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5: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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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寿险销售人员必要性分析
寿险销售是非常艰难的,寿险行业销售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在四处奔波,时时要面对拒绝和冷遇,每天出去展业看到的多是人们冷淡的眼光,听到的多是严厉的叱责。因此,流传着“寿险销售是从被拒绝开始的”这种说法。寿险销售的艰难性决定了寿险行业必须对销售人员进行激励。寿险销售的艰难性有如下原因:
第一,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寿险销售工作经常面临客户的各种拒绝。同时,寿险销售人员大多单独工作,工作时间长短不定,工作不规律,而成功率不高,许多努力得不到回报。据LIVIRA的统计,个人寿险销售有9:3:1的规律,即通过各种方式与9名客户进行约访,只有3名客户会给你面谈的机会,其中只有1名会购买保险。
第二,从产品特点上来说,寿险公司的产品乃是一纸契约,是对未来保障的承诺,而消费者却以实质可见的金钱来支付,所以消费者很难感知商品的存在和体验到对它们的需要,寿险销售员必须透过积极的劝说,让消费者知道产品的功能并激发其需求,进而引起其购买的意愿。因此,寿险销售员的销售工作比一般“有形”商品的销售更加困难。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研究发现,一个人如果没有激励的话,仅能发挥能力的20%~30%;而当他受到激励时,其能力能发挥至80%~90%。这就是说,同样一个员工通过激励后,其发挥作用比以前提高了3~4倍。
寿险销售员是寿险公司的重要资源,关系着寿险公司的成败,故寿险公司如何激励他们,使其发挥出更大潜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激励寿险销售人员的主要方式
激励寿险销售人员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激励方法多种多样,目前对寿险销售人员激励行之有效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薪酬激励。薪酬方面的激励主要有佣金激励、奖金激励和津贴激励。一般而言,各寿险公司的销售员基本没有底薪,因此其薪酬多寡主要决定于依绩效而定的佣金上,佣金主要有首期佣金和续期佣金。首期佣金指销售员销售保单于第一保单年度的应得报酬;续期佣金是销售员为保户提供后期收费等服务应取得的报酬。奖金制度,主要包括:展业年奖、综合持续奖、增员奖、团体绩效奖、个人绩效奖,等等。津贴制度一般都包括展业津贴、新人津贴、主管津贴、育成津贴、责任津贴、辅导津贴等等来增加销售人员各方面的积极性。
2、奖品激励。销售员所在寿险公司举办的不定期业务竞赛获奖或其完成特定业务目标时,公司加发的奖品,如奖杯、奖牌等。奖品一般较少被视为薪酬的一部分。
3、业务竞赛激励。寿险公司经常组织竞赛,营销公司之间、团队之间、销售人员之间都是你拼我赶,争夺最好的业绩。每项计划中都会有争夺星级成员的比赛,进入五星级的销售员会得到公司上下非同一般的表彰、奖励,从而成为公司的明星,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通过竞争激励的方式,增强了员工的心理内聚力,明确组织与个人的目标,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4、晋升激励。随着业务员业绩不断成长,其工作层级与头衔也会改变,身份和地位随之提高,且通常薪酬也会随其职位升迁而水涨船高。因此,寿险公司会以职位晋升来留住人才,同时还为销售员提供了明确的生涯规划目标。
5、培训激励。对销售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其专业销售技能和综合素质,寿险公司一般通过下面这些方式:首先,不断利用每天晨会和各种培训班的机会进行寿险专业知识及险种条款的培训,使其熟知寿险产品的特性;其次,展业技巧方面的培训,从拜访客户、计划书设计、业务操作、保单签订、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不断总结和创新,提高全员技能,提高展业成功率;同时,要加强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规范业务行为,达到纪律和自律相结合。
6、参与式目标管理激励。建立参与式目标管理制度,鼓励销售员参与目标设定及后续进度追踪及控制管理等过程,以增加其自信心、自与成就感。
7、公开表扬激励。寿险公司通常会通过媒体会或聚会来表扬业绩优秀的员工,例如在公司设有荣誉榜,定期或不定期在特殊场合(如表彰大会上)颁发奖旗或奖杯、主管口头认可赞扬、公司期刊或网站刊登优秀销售人员绩优事迹。寿险公司经常树立团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经常表彰各方面的好人好事,营造典型示范效应,使全体部属向榜样看齐,鼓励属员学先进,帮后进,积极进取,团结向上。
8、人际关系方面的激励。这方面的激励主要有来自同事、主管及整个团队的激励。同事之间友好相处、互相鼓励、互相帮助促成业务;主管能够经常体贴、关心、鼓励销售员,并能及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或能够进行业务陪访等;团队整体积极向上的气氛对人的激励。
当然具体的激励方式还有很多,只了解或者知道这些激励方式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如何更好地灵活运用这些激励方式。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激励要有针对性。Robbins认为激励应辨认个体与个体间的差异,且不同个体需要施以不同激励。故管理者应该尝试了解员工的心理需求,对销售员进行激励时要考虑对不同类型销售员采取灵活的激励措施,而不是对所有的销售员采取相同的激励方式。
2、物质激励不等于薪酬激励。寿险销售员销售的是一种趋利避害的产品,给客户送去的是保障,但是他们有没有保障呢?我国寿险公司的物质激励主要是薪酬激励,只要能够做到保单,确实会有高额的佣金,短期内产生很强的激励作用。但以丧失保障为代价的高工资会使员工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对公司的忠诚感和凝聚力相对降低,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寿险公司应该建立薪酬激励与福利保障激励相结合的机制,这样即使员工能够及时看到收入的提高,又有一种远期保障的激励。
3、建立长期系统的培训机制。虽然寿险公司的培训非常有特色,但我国寿险公司的培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寿险公司以往在培训上投入少、层次低,零打碎敲多,缺乏长期系统的培训规划,因此寿险公司应当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中长期培训规划,拓宽并逐步提高培训的途径和水平,在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形成普遍的激励机制。
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核保人员
平安人寿寿险核保作业部现行人员专业构成不合理,临床医学的人员只占到51%,医学院其他专业占39%,非医学院专业的占10%。寿险核保部门作为专业性很强的部门,平常作业中不仅会用到保险学知识,更多的是用到医学知识,然而平安人寿寿险核保作业部寿险核保现有人员专业素质偏低,寿险核保专业人员缺乏,并因此为公司带来了资源浪费,增加公司经营风险的问题。
1.2核保依据
现在我国大多数寿险公司使用的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寿险核保评点指引》为1996年翻译版。该书是瑞士再保险公司收集其主要业务所在国家的健康资料,根据其公司的核保人员的知识结构,核保水平而编制的,所以该指引的针对性很强的,并不完全适用我国的寿险市场的核保工作。其次,经过14年的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疾病已经不再是不可攻克的难题,治愈率也大大提高。同时也有新的疾病出现,面对这些新的疾病,核保人员往往无从下手。第三,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寿险核保评点指引》中仅有寿险和重疾险的评点指南,而对于医疗险和意外险没有评点指南。
1.3核保辅助人员
辅助核保岗作为为人工核保提供数据依据的岗位,但是由于核保辅助岗人员录入的数据常常会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异常数据,可能影响核保判断,因此,为了避免错误,核保人员通常选择直接看原始单证,降低了核保人员的工作效率。
2.原因分析
2.1核保人员专业要求高,人才培养存在难度
核保涉及的知识范围较广,包括金融、法律、保险、医学,其中对医学专业知识的要求比较高,而现在的核保人员很多来自非临床专业,这些人员在的绝大多数在很大程度上缺乏临床专业知识。平安人寿寿险核保作业部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只占到51%,医学院校非临床专业占39%,非医学院校专业的占10%。由于医学知识涵盖的内容广泛,记忆难度大等特点,学习起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没有大量的医学知识的积累,要准确理解各种检查结果的内在含义、判断疾病预后情况是很困难的。
2.2核保手册制定存在难度
核保手册制作难度大。我国幅员辽阔,民族多样,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医学技术也有很大差异,要制定一本切实可用的核保手册需要收集各个地区的基本情况,按照该地区的理赔经验数据来制定,所以必然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3辅助核保岗人均工作量大,数据准确度不高
平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核保辅助岗达标量为140单/日,以每日有效工作时间是6.5小时,平均每单最多也只能花2.8分钟。辅助核保岗业务内容包括各类函件以及各种疾病问卷,项目多,录入费时,常常出现因时间紧而把数据录入错误,或者漏看异常项目的现象,导致核保人员依照错误或者不完整数据进行核保。
3.讨论与建议
3.1提高核保人员专业素质
第一,公司内部建立定期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与奖金挂钩,强制核保人员学习。第二,加强核保人员之间的交流,定时总结核保差错,对核保人员薄弱环节反复培训,以免反复犯错。第三,硬性规定培训时间,聘请专业核保师定期授课。第四,选择有医学背景的人员充实核保岗位以完成核保工作。
3.2制定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医务核保手册
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人口众多,分布广泛,人种等特点,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国现在医疗水平,加强国内各个保险公司的合作,汇集各个公司的理赔经验数据,聘请专业人员,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本言简意赅、定义准确、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医务核保手册,而且该核保手册,还应该包括医疗险和意外险,以填补在这方面核保手册的空白,为核保人员核保提供依据。
3.3提高数据准确性
加强核保及相关岗位人员之间的交流,定时总结核保差错,对辅助岗人员薄弱环节反复培训,更要加强与核保人员之间的交流,了解哪些是核保人员需要的重点,以更好的完成辅助岗工作,提高核保效率,提升核保质量,为数据的可靠性提供有效保障。
3.4完善“中国人身险从业人员考试”体系
自2006年“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体系建立以来,保监会计划推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核保核赔工作组,推动行业出台标准的核保核赔制度,并考虑出台人身保险的核保核赔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核保师考试体系。各寿险公司应积极提供所需要的核保核赔经验数据,加速建立核保师考试体系,使核保师培训系统化,专业化,本土化。
在三月份冲刺完成后,我部客观地对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评估,充分研究了下阶段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全年计划的达成,具体要做好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回归寿险营销本质,坚决做好基础建设:
寿险营销三百年的历史证明,做好这个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增员、培训、活动管理永远是推动业务良性增长的三架马车,任何否定这三项内容的做法都会得不偿失,收获苦果。所以在09年下一阶段我部将重点从这三个方面着眼,做好基础性建设:
1、增员部分:寿险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没有充足的人力就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开门红三个月的业务冲刺中,我部的件均保费和人均产能均位列全辖前五名,但我部的规模保费却占比偏低,这个状况让我们深刻认识了人力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时间,我部将开辟三大主要渠道完善增员活动:一是市场增员与媒体增员相结合,不放弃市场渠道,同时加大报纸、网络增员的力度,以便于披沙拣金寻找合适人才;二是进一步强化缘故增员,每月保证一场缘故增员洽谈会,吸引有工作经验有优质客户群的人员加入营销队伍;三是人员激活,对单位长期不出勤人员,以及以往流失人员进行再追踪,重新激活部分人力。在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我部将投入财力更新职场设备,美化职场环境,保证优秀人才能够进来更能够留下。
2、培训部分:寿险营销的核心部分是培训,只有把正确的观念和技巧成功固化到每个营销员身上,才可能带来保费,才能够吸引增员。我部首先会一如既往地把系统化的培训坚持做好,保证每一个新人入司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晋升培训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其次根据市场变化和险种的调整做好日常机动培训,让一部的营销人员紧跟公司步伐,天天有所学,有所得,做到知识体系的与时俱进。
3、活动量管理:借助新版人合同的签发,抓好业务人员出勤,除旧布新是改善管理的一个好机会,只要确定好规则,并坚定不移的执行,就能打开新的局面。
我们也要严格执行拜访量规范管理,建立标准会报(最高系列主管会、大早会、二早会、主管例会、月度总结会等)表报经营制度(年度、季度、月度目标追踪,KPI分析等)严格执行行事历管理,做到有的放矢、规范经营。
二、重新调整公司支援平台。
1、建立公司资源倾斜体制。打造一部自己的精英俱乐部,重点进行资源支持。对业务员团队进行分职级管理,明确不同职级业务人员权利义务关系,鼓励业员晋升愿望。
在三月份冲刺完成后,我部客观地对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评估,充分研究了下阶段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全年计划的达成,具体要做好以下两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回归寿险营销本质,坚决做好基础建设:
寿险营销三百年的历史证明,做好这个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增员、培训、活动管理永远是推动业务良性增长的三架马车,任何否定这三项内容的做法都会得不偿失,收获苦果。所以在09年下一阶段我部将重点从这三个方面着眼,做好基础性建设:
1、增员部分:
寿险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没有充足的人力就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开门红三个月的业务冲刺中,我部的件均保费和人均产能均位列全辖前五名,但我部的规模保费却占比偏低,这个状况让我们深刻认识了人力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时间,我部将开辟三大主要渠道完善增员活动:一是市场增员与媒体增员相结合,不放弃市场渠道,同时加大报纸、网络增员的力度,以便于披沙拣金寻找合适人才;二是进一步强化缘故增员,每月保证一场缘故增员洽谈会,吸引有工作经验有优质客户群的人员加入营销队伍;三是人员激活,对单位长期不出勤人员,以及以往流失人员进行再追踪,重新激活部分人力。在进行以上工作的同时,我部将投入财力更新职场设备,美化职场环境,保证优秀人才能够进来更能够留下。
2、培训部分:
寿险营销的核心部分是培训,只有把正确的观念和技巧成功固化到每个营销员身上,才可能带来保费,才能够吸引增员。我部首先会一如既往地把系统化的培训坚持做好,保证每一个新人入司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晋升培训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其次根据市场变化和险种的调整做好日常机动培训,让一部的营销人员紧跟公司步伐,天天有所学,有所得,做到知识体系的与时俱进。
3、活动量管理:
借助新版人合同的签发,抓好业务人员出勤,除旧布新是改善管理的一个好机会,只要确定好规则,并坚定不移的执行,就能打开新的局面。
我们也要严格执行拜访量规范管理,建立标准会报(最高系列主管会、大早会、二早会、主管例会、月度总结会等)表报经营制度(年度、季度、月度目标追踪,kpi分析等)严格执行行事历管理,做到有的放矢、规范经营。
二、重新调整公司支援平台。
1、建立公司资源倾斜体制。
打造一部自己的精英俱乐部,重点进行资源支持。对业务员团队进行分职级管理,明确不同职级业务人员权利义务关系,鼓励业员晋升愿望。
2、重新评价说明会支持系统。
关键词:人寿保险;运作体系;制度;服务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105-02
保险公司积极有效的运作,就是缩短保险公司与客户的距离,增强客户的信任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一、寿险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从近年来相关部门的报表显示,平安的各项指标在逐渐的走上升趋势,到处呈现一片“绿色”,从1988年以来,短暂的二十二年间,由一个地方性的财险公司变成一个世界五百强的企业,的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也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异的服务,但是就平安寿险公司的内部具体运作情况看,还存在相应的问题:
1.领导没有把公司的目标明确化,从而不能使所有员工站在一个同一高度。整个公司的会议分的很清楚,每次开会基本都是前线会议或者后援会议,很少把所有前线部门以及后援部门集合在一起,站在一个公司的统一高度召开过会议,没有使所有员工把每年甚至每个季度乃至每个月的工作计划及目标明确化,这些就导致整个公司人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也就不可能使所有员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这样一来,就使公司的工作效率受到很严重的影响;前线与后援各各口有各自的目标考核值,所以看待问题也就各自不一样,例如:作为前线为了达到多少保费的目标,会用各种的激励方案来刺激业务员刺激客户,而不考虑保单是否良性。而后援部门因为有公司继续率的考核,往往一遇到公司有大型的方案,就会出现大量的保单退保。
2.公司员工趋向年轻化,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不足。由于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化,导致寿险市场严重缺乏保险人才,从而招聘一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更缺少一些基本的技能,这些人员中,仅有很少人以前接触过保险,大部分都是到了公司之后才开始从头学,没有在一线做过销售,而是直接到工作岗位边干边学,对外勤的展业辛苦以及外勤每天的心理都不了解,琢磨不透,缺乏有效的内外勤之间的沟通,也就无法更好的为外勤团队做好相关优质的服务。
3.员工对公司缺乏责任感,人员流动性过大。由于外勤团队的不断壮大,使之对应的内勤团队也在迅速的壮大,由于增长速度过快,没有很好的新老交替过程,新的员工又没什么相关工作经验,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很难学到专业的技能,导致不能和公司的工作节奏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致使大部分新的员工对公司没有一种责任感,感觉每天对工作都是无所谓的态度,正是有了这种无所谓,使自己各方面在公司受不到相应的重视,感觉自己在公司可有可无,于是在受到一次很小的挫折或者是受了某领导的一次批评时,绝大多数人员便向领导呈交了辞职报告,由此公司的人员流动性过大,就导致专业的公司没有很专业的保险人才,从而影响了公司的整个知名度及公司的品牌。
4.营销员不合理的税收与社会劳动保险的缺失影响人员的留存。根据中国目前关于企业雇员及非雇员的相关税务法规和条例,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视同其他行业的个人和法人销售商,对营销员的佣金同时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与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重复,而且,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实际为其个人提供劳动服务所得,征收营业税不尽合理,也不符合大多数的国际惯例,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此外,除了极少数地区以外,绝大部分地区因政策不明晰或条件限制过多,大部分保险营销员无法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参加当地社保。这就是作为营销员当感觉到压力过大,或者遇到些不顺心的事情,说离司就离司了,在企业没有归属感。
5.售后服务没有跟踪到位。客户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一家保险公司服务的质量直接决定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保险公司的服务是一种面对面满足人们情感需求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主动地位,不能处理很多问题站在被动地位,对客户保单的跟踪服务时一方面,而且要让客户感觉到在你这里买保险很有安全感,对你业务员本身建立了很好的信任度,继而很可能给你做很多的转介绍,更好的发展你的业务,除此之外,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还应该向客户提供公司产品的相关信息、公司新出产品的功能、公司最新动态、生日小礼物等等各类服务,以更人性化的服务不断的满足客户(消费者)的需求。
6.各个公司之间的产品没有差异化之分。在我们寿险市场,由于监管部门管制的原因,加之寿险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寿险公司已经推出的险种趋于雷同,公司的业务结构极为相似,品种单一,缺乏特色与创新。寿险市场上除了投资连接产品和万能寿险以外,其他各类产品不同公司间差别不大。传统的寿险产品,现在大多发展为分红型产品,产品的基本特征相似性很大,只是在分红的比例、红利处理方式上各产品有不同之处。对于新兴的寿险产品如个人健康险和团队养老金保险,国内各大保险公司的产品也非常相近,大部分条款都是0~65岁,180天的免责期和保十种重大的疾病,缴费可年缴等,只是在产品的投保范围和缴费方式等方面有细微差别。综上所述,各产品趋于雷同,只是在保险金额、返还频率、保额变化方式和品牌包装上有所差别,其他并无大的差别。
二、建议及对策
1.建立严格的例会制度。会议是对以前工作的总结同样也是商讨下阶段公司运作相关问题的开始,也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也属于公司运作的有效部分,因此建立一个严格的例会制度是非常必需的,在召开会议时,应该有个固定的时间,比如说周一是全体员工例会,对上周工作作出总结而提出本周公司各项指标的目标、计划及相应的措施,周二是营销部会议,周三是培训会议,周四是后援会议,这样一来,建立公司严格的例会制度,不仅使全体员工对公司的整个节奏清楚明了,又通过各个部门召开的部门会议,把公司的节奏贯穿到每个部门,每个部门再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贯穿到每个人身上,就使公司员工上下一心,牢牢拧成一股绳。
2.建立科学的人事聘用制度,严格把关,进行长达三个月的专业培训。保险公司需要的是综合性人才,不单单是在某一方面很有特长,而且在其他各个方面都要有所了解,这些就决定了保险公司必须要有很好的人事聘用制度,比如说学历、年龄、工作经验、在某方面有什么特长等等,最重要的是通过该公司先进的“人才甄选系统”,也就是所谓的LASS测试,从本质上测试一下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保险人士的一些必备素质。由于大部分新招人员没有很好的专业技能,导致在工作后很长一段时间能力都提升的很慢,所以在入司起初,公司应该举行长达三个月的培训,在短暂的时间由内到外把一个新人塑造成一个保险专业人士。
3.提高公司员工的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由于公司员工的学历、从事保险的时间长短都各不一样,导致员工的服务意识各不一样,这就要求公司在固定的时间对其内部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在做到提高公司员工服务意识的同时,也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只要公司员工明白自身的责任所在,自然就会提高服务意识,同样,有了这份责任心所在,员工就自然会主动的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主动的学习,这样有了这种学习、工作氛围的所在,公司所有员工才会不断的交流,使彼此了解彼此,从而少了平时存在的“勾心斗角”,相应的工作效率也会逐步的得以提升。
4.建立运作体系,形成一个系统,搭建一个平台。在寿险公司,讲究“营销是树,培训是根,后援是保障”,营销部、培训部、后援三个部门的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一个系统,搭建一个平台,在培训的过程中贯穿着营销的思想、节奏,贯穿着后援的相关指标,如何向客户提供更加周全优质的服务,建立回访体系,并且交给专业人士负责,使公司的事情具体落实到人,组建成一个生产线,一步步打造保险专业人士,一步步发展壮大公司的团队,从而从根本上打响公司的名誉度、知名度。
5.尽快解决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鉴于保险营销员体制的特殊性,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研究出台与保险营销员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保险营销员的劳务收入(佣金)在扣除一定的业务费用后,除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免征保险营销员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其次,借鉴和推广深圳市社保的做法,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保险营销员参保规定和执行指引,按照自愿参保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由各保险公司统一受理、各地保险同业公会统一代办保险营销员的参保申请。
6.丰富公司的销售产品。公司可以根据各区域文化的不同,人群消费方式的不同,在各地市场出差异话的产品,虽然其他寿险公司的模仿力很强,但是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如果公司的产品更新换代频次高一些,地域产品互换,交叉来销售,那样老百姓的需求点将会更多,能够购买的产品将会更加丰富。随之公司的销售将会持续的增长。
寿险公司也一样,“严在管理,重在学习”,只要公司的每名员工都能使自身的能力不断的提升,同时在公司的运作体系上加以严格的管理,相信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壮大!
参考文献:
[1] 吴定富.保险业应加强社会责任建设[J].金融时报,2011,(5):11.
[2] 马骏.寿险人卓越之路[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7.
[3] 万峰.寿险营销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8.
【关键词】电话营销 销售渠道 寿险业
1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发展现状
1.1 寿险业电话营销发展现状
在众多的新型销售渠道中电话营销是最受保险公司青睐的渠道之一,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止国内外已经有60多家寿险公司在着手或者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电话营销渠道或电销中心。虽然我国的寿险业电话销售渠道起步晚,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保险电话营销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每年的电销渠道的保费规模都在扩增,电话营销开辟了寿险业销售新途径。
1.2 影响寿险业电话销售的因素
(1)先进的系统技术支持:保险电话销售技术支持除需要硬件设备外,还必须要有一套功能强大,方便操作,便于管理的电话销售软件系统。这套软件应用的是一种讯呼技术,该系统可以批量导入和拨号,自动识别忙音,错误的号码,可以记录监听,三方通话,完成营销日志,方便电话营销人员在短时间内查询保险知识、保险条款。
(2)电销坐席人员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接触客户,与客户商谈,对产品了如指掌,对于客户的疑问解答应对自如,与客户做良好的交流沟通,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方案。在此过程中,电销坐席人员运用各种技巧激发客户的需求,态度诚恳地为客户做好规划,激发客户购买欲望。
(3)客户的保险需求与能力:从客户购买需求与保险意识角度、经济能力三个方面分析。第一,客户对保险的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人还是对保险有抵触情绪,其实每个人都需要保险来做保护,防患于未然。第二,客户的保险意识的培养。只有有保险意识的人才会接受电销方式的保险产品介绍。第三,客户的经济能力。客户的对保险的购买欲望是可以激发的,但是客户的购买经济能力确实不容忽视的因素,不能因为购买保险而影响日常生活。
(4)我国保险行业的政策支持,监管机构的执行到位:我国的寿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通过行政立法、行业法规等手段从宏观上约束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行为。
2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存在的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2.1 寿险业电销渠道的优势
(1)成本低,效率高,覆盖面广:与传统寿险销售渠道比较,电话营销渠道通过电话与客户交流沟通,寿险公司只需要支付电销的成本费用,无需经纪人开展业务,省去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经营成本。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电销渠道通过结合现代通讯技术,客户资源数据库管理,信息传递主动、直接、有效,所以营销效率很高。另外,电销渠道拜访量空前巨大,月均接触客户是传统方式的几十倍,覆盖面广,迅速占领寿险市场。
(2)全程录音监控,便于监管:保险电话销售的全过程都有录音监控,语言基本统一,杜绝误导客户,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了透明销售。
(3)电销坐席人员稳定,素质高:电话营销员一般启用的都是公司的内勤人员,跟传统个险业务人员相比,电话营销坐席归属感强,工作相对稳定,人员素质普遍高,大多拥有大专以上文凭,从业人员趋于年轻化。
2.2 寿险业电销面临的挑战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客户信任角度讲:电话骚扰,对录音可靠性质疑。第二,从电销坐席角度讲:优秀销售人才缺失。第三,从寿险公司角度讲:产品单一,后续服务跟不上,售后服务质量不达标。第四,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存在政策性风险。
3 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发展建议
根据我国寿险业发展现状,并针对我国寿险业电销渠道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思路,采取相应的对策发展保险电话营销。
(1)电销中心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扰民现象:针对电话骚扰严重问题,系统可以设置黑名单,凡是特别排斥电话销售或者语言无法沟通的客户一般放入黑名单库,长时间内不接触。也可以在初期采用外包的模式,保证电话呼出的合法性。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后,尝试建立自己的呼叫中心进行规模运营。
(2)培养寿险业电话营销领域的销售精英:从培训、待遇、晋升空间、发展前景三个方面来培养销售精英,留住电销人才,组建专业的销售管理团队。任何一项专业技能都必须经过公司内部培训,电销也不例外,只有拥有了更加专业的销售精英才是必备了一把通向电销之门的钥匙。
(3)优化产品结构,产品属性与价格:电销的产品应该涵盖健康医疗保障型保险、意外伤害型保险、定期寿险和生死两全型保险等多种类型,做到产品结构化,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投保手续简单,审核快,无需体检。另外,价格也是客户最为关心的方面,保险电话销售的产品必须价格低廉,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4)跟进后续服务与流程,重视售后服务质量:对于电销坐席来讲,线上成交以后,要做电话回访,定期联系客户,做老客户维护。否则会出现比较高的犹豫期内退保的情况,如果退保,电销坐席的销售提成会因为退保而返还,这也直接与电销坐席的业绩挂钩。保险公司要对售后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就目前而言,我国寿险业电话营销处于萌芽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局面,不能更好地预测未来风险,制度体系应该进一步加强。其次,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尤其是陌生人之间,而保险电话营销就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所以寿险业电话营销渠道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
4 结语
随着电话营销在寿险行业的应用与发展,国家对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国民对保险的认知度会越来越高,与任何新事物发展规律一样,保险电话销售也要经历一个从无序竞争到逐渐发展成熟规范,再到形成一定的品牌认同的发展过程。我们要不断地探索创新,总结经验,让我国的寿险电话营销之路走的更远。
参考文献:
[1]马捷.有效发展保险电话营销模式[J].理论月刊,2008.
由于跟随着这位高层一起跳槽的还有掌握着太平洋安泰上海分公司所有保户资料的IT部门,陶孟华很气愤地表示:“公司发展初期着眼开拓市场,随着第一阶段任务的完成,公司进入了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阶段,追求效益与规模并重,这是与行业和国民经济的调整方向相一致的。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的经营理念已不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而且他们也不愿改变,最终选择离开公司。理念不同离开是正常想象,不正常的是离开后,他们把公司成就变成了个人筹码,把功劳完全归于个人名下,营造个人光环,并且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成建制地破坏性挖角,干扰了我司正常经营,扰乱了行业秩序,破坏了行业形象,损害了客户利益,同时干扰了保险行业目前向有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前进的步伐。”
僧少粥多
有调查数据表明,保险业的人才储备非常匮乏,各个岗位的人才供需严重失衡,供和需之间的比例约1∶4.根据中国加入世贸时承诺的保险市场开放时间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保险市场地域性开放,3年后全部开放,5年后全部国民待遇。在过去的几年中,从某种程度上看,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已经高于通信和IT业。在保险企业的高速发展中,最大的屏障不是资金、制度、管理力、市场资源、品牌建设、客户群寻找,而是人力资源的储备和管理。
2000年,金盛人寿数百名人随销售主管集体“转会”另一家保险公司;
2001年底,广州大批保险精英从某外资保险公司跳槽到即将开业的合资保险公司中意人寿;
2001年,太平洋保险集团开始实施境外引进人才计划,每年将引进20余位海外人才;
2002年,平安保险公司,无论是高层还是基层营销员,流动频繁,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又一个保险人才的“培训基地”;平安保险继聘请多位洋专家后开展“龙腾主管专案”,重金招聘台湾业界资深业务培训人才;
2002年,中国人寿也打出“欢迎台湾保险人才加盟”的口号;
2002年1月,无锡,正筹备开业的新华人寿180名人突然集体跳槽到另一家保险公司;
2004年,蓉城保险人才“转会榜”上,已经有在四川排名靠前的寿险公司副总经理一级的高层跳槽记录,而中层和业务高手更是主要的“流动人口”。一家寿险公司的8名业务经理全部来自四川同业,一家公司的营业部被另一家公司成批制地挖走也不是什么“奇闻”。
伴随保险机构数量快速增长而来的是“人手短缺”,本地同业自然就成了“挖角”目标。
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说:“人才,是排在第一位的!”
中国人寿总经理王看得更远:“自1980年第一张寿险保单卖出以来,中国人寿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人才紧缺!”
太平洋集团保险总经理王国良说得更为直接:“太保目前最大的挑战是人!是人才!是方方面面的人才!”
对于寿险公司而言,业务总监和业务主管旗下的人规模是业绩提升的最重要指标。因此新公司希望在一地迅速打开局面时,总是想方设法快速建立一支庞大的业务人员队伍,从同业中挖角就是一条捷径,正因为此也凸现了目前行业监管的空白之处和寿险人才的极其匮乏。
前进中阻力
从宏观上讲,这种人才大流动预示着原有格局的大变化和保险业的大发展,或许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从公平的原则上讲,对流出人才的保险公司而言,为他人作嫁衣裳,并非其初衷。何况,人才大流动的背后不可避免的是保险公司人事成本的增加,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难以消化这种成本,势必影响未来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
任何一个行业在前进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特别是作为一家业务拓展要求非常迅猛的新公司,难题就更是不可避免,大概总结为三点:
首先,相对保险公司在中国内地的迅猛发展,合格的本地专业人才稀缺,同时精通英语和保险知识的人才少之又少,这种人才匮乏尤其体现在核保、理赔、精算等专业领域;
其次,由于缺少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人才保留就成为公司战略的重中之重,其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个别后来者的恶性同业挖角;
最后一点,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就是薪资福利水平。保险业员工的薪酬水平大概处于市场中位,相比通信、生化、制药、石油等高科技行业,薪酬福利竞争力不强。
虽然,从宏观上讲,这种人才大流动预示着原有格局的大变化和保险业的大发展,或许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从公平的原则上讲,对流出人才的保险公司而言,为他人作嫁衣裳,并非其初衷。何况,人才大流动的背后不可避免的是保险公司人事成本的增加,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难以消化这种成本,势必影响未来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而对流出人才的保险公司,也必然带来其原有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影响和经营受到冲击的影响,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的流出,更会带来商业秘密的泄露、公司战略的曝光、新品开发的受挫,并伴随着原有客户的流失。这种流动,对其而言,代价是极其昂贵的,影响也是十分沉重的。
实际上,人体制在我国寿险行业已推行了10多年,在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已经日渐力不从心。一名从台湾移师祖国大陆、现在某大型保险集团任营业部经理的寿险人表示,祖国大陆保险业目前面临的人才问题主要表现在:祖国大陆保险公司在创业时期营销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很可能向客户夸大理赔金额以及投资回报率;培训不到位,造成脱落率高;跳槽风气大盛,人员不稳定且忠诚度较差;同时习性不佳,自我管理、自律性与自觉性均较低等。
加强培训
从市场的变化及人的需要出发,而不断开发出新的培训课程,在教学活动中根据成人的学习心理表现,熟练运用授课技巧,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以达到最佳培训效果,满足人寿保险人的需求和人寿保险行业的需要。
市场呼唤进一步提升人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而实现专业化的前提就是提供更加清晰的人队伍管理架构和报酬制度,同时在培训方面进行优化组合。从市场的变化及人的需要出发而不断开发出新的培训课程,在教学活动中根据成人的学习心理表现,熟练运用授课技巧,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以达到最佳培训效果,满足人寿保险人的需求和人寿保险行业的需要。
保险人的职业生涯规划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做专业的寿险顾问师;一类是成为团队的主管,不仅自己销售保单,还要带起一个团队共同发展。
【关键词】寿险欺诈;防范;惩治
一、寿险欺诈概述
(一)寿险欺诈含义
寿险欺诈,我国当前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比较有影响力的解释。大多数人把寿险欺诈仅界定在了投保人一方的欺诈,主要是指投保方不遵守诚信原则,或者与寿险合同内容打球,通过制造虚假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人保险金的行为。从理论上看,此类犯罪不同于一般的诈骗罪,它不仅危及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他也助长社会道德风险的发生,特别是诈骗行为是建立在牺牲被保险人的生命之上,就演变成了刑法中最为严重的杀人罪。
(二)我国寿险欺诈的文献综述
1.国外保险欺诈研究现状
自保险业诞生于英国开始,以来已经有了百多年的历史,这近百年的发展使得外国在保险业的研究生,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已经远远领先于我们,因此,把他们对保险业的研究作为基点,也会让我们的反欺诈工作也做的更到位。
首先,从实证方面看,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如何辨别保险欺诈。例如Richard A. Derrig提出利用分类技术来确定怀疑对象,把投保人以前的求偿记录进行汇总,然后设定一定的程序,按照这个程序标准把保险金申请人分为可以快速理赔的申请人(Express Paid Claim)和可疑申请人(Target Claim),最终会通过诉讼来确定他们是否有罪。
其次,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信息不对称,他们认为这是保险欺诈产生的主要原因。Caudill和Ayuso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进行分析,由于保险人和投保人对保险事故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于是投保人就会借此夸大损害事实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骗取保险金。
2.国内保险欺诈研究现状
由于我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因此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对保险欺诈的研究也就相对滞后。在90年代初期,保险公司就只有几家,使得跨地区的保险欺诈的可能性变的不可能,保险欺诈发生的概率比较小。但是近年来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不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还是保险业务的集聚增长,这使得保险欺诈也越来越多,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愈发严重。我国学者对保险欺诈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
首先,早期的保险欺诈主要是以定性方面的分析为主,李玉泉在论文《论保险欺诈及其对策》中对保险欺诈做了定性分析。他从保险欺诈的主体、特点以及表现形式进行了分析,接着作者分析了保险欺诈,包括界定怎样构成保险欺诈,怎样构成保险犯罪,以及为何会差生保险欺诈。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保险欺诈的研究开始增多,大家对保险欺诈研究的角度也各不相同。主要有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研究保险欺诈,代表人物为孙立明和孙祁详。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产生保险欺诈的心理动因,如叶明华。还有夏国益等人通过对国内外反保险欺诈的措施进行对比,得出我国反保险欺诈的启示。
二、发达国家反人寿保险欺作的经验介绍
国际上保险业起步的较早,因而不管是保险业的发展,还是保险业中出现的问题都有充分的体现,尤其在保险业得到最为充分发展的美国,保险欺诈对其经济的损失可谓是灾难性的,稍微落后于偷税漏税,保险欺诈稳稳的被公认为美国的第二大犯罪领域,因而这也就使得美国在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有用的反欺诈经验。但是反人寿保险欺诈不仅需要较大精力的投入,还需要保险公司自身能力的提高,同时还需要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加入到反保险欺诈联盟中来。具体包括:
(一)将反保险欺诈纳入到法律中来
美国立法机构通过了大量的法案来针对保险欺诈行为,主要法案有《反保险欺诈法》《保险欺诈局法》《特别调查法》等,这些法案直接将保险欺诈界定为严重犯罪。美国这种以法律强制力最为后盾来警示保险欺诈分子的做法既可以惩戒犯罪分子,同时又在反保险欺诈中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二)建立反保险欺诈的联合体
由25个欧盟国家组织成立的欧洲保险人联合体(简称CEA)和美国在1993年成立的反保险欺诈联盟,都是一个囊括了多个部门的反保险欺诈联合体,包括政府、保险人、司法机关、学界精英和民间组织,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在这个大型的组织内部通过保险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努力同保险欺诈行为作斗争,尽量降低因保险欺诈给消费者、保险人、政府与各类商业组织带来的损失。
(三)保险公司自身反保险欺诈机构的设置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反保险欺诈专门机构,当然包括了寿险反欺诈。美国的“特别调查科”,法国的“反保险欺诈事务局”,英国的“反保险欺诈办公署”等。这些机构作为非盈利性的组织,其作用在于为保险公司提供反保险欺诈的手段。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调查准则运营,提供保险调查服务,在整个欧洲保险系统内交换和传递信息,与有关政府部门合作。
(四)加强反保险欺诈专业人才培训
发达国家保险人都普遍重视寿险理赔人员的专业素质,尤其是勘定保险事故和决定理赔额的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给出的结果直接觉得是否构成保险欺诈。从近些年的保险欺诈案例来看,多半的保险欺诈人主要来自于白领阶层,他们都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利用他们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从事寿险欺诈。这种隐蔽性的犯罪对反保险欺诈的人员在识别、调查、和定罪等各个环节的要求都非常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理赔专家根据自己从事寿险行业多年经验的总结,同用来识别寿险欺诈的各种线索加以结合后传授给理赔员,提高他们反欺诈的能力。
三、我国寿险欺诈的成因
(一)社会大众对寿险缺乏正确的认识,寿险法治意识薄弱
当今社会人们对寿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助我与我助人机会均等”的互助内涵不甚理解,在当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经济危机和失业的压力让人们更加重视自我利益,为了让自己再危机面前是损失降到最小,大多数的人都会通过购买保险转嫁风险,有甚者还可以从保险公司的巨大赔偿款中收获一笔。亦或有部分的投保人,当投保数年而不曾发生保险事故时,他们就感到吃亏了,认为自己的保险费打了水漂,总会制造或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从保险公司捞一笔来弥补自己多年来缴纳的保费。
(二)不良动机的诱导是寿险欺诈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个人生命的价值很难用物质来衡量,于是寿险的运行机制有自身的特殊性,即个人保费支出与寿险赔偿金之间的比例非常之大!这成为诱导了不法分子实施保险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中国航空人身意外伤害的最高悬殊比为1∶10000,在这种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任何一个普通的人都会心动。由于人们不惜铤而走险、知法犯法去追求巨大利益的行为是具有相通性的,因而也就导致部分人实施寿险欺诈行为。同时,保险公司中存在部分素质不高的工作人员,他们做不到严格要求自己,经不住金钱诱惑,为保险欺诈分子提供方便,共同骗取保险金。
(三)我国法律对寿险欺诈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
我国法律对保险欺诈,包括寿险欺诈的立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险法》第131条和《刑法》第198条,由于法条规定的零散,因而在面对日益复杂的寿险欺诈活动时期缺点和不足也就日益明显:
《保险法》第131条规定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应该遵守一定的职业操守,但却没有规定违反这些要求会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因而有些寿险工作人员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保人合谋,通过在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上动手脚,制造虚假事故来骗取保险金。
我国《刑法》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保险诈骗罪,但在以下问题上却没有说明白:首先,在罪名的界定上,司法部门执法时,对保险诈骗均以结果治罪,对于动机和行为不予考虑,即诈骗者只有在实施的诈骗行为之后,且顺利拿到了保险公司的保险金,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否则,不够称犯罪。其次,在犯罪主体上,《刑法》规定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具体操作上,保险人,保险人及其单位和个人都有可能单独或者与上述主体合谋实施保险欺诈,构成保险诈骗犯或者共犯。
(四)保险人对寿险欺诈的重视力度不够
当前,保险理赔难,行业形象差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面对赔与不赔的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保险公司的做法都是“通融赔付”,他们片面的认为只要支付了赔款就能给公司带来社会效益,相反,如果公司介入了理赔诉讼和纠纷则会给公司带来负面效应。因而保险人间就很难建立反保险欺诈组织,甚至有效的防保险欺诈的措施都很少。
(五)其他方面的因素
保险欺诈的日益猖獗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因素外,在社会大环境下还包括一些其他因素,例如:行业信息化滞后,在涉及到承保、理赔信息共享方面等问题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都没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除了少数省份的车辆信息建立了共享平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给了不法分子机会重复投保,多家索赔以及恶意投保等行为;其次,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保险公司的核保、理赔都需要专业知识,但是保险公司员工多半都非专业知识出生,其对保险标的情况的不熟悉、经验不足、勘察不仔细都给了诈骗之徒以可趁之机,当然有个别员工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的情节就更为严重;最后,各部门在保险欺诈的合作上亟待加强。当前,保险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在联合打击保险欺诈方面初步开始探索性的合作,但这种合作仅限于地层面、低水平,例如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并且在这种浅层次的合作中公安部门往往是被动接受任务,注重了对构成保险欺诈结果犯的打击,却未将保险欺诈预防加以高度重视。
四、我国反寿险欺诈措施
(一)完善反保险欺诈的立法,更加注重执法
虽然,我国《刑法》第198条的保险诈骗罪和《保险法》第131条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应该遵守一定的职业操守都有对保险欺诈的规定,但是仅就靠两条法律条文来打击保险欺诈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在《刑法》中要完善保险诈骗的主体、犯罪构成,对犯罪程度的不同基于有区别性的惩罚,不能仅仅从非法占有为目的去判断该罪,只要犯罪分子实施了保险欺诈行为,如制造或提供了伪证行为,或者实施保险欺诈而虚假陈述,都应当定性为保险诈骗;在《保险法》中不仅要规定保险人、保险经纪人的活动准则,对其违反该规则的法律责任也要明确加以规定。
(二)把好承保环节的关,将保险欺诈扼杀在摇篮里
根据寿险欺诈的特点,要保险公司要在承保上下工夫。首先,要设计严密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虽然是由保险公司提前拟定好的,但是,保险条款经双方签字以后就变成了双方合意的一致意思表述,它是最终进行理赔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制定保险条款时要做到内容具体明确,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解释清楚;其次,在核保时要查清楚投保人的信誉和投保动机,保险利益的存在与否,以及是否存在重复投保和超额投保的情况,从源头上遏制保险欺诈。
(三)效仿发达国家,培养保险专业人才
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中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先选择了自己,然后保险公司才能选择是否为客户投保,这种“逆选择”使得客户的质量的好坏与承包人的专业技能息息相关。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培养反保险欺诈的专业人才上花了很大的功夫,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我国的保险公司可以予以效仿,对于新进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入职学习。在对保险公司的新员工予以培训中要注重对其实践技能上的培训,如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究竟应该如何进行风险管理,而不应该花较多的功夫在理论层面的介绍。当然,为了增强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保险欺诈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反保险欺诈成果密切联系起来,适当的激励机制,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激励机制,都是保证该项措施能够有效实施的保障。
(四)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的联合以及保险公司同外部各部门的合作
为了有效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利用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畅通,而进行的重复投保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公司进行寿险欺诈以后又换一家公司进行寿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之间应当实现内部的有效联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功效,对于一些信誉不好的客户拉如黑名单,通过有效的制裁方式让保险欺诈的犯罪分子无空子可钻。
从众多的寿险欺诈案件中可以看出,寿险公司得不到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给了一些不法分子恣意妄为的资本。如果寿险公司能够得到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保险人的调查取证就会方便很多,同时,司法机关的介入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寿险欺诈分子一定的威慑力,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欺骗,而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面对如何有效的反寿险欺诈的解决途径上,前人中已经有人提出了“三道防线”理论,即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承保、期间、理赔三个环节设立反欺诈防线。“三道防线”步步设防,环环紧扣来防止寿险欺诈,从理论上看是无懈可击,但是实施起来却比较上纲上线,并且没有一种方法在反寿险欺诈上是万能的,因此,我认为要想做好反寿险欺诈,应当针对出现的具体案件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能的方法,虽然这种罗列式的方法看起来很臃肿,但是这样的措施比较有针对性,切实可行且效率较高,只要一步步的将这些方法落实到位,对于防止寿险欺诈,切实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还是很有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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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祁详,孙立明.保险经济学研究[J].经济研究,2002(05).
一、传统个人寿险人体制在我国所取得的成就
自1982年国内寿险业务恢复开办以来,我国寿险业便迈人了新的历史阶段,得到了迅速发展。1982年全国寿险保费收入仅为159万元,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0.15%,随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寿险业务持续高速增长,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首次超过同期产险保费收人,在总保费收人中的占比稳步上升,至2003年寿险保费收入已达3011亿元,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77.6%.全国寿险保险密度由1982年底的0.0016元发展到2003年底的233元,全国寿险保险深度由1982年底的0.0003%发展到2003年底的2.58%.
取得这样的成绩,个人寿险人体制功不可没。该体制由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于1992年引人中国市场,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各市场主体迅速复制,并带动中国寿险业超常发展。自1996年以来,中国寿险保费收入更是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其主要贡献便来自于个人寿险的人营销。据统计显示,尽管近年来银行保险突飞猛进,但个人销售仍处于市场主导地位。直到2002年,个人保费收入仍占全部寿险保费收入的80%以上。
个人寿险人体制的引进,突破了传统营销体制下一家公司寿险营销人员只有几百人的局限性,营销队伍以几十倍的速度增长。人规模由1992年友邦保险第一批招募的2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40余万人。经过展业中的竞争、淘汰和选择,积存下来的营销人员已经成为中国寿险业发展的有生力量。此外,个人寿险人体制的引进,广泛启蒙了民众的保险意识,切实提高了广大寿险公司尤其是中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这些都为中国寿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传统个人寿险人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国内引入人营销体制十年后的2002年,国务院发展硏究中心开展了针对全国保险消费需求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市居民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普遍较低,较多的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销售方式采取了无奈、冷漠的态度。
在公司层面,2004年上半年全国寿险市场增长速度大幅下降,全国寿险保费同比增长率仅为6.54%,而2003上半年这一数字为41%.而作为中国寿险市场发达地区的京、沪两市,2004上半年寿险保费更是出现了罕见的负增长。各老牌中资寿险公司业绩下滑严重,绝大多数公司的人力均有所下降,整个市场的人队伍均处于调整状态。
消费者和寿险公司的双重反应,让我们不得不对风行市场10多年之久的个人寿险人营销体制进行反思。事实上,该体制已暴露出诸多严重问题,在此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与法律问题
一方面,由于寿险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受佣金利益的诱惑,在展业过程中常带有损害客户利益的短期行为,使得寿险业的行业形象和公众信誉不断下降,导致本应为社会创造福利的寿险业反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负效应,严重威胁到了行业自身发展的基础。
另一方面,寿险人在内部法律地位、劳动关系等问题上不明确,在外部又缺乏社会认知度,造成了其无职业归属惑的“边缘”处境,对寿险人的长期稳定发展构成了
制度上的缺陷。
(二)寿险行业发展的自身瓶颈
一是寿险营销人力方面的困境。近年来,各公司增员难度不断加大,增员成本不断上升。各公司出台的聘才计划规格不断攀高,“挖角”成本亦急剧增加。
二是寿险营销效率方面的低下。经过了前期快速成长阶段后,近年来,国内寿险市场各家公司的营销效率大都陷入了长期低迷状态。除少数公司外,大多数寿险公司人活动率均低于50%,最低的仅有20%—30%,形势相当严峻。
(三)寿险人营销模式的自身体制原因
第一,人与寿险公司的关系不再简单。各大公司在采用人营销体制伊始,均以双方单纯的关系为优势,认为寿险公司无需为其人的过错承担法律责任。然而,随着人违规行为的增多,事实证明,双方关系并非简单的无责关系。保险公司因其从人行为上获得利益,而要对人的责任承担相应的义务。《保险法》更是对这一点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人营销体制的成本优势不再。在该体制发展初期,正逢市场大举开拓,寿险公司仅按业绩支付佣金,不提供底薪及保障和福利,并且只需投入职场和少量的管理人员来管理人队伍。然而,随着市场增员难度和竞争度的增加,寿险公司开始对新人提供底薪和基本法规定的各种奖金和津贴,开始对所有人提供不同程度的福利和保障,营销激励活动成本越来越高,职场装修越来越豪华,新公司、新机构的“挖角”费用成倍增加,所有这些均使得保险公司的费用急剧上升。
第三,人展业驱动力逐年下降。以往,没有底薪驱使人多售保单以获取佣金。然而,随着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的逐年下降,随着增员素质和培训质量的不断下滑,人展业驱动力在整体上不断下降。
(四)寿险公司的自身经营原因
第一,经营战略的导向性失误。在保险市场的整体扩张阶段,各大保险公司尤其是中资寿险公司盲目抢占市场份额,一味追求保费规模,从而直接误导了人的短期行为。
第二,经营管理人才的缺乏。各大中资寿险公司在借鉴人营销体制的同时,对其背后的营销管理系统和后援运作系统建设不足。保险专业人才、尤其是营销管理高级人才的缺乏,与寿险业的快速发展不相吻合。
三、传统个人寿险人体制改革方向的必然选择
(一)个人寿险营销体制改革多元化诉求的理论分析
1.寿险市场发展阶段理论概述
市场初期阶段。该阶段市场主体较少;产品以传统寿险为主导;营销以关系为主,销售渠道单一;人首期佣金远高于续期佣金;资本市场不发达,投资渠道狭窄。
市场发展阶段。该阶段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外资进入市场;投资、分红类及其它新产品不断出现;营销仍以关系为主,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细分;一司专属的人模式为主导,银行保险、经纪公司、公司和公司直销等多主体的销售渠道开始出现;人首期佣金仍较高,续期佣金有所改良;投资渠道稍有改善。
市场成熟阶段。该阶段市场主体数量趋于稳定:产品呈多样化,投资、信托、基金类产品普及;销售渠道多元化,原有队伍出现重组,传统紧密型队伍分化,理财顾问出现,寿险经纪人及银行保险普及;营销模式向顾问式营销转移;市场信息透明,佣金减少并趋于平均;投资市场渐趋完善。
2.我国寿险市场特征及其对营销体制改革方向的多元化诉求
自国内寿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寿险市场已经历了20多年的总体发展,其中最近的六七年为快速发展时期。当前我国的寿险市场,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初期,未来仍有很大的快速发展空间。
伴随寿险市场的发展,新的市场特征随之呈现,继而形成了对营销体制改革方向的多元化诉求。
(1)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和外资寿险的加速进入,使得原有的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在市场不同阶段进入的各市场主体,由于其市场进入起点、自身资源背景乃至心态和姿态的不同,导致了其各自差异化的企业经营目标和企业竞争战略,从而形成对营销体制的多元化诉求。
(2)市场细分的不断加深和产品层次的不断丰富,要求各寿险公司及其营销人员提供与之目标市场相适应的服务,继而对市场原有的单一化营销体制产生了多元化诉求。
(二)个人寿险营销体制改革多元化的实践认证,
国外传统的寿险营销体制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员工制,营销员与公司为雇佣关系,其收入由底薪加佣金构成;二是以美国和韩国为代表的制,营销员与公司为关系,其收入由佣金加津贴构成;三是以英国和荷兰为代表的经纪制,法律上是较更为独立的经纪关系,经纪人一般仅有佣金收入。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各有其地区适应性和针对性。
出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相似性,我国现行的人营销体制主要借鉴于台湾地区,而后者又是来源于日本市场的经验。当前,国内众多寿险公司已对现有人营销体制所遭遇的瓶颈加以重视,部分公司进行了改革试点,但是远未形成气候。针对这些改革实践的总结和分析,有助于明确个人寿险营销体制改革的多元化方向。
1.精英制。这是针对原有“人海战术”营销体制的最直接改造。高增员标准、高前期投入、高业务指标是其基本特点。部分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实力雄厚的外资公司,较青睐此种模式。这些地区市场的新进入者通常以高端客户为目标市场,并急欲树立自身的高品质形象,加之没有传统营销体制所造成的包袱,采用精英制模式有其一定的适应性。而对于老牌的寿险公司,由于其庞大的人队伍和全国范围的人运营体系,并且不愿意放弃国内最广大的低端市场,因此不可能从整体上进行精英制改造,而是大多采取小范围试点继而加以逐步推广的做法。精英制的缺点是前期投入巨大,且行业中现有的人员特性使得很难将人员素质维持在高层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队伍的规模。另外,培养出的优质精英一旦被“挖角”,公司将损失巨大。
2.员工制。这是针对现有人无职业归属感问题的最根本改造。目前的做法基本上是对日本员工制及我国台湾地区收展制的借鉴。此种做法明确了营销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劳动关系,保障了营销员的合法员工权益,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营销体制的一些根本问题。其缺点是员工薪金成本和高额培训费用的压力,风险较大,难以保证应达的利润。因此目前各公司在此方面的试点尚不普遍,大多数仍处于观望阶段。
3.专属公司制。这是类似美国总人制的一种营销体制。基本做法是将现有营销队伍分离出去,成立专门的专属公司加以运营,从而明确人的组织关系,利于保险公司降低营销成本,实现专业化经营。目前国内的新华人寿已在部分城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国内尚无成功经验可循。而此体制对于专属公司的业务管理和后援运作系统有着较高要求,否则将难以提供给客户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此外,由于管理成本的增加,营销员的提成比例会有所降低,其展业积极性会受到新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