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6 0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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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号)文件精神,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制订配套措施,房地产增幅总体趋于平稳,但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表现仍然比较突出。年元至10月新建商品房2200套26万平方米,同比增幅112%,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3280元/㎡,同比增幅15%,9月份商品住房销售均价3180元/㎡,与去年年底相比涨幅9.3%,10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3280元/㎡,与去年年底相比涨幅12.7%。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信心增强,投资及销售涨幅较大
截止年10月底,我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达6.8亿元,商品房开发面积达65.35万㎡,开发投资额比年同期4亿元上升170%,显现投资额和开发面积均有较大增幅,主要是我市前几年开发量较小,每年年度规模控制在10万㎡,市场需求较为旺盛,加之由宜昌雅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迅达集团枝江置业公司在成功开发北奥茗苑和领秀之江一期之后,分别通过招拍挂取得大宗土地使用权,新建中央山水和领秀之江二期2个楼盘,项目规模均达45万㎡,市场需求旺盛,开发企业投资信心明显增强。
(二)商品住房购销两旺,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据调查,近几年我市城区开发的楼盘已全部售完。年城区新开工建设的四个项目,建筑面积65.38万㎡,已超过前8年的总和,到目前为止年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也已销售一空,出现了通宵排队争购商品住房的局面。年新开发的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的面积达26万㎡,尽管预售面积增大,但由于受前几年开发面积小的影响,供不应求的矛盾仍然存在。
(三)市场需求强劲,房价增长较快
由于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年城区商品住房均价从年初的2200元/㎡,上升到年底的3000元/㎡,涨幅达36.4%;年城区商品住房均价达到3280元/㎡,比年底上涨9.3%,近两年房价增幅呈直线上升趋势,极大刺激了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非理性购房欲望,加上一部分居民购房刚性需求和投资需求的释放,从而助推了房价的上涨,尽管全国大中城市房价从下半年开始下跌,但我市房价下跌目前还未出现,年总体房价仍呈上涨趋势。
(四)二手房市场日趋规范,交易市场十分活跃
由于广大居民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以次换好以及农村相当一部分回乡大学生在城区购房成家立业的需求增大,加之商品住房销售旺盛,价格攀升,有效带动了全市二手房市场,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500多件,交易面积达18万㎡,均价达1960元/㎡。
(五)住房供应结构不尽合理,部分“新生代”购房压力增大
在商品住房供应量不断增加和二手房市场日益活跃的同时,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明显不足。就我市而言,近几年新开发的商品住房户均建筑面积120㎡左右,90㎡以下几乎只占10%,90-140㎡占75%,140㎡以上占15%,从住房供应结构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量明显不足。经济适用住房除湖北化肥和61699部队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投资建设外,政府2000年以后近十年没有投资建设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导致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生代”购房压力增大。按现行的市场价格,一个年轻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年的总收入1.8万元左右,只能购7㎡的商品住房,房价收入比明显失调。
二、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一)城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及销售价格情况
(二)房价上涨的原因分析
1、供给方面。一是土地供给偏少,住房供求矛盾突出。从年至年五年时间用于城区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面积为129630㎡,共六个开发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6.35万㎡,建设总套数为2624套,而五年的实际需求量为5000套以上,供不应求矛盾非常突出。二是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从近几年的商品住房建设情况看,基本上是以中、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为主,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偏少,难于满足各收入层次的住房需求。在没有相关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开发商不愿意承担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建设。而政府由于“经营城市”的需要,大都希望将稀缺的城市建设用地,尽可能地用于中高档商品房的开发,以期做大土地出让收入,增强城市建设投资能力。在加大商品住房市场开发的同时,由于供应体系不完善,导致供求结构失衡。
2、需求方面。一是宏观政策的助推。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政府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房地产业发展、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以及加快城镇化进程等政策作用下,居民住房消费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由此推动了房价快速上涨。二是投资置业理念的变化。当前全球金融危机、银行利率较低、股市低迷且风险大,对中高收入群体来说,购置房产已成为一种保值增值的投资取向,进一步扩大了住房需求。三是城市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为改善城市面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拆迁规模越来越大,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政策使相当一部分被拆迁户进入市场选购新房,由此引发被动型购房需求不断扩大。四是在大中城市投机炒作等因素的影响下,提高了居民对房价持续上涨的心理预期,进城农民工购房、部分居民为“新生代”购房成家做准备提前进入楼市消费,进一步加剧了供求矛盾。
3、成本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招拍挂后,地价快速上涨。我市城区土地购置费用占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比例已从过去的25%左右上升到目前的35%左右,特别是黄金地段的土地,价格越拍越高,最高达170万元/亩,当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时候,当期地价也转到楼盘价格上,由消费者买单,从而为开发商获取最大利润创造了条件。二是拆迁成本增大。以中心城区一类地段“北奥茗苑”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为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由起初1400元/㎡上调至2800元/㎡,而且拆迁工作难度是越来越大,不仅导致二手房交易价格急剧上涨,同时也影响到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大幅攀升。三是商品住房内在品质提升,规划设计、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均不同程度的增加了建设成本。由于建筑材料和建筑劳务工资涨价以及品质改善等因素,高层建筑的建筑安装费用已达到1400元/㎡左右。
4、市场预期。房地产价格的长期走势取决于市场供求,一定时期内,市场信心对其价格的影响也愈显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为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预期。土地资源的稀缺导致地价的自然趋升,使得社会对地价和房价上涨的预期成为一种必然。而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快速上升的事实,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认识,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促使其购房消费,造成部分住房需求的提前释放。
三、落实房价调控目标的措施
年我市从以下八个方面落实调控措施,确保完成房价调控目标。一是合理控制房价,严格落实房价控制目标。枝江房价控制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16%)内,对开盘均价超过增长幅度的,会同市物价部门进行查处。二是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销售商品房除收取房款外,只能收取办证费、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及前期物管费用。三是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在项目开盘时,实行一房一价,对开发商因市场原因需涨价实行报批制度。四是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出售,未办证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订(定)金。同时,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企业35%预售资金进行重点监管,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五是严格执行商品房开发信息披露制度。从今年6月1日起在电视台开辟专栏一周一,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管。六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市场违规的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七是严格商品房公共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对公共维修资金缴交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强化了征管措施。八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前,我市已全部完成了宜昌市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新增廉租房5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8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00户,新建经济适用房12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00户。
四、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供求失衡、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导致房价过快上涨,建议从供给、需求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调控,以确保房价基本稳定。
(一)科学谋划普通商品住房规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不断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和供应量,切实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承租廉租房和公租房。进一步发挥经济适用房“双控”(房价、地价)和普通商品房在平抑房价、改善供应结构中的作用,合理控制房价,严格落实房价控制目标。
(二)合理安排开发计划,增加房源有效供给。在优先满足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结构和总量,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切实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盘活存量土地,制止土地炒买炒卖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存在的囤积现象,相关部门要通过法律、税收、行政等手段予以调控,督促企业尽早开工。按照我市“十二五”房地产发展规划,落实年度开发计划,年度房地产开发总量控制在15万㎡左右,调控和把握开发的速度和节奏,防止不切实际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市场风险。
(三)建立多层次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不同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不同的住房需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建立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不同收入层次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一是适当扩大廉租房受益范围,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二是适度规模的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力度,采取单位团购或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不断改善单位干职工住房条件,特别是解决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生的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落实公租房建设用地,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民工进城的住房问题。
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XX年至XX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210.6万㎡,完成销售面积136.8万㎡,空置面积74.0万㎡,空置率为35.2%,其中XX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49.1万㎡,销售27.2万㎡。
XX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XX年涨至2300元/㎡,XX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XX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XX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XX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XX年--XX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85.1万㎡,其中XX年完成22万㎡;XX年完成18.1万㎡,同比下降17.7%;XX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148.6%,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7.7万㎡(1540套),总投资1.17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4.25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XX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XX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47.5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XX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67.6万㎡,交易额17.9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XX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63.1%。7县区XX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54.8%、56.3%,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XX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092亿元,居全省第二,较年初增加20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29.35%,同比多增76亿元,增量已相当于XX年全年的181.7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93个和1.35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7亿元,较年初新增4亿元,其中,6月当月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新增4.15亿元。金融机构为积极配合国家启动和鼓励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增加了对居民消费的信贷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榆林房地产市场较快回暖。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
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XX年-XX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XX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XX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XX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XX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57.43万元,而XX—XX每亩均价为207.4万元,XX年亩均价94.1万元,基本与XX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XX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XX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XX到XX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XX年至XX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7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XX年至XX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XX年的2050元/㎡上升到XX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XX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XX年—XX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XX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XX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XX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XX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着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XX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XX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2.5%。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XX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范本
关注民生,让百姓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政协组织关心的重要议题。为了深入了解榆林房地产市场起伏较大的原因,促进榆林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2009年榆林市政协总体工作安排,环资委就金融危机对我市房地产业的影响,向榆阳、神木、府谷等7个房地产市场较为完善的县区和市发改、房产、统计等8个相关
部门及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征集相关资料,并在榆林城区进行了实地视察。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视察活动,视察前组织部分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视察路线、房产企业的确定、视察内容以及视察方法广泛征求意见。视察结束后,又召集榆林城区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榆林市房地产市场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住房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辅三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解决了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得到完善。
2006年至2009年10月份,全市共建成商品房面积210.6万㎡,完成销售面积136.8万㎡,空置面积74.0万㎡,空置率为35.2%,其中2009年1-10月份全市建成商品房面积49.1万㎡,销售27.2万㎡。
2006年榆林市区商品房均价1646元/㎡,2007年涨至2300元/㎡,2008年更是涨至高层4000元/㎡、多层3000元/㎡,2009年1-10月份,高层3900-4100元/㎡、多层3000-3200元/㎡。尽管2008年下半年以来成交量下降明显,但房价仍未下降且略有上升,这主要是受建材价格、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2009年特别是二、三季度以来,榆林城区楼市发生强势反弹,从低迷逐步走向火热,5-10月份刚性需求促成成交量大幅反弹,房价平稳上扬。
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影响榆林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2006年--2008年全市累计完成经济适用房85.1万㎡,其中2006年完成22万㎡;2007年完成18.1万㎡,同比下降17.7%;2008年完成45万㎡,同比增加了148.6%,安置住房困难户8510户。目前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万㎡,小高层均价2300元/㎡,多层均价约1800元/㎡,在房产市场占有较大份额。
廉租房建设起步较晚。在实物配租方面,榆、神、府等7个县区申报了建筑面积7.7万㎡(1540套),总投资1.17亿元,其中榆阳区等5个县区已开工4.25万㎡、850套。
二、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1、房价起伏较大,楼市回暖较快。榆林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撤地改市特别是2002年以后逐步发展壮大,多以本土企业为主,一些经营思路、开发模式、营销策略、管理经验、广告宣传、市场定位、经济实力等方面较好的企业脱颖而出,消费者对撤地改市后房价涨幅的心理预期,加之中国宏观经济利好的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在买涨不买跌消费心理的作用下,在某些大楼盘开盘时甚至出现了排队买房的现象,各种因素导致榆林特别是榆林市区的房价起伏较大(见图2),充分暴露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健全和不完善。金融危机以来,榆林的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2008年全市共建商品住房空置面积按主体竣工口径计算约47.5万㎡,空置率约为63%,交易量大幅下降,开发量明显下滑。2008年全市房地产上市交易面积67.6万㎡,交易额17.9亿元,交易面积较上年下降近40%,开发量下降10%,到2009年第一季度,更是跌到了低谷,下降了63.1%。7县区2009年第一季度较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61%,到了第二、三季度强势反弹,7县区分别比上季度增长了54.8%、56.3%,促成今年二、三季度榆林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主要源自两大动力:一是去年一度低迷的楼市积压了的购房需求在今年上半年集中释放;二是救市政策效果显现。上半年为防范通货紧缩,保持经济增长,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出台了不少扶持政策,增强了消费者的购房积极性。同时,相对宽松的信贷政策明显促进了房地产商的开发热情,进而引燃了2009年三季度楼市的大爆发。同时,银行信贷支持也是助推房价快速回升的主要原因之一。截止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092亿元,居全省第二,较年初增加20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29.35%,同比多增76亿元,增量已相当于2009年全年的181.75%,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93个和1.35个百分点。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67亿元,较年初新增4亿元,其中,6月当月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新增4.15亿元。金融机构为积极配合 2、区域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较大。由于我市经济南北差异较大,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房产业也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目前我市仅有榆、神、府、定、靖、横等北部6县区有规模较大的房产市场,绥、米、子等南部
6县区房产市场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同时,房价也存在较大差异。如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神木县2006年-2008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面积60万㎡,房价高峰时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价达到5400元以上,南部县区的房价则普遍较低,基本和我市的人均收入水平相一致。
3、投资型购房减少,消费者趋于理性。2006年以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房价的过快增长,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者把购房作为一个投资项目,助推了房价的强势上涨。但从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榆林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持续低迷,投资型购房客户明显减少,一些潜在的购房者也在持币观望。一部分经济基础好且在榆林房产投资中受益的人则到西安、北京等周边的一线、二线城市购房。消费者购房逐步趋于理性,房地产市场更是一种刚性需求在推动,泡沫成份在逐步减少,榆林的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走向规范,走向成熟。
4、土地价格大幅上升,土地开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和土地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产开发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榆林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从2001年起实施,随着土地管理政策的严格化及供地方式的规范化,土地使用权供应方式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土地使用权供应也将由经营性用地招标挂逐步完善到工业用地的招拍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格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水涨船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需求比较旺盛,其土地价格逐步抬高,开发成本大幅上升(见表4):
2005年以前,榆林城区土地价格亩均价为57.43万元,而20062008每亩均价为207.4万元,2009年亩均价94.1万元,基本与2005年以前持平,土地价格的变化正与榆林城区的房价基本吻合。据调查,2009年上半年榆林城区房地产企业未参与土地竞拍活动,现在建和销售的商品房,是以前的储备土地。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企业均未冒然购地,他们对这场金融危机的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宏观调控政策变化、房价走势等不确定因素难以作出准确科学判断,土地购买热情不高,对土地价格的心理预期不是很乐观,导致土地需求锐减,土地价格明显回落。同时土地购置费用上涨,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高。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购置费用,从2006到2008年呈现先高后低的趋势,从高速增长到大幅回落。2006年至2007年,榆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土地购置费用快速增长,增速达到1.7倍;之后受市场影响,房地产投资热情减弱,使得2007年至2008年土地购置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41%。依据榆林市商品房屋销售额和销售面积计算出来的平均销售价格(现价),从2006年的2050元/㎡上升到2008年的2394元/㎡,上涨了344元/㎡,涨幅达17%。从宏观政策调控的层面上来看,土地严控、银根紧缩、所得税预征都对开发商造成一定的压力。总体来讲当前支撑房价上涨有三大因素:一是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住房的更新换代成为时尚。与此同时,2008年股市持续低迷,存款利率较低,房地产市场恰恰成为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经济发展与消费增长是支撑房价增长的重要因素。二是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上看,随着近几年以来的土地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实施,增加了土地出让的透明度,增大了土地获取价格,从而直接推动了房地产成本的上涨。三是受拆迁成本加大、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工人工资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房地产投资成本。消费需求的改变使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也增加了商品房建设成本,促涨了房价。土地开发投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期准备,是将生地变为熟地资金的投入,进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的过程。从2006年2008年,每平方米土地开发成本由263元上升到794元,增加了531元。
5、房地产资金来源借贷比重增加,自筹资金比重减少。2006年榆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本年度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占到17%,到2008年上升到33%;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比重分别由51%、32%下降到2008年的42%和25%。在省内其他地区房地产公司贷款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国内贷款稳中有升,也是我市支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政策的具体体现。2009年国内贷款达到48%,企业自筹和其他资金来源分别占到27%、25%
企业自筹资金和以定金及预收款为主的其他资金来源下降,反映了房地产投资者和大多购房者处于观望状态,人心的稳定及市场信心的重建都需要时间,目前房屋销售仍处于调整期。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沉着应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实施政府干预,在有效地遏制了工业经济持续下滑的势头,加之中省宏观政策的相继出台和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目标的实施,榆林的房产企业逐步走出低谷,从第二季度开始,榆林的房地产受国家调控政策的推动,投资者信心显著增强,销售额明显增加,房地产业可以说率先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榆林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市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
1、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98年废除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我市房地产业进入持续稳定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从1998年到2008年,房地产行业年均增长24%,高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8年到2008年,扣除土地购置费后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直接贡献率从不到1%上升到2.5%。由房地产开发投资到引致的相关产业经济增加值,可视为对经济增长的间接贡献率,1998年到2008年榆林市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率从3%上升到10%。
2、房地产对投资增长的贡献。对经济增长贡献40%是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贡献比重很大:
3、房地产业对消费增长的贡献。2006年以来房地产销售额4年平均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1%,是占消费份额最大的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仍未见底、经济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扩大内需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扩大房地产的投资和住宅销售是扩大内需不可替代的重要选择(见表7):
4、房地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2006年2007年房地产税收呈平衡增长态势,净增加1976万元,房地产市场销售活跃。2008年房地产税收7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2009年110月份,房地产营业税入库9877万元,较去年同期6024万元增长的63.96%。2009年110月份,房地产税收总额6256万元,较去年5349万元同比增长16.96%。
此外,房地产业对就业增长、相关产业的拉动等作用也非常明显。
从表8可以看出,2006年全市房地产税收占税收总收入的2.87%,房地产税收对全市地方税收贡献较大,2007年房地产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2.53%,所占比例略有下降。但实际上,与同期相比,净增加了198万元,仍处于上升趋势。进入2008年,受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影响,房地产税收全年完成7116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18%,较上年同期减少2742万元,所占份额下降了1.35个百分点,下滑幅度较大。2009年110月份,房地产行业税收完成6256万元,同比增长16.96%,占税收总收入的1.21%。
四、对规范我市房地产的几点建议
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有四大特征:政策方向对、政策配套性强、政策目标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政策作用符合市场改革方向。榆林房地产业近年来的迅猛发展,对于推动榆林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快榆林房地产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和监管。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对国民经济的消极作用非常明显。所以强化政府在房地产业中的政府职责,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要稳定房价,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要在综合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基础上,把房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普遍都能接受的水平上,要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相一致,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要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来平衡房价,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把握规划建设时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真正起到抑制房价作用;又要科学、合理地控制投放数量;既要满足城市低收入价层的住房需求,使他们住有所居,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尊重市场规律,不宜过分扩大保障范围,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较大影响,破坏市场发展规律。同时要对低收入人群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科学合理供给,引导房价涨幅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范围内。
二是定时房地产有关信息制度。要建立准确、真实的房地产统计信息渠道,用准确的信息数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房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要对榆林的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统计分析,科学掌握购房需求信息,对购房的数量、户型、面积、位置、价格等相关统计信息进行定期,防止盲目建设,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有效解决供需矛盾,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权威、科学的获取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29个,其中具有二级资质的开发企业12个,三级资质开发企业31个,四级资质开发企业73个,暂定资质开发企业13个,有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占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三成左右,且房地产企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一方面难以形成自己的品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太多也造成了监管上的难度和压力。因此,政府要重点支持一些诚信守法好、经济实力强、技术水平高、市场认可度高、经营效益好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使他们的企业做大做强,培养造就几个全省、全国的品牌房地产企业,让他们充分发挥在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对那些经营管理差、技术水平低、有名无实且经营业绩差的小企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或进行转产、资产整合,根据自身的技术和优势,另辟生存发展空间。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秩序。要严格依法查处小产权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的违规房产。在国家未出台小产权房处理有关政策之前,对已建成并使用的要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对正在建设或准备建设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取缔,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秩序。
2、加强土地管理,确保房地产业的土地供需平衡。国土资源部今年上半年为回应广大网民对房价过快上涨的质疑,调查了全国有代表性的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选取了东部、中部、西部不同的类型,620个案例中,销售房价最高的为45000元/㎡,最低为1130元/㎡,地价占房价最低例为5.3%,最高为58.6%。620个案例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3.2%,356个项目比例在15%-30%之间,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约占总数的78%。土地价格在房价中占有重要比例。因此,一定要加强土地监管,确保土地供需平衡,以抑制房价不合理上涨。一是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统征、储备和管理的能力,搞活土地二级、三级市场。依法打击非法炒买炒卖土地行为,盘活已出让土地,促使存量土地加快开发挖掘闲置土地的潜力。对闲置土地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法律精神,严格按规定收取闲置费,闲置满两年以上的土地要无偿收回,打击奸商囤积土地谋取暴利的行为。二是规范土地市场,加大对划拨用地的监管力度。对因企业破产改制、单位拆迁改造等,对原划拨进行开发的,必须按原土地用途开发;如果要改变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必须由政府收购储备,进行招拍挂出让;对以其他方式变相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必须严肃查除,坚决制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实行严格的税费征收政策,防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四是做好征地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供地,从而稳定地价。五是压缩个人住房贷款,提高房地产公司银行贷款的门槛,从而预防房地产投资过热。六是信息要透明、公开。政府要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土地闲置空置信息、政府储备土地信息、房地产销售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情况等信息。七是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房地产抵押登记审批,对评估失真的抵押贷款不予审批登记。七是做好宣传工作。降低社会的心理预期,通过金融、税收等手段,有效抑制投资需求和超前需求。
3、开发理念要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房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首先开发理念要与榆林发展同步。榆林城市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使其暂时无法与同类发达城市的开发理念直接接轨。鄂尔多斯市现在人均gdp是1万多美元,超过北京、上海,创造了中国的奇迹。鄂尔多斯市除了能源的推动外,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强势增长也功不可没。据统计,鄂尔多斯市房地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0%多,远高于榆林房地产业18.7%的比重。未来要使榆林房地产飞速发展,必须首先加快城市发展,让先进的开发城市理念进入榆林,带动榆林房地产更好地发展。榆林房地产开发必须顺应未来发展的总趋势,走整体性、规模化发展之路。其中,政府必须强化其总体规划功能,否则必然导致开发水平参差不齐。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最终整个产业必然朝着品牌化的道路发展,其中尤其体现在品牌的竞争力和营销能力上。随着房市的日益成熟,消费者也是日益理性化,尤其是房地产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着消费者必然倾向于投资那些愿意为消费者长远利益负责的开发商。所以,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必须重视品牌在营销中的重要性。随着市民对房地产开发品质要求的提高,房地产企业必须建立服务至上的理念:一方面在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对地段、交通、规模、配套、价格、环境、户型以及今后的物业管理这些都要精心考虑。另一方面也要完善今后服务意识,做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转变,进行细致准确的产品定位,并采取多种销售手段,把目光转向售前、售中、售后各个阶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创新。
4、公开税费项目,规范税费征管行为。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土地出让金、税费三项合计流向政府的收入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支出的59.42%。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共向房地产企业征收的税费共50余项:
其中一些项目的收取比例弹性较大,这就给某些政府权力部门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增大了腐败的可能性,同时也减少了财政收入,加重了企业负担,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政府要组成清查组,对所有税费项目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国家、省上明令规定缴纳的税费项目予以保留;对一些地方性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要予以取缔,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减免一些收费项目,以减轻开发商负担,增大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动力。
5、加强城市配套建设,提高城镇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们的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对追求生活品质的要求逐步提高,消费者对于住房的社区配套设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作为消费群体中具有代表性的公务员群体也位列其中,对住房配套问题给序了相当大的关注,买房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对生活品质的追求。榆林开发区作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发展日新月异,但诸如中小学、蔬菜市场、金融等配套设施未能及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部分人买房的积极性。随着市委办公小区等一部分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相继投入使用,必将对榆林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是购房置业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因此要想方设法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品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加广大居民的收入,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和榆林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和改善居住的环境和居住条件。
对*的631家房地产企业发放问卷,全部收回有效问卷631份。现将情况分述如下:
一、调查情况
第一部分政策调查
针对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被调查的房地产企业普遍认为,《意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力度,对于规范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也有部分企业认为该《意见》对于区域市场是否都适用,有待商榷。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购买力等因素也不一样,对于房地产市场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中必须要慎重考虑的。*房地产市场近几年发展较快,不管是从房地产投资规模、增长速度、资金来源、房价及增长幅度等来看,*房地产市场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发展是平稳的,作为省会市,在全国比较而言,*房地产价格比较合理,甚至偏低。因此,《意见》的执行应当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应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调控,否则,就是“空调”。
(一)《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得到了大多数企业的赞同。92.2%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该项措施切合市场需求,有必要,《意见》的六项措施明确指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及“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问题,表明了国家在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解决普通百姓买房难问题方面的决心。认为不符合市场需求,没必要的仅占4.3%,说不清的占3.5%。
(二)《意见》中指出“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这项限制户型的措施对我市应如何落实被调查的房地产企业中有68.3%在认为应该按照项目和区域结合调整;16.8%的企业认为应该按照区域实施调整;12%的企业认为应该按照项目实施调整,2.7%的企业认为无所谓。这也是国六条争议最多的地方,许多企业表示,房地产行业有很强的地域性,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每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有自己的特点,用同一标准对全国各地的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肯定会在一些地方造成政策与市场的矛盾。因此,希望《意见》能因地制宜,满足不同地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要求。
(三)《意见》中指出“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对此项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对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有53.3%的被调查房地产企业认为有一定作用,认为能起到积极作用的占33.4%,认为很难评价到的占10.1%,认为没有影响的占3.2%。
(四)《意见》中指出“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对此项加大闲置土地处罚力度的措施,73.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中起到调节作用,认为作用不大的占18.2%,认为不起作用的占2.2%,说不清楚的占5.9%。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此项措施的实施能切合市场需求,规范房地产行业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可以调节对闲置土地处罚力度的实施,加强和引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稳定住房价格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五)《意见》中指出“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这两项措施,对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能够起到很大作用,67.2%的认为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认为作用不大的占6.2%。
(六)《意见》中指出:“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市场供求信息”。对于这项措施,82.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十分必要,认为可有可无的占11.25%,认为没有必要的占2.38%,认为不清楚的占3.49%。
第二部分房地产开发投资状况调查
(七)认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占71.95%,认为一般的占25.52%,认为作用不大的占2.38%。
(八)认为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适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占76.23%,认为开发投资规模偏大的企业占13.47%,认为开发投资规模偏小的企业占9.98%。
(九)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前景的判断结果是乐观的企业占59.59%,判断结果是一般的企业占35.18%,判断结果是不乐观的企业占4.75%。
(十)认为影响本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因素在被调查企业的认识上有较大的差异。有22.55%的企业认为首要影响因素是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第二是有17.48%的企业认为是本地区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第三是有17.43%的企业认为是土地政策的影响,第四是有16.94%的企业认为是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第五是有14.49%的企业认为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第六是有8.55%的企业认为是企业资金状况的影响。
(十一)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加大的企业占58.32%,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不变的企业占33.28%,认为本公司未来两年内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将缩小的企业占7.77%。
(十二)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一般的开发企业占61.97%,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较强的开发企业占29.32%,认为本地区个人购房能力不强的开发企业占8.24%。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影响个人购房的主要因素居第一位的是价格因素,占25.25%,居第二位的是区位因素,占21.56%,居第三位的是家庭收入因素,占17.55%,居第四位的是设施配套因素,占9.95%。居第五、六、七位影响因素分别是户型设计因素、物业管理因素和工程质量因素,分别占7.6%、4.98%和4.76%。
(十四)商品房空置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为空置房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的居第一位,占45.48%,认为空置房对企业生产经营有些影响的居第二位,占44.53%,认为影响不大的占5.23%。
(十五)房地产公司认为未来两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首先是自有资金,占25.88%;其次是自筹资金,占24.61%;第三位才是银行贷款,占22.29%;第四位是个人按揭贷款,占10.12%。
(十六)房地产公司未来两年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意向首先是建普通住房,占31.64%;其次是建商业用房,占23.91%;第三是建经济适用房,占17.45%;第四是建写字楼,占13.25%;第五是向其他行业投资,占6.29%,第六是建别墅与高档公寓,占4.97%。
(十七)房地产公司认为造成商品住宅空置的主要原因:第一是房价原因,占12.93%;第二是户型面积过大原因,占12.22%;第三是户型设计不合理,占11.51%;第四是小区周边环境原因,占11.15%。
(十八)房地产公司认为目前本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是适中的占43.58%,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偏高的占38.67%;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过高的占10.14%;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偏低的占6.81%。
(十九)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连续两次出台调控措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企业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判断趋于理性。对今后一段时期房价走势,认为涨幅回落趋稳的占68.94%,19.02%被调查企业认为继续快速上涨,认为价格下跌的占2.*%,不清楚的占9.51%。被调查企业普遍认为,尽管从总体上看*房地产市场发展是健康的,房价相对比较合理,但在目前这种大的政策背景下,受影响在所难免。
第三部分房地产开发土地市场调查
(二十)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土地供应不足的占50.4%,认为土地供应量不好说的占22.98%;认为土地供应适量的占21.*%;认为土地供应过量的占3.49%。
(二十一)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目前的土地供应区域结构是“结构不尽合理,发展失衡”,占45.8%,认为土地供应区域结构“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的占37.56%。
(二十二)今后我市应在中心城区的哪个区域或哪个行政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房地产公司首选是西区,占19.97%,其次是东区,占14.1%;第三是郑东新区,占10.46%;第四是南区,占8.72%;第五是北区等。有65.93%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适度宽松的土地政策,15.53%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适度从紧的土地政策,13.15%的房地产公司认为我市应该保持现状。调查的大部分房地产公司需要土地大约在20亩——500亩之间,所能承受的价格大多在每亩50万——100万之间。
(二十三)房地产公司准备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首选区域是东区,占14.58%,其次是在西区开发,占11.41%,第三是在北区开发,占11.09%。
第四部分住宅套型调查
结合“[20*]37号”套型面积控制规定,房地产公司认为符合我市实际的、适合三口之家现在及未来需要的紧凑、实用的套型面积是:
*
二、房地产市场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市房地产业整体上保持着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态势,但在初级发展阶段中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仍显不足。普通住宅需求占80%,且价格上涨相对较快,表明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供应量相对不足。同时,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控制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压力较大。
2、商业营业用房空置面积继续扩大。上半年,*市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10.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为6.4万平方米,累计空置面积45.2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空置的继续增加,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一方面造成积压和占用资金,影响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商品房市场供需结构的合理。
3、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引导企业合理投资、消费者理性购房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上半年*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企业投资不尽合理,消费者观望等待,甚至出现不切实际的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等现象,急需加强引导。
4、房地产企业竞争实力不强。在目前*市有开发量的有200余家房地产企业,其余企业没有开发量。在7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其中一级开发资质的有4家,二级以上资质的有47家;二级以上资质企业仅占8%左右。因此,本地开发企业整体上规模小,品牌意识不强,融资渠道单一,在全国市场上的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均较弱,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尚未形成。
5、房地产经营不规范行为现象存在。在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租赁管理等环节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行为,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6、住房保障工作压力加大。随着*市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大量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将日益突出,住房保障工作压力将愈来愈大。
三、今后房地产发展的几点建议
1、建议对土地资源应进行高效整合后,不断投放到市场上,从而抑制土地价格的上涨趋势。针对老城区土地供应紧张且价格高,建议政府应加快环线以外市政配套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应控制未来土地价格的上涨。
针对土地供应区域位置不均衡,建议侧重加大东区和西区土地供应量,在西区和南区多开发适合中低阶层人员的住房。
2、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结构,控制商业用房开发规模。调查显示:单套户型在8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两室、三室是销售较好的户型,建议多建此类户型房子。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控制商业用房开发规模。要按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在土地供应、税收政策、信贷支持等方面向中、低档商品房开发倾斜,满足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
3、采取有效举措,抑制房价快速上涨势头。针对广大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开发出不同档次、价位的商品房;多建中、低价位,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尽快从供给上下功夫,让中低收入水平的人群能买得起房子,能买到合适房子;切实稳定好住房价格,应制定具体措施限制“炒房”现象,加大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对有哄抬房价、乱涨价行为坚决制止。
4、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信息体系,增大商品房开发硬成本的透明度;要制定并公布商品房开发的近期与远期规划,便于居民合理规划住房消费。
一、林木种苗生产的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苗圃1829处,育苗总面积9.94万亩。其中今年新育6.97万亩,可供今冬明春造林用苗7132.1万株。按所有制划分:国有苗圃12处,育苗面积2264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2%,产苗量659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2.7%;集体苗圃28处,育苗面积313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3.2%,产苗量811.4万株,占全市总产苗量的3.3%;个体苗圃1789 处,育苗面积94075亩,占全市育苗面积的94.6%,产苗量22932万株,占全市产苗量的93.6%。
二、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呈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加之西北及京津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有力地拉动了廊坊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各地紧紧抓住苗木紧缺、种苗价格上扬的契机,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苗木产业,全市苗木生产呈现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百亩以上苗圃205 个,50亩以上苗圃380个,20亩以上苗圃1283个。其中,个体私营育苗已成为廊坊市育苗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安次区葛渔城镇村成立了苗木公司,实行公司加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在6688亩土地上发展林地面积达5800亩,其中苗圃面积2000亩,不但摘掉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还成了远近闻名的用材林苗木生产基地。永清县个体茶庄老板王刚今春投资150多万元承包曹家务乡沙荒土地1000亩,采用先进的喷灌技术,聘请有育苗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发展速生杨新品种,成为全市个体育苗的排头兵。
(二)高标准组织生产。一是各大苗圃水电基本配套,喷灌、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被应用到生产中。二是通讯设备被普遍利用,育苗户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市场信息。少数育苗大户还购买了计算机,自费上网,及时掌握了各类苗木购销信息和先进的育苗技术,站在了市场的前沿。三是高科技育苗手段得到应用,组培育苗、容器育苗、全光雾扦插育苗等育苗新技术已在重点苗圃引进应用。市农林局中韩示范农场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初步建成了河北省占地面积最大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实现了苗木生产自动化、规模化。
(三)育苗品种良种化。去冬今春以来,廊坊市大部分苗农认识到林木良种的市场优势,并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到科研院所及种源基地采购种条(苗)。特别是随着去冬今春杨树第四代良种的问世,种条的采购战、价格战到了白热化程度。由于种源紧张,原来几角钱一根的种条到育苗季节竟达到了几元,甚至十几元一根。在廊坊杨持续几年“火爆”的基础上,欧美杨107、108、84K、中林2000系列杨再度为苗木市场加温。今春苗圃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发展欧美107杨11823亩,欧美108杨1785亩,84K杨735亩,廊坊杨、中林46杨共38878亩。全市名特优新良种率达到了95%以上,创历史最高记录,基本形成了以欧美杨107、108、84K杨等第四代速生杨品种为新秀,乡土品种为主力的良性苗木市场结构。
(四)经营形式灵活多样。我市苗圃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国有育苗。国有苗圃依然起着龙头示范作用,它们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继续发挥着骨干作用。②乡村集体苗圃。这部分苗圃主要是村集体育苗,所占比例不大。其主要经营方式是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出地、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优点是充分发挥了集体优势,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壮大集体经济。缺点是责、权、利不明确,成本高,浪费大,效益较低。③个体育苗。个体育苗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个人独资育苗,通过投标竞买、开发沙荒、租赁土地等形式,利用兴办其它产业盈利资金投入育苗生产。二是股份制育苗。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按照股份制形式育苗。这种方式弥补了个人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不足,集中力量,共同兴办,收益按股分红。从经营体制看,廊坊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个体育苗为主体,国家、集体、个人、合营一齐上,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县、乡、村四级育苗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苗生产与造林用苗不相适应。最突出的问题是产种(条)率高于产苗率。由于良种种条价格较高,群众急功近利思想严重,造成大部分苗圃的育苗方式是以产种条为主,一二级良种壮苗供不应求,径苗木紧缺。
(二)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与种苗市场不相适应,乱引、滥繁现象严重。由于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不健全,一些良种没有经过鉴定就流入了市场,造成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给未来的苗木销售造成困难,同时也会影响到植树造林的质量和效益。
(三)国有苗圃示范带动作用差。由于国有苗圃管理体制僵化,加之长期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员素质不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带动作用。
(四)苗木品种缺乏竞争力。由于用材林、防护林苗木育苗方法相对简单,苗木成活率高,见效快,成为了农村大部分群众繁育的首选品种。但用材林苗木的应用对象主要是本地农村和周边地区,不适宜大批量长途运输,给苗木的销售带来了很大局限性。同时,由于树种单纯,也容易导致大面积的病虫害发生。
(五)育苗常规技术普及率低,苗圃集约化程度不高。今年新发展的私营苗圃,经营人员原来从事的行业较杂,大部分没有育苗经验,加上又没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应用不到位,管理粗放,出苗率及好苗率均较低。
四、我市苗木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布局。
针对全市种苗发展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种苗工作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为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种子法》,强化种苗市场管理,搞好良繁体系、市场信息体系、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苗木生产的现代化、基地化和产业化,为全市及京津市场林业建设和绿化要求提供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
(二)发展目标。到2005年,苗圃种植面积达到1.3万公顷,年产苗木9000万株,基地供种率达到9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到95%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商品苗率达到80%以上,出圃苗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年创产值2亿元以上,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苗木繁育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
(三)总体布局。根据全市各地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和绿化美化的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苗木生产,将全市划分为三大种苗生产区:北部三河、大厂、香河三个市县,土质比较好,毗邻京津,应建立名优苗木基地、高效设施林业苗圃基地,满足当地及京津绿化需求;中部广阳、安次、永清、固安四个区县,由于沙荒地和沙质土壤比较多,土壤较薄,本区域绿化任务较大,应以发展用材绿化苗木和经济林苗木基地为主;南部霸州、文安、大城三个市县,该地区地势比较低洼,偏盐碱土壤较多,应大力加强用材林、牧草、紫穗槐等苗木基地建设。
五、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行业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站在市场前沿,学习和掌握先进育苗技术,广泛收集各类种苗信息,通过举办各种技术培训或电视讲座,将新信息、新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搞好林木种苗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服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中、长期育苗规划实施方案,做好苗木的宏观调控,为造林绿化工作把好第一道关。
(二)以国有苗圃带动辐射为动力,实现质量和效益双提高。面对种苗市场“千帆竞发”的局面,国有苗圃要依靠自己的技术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信息优势,发挥“龙头”作用,与粗放性生产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走“公司+农户”的联合路子,实现集团式发展和低成本扩张。
(三)搞好良繁和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尽快确立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并为其挂市里统一印制的“市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标志牌,在新品种引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二是各区市县也要在市级评选的基础上,确定县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从而形成市县两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以加快全市林木良种繁育步伐,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在抓好安次区葛渔城、固安南王起营、香河农业开发区、三河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的同时,全面提升我市育苗的总体水平。四是建立种苗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配合省种苗站建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的网络体系,做到种苗生产和造林绿化的有机结合。
(一)登记情况:
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4户。至20*年,由于项目开发和销售完结,有两家企业停止经营,另外又有新注册的企业两家。故20*年登记户数仍为4户。注册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年我市涉外房地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721万元。20*年实现销售收入574万元。
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35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344.87万元(营业税340万元、个人所得税2.41万元、印花税1.62万元、土地增值税0.84万元)。
20*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费180.10万元。其中:纯税收入169.90万元(营业税156.30万元、个人所得税3.02万元、印花税8.44万元、土地增值税2.14万元)。
二、××市涉外房地产企业趋势分析:
从调查分析的情况来看,我市房地产行业,尤其是涉外房地产行业发展呈以下几个趋势:
(一)在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紧缩政策出台后,首先减弱了住宅金融支持度。由于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对银行金融支持依赖度过高,金融紧缩之后将对房地产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产生“急刹车”效应。
(二)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投资的速度明显过快。然而在缺乏决策层有效控管和指导的情况下,房地产投资的高速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相当严重。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房地产的投资增长远远大于销售增长,只是商品房空置率上升,更深层次的后果则是造成房地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的房地产业成为泡沫,税收自然呈萎缩状态。
(三)私有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成为该行业的主流。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性质以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约占全市房地产企业的80%左右。涉外房地产企业中更是100%的为私有性质,且销售和财务人员多为家族成员,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纳税意识较低,主观偷税和非故意偷税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四)市区内房地产开发的重心转移。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以及有关房地产开发相关政策的不断规范,我是原有易开发资源逐渐萎缩。新项目开发地由西向东,逐渐由市中心转移向市区边缘城郊结合部,或地价相对便宜、房地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的的县级区域,而且时间和项目都比较集中。在这个因素下对涉外分局的税收管理的冲击是最明显的。
三、涉外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我局对所辖房地产企业20*年度和20*年度税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因房地产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展受阻。在涉外分局征管的四家房地产企业中,真正形成一定规模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只有华嵩置业有限公司,其他几家为“项目”公司,规模小,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差,做完单一项目就陷入半关停状态。新增房产项目不多,部分在建房产项目还因受挫而停工。如招商国际房产公司就已处于停产状态而无税可交。
(二)纳税主观方面的因素:不少企业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偷欠税收。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不做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账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地延缓销售收入的视线,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另外还有企业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采取以物易物手段隐匿收入、假“代建”真开发等手段增加税务人员核算难度,达到少缴或不缴相关税款的目的。
(三)纳税客观方面的因素:企业帐务混乱。该行业大部分是私营经济性质,帐务设置不规范,没有专门的税收会计。虽然设置了帐务,但科目不齐全、核算不准确,基本上只将销售(预售)收入费用等进行了登记,而没有系统地核算和调整。另外,财务凭据以白条居多,甚至仅凭经理的一张便条就予以开支。帐务处理上的极不规范,使得税务检查有一定难度。
四、关于房地产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
(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
(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
一、存在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些房地产企业建账不规范,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对收取的定金及销售车库、地下室房款,挂在往来账上,未按预收帐款处理,不按规定开具房地产销售发票,以自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收取售房款隐瞒收入,造成预售款不申报或者滞后申报,占压税款;商品房出租收入,不申报营业税和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及时取得发票,这严重影响了工程成本的及时结转。
(二)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不到位。
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问题
目前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有核定征收、查帐征收。很大一部分企业税收征收方式一次鉴定后多年不变,甚至在纳税人的财务核算状况发生变化后仍未进行变更,导致稽查查处上的尴尬。比如,在检查某纳税人时,其企业所得税鉴定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且好几个纳税年度未变,但其日常申报时又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且实际上其财务制度往往又不健全或无法进行查账。
2、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
我市很大一部分房地产企业认定为查账征收,但基本未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按照规定房地产全部竣工决算、销售完毕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种种手段钻这一政策“空子”,迟迟不进行决算,或留下几套“尾房”,不进行销售,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对清算要求账务核算健全、严格按项目进行账务处理,结转成本核算收入,而企业往往不能及时结转成本,提供扣除项目的依据不足,计算程序复杂,税务部门大多按核定征收率进行预征土地增值税。在征管上存在较大的漏洞。
3、税款所属期问题
稽查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往往因纳税人缴纳税款的所属期划分不清而无法对往年少缴税款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因此逃避了应有的处罚。这种情况在检查房地产企业中经常发生,因行业特点或种种原因(如纳税人逃避处罚,税务机关在年关所谓的调库)导致纳税人当年实现的税款到次年缴纳,在纳税申报时又以次年的所属期申报且征收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所属期也是次年的,稽查部门检查难以区分又不好延伸检查,对往年实现到次年缴纳的税款很难准确进行处理,导致房地产企业存在违法事实但难以进行处罚的矛盾被动局面。
4、印花税漏申报问题
印花税虽然是小税种,但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企业都存在漏征行为,好多企业对小税种印花税不被重视。如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不知道要申报缴纳印花税,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对印花税的计算申报从思想上不够重视,往往只关注营业税等正常税收申报,而对印花税等小税种疏忽,另一方面是财务人员对印花税的有关具体规定也不甚了解。
二、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1、提前介入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
在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中,许多企业漏缴了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这与房地产税收管理滞后分不开的。我们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往往是从销售环节才介入,原因是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不沟通,导致税务部门的管理明显弱于其他管理部门,而房地产企业从立项开始就产生地方税收,注册资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建安合同、规划设计等合同均要缴纳印花税,取得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另外,要加强对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方式,让纳税人形成习惯从而提高遵从度。
2、实行房地产专业化管理
要规范房地产业的日常税收管理,强化项目跟踪和后续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源监控制度。要实行项目管理,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管理台帐要加强纳税辅导,要加大对项目的巡查巡管力度,,房地产企业预收定金、预收房款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对商品房出租的,要督促企业并入收入纳税,加强对地下室、车库发票的控管,实行以票控税,促使购房者主动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不动产销售发票。项目结束后及时对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账务不健全的也要带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应进一步发文件明确车库、地下室土地增值税适用的核定征收率。
3、加强房地产业纳税申报的管理
不能把房地产业作为税款调剂的“蓄水池”,而应当要求企业正常纳税申报,不得要求对以前年度税款延迟到以后年度申报,以免影响税务检查对已交税款的确认,即使要调剂税款,今年的税款最迟也要到明年1月份之前申报入库,建议市局加大对房地产业纳税申报的督促督查力度,对随意调剂税款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另外,对企业有困难,今年税款确需推迟到明年交税的,也要履行延期审批手续,没有履行手续的,一律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4.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成本核算的审查。对在成本核算时,不分项目设立成本明细,而将完工和未完工的多个项目成本混在一起,造成账面亏损以及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通过虚开建安发票加大建安工程造价的,要从严查处。要加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务培训和相关报表填写的辅导。要重视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应一年一定。
5.加强对分红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控管
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个人股东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这是监控难点,也是税源重点,要力争取得征管突破。鼓励公民对税收违法行为的举报,建议修改举报案件管理办法,除给实名举报者给予奖励外,对匿名举报查证属实的,也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一、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奋力跨越争进位,富民强县快发展”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下,全县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大,房地产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保持市场供需总量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合理,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的态势下,全县房地产市场呈现快速运行的良好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发项目施工、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等主要指标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至目前,我县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已有17家,“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6.3亿元,建设花园、锦华苑、公园、城南、金都、金明寓、栗园、金星等成规模小区8处,开发商品住宅6200套、56万平方米。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居民的居住生活水平,为我县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目前我县房地产业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时期,各类型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建筑类型方面,已建和待建楼房以砖混结构为主,框架结构楼房所占比重逐渐上升;楼盘品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日益改善。XX年以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的同时,我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品质得到了不断提升,购房户的居住环境日益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和品位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加大了居民对住房消费的吸引力。消费结构方面,主要以100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楼房为主,90-100平方米的小户型销售情况良好但数量较少,仅占年度开发量的25%左右。
总体看,XX年我县房地产需求增长速度将低于XX年,房地产供求形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价格涨势将趋向相对稳定。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抑制房地产非合理需求的力度加强,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等调控措施的实现以及二级市场的扩大,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主要消费需求是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乡镇机关工作者及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他们成为购房的主力军;同时,个体从业者、私企老板及企业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高档住宅的需求也将有所增加。商品房购买对象以个人购买为主,投资商尚未大量出现。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市场化程度如何(特别是个人购房比例)以及投资性购房的比例。XX年,从购房者购房的动机来看,我县城区购房者中,购房用于自己居住的比例达到93%,以投资为目的占7%,而纯属投机炒作购房的比例尚不到2%,说明我县整个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大量投机者,整个销售市场处于自然销售状态。
预计房屋价格在较旺的实际需求的支撑下将继续上涨,涨幅经历了XX年爆发性增长之后,将趋向平稳,全年增长速度预计将小于XX年水平。XX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1280元/m2,同比上涨6.5%。受土地价格、建筑“三材”价格上涨和小高层商品房投放量的增加,以及商品房配套设施,环境建设档次提高等因素的影响,XX年全县商品房平均售价涨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步增长,商品房价格与商品住房价值基本相符,价格与价值之间并未形成较大的炒作空间。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没有呈现“泡沫”,并且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
XX年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17%,拉动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拉动全县gdp增长1.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房地产业为地方政府开辟了财源,每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了6%。拉动了社会总体消费的增长。XX年,房地产销售收入1.3亿元,按拉动消费系数1.4计算,拉动其他消费额1.82亿元,两项累计达到3.12亿元。同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5000余个。
(二)房地产市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中高档住房供应量过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偏少。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商品房供应量不足三成,严重供不应求。由于近年来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而居民的实际收入增幅远赶不上房价的涨幅,广大低收入群体只能望楼兴叹,希望能多推出经济适用房以及小户型楼房,以满足部分弱势群体的购房需求。
2、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括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转让、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备案、开发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开发经营许可、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开发建设条件与施工许可、房地产信贷等。房地产业涉及的十多个税种,由国税、地税、财政分别征收,计税方式复杂,征管难度大。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是能够很好地解决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增加透明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监测市场运行的动态变化提供依据,有利于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实现房地产市场监督科学化;二是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为平台,以房地产信息为依托,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推动房地产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达到“先缴税、后办证”的要求,以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我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还没有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尚未形成,不利于及时便捷地对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也造出市场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
3、城乡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由于房产管理体制不理顺,导致产权、产籍多头管理,市、县、乡镇房产分治。按照建设部建房(1997)173号文和省建设厅鲁建房发(1997)239号文《关于制作颁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要求,一个县只能有一个发证机关,并且所颁发的房产证必须是经建设部备案、由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县城规划区外的各乡镇、村街房产,特别是各乡镇驻地企业,因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所以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过户等手续,不利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不仅造成了工作上的扯皮,损害了群众利益,还造成了国家税费的流失。
4、部分开发商重视商品房建设,轻视配套设施建设的思想还很严重。相当项目配套设施水平低,配套不完善,开发项目整体功能差,造成消费者使用不方便,也给社会带来一些隐患。如绿地、公厕、幼儿园、超市、健身场、物业用房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多数小区没有或根本达不到设计要求。
5、违规开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解决。以前旧村改造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自建房过程中,除还建本村居民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外,还对外销售了许多手续不完备的房屋,驻城村街中也有个别住户在建房过程中少批多建,并将多建的住房违规出售,这些违规开发行为造成了房地产税费流失和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对商品房市场带来很大冲击;也导致大量的房屋因手续不完备而不能确权和上市交易流通,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规范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建议
1、引导普通商品房建设,推行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土地由国家划拨,各种税费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主要面向社会上的中低收入家庭出售,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我县目前为止未开发经济适用住房。XX年11月,由县房管局牵头,统计局、民政局等6部门参与组织了一次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低保家庭户主属“三无”、下岗、失业人员的约占97%,低保家庭无房户约为三分之一,有住房的用户,平均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约占二分之一,且大多住房设施不全。所以,实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程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迫切需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XX】37号文件已经要求,自XX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注重规划,加快步伐,搞好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的旧城情况,待开发的区域很多,前景是好的,因此加快旧城改建工作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以建设“临沂卫星城”为战略目标,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正确处理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关系,继续大力推进旧城区改造,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县城规划区基本消除危陋棚户区和“贫民窟”住房。严格控制企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和零星插建性开发,改变过去那种局部改造、见缝插针的做法,实施地段开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开发模式,对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危旧平房进行大面积拆迁。按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坚持成区连片开发,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宁缺勿滥。建议县政府成立旧城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房地产管理局、县计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物价局、临沭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旧城改造项目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承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用可据实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补偿。要做好“模拟拆迁”:即先做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处理解决好拆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后拆迁公告,最后签订拆迁协议,
3、严格控制机关企事单位自建住房。为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临沭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沭政发[1999]43号文中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单位自行建设住房,需要住房的统一到县政府的住宅小区购买。”鲁政发[XX]22号文件中再一次规定:“从意见下发之日起(XX、3、22),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停止单位建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投资置业,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最近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建住房[XX]196号《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再次强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因此,机关单位住房改造要走法制化、正规化轨道。要树立“要住房,找市场”的观念,杜绝新的住房实物分配和“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变相福利分房的现象。
4、加强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禁止其他部门发放不具法律效力的房产证,以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5、提升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行业内要树立现代的房地产经营理念,整体提升我县房地产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这是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一是要注重铸造房地产企业的“航空母舰”。要通过重组、兼并、控股、引外靠优等方式,尽快创建能对中小企业有带动作用“航母”型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增强生存与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注重打造品牌。房地产企业要尽快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精品带动战略,提高信誉,建立品牌,扩大市场;三是要注重物业管理,充分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情侣效应”,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互促互动。四是要注重企业诚信和经济伦理。倡导房地产开发商要建起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起经济伦理观念,在发展中讲究文化底蕴、道德因素、科技含量、绿色生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优美、洁净、安全、方便和环保等各方面优良的产品。
6、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拆迁工作。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虽然城市拆迁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加快发展经济、造福于民的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牵扯到各个方面的利害关系,特别是拆迁人、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问题,拆迁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如我局在整理拆迁档案工作中发现,有的房产已拆除,但未到我局办理拆迁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导致一宗土地出现两套
20__年,是营山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较快的一年,成立了房地产中介协会等,近70二手房交易通过中介来完成。但中介服务中的非法经营、不诚信经营现象仍较突出,我们应采取措施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本文通过对营山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情况的调查,从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三个方面来探索如何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一、营山县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概况
据资料介绍,今年营山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较快。
房地产中介机构数量增多,新设房地产评估机构1家,新设房地产经纪机构3家,评估机构发展到5家,经纪机构发展到8家。二是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营山连续组织了两期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培训,宣传中介执业资格考试,其中18人参加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23人参加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37人参加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目前,营山具有从业资格的中介人员80多人,其中全国房地产估价师5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3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17人。5月18日,营山县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分房地产评估和房地产经纪两个分会,协会会员单位已经发展到12个。11月5日,营山房地产中介协会的所有会员单位使用协会统一印制的《营山县购(租)房委托居间合同》、《营山县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营山县房屋租赁居间合同》,各房地产中介公司自制的服务合同自动失效,消费者可以拒签中介公司自制的服务合同并可向中介协会投诉。
从房屋销售方或出租方来讲,委托中介卖房或租房,信息量大,容易成交,价格也相对较高。从买方或租方来讲,一般通过正规中介,也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子。中介服务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人们对中介服务行业也由不信任转为比较信任,中介服务的社会认同度正日益提高。在房地产交易中,通过中介服务公司成交的占主流,今年营山县二手房交易的70是通过中介成交的。
二、营山县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山县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非法经营现象严重,有的中介公司只有营业执照,没有达到设立条件,不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现象很多。有的不设立公司,既不办理备案登记,也不办理营业执照,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就开始搞房介,甚至有的连房子也没有,靠挂房屋出售或出租的广告牌从事房介活动,市场无序状况由此可见一斑。
大多数经纪公司只有一个店铺,信息量少,经纪人少,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只能承办一些简单的房地产买卖和租赁信息业务,对于大中型业务无能为力,管理手段、管理意识滞后,市场竞争能力较差。有的公司员工文化程度太低,专业知识面窄,不会填写经纪合同,不会操作电脑,也不具备与客户进行交流的良好语言表达能力,甚至与行业中的其它公司员工或客户串通,业务成交不报公司,私下收取客户的好处费或其它不合理费用。这不仅损害了经纪公司的声誉,同时还会使客户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当然也有些公司不懂得怎样尊重知识,重视人才,而致使员工对经纪公司不满,出现跳槽、流动和大量信息资源流失的现象。
有的公司互相窃取对方的信息资源,为了各自的一些小利,采取抵毁同行,吹捧自己的办法或以收取很低的中介费为诱饵与客户签单,出现低成本、低效率和低质量的经纪业务。有的公司利用自行编制的合同条款,采取“违约定金”和“吃差价”等手段,收取高额违约金、保证金和不合理差价,使消费者上当受骗。有的中介人员因为承诺不当,无法兑现,或因操作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而引发交易纠纷。有的客户经中介公司掌握信息后,为逃避中介服务费而发生“跳单”行为,中介服务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房地产中介行业急需建立诚信机制。部分评估机构采取给回扣、压低收费标准、抬高评估价格等方式恶意承揽业务,估价不实事求是,出具虚假报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估价风险。评估机构之间缺乏沟通,相互抵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没有建立。
近年来,营山县商品房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公司聘请房地产公司销售楼盘,房地产公司属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接受行业管理。事实上,很少有公司主动到房管部门备案,因房地产发生的纠纷层出不穷,给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营山县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规范化措施
针对营山县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20__年,我建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
加大对非法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整顿。根据《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检查和管理,依法及时查处和取缔非法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无照经营、无证执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将面临清理整顿。加强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继续做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的培训和考试工作,通过继续教育、日常业务培训,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对会员单位使用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经纪服务行为,加大打击“歪中介”、“黑中介”的力度。为避免中介服务行业出现恶性竞争,鼓励中介企业做大做强,将依据中介企业的设立时间、注册资金 、执业人员状况等对经纪机构实行等级管理,实现优胜劣汰。
针对中介行业存在的信用问题,中介协会将研讨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加大对违约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建全中介企业和中介服务人员信用档案,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并对房地产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介服务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