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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上摒弃“衙门作风”
***科有一名党员科长、一名中级职称的非党工作人员。我科按照我局机关党委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机关“衙门”作风问题的自查、排查、落实工作。两人共同查找资料,学习了“什么是衙门作风”。
“衙门作风”是行政领导干部官僚作风的一种形象比喻。在对待人民群众上总是“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有的甚至还“拍桌子吓唬人”;有的则将前来办事的人“推之门外、拒之门外”或“一拖再拖、一延再延”;有的是见了办事者“有表示”才肯动手办,“没表示”则“此路不通”;有的则“当面答应得干脆,过后就是不办理”,哄弄欺骗办事者;有的见了前来要求解决矛盾困难的群众就“能躲则躲”,等等。凡此种种现实表现,均是“衙门作风”之“怪症”,而其“根子”仍是“官僚主义”、“官老爷作风”在“作祟弄怪”。因为有些“为官者”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高高在上”、“岂是一般老百姓能随便见面的”、“办事总不能动不动就找我们领导”、“我们领导是办大事的,岂能为你小百姓办些鸡毛蒜皮之事”。有些办事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有事找领导,我们'小萝卜头'算个啥”、 “有礼则办、无礼休想”、“是好事就办,是困难就拖、是矛盾就躲”、“有所表示就快办、没啥'意思'就拖办”。凡此种种,都是“官僚主义”与“官老爷作风”的“真实面目”,说穿了就是严重地脱离了人民群众、背叛了人民群众,其结果自然是这些衙门及官员们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甚至“印象极差”,这也自然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由此可知,“衙门作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衙门作风”不但“令人生厌”,且“害人不浅”。不予铲除是不行的。而要铲除这种”衙风作风”,根本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着老百姓、为了老百姓一切”、“想为群众所想、忧为群众所忧、急为群众所急、干为群众所干”的意识观念,并让这种意识观念指导实践,贯穿于行动之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其次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带好头、表好率,不仅是要求下属如何如何去做去干,而自己要带头做到凡是下属应做到的,领导先做到,凡是下属不能做的,领导更应“令行禁止”。
通过再次学习,我科这两个人再次从思想上认识到“衙门作风”给群众带来的坏处,给自身名誉带来的影响,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为了国家、自己和家人的名誉,从我做起、从我科做起摒弃一切“衙门作风”,甘当群众的公仆!当今时代是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时代!真心为民服务的标准就是查档者的满意度!截止到今天,查档者对我科的服务满意度评价极高。
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衙门作风”做派
我们**科主要负责接待查询个体工商户信息、档案工作。原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大多知晓:查询工商企业档案工作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局派**科科长转岗到档案管理科,以加强档案查询工作。
周(恩来)总理曾对环卫工人说过:我们只是分工不同,都是为人民服务!同样,作为中层干部,在“为人民服务”方面,无论是科长,还是科员都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科长、科员都应该熟练的借助“工商行政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查档者查到企业机读信息,快速的借助自编的书式档案摆放明细表找到企业书式档案。科长到任后,采取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亲手为查档者查找、打印企业机读信息,到档案库房内查找书式档案。全科同事也都被科长 “亲手干”的工作热忱所感染,都能用积极的工作态度接待每一位查档者,以正能量的工作干劲儿去为每一位查档者服好务。在工作中,同事们也跟着科长学会了“多问几句话”的工作方法。即,由于查档工作首先要通过电脑进行搜索,因此,在“搜索”栏中如果输入“同音不同字”、“简称”等汉字,其结果是:查不到企业信息,这会使查档者无法达到目的。还有些查档者真的是说不清楚究竟要查询工商企业哪些信息,我们也就无法为查档者提供证据、资料。“想为群众所想、忧为群众所忧、急为群众所急”这个服务宗旨已深入融入全科人员的工作模式之中。在接待查档者时,同事们都会多追问几句:是哪些单位要这些档案资料啊?是打官司、告状?还是劳动仲裁?是刻制公章用?还是为了到银行进行贷款?我科同事会根据他们的回答,依法依规、准确的为查档者出具不同的企业信息资料。当然,对于不同级别的保密资料,同事们还是能够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
每当遇到费尽周折帮助查档者查到相关信息的时候,查档者经常会说:想不到区政府真的是在转变工作作风!你们的态度太好了:一点儿也不损哒我们不说,还非常认真的帮助我们查找到有关信息!有的低保户被同事们的真诚、耐心细致的工作干劲儿感动得身体瘫软在椅子上、泪流满面,最后还不断的给我们鞠躬致谢,表达由衷的谢意。
我们***科只有一名党员、一名非党人员,两人都是从大专院校毕业后直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也许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缘故,我们**科的人员从未“为难”过查档者。我们一方面要严谨的依法依规查询工商企业信息,一方面还换位思考、急百姓之所急,多选择一些查询途径、多问问档案管理的元老、多捕捉一些被查企业的有关信息,想方设法的帮助查档者查到有关企业信息。查档者对我科的查询工作相当满意。
三、整改落实情况
也许真是应验是那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科这两个人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均未发现存在“衙门作风”现象。在这里,我们**科也恳请同事们广提意见,一旦存在“衙门作风”的现象,我们**科的这两个人均保证:能够正确对待,并积极立即改正。
最后,再次恳请领导、同事们费心,多多支持我们**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提升我局的公众形象而共同努力!
思考一: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重要的法定审计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其他类型审计同步进行的项目合并归档,案卷无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情况有一定代表性,并有“审计机关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利于保密”的说法。此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无审计决定书,即便制作审计决定书,也加上限制词,如“关于某同志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财政(或财务)问题的审计决定书”。这些做法和说法不符合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的基本程序,影响了审计复核、报告处理和审计档案等后续程序及工作质量。
思考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主题突出
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重要的审计实体,在规定要素、内容齐备前提下,应当围绕“个人任期经济责任”突出主题。
一、突出“任期经济责任”写实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潘思廷”为你整理了这篇科学技术局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审计局:
根据《关于审计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等的通知》(秀洲审通〔2020〕3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13日起对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嘉兴市秀洲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秀洲审报〔2020〕2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区科技局2019年‘海外孵化器补助’、‘科技资金四项经费’、‘科技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年度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海外孵化器补助在2020年科技局第一批科发资金拨付中,该笔经费已拨付到位。另外,区科技局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对接,每月通报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率。
二、关于创新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没有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由于我国开展绩效审计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绩效审计准则。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没有审计准则可以参照执行,多数是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中考量一定的绩效因素进行的探索,审计组织形式和主要内容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的没有明确的分别,绩效审计报告也是五花八门,多数只是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中增加一些绩效评价的内容。由于缺乏准则,绩效审计的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是没有统一的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是要评价审计事项的经济、效益和效果,而评价审计事项的经济、效益和效果,首先要有一定的参照对比标准,如果没有标准绩效评价也就无从谈起。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开展得晚,目前尚未有统一、科学、完整和权威性的绩效标准,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对审计事项的绩效分析也只能通过一些简单的经济指标的对比,一般是将审计年度的经济指标与上年或历史最好指标纵向对比,很少与行业最佳指标横向比较对比;绩效分析更多关注的是一些数量金额指标,而对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很少关注。由于没有统一的绩效指标,致使对审计事项绩效的评价往往不全面,不客观。
三是缺乏可借鉴的绩效审计经验。由于我国绩效审计开展得晚,目前各地绩效审计还处在探索阶段,各地开展绩效审计多是参照国外、审计署或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绩效审计的经验,探索本地绩效审计模式,缺乏可借鉴的绩效审计经验。
四是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开展绩效审计的需要。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多以财会人员为主,复合型人才特别是绩效审计专门人才相对缺乏,制约了绩效审计的开展。
从现阶段绩效审计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基层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适当把握“度”,不宜盲目扩大绩效审计范围。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已经涵盖了各种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政府投资以及其它资金,但由于各地情况不一,开展绩效审计的条件也不尽相同,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不宜贪大求全,盲目扩大审计范围。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在各种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投资资金等方面开展了一些绩效审计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揭示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或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笔者认为,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力量以及实际需要,将绩效审计重点放在财政专项资金上,这样不仅可以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并达到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以此为突破口,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绩效审计范围。
二要从各地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的绩效审计模式。当前,基层审计机关主要围绕财政预算执行、同定资产投资、经济责任和各种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审计机关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将绩效审计与财政资金审计相结合,在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的同时,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性、效益性和经济性审计融入其中;将绩效审计与各种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审计;将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在对被审计单位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审计的同时,关注经济责任人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绩效审计与政府投资审计相结合,在审计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同时,关注政府投资的投入方向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是否经济,项目产生的效益与可行性报告或设计书中规划的效益是否相符;将绩效审计与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相结合,在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同时,关注社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是否促进社会公平,资金的使用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社保资金是否实现了增值保值等。
三要摸索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目前,由于我国多数行业尚未形成科学、完整、权威的绩效指标,审计在绩效评价时,通常是通过对一些经济指标的纵向比较分析或横向对比分析来评价绩效的;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对相同事项的审计评价,由于没有权威性的绩效指标,不同的审计人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大大影响了绩效审计报告的公信力。因此,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应注意审计理念的创新,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标准:在对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时,重点是分析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即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是否节约合理,不合理、不节约的原因是什么,作出分析评价的标准应该是财政预算指标,包括一般预算和项目预算指标;在对投资资金绩效审计时,重点要分析投资的效率和效果,即分析评价投资项目是否如期完工,是否达到项目计划和目标的预期结果,分析差异的原因,作出对比评价的标准应该是投资项目计划工期和预期结果或目标;在对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时,要分析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重点要关注资金使用效果,同时也要关注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这些标准或指标有的无法直接量化,如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指标,需要审计人员运用专业综合分析判断,恰如其分地进行审计评价,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评价。
财政专项资金具有四个特点:
1.财政性资金:
此资金属财政预算安排或政府委托按规定征收的资金。
2.具有专门用途:
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专款专用,无论投向哪个建设项目,或者个人补助都有其明确的用途和确定的受益对象。
3.政策性强:
其资金要求设立专账管理,专户储存,单独设账核算,不同专项资金有不同的明确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或办法。
4.具有广泛性和时效性:
专项资金复盖面广,各级财政都设有专项资金,而且每年都有新的资金出台,有的专项资金是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根据我县日前涉及的专项资金有“三农”、“教育”、“科技”、“卫生”、“交通”、“社会保障”、“再就业培训”等几十项。
近几年我局不断加强对这些专项资金的审计,据我所经手审计的农业、水利、再就业服务、交通等专项资金政府委托管理的部门均存在: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现象;大多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设立专账,专户储存、单独报账核算现象;如县农业的“三农资金”、“交通局的交通建设资金”、科技局的“科技三项经费”均是混在单位的日常经费中核算,已使各项专款收支结余无法反映。
从近几年对农业局及下属单位的审计结果反映:农业局每年日常经费均要超支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挤占专款。此次审计报告反映至2008年8月,经费累计超支190万元之多,而专款结余达155.6万元(有账无款);但又根据农业局的实际财务情况,难以进行处理,其现状情况为:2007年有在册人员68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253.5万元。(局又无其他可用收入),而刚性支出达227.6万元,剩下27.9万元还要用于车辆、盘子、办公等等达82.3万元,超54.6万元,怎么办?只有挤占专款。又如:2004~2005年两年经费不够支出,于是打白条向沼气办借款50万元用于周转至今未归还。再如:县农技推广中心33人,仅靠财政预算内经费(无其他可用收入)是远远不够的,除工资以外的日常开支均在各项目专款中开支。2007年达8.54万元。还有:前几年水利局拨登龙乡政府人畜饮水专款5 000元,几年后审计时仍滞留在财务所账上。这些均说明我县专项资金的问题不在少数。
第二条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2011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第三条使用管理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范围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申请条件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投资主体,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纳入补助范围;
2、申报项目必须为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确认实施的项目;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条补助标准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材料申报。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申报程序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资金拨付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使用管理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第二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县城学校)的校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挪作他用。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根据农村中小学在校人数以及校舍生均面积(小学生均4.5㎡,初中6㎡)、使用年限(30年)、单位造价等因素,测定所需资金并补助50%;二是省级财政安排的校舍维修资金;三是县级财政按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资金的6%安排的校舍维修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进行结算和支付。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项目核查后下达的项目计划、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
第五条中小学校每年月编制下一年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学校部门预算。省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各学校根据批复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申报立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工程造价和施工单位。
第七条严格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学校新建校舍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必须聘请地质部门勘察,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施工图,请有资质的监理部门到现场监理,并派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对于设计的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必须将变动方案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八条学校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工程决算审计。审计报告应报县教育局备案,据以调整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工程造价金额为结算依据,不得截留、挪用。各中小学要根据资金拨付程序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质量问题的,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校舍维修工程严格实行“五制”。即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单位责任制,过程管理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制。
第十条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学校要结合安全检查,定期聘请县房屋建筑物鉴定部门对学校校舍进行危房鉴定评估,以便及早争取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安排维修改造,尽早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定期对各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审计法规定的必审项目和国家、省、市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项目为基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特别是市委全委会提出的六大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审计资源实际,2013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收入组织、预算分配、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为重点,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保障情况,对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积极探索财政绩效审计,分析评价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和效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2.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审计
以规范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为目标,对2012年度市级地方税收、基金收入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履行征管职责、税收稽查执法等情况,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征税,强化征收管理。项目由财金科负责,2013年3月开始实施,6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门(单位)、镇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离任的部门(单位)、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单位)在任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具体对象以组织部委托为准。
对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所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以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部过程,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业投入及实施效果、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相关廉政规定情况;对镇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工程发包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委老干部局、610办公室、红十会及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4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分别由财金科、行事科、农资科和经审科负责,1月份开始,3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其他离任或在任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待组织部门明确后即组织实施。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为促进部门预算综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已经交办的市委老干部局等4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承办科室及实施时间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年度中间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接到组织部委托后,除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同时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确保审计覆盖面、避免审计监督盲点的原则,对多年未审的部门预算单位逐年安排审计。2013年,对住建局、农委、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系统共29家下属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住建局系统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房屋征收办公室、燃气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建监察大队、房屋产权交易所、白蚁防治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由财金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农委系统的林果指导站、蚕桑指导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环境能源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由农资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水务局系统的水费水资源管理所、堤闸管理所、水利设计室、水利局仓库,由经审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住建局系统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室、规划信息中心、城市排水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系统的渔政执法大队、渔业技术推广站、吕四渔港船闸管理所、渔港监督站,由行事科负责,5月份开始,9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1.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围绕“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的工作目标,对市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后续管理情况。项目由行事科负责,2013年7月开始,12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摸清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开发效果,审计立项审批管理情况,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3.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市2011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并对省审计厅确认的镇、镇、镇等3个镇和村、村、村、村、村、村等6个村进行重点审计调查。审计的重点是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等。项目由农资科负责,3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八所中心敬老院财务收支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汇龙、吕四等八所公办中心敬老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2010至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五保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由局财金科负责,2月份开始实施,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二十九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作要求,对全市2011年乡镇医院改制后新成立的29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以财务收支为主线,重点检查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目标通过审计调查,摸清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出建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运行。项目由局行事科和经审科负责,并联合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实施,2月份开始,4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1.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围绕市委全委会提出的“突出平台打造,完善功能配套,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的沿海开发重点工作要求,以及“塑造宜居中心城区,实施民生城建”的城乡统筹重点工作要求,对财政或其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吕四港环抱式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海口枢纽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公共卫生大楼、商务中心等6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一科负责。大学校区、蝶湖酒店、行政中心配套工程、南苑中学等4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由固投审计二科负责。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征用地手续、拆迁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力求通过跟踪审计,揭示建设单位在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规范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
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均有政府审计机关负责审计”的规定,以促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合法有效使用建设资金,努力节约政府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2013年,对中医院病房大楼、城建指挥部经济适用房、世纪大道绿化景观工程等45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工程送审额约15亿元。竣工结算审计分别由固投审计一科、二科负责,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六、金融审计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安排,以促进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为目标,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通过审计,反映农村商业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核实各项金融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分析其整体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揭示影响当前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项目由财金科牵头组织实施,拟于7月开始实施,具体要求待省厅统一部署。
七、其他项目审计和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经审会的要求,我市经审会派审计小组于2007年元月9日对自治区总工会拨付的55万元专项帮扶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计,55万元专项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为:
全市帮扶救助慰问专项资金支出550055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2077名。
其中:
1、帮扶慰问困难企业和特困企业23个,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564人,使用专项资金142000元;
2、培训农民工和困难职工291人,使用专项资金28355元;
3、帮扶救助慰问全市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1222人,使用专项资金379700元,
二、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经审查,市总工会依据自治区总工会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拿出意见,又专门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就帮扶中心专项资金55万元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经审委主任、经审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总工会帮扶中心对全市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于2006年12月14日在帮扶中心召开了全市送温暖资金发放仪式,进行了现场发放,区总工会罗宗祥部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发放仪式,全市特困企业代表、30名特困职工和特困劳模代表领取了慰问金。
三、专项资金审计评价
1、专项资金发放程序严肃
在审查中,经审会认为,市帮扶中心在资金的发放程序中,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市帮扶中心;
⑵市帮扶中心发放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由本人填写,由所在基层工会盖章;
⑶基层单位或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调查、落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印章;有系统工会的,系统工会要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或签名;
⑷市帮扶中心到本人及所在社区和单位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⑸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初步意见;
⑹上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帮扶名单;
⑺张榜公示帮扶救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名单,并公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2、档案管理规范。在审计审查中,帮扶中心档案健全,分类整理,管理规范,按类型、内容进行归档,便于查阅。
3、困难职工发放登记表凭证规范,手续齐全。
四、专项资金审计建议
1、困难职工登记表档案要进一步健全。健全困难职工本人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
2、基层工会在困难职工汇总表上签章,并由工会主席本人签字,经审主任签字上报,并留档备查。
3、基层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做好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