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8 13:53:16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质量工作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一、工作目标
严格制定燃煤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有效解决燃煤和煤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16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6.开展煤炭存储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国土局参加,2016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无合法用地、环保手续的经营性储煤场地;督促其他储煤场地实行封闭存储和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逾期不达标的,上限处罚。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及合理合法使用农、兽药的行为,完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三品”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强化“三品”企业行业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三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群众消费安全,更好地促进我省“三品”事业健康发展。
2.监管工作重点与进度安排
2.1“三品”蔬菜农药残留监管
结合“三品”质量抽检工作,对“三品”蔬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抽取白菜类、绿叶类、豆类类蔬菜,特别是豆角、芹菜、韭菜、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检测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及时通报检测结果。
2.2畜产品、水产品监管
一是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三品”中畜产品“瘦肉精”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制度,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规范兽药使用环节。二是在“三品”水产品主产区,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并对“三品”中的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产品检测。
2.3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
严禁“三品”加工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禁止在“三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三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4记录档案的监管工作
“三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记录、查验制度。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者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规范“三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记录档案的管理工作。
3.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三品”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林
副组长:苏洪波李蔚
组员:各业务科室科长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成3个组,将适时到各市(州)检查验收,各小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
4.时间安排
4.1自检和排查阶段
5月1日~5月31日为各市(州)、县(市、区)自检和排查阶段。各市(州)、县(市、区)“三品”工作机构要按照本方案重点,在辖区“三品”企业中进行自检和全面排查。县(市、区)工作机构对“三品”企业要逐一排查,市(州)工作机构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即查即改。各市(州)将各地检查情况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将自检和排查报告上报省绿办质量管理科。
4.2省里检查、抽查阶段
6月1日~7月31日为省里检查、抽查阶段。“三品”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督查和重点抽查。
4.3全面验收阶段
8月1日~10月31日为全面验收阶段。省领导小组要对各市(州)的“三品”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各市(州)工作机构于11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4.4省督导组检查验收
省农业委员会按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年底前对各地“三品” 质量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考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5.工作要求
5.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各市(州)、县(市、区)“三品”工作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并指定专门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5.2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监管任务
各市(州)、县(市、区)“三品”工作机构要根据辖区“三品”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解监管工作任务,明确各工作阶段的监管目标,严格时限,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逐级开展监管工作,确保不走过场。
5.3强化“三品”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
“三品”生产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
5.4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州)“三品”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坚持信息双重报告制度,在每月的26日上报监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确保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联 系 人: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张金凤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两级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二)、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三、考核内容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院外部分医疗活动等多个组成部分。其考核内容按过程分为:
(一)门诊医疗
1、挂号室:按照专业病种及病情轻重缓急指导患者挂号。
2、首诊医师:
(l)、首诊医师负责制:a、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拟定初步诊断,做出恰当处理,同时按病历要求书写门诊、急诊病历。b.建议专科门诊就诊。c.收住
(2)、第二次就诊:
①原接诊医师应:a.建议专科就诊;b.收住院。
②新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门诊治疗。
(3)、第三次就诊:仍未能确诊,接诊医师应: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应履行签字手续。
(4)、当患者需入院诊治时,应由开具入院通知单的医师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二)、病房医疗:
l、24小时内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应给予初步处理。
(2)、由经治医师做出初步诊疗意见并完成病历书写。
(3)、必要时由组织组织医生院内会诊。
(4)、急、危、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看并于6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2、入院三天内
(1)、确诊者按诊疗常规进行。
(2)、未确诊者,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组织院内会诊。
3、入院后1周未确诊者,必须进行院内会诊,确诊者按诊疗计划实施,2周内仍未能确诊者须进行院外或远程会诊。
4、治疗措施
(1)药物治疗①药物选择:a制定专科用药规范并严格执行;b.加强抗生素的合理使用;②用药后注意观察疗效;③根据病情、疗效及时更改、调整用药方案。④注意观察药物的不良作用,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注意药物对其它脏器及其它疾病的影响。
(2)、手术治疗①.术前按诊疗常规做好术前准备;②.按手术常规操作;③按诊疗常规做好术后处理。
(3)、特殊诊疗按各专业诊疗常规执行。
5、转归:
(1)、治愈——出院,门诊随访。
(2)、好转——门诊随访。
(3)、未愈——患者要求出院或转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4)、死亡——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l周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并及时上交病案。
(三)出院
1、治愈者由住院医师审批,向上级医师汇报后即可出院。
2、好转者由医师向患者交待专科门诊继续治疗或返院治疗的注意事项,并批准方可出院。
3、未愈者由医师向病人做继续治疗指导并批准方可出院。
4、管床医师必须在患者的门诊病历上书写“出院小结”。
注:1、根据病情,不受时间限制及时组织各种形式的会诊,如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2、重危病人应床边交接班,每天有交接班记录。
3、报告方式:对病危病人须将病危通知单送交院办;对特殊、紧急抢救病人须电话报告院办;对死亡及入院两周未确诊病例应书面上报院长。
四、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
1、住院医疗环节质量由质控办牵头对正在诊疗过程中的“活病历”随机抽查,按考核表内容逐点考核,一般每个月对每个医务人员考核1-2次;终未质量主要由质控组负责考评。
2.分析各项诊疗活动对整体医疗质量的影响程度,对各质控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按合格(√)、轻度缺陷(1)、中度缺陷(2)、重度缺陷(×)分为四个级别进行定性标化,并在质控考核表扣除相应分值。
具体评分要求如下:
①病房医疗质量监控量化考核的满分为80分,如检查的各项所得总分大于64分为合格。
②各医护人员检查实得分数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80%者为合格,70%~79%为轻度缺陷,60%~69%为中度缺陷,<60%为重度缺陷。
举例说明:如共检查三份病历的“入院三天内每日记录病程”一项,应得分合计6分,而实得分为4分,则该质控点得分4/6=67%,定为中度缺陷。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质量惠民、质量强县”总战略,认真落实质量强县行动纲领,进一步强化以质取胜,提高质量强镇的理念,通过强化质量工作地位,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创新质量工作方法,优化质量工作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的质量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抓统筹惠民生保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生活品质、建设质量强镇”为总目标,通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质量强镇、质量振兴活动,使全镇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全民的质量意识显著增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技术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凸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镇、村(居)、企业三级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促进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加强产品质量工作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劣等违法行为。到2015年,各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在县平均以上,其中涉及我镇的种养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抽查合格率、生产环节食品抽查合格率、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药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规定水平以上。
(二)着力抓好工程质量。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难等问题。协助职能部门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2015年公共工程质量监督率达到100%,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完善招投标制度,从源头严把工程质量关,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切实提高住户满意率。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协助职能部门,抓好服务业服务质量。推动制订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生产业的标准规范,鼓励服务企业申报各级名牌和驰(著)名商标,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15年培育县级以上服务名牌2个,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率达到90%以上。
(四)优化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重点解决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县空气污染等问题,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力争创建县级以上生态乡镇。积极协助职能部门,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监管体制,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大科技投入,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积极争创生态乡镇,不发生环境事件。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成立镇质量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科学监管、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的质量工作机制,由镇长任组长,工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协调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工贸办,负责日常工作。镇建环办、农经办、安监办分别牵头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横向到部门、纵向到企业的质量强镇建设工作网络,扎实推动质量强镇、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的开展,为开展质量强镇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办(所、中心)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参加对象,建立完善有效的推动和落实机制,确保质量强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的政府落实机制。加强镇质量目标的规划和统筹管理,把质量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有关方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目标责任和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及质量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把质量安全工作融入镇的日常工作,把质量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
3、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健全质量工作的政策推进机制;认真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针对重点产业,做好产业质量状况调研,制定促进质量提升措施;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科学制定质量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抓紧开展“12456”战略质量强镇工作规划的研究,抓住关系大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对“12456”时期的质量工作发展环境、发展方向、重点任务等重大问题开展前期调研,明确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质量服务,构建大质量服务平台
1、把标准创新作为质量强镇的基础性工程,大力引导企业开展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明示标准,制定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改造等方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培育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化示范企业。积极推动优势龙头企业参与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完善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共建共享的良性运行机制。
2、强化品牌服务,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做强工业,狠抓优势支柱产业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特别是主导行业企业加大质量管理、质量赶超、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力度,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优势品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装备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传统制造业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再创传统产业新优势。全力扶持培育龙头品牌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细化分工,形成品牌优势产业集群;做优服务业。积极引导服务业加强质量管理,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在现代物流等生产业中,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引导施工单位全面提高装备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工程质量优、节能环保、舒适美观的品牌建筑。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形成大质量监管合力。
1、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抓质量工作的稳定队伍,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区域质量监管新格局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基层质量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努力营造“政府总责、属地管理、部门指导、行业自律”的质量监管工作格局。
2、健全监管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安全。严把场镇准入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强制认证、资格审查等场镇准入制度,探索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完善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3、强化监管措施,及时解决质量安全问题。针对已经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坚定不移地推进各行业整治,把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大力巩固食品安全网络建设成果,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等日常监管措施,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加强质量诚信建设,营造大质量工作环境
1、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基础。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加强企业内部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和标准化水平确认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或自愿认证,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2、建立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宣传加强质量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引导和研究,制定办法和措施,营造“讲质量、讲诚信”的社会氛围。科学制订质量信用评价指标,量化评分办法,将企业巡查情况、年度报告情况、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督信息作为诚信评价的主要内容。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尤其要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加强质量失信企业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把质量信用等级与社会信用体系相链接,探索与金融机构的互动机制,增加企业失信风险。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延伸职能部门的监管功能,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维护本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构建责任目标体系
质量强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要把质量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大力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区域质量监管工作。要建立相应的质量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定期地对落实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质量监管力量。
要加强质量人才的梯队建设,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的质量工作队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共同关注氛围
为全面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政〔____〕__号)和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加快“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完善以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机制、市场退出惩戒机制为重要内容,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假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监管机制,使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重点市场监管。以食品、农资、成品油、下乡家电、建材等市场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严格落实打假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追究,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采矿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以及食品、餐饮、交通运输、网吧、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积极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工作不力、本文来源:文秘站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服装、农资、建材、家电、家具、汽车配件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工程。以提高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一票通”溯源监管制,强化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流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做到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到____年全市达到食品安全优秀城市标准,各县、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县、区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____年_月—__月)。按照市政府质量兴市战略总体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全市工商系统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各分局、县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兴市战略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推动,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月)。按照市政府部署,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根据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自律制度,诚信守法经营,帮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面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____年__月—__月)。对本单位质量兴市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兑现奖惩。
(四)完善巩固阶段(____年_月—____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所提出的主要目标,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市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市场科、监管科、公交科、消保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 主任,具体负责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各分局、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各工作机构,确保质量兴市工作落到实处。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粮食局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考核指标为依据,以巩固“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果为基础,突出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粮食购销工作质量、粮食库存管理质量、粮食产业化经营质量、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军粮供应服务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着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和全年粮价基本稳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完成全年粮食收购任务;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全面启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梳理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实现储备粮管理规范化,确保不发生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快推进“双百双千”提升行动,实现全市粮油产业化企业年产值达130亿元以上;跟进省局“6332”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保证军粮供应质量;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5%以上,全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与效益明显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粮食购销
1.强化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通知》精神,把保供稳价作放在首位,继续加大粮食宏观调控力度和措施,确保全年粮价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市场安全。
2.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把好粮食收购质量关。抓好油菜仔临时收储工作。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坚持依质论价,保证不出现卖粮难,完成粮食收购目标任务。各收购站点要积极推广“一站式”收购服务,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到各收购站点巡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百分制打分,作为粮食收购政策评分依据。
3.加强粮食销售出库管理。加强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管理,督促存储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规定,确保政策性粮食出库工作顺利。
4.提高粮食统计质量水平。按照“强基、扩面、提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者的统计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粮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开展粮食统计质量检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扩大社会粮食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分析质量,确保粮食统计及时、准确、全面。
5.严格规范粮食从业行为。按照“谁发证、谁审核、谁管理”的原则,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逐户核定企业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数量并依法进行监管和定期核查。
(二)粮油仓储
1.全面启动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三年提升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提升行动,提升仓储管理规范化、人才队伍专业化、设施设备现代化、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完成辖区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扎实开展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活动,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大力宣传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认真执行粮油质价政策,切实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推进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完成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任务。
3.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增仓容万吨、机械设备台套、维修仓容万吨,新农村科学储粮示范户新增5000-10000户。加快国家长江流域稻谷(小麦)流出通道节点建设,积极争取一批“北粮南运”项目,加快推进粮食“四散”建设步伐,力争原粮“四散”比例达40%,提升粮食物流效率和效益。
4.提高粮油保管质量。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提高科学储粮水平,机械通风达到94%、环流熏蒸达到56%、“双低”储粮达到56%以上、微机测温达到41%(四项指标省级储备粮应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储粮安全责任事故。
(三)园区建设
1.着力提升园区功能。进一步完善粮食现代物流园功能,加强经营管理,发挥综合效益。积极做好园区内储备油罐竣工验收工作,加快进度建设军粮仓库建设,尽快开通铁路专运线,争取全省重点支持建设的30个现代化、多功能粮食园区。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化承接产业转移23个招商项目招商工作。
3.加强园区和“861”项目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加强对中央和省补助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与项目督查,保证专款专用。加强对现代粮食物流园区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益。
(四)军粮供应
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军供粮油供应渠道,加强质量检测,确保军粮质量合格率达100%。创新军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经济效益
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产重组、国有控股、联合经营等方式,改革企业产权制度,彻底解决老人、老帐等问题,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
2.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不低于3%,成本费用利润率上升3%以上,资本积累率上升3%以上,实现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全面盈利,加快粮油现货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争取7月份正式营业,提高粮食产业经济效益。
3.确保粮食收购资金供应。积极协调农发行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满足收购资金需求,确保不出现打白条现象。
4.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费用补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储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储备粮油费用和利息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储备粮管理,确保各级储备粮安全。
上述活动内容由市局相关处室分别负责考核,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粮食产业化工作由于单独考核,不列入质量效益年考核指标,对获得全省粮食产业化先进单位的县(区),在质量效益年考核总成绩上适当加分。
四、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市局布置开展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印发活动方案。各县区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局办公室。
(二)活动实施阶段。全年各地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年底,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材料,按考核细则自行打分,并于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打分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市局组织综合考评,对成效显著的县区报省局进行表彰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是省粮食局2012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世军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如民、施平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效益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全面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目的
(一)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加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市工作,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内容
(一)市局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对2011年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典型经验巡回报告活动。
2、组织我市食品许可、工业产品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家巡讲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开展企业质量访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对我市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名牌企业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其在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自主品牌。
4、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助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稽查局及直属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材料,开展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以省局《建设法治质监知识读本》为教材,抓好质监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市质监系统法律法规意识;举办全市质监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宣贯《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
6、组织举办电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分析会;组织举办全市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知应履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消费品安全,积极开展对机动车刹车片、危化品、电线电缆等18种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全市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标准创新贡献”争创活动;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组织工作成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试点验收。
8、组织全市召开热量表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质量分析座谈会,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热量表安装首次检定工作的开展;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到热量表生产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计量水平。
9、配合省局组织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按不少于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数的10%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及时分析我市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计量检定工作提出的需求,全面规范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及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11、为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2、组织好“2011年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根据总局及省局活动方案安排邀请省级及当地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食品专家等深入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与酒类生产企业及质监系统检验机构观摩分析,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做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严格海参制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海参加工小作坊监管。
14、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且在我市分布较多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装饰装修产品、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
15、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组织各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对重点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抽查。
16、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调味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17、组织开展全市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材类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
18、开展质量服务进百企活动,向企业发放计量、特种设备、产品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发放质监法律法规手册,倾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困难,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19、开展“质量月”计量现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现场设置宣传展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并为市民免费开展检定、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工作氛围。
20、组织全市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验配眼镜技术人员,对《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督促企业重视和开展认证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市验配眼镜企业整体水平。
21、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质监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发放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质监系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质监形象。
22、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积极承担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秋节前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中秋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学生装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和区域性“黑心棉”等重大质量问题。
23、组织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班,聘请省标准院的专家对全市的标准化检查员进行培训,重点宣传《标准化法》、《省<标准化法>实施办法>》、《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检查员的法律意识。
24、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班,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探讨保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管理措施;召开重要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期院内实际操作技术比武,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能力。
(二)各市、区应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市、区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参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市、区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落实好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三)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在推进质量强市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的同时,抓好“中秋”和“国庆”两节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强化瓜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我市瓜菜质量安全,促进瓜菜“两进两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一)冬季瓜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国家农业部和省的要求(97%)以上。
(二)国家农业部和我省规定的禁用农药检出率为零。
(三)瓜菜品种100%纳入检测范围,豇豆、苦瓜、四季豆、西瓜100%实行凭证出岛。
(四)瓜菜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瓜菜标准化生产。实行瓜菜标准化生产,是确保瓜菜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各镇要大力推行瓜菜标准化生产,扶持、引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瓜菜种植专业村实行标准化生产,特别是西瓜、苦瓜、豇豆、黄瓜和泡椒等我市瓜菜主导产品,要全部实现标准化,做到科学、安全使用农药肥料。以此带动周边农户实行标准化,力争各镇瓜菜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技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统防统治示范推广工作。各镇要扶持建设瓜菜专业村及300亩以上瓜菜生产基地,建立统防统治队伍,认真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要配备农业技术人员,做好病虫害测报工作。在技术员指导下,统一配药,统一施药,实现从生产源头上保证瓜菜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市农技中心、各镇政府、村委会必须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瓜菜生产技术的培训工作,要保证每个瓜菜种植农户至少参加一次瓜菜生产技术培训。培训内容重点突出无公害瓜菜标准化生产技术、科学使用农药技术,让广大农民朋友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掌握好农药安全间隔期,做到合理采收瓜菜。同时,市农技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到生产基地、田头,指导农民正确施用农药肥料,帮助解决标准化生产技术难题(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瓜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各镇要成立瓜菜质量安全检测站,保证人员、工作经费到位,建立检测工作制度,负责实施对本辖区瓜菜生产基地和上市瓜菜的检测,实现上市瓜菜100%纳入检测范围,随时掌握瓜菜质量安全动态,主动采用有效应对措施,排除质量安全稳患。市农技部门必须加强对各镇瓜菜检测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流动检测工作,把好瓜菜质量检测关。市工商部门要对进入贸易市场销售瓜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依法处理有质量问题的瓜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技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严格执行市场准出制度。严格执行豇豆、苦瓜、四季豆、西瓜100%凭证上市制度。强化对上市瓜菜检测,对检测合格的瓜菜产品凭《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准其上市出岛;对检测不合格产品,按如下要求处理:一是生产基地的瓜菜采收前抽检不合格的,劝阻农民采收;二是瓜菜收购点抽检不合格的,送市农技中心检测室复检,复检查出含有禁用农药的,就地销毁并对生产基地进行严格监控;复检查出农药残留超标的,将其存放在冷库储藏至安全间隔期后检测合格放行。坚决杜绝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产品进入市场,保证消费安全。同时,认真做好检测登记工作,建立瓜菜质量追溯制度。对瓜菜质量监管不严,让有质量问题的瓜菜产品进入市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负责单位:市农业局、市农技中心、市农业执法大队)。
(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贯彻执行《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店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强化实行台帐制度。开展农药经营执法检查,实现全市农药经营店100%纳入监控范围。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者,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行动;各镇政府、村委会要主动协助农药监管部门做好禁用农药的监管工作,在本辖区内保证没有销售、使用禁用农药,保证没有无证经营农药的违法行为,实现违规销售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农业执法大队、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镇人民政府)。
(七)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实行对举报违法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者重奖制度,凡举报销售禁用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无证经营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举报在瓜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者,经核实,奖励人民币1000元。违法经营、使用农药举报电话:市农业执法大队,62223193(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业执法大队)。
(八)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车、科技下乡等方式,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墟镇、瓜菜生产基地、农村集贸市场、农药经营店等悬挂宣传横额。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农药经营店、农技下乡、举办农技培训等活动场所发放给广大农民,营造出良好的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瓜菜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镇人民政府、市农技中心、市农业执法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万宁市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文强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科员许明雄、市农业局局长蔡笃龙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万宁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技中心、市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蔡笃龙兼任。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共同配合,全力抓好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建设高素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由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援助中心人员和局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人组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下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主任由局长兼任。并设立刑事、民事及行政评估小组,具体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4月10日前)。研究落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意见,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二)评估准备阶段(2013年4月11日—5月31日)。成立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把评估工作内容分解到相关评估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采集、数据分析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评估落实阶段(2013年6月1日—9月10日)。对2012年度已结案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评估。具体步骤为:审阅案卷,抽选诉讼案件的卷宗,依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分;现场检查,走访办案机关,回访受援人,听取意见;汇总情况,由评估组写出案件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内容要真实、全面,由评估组成员签字并承担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是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行综合判断和科学评价的活动,对于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水平,维护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考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客观性。综合运用多种质量评估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考评标准评分,得分和扣分项目要有具体依据,个案考评原则上不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