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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意见优选九篇

时间:2022-09-19 23:56:39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逐步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重心前移。二要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积极探索建立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的技术、装备和财政等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注重日常管理,深入督查检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放心工程和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成果,在全街道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富有成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街道、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生产经营规范化要求,明确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安全目标责任。街道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成效明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组织好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安全知识知晓率、关注度和满意度。

3、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培训,努力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在全街道范围内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大类分别进行培训,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提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4、针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整治。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好月报制度;二是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夏季高温等重点时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三是做好重点部位的监管,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小餐桌、小摊点、东风农贸批发市场等做为检查和管理重点;四是针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奶粉、豆制品等关注热点难点做好排查和长效监督;五是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单位、食品药品消费“放心村”、“放心店”活动,落实量化分级和长效管理,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街道餐饮服务保障水平和药品“两网”建设水平;六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做好上门登记、指导服务工作,对民间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实行持证上岗;七是做好对无证经营、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举报。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提供游医药贩和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宣传行为的线索,净化辖区生产、经营环境,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第3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加强对全县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增强内、外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合力,依据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连工商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建立健全工商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县局决定调整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消保科科长任主任,

(三)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应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既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又要指导下级工商机关认真执行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和工作部署,正确履行分段监管任务。

二、细化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履职到位

(四)消保科:组织、指导本系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全县流通环节食品(《食品安全法》规范调整的食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验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本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消费者涉及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范围的咨询、申诉、举报,转交、督促相关部门处置。

(五)市场科: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全县工商系统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主体准入行为;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农产品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自律制度,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依据有关部门质量监测结果,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六)办公室:负责本局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电、保密、档案、及重要、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七)法制科:承担制定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食品安全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

(九)注册科、监管科: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拟定食品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年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指导本系统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参与全县食品经营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分别加大对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监察室: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三、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作,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十二)办公室对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电,要迅捷办文、传递,及时将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依据上述职责分工传达到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工作实行扎口管理,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工作信息。统一把关涉及食品安全的新闻采访,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

(十三)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派出联络员,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县食安委部署涉及消保科以外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由办公室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其他部门要高效认真落实,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不得推诿。

(十四)有关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立法文稿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由法制处扎口管理,办公室对涉及此类工作文电的处理意见中应体现法制科扎口管理的要求。

四、深化制度建设,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十五)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建立县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参与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席会议,并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对接、推进本职能部门及条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日常工作,研究存在问题。

(十六)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制定全县工商系统信息采集、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制度以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主动性、加快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增强信息舆情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及时交流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信息等,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十七)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制定全县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贯彻实施,确保食品安全的应急事件得到规范、及时、有效的处置。

(十八)各分局要依据本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本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根据本文第十五条的要求明确的联络员,要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推进本职能部门及条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逐级细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日常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4篇

时节性特点,就近期食物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增强宣布教育

(一)培训范围、内容和要求。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司法、法律、规章和国家、省、市食物安全有关文件以及大会精神、食物安全承诺书和清楚纸等有关内容的培训。

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的培训,由各监管部分负责组织;对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业人员的培训,由食物生产运营者负责组织,各监管部分负责监督落实。

各监管部分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要依照有关要求,规则培训时间,坚持培训档案,保证培训结果。

(二)发放清楚纸。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要求,统一制造食物安全清楚纸,并负责向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发放,内容包括创办前提、人员天资、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办(行业驱赶准则)等。

(三)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要与监管部分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并在运营场合明显地位公示,承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承诺书内容与花样由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统一制订。

二、从新进行天资核对

(一)对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新进行核对。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要对全县一切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依照行业规范从新进行具体核对。依照提高规范、严厉准入的要求,对符合前提、规范运营的,准予继续从事生产运营活动,证照有用;对基本符合前提,但治理不规范的,一概破产整理,限日整改,审核及格后,方可从新开展生产运营活动;对不符合准入前提或经由整改仍不达标的,一概撤销或刊出相关证照。

(二)对无证无照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依照分段监管的准则,对本辖区内一切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桌、小摊点等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依照“五个一批”的要求进行综合整治。要经过断水断电、撤除设备等方法果断取缔一批,经过革新提高、整合重组等方法核准规范一批,归入日常监管。

三、严厉打击食物不合法添加和滥用食物添加剂行为

(一)增强对非食用物质的监管。对国家的食物中能够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制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运用的物质,县工促、农牧、质监、工商、商务和食药监等部分要依法增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物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物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坚持销售台帐,严厉执行实名购销准则,严禁向食物生产运营单位销售。

(二)增强食物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质监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答应治理。对新设立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不符合相关司法规则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增强食物添加剂销售环节监管。工商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市场运营主体准入治理,逐户坚持运营档案,严厉监督食物添加剂运营者向供货者索要其正当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查验及格证实文件,并留存保管。要依照有关司法法律和市委、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食物安全工作的施行意见》要求,严厉执行销售实名注销准则,索要购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并坚持销售台帐。

(四)食物添加剂运用环节执行严厉专控制。县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分要负责监督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在食物添加剂运用进程中,执行专人保管、专柜(库)贮存、专册注销、专人添加和精确计量,严厉依照规范要求的范围和限量进行添加。

(五)严厉打击不合法添加剂和滥用食物添加剂。严禁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概撤消其生产答应证,并移送公安部分按生产运营有毒有害食物罪立案查处。质监、工商部分要增强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抽检,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一概撤消答应证;超限量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限日整改并赐与行政处分,抽检两次不及格的,一概撤消其答应证。

四、增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种类和时节性食物监管

(一)重点区域。以夜市、啤酒广场、陌头烧烤、食物批发市场、食物超市、旅行景点、学校周边、食物生产加工小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集镇等为重点地域。

(二)重点部位。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餐馆、家庭小饭桌、快餐加工外卖、小作坊、小摊点、农副产物市场、小食杂店以及其它新型业态等为重点部位。

(三)重点种类。以米、面及其成品、食用油、鲜肉及其成品、水产物、卤成品、瓜果、蔬菜、啤酒、饮料、冷冻食物、儿童食物、乳成品、豆成品、酱腌菜、调味品、保健食物等为重点种类。

五、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监管

各监管部分要依照提高准入门槛、严厉增强监管的准则,结合行业特点,抓紧研讨外地食物进入我县市场销售的治理方法;还,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将问题食物拒之门外。

六、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

各监管部分要以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具体核对为契机,依据工作需求确定信息内容,将一切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具体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整治,录入本部分信息治理系统(包括法人代表直系亲属的信息),为今后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奠基基本。

七、落实有奖告发准则

县食安办、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等部分都要经过报纸、电视、播送、收集、布告、板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食物安全违法行为投诉告发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小时承受大众告发投诉,实时查询处置,并向告发投诉人反应后果,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回音。还,要继续落实有奖告发准则,对群众告发并经监管部分立案查询属实,且进入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顺序的案件,依照《市食物安全有奖告发施行方法》的规则实时兑现奖励。

八、充分发扬社会言论监督效果

第5篇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孙端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孙端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6篇

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食品安全的形势十分严峻。典型的例子也很多,从劣质奶粉事件到地沟油曝光,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去年开始,我县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很多方面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隐患,完成整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还有相当的差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有较多薄弱环节。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也事关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

二、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号)文件,明确了整顿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全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进出口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保健食品整顿任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以及板鸭、腐竹、辣椒、蜜饯等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管,严格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利用硫磺熏制辣椒等行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成效的督导检查,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一落实整顿责任,逐级开展检查评估。县政府将在年底之前对各乡镇、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并要认真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考核验收的准备。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第7篇

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我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契机,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直接参与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制定《司徒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司徒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信息员(每村一名)和监督员,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司徒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应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涉药单位等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抽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风险,提前进行预警告示。

三、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要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滥用和超量使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农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运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禁止学校食堂或学生餐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禁止学校食堂和学生餐制做凉菜,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起了食品药品工作站,并建起了群众监督网。并要求各村、职能部门要将《致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调查单位和个人手中;并对全镇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清楚,并填写上报《司徒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各阶段的集中整顿提供本底资料。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二是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农贸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一定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工商、质检、农林、食药监站等职能部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国庆、的重要时段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查处上级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更上一层楼;二是联合环保、质检、工商加大对“地沟油”的整治力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第8篇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县市区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应对处置“劣质奶粉”、含“苏丹红”食品、问题“多宝鱼”、“红心鸭蛋”和“齐二药”假药、“欣弗”劣药等多起重大食品药品事件,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规范,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看到,做好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从生产方面分析,我市果品、畜牧业等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仍存在部分农户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成本,不按标准进行生产加工。从销售方面分析,经销农产品、食品和药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中,还存在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违法医药广告事件时有发生,极少数医院及部分个体医疗诊所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一些地方还有生存空间。从消费角度来看,城市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比较低,医药食品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极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从我市的市情分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食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省重要的食品和医药、医疗卫生器械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医疗卫生机构相对集中,这也给食品药品制假造假和售假等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会利用我们的品牌优势,假冒我们食品医药企业的知名产品,在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给老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造成危害。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特点分析,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趋向于流动性、隐蔽性、复杂性,近几年医药食品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运用高科技的手段造假,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如果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在舆论宣传上发动群众不够,工作的难度就会更大。从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分析,一些地方和个别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仍存在侥幸思想,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表现还比较突出。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稍有疏忽,极易酿成事故,给广大群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去年我们及时妥善处理兴平市个别辣椒加工户违法使用“苏丹红”事件,未对兴平的辣椒产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树立必胜的信念;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因此,我们一定要本着为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食品药品整治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出声势,抓出实效。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以往的专项整治中,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坚持,深入推进。同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抓住薄弱关键环节,推进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要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果品基地推广认证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三是在流通环节,要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延伸至乡镇,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农村集市、庙会、学校周边、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实施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二)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去年以来,全国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劣药还曾流入我市。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最大程度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一是要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在研制环节,要严格现场检查工作,严把审批质量关。在生产环节,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突出抓好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的监管。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在使用环节,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置和应对药害事件,积极推进合理用药。二是要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依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严厉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严重的业主和广告商实施重点监管,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要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督促考核,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彬县、旬邑两县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扩大“两网”覆盖范围。大力引导质量优、信誉好的医药批发销售企业面向农村延伸网点,配送药品,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服务“新农合”的有效途径。

(三)严格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当前,我市大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确有少数不良企业,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食品药品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们的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这一关守不住,仅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因此,要让生产经营企业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大力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让他们在市场上无法生存;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逐出市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食品药品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明确,对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当刑则刑,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之。对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积极侦察;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跨区域、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作,联合办案;对发案率高、案件久拖不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内外勾结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追究责任的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和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五)加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重点抓好社区、学校、企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要配备必备的应急装备和工具,抓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应急预案能够立即启动,人员措施及时到位,进行有效处置,消除事故危害。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和报送制度,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一)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维护民生,保障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经常评估分析本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找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监控措施,狠抓督促落实,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细化工作任务,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积极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严格责任追究,今后,凡是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在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要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不论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食品安全全局。药品安全虽然涉及的部门较少,但道理是一样的。在工作中,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积极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和效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作用,在“综合”上下功夫,在协调上做文章,加强组织协调,搞好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

第9篇

主要任务和目标:“三加强,三提升”,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经营自律水平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的培训教育要求。通过培训教育,使食品经营者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自觉实行较好的自我约束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经过培训,通过省局建立的网上考核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报名、考核预约,随机机考。考试合格的,领取《食品经营者培训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培训不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相应工作岗位。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记录将通过省局二版软件予以记载,并在2012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工作中是否通过年检进行制约和限制。

(二)推动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自律程度。充分发挥县食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协会发展成为联系政府或职能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实现食品流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行业利益代言人;成为维护食品流通行业公序良俗的自律性行业组织;成为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业系统教育培训和指导的服务提供者。

(三)紧抓食品经营源头,逐步实现“两项制度”信息化。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将乳制品经营单位作为工作推进突破口,抓住食品批发、总经销(总)、大型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源头,通过宣传、引导、激励等手段,注重堵疏结合,教育整顿并举,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信息化的覆盖率。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2012年将是该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分局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食品批发经营企业(含从事批发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和乳制品经营户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全县“系统”用户发展不少于700户。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营造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在县委、县政府和食安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结合监管实际,充分调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群众自治性组织、消费者等社会监督力量,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食品安全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农村”、“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教活动,有力营造政府严格监管、企业诚信自律、公众科学认知的全社会人人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一)加强基层工商分局监管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局即将出台的《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程》,围绕将工商分局建成食品安全监管坚强堡垒的工作要求,对基层监管人员和管区进行合理配置,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全面细致梳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法定要求,解决“管什么”的问题;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用科学监管思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践行具体细化的履职标准,解决“管到哪一步”的问题。

(二)严格规范食品质量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基层工商分局充分利用已配置的快速检测仪、快速检测箱,及时更新配置有效的检测试剂,合理使用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安排专人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每个分局每年完成不少于120个批次的快速检测任务,检测食品的重点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工商部门监管的小作坊和摊贩制售的食品为主。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继续严格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规范、及时、高效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和保障措施。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中要坚持做到事前报告到位、部署落实到位、清查处理到位、移送移交到位、总结报告到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分类、及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妥善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舆论应对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

(四)“重点治乱”,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县局将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查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列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供“范本”。通过案件查处,有力震慑食品经营者,逐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树立工商部门食品执法权威。

(五)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安排,做好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巩固以往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任务。鼓励各分局根据本地特色,组织部署季节性食品、农村食品、散装食品、校园食品等特色专项整治行动。

三、全面加强食品监管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工商队伍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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