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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20 13:37:3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执法工作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执法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严打”行动既是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推进转型履行职责的需要,同时还是推动年执法办案工作的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严打”行动的责任感,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督办落实。

(二)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县局成立“严打”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何卫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书雄、章一英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各基层分局局长为成员,办公室置于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公平交易机构要牵头抓,其他业务机构要主动配合抓,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不买帐、互相埋怨的倾向,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及时上报情况。一是各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时要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县局将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各单位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行动结束时每个单位必须上报1-2件典型案例;三是“严打”行动结束时(2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行动期间查处案件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附表报县局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在行动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也请随时上报县局。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三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以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大众消费的饮料、奶制品、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等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标厂名厂址和质量、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

(二)以五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酒类商品、家用电器、燃气器具、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和名优标志、伪造产地、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金融类广告为重点范围,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虚假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行为。

三、任务与职责

此次“严打”行动任务为“四个一”,即开展一次大宣传、组织一次大检查、实施一次大监测、查办一批大要案,核心是查办一批大要案,用查办案件的成效展示“严打”行动效果,取信于民。

为了确保“四个一”落到实处,将各职能机构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一)开展一次大宣传,由办公室牵头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基层分局要在办公楼门前树站牌2块、拉横幅1条(内容附后,供参考),使“严打”行动家喻户晓,营造社会普遍关注执法行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执法行动的环境。

(二)组织一次大检查,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以基层分局监督检查为基础,查找问题隐患,纠正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与执法办案工作相衔接,防止检查流于形式。

(三)实施一次大监测,由县局消保分局配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从前述十三类重点商品中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质量隐患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部分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抽检过程中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抽样笔录等固定证据工作,一旦检验结论确认产品质量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案查处。

(四)查办一批大要案,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各基层分局负责辖区案件的查处。县局要求在“严打”期间查办案件不少于25件,其中,公平交易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消保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龙舟坪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贺家坪分局4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都镇湾分局和资丘分局各3件。“严打”行动结束时,将对“严打”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2012年业务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严打”行动在时间安排上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底以前)。

(二)集中行动阶段(月1日至1月31日),组织开展拉网式市场检查,对重点商品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责令当事人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第2篇

通过开展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价部门“三定”方案,对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价格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不具备价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行使执法权。严格价格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严禁越权执法。

(二)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逐项登记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编制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依照《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价格行政处罚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三)规范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合理配置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将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完整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工作案卷整理,统一按国家、省有关格式要求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案卷中实体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材料的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四)规范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保证价格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推进价格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对价格行政处罚项目结果以内容摘要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订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运用绩效管理、评议考核等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晰领导责任,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力争入围评选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认真组织执法事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确认的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等事项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开。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全面清理在价格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信息公开、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要在6月20日前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撰写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监察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自行整改提高。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价格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

2、督促整改提高。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我局整改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现场会推进提高。积极参加市召开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按照市监察局制订的考核细则,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百日整治”等活动对我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单位,要求其重新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四)总结评选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对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参加市开展的人民满意站所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和清廉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局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集中精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确保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局成立规范价格执法工作领导小级(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具体工作专班要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施和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完成。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2009〕4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抓好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各乡镇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条件;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建材、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尤其是非煤矿山、采石场、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率须达100%,建筑施工企业执法检查率达50%。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以及职业卫生标准情况,检查内容可参照《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急检查方法》列出的10个方面60项内容。

(三)突出重点违法行为。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处用人单位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2、没有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3、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以及没有将岗位职业病危害向从业职工进行告知的;

5、没有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

6、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7、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8、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安监站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各地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根据执法年活动阶段性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要对典型的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

2、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安监站要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3、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仔细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制度;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执法年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2014年11月12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县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执法单位的职能作用,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廉洁执法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中,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等问题;紧紧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城市管理领域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滨湖办、环卫服务中心、文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推进落实和举报受理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推进,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确定一名专项活动联络员,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1日)。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学习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活动方案,查摆问题;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专项活动前期准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6月1日-6月10日)。加强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活动主动性、积极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预防腐败、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务实为民教育培训和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题教育、培训,使得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6月11日-7月1日)。在前期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查找所在部门的风险源点。各二级机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科室、大队、滨湖办、环卫中心、文管办之间开展问题互查互帮,从中排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政许可事项做到高效、便民,既不人为提高标准,也不人为降低标准,杜绝吃、拿、卡、要;行政执法实现“四个标准化”即工作职责(角色分工)的标准化、执法程序的标准化、案件处罚的标准化、考核考评的标准化。通过高效的运转机制、规范的执法流程、严格的处罚程序、合理的自由裁量以及司法强制的有力支撑,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暂扣的物品或者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建立登记上报制度,各二级机构每周将暂扣或者没收的物品建立清单,上报到局执法科;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事项,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档案。局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网站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以查办案件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体现和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

第四阶段,建立完善制度(7月2日-7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前期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堵塞城市管理领域发生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同时,要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建设问题的查处等案件的内容、依据、结果进行公开;二是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制度;运用微博等自媒体进一步拓宽外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执法活动内部报告、审查、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三是执法责任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的工作意见,明确执法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四是审批(核)责任制度,审批(核)事项具体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及科室主要责任人要对审批(核)事项依法依规严肃认真把关,并对审批(核)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审批(核)意见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五是廉洁办事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执法纪律和执法质量承诺制,对所有审批环节、执法环节等工作事项,执法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吃、请、送,建立个人廉洁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8月1日-8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力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活动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重大意义,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统筹安排好专项活动事项与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展开。

第5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分局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成立市公路局分局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二、大练兵活动对象

目前从事公路路政、治超工作和拟从事公路路政、治超工作的人员。

三、大练兵活动考评内容、方式

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重于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一)军事科目训练。包括单个队列动作、交通指挥手势分解动作、连贯动作等,采取集体考评与单人抽签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应知应会理论。包括路政业务(含路政执法流程模拟训练)和治超必备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省局采取统一出卷、阅卷方式进行。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全部为单选或多选题)。参考书目《公路执法岗位大练兵培训教材(一、二)》、《大练兵理论业务知识试题库》。

(三)观摩比赛。

1、路政治超查处现场模拟演示。采取专家现场评分方式进行。

2、内务整理示范动作演示。

3、单位方队队列和交通指挥手势。

(四)职业道德规范、微笑服务行为规范等。

三、大练兵时间安排

大练兵活动自2012年11月9日开始,2012年12月中旬完成。

(一)学习训练阶段(2012年11月9日至12月10日)。

自11月9日至12月10日为学习训练阶段,分局负责本单位参训人员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军事训练,并负责聘请军训和交通指挥手势教官。学习训练计划为上午理论知识培训,地点分局四楼会议室,下午军事训练,地点分局二里吴城关道班院内,上课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考试、考核阶段(2012年12月下旬)。

理论业务知识考试、军训和路政治超执法现场模拟演示考评时间、地点。省局拟定于12月11日在蚌埠对淮北片区全体参训人员进集中统一考评。

1、集体考评:由参训全体人员进行军事队列演示,考官现场评分。

2、单人抽签考评:采取指定和随机选取的方法,军训人员在200人以上的单位选取9人(其中:4人由市局指定,5人随机选取),由考官指定动作,现场评分。

(三)观摩比赛阶段。拟定于12月中旬,在武警部队合肥训练基地进行。

四、大练兵活动保障措施

(一)严肃纪律,加强教学管理

实行封闭式教学,严肃纪律,严格训练,保证时间和培训质量,确保大练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坚持边训、边练、边上岗的原则,处理好工学矛盾。

岗位大练兵活动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参训人员众多,既要保证岗位大练兵活动全员参与,又要确保路政、治超工作不间断,做到日常工作和岗位练兵两不误。

第6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确保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督促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

(二)大幅减少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三)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水平。

(四)全面提升“双重预防”水平。

三、检查对象

专项行动的主要检查对象为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工作重点

(一)摸清企业底数,建立详细名录库。

(二)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改。

(三)突出清单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五、组织方式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第8篇

一、增加的工作内容

(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还没有申领或换发新式执法主体资格证的部门,要及进申领;已申领了的部门,如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机构及其职责调整,要及时申领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核发和使用等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整顿、规范执法队伍。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协管员和协警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25日前)。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的要求,组建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准备情况和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及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切实查找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强制度建设,以规避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形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市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规范审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法规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经审局、监察室、法规处、经审处、社保处、企业处、外资处、固投处、行事处、农环处、财金处、计算机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法规处处长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规范审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梳理审计执法依据,细化审计执法内外部程序,并经市法制办确认,保证审计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规范审计调查取证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取证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调查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审计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实行审计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保证同事同罚。

(四)规范管理审计执法人员。严格审计执法资格审查,坚持持证执法,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文明执法方式。

(五)大力推行网上执法。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推行网上办案。对凡符合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行为,都要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六)实行行政指导和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行政指导力度,促进执法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执法方式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执法效能和管理效果。通过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公正执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以审谋私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全市审计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共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主要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加强审计执法工作在审计网和省市信息渠道的宣传报道。

(二)实施阶段(7-9月份)。一是明确审计执法主体,完善审计职权目录;二是梳理审计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三是细化行政执法内、外部程序,完善审计执法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审计署有关审计执法证据规范的要求;五是进一步细化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六是严格落实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七是公开审计执法事项,将执法主体职权、程序步骤、裁量标准、执法结果、执法人员、法律依据及执法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八是推行网上执法,凡具备上网条件的审计执法案件,要求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运行。

(三)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制处不定期对各相关处室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保障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有效圆满完成。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份)。市局监察室会同法规处对全市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审计系统目标考核内容。

(五)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作为集中整治年,2014年后进入常态管理,各单位要自觉坚持规范化行政执法。

五、有关要求

(一)在正常审计工作中做好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审计机关要以这次审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更好的规范审计各项工作,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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