租赁下的船舶条件基本相同时,完全可以比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光租船可扣押的规定适用。

三、可扣押船舶的范围

第9篇

【论文关键词】融资租赁;财务自由度;租金

连日来温州老板“跑路”的消息,将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困境难题再次推到舆论风口浪尖。中小企业现已举步维艰,最突出的就是其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明显提高。针对这一难题,拓宽融资渠道成为最强呼声。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与工具,成为了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有效渠道和途径,将有望缓解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并为提升中小企业财务自由度提供有力保障。

有报道称,目前温州的36万家中小企业中,有20%处于半停工或停工状态。有分析认为,有不少企业是自动放弃生产线的。一方面是由于人力、原材料等制造成本逐年上涨,再加上融资困难,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企业创新力不足,赢力能力有限,导致企业利润极低,无法维持生存。

因此,针对这一情况,中小企业要通过资产项目上而不是费用项目上的“减法”获得现金(如把低效投资、偏离战略、不具备竞争优势或项目不错但经营上难以掌控的投资剥离变现)。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已成为弱势群体。因此,占据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融资更宽的途径,是经济学者一直研究的课题。我凭着在企业多年的实战经验,选择了“强化融资租赁,提升中小企业的财务自由度”为论题,以求企业管理者在管理企业过程中力求金融配套和相应的资本流动,力争更好的政策扶持提供一点参考建议,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将会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快我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实现。

一、融资租赁的新内涵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所需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并定期收取租金的一种交易行为。它是以融物为形式,以融资为特征,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殊信用形式,在经济发达国家已成为联系金融、贸易和工业生产的纽带,80年代初,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才进入我国。融资租赁与银行信贷等其他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融资租赁租赁期限长,通常出租方通过一次租赁就可以收回全部投资,并赚取相应的利润(出租方按租赁物的全部市价安排其租金收入),所以融资租赁作为现代租赁的一种典型业态,是伴随着商品供求和信用关系相互依存程度日趋深化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的金融工具,有时又叫做完全转让租赁。

我国到目前为止,融资租赁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有90多家外商投资的租赁公司,40家内资试点租赁公司,注册资本超过3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企业比比皆是,2010年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完成约1360亿元,2011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仍保持22%左右的增长速度,业务总量将超过3600亿元,可见融资租赁对我国经济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我们还应看到,我国融资租赁宏观和微观环境存在缺陷,比如,缺少税收优惠政策、资金不足、法律监管制度不完善和风险系统落后等原因,使其发展缓慢,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从市场渗透率来看,经济发达国家,融资渗透率一般在15%-35%之间,世界融资租赁平均市场渗透率为17%,而我国只处于6%-7%.之间。专家指出,温州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的资金紧张仅是表象,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企业没有完成创新转型。因此,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它把金融、贸易、生产三者紧密结合,将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有效叠加,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在改革初期,江浙一带的很多企业也都是利用融资租赁实现快速成长的。

在美国流行着一句话:“聪明的企业家绝不会把大量的现金投资到固定资产投资中去。”这说明,巧用融资租赁不仅可以支持企业发展,更能帮助企业“生”钱,这对目前在困境中挣扎的小企业来说,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应选择融资租赁方式

一般中小企业因为资信问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融资租赁对承租企业的信用要求较低,大多数小企业都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同时,国家为了鼓励投资,还专门为融资租赁提供了税收优惠。例如,对进口设备仪器,减半征收关税和产品税(或增值税)、2009年新税制规定,允许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等。此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还可以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因为融资租赁将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成一个,尤其对于设备进口,融资租赁的手续通常比正常贸易简便、快捷,而且租赁公司还可代签进口合同,大大地缩短进口时间。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与传统的银行信贷、分期付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具有其独特的优点。它对于企业迅速获得设备投入、提高企业资产利用率、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完善金融市场、发挥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等具有重要作用。自80年代引入融资租赁以来,其作为新兴产业在中国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下面介绍几种创新的融资租赁方式:

(一)先租后买制

对于希望拥有设备所有权的客户来说,当现期有设备需求而手上又没有充足的资金购买,或者没有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而需要走很长的审批流程,这时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设备的使用权,既满足了现期的使用要求又缓解了资金压力,实现了“借鸡下蛋”。待资金充足或有投资预算时,再采用设备买断的方式,拥有对设备的所有权。

(二)弹性租金制

市场是波动的,企业的资金流也是变化的。为满足收入——支出的平衡,保持现金流的最佳匹配,租金支付可以采用弹性变动的。即在每一支付周期(一般为1月)实行“多用多付”、“少用少付”的方式,每一支付周期的租金可能不同。一般情况下,设备工作量越大,意味着企业的产出越多,收入也会越多,有“较多”的收入支付较多的租金,企业的收支得到了平衡,实现了对现金流的科学管理,支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阶梯租金制

企业由于财务制度要求或出于对自身的保护,希望租赁合同一段时间(通常1年)一签。而众所周知,对于新设备的折旧而言,第一年的折旧成本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成本会慢慢变小。这样,可采用前期租金高,后期租金少,逐期递减的阶梯型租金方式,实现租赁双方的共赢。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可以看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以租赁物作抵押品,不需提供额外担保,且融资租赁比银行贷款环节少、手续更简单,因而更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同时,还可以大大节省抵押登记、评估及公证费用,从而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进而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再说出租人在整个租期内始终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可以确保出租人的财产安全并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因此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审查更注重其使用租赁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而不过多强调出租人的信用历史或过去的财务记录。同时,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也显示,在风险的物权处理上,融资租赁的回笼率在98%以上,大大高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回收率。因此,融资租赁可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信用度低、不易以举债方式融资以及未在银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从而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

三、融资租赁对提升中小企业财务自由度的现实意义

企业对以不同方式融入的资金的自由支配程度是不同的。资金自由支配的程度越高,融资效率越高。企业内部融资资金在所有融资方式中自由度最高。理论上的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主要是为了研究企业的成本(Agency Cost)问题提出的。“即企业中满足所有以相关资本成本折现后净现值为正的项目后多余的那部分现金流量”。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融通资金并为承租人购买设备,将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拥有设备使用权的同时,也解决了因购买设备所需的资金,因而使融资租赁成为融通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在租赁合同稳定时,租赁双方一般不得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而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以续签租赁合同,可以将租赁物退还出租方,也可以作价将租赁物买下。在租赁期内,出租方通常不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融资租赁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如今,我国处于较高通胀率的环境下,企业早采购设备比晚采购费用要低。采用融资租赁可以先得到设备,再用设备产生的效益去还钱。这对企业来说,也相当于节约了设备成本。值得的一提的是,对于一些使用年限长的耐用设备来说,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还可以获得更低的租金。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用融资租赁方法租赁的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谁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企业可以通过所得税筹划,尽快折旧,把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延迟交纳所得税、改善企业现金流:

1.企业的流动资金若充足的话,企业的短期负债能力才会有保证,若企业存在着大量的可供自由支配的闲置资金即自由现金流量(FCF),就可以有足够资金支持新产品的R&D。

2.当企业可能存在大量的自由现金流量(FCF),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利益,返还给股东和债权的回报就高,培育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3.自由现金流量(FCF)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并综合考虑了企业的经营、投资、筹资及股利分配等财务决策问题,可以有效地避免利润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传统指标在评价上市公司业绩上的不足,进而能够全面综合地反映上市公司基于价值创造能力的经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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