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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12 11:16: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业绩合同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业绩合同

第1篇

中材国际公告称:因承包合同工期发生延误,业主沙特阿拉伯南方水泥有限公司(SPCC)通过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向中材提出索赔,金额1680万美元,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偿还。而中材国际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2.3亿元,1680万美元相当于这个数字的一半。如果这一索赔履行,中材国际今年的净利润将遭受重创。

更为严重的是,此前中材国际声称公司已经和SPCC就索赔达成相关书面协议,SPCC此时出招或许意味着在整个海外市场格局逆转的情况下,这两年在国际市场呼风唤雨的建设商中材国际的市场地位正在发生某种变化。

手握680亿合同仍遭抛弃

一直以来,中材国际被认为是A股市场少有的确定性程度非常高的股票之一。确定性主要来源于公司已经签约的合同。三季报显示,今年1至9月份,中材国际新签合同金额已达到470亿元,10月份又有超过10亿元的订单,加上2007年年末结转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截至今年9月30日,中材国际拥有金额达680亿元的合同在手。

而去年全年中材国际的营业收入不到124亿元,也就是说,在手合同可以维持公司的业务运转5年都不止。三季报数据显示,机构在三季度持仓36.93%,尽管和二季度末的63.59%相差较大,但仍是机构扎堆的股票。

整理中投证券李凡、罗泽兵的研究报告中所列的项目发现,中材国际三季度签约以欧元计价的项目超过3.2亿欧元,以美元计价的项目接近10亿美元。

10月下旬以来的不到20个交易日里,中材国际的股价一度下跌超过1/3。“市场担心中材签约的项目能否如期履行。”某知名分析师这样解读急跌原因。

实际上,是中国铁建的前车之鉴引起市场的警觉。

中国铁建11月4日公告称,尼日利亚交通部要求公司旗下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其承担的尼日利亚铁路现代化项目。该股股价闻讯跳水。海通证券研究员江孔亮当时认为,该项目的资金来源没有完全落实,当地经济依赖石油出口,油价下跌使该国重新审视该项目。也就是说,幕后的罪魁祸首还是国际经济危机。

数据显示,10月22日至11月10日,基金在下跌中买入中材国际15159万元,卖出14817万元,实际净买入342万元。

“我们认为前期的下跌是估值偏高引起的。只要不出现大规模撤单,我们就会看好公司。”前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师说。

非洲、中东、俄罗斯沦为烫手山芋

手握超过680亿元合同,股价还大幅下跌的原因在于合同未来执行的不确定性,因为大部分合同都在海外市场。

“国外项目都在发展中国家,其中非洲、中东、俄罗斯是重点,这些地区尽管不是金融危机的重点区域,但是也已经受到影响。”万联证券分析师贺际明说。

今年以来,中材国际新增的订单90%都在非洲,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尼日利亚。贺际明经过统计发现,中材在尼日利亚的金额将近40亿美金,也就是说达到200多亿人民币。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已跌至每桶60美元以下,这对依靠石油获得外汇的尼日利亚影响明显,该国股市和不动产价格下挫明显,而整个经济体的增速也将受到影响。贺际明说:“这肯定会影响未来对于水泥的需求,作为主要建设商的中材国际因此受累。”

实际上,中东、俄罗斯的经济情况也都受到石油价格的影响。贺际明介绍说,现在中材在执行的订单中有一半以上在中东。

而依靠石油收入的中东国家也正陷入经济危机的困扰之中,这让市场同样对位处这一带的项目表示担忧。实际上,整个中东地区的水泥供求状况可能已经趋于饱和。沙特商品混凝土公司2007年8月研究报告称,2A3年后的2010年,沙特的水泥年产能将达到每年5500万吨(2004年约2600万吨),富余1000万到1500万吨左右。

因此外界预测,一旦石油价格大幅下跌,中东经济发展就会放缓,该地区水泥产能可能就会出现过剩,这也是中材国际现在的重点在非洲的重要原因。

未来,中材国际在上述3个地区的现有订单能否完全执行已经成为重大问题。虽然根据三季报,中材国际已经收到了150亿元预付款。

另外,中材国际在上述三地很多项目的发包方都是欧洲的水泥巨头比如拉法基等,欧洲经济局势的混乱很可能会对这些业主的资金链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合同的执行,这也是中材国际面临的威胁之一。

实际上,中材国际也在判断金融危机对公司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材国际相关人士表示:

“对项目的影响肯定会有,但有多大程度,还在研究判断之中。”

与此同时,汇率的问题也不得不予以重视。中材国际30%多的项目是以欧元计价的,随着欧元的贬值,公司如何应对,也应在关注之中。

业内人士表示,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使得海外工程所在国的经济及投资活动呈明显放缓趋势,未来对于工程建设的需求将会明显下滑;同时,伴随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地侵蚀,海外工程违约或变更合同的现象也将频繁发生。这些均大大增加了相关上市公司中长期业绩的不确定性。

最坏的时候还没到来

对于此次尼日利亚方面变更合同,华泰证券建筑研究员张平认为主要是因外方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张平表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的资金及信贷安排均遭遇较大冲击,即便作为尼日利亚最大跨国企业的Dangote集团也难以幸免。

资料显示,中材国际今年先后与Dangote集团签署过两项水泥工程总承包合同,涉及13条水泥生产线的建设,合同金额高达240181亿元人民币(按合同约定之固定汇率计算)。显然,在目前的情形下,同时开工如此巨额的项目难免会遭遇资金方面的问题。

而联系到前期中国铁建在尼日利亚高达83亿美元的铁路现代化建设项目同样被暂停,国内建筑企业在海外的经营风险已经显露出来。

但更让业界担心的是,除了经营风险的增加,海外承包工程的需求也面临下滑的趋势。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单月新签合同金额为52.8亿美元,创出今年以来单月新签合同额的新低。

一位业内知名协会的负责人表示,至少未来一年内,国内或将有更多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发生违约或合同变更,同时,对外承包工程的需求将出现萎缩,新签合同金额增速或将面临下滑拐点,“最坏的时候还远没到来”。

中信证券的研究报告认为,中材国际的其他合同不排除出现类似情形的可能性;同时,此次合同变更反映出部分海外水泥工程项目的业主对其本地水泥中短期需求持悲观态度,这可能将对中材国际新订单的增速亦有影响。

不过,该报告披露,目前中材国际在手的订单仍足以保证公司未来2至3年的持续成长,中信证券业表示暂不调整对公司的盈利预期。

第2篇

关键词:核心业务系统;主机系统架构;SAN;集中备份;远程容灾

1 引言

随着基金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绩的稳步增长,信息系统在基金交易体系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而信息系统能否适应业务量的增长、能否实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交易体系不停顿以及是否具有抵抗灾难的能力已成为该基金公司考虑的主要因素,信息系统要为全体客户服务,要适应业务量的飞速增长,要具有业务持续运行的特征,不能因各类意外导致交易系统的终止和停顿。因此,基金公司开始重新构架一个体系先进、管理简便、安全性能高的信息化系统,并为以后的灾难备份打下良好的基础。

1.1 基金公司业务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

作为基金公司赖以生存的信息平台,其建设的可靠性及可维护性是关键着眼点,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机房环境建设、核心应用系统建设、主机平台建设、存储系统建设、网络架构搭建、安全系统建设、远程容灾系统、呼叫中心建设等。本文主要针对主机平台及远程容灾部分给出相关建议。

2 应用系统现状

根据基金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应用功能分担,其核心业务系统可分为两大类:

①. 一类是资产管理系统

资产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研究报告管理系统(Report)、基金投资交易系统(FM)、基金估值系统(FA)、风控与绩效评估系统(Risk)。

②. 一类是基金业务系统

基金业务系统主要包括:登记过户(TA)、直销系统(DS)、CALL CENTER系统、网站系统(EC)、网上直销系统(ET)、销售过程管理(CRM)。

各个应用系统的关系结构图如下:

从上图可知,整个基金业务应用系统形成以TA登记过户系统为核心的基金交易和基金管理两大部分,作为核心系统,TA登记过户与估值、直销、客统、资金结算等周边系统均有接口,每天完成基金份额、费用、分红等计算和登记中心工作,TA系统通常进行T+1清算;

基金销售则是通过柜台、传真、经纪人、网上直销、电话销售来完成,基金直销系统与资金会计系统有接口,资金的变动情况以接口文件的方式提供给清算会计系统进行自动入账。同时,直销系统与CallCenter系统有接口,以实时服务方式和接口文件形式为CallCenter系统提供交易接口和查询接口。直销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有接口,提供网上交易和资金实时划转等后台服务,以便日终资金对账。

3 主机系统解决方案

3.1 业务系统应用架构分析

上述大致描述了基金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功能和相互关系,下面具体描述各个业务系统的应用架构和运行这些业务系统的主机平台,下表给出了各个业务系统的应用架构和交易特点:

系统名称应用系统架构交易特点TA系统二层与三层C/S相结合定时交易(当天证券交易结束以后)FM投资管理系统三层C/S实时交易(证券交易时间)DS直销系统三层C/S实时交易(证券交易时间)CRM三层B/S不定时网上交易三层B/S实时交易(证券交易时间)网站三层B/S实时(7*24)Call Center三层C/S实时(7*24)风控系统二层C/S不定时估值核算二层C/S定时交易(TA交易结束以后)投研系统二层C/S不定时

TA系统一般采用两层与三层相结合的应用架构。涉及到账户类、交易类业务处理的功能采用三层架构,查询、系统管理、报表打印等服务功能采用两层架构;

投资管理系统一般采用三层架构,与研报系统、估值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等有机结合,完成对投资活动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实施、控制的过程;

直销系统一般采用三层架构,完成全方位销售渠道、资金渠道和资金模式管理及销售业绩考核;

CRM系统通常采用三层架构,完成客户信息管理、营销活动管理、销售机会管理、渠道管理(包括合作伙伴等)、销售业绩管理、合同管理、客户服务请求与投诉管理等,同时也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产品管理、竞争对手管理等功能;

网站和网上交易通常采用三层结构,基于面向对象的JAVA组件技术进行开发;

CallCenter一般采用三层架构,完成收集客户信息,为客户提供不间断的服务,满足客户7*24服务。通常利用自动语音技术、语音信箱、自动的呼出服务、自动传真服务等技术;

此外,风控系统、估值核算、投研系统通常采用二层架构。

3.2 核心业务系统主机平台架构设计

为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和可扩充性,一般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灵活的架构体系来构建整个系统,主要技术包括:

①. 主机核心系统采用安全、稳定的UNIX平台

②. 关键应用系统采用集群(Cluster)技术

③. 根据业务特点,系统架构采用C/S两层架构与B/S三层架构相结合的方式

④. 采用存储区域网(SAN)技术,保证系统的灵活扩展

⑤. 采用集中统一的系统备份管理

系统逻辑架构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基金公司主机平台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位于图的左上角的“核心业务系统平台”,一部分是位于图的右上角的“辅助业务系统平台”,这两部分功能组成基金公司的主机系统,完成整个基金交易的业务与控制流程,各系统的平台设计建议如下:

3.2.1 核心业务系统平台设计

考虑到核心业务系统的重要性,一般会采用两种方案构建其主机平台:

一种方案是采用高端小型机设备,并通过分区技术将服务器分成多个物理或逻辑的分区,作为各个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环境;另一种是采用相对中端的小型机设备构成各个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环境。各个核心业务系统之间的集群设计依据:

①. 根据系统的交易处理时间不同组成集群,如:TA/估值核算处理时间为晚上19:00以后,而网站/客服处于24小时运行,因此将两套系统做成集群热备,避免切换时造成服务器资源争用。

②. 根据系统的不同重要程度组成集群,如:DS/网上交易系统的重要性高于风控系统,因此做成集群热备。发生切换时可以暂时停用不重要的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3.2.2 辅助业务系统平台设计

由于基金公司的辅助业务系统相对繁多,会用到十台甚至几十台pc服务器,因此建议采用刀 片中心作为整个辅助业务系统的运行环境,采用刀片的理由:

①. 节省空间:十几U高范围内放置十几片刀片服务器,避免机房挤满机柜现象。

②. 降低TCO:由于刀片中心、刀片服务器、交换机、管理软件打包购买,所以一步到位,避免PC server周期性升级即购买配套设备造成的长期成本及人力的投入,从而将第总体拥有成本

③. 省电、减少电缆连接:刀片中心所有刀片服务器共用风扇、电源、网络交换设备等基础设施,所以简化了电缆连接及用电消耗。

④. 简化日常管理:由于整个刀片中心有统一的管理口,对所有的刀片服务器进行统一的安装部署、日常监控及虚拟技术带来的刀片中心资源灵活使用使整个系统的管理简化。

⑤. 由于基金行业信息系统的特点造成,整个信息系统需要大量的PC server服务器,所以一般在业内信息系统超过4台PC server都建议采用刀片服务器的方式。

4 存储、备份系统解决方案

4.1 存储系统架构设计

考虑到基金公司数据的重要性,建议结合各个应用系统功能特点,将重要的系统数据及数据库数据存储在专业的磁盘阵列设备上,建立一套能保证数据可用和最佳访问性能的存储系统,一般会采用存储区域网的架构设计,SAN交换机是整个SAN架构设计的核心,其决定了整个SAN架构的合理性、安全性以及未来的可扩展性。

建设面向应用数据分类的存储模型-分级存储;可以根据多种模型对数据进行分类并放置在分级的存储上,例如按照保存时间要求分级、业务连续性要求分级、性能要求分级、成本要求分级;通过分级存储,将数据按照数据生命周期进行管理,降低整体成本,一般Tier 1为在线关键的业务数据,Tier 2为非关键数据,Tier 3一般为备份或者归档数据。

通过存储分区技术映射主机逻辑分区技术,建造专属逻辑分区、专署存储网络分区、专署存储分区的高度集中架构模型,将业务、应用隔离,提高数据安全保证和性能、应用服务品质保证。

4.2 备份系统架构设计

对于金融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是用户最重要的资产,如果数据发生灾难,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应该建立一套安全可靠的数据备份环境来保护系统及应用的关键配置和数据信息,同时,要保证在数据意外丢失或毁坏的情况下,日常的备份数据可以通过备份系统快速有效地进行恢复,以保障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在生产系统开始上线的同时,应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备份管理体系架构。基金公司通常会采用LAN-Free(SAN备份)与Backup over LAN(局域网备份)备份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辅助业务系统一般会采用Backup Over LAN方式备份,该方式服务器一般不配置FC HBA卡,不能够访问SAN网络环境。在备份时的控制信息和数据信息均通过管理网传至备份管理服务器,备份管理服务器接收控制信息和数据信息并将备份数据写入带库。

对于数据服务器一般采用LAN-Free方式备份,该备份方式服务器配置有FC HBA卡,接入到SAN网络环境中。在做数据备份工作时,仅控制信息通过管理网传递至备份管理服务器用于数据的管理,而备份的真实数据则通过FC卡和SAN交换机直接写入带库(即LAN-Free方式)。因此,不存在备份数据对网络造成较大压力问题。

5 总结

通过对多家基金公司生产系统及容灾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了解到该行业信息化的重点关注内容是如何控制信息系统风险及系统设计需要与业务相结合两个方面。

第3篇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 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1.4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 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 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

1.7 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 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具体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的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 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作品,如乙方为了、评定成果、职称等需要在较大范围内公开的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2.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研究与开发;

2.5 乙方在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2.6 乙方必须不使他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

2.7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在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3.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4.保密费的数额确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资,工资中内含保密费,其保密费为_________元/月,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费。另外还视乙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给予年终奖励,年终奖励也包括了保密费。

5.双方违约责任

5.1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保证金额的五倍违约罚款;

5.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甲方如因此上禀法院,乙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3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6.说明

6.1 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

6.3 本合同书作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4篇

商业石油合同涉及石油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活动,如设备采购、融资服务、信息咨询等。因此,商业石油合同大致应分为以下几类:石油合作投资项目合同;设立海外公司及联合经营合同;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石油购销、设备采购、租赁、融资等合同;以及咨询、服务合同。

石油合作投资项目合同

国际石油合作投资项目合同是联结石油资源国与外国石油公司进行资源国石油资源勘探和开发的纽带,也是国际石油公司进行勘探、开发、投资及实施生产作业的法律依据。

一、现行主要合同模式的特点

1.矿费税收制合同

矿费税收制合同也称许可证协议,是由传统的租让制合同演化而来。在矿费税收制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对矿区内所产石油拥有所有权以及在矿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专营权,油气产量的收益首先应向政府交纳矿区使用费,剩余部分扣减成本费用后为石油公司的应税收入。

2.产量分成合同

产量分成合同是指在资源国保留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承包商通过与资源国政府签订合同,从事作业服务,利用生产出的原油进行成本回收和获得产品分成。在产量分成模式下,承包商要承担勘探风险及开发和生产费用。全部产量分为用来偿还石油公司投入成本费用的“成本油”,和由资源国政府与承包商按规定的比例分享的“利润油”两部分。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通常掌握重大的管理权和监督权,而日常作业管理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如果盈利,将向资源国交纳所得税。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收益分配结构包含四大基本要素,即成本回收、利润油分成、矿区使用费以及所得税。

3.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为拉美和中东一些国家采用,其具体类型包括纯服务合同与风险服务合同,其中又以风险服务合同最为常见。在风险服务合同中,资源国拥有矿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外国石油公司提供勘探开发所需的技术与资金,并承担所有风险。油田投产后,资源国将按合同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承包商的投资费用,并以现金形式支付风险服务费。风险服务合同与产量分成合同在收益分配机制上基本相同,只是产量分成合同中对石油公司的补偿和报酬是以分成油的形式支付。

4.回购合同

回购合同是服务合同的一个变种。在回购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承包商)承担勘探开发全部费用和技术服务,直至油田按合同要求建成后交由资源国政府管理。油田投产后,从生产原油的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费用并获得报酬。报酬水平根据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事先谈判确定,但以年产量的一定比例为上限。

二、主要合同模式比较与优劣分析

1.矿费税收制合同

在矿费税收制合同中,税后利润分配收入是核心内容也是合同方追求的目标。因此产量的高低对承包商影响较大。对于储量较优的油田开发项目,矿费税收制合同能够保证承包商获得足够的原油收入,用来扣减油气生产成本、缴纳税金和税后利润分配。而如果产(储)量低,则可能使项目面临亏损。除产量因素外,油价风险也是无法忽视的。一旦油价低迷,导致项目税前亏损,则承包商很可能在合同到期时无法回收投资与利润分成。

对资源国政府而言,这种合同最有利的方面在于经济风险小,管理简便,成本较低。此外,如果采用竞争性招标,资源国还可以获得高额定金或矿区使用费以及所得税。这种租让制合同条款的缺点主要是缺乏灵活性,政府对石油作业的经营管理比较少。

2.产量分成合同

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核心内容是产量分成,合同者希望通过此类合同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因此,产量的高低,即储量和油藏的风险对于合同者效益影响较大。投资者面临因实际产量低于预期产量而带来的成本费用不能完全回收的风险,但也可能享受高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与矿费税收制合同类似,产量分成模式下油价过低也会大大影响承包商收益。因此,产量分成合同模式是风险和效益并存合同模式。

此外,从合同条款来看,普遍采用的产量分成合同均对资源国政府较有利。如合同中普遍采用二级式矿区使用费和超过50%的所得税率,政府往往得到超过80%的石油收入。一些合同规定,部分产出的石油必须采用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优惠价在资源国国内市场销售。但尽管如此,相对于其他合同,产量分成合同仍赋予承包商直接取得大量原油的机会,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3.风险服务合同

在风险服务和同中,资源国政府大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外国石油公司的酬金,有时也会使用原油支付。然而,相对于产量分成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一般能够得到20―50%的所产原油,风险服务合同能够提供的原油则十分有限。在风险服务合同中,外国石油公司一般只能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场价格3―5%的折扣购买20―50%的所产原油,同时能够获得的利润也极为有限。因此,期望通过海外投资获取大量原油的石油公司,通常并不热衷于风险服务合同。同时,实行风险服务合同的国家往往拥有丰富数量的探明储量或有优势的石油地质前景,但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无法开采,这些国家希望在外国石油公司的帮助下增加本国原油产量。在风险服务合同中,资源国政府与外国石油公司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在几种主要石油投资合同中,风险服务合同的条件对资源国政府最为有利。

4.回购制合同

回购合同模式的核心内容是确定通过承包建设投资,获得相应投资报酬。由于合同者的报酬由总投资额乘以固定的报酬指数确定。因此投资的大小,报酬指数的高低对于合同者来说影响较大。在回购合同中,合同者不存在投资无法回收的情况,只有投资回收之外报酬大小的区别。

与产量分成合同相比,回购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较短,因此难以获得油田开发中后期的收益。虽然在回购合同中合同者的成本回收和获得报酬也与项目的产量和油价有关,但相对关系不是很紧密。产量只是确定每年获得报酬的上限,报酬总额与产量无关。这是与矿费税收制合同及产量分成合同模式的最大区别。

回购合同中,合同者如依约履行合同,尽职作业,其成本回收和报酬取得相对来说较有保障,风险较低。特别是在油价处于低迷的市场环境中,预先规定回报率使石油公司即使在油价暴跌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确保收益率。另一方面,对于油气资源落实程度较高的油田,回购合同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不可能获得暴利。

设立海外公司及联合经营合同

由于石油开采的高风险性,石油公司往往选择寻找合伙人共同经营较大规模的项目以分散风险。因此,除了部分项目投资合同中关于联合经营的条款,以及按照资源国法律设立合资公司所必需的各种商业合同以外,用于协调各方合伙人之间关系的合同也十分常见。如合作经营合同(JVC),联合操作协议(JOA)等。

一、合作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通常又称政府参股,是指由资源国(或其国家石油公司)为一方,外国石油公司为另一方,共同组建一个新公司,负责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双方各参与一定比例的股份,按比例分享利润。双方共同承担勘探风险和纳税责任。这一模式往往与投资项目合同结合使用,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一方面加强了资源国政府对项目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助于资源国政府在石油经营方面获得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

二、联合作业协议

联合作业协议主要用于几个承包商共同参与一个石油投资项目的情况。为减少对巨额投资的需求而带来的财务风险,投资者通常组织财团共同开发。一般来讲,财团是比公司松散的项目运作组织,其成员多为能源公司,但也有其他行业的企业甚至个人。通常是财团与资源所在国签订协议,界定勘探、开采权益及相应责任。财团成员间关系不如公司股东紧密,所以对成员的要求,特别是出资要求比公司股东严得多。而联合作业协议就是约束各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

联合作业协议的内容包括联合作业的组织机构、权限、决策程序和实施项目的具体问题。AIPN标准联合作业协议中的主要条款有:作业者权责、作业委员会、预算与费用批准、油气分配、权益转让、违约、法律选择与纠纷处理等。按照规定,财团成员必须根据表决通过的预算及时支付所承担的费用,不然很快就会面临表决权丧失、权益被快速摊薄、最后完全出局的结果。要求如此严苛是因为前方工程作业不能停顿,任何一个阶段环节都必须资金到位才能开展,否则整个财团遭到损失,轻则失去时间、遭到罚款,重则(如不能完成向政府承诺的工作计划)就会失去区块,原有投资化为乌有。

财团中的某一方,往往是权益最大或有行业经验者担任作业者,作业者可以承担部分工程,但其主要功能是制订工作计划、预算、组织作业实施、协调成员关系、以及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如环保、卫生、联合国机构等)联络对话、负责外包项目的招投标等。

由于有效降低了投资门槛,联合作业协议为资金方面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的中小型企业进入油气开采领域提供了机会。同时,较低的风险和较小的投资规模使得这些投资者并不十分依赖进入区块的情况,即使是较小的区块,其利润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也是极有吸引力的。而对大型企业来说,由于固定成本较高,且开发小区快不能为其带来明显的业绩增长,因此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大型区块上。总体而言,联合作业协议在中小型企业参与石油行业上游项目尤其是对小型区块的开发具有独特优势。然而,在政府参股或联合作业的情况下,外国石油公司对项目的控制权必然被分散,收益也将降低。同时参与者过多可能使得项目的日常运营过于复杂,难以管理。

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石油工程服务合同是指与石油勘探开发有关的工程服务合同。与项目投资合同不同,国际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只涉及油田勘探开发的某一具体环节,而不涵盖整个过程,也不需要外国公司承担勘探风险。目前,国际石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多属于国际工程承包的范畴。

一、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合同

根据承包方式的不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二包合同。对国际石油工程服务而言,三类合同分别对应资源国政府(国家石油公司)将项目交给某一家国外作业公司、资源国政府将大型项目划分后交给几家国外作业公司,以及总承包商(国外作业公司)将部分项目转包给其他承包商的情况。根据工程服务涉及的具体内容,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合同包括:地面建设工程合同、管道建设工程合同、2D/3D地震工程合同、钻井工程合同、测井工程合同、录井工程合同、固井工程合同等。

对于大型石油项目来说,由于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设备、设施、场地投入高,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常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形式。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等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按国际通行惯例,施工采用分包方式,外国公司只负责施工管理。因此,很多大型工程项目中往往包含具体单项工程的分包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用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合同文件形式。

二、国际石油技术服务合同

石油技术服务合同类似于项目投资合同中的纯服务合同,这类合同中,承包商通过无风险的作业服务而获取费用,订约人不承担勘探风险,也没有任何产出的油气转让。技术服务合同常常在资金充足但缺少经验技术的国家采用。

与国际石油合作项目投资合同相比,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只涉及勘探、开发中的某一环节,条款也更加细致,如设备、配件、操作规范、费用报酬支付等均做出规定。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与工程(技术)提供商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作业者尽职作业,以求回收成本并取得劳务报酬,通常不存在产出油气转让,也无产量或油价风险。由于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的高度专业化,目前,该市场为少数实力较强的大型公司所垄断,利润丰厚。同时,参与国际石油工程服务也有利于带动本国相关设备的出口。

近些年来,部分技术合同逐渐打破了收取作业服务金的固定模式。外国石油公司以自身先进技术为依托,参与到资源国已投产油田或废弃油田的复产与再开发中,负责提供设备和人员、资本援助,以及专门的技术,从事钻井或提高采收率等作业。资源国政府通常事先规定政府取得的基础油比例,外国石油公司可在超过基础产量的增产部分进行分成。

原油购销合同

与项目投资合同、工程服务合同等相比,原油购销合同内容较为简单。在长期供应协议中,通常供需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对供应原油的规格种类、数量质量以及付款等做出约定,并对供应原油的具体时间、原油的产地,以及供应的目的地会在补充协定中规定。对一次性的购销,则通常直接在合同中约定供应的时间、交货地点、产品的数量质量、违约责任以及担保、税收等事宜。

咨询与服务合同

一、咨询合同

咨询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咨询与业务咨询合同。技术咨询是指企业、专业机构或个人为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咨询则侧重于对企业的运作经营提供指导性意见。

技术咨询合同通常包括:任务的内容与要求、履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各方的权责义务、报酬支付、保密条款等。其内容涵盖技术数据分析、油气潜力评价与产量预测、钻井技术的改进、项目经济评价与筛选等。这类合同的报酬通常事先商定,可一次支付或分期付清。

业务咨询合同是咨询合同的另一种类。对于石油企业而言,在海外从事作业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与资源国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许多石油企业都会与专门的咨询公司或个人签订咨询合同,委托其协助在资源国的活动。如寻找合适的办公地点,协助公司与资源国政府、相关机构以及国家石油公司进行沟通,帮助理解石油公司与资源国签订的合同条款,必要时修改条款,帮助公司寻找当地有实力的承包商以及设备材料,专门服务的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给与咨询或建议等。咨询合同的内容包括咨询者的义务、报酬的支付、权益的转让、合同期限与终止、利益冲突以及保密等。咨询者的报酬通常按照项目投资或项目现金流的固定百分比支付。有些合同规定,项目累计净现金流为负值时,咨询者不能得到报酬,但可向后结转。咨询公司追求的目标是通过提供服务及时获得报酬,与项目产量前景及收益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其收入受项目现金流的影响。

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合同中主要规定了技术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如技术与质量指标、评价标准、规范、经济效益预测分析等;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如是否是一次付清等;合同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和地点、方式;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风险责任的承担;违约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验收的方法以及纠纷的解决等。

各类合同特点总结

国际石油商业合同涉及石油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运输等,涵盖石油工业各种可能出现的跨国商业行为,种类繁多。在上述五类合同中,以国际合作项目投资合同最为全面、复杂,合同内容贯穿勘探开发直至获取最终产品的全过程。其种类主要有租让、矿区使用费/税、产量分成、风险服务、纯服务、资源地租以及混合型7种。项目合同尽管规定了项目的管理、工作进度、设备等一系列事项,但其核心内容在于投资成本的回收以及产品与收益的分配。在采取不同的合同模式时,外国石油公司在项目中所能获得的权益,承担的风险以及与资源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

尽管各种项目投资合同在核心内容、追求目标、风险承担以及利益分配方式上有所不同,但目前在条款设计上显现出一致化倾向。如最小义务工作量、面积归还与撤销、工作计划与预算等在各种合同中均有出现。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上述项目投资合同均贯穿勘探开发直至获取最终产品的全过程,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相关项目往往规模较大、运作时间长、投资额高,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事前一般需经较长时间论证考察,对投资者的资金技术管理实力有较高的要求。

设立海外公司与联营合同往往依托于具体项目,与投资合同相比更加侧重于项目的管理机构、程序以及根据各方在合作中的地位所进行的收益分配。在实际操作中,签订这一类合同的既可能是资源国政府(或其指定代表)与外国石油公司,也可能是几个石油公司。

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只涉及石油勘探、开发及配套工作中的某一具体方面,其范围小于投资项目合同。但无论在设备规格、工作程序还是报酬的支付上,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均规定的更加细致,更加具体。

石油购销合同与咨询合同并不直接与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相关。前者主要规定油品的数量规格、运输、支付等事宜。后者则侧重于提供的服务以及报酬的取得。

总之,尽管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石油合同种类繁多,条款规定在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利益分配等方面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资源国政府均处于主导地位。同时,国际商业石油合同条款的设计已呈现出一致化的趋势。许多公用概念和规定的出现使得合同更加标准化。另一方面,随着国际石油合作的发展,合同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也在增强,逐渐出现了一些游离于传统合同结构之外的新型合同,将原有各类合同的特点进行有机结合,从而适应了各种不同区块的具体情况。此外,国际商业石油合同从来就不能够脱离资源国具体国情而存在。因此,资源国法律法规,政策甚至区块当地的条件等都是影响石油合同的重要因素。

合同的选择

石油合同是资源国政府实现其在国际石油合作中利益的载体,也是石油公司参与国际油气勘探开发并获得收益的基础。因此,任何合同的选择与谈判都是资源国与石油公司之间的双向选择。对于石油资源的占有国而言,引入外国投资者参与石油的勘探与开发主要谋求长期的合作并达到以下目的:

1.经济方面。由于缺少足够的资金,很多资源国政府希望通过引入外国投资者参与石油勘探开发获得一部分启动资金,从而积累资本以投资于其他资本密集型项目。如果项目成功,资源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获取来自于石油生产的可观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再投资的基础。

2.政治方面。为避免对外国的依赖,资源国希望通过合同控制项目以及产品,并成为开发中积极地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受益人。这样能够保障自然资源的开采最有利于国家利益。

3.技术方面。通过引入外国石油公司,资源国能够使用先进技术,从而提高作业水平,减少勘探风险。同时,资源国也希望通过与外国石油公司的合作增强研发实力,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本国勘探开发水平以及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水平。

与此相对,石油公司在合作中更加看重短期目标,且目标较为单一,即希望获得尽量多的实物或货币报酬并能将利润自由返回本国,同时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风险。此外,灵活的开发方案,可用的区块资料等也是石油公司所希望的。作为石油公司,为了在国际合作中取得满意的结果,应在选择合同模式时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自身的专业领域、实力与目标。自身的专业领域是石油公司所选择合同模式的前提条件。由于石油行业上游投资随市场供需变化而起伏,区块情况各异,更涉及纷繁复杂的各种技术和工程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等。任何一家石油公司,甚至是最大的综合性石油公司都无法一包到底,而必然有专业领域侧重不同的多家公司参与其中。对于专业、实力各不相同的公司来说,首先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同。如专业的工程服务公司必然以工程服务合同为切入点。一般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才能够承担EPC工程总承包的形式。此外,石油公司的目标也是选择的前提。如希望通过海外投资获取大量原油的石油公司,通常较倾向于产量分成合同而不热衷于风险服务合同等。

2.资源国政治经济概况,法律政策环境。由于任何国际石油合同中都体现了“平衡原则”,即石油合同条款、资源前景和政治风险之间是平衡的。也就是说,在石油资源前景好的地区或国家,要么合同条款苛刻,要么政治风险高,反之亦然。因此,在选择合同时,必须认真研究资源国国情以及法律政策环境。

第5篇

【关键词】 销产转换 两化融合 余材充当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技术、经济、资源、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但同时也是产能过剩最严重的行业之一。2014年,钢铁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初见成效,企业效益有所好转,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同时,由于下游需求减弱,钢材价格大幅下跌,企业资金紧张凸显等,全行业仍处于转型升级的瓶颈期。2016年初,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发展继续承受下行压力。受需求下降影响,国内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显,价格竞争日趋激烈;进口铁矿石价格垄断进一步上升,环保压力也有所加大,钢铁行业困难更加明显。从总体钢铁行业发展情况看,2016年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公司充分意识到产销一体化是整合企业整体资源改善运营业绩的重要手段,而高级排程系统是协同各个分厂计划及运营质量的关键核心。公司通过APS对各个分厂及整体产销的协调,致力于稳步提升订单承诺精度(从“月”提升至“周”)及提高订单按时交付水平。从而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为客户创造价值,来提升销售业绩及内部生产效率,从而实现唐钢整体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1 产销一体化协同发展,精益求精

公司立足发展的高度全面构建全流程一贯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产销业务流程再造,促成整体质量管理的健康运转,改造传统质量管理模式,引导全员树立质量管理新理念,促使产品和质量管理实现新的突破,彻底解决用户最关心的"质量"、"按合同交货"、"售前售后服务"三个问题,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企业信誉。

在原有ERP、MES等系统之上,公司集成了全新的高级排程APS系统、全过程质量管理QMS系统、支持冶金规范落地和质量设计的ODS系统、钢区动态排程MSCC系统,实现了与市场和用户的无缝衔接、快速反应,全面提升公司生产组织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通过APS系统搭建整个信息化系统架构,实现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两化融合。APS系统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按精益生产管理理念设计产销一体化平台,实现从销售订单评审、销售订单接收、销产转换、公司及各分厂生产计划充分协同的一贯制计划优化建议与管理,对销售合同及生产订单的未来计划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

APS系统对于公司的整体方案由三个子系统方案组成,分别为全局计划系统、钢轧件次系统和冷轧作业系统,三个系统的有机结合成为产销一体化计划平台。其中,全局计划系统总管公司全局,一览当前所有的库存情况以及全部销售订单当前执行状况,以此制定未来生产计划,为钢轧作业系统和冷轧作业系统提供件次级别的机组排程数据。钢轧作业系统和冷轧作业系统分别分管热轧以及冷轧部分的机组排程,在接收到全局计划系统的件次排程要求后,具体为各个件次工序任务分配加工机组和确定加工时间。

2 APS系统与外部系统数据通讯及内部流程处理

如图1所示。

APS系统作为整个产销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将负责从接收客户订单或询单开始,直至最终现场生产完毕、包装入库前的整个计划协同流程,其业务流程需跨越从ERP到MES的生产信息化系统。它主要负责接收由SAP系统发出的订单信息,并依照ODS系统的设计数据,结合当前的产能负荷,给出询单应答;同时针对实际销售订单通过自动与手工结合的方式进行销产转换,创建主生产计划,并以此下发给件次作业排产系统,待计划员精细调整后下发给MES执行。

当系统从ODS接收到销售订单及工艺路径组信息后,计划员可以通过系统中的物料计划模块,根据当前系统中收到的MES系统发送的物料信息,进行成品余才充当操作。将库存物料中满足订单需求的成品直接做发货指令来满足订单需求。当成品不能完全满足该订单需求时,计划员在库存物料中选择物料可以进行下一步加工来满足订单需求,即半成品余才充当。这样做可以最大化地降低库存物料,也可以及时满足订单的交货期需求。当余才充当完毕后订单还有净需求的时候,进行计划销产转换,创建计划制造订单。制造订单创建完成后进行拆解,并下发给热轧和冷轧件次系统,由件次系统进行件次计划在工序机组上的细致排序,形成件次生产计划下发给MES生产执行系统。其中连铸计划有所不同,是由钢轧件次系统下发给钢区动态排程系统(MSCC)。当生产完成后,件次计划的完成情况会由MES系统反馈给APS的全局计划系统,便于APS系统进行订单的跟踪和管理。

当出现紧急订单或者订单信息调整时,相关运维人员会通过SAP对应的接口信息发送给APS全局计划系统,便于计划员进行生产计划的调整。当公司进行定修时也会通过SAP系统将定修计划发送给APS系统,便于APS系统进行产能的计算。当现场出现生产问题或者需要拒绝APS生产计划时,会通过MES给APS的计划反馈接口将信息传递给APS系统,便于APS系统进行相应的计划调整。

3 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两化融合,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水平

通过近两年的实施与积累,APS系统配合SAP、ODS、QMS、MES构成的冶金规范体系,公司实现了对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生产订单、生产计划、作业计划、合同跟踪的全过程一体化计划管控,达到了很好的使用效果。

公司提高计划管理精度、提升生产管控水平。APS系统通过业务知识库的管理和维护,把不同计划层次计划中需考虑的约束、规则自动应用到了相关的用户功能中,防止手工编制的不必要错误。同时在复杂的计划决策上,系统提供自动或者半自动的功能,帮助用户解决手工难以计算的复杂难题,真正达到对计划与生产的精细管控。

同时,通过APS系统公司提高了协同计划能力,增加了工厂有效产出。全局计划系统通过考虑销售订单完整供应链,协调上下游的生产步调,避免真正瓶颈资源的产能浪费。同时借助APS计划优化算法引擎,系统可以自动优化选取工艺路径,配平工厂的能力,从而平衡设备负荷,提高工厂产出。而在一体化排产中,系统充分考虑工序与设备的联动,最大化保证需要连续生产的工序间协同(例如出坯与热轧);此外通过对大量异质化工序的自动归并,提高了设备的批量通过能力,提高工厂的实际产出。

此外,公司借助APS计划平台,缩短了生产周期、降低在制品库存,优化了炼钢、热轧、冷轧等内部生产工艺之间协同,减少瓶颈现象以降低不必要的在制品库存。特别对应热轧计划中的外卖与供下游的热轧物料平衡,借助优化算法引擎,系统能自动平衡外卖与供下游物料的平衡,避免下游冷轧厂断料或积压,从而加速整个生产供应链上库存流动速度,降低在制品库存及生产周期。

第6篇

一、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业务核算

企业的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合称企业的三大经济核算,构成企业核算体系。企业三大核算的内容和方法各不相同,但有密切配合,相互补充,从不同侧面担负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核算和监督任务。统计核算主要研究经济活动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主要包括企业经济活动条件统计、企业投入统计、企业产出统计、企业经济效益统计等方面。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连续、系统的记录和计算,并据以编制会计报表的核算。其主要内容包括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账户的设置和记账、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会计报表编制等几个方面。企业业务核算,又称企业的业务技术核算,是对企业各种经济技术业务活动进行登记和核算,及时反映各类经济技术业务的状况和变化,使有关人员据以进行领导和管理工作。

二、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关系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三大核算主要是为企业经济管理服务,但为国民核算提供材料,也是企业核算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在国民核算与企业核算的结合上,研究企业三大核算的协调问题。为此,首先必须明确三大核算及其相互关系。在三大核算中,尽管统计核算是重要的,但会计核算占特殊重要地位。在企业业务核算中,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通过会计核算反映企业供应、生产、销售全过程的来龙去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在货币方面的归宿。评定企业经济效果,这在企业是由会计部门来承担的。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指标,常常需要会计部门提供材料。企业业务技术核算也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因此会计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中心。

业务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基础,企业业务核算侧重于原始资料的调查、登记、保存和必要的计算。例如,职工人员卡片,反映生产过程的原始记录,领发原材料的原始凭证、库存记录、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职工出勤、缺勤情况记录等。这些资料都是会计核算的统计核算的基础资料。没有健全的会计业务核算,也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统计核算。

三、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协调

在明确企业三大核算的内容和相互关系之后,再进一步研究它们的协调。随着经济技术的巨大发展,特别是现代电子计算机的飞速进步,三大核算将逐步走向融合一体化。即对同一种数字来说,经过不同的加工处理,会得到不同的研究结果,适应不同的核算——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具体要求。三大核算协调统一的重要标志,是通用化、标准化和系统化,具体内容:

(一)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的协调与统一。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是业务核算、会计核算以及统计核算的基础依据。有的要求相一致,有的要求不相一致,这就需要相互协商,尽可能使它们统一起来,使其既简化观察、计量、登记手续,又能满足各方面的要求。

(二)指标口径的协调和统一。由于分析研究目的不同,不同核算所用的口径,常常存在不同的情况。例如,工作总额的计算,统计要求按应发制计算,会计要求按实发计算。会计指标主要考察资金运动,而统计指标主要用以研究投入产出和效益的数量关系,彼此存在一定的差异,使之在指标涵义、计算范围等方面存在程度不等的出入。为此,需要在满足各自需要的情况下,力求三大核算的协调和统一,以方便运用、对比和分析。

(三)分类方法的协调和统一。有的分类方法是统计研究需要的,从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看,作用不大;相反,有些分类是适应会计和业务需要的,统计分析则用不上,需要统筹兼顾,尽量保持协调统一。

(四)计算过程的协调和统一。在计算技术不发达时,计算过程是分散进行的。现在,由于电子计算技术在发展,三大核算的计算过程,包括原始资料的输入、存储和加工计算,就可能走向统一,并兼顾几个方面的需要。这种计算过程的变化将会对三大核算的协调、融合和统一发挥其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达到经济迅速、兼容共享的目的。

第7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机制;评审;责任

合同管理可以说是企业管理的生命线,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石。国有企业的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更要求其应具有较为成熟可控的合同管理模式。

一、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当施行有领导主管,有机构统管,有人员专管,有制度保障的二级合同管理运行机制。1.人员落实首先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应当设立一名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为合同管理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有专门抓合同管理的人员,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应当成立由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亲自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小组形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其次是合同管理机构要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员,实行持证上岗要求。2.机构落实按合理分工、相互制约、便于协调的原则建立具有纵向管理层级关系的合同管理体系。公司作为一级管理机构,除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外,机关企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以有效地约束公司下属单位的合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按规范运行。3.制度落实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石。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评审、合同责任、合同检查、合同考核、合同培训等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合同签约人是把好合同质量关的关键。对合同签约人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防止签约范围太宽太广,并便于集中管理,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

二、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要严格规范

合同评审,就是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合同评审机构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评定后才能正式签约。我们对合同评审制定了一套比较科学、严格、规范的运作程序。合同管理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合同评审的工作程序中首先明确的是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合同合法性、经济可行性、条款完整性。其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责任如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严密性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的结算、付款方式、保险条款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审查涉及工程、技术方面的条款。重大合同应当成立有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人员参加的合同项目组。且合同必须报公司级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程序是合同起草(合同承办人员)—合法性审查(合同管理机构)—财务审查(财务部门)—技术性审查(专业技术部门)—把关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特别是对初次接触的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实力、与主要客户的交往情况、营业趋势、资产负债、经营损益、银行的信用评价、历史背景、业务范围、业绩及未来发展等等作为合同审查的前置程序。审查业务人员采取各种措施,将资信审查的结果写成书面材料交合同小组决策。对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宣讲和指导安排公司法律人员结合公司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有的放矢有目的的进行培训。国有企业应当尽量做到每年定期对直接操作合同人员至少培训一次。合同培训中应当始终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为了达到培训效果,可以将培训与任职上岗资格挂钩对合同管理员实行考核上岗的任职资格制度,不能取得培训合格证将不能在本岗位继续工作。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能达到合同操作的实际需要、责任心不强等情况。通过培训各级合同管理人员不但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依法经营而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

三、执行合同责任制要一丝不苟

制度制定,重在执行。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管理工作失误、失职、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等主观责任原因,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和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另外,在合同管理的考评方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实行年度检查考评制度。每年度结束,公司应组织以合同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小组对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检查以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管理要求为依据,重点是对9项指标进行检查,包括合同管理“三落实”情况、印章管理、合同文本、合同审查、履约、合同报表、合同档案管理、年终总结、合同管理员的素质等等。设立相应的排名及奖惩,以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第8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施工企业

作为我国会计改革最重要的部分,新会计准则一经问世,就受到了理论界、实务界各方的广泛关注。我国基本建立了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的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如此大规模的准则变动,势必会对施工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产生深远影响。

一、新建造合同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及与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在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新的建造合同准则与旧准则相比。本质上并没有发生变化,只对原准则的会计核算与相关信息披露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建造合同定义更加规范

新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建造合同定义为:“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旧准则建造合同定义为:“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虽然本质没有变化。但是文字更加规范。

(二)规定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

旧准则没有规定,新准则增加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

(三)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新准则增加了“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的规定。

(四)合同成本

新准则只是对合同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明确:“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本规定意味着对于可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能够计入合同成本。

(五)信息披露

《建造合同》准则减少了对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合同总金额、应收账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等内容的披露。

(六)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新准则增加了追加资产的建造内容规定,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作为单项合同: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二、实施建造合同准则的优势

(一)更加符合企业的管理目标

由于投入衡量将投入与产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通过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从而有利于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减少项目风险,并对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更加符合目前施工企业普遍实施的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

(二)有利于提高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由于运用投入衡量法需预计合同总成本,而对项目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目前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促使企业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

(三)这种方法在国际上更为常用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及许多国家规定可用投入衡量和产出衡量两种方法计算完工百分比,但由于投入衡量更为先进可行,所以被广泛采用。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我国会计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将我国的会计完全融入世界会计的发展轨道,从而实现与国际会计的可比,为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提供真正的信息支持。

三、新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实际应用中的问题

(一)可靠估计合同结果存在一定的难度

可靠估计合同的结果是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前提。也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一个关键问题。由于“可靠估计”与“随意估计”的界限不是很分明,因此,合同结果可靠地估计就存在一定的难度。

首先,合同总收入的可靠估计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合同总收入除了合同初始收入之外,还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实际工作中,有些合同有确定的合同收入,但由于工程复杂、工程变更多,索赔也多,而且工程变更、索赔得到业主确认的程序比较复杂,结算滞后,这就为合理判断合同预计总收入带来了难度。

其次,合同预计总成本的预计也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还需要其他各部门的配合,才能比较准确地预测合同总成本。如果没有其他部门有效地配合,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就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此外,施工企业没有成本预测方面的资料积累,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定额,即使其他部门配合,合同总成本的预计也仍然不准确。

再次,对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的估计也有一定的主观性。因为经济能流入企业与不能流入企业在实际中没有明显的界限,而两种判断结果所反映的财务状况迥然不同。

(二)应收账款确认与收入确认相分离为调节收益提供了通道

建造合同准则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时间规定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不一致,收入按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而应收账款则按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时确认,使应收账款和其相关收入不在统一期内确认。这会使部分企业一方面可高估完工进度,高估收益:另一方面,推迟工程款结算账单的签发,拖延对应收账款的确认,少提坏账准备,从而达到双方面调节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目的,不利于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因此,应变更应收账款的确认时间,每期末确认收入时就应与客户办理款项结算确认应收账款,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也存在缺陷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是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关键环节,而完工百分比法却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因为完工百分比法的关键是确定完工进度。完工进度的确定又有三种方法:第一,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第二,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第三,已完成工作量的测定。第一种方法需要合同预计总成本,在前面讨论过合同总成本的预计有一定的随意性,第二种方法需要预计总工作量,因为工程项目很难同时完工。且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和其他核算的基础工作又比较薄弱,所以预计总工作量也具有人为因素和不确定性,很难合理正确地估计。第三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由于建造合同往往涉及多种计量单位不同的工

作,采用技术测量方法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成本高、测定合同完工进度的难度也较大,对施工企业而言,实务操作困难。

(四)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规范

最近几年,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发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入,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折现率的选择上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折现率为企业购买或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但在实务中,首先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无法获取的,可以用替代利率估计,这就让企业有一个选择的弹性空间。

(六)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公允价值减去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认。存在活跃市场的,可能会出现同一市场不同价格的情况,以合同的协议价格为公允价值的,如果双方存在关联关系,也难以保证公允性。

(七)企业的收入与赋税时间不一致

本准则是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虽然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能准确地核算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但确认的利润要立即缴纳所得税,在目前工程款收入远远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用于赋税,这对于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施工企业,好比雪上加霜。这主要体现在营业税和所得税上。

1、营业税

按照现行的营业税税法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当天。而建造合同准则规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有三种,即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成时、能得到补偿的费用发生当期(且所确认的收入是指已完工部分预计可以收回的收入,并不一定都取得了收取款项的凭证)。二者对收入的确认存在两方面的差异:一是确认收入的时间点不同;二是准则确认的收入是指完工部分预计可收回的收入。而税法确认的收入是指已收取的收入和取得索取凭证的收入。显然,建造合同准则会对营业税的核算及应交税金的披露产生较大的影响。

2、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按季预缴,年度终了4个月内清缴。由于准则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存在时间和标准上的差异,从季度预缴来讲,通常会产生时间上的差异;从年终清算来讲,如果年终办理工程结算及时,与完工进度一致,不会产生时间上的差异,否则也会产生时间上的差异。此外,当预计一部分合同收入不能收回时,会计总收入要小于纳税总收入,这部分不能收回的收入所形成的纳税差异只有在冲销坏账时才能一致,这也使所得税的核算变得复杂。

四、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实际运用中的建议

(一)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工作

首先,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企业内部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其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未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未完成合同成本与已完成合同成本的界限。

(二)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

施工企业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准则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关键是对合同总成本准确的预测和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成本有效的控制。在具体应用中,预计合同总成本和目标成本将趋于一致。制定目标成本,既有助于准确估计合同预计总成本,又可加强成本管理,挖掘企业潜力,还可利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目标成本应由财务部门会同预结算、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物资设备、劳务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三)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

实施建造合同准则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要规范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严格执行,减少合同风险。此外,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单位的签认;要充分利用国家关于清欠工程款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中要附加开单结算期和收取工程款时间的有关规定,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合同收入,进行工程结算,及时收取工程款,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四)强化企业内部审计

建造合同准则中合同结果可靠估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合同总收入、总成本的预计也要求财务人员有较强的判断力与预测力,同时也要求对工程项目比较了解,因建造合同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但这仍无法避免财务人员利用建造合同准则的漏洞人为地调节收益。所以施工企业还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中审计,这样可以对不合理的会计处理及时作出纠正,客观反映工程项目的财务状况。

第9篇

关键词:依法经营;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市场主体之间交流桥梁和纽带的经济合同,已经成为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以及实现社会价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的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避免和减少经济合同纠纷,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

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使企业签订的每一个经济合同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依法订立和及时发现、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问题,促进资金技术资源高效运作,使企业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手段也更加倾向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纳入依法经营轨道,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才能持续兴旺发达。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利益而达成的一项共识。但是鉴于我国的历史以及文化原因,个别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现将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以便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予以借鉴和避免。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签订的双方有一方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或者其本身就不具备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会对企业带来不利的后果。

2.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经济合同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对对方的合理调查了解,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草率签订,有的经济合同无书面依据,造成经济损失无法索赔,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签订的经济合同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全,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履行的细节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对违约责任规定不合理致使一方利益得不到保护等情况时有发生。

4.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造成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状态,进而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纠纷时.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不利的状况。给动机不良利用合同诈骗者有机可乘。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机构、人员不能落实到位,应付检查,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出于种种原因,人情关系、面子问题、怕麻烦等,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往往是成为口头协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比较随便.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或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审查不够规范。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能按照规范的程序、期限和形式办理,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企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此外,还应当设置监察、审计部门,审查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内部监控。

(二)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1)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3)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4)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5)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6)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2)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3)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4)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5)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适脓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木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汀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经济合同归档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

自我监督和控制是国有企业的一个强大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审计、法律顾问等手段加强内部监控,使经济合同始终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加强自我监督。专业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国家经济合同方面立法的最新进展,及时把握政策的动向,审视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实施状况,并定期进行考核,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及时的处理,保障企业的权益。

2.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经济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视角,建立物资供应商、施工队伍和相关人员廉洁档案制度,对不正当竞争、商业受贿等不良行为设立黑名单制度,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制度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保持对合同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强力威慑。

3.加强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审查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保证资金筹措方式科学、来源合法、运作经济。事中对建设合同、项目变更、物质采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保证资金落实,按规定使用,没有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事后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跟踪审计,检验经济合同实施的效果。

4.加强法律顾问监督。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和行为主体,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居于基础的、主体的地位,加强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必须首先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法律顾问要帮助企业把脉法律事务,提供决策参考法律意见,进而预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风险。让法律顾问从应诉、合同审查的幕后工作中走出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去,让法律顾问凭借其企业法律知识与经验,为企业完善各项制度、防范各类风险,使企业在市场经济法律环境中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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