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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佛教以坚持无我原则著称,“诸法无我”在佛教的三法印中被视为“印中之印”,因此是否承认无我乃是佛教与非佛教最明显的判别标志。尽管佛教内部宗派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诸派在“无我”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并没有实质差异。事实上,导致佛教内部宗派分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我见”,即对“我”进行破斥和否定的“见”。质言之,佛教的“无我见”就是要把“我”作为破斥或否定的对象,进而达到其特殊的价值诉求。佛教的无我原则在操作上带有典型的解构主义的特点。这表现在,无论是为一般人所执著的、认为理所当然存在的“我”,还是佛教以外其他一切理论学说所要关注和研究的“我”,都恰恰是佛教所要破的对象。佛教对所有这些“我”采取的都是一种欲破先立,立之而后破的策略。也就是先假设这些“我”存在,并对之进行梳理和分类,然后再一一破除。所以,要弄清佛教所说的“无我”,就必须先弄清佛教各宗派所要破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即佛教的自我观念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而言,佛教所谓的“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分别,与此相应,所要“破”或者“无”的这个“我”也有“人我”和“法我”的分别。西方文化哲学对无我的研究只涉及到佛教所说的人无我这一部分,而对法无我则完全没有涉及,所以在此我们也只考察佛教所说的“人我”。佛教的“人我”就是佛教诸派对于人们所能用到、想到的“我”的诸种意义的一次彻底的梳理和总结。就类别而言,不同宗派对“我”的分类又有不同。如南传佛教将“我”分为两类,密宗的《圆觉经略注》则将“我”分为四种类型,而《宗镜录》则将“我”分为六种。这些分类标准不一,内容繁杂,但其基本的思路是“依蕴解我”,即根据与诸蕴的关系对“我”进行分类和对照:把身体和对身体的感觉作为色蕴,其他一切心理的东西作为受想行识诸蕴。因此,“我”的由来便与五蕴密切相关,或者是“五蕴即我”,或者是“我有五蕴”,或者是“五蕴中有我”,或者是“我中有五蕴”。如《杂阿含》卷一第2经佛言“见有我者,一切于此五受阴见我”,即是说众生所见的一切自我都不出五蕴,我是从五蕴中生起的。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独立,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一直以来,人们对东西方文化哲学的分工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认为:包括佛教在内的东方哲学是价值性的,其中即便包含有关于求真性问题的研究,也无足轻重,根本无法与西方文化哲学相提并论;而与此相反,西方心灵哲学则完全是事实性的,很少或者完全不涉及对价值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当前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和德雷福斯等人所做的工作,却代表着总是在积极寻求并倡导各种“哲学转向”的西方心灵哲学可能会迎来一场名副其实的最新转向,那就是心灵哲学的“东方转向”。这场转向的诱因在于,西方心灵哲学在当前的发展中正遭遇一场困境:尽管心灵哲学研究成绩斐然,但对于心灵、自我、意识等心灵哲学主要问题的认识却并未见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麦金、查莫斯、弗拉纳根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为此,西方心灵哲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倡导“概念革命”、“跨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而转向东方,向东方哲学寻求帮助,借鉴东方哲学中关于人类心灵认识的真理性颗粒,是当前很多西方心灵哲学家的共识。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在有我和无我问题上的比较是东西方心灵哲学比较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比较哲学具备的一些基本功能,如扩大比较双方的研究视野,增进各自的真理性认识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西方文化哲学家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使得佛教心灵哲学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规范化。他们用西方文化哲学的方法对佛教本身并不关注的本体论问题的创造性阐释,也为佛教本体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在自然主义立场上对佛教进行的自然化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哲学视角研究宗教问题的值得借鉴的方法,那就是在坚持自然主义的立场的基础上,对宗教的哲学思想进行解释和重构,抛弃其中带有超自然性质的、神秘主义的和迷信的思想,用现代哲学的话语重新表述其中那些能够被自然主义框架所容纳的思想。比如,在对待自我问题上,佛教主张既破除“假我”又安立“真我”,实际上承诺存在有一个只有借助特殊的佛教体验才能够获得的“我”。但这样的“我”,在自然主义看来就是不存在的,因为它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中国哲学所蕴涵的“文化生态模式”为人们反省全球范围内环境与生态危机问题提供了总体性思考的角度。“文化生态模式”是指维护文化生态生存、绵延的根本律则与运行机理。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基本的世界图式可名之为“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图式。在这一图式中,天地万物通过被生命化而统合为紧密相连的一体;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既内在于自然,又有着自己的特殊使命。立足于这一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表现出了和谐性、平衡性与稳态性等颇为独异的理论特质。与现代西方以强调人和自然的二元对立为基本特征的世界图式、以通过对自然的征服和占有而求得人类社会不断“增长”为基本理论特质的文化生态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近年来,与全球范围内对环境与生态危机的深入反省密切相关,中国哲学的“生态意蕴”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深入讨论这一问题,应当从中国哲学所蕴涵的“文化生态模式”的角度加强总体性的思考。这里所谓“文化生态”,是指由构成文化系统的诸内、外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关系。“文化生态模式”则是指维护文化生态生存、绵延的根本律则与运行机理。
由于人是以类的方式存在于宇宙之中的社会动物,一个文化系统的文化生态必然涉及到人与终极实在、人与自然宇宙、个人与他人以及人之身心之间的关系。正是这些方面构成了特定文化系统的基本存在形态,亦即文化生态模式的基本“世界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基本的世界图式可名之为“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图式。
在这一图式中,天地万物通过被生命化而统合为紧密相连的一体。中国哲学看待天地宇宙以及万物的基本范式就是“生命典范”的,即自觉地把天地宇宙以及万物均看作是类人的存在、有生命的存在。这在作为中国哲学之思想源头的《周易》哲学中即已奠定了基本精神方向。正是借助于生命典范,《周易》建构起了一个涵容天地人“三材”、足以“曲成万物”、“范围天地”而又以“道”一以贯之的机体网络系统。沿着《周易》哲学所开辟的基本精神方向,以儒家和道家为主体的中国哲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以生命典范贯通天地万物的世界图式,从而形成了“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论”。在这一世界图式中,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既各自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又共同构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它们之中莫不包含了某种内在的生命力量亦即“道”或“天道”。“道”或“天道”构成了万物的存在根源,同时也是贯通万物的内在本性。以生命体存在的万物统领于“道”或“天道”,共同构成了充满生机的大化流行。
在这一图式中,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既内在于自然,又有着自己的特殊使命。它强调,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人是内在于而非外在于天地万物的。《周易》哲学从两方面突显了天地万物对人的内在性。其一,天地万物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存在前提。《序卦》明确指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这显然是把天地万物的存在看作是人、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其二,天地宇宙亦是人的价值之源,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的德性是“法天效地”的结果。这从《系辞》“生生之谓易”与“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论断中即可清楚地见出:“生”不仅是天地之基本的存在形态,而且更是天地之最高德性,正是天地宇宙所昭示的“大德”为人类提供了价值的源头。由此,《周易》开启了后儒以“生”释“仁”,将人之本质属性与天地之德相联系,以为之确立形上根据的基本精神方向。与此同时,人作为大宇长宙中唯一具有灵明者,又不是完全类同于其他万物的存在,而是具有一种特殊使命,即只有通过人的存在而不仅更为充分地实现天地之道,而且使之发扬光大。《中庸》所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所言明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人虽有着与其他万物不同的特殊使命,但归根结底依然是为了实现天地万物自身本有的内在价值。
立足于“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的世界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表现出了和谐性、平衡性与稳态性等颇为独异的理论特质。
追求和谐是中国哲学中包括《周易》哲学、儒家哲学与道家哲学共同具有的价值取向。即以儒家而言,对普遍和谐的追求自孔子起就已奠定了基本精神方向。原始儒家的这一理论意向经后儒的不断发明推广而成为儒家基本的价值取向之一。《中庸》指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明确地表示,建立在“中”这一天下之大本基础上的“和”是天下之达道,人能够达致天下之达道,则可以使天地万物达到各安其所、物各付物的理想境界。在儒家哲学中“和谐”与“生生”又是紧密相连的。扩而大之,亦可以说,“生生”与“和谐”的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价值理想。
所谓平衡性,即将万物走向和谐看作是一个趋向于生机平衡即事物的构成要素之间和谐共处、共生并形成相对稳定、协调之均势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就世间万物的基本存在要素而言,它们均是由既相区别又相渗透从而形成相对稳定均势的两方面即阴阳构成的。在中国哲学家看来,天地宇宙、万事万物无一不是阴阳二气的产物。阴阳二气又是互相渗透的。阴阳互渗互透,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需、调协而生化万物,成为中国哲学世界图式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本身即是相互渗透的阴阳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看作是天地万物得以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其二,就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来看,亦体现为阴阳之间在相互对待的平衡中通过此消彼长的不平衡而走向新的平衡的过程。换言之,亦即将事物的变化发展看作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中国哲学的这一理论特质在作为理解天地宇宙之基本观念框架的“阴阳五行”论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其三,就对事物发展趋势的价值取向来看,中国哲学特别注重“中”,即构成事物的诸要素均合理合度的状态。《周易》开启了中国哲学“尚中”的价值取向,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中庸”、“中道”、“中和”、“中行”等学说和理念。如果说中国哲学中的“中和”理念是以中求和的话,那么,“中庸”则至少包含了为人处世以“适度”(无过无不及)为原则、通过各种不同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整体上的和谐统一(和而不同)、随时而中(时中)等方面的基本内容。这其中所追求的,不仅是有机的平衡,而且是动态的平衡。
一、体育文化生成模式的空间哲学意蕴阐释
一名长期生活在海外的跆拳道运动员能够被国家视为一名民族英雄,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研究的。体育是探讨“不同社会环境下种族、人种、民族、文化、认同复杂相互作用”的非常有用的领域。某位跆拳道运动员为诠释这些复杂的、流动的权力提供了样本研究价值。笔者将重点放在某位跆拳道运动员这个被理解为是特殊环境的结果。我们认为在两个国家,对一个某位跆拳道运动员英雄的公开热爱可以被视为一种文化认同的策略,通过这个战略,某位跆拳道运动员的社会地位得以重建。本文分析了诸如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这样的强势体育商品符号的粉丝认同形式,审视了标志着该粉丝认同形式的张力和不同推动力,同时还探讨了更地域化的当地体育竞赛的粉丝认同形式。本文以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为例,指出了韩国对这些相异却又相似的跆拳道文化“产品”的不同参与模式。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的消费与经济发展,全球化和现代身份构成有着积极的联系,而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却陷于失败和疲软的双重泥潭,生存在一个越来越以地方主义为负面品牌价值观的市场之中。对本土的边缘化,在民族和经济界限处变得复杂和分化,阻碍了本土体育文化的成功发展以及在体育竞赛中对韩国民族精神的推广。借由体育发扬民族精神是全球体育的共同特征。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是一个有着浓厚文化民族主义传统,其对西方商品标志的接受和消费方式有时被“全球本土化”了,揭示了如何在具体的物质背景下质疑抽象东西方二元对立话语。
二、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的空间哲学意蕴
以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为核心的后殖民民族认同建构主导着韩国社会,在韩国多个社会、文化和政治机构中被重新生产。然而,后独立时期的韩国国家特征是国家机构和政策系统性编排了民族主义氛围。两者之间的联系十分普遍,以至于韩国公共话语时常(不正确地)互换使用文化这个概念。然而,近年来也出现了更“多元”的公众话语,特别是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也被纳入国家体育发展目标之中。此外,上文提到的民族危机在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中被不同程度的复制。尽管像其他亚太国家一样,中国也接待了来自英国、西班牙和美国等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访问,但却未能在国际体育场合中表现出强大的民族主义血脉,有时发展成民族主义。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冠军奖杯巡回展”已经成为联系位于“边缘”的韩国球迷的方式之一。本文主要通过媒体报道评论来展现在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备受欢迎的背景下,韩国跆拳道运动迷的表现、观众量和人们对本土比赛形式的兴趣消减这一现象。该因果假设十分有力,也得到了文中初步证据的支撑,但要证实它,还需要对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的体育体系机制做更加全面的实证研究。西方媒介体育资本的这一“逻辑”是体育文化更加复杂、多层面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还是与媒体和文化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有相似之处。近年来,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注重于全民参与竞技或全民健身(Sportforall&MassSports)战略。全民健身作为人类与民族健康的有机组成与实现部分,将由单纯的竞技项目促进国民健康转向多元领域(竞技项目、舞蹈、休闲、游戏、旅游观光等)促进,对大众体育从业人员、研究者、组织管理者开辟了新的视野。如游戏(Game&Play)、休闲娱乐、旅游观光(Tourism)等社会领域涉及身体、竞技、健康元素的环节,将作为有机构成与辅助部分再造文化体育新潮流。全球范畴内通过销售(官方和非官方)及媒体报道为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一个与这些全球化商品文化视觉符号相接触的场所,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广泛可得且相对负担得起。所以,韩国跆拳道运动文化生成与发展相关的视觉消费行为可被解读为连接晚期现代性生活社会经历和全球资本主义的当代文化节点。
作者:朱璞玉 单位: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由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的《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142个经济体中,我国排名第35;中国高校排名指数第9,高科技制造第16。⑥长期以来,我国走技术引进和引资合资的发展道路,导致我国技术附庸、创新惰性和产业“空心化”等不良后果,2012年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以上,而美、日不到10%⑦。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2013年最新出版的《世界竞争力年鉴》显示,中国在被调查的60个国家中居于21位。⑧我国刚步入效率驱动型国家行列,离创新型国家的标准还存在一定距离,创新力不足与工科大学生创新力不强呈正相关。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统计资料显示,80.7%的美国工程师可在全球受雇,而只有10%的中国工程师满足同样的要求。2013年《洛桑年鉴》也表明,中国合格工程师可获得程度连续多年位居末尾。美国高校创业率为20%以上,我国2012届大学生自主创业率为2.0%⑨,创业成功率最高的浙江大学也仅为4%。工科大学生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所依赖的宝贵人才资源,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强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背景下,提高工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工程师竞争力不足和高校学生创新能力低下所折射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高校缺乏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文化氛围和体制机制。当前大学创新创业文化的理论口号多于实践内容,创新创业的精神理念及价值观、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够浓厚,这些都严重制约大学师生内在创造力的发挥。
二、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培育路径
高校应确定富有个性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物质层面的文化为载体,以制度层面的文化为保障,并寓于行为文化之中,着眼于精神层面文化的升华。
1.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规律、富有个性。高校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明确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在目标确定过程中,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原则,既要重视大学人才培养的共性内容,又要强调自身的个性及特色。共性的内容应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世界胸襟及良好的国际社会适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良好的创业道德等。高校个性目标必须体现出大学自身的历史、传统、定位、潜质、专业要求及地缘特点等。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造就有文化教养的、有实用价值的公民”;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育人目标是“培养能改变世界的人”,这都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结合。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设计普遍存在创新创业人才素质内容欠缺的问题,大学育人理念要更新,即在大学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使命内包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因此,在大学培养目标设计中要体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2.创新创业精神文化:鼓励创新,兼容并蓄。创新创业精神文化是创新创业文化的灵魂,在整个创新创业文化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反映大学师生面对创新创业的内心态度、意志状态和思想境界,即是创新创业价值观、创新创业思想、创新创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概括,是创新创业的根本和出发点。要树立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坚持“鼓励创新、兼容并蓄”的原则,牢固确立以创新为荣的价值观,倡导“有创意、善创新、能创造、敢创业”的文化氛围,为推进教育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鼓励创新,兼容并蓄”是产生创新的基础条件,也是大学创新文化的重要内涵。一是鼓励合作,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是“大科学”时代提高科技创新效益的必由之路,也是“后现代化”时代激活资源存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二是保护个性、自由竞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尼葛洛庞帝曾指出:“营造富有创新精神文化的最大难题,在于找到能鼓励不同观点发表的途径。”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因此,高校要鼓励学术争鸣,提倡求异思维,活跃学术气氛。三是宽容失败,不怕失败。美国硅谷创业文化的显著特征是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Itisoktofail”是创业者的座右铭、安慰剂。我国高校要具备“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的包容胸怀,培养学生正视失败、敢于创新的态度。
3.创新创业机制文化:优势互补、协同共赢。制度建设是创新创业文化培育的基础。目前,我们亟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激发创新创业意识、保障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创新创业思想和奖励创新创业行为。建立政府激励、社会激励和市场激励机制,确定创新创业价值导向。政府、企业、高校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上高度契合,也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依据“协同创新三螺旋”理论,三方应优势互补、目标行为协同,才能取得较好的育人效果。政府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活动中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政策推动、行为主导等方面,高校则更多地体现在育人主体、整合资源等方面,企业和社会则更多地体现在资金支持、创业包容等创业环境方面。通过给予大学生荣誉、基金、环境等支持,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时尚、风气,从而使之有目的、有动力、无忧虑地进行创新创业能力实践。
4.创新创业行为文化:师生共创、教学相长。高校创新创业行为文化寓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外化在师生的“教”与“学”行为。教学模式改革包括静态的课程设置和动态的教学方法。在课程设置改革上可借鉴美国经验,即1/3以上大学在本科教学、1/5以上大学在研究生教学中设置创业课程、1/3以上大学同时在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设置创业课程。麻省理工学院(MIT)开设的音乐和艺术课程多达几十门,旨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保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必要张力,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⑩对此,我国高校应积极借鉴并进行本土化改造。一是开设创新创业公共必修课,在课程设置上讲究新颖、实用。二是重视通识课程建设,注重学生人文素养培养。教学方法上,一方面可以采取小班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制订个性化“营养套餐”,尝试采取“创新创业通识课+专业课”方式,既扩大创新创业教育受益面,又结合职业生涯规划,为在创新创业方面有强烈需求的学生提供小班化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要培养学生批判思维和探索精神。哈佛大学肯尼迪公园门柱上铭刻着“创造权力的人对国家的强大做出了必不可少的贡献,但质疑权力的人做出的贡献同样必不可少,特别是当这种质疑与私利无涉时”。三是注重实践能力培养。麻省理工学院采用“学生自行设计安装机器零件”的教育方式,培养了一批批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才;日本的“第三次教育改革”也将社会实践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应坚持“能力为本、显隐结合”的原则,扩大教育空间,做到理论与实践、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二结合”,课堂内外、书本内外、学校内外“三统一”,采取“模拟公司”“创业茶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演习,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
关键词:理性;信仰;人学;生存论
一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二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11.张政文,关于上帝之在的对话,求是学刊,1996年第4期,第20页。
论文 关键词:
我们要寻找 法律 文化生成的根源、 发展 规律 和基本性格,就应当把研究对象放到特定社会、 历史 条件下予以考察。从 经济 、政治、伦理、社会组织结构、哲学等多种角度出发分析其现实基础。本文拟对
这种特殊的司法形式在传统上是公认的,得到不断的阐释和实践。魏征说:“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代 理学 大师朱熹对此说得更明白些:“凡有狱讼,必先论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之分,而后听其曲直之辞。”店人在 总结 审判经验时也说:“凡关宗族亲谊必须问明是何称呼,系何服制。”
司法的道德教化和情理考量尽管具有积极意义,但无疑削弱甚至是取代了证据在案件事实建构中的基础性作用,司法官吏也不注重司法知识和技术的学习而一味强调伦理道德的修养,这在客观上阻碍了证据知识和技术的生成与 发展 。
三、
一、哲学关于生命的诠释
马克思在其哲学研究中,深受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其关于自我意识的学说就来源自于黑格尔。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对自我意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使哲学把自我意识存在的矛盾推向了生命文化的高度。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文化哲学,他希望通过文化哲学,摆脱人在精神世界中的欲望,以及实现这些欲望所需的现实性与必然性,这是文化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通过对人的价值生命、感性世界及人的创造活动与实践关系的肯定,对其哲学思想体系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探讨,这种探讨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马克思针对哲学史关于偶然性认识论的规定进行了明确。他通过研究分析,确定了偶然性在本体论方面的意义。该意义的确定,标志着两种哲学思想上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即伊壁鸠鲁将偶然性确定为本体论范畴,而德莫克里特则将偶然性确定为认识论的范畴。它的意义在于,在哲学研究的模式上强调了偶然性的本质、本体属性,必然性则是偶然性的外部条件,而且需要不断地被否认。其次,马克思在哲学研究中,对伊壁鸠鲁哲学中的伦理学原则进行了吸收与改造,把人确定为一种价值生命在现实中的存在。马克思赞同伊壁鸠鲁的一种观点,即将伦理学的原则贯穿于哲学中,将哲学作为人享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境界。马克思认为,伦理学是哲学体系中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才能获得人的价值生命,也就等于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同时,马克思并不认可伊壁鸠鲁的悲观主义思想,致力于消除其哲学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对感性生活赋予能动性的创造,将感性生活当作人的价值生命创造性的体现。最后,马克思借鉴了伊壁鸠鲁关于原子偏斜观点,对感性世界中存在的矛盾进行了探讨,从而对实践在生命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确定。哲学认为,黑格尔的现象学说的矛盾在于,其未将应有的原则,即将精神生成方面的辩证法贯穿于哲学体系之中,这就使体系和原则产生了矛盾。该矛盾表明了黑格尔对其提出的原则并没有真正理解。黑格尔哲学关于宗教的批判,仅从表面上消除了哲学原则与体系之间的矛盾,并未从根源上解决这种矛盾。马克思认为,哲学得以实现的最佳途径就是实践,实践是哲学内在的规定性与世界的历史性。人的感性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实践的力量决定着感性的世界要沿着人性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轨迹发展,人性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过程,就是文化形成的过程,也是人的价值生命实现的过程。通过这一研究,马克思揭示了实践在文化方面的内涵,也确立了其哲学性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表现,而不是反映。反映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表现则是对生命价值的体认。人们为了实现生命价值,通过创造的感性世界和作品作为表现本质的一种现象。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是本体,人们所创造出来的感性世界以及外部世界是一种现象。
根据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在研究感性世界和对价值生命的确认上,在对创造活动与实践的关系进行肯定上,都融入了文化哲学精神,在其研究的思维方式方面超越了黑格尔学说及近性主义学说。因此可以确定,马克思通过对偶然性范畴的厘清和改造,创造出了实践哲学的范式。该范式因为运用了文化哲学思维,因此也可以被称为实践文化哲学范式。[1]
二、文化哲学的原则
马克思对实践进行了历史与理论考察,在考察生命活动中确立了历史主义的原则,即文化哲学历史主义的原?t。他提出,有意识的自由的活动,即为人的类特性。这个诊断对生命创造中的能动性进行了阐释。
所谓类特性,指一个物种整体的特性以及种群的类特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群整体的特性,决定于生命活动中的性质,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把生命活动化作自身意志与自身意识的对象,是人自我意识的建立活动。在此活动中,人的精神实现了双重化,即生命自身与生命意识。双重化的活动是抽象能力实现和意识分离的过程,而抽象和分离能力又是进行文化创造的前提与基础,也是人的文化创造能力的一种。人之所以具有文化并创造文化,是因其生理上本来就具有文化创造的本能。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生命活动的区分,本质上肯定了人创造文化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看成是一种天赋。二是通过实践改造无机界、创造对象世界,证明了人是具有意识的、类存在的物种。
在对实践进行历史研究中,马克思指出,对实现手段进行异化的本身即为实践。[2]该论断以异化劳动的观点,对人类文化创造的历史性进行了说明。在马克思将人类的抽象能力与分离能力当作人类的特性时,其中就已经包含了异化劳动观点。抽象与分离即为异化劳动,二者意义相同,其不同仅体现于运用的范畴上。抽象和分离从静态的视角对人的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异化劳动从动态视角对人类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此外,异化劳动还蕴含现实生产活动的内容,这也是历史性活动的一种。马克思认为,这种活动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与自然世界、外部世界相异化,指的是物的异化;二是人和自身生命的活动相异化,指的是人自身的异化,也称自我异化;三是人和自身类本质相异化;四是人与人的异化。这几种关系表现了人类生命活动外在的实现与内在的发展。前两种是人类生活外在的表现,后两种是人类生活内在的发展。马克思在对国民经济事实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前面两种异化导致后面两种异化,然而,根据人类特性,从人内在欲望与自我实现要求来看,二者的关系则相反。也可以说,后二者是前二者内在必然性和目的,前二者是后二者的外在表现与实现的手段。
三、文化哲学中文化发展的规律
哲学教育生活化的理念的实质是人的本性,要使得哲学教育发挥其帮助学生形成科学思维方式的功能,促进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就要通过教学活动来使哲学在学生的发展中掌握认知、评价和实践的功能。简单来说,就是要通过哲学教育来提高学生的生活境界,使得学生在实际的生活中做到真善美。提倡哲学教育生活化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转变原来的教育目标,从以往政治塑造转为全人教育。全人教育是教育生活化的基本要求,全人所指的是具有健全人格、全面发展、自由的人。哲学教育虽然不能保证实现全人教育,但是通过哲学教育可以引导学生思考,提高学生的思想素养,同时为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打基础。因而,理解哲学教育的性质,落实好其对学生立场和方法的教育,体现哲学的时间思维培养是必要的。其次,通过转换哲学教育目标,实现预成性目标向生成性目标的转化。预成性目标是知识论的产物,受到知识主义价值和分析论的影响。这种目标对于学生的知识习得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对于帮助学生建构和转换思维却无法实现。而生活化的哲学教育的关键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以及现实生活中生成目标。
2.探索哲学教育生活化课程模式
改变教学方式也是实现哲学教育生活化的要求。信息化的语境和学生自主社会化的现实促进了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使得教学气氛愉悦。哲学教育要向现实生活迈进就要探究可以优化教学环境的课程模式。第一,研究学生的系统目标,创设哲学思维训练平台;第二,为学生提供诸如网络环境、学界论坛、课外活动等哲学教育场域,延伸哲学课堂教学的场所。
3.建构文本与生活融会的教育话语
教学是学生和教师对教育文本解释和理解的过程,教育文本中包括教材、辅导资料和教案等。而教材是教育文本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部分。在我国的哲学教育改革过程中,是以传统的哲学教材反思和建构实施的。我国使用的教材是来自于20世纪30年代的教科书,要想解放思想就要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因此,教师要正确对待哲学教材在学科和课程的地位,应当把其看成是学习哲学的平台。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还应当吸收学界中的优秀成果,包括教育文本的设计,哲学的精神。此外,还应该实现哲学教育文本和生活教育话语的互通,使得教育文本话语可以和现实生活话语实现对接。
4.教学内容要体现哲学历史感和现实感
作为人类历史升华,哲学是在成就基础上的理论思维,也就是说哲学是具有历史性的思想,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哲学是对人类、自然、社会问题的关注。所以,哲学教育应当容纳哲学史,应该把哲学放到思想史演进当中加以观照,促使学生了解思维的历史、哲学的发展以及各个时代的中的发展和地位。同时,哲学教育内容还要加强和哲学历史之间的对话,批判地接受以及借鉴有价值的思想。
5.教学方式要适应哲学学科特点
1. 哲学与文化
2. 人类的文化存在
3. 历史哲学与文化形态
4. 景观与观相
5. 文化与文明
6. 文化形态与历史共时性
7. 中国文化的文化性
title: china philosophy—culture existence and culture morphology
—from nature philosophy to culture standpoint
abstract: the culture morphology in historical philosophy is a humanistic weltanschauung; the thought of the existence of culture is a culture philosophy that is corresponds to nature philosophy of western culture, the cultural essence of chinese culture is the existence of culture, the nature, history, humankind, society and humanness in the view of china philosophy is consistent. the cultural anthropology and the historic philosophy provide an especial view for culture study, the synchronism represents this philosophical concept. the china philosophy as meta-philosophy is the culture philosophy or human’s philosophy, which can provide a unified view between science and humanism, in the realm of chinese culture the western culture and the chinese culture is complementary each another.
1. 哲学与文化
如果说历史、文化、与社会是自然与人类生存的境域关系,那么历史、文化与社会的存在性问题就是哲学的视域,从后者去看前者是自然的,前者具有一种客观的前存在或己存在的性质,这正是传统西方哲学的自然哲学世界观,就是说世界和人总是作为哲学视域的对象或内容而存在,哲学的西方起源就是一种本体论的视域,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是其正宗,但哲学自身一直是成问题的,因为哲学的视域总是具有现时性,哲学能否能成为自己视域中的对象,一直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无法逮住的自己的幽灵,元哲学不是传统自然哲学性质西方哲学的自身本质,传统自然哲学本质的哲学只是自然科学的元学 (meta-physics ) 或者最多是一种哲学学,而不是自身的元学,西方哲学传统统中的终极原因永远只能是自然对象意义上的自身原因,“第一哲学”如果仍然追求客观的终极原因而不能转向存在意义上的自身,哲学 (philo-sophia) 就永远无法实现爱与智慧的自身同一。
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和人文领域批判性认识的增长使哲学视域与存在境域的分野日渐模糊,一方面认识论和方法论如现象学、语言问题等成为了近现代哲学的主题,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的自身元学性质如范式理论、宇宙理论、基因伦理问题等己经成为对最具广泛影响力的思想,这些都意味着哲学的基础已开始从一种传统自然意义世界观转移为一种自身本质意义上的视域,这个自身的最终意义当然是人自己,但对这种意义上的哲学转向人们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为在西方传统自然哲学的体系框架中,人总是哲学视域中的被观察、被研究的对象的人,而不是自在自为的自身一致的人,因此在西方文化中,人总有一个客观的被研究、被观察的本体人之外的灵魂(上 帝)。
在西方传统中,形而上学研究是就对世界本源的探索,在人的经验之上,自然之外存在某种终极的东西,是西方文化的“信仰”,一方面,世界作为一种对象意义的存在是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出发点,把世界万物的经验存在都归结为某种最基本、最简单的原理、先验原则是古希腊人和传统哲学家的基石,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就是关于自然的形而上学,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自然”具有一种哲学的纯粹性,是客观性和理性的文化根基,因此,一个客观性的终极的真理或原理作为一种万能知识体系的基础就是哲学家梦想的天堂,直至今天仍在引诱着大科学家们为此奋斗而至死不渝。另一方面,相信人的世俗生存之上还有一种万能万有的超验生存是基督教第一教义,但人对上帝的分离却是一去不回头的现实,人不断地从把对上帝的实现转化为世俗自身的启蒙自觉,在与宗教神学的解脱斗争中,理性就是最强大的工具,但理性自身却不能逻辑地证明自己,这与上帝最终是无法解释的一样,信仰无需解释,但哲学家在经验与理性之间的尴尬使哲学几无立地,莱布尼兹再次将自然的纯粹性引入哲学,康德把自然的纯粹性替换为理性知识的纯粹性,欧陆哲学家信仰先验、重视判断,英美哲学家依信仰逻辑、侧重分析,但无论对于任何一方,世界始终都是存在于传统的自然纯粹性的基础之上,理性对自身的不可证性的绝境,使哲学家的雄心一次次遭受挫折,现代哲学家们大体上已放弃了这种终极纯粹性的理想,但碍于自身传统立场,西方哲学无法有一种“文化”存在意义上的视角,虽然人类从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过程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但从自然哲学基础上起源的西方哲学转向以人自己和自身为视角的人文哲学却只是近代才开始的事,哲学家们看不到西方哲学的真正的突破在于能否走出“西方”的框架,走出“自然”哲学的传统,但至少这在历史哲学中看到了先兆,可以从世界历史的文化观走向世界的文化哲学观,即从自然哲学基础上的传统哲学走向文化化的哲学。
从非纯粹哲学的一般的人文学观点发展为真正哲学的文化观是哲学的文化转向,我们就可以有与自然哲学相对应的文化哲学,这种文化哲学不同于较狭义的哲学文化人类学范和围内的文化哲学,也不仅仅是历史范围内的历史意义上的文化哲学,而是与自然存在性世界观基础上的传统西方哲学相对应的文化存在性的哲学。人文或人与自然的对立是西方文化的传统,但从中国文化传统来看,人不是神的造物而只是自然的延续,在这个意义上,人就是自然的文化超越,人的存在使自然也文化化了,世界是文化的存在,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理念的现代哲学定义,这样就是从一种自然意义上的哲学转向为本质的文化哲学,这是一种世界观的自身翻转。这种文化哲学即不是学科的元学,也不是一种关于文化研究的哲学,而是自然、人类和人的文化存在的自觉,这正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本质,比如,在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中,传统的“天下”观就是这样一种文化观而对应于“世界”的自然观,这种对应性表现了中西文化和中西哲学的互补性而不是对立性
,中国哲学意义的文化哲学并不与西方哲学相对立,这正与文化存在不与自然存在相对立一样,文化与自然的一致性正是中国哲学的本质,从传统世界观走向文化观就是走出西方传统哲学的体系而实现自然、历史、人类、社会与人性的一致的哲学转向。
2. 人类的文化存在
通常的历史哲学只是一种历史学的元学,即通过对历史学的再认识去对待历史,那么有没有一种历史的元学?即以历史自身的存在性而表现的历史?这要求一种由不同于传统自然哲学观支持的历史哲学,即历史不被“看成”是自然意义上的历史,而是历史自身的和自己的“存在”,这时,人的存在与历史才是同一的,在历史哲学和文化人类学、哲学人类学的研究中,深层次地表现了这种哲学的转向。
在人类学领域,人类被作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这种集中性使一般学术研究的自然历史的背景被置换为人自身的发展历史和人类社会的视域,人类主要以自己的产生、发展历史和人的社会生存环境为背景,在这样的视域中,人成为了一种学术研究上的目的和标准,这仍然符合西方学术传统,在西方文化中,历史上曾一次次有哲人高呼“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塔戈拉)、“人是目的”(康德)这样的口号,但这仍然只是把人作为自然和社会最终的形式和目的,人仍然只是一种被研究、被认识的对象,这种存在的人而不是人的存在的观点,最终不能脱离从自然或上帝的抗争中分裂出来的人这样西方文化的本底,人只是一种在最终追求的目的和意义上的人,即使是极端性的人类中心主义,也只是把人与自然调换了相互的对立位置,而不是真正的人与自然的统一。
在西方文化传统观念中,人是被上帝创造的,但是人的世俗生活却是人自己创造成的,世俗的意义就是现实的人的行为空间,世俗生活就是人的社会存在,在广义的文化概念的意义上,这也就是最大的文化模式,被创造成的人成为实现自己的人,与人类的自然存在转化为社会的存在一样,人成为了人自身、人自身的历史意义上的文化存在,这是不知不觉之中发生的基本观点的本质性转折,在纯粹哲学的意义上理解,文化就是人在自身发展中的自己创造性的存在,即不是被创造的存在,也不是停留在自然中的对象,在此以前,文化只是狭义地被理解为人为的创造,在文化哲学中,文化就具有与真正的人类性即人性的同一,正是在这个基础视域上,哲学最终脱离西方传统自然哲学和神学的本底,在这种最高哲学理解上,文化是”自然中的自然”而不是从自然中分离和对立、抗争的”第二自然”,当然人也就不是被神创造或从神分有的人,而是文化存在的人,文化哲学把文化存在扩展为世界存在,文化哲学也就是人的哲学。
在历史哲学的研究领域中,斯宾格勒 (oswald spengler 1880-1936) 独到地看到了一种高于通常历史学中的特别观察方法,他称之为比较文化形态,在“西方的没落”一书中最能集中性地表达他的观点方法的一段文字如下:
“在公元10世纪,浮士德式的心灵突然觉醒了,并表现为无数种形态。在这些形态当中,同建筑和装饰并行出现了一种具有显著特征的“民族”形式。从加洛林帝国的诸民族形态——萨克森人、士瓦本人(swabians)、法兰克人、西哥特人、伦巴第人——中,突然出现了德国人、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迄今为止,(有意识的和审慎的,或无意识的和粗略的)历史研究把这些文化民族一律看成某种存在的东西,看作首要的东西,而把文化本身看作是次要的东西,看作是文化民族的产物。据此,历史的创造性单位只是印度人、希腊人、罗马人、日耳曼人等等。由于希腊文化是希腊人的产物,因此希腊人必定很早就已经这样存在了;因此,他们一定是外来移民。任何其他关于创造者和创造物的观念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我的一个具有绝对重要性的发现就是,这里所提出的诸种事实导致的将是相反的结论。可以绝对确定的是:各伟大的文化是一些原始的或源头性的实体,是从最深层的精神基础中产生出来的;在一种文化的魔力下,民族乃是文化的产物而非文化的作者,不论是在民族的内在形式上还是民族的整体表现上,都是如此。这些控制和塑造着人类的民族形态,跟各种艺术及思维方式一样,也具有风格和风格的历史。雅典民族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多立克式的神庙,英国人之为一种象征,不亚于近代物理学。世上有阿波罗型的、麻葛型的、浮士德型的民族。阿拉伯文化并不是“阿拉伯人”所创造——事实正好相反;因为麻葛文化开始于基督时代,阿拉伯民族代表了那一文化最后的伟大创造,一个共同体通过伊斯兰教而结合在一起,就像此前的犹太人和波斯人的共同体也是通过他们的宗教而结合在一起一样。世界历史即是各伟大文化的历史,民族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和容器,这些文化的人们在里面实现他们的命运。”(西方的没落,吴琼译,第二卷 第六章 城市与民族(c)原始人、文化民族和费拉 三)
这种文化的先在性是具有深刻哲学意义的,但文化的存在性在西方文化和西方哲学中是难以找到传统资源支持的,西方主流学术传统中二元对立的观点是根深蒂固的,世界没有三值逻辑,因此其它的理解难于被传统学术意识形态或学术规范所接受,比如,卡尔·波普 (karl popper,1902-1994) 就提出过“第三世界”的独特见解,他认为物理世界(世界i)和精神体验世界(世界ii)之外有一个人类知识的客观的世界iii,虽然这仍然是处在西方传统哲学的基础上,但远未能发展成为一种主流哲学,斯宾格勒并没有文化的存在性的哲学观念,当然也没有将他的思想提升到真正的哲学纯粹性,他的学说只能停留在一种思辩的前哲学中,实际上,文化的存在性只有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中国哲学的视域中才是自然的,这就是文化与历史的同一性,尽管对历史的存在性可以有诸多看法,但历史与人类、人或人性的同一性这种本质不可怀疑,这正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本底,这种同一性不仅排除了自然的对立性,也排除了神学的超验性,只有在文化存在、文化境域和文化的视域中,自然、历史、文化与人性的一致性才能得到真正统一的理解,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人与社会的同一性才能最终得到阐释。
“文化”这个概念与“历史”一样,其存在境域就是“社会”,实际上,一些历史学家如历史年鉴学派就以一种历史和社会交织的新史学的眼光看待历史,以一种历史中普通人的生活的整合这样的文化方法处理历史;与此相似,也有人类学家如格尔兹(clifford geertz)把具体社会生存看作一种立体的文本进行文化阐释性,这样,文化和历史一样,具有社会存在的元学阐释性本质。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视域中,文化和历史是同一的,是一种自身的存在意义上的元学,但这却是一直困扰着西方哲学家的传统困难,因为在西方传统中,既缺乏历史的文化承继性境域,因此也缺乏文化的历史性本质的视域,这样,虽然“文化”在今天已经成为最显著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现象”,但文化的存在性仍然是西方哲学和人文社会学视而无睹的盲点。
3. 历史哲学与文化形态
在近、现代历史研究中,历史哲学大体上仍然只是自然哲学在历史中的应用,这虽然与西方传统学术思想一致,但与历史的本质并不相容,因此在历史学和历史哲学中时有自相矛盾的理论冲突,按照自然哲学的基本观念,历史就会具有一种可以逻辑化的发展规律,因此许多学者如维柯、歌德、黑格尔、孔德等等就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理论,但这些理论最多只能是一种对历史的阐释方法或历史学的一种有争议的研究工具,即是无法历史验证的,也不会有一种科学预言的意义,这样历史哲学本身的意义也就成了问题,实际上历史哲学所能做到的主要是对自然哲学用于历史的方法批判,比如对实证主义方法的主张或批评就是历史哲学一个主要论题,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具有自身特殊意义的历史哲学是从斯宾格勒开始的。
在斯宾格勒的研究中,历史被脱去了由历史学家加置其上的种种理论框架,历史不被看成是单线的、分期的、进化的体系中的历史,每一种具体的历史具有一种自身的存在的意义,斯宾格勒的比较文化形态的方法,企图以不同于传统自然哲学的文化方法去处理历史, 这一点正是他的雄心:”正如伽利略在他所著“试金者”一书的名句中所说的,哲学是自然的一本大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现在,我们期待着一位能告诉我们历史是用什么语言写成的和应该怎样去读它的哲学家。” “我们的论题原先只包括有限的现代文明的问题,现在却扩展为一种新的哲学--一种在形而上学方面已经枯竭的西方土壤所能产生的未来的哲学,一种西欧人的心智在往后的阶段里所可能产生的唯一的哲学。它将扩展成为一种世界历史的形态学(morphology of world history)的概念,即作为历史之世界(world-as-history)的形态学的概念,其与迄今为止几乎是哲学的唯一主题的作为自然之世界(world-as-nature)的形态学概念正相对照。它将重新审视世界的形式和运动,审视它们的深度和终极意义,但这一次是按照一个完全不同的安排来审视:这次安排的组织,不是把它们放在一个包含所有认知对象的总体图像中,而是放在一个生命的图像中;这次安排的呈现,不是把它们看作既成的事物,而是看作正在生成的事物。”
(西方的没落,第一卷 第一章 导言 三)
把世界和历史看成具有生命的本质性这样的观点并不稀罕,如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等,斯宾格勒的特殊处在于他通过把历史压缩到一个狭窄的纯文化视域,借助于传统的美学和艺术批评方法处理历史,从而使历史成为文化“景观”,使历史具有一种(纯)文化视角的研究方法,他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西方文化中历史与纯文化的艺术具有起源上的同质性,这是斯宾格勒能够建立他的宏论的基石,借助于美学理论和艺术批评方法,他能够借助西方历史中大量的纯文化现象的重绘历史的文化图景,斯宾格勒援引歌德的艺术眼光和尼采的反理性主义哲学,由此他实现了通常历史哲学的批评立场向文化哲学的转向。
对西方文化传统的反叛确实能够从纯文化领域发轫,比如近代西方历史的转折就是以文艺复兴的方式走向历史舞台的,但这首先是历史,事后的学术视野只是一种反思,而且在西方传统的学术体系中,科学与人文相隔阂,本质的自然哲学与人文意义上的文化扞格不通,历史与艺术的分化而获得一种科学的客观性,因此历史学具有一种自然哲学的基调,所以实证的历史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是相容的,而历史哲学却总是对自然历史的批判视角上对待历史,因此历史哲学的兴起主要是对既往历史学的理性分析和批判,但历史哲学与历史学毕竟不同,所以历史哲学家眼中的历史总是文化意义上的历史,比如,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框架就相当于一种世界历史范围内的文化观,但与黑格尔不同,斯宾格勒的历史哲学是历史学本身的文化化,他不过是借艺术批评方法的文化回归,但历史哲学并不能取代历史学,艺术更不能取代历史,在西方文化背景下,能够做到用“世界历史的形态学”直接代替传统的”历史”,斯宾格勒是西方第一人,但也是这个原因,斯宾格勒得不到历史学家的认同,也不能得到哲学的归化,但在一种正在兴起的文化热中引起无穷的兴趣。历史哲学并不具备有哲学的文化化翻转能力,因此历史哲学的成果并没有引发西方哲学领域中的文化转向,
当然斯宾格勒的雄心远不是他所发轫的纯文化领域,他用“观相”的方法几乎遍历了从数学、物理学、技术、经济、政治等所有的知识、社会领域,在第一卷结束时,他总结道:”浮士德式的智慧所指向的最终课题--虽然它只有在其最兴盛的时刻才能认识到这一课题--就是要把一切的知识都融入一个庞大的形态学的关系系统中。” 虽然如此,斯宾格勒仍然只是在“浮士德式与阿波罗式的自然知识”框架中重新处理所有的人类知识领域,西方文化基于自然哲学的基础而使科学与人文相对产,科学叩不开对人文学的大门,斯宾格勒也只能在哲学大厦的门厅中止步。斯宾格勒没有遵循西方哲学传统对终极、纯粹、先验、本质、理性等等概念的理论研究方向,也不是追求认识论上的纯粹性和方法的分析批判性,而是直接展示一种普遍性的文化存在,在西方哲学的体系框架内,斯宾格勒找不到能够表达他的思想的概念、范畴、和逻辑方式,斯宾格勒的所有术语、观点、言说方式与传统哲学无法沾边,在主流哲学的体系中他几乎没有立足之地,最多与反理性主义的尼采相知己,他只能用自己的一套术语、象征、比喻和艺术批评式的风格表达他的思想,甚至斯宾格勒的观相方法和景观体例可以认为具有与现象学等相类似的方法论与体系的统一性,但完全无法取得现象学那样的哲学地位。他的书并不晦涩,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联想充满天才的洞见,但比喻的广泛性和寓言式的意义却令人难已追随,神启示式的独断、巫师式的预言,比如,最后的文明阶段的描述和以后得重回野蛮的再循环,即使在隐喻的意义上也令人难以接受,但他对他世界的解读却多少是似曾相识地得到证实,就象一个艺术评论家对一幅油画的或一首交响乐充满激情的而又费力的解释一样,令人向往但无法插话,他对于纯文化的艺术如诗歌、戏剧、绘画、建筑、装饰,宗教、心灵、情感、习俗等以一种历史整合意义上的文化划分前无古人,他的读者从对他的阅读中能领会到一种强烈的文化精神的气质,但他的研究对于西方学术界来说,是即不能服心地接受又无法拒绝其魅力的。
对于斯宾格勒或许不应该苛求,斯宾格勒只是没有找到能够立足的哲学基石而哲学家们不愿意从他的角度出发来认真地反思他们的哲学基础。斯宾格勒的思想需要一种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基础支持才能得到真正的学术严格性,才能把哲学的“普遍性原理”转变为“普遍”的原理性,能够实现这一点唯一只能依靠中西哲学的真正融会贯通,这一点的实现也就是传统西方哲学从自然哲学基础向文化哲学的转向。
4. 景观与观相
斯宾格勒将文化形态理解为一种具有类似生命特征的历史或社会现象,实质上是企图以生命来解释文化的存在而不是以生命来解释历史,因此一方面他否定历史的单线发展理论,另一方面又以生命从生到死的自然循环来说明文化的周期性,这样,他只是以文化代替历史而不是研究文化以阐释历史。要把一种心灵的审美理论转变成真正的哲学理论,斯宾格勒无法做到这一点,在歌德的先导下,“景观”和“观相”成为了他的理论工具,在这种视野下,世界不再有那种客观的清晰性,而是一种朦胧的艺术或有机形态,这就是西方人所不熟悉的文化形态的世界观的魅力:
“所谓的历史研究,实际上就是纯粹观相的活动,对于这一研究,除了借助歌德的自然研究的过程,不可能得到更好的说明。歌德研习矿物学,他的眼界同时自行结合到地质史的一个纲略中,在那里面,他所忠爱的花岗石的意义,几乎等同于我所谓的原始人在人的历史中的意义。他研究了一些著名的植物,研究了生物变形的原初现象,以揭示所有植物生存的历史的原始形式;进而,他又对在那时还没有被充分掌握的植被的纵向上升与螺旋上升的趋势提出了非同寻常的深刻见解。他对骨化现象的研究整个地是基于对生命的沉思,这一研究使他在人身上发现了“颔间骨”,并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脊椎动物的颅骨结构是从六种脊椎骨发展出来的。这所有的种种,没有用到一个因果律的概念。他感受到了命运的必然性,正如他自己在“未完成之歌”中所表达的:你只能这样,你无法逃脱自我。太初的神谕,往昔的先知,皆已言之凿凿。时间与任何权柄,皆无法将生命的形态毁损。凝神注意着,看那生命如何展现自身。'“(第一卷 第四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十一)
在这个基础上,斯宾格勒以比较形态学的名义予以应用于历史而使历史文化化:
“然而,‘人类’本来就既无目标,又无观念,亦无计划,与蝴蝶或兰草等没什么两样。‘人类’只是一动物学的名称,是一空洞的字眼。但是,当我们祛除幻影,打破魔圈,立即便会看到惊人地丰富的现实形式——……在这里,文化、民族、语言、真理、神灵、景观等等,……都属于歌德所言的活生生的自然,而非牛顿(newton)意义上的死气沉沉的自然。我把世界历史看作是一幅漫无止境的形成与转变的图像,一幅有机形式的奇妙的盈亏的图像。相反,专业的历史学家则把它看作是绦虫一类的东西,只知道不断地把历史时代一节节地往自己身上增加。” (第一章 导言 七)
“艺术的形式跟战争和国家政策的形式联系起来了。同一文化的政治方面和数学方面,宗教概念与技术概念之间,数学、音乐和雕塑之间,经济学与认知形式之间,都将显示出深刻的关系。……尤其重要的是,这本书还将突出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伟大的形态学关系群在世界历史的整个图像中各自都象征性地代表了一种特定的人类,它们在结构上是严格对称的。正是这一透视法,才第一次向我们打开了历史的真正风格。” (第一章 导言 十六)
斯宾格勒甚至把它的观相方法应用到自然科学上:
“在西方,用系统的方式处理世界,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已经达到并通过了它的顶点,而观相的方式的伟大时代尚未到来。在百余年的时间里,在这块土地上仍有可能存在的所有科学,都将成为与人有关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广泛的‘观相学’的一部分。这正是‘世界历史形态学’的意义所在。在每一科学中,在此科学的目标以及内容上,人们说的尽是有关自身的故事。科学的经验即是精神的自我认识。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刚刚谈论数学的一章,亦是观相学的一章。我们所关心的不是这位或那位数学家的意图,也不是学者本身或他的结论对知识积累的贡献,而是数学家作为一个人的存在,是他的作品作为他自身现象的一部分的表现,是他的知识和目标作为他的表现的一部分的特征。只有这些对于此处的我们最为重要。数学家即是一种文化的代言人,通过他,我们可以了解那一文化,而他作为人格和心灵,作为发现者、思考者和创造者,则属于那一文化的观相学。”(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a 观相的与系统的 五)
透视科学家与科学的关系当然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生命个体与文化的生命之间不是能直接比拟过渡的,自然界中的生命是以具体的个体形式存在,但文化却不能被看作某一种个体,人们都知道生命个体具有生命,即以生命方式存在的个体就是生命体,因此不是生命个体就是生命,生命是生命个体的生命现象,文化是具有这样一种现象特征的,因此我们常说文化象征或文化现象,但对于文化本身来说,最多只在纯文化意义上才有直接载体,如美术、建筑艺术,诗歌等等,所以斯宾格勒不得不主要依靠纯文化的表现和美学、艺术批评方法,但当斯宾格勒“观相”历史意义上的文化”景观”时,就是将历史看成为一种有生命的艺术品并对其运用审美的批评方法,但斯宾格勒远没有达到康德那样的对审美判断的哲学高度,斯宾格勒仍以生命个体性存在看待文化,所以他无法避免一种文化像生命个体一样,一定走向没落、死亡的必然命运。文化虽然被他看成是生命的有机体(形态),但这只是一种比喻的层次,即不是理论自身的逻辑,当然也不是对文化形态的本质的真正理解,生命、文化本身不能应用逻辑,但是理论必须具有自身逻辑的严格性,无论你如何描述、解释,但比喻不能成为定义,比较描述不能代替理论自身的逻辑,斯宾格勒没有将文化和文化形态真正的概念化,没能进入文化的哲学视域,文化的存在性不能清晰被阐释,所以也就无法得到文化形态的真谛,这正是斯宾格勒的局限性。
从音乐与、雕塑、建筑的纯艺术领域,到生命、心灵意象与感的世界,尽管斯宾格勒描绘了一种历史透视画,毕竟囿于西方文化背景的限制,他无法完全摆脱他长成的文化,斯宾格勒始终只能在亚里士多德所奠定的自然哲学为基础的客观世界之外徘徊,他最终无法征服的山峰就是人、人性与文化的同一性,所以他也无法真正理解文化的存在,尽管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以问文化是什么开始,虽然观相与景观的文化形态具有透视的同一性,但这不是本质的同一,而只是一种纯文化的审美,文化形态没有得到一种区别于自然生命的真正说明,文化形态没有真正的哲学的根基,观相的方法和景观理论也没有成为一种具有学科学术意义的方法论、认识论的理论,文化观也就不会成为真正的、纯粹意义上的哲学,斯宾格勒自白:”必须承认,我在那些暴风雨的岁月中所写出的东西,只是对清晰地展现在我面前的事物的一种极不完整的论述,在今后的日子里,我的任务就是联系事实,寻找能使我以最有力的形式表达我的观点的表现手段。”
(修订版序言) 而他以后,学术界甚至没有看到对文化形态研究的真正进展。
5. 文化与文明
斯宾格勒所理解的文化形态是对生命的比拟,这样他也就把个体生命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文化的周期,因此斯宾格勒“把文明理解为一种文化的有机逻辑的结果、完成和终局,”“在本书中,将第一次在一种周期的意义上用它们来表达一个严格的和必然的有机发展系列。文明是文化的必然命运,依据这一原则,我们可得出一个观点,使历史形态学中最深刻和最重大的问题能够获得解决。文明是一种发展了的人性所能达到的最外在的和最人为的状态。它们是一种结论,是继生成之物而来的已成之物,是生命完结后的死亡,是扩张之后的僵化,是继母土和多立克样式、哥特样式的精神童年之后的理智时代和石制的、石化的世界城市。它们是一种终结,不可挽回,但因内在必然性而一再被达成。” (第一章 导言 十二) 这样文化与文明的关系只是一种外加的逻辑,而这种逻辑并没有在斯宾格勒的理论中形成,他没有达到人性与文化同一性的理解,虽然他理解到文明是文化的外在和人为的状态,但同时把文明理解为文化必然达到的最后阶段,这令人非常遗憾,他由此推论:从文化到文明的过渡,在古典世界是在公元前4世纪完成的,在西方世界是在19世纪完成的。 “每一个活生生的文化都要经历内在与外在的完成,最后达至终结--这便是历史之‘没落’的全部意义所在。在这些没落中,古典文化的没落,我们了解得最为清楚和充分;还有一个没落,一个在过程和持久性上完全可以与古典的没落等量齐观的没落,将占据未来一千年中的前几个世纪,但其没落的征兆早已经预示出来,且今日就在我们周围可以感觉到--这就是西方的没落。每一个文化都要经过如同个体的人那样的生命阶段,每一个文化皆有其孩提、青年、壮年与老年时期。” (上卷 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 七) 这样的论述在理论的自身和对象上都没有逻辑性支持,具有独断性,他对文明的定义并没有使我们学到更多的东西。这导致他得到人们无法接接受的结论:
“对于西方人来说,伟大的绘画或伟大的音乐不再是什么问题。他们在建筑方面的潜力,在这几百年来,已发挥殆尽。只有外扩的潜力,还有发掘的余地。不过,对于充满了无限希望的、健康而且生气勃勃的一代人来说,及时去发现这些希望中有些不会有什么结果,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坏处。如果注定要破灭的恰恰是人们最为珍视的希望,那么,一个经得起一切考验的人是不会因此手足无措的。对于某些人来说,要他们在其决定性的岁月屈从于一种信念,承认自己在建筑、戏剧、绘画等领域已经没有什么可征服的,这问题确实是悲剧性的。可是,如果他们做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现在,若干世纪的工作终于使他能够在与一般文化框架的关系中去观察自己的生命中的意向,去考验自己的力量和目标。我只希望新的一代能为这本书所打动,把自己投身于技术而不是抒情诗,投身于海洋而不是画笔,投身于政治而不是认识论。除此之外,他们没有更好的事可做。” (第一章 序言 十四)
实际上,只有在文化与人性的同一性中,我们才可以理解:文明是文化形态的疑结,文明是文化生命的有机载体而不是死亡的躯壳,生命个体可以死去,文明的阶段可以老化,但生命时时新生,文化在变易进步。人即是最终意义的文化,也是文化的文明实现,我们是通过文明表现和表现人性和表达文化的,历史在双重意义上与文化、文明同一,这样的理解在中国文化的境域中是自然一致的,因此文明不是文化的终结阶段,而是永远的历史的进步阶梯。
6. 文化形态与历史共时性
文化概念首先是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中表现自己的特殊意义的,历史哲学的发展酝酿了文化概念的哲学纯粹性,历史哲学中所包含的历史共时性的思想则是文化形态成为一种历史哲学观的表现。历史共时性 (synchronism) 相对于历时性 (diachronism) 正是历史文化化的关键,在历史共时性视域中,基于历时性的自然观被共时性的文化形态观替代,自然哲学的对象性被人的自身的起源和生长的自身意识性所替代,因此历史共时性与文化形态是相互阐释的两个概念,历史共时性是文化形态的哲学解释,文化形态是历史的共时性视角。
历史共时性与形态性的思想在斯宾格勒的研究中是通过歌德的中介引入的:
“生物学用器官的‘同源’(homology)概念来指谓形态学上的对等,以与关涉着功能对等的‘类比’(analogy)概念相区别。这一重要的、且在结果上最富成效的概念,是歌德首先提出来的(他经由这一概念发现了人的上腭的颚间骨),而由欧文(owen)运用到严格的科学形态中;我们也要把这一概念运用到我们的历史方法中。……把‘同源’原则运用于历史现象,可带给‘同时代’(contemporary)这个词一个全新的含义。我所谓的“同时代”,指的是两个历史事实在各自文化的真正相同的——相关的——位置发生,因此,它们具有真正等同的重要性。……我希望说明的是:在宗教、艺术、政治、社会生活、经济、科学等方面所有伟大的创造和形式,在所有文化中无一例外地都是同时代地实现自身和走向衰亡的;一种文化的内在结构与其他所有文化的内在结构是严格地对应的;凡是在某一文化中所记录的具有深刻的观相重要性的现象,无一不可以在其他每一文化的记录中找到其对等物。”(第一卷 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八)
“同源”是历史性,“类比”同态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同构性,它们如何转换成“同时代”的文化形态学概念以及更纯粹的历史共时性,斯宾格勒并没有这样的清晰逻辑, 他只是把生物学的功能类比中包含的历史同源性内在关系直接引用为历史的同时代性,斯宾格勒只是说要把自然哲学观念的既成的事物(things-become)转变为正在生成的事物(things-becoming),但这只是一种艺术式的比喻而没有提供这种理论结构,因果性与有机性之间的关系只是被替代了而不是被论证了,因果联系、规律性等等可以不在他的历史之中,但他的理论本身必须有逻辑的基石,命运不可预测,但仅仅引征命运不能成为概念和理论。
斯宾格勒的思辩中的这种歌德式的艺术眼光是天才的,但不是逻辑的,他不理解同时代或历史同时性中时间被抽象的哲学意义,甚至没有“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克罗齐)这样的历史哲学的精粹性,但文化形态具有“同时代”意义的“现在性”这种文化存在的内涵,至少,斯宾格勒是向往的:
“现代历史学家总为自己能保持‘客观性’而自豪,可恰恰是在他们的这一引以为荣的行为中,他们天真地和下意识地显露了自己的先入之见。……一种真正的浮士德式的历史研究还根本没有出现。这样一种研究意味着,我们有足够的超然去承认,任何的‘现在’都只是因为有某个特殊的一代人为参照,才成其为现在的;世代的数目是无限的;因此,在看待现在本身的时候,必须像看待某个无限遥远和陌生的东西一样,必须把它看作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在历史的整个图像中,其重要性既不比其他时段更大,也不比其他时段更小。”(第三章 世界历史的问题(a)观相的与系统的 一)
这正是历史共时性的哲学意义,这样历史成为一种世界观,这就是文化的存在视域,每一个历史时期在它们各自的“现在”的意义上都要是同时的,因此斯宾格勒强调事物“正在成为”而不是“成为”的那样一种时间性,比如他突现希腊艺术的“现在”性,他强调他所谓的描述性、创造性的观相学不同于自然科学正是在于对“现在”性的不同理解、态度和方法。斯宾格勒正是基于这种对现在这一时间概念的历史同时性阐释而使他的“西方的没落”具有一种历史研究中从来没有过的透视的重合性。
当然斯宾格勒沉湎于他对巨大对象的直觉处理之中,表现了他的跨越性和启示性,但艺术的直觉在此无用武之地,而他的理论直觉并没有上升到真正的哲学高度,比如“西方的没落”上卷中斯宾格勒对不同民族历史的鸟瞰就似精神分析式的,他的“麻葛式”“浮士德式”之类用法更加象弗洛依德或荣格的术语而不象文化人类学中文化模式那种意义的,对“存在”或“此在”(being there)与“意识”(consciousness)的理解就基本是心理学意义的(下卷第一章 起源与景观(a)宇宙和小宇宙 ),大宇宙与小宇宙的图像,节奏、紧张、极性、张力之类的划分等等,并没有更清楚地理清价值、知识、真理、经验等等之间的关系,艺术式的领悟和比喻
,如光、视觉与心灵之间描述等等甚或是感人的,但对理论本身的清晰性无所补益,艺术世界需要朦胧和任意,但理论本身不能,艺术、诗歌、音乐或宗教等可以比哲学更切近存在,但只有在理论自身的的清晰性中,文化的存在与形化形态才能被描摹现身,正如他的一个比喻“这就犹如:当我们告诉一个儿童他手中的物件的名称时,他的双眼就会炯炯发亮起来。”
尽管如此,斯宾格勒对存在和存在的意识的区分的直觉仍是卓越难及的。比如斯宾格勒强调希腊艺术的“雕塑性”性质和对不同的古代建筑的空间艺术风格比较就是卓越的美学和艺术批评观点,但对于他来说,空间性相对于时间性的哲学意义只是模糊地包含在“现在”这个直觉概念中,而这一点却正是所有艺术(“造型精神和音乐精神”)的最深刻哲学本质,但艺术并不就是哲学,艺术只是在空间中表现的从而只是间接地表现空间的意义,斯宾格勒只是借助于艺术批评的观点和方法把直觉思辩化了,因此他的文化形态研究才能在历史领域中立足,或许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种关键,这种基于文化存在的时空意识所表现出来的卓越的美学和艺术批评观点实际上成为了“西方的没落”的学术方法的最大特色。
当然,艺术与逻辑之间的关系正是西方文化所不能提供的两种文化之间的过渡,在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上,文化是人类的社会存在模式,在哲学人类学的视角上,文化是人类的社会性存在,在思辩的历史哲学中,文化形态与人类的历史相同,诸如此类的观点和方法造就了一大批专门化的但相互重叠的学科和缠绕不清的观念、观点和方法,这一切都根源于对历史和文化复杂多层次关系的不同理解,比如,各文化形态都具有青春期,成熟期等这样的历史必然过程,这与斯宾格勒所反对的在历史中进行古代—中古代—现代这样的划分不同在于,需要有从一种从自然哲学的历史观改变为一种文化存在世界观,即文化的哲学观在历史中的运用,这就要求一种新的世界观的转变,这完全不是思辩的哲学方法所能胜任的,斯宾格勒也难于为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授受,共时性概念基于历史本质的文化性而不仅仅是某些文化的某种同构性,罗马式的秦国的帝国主义、奥古斯都式的秦始皇只是某种比较相似性,不能引证为历史本质的文化性,历史与文化的关系是境域与视域的交织时空,因此你即能以文化性来解释历史性,也可以用历史性来解释文化性,但这两者的分别是重要的也是非常困难的。比如,在历史学中,你只能以历史性来解释因果性而不以因果性来解释历史性,而在文化形态研究中,文化如生命一样具有的必然的历史过程,只有在哲学的领域中,历史与文化才可以有同一性,历史可以理解为最大的文化周期,而文化也可以被理解为最长的或唯一的历史过程,这甚至是一种现代宇宙论意义上的课题了,比如人们可以问:宇宙的起源和历史过程是否是循环的抑或是唯一的?
斯宾格勒的思想当然是受文化唯一性的历史观支持的,因此他坚称: “‘历史的人’,依照我对这个词的理解并按全部大史学家对它的看法,乃是一种正全力向着自我完成前进的文化的人。在此之前,在此之后,在此之外,人是没有历史的。”(第二章起源与景观,(乙)高级文化的类型,六)但斯宾格勒没有文化的人和人的文化这样的概念区分和它们的同一性的理解,因此,虽然他把文化形态的研究推到学术研究的前台,但不可能有文化形态的精确的定义理论,历史共时性概念也只能是一个炼金术式的咒语,斯宾格勒的历史同时性与荣格的心理共时性概念一样,无法最终脱去神秘性的面纱。
7. 中国文化的文化性
文化形态学方法不同于传统科学中的实证综合和抽象分析,它是通过对各种表象、现象进行比较、整合成可描述的观念形态,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存在,文化人类学中的文化模式研究如露丝·本尼迪克 (ruth benedict 1887-1978)等就是成功的典范,但历史研究的因难远超过文化人类学的学科范围,需要全新哲学的支持,尽管斯宾格勒以及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 1889-1975)等等历史和文化理论学家有了对种种文化的卓越研究,但文化和文化形态理论的丰富和深遂性远远超过普通的学术范围,文化的千差万异的变化与文化的历史性传承之间的秘密就与世界和生命的秘密一样是永远的哲学。
要真正理解文化与文化形态,而又要避免神学的超验诉求、克服主观独断的思辩臆想、突破实证方法的隔膜,只有在中国文化的境域和中国思想视域中才有可能。在中国文化中,人对于历史是自身感悟和教化式的理性觉醒,历史的本质内在于人的心灵,流动在情感的血液之中,生活习俗、日用语言、生活态度、人事关系都是历史的影子,历史是“历史的现在”而不是“现在的历史”,人与历史不是阿波罗式的忘怀或浮士德式的追求,而是从无意识中不断地文化自觉,心灵与情感是中国文化的文化性的载体,中国人对历史的领悟的是一种历史使命感,历史的使命感就是历史在人生境域中的历史共时性,这是历史共时性的个人最高境界,这是人性的自觉而非仅仅是历史的反思,是历史的思想与人性自觉的统一,历史的本质与人性同一就是中国文化的灵魂。
和许多西方学者一样,斯宾格勒是误解中国文化的,他把中国悠久的编年史当作一种单线化的历史观 (第二卷 第二章起源与景观(乙)高级文化的类型 二),他完全不理解中国文化的“历史的今天”与西方文化的“今天的历史”的区别,斯宾格勒的对文化景观的观相是一种叠置性的艺术批评操作,依靠形式或功能的比较性而不是主要依靠文化的历史本质性,比如,他用罗马法在不同文化中承继的比较关系来论述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第三章 起源与景观 c 各种文化间的关系),很难说是形态学的,而这实质这是法的本质渊源性所支持的,只有在“历史的今天”的中国视角上,历史与现在才能同一性地展现文化形态性,这样,文化形态才是历史的自身,而不是过去的历史存在,这正是基于一种文化化的世界观而不仅仅是历史哲学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